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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莲灯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28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28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8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人物设定有点像小说版的《饥饿游戏》,不管是人物性格,人物关系,人物命运,人物选择,甚至某种隐喻都很像,甚至可以把这本小说的角色跟那本小说的角色一一对应:米娜—莱特妮丝;汉娜—波利姆;丹尼尔-盖尔;阿摩斯-皮塔;妈妈-妈妈…


o(≧v≦)o


我敢打包票,作者一定读过且很喜欢饥饿游戏。


但比那部小说更揪心之处在于,在读饥饿游戏的时候,你知道他是一本架空小说,但是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你会不断地回顾那段真实的历史,你会知道,所有你气愤的,愤怒的,觉得荒诞不经的情节,都可能是在历史上在什么人身上真真实实地发生过的。德国人的泯灭人性,犹太警察的无耻,波兰非犹太人的冷漠无情,都是一段历史真实的折射。


两本小说中,女主的蜕变同样是明显的,从一个自私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女英雄,最终找回自己真正想要的。没有人生来是英雄,但你可以在每个选择面试选择自己真正想成为的人。在没有支援,没有补给,实力悬殊的情况下,28天的反抗,对这些孩子们来说,足够勇敢了。


读完饥饿游戏以后会为主角松一口气,知道莱特妮丝和皮塔过上了平静的日子。但读完28天,故事画上了句号,故事中的人物迎来了他们相对圆满的结局,可我们知道那段历史,德国人入侵波兰,犹太人被屠杀,只是掀开了地狱之门的一个角,席卷全世界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而已。米娜她们又能躲到哪里呢?书中让人生气的波兰非犹太的普通百姓,看书时候虽然气愤,但想想他们未来终将面对的卡廷惨案以前其他大大小小的屠杀和惨案,又只能叹息了…再想想二战以后德国普通民众的生活,尤其是生活在东柏林的德国百姓,更是感慨万分,战争没有胜利者,只有幸存者。

28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这是一本很压抑的书,不过这不妨碍作者安排的紧凑情节让我不自觉的往下阅读。

故事发生的背景在二战时期的德国,主角犹太人米娜一心想保护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妹妹汉娜在纳粹一轮又一轮的捕捉、剥削和杀戮之下生活下去,为了一家人能够吃饱铤而走险的去当走私犯。在这个途中她遇见并爱上了同样为了犹太人发声的阿摩司。

在这个大的环境下,作为一个普通的女孩,米娜的愿望很简单,想和家人们活下去,为此她做了很多时局下很危险的事情。我很难说书中写的那些不同的人不同的做法——或是苟且求生,或是奋力抵抗……这些都不能简单的说是对还是错,能活着已经是万幸了。

书中还有一些人为了不让孩子看到残酷的杀戮而把窗帘拉下,或者是一些人在自己力所能及情况下,仍然很努力的过着有品质的优雅的生活。

书中还有很多的细节令人动容,作者的描述下连成了一个个的画面。很棒的作品!

28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如果没有读完这本书,我想你将一直沉浸在绝望中。就像小说开篇提到的那样,如果不摸摸周边的事物,就无法感知到除了恐惧之外的东西了。萨菲尔的这部小说不但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纳粹的残忍,更让我感受到了犹太人当时的无助与恐惧。幸好小说的结尾是相对比较美满的,所以才不至于读完小说之后久久不能平静。在看小说的时候,我就想小说主人公米娜虽然是虚构的,但是纳粹对犹太人的灭种族行为却是历史无法掩藏的事实。小说中描写的场景让人不寒而栗,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绝望。我想真实的事件可能更加恐怖,不过也有人活了下来。仔细想想我们通过阅读这篇小说之后,除了要同情犹太人之外,还要知道一个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也许他们一早拿起武器抵抗会是另一番局面。当然这也只是我的臆想。很庆幸我们如今生活的年代。唯世界和平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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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乐买房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杨天乐买房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特别现实的一本书。

