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小说读后感2000字 > 地图 > 小说读后感2000字

小说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小说读后感2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说读后感2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小说读后感2000字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一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一性一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一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一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一性一格的弱点,人一性一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一爱一,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一爱一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一爱一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小说读后感2000字2020


小说读后感2000字2020

《追风筝的人》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org)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爱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2000字


单单是愿意阅读,热爱阅读还不够,还要能够读出什么。

寒假期间购买书,并阅读完了《小说教学教什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新奇,以往读的书都是条理分明,目录之后直接进入书的内容,或阐述主题,或讲述故事。但是这本书却是主题学习、共同备课、课例研究三大块共同组成。更特别的是每章节都会出现反思、要点提炼、还要自己提炼要点,章节后还有问题需要回答。不过对于网师中已经经历过深度阅读的我来说,当然不在话下。书中的重要的知识点都用绿色加粗字体标注了出来,我需要阅读的是字里行间的的沧海遗珠。很快的读完理论章节,并用铅笔在书上写了问答题答案。

3月开学,讲师公布作业,二选一,我选了思维导图。思维导图等于帮我又筛选了一遍知识点,对于文中的脉络已经大概清晰。但是结合自身的阅读,我还有话想说。

邓彤教授谈到"为什么要读小说"的问题,他认为小说可以延长人有限的生命,可以丰富人生体验。这点我非常赞同。一个人的出生、求学、工作、生活的经历时有限的,我喜欢看精彩的世界,除了看身边的人和事以外,能够开阔眼界,使生命更加厚重的,就是阅读。不同的作者书写的书,多少都带有自身的痕迹。如严歌苓的书,如毕淑敏的书,作家的书写只能是来源于生活。闭门造车的作品禁不起时间的磨砺。在书中,散文和诗歌不如小说带给人的冲击大。初中的时候听语文老师读路遥的《在平凡的日子里》,听得热泪盈眶,还节省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在代销点里买到一套《平凡的世界》旧书,一读就入了迷。路遥当时给我展现的路,给予我的精神力量,比老师天天教导要好好学习力量要强大的多。那个时候就知道了只有好好读书才有可能脱离当时的生活。(我是农村娃)历经了求学生涯后,我又回到自己所在的县城一所乡镇小学教书。虽然脱离了农村,但生活的环境仍旧很局限,但是阅读却能让我的心灵插上翅膀,观看古今,欣赏中外,书中人物的虚拟人生,却让我的生活日渐丰盈,人生愈加厚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事情,使我的生命丰富了、延长了、立体了、多样化了。腹中有诗气自华,小说读多了,对人生也更通晓,人情也更练达了。安身立命知足常乐,不都是阅读教会我的吗?

单单是愿意阅读,热爱阅读还不够,还要能够读出什么。邓教授就指点我要读出来小说说了什么,要找故事层面。那么小说的故事怎么说,怎么叙述的呢,这更是我要会的。只有我理解了,通晓了,才能去教给学生。小学生虽然小,但也有阅读的权利,更有读懂小说的权利。我和学生师教学相长的。语文老师能做的,不就是让学生从一个不高明的读者、比较低级的读者向成熟的读者、高级的读者发展吗?

要明白读出什么,就要明白什么是小说。文学理论是这样给小说定义的:小说是用散文携程的,具有某种长度的虚构的一个故事。那么重点就应该放在虚构和故事这两个关键词上。

作者用虚构创造出一个虚拟的世界,然后让读者通过这个虚拟的世界去感受一种别样的人生,这就是小说的价值。虚构的真正目的,在于能够更好地表现出生活的*。

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虚构对于小说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小说,就是作者用虚构的世界,把故事展示给读者。这个故事如果能让人若有所思、若有所悟、怦然心动、潸然泪下,而又无法言说,那么这就是好小说。

现在市场上有太多的小说,当当网随便一搜就是一大堆的小说,但是真正好看的小说却不多。我也曾购买过几本,读完之后就是若有所思但是又无法清楚地表达出来,看来读者的感受是相同的。

读小说还要注意小说的话语系统。叙述的语言、叙述的视点、叙述的时间等都是要注意的。我以后阅读小说的时候会向这个方向走,自己揣摩一下小说叙述的语言,比如是文中人物的语言呢,还是旁观者的叙述呢。还有叙述的观点,小说中的这个人物除了他自己,是否还有别的观众在评价他、看待他,要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物,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生。生活不总是黑白分明的,小说中的人物不仅仅是好坏就可以评定的。就如同《芳华》一样,到底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你无法一下子言说明白,但是读的人一句自己的人生经历,一定是读出属于自己的味道。还有叙述的时间,可以看一下叙述时间和实际实践的差距,对于不符合的地方一定要多品味,读出作者把时间放慢了、放大了、细化了的用意,读出丰富的一位。

