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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2000字

(共 2749 篇)

  • 1、 化身博士:斯蒂文森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3)篇
    化身博士:斯蒂文森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四星是给《化身博士》的。首先,这本书成书于一百多年前,那时候还没有绿巨人,变身这种事还属于原创,而且是身心俱变,从外形到人格完全地、反差巨大的变化,除了少许共性,基本上就是分裂为两个人了,我不知道在这本书以前,是否曾经有过这种写法。2,本书开创了二重人格,即后来心理学所说的吉杰尔-海德现象,但两者还不完全相同,书中的化身是拥有共同记忆的。3,本书说明了当一个人可以不为自已的言行负责,可以不为自己的错误受到惩罚时,他会怎么样?当然是放飞自我!海德可以和吉杰尔一样是个好人,但这绝不会发生。4,海德的死是因为他不得不死,因为他是吉杰尔的身份要暴露了,如果不是化身不受控制这一客观原因,海德做坏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那么海德永远不会死。5,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有个海德,但在清酲状态下,由于自律控制,大家都以杰吉尔示人,可是在睡眠时,潜意识中的海德占了上风,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人性本恶,这种劣根性只是被压抑着,可它一直都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狂怒、欣喜、悲伤……boom!n

    化身博士:斯蒂文森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四星是给《化身博士》的。首先,这本书成书于一百多年前,那时候还没有绿巨人,变身这种事还属于原创,而且是身心俱变,从外形到人格完全地、反差巨大的变化,除了少许共性,基本上就是分裂为两个人了,我不知道在这本书以前,是否曾经有过这种写法。2,本书开创了二重人格,即后来心理学所说的吉杰尔-海德现象,但两者还不完全相同,书中的化身是拥有共同记忆的。3,本书说明了当一个人可以不为自已的言行负责,可以不为自己的错误受到惩罚时,他会怎么样?当然是放飞自我!海德可以和吉杰尔一样是个好人,但这绝不会发生。4,海德的死是因为他不得不死,因为他是吉杰尔的身份要暴露了,如果不是化身不受控制这一客观原因,海德做坏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那么海德永远不会死。5,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有个海德,但在清酲状态下,由于自律控制,大家都以杰吉尔示人,可是在睡眠时,潜意识中的海德占了上风,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人性本恶,这种劣根性只是被压抑着,可它一直都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狂怒、欣喜、悲伤……boom!n

    化身博士:斯蒂文森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四星是给《化身博士》的。首先,这本书成书于一百多年前,那时候还没有绿巨人,变身这种事还属于

  • 2、 白夜(陀思妥耶夫斯基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3)篇

    戊戌年看的第一本,选了这本陀翁的小说。第一篇《诚实的小偷》花了比较多时间:首先散步时听了一通,接着从头到尾读了一回,最后带着两个疑问又翻找了一遍。首先这个故事的叙述方式有特色,不是第一人称“我”来叙述,而是采用了作品中的裁缝回忆讲述的方式来叙述。这样拉大了我与故事的距离,使故事更有深度;还能体会到用长镜头欣赏的感觉,分别对两个主角进行审视:一个是故事叙述者、裁缝阿斯塔·伊万诺维奇,另一个是流浪汉叶梅里亚·伊里奇。阿斯塔叙述的篇幅中,既有现场与“我”的对话,又有回忆中与流浪汉的对话。但即使是听书时无法看到引号的区别,也不会产生混乱,陀故事叙述之巧妙,可见一斑。裁缝与流浪汉的对话中,一句一句反复出现对方人名:“......,阿斯塔·伊万诺维奇”、“........,叶梅里亚·伊里奇”。即使是那冷冰冰硬邦邦的微读播音,也能听出满篇的诙谐和滑稽。那两个人名轮番登场,一呼一应,仿佛一起一落的跷跷板,又好似精彩的国球(️!不是国足️!!)决赛的小球一来一回、一左一右,更像两个马戏团小丑在高空荡着秋千,一高一低、一上一下。那份滑稽,读着读着,想笑,却发现自己在流泪。(大过年的,这个故事把我听哭了)n于是又读了一遍。寻找被我听漏的情节、字句。读完以后,反而生出了两个疑问:① 流浪汉到底有没有偷裁缝那条裤子?② 裁缝为什么如此善待这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流浪汉?n找寻答案过程中发现裁缝三处提到“狗”:n「他就像条狗那样,你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 」n「他一直不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不向别人提出请求,但是他会像狗那样,一直盯着你的眼睛。 」n「如果我做错了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回来的,即便像狗那样死去我也不回来。但是,他回来了。」n正好今天去花店买花,向往常一样不知不觉走到写着“处理品”的货架,那里有一大片各色各样的蝴蝶花,或许是因为花已经开过一趟,有修剪过的痕迹。见过一次店员把处理品货架无人问津的花草归进垃圾袋,心疼不已。那以后每次来都先到这个货架看看。就突然想,裁缝对流浪汉不舍不弃,大概有点类似这种心情吧!当然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绝对不可能与裁缝的崇高举动相比较,尽管他也有把流浪汉当作条狗的时候。我买这些花充满计算的成分:这些花可以开到四五月份,而且价格减半;而那贫困潦倒、屡屡酗酒、连穿个针线都做不到的流浪汉,并不能给裁缝带来什么益处。他n裁缝的举动,是我这种人难以效