写的是一对北漂夫妇为了生活的庇护所----房子,折腾来回的搬家,最终决定买房的故事。

北漂我没有经历过,不知道其中的艰辛,但是每次看着这些都会想起远在异地的辛苦奋斗的同事。对于我们这些小城市的人来说,在一线城市漂泊也像是一个围城。在家的不甘于人生如此,想出去,在外的羡慕在家里的温暖,想回来。那些真正坚持住并且有所建设的人,我是真的特别佩服。我就是因为不舍得把自己一个人放在无依无靠的地方生活,不敢想象在生病的时候那种比平时强烈几倍的孤独感,不敢想象在团圆的节日里我刷着朋友圈想着远方的老家,不敢想象将要一个人面临的一日三餐,不敢想象自己的工资是否可以满足对于生活的需求,更别说在那房价高得让我无法想象的城市扎根买房了。

​有人告诉我说人生其实真的可以尝试着出去闯闯,不管结局如何,最起码自己经历过。我觉得这话特别对,我就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读大学在本地城市,工作也是一直在本地城市。因为家里对我的不舍以及我自己也怀着同样的不舍,专业对应工作本该去港口城市的我,因为想要留在南昌,就随意找了份工作在同一个公司换了无数次岗位,一直待到了现在。大角度来说我是幸运的,一切都那么稳定安逸,但是心中那个想要尝试的我却总是会在买不起商场的某个东西或是看见生活更美好的一面而自己无法企及时稍显遗憾。

​至于书中的搬家、租房,其实我也是有体会的,里面的很多东西写得都特别真实。整本内容很短,但特别精彩贴近大多数在外漂泊的人的生活。我是一口气看掉了书的一半,实在想停下来写写想法了,写完后继续着看完。希望在书的后半个篇幅能够看见他们买房成功并且装修入住的内容。毕竟现在的我已经短期内再不用搬家了,住进了新婚房,开始了虽然因地方偏远上下班路程辛苦但生活质量大大提高的小日子。


​“总有专家分析说租房子的成本更低,中国一线城市的租售比如何畸形云云,但只有杨天乐和钱潇这样的人才会明白,生活这件事不只要算经济账的。经济之外的舒适程度、归属感等这些人性深处不可更改的需求是必须落实在一幢稳定的房子内的,至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此。”



​看到他们凑钱买房那段,突然觉得好伤感啊。小两口在外拼搏几年,居然可以拿得出五十五万。我和对象两人毕业工作快三年了,折腾来回,除了买到了一辆车之外,积蓄都不能够以万为单位。不过我本身就是一个幸福感很强对生活要求不高的人,我觉得现在的状态,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就已经很开心了。

​就像我之前一直说的那句话:小学时一包两块钱的烟花可以让我很开心,现在却不了;初中时一个二十元的笔盒可以让我很开心,现在却不了;高中时一件两百块的衣服可以让我很开心,现在却不了;大学时一趟一千元的旅行可以让我很开心,现在却不了;所以我们对生活的期待是无止境的,真的,开心就好。

在这本书里,北京的中介可谓是无所不能。加得班淋得雨,放得下面子干得了同行。挣钱是真的辛苦,每一份努力都应该被尊重。

“那些终日打着领带、穿着劣质西装的生物,有的懈怠,有的劲头十足,夹着烟,跨坐在电动车的后座上打着电话。”

但是作者的这句描述,让我觉得他可能发自内心的有点看不起房屋中介。越看心里越膈应。

看完了整个故事。结局并不是我期待中那样美好的。我以为这是一本关于努力存钱买房的励志故事,谁知这是一本嘲讽北京房屋市场的故事。在这之前我只是听说过限购和假离婚,并不知道其中还有这么多的所谓学问。看完这本书,我只想说,二线城市的小虾米是真的长见识了。

