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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中的美神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曹操乱世之枭雄也 (800字)。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曹操乱世之枭雄也 (800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每每看到《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曹操。千百年来,关于他的评论不绝于耳,他始终是个热点人物。

我喜欢他的陶陶谁能度,君子以拂忧。年之暮奈何,时过时来微的乐观心态。这既是曹操对死亡的直面和对生命的留恋。人总有一死,漫长的岁月会带走一切,坦荡荡的曹操,不畏惧死亡。暮节以至,谁也无法阻拦生命,便化为珍视这人世间最后的光阴。曹操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曹、刘、孙、三家,暂时是谁也打不动谁了,曹操已是筋疲力尽,可天下还未安定,我想让老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是曹操最大的遗憾吧!

我喜欢神龟虽寿,犹有尽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庆幸啊,这里面的艰辛痛苦,凄凉悲伤,只有真正经历了才能明白。仿佛此时话语已经苍白无力,只有那气宇轩昂的诗歌才能把那情趣表达的淋漓尽致。曹操北征乌丸奏凯而归,那时的他五十三岁,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他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强者,成为了时代潮流的引导着,应该顺天应命,颐养天年了。但曹操却说,性不信天命之事,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喜欢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慷慨以囊,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澎湃激昂,愁呀愁!此时曹操年前的壮怀激烈已经消失,满脑子的忧愁,去哪儿倾诉?酒,只有这杯中酒!但曹操就是曹操,天下还没有清静,曹操不能放弃,不能消沉。赤壁,给曹操留下了永远的痛。

在民间,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奸巨是白脸,是谋权篡位的人,是篡逆之徒,但我认为曹操是国家的栋梁,有匡正之功,却有无君之迹。在对手眼中他是枭雄是汉贼,是一个用骁勇善战、用兵如神的人、而我觉得曹操是个有理想、意志坚定、有社会关怀、有智慧、赏罚分明的人。但他也是个狡诈多疑、凶狠残暴的人,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人,自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曹操的一生,千秋功过,任人评说。

我相信关于曹操的话题还会继续。

六年级:周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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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枭雄――曹操 (800字)


他,一个用兵谨慎,爱民如子的好君王;一个赤胆忠心,严于律己的好臣子;一个奸诈无比、足智多谋的好将军;一个见多识广、博览群书的好学者;一个礼贤下士、诡计多端的枭雄。他是谁?他就是集四大家于一身的奸雄曹操。

那时,董卓称霸中原,欺压百姓。百姓们叫苦连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为此,曹操为百姓们痛心,为百姓们忿忿不平,一直伺机报复,准备推倒这个暴君董卓。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而已。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正直、爱民的曹操。有一天,王允为曹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王允把曹操叫到家里,对曹操说:曹操呀,现在在董卓这个暴君的统治下,民不聊生。现在,我有一个计策,能除掉他,你能帮我吗?曹操经过深思熟虑,说:行,我求之不得!于是王允在曹操耳边把方案说了出来。一天晚上,曹操拿着七星宝刀,以送刀名义骗了进来。他拿起刀,刚准备刺向董卓,忽然,董卓醒了,从铜镜中看到了曹操拿刀向前,大喝一声曹丞相,你在干什么?曹操见此情况,灵机一动,马上跪下,说:我是来献宝刀的!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灵活应变的曹操。于是董卓收下了这把七星宝刀,赏了曹操许多金银珠宝,曹操吓出了一身冷汗,做贼心虚,便乖战马慌忙而逃。

过了很久,曹操接纳了孙权,袁绍大怒,立刻集合了全军大部分人马,向曹操攻去。曹操得知了这个消息,略加思索,说:袁绍一直没有作为,不足为患。于是曹操就只派了几万人防守。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清高的曹操。也正是因为曹操的轻敌,两个月后,军中粮草告急,便派使者向总营催粮,可在路中,却被袁绍的部将许悠所擒。从他口中,许攸得知了曹军粮草告急。许攸把消息告诉了袁绍,可袁绍却怀疑许攸与曹操私通。许攸得知后,差池民不回地离开了军营,去投靠曹操。曹操听说后,鞋都没穿,面笑容地迎了上去:许将军助我,袁军肯定指日可破。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曹操。也正是曹操对许攸的尊重,许攸把袁军的内部信息全盘托出。在许攸的帮助下,袁军粮草被烧,军队被破,袁绍被捕。

毛主席曾对曹操大加赞扬:曹操真是文学、政治、军事一代风流!又是一代可爱的奸雄!

