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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芳华落尽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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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读严歌苓《小姨多鹤》有感


浮世清欢,此生如烟

---读严歌苓《小姨多鹤》有感

文·宁 韬

初初知晓严歌苓,是看了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一个女作家可以把大时代下形形色色的女人们描写得入木三分着实不易。细看严歌苓的小说,发觉她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无论是《扶桑》里的扶桑,还是《补玉山居》里的曾补玉,再到《小姨多鹤》里的竹内多鹤,作者直接用女主角的名字作为书名,无疑体现了作者本身对于刻画女性角色的偏爱和擅长。

从书名便可以看出,《小姨多鹤》的女主角是多鹤,她是一个日本女子,因为那一场接一场的自杀与他杀被遗弃在中国。身无长物,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因为目睹了太多血腥而生猛的场面,几乎连意志也被摧毁。日本战败,滞留的她被装入一个布袋,论斤论两地卖入张家,沦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生存是艰难的,在一个彼此敌对、互视对方为蛮夷的国家,语言不通,习惯不同,最尴尬的是身份。她为张家生下三个孩子,身份却是那三个孩子的小姨,不能与自己的亲身孩子用母语做大大方方的交流,甚至连亲近孩子都要别人的允许。原本,小说着重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多鹤的"丈夫"张俭和原配朱小环虽然吵吵闹闹却也恩恩爱爱,为了传宗接代,被迫纳多鹤为妾。此后,新社会不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张家搬离了东北农村,多鹤就以朱小环娘家妹妹的身份,一直生活在这个有夫有女有子而她只是"外人"的家里。多鹤在这个家庭里身份暧昧、地位尴尬,只是她对此无知也无谓,只求活命,不求爱情。

按理说,作者对于多鹤个人形象的刻画是细致深刻的,多鹤具有作者一直在作品里探究的那种源自生命本能的女性吸引力,她美丽、懵懂、天真,不吵不闹,不争不抢,不撒娇,不用刻意地追求爱情,就有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日思夜想。但我的注意力不由却被另一个女子吸引着,不错,正是张俭的原配,朱小环。小说起篇描写她的时候,就是一个极其泼辣的中国女性形象。她嘻嘻哈哈、风风火火,走到哪里热闹到哪里;她爽利、泼辣,牙尖嘴利,说话毫无顾忌,比起沉静的多鹤,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太过于张扬和喧闹。朱小环登场的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书中的那个"大反派",是作者为了欺压"小白兔"多鹤而设置的人物形象。可就是这样一个女性,随着剧情的发展,愈发颠覆我既有的想象和认知。

离开东北,改名为张俭的丈夫带多鹤出去并把她丢掉。本来这举动应该遂了小环愿,这样,多鹤的三个孩子自然就成了小环的孩子,张俭也可以心无旁骛地继续爱她。而朱小环却把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说他这是蓄意杀人,自己像丢了亲妹妹一样发疯似地寻找;多鹤流浪回来,小环像姐姐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给她洗了三遍澡;小彭和小石对多鹤有非份之想,小环像长姐一样给他们俩警告;张俭和多鹤都丢了工作的时候,享受惯的小环就像长姐一样挑起了一家的担子。有人评价,朱小环虽然表面上是妻子,但其实她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是家长,就像是母鸡一样爱护支撑着这个家。丈夫和多鹤像她的弟弟、妹妹、孩子,她的难过和伤心永远都让步给对家人的安抚。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的微妙关系,在多鹤和张俭婚内偷情时达到了顶峰。给张俭生了三个孩子数年后,多鹤终于以她近乎失却自我的温顺和隐忍,更以她的悲剧命运,深深打动了张俭。他们背着小环,偷偷在小学校、破电影院的黑暗角落尽情交欢。这段私情持续了两年多,小环再怎么大大咧咧,对此也不可能无所察觉,说她愿意肯定是矫情,但她还是选择了睁一眼闭一眼地成全一个苦命人的合理幸福。某天,张俭和多鹤情深忘怀时被抓了个现行,多鹤及时脱身,张俭被保卫科抓了去,不用说也知道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是多么危难的时刻。此时,小环挺身而出,李代桃僵,用她一贯的果敢、泼辣、口无遮拦,挽救了三个人的名声。此时,我却读见她心中的悲凉。到小说的尾部,当她得知丈夫被判死缓的消息后,是她想方设法买了鱼头炖汤,把编好的谎言一起喂给多鹤和几个绝望的孩子;(w w w . f w s i r . c o m)又是她绞尽脑汁,收买了典狱长,一次次给丈夫探监;在两个女人无依无靠的时候,是小环毅然摆起了缝纫摊,拼死拼活地养活一家人。

一个荡气回肠的时代背景,一个九死一生的日本女人,一个支撑起家庭的中国女人以及一个特殊存在的家庭。多鹤和小环是两个民族的缩影,多鹤内敛清高,默默无语,却能让人感受到内心坚强的力量。小环是家里的主心骨,让张俭第一次真正知道什么是爱,她可以让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她识大局,顾大体,她将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倾注在那个家里,她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最值得爱的女人。故事的结尾,多鹤带着病重的张俭、女儿丫头和大孩张铁回到了日本,最终张俭也病逝在多鹤的身边。朱小环最后孑然一人,这么爱热闹的她最后与之陪伴的只是那条黑色的老狗。她是那种女人,泪水都在心里,笑容堆在脸上。但她也是很苦的吧,甚至比多鹤还要苦,毕竟多鹤还收获了几个男人的爱情。而小环,生活在自己家里,守着自己的丈夫孩子,可那孩子是别人生的,丈夫心里最深处还给多鹤留着位置,她看似丈夫孩子一样不缺,其实某种意义上一无所有,也许最后的孤独才是最大的哀伤。

浮世清欢,此生如烟。千帆过尽后,留下来的清淡,也许才更让人动容。

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


篇一: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1、《少女小渔》:人性的光辉在她身上闪耀,毫无保留的散发出来,不论对谁,都那么善良,那么温柔,那么有爱心,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她告诉了我们人性的纯真和美,多好的一个女子。

2、《红罗裙》:它告诉我们,一个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才是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而且,这和年龄和地位和收入和在什么地方没有关系,甚至不关乎外表。和那一句“女人,爱自己怎么深爱都不为过”,有相通之处。

3、那篇写一个傻子的爱情,确切的说,是对爱情的憧憬和期盼。两个不同的人,给了他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一个稳当妥帖适合他的,但是他看不到未来,也没有希望;一个引导他向美好的明天看齐,让他懵懂的相信

他也会有美好的爱情,会有幸福的生活--------但目的是龌龊的,为了从中牟利而欺骗他。--------为傻子好,切切实实的为他着想,却被他推下楼杀死;那个为自己的腰包着想,选择欺骗,而走进了监狱,却给了傻子一线光的希望,让他看到了生命的玄美。---------我的感触是:不论是什么样子的人,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才会更加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希望是生命不死之光。