​后记是作者的写作意图,给我强烈的认同感,精彩。

杨天乐买房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书很不错,非常真实。在我看来主人公和主人公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都有问题。这三个环节中任何一环改善,人物在买房的问题上都会解套。主人公夫妇明显没有事业心。没有本事耕耘他们一点都不痛苦,痛苦在没有收获,这就是典型的失败者心理。不就是缺钱吗?绝大部分人生下来都没什么钱,靠自己拼搏奋斗难道不是最明显的解决办法吗?他们想要这想要那,得不到就埋怨这埋怨那,无非就是怕苦怕累,抱怨社会不满足他们的物质欲望。这些我无法同情。社会经济方面,明显缺乏出租居民住所的专职公司。这种公司会拥有比如整幢大楼,然后专职出租盈利。租户居住稳定,不会有主人公们的居无定所之感,顶多就是租金随市场浮动。这类似很多公司都是租用办公楼。一家一户出租房屋才会产生周转不灵,变卦概率高,租户被迫短时间内搬家。政治方面,政策措施出台落实太猛,老百姓完全没有参与法规制定过程,只有无所适从,沦落到为房子假结婚假离婚,社会又多了欺骗的很多理由。这最令人唏嘘。

杨天乐买房记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写的很真实,从来没有租过房,今年第一次租房,刚搬去管理中心,今天又搬广州,搬家打扫卫生好累,买房并不仅仅是房子,而是那是归属感,不用住着不踏实租来的房,也不知道那床曾睡过多少人,睡过什么样的人,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床才真真正正的踏实。仿佛能在书中看到世间百态,尘世喧嚣,繁华,冷漠,人们内心的孤独,迷茫和绝望.面对生活,有时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却又不得不匍匐前行。

数不清的年轻人从各地奔赴北上广,怀揣大梦,却困于生活,面对高企的房价,不知所措,每天挤地铁,叫外卖,吞下一剂又一剂自制的精神安慰剂,让自己凝视当下,不问来路也不想前途,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一切。

《28岁赚千万》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28岁赚千万》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最近一直有还房贷的压力,陷入到处红着眼找钱的状态。女票发了我一篇Luke朋友圈的文章,关于财富。作者是JOIN于宙,知乎小网红,自己在大连做了一个芝士蛋糕店,貌似还挺成功的。

文章中提到一个主要的观点:如果你没有获得财富,是因为你对财富还不够饥渴,强大的驱动力才是从rich到wealthy的本质原因。Greedisgood!

深以为然。

文章还提到了一篇天涯的帖子《28岁赚千万》,一篇自传体的商场小说。是否真实故事已不可辨,但其中的一些内容,仍然不过时。

读完后很受鼓舞,有些道理之前都听过,也认为是对的,但由于见识有限,所以,不知道在真实场景下是这样的应用方式。

销售是商业的重要一环,做好销售才能赚钱:

之前一直会瞧不上销售,认为销售就是忽悠,没水平,技术含量低,没面子。现在看来,这个观点大错特错。好的销售可以将同类产品甚至是弱势产品,卖出去,甚至是卖到一个更高的价位。

从观念上需要摆正位置,重视销售。另外,销售其实就是要不断的揣摩人心,获得信任。这些事情之前自己一直不屑于做,陷入自我的世界,认为自己很强,无需与外人配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文章中讲述到磨练销售的技巧,是大量的分析、模仿和练习,才能够有现今的销售技能。而且是真正的自学。背后强烈的赚钱动机才是更为底层的驱动力。

生活无处不销售。

你对外的输出,构成你自己:

过去的荣誉也好,失败也罢,都不构成你自己。只有你对外的输出,才构成你自己。

和之前察觉到的“做一个有价值输出的人”,有异曲同工之妙。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这是一个合作社会,你需要首先满足别人的需求,才有可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对外输出是困难的,过程中需要克服高原反应。

文中提到被炒鱿鱼之后,为了能够在接下来的家电销售旺季赚到一笔钱,他针对不同的用户进行精准营销的过程,全是苦力活,但是,却能够做下来。这种把自己放在一线的做法最能够鼓舞团队士气,也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团队中出现的问题,而且为后来的腾飞打下坚持的技能基础。这些事情,看似累,但因为有后边更大的谋篇布局,可以实现价值闭环,所以杠杆率非常高。

