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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100字

《芳华》这本书是刚考完注会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这个学期以来,也就那几天过的最悠闲快活了吧,之后一直忙于工作与学习,整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齿轮似的不停运转。越是忙碌的时候,时间也过得越快,不知不觉两个多月就过去了。最近《芳华》的电影上映了,其实刚看完书的时候就很想看电影,这样一个伤痛与温情并存,充满时代变迁,命运变化的故事拍成电影也一定非常动人。

小说以刘峰作为开篇,对他的描写也颇有意思。由于他太过善良与高洁,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缺乏“人性”的人,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所以当他对林丁丁伸出手留下那一记“触摸”之后,愚昧的群众对他进行了报复性的疯狂批斗,仿佛他倒下了,自己的形象就能变得高大起来,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性本就有善有恶,刘峰善的一面占了上风,那个时代成全了他的善良也重重打击了他的善良,所幸他一直初心不改,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其实是何小曼。初看小说时,我甚至看不出女主角是谁,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回忆文工团的这段往事,在她的回忆中,何小曼是一个受所有人歧视,被众人欺负的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她的形象也确实不甚高大。当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对何小曼重点着墨,描绘她的成长经历时,我才开始慢慢理解并心疼这样一个小人物。小曼确实是不幸的,父亲的自杀、母亲的改嫁造成她童年以及以后人生的不幸。而母亲在她的人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母亲的市侩间接逼死了她善良的父亲,母亲改嫁后在她心灵上的不断压制,导致她逐渐形成卑微敏感的性格。不能说她的母亲不爱她,但是那份爱太微弱了,只有在小曼重病时,才会唤醒她的母爱,而大多数时候,她爱自己更多。小曼后来之所以羡慕林丁丁,渴望生病,还是因为对那份母爱的眷念。我时常想,如果不是生在那个年代,小曼在儒雅的父亲的温情关怀下,一定会成长为一个阳光、聪慧、温和、善良如春风拂面的女子吧。

在一个严重缺爱的环境下长大,真正遭遇过不幸与不公正待遇的人才会更加懂得珍视他人表现出的善意。所以当所有人都拒绝与小曼合作表演,只有刘峰站出来的那一瞬间,小曼就爱上他了。至于刘峰是否爱过小曼,其实我没有读懂。我觉得刘峰只爱过林丁丁,他对小曼,也许只是两颗心之间的理解与珍惜?[白眼]

纵观整本书,我更喜欢前半部分,在后半部分作者仿佛要作出一个交代似的,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结局,却缺乏足够的铺垫,略显仓促与牵强,不如前面笔调细腻完整,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冷汗][坏笑]

另,电影还没看~期待不一样的解读[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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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生命其实只是一场随机应变的适者生存,而已。在这人间,顺从太阳才是永恒的真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说《芳华》使我们有什么触动,那应该不是作者的反思。尽管作者一次又一次地任由自己深入到人性的恶之腹地,怀疑与嫉妒,孤独与暴虐,种种被克制的力量强行打开来所涉及的每一个人物的心性。

然而在我看来,也许这种解析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揭发,是几十年后,人们又一次回到批斗现场,做了又一次看似深刻实则无关痛痒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举自我能给一个沉默的世界带来什么?也许我太愚钝,还看不大出来;也许要尼采那样的人才敢指出: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和Shark不同,我一直觉得思想性是艺术的第一性,美与悲伤紧随其后。然而即使是美的毁灭,也不应该仅限于外界对她的摧残,还应该有她内部的崩溃与枯萎。骆一禾在论海子时提到,光在大质量客体处弯曲——时间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美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可即使是巨大的美,也要作用在时间之下,也要经得起弯曲和变化。

我们曾寄思想以厚望,而思想其实是形而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一旦作用在形而下的人性之上,能开出的花就很难让人直视。也许只有人之将终,其言才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乞讨,偷窃,拐卖,厮杀……看到命运不断将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某一部分降到更低的层次,又使他们仰望,和我们面面相对;看到一群女人笑着经过戴假肢的人,在这毫无顾忌的笑声里有她们对落难者的同情,也有对明天如何变得更好的规划。这便是生活。

