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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张作霖读后感

(共 4287 篇)

  • 1、 《乱世流浪女》读后感

    《乱世流浪女》读后感

    余秋雨散文集里有一篇《乱世流浪女》说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刑事案件,故事的主角叫宋连萍,所犯罪行是盗窃罪。下面我将宋连萍的情况简单介绍一下:宋连萍出身于河北省一个中学教师的家庭,一九六八年宋连萍刚初中毕业,“文革”闹得正凶,所有学生停止上课,知识分子被称为“臭老九”不仅得不到尊重,反而归为“黑五类”,那段时光知识分子挨批挨打简直是家常便饭,没整死没坐牢的知识分子是不幸中的万幸。

    那段时光尤其注重思想觉悟,上级为了让“臭老九”的资产阶级思想不影响下一代,故意将他(她)们与父母划清界线,将他(她)们的子女下放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宋连萍也是上级安排到内蒙古去落户,临行前她与她父母发生了争吵,于是一气之下改变了主意没去落户,而是选择了流浪的生涯。

    余秋雨对当初流浪的社会环境有很精辟的描述,余秋雨说:“选择流浪这在今天是一个漂亮的说法,但在“文革”高潮时期根本做不到流浪要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要有随时都能获得施舍的物质可能,要有人人见到不明身份的外来人不惊不诧的心理土壤,但这一切当时都不具备。”

    宋连萍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流浪?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她那时脑海里流浪的生活概念会比她想像的下放落户更自由,否则她就不会选择流浪。只是当她真正跑出来后,才发现整个中国都政治气候紧张,不仅得不到施舍,反而用怀疑和惊诧的眼神打量她,她害怕当成阶级敌人拉去坐牢,又害怕回去连累父母,处于进退两难的她只得想办法去寻找有庙、有山的地方去避难,那个年代是垃圾箱都不在的年代,(可见她的生存状态是多么的艰难),她要走到她想像中的清静地方谈何容易?所以最后的结局是饿得昏迷在草堆里被庙里的一个老僧和尚救活并收留。(她能够撑到离庙不远的地方,昏迷就是奇迹)

    她跟这个将近八十岁的老和尚在庙里呆了两年,老僧武艺高超,将自己的技艺传授给宋连萍,宋连萍似乎天生就具备武侠潜质,只两年功夫就掌握了高强的本领,就连他的师傅也认为她具备了惊世骇俗的武艺。也许是师傅年岁已高,担心他死去,也许是师傅为了控制她对她的要求太苛刻,反正最后的结局是她悄悄拿了点恩师的钱逃跑了。(我宁愿说她拿也不愿说她偷)

    余秋雨说他的恩师说她偷了他的钱,并且在自知将快离开人世前,给公安局写信揭露了这件事。文章中余秋雨对老僧有肃然起敬的感觉,其理由是揭发信的内容含蓄,把偷走积蓄说成是“做了一件不太光彩的事……”而我与余秋雨先

  • 2、 读后感大全:曹操乱世之枭雄也

    每每看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操。千百年来,关于他的评论不绝于耳,他始终是个热点人物。

    我喜欢他的陶陶谁能度,君子以拂忧。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的乐观心态。这既是曹操对死亡的直面和对生命的留恋。人总有一死,漫长的岁月会带走一切,坦荡荡的曹操,不畏惧死亡。暮节以至,谁也无法阻拦生命,便化为珍视这人世间最后的光阴。曹操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曹、刘、孙、三家,暂时是谁也打不动谁了,曹操已是筋疲力尽,可天下还未安定,我想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是曹操最大的遗憾吧!

    我喜欢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庆幸啊,这里面的艰辛痛苦,凄凉悲伤,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明白。仿佛此时话语已经苍白无力,只有那气宇轩昂的诗歌才能把那情趣表达的淋漓尽致。曹操北征乌丸奏凯而归,那时的他五十三岁,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他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强者,成为了时代潮流的引导着,应该顺天应命,颐养天年了。但曹操却说,性不信天命之事,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喜欢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慷慨以囊,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澎湃激昂,愁呀愁!此时曹操年前的壮怀激烈已经消失,满脑子的忧愁,去哪儿倾诉?酒,只有这杯中酒!但曹操就是曹操,天下还没有清静,曹操不能放弃,不能消沉。赤壁,给曹操留下了永远的痛。