回想自己,其实只是想要通过赚钱的动机来躲避啃老带来的愧疚,并没有真刀真枪的去在一线拼杀,也就是说,没有对外的输出。这才是30岁一事无成的根本原因:所有的动机和努力,只是在脑海中消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输出。如果不做出改变,40岁的时候,你必将后悔终生,而且,这个问题还会遗传给你孩子。

真实的商海,是一个零和博弈:

必须要有竞争意识!因为总体资源总归是有限的,没有那个行业或领域能够一直保持指数增长,总归有一天,回达到环境条件限制的瓶颈。

这个时候需要有一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气,去面对竞争对手;也要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智慧,能够把握时机。

丢掉过往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有打不过的时候,才考虑双赢、合作。

商海中的利益之争,只有胜败,别无他路。想要在这条路上淘金,就要有这样的觉悟。金字塔登顶的过程中,剩者为王。

《天狼》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600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童年读书笔记3篇,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童年读书笔记一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权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都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童年读书笔记二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读书笔记三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经历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对体会爱的一种最朴实的表现。孝心无价,唯在心灵深处才能感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君,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的体制怎样的变幻,中国人民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孝道,依然是中华民族的结晶,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间时,注定我们将来要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无法体会母亲在一天天衰老,从黑发到白发,从紧俏的皮肤到渐渐变得粗糙的脸,岁月将这份见证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脸上。

有人说: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我们将不再需要父母,甚至会认为他们很烦。有时候看看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你很难再想起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盼望着子女能早点回家,可是他们的子女却不知在哪里彻夜狂欢,古人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忽略了,扬名后世彰显父母也被遗忘了,只有个人主义的安逸和享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对生活的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总是看着这个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纵横马路的城市发呆,总是在发问自己: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有人说,等我有钱了,我要大把大把的钱塞给爸爸妈妈,让老人家坐在钱堆儿上随便花;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带着爸爸妈妈,游完国内,游国外,让爸爸妈妈在有生之年潇洒个痛快!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等你把钱挣到手的时候,爸爸妈妈的牙还能咬得动那些好吃的吗?等你有时间了,想带着爸爸妈妈去周游世界,他们还能上得去飞机吗?

父母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呢?他们吃不了多少,也穿不了什么,他所缺的应该是与子女们其乐融融的相处!他们所缺的是在他们难于动身时的一个代步,在他口渴时的一杯清茶,在他寂寞时候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一次次问候,儿女在外再忙,也能抽出时间每周按时和父母聚在一起……这些都是老人内心所渴望的!

父亲节的时候你给爸买条鱼,工作再忙,你也要亲自给送去,爸会乐得嘴都合不上的;母亲节的时候,你给妈买一双袜子,亲自给妈穿上,她眼睛里也会含着泪的……

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的,咱就每天,或者最少三天给爸妈去个电话,问问好,拉拉家常。父母不求别的,就希望年老时子女能惦记着……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枝叶繁盛的树木,扎根于厚实的土地;流水汤汤的江河,溯源于雪岭山脉的蕴藏;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从上代而来,从己而出的血缘关系中,将人性的真爱与善美发挥到极致,推及宗族、群我,传承了代代的伦理之爱,稳固了人类生活的秩序。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抚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乐章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孝经》读书笔记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它充分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尊敬兄长、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经》是儒家思想在孝上的一部经典著作,它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们对孝的解读及重视。

孔子曾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一切道德的根本,若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在其他方面的品德也好不到哪里去。论语中有那么一段话,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官长,这种人很少;不喜欢冒犯官长,却喜欢造反作乱,这种人从未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做人的正确原则就会形成。孝悌这个东西,大概就是仁道的根本吧。从中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德行品质的培养中所起的基本作用。

若一个人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何谈其它的美德,整个社会更会处于一个混乱的境况。那么何为孝呢?《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便是孔子对孝的一种理解。母亲怀胎十月,并辛勤劳动抚养我们成人,我们该懂得感恩,而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我们回报父母恩情最基本的方面。在学校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亲对我们的期望,长大后更要好好工作,承担起家庭重任,这便是一个人从出生至死去所需担负的家庭责任吧。在中国传统认识中,让父母住好吃好便是对父母的孝顺了。久而久之,整个社会逐渐形成那么一种风气,即把子女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与是否孝顺搭上勾。