小说阅读还有一些关键需要注意。

对话特意的地方需要细细研究。邓彤教授教给了两个理论:一个叫对话合作原则,一个叫话轮的转化和控制。小说中的许多对话,是违背合作原则,答非所谓的时候,我一定要注意,为什么答非所谓,这得仔细推敲了。还有控制说话进程、话题转换的人物是主要人物,这一点一定要明晰。举个例子来说,高中教材有一段《红楼梦》节选《诉肺腑》。林黛玉、贾宝玉、袭人、史湘云,他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好几个人说话,谁先说,谁后说,谁转移话题,谁插了一句,把他们的话给中断,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人物非常微妙的心理。也就是说,邓教授告诉我们生活中要会察言观色,阅读小说中也是如此,辨析对话,辨析人物,辨析微妙的心理,这样的小说才能读出滋味。

细节暗示的地方,小说中有人叫"前景突出",这里面要认真想一想,阅读小说时留意细节,也是阅读的关键。

还有就是多品味小说的语言。语言就是情感,形式就是内容。汪曾祺曾说,语言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该提高到内容的高度来认识。他还说,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是和思想内容同事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可以像橘子皮一样剥下来扔掉,世界上没有没有语言的思想,也没有没有思想的语言,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加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段话,就是读小说品味语言的指导方针。

小说的语言有两方面,一个是具体化,一个是抽象化。其中抽象化就是用最基本的词汇,即非常平白、朴实、简单的语言来勾勒,来塑造,有时称之为"白描".这种文字写的好的,当推汪曾祺。记得大学时现当代文学课上,老师特别推崇汪曾祺,说汪老的语言平白、朴实,却很有味道。使我印象特别深刻,还找来许多汪老的书来读。现在读书,我还认为用华丽辞藻堆砌的文章不如直白朴实的文章好看。

当然,读到许多知识对自己大有裨益,对于以后的教学也会有许多影响。更重要的是学以致用,在以后的小说阅读中使用一两点知识,这样我才能有真正的进步。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2000字_


《小说阅读和小说教学》读后感2000字

那年桃花

寒假期间购买书,并阅读完了《小说教学教什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新奇,以往读的书都是条理分明,目录之后直接进入书的内容,或阐述主题,或讲述故事。但是这本书却是主题学习、共同备课、课例研究三大块共同组成。更特别的是每章节都会出现反思、要点提炼、还要自己提炼要点,章节后还有问题需要回答。不过对于网师中已经经历过深度阅读的我来说,当然不在话下。书中的重要的知识点都用绿色加粗字体标注了出来,我需要阅读的是字里行间的的沧海遗珠。很快的读完理论章节,并用铅笔在书上写了问答题答案。

3月开学,讲师公布作业,二选一,我选了思维导图。思维导图等于帮我又筛选了一遍知识点,对于文中的脉络已经大概清晰。但是结合自身的阅读,我还有话想说。

邓彤教授谈到"为什么要读小说"的问题,他认为小说可以延长人有限的生命,可以丰富人生体验。这点我非常赞同。一个人的出生、求学、工作、生活的经历时有限的,我喜欢看精彩的世界,除了看身边的人和事以外,能够开阔眼界,使生命更加厚重的,就是阅读。不同的作者书写的书,多少都带有自身的痕迹。如严歌苓的书,如毕淑敏的书,作家的书写只能是来源于生活。闭门造车的作品禁不起时间的磨砺。在书中,散文和诗歌不如小说带给人的冲击大。初中的时候听语文老师读路遥的《在平凡的日子里》,听得热泪盈眶,还节省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在代销点里买到一套《平凡的世界》旧书,一读就入了迷。路遥当时给我展现的路,给予我的精神力量,比老师天天教导要好好学习力量要强大的多。那个时候就知道了只有好好读书才有可能脱离当时的生活。(我是农村娃)历经了求学生涯后,我又回到自己所在的县城一所乡镇小学教书。虽然脱离了农村,但生活的环境仍旧很局限,但是阅读却能让我的心灵插上翅膀,观看古今,欣赏中外,书中人物的虚拟人生,却让我的生活日渐丰盈,人生愈加厚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事情,使我的生命丰富了、延长了、立体了、多样化了。腹中有诗气自华,小说读多了,对人生也更通晓,人情也更练达了。安身立命知足常乐,不都是阅读教会我的吗?

