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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窗法雨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西窗法雨》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带给大家。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欢迎阅读点评!

苏格拉底的慎重:

苏格拉底被以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胡罪名送进监狱,被判饮毒而死,其学生克力欲帮其越狱,苏格拉底表示不越狱,服从审判。

“对于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

“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但是如果因此便可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

“价值判断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见仁见智。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只有暴力”

每个人都能够对适用自己的法律进行价值判断,但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群体对适用自己的法律进行的价值判断,都不能也不应该影响法律对自己的适用。

同时为尽量使现行法律更加被其适用对象所接受,应解决本源的问题,即解决法律的“善恶”性,尽量避免现行法律中存在不符合现实情况的或者不被大众所接受的规定。

在法律没有明显“恶”性的情况下,犯罪后逃脱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规定,即我们所公认的应当被共同遵守和维护的社会秩序。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读书笔记逃避惩罚的行为本身就是对社会混乱无序持希望的态度,这和我们大多数人所希望的有序是完全相反的。所以不遵守法律,逃避法律制裁的同时,不仅对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也对社会整体的有序环境造成破坏,虽然破坏程度不一,但这种行为始终应该被希望秩序的人们坚定反对。

法上“法”:

名妇女。他的兄弟普雷尼克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被国王克里奥列判处死刑并已执行,后来,国王还宣布一向法律,规定不许任何人为普雷尼克举行丧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安提戈涅仍然勇敢地向国王的法令发起挑战,按照希腊宗教所规定的仪式,埋葬了他的兄弟。

国王将安提戈涅抓起来,问她为什么违反国家的法律。安提戈涅说:‘我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但是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加法律宗教法律。’”

“人无法摆脱世间命运的安排,但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程序。”

如苏格拉底的行为所得出的,我们不能随意找借口逃脱法律的约束和惩罚,那在安提戈涅看来,不逃脱的同时也不能盲目的接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和惩罚,两者并不矛盾。

我们处于何种体制下、何种社会下,我们无法选择。在理性、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这也是唯一能够不遵守现行法律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我们自己的行为,可以选择我们想要遵守的秩序,但无论如何选择,本质都是从一个秩序跳入另一个秩序,我们始终坚持的是要遵守秩序,而非破坏秩序。

在这里祁同伟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他的错误有两点:1.故意杀人、贪污受贿2.逃避法律惩罚,畏罪自杀。祁同伟的行为和安提戈涅的区别在于,祁同伟侵犯了他人和集体、国家的利益,并且逃避法律惩罚,祁同伟始终认为他犯了错但是没有人能审判的了他,这符合苏格拉底所说的,随意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而安提戈涅则是在不侵犯他人和集体、国家利益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做出的自己的行为,并且对后果明知且正面接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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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刘星的《西窗法雨》有感


雨多了,便成了湖

—— 读刘星的《西窗法雨》有感

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 芮刚

《红楼梦》中说:"书成蕉叶文犹绿,吟到梅花句亦香。"在一个阳光晴好的下午,慢慢翻开一本好书,你会发现,每一页背后都藏着一片幽深的时光之海……在阳光悦读会上,芮刚律师带来了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还有这篇随笔,分享给大家。

周国平在《思想的星空》里说过:"人之所以读书,无非有三种目的。一是为了实际的用途,二是为了消遣,三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启迪和享受。真正的阅读必须有灵魂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这漫游途中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

我在想,我读书是为了什么?想想,可能周国平说的三种目的都有。但是,困扰我的另一个问题是,书读的越多,却越感到迷茫。苏格拉底曾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看似悖论的一句话,却道出了读书人的困惑和迷茫。比如电影《红河谷》,以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的眼睛,在短时间里目击并亲身经历生命、信仰、自由、战争、死亡、文明、野蛮,然后由岁月沉淀,提炼出每一个观众心中对这些内容的理解。我对电影中那个小男孩的眼睛至今印象深刻,那是一双内心纯净的眼眸。

我想,如果读书读的足够多,终有一天也会豁然开朗,在我们那个世界里,所有的困惑都可以得到归宿,就像王小波说的:"一个人拥有今世今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

既然读书有这么大的好处,那么我们当然要多读书,读好书,比如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西窗法雨》。《西窗法雨》作者是刘星,笔名一正,里面的文章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其后花城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全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这本书用文学的方式来讲法律原理,用讲故事的方式将法律背后深层次的法理娓娓道来,让我们在轻松的氛围下思考我们面临的法律问题。

正如该书前言里讲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很多年了,任何法治建设一定是制度推进和思想推进两个层面的事业,更不能忽略的则在于,思想推进往往又是制度推进的一部分,这缘于制度从来都是经过分析、讨论、商榷、展望来建构的。由此而论,更新对以往法律书文作品的感受、体会、再思考,包括促其呈现的思想和阅读价值判断的变化,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谋求"思想推进",最终自觉或不自觉的投身"制度推进".

