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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

(共 124 篇)

  • 1、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篇一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从发展趋势上看,虽然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的国家废除了又恢复,而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了。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死刑是不能废除,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法。如果要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就因具有人道主义理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忏悔使之能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又如《

  • 2、 《西窗法雨》有感:跟着社会成长的法

    跟着社会成长的"法"

    ——《西窗法雨》有感

    《西窗法雨》以其通俗的语言,将古往今来的西方法律文化向读者们娓娓道来。

    很多行外人看来,法律及代表着"古板",乍听"法律"一词,很多人脑海中便会出现满眼的密密麻麻的文字。仿佛,"法律"就是这古板的、繁杂的法律条文?非也。只消浅浅一看《西窗法雨》此书,便会颠覆你对"法律"如此偏颇的错误观点。

    为什么呢?

    因为在此书中,你看到的更像是与冗长的法条书大相径庭的类似包青天断案故事的民间故事书。它几乎没有那些于我们眼中极其枯燥的法条,反而大部分文字都似乎只是在讲故事,但它确确实实从头至尾都在谈法律。如果说《西窗法雨》是活的,那么他便是西方国家的包青天了,里面写着这位包青天大人生平断过的案,案件的案情如何、最终如何判决,以及从案子中得出的总结和反思、一件事一桩案一种现象或会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们发现,"法"和"古板"这个词根本不沾边,反而异常地灵活多变。最让人头疼的是:法律永远都是不完美的。起码看起来是的。正呼应了那句话"人无完人",法亦无完法。但我却高兴于它的不完美,喜欢着它的不完美。正如那句话所说:"有一种完美,叫做不完美"似乎透过它的不完美,我可以看到"法"的深邃的美。

    法律与我们所处的社会共生。《西窗法雨》在纸张上为我们呈现了一个鲜活的西方社会,让我们通过案件、现象,对法律产生崭新的认识。本书最吸睛的当属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在社会运用中不断成长的"法",让我更明晰地看到法的发展。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俗称"法官造法"的判例法,经实际经验后与衡平法互补从而实现了一种法的进步与成长。思考判例法,乍看它"法官造法"这一点,可能有人会想:法官作为社会精英阶层,更可以在案件中更公平正义地审判案件,而判例法根据相似案件采取同样判决的性质,似乎可以让"法"更公正、也更快捷。这也是判例法适用之初很多西方人的看法。然,事实远不止这么简单。随着案例增加,曾被认为很好的判例法使用下又产生了新的不公平。在书中的许多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有时候案情相似之下,案件本身却有很多受害者而言是不公平的,这也就失了"法"应有的正义,从而有了衡平法,秉持着"正义、良心与公正"的基本原则,在判例法的"遵循先例"无法满足时,正是衡平法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在大篇幅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的同时偶尔穿插与东方法律文化的对比。同样是法,可由于社会性质、发展阶

  • 3、 读孟法金《难忘岁月》有所感

    难忘岁月,真实记录

    ——读孟法金《难忘岁月》有所感

    □ 吕本怀

    关于历史,我有两点感受,一是必须真实,堪称信史才有价值,二是与其读那些堂皇的官方叙事,不如读平凡人物的琐碎回忆。我拿到耄耋老人孟法金所著之《难忘岁月》,读后感觉颇有收获,同时觉得这本书有特色,有价值。

    孟法金老人出生于小康之家,却不幸遭遇乱世,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几乎伴随她的少年与青年时代;幸好父母开明,即使烽火连天也要送她读书,这一点在那样的年代实属难得。因她读了十年书,解放后很快就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但也因读了十年书,反右时与丈夫一起双双被冤枉成了右派。随后的二十一年里,他们一家人可说是遭了千般罪、受了万般苦,她的婆母以及两个女儿都成为时代牺牲品,有的被活活饿死,有的因受不堪委屈而自杀身亡。

    书中老人极其真实地记载了她的平生经历,有关于日寇暴行的见闻,有对娘家几起几落的记录,有关于爱情亲情的美好片段,有对子孙后代奋力拼搏的充分肯定;其中最有史料价值的部分,我以为应是她对反右与大跃进详尽而具体的回顾。反右与大跃进,于中华民族而言无疑是两场浩劫,不知让多少人、多少家庭陷入灭顶之灾,也给后来道德滑坡打下了基础。遗憾的是,许多国人今天早已忘却苦难,甚至有人还在声嘶力竭地为左招魂。因此我希望有更多人能看到这本《难忘岁月》,仔细体会这两场运动如何让国家家庭饱经磨难,仔细体会当年"引蛇出洞"与瞎指挥如何扭曲人性,让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优良传统一时间荡然无存。