4、还有那篇写著名粤剧花旦的,一个男人,把女人的顾盼生情、缠绵悱恻、流转娇柔演绎到极致,结果,却招来了同性的干扰,以至于正常的爱受到阻挠;多少人慕名而来,他却在最得意之时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也算是难得的有抱负的戏子。“人在江湖”最后的感觉也只有这四个字,只是,也没太看懂,作者到底想说什么。

5、是不是,我们长大了,就会想着逃离父母的眼睛,从而去经历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不论小时候、先前,甚至昨天,还对父母多么的依赖,多么的鱼儿离不开水,读后感《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就如《约会》里所描述的,妈妈带着孩子远嫁,孩子却得不到丈夫的接纳,于是,母子俩每周偷偷约会,见儿子一面像做贼似地偷偷摸摸。后来,妈妈为了儿子,选择放弃优越的家庭;儿子为了心中的梦,选择远离。很凄美的故事,很伟大的母亲,很现实的现实。母亲为了儿子而活,儿子为了本性而活,实际上,我们摒弃了多少东西?代价好大!

6、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也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无论年龄大小,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身价高低,

无论什么营生--------这是《青檬色的鸟》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7、《冤家》更是写了得不到丈夫理解和关爱的母亲,带着儿子自己供养,歇斯底里的灌输“丈夫家人不好”的思想,可是,孩子有自己的判断力。任性的母亲,骨肉亲情是割舍不断的啊,最后为了给父亲一份生日礼物,儿子与母亲争执,相持不下,双双葬身悬崖。生活在怨恨中的母亲,苦难的孩子,苦难的母亲。

篇二: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主要内容:战后的东北,日本少女竹内多鹤被人以六块大洋的价格卖给了火车站张站长一家。张站长的二儿媳妇朱小环怀孕时遇到了日本鬼子,受到惊吓后流产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张站长一家把多鹤买来只是用来传宗接代,生完孩子后就打算把她送走。就这样,张站长的二儿子二孩,小环和多鹤组成了一个奇怪的家庭。多鹤生了一个女儿和一对儿双胞胎儿子,他们叫小环妈,叫多鹤小姨。在日复一日的相处当中,二孩和多鹤相爱了,在外面频繁的约会。小环知道后非常悲痛,二孩感到非常内疚,收敛了对多鹤的感情。孩子们越来越大,都意识到了自己家庭关系的不一般。多鹤的日本人身份就像一张窗户纸,后来终于被捅破了,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大女儿伪造了自己的家庭出身,大儿子从家里搬了出去,二儿子当了知识青年。小环和二孩尽力保护着多鹤。一家人在小环的苦心经营下勉强维持,熬到了文革结束。中日建交后,多鹤回到了日本,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后来,大女儿,大儿子均跟随多鹤去了日本,二孩也被多鹤接到日本治病,国内只剩下小环和参军的二儿子。小环自己一个人生活,陪伴她的是一条老狗。

作者严歌苓是上海人,当过兵,经历过文革,后来远嫁美国。用她的话说,到了美国才发现原来什么都可以写,才有了这许多小说。严歌苓的小说有如下共同点:第一,时代背景均开始于解放前,之后一直延续到文革结束。书中人物主要的人生经历主要集中在解放后至文革结束这一段。第二,大多以女性为主人公,比如王葡萄,朱小环,多鹤,冯婉喻等。第三,书中人物在那个大变革的时代,均在一定程度上坚守着自己的人生底线。比如王葡萄,在那个子女以跟父母划清界限为荣的年代,她没有随波逐流:把侥幸不死的孙怀清窝藏在自家红薯窖里直到文革结束。中间遇到很多险情,但葡萄用她的乐观,勤劳,机智一一化解。对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王葡萄不抵制但也不配合,“觉悟”一直没有提高。朱小环也是如此。刀子嘴掩盖不了一颗豆腐心,嬉笑怒骂间保护着整个家庭。在多次因言活或罪之后,陆焉识选择了装结巴,既不害人也不想被别人害。

篇三:严歌苓《少女小渔》读后感

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读严歌苓《少女小渔》有感

在新移民作家群中,严歌苓被北美文学评论人陈瑞琳认为是一个“异数”。严歌苓的创作具有一般女作家少有的力度,她善于用女性的视点,从日常生活中去探悉人性的隐秘,常常把“风云气”寓于“儿女情”,很能以小见大。她的作品在内容上比较纯正,又比较有味道,而在文字表述上又十分讲究,可以说是相当地纯净而优雅。

最能体现严歌苓一贯的艺术特点的是她立足于弱势群体的文化视角,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描摹。在这个地球上,经济、历史、文化、意识形态、肤色、年龄、性别等,从大到小、从深到浅,是凡有差异的方面都有强势的一方和弱势的一方,而决定权利的因素和表现形式,常常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严歌苓塑造出的一种弱势强者的形象,可说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短篇小说《少女小渔》中的主人公小渔就是严歌苓笔下一系列的弱者形象的典型代表,是弱势中的强者。

这是严歌苓出国后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围绕当时伴随“出国热”引发的一系列华人颇受争议的事件展开。她撷取了一个点,就是如何取得长期居住权的“绿卡”这个问题。严歌苓的这个小说当时很“应景”,自然要被心明眼亮、走商业化道路的导演拿来大做文章——张艾嘉凭借同名电影获得1995年亚太地区电影展最佳故事片奖,也使刚出道的台湾女星刘若英一炮而红。

这部小说讲述了少女小渔跟随男朋友出国,为取得绿卡,与一个孤独老人假结婚,但在她与老人相处期间,男友的自私、冷漠与老人的孤独、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纯的小渔感受到了

内心情感的波动。反映了海外新移民生活,笔墨集中地刻画了中西文化撞击的特殊情境,它的故事情节紧紧围绕异域生活中最敏感﹑也是最具文化冲突尖锐性的身份及情感认同问题,揭示出处于弱势文化地位上的海外华人,在面对强大的西方文明时所感受到的错综复杂的情感,及在这种境遇中获得跨越文化障碍的内心沟通的艰难性与可能性。

作者写于1992年,是她到美的第三年,在这种情况下的作品总带有着中西文化差异的烙印,总困扰着作者的生活,作者也想通过小渔这样一个角色来说明世界上高尚的人格是相通的,人性的闪光点总能将误会消除,总能达到和的层面。少女,表示了一种美好的本性,是纯真善良的一个代名词。小渔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经历,表面上看似已过了少女阶段,但实质上,小渔的思想精神层面却是停留在少女阶段的。她笑起来是那样没有思想,她破处子之身完全是出于对于一个弱者,一个即将离开世界的人的同情。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救救孩子”的呐喊,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社会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作家也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然而严歌苓从她女性特有的观点来阐释“少女”就是新生代的希望,在以后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有小渔这样的少女来充当润滑剂的作用,中西间的差异终将在人性面前而消除。

