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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当芳华落尽时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

柯月霞

2018年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今天推荐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 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2018、2、6

柯月霞,笔名六月雨荷,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爱阅读,爱旅游,渴望凭着文字,与你,与世界自如地交流。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优雅》、《一杯茶的幸福》、《最美的时光在路上》,厦门女作家合集《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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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读严歌苓《小姨多鹤》有感


浮世清欢,此生如烟

---读严歌苓《小姨多鹤》有感

文·宁 韬

初初知晓严歌苓,是看了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一个女作家可以把大时代下形形色色的女人们描写得入木三分着实不易。细看严歌苓的小说,发觉她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无论是《扶桑》里的扶桑,还是《补玉山居》里的曾补玉,再到《小姨多鹤》里的竹内多鹤,作者直接用女主角的名字作为书名,无疑体现了作者本身对于刻画女性角色的偏爱和擅长。

从书名便可以看出,《小姨多鹤》的女主角是多鹤,她是一个日本女子,因为那一场接一场的自杀与他杀被遗弃在中国。身无长物,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因为目睹了太多血腥而生猛的场面,几乎连意志也被摧毁。日本战败,滞留的她被装入一个布袋,论斤论两地卖入张家,沦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生存是艰难的,在一个彼此敌对、互视对方为蛮夷的国家,语言不通,习惯不同,最尴尬的是身份。她为张家生下三个孩子,身份却是那三个孩子的小姨,不能与自己的亲身孩子用母语做大大方方的交流,甚至连亲近孩子都要别人的允许。原本,小说着重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多鹤的"丈夫"张俭和原配朱小环虽然吵吵闹闹却也恩恩爱爱,为了传宗接代,被迫纳多鹤为妾。此后,新社会不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张家搬离了东北农村,多鹤就以朱小环娘家妹妹的身份,一直生活在这个有夫有女有子而她只是"外人"的家里。多鹤在这个家庭里身份暧昧、地位尴尬,只是她对此无知也无谓,只求活命,不求爱情。

按理说,作者对于多鹤个人形象的刻画是细致深刻的,多鹤具有作者一直在作品里探究的那种源自生命本能的女性吸引力,她美丽、懵懂、天真,不吵不闹,不争不抢,不撒娇,不用刻意地追求爱情,就有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日思夜想。但我的注意力不由却被另一个女子吸引着,不错,正是张俭的原配,朱小环。小说起篇描写她的时候,就是一个极其泼辣的中国女性形象。她嘻嘻哈哈、风风火火,走到哪里热闹到哪里;她爽利、泼辣,牙尖嘴利,说话毫无顾忌,比起沉静的多鹤,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太过于张扬和喧闹。朱小环登场的时候,我以为她就是书中的那个"大反派",是作者为了欺压"小白兔"多鹤而设置的人物形象。可就是这样一个女性,随着剧情的发展,愈发颠覆我既有的想象和认知。

离开东北,改名为张俭的丈夫带多鹤出去并把她丢掉。本来这举动应该遂了小环愿,这样,多鹤的三个孩子自然就成了小环的孩子,张俭也可以心无旁骛地继续爱她。而朱小环却把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说他这是蓄意杀人,自己像丢了亲妹妹一样发疯似地寻找;多鹤流浪回来,小环像姐姐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给她洗了三遍澡;小彭和小石对多鹤有非份之想,小环像长姐一样给他们俩警告;张俭和多鹤都丢了工作的时候,享受惯的小环就像长姐一样挑起了一家的担子。有人评价,朱小环虽然表面上是妻子,但其实她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是家长,就像是母鸡一样爱护支撑着这个家。丈夫和多鹤像她的弟弟、妹妹、孩子,她的难过和伤心永远都让步给对家人的安抚。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的微妙关系,在多鹤和张俭婚内偷情时达到了顶峰。给张俭生了三个孩子数年后,多鹤终于以她近乎失却自我的温顺和隐忍,更以她的悲剧命运,深深打动了张俭。他们背着小环,偷偷在小学校、破电影院的黑暗角落尽情交欢。这段私情持续了两年多,小环再怎么大大咧咧,对此也不可能无所察觉,说她愿意肯定是矫情,但她还是选择了睁一眼闭一眼地成全一个苦命人的合理幸福。某天,张俭和多鹤情深忘怀时被抓了个现行,多鹤及时脱身,张俭被保卫科抓了去,不用说也知道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是多么危难的时刻。此时,小环挺身而出,李代桃僵,用她一贯的果敢、泼辣、口无遮拦,挽救了三个人的名声。此时,我却读见她心中的悲凉。到小说的尾部,当她得知丈夫被判死缓的消息后,是她想方设法买了鱼头炖汤,把编好的谎言一起喂给多鹤和几个绝望的孩子;(w w w . f w s i r . c o m)又是她绞尽脑汁,收买了典狱长,一次次给丈夫探监;在两个女人无依无靠的时候,是小环毅然摆起了缝纫摊,拼死拼活地养活一家人。