    这本书里,还展示出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他们一家人如何相濡以沫,以及在整体人性扭曲的前提之下,那些善良的人如何给予他们温暖与帮助,让他们一家人得以活到今天,并最终辉煌。这些温暖帮助过他们的人中,有作者与她丈夫的双方父母,有陈、孟两个家族的亲人,二十一年里他们一直不离不弃,并不因他们夫妻成为右派而视之为敌,而是一以贯之给予亲人才有的温暖。有他们老家所在村的支部书记,以及一些正直热心的村民,支持他们两口子办私塾,借钱给他们做小生意,让他们一家人一次次摆脱饥饿与死亡的威胁。也有曾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即使当时政治气候高压得令人恐惧,依然还是有一些具有良知的人,他们不仅不落井下石,而且还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照顾与帮助。尤其令人钦敬的是那些本与作者一家素不相识,却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人,如那位在腊月二十九赶回来过年的司机,听说她的情况之后毫不犹豫地帮她搭载搬家的各种杂物,并无论如何

  • 4、 读《西窗法雨》有感:开“西窗”,下“法雨”

    读《西窗法雨》有感:开“西窗”,下“法雨”

    钮楚君

    刘星带我们走进了一个新的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我们一起跟着刘星,看着窗外的雨滴滴答答落下。

    在《西窗法雨》这本书里,我们从不同的视角看到了不同的法与正义。

    我将从四个自己印象深刻的问题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半法治”与“全法治”

    法是中国古代法家的代表思想,其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但多数情况下统治者自己不在法律约束范围内。

    现在看来,法似乎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但并未完全脱离古代社会法的目的。在西方,近代以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和中国差不多,但到了近代以后,统治着也得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作者说:“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第二,政府旁边的法院

    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我们转换视角,来看一看中国法院与政府间的关系。

    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法院和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人事、财物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法院的人事关系是由同级党委组织部管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档次由同级政府的人事局在负责管理;法院的财政也是由同级政府的财政局支付。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没有干涉司法机关办案的权利,并且司法独立中也明确规定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司法独立必然要求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在权限上分立,在机制上制衡。

    但法院很多时候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或多或少的都受到政府的干扰。甚至还要看政府的脸色。如何才能实现公正的审判呢?若通过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绝对隔离来实现,事实上这一点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

    科学的思路是:法律赋予政府机关财权,政府机关在法定的职责内向法院拨付经费,但这不意味着政府机关据此就有了干预司法活动的权利。

    同样的道理是,法律赋予了政府机关人事权,并不意味着政府机关在进行人事管理时就有了干涉法院办案的权力。

    但如何来保证这种权力正确的实施不逾线,这正是我们司法改革要不断去完善的东

  • 5、 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一):法的背后

    文/文如月

    《西窗法雨》是刘星教授在《南方周末》的专栏上所写的漫笔合集,此书虽是严肃的法律题材,风格却是轻松而有趣。书中每篇小文章大多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欧美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点到而不点透,引发读者思考,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文化研究启蒙读物。

    我在大学时有个非常远大的理想——成为一名国际商务律师,一直都对法律相关的书籍、影视剧比较感兴趣,所以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对刘教授的一些观点也是深以为然。

    在这里,我主要想谈谈法之背后的法官。一般来说,法律由法官解释和运用,法官称得上是法律的喉舌,甚至一些西方人认为法律就是法官说了算。本书的第四十篇《法官嘴里的法律》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美国缅因州法院和马萨诸塞州法院遇到一起相似遗嘱纠纷案件——遗嘱证明人之一均是受遗赠人的妻子。根据当时美国的法律,遗嘱须三个证人证明。缅因州法院法官认为妻子可以作为证人证明遗嘱有效,而马塞诸赛州法院法官却认为妻子和丈夫是一家人,妻子证明给予丈夫的遗赠便是给予自己的,所以遗嘱无效。

    本书的第五十九篇《自由心证》让我想起了以铁面无私、断案公正而万古流芳的宋代名臣包拯,在很多以他为原型的文学作品中他的断案风格与自由心证颇为相似。法定证据虽然可靠,但法律本身有其固有的缺陷,法官的判断力正好是一个良好的补充。所以法律不只是立法者决定的,法背后的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赋予法律不同的解释。从许多现实案例来讲,适度的自由裁量可以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初衷——维持公正。在西方国家,必要时法官会将法律规定放置一边,运用更高的"公正"原则来判案。在国内,虽然也有这种勇敢的法官,但是为数不多。

    在我看来,作为维护正义的法官,应该是圣人的化身,像影视中的包青天一样。但是现实并非如此,最近的司法改革中提出了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掀起了一股法官辞职的浪潮。有一位辞职法官说,辞职的原因是因为感受不到工作的神圣。这值得我们深思,虽说改革在不断进行、不断深化,但是方向和根本应该是最重要的。如果,法官们也只是机械照搬条文,立法只是在不停地打补丁,这样的法律体系是不是舍本逐末了?是不是忘记了最重要的道德伦理的标准和公正的初衷?法律是最低标准和要求,公正和神圣需要立法的明确,但最终实现却必须要道德的支撑。实现公正,就是让每个公民知荣辱、每个法官有尊严。

