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芳华读后感600字 > 地图 > 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就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中外经典书籍。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看过几本中外经典名著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HDh765.com更多中外名著读后感编辑推荐

《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600字

禁忌的魅力,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

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作者:李雪鑫

《芳华》读后感400字

芳华,那是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是最纯粹的季节——花满枝丫的春天,宁静喜人的夏天,漫山金黄的秋天,白雪皑皑的冬天。芳华,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那是充满希望的田野。芳华,那里有只争朝夕的潇洒和舍身忘死地不羁。谁也预言不了芳华的结局,因为芳华如茶,品过才知浓淡;芳华如途,走过才知深浅;芳华如酒,醉过才知酒烈。当我们惋惜芳华已败,青春有悔时,结局早已在遥遥招手,“虚位以待”,只是我们在暗处,结局在明处。所以刘峰不知道自己轻轻一抱、坦荡表白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何小萍不知道在不适合自己的平台努力是无用功,他们都没有预想到自己的结局和归路。我们的芳华终究在我们的念念不忘中渐渐远去了,飘散在回忆里,留不住带不去人生的下一阶段。我们只能在回忆里呐喊、高歌、热舞、畅想和哀思了。蓦然回首,恍惚在灯火阑珊处能再见芳华。那些一起在芳华里走过的花儿、草儿们,你们想起了谁的故事呢?又想为谁留下点什么呢?作者:任美桐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芳华》读后感1000字: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作者:画

电影《芳华》读后感1000字


电影芳华观后感1000字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作者:夏然

让他们平凡地成为他们自己_《芳华》读后感


让他们平凡地成为他们自己_《芳华》读后感:

也许对于他们来说,但行好事,本就莫问前程。

上周看完了冯小刚的《芳华》不过瘾,总感觉整个故事好像被记忆稀释了,尤其是文工团解散那一桥段总觉得有些多余,在回忆青春的主题下好像遮遮掩掩了一些东西,过于暧昧和美好,所以就有点好奇原著到底要讲什么故事,就找了小说《芳华》来读。这本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很显然这指的是刘峰的那次触摸事件,但也暗指了在排舞时刘峰对小嫚的那次托举。

刘峰是那个时代的楷模,是雷锋,是标兵,是黑板报上最耀眼的一角。

他个子不高,说话也实在,做事也谦逊,长相普通,在人堆里不怎么起眼。他手很巧,工匠活铁匠活都做的不错,修过门窗,帮过厨,曾为班长打过一对沙发,也总是不辞劳苦地为文工团的女兵们捎来了一份份来自千里之外的牵挂。他是大伙心中的好人,大伙有什么事都会招呼他来帮忙。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古道热肠的好人,却因为真心喜欢林丁丁,表白时出于激动而抱了她一下,就被告发,被调查人员泼脏水,被拉去批斗,大伙也纷纷墙倒众人推,最后被下放到伐木连,之后上了战场,失去了右臂。

我有些不明白,给大伙帮忙是真心的,喜欢林丁丁也是真心的,况且也没有过分之举,那为什么对于前者,大伙都觉得乐呵呵的,后者却遭到一脸鄙夷。

也许在那个任何好事都被无限放大的时代,那个事事要推出个雷锋式榜样的时代,刘峰善良热情的天性以及他的言行恰恰好是篇绝佳的范文,所以就被理所当然的推上神坛。人们齐刷刷地涌向他赞美他,理所当然的敬仰着他的善良,也理所当然的消费他的善良。而当他去追求爱情时,人们不禁困惑了,这样善良单纯的标兵怎么也懂得七情六欲,怎么会和我们这些粗鄙的人们一样也会搂搂抱抱,也会有小资的情趣,这是最要不得的,他怎能会有这样的毛病。那他平时的朴实肯干,憨厚实在岂不是太虚伪了,岂不是表面一套内地里一套,他太辜负大伙的褒奖了,你说这怎么会让人不愤怒。

这个逻辑好像没错,好像就是他刘峰欺骗了大家。我们怎就该知晓,被选择性看到了那一个乐于助人的刘峰,只是他刘峰的一面。那个太急于炮制出一个完人以完成正直教化目的的时代,为它所选中的这个乐于助人的刘峰垒起高高的领奖台,剔除掉他刘峰其他的真实的方方面面,只留下他的乐于助人的一面,他被抽掉了血肉,像个孤零零的符号,像句空飘飘的口号。这些基于片面而绝对的宣传,注定了这方领奖台是不着地面的,是架设在各类下发的学习文件的文字之中的。任何小小的不平衡都有可能会折断它用文字造就的歪歪扭扭的横梁立柱,更何况在那个思政水平直接和个人命运相关联的社会里,在那些于动荡中艰难成长起来的躁动的青春生命面前,它终会在真实的人性面前,在真相面前轰然倒塌。而这个必然的倒塌就像一场洪流,一旦爆发怎么也得要横扫遍野,怎样也得要发泄出去这个时代的苦闷,而刘峰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这个泄洪口。