一个荡气回肠的时代背景,一个九死一生的日本女人,一个支撑起家庭的中国女人以及一个特殊存在的家庭。多鹤和小环是两个民族的缩影,多鹤内敛清高,默默无语,却能让人感受到内心坚强的力量。小环是家里的主心骨,让张俭第一次真正知道什么是爱,她可以让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她识大局,顾大体,她将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倾注在那个家里,她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最值得爱的女人。故事的结尾,多鹤带着病重的张俭、女儿丫头和大孩张铁回到了日本,最终张俭也病逝在多鹤的身边。朱小环最后孑然一人,这么爱热闹的她最后与之陪伴的只是那条黑色的老狗。她是那种女人,泪水都在心里,笑容堆在脸上。但她也是很苦的吧,甚至比多鹤还要苦,毕竟多鹤还收获了几个男人的爱情。而小环,生活在自己家里,守着自己的丈夫孩子,可那孩子是别人生的,丈夫心里最深处还给多鹤留着位置,她看似丈夫孩子一样不缺,其实某种意义上一无所有,也许最后的孤独才是最大的哀伤。

浮世清欢,此生如烟。千帆过尽后,留下来的清淡,也许才更让人动容。

读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有感100字


挤出时间看完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看完后,故事的女主人公的坚强给我深深的震撼,总是想着竹叶多鹤的坚强。

书中描写的抗日战争之后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女人竹叶多鹤的坎坷命运。日本女人多鹤在那种残酷社会背景之下活得十分坚强,忍辱负重,总是默默地承受着生活带给她的所有不公平与不幸,不抗争,只求活下来。真的非常不容易,我没有经历***那个年代,只是从上代人的描述当中知道那个年代如何整人,如何不讲道理等等。

与多鹤相比,自己如今的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我也要学会坚强,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索!

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


篇一: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

1、《少女小渔》:人性的光辉在她身上闪耀,毫无保留的散发出来,不论对谁,都那么善良,那么温柔,那么有爱心,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她告诉了我们人性的纯真和美,多好的一个女子。

2、《红罗裙》:它告诉我们,一个懂得爱自己的女人才是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而且,这和年龄和地位和收入和在什么地方没有关系,甚至不关乎外表。和那一句“女人,爱自己怎么深爱都不为过”,有相通之处。

3、那篇写一个傻子的爱情,确切的说,是对爱情的憧憬和期盼。两个不同的人,给了他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一个稳当妥帖适合他的,但是他看不到未来,也没有希望;一个引导他向美好的明天看齐,让他懵懂的相信

他也会有美好的爱情,会有幸福的生活--------但目的是龌龊的,为了从中牟利而欺骗他。--------为傻子好,切切实实的为他着想,却被他推下楼杀死;那个为自己的腰包着想,选择欺骗,而走进了监狱,却给了傻子一线光的希望,让他看到了生命的玄美。---------我的感触是:不论是什么样子的人,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才会更加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希望是生命不死之光。