单单是愿意阅读,热爱阅读还不够,还要能够读出什么。邓教授就指点我要读出来小说说了什么,要找故事层面。那么小说的故事怎么说,怎么叙述的呢,这更是我要会的。只有我理解了,通晓了,才能去教给学生。小学生虽然小,但也有阅读的权利,更有读懂小说的权利。我和学生师教学相长的。语文老师能做的,不就是让学生从一个不高明的读者、比较低级的读者向成熟的读者、高级的读者发展吗?

要明白读出什么,就要明白什么是小说。文学理论是这样给小说定义的:小说是用散文携程的,具有某种长度的虚构的一个故事。那么重点就应该放在虚构和故事这两个关键词上。

作者用虚构创造出一个虚拟的世界,然后让读者通过这个虚拟的世界去感受一种别样的人生,这就是小说的价值。虚构的真正目的,在于能够更好地表现出生活的真相。

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虚构对于小说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小说,就是作者用虚构的世界,把故事展示给读者。这个故事如果能让人若有所思、若有所悟、怦然心动、潸然泪下,而又无法言说,那么这就是好小说。

现在市场上有太多的小说,当当网随便一搜就是一大堆的小说,但是真正好看的小说却不多。我也曾购买过几本,读完之后就是若有所思但是又无法清楚地表达出来,看来读者的感受是相同的。

读小说还要注意小说的话语系统。叙述的语言、叙述的视点、叙述的时间等都是要注意的。我以后阅读小说的时候会向这个方向走,自己揣摩一下小说叙述的语言,比如是文中人物的语言呢,还是旁观者的叙述呢。还有叙述的观点,小说中的这个人物除了他自己,是否还有别的观众在评价他、看待他,要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物,读出一个立体的人生。生活不总是黑白分明的,小说中的人物不仅仅是好坏就可以评定的。就如同《芳华》一样,到底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你无法一下子言说明白,但是读的人一句自己的人生经历,一定是读出属于自己的味道。还有叙述的时间,可以看一下叙述时间和实际实践的差距,对于不符合的地方一定要多品味,读出作者把时间放慢了、放大了、细化了的用意,读出丰富的一位。

小说阅读还有一些关键需要注意。

对话特意的地方需要细细研究。邓彤教授教给了两个理论:一个叫对话合作原则,一个叫话轮的转化和控制。小说中的许多对话,是违背合作原则,答非所谓的时候,我一定要注意,为什么答非所谓,这得仔细推敲了。还有控制说话进程、话题转换的人物是主要人物,这一点一定要明晰。举个例子来说,高中教材有一段《红楼梦》节选《诉肺腑》。林黛玉、贾宝玉、袭人、史湘云,他们几个人在一起聊天。好几个人说话,谁先说,谁后说,谁转移话题,谁插了一句,把他们的话给中断,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人物非常微妙的心理。也就是说,邓教授告诉我们生活中要会察言观色,阅读小说中也是如此,辨析对话,辨析人物,辨析微妙的心理,这样的小说才能读出滋味。

细节暗示的地方,小说中有人叫"前景突出",这里面要认真想一想,阅读小说时留意细节,也是阅读的关键。

还有就是多品味小说的语言。语言就是情感,形式就是内容。汪曾祺曾说,语言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该提高到内容的高度来认识。他还说,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是和思想内容同事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可以像橘子皮一样剥下来扔掉,世界上没有没有语言的思想,也没有没有思想的语言,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加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段话,就是读小说品味语言的指导方针。

小说的语言有两方面,一个是具体化,一个是抽象化。其中抽象化就是用最基本的词汇,即非常平白、朴实、简单的语言来勾勒,来塑造,有时称之为"白描".这种文字写的好的,当推汪曾祺。记得大学时现当代文学课上,老师特别推崇汪曾祺,说汪老的语言平白、朴实,却很有味道。使我印象特别深刻,还找来许多汪老的书来读。现在读书,我还认为用华丽辞藻堆砌的文章不如直白朴实的文章好看。

当然,读到许多知识对自己大有裨益,对于以后的教学也会有许多影响。更重要的是学以致用,在以后的小说阅读中使用一两点知识,这样我才能有真正的进步。

2018年3月15日

鲁迅小说药读后感2000字


篇一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 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篇二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 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

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小说《亮剑》读后感2000字


一本好的书籍可以影响一个人一生。小编为大家带来小说《亮剑》读后感2000字,一起来看看吧!