很显然,作者十分偏爱小渔这个人物,几乎在她身上赋予了所有东方女性的优点。当命运的拳头向她袭来时,这个弱势女子既不逃避也不迎接,而是把那通狂轰乱炸溶解在圆润悠缓的太极推手中,她像是大地之母,以自己的身体和温暖养育这躁动的生

命,使其在宽忍的环境中静静地汲取营养生根发芽,完成个体的生长成熟。她相信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作品中的江伟也是一个很明显的角色。江伟是一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的人物。他对待小渔的行为来看,作为一个中国男子,他的占有欲是很强的。似乎在他看来,小渔就是他的私人物品,其他人免碰。从江伟的种种行为来看,他活的并不怎么现代,相反,以往的那种大男子主义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样的大都市,一个中国人只身来美,心灵的空虚感以及孤独感时常会压迫着你,使你窒息,这就使得江伟不得不放弃前嫌,继续与小渔一起相处。

小说虽然故事简单,可是处处充满着戏剧性。一是对比强烈:老、少的对比,更突显两者面临的不同状态,前者是死亡,而后者却是全新生活的开始。对于老人来说,去日无多,更期望的是与人相处的快乐,也期望能在对方鲜活的人生里找回似曾相识的记忆或感受。二是两种感情的对比:林伟的爱自私而蛮横,更多时候只是将小渔当作性欲的发泄工具,他对老人的态度又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关系,除了金钱与交易之外,毫无友谊可言。而小渔因为年轻,因为性格,从不会拒绝,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好。

而小说的最后,我们没有看到她最后的选择——是立即离开将死的老人,亦或者留下来?至少书的部分是戛然而止。相比之下,老人与她之间的感情却不像是林伟想象的那样龌龊,他更多的是把小渔当作是他的女儿,想以一种父亲的身份来关爱他。而小说也正是通过老头对小渔的情感变化来凸显小渔性格的起伏。

严歌苓抓住的正是人物的现在状态,而不去强调他们的过

去、将来。这就使这份“真实”的场景颇有韵味,这有意识的“留白”,是为了成全它的“短篇”性,拓展读者的想象空间。因此,她的笔触大多时候侧重于细节与对话的描写,还有人物心理,有时会蹿出她自己的体会、见解,一闪即逝……

尽管这出“老夫少妻”的闹剧有着世俗的主题,却被严歌苓用不俗的笔法成功升华,形成与同类作品迥异的情调,成为其中的翘楚之作。在此,我感觉她所使用的不俗笔法主要表现为对小说中这对恋人和洋老头三人形象与性格的成功塑造和刻画,换言之小说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其中跃然纸面的这三个游走在异域边缘的形象,如劳伦斯所言,“就是那些处于人类相互理解边缘的人。”

是的,只有生命对生命出自真诚的理解和尊重才能打破语言、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心灵隔阂。从而使不同境遇中的人心都能够得到相互间真正的沟通。这也是严歌苓所有作品的真正涵义。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生命其实只是一场随机应变的适者生存,而已。在这人间,顺从太阳才是永恒的真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说《芳华》使我们有什么触动,那应该不是作者的反思。尽管作者一次又一次地任由自己深入到人性的恶之腹地,怀疑与嫉妒,孤独与暴虐,种种被克制的力量强行打开来所涉及的每一个人物的心性。

然而在我看来,也许这种解析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揭发,是几十年后,人们又一次回到批斗现场,做了又一次看似深刻实则无关痛痒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举自我能给一个沉默的世界带来什么?也许我太愚钝,还看不大出来;也许要尼采那样的人才敢指出: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和Shark不同,我一直觉得思想性是艺术的第一性,美与悲伤紧随其后。然而即使是美的毁灭,也不应该仅限于外界对她的摧残,还应该有她内部的崩溃与枯萎。骆一禾在论海子时提到,光在大质量客体处弯曲——时间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美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可即使是巨大的美,也要作用在时间之下,也要经得起弯曲和变化。

我们曾寄思想以厚望,而思想其实是形而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一旦作用在形而下的人性之上,能开出的花就很难让人直视。也许只有人之将终,其言才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乞讨,偷窃,拐卖,厮杀……看到命运不断将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某一部分降到更低的层次,又使他们仰望,和我们面面相对;看到一群女人笑着经过戴假肢的人,在这毫无顾忌的笑声里有她们对落难者的同情,也有对明天如何变得更好的规划。这便是生活。

或许书中的刘锋就如民国时的梁济那样,获得了一种“世界正在往好里去”的信心,反而有了从容赴死的勇气。

记得有一天,Shark突然对我们说,他感觉中国作家和国外差距很大,我表示同意:散文随笔还好,小说差距明显。他将中国的小说比成故事会,这当然是一时愤慨。后来我们谈到人性与深度。每次讨论到人性,我们总是忍不住将人和性拆成两个部件。这样的恶趣味能使我们尤为高兴。

我说严歌苓的编剧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所以可以想象,当这本《芳华》从文字的想象变成视觉的感触,它给人们的感动必定会更多。当神圣的爱情终于食上了人间烟火,就像我们听到羡慕的血肉之躯在暗夜里,终于因为生活的不如意发出了长声叹息。

然而在书中,那种叙述的角度,叙述的方法,以及其他东西早就限制了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这种限制不仅使本该真实的陈述变得虚幻,也断绝了另一个女人爱上其他事物的后路。两个只能为爱而存在的人在一篇小说中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他们可能还不如我们现实里一个叫丁丁的心机婊那费尽心机的一生。

可刘峰那么好,小曼那么好。他们成长为好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

所谓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昨天听小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但他每天都要抱她几次。想了想,觉得这也很好。住在江西的小蔷将凋落下来的叶子收集起来,储在玻璃瓶里,每年一罐。她不能想象花叶的腐烂,也就不愿留心接下来的气候与风云。

人与人之间,那空出来的地方,就像一个人离开后所留下来的空荡和寂静。

这没有办法。你阻止了一个人内心的破碎与冲动,也就阻止了一部小说在其思想上可能达到的高度。

2017.12.10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100字

《芳华》这本书是刚考完注会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这个学期以来,也就那几天过的最悠闲快活了吧,之后一直忙于工作与学习,整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齿轮似的不停运转。越是忙碌的时候,时间也过得越快,不知不觉两个多月就过去了。最近《芳华》的电影上映了,其实刚看完书的时候就很想看电影,这样一个伤痛与温情并存,充满时代变迁,命运变化的故事拍成电影也一定非常动人。