有些人认为只要多给父母些养老费就是孝顺了,他们往往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很少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虽然我并不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但我也认为不能只片面的强调经济上的满足。父母含辛茹苦地抚育我们,但他们并不要求我们回报多少,有时候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坐下好好地陪他们说说话。而习惯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他们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只知道定时地寄钱给父母而不记得打打电话问候一下,这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多多地与父母交流交流,陪父母走走看看,其实父母亲会更欣慰。联欢晚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天下多少父母的心愿啊。自有记忆以来我便讨厌参加丧礼,并不是说那里的气氛有多沉闷悲伤,只是觉得整个仪式过于虚假。人活着时不懂得如何善待之,等亲人走了才在那里哭哭啼啼未免可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传统丧礼该被取消,而是子女应该分清何为重何为轻。丧礼上人们大声敬酒、熙熙攘攘,活像是在办喜酒,纵然在守灵时的哭唱也显得那样勉强突兀。我不知道这种形式对活着的人来说有多少意义,但亲人已去再怎么做样也于事无补了。

当一家人在其父母死后大办其丧礼时,人们总说些啊,某某人多孝顺…之类的话,我不禁纳罕难道这个社会对于孝顺的定义竟降低到这种程度了吗?丧礼毕竟是做给活人看的,所以但凡亲人在世时对他们好才是真正的孝。那么做到何种程度上才能叫好呢?这其实是个挺难回答的色难,,问题,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套标准。子夏曾问到何为孝,孔子回答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后孝乎?这里是个反问句,即有事情时做子弟的年轻人效劳,有酒食,让给父老享用,做到这些方面就算孝了吗?其实在父母面前保持敬爱和悦的容色最难。

蓦然回想,这句话真的非常正确。平常我们都在学校里,只是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即便是这样,在家里的短暂时间里我们也往往因受不了父母亲的唠叨关切而耐烦不已,有时还会顶几句,更有甚者便会甩脸子给父母看。我们的一句无心之说可能会令父母难过很久,所以在我们对父母的唠叨露出不耐之情时想想父母的心情吧,毕竟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孝经》读书笔记

据说,比尔·盖茨在接受时曾说过,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孝顺。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美国的首富,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和深思。

孝为何也?我没有去考证《说文解字》上的权威解释。但是,汉字的结构组成有会意字。按照我个人望字生义的理解,孝字是老与子的结合。孝字的上半部为老字的半边,下半部为子字,两者结合即为孝。从意形上看,又恰好解释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上而下看为老子抱儿子,由下而上看乃儿子背老子。由是观之,我们不得不惊叹先贤的聪慧与睿智。在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智慧宝库中,《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经典。这部伦理学著作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特别是在西汉以孝治天下之后。

在唐朝,它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纲常宗法等级和道德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孝经》集中阐释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孝的要求和方法做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如对父母的生老病死的过程,提出了孝的标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孝经》把孝推崇到极高的地位,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第七)。因此,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第九)孝成为人的。

道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在《孝经》中的伦理思想中甚至把忠与孝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与扩大,把孝的社会作用神秘化和绝对化。尽管如此,《孝经》所推崇的孝顺不失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基石。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顺尊老的传统被世代延袭,并积累了许多的典型,如供儿童蒙学的经典《二十四孝》的图文故事,就是家喻户晓的教科范本。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孝文化的糟粕自然要被舍弃,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和精髓仍然被继承下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伟人领袖,那些孝敬尊老的故事是永远让人感动的。我们的家庭并不是很和谐,并且我其实一直在心里就对爸爸怀着一直恨意。是他让我们长期以来处于痛苦中。他是妈妈痛苦的来源,而我看到妈妈的艰辛,心里就有被刺痛的感觉。但是后来渐渐懂得:爸爸其实也承受了很多,在那样一个农村,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是一种神圣的荣誉。