借假期这个机会我阅看了都梁的小说《亮剑》。

曾经一段时间看了同名电视连续剧《亮剑》后也是感叹颇多,《亮剑》给我的震撼是该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忠实于生活,这是该剧的亮点。《亮剑》播出后,就创下了2005年电视剧收视率新记录。《亮剑》的成功所在就是脱离了以往战争题材影片那种追求真实和客观的范畴。

亮剑是一部感人致深的爱国主义题材的小说,通过一位将军的成长旅程,用他的坎坷百折的一生来诠释一种大无畏的精神亮剑。

这部小说被改变同名电视剧之后,其情节有很多删节,看完整部原著之后,令我从新对[亮剑]有了新的熟悉和理解,电视剧情多是反映了李云龙驰骋疆场的抗日时期的情节,原著后期有关李云龙同*时期更加真实的写照,使读者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这个人物的命运发展,我读完之后,在作者的思路情节中,仿佛切身处地感受到那个炮火纷飞抗战时期的残酷斗争,以及在*时期政治斗争的残酷性。

书中所述的绝大部分人物,人物的性格特征充分刻画出一个个真实有血有肉的汉子,而他们的妻子是贤淑善良善解人意的女子,她们辅佐李云龙,赵刚志同道合的丈夫一同生死与共患难真情,足以令人感慨万千。书中把每一个人物特征描写的淋漓透彻而生动,李云龙到最后以死来抗争那个混沌年代的多桀,他是以军人尚的品节来见证将军的荣誉,李云龙是一位令我

钦佩的人物,无论历有无这位将军,还是小说中虚构出来的人物,总之全书读完后,给我感慨颇深,亮剑的精神是值得人们怀着崇高的敬意去敬仰的。

我于三天的时间读完全书,前文情节真实而生动,当我读完白刃战那章后热血沸腾,那一章是写李云龙带领独立团一个加强营伏击日本关东军精锐部队的两个中队,人数比例1:1的且装备落伍情况下,敢于用刺刀和大刀与日本人真正的肉搏冷兵器较量,最后完胜日本关东军,真不愧当时八路军的一支铁打的团队。

这场胜利为后面所描写李云龙这个人物硬朗的风格做了前期的铺垫,其中李云龙幽默轻松搞笑的对白令读者眼前一亮,不仅菀尔,主要的是他那开朗的性格和直率朴实的话语,更多的是他那骨子里的坚强和他在战争中奇异的方式来烘托氛围,来感染读者的心情。

书中的一些情节,有些真实的场景如同在目,男儿有泪不轻弹,当他听到警卫员魏和尚牺牲的消息时,脸色惨白而悲伤的心情,不惜得罪新二团团长丁伟,把其刚收编后的土匪二当家砍头的那一幕,为战友血仇必报不惜自己降职。为刚迎娶过门后被日本特工队带走的秀芹一怒攻打县城的魄力,同样深受感动。还有描述他的老对手楚云飞这个人物也着实下了不少功夫,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在战场上是对手,私交感情却非常不错,惺惺相惜,只因党派斗争在战场上二人水火不容彼此礼尚往来,看得颇有一番滋味,二人临终也未能见面,后楚退居台湾升任中将后,闻听李云龙逝世的消息后,发出函电悼言,可见只有敌人才了解敌人,珍惜这位难得的老对手却因政治阶级斗争过早谢幕,可惜楚云飞在有生之年也只能望海兴叹,祖国尚未统一,却难免又一番惆怅。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李云龙的好战友赵刚,赵刚这个人物虽是文人出身,却同样具备领军打仗的本领,前期他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李云龙有很多不同观点,但碰到大事上,他所具备的长远眼光和冷静的头脑是李云

龙所欠缺的,李云龙性情似火,热情奔放,赵刚性情似水,冷静悠长。而到后期,两个人的交情在不断的融合升华,到最后他跟李云龙的交情就差割头换颈了,直到赵刚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大会上不肯与其他人同流合污,落井下石而被批斗致伤与妻子自

杀殉志,坚持自己的真理而令人感动,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位申明大义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女子,最后双双殉情,托孤给李云龙,符合了夫妻两人的相同的革命伴侣,留给后人回忆。

李云龙的三次哭泣,一次因为警卫员牺牲,另一次深深感动我的是,在一次抗战前线,同一位运送军用物资的老人之间朴实的对白,最后得知老人的儿子都为八路军运送军需而死亡后,李云龙下令全团5000将士集体向老人下跪,跪拜老者的大恩,深为感动。还有就是在困难时期,与家里保姆张妈的对话,把老人家当作自己母亲一样来善终,这份亲情的流露,是任何善良人都能感受到一位儿子把老人当作真正母亲来诚待的亲情,浓厚而久远,回味犹深。最后想说说,李云龙两位妻子和孩子们的事情,李的第一位妻子是独立团时驻扎在一个村庄的妇救会主任,是一位淳朴而善良的女子,只可惜还未能给李共进花烛就被日本人掠去,壮烈牺牲后,李的心境似是悲痛难抑。