或许书中的刘锋就如民国时的梁济那样,获得了一种“世界正在往好里去”的信心,反而有了从容赴死的勇气。

记得有一天,Shark突然对我们说,他感觉中国作家和国外差距很大,我表示同意:散文随笔还好,小说差距明显。他将中国的小说比成故事会,这当然是一时愤慨。后来我们谈到人性与深度。每次讨论到人性,我们总是忍不住将人和性拆成两个部件。这样的恶趣味能使我们尤为高兴。

我说严歌苓的编剧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所以可以想象,当这本《芳华》从文字的想象变成视觉的感触,它给人们的感动必定会更多。当神圣的爱情终于食上了人间烟火,就像我们听到羡慕的血肉之躯在暗夜里,终于因为生活的不如意发出了长声叹息。

然而在书中,那种叙述的角度,叙述的方法,以及其他东西早就限制了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这种限制不仅使本该真实的陈述变得虚幻,也断绝了另一个女人爱上其他事物的后路。两个只能为爱而存在的人在一篇小说中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他们可能还不如我们现实里一个叫丁丁的心机婊那费尽心机的一生。

可刘峰那么好,小曼那么好。他们成长为好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

所谓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昨天听小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但他每天都要抱她几次。想了想,觉得这也很好。住在江西的小蔷将凋落下来的叶子收集起来,储在玻璃瓶里,每年一罐。她不能想象花叶的腐烂,也就不愿留心接下来的气候与风云。

人与人之间,那空出来的地方,就像一个人离开后所留下来的空荡和寂静。

这没有办法。你阻止了一个人内心的破碎与冲动,也就阻止了一部小说在其思想上可能达到的高度。

2017.12.10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大鹏

上月18日晚上,我独自一人走进了电影院,去看那部一时间风靡全国的文艺片《芳华》。两个小时电影,一个接一个鲜活的人物、不同的场景和事件、符合那个时代的气息和画面,让我印象深刻,深有感慨。在看完电影后,我也随即发了朋友圈,表达我的情感和感受。

朋友圈发了一条还不够,第二天晚上又发了一条,对电影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拥抱那一幕难以忘怀:"这个拥抱等了二十年。看着小萍温柔地依偎在刘峰怀里,脸上那幸福的笑容,刘峰望向远方,用那左手紧紧地揽着小萍,不愿再放开……"虽然电影只看了一遍,但大部分情节都还记在脑子里。看完电影后去回想整部电影,无疑男女主人公分别是刘峰和何小萍。刘峰是学雷锋标兵,是文工团里的好人模范。食堂里的菜有很多煮烂的饺子皮,别人不愿吃,他自己吃;帮炊事班抓猪;时常给各种灯具、器件修修补补;炊事班马班长结婚,他不余遗力帮着弄了一对沙发;把进修、晋升的机会让给其他人;不嫌弃何小萍,主动和她练习舞蹈动作等等。然而这么一个好人,却并没有得到多好的待见,他喜欢林丁丁,那晚情不自禁拥抱了她,但林丁丁强烈反对,同时被文工团里其他人看见,而被处理下放到连队。何小萍从进入文工团开始就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等等被团里其她女性歧视和嘲笑,后来连团里的男同胞也看不起她。而只有刘峰不嫌弃何小萍体味重,并且知道她的不易,很帮她。当刘峰被下放到连队之后,何小萍对文工团彻底死了心,去到高原军区表演时故意装作发烧,然后被调去医院当护士。她也一直在追随和寻找刘峰。电影后半部分场景、事件和年份切换比较多,最后结束在拥抱的那个画面。

这样的结尾很温情、很美好,而且电影的画面很精致,那些人物个个也很漂亮,以致于我在思考这部电影想表达的内涵的时候常常会受到一些影响,搞不明白背后想表达的内容,莫名的感觉。但自从看了严歌苓《芳华》原著之后,才发现原来原著作者所写的更深刻、更复杂,电影把许多人物故事以及原著的内涵都简单化了,而且许多情节、桥段也并非如此。电影是带有冯小刚自己的理解,并且割掉了许多东西。