  • 3、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3)篇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局外人n文:樱树n1.n记得曾经跟几个闺蜜一起学打麻将,慌张得手忙脚乱,脑子混沌常常搞得活动断电——“老麻雀”都喜欢麻将打得行云流水般快捷,而我们新手常常是,半天决定不了打哪一张牌;该自己拿牌却呆坐傻等,被人提醒了才哦的一声猛醒似的,赶紧伸手……因此常被嘲笑为“事(世)外高人”。身在麻将桌,却置身事外;智力这么严重不在线,当然说高人实则是反讽。(现在的我根本对麻将毫无兴趣,就完全成了麻将的局外人了。)n当我读《局外人》时,就想起当年我这“事外高人”来。2.n小说中的“我”,既生活在千篇一律的固定模式里,又是一个生活的“局外人”,仿佛他总被生活推着往前,做什么说什么按照既定的程序下意识地进行,一点没有主动的进取态度。老板想派他去巴黎,对于这个难得的机会,他不置可否,说:“无论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无所谓。”n这有点像前段时间所流行的“佛系(其实该为道系)青年”,但他比一般现代佛系青年多了一层认识,“因为人们只是生活的奴隶”。生活就是适应,不管好坏,习惯就好,改变反倒会让自己不适。就像“我”的邻居莎拉玛诺老人的婚姻;以及他太太死后,他跟他的狗的相爱相杀——他成天大声咒骂那只狗,而狗失踪后他又十分难过,这关系就是他和他太太关系的延续。习惯了跟一个人或者一条狗生活,一旦改变这个局面,就会感到难过。所以那些怨偶吵了一辈子不愿意离,大概就是懒得改变;所以有些失侣的悲伤,很大原因是不习惯。所以对于多年没跟“我”一起生活的母亲的去世,“我”没有表现出悲伤,是不是一种真实的反应?n但读到后来,我才知道,“我”比起佛系青年来,还多一些“忠实于自我”的意识。3.n他因为收入微薄,母亲跟他又无话可说,于是他把她送进了养老院(他觉得母亲在养老院会找到伙伴,会比跟他在一起生活更快乐);因为去养老院要乘80公里的公交车,天气又热,奔波劳累困顿,他便很少去养老院看望母亲,他在邻里之间被说成不孝。后来母亲去世,他去养老院为她举行葬礼。但因为生理上的热,渴,倦,困,使他在母亲葬礼上表现得很冷漠——没有一般葬礼上该有的眼泪和悲伤。他说,是“生理需求常常干扰我的感情”。这更成了他日后的罪证。4.n后来偶然中他开枪打死了朋友雷蒙的仇家,成了杀人犯。主人公“我”是在沙滩上热得受不了企图走向泉水处,遇上了砍伤了雷蒙的仇家,互相提防中“我”掏枪打死了他。检察官审

  • 4、 小说《七爷》读后感2000字

    《七爷》是一本网络小说,是一本耽美文学,喜欢看小说的小伙伴们应该看过吧,大家有什么感受?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小说《七爷》读后感2000字,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七爷》是晋江大神priest大大写于2010年的早期作品,被甜甜自己列进了黑历史的分类里。看完大长篇《相见欢》后,就想看个短一点的,于是凭着眼缘,看了这篇。

