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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社会读后感

(共 7516 篇)

  • 1、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1500字3篇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读完作品之后,可以把他的思想给简要记录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好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技巧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篇1)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2000字!

    读完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其中浩如烟海的知识,让我大有收获。纵观其全篇,其中第二章婚姻中关于“妻的地位”一节,让我有所感发。虽说男尊女卑这一封建腐朽思想在当代中国社会这一大环境下已基本隐退,但在当代中国家庭,尤其是核心家庭中,这种思想仍然存在,甚至可称为根深蒂固。

    在瞿同祖先生笔下,古代社会中,妻的地位,从古代法律关于“夫妻相殴杀”的规定中可见一斑:“夫殴妻则采减刑主义,唐、宋律殴伤者减凡人二等……妻殴夫但殴即成立殴罪,不问有伤无伤。夫殴妻则无伤不成立殴罪……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明、清律妻殴夫不问有伤无伤,伤轻到什么程度,只要有殴打的行为便可作为夫愿意离婚的条件,折伤以上便是义绝了,夫殴妻则须至折伤以上才可离婚,并且妻的单独方面的意思还不能构成离婚条件,须征求双方的同意……”

    由此可见,在古代社会中,妻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低的,夫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极不平等的。根据被古人奉为圭臬的“三纲”规定,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妻在家庭中可以说是夫的从属,一切以夫为首。古代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一个男尊女卑严重的封建社会中,她们的一生都要依赖于家中男性,却又不曾得到过该有的尊重,又是付出心血最多的。

    书中还说到:“夫过失杀妻是不问的,但妻之于夫却无此权利。”可以说,在古代中国,一个家庭中,夫在某种层面上甚至掌握了对妻的生杀权,在婚姻中,妻的人身安全,在大范围下是基本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再看当代社会,“家暴”这一恶劣现象,在社会中仍然时时发生,每一次,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沉重的故事。

    自封建古代继承而来的,婚姻中的夫妻不平等,这似乎是一对潜在的基因,隐藏在当代人们的血液中,随时可能爆发。这存在于他们的血液之中,甚至让某些家暴者认为,家暴,理所当然。在一个存在“家暴”现象的家庭中,妻往往是弱势者、受暴者,她们日日夜夜的默默为家庭付出,却还要忍受来自丈夫的暴力。

    近日,家庭暴力这一敏感词汇再次被人们所关注,网络美妆博主宇芽被男友家暴,

  • 2、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900字欣赏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由瞿同祖所著,主要讲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征与中国社会史的基本关系,让我们看到古代政权制度,对于喜欢古代文化的研究者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900字欣赏。

    本周由于周四要去参加比赛,时间比较紧张,所以提前总结了小半周的内容,这两天也因为准备比赛并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所以就阅读的马腾老师推荐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第一章,并对其中内容做了简单的总结。

    瞿同祖先生主要从五个方面介绍刑法中的家族主义:亲属间互相侵犯的犯罪、容隐制度、代刑、缓刑免刑、亲属复仇。

    第一,亲属间的侵犯,主要以三种罪名加以证明。

    首先是杀伤罪,具体有以下几点:(1)不分故伤或者误伤,有特别情节的案子,也需得到皇帝的首肯才能有减轻的机会;(2)因父母被人殴打,为救父母情急,误伤父母致死,也需依照法律拟凌迟,后请旨核减;(3)父母为了子孙而气忿自尽,子孙也要承担逼死父母的责任。

    其次是奸非罪,处分较常人相奸,罪名加重。但与亲属间杀伤罪尊卑长幼的处分不同,奸非罪不分尊卑长幼,犯奸的双方处分完全相同。

    最后是盗窃罪,罪名与亲等成反例。

    第二,容隐。反过来讲,禁止干名犯义,即子孙告祖父母、父母要受到法律严格制裁。但同时由于子孙可能出于要救其亲,使其免受刑罚,而以身触犯告父祖的刑法,所以制定了为首免罪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亲属相为容隐及干名犯义的法律,对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的大罪是不适用的。

    第三,代刑。因为历来政教注重伦常孝弟之道,如果犯人的子孙兄弟请求代刑,则由有司奏明,经皇帝的裁决而加以特赦或者减刑。

    第四,缓刑免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从唐至清,犯死罪而非不赦重罪,直系尊亲属年老或者笃疾需要人侍奉,家中又无成丁的,可以上请,由皇帝裁决。(2)对于犯了流罪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侍养的情况,魏、唐、宋法律规定不赦免其流罪,但是允许其暂时留养,待父母死后或者家里另外有人可以侍养时再执行。明清法律则更宽松:止杖一百,余罪收赎,存留养亲,父母死后不再执行流罪。(3)犯人平日不孝,则没有声请留养的资格。(4)例外的是侵犯旁系尊长,关系服制,不能适用留养。(5)对于被害人是独子,亲在无人侍奉,清律规定杀人之犯则不准留养。