后文着重写了李的第二位妻子田雨和他的感情婚姻生活,由近及远,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相恋到最后相濡以沫,两人性格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却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有对阶级观点中的不少分歧也影响到了两人的生活,细节描写也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了,他们的两个孩子都跟随了父母的品性,最后结尾孩子们都已成为国家军队的栋梁之材,也从未敢忘记父母养育之恩,齐刷刷的跪拜在当年的旧院中,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

李云龙将军,生是条好汉,同样视死如归,军人面对死亡,就是用枪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子弹穿过他头颅的那一刻,红的是血,白的是脑,红白分明,当马天生拿出射入墙内的子弹时,惊奇子弹如李所说的一样,被他的头骨削弯,他的傲骨犹存,显示了他这一生不朽的履历非常人所及。

这就是我的亮剑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DR 唐

该小说写得是上海,然而上海的风气不足,没有描写灯红酒绿十里洋场,倒像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通家庭,有没有上海无所谓。但更体现了张爱玲的深刻,上海都是如此,可见别的比上海更落后的全国,也是如此了。其中对男女催婚制度的批判,真的张爱玲看到了中国人祖祖辈辈思想落后的劣根性,毫无改变,整整持续三代人!!!太可怕了!!!把大量的青春都耗在,找媒人、托关系、相亲、催婚,还觉得是孝顺,安定下来。你别说,今天的上海不还是如此吗?更别说农村了。张爱玲真神了!!!

该小说强烈讽刺了当代催婚制度下,要求儿女快点结合,快点结婚的中国社会,封建父母乃至今天当代中国父母,仍旧还继承封建思想,把结婚当作"稳定"家庭,让祖辈放心的手段,来要求子女。

结果故事里,三代人没一个稳定的。更可怕的,子女一开始对父母这样的作法很反感,到最后认同,得过且过结婚,到了第三代,让自己子女也认同当年父辈给她的婚姻行为,也觉得是"稳定"了。

真是一代人思想落后,代代思想落后,导致了一代穷,代代就穷的不断轮回命运,毫无生气,没有一个人走出上海这个社会,找不到上海人,还找外地无为人,就为凑婚,农村人困死上海,还继续过着祖祖辈辈,"快结婚啊……快结婚"的"诅咒"当中,张爱玲顺便狠狠讽刺了媒婆这个形象,使得第三代更自得其乐地完成了母亲的嘱托,继续白痴一般的生活,"行尸走肉".

张爱玲的深刻,指出凡是不能将自己思想,与自己祖辈、父辈那块儿超出一点点的,最后更加愿意顺从父母辈的,甚至祖辈的中国人,美其名曰:"孝顺"的子女,无论上海还是农村人,都没一个好下场,只是将上辈子穷人的命运,不断复制、再继续复制而已,整整还复制了三代!!!

当然就文字水平:盛名之下,必有期待;然期待必有失望,中外一概,不看则已,看则了了,《怨女》观后常有此感。改编著名小说《金锁记》,然晚年著作,除开头银娣爱慕着药店伙计小刘,却最终拗不过长辈的安排,嫁给了乡绅姚家的二公子,令人动容和特有社会气息外,而后都不忘傅雷所警告的"逞着一支 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尤其对古典小说的熟知,加之对最擅长心理刻画的自信,写出来好多文字流利的废话,看起来对故事情节只造成,成功的拖沓,实不该——也不能称之为大手笔也。张爱玲最近几年被神话,所以我常说张爱玲的故事,不是笔下的,而是她本身的生活,被学者渲染其特殊的生活癖好,和离群索居的生活,仿佛有不慕荣利的超脱,更有小说的兴味,让人着迷——我也不例外。

当然后半部,有点起色,比较流畅,这也亏着张爱玲驾轻就熟的文字功力,但是光靠文字流畅是不行的,因为容易成流水账。其中稍好看的是写用鸦片和娶妻的方式留住儿子在身边的片段,扭曲心理,此事件描述本该值得渲染,可读来并不惨然,还真有些"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可惜这种从《海上花列传》学得来的境界,我觉得取法不高,不如直接从《红楼梦》里来,同样后者写大观园的日常故事,也都是一个个小事穿插,就连插科打诨,吟诗作对,附庸风雅,都显得情味无穷。关键还是曹雪芹的学识帮助这小说情味厚实,而韩邦庆远远不及,使得描述厚实的情味,常常变为纤仄的记录,加之故意隐晦的表达妓院故事,常常把平淡的白描变为"淡出只鸟来"的叙述,远远不及《红楼梦》的自然,而韩邦庆是标榜学红楼的,张爱玲也是标榜学红楼的,可惜却下一乘也。