在《芳华》电影轰动全国之后,大家都掀起了对像刘峰这种"中国式好人"的一番讨论,讨论分成两派,一派是要学习和推崇像刘峰这样的好人,另一派是绝对不要做刘峰,否则结局就像刘峰这样,好人被人欺,什么官位、财富也没有。我并不想过多讨论究竟要不要做好人这个问题,但我想说在原著里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事情。刘峰实际上为文工团这些女子做了很多事情,并且嘴巴很严实,没有透露她们的秘密。主要有两件事情,第一件是郝淑雯勾引萧穗子的纸上男朋友,并有段时间夜夜跑去和他上床,最后一天晚上在一阵翻云覆雨之后郝淑雯轻手轻脚下来,却被刘峰撞见,而刘峰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打报告,只是一番习惯的善良说教;第二件是林丁丁骂文工团强主任叫"强奸主任",这事被主任知道,到文工团里一个一个询问,主任要刘峰这个标兵做榜样,供出是谁做的事,但他一直咬紧牙关,什么都没说,而那时林丁丁还在害怕当中。可是后来,刘峰出了"触摸事件",郝淑雯让林丁丁不要供出刘峰,但林丁丁还是供出来了。在批斗大会上,这些曾经被刘峰帮助过许多次的人,却像疯子一样,开口大骂、越骂越厉害,郝淑雯、林丁丁还有炊事团马团长等等,唯独何小曼、萧穗子没有。人性在那一刻,竟变得如此荒唐、黑暗,反而觉得很正义。用原著里郝淑雯的话来说:"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刘峰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善良,即使后来经历的林丁丁的背叛之后,下连队去了越战前线,严重受伤的时候遇到了送弹药的驾驶员,驾驶员想开车把他送到包扎所,但刘峰在生命至危的时刻还是默默给驾驶员指了去部队某团的路。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林丁丁事件之后,感觉人生无意义,一心想求死。后来退役转业去了海南,遇到了发廊小姐,也是无怨无悔地养了她两年,希望她走上正路,虽然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何小萍,在原著中叫何小曼。电影里的设定是她的父亲活着但因为斗争而被关押,但在原著里可以看到何小曼更复杂的身世。小曼的父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因受不了众人的政治迫害而吞药自杀,当时连她的母亲也站出来指责父亲。而后小曼跟随母亲嫁到了继父家,连保姆都看不起她。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对小曼也是冷冰冰的语气,只有那么一次她发烧的时候才感觉到母亲的爱,当她的弟弟妹妹出生之后,在家里就更没有地位了,连弟弟妹妹也嫌弃她。她每次吃的都是夹剩下的烂菜,偶尔吃点好的都会被保姆盯着。所以当母亲夹给她大块肉的时候总是先把它藏在碗底,等到最后大家都散去的时候再吃,零食也是偷偷藏起来,慢慢吃,身上穿的也都是缝缝补补过的。小曼从小就这样被嫌弃,甚至她自己都嫌弃自己。终于有了个机会,文工团来上海招生,被舞蹈教员杨老师看中,获得了进入文工团的资格,离开了那个让她心寒的家。

记忆中在电影里,突出小曼和团里其他成员矛盾的情节主要有几个: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和舞蹈事件。第一个军装照事件是虚构的,第二个乳罩事件电影里刻画地不错,第三个舞蹈事件也灵活再现了。"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咱俩练几遍,下次排练就走熟了".文工团男队员这么多,只有刘峰不嫌弃小曼,不觉得小曼"馊".而当他把小曼高举,也就是在那一刻,小曼爱上了他。当他因触摸事件而被下方连队的前一天晚上,小曼并不顾其他人的看法,直接去他宿舍,为他送行。当时书里的一句话被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荧幕:"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小曼其实结过婚,正好是在越战前线的时候,但是结完婚的第二年丈夫就牺牲了,而她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在丈夫去世的一年之后,因为当时她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她得了精神分裂症,曾经的她从来不招人待见,也习惯了孤独、唾弃和冷漠,然而突然她却成为了英雄、楷模,她救人的事迹被大肆宣传,她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掌声和鲜花,连她的母亲对她的态度也不一样了,还亲自前来看她。但是这样的转变太过虚幻、太过强烈,她想起她的父亲也曾是这样被一群人围着、追着,又想起刘峰在经历荣誉之后被一堆人辱骂,差距太大,她受不了,觉得现在的她不是她自己,因此精神崩溃。原著书写的这个故事回答了我对电影的疑问,当我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很难受,不是滋味。小曼真的太苦了!