    第五,亲属复仇。由于族人彼此是兄弟姐妹。对个人的伤害无异于对全族的伤害。而在家庭中,出于伦理孝道,也需为亲属报仇。复仇的责

  • 3、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读后感范文)

    初读翟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在今年春节之后,由于新冠状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严峻,小区封闭不得外出,在家闲来无事,想起了翟同祖先生的这本书,翟同祖先生用在家所学从法制史方面给我们简明而又详细地阐述了从古至今,中国法律的发展。不仅从先秦为起点,更深入到上古时期乃至红山文化时期。详细阐述了每条法律的变化过程,并有实例佐证,使得全书整体看上去很严谨、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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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说作者思路非常严谨,给大家举个例子,从开始看,翟同祖先生介绍完古代法律是分为家族式的小单元,有将家和族分开后进行阐释。然后讲到父权的时候,有这一句话,“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学找”(说的是父权的意志不可侵犯)。翟先生首先加入自己的阐释,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法律给予的。然后翟先生又类比了罗马时代父亲的“生杀权”;又举例秦二世的矫诏行为,借父名赐死蒙恬和扶苏。又拓展到法律的神圣性,又举例对神圣性进行说明,“元明清开放,父母并非绝不可杀子孙”。举出了王起活埋儿子的案例。翟先生从一个父权,拓展到各个时代,滴水不漏的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

    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做了一些思考。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这种不平等在政治、社会、生活各个细节处表现出来,所谓的一个“礼”字,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在社会秩序中做了固化。这种社会结构的安排固然可以保证稳定的社会秩序,但也扼杀了社会前进和创造的活力和动力。它也许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有碍于其他产业的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后来会落后了。社会的良好发展,不能一枝独秀,而应该百花齐放,法律不应束缚人们的创造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出现了居民与防控人员发生争执的事件,有的人仗着手中的公权无视政府规定,硬闯防疫关卡,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如今法律对待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法律的平等,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才能让国家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刘鹏)

    最近因私事被惊扰,恰逢要翻译法律史的文章,颜老师就推荐了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给我,读完了结合生活有一些感悟,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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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完全是建立在一种严谨稳健的等级制度之上,这一制度

  • 4、 法律电影观后感:“中国法庭”观后感
    法律电影观后感:“中国法庭”观后感 金融131 1313137 杨瑞 上周学校组织我们观看有关法庭的一些短篇,让我们了解了真实的法庭和真实的审判,让我很有启发。不论是怎样的法庭,都时刻保持着严肃的场面,不论是怎样的案件,都有着绝对公平的判决,这就是我在影片中所看到的。 为什么要有法律呢?我又想起了以前我参加过的辩论赛。人民和政府那个更重要,我的直觉就是——如果没有政府领导人民,那何来的进步,何来的安全与和平呢?所以说我们需要一个能难道我们不走歧路的立场,政府。而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需要法律。 法律,一个游戏的规矩。人生,就象一场游戏,有人穷,有人富,有人生,有人死····这个“法律”就是人生这场游戏的规矩,他规定你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这就是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个公平的家伙,但他始终是个工具,他没有生命,由人掌空着,但人是个善变的动物,常常破坏规矩,就象网络游戏中的外挂。:所以说:“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法律是会永远存在的,它会永远延续到地球不存在的时候。当然了,有人会推翻封建的旧王朝,推翻腐败无能的政府,但是他们会马上修改新的法律,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无时无刻在约束人的行为,有了法律社会才会稳定,人类才会发展。包括我国最高的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环境保护法、税务法、工商法、地方法律等等,每个法律都有它存在的必要性。触犯到哪个法律就会承担哪个法律的责任。 我们学习法律,为的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尊重别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让我们我们处理问题的时候多了一点理性,要一点感性。大学生学习法律,不仅是提高自身遵纪守法意识,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本国法学工作者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是一门较新的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科。因而对法律体系问题的研究具有迫切意义,这个问题不仅对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内容和法律院校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直接有关,而且对立法规划、司法实践,法规整理和法规的编缉,法学研究规划、法学图资料分类以及法学工具书的编缉工作,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意义。法律是严肃的,教训是深刻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知识技能,从身边做起,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当我们为一点小矛盾而想挥愤怒的拳头时,当我们为了满足不该有的贪婪而把手伸向别人的
  • 5、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时,一是由于课时的原因,二是因为自己对历史这种“庞然大物”实在怵得慌,没有足够的时间更没有充分的勇气去钻研那本教科书(虽然也涂涂画画做了不少笔记,但却是为了对付开卷考试)