小说以刘峰作为开篇,对他的描写也颇有意思。由于他太过善良与高洁,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缺乏“人性”的人,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所以当他对林丁丁伸出手留下那一记“触摸”之后,愚昧的群众对他进行了报复性的疯狂批斗,仿佛他倒下了,自己的形象就能变得高大起来,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性本就有善有恶,刘峰善的一面占了上风,那个时代成全了他的善良也重重打击了他的善良,所幸他一直初心不改,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其实是何小曼。初看小说时,我甚至看不出女主角是谁,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回忆文工团的这段往事,在她的回忆中,何小曼是一个受所有人歧视,被众人欺负的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她的形象也确实不甚高大。当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对何小曼重点着墨,描绘她的成长经历时,我才开始慢慢理解并心疼这样一个小人物。小曼确实是不幸的,父亲的自杀、母亲的改嫁造成她童年以及以后人生的不幸。而母亲在她的人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母亲的市侩间接逼死了她善良的父亲,母亲改嫁后在她心灵上的不断压制,导致她逐渐形成卑微敏感的性格。不能说她的母亲不爱她,但是那份爱太微弱了,只有在小曼重病时,才会唤醒她的母爱,而大多数时候,她爱自己更多。小曼后来之所以羡慕林丁丁,渴望生病,还是因为对那份母爱的眷念。我时常想,如果不是生在那个年代,小曼在儒雅的父亲的温情关怀下,一定会成长为一个阳光、聪慧、温和、善良如春风拂面的女子吧。

在一个严重缺爱的环境下长大,真正遭遇过不幸与不公正待遇的人才会更加懂得珍视他人表现出的善意。所以当所有人都拒绝与小曼合作表演,只有刘峰站出来的那一瞬间,小曼就爱上他了。至于刘峰是否爱过小曼,其实我没有读懂。我觉得刘峰只爱过林丁丁,他对小曼,也许只是两颗心之间的理解与珍惜?[白眼]

纵观整本书,我更喜欢前半部分,在后半部分作者仿佛要作出一个交代似的,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结局,却缺乏足够的铺垫,略显仓促与牵强,不如前面笔调细腻完整,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冷汗][坏笑]

另,电影还没看~期待不一样的解读[憨笑]

严歌苓《扶桑》读后感——大勇、克里斯与扶桑


严歌苓《扶桑》读后感——大勇、克里斯与扶桑

这是一本我看了很久的书。这是一本我看完很久还迟迟没有写读后感的书。

一是因为自己懒,二是因为这本书确实太特殊了。这种写作手法,这种叙述方式。我听过,我想过,但是,我没有读过。要写好这样一本书,太难了。当我写完看书评,发现这本书即将拍成电影。我第一反应就是“完了”。对于一本夹揉了如此多复杂的感情,参合了太多题材进去的书,一部两个小时顶天的电影,基本不可能把所有题材和想法展示出来。电影的艺术在于渲染和铺张,而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平和的对抗。这种对抗的力量,需要从文字中体现出来,激烈的电影几乎不可能表达出这种平和的感情。

我随便列几个关键词让大家感受一下这本书的宏大。

情感:自由式爱情、传统式爱情、性爱、好奇之爱、种族愤怒、圣母

题材:奴隶贩卖、在美华工、嫖娼、救赎

叙述方式: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时空插评、多线发展

我列的这些不完全的关键词,要串起来写好一个故事,已经即为艰难了。然而严歌苓不仅做到了,还把每个人都写得有些有肉。在文末附带的书评中,有一句话:“她将大家从来不曾直面,却几乎每天都在思考的污秽,赤裸裸表达出来,让多少人愤怒、惭愧、汗颜。”

是啊,扶桑带来的那种张力,又有多少性情少年能逃脱呢?自以为掌控了雌性,殊不知早已被母性征服了。我们阅读,置身其中,却早已被作者,洞穿揭露了生命的内在。

“男人一直是孩子,女人则是天生的母亲。”

呵。这么轻蔑的吗?嗯。实话。

其实整本书读下来,真的有种“哈姆雷特”的感觉。每个人眼里的扶桑,这个人,这本书,我相信都不同。我看到的是那个充满了复杂感情的传奇女子。而在书评中,就有人看到了那阶层的差异,种族的对抗。文末有一段书评说,严歌苓喜欢为“为输者写作”。没错,从世俗意义来讲,妓女扶桑确实输了。但是,从生命大和谐的意义来讲,扶桑是彻头彻尾的赢家。抛去我们死坳执拗的礼义廉耻,扶桑宛如一个传奇。在那个年代,那个区域,如此平静却又极致地追求肉欲,实在脱离现实。

但是小说,本就是现实的安慰剂,不是吗?

扶桑一词,出于我国的古籍。《说文解字》:“扶桑神木,日所出。”意思是,太阳从扶桑树种出来。作者引用于此,是借用了母亲的情感。所有男性,皆出于这种母性。

坦白说,这本书太难懂了。通篇读完,我也不敢说自己理解了其中的一半感情。每一个字都认识,但是拼在一起,仿佛成为了一本感情字典。我猜想自己,就像二十岁的克里斯,被八十岁的自己无情嘲笑。毕竟那种爱恨情仇,我都没有经历过。即便想经历,这个世界早已不同当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怎奈作者书中情。

整本书几乎没有对话,更多的是无声的表情,描述。原来语言的力量,还能这样表现。

这里摘取一些作者的文字吧。

“我们口头上嚷到这里来找自由、学问、财富,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想找什么。”严歌苓这样评价当今的出国热、留学热。坦白说我也是这样想的。从前我以为出国真的没什么意义,笃定不出。但是后来我才觉得,原来在人的精神上还有一层很虚的东西,叫做“视野”、“境界”。你说不出它到底代表了什么,打算它能给一个人气质、见识、谈吐增添不少色彩。而阅历世界,周游天下,与不同的人相交,是境界和视野增长的一大途径。也许迷茫,也许前程似雾,也许我们还不知道要去大洋彼岸寻找什么。但是我知道,勇于迈出去寻找,总比留在被窝里闭门造车要强出不少。

作者在描写扶桑时,用了很多“模棱两可”,甚至说不清的感情。比如这句话“有些冷,有些饿,有些困倦,扶桑看着马车上一颠一颠的灯。”于扶桑而言,这些肉体感觉最为直观,然而合起来,却又无法洞穿她内心的真实情感。仿佛1+1+1却不等于3了。

严歌苓描述这些情感时,用的手法是如此之轻。她没有用“非常”,而是用“有些”。然后齐总那种文字的重钧,却在无形中体现出来。比如这一句“阿白的竹床唱起来,出来了节奏:咿呀、咿呀、咿呀。阿白今天晚上有饭吃了。”读到这一句时,我心中大为苦闷。天啊!这是嫖娼啊!这是卖淫啊!这是人性最为污秽的一面啊!扯着礼义廉耻当遮羞布的读者,读书笔记怎么能够直面这种文字呢?竹床“唱”!?那简直就是英文里面的“grate”,隐含着折磨的含义啊,怎么能用“唱”这种阳春白雪的词汇呢?最后一句更是直面惨淡人生。有饭吃!?难道不每个人都有饭吃吗?人又怎么能靠出卖肉体来获取那一点点果腹和饱足呢?

