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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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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不是一个顺着文学史发展史规规矩矩读书的资深专家,相反是一个读书随缘的散漫人,但是有一点就是一定要买纸质的书本才读的下去。是为了看《活着》,顺带捎了《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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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贯余华的写法,语言朴素没有任何波澜,深读感伤、残忍,但却明白故事的真实性,这种小说往往后劲很大。它的评价很多也很高,谈历史背景和文学经验,自知学识差的太多,本文仅从三点进行个人观后感分享。

    第一是:贫穷;贫穷所带来的愚昧这些大的标题不用多说,单凭开篇许爷爷说卖过血的人才叫强壮一句足以。贫穷的限制却是无法全部描述的,许三观在人生最无奈,最需要钱的时候想到的只有卖血一条路,这让我很警示,我们是否受到了限制,限制不是单只吃穿用度这些可被物化表现的范围,更重的是思维,思维的被限制。因为贫穷,没有更多的机会去和大千世界有接触,遇到麻烦处理的方法往往单一或者是拙略,这样的限制很可怕,甚至无意识到这样的限制更可怕。

    第二是:成长的角色与责任;许三观的卖血我总结为五次和若干次,在五次的卖血中,他分别经历了一个小伙子、丈夫、家庭支柱和父亲身份的转换,卖血的用途是娶媳妇、为孩子打人赔钱(妻子与他人所生)、为女性朋友购置礼品、解决家中粮荒和为两个孩子工作安排,这是一个很经典的男性成长角色转变与责任变换,前三次的卖血事件中,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人物个体属性强(以自我需求和意愿为重),很形象的展现了年轻时的他成婚多年发现孩子一乐非亲生,事态发展挑战到传统思维时人物的情感厌恶甚至一度把孩子推出家门、对妻子恶语讥讽,到与多年前的女性发生关系后卖血为其购买物品一系列的场景。生活总是会磨平棱角,社会属性逐渐增强,他虽然还带着对非亲生孩子有偏见的意识但在粮荒时卖血养活全家人时没有放弃一乐,第一层体现了对家人的责任,第二层是对这个非亲生孩子的养育亲情替代了非亲生的意识挑战;第四、五次,发生在一个月中,是看着身形单薄的孩子插队下乡的背影时卖血和为了落实孩子工作需要请领导吃好一顿时,这时候的他是一位老父亲,没有了任何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在。最后的若干次,是去往上海大医院为病重的孩子筹钱时,步行一路向东走,三天换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历经各种波折,几度以为这个人物会死亡,献血过多休克急救被输血急救时,人物第一想到的是不要血,因为血换钱,输进来血就要拿卖血的钱换出去。

    第三是:善良是生命的加分项;许三

  • 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两篇(优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1000字2

    上大学后余华这个名字逐渐走进我的阅读视野,很多同学看过他的作品后也很有感触,都会极力推荐。余华很多人熟悉的作品就是《活着》,这也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想要更好的活着,你就得更努力!这本书看过之后我会觉得过于现实和悲伤,并迷茫于自己的人生。余华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活着》是以“死亡”的形式出现的,而《许三观卖血记》就以“卖血”的形式出现。所以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后面部分时我一直端着一颗紧张的心,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但很开心结局没有,他活到了六十岁,许玉兰依旧陪在他身边,三个儿子也很稳定。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

  • 3、 读《卖什么都是卖体验》有感

    读《卖什么都是卖体验》有感

    南充聪茂 张珍 聪茂听力

    闲暇之余,拜读了《卖什么都是卖体验》,该书是迪士尼前副总裁40年极致客服体验的总结,揭示了经济时代绝对生存的逻辑,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发掘出客户的心理诉求,激发了客户情感共鸣。从而对营销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作为一个职场的人员,深受启发。读后掩卷沉思,结合本人的认知,谈谈我的一些浅薄的感受。