    读西窗法雨有感(二):静坐西窗沐法雨

    小编按:读书,是重

  • 6、 读刘星的《西窗法雨》有感

    雨多了,便成了湖

    —— 读刘星的《西窗法雨》有感

    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 芮刚

    《红楼梦》中说:"书成蕉叶文犹绿,吟到梅花句亦香。"在一个阳光晴好的下午,慢慢翻开一本好书,你会发现,每一页背后都藏着一片幽深的时光之海……在阳光悦读会上,芮刚律师带来了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还有这篇随笔,分享给大家。

    周国平在《思想的星空》里说过:"人之所以读书,无非有三种目的。一是为了实际的用途,二是为了消遣,三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启迪和享受。真正的阅读必须有灵魂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这漫游途中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

    我在想,我读书是为了什么?想想,可能周国平说的三种目的都有。但是,困扰我的另一个问题是,书读的越多,却越感到迷茫。苏格拉底曾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看似悖论的一句话,却道出了读书人的困惑和迷茫。比如电影《红河谷》,以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的眼睛,在短时间里目击并亲身经历生命、信仰、自由、战争、死亡、文明、野蛮,然后由岁月沉淀,提炼出每一个观众心中对这些内容的理解。我对电影中那个小男孩的眼睛至今印象深刻,那是一双内心纯净的眼眸。

    我想,如果读书读的足够多,终有一天也会豁然开朗,在我们那个世界里,所有的困惑都可以得到归宿,就像王小波说的:"一个人拥有今世今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既然读书有这么大的好处,那么我们当然要多读书,读好书,比如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西窗法雨》。《西窗法雨》作者是刘星,笔名一正,里面的文章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全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这本书用文学的方式来讲法律原理,用讲故事的方式将法律背后深层次的法理娓娓道来,让我们在轻松的氛围下思考我们面临的法律问题。

    正如该书前言里讲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很多年了,任何法治建设一定是制度推进和思想推进两个层面的事业,更不能忽略的则在于,思想推进往往又是制度推进的一部分,这缘于制度从来都是经过分析、讨论、商榷、展望来建构的。由此而论,更新对以往法律书文作品的感受、体会、再思考,包括促其呈现的思想和阅读价值判断的变化,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谋求"

  • 7、 读《西窗法雨》有感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读《西窗法雨》有感

    温国鹏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政府旁边的法院"、讲"政府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

  • 8、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范文一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一正要讲的是法律。法律自然枯燥。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他善讲故事。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的叙述策略。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二,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实并非如此。《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我们并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就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用通俗易懂的例子讲述深奥难懂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到普及,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

    《西窗法雨》读后感范文二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

  • 9、 优秀读后感:读《星雨无痕》有感

    时而望向星空,看着满天的星雨,不禁又想起了曾经读过的那篇文章《星雨无痕》。

    星雨

    划过

    是星雨

    一瞬

    流星雨固然是美丽的,但这份美有几分灿烂,带几分凄凉,伴几分伤感。星雨用自己转瞬即逝的光芒照亮了一方土地。从诞生到消失,只有短短的几秒,几秒过后依旧是尘埃一片,可那短促的瞬间却依然绚丽多彩。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星雨倾尽了它自己所有的力量换来了这一切!诠释了属于它自己的光芒。

    看夜空划过的

    弧线

    是星雨生命的历程

    一生

    天空中的亮光

    星雨划过

    然而

    星雨无痕

    是啊!流星雨的一生虽然短暂缺不平凡,因为它照亮了那神圣的瞬间,却不求回报,就连痕迹也不需。这种无私的精神在那刹那间照亮了我的心灵,我的灵魂。此时,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歌手,他前前后后捐了300万元,资助了170多个失学儿童。大家一定会认为能捐这么多钱肯定是一位富家子弟,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你错了。他曾经一度因为没钱租不到房子而沦落街头,以至在发现自己是胃癌晚期时,而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他就是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尽管他离开了我们,我时常在想:丛飞不就是那星雨吗?他用自己的生命照亮了他人,却不有所求?

    那美丽的星雨,在转瞬的时刻,我对你怀着崇高的敬佩之情。

    照亮了夜空

    却奔向大地

    是星雨

    短暂的

    一生

    一瞬

  • 10、 西窗法雨读后感1500字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从发展趋势上看,虽然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的国家废除了又恢复,而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了。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死刑是不能废除,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法。如果要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就因具有人道主义理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忏悔使之能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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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
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栏目精心为您提供各种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2024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教您怎么写西窗法雨读后感简读,希望能够帮助您。 更新时间: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