唉。终究不是同路人。

作者在第一次描述年幼的克里斯时,有这样一段文字:“就是这副处于过渡期的嘴唇,无声地阅诵一个个神话和历险故事,咀嚼和吞咽了这些故事,从而喂养了他无边际的好奇心。”在作者眼里,克里斯看遍了无数故事,是这些故事造成了他对东方的好奇,又是这些故事使他深陷其中。而扶桑,究竟是一剂药引,点燃了这些好奇,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作者描写了一段虐待华工的场景:“他一声不吭地给吊在那里,心想忍一忍就会过去。正是这一声不吭的忍使他们开始往他身上下刀,割裂了他的舌头、耳朵、鼻子,正是他谜一样的沉默与温良使他们震怒。对于不可解的东西,他们失去了最后的理性。克里斯没看见这具吊在海风中零碎了的人体。他没有意识到不可解的东西引起的迷恋与敌意是相当强烈。”

没错,正是对未知的好奇,那种夹杂着迷恋与恐惧的好奇,促使人类去探索未知。其实从这一层面讲,克里斯与这些施虐者并不区别。只是克里斯用爱去探知,而他们用恨。

在描述华工的悲惨处境时,是这样的,“他们蹲在那儿是等候床位。屋里的人起床后,把床腾出来,他们才能进去睡。他们倒是不来管克里斯,蹲着已睡着了,如同蹲枝而息的一排平和的鸟。”吃、喝、住、行。这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生存基本保障的东西,在当年是多么奢侈。连睡,仿佛都是一件奢侈品。

又如这段话:“我记不清有多少个瞬间,我和丈夫深陷的灰眼睛相遇,我们战栗了,对于彼此差异的迷恋,以及对于彼此企图懂得的渴望使我俩无论多亲密无间的相处都不作数了,战栗中我们陷在陌生和新鲜中,陷在一种感觉的僵局中。”

这段话是严歌苓在文中的插叙。她描述了她与现任丈夫(一位美国外交官),来源于情感的亲密,来源于血脉的疏远。

于严歌苓的文字中,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中国文化中的忍耐,所蕴含的力量。犹如太平洋的海水,任你人世间千变万化,他则来者不拒。

“他们如此柔缓,绵延不断地蔓延,睁着一双双平直温和的黑眼睛。”

“从未见过如此温和和顽韧的生物。”

“拖着辫子的矮小身影一望无际地从海岸爬上来,以那忍让一切的黑眼睛逼你屈服。”

“他们的温和使残忍与邪恶变成了不可解的缺定义的东西。”

这几句话,都是作者在描写华工,跨越了太平洋,远赴旧金山的场景。坦白说,从广州坐十来小时飞机到旧金山都让我难以忍受,更不要说那些百年前乘着船在一望无际的太平洋中颠簸一个月到达大洋彼岸的华工了。然而,忍,一忍再忍,几乎是那年那地的华人,无法选择的选择。

“酒使你摧残别人,鸦片使你忍受被人的摧残。他们在这个初生的城市形成一个不可渗透的小小区域,那里藏污纳垢,产生和消化一切罪孽,自生再自食,沿一种不可理喻的规律循环。他们的生命形式是个谜。”

曾经,我们读过很多文章,看过很多视频。《中国人,你为什么不自信?》《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又好像“大过年的”,“忍忍就过去了”这种万年通式,使得中国人,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

“你以为海以它的汹涌在主宰流沙,那是错的。沙是本体,它盛着无论多么无垠、暴虐的海。尽管它无形,它被淹没。”

这段话写于克里斯爬上妓院的窗,偷窥扶桑的场景。克里斯以为,扶桑会痛,扶桑会哭,扶桑会有万千难堪不忍委屈无奈苦难。但是他唯一没有料到的是,扶桑很快乐。扶桑吸纳了一切来自肉欲的快乐,尽情享受其中。我不敢猜想,她是否企图让克里斯去理解,感受她的那种快乐。只是更可怕的是,她的沉默。她不声张,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

克里斯是一个神奇的男孩子,脱于世俗。在描述他的家庭——库凯家。作者有这样一段文字:“军人和诗人是最接近的。诗人对人灵魂的征服和占有相当于军人对实质世界的征服和占领。诗人有理想和爱,军人有正义、信仰和仇恨。这些都是使人发热活发冷的激情。”

文中在描述克里斯时,除了描述年幼的他,与扶桑相处的他,还创造性的描述了六十岁(年老)的他。我无从知道这些内容究竟是来源于作者的合理推测,还是她确实寻找到了这样衣蛾文学样本。只是很有趣。

六十岁的克里斯,想起了扶桑时,给他投入的一个理由是——母性。“他心目中的母性包含了受难、宽恕和对于自身毁灭的情愿。”

作者在描写扶桑第一次时,用了大量的情感描写。没有动作的诱惑,没有语言的嘶吼,甚至连那个给予她第一次的男人都不记得了。有的却是这样一段话:“她发现那细细的快乐在疼痛的那一头。非要穿越整个貌似广漠无际的疼痛去够它。抵触和反抗,心里的冤屈和愤怒阻碍这穿越。扶桑迎了上去,在疼痛上硬撞,火星四迸中,快乐倏地来了。那个时刻扶桑活得像正被刀刮去鳞的鱼。”

就是这段文字。我读的第一感觉是,扶桑怎么能这么贱啊。这是在卖淫啊。她是在出卖自己的肉体啊!她怎么能,怎么有资格,在这里面寻找快乐呢?仔细回想,还是自己道貌岸然了。就像《驴得水》里面最经典的那句台词:“凭什么用你的道德来绑架我的利益。”这里不也是如此吗?我尝试用我的道德去理解,强行架给扶桑,但那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罢了。快乐就是快乐,无分贵贱。

文中的高潮——克里斯与扶桑的爱情,以作者的角度写了一段描述扶桑的文字。“你(扶桑)有美貌、温存,再加自由。他(克里斯)将不会料到,那些男人不存在,你便不存在了。你的美貌、温存正和残酷、罪恶相辅而生,对应生辉,没有苦难,你暗淡得如任何一个普通女人。”

作者这段话,可以说是点命了全本中,扶桑美貌的来源。我相信到了扶桑这一层,很多嫖客(包括花钱的以及在大清洗中强奸的)都把以扶桑发生关系为荣。因此扶桑成为了一种象征,象征着男性的尊严,征服。