    在民间,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奸巨是白脸,是谋权篡位的人,是篡逆之徒,但我认为曹操是国家的栋梁,有匡正之功,却有无君之迹。在对手眼中他是枭雄是汉贼,是一个用骁勇善战、用兵如神的人、而我觉得曹操是个有理想、意志坚定、有社会关怀、有智慧、赏罚分明的人。但他也是个狡诈多疑、凶狠残暴的人,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人,自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曹操的一生,千秋功过,任人评说。

    我相信关于曹操的话题还会继续。

  • 3、 曹操乱世之枭雄也 (800字)

    每每看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操。千百年来,关于他的评论不绝于耳,他始终是个热点人物。

    我喜欢他的陶陶谁能度,君子以拂忧。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的乐观心态。这既是曹操对死亡的直面和对生命的留恋。人总有一死,漫长的岁月会带走一切,坦荡荡的曹操,不畏惧死亡。暮节以至,谁也无法阻拦生命,便化为珍视这人世间最后的光阴。曹操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曹、刘、孙、三家,暂时是谁也打不动谁了,曹操已是筋疲力尽,可天下还未安定,我想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是曹操最大的遗憾吧!

    我喜欢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庆幸啊,这里面的艰辛痛苦,凄凉悲伤,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明白。仿佛此时话语已经苍白无力,只有那气宇轩昂的诗歌才能把那情趣表达的淋漓尽致。曹操北征乌丸奏凯而归,那时的他五十三岁,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他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强者,成为了时代潮流的引导着,应该顺天应命,颐养天年了。但曹操却说,性不信天命之事,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喜欢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慷慨以囊,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澎湃激昂,愁呀愁!此时曹操年前的壮怀激烈已经消失,满脑子的忧愁,去哪儿倾诉?酒,只有这杯中酒!但曹操就是曹操,天下还没有清静,曹操不能放弃,不能消沉。赤壁,给曹操留下了永远的痛。

    在民间,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奸巨是白脸,是谋权篡位的人,是篡逆之徒,但我认为曹操是国家的栋梁,有匡正之功,却有无君之迹。在对手眼中他是枭雄是汉贼,是一个用骁勇善战、用兵如神的人、而我觉得曹操是个有理想、意志坚定、有社会关怀、有智慧、赏罚分明的人。但他也是个狡诈多疑、凶狠残暴的人,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人,自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曹操的一生,千秋功过,任人评说。

    我相信关于曹操的话题还会继续。

    六年级:周兰欣

  • 4、 《遍地枭雄》读后感

    对于小说家王安忆来说,这一段叙述是极其必要的,它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理由——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有脱离常规的欲望,韩燕来也不例外。因此,那个喧闹的忙碌的上海圣诞之夜,命运给韩燕来提供了契机,他遇上了大王、二王和三王。当然,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普通的劫车事件,那三个与韩燕来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坐上了他的车,并且劫持了他。故事由此开始。

    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韩燕来脱胎换骨,成了毛豆。他数次放弃了可以报警、逃脱的机会,反而匪夷所思地在劫匪卖了桑塔纳之后怀揣分得的卖车款,跟着他们踏上了“游历”之路,并一起经历了再劫车和杀人,最后躲到了大王老家一处深山里废弃的钨矿,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这样的“游历”中,毛豆获得了什么呢?除了速度和危险,更是自由,用王安忆的话说就是“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其实寄托了作家的某种怀念——在小说中,王安忆把它说成是源于农耕时代。而对于毛豆来说,那样的时代因为随着邻近都市的村庄被征用而一去不复返,工业文明的喧嚣热闹让毛豆们无所适从,生活开始进入了一种冰冷的秩序之中,常态生活将按规律进行下去,一切都可以预知,人的快乐已被赋予了条件。因此,当韩燕来遇上了大王们而成为毛豆,看似荒诞不经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它契合了毛豆的欲望与天性。更重要的,在这样的获得中,毛豆还不可思议地成熟了起来,身体的,语言的,思想的,由一个习惯依附他人的女性化人物成长为一个具有男子气慨的人。

    毛豆遇到了大王们,他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凭空提起,让他悬空,与正常的生活脱离,进入一种失重状态。“悬虚中显现”,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这样说,她说的是写作小说这件事,但我觉得,她说的就是毛豆,甚至是大王们。对于毛豆他们来说,悬虚中显现的是风吹过后的沙,是事实与人性的真相。而对于作家来说,悬虚中显现的,则是一种充满深情的人文关怀,一种挽留与拯救。