4、还有那篇写著名粤剧花旦的,一个男人,把女人的顾盼生情、缠绵悱恻、流转娇柔演绎到极致,结果,却招来了同性的干扰,以至于正常的爱受到阻挠;多少人慕名而来,他却在最得意之时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也算是难得的有抱负的戏子。“人在江湖”最后的感觉也只有这四个字,只是,也没太看懂,作者到底想说什么。

5、是不是,我们长大了,就会想着逃离父母的眼睛,从而去经历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不论小时候、先前,甚至昨天,还对父母多么的依赖,多么的鱼儿离不开水,读后感《严歌苓的书 读后感》。就如《约会》里所描述的,妈妈带着孩子远嫁,孩子却得不到丈夫的接纳,于是,母子俩每周偷偷约会,见儿子一面像做贼似地偷偷摸摸。后来,妈妈为了儿子,选择放弃优越的家庭;儿子为了心中的梦,选择远离。很凄美的故事,很伟大的母亲,很现实的现实。母亲为了儿子而活,儿子为了本性而活,实际上,我们摒弃了多少东西?代价好大!

6、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也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无论年龄大小,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身价高低,

无论什么营生--------这是《青檬色的鸟》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7、《冤家》更是写了得不到丈夫理解和关爱的母亲,带着儿子自己供养,歇斯底里的灌输“丈夫家人不好”的思想,可是,孩子有自己的判断力。任性的母亲,骨肉亲情是割舍不断的啊,最后为了给父亲一份生日礼物,儿子与母亲争执,相持不下,双双葬身悬崖。生活在怨恨中的母亲,苦难的孩子,苦难的母亲。

篇二: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严歌苓《小姨多鹤》读后感

主要内容:战后的东北,日本少女竹内多鹤被人以六块大洋的价格卖给了火车站张站长一家。张站长的二儿媳妇朱小环怀孕时遇到了日本鬼子,受到惊吓后流产从此失去了生育能力。张站长一家把多鹤买来只是用来传宗接代,生完孩子后就打算把她送走。就这样,张站长的二儿子二孩,小环和多鹤组成了一个奇怪的家庭。多鹤生了一个女儿和一对儿双胞胎儿子,他们叫小环妈,叫多鹤小姨。在日复一日的相处当中,二孩和多鹤相爱了,在外面频繁的约会。小环知道后非常悲痛,二孩感到非常内疚,收敛了对多鹤的感情。孩子们越来越大,都意识到了自己家庭关系的不一般。多鹤的日本人身份就像一张窗户纸,后来终于被捅破了,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大女儿伪造了自己的家庭出身,大儿子从家里搬了出去,二儿子当了知识青年。小环和二孩尽力保护着多鹤。一家人在小环的苦心经营下勉强维持,熬到了文革结束。中日建交后,多鹤回到了日本,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后来,大女儿,大儿子均跟随多鹤去了日本,二孩也被多鹤接到日本治病,国内只剩下小环和参军的二儿子。小环自己一个人生活,陪伴她的是一条老狗。

作者严歌苓是上海人,当过兵,经历过文革,后来远嫁美国。用她的话说,到了美国才发现原来什么都可以写,才有了这许多小说。严歌苓的小说有如下共同点:第一,时代背景均开始于解放前,之后一直延续到文革结束。书中人物主要的人生经历主要集中在解放后至文革结束这一段。第二,大多以女性为主人公,比如王葡萄,朱小环,多鹤,冯婉喻等。第三,书中人物在那个大变革的时代,均在一定程度上坚守着自己的人生底线。比如王葡萄,在那个子女以跟父母划清界限为荣的年代,她没有随波逐流:把侥幸不死的孙怀清窝藏在自家红薯窖里直到文革结束。中间遇到很多险情,但葡萄用她的乐观,勤劳,机智一一化解。对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王葡萄不抵制但也不配合,“觉悟”一直没有提高。朱小环也是如此。刀子嘴掩盖不了一颗豆腐心,嬉笑怒骂间保护着整个家庭。在多次因言活或罪之后,陆焉识选择了装结巴,既不害人也不想被别人害。