五年级:张峻恺

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


读《乱世枭雄张作霖》有感
星辰中学 代晓奎
张作霖与冯麟阁都曾投身绿林(即所谓的土匪),他们既是结交的兄弟,也有过一些恩怨。
冯麟阁的28师曾被蒙匪围困达八个月之久,是张作霖率领27师把冯麟阁救出来,并重新给冯补充一些兵力和武器,让冯重新恢复了元气。
后来张作霖成为奉天的都统,冯是副都统。冯老觉得自己曾是张的前辈,都曾投身绿林,后同时被清政府招安,一起成为三营统领,六营统领,一个成了27师师长,一个成了28师师长。冯老觉得自己现在什么都要听张作霖的,由怨气变成不满,到仇恨。
冯麟阁先是动员张作霖的副师长汤二虎(汤玉麟)与张作霖作对,后又派兵想从财政厅抢巨款,都因张作霖采取了及时正确的应对之策而失败。
最后冯麟阁调动28师准备与27师在奉天城决一死战。张作霖在情报、外交、中央、财力等各方面都占了先机。在段祺瑞政府的干预下,冯麟阁被要求到北京汇报工作,遭到软禁。
1917年6月,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之间的矛盾,以调停为名,率军入京,请12岁的溥仪登基复辟。冯麟阁以为这是个好机会,参与其中,决心以此得了实权来报复张作霖。在全国一致的反对声中,张勋的复辟12天后宣布失败。冯麟阁被捕入狱,判了死刑。
张作霖得知消息后,亲自赶到北京,说服段祺瑞,释放了冯麟阁。张作霖还在北京给他谋了一个待遇不错的职位,给他买了房屋,保证不动用冯在奉天的所有财产。冯麟阁感动得号啕大哭。
我们不得不佩服张作霖的情怀和胸襟,真是大人办大事,大人写大字呀。

优秀读后感:一代枭雄——曹操


他,一个用兵谨慎,爱民如子的好君王;一个赤胆忠心,严于律己的好臣子;一个奸诈无比、足智多谋的好将军;一个见多识广、博览群书的好学者;一个礼贤下士、诡计多端的枭雄。他是谁?他就是集四大家于一身的奸雄曹操。

那时,董卓称霸中原,欺压百姓。百姓们叫苦连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为此,曹操为百姓们痛心,为百姓们忿忿不平,一直伺机报复,准备推倒这个暴君董卓。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而已。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正直、爱民的曹操。有一天,王允为曹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王允把曹操叫到家里,对曹操说:曹操呀,现在在董卓这个暴君的统治下,民不聊生。现在,我有一个计策,能除掉他,你能帮我吗?曹操经过深思熟虑,说:行,我求之不得!于是王允在曹操耳边把方案说了出来。一天晚上,曹操拿着七星宝刀,以送刀名义骗了进来。他拿起刀,刚准备刺向董卓,忽然,董卓醒了,从铜镜中看到了曹操拿刀向前,大喝一声曹丞相,你在干什么?曹操见此情况,灵机一动,马上跪下,说:我是来献宝刀的!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灵活应变的曹操。于是董卓收下了这把七星宝刀,赏了曹操许多金银珠宝,曹操吓出了一身冷汗,做贼心虚,便乖战马慌忙而逃。

过了很久,曹操接纳了孙权,袁绍大怒,立刻集合了全军大部分人马,向曹操攻去。曹操得知了这个消息,略加思索,说:袁绍一直没有作为,不足为患。于是曹操就只派了几万人防守。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清高的曹操。也正是因为曹操的轻敌,两个月后,军中粮草告急,便派使者向总营催粮,可在路中,却被袁绍的部将许悠所擒。从他口中,许攸得知了曹军粮草告急。许攸把消息告诉了袁绍,可袁绍却怀疑许攸与曹操私通。许攸得知后,差池民不回地离开了军营,去投靠曹操。曹操听说后,鞋都没穿,面笑容地迎了上去:许将军助我,袁军肯定指日可破。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曹操。也正是曹操对许攸的尊重,许攸把袁军的内部信息全盘托出。在许攸的帮助下,袁军粮草被烧,军队被破,袁绍被捕。

毛主席曾对曹操大加赞扬:曹操真是文学、政治、军事一代风流!又是一代可爱的奸雄!

《乱世佳人》之读后感1500字


880页的《乱世佳人》终于被我看完了,现在才去拜读这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实在有点羞愧。

说不上不喜欢Scarlett,作者让我看到更多的便是她的缺点与她鲜明的优点。她美丽、坚强、精明、能干,许多优点是在那时的女人身上所缺乏的,在乱世里,她适应力强,无论怎样的环境她都能让自己坚强得活下来。而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她的自私与贪婪。她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在少女时一直幻想与完美的Ashley生活,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断的想像不断的与自己的梦想去靠近,却也伤害了身边爱自己对自己好的亲朋好友。而在经历战争与政治与生离死别、失去挚爱之后幡然醒悟,自己内心里一直爱着那个深爱着自己的丈夫Rhett。在最后她面对的便是Rhett对自己的绝望。她为了赌气为了生存她嫁过两个不喜欢的男人,也抢过自己亲生妹妹的爱人,她做过在当时被别人认为出格的事情。她无所畏惧,一如继往,变本加厉。我同情她,也欣赏她,换位想下,自己生活在那个年代,未必也能做到她那样。Scarlett可以说是一个文盲,也没有很深的思想,她很难了解Ashley与Rhett思想中深层的一些东西;她可以说是一个暴发户,她的品味只是停留在最贵上面,家里的装饰只是停留在富丽堂皇这个层面。