我觉得张爱玲所谓学红楼,晚年还是受海上花太多,其实大可不必,取径想出新,结果却淡寡。

就当代读者来说,最大的震撼就是文中,银娣给儿子为结婚而结婚的想法,媒人的愚蠢,总夸女方好看,结果是屁股大,眼睛小,嘴唇极厚,生孩子像猪一样,用照片相亲,全靠美颜,简直把当代社会媒婆和七大姑八大姨的嘴脸,又写了一遍,看看都想笑!!!自古媒婆的话最不可靠,真是如此,都说对方好,结果对方好在哪,都让人大失所望。

以及亲戚急可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死后续弦,背后搬嘴只会八卦,想的都是男女问题。完全对现代读者有警示意义,讽刺当代,可见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而思想还在封建时代,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思想境界还是原地踏步,甚至退步,认可女不工作,在家带娃,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要求男的要全额付款嫁妆等等,男女平等成为口号,出去旅游学国外潇洒,一旦自己要求努力了,却靠男方婚嫁的惰性思维,真该好好思考。这也许是张爱玲《怨女》最大的震撼力,因为文中的主人翁,却都做了以上蠢事,结果都无疑下场悲惨。就连银娣自己都怀念当年爱恋小刘,却得过且过顺从父母而结婚,结果有了她如今的费尽心机,她怨恨着…

总体来说小说并不精彩,中间冗长,末尾平淡,唯独给人可以思考。张爱玲曾说《海上花列传》容易给普通人认为"淡出个鸟来",但是我觉得《怨女》很有这个嫌疑。不及她的《茉莉香片》、《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包括《倾城之恋》。小说还是要有高潮的,没有所谓的全部平淡,那种理想就成了枯槁。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童年》一书是蒙特梭利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她还提出了儿童发展中有一个敏感期的观念,刻画了儿童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节奏感、观察力等方面的发育特征,是一本了解儿童发育和成长秘密的最生动的著作。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了很多的启示,现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谈一下我的体会和认识。

一、认识儿童。曾经青春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蒙特梭利女士告诉我们:成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便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

蒙特梭利女士系统的阐述了揭开儿童成长奥妙的革命性观念,正如她所言:儿童只有在一个与他的年龄相适合的环境中,他的心理生活才会自然的发展,并展现他内心的秘密。她认为,一个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的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了成年人的压抑,是社会赋予了成年人截然相反的使命;让他们又权决定儿童的教育和发展。在书中,蒙特梭利女士提出了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靠他们自身不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活动来获得。成人如果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安全的丰富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最少的限制和指导。儿童自然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二、成人的失误。有多少人相信儿童是一个精神的存在物?相信他一生下来就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能量,他将按照内在的成长规律成长?在一个年龄段,孩子就喜欢玩水和玩沙子,如果大人阻止他,他会顽强抗争。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纽纽扣、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

既然我们知道成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让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那么就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发现。但这种放手有没有一个限度呢?是不是要完全抛弃自己的想法呢,难道没有经过任何修剪的小树苗长大之后其弯弯曲曲的样子就真的好看吗?成人的经验就真的帮不了孩子什么吗?我看不是,成人的放手是有前提的,首先得确认孩子的探索过程是安全的,其次也得要有远见,可以准确判断出孩子当前的探索是对孩子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纠正帮助。

三、教师的准备。对教师而言,观察儿童的方法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仅仅有教育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教师首先必须系统地研究自我,使自己的内心做好准备。这样,教师才能摆脱最根深蒂固的缺点,事实上,这些缺点会妨碍教师与儿童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潜意识的弱点,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引导。我们必须像其他人看待我们那样对待自己。教师必须一开始就研究自己的缺点,以及自己的坏脾气,而不是过分关注儿童的脾气,或者纠正儿童的错误,甚至是关注原罪的影响。只有先清除你自己眼中的沙粒,你才能清楚地知道如何消除儿童眼中的尘埃。

作为老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根据儿童的敏感期和发展规律准备好丰富的学习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促使他们健全地发展。

《童年》给我的启发当然不止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启示,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会大有裨益,我相信蒙台梭利的著作会让我更真实的了解儿童,让我能根据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来施教,对他们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帮助。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2000字