    诚不我欺,不愧为黑历史啊。

    七爷

    《七爷》应该算架空古代权谋重生题材的耽美小说,但是权谋混乱,前世重生无甚关联,而耽美剧情平淡,确实算得上p大作品里罕见的三无产品了。两个字总结一下寡淡。

    故事主要围绕那个在三生石前,彼岸花畔,枯坐了六十三年的男人,满头银发的七爷景北渊开展。

    前世的景七恋上从小相依相伴,患难与共的皇太子,助他问鼎大业。本应白头到老,享七世情缘,却因地府白无常勾错一人魂魄而致两人相互猜忌,反目成仇。景七因太子忌惮而死,死时仅三十二岁却已满头白发。可他仍痴心不改,在黄泉边等那人一同入轮回。

    黄泉边彼岸花畔

    可他没等到。他不肯喝孟婆汤消除前世记忆,无法转世为人。于是那人轮回了几世,他便化作非人之物陪了他几世。可惜,每一世,皆不得好死,作践他的心意。七爷心灰意冷,痛饮三碗孟婆汤,却再也无法忘却。

    于是他枯坐六十三年,等着最后一遭,与那人的纠缠。

    可没想到,这最后一世,终于能转世为人的他,又回到了起点。原来白无常百年来亦对七爷心()怀愧疚,于是倾尽修为,换他来世青丝,把他送回了曾伤心断肠的第一世。

    七爷和乌溪

    回是回去了,可景七的心,已经冷了。

    哀莫大于心死。死心眼的白无常,牺牲了自己,逆转时空,景七的心意却已蒙了尘,再难转圜。

    重生的景七再无执念,仍明里暗里助太子夺得天下,匡扶大业,却再不敢与太子亲近,用心机计谋造出假面,时时带着违心的笑容伪装自己,不再将真心示人。

    七爷和周子舒

    包裹真心的壳子,或许只有真心方能破解。心如枯木的景七,历经三百年转世之苦,终于等来了愿为他付出真心的命定之人。

    这能让死树开花的实心眼,就是那个在地府等命定之人顺便当差的白无常转世,南疆质子,巫童乌溪。

    由于景七心意的变化,今世时空也随之改变,事态发展不受景七所控,只得随之浮沉。可变化也把乌溪这么一个前世没有的人,送到了他眼前,日日相伴,更与他牵上了红线,共度生死。

    乌溪

    夺嫡之战的最后,外邦入侵中原,景七与太子并肩,苦守皇城。就在景七命悬一线,大

  • 5、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2000字_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2000字

    那年桃花

    寒假期间购买书,并阅读完了《小说教学教什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新奇,以往读的书都是条理分明,目录之后直接进入书的内容,或阐述主题,或讲述故事。但是这本书却是主题学习、共同备课、课例研究三大块共同组成。更特别的是每章节都会出现反思、要点提炼、还要自己提炼要点,章节后还有问题需要回答。不过对于网师中已经经历过深度阅读的我来说,当然不在话下。书中的重要的知识点都用绿色加粗字体标注了出来,我需要阅读的是字里行间的的沧海遗珠。很快的读完理论章节,并用铅笔在书上写了问答题答案。

    3月开学,讲师公布作业,二选一,我选了思维导图。思维导图等于帮我又筛选了一遍知识点,对于文中的脉络已经大概清晰。但是结合自身的阅读,我还有话想说。

    邓彤教授谈到"为什么要读小说"的问题,他认为小说可以延长人有限的生命,可以丰富人生体验。这点我非常赞同。一个人的出生、求学、工作、生活的经历时有限的,我喜欢看精彩的世界,除了看身边的人和事以外,能够开阔眼界,使生命更加厚重的,就是阅读。不同的作者书写的书,多少都带有自身的痕迹。如严歌苓的书,如毕淑敏的书,作家的书写只能是来源于生活。闭门造车的作品禁不起时间的磨砺。在书中,散文和诗歌不如小说带给人的冲击大。初中的时候听语文老师读路遥的《在平凡的日子里》,听得热泪盈眶,还节省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在代销点里买到一套《平凡的世界》旧书,一读就入了迷。路遥当时给我展现的路,给予我的精神力量,比老师天天教导要好好学习力量要强大的多。那个时候就知道了只有好好读书才有可能脱离当时的生活。(我是农村娃)历经了求学生涯后,我又回到自己所在的县城一所乡镇小学教书。虽然脱离了农村,但生活的环境仍旧很局限,但是阅读却能让我的心灵插上翅膀,观看古今,欣赏中外,书中人物的虚拟人生,却让我的生活日渐丰盈,人生愈加厚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事情,使我的生命丰富了、延长了、立体了、多样化了。腹中有诗气自华,小说读多了,对人生也更通晓,人情也更练达了。安身立命知足常乐,不都是阅读教会我的吗?