刘峰也是那么苦,断了右手,退役后辗转生活,娶了个老婆,却跟人家跑了,有个女儿。到海南贩卖盗版书,好不容易有个女人过日子,但最后还是分开了。步入老年,女儿逐渐长大,也有侄子照顾,却不幸患上了肠癌,需要不断化疗,但最终还是因癌去世。唯一让我觉得温暖的,是小曼陪他走了人生最后一段路。

刘峰最后的追悼会也很简单,就三个人,小曼、萧穗子还有刘峰的女儿刘倩。最后要提一下书里其她两个重要人物,林丁丁和郝淑雯。此时我想起书里提到的一句话,"丁丁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当儿媳。"我本来以为就如电影那样,只有那个摄影干事追她,但事实是追她的有两个人,除了摄影干事,还有个内科医生,而且是丁丁默许他俩同时追的。她柜子里有两只表,是两个人分别送的。这一点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她还同时享受着刘峰对她默默的殷勤,呵呵。郝淑雯是军人世家出身,但她干的坏事也不少,勾引萧穗子男朋友,并让他去揭发萧穗子。而萧穗子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她应该是作者的化身。林、郝、萧三人的婚姻生活都经历了失败,尤其以林丁丁的最为曲折,连续两次的婚姻都失败了。

整篇读后感写完了,此时的天外正在经历着月全食,温度是那么地冷,感觉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也可能是太专注于写文章而忘记了咳嗽。

人生不易,请珍惜善良的人!

电影《芳华》读后感1000字


电影芳华观后感1000字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作者:夏然

电影《芳华》读后感700字系列


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有着让自己感触颇多的情节,读后感要围绕自己的观点来写。如何正确规范的撰写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电影《芳华》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1

看完电影,终于也完整地再次看完了这个故事。平平淡淡的剧情,却让我在片尾的时候泪流满面,刘峰最后没有被善待,还好小曼找到了刘峰,刘峰也找到了小曼。

有人说离开影院时,看到了相互搀扶哭得不能自已的老人,这给那段岁月,又增加不少触动人心的东西啊。那些年,是很

最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他们”独特的回忆。幸好刘峰遇到了小曼,小曼也遇到了刘峰。一世的老好人,在去世前的“挣扎”,看来最让人心碎。

他把善良给了所有人,所有人还给他的是质疑和批判。红楼里的人呀,一面享受他的好,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人啊宽以待己严以待人才是常态呀,等到着一个“高大”的人的跌落,借以拔高自己,很

作者要经历怎样的苦难心酸,才能写出这样至善至美、直击人心的作品?

那段岁月里,刘峰的爱与善,最震撼最让人感到心酸。他爱林丁丁爱得深沉。而林丁丁和郝淑雯这样的女子,可以把同情和友好给好人,婚姻的大门却是对好人禁闭的。很残酷、也很现实,不是吗?

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但故事本身就足以拨动心弦。很喜欢很喜欢这个故事,可能几十年后再读它,我会在回忆中,老泪纵横吧。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2

《芳华》上映之后,好评如潮,有人说这是今年最好看的电影。芳华里有许多人性闪光点,像活雷峰刘峰,一生都不曾做过坏事,什么时候都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每个人的面前,直视任何人的目光而不必躲闪。但是同时,他的结局也是相当悲惨的,上战场残疾后转业,每月挣300块钱,还被各种执法人员欺负,老婆也跟人跑了。于是有了那句发人深省的台词:“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冒犯了林丁丁,甚至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是肮脏的想法,这个从神坛走下的圣人依然被观众买单,不为什么,仅凭他的善,就足以夸够一辈子。

我们很多人都在感慨,在朋友圈刷满屏的《芳华》影评观后感里,我们看到的,几乎都离不开“善良”一词。但是我读到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一个社会的堕落,是从表扬善良开始的》,文章中提到一句最触目惊心的话:一个可怕的事实——善念正在沦丧。最让人痛心的一个案例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女子在马路上被车子撞晕在第,路上很多行人眼看着,却没有人肯送她去医院,也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后来女子终于醒了,向路人呼救,却没有一人上前帮忙,最终女子被另一辆车子碾压,一条鲜活的生病就这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看到这个案例以及配的当时的监控视频,心里直发毛,深深得疼痛。现在微博上、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评论说老人倒地不扶、孕妇摔倒不扶等等言辞,原因就是因为那些讹人的时间林林总总,但是就算是这样,当我们遇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摆在面前,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就能拯救的时候,真的能因为那些猜测和后果就视而不见吗? “人之初。性本善”,我想,人性还未泯灭,是无法视而不见的。但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的这起事件确实令人心寒,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善念正在沦丧。