今年看到大一的新生,突然又回想起当年爸送我来学校的情景。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出远门,送我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让他在那样的仓促中离开了学校。那时,正值08年秋,我的18岁生日就是在火车上度过的。爸爸在北京火车站买了两瓶呦呦奶茶。在爸爸的要求下,我打开了,但没舍得喝。心想,或许在他离开后,我可以对着它看爸爸是影子。但是没想到,在那样的高温天气下,奶茶很快就坏了。我啜了一小口,无奈之下,只好把奶茶放进了垃圾桶。那天来到长春是一个晚上,有风,披上了外套(是妈妈廉价买给自己的那件,但是因为太小而转手到我手中)。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爸爸才离开学校,他要出去找住的地方。不知他那天是几点睡的。但是那样贪睡的他,是怎样熬过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他很早就过来找我,要我去吃早饭。其实,在坐完几天车以后,根本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坚持。因为没有拿到学校的饭卡,只好出去吃。一边走,他还一边给我介绍附近的情况,要我注意安全。但是最后看来,他在昨晚那样漆黑的夜晚并没有探索到很多东西。

因为最后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吃早饭的地方。吃得很简单,好像好像也不贵。但是想到他带着我一路探寻的经过,心中就有一种酸楚。忘了是哪天,他陪着我去体检,但是主要时间是在排队。还记得期间我们去火车站买了票,坐的是25路公交车。从动植物园到火车站,差不多绕了大半个长春。那天还遇上半路堵车,来回花了3个小时左右,但是还是很愉快的。安顿好了以后,爸爸带着我去了对面的动植物园。门票费20。当时并不知道可以免费进去。估计当时爸爸是一直在前,领着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是爸爸拍下了一段长颈鹿的录像,存在我的手机里。只是被我稀里糊涂地删掉了。再也找不到了。应该是同一天的中午,爸爸带我到二楼的那家餐厅去吃了饭,要来几个带辣椒的菜。还叮嘱我时常去吃,不要太节俭。也是那次,第一次喝道了花生露,以后再也没沾过。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柳树底下的长木凳上,来往的车打着灯,照到了我脸上,爸爸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于是他也开始流泪。

估计那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爸爸因为我而落泪。篮球场上,学弟学妹们还在训练着。面对已经开始的大学生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只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待完成的事。为了充实自己,为了给自己的前途铺路,也为了有机会弥补两年前的遗憾。

《简爱》读书笔记3篇


《简爱》读书笔记(一)

《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简爱》读书笔记(二)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虐待,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简爱》读书笔记(三)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 = 摄氏温度乘以 1.8 加上 3.2, 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 . 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 坚持 不懈,才有 成功 的希望!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记忆。名著读书笔记,欢迎参考。

名著读书笔记1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名著读书笔记2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名著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材,恒古长存......。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彼岸?作者辰东赋予每个角色生命,让人过目难忘。

我为天帝,当镇杀世间一切敌的叶凡叶天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自成空的无始大帝;不为成仙,只为在这红尘中等你回来的狠人大帝;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从混沌中来,回混沌中去,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镜来,随吾一战,吾虚空一生,不弱于人的虚空大帝;一口神王血,铺就圣体路,古族出世,人族无圣,白衣染血,傲然独立,震慑太古万族的神王姜太虚;黑暗动乱时谁敢与我一战的盖九幽;承包了小说笑点的黑皇、段德与神娃小胖子;叶凡的四大弟子叶瞳、小松、花花与杨熙;惹人泛泪的囡囡;与叶凡并肩作战的圣皇子、姬子、庞博、东方野……人物群星璀璨,在遮天中放射自己的光辉。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二刷《遮天》。辰东的行文走笔算是一般甚至可以说拙劣,但从《神墓》至今,故事架构一直很大气,也一直在结合古中国的神秘历史感,很能营造那种让人恨不能早生五千年的氛围,这是我至今还看辰东的原因。整本书颇为臃肿,是玄幻小说的通病,漏洞不少,但玄幻氛围足够浓厚,故事性也足够强。