  • 5、 《枭雄兴亡录》读后感1200字

    项羽,叱咤风云的一代枭雄。他的兴起有如狂飙突起,而他的灭亡则如山崩雪消。 刘邦,气吞山河的一代开国皇帝。从谏如流、痞气十足的他囊括四海、包包举宇内。 项羽的性格就决定了他只能叱咤一时。他年轻气盛,这怎么可能是年长稳重的刘邦的对手呢?战争拼的是民心,拼的是谋士,拼的是将领,拼的是军队等等。是拼综合实力。项羽在新安城,一夜之间就将二十万秦军给活埋了。二十万啊,这就牵扯到二十万个家庭。之一举动无疑致使项羽失去了民心;项羽不断中刘邦的反间计,最后连老谋深算、忠心耿耿的谋臣范增都给放跑了,这无异于折断了项羽的一只臂膀;项羽年轻气盛、城府太浅、任人唯亲。他不明白,光有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和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是无法成为一位合格的君主。只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将领。 在项刘争霸的后期,项羽才看出自己的处境。于是,他要和刘邦决战,而刘邦呢,很是不要脸的躲避了。而后来在广武,项羽用刘邦的老婆吕雉和他的老父来威胁他。这时,刘邦无动于衷、从从容容,将厚黑学的核心思想给发挥的淋漓尽致。 最后项羽终于败了。胜者为王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得去见阎王。 刘邦的获胜,并非没有道理。老话说的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是天下。项羽坑杀了二十万秦军以及后来在咸阳城内大肆掠杀人民,火烧咸阳三月,失了天下人的心。项羽看不起韩信,也看不起许多贫贱无形却有才干的人,失了谋士的心。而刘邦呢?正宗的流氓手法:忍、赖、痞。这三招别说古时了,就现在,无论官场还是商海里打拼的,要是没这三件法宝护身,那迟早是被别人吃的货。 狠也是非常重要的,俗云虎毒不食子,可刘邦在逃跑时,居然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推下车。应该可以弃其亲生儿女不顾的人,其狠毒残忍,就可想而知了。而项羽虽一个八尺男儿,却妇人之仁。在鸿门宴不忍杀刘邦,失败时,唯一牵挂的却还是骏马与名姬。后又因面子,在乌江自刎。唉! 在用人方面,刘邦本身虽没有太大的本事,可是他具备一个领袖的必备才能,那就是优秀的领导才能,知人善用,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不拘一格地用人才。比如:樊哙是个杀狗的,韩信人见人烦,陈平是有盗嫂受金,反复无常的嫌疑,灌婴是个布贩,娄敬是个车夫,彭越是强盗。项羽呢?失去了陈平、韩信、范增、钟离昧等谋士。 唉,项羽死了,死得很悲壮,死得很英雄。他的血染满了乌江的水,他的

  • 6、 名著读后感:乱世

    乱世里,被称为下九流的一类人。

    戏班子里的孩子忘词,罚;唱对了,罚。是多少的打,才打出了一代名角儿。戏台子下的人在哭,台上的角儿在唱,台下的人在欢呼。热闹而又荒凉。

    我本是我本是男儿身瘦瘦的身子,却在一次次的毒打中。依然不改。民国二十一年,我看见一个着红衣的瘦小男儿,坐在大院的椅子上,清秀的脸庞,衬着鲜红的血,嘹亮的声音响彻厅堂,响彻寰宇,响彻心灵,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

    又是多少年,程蝶衣和段小楼名震北平。一个虞姬,风华绝代。

    尘世中,男子阳污,女子阴秽,独观世音与程蝶衣集两者之精髓。一曲霸王别姬,动倾城。人说这是虞姬再现,却不知唯有真心爱上了那霸王的虞姬,才可倾城。

    那霸王,蛮横,却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日本人啊

    花满楼,一个柔情胜水的地儿,却出了一个菊仙,一身傲骨与那霸王分毫不差。她为女子,但勇敢追爱,比之那些名门闺秀,更加真实。

    大清,民国,国民党,共产党,不断接替,不变的是戏,变得是人,须眉浊物,动荡人间。那亭亭而立的程蝶衣,变得就是一个渣。怪他懦弱,还是怪这世界混沌不清。

    看不清那个世界,看不清那些个人。

  • 7、 《遍地枭雄》有感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遍地枭雄》有感

    到了第67页,即小说的第五节,故事才真正开始。而在这之前,王安忆不过是在叙述她叙述了一个叫韩燕来的人从懵懂少年成长为青涩男子的过程。韩燕来生活在上海市郊一个普通的失地农民家庭,从小受父母和姐姐宠爱,读完高中,无所事事,进了一家日资蔬菜公司做事,因忍受不了机械单调的工作而辞职,又进了一家小型服装厂,没干多久却遇上了工厂倒闭。最后,他在姐姐的资助下学了汽车驾驶,成了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的经历,不过是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而已,尽管其间有梦想、喜悦、慌乱、疼痛,却也是韩燕来这个长相秀气甚至带有女性气息的小伙子的庸常人生。