《芳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的冷漠是因为所有人都冷漠,我们才会感觉会冷漠;而善良是只要有一个人善良,我们就能感受到善良。”一个堕落的社会,如果人人讲善良,反而越是彰显着这个社会缺乏善良,反而,当不再有人大谈善良的时候,善良已经自然回归到每个人的内心里,不需要被提起、被褒扬,因为,善良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了,你是如此,我是如此,大家都如此。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3

有的人被贴上“好人”的标签,他的付出也变得理所应当,大时代背景里小人物的故事最令人动情,好人刘峰,平凡但不平庸,在人人高颂“你不能改变环境你能选择顺应”的时代,坚守底线本身就是一种伟大,反观当下,有多少人为了生活丢弃了宝贵的东西,也许这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能真正成为刘峰式的好人毕竟难得,因为那样活着活着太累,太不合群,比如好多时候你选择说实话却被当成傻x,另类,你的“一枝独秀”会使你成为众矢之的。

人心,最经不起揣测,想的多了心会发凉,对人对事马虎一点,也许日子会好过的很多。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4

刚好在元旦跨年期间爸这本书看完了,前前后后影评也看了很多,也稍微看明白了一些道理。所谓芳华,不是那个时代的芳华,只是自己青春的芳华。我们怀念的不是时代的美好,只是青春的一去不复还。在那个集体无意识,没有自我,人人充满欺诈和背叛的年代,刘峰就是一个极端反面,让每个人都深入意识到自己的丑陋,自私和渺小,所以大家都集体潜意识里痛恨刘峰这个道德完人,突然有一天发现他也是个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的时候,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集体抵触,不可接受偶像的崩塌,紧接着就暴露了自己压抑的本性,开始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连刘峰帮人家做沙发的班长都加入了批判行列,连一直以善良自居的复述人萧穗子也开始了批判,这对刘峰的打击当然是彻底毁灭的,由此可见时代人性的毁灭有多么严重。不是好人没好报,只是绝大部分时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个铁律难以打破,尤其是在那个集体的时代尤其明显,底层老百姓终归还是底层,首长干部的子女以后自然要么还是首长干部要么就是发家致富。所谓文工团,大部分都是高干子弟躲避政治风暴以及上前线出生入死的避风塘,大家都是干部子弟,唯一的差别就是职位的高低,以及是否还在掌权。最没背景的当然要属刘峰和何小蔓,但是别忘了小蔓的继父可也是大上海的厅长,最没背景的两个人能心心相惜也就合情合理了。故事的解决是残忍的,龙生龙的铁律当然也没有打破。我们要忠于理想,面对现实。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芳华落尽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读后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芳华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芳华读后感【篇1】

近日,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在全国热映并热评。元旦期间,我也陪着爱人、孩子共同观看了这部影片。影片主要讲述了七十年代部队文工团部分战友的芳华岁月,有雷峰式人物刘峰的奉献和善良,有家庭出身不好的何小萍的倔强和正直,有独唱演员林丁丁的自私自利……但是,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影片中,刘峰带领连队护送骡马队往前线运送弹药途中,突遭伏击的战斗场景,虽然,战斗的场景很短,仅六分钟,但是很惨烈、很振憾。有被敌人打中手榴弹炸碎的,有深陷泥沼被吞没的,有被敌人的流弹打穿身体的,也有解放军救援部队来后,我军用火焰喷射器火烧敌人的……可能是因为我也在部队服过役,这些战斗的场景深深的刺激着我,虽然我没有上过战场,但当看到这样惨烈的战斗时,我也更深深的知道当时的战斗可能比影片中更加惨酷、壮烈。虽然那场战争也离开我们已有三十多年,虽然我们大部分人民的生活已衣食无优基本步入小康,但我们更要深深的懂得,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无数英雄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牢记这些英雄们,我们更要感恩这些英雄们!

