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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

(共 9266 篇)

  • 1、 读《血玲珑》有感

    读《血玲珑》有感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

    为了早早,她什么都可以做到!在孩子身患绝症的情况下,竭尽所能去拯救她,似乎是每一位母亲的本能。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卜绣文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工作上,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她必须努力赚钱;而在深夜里,疲惫的她强撑着去阅读一本本冷酷残忍的医学书,希望更了解女儿的病;她甚至在察觉了年轻的医生魏晓日对她的爱慕后,不惜以身体引诱他,只为这位医生能竭尽全力救治她的女儿而不是尽力而为。

    罗曼·罗兰曾形容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我看到了,闪烁在卜绣文身上的母爱的火焰,耀眼明亮。我知道,她做出的所有努力,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治好女儿,让女儿可以健康长大!可是,命运似乎假装没看见,再一次给了这位母亲一个沉重的打击。

    医界泰斗钟百行,是年轻医生魏晓日的导师。他在年轻医生的请求下,答应了救治夏早早,并制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医疗方案,取名血玲珑。这个方案就是让卜绣文再生一个与夏早早基因相同的孩子,抽取他(她)的骨髓以救夏早早。于是,卜绣文精心营造了和新婚之夜一模一样的环境,为了怀上一个和夏早早相同基因的孩子。可谁知怀上的这个孩子的父亲却与夏早早的生父不是同一人!夏早早的生父竟是十三年前强奸她的男人!现在,为了治好夏早早的病,她必须得怀上那个男人的孩子,不管用什么手段,必须怀上!卜绣文面对这又一次的打击,虽然身心疲累, 却依旧坚强不退缩。

    我不禁想:是什么让一个柔弱的女人变得坚韧?是什么让一个骄傲的女人放弃自尊变得卑微?是什么让一个悲痛的女人变得勇敢?是什么能让一个女人爆发出这么多力量呢?

    我想是卜绣文对女儿夏早早的无畏无私的爱。米尔毫不吝啬地赞美:“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是啊!如果不是这种伟大的母爱,卜绣文如何

  • 2、 血字分析读后感

    血字分析读后感(一)

    王杰

    “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血字分析》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听过很多回了,很多他的侦探小说已经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等,也有不少同学是福尔摩斯的粉丝,向我推荐过关于他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寒假闲着没事,想找点科普类的图书开阔一下知识面来着,就用图书馆的应用打算下载几本书看,浏览的时候看到了《血字分析》,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关于血液的科普类书籍,引起了我的兴趣,结果下载了阅读以后才发现原来是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

    既然下了就看下去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第一次自己接触福尔摩斯,也正是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书中对福尔摩斯特点的描写让我很惊讶,看人一眼就可以有理有据说出他的来历职业等等,精通化学解剖学但是对人文却一点都不懂。不知道应该用偏科还是学霸,用正常还是不正常来评价他。

    在华生的描述中我走进到这个凶杀案里,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分析》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

  • 3、 《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 4、 《血钞票》读后感

    《血钞票》读后感(一)

    读《血钞票》这样的小说,是对我们意志力的锻炼,那无处不在的悬念和恐惧,就像一根悬在脖子上的绳索,随着情节的进展而越收越紧。在阅读

    的过程中,你会感到自己的命运,已取决于那位躲在幕后的作者。当你像坐上云霄飞车那样抵达恐惧的顶峰,感到自己喘不过气来,甚至即将要窒息的

    时刻,请你放心,李西闽会突然松开绳索,安全地护送你回到人间。

    写恐怖小说也许是我的一种突命,有时,我会觉得我是一个死去的人,在向活着的人讲故事,不是为了吓人,而是在告知真相。

    李西闽并不刻意制造血腥的场面,也不玩弄故作玄虚的紧张,他笔下的恐怖,如同他小说中绵延的雨季一样,是慢慢地渗透在读者心里的,它潮湿而缠绵,一旦跟上你,你就难以摆脱,使你有如掉进了一个梦魇的深渊,哪怕经过奋力的挣扎,四周也依然是一片黑暗,而黑暗中站立的只有你自己。

    因此,李西闽的小说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人存在的恐惧,而阅读,就成了恐惧的衍生物战栗。