在克里斯被赶离美国,远赴欧洲的路程上,他终于领悟了。“他看着阴暗早晨的海,几乎叹出声来:多么好的女人,诚心诚意得像脚下一抔土,任你踏,任你在上面打滚,任你耕耘它,犁翻它,在它上面播种收获。好在于她的低贱;任何自视高贵的女人身上的女性都干涸了。带着干涸死去的女性,她们对男人有的就剩下了伎俩;所有的诱惑都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从这个时候起,女人便是陷阱,女人成了最功利的东西。克里斯在自己的社会里看到足够的女性,早已干涸的女性。这个海洋上的清晨他想,扶桑是个真正的最原本的女性。”

这段文字如此的原始,暴露,仿佛一夜间把一切人类文明的智慧打翻,重新回到了野蛮时代。

文中还有一些意外的观点和收获。比如作者临时起意,在一段现实记录中加入了关于作家杰克伦敦的一段话。“这位中国人崇拜的小说家,认为中国人是阴险的,懒散的,是很难了解和亲近的,也不会对美国有任何益处的。”真是讽刺啊。

在文中,作者有很多处借着对扶桑的描写和评价,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想法。比如作者对于婚恋的看法:“出卖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人们认为你在出卖,而不认为我周围这些女人在出卖。我的时代和你的不同了,你看,这么多的女人暗暗为自己定了价格:车子、房产,多少万的年收入。好了,成交。这种出卖的概念被成功偷换了,变成婚嫁。”严歌苓真的是一个可爱的作家,在如此抽象的作品中点出了一个现实中的观点,出匣自鸣。

“作为孩子,即使闯祸,性质与成年人也有天大差别。孩子闯再大的祸也不被看成罪行,普天下对于孩子都是宽容甚至护短的。于是,在从唐人区回来的日子里,他竭力地顽皮活泼,制造一个孩童的形骸供自己躲藏进去,躲开自己那已逐趋成熟的良知的责问。

做一个孩子是多么安全的事。任何罪过到孩子身上都成了过失,再大过失都可以被理解成过火的顽皮,抑或是恶作剧。并且,任何孩子,无论犯了多大过失,都有整整一生来改过,都可有足够的新的开始。

成年人都炫耀自己孩童时犯下的无论多么恶劣的过失。他们甚至带着溺爱的笑容揭露自己曾怎样偷窃和偷情。即使他们在成年后仍干这两件事,他们却只对遥远童年的自己有足够的勇敢与坦诚。

……

库凯家族的男人都有诗人那种鞭打自己良心的习惯,并且一面鞭打,一面去欠下一笔更重的良心债务。良心债务和鞭打良心是诗人的必要素质,也是库凯家男人最深的自得。”

这段话真是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又写出了许多想法。灵魂写手,实在可怕。

“事情做绝就不再需要去忍受那份太折磨人的困惑;对于扶桑和大勇真正亲和仇的困惑,对于唐人区彼此杀戮又相依为命的关系的困惑。

……

他把事情做绝,是因为他在黄面孔里看不见一件绝对的事情,所有的是和非、曲和直都相互寄生、相互掩护、相互轮替更迭。”

对于未知的好奇,来自未知的诱惑,折磨了我们多久呢?

“那看见什么就不知怎样移开的目光还透出他的童心。”

“他的那么长一段成长和青春消耗在她那里,被那曲折的诱惑领着,把一份雌性的简单实现变成那样崎岖,那样丰饶和充满意外。通过她,他不仅走向女性,他还走向东方和远古,走向天真的一种原始。”

“仿佛与你扶桑的结合不是爱情、幸福那类肤浅的事,而是伟大的牺牲。抑或爱情到了这一步就没多少人性了,就成了种教条,理想,只能通过牺牲去实现。他拿你来成全他对于爱情理想的牺牲。他还想让他的民族和你的民族都看看,他的自我牺牲将成为一座桥,跨于种族的鸿沟之上。”

回看整本书,你不得不感慨,一切都是命。大勇的拼,大勇内心的柔软,大勇的恶,最终都对应到了扶桑身上。扶桑的美,扶桑的浪,扶桑的爱,让这个美丽的故事,几乎成了一个悲剧。恶贯满盈的大勇,却让人内心深处有一丝心态。深爱克里斯的扶桑,依然坚守着那对玉的承诺,即使将肉体出卖给了无数男人,但她在自己的内心,永远留了一处地方,给她那个没见过面的丈夫——大勇

活着已值得庆祝读后感:千古因此尽芳华


活着已值得庆祝读后感:千古因此尽芳华

纵千般艰辛,万般磨难,当同草木芳华千百年来,苦难渗透了骨子,却渗不透那骨子里的芳华。

他是中国达人秀的舞台上一颗孤寂耀眼的明星,他是维也纳金色大厅中挺拔矗立的雕塑,他是人们心中的维纳斯,是中国的骄傲。而他,也只是一个来自北京,并且名字俗的要死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就是刘伟。

自古英雄尽磨难。10岁时,他因触电截去双臂,后来在疗养院的水池中学会游泳。参加残奥会是他从小的梦想,可在他离梦想仅一步之遥的时候,命运再次扼住他的咽喉,使得他与梦想失之交臂。后来,在成绩优异的情况下,为了专心做自己所钟爱的音乐,他毅然放弃高考,放弃大学。在音乐的道路上,他披荆斩棘,为了更好的创作,他拼命练习打字,最终成为世界上用脚打字最快的人。在无数的汗水、眼泪与血泡中,他在中国达人秀的舞台上深情演奏《Youarebeautiful》,之后,一举成名!

他总是一副很淡然的样子。当别人问他:幸福是什么?他淡然回答:幸福吗?活着而已。他说:对我而言,活着已值得庆祝。他说:game不over!他说:感谢那些曾经歧视过我的人。他还说:其实我的人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赶紧死,要么就精彩的活着!于是,磨难破茧成蝶。于是,他华丽绽放!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自古英雄尽磨难。贝多芬失聪,但奏响了命运;爱迪生历经万险,但照亮了世界;陶渊明看遍了黑暗,但寻出了安适;聂尔受尽了折磨,但却奏响了中国

往事如风,加深了记忆的烙印。磨难,吞噬了太多太多的灵魂,但是坚强却给了历史一份芳华。

回首过往,多少古人在人生的沼泽地迷失又崛起,低头又昂首,受挫又前行。历经了千百年的时空,乐观却依旧如书中久藏的玫瑰花瓣,褪去了历史的颜色,带上了新有的芬芳。

千古因此尽芳华!