正是因为不管在革命年代,还是离当今最近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因为有了无数的英雄英勇献身,才有了我们安定和平的发展环境和幸福生活。我们感恩这些英雄们,在尊重和善待他们的同时,我们要更进一步学习他们。虽然我们上不了与敌人搏斗的战场,但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自己工作岗位的“战场”上“战斗”,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发挥“螺丝钉”的精神,卯足劲、不松懈,为我们国家的不断强盛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只要我们14亿中华儿女不断向英雄学习,努力拼博、英勇奋斗,定会实现我们两个一百年的目标,界时定会国富民富、人民安康,也会离我们中华民族的中国梦更近一步!

芳华读后感【篇2】

书看到一半时,把电影看了。

幸好当时只看了一半,人物关系都提前有了了解,电影就懂了一半。毕竟青春漂亮姑娘穿戴都一样,挺难辨认出谁是谁。所以后来老公不停的问我这个女生是谁的时候,我边讲解边得意。

看完电影就赶紧把书读完了,整体的感受是:电影拍的不如小说。

因为看了小说的前头,才为电影结尾小萍的“抱抱我”哭的稀里哗啦。而看电影的前头,我对改了名字的小萍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另外,电影里有太多明目张胆拉拉扯扯的镜头,甚至还有那个豪华蓝色大泳池,男男女女裸露着身体,让我觉得那个白色恐怖的时代还有点现代化。

当然也有改的好的地方,比如年纪最小的穗子的情书终成一把算不明白的暗恋,这比原书中的背叛与告密温柔的多,年少时光的情感本就像清晨叶子上的露珠。

回到小说上来:

我并没有觉得刘峰有多感人,当了很牛的螺丝丁而已。好是好就缺了点什么,但又不是说太完美了还要有点瑕疵,而是多少有点里头的外面的给的羁绊,比方说梦想啊、比方说亲人啊、比方说朋友啊,这些通通没有,只有黛玉般的林丁丁。甚至电影里描述他是一个为了爱情不去追求更美好未来的人,这太蠢,扣41分。

唯一让人心疼的就是小曼,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活该,她即使犯错我也可以找出渊源。太心疼她了,所以都不敢多说她。

整体而言,这本书就是实实在在想记录一下自己青春年少的芳华吧,想拔高个刘峰但又单薄了,真正可怜的小曼也没有反转,依旧是淡漠下去了。

这可能也是事实,哪儿有那么多反转,大多都是平凡的人生。

芳华读后感【篇3】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的想法是昨天看到芳华这部电影换挡上映后很多人批判审查或者明里暗里地有所指,所以就想看看这剧情能有多不可说,实际上看完之后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只是那个时代洪流中足够普通的故事,不够悲惨只是平凡,我相信在那种时代下类似的故事或者更悲惨的故事还有很多,正如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和故事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这些文工团年轻人的一生,鉴于群里很多人可能还回去看电影,就不剧透情节了,只谈谈个人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作者对于自身在文工团岁月的回忆而写成的日记,有一种看淡和看破的洒脱和淡然,很多地方写的妙趣横生,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正是在这样轻松的笔触下,刘峰、何小曼度过了实际上是沉重而又无可选择的一生。书中也描述了战争的残酷,比如“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事实上战争的残酷本身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事实,可能是现在的人和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才会总是惊讶于战争的残酷。

我相信《芳华》电影应该拍得非常美,那个年代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我相信也是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但是希望导演不要把这个电影仅仅停留在悲惨、感人、叹息这个层面,实际上作者写到最后是有一种解脱的:“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其他的关于人性的评述,比如“把背叛当正义”“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为什么老生常谈,因为这就是人性,与时代的关系可能不大,时代或许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面,但是无论什么时代,在人性中总会有着皎洁和阴暗的秘密角落。把个人的悲剧和悲惨的命运归罪于时代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除了自我安慰以外,并无他用。

芳华读后感【篇5】

看得出来,《芳华》是有情怀的,是导演和编剧对自己已经逝去的青春岁月的一次致敬,拍得既美又实在,是近些年来青春怀旧类题材电影的佼佼者。

电影里塑造得最好的人物是刘峰,他比活在我们80后记忆中的雷锋更立体可感因为他也会情不自禁地抱紧自己喜欢的女孩,并且有一个凄惨的结局。

我从不怀疑雷锋这个人物存在的真实性,他真的影响了很多人,我们的父辈中涌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活雷锋,他们那一代人特别有信仰有操守。但操守归操守,生活归生活。我们国家向来是不乏惩恶扬善的声音的,我小时候看冯梦龙的三言,满纸的善恶报应,因果循环,甚至有此生善恶来生报应,以及人力不逮,神灵代为报应的,看得人如六月天喝冰汽水,畅快淋漓!后来看《唐传奇》、《聊斋志异》,也仍没有摆脱善恶报应的框架。古代作家在文字虚构的世界里做了一回上帝,把一出又一出的人间悲剧消解于无形之中。