其实,这本书的很多小文背后都反映了深刻的法理和价值追求,值得我们反复阅读、思考,比如苏格拉底的慎重,苏格拉底因为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又称"诡辩学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他被判饮毒而死。临刑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还是选择了饮毒。

在一般中国人看来,这种事情恐怕不难处理。既然法律本身就不公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实在应该堂而皇之越狱而去。这个故事可以说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深层意识。他们认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但是如果因此便可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而且,当某些人认为这个法律公正,而另一些人持相反看法时,能否一定会找到一个公认的标准来确定谁是谁非?当然不一定。

再比如书中提到的辛普森案,在几乎所有人都在心里明白相信辛普森确实杀人了,为什么最后法院仍然判辛普森无罪?这是因为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来,政府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宪政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政府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当然辛普森虽然逃过了刑事处罚,但最终没有逃脱民事赔偿。这看似矛盾,因为既然在刑事判决中他不是杀人犯,在民事诉讼中怎么可能判他赔偿呢?这就是美国法律的一个有趣之处,这是因为相对于刑事证据而言,民事证据并不那么严格。

想到近日来沸沸扬扬魏则西案,大家有何感想?魏则西事件调查组公布了对百度以及相关医院的调查结果,百度和莆田系民营医院成为众矢之的。然而,魏则西事件迄今并未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以公正保证患者有充分的医疗信息知情权,而只是就事论事地处理了当事人,无法从法律和制度上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来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来对公民进行法律的救济,其实通过读书,借鉴域外的一些做法,虽然这些做法不一定就是最适合我们的国家,但是最起码总可以给我们一些启迪和思考。

作者:芮刚,曾在北京市某法院任职多年,现为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部资深顾问。具有法院民事审判庭、执行局、行政庭等多部门工作经验,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上千件,多次获得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结案能手等荣誉称号,曾应邀参加《法治进行时》、《法官说法》等栏目,在北京日报、北京法官、中国法院网、新浪法院频道等媒体刊物发表多篇文章。

《民间法》读书笔记及感悟600字


《民间法》读书笔记及感悟600字:

寺田浩明教授的《超越民间法论》一文在学术研究方面给予我很大的启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01、对社会现象的命名能力

寺田浩明教授从中国传统法秩序入手展开论证,在揭示中国传统民法的特点之后,将这一法秩序类型命名为“传统型法”。与之相对,将西方的法律命名为“外来型法”。寺田浩明教授的命名无论从概念上、内容上、含义上都属于完全对立的形态,能直观地揭示出中国传统民法秩序与西方的法秩序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在这种根本性差异的基础上,作者比较二者的差异,并最终得出作者“超越民间法”的结论。

能对社会现象进行命名是作者深刻把握社会现实,并将自己的观点与事实融合的一种体现。命名看似简单,实际上支撑命名的背后是作者思维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作者将社会现象或理论现象像安排电影镜头一样按照自己的论证思路进行布局,并通过自己的理解为其命名,打上属于作者的烙印。这启示我们在学术研究中锻炼自己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透过纷繁复杂的现实来进一步抽象和凝练,以实现更深刻的理解和更透彻的论证。

02、对既有理论具有批判性思维

这篇论文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寺田浩明教授指出学界普遍的“民间法——国家法”概念的漏洞,并从传统中国民法入手深刻剖析中国传统民法的存在形式,指出民间法这一概念并不是与国家法这一概念相对峙的概念,并提出“传统型——外来型”这一“超越民间法论”,能更好地概括传统中国和西方法秩序的概念,进而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分析二者的关系构建二者关系的问题,也为法秩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上的借鉴和参考。这启发我们在学术研究中要锻炼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寻找既有理论的逻辑漏洞,并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构建出更合理的理论和解释。

《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蕴藏着两层含意:这呼啸的飓风,指的是南北战争;那飘去的云朵,指的是农奴制的安逸生活,

女性主义文学是始于19世纪,到了20世纪开始蓬勃发展。1936年出版的《飘》中公斯嘉丽就是这股潮流下代表形象之一。书还没读完,且从一条线索——人的成长及品质,选择几个人谈谈。

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

活力,土气,粗鲁。富有开拓精神,为人心地善良。靠喝酒不糊涂的海量与孤注一掷的勇气,赢得塔拉庄园。

母亲:艾伦·奥哈拉

大家闺秀出身,永远齐齐整整,从容不迫。勤劳节俭,心地厚道,是全县最得人心的邻居。

斯嘉丽·奥哈拉

十六岁的妙龄,爱上了阿什礼。某天,从欧洲游历归来的阿什礼,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美轮美奂出现在斯嘉丽的视线中,这一刻满足了这位少女一种想象,不可遏制的痴情滋生,之后,为了得到阿什礼的爱费劲心机。

阿什礼却与梅兰妮结婚,败下阵来的斯嘉丽,担心丢人现眼的恐惧倒比失败的耻辱更大。痴情受挫的她不顾妈妈反对,不出两周就做了人妻,再不出两月,又做了寡妇。

南北战争开始了,战火的蔓延,让身处亚特兰大的斯嘉丽无奈冒着危险重返自己的家——塔拉庄园。战火之下塔拉,田地荒芜,爸爸精神失常,读书笔记m.i1766.com妹妹被病魔击倒,饥肠辘辘的一张张嘴,巴望救助。残酷的斗争,野蛮的报复接踵而至——塔拉庄园可能被阴谋夺走,急需300元钱挽救危局。

此时斯嘉丽十九岁,面对这一切她怎么办?