喜欢里面的男主人公Rhett,因为自己是女生,自然会对男性角色有一种特有的着迷。在一次宴会上认识主人公Scarlett,深爱着她如此之久。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他为她做了许多事情,唯一的目的便是悲微的想得到Scarlett纯粹的爱。为了这样的爱,他付出了许多,也经历了许多,最后得到的便是绝望。我同情他,也心疼他。在看到这样的人物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便很容易感性的讨厌女主角,爱上了这样一个男主角,甚至会有恨Scarlett的感觉。Rhett善良、直率、不做作、眼光独到,他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Scarlett能有一天会忘掉Ashley。他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就用一种分析和期待的眼神望着她。可她一次又一次让他失望,于是他只好把对Scarlett的爱转移到了Bonnie身上,爱她,宠她,正如他以前对Scarlett一样。Bonnie死了,他的心也死了,最终选择了离开。虽然他明白Scarlett最后所说的话是出于真心,可他无力再去尝试,他害怕再一次的受伤。 越往后看,越是心疼他,这样的一个男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爱人与爱情,伤痕累累,这样的男人在我看来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个真正懂爱的男人。

我不愿去评论别的人物了,章留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悬念,我领导说,她不愿再去看续集了,因为这样已经是一个完美了,哪怕能看到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完美的结局她也不想去看了,因为这样的结局已经是一种完美了。我赞同她的话,我钦佩作者的写作才华,这样一部传世文学作品已经被无数人熟知,这是我第一次看这部作品,我喜欢看文学作品,妹妹说我的思想容易被书里所左右,自己的感情也容易被调动。我不否认她的话,正如以前看《简爱》一样,那是我接触外国作品看的第一本书,之后便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我能从中得到许多的启示,也改变自己的想法。长大便看了国内的许多文学作品,才发现原来我们中国也有许多很好的作家,只是自己偏执的认为外国的作品与国内的作品不同。其实没有不同,只是东方人与西方人考虑问题的方式不同,自然而然会对西方的东西感到一种好奇。

我的理解得很浮浅,文字表达有限,没有别的目的,纯粹只想留给自己一点纪念,表达自己在看这本书时一些感想。

论曹操作文800字


在那涛涛的黄河水中逝者如斯;大多人一生平凡、碌碌无为,最终抱憾终身;只有少部份人最终名流千古,让人铭记致今。而在这些人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大枭雄——曹操。他广纳贤士、不怕失败、纳谏如流、礼贤下士最终成就了大魏江山。

曹操在开始时就展现了远大的政治抱负,悉心听取谋士的建议将当时的皇帝接到了许昌,来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明智选择不仅为他取得了一个正当的理由去攻打其他诸侯,也让他得到了人心。所以他无疑拥有超越常人的远见、。

时操方解衣歇息,闻说许攸私奔到寨,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遥见许攸,抚掌欢笑,携手共入,操先拜于地。这就是曹操赤脚迎许攸的故事,曹操用他的真诚感动了许攸,最终在著名的官渡之战中取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曹操的真诚引来了大批贤士的加入,这难道不是曹操礼贤下士的真正体现。他虽然文不及诸葛亮,武不及关羽,但为什么可以制霸天下,我觉得靠的就是这个吧!

曹操不怕失败敢于直视失败,赤壁一战八十万大军败北后,并不灰心相比起在不听大臣们的劝告执意为关羽报仇的刘备好多了,刘备在夷陵之战失败后最终病死于白帝城,这便是曹操与刘备最大的区别吧。所以曹操无疑是个不怕挫折、敢于直视失败的人。

在白帝城刘备的将蜀国的天下交给了刘禅,可惜刘备以死不然一定会为自己的决定后悔的,年幼的刘后主虽然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丞相但任然在宫中歌舞升平,奸佞之臣一次次的扰乱国家大计,刘禅始终放任。在将士想要力挽狂澜的时候,昏庸的刘后主却投降于魏国。“当演奏到蜀地乐曲时,蜀旧臣们油然诵起国破家亡的伤怀之情,个个泪流满面。而刘禅却麻木不仁嬉笑自若。司马昭见状,便问刘禅;“你思念蜀吗?”刘禅答道:“这个地方很快乐,我不思念蜀”。这就是著名的成语——乐不思蜀的由来。而曹操无疑比起刘备的选择好了多了,他把自己的江山交给了曹丕,而曹丕也不负重任创建了魏国。所以曹操不仅善于用人更善于选人。

“ 馀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履组卖也”。这竟然是一个大枭雄最后的遗言,没有过多的抱怨,也没也过多的说及军事,在我看来有的只是对他的夫人们溢于言表的关心。所以曹操是个儿女情长的大枭雄。

曹操你虽然被世人所厌恶,但我任然喜欢你,你广纳贤士、不怕失败、纳谏如流、礼贤下士最终成就了不平凡的一生,所以我敬你。

一代奸雄――曹操 (800字)


近日,我读完了罗贯中所写的《三国演义》。故事始于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终于三国归晋。这段历史中涌现出无数英雄、谋士:诸葛亮、刘备、关羽、曹操、孙权、周瑜等等。其中,我最欣赏的是大反派曹操。

为了突出刘备的正义感,曹操自古以来就被人认为是大奸臣,他的人生哲学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如厮狂妄,他被世人所评价生性多疑,奸邪诡诈,玩弄权术一系列贬词,坐实了奸雄之称。可我觉得曹操能于乱世之中开辟一番霸业,一定有超人的能耐。