    对于小说家王安忆来说,这一段叙述是极其必要的,它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理由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有脱离常规的欲望,韩燕来也不例外。因此,那个喧闹的忙碌的上海圣诞之夜,命运给韩燕来提供了契机,他遇上了大王、二王和三王。当然,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普通的劫车事件,那三个与韩燕来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坐上了他的车,并且劫持了他。故事由此开始。

    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韩燕来脱胎换骨,成了毛豆。他数次放弃了可以报警、逃脱的机会,反而匪夷所思地在劫匪卖了桑塔纳之后怀揣分得的卖车款,跟着他们踏上了游历之路,并一起经历了再劫车和杀人,最后躲到了大王老家一处深山里废弃的钨矿,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这样的游历中,毛豆获得了什么呢?除了速度和危险,更是自由,用王安忆的话说就是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其实寄托了作家的某种怀念在小说中,王安忆把它说成是源于农耕时代。而对于毛豆来说,那样的时代因为随着邻近都市的村庄被征用而一去不复返,工业文明的喧嚣热闹让毛豆们无所适从,生活开始进入了一种冰冷的秩序之中,常态生活将按规律进行下去,一切都可以预知,人的快乐已被赋予了条件。因此,当韩燕来遇上了大王们而成为毛豆,看似荒诞不经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它契合了毛豆的欲望与天性。更重要的,在这样的获得中,毛豆还不可思议地成熟了起来,身体的,语言的,思想的,由一个习惯依附他人的女性化人物成长为一个具有男子气慨的人。

    毛豆遇到了大王们,他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凭空提起,让他悬空,与正常的生活脱离,进入一种失重状态。悬虚中显现,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这样说,她说的是写作小说这件事,但我觉得,她说的就是毛豆,甚至是大王们

  • 8、 《乱世佳人》读后感

    《乱世佳人》读后感

    《乱世佳人》(gongwiththewind)又名《飘》,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无数男女为之侧目,伤感,流连不已。这本长达数百页的文学作品自1936年6月以来销售了两千多万册,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目前仍然在世界各地一再播出。在师范的时候就已经欣赏了原著和电影,但仍然觉得不满足,现在时常会拿出原著看看,每次的感受都不同。在我的心中,这是一部出自女性之手的伟大作品,有着极为出色的艺术魅力。它歌颂的是高尚的情感,呼唤的是人性之此文来源于网络。本书在人物的刻划,场景描写,语言艺术方面都取得了相当不俗的成绩。这部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的人生,她有一双饿猫似的绿色眼眸,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两道触目惊心的乜斜剑眉,还有“自私的叛徒”“大无畏小姐”的个性。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此文来源于网络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此文来源于网络。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此文来源于网络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此文来源于网络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此文来源于网络也糊涂了。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此文来源于网络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此文来源于网络,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男人(瑞特)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此文来源于网络的人。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此文来源于网络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此文来源于网络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此文来源于网络——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此文来源于网络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此文来源于网络上他。而事实是,她此文来源于网络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
  • 9、 《遍地枭雄》读后感作文1000字

    到了第67页,即小说的第五节,故事才真正开始。而在这之前,王安忆不过是在叙述——她叙述了一个叫韩燕来的人从懵懂少年成长为青涩男子的过程。韩燕来生活在上海市郊一个普通的失地农民家庭,从小受父母和姐姐宠爱,读完高中,无所事事,进了一家日资蔬菜公司做事,因忍受不了机械单调的工作而辞职,又进了一家小型服装厂,没干多久却遇上了工厂倒闭。最后,他在姐姐的资助下学了汽车驾驶,成了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的经历,过是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而已,尽管其间有梦想、喜悦、慌乱、疼痛,却也是韩燕来这个长相秀气甚至带有女性气息的小伙子的庸常人生。

    对于小说家王安忆来说,这一段叙述是极其必要的,它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理由——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有脱离常规的欲望,韩燕来也不例外。因此,那个喧闹的忙碌的上海圣诞之夜,命运给韩燕来提供了契机,他遇上了大王、二王和三王。当然,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普通的劫车事件,那三个与韩燕来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坐上了他的车,并且劫持了他。故事由此开始。