“向狮子样勇敢,却完全缺乏想象力”的斯嘉丽,身上流淌着先辈们的血液,她作出了抉择——抛开对阿什礼的爱恋,塔拉就是她的战场,她的命运,她必须取胜。

“上帝作证,我绝不要再挨饿。”斯嘉丽甩开往日的一切束缚,甩掉过去的自己,竭尽全力,甚至拿自己的名誉尊严来冒险,好夺回失去的一切,必须抛开傲慢的心态,往前看,在这场生存斗争中拼命挣钱。

在这场塔拉庄园的保卫战中,斯嘉丽真正认识到了属于自己的神奇的土地对自己的意义,这是精神的殿堂,心灵的栖息地。

现在,我们家乡的土地不断被征收,传统的倚靠土地生存的人,彻底被剥离了土地,被纳入到社会发展的大熔炉中,这些人的精神的家园在哪儿?

阿什礼·威尔克斯

阿什礼爱好音乐、书本、景致。他的致命弱点——不肯正视赤裸裸的现实。战争后回到家园,发现生活一下子太真实,太与个人休戚相关,太逼近最简单的生活现实,战前那种休闲自在的美与生活一去不复返。他的生活经历没有教会他如何与人相处,他也缺乏追求理想生活的本领和勇气。

可能远离实际的读书人,在面对生活时更容易像阿什礼一样无措,变得懦弱,所以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给列文刻画的角色时,强调劳动的特性决定了他全部生活的性质。

农奴制下的主人公们需要在土地上劳动,现在的人们在哪里劳动者?作者:陈义明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心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心得:

如果说《万历十五年》指出了我们的文化里有一种以道德代替法律的倾向,那么《乡土中国》就指出了这种文化倾向的根源。书中的第一篇就指出了: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一句定下了全书的基调。这本小册子仅六万字,通过对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条分缕析,鞭辟入里地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以及这种特性对生活的影响。我们的许多“中国特色”,也可以从中推本溯源。

“人治”与法治

提到法治,总会有声音说,我们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但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来形容我们的社会是不恰当的,更合适的词,是礼治。即使是万人之上的皇帝,通常也要处处受限,受看不见摸不着的“礼”的限。就像《论语》中孔子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实际上也是强调了道德与伦理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地位。

我们的文化里极为强调尊卑长幼之序,外国人把哥哥弟弟都称为brother,姐姐妹妹都称为sister,但我们对以血缘和姻亲为纽带构成的家族成员的称呼就复杂多了,光是一个uncle,就能译出“叔叔,伯伯,舅舅,姑父,姨父”等多种称谓。小时候为了记清这么多亲戚的不同称呼,我也是伤透了脑筋。而倡导兼爱的墨子,则被孟子斥之无君无父,与禽兽无异。其实,平等博爱的思想并非西方人的专利,只是我们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传统上我们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而这种小农经济进一步影响了我们的文化。这种文化曾经为我们带来过汉唐之盛,但“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现在这个时代里,盲目地要求传统文化回归,推行所谓“国学”,却是弊大于利的。

东方人的含蓄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相比于西方人的热情开放,东方人在感情上通常是内敛含蓄的。

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受到压抑,跟传统社会的乡土性息息相关。在礼治社会里,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不仅仅承担着生育的功能,同时也承担了维系整个系统稳定运行的责任。而男女之间的激情,则会威胁到这种必不可少的稳定。所以在我们的父辈们眼里,谈恋爱是不被鼓励的,婚姻是可以凑合的,是可以没有感情基础的。

但社会原子化的浪潮不可阻挡,个体不必花费多少心思与他人打交道,也可以在现代化的都市里获得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以血缘和姻亲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网络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未来,丁克、不婚主义的发展壮大也是大势所趋。

安土重迁

因为要从土里讨生活的缘故,人口便不大可能频繁地流动,这也就形成了我们安土重迁的文化。一百多年前,祖辈们的出行方式还是以马匹为主,晚清从北京到武汉,即便走官方驿道快马加鞭,都需要27天,从天津到南京则需要25天。这在今天习惯了飞机高铁的我们看来,是难以想象的。那时候,许多农民直到老死,都没有离开过生养他的那一方小小天地。而几万年前,智人还处于采集社会的时候,曾经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游荡。直到农业革命发生后,粮食产量突飞猛进,但农民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变得更好,因为庄稼离不开人的照料,他们被困在这一亩三分地里,日复一日地弯下腰来生产更多的粮食,为了明天精打细算。

但如今,虽然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我们可以在一天之内到达中国的各个角落,可户籍制度仍然像无形的枷锁,把我们绑在一座城市里。许多人把最好的年华挥洒在大城市里后,又因为医疗资源和子女的教育资源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这无疑是一种劫贫济富,从欠发达地区抽血,输送向一二线城市。尽管空间上的壁垒逐渐被技术打破,一百多年后,沉默的大多数似乎依然只能偏居一隅。

作者:不合时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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