芳华读后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芳华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芳华读后感【篇1】

近日,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在全国热映并热评。元旦期间,我也陪着爱人、孩子共同观看了这部影片。影片主要讲述了七十年代部队文工团部分战友的芳华岁月,有雷峰式人物刘峰的奉献和善良,有家庭出身不好的何小萍的倔强和正直,有独唱演员林丁丁的自私自利……但是,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影片中,刘峰带领连队护送骡马队往前线运送弹药途中,突遭伏击的战斗场景,虽然,战斗的场景很短,仅六分钟,但是很惨烈、很振憾。有被敌人打中手榴弹炸碎的,有深陷泥沼被吞没的,有被敌人的流弹打穿身体的,也有解放军救援部队来后,我军用火焰喷射器火烧敌人的……可能是因为我也在部队服过役,这些战斗的场景深深的刺激着我,虽然我没有上过战场,但当看到这样惨烈的战斗时,我也更深深的知道当时的战斗可能比影片中更加惨酷、壮烈。虽然那场战争也离开我们已有三十多年,虽然我们大部分人民的生活已衣食无优基本步入小康,但我们更要深深的懂得,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无数英雄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牢记这些英雄们,我们更要感恩这些英雄们!

正是因为不管在革命年代,还是离当今最近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因为有了无数的英雄英勇献身,才有了我们安定和平的发展环境和幸福生活。我们感恩这些英雄们,在尊重和善待他们的同时,我们要更进一步学习他们。虽然我们上不了与敌人搏斗的战场,但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自己工作岗位的“战场”上“战斗”,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发挥“螺丝钉”的精神,卯足劲、不松懈,为我们国家的不断强盛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只要我们14亿中华儿女不断向英雄学习,努力拼博、英勇奋斗,定会实现我们两个一百年的目标,界时定会国富民富、人民安康,也会离我们中华民族的中国梦更近一步!

芳华读后感【篇2】

书看到一半时,把电影看了。

幸好当时只看了一半,人物关系都提前有了了解,电影就懂了一半。毕竟青春漂亮姑娘穿戴都一样,挺难辨认出谁是谁。所以后来老公不停的问我这个女生是谁的时候,我边讲解边得意。

看完电影就赶紧把书读完了,整体的感受是:电影拍的不如小说。

因为看了小说的前头,才为电影结尾小萍的“抱抱我”哭的稀里哗啦。而看电影的前头,我对改了名字的小萍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另外,电影里有太多明目张胆拉拉扯扯的镜头,甚至还有那个豪华蓝色大泳池,男男女女裸露着身体,让我觉得那个白色恐怖的时代还有点现代化。

当然也有改的好的地方,比如年纪最小的穗子的情书终成一把算不明白的暗恋,这比原书中的背叛与告密温柔的多,年少时光的情感本就像清晨叶子上的露珠。

回到小说上来:

我并没有觉得刘峰有多感人,当了很牛的螺丝丁而已。好是好就缺了点什么,但又不是说太完美了还要有点瑕疵,而是多少有点里头的外面的给的羁绊,比方说梦想啊、比方说亲人啊、比方说朋友啊,这些通通没有,只有黛玉般的林丁丁。甚至电影里描述他是一个为了爱情不去追求更美好未来的人,这太蠢,扣41分。

唯一让人心疼的就是小曼,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活该,她即使犯错我也可以找出渊源。太心疼她了,所以都不敢多说她。

整体而言,这本书就是实实在在想记录一下自己青春年少的芳华吧,想拔高个刘峰但又单薄了,真正可怜的小曼也没有反转,依旧是淡漠下去了。

这可能也是事实,哪儿有那么多反转,大多都是平凡的人生。

芳华读后感【篇3】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的想法是昨天看到芳华这部电影换挡上映后很多人批判审查或者明里暗里地有所指,所以就想看看这剧情能有多不可说,实际上看完之后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只是那个时代洪流中足够普通的故事,不够悲惨只是平凡,我相信在那种时代下类似的故事或者更悲惨的故事还有很多,正如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和故事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这些文工团年轻人的一生,鉴于群里很多人可能还回去看电影,就不剧透情节了,只谈谈个人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作者对于自身在文工团岁月的回忆而写成的日记,有一种看淡和看破的洒脱和淡然,很多地方写的妙趣横生,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正是在这样轻松的笔触下,刘峰、何小曼度过了实际上是沉重而又无可选择的一生。书中也描述了战争的残酷,比如“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事实上战争的残酷本身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事实,可能是现在的人和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才会总是惊讶于战争的残酷。

我相信《芳华》电影应该拍得非常美,那个年代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我相信也是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但是希望导演不要把这个电影仅仅停留在悲惨、感人、叹息这个层面,实际上作者写到最后是有一种解脱的:“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其他的关于人性的评述,比如“把背叛当正义”“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为什么老生常谈,因为这就是人性,与时代的关系可能不大,时代或许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面,但是无论什么时代,在人性中总会有着皎洁和阴暗的秘密角落。把个人的悲剧和悲惨的命运归罪于时代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除了自我安慰以外,并无他用。

芳华读后感【篇5】

看得出来,《芳华》是有情怀的,是导演和编剧对自己已经逝去的青春岁月的一次致敬,拍得既美又实在,是近些年来青春怀旧类题材电影的佼佼者。

电影里塑造得最好的人物是刘峰,他比活在我们80后记忆中的雷锋更立体可感因为他也会情不自禁地抱紧自己喜欢的女孩,并且有一个凄惨的结局。

我从不怀疑雷锋这个人物存在的真实性,他真的影响了很多人,我们的父辈中涌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活雷锋,他们那一代人特别有信仰有操守。但操守归操守,生活归生活。我们国家向来是不乏惩恶扬善的声音的,我小时候看冯梦龙的三言,满纸的善恶报应,因果循环,甚至有此生善恶来生报应,以及人力不逮,神灵代为报应的,看得人如六月天喝冰汽水,畅快淋漓!后来看《唐传奇》、《聊斋志异》,也仍没有摆脱善恶报应的框架。古代作家在文字虚构的世界里做了一回上帝,把一出又一出的人间悲剧消解于无形之中。

幸好,严歌苓不愿做上帝,她冷酷无情地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雷锋(刘峰)的一生。将善良这一德行歌颂到极致,真的好吗?老子说过,上善若水,因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但是水也会生气,会酿成洪涝灾害,会冲垮堤坝,会卷走房屋,会淹死生命。水,从来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它有的是性格和脾气。

而刘峰呢!他为所有人服务,不带私心杂念,他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我能理解他做的很多好事:吃饺子皮、抓猪、给战友大包小包带东西、做何小萍的舞伴以及给战友做沙发。但我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主动放弃上大学,把机会让给别人。组织上照顾他,是因为他人好,更是因为他在抗洪抢险中腰受了伤,这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补偿。然而他放弃了,多么不可思议啊!他一下子由人升级为神,因为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一把抱住了漂亮女孩林丁丁,不仅林丁丁接受不了神怎么能有男女之情?而且撞破这件事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也接受不了他们不约而同地说,有人腐蚀活雷锋,而不是刘峰喜欢林丁丁。刘峰无意中把自己神化了,一旦登上神坛,就只能接受大家的崇拜和仰视,便不能拥有普通人的欲望和生活。就连何小萍,也不敢跟刘峰表白爱情,她自觉凡夫俗子,配不上神。