首先,曹操本身就是个具有远大志向和博大胸襟的人,文韬武略,即使大战在即也非要作文赋诗一番,他作的诗词很多都是名篇,他的武艺也不凡,能舞双戟而退,无人可近。

其次,曹操求贤若渴,重视人才。他旗下荀攸、郭嘉,机智过人,张辽、许褚、李典勇不可当,夏侯、曹子孝,一个奇才,一个福将。正是这些文臣武将出谋划策,拼死战斗,才让曹操扩大势力,收服北方。

再来说是曹操如何治军有道,在望梅止渴中,他在军士们饥渴疲惫的状态下故意说前方有杨梅,点燃了士兵们的希望,鼓舞士气。

最后,曹操善于总结,他虽然老是战败,可每次战败后,都会总结自己为何战败,并听谋士们的建议加以改善,实力大大提高。

这样的曹操教我非常佩服,值得学习,不枉为治世之能臣之称。

虽然我非常欣赏曹操,可他也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

历史上着名的赤壁大战中,曹操大败,可我觉得他不该败得这样惨,在我看来曹操骄傲自大、专横跋扈才会由原来的胜券在握变成了最后的狼狈逃窜。

一个败军之将在向华容道慌忙逃窜中,演绎出三笑一哭的闹剧,也惟有曹操一人也!我不禁感叹:性格决定一切。

曹操,他是三国时期的人物,他是大魏集团的主公,他是挟天子以令的奸臣,但是,正如他在攻打西凉时说:吾亦犹人也,非有四目两口,但多智谋耳,其实,他离我们很近,我们完全有资格学习他身上的闪光点!

六年级:王肖璐

《曹操》有感_读后感800字


今天,读了《曹操》这本书后,我对曹操这个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以往人们提起曹操,我就会联想起戏台上那一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白脸奸臣,在这里,人们只是看到了曹操阴险、狡诈的一面,却未看到他治国有方的另一面。曹操其实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试看,经过多年的战乱,农业生产遭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中原地区出现了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于是曹操积极推广屯田方针。屯田方针分军屯和民屯两种。民屯就是召集百姓,编成组来开荒种地,屯田农民直属国家管理,可以不服摇役,收获时只交给国家四至五成的粮食;军屯就是边防将士守边种地,收获的粮食全都上交给国家。曹操此举,使中原农业得以很快地恢复。

此外,曹操的知人善用也是很突出的一个优点。他打破了汉末以来官位世袭的传统,宣布重用那些出身低贱却有专长的人。如曹操手下的张辽、徐晃等虽然出身寒门,但有一技之长,都被提拔成了大将。所以当时自愿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也很多,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为他日后夺取天下打下了基础。

曹操的军事才能也是极其突出的。在战争中他常能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创造了许多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辉煌战例。如公元200年官渡之战中,袁绍想以十万大军的优势兵力,直捣曹操的政治中心许昌,想一举消灭曹操。当时曹操手下只有两万的兵力,当他得知袁绍要发动总攻时,便同谋士分析当时的形势,利用袁绍优柔寡断、内部意见不统一的弱点,设计谋打败了袁绍,平定了北方。

对我特别有启发意义的是曹操任人唯贤这一点。我们班的班干部人选历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动,一些组织能力差的同学仍连续几年担任班千部,而一些有工作能力的同学却不能在班上大显身手。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借鉴曹操的用人方法呢?于是我向老师请示,亲自为班上主持了一次班干部选举大会,让同学们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称职的班干部。经改选后的班委会,不久便使班里的工作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局面。

通过读《曹操》这本书,不仅使我全面地了解了曹操这个著名的历史人物,而且使我增长了许多历史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对身为中队长的我来说,还提供了很多管理班级的好办法呢!

诠释曹操——读《曹操》有感


《三国演义》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而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个由始至终都被人们认为是残暴、阴险和奸诈的人物曹操。

今天,我读了《曹操》这本书,我沉重地合上书本后,对这个臭名远播、遗臭万年的人物有了全新的了解。

以往,人们说起曹操,我就会马上联想起那一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白脸奸臣。在《三国演义》里,人们只认识到曹操阴险和狡诈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治国有方和才华横溢的另一面。曹操,其实是很有本事、很有肚量的人。

试看,经过多年的战乱,农业生产遭受到及其严重的破坏,中原地区出现了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于是曹操积极推广屯田方针。屯田方针分军屯和民屯两种。民屯就是召集百姓,编成组来开荒种地,屯田农民直属国家管理,可以不服徭役,收获时只交给国家四至五成的粮食;军屯就是边防将士守边种地,收获的粮食全都上交给国家。由于曹操此举,才使中原农业很快的恢复。由此可以看到曹操的聪明才智。

此外,曹操的知人善用也是很突出的一个优点他打破汉末以来宫位世袭的传统,宣布重用那些虽出身低贱但有专长的人,所以当时自愿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也很多,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为他日后夺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曹操的肚量,更是许多人所没有认识到的。他的肚量,可以堪称宰相肚里能撑作文船。可能你会问,宰相肚里能撑船这句话,能用在世称奸雄、生性好忌的曹阿瞒身上吗?那么,你就错了。在《文和乱武》一章里,曹操曾以一副不咎既往的态度,满腔热枕地接受了宿敌张绣的投降。当年郡县多叛曹应吕之时,曹操曾不无得意地对手下说:我相信魏种肯定不会抛弃我。话音刚落,就接到了魏种叛变的消息。曹操怒火攻心,咬牙切齿地发誓道:除非你有本事逃到飞头之国,断臂之乡,看我不收拾你。随着曹操大军的节节胜利,不多久,叛逃的魏种即被兵士绑得结结实实,押到曹操面前。哪能这样对待魏先生,曹操喝退兵士,亲自上前为魏种解开绳索,仍旧让他官复原职,就像两人之间根本没有过节,就像自己根本没有发过誓。唯其才也,曹操这样解释道。