幸好,严歌苓不愿做上帝,她冷酷无情地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雷锋(刘峰)的一生。将善良这一德行歌颂到极致,真的好吗?老子说过,上善若水,因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但是水也会生气,会酿成洪涝灾害,会冲垮堤坝,会卷走房屋,会淹死生命。水,从来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它有的是性格和脾气。

而刘峰呢!他为所有人服务,不带私心杂念,他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我能理解他做的很多好事:吃饺子皮、抓猪、给战友大包小包带东西、做何小萍的舞伴以及给战友做沙发。但我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主动放弃上大学,把机会让给别人。组织上照顾他,是因为他人好,更是因为他在抗洪抢险中腰受了伤,这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补偿。然而他放弃了,多么不可思议啊!他一下子由人升级为神,因为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一把抱住了漂亮女孩林丁丁,不仅林丁丁接受不了神怎么能有男女之情?而且撞破这件事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也接受不了他们不约而同地说,有人腐蚀活雷锋,而不是刘峰喜欢林丁丁。刘峰无意中把自己神化了,一旦登上神坛,就只能接受大家的崇拜和仰视,便不能拥有普通人的欲望和生活。就连何小萍,也不敢跟刘峰表白爱情,她自觉凡夫俗子,配不上神。

《芳华》里到处是爱情的萌动,林丁丁不是小白兔,而是老司机。有男战友喂她吃橘子罐头,趁机亲了一下脸,也没见她拒绝。郝淑雯说,吴干事和张医生都抱过林丁丁,林也不曾惊慌失措过。她只是无法想象,刘峰也会有七情六欲,其他人也无法想象,刘峰有七情六欲。

所以刘峰被诬告、被打倒、被放逐,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可以犯错,神却不可以,一旦犯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就像地震发生了,人们可以纷纷逃命,但教师不可以先于学生撤退,医生不能先于病人撤退,军人不能先于群众撤退,这就是道德包袱。刘峰一贯的善良使得自己背了一身的道德包袱,最后,连前程和爱情都没有了。

我觉得刘峰是个悲剧,但不是时代的悲剧,也不是林丁丁的诬告,是他把自己当成了太阳,光热无穷,一味奉献,他以平凡的肉身承担起了神的使命。在严歌苓的小说里,刘峰的下场更为悲惨,连开追悼会都要赶时间,好给下一个腾场子。

所以,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芳华读后感【篇6】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篇7】

刘峰这个人物出身贫寒,在文工团内表现优秀就像活雷锋。如果说追猪时和游行队伍逆方向行进预示着他后期悲剧命运的话,那因战斗失去了敬军礼的右手预示了后期转业后他战队英雄的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应有待遇的境遇。

何小萍这个人物为了避免受父亲成分的影响跟养父姓,进文工团希望换个环境。但是文工团虽然是军人聚集的集体,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电影中她几次军礼都敬不好预示了她和文工团格格不入无法被这个集体接纳。

何小萍对刘峰的同情感恩证明了电影中的一句话:“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她在做战地护士时见识了战争的残酷性,后期发疯在剧场外跳了一段独舞让人对她的经历唏嘘不已。这段独舞感觉是表达她不被主流社会接受身世凄惨的命运。

我个人觉得这是部需要细细品味背后深意的电影,在演员挑选方面主要选择有舞蹈功底的新人。演技方面年轻演员表现还可以,感觉赵立新和苏岩两位老演员的演技更加优秀。片中的镜头色彩都运用的很有美感,服装和舞蹈也请了当时的老师前来指导力求真实还原。配乐方面用了《绒花》《英雄赞歌》《驼铃》和邓丽君的《浓情万缕》等当时有代表性的歌曲,烘托了气氛非常有时代气息。