    单单是愿意阅读,热爱阅读还不够,还要能够读出什么。邓教授就指点我要读出来小说说了什么,要找故事层面。那么小说的故事怎么说,怎么叙述的呢,这更是我要会的。只有我理解了,通晓了,才能去教给学生。小学生虽然小,但也有阅读的权利,更有读懂小说的权利。我和学生师教学相长的

  • 6、 小说读后感2000字2020

    小说读后感2000字2020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

  • 7、 小说《苦恋》读后感2000字

    梁晓声的短篇小说《苦恋》,上高中时就看过这部小说。这次网购了原版小说,出版日期是1997年4月。

    今天再次重温这个故事后,给我的感触太深了。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当时芊子是全村公认的好姑娘。她长的清秀可人,曾经和一位老人学过很多字,村里逢年过节的对联都出自她的手。

    十六岁的她情窦初开,却喜欢上了扮演许仙的戴小生(县城的台柱子),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改变。他比她整整大十岁,她喜欢他,暗恋他,为了他第一次偷他唱戏时的靴子,她曾偷偷的亲过那个早已变黑的靴底。当时她是多么爱他呀,才会有这样的举动。为了这个靴子,她被爸爸和哥哥打的半死。为了他,照着嫂子给她从县城上带回来的海报(许仙),花了很长时间一针一线将心里的许仙绣出来。

    后来发生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

    在她出嫁的那一天,他刚好被批斗,穿着很薄的衣服,脚上的一只鞋子也没有了。而她穿着红红的出嫁衣服,蒙着一块红头巾,骑着大马从他的身旁经过。当她看到他时,看到周围的批斗的人群对他无情的打骂和踢打时,她毫不犹豫打跑了那些批斗的人,将自己陪嫁的棉被铺在地上,拥抱着戴小生冰冷的身子,想用她温暖的身子把他捂热。

    婚礼自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爹娘哥哥和他断绝任何往来。芊子只能生活在一个小小的破庙里,而这个还不是最糟糕的。没过几天一位高中生女孩,她告诉芊子,高中毕业后,她就会和戴小生订婚。央求芊子一定要救戴小生,要她证明他是无辜的。

    只有十七岁的她就像荆轲一样,义无反顾。为了心爱的他,一次次的往返于县城和村里的破庙,她为了救他不得不被批斗头子强奸,她还以为他很快就被释放了。多么善良单纯的一个女孩呀,不知道世道的险恶,戴小生没有被放出来,五个月后芊子却怀孕了,她上过吊却没能死成,孩子流产了。

    在那个年代,作为世世代代都是贫下农民的家庭,因为芊子的事情,家里的名声在村里甚至整个县里早已声名狼藉。家里人除了同情怜惜她的嫂子外,爹和娘还有哥哥早已不能容忍芊子继续待在村外的破庙里,继续破坏家里的名声。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哥哥将芊子绑住,和村里几个男人将她放在一辆长途汽车上,家人把芊子卖了,谁也不知道她被卖到那里,就这样芊子的故事也跟着销声匿迹了。

    四人帮被打倒后,戴小生又开始唱戏了,在省文化局局长夫人的帮助下(当年那位高中生),他当上了剧团的团长。为了回馈喜欢听他戏的人,决定到以前下过乡的县里去演出。后来遇见了芊子的嫂子,已经变成瞎子的中年人(为了芊

  • 8、 毛姆短篇小说《雨》读后感2000字

    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是他的短篇小说《雨》。当读到妓女汤普森小姐出场时我就预料到定有事情发生,猜想的结局应该是毛姆通篇讽刺的传教士在逼死了妓女后悔悟「从良」。

    没想到剧情反转,出现了「狗咬狗」的场面,传教士最后死于自杀,而妓女在与传教士纠缠不清后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又回到她以前放荡、粗俗、毫无顾忌的生活方式。