对我特别有启发意义的,是曹操的任人唯贤这一点。从入学时定下来的班干部,一直到毕业班时,还是没有变化过。一些组织能力差的同学仍连续几年担任班干部,而一些有工作能力的同学却不能在班上大显身手。在这个方面,我们就可以借鉴曹操的用人方法。

《曹操》这本书,不仅使我更全面地了解了曹操这个著名的历史人物,而且使我增长了许多历史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对身为班干部的我来说,还提供了很多管理班级的好方法呢!其实,我们应该学习曹操的优点,因为,曹操这个人物,也许能使我们明白许多道理。

《遍地枭雄》读后感


对于小说家王安忆来说,这一段叙述是极其必要的,它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理由——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有脱离常规的欲望,韩燕来也不例外。因此,那个喧闹的忙碌的上海圣诞之夜,命运给韩燕来提供了契机,他遇上了大王、二王和三王。当然,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普通的劫车事件,那三个与韩燕来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坐上了他的车,并且劫持了他。故事由此开始。

在经历短暂的恐慌之后,韩燕来脱胎换骨,成了毛豆。他数次放弃了可以报警、逃脱的机会,反而匪夷所思地在劫匪卖了桑塔纳之后怀揣分得的卖车款,跟着他们踏上了“游历”之路,并一起经历了再劫车和杀人,最后躲到了大王老家一处深山里废弃的钨矿,直到被警方抓获。

在这样的“游历”中,毛豆获得了什么呢?除了速度和危险,更是自由,用王安忆的话说就是“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其实寄托了作家的某种怀念——在小说中,王安忆把它说成是源于农耕时代。而对于毛豆来说,那样的时代因为随着邻近都市的村庄被征用而一去不复返,工业文明的喧嚣热闹让毛豆们无所适从,生活开始进入了一种冰冷的秩序之中,常态生活将按规律进行下去,一切都可以预知,人的快乐已被赋予了条件。因此,当韩燕来遇上了大王们而成为毛豆,看似荒诞不经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它契合了毛豆的欲望与天性。更重要的,在这样的获得中,毛豆还不可思议地成熟了起来,身体的,语言的,思想的,由一个习惯依附他人的女性化人物成长为一个具有男子气慨的人。

毛豆遇到了大王们,他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凭空提起,让他悬空,与正常的生活脱离,进入一种失重状态。“悬虚中显现”,王安忆在小说的后记中这样说,她说的是写作小说这件事,但我觉得,她说的就是毛豆,甚至是大王们。对于毛豆他们来说,悬虚中显现的是风吹过后的沙,是事实与人性的真相。而对于作家来说,悬虚中显现的,则是一种充满深情的人文关怀,一种挽留与拯救。

乱世佳人观后感800字


【第1篇】

再一次看了《乱世佳人》这部电一影,脑子里充斥的全是影片中的内容,连晚上做梦都类似于《乱世佳人》的剧情了,战争,政治,经济,道德,女强人...几点感想,随便说说。

题目乱世佳人:乱世顾名思义与战争有关,整个的背景肯定是战争了。佳人者,漂亮女人也。呵呵,我自己想的。乍看题目肯定就知道记录了一个佳人在战争年代里的事情,这个佳人就是赫思嘉。

赫思嘉是一个农场主的千金小一姐,漂亮,有个一性一,大胆,热情,奔放!佩服她对艾希利执着的一爱一,从他一爱一上艾希利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她不惜一切的去一爱一着那个原本就不属于她的男人!

赫思嘉是个很有胆识的人。战争中,她不惧怕,死里逃生,面对战后的伤痕累累她没有逃避,毅然鼓起勇气,投入到战后生存战中。原本是富家小一姐,却能吃得下苦,亲自采摘棉花,这种勇气足以说明她的不同凡人,其中有一个镜头,她的妹妹哭哭啼啼埋怨时,赫思嘉毫不留情的一巴掌,这一巴掌可以看出赫思嘉能担大事的潜在素质,同时也可以看出她内心里有一种凶狠!

赫思嘉是自私,残忍的!她战后庄园重建中,遇到了困难,于是,赫思嘉抢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因为这个暴发户可以为她提供钱,剥夺了其妹妹的幸福。并且赫思嘉为了最大得到利益,雇用犯人来工场做工,因为可以付出少的报酬,就能使这些犯人为其创造高的价值,并且可随意殴打而不用考虑责任!呵呵,这倒有点像前段时间山西的黑窑事件了!

赫思嘉一生只一爱一了一个艾希利,但是却只是个泡影!最终也没有得到!赫思嘉执着的一爱一一个不一爱一自己的人时失去了真正一爱一自己的白瑞德!直到最后赫思嘉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瑞德是一爱一她的,是属于她的,但一切都晚了,白瑞德失去了对赫思嘉的信任,毅然的离开了她,独留下哭泣的赫思嘉!