篇三:严歌苓《少女小渔》读后感

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读严歌苓《少女小渔》有感

在新移民作家群中,严歌苓被北美文学评论人陈瑞琳认为是一个“异数”。严歌苓的创作具有一般女作家少有的力度,她善于用女性的视点,从日常生活中去探悉人性的隐秘,常常把“风云气”寓于“儿女情”,很能以小见大。她的作品在内容上比较纯正,又比较有味道,而在文字表述上又十分讲究,可以说是相当地纯净而优雅。

最能体现严歌苓一贯的艺术特点的是她立足于弱势群体的文化视角,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描摹。在这个地球上,经济、历史、文化、意识形态、肤色、年龄、性别等,从大到小、从深到浅,是凡有差异的方面都有强势的一方和弱势的一方,而决定权利的因素和表现形式,常常是人为的非自然的。严歌苓塑造出的一种弱势强者的形象,可说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短篇小说《少女小渔》中的主人公小渔就是严歌苓笔下一系列的弱者形象的典型代表,是弱势中的强者。

这是严歌苓出国后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围绕当时伴随“出国热”引发的一系列华人颇受争议的事件展开。她撷取了一个点,就是如何取得长期居住权的“绿卡”这个问题。严歌苓的这个小说当时很“应景”,自然要被心明眼亮、走商业化道路的导演拿来大做文章——张艾嘉凭借同名电影获得1995年亚太地区电影展最佳故事片奖,也使刚出道的台湾女星刘若英一炮而红。

这部小说讲述了少女小渔跟随男朋友出国,为取得绿卡,与一个孤独老人假结婚,但在她与老人相处期间,男友的自私、冷漠与老人的孤独、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单纯的小渔感受到了

内心情感的波动。反映了海外新移民生活,笔墨集中地刻画了中西文化撞击的特殊情境,它的故事情节紧紧围绕异域生活中最敏感﹑也是最具文化冲突尖锐性的身份及情感认同问题,揭示出处于弱势文化地位上的海外华人,在面对强大的西方文明时所感受到的错综复杂的情感,及在这种境遇中获得跨越文化障碍的内心沟通的艰难性与可能性。

作者写于1992年,是她到美的第三年,在这种情况下的作品总带有着中西文化差异的烙印,总困扰着作者的生活,作者也想通过小渔这样一个角色来说明世界上高尚的人格是相通的,人性的闪光点总能将误会消除,总能达到和的层面。少女,表示了一种美好的本性,是纯真善良的一个代名词。小渔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经历,表面上看似已过了少女阶段,但实质上,小渔的思想精神层面却是停留在少女阶段的。她笑起来是那样没有思想,她破处子之身完全是出于对于一个弱者,一个即将离开世界的人的同情。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救救孩子”的呐喊,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社会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作家也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然而严歌苓从她女性特有的观点来阐释“少女”就是新生代的希望,在以后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有小渔这样的少女来充当润滑剂的作用,中西间的差异终将在人性面前而消除。

很显然,作者十分偏爱小渔这个人物,几乎在她身上赋予了所有东方女性的优点。当命运的拳头向她袭来时,这个弱势女子既不逃避也不迎接,而是把那通狂轰乱炸溶解在圆润悠缓的太极推手中,她像是大地之母,以自己的身体和温暖养育这躁动的生

命,使其在宽忍的环境中静静地汲取营养生根发芽,完成个体的生长成熟。她相信总有一天生活会开出花的。

作品中的江伟也是一个很明显的角色。江伟是一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的人物。他对待小渔的行为来看,作为一个中国男子,他的占有欲是很强的。似乎在他看来,小渔就是他的私人物品,其他人免碰。从江伟的种种行为来看,他活的并不怎么现代,相反,以往的那种大男子主义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那样的大都市,一个中国人只身来美,心灵的空虚感以及孤独感时常会压迫着你,使你窒息,这就使得江伟不得不放弃前嫌,继续与小渔一起相处。