《芳华》里到处是爱情的萌动,林丁丁不是小白兔,而是老司机。有男战友喂她吃橘子罐头,趁机亲了一下脸,也没见她拒绝。郝淑雯说,吴干事和张医生都抱过林丁丁,林也不曾惊慌失措过。她只是无法想象,刘峰也会有七情六欲,其他人也无法想象,刘峰有七情六欲。

所以刘峰被诬告、被打倒、被放逐,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可以犯错,神却不可以,一旦犯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就像地震发生了,人们可以纷纷逃命,但教师不可以先于学生撤退,医生不能先于病人撤退,军人不能先于群众撤退,这就是道德包袱。刘峰一贯的善良使得自己背了一身的道德包袱,最后,连前程和爱情都没有了。

我觉得刘峰是个悲剧,但不是时代的悲剧,也不是林丁丁的诬告,是他把自己当成了太阳,光热无穷,一味奉献,他以平凡的肉身承担起了神的使命。在严歌苓的小说里,刘峰的下场更为悲惨,连开追悼会都要赶时间,好给下一个腾场子。

所以,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芳华读后感【篇6】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篇7】

刘峰这个人物出身贫寒,在文工团内表现优秀就像活雷锋。如果说追猪时和游行队伍逆方向行进预示着他后期悲剧命运的话,那因战斗失去了敬军礼的右手预示了后期转业后他战队英雄的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应有待遇的境遇。

何小萍这个人物为了避免受父亲成分的影响跟养父姓,进文工团希望换个环境。但是文工团虽然是军人聚集的集体,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电影中她几次军礼都敬不好预示了她和文工团格格不入无法被这个集体接纳。

何小萍对刘峰的同情感恩证明了电影中的一句话:“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她在做战地护士时见识了战争的残酷性,后期发疯在剧场外跳了一段独舞让人对她的经历唏嘘不已。这段独舞感觉是表达她不被主流社会接受身世凄惨的命运。

我个人觉得这是部需要细细品味背后深意的电影,在演员挑选方面主要选择有舞蹈功底的新人。演技方面年轻演员表现还可以,感觉赵立新和苏岩两位老演员的演技更加优秀。片中的镜头色彩都运用的很有美感,服装和舞蹈也请了当时的老师前来指导力求真实还原。配乐方面用了《绒花》《英雄赞歌》《驼铃》和邓丽君的《浓情万缕》等当时有代表性的歌曲,烘托了气氛非常有时代气息。

战争戏部分耗资百万拍了一个6分钟的长镜头,没有刻意交代敌人是谁。场面血肉横飞非常逼真,体现了战争的残酷性。片中的水果罐头和生番茄等都是当年有时代特征的食品,那时物资匮乏都是限量供应。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车站那段,何小萍问刘峰:过得好吗?刘峰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要看跟谁比,比起那些躺在陵园里的兄弟,我敢说不好吗?”这句话代表了刘峰怀念死去的战友认为活着已经是上天的眷顾,同时也表达了他对自己生活遭遇的无奈认命。

整部电影我感觉是冯小刚和严歌苓对于过去军旅生涯青春的一种缅怀,也是对于那个时代曾经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人们的一种致敬。

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多么残酷,我们都要以知足的心态去坚强面对生活,让自己的芳华不会虚度。满分10分制我打8分。

芳华读后感【篇8】

本来是要去看电影的,听朋友说看了会哭,我还带了三包纸巾,因为一些事儿,还是没有看成电影。记得看严歌苓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小渔》,后来还有一些文章,曾经以为移民去美国的中国人都是过着很光鲜亮丽的生活,忘记是她的哪篇文章里看到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堪,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些不堪的东西,书中说的“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地犯罪,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诸如此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我们的潜意识不相信刘峰与不相信英雄的区别在于,那些英雄离我们太远,从来没有跟我们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刘峰跟我们,却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到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无耻、一丝无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可能这就是人心吧!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

芳华读后感【篇9】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篇10】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精选范文)


《芳华》读后感

这应该是第二次读《芳华》了,以前电影上映的时期读过一次,但是没有看电影,觉得小说也不过如此。昨天冲着免费看了一遍根据《芳华》改编的电影,找来书读了几页就停不下来,没想到竟然又看了一遍。才知道以前心乱如麻的时候看书也很潦草,这么简单的情节硬是把我看迷糊了。第二次重读让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写的确实很好。

出场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但是我晓得刘峰是当仁不让的主人公,因为他这个角色串联了所有的人物离开文工团后的命运轨迹,不敢相信没有刘峰这个故事还要怎么写,所以他是全书的灵魂人物。

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雷锋叔叔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如果他没有年纪轻轻就死去,雷锋也一定成不了英雄,被一直传颂当成道德楷模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只有死去的英雄才是真的英雄,否则还没盖棺定论呢,什么都可能发生。而雷锋的形象和当时的宣传机器导致雷锋同志不能有私人的情感,他只能是一尊佛,被人膜拜,但是一旦雷锋有了人的私心,有了爱恨嗔痴,他必将万劫不复,就好像刘峰后来的遭遇一样。

世人发觉雷锋这类平凡的英雄或者道德标兵一旦有了正常人,即他们自己一样的为自己的幸福打算的想法后,就会感到幻灭。我想起了前几天做的一个英语听写,Ifyouseeyourownflawsinaperson,youcannotstandthispersonmost.Butyouoftendonotrealizethattheyareyourownflaws.是的,因为我们的卑鄙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谁人从没做点亏心事,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

当大众发现自己崇拜的道德楷模雷锋也不过如此,跟我们一样有不可告人的欲望时,会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旦过去拥有威望的人跌落神坛,身边的人会把他看做平等的人,不再拥有任何优越性的人,继而会采取报复行为。因为大众就是这样崇拜强者,反抗弱者的。

小说的作者让刘峰除了自卑所带来的天然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外,也让他真实了一会。最后刘峰对着小曼撒谎,说爱而不得的丁丁从澳洲写了信给他,这让刘峰显得有点可爱和真实了。这应该是刘峰第一次在小说里做了坏事...让他在读者眼里立了起来,不再是一个无法置信的完美好人了,这样的烟火气,这样的俗气可能才是我们大家接受的朋友的样子。朋友不用完美,但他的缺点要是能够接受的不伤大雅的,更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的那种缺点。一旦一个人有了完美无瑕的形象后,他也很难有朋友了,有的只是崇拜他的群众,并且内心不相信他的完美,暗戳戳想要揭露这个人的阴暗面才能安心,或者招来的是只知道利用,却不会珍惜的随从们。

你的善良必须带着锋芒,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了。人真是奇怪,质朴的大同理想主义以及邪佞的告密诋毁习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同一批人身上!我想任何邪恶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正义理由,愿我们铭记历史,让这段经验刻入DNA,以此警醒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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