童年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长有其自然的规律,儿童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进程。这就好比孩子是一颗幼苗,幼苗是需要自己成长的,而我们所做的工作只需静待观之,需浇水时浇水,须施肥时施肥,而不能拔苗助长。教育儿童就应该遵循这个自然规律,让他们朝着该有的方向发展。成人应该只是一个引导者,起着催化剂的作用,而不应该帮他们画好路线。这和夸美纽斯的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观点是一致的。

作为老师,我看到,当今的社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寄予所有的期望。于是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很小就学东西,钢琴,美术,乒乓球,毛笔字不管孩子自身愿不愿意。

而蒙台梭利为我们介绍了儿童的几个敏感期。有一个敏感期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所以儿童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们与生俱来许多惊人的才能,而这些往往都是成年人所丢失的。比如说,他们对外界观察入微,那种细致程度是大人所不能做到的。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孩子。他总是能发现我们其实早已经看到但是早已经忽略的东西。记得有一次,一个和我们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来我们家,我的孩子还很小,不认识,我教孩子叫这位邻居姑姑。孩子当时没有吭声,当时我还蛮尴尬的。后来问到原因,孩子说:她不是我的姑姑,她眼睛下面有红的东西,我的姑姑没有。开始我纳闷,什么红的东西?等我再一次看到这个邻居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原来孩子看到了她脸上有很小很小红色的酒痣,而我跟她相处了十几年,全然忽略了这一点。

另外,书中成人与儿童冲突这一部分谈到了青春期叛逆的问题。

经历着青春期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可以肯定的是,我有过。记得小时候,因为母亲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就在家里的图画本上画一个人,上面写上妈妈的名字,然后还在旁边写上大坏蛋三个字。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孩子们也会叛逆我们呀。接触到的很多家长,都是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拿筷子夹菜吃饭,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全是大人再喂。

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蒙台梭利认为:成人需要一个新人去唤醒他们,用他们早已失去的那种富有的活力的勃勃生机再次激发他们,成人需要一个以不同方式行事的人给他们以更好的生活启发。

《童年》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茅盾小说《子夜》读后感范文2000字


《子夜》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部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茅盾小说《子夜》读后感范文2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茅盾小说《子夜》读后感范文2000字

《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并且立足于这样一个广阔的背景,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故事以戏剧般的场景来开端:主人翁吴荪甫在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第二天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纷至沓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名以上是来吊唁,在私底下无不是在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

在双桥镇农民暴动成功后,它打破了吴荪甫双桥王国的美梦,但在此同时他与杜竹斋等人筹划的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他决定将双桥镇劫后的余产折合现金投放到益中信托公司,干一番大事业。他起用丝厂职员屠维岳,蒙骗分裂工人组织,平息了工潮。这时,杜竹斋驱车赶来,报告了公债投机的手的喜讯。吴荪甫意满志得,感到胜利正在向他招手。

然而好景不长,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倒戈转向赵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推荐理由:

首先是思想方面。子夜,原指夜半子时,,也就是深夜11点至凌晨1点。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这个时刻一过,黎明就要来到。作者以此作书名,形象地概括了30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寓意深刻。作者运用象征手法反映出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旧中国社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走向黎明的坚决信心,子夜高度概括了小说的时代背景和思想内容。它反映了30年代中国的真实社会生活,向人们展现了大都会生活的种种,详实细腻的生活描绘,使读者沉浸其中,真实的感受到当时的社会,可以说是一份难得的史料。

其次就是在小说的语言方面。在小说中,《子夜》把非虚构性的话语引进小说,与虚构性话语融汇、辉映,应该说是相当大胆而富有创造性的文体试验。其中其史诗品格,无疑得益于诗与史两种语言巧妙调适与组合,使得小说既有诗的韵味,又有史的厚重。这正是当代很多小说所没有,或者说达不到的层次,这个是也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学习的。再者就是在小说的结构与线索的设置方面。小说以赵吴之间的矛盾为主线,以双桥镇暴动与吴的矛盾、裕华丝厂女工罢工斗争与吴的矛盾为辅,三线交错发展,从而联系社会各方面,展示着宏大的社会面貌,同时深刻具体的展现着人物的形象。最后就是小说的人物方面。在吴荪甫这个典型人物的塑造上,作家缜密的艺术构思和卓越的创作才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笔下的工业资本家吴荪甫,不是庸碌卑琐的人物。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发展民族工业。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野心勃勃、刚愎自信的吴荪甫,也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通过上述这些描写,《子夜》揭示出了作为民族工业资本家的吴荪甫的两面的性质:他和帝国主义及其卵翼下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劳动人民,特别是工人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在帝国主义统治下,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是永远不可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这是历史的必然的法则,谁也不能够改变或者动摇它。