仿佛又看见少年时代的自己,坐在墙上看着无数个黄昏的晚霞,在无数个晴朗的夜空,于屋顶仰望星空。在无垠的宇宙与浩瀚的历史面前,人类真是渺小无比,很多事情也显得微不足道了。这是“高山仰止”的收获,珍惜该珍惜的人和事,不必计较太多。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二刷结束,这本曾经陪伴我度过两年时光的小说,见证了我大学的那段青葱岁月。而今,又陪我度过了一段阴郁晦暗的低谷期。貌似一个女生追这种书总让人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可是确实很喜欢书中的那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兄弟情,那种不屈的侠肝义胆。一路走来,陪着辰东笔下那些仿佛有了灵魂有了生命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抗争一起求索,诸多感怀,不能尽书。不得不承认,《遮天》中真的有太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有太多太多让人牢牢记住的故事。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在这本书中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完整的故事,不为成仙,只为红尘中等你归来的狠人大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的无始大帝,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白衣绝世的一代神王姜太虚和高呼谁敢与我一站的盖世神王盖九幽,还有老疯子,人魔,华云飞等等一个又一个惊世绝艳的人物,让我哭,让我笑,让我热血沸腾,又有无尽感动.......n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花费36个小时,读完了作家熊召政这部百万余字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张居正》。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这部历史小说的主人公张居正,我查阅了《明史》的相关记载,粗略计算,这位有明以来权力最大的内阁首辅的传记不过四千余字。若论历史人物在史书中所占据的篇幅,四千余字不能算少。毕竟,数千年来在中华大地上默默无闻地活过,并最终湮灭于历史奔流之中的人数以十亿计,在青史中能留下只言片语的只是极少数。但若与历史上真正活过五十七个春秋的那个有血有肉的张居正相比,这四千余字又显得太少了,因为有很多后人感兴趣的事实史书不会记载。熊召政的这部作品基本上是以《明史》第二一三卷对张居正的记载为基础,然后运用文学手段和才思将张居正这一人物细致刻画出来奉献给读者的。百万对四千,读者们由此可以领略到作家匠心之独具、想象力之丰富了。那么,张居正何许人也?他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是与商鞅、王安石齐名的古代著名改革家,梁启超甚至将其列为中国古代六大政治家(管仲、商鞅、李德裕、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之一。他生平做了些什么事?概而言之,他以铁腕推行改革,力求富国强兵,他生前权势煊赫,死后不久即被清算,身死功灭,改革基本失败。应该如何评价张居正其人和他的改革?《明史》作者认为他是“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的“干济之才”,评价他的改革“起衰振隳”,即认为他是个能看清形势、敢于任事的治国能人,他的改革利于挽救走向衰败的明王朝。张居正留给我们的经验及教训是什么?《明史·张居正传》末尾总结他取祸的原因是“威柄之操几於震主”,因他担任首辅十年来权力太盛,所谓“威高震主”。所有上面这些问题及答案在熊召政这部作品里都有所涉及。但历史小说毕竟不是正史,好的历史小说以史实为基础,除对重要人物及事件的描写力求符合历史真实之外,还可以运用想象力对人和事做文学发挥,使作品情节曲折生动、人物形象具体丰满。这部小说对史实与文学想象拿捏适度,并将二者熔为一炉,把张居正担任首辅十年期间以铁腕厉行改革的这段历史画卷向读者还原,故事情节连贯、生动、引人入胜,人物塑造细致、逼真、栩栩如生,以至于我读完之后,脑海里依然浮现着书中这些性格特点显著的人物形象:举止稳重、精力旺盛、信念坚定、深沉练达、足智多谋、不怒自威的张居正,精明强干、贪婪狠毒的冯保,兼具识人之明和政治手腕,又不乏七情六欲的人性化的李太后,急躁易怒、刚强老辣的高拱,圆滑虚伪的张四维,荒唐好色的隆庆皇帝,贪婪偏狭的万历皇帝,还有那个甘当张居正改革马前卒的奇人金学曾…这也就是历史小说的价值和魅力所在,它能在言简意赅的史书所勾勒的人物、事件的写意画的基础上,再从细处着墨、添色,让读者览后更加印象深刻,这是正史所做不到的。就这部作品来说,我读后有以下几点感触颇深:感慨之一,历来的改革都不容易,改革者一方面要针对时弊采取正确合理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把握节奏,理性认识、巧妙化解各方阻力,最后还要尽量使改革成果制度化,以免人去政息。张居正的许多改革措施虽对明王朝有利,但他过于激进、严苛的改革方法使他树敌太多、阻力太大,以至于死后身败名裂,改革功亏一篑;感触之二,许多事都是知易行难,今天也处于改革大潮之中的我们在评价时政及时政人物时,都要听其言、观其行,如小说中张居正所说的“少一点清流习气,多一点务实精神”,不要被所谓名人的夸夸其谈所蒙蔽。感触之三,也是在读此书时多次发表想法表达的一点,明朝的皇帝多残酷、偏执,且奇葩接连出现,奇葩数量之多、行为之荒诞几至于让人无语。想当初,明太祖朱元璋动辄对贪官、太监处以剥皮抽筋的残酷刑罚,开国功臣被他赶尽杀绝;明成祖朱棣因名士方孝儒反对他称帝,诛杀方孝儒所有亲戚外加门生,即所谓“诛十族”;明宣宗朱瞻基喜欢养蟋蟀,人称“促织天子”;此后的明世宗、明穆宗、明神宗等等各有怪癖,令人瞠目。明朝皇帝的种种奇怪行径,让人对朱明一族的基因深感怀疑,也让人想有研究一下明朝皇帝家教的冲动,究竟是什么样的教育教出了这一群形形色色的帝王们?总而言之,此书值得喜欢历史的人一读,它可以让人一窥政治及权力游戏的一些真相。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长歌当哭!