赫思嘉是很坚强的!战争中逃亡,战后重建中也已经充分看出她的坚强!痛失一爱一女,失去最一爱一以及最一爱一自己的人之后的赫思嘉还 能说出:tomorrow is a another day!可以看出她毅然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憧憬着明天会很美好!

像赫思嘉这样的佳人,天生丽质,再加上骨子里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胆识勇气,度量,坚韧,当然少不了必要的心狠,足以能使之在那个战争环境中成为女中枭雄!她一爱一过,并且那么执着的一爱一着,她自私,对她来说,失去的某些东西,诸如道德,诸如不一爱一的丈夫对她来说都不会感到伤悲,这些阻止不了继续向前!她本非常人,更不可以常人的眼光来评述!

还 是为其热情,坚强,胆识,勇气所激励!

【第2篇】

今天重一温一了根据《飘》改编的电一影《乱世佳人》思绪万千……我16岁时第一次看过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每次看《乱世佳人》都有不同的收获。年轻时看,讨厌虚荣一爱一出风头的斯佳丽(又译:郝思嘉),喜欢纯洁善良的玫兰妮,不喜欢油腔滑调的白瑞特,喜欢一温一文尔雅的阿希礼,喜欢南方如画的景致和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不喜欢北方的浮华和放一荡。后来看了多次之后,不由得对斯佳丽敬佩起来,一个原本是农场主的千金,娇惯的弱女子,任一性一而年轻美丽。她第一次结婚是看见自己暗恋的人结婚了,一时的赌气、冲动报复,嫁给了并不一爱一的男孩,不久就成了年轻的寡一妇。第二次结婚是南北战争结束后,在北方老的一逼一迫下一交一不起300元钱的地租,为了夺回她的土地和保障一家人的生存,她抢走了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肯尼迪虽然是一个做点木材生意的半大老头,却不是斯佳丽的对手,面对她的冷酷和无情,他束手无策。最终为了斯佳丽险遭侮辱一事,去报复穷白人,并在殴斗中被白人击毙,不幸枉死,在他与斯佳丽的婚姻中肯尼迪却从未享受过斯佳丽的一点一爱一。于是斯佳丽再次成为寡一妇,而且继承了肯尼迪的遗产,变成了个有钱的寡一妇。时隔多年再次看这部电一影感觉完全不同。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年的人情变顾,我也算长大了。我喜欢《飘》里的男主角白瑞特,他的聪明、果敢、执着,为一爱一去奋斗、去追求,为了真一爱一,去追求结过两次婚的斯佳丽。而斯佳丽却为了心中朦胧的一爱一,一次次的给白瑞特不该有的伤害。而斯佳丽为了答应她对所一爱一的男人那一句承诺,去照顾阿西礼的妻子玫兰妮。最终玫兰妮死去,她想嫁的男人成为单身了,可阿西礼告诉斯佳丽他的最一爱一是死去的妻子。当白瑞特知道斯佳丽心中一爱一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男人阿西礼时,他选择的是离开,给他深一爱一的女人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也是给他深一爱一的女人一爱一别人的机会,希望他一爱一的人斯佳丽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可是当白瑞特真的离开她时,斯佳丽才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等到的是那么不切合实际的结果,才真正感觉到要失去一个一生中最一爱一她的人,她不顾一切的追了出去……在影片结束时,斯佳丽很感慨的说出那句非常经典的话“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她要找寻明天,把即将失去的一爱一找回来!

《飘》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喜一爱一的。喜欢那里的三个个一性一鲜明主角,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白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整部书及影片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白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执着的深一爱一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千方百计的保护斯佳丽,一宠一爱一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多次拒绝了他的真情求一爱一。白瑞特说过,“再永恒的一爱一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一爱一,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特别是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一性一的人物,她一生中一爱一过两个男人,而没有很好的加深了解他们。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一爱一他;如果她了解白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白瑞特的,她只是不停的追寻着自己梦中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一爱一的理想化的男人特点认为只有阿西礼具备,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穿在阿希礼穿上,而后一爱一上他。而事实是,她一爱一的只是那件衣服。只是虚幻的一爱一情,只是一爱一上了本来就不真实的意想中的情一人。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追求到真正的幸福,而往往是得到了不知道去珍惜,一但失去才知道它的珍贵。其实,身边的幸福是很容易在不经意间被忽略的、也会在没有把握好的时候溜走的。真正的幸福不完全是荣华富贵,而是一生中能找到真正一爱一我的人和我一爱一的人。一爱一不是建立在金钱和地位、住多豪华的别墅,而是心的认可。真心难买,一爱一情是可遇难求,不要让真正的一爱一情擦肩而过啊!