    说句实在话,现在学什么都讲求“实用”二字,你细致地读本专业书可能是因为它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大,你拼了老命地考了本证可能是因为它是你今后工作或深造的敲门砖,哪那么多兴趣使然,没有那个美国时间。我读书少,学问不深,大学期间发现很多人和我并无不同,但总要摆出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去碾压旁人,但实际上几斤几两,自有人心里清楚。但这样的被碾压却促使自己产生畸形的“知识渴求感”,我读这本书完全抱着一种张张见识,装装修养的目的。可细读下来,我完完全全被老秦的幽默和才华吸引到,看样子他是神马样的文风都能hold住,可严谨、可思辨、可嬉笑,聊公的自嘲和自恋让作为读者的我照单全收。

    管他考试占多少分,老子就是把这本书读完了!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有趣而深刻的法律史

        中华法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承担了几千年上层建筑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政治文化、民间风俗、民族性格。但近代以来,中华法系面临资本主义冲击,逐渐被批判、否定、解体,直到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中华法系,真的就一无是处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研究法律史。作者用一种新颖独特、风趣幽默的手法,解释了中华法系从萌芽到成长再到成熟的过程。深刻把握其中的关键节点、关键主题、关键讨论,并一一呈现,与现代法律理念相比较,体现出中华法系在基本理念、价值追求、立法技术方面的特色和值得借鉴的地方。

          希望有一天,中华法系中的精华,能够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非常有趣的普法之作,对于我这个法盲非常有帮助。就用作者最后一段做总结也很贴合我写总结的方式:今聊公小友,贾初生牛犊之勇,撰《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之著,可谓是这方面的大胆尝试。其以“别笑”二字为题,或许正是对讥笑者的宣言:一部能让平头儿百姓读懂的法律史,你笑也得这样写,不笑也得这样写,不服你整一个出来瞅瞅!其以自身为线索人物,引领读者游息于上古至清末五千年的法律现场,令人如临其境,往往怦然心动;所言所论,既古朴庄重,又

  • 6、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600字

    法律必须在存在着其他比较间接的但是重要的手段家庭、家庭教养、宗教和学校教育的情况下执行其职能。如果这些手段恰当地并顺利地完成了它们的工作的话,那么,许多本应属于发法律的事情将会预先做好。理性的法治社会,绝不是法律安排所有事情的社会,当我们近乎盲从地呼吁法律之治理,我们毋宁更需呼吁社会公德的重建。因为更多时候,社会不是因为缺少法律的约束而无序,而是因为只有法律能够起到约束作用而难以治理。当家庭、职业、学校乃至宗教的力量从社会人行为的约束力量中被剥离出去,个人的行为再难以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有一点法律的空子,他就会不顾一切,甚至,在一点点侥幸心理之下,人们也会逾越他人的权益边界。 也只有在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法治才会成为常态。毋宁说,法律其实是作为社会最为底线的保障而存在的,它提醒着人们自己身处的社会并不是缺乏强制力的存在。 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的危险,否则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已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其价值在于使得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而对文明的信任,对社会体系的认可,是人类对外在的物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基础。没有这些前提,人类的一些物质、精神活动都展开的心理条件。这种情况下,欲以实现发展的想法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 7、 《法律和社会控制》之读后感1500字

    翻开书的目录,浏览一遍,在心里猜想,读完这本书我大概会有些什么收获。这本很薄,但是书不在厚。短短的六十多页,讲述了为什么需要法律,法律是什么,法律的任务以及法律的价值这四个问题。看过之后,技能培养我们对法律朴素的认识,又能引起我们对法律本身的简单的理性思考,看完之后也不会觉得累。

    书一开篇,作者就从希腊开始梳理在法学上的各种思想与主义。哲学,法学,哲理法学,法律哲学这其中的一个个概念,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我不能驾驭和理解的。

    在书中,作者写到这样两句话,无论我们把文明看成是事实还是观念,我认为它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的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是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我所理解的是: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以文明是法律的科学的出发点,而法律是对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但是这种对人类内在的或是本性的支配力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样产生的,它是怎样得以保持、促进和流传的?之后有给出答案,这种支配力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发社会的行为,也就是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就是道德、宗教和法律。今天,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专为这一目的而设立或遴选的团体、机构和官员所行使的强力。它主要地通过法律发生作用,这就是说,通过被任命的代理人系统的和有秩序的使用强力。所以在庞德看来,法律的依赖于强力,强力的行使者为社会政治组织。