    「放荡、粗俗和毫无顾忌」,这些字眼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好人」为这个妓女定了刑,却忽略了一个妓女也有自己的生活信仰好好生存下去。而活着本身不应该带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管是出场时的放荡,毫无顾虑还是与传教士的斗争中败下阵时委曲求全,汤普森小姐都是为了好好活着。谁说不是呢?在登陆小岛后她就开始到处拉「业务」,原以为可风平浪静地潇洒快活一阵子,不料打扰到了住在楼上的传教士夫妇俩,由此摊上这个顽固的传教士。

    后来传教士试图以各种方式来改变、救赎眼前这个妓女,在屡教未果后,他开始动用教会的「强制」力量,迫使她提早离开小岛。

    当面对强大的教会力量时,妓女汤普森小姐是渺小的,她挣扎过也乞求过传教士和总督改变让她提前离开小岛的决定,并不惜借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包括求助于麦克菲尔医生)来帮助自己,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在这里我无意去猜测传教士之死的多种可能,只想弄明白传教士最后丢掉了性命,仍然无法改变、救赎一个妓女,那么他到底想改变、救赎妓女什么呢?

    他是想让妓女悔过从良不再操旧业?还是替主收纳了这个「肮脏的灵魂」?

    不管传教士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可能轻易去改变一个活生生的妓女,也不管这个妓女是打算真心改过还是暂时屈服,我揣测不出她下一步如何去改变,因为除了继续出卖肉体之外,她别无选择。

    可是汤普森小姐只能做一个妓女,只想好好活下去,就那么招人恨?为什么非要让她一会改变这个,一会赎罪那个?再看小说的结局,让她回到最初的快乐状态,多好。

    当读完这篇短篇小说时,我曾想跟所谓的正义人士一样站出来数落汤普森小姐一番,或者像传教士一样道貌岸然地鄙视她,指责说什么工作不能做,非得做这等出卖肉体败坏道德的行当。

    可我突然犹豫了起来,这样做除了表明某个立场之外,依然不能回答根本的问题,即妓女真是坏人吗?在我们的社会伦理中她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这让我想起了刘小枫在其《沉重的肉身》一书中提到关于妓女卖淫正当性的论辩时,人们都认为妓女卖淫当然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但妓女之母西蒙老婆却不这么认为。她说

  • 9、 小说读后感2000字

    小说读后感2000字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一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一性一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一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一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

  • 10、 《外国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在我看过的所有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爱的就是《外国短篇小说选》,里面的小说都各有千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以下这几个故事:

    首先,在莫泊桑写的《项链》中,对于主人公的描绘是非常到位的,把一个处于社会下层的妇女的那种爱慕虚荣而又为此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生活轨迹展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主人公因为要参加一次盛大的舞会,便向好朋友借了一条项链,出尽风头,结果丢了。当然她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用了十年的辛勤劳动来赔偿。后来才知道这条项链并不值多少钱。

    读了这个故事,我为主人公的惨痛遭遇而深感表同情。但她爱慕虚荣的行为是值得批判的,在她那时的生活里,本不应该追求这种享受,你要强求享受,那么有时有可能付出自己所不能承受的代价。所以主人公那种爱慕虚荣,追求享受,一心想攀登上流社会阶梯的想法,也注定了她的不幸遭遇。

    我们应该明白,钱财并不是万能的。它能买到温暖的新衣,但却买不到一个温馨的家庭;金钱能买到所有的书本,却买不到一丁点智慧;它能买到显赫的地位,买不到残败后的同情由此,我想到了《天方夜谭》中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找到了一大批的金币,以他的力量只能拿走一袋,但是他不满足,想要拿走所有的金币,最后死在了这堆金币上。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如果一个人为钱财而丧命,那么就太不值得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只要我们努力,什么都会有的。就像文中的主人公,如果她踏实地生活,那么,在十年后,她就实现了她的项链梦,也许不止如此,生活可能会给予她更多,所以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但是,主人公也是值得赞扬的,至少她有担当,为了自己的失误勇敢的承担了自己所负的责任,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其次,我对《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也是感慨良多。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知道了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在这次的旅行中,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不能满足我们全家人的奢华生活,甚至我们可能还要负担赡养叔叔的责任,所以父亲、母亲避让。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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