美好的一爱一情和幸福的生活都是自己创造的,有辛苦的耕耘就会有美好的收获。不要让缘随风《飘》远,要让真情永驻心间。

《枭雄兴亡录》读后感1200字


项羽,叱咤风云的一代枭雄。他的兴起有如狂飙突起,而他的灭亡则如山崩雪消。
刘邦,气吞山河的一代开国皇帝。从谏如流、痞气十足的他囊括四海、包包举宇内。
项羽的性格就决定了他只能叱咤一时。他年轻气盛,这怎么可能是年长稳重的刘邦的对手呢?战争拼的是民心,拼的是谋士,拼的是将领,拼的是军队等等。是拼综合实力。项羽在新安城,一夜之间就将二十万秦军给活埋了。二十万啊,这就牵扯到二十万个家庭。之一举动无疑致使项羽失去了民心;项羽不断中刘邦的反间计,最后连老谋深算、忠心耿耿的谋臣范增都给放跑了,这无异于折断了项羽的一只臂膀;项羽年轻气盛、城府太浅、任人唯亲。他不明白,光有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和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是无法成为一位合格的君主。只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将领。
在项刘争霸的后期,项羽才看出自己的处境。于是,他要和刘邦决战,而刘邦呢,很是不要脸的躲避了。而后来在广武,项羽用刘邦的老婆吕雉和他的老父来威胁他。这时,刘邦无动于衷、从从容容,将厚黑学的核心思想给发挥的淋漓尽致。
最后项羽终于败了。胜者为王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得去见阎王。
刘邦的获胜,并非没有道理。老话说的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是天下。项羽坑杀了二十万秦军以及后来在咸阳城内大肆掠杀人民,火烧咸阳三月,失了天下人的心。项羽看不起韩信,也看不起许多贫贱无形却有才干的人,失了谋士的心。而刘邦呢?正宗的流氓手法:忍、赖、痞。这三招别说古时了,就现在,无论官场还是商海里打拼的,要是没这三件法宝护身,那迟早是被别人吃的货。
狠也是非常重要的,俗云虎毒不食子,可刘邦在逃跑时,居然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推下车。应该可以弃其亲生儿女不顾的人,其狠毒残忍,就可想而知了。而项羽虽一个八尺男儿,却妇人之仁。在鸿门宴不忍杀刘邦,失败时,唯一牵挂的却还是骏马与名姬。后又因面子,在乌江自刎。唉!
在用人方面,刘邦本身虽没有太大的本事,可是他具备一个领袖的必备才能,那就是优秀的领导才能,知人善用,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不拘一格地用人才。比如:樊哙是个杀狗的,韩信人见人烦,陈平是有盗嫂受金,反复无常的嫌疑,灌婴是个布贩,娄敬是个车夫,彭越是强盗。项羽呢?失去了陈平、韩信、范增、钟离昧等谋士。
唉,项羽死了,死得很悲壮,死得很英雄。他的血染满了乌江的水,他的魂惊天地,泣鬼神。可他的遗体却被分尸了。令人心痛,令人叹息啊。
在如今,没人愿意去当那个英雄,因为死得早。项羽才三十刚出头就挂了,而且还被分了尸。而刘邦呢?寿终正寝,活了六十余岁。这在古时也算较长寿了。
历史学说时势造英雄。是的,在如今,刘邦肯定不能干出那些丰功伟业,不能一统天下,位极至尊。但他的性格也可使他混得不错。刘邦顺应历史的发展,自然可以混个风生水起,最后搞了个皇帝当当。秦及秦之前,丞相可与君主同坐。但因为中央集权制度,所以丞相的权利要回收,那么个人英雄的崇拜作风也要不得了,要打击,要消灭。而项羽生不逢时,偏偏在这时出现,难怪项羽最后说了一句天亡我。其实和项羽当兄弟是绝对不错的,天真、任性,还有些多情缠绵,关键时刻还能两肋插刀。但当不得领导者。唉,性格。。。。。。
项羽虽在历史的舞台上很短暂,但为人所敬佩。李清照的一首千古名句生当做人杰,死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呜呼哀哉。

《三国演义》读后感之曹操


编者按:曹操,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2] ,三国中曹魏政权的奠基人。以汉天子的名义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并实行一系列政策恢复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曹操在世时,担任东汉丞相,后为魏王,去世后谥号为武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

去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我利用整整一个暑假的时间读完了《三国演义》。这部古典名著深深地吸引了我。

很多同学看了《三国演义》后,非常喜欢刘备、诸葛亮、关羽等人,我却很喜欢曹操。《三国演义》中对曹操的评论是治世之能人,乱世之奸雄。我觉得罗贯中说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有失偏颇,我想为曹操鸣不平。在我心中,曹操的形象是高大的。

曹操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曹操是自《诗经》后重振四言诗的作家,他的五言诗也颇具乐府民歌的色彩。他和曹丕、曹植并称三曹。父子三人以其显赫的政治势力和杰出的文学创作居于当时文坛的领袖地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他面对美酒而高歌,感叹人生年华能有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他面对忧愁困苦,借酒浇愁。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他尊重人才,唯才是举。

曹操是一位宽厚旷达的领袖。讲他心胸旷这是有证据的:如果他不是豁达大度,怎会有当关羽走时彼各为其主,勿追也的感叹?如果他不是宽厚仁爱,怎会有当郭嘉丧时临其丧,哀甚的悲痛?这一切说明曹操的心胸旷达。