    久未谋面且不知去向的李西闽,一直不知道博客里他入的军事文学圈圈主阿宝是自己的老友。我也是刻意没有向他挑明。反正他一本一本的出书,就说明他不仅还活着,并且活得很精彩,何必要去打扰他。作为朋友,默默地关注并祝福着,在有些时候,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再说,隔三差五地进到他的博客里逛逛,我知他是谁,他不知我是哪个,也是件很快意的事。

    当西闽不知怎么就知道了阿宝即是某某时,夏天已经过去了,秋天正腻腻歪歪地走来。他立即在留言里告之了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我这才知道该同志已从广东转移到了上海。近年来他是行踪不定,电话换了若干,不时会收到短信说李某人的手机号码变了,因不确定他什么时候会不变,一直没敢保存。听我的同学广空创作室女诗人谌虹颖说,创作室要调西闽,他去了,呆了一阵,不习惯,还是决定离开了部队,做一个更为彻底的作家。至于他为什么选择了上海定居,还没来得及详谈,不得而知。似乎是又在上海找了个媳妇儿。

    西闽在部队的时候,我曾力劝他写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后来他真写了,是一个女游击队长的故事,素材依然是来自他的家乡福建某地,很传奇并且还稍有出格(以我社的标准)。我看后有些兴奋,有些担忧,最后商定还是不出了,别给领导添麻烦。这部小说后来好像是春风出的,印数还不小,虽心有痛感,但也只能如此。记忆最深的还是他随书稿给我带来的两筒台湾产的高山乌龙冻顶,那应是我迄今为止喝到的最为清香甘冽的茶了

  • 5、 血火记忆读后感300字

    篇一:《血火记忆》读后感

    篇二:读后感

    今天,学校发了一本我一口气读完了,读完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20xx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了南京,

    开始了持续近六周的大屠杀。在这场大屠杀中,日军杀害了我们30多万同胞,大肆强奸妇女达两万起,在全城抢劫和纵火。浩劫过后,南京成了人间地狱。大屠杀中,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竟然灭绝人性的开始了杀人比赛,比赛谁先杀满一百人,两人的军刀都砍缺了口,可奖品只是一瓶普通的葡萄酒。看完这篇文章,我觉的文中的每一个字都仿佛是用血写成的,透过文中的每一个汉字,我仿佛看到了日军的狰狞面目,那300000后面的零,仿佛是一双双无辜的眼睛向世人发出自己的心声:我做错了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这时,我想到了因为国家的衰弱,才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我们的同胞才会遭受这么惨痛的伤害。“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过弱“,做为一名少先队员工,我要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家的富强而努力,让我们的祖国变的更加强盛,只有我们的国家强大了,别人才不敢侵略我们,历史才不会重演。

    那凄厉的警报再次响起,告诫我们所有的中国人:牢记历史,毋忘国耻。

    篇三:读《血火记忆》后感

    我相信,大家最近一定都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吧!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读本,名叫《血火记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日本人侵略我国时在南京犯下的各种滔滔罪行,我相信,只要有一点点良知的人读过这本书,就一定会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会十分深有感触。这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浴血守城、日军屠城、人性光辉、正义审判、珍视和平和国家公祭六个板块。其中,详细介绍了抗战时期20xx年12月13日日本人占领我国南京时的大屠杀。这段历史是最令人伤痛的,我看完时都不禁悲痛起来。日军的惨绝人寰,不仅让我国南京的300000人民都冤死在其中,还让南京的许多老百姓都有家不能回,举世无亲,更让南京这座文明古城,变成了黑暗的杀人天地。

    我读完这本书的读后感是“我们应该诚心祭奠12月13日!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努力学习,奋发图强,争取以后为这些冤死的百姓报仇,强大我们的祖国,不让这个悲剧重演1。

    读了这本书让我们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情况,作为一名南京人更应该珍惜这本书。

  • 6、 血玲珑读后感

    篇一:读《血玲珑》有感

    亲情与责任的碰撞

    ——读《血玲珑》有感 亲情与义务的纠缠,爱情与事业的冲突,人类情感与医学责任的碰撞,毕淑敏用她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伟大而又畸形的母爱故事,让世人震惊。