对于这件事,大家何须一拍即合,另一个真实的刘峰是怎样的又与我们何干,只要他出现了与那个榜样背道而驰的一面,那就是他刘峰的错。大家早就理所当然的忘记了他刘峰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的事实,也只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肉眼凡胎,会对心爱的姑娘暗生情愫,激动的不知所措的事实。可事实重要吗,宣传大于事实。这样的刘峰怎么会被原谅,这个时代的需要、我们之前的赞颂怎么就该错付,是他辜负了大家,那就该为这辜负付出代价。

可谁又知道,谁又真正在乎刘峰到底是谁呢。林丁丁那一声“救命”,是怎样地击碎了他多年的真情,那个常常为她做甜饼的刘峰是怎样地被永远的驱逐了都无关紧要,对吗?谁又能冲破时代的荒唐、青春的混沌去体味去疼惜这些痛楚呢?他从神坛上迅速跌落,从爱情的憧憬里跌落,没有尽头的跌落,不知身处的跌落,即使来到战场上时也在跌落,他甚至渴望战死沙场,但却没有如愿。在战场上,他右臂负伤,倒在路旁的草丛,却幸运地被路过的卡车司机救起。司机让他指路去战地卫生所,他却骗司机先去营救那些已经三四天没有吃东西的战友们,可即便是如此的求死决心,他还是没有如愿。

也许正如小说说言,最不被善待的人最懂得善良。何小嫚就是这样一个不被善待的姑娘,她懂得刘峰,也等着刘峰。

小嫚原本姓沈,六岁那年,父亲不忍遭人凌辱而自杀。之后母亲改嫁,搬进何家,忍辱吞声。小嫚非常喜爱母亲的一件红色毛衣,那是父亲送给母亲结婚时用的衣服。母亲说长大了才可以给她,但最后还是在继父的意思下,给了她骄横的同母异父的妹妹。一件毛衣可能没什么贵重,但它却见证过父母的恩爱和那段开心的时光,那是父母往日的疼惜啊,她无论怎样都要得到。她将衣服偷来,拆开放进滚烫的黑色染料里上色,再晒干重新编织,给自己做了一件毛衣。即使它没了光鲜的红色那又怎样,那就拥有这包罗万象的黑色吧,它同样是父爱母爱存在过的证明。但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母亲的爱,那就故意将自己冻成高烧,母亲总会多份怜爱吧。可母亲也是看人脸色,活得谨小慎微,怎么能给予她过多的爱,怎么能给予她家庭中小主人的名分!最终,小嫚离开了这个寒冷的像冰窖一样的家,坐上了南去的列车。可迎接她的却是另一个冰天雪地,在文工团的大集体里她倍受欺凌。她自小缺少营养发育不好,就想着用海绵使得自己看起来丰满一些,这本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却被大伙笑话;她因为爱出汗,比平常人多一点汗味,就被大伙嘲笑是从泔水里拎出来的。在一次排舞中,和她合作的朱克刻薄地拒绝和她一起排舞。大伙都不情愿为她说几句话,只有刘峰走了过来,请求和她伴舞,给她解了围。

在暑热难耐的午后,他们对着镜子一遍遍练习,小嫚在他强壮有力的双手的托举下出色的完成了这段舞蹈。也许对刘峰来说这次帮着排舞不过是举手之劳,可对小嫚而言,他温暖的托举让她第一次有种被怜惜的感觉,她感到心头的寒冰正在融化,那份多年不被疼爱的疼痛以及这份疼痛带来的羞耻感开始融化,这让她觉得原来她也可以去追寻幸福,也可以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被呵护,也可以在阳光下漂亮的翩翩起舞。

也许在青春肆意的岁月里,力和美被置上理想之巅,谁会为一位地位卑微、又缺少美感的弱者驻足?谁曾想到这个羞怯的姑娘平时是多么小心翼翼的活着,而这份小心翼翼的背后又是怎样的焦灼和渴望?她多么想向刘峰表达她的谢意,不,这份感激早已化为少女心头的爱意。可还没等到她细细感受这份情感时,刘峰已离开了这个集体。但这份爱意并没有消失,是生了根的,多年以来它固执地生长,随时间流逝反而更加枝繁叶茂。她一直在守候着,守候着那份托举带来的希望,它从被燃起的那刻,就从未熄灭过。三十多年后,当小嫚得知刘峰患肠癌时,就请求他搬来好让她照顾他,陪他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段路程。

《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芳华读后感6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