战争戏部分耗资百万拍了一个6分钟的长镜头,没有刻意交代敌人是谁。场面血肉横飞非常逼真,体现了战争的残酷性。片中的水果罐头和生番茄等都是当年有时代特征的食品,那时物资匮乏都是限量供应。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车站那段,何小萍问刘峰:过得好吗?刘峰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要看跟谁比,比起那些躺在陵园里的兄弟,我敢说不好吗?”这句话代表了刘峰怀念死去的战友认为活着已经是上天的眷顾,同时也表达了他对自己生活遭遇的无奈认命。

整部电影我感觉是冯小刚和严歌苓对于过去军旅生涯青春的一种缅怀,也是对于那个时代曾经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人们的一种致敬。

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多么残酷,我们都要以知足的心态去坚强面对生活,让自己的芳华不会虚度。满分10分制我打8分。

芳华读后感【篇8】

本来是要去看电影的,听朋友说看了会哭,我还带了三包纸巾,因为一些事儿,还是没有看成电影。记得看严歌苓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小渔》,后来还有一些文章,曾经以为移民去美国的中国人都是过着很光鲜亮丽的生活,忘记是她的哪篇文章里看到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堪,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些不堪的东西,书中说的“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地犯罪,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诸如此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我们的潜意识不相信刘峰与不相信英雄的区别在于,那些英雄离我们太远,从来没有跟我们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刘峰跟我们,却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到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无耻、一丝无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可能这就是人心吧!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

芳华读后感【篇9】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篇10】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精选范文)


《芳华》读后感

这应该是第二次读《芳华》了,以前电影上映的时期读过一次,但是没有看电影,觉得小说也不过如此。昨天冲着免费看了一遍根据《芳华》改编的电影,找来书读了几页就停不下来,没想到竟然又看了一遍。才知道以前心乱如麻的时候看书也很潦草,这么简单的情节硬是把我看迷糊了。第二次重读让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写的确实很好。

出场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但是我晓得刘峰是当仁不让的主人公,因为他这个角色串联了所有的人物离开文工团后的命运轨迹,不敢相信没有刘峰这个故事还要怎么写,所以他是全书的灵魂人物。

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雷锋叔叔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如果他没有年纪轻轻就死去,雷锋也一定成不了英雄,被一直传颂当成道德楷模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只有死去的英雄才是真的英雄,否则还没盖棺定论呢,什么都可能发生。而雷锋的形象和当时的宣传机器导致雷锋同志不能有私人的情感,他只能是一尊佛,被人膜拜,但是一旦雷锋有了人的私心,有了爱恨嗔痴,他必将万劫不复,就好像刘峰后来的遭遇一样。

世人发觉雷锋这类平凡的英雄或者道德标兵一旦有了正常人,即他们自己一样的为自己的幸福打算的想法后,就会感到幻灭。我想起了前几天做的一个英语听写,Ifyouseeyourownflawsinaperson,youcannotstandthispersonmost.Butyouoftendonotrealizethattheyareyourownflaws.是的,因为我们的卑鄙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谁人从没做点亏心事,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

当大众发现自己崇拜的道德楷模雷锋也不过如此,跟我们一样有不可告人的欲望时,会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旦过去拥有威望的人跌落神坛,身边的人会把他看做平等的人,不再拥有任何优越性的人,继而会采取报复行为。因为大众就是这样崇拜强者,反抗弱者的。

小说的作者让刘峰除了自卑所带来的天然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外,也让他真实了一会。最后刘峰对着小曼撒谎,说爱而不得的丁丁从澳洲写了信给他,这让刘峰显得有点可爱和真实了。这应该是刘峰第一次在小说里做了坏事...让他在读者眼里立了起来,不再是一个无法置信的完美好人了,这样的烟火气,这样的俗气可能才是我们大家接受的朋友的样子。朋友不用完美,但他的缺点要是能够接受的不伤大雅的,更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的那种缺点。一旦一个人有了完美无瑕的形象后,他也很难有朋友了,有的只是崇拜他的群众,并且内心不相信他的完美,暗戳戳想要揭露这个人的阴暗面才能安心,或者招来的是只知道利用,却不会珍惜的随从们。

你的善良必须带着锋芒,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了。人真是奇怪,质朴的大同理想主义以及邪佞的告密诋毁习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同一批人身上!我想任何邪恶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正义理由,愿我们铭记历史,让这段经验刻入DNA,以此警醒不要重蹈覆辙。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芳华读后感6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