    《血玲珑》是一个充满爱的故事: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年届不惑,她的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渐进性贫血症,骨髓停止造血。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卜绣文倾尽所有,包括她的金钱,时间和生命。年轻医生魏晓日对她的遭遇十分同情,并为她超凡脱俗的气质吸引。为此,他求救于自己的导师,当今医界泰斗钟百行先生,来挽救那个如花的生命。钟先生制定了医疗方案“血玲珑”——让卜绣文再生一个与早早基因相同的孩子,抽取她的骨髓来救早早。卜绣文再次怀孕了,这是在她精心营造了一个和新婚之夜完全相同的夜晚与丈夫结合的结果。然而,基因化验结果出来时发现,夏早早与卜绣文身上的胎儿不属于同一个父亲。卜绣文忍着悲痛打掉胎儿,并痛苦回想起那个不堪回首的夜晚。经过几番努力,她终于找到早早的亲生父亲——小人匡宗元。为了爱女,卜绣文主动投入匡宗元的怀抱,终于怀有了与早早有相同基因的晚晚。晚晚必须被抽取骨髓来救助早早,而她是否生还仍耐人寻味。

    《血玲珑》中的人物都各具特色。魏哓日作为一个出色的医

    生,不管他之前的生活如何,但自从遇到卜绣文之后,他就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倾慕自己的病人的母亲,也就是卜绣文。可是对于一个有夫之妇,特别是一个因为女儿身患绝症,处于悲痛之中的女人,他只能远远的默默的爱着。他时常不自觉地做些事情想让卜绣文注意自己,感激自己。比如刻意在卜绣文快要来探望夏早早的时候去看夏早早,这是为了碰到卜绣文,也是为了给她留个好印象。他们的关系明摆着是医生和患者家属,那暗地里是什么?情人?似乎不是,大约可以说是很不错的异性朋友关系。作为喜欢着卜绣文的男人,同时也是血玲珑计划的实施者,钟先生信任的得意门生,他背负着巨大的矛盾。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不受伤害,还是帮助自己的老师好好完成血玲珑计划,他辛苦地寻找着两者的平衡点,试图既对得起自己的老师又不失去自己爱的人。卜绣文在怀孕后期犯了高龄生产常出现的症状——子痫,钟先生一心希望计划成功,想放弃卜绣文,但魏晓日仍尽力救助卜绣文。在伟大的爱情面前,他可以说忘记了医学责任,但是,人性道德的高尚让我们不得不为之动容。

    夏践石是一个胆小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在外面虽然是位受人尊敬的大学

  • 7、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00字

    【第1篇】

    “疯羊血顶儿”顾名思义,是指一头疯羊叫做血顶儿,可读完后,我觉得血顶儿并不疯,而是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勇敢无畏的好公羊。

    血顶儿是一只普通的盘羊,当它刚来到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地咬死了母亲猴戏。这一幕在它心灵中挥之不去。它看到了血淋淋的场面,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那天,母亲猴戏的那口血喷射到了它头顶上,所以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许多年过去了,它头顶的血早已消失,可他始终忘不了狼的丑陋与残忍,那血是苦难的红光,也是激励血顶儿复仇的灵光。它努力把角变直、尖锐,在伙伴们嘲笑的情况下,成功地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可最终仍因大家的自私而光荣牺牲。

    这里我最恨黑母狼和绕花鼎,绕花鼎为了自己的家族,竟可以抛弃一只为盘羊们而战斗黑母狼的血顶儿!血顶儿把角扳直,只是想替母亲报仇,并没有想危害这个羊家族,是大家自己学起来的。而绕花鼎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血顶儿是疯子,这让我很愤怒。看到血顶儿死后,我更加愤愤不平。血顶儿为了这个家族,为了母亲,千方百计的使出应付狼的招术,弄得遍体鳞伤!虽然天下的狼全死是不现实的,但是血顶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做个实事求是的人,但不要不管怎么回事就说别人的不对,要换个角度想一想。“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找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这是爱因斯坦的名言,,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过快乐的生活吧!