    第一:凡事做细,细节决定成败。中国道家创始人老子有句名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海尔总裁张瑞敏说过,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伟大来自于平凡,一个企业每天需要做的事,就是每天重复着所谓平凡的小事。企业有再宏伟英明的战略,没有严格认真细致的执行,再英明的决策,也是难以成为现实。正所为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作为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点,时时不忘关注小事。小到企业的环境卫生,企业文化。办公室物件的摆放,洗手间的清洁,职员的个人形象及个人卫生等都必须做细,做到简洁明了:公司环境窗明几净;公司文化繁简适度、图文并茂;办公室小盆栽温馨怡人;办公桌上物件摆放有序;洗手间干净清爽;职员举止端庄、衣装得体、精神饱满……如此种种,顾客到来,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第二,顾客至上,做好客户服务。书中说到:"客户永远是上帝,企业要想赢取客户,留住客户,把忠实的客户转变为企业的支持者和铁杆粉丝,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对于任何一个企业的员工来说,都知道这句漂亮话,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或许是因为当时的思想情绪、家庭因素,抑或是职业倦怠,有些时候对于客户的来访轻描淡写、敷衍塞责、甚至烦躁时偶爆粗口,殊不知"一次成功赢得一个客户,一次疏忽失去全部的客户",对于信息化的今天,客户轻者会打电话投诉,重者会借助网络媒体大抒特抒我们的客服,指责我们的弱点和缺陷,这样我们会痛失很多客户,网络的负面宣传会把一个企业置之于崩溃的边缘。所以我们一定要对待客户如亲人,如父母。做到以礼相待,牢记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结合所从事的职业,尽可能帮助客户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凭借热情耐心的礼貌服务,我们会赢得更多客户认可,就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让我们的职业良性发展。

    第三,学会倾听,倾听中获得客户。说话是学问,听话也有艺术,上帝给人们

  • 4、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包容与狭隘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周利利

    近日,闲暇时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写点读后感,借以温故。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文革、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文革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批斗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

  • 5、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4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 6、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700字2024 生存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 7、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700字:生存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 8、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1000字)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

  • 9、 读《活宝三人组探险记》有感 (1000字)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日本作家那须正干写的《活宝三人组探险记》,里面那搞笑与紧张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身临其境,但我觉得最吸引我的是日本小孩很好的自理能力和遇事临危不惧、沉着应对的能力,它让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八谷飞、博士、阿慢三人组一天兴高采烈地独自驾驶摩托艇出海,不幸的是他们失踪于濑户内海,孤独地飘流到了八谷飞命名的骷髅岛上。虽然如此,但他们却不害怕,在岛上生活得如此多姿多彩。阿慢用百合根做丸子,将小鱼制成鱼干,用来做鱼汤。博士按《探险入门》里的方法,搭了帐篷和厕所。而八谷飞在海边钓鱼、找海螺,解决了温饱问题。大家不慌不忙,每件事情做得头头是道,让人敬佩。后来他们发现岛上住有一位叫彦田的老人,从他那儿得知岛上有头横凶作恶的狮子,他们三人勇敢地上演了一出抓狮子的好戏,并且把狮子困在了一个竹笼中,狮子再也不能伤害岛上的百姓了。最后幸运的是在他们钓鱼时遇见了海上警察,在警察的热心帮助下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家。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日本小孩临危不惧、沉着应对、超强的自理能力感到惊叹。他们失踪了两个星期却依然没有出事,如果换做我们中国小孩的话,早就丧生了。我们中国小孩就缺乏遇事独立冷静处理、想法解救自己以及独立料理生活的能力,从这一点上看我们深感惭愧。这里我也想起一些关于日本和我国小孩的事情,日本上幼儿园的小孩背的书包上缝了许多小包,里面有牙刷、毛巾、尿布以及应急的用品,平常他们全由自己料理自己,不需要老师照顾,而且上学、放学都由自己背书包。而我们中国上小学的同学还要家长背书包,真是该上学的不背书包,不该上学的背书包啊!想想我们平时的生活、自己的做事,与日本小孩相差太远。

    这本书中还写了八谷飞出海前自己了解了许多关于野营的知识,博士还带了《探险入门》,在失踪后还真正利用上了。想到我们平时出去旅游时,从不关心旅游的任何事情,全靠父母亲的安排,只知道吃喝玩乐,想来也十分惭愧。假如一天自己单独出去遇到和活宝三人组一样的事情,可就没命,真是后悔晚了。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它为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是我们生下来就不如日本小孩吗?那也不是,而是中国父母帮我们做得太多,这样导致平常锻炼机会少,经历的事情少,从而导致生活自理能力不强,遇事慌慌张张。为了提高我们的能力,我们应向日本小孩学习,平常自己能完成的事自己努力完成,从小做起培养自己独立处理问题、独立生活的能力。

    《活宝

  • 10、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600字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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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栏目精心为您提供各种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202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教您怎么写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希望能够帮助您。 更新时间: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