    第二章作者讲述了法律是什么。作者认为从纪元六世纪希腊人来世考虑这些事情以来,什么是法律就是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许多东西曾发生作用使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是困难最重要的根源是历史上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使用法律的名称,给人们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告成了很多混乱。因此,人们都曾试图用其中的一个来解释这三者。如果这三种意义可以可以统一起来的话,最后就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并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

    第三章作者主要讲述了法律的任务。他在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一个法律制度通过下面一些列办法来达到,或无论如何力图达到法律秩序的目的:

  • 8、 中国法制史 读后感(3)篇
    中国法制史 读后感 第(1)篇

    看了这么多的电子书,目前这就是错别字最多的一本书了,体验感极差

    读《中国法制史》,是为了了解中国法制的变化。在看民法的间隔的过程中,对于许多法令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拜读《中国法制史》为了知其所以然。例如在谈到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婚姻法,对于红军婚姻以保护和离婚条件限制,到现在演变成了对于军婚的保护的一种措施。

    几千年的事情,说结束就结束了,读完心里也觉得空荡荡的。法制史,文明史,文学史,诸如此类的演变史,能讲清楚的书或者是人能有几本或者是能有几位呢?

    记得当代老师曾说,“你回头看历史的时候,发现他是一个圆”。当时不明白他在讲什么,其实现在也不知道他讲什么。直到后来听到,“历史的车轮总是滚来滚去的时候”,我好像发现了什么。

    在封建王朝重农抑商的大背景,商人,戏子是不受到推崇的,他们的地位远低于农民。

    时间轴向前推进,这样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商人的地位在抬升,农民的地位在下降。民国的时候,这种差距感已经充分的展现了出来。

    后来这种差距感又开始逆向改变了,在那浩荡的十年里,这样的差距最为明显。

    “我家贫农三代”

    “我家贫农五代”

    “那你家光荣”

    姥爷家由于有较多的土地,成份被定位富农,在那个浩荡的十年里,姥爷的耳朵也被那个时代摧残的失聪了。

    岁月不会因为谁或者因为事而停留,他依旧浩浩汤汤,不紧不慢,当一位老人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之后,一切又开始变了,直到了现在。

    历史的车轮是否滚来滚去?

    或许我们要把这一切交给几千年后的人来评判了,或者是交给冷漠无情的岁月。

    在这浩荡的岁月里我们只是沧海一粟。

    中国法制史 读后感 第(2)篇

    《读书心得》本周读书近20小时,学习《中国法制史》通过学习,让我懂得中国法制史主要讲述的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也就是说,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中国法制史》以中国历史断代为经,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阶段、封建制法阶段、半殖民地半封建法阶段、革命根据地法阶段四个阶段。通过学习让我初步了解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获得了许多历史背景知识。学习中国法制还是很有意义的,可以重温历史,树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学以致用”的实证思想。将古今制度进行对比,提炼出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其实,读书就是兴趣,而兴趣是可以培养的,一

  • 9、 《社会变迁的法律解析》读后感1200字

  • 10、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650字

    法律必须在存在着其他比较间接的但是重要的手段家庭、家庭教养、宗教和学校教育的情况下执行其职能。如果这些手段恰当地并顺利地完成了它们的工作的话,那么,许多本应属于发法律的事情将会预先做好。理性的法治社会,绝不是法律安排所有事情的社会,当我们近乎盲从地呼吁法律之治理,我们毋宁更需呼吁社会公德的重建。因为更多时候,社会不是因为缺少法律的约束而无序,而是因为只有法律能够起到约束作用而难以治理。当家庭、职业、学校乃至宗教的力量从社会人行为的约束力量中被剥离出去,个人的行为再难以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有一点法律的空子,他就会不顾一切,甚至,在一点点侥幸心理之下,人们也会逾越他人的权益边界。

    也只有在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法治才会成为常态。毋宁说,法律其实是作为社会最为底线的保障而存在的,它提醒着人们自己身处的社会并不是缺乏强制力的存在。

    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的危险,否则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已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其价值在于使得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而对文明的信任,对社会体系的认可,是人类对外在的物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基础。没有这些前提,人类的一些物质、精神活动都展开的心理条件。这种情况下,欲以实现发展的想法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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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社会读后感
每当我们读完一些经典书籍后,通常会有一些感悟感想。中国法律社会读后感栏目给大家带来大量中国法律社会读后感、2024中国法律社会读后感等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写读后感悟提供帮助! 更新时间: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