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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600字

(共 2152 篇)

  • 1、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

  • 2、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 3、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

  • 4、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

  • 5、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

  • 6、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

  • 7、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100字

    《芳华》这本书是刚考完注会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这个学期以来,也就那几天过的最悠闲快活了吧,之后一直忙于工作与学习,整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齿轮似的不停运转。越是忙碌的时候,时间也过得越快,不知不觉两个多月就过去了。最近《芳华》的电影上映了,其实刚看完书的时候就很想看电影,这样一个伤痛与温情并存,充满时代变迁,命运变化的故事拍成电影也一定非常动人。

    小说以刘峰作为开篇,对他的描写也颇有意思。由于他太过善良与高洁,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缺乏“人性”的人,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所以当他对林丁丁伸出手留下那一记“触摸”之后,愚昧的群众对他进行了报复性的疯狂批斗,仿佛他倒下了,自己的形象就能变得高大起来,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性本就有善有恶,刘峰善的一面占了上风,那个时代成全了他的善良也重重打击了他的善良,所幸他一直初心不改,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其实是何小曼。初看小说时,我甚至看不出女主角是谁,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回忆文工团的这段往事,在她的回忆中,何小曼是一个受所有人歧视,被众人欺负的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她的形象也确实不甚高大。当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对何小曼重点着墨,描绘她的成长经历时,我才开始慢慢理解并心疼这样一个小人物。小曼确实是不幸的,父亲的自杀、母亲的改嫁造成她童年以及以后人生的不幸。而母亲在她的人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母亲的市侩间接逼死了她善良的父亲,母亲改嫁后在她心灵上的不断压制,导致她逐渐形成卑微敏感的性格。不能说她的母亲不爱她,但是那份爱太微弱了,只有在小曼重病时,才会唤醒她的母爱,而大多数时候,她爱自己更多。小曼后来之所以羡慕林丁丁,渴望生病,还是因为对那份母爱的眷念。我时常想,如果不是生在那个年代,小曼在儒雅的父亲的温情关怀下,一定会成长为一个阳光、聪慧、温和、善良如春风拂面的女子吧。

    在一个严重缺爱的环境下长大,真正遭遇过不幸与不公正待遇的人才会更加懂得珍视他人表现出的善意。所以当所有人都拒绝与小曼合作表演,只有刘峰站出来的那一瞬间,小曼就爱上他了。至于刘峰是否爱过小曼,其实我没有读懂。我觉得刘峰只爱过林丁丁,他对小曼,也许只是两颗心之间的理解与珍惜?[白眼]

    纵观整本书,我更喜欢前半部分,在后半部分作者仿佛要作出一个交代似的,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结局,却缺乏足够的铺垫,略显仓促与牵强,

  • 8、 观电影《芳华》有感:我们终将芳华已逝

    这部电影其实很煽情,用心去看会感到伤感,才能体会到冯小刚的良苦用心,小编整理了一篇观电影《芳华》有感:我们终将芳华已逝供大家欣赏!

    近日,冯小刚导演新作电影《芳华》上映,朋友圈有褒有贬,有说看完更多的是伤感而不是泪目,是一种高级的悲剧。有说是冯小刚导演歌颂那段不应该的荒诞岁月。也有说,电影里的某些片段场景几天都挥之不去,心里不是滋味......众说纷纭,小马

    过河,孰是孰非,和老朋友相约一起去看看。

    我是一个泪点较低的人,稍有煽情的画面,都能让我湿了眼眶,影片在前半部分并未引起我一丝的伤感。冯导用华丽优美的镜头向观众传递出那代人芳华的缩影和宿命。但当看到刘峰为讨回被扣罚的车子卑微的给城管人员送烟时,当看到刘峰和城管人员

    起了冲突,那只在战场上,在炮灰中,在拉陷入沼泽中战友时失掉的胳膊,被冲突中的城管扔到大街上时,我不禁流泪了。我仿佛看到了现实生活中人有时为了求生存所做出的种种挣扎与努力!我仿佛看到了那些为了讨个营生的人,心里隐忍的委屈!压

    抑的愤怒!无法释怀的卑微!......人生在世,谁都不易,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都想挺直了脊梁生活,谁也不愿求人,但生活的无情往往让我们低下不得已的头颅,面戴伪善的笑容恭维他人,我们也想坦坦荡荡的活人,我们都想不设防的与任何人交

    往,但世界的万花筒总是迷离我们的双眼,一次又一次刺伤我们敏感脆弱的心灵。有多久我们没有开怀大笑过,又有多长时间我们找不到推心置腹的说话人。见多了得理不饶人的咄咄气势,也见惯了说翻脸就翻脸的无常人,也见识了颐指气使的欺负老实

    人的势利者。是什么让内心虚而表面强做势的人咄咄逼人?又为什么人的从众心理驱使大家去欺负一个好人?为何大家犹如刺猬一样满怀戒备的生活。大概是缘由人的不自信,内心缺乏的安全感,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世俗的羁绊.......

    也许好人总是得不到好报!才有好人一生平安的祝福。生活中苦难有时会给人绝望,但一个人变得绝望并不难,难的是重新鼓足勇气往前走,坚定的走下去,随自己心愿走下去,一路奋斗,一路追求,不问结果只扪问心无愧的走下去,幸福也许就在奋

    斗的过程中。这一路心里所经的事,眼眸中所见的风云,都是人生的收获。作家张炜曾说,好人得到好报的几率仍然远远大于坏人,我们别无选择,就是尽可能地去做一个好人。我的父辈辛劳一生,也是以能得到一个好人的称谓为善终。

    电影在最后用萧穗子的角度说:我是在2017年

  • 9、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当芳华落尽时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

    柯月霞

    2018年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今天推荐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 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

  • 10、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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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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