曹操是一位纵横捭阖的政治家。曹操参与的大小战役有许多。如破黄巾,斩刘辟、黄邵,攻下邳,绞吕布。特别是官渡之战,曹操以公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的情况战胜众十余万的袁绍。他的胜利是侥幸吗?不,绝不是!这说明了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有人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卑鄙。但我不这样认为。曹操处在一个群雄角逐的年代,英雄们四处割据,四处扩张,在这样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年代,挟天子以令诸侯正说明了曹操有高超的政治手段。

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漫步于历史的书页,穿越历史的风云,曹操的高大雄伟的身姿令我钦佩折服。

评语:小作者对《三国演义》颇为熟稔,写作时材料信手拈来。作者敢于突破既定的观点,通过阅读《三国演义》,对曹操产生新的认识,这难能可贵。他认为罗贯中说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有失偏颇,作者认为曹操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宽厚旷达的领袖、纵横捭阖的政治家,并且用大量的论据进行论证。引用是这篇文章语言的最大特色,既打造了文采,富含底蕴,又以史实说话,论证有力。

《卑鄙的圣人曹操》读后感800字


  不管是从京剧还是电视剧,电影还是话剧。曹操无疑都是一个奸诈类的人物。“白面曹操“、”奸佞小人“都在他身上徘徊,今天我读了《卑鄙的圣人曹操》之后,对曹操有了更深的见解。例如:

  当年,关云长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杀了汉朝四位州郡太守,以及曹操赠予他的战袍置之于地。大骂奸臣的作为,而他统统不计较,反而敬重他,让使者放行,这充分的体现了曹操敬重忠义之士的大度与仗义,奸佞小人会这样做吗?肯定不会,他们早把关羽剁成肉酱了。

  曹操杀黄祖,令其部下陈琳不满,上缴文讨曹,击鼓骂其为奸佞小人,曹操礼贤下士,询问他原因,原来陈琳的故友被曹操奸杀,曹操见他如此重义气,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尊他为上卿。曹操的大度与胸襟是如此的宽广。

  曹操这个人,他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天才横溢、柔情万丈、敏感、孤独、自卑的诗人,他的作品有龟虽寿。观沧海。短歌行等。

  虽然曹操的计谋,奸诈程度有屡屡突破道德底线的时候,但他也有大丈夫正人君子的一面,父亲曾经让他以钱换官,他拒绝了,最终凭自己的实力考取了官名,并成为了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

  通过这本书让我了解到曹操的双面性格,使我认识到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回避对他人的不信任,更不能骄傲自狂,并且做人要有像曹操圣人般的情怀,更要有胸怀大略的远大抱负。

  不管是从京剧还是电视剧,电影还是话剧。曹操无疑都是一个奸诈类的人物。“白面曹操“、”奸佞小人“都在他身上徘徊,今天我读了《卑鄙的圣人曹操》之后,对曹操有了更深的见解。例如:

  当年,关云长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杀了汉朝四位州郡太守,以及曹操赠予他的战袍置之于地。大骂奸臣的作为,而他统统不计较,反而敬重他,让使者放行,这充分的体现了曹操敬重忠义之士的大度与仗义,奸佞小人会这样做吗?肯定不会,他们早把关羽剁成肉酱了。

  曹操杀黄祖,令其部下陈琳不满,上缴文讨曹,击鼓骂其为奸佞小人,曹操礼贤下士,询问他原因,原来陈琳的故友被曹操奸杀,曹操见他如此重义气,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尊他为上卿。曹操的大度与胸襟是如此的宽广。

  曹操这个人,他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天才横溢、柔情万丈、敏感、孤独、自卑的诗人,他的作品有龟虽寿。观沧海。短歌行等。

英雄美赞之曹操_读《三国》有感600字


古人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这件三国中的各类角色的钩心斗角也是非同一般。在《三国》上上下下近千号人物中,我最中意的是曹操。

魏、蜀、吴三国鼎立。蜀刘备,汉中王靖王之后,打着复兴大汉的幌子,收拢人心,建立自己的政权;吴孙权,靠着父兄辛苦打出的富足江山,只守不攻,独步江东尽享乐;魏曹操,从最基层做起,早在东汉末,曹操就参与镇压黄巾起义立下战功。虽说曾挟天子以令诸侯,经过多年的征战,终于统一北方,称雄一方。

曹操曾在一首名为《对酒》的乐符诗中描绘他理想中的太平世界。

对酒歌,太平诗,吏不呼门,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斑白不负载。

我认为,人可以没有渊博的知识,但不可能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理想就没有目标,就没有奋斗的方向。在这方面曹操也给我们做了表率。

再说曹操的文学造诣。他是西汉的著名文学家,他所作散文简朴,诗歌慷慨激昂,是文学上的代表作。著有《曹操集》。此外,曹操还组织精通兵法,著有《孙子略解》等书。所以说,曹操是当之无愧的政治家、文学家和军事家。

《三国志》作者陈寿如此评价曹操:非常之人,超世之杰。

曹操,一袋枭熊。拥有远大抱负,有坚强意志,扎实稳步,从最低一步一步做起,善于用知识武装自己,博览群书,关心百姓,在社会危亡之际勇于站出来主持大局。面对有雄厚实力的敌人从不畏惧,英勇聪慧。有天才的领导之风,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真正的王者。

倘若广大青年都能如曹操这样,不怕吃苦、扎实稳步、勇敢博识、志向远大,那么,我们中华屹立世界之林顶峰则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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