看到最后有一种锥心之痛一代宰辅生前不顾个人生死荣辱励志改革,历时十载终于将前朝弊政涤荡殆尽开创一番新气象。改革之难在于得罪贵胄巨室,张居正历尽万难耗尽心力终于成功,还没来得及享受这太平盛世却早早的驾鹤西游。也许死亡对于张居正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为天下苍生计他从来不顾生死荣辱,所谓精于政事不屑防身。

死后家族惨遭清算是对张得莫大侮辱,这等于是对其生前所做的一切给予否定。也许没有张的勤政改革大明王朝可能早已穷途末路。君威难测,真正勇于纳谏的开明君主又有几人?曲流馆事件让朱翊钧对张的感情由敬畏转变为忌惮、厌憎,彼时一颗报复的种子在朱的心里生根发芽,因此造就了张死后的悲剧。

有玉娘相伴想必张居正黄泉路上并不孤独。虞姬伴我轻生死,一回执手一阳春!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铁血首辅张居正

明明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对外人铁石心肠,对玉娘呵护备至。也会被政敌或者同志的一些话、一些行为气到。也会因为个人原因去除掉一些人,比如邵大侠。

但他之所以名垂青史就是因为他拥有的那些“不同”,他有着坚忍的意志,在次辅的位置上一等再等,在世族豪绅面前依旧雷厉风行地推行自己的政策。最佩服的是他灵活的脑筋,总是在不可为处想到妙计。更佩服的是他明知身后会很惨却不屑于防身,而是义无反顾地做自己的事,任他人去评说。他的生前,有多少人夸赞溜须拍马,就有多少人抨击嘲讽侮辱,他可以完全不往心里去,这才是能撑船的宰相心肠。即使有情绪,也能够很快平复,这样的能力真的让我深为佩服。最是无情帝王家。在他死后,被万历皇帝清算,把所有一点一滴的荣宠在一月内收回,他喜欢的循吏能臣被撤换,换成被他所鄙夷的清流酸腐或者小肚鸡肠的人,他最担心的万历新政也再不续。他的坟前最后只剩下他爱过的玉娘和他亦生亦友的金曾正,怎不叫人心酸。离开了他的明朝,命数也不长久了,可悲可叹。历史更替,也许不是由一两个人扭转的吧。所幸他生前做到了自己想做的,纵有牵挂也盖不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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