    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韩燕来脱胎换骨,成了毛豆。他数次放弃了可以报警、逃脱的机会,反而匪夷所思地在劫匪卖了桑塔纳之后怀揣分得的卖车款,跟着他们踏上了“游历”之路,并一起经历了再劫车和杀人,最后躲到了大王老家一处深山里废弃的钨矿,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这样的“游历”中,毛豆获得了什么呢?除了速度和危险,更是自由,用王安忆的话说就是“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其实寄托了作家的某种怀念——在小说中,王安忆把它说成是源于农耕时代。而对于毛豆来说,那样的时代因为随着邻近都市的村庄被征用而一去不复返,工业文明的喧嚣热闹让毛豆们无所适从,生活开始进入了一种冰冷的秩序之中,常态生活将按规律进行下去,一切都可以预知,人的快乐已被赋予了条件。因此,当韩燕来遇上了大王们而成为毛豆,看似荒诞不经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它契合了毛豆的欲望与天性。更重要的,在这样的获得中,毛豆还不可思议地成熟了起来,身体的,语言的,思想的,由一个习惯依附他人的女性化人物成长为一个具有男子气慨的人。

    毛豆遇到了大王们,他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凭空提起,让他悬空,与正常的生活脱离,进入一种失重状态。“悬虚中显现”,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这样说,她说的是写作小说这件事,但我觉得,她说的就是毛豆,甚至是大王们。对于毛豆他们来说,悬虚中显现的是风吹过后的沙,是事实与人性的真相。而对于作家来说,悬虚

  • 10、 乱世佳人读后感

    乱世佳人读后感(一)

    《乱世佳人》这本书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位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的传奇人生。斯佳丽原本生活在富裕的家庭中,她本来应该在舞会、骑马、聚会中度过自己的人生。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淑女。可是战争让生活脱离了轨迹。斯佳丽失去了一切。可是她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斯佳丽的勇敢还包括对待爱情,她勇于表达自己的爱情,尽管阿希礼已经订婚,她还是敢对阿希礼直白自己的感情。这种盲目的热情最终让她失去了真正的爱情。

    初次看《乱世佳人》,我是很不喜欢主角斯嘉丽的,后来深入阅读才对她转了个360度的看法。她美丽,她青春活力,她能言善道,她的外交手段了得,所以从十几岁起,她从来是各种晚会的焦点,故拜在她石榴裙下的爱慕者不计其数。美丽本身没有错甚至美貌本来就是一件令人欢喜的事,但是利用美貌去任性胡为却是一件危险的事,这危险不止伤了自己也会伤了他人。斯嘉丽自认为深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她眼里的阿希礼具备了她理想伴侣的一切幻想,她甚至觉得自己为了爱情为了阿希礼可以不顾一切,但她从未了解阿希礼,既然不了解又何来爱情?十六岁的斯嘉丽太年轻,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所以在爱情里也容易轻率而摔跟头。所以当阿希礼娶了其表妹玫兰妮(也是斯嘉丽的好友),斯嘉丽也赌气嫁人。然而南北战争爆发,丈夫为暗杀非礼斯嘉丽的两个北佬而身亡,斯佳丽新婚不久便成了寡妇。当然,因为未曾深爱,所以这次婚姻并没有给斯嘉丽留下重伤,但还是受伤了。斯嘉丽的第二次婚姻是在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家园陷入几近绝境的情况下促成的。为了养活家人而委身于自己不爱的男人,从这点来说,她是称得上无私伟大了。但她结婚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她妹妹的情人,她竟利用她的美貌和手段抢了她亲妹妹深爱的男人!由此可知,斯嘉丽内心根本没法给自己安全感,她害怕饥饿与贫穷,与其说她成全了别人,倒不如说她考虑更多的是自己。毫无疑问,她的这段婚姻影响了她与妹妹一生的感情,她深深伤害了妹妹,这一事件也让她背上了更恶臭的名声。至此,她背负了太多不属于她年龄应该背负的东西,她受伤也受累。但斯嘉丽毕竟是斯嘉丽,她自私,但她勇敢坚强,同时还带有生存的能力和智慧。第二任丈夫死后,她曾亲自经商,甚至不惜雇佣犯人,向瑞德借钱,可以说为了生存得更好而不择手段。让人佩服的是,她还不怕苦,在最困难的时候她可以毫不顾忌其大小姐的身份而下田劳作。这期间斯嘉丽说过上帝为我作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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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张作霖读后感
每当我们读完一些经典书籍后,通常会有一些感悟感想。乱世枭雄张作霖读后感栏目给大家带来大量乱世枭雄张作霖读后感、2024乱世枭雄张作霖读后感等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写读后感悟提供帮助! 更新时间: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