    【第2篇】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平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

  • 8、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00字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生出血顶儿后便被咬死了,猴戏的一片血飞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猴戏的这片血使得血顶儿“疯”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血顶儿用疯子一样的行为来约束自己:把自己本应漂亮的弯角塞入石缝中,强行将角弯成了笔直的尖刺,并用这对羊角,刺伤母狼,创造了“羊打狼”的光荣“羊史”。但最终,因为母狼的疯狂杀戮,使得盘羊们草木皆兵,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血顶儿,它为了报杀母之仇,不惜自己的地位、样貌、不在乎自己的角,甚至不惜使自己成为疯羊;为了报杀母之仇,他连死神的镰刀也不惧怕,想方设法将自己的角变成了尖刺型,只为杀死那个有着杀母之仇的母狼,他这种为了母亲可以放弃一切的精神是极为可贵的。

  • 9、 读《血玲珑》有感1000字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读《血玲珑》有感

    看完毕淑敏的《血玲珑》,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卜秀敏的女儿夏早早患了绝症——渐进性贫血症,骨髓停止造血。医生让她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再生一个与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一命抵一命。

    女主人公真的是一位超常的女强人,一般人不论是男是女应该都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变故,卜秀敏居然在事业失利,女儿病重的双重打击下表现的如此的坚强。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弱女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居然可以迸发出如此令人震撼的力量,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令人敬佩。

    这让我想起了几天前来我家收废品的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与卜秀敏一样的经历,却有与她一样的沧桑和对子女的爱。

    那天,妈妈带了一个阿姨到家里来,阿姨带着一个特别大的袋子。妈妈把家里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装进阿姨那个大袋子里,并和她闲聊了几句。

    那个阿姨说自己才四十岁,但我觉得,她承受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承受的沧桑。

    妈妈突然问了一句:“你家孩子现在上学了吗?”阿姨轻松地笑了笑,说:“还没呢,不过我再多收些、多挣些钱,她就可以上小学了。”

    这句话使我感触很深……

    后来,妈妈把钥匙给我,让我送这位可敬的母亲下楼。

    阿姨扛着一大袋子废品下楼,我想帮她分担一下,阿姨轻描淡写地说不是很重,让我先走。

    那里面的东西我何尝没有搬过?一件就够重了,更别说一袋子。

    阿姨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肩上那一袋子废品,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阿姨再见,路上小心点,袋子很重,累了就休息会儿。”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 10、 《血玲珑》读后感600字

    生命因爱而延伸——读《血玲珑》有感

    寒假的一天,我在好友家发现了一本小说——《血玲珑》,作者是毕淑敏。这书名令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便拿起书翻看了几页,谁知,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便在好友家细细地读了起来。

    《血玲珑》讲述了母亲卜绣文因为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倾尽所有,拯救女儿生命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生,结尾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那伟大的母爱所震撼。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一边细心地照顾女儿,一边拼命地工作赚钱,身心的疲倦令她变得更加苍老,但她仍旧不放弃。她同主治医生们共同制定了一套“血玲珑”医疗方案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得知女儿患病的时候,她被这飞来横祸所惊吓,但马上采取措施,连夜地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学用书,深度了解女儿的病情。这种坚强的母爱比起温柔似水的母爱更加令人感动!她独自一人承担着女儿病重带来的痛苦,工作的压力以及身心的疲劳,但仍为了女儿的病不懈努力着,这种超凡的毅力让我们所有人为之动容,深感钦佩。

    她的女儿夏早早冰雪聪明,原本可爱漂亮,却因重病卧床不起,身体十分虚弱。疾病让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她懂得体谅别人,让人开心。当她知道妈妈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为了抽他的骨髓为自己治病时,她为了让那个孩子健康地活下来,自己服农药自杀……这种牺牲自己救活他人的高贵品质,真的是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不已。假如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真的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定。

    作者在封面上写道:“在弱小的生命面前,在死神步步紧逼之时,除了负重前行,别无选择!”母女两人,一个为了挽救即将结束的生命,一个为了让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得以健康成长,选择了各自不同的方式,因为在她们心中都有一个信念——爱,一个是母亲对女儿的爱,一个是孩子对新生命的爱,生命因为爱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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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
每当我们读完一些经典书籍后,通常会有一些感悟感想。血玲珑读后感栏目给大家带来大量血玲珑读后感、2024血玲珑读后感等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写读后感悟提供帮助! 更新时间: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