小说虽然故事简单,可是处处充满着戏剧性。一是对比强烈:老、少的对比,更突显两者面临的不同状态,前者是死亡,而后者却是全新生活的开始。对于老人来说,去日无多,更期望的是与人相处的快乐,也期望能在对方鲜活的人生里找回似曾相识的记忆或感受。二是两种感情的对比:林伟的爱自私而蛮横,更多时候只是将小渔当作性欲的发泄工具,他对老人的态度又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关系,除了金钱与交易之外,毫无友谊可言。而小渔因为年轻,因为性格,从不会拒绝,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好。

而小说的最后,我们没有看到她最后的选择——是立即离开将死的老人,亦或者留下来?至少书的部分是戛然而止。相比之下,老人与她之间的感情却不像是林伟想象的那样龌龊,他更多的是把小渔当作是他的女儿,想以一种父亲的身份来关爱他。而小说也正是通过老头对小渔的情感变化来凸显小渔性格的起伏。

严歌苓抓住的正是人物的现在状态,而不去强调他们的过

去、将来。这就使这份“真实”的场景颇有韵味,这有意识的“留白”,是为了成全它的“短篇”性,拓展读者的想象空间。因此,她的笔触大多时候侧重于细节与对话的描写,还有人物心理,有时会蹿出她自己的体会、见解,一闪即逝……

尽管这出“老夫少妻”的闹剧有着世俗的主题,却被严歌苓用不俗的笔法成功升华,形成与同类作品迥异的情调,成为其中的翘楚之作。在此,我感觉她所使用的不俗笔法主要表现为对小说中这对恋人和洋老头三人形象与性格的成功塑造和刻画,换言之小说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其中跃然纸面的这三个游走在异域边缘的形象,如劳伦斯所言,“就是那些处于人类相互理解边缘的人。”

是的,只有生命对生命出自真诚的理解和尊重才能打破语言、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心灵隔阂。从而使不同境遇中的人心都能够得到相互间真正的沟通。这也是严歌苓所有作品的真正涵义。

芳华印记——读《伊豆的舞女》有感


听着那首樱花纷飞时完成了阅读,怯生生地使人想抚摩下青春的质地。某次不经意地邂逅,那次柔媚地低头,那次无心地贴近,绯红的双颊,不知所措的表情泛起一阵阵水汽,成了植物生长的养分。

青色的藤蔓缠绕上世间的繁华,疯狂地肆意扩张,遮盖住稀薄的阳光。

于是,在这个夜里,身体鲜明的轮廓被消融在黑色中,像躺在地上的热气球,寥落不堪。我们慌乱地寻找明媚的有温度的心房,这时记忆拖着冗长的身体渐渐现身。愈渐明晰了,某人清朗的容颜。

他们的相逢是在秋天,优雅的山峦,翠色的森林,幽静的低谷

背过的书包,住宿的旅馆,舞女随身提着的鼓,青春就这样存在于那些青色的稻田里,弥散开令人痴迷的气息。直到多年后,他还是忘不了那个有着灼灼容颜的她。

一个个影象交错,就像班驳的时光投影。

伊豆。他激越地念出这个地名,他记得了,她,一个被淡忘了名字的她。因为曾爱过,也难以忘却那个与之相连的地方。

他走的时候她是心痛的,眷恋的。在告别的岸边,为之心动的人,毕竟是远了。看着他的背影,因追不上那远去的船,可望而不可及的荒凉在那时的天空里飘荡,凝结成一片潮湿的空气。

只有青春散落在伊豆的时光里。在青山绿水间永远回荡。人生常行寂寥,我们一路留下过或深或浅的足迹,惟有,彼时的青春,成为了烙印,何其珍贵。

那时的少年,那时的舞女,没杂质的相视,像是缓慢渗出,宁静流深的温暖泉水,浸泡着我们愈渐冷却的心。纯净若水,这青涩的爱,流转在那些明澈的文字里。恍惚了时光,没有任何声响与要求的爱,却在心海深处有着一座波平浪稳的蔷薇岛屿。而这样没功利的纯色情感,又被多么可悲地封存在青春的日记本里了。

所以,还是忍不住奢望有份信仰,能让我们看到不死的青春。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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