经典片段分析:小说的高潮发生在两次工潮中。第十三章至第十六章写工人运动,吴荪甫腹背受敌,陷入困境中,小说情节趋于紧张并逐渐推向高潮。双桥镇农民暴动的成功,打破了吴荪甫建设双桥王国的幻想。第一次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姚金凤的走狗身份被识破之后,他使吴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薛宝珠。这样一来,以反间计迷惑分裂工人群众,结果薛被认为是真正走狗,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姚金凤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第二次工潮中,屠维岳软硬兼施,一面派流氓李麻子率人武力镇压罢工集合,逮捕工人代表和共产党;一面对工人花言巧语,收买人心,又诱骗被捕的何秀妹招出地下党名单。企图未遂时,他又坚决镇压。屠维岳是小说中别具特色的人物。他富于戏剧性的出场,就已显示出善于揣摸主子心理的特点。吴荪甫对屠维岳从斥退忽而又起用和提升并予以重用,既显示了吴荪甫的善于用人,也表现出屠维岳的机灵和城府。手握权柄之后,他对工人软硬结合,欺骗分化,为吴荪甫竭尽忠诚。他还利用黄色工会的派别纷争,借刀杀人,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在这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真人物,极力突出当时的尖锐矛盾与种种利益纠纷,详实的情节描写无不时刻调动着读者的心绪,这也体现了作者对社会的社科认识,只有对社会有所观察的人才能真正知道大众的疾苦。在这一情节过程中,人物动作、神态、语言描写以及细节描写,给人以强烈真实的画面感,各种矛盾几乎破纸而出,足见作者描写手法的功底。

子夜读后感作文2000字

《子夜》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茅盾的小说创作中,《子夜》的问世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仅就塑造民族资产阶级形象而论,《子夜》标志着中国社会中一个重要的阶级资产阶级,被文学所遗忘的时代的结束。《子夜》全书共十九章,时间是1930年夏季的两个月,地点是中国政治、经济中心上海,故事从纵的方面是以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发展民族工业为主线,写他如何在三条火线中搏斗,最后在四面楚歌中以彻底破产而告终。故事从横的方面牵连着千头万绪,远至帝国主义势力在华的矛盾和中国新军阀的混战,近至各色人物在十里洋场的活动。小说纵横交错,远近相连,涉及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子夜》的思想内容是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的。一方面是作者通过宽广宏博、复杂纷纭的社会现象,表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和寻求解放道路的战斗精神,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向一切剥削阶级和帝国主义进行英勇搏斗、争取民族解放的精神;另一方面则是揭露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勾心斗角,其中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矛盾,以及民族资产阶级难以发展的历史命运,从而批判了托拉斯派的谬论。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也是作者艺术构思的注意中心。《子夜》全篇的焦点集中在中国民族工业的命运,通过塑造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本家典型形象,向读者展现了当时中国社会动荡的三个方面:劳资矛盾、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斗争和农村的经济破产,同时提出了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本家到底有没有发展空间这一问题。《子夜》全篇注重阶层的分析,塑造了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本家的典型,既有崇尚正义的民族性,希望国家富强,又具有资本家原始的本性,痛恨工人罢工,赚取资本的利欲心,体现了受多重挤压形成复杂性格的立体人物。

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的气魄、冒险的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想用自己的铁腕和意志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在家乡,他有发电厂、米厂等,企图以此为基础建立双桥王国。在上海,他有自己的丝厂,并且联络太平洋轮船公司总经理孙吉人、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和金融资本家兼亲戚杜竹斋组成益中公司,他们鲸吞小厂,排挤同业,企图进一步兴办纺织业、长途汽车、矿山、应用化学工业等。这位曾游历欧美的有魄力有手腕的企业家,被称为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这虽不免过誉,却多少表现出不失为英雄的本色,至少在中国的民族工业家中来说是如此。且不说他藏在胸中的宏伟计划,那振兴中国工业以实现孙中山提出的东方大港、四大干路一类实业建设方略的勃勃雄心,足可使人倾倒,单就眼前大刀阔斧的行动来说,就已表现出不凡的气度。在同业叫苦连天之际,他的丝厂经营有方,境况最好;他认定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途尤大,几度面临困境,还要干下去。尤为出格的是,为同买办工业相抗衡,他不顾眼前的险情,同孙吉人、王和甫组成了益中信托公司,再经营八个日用品工业小厂,以拯救这类奄奄一息之中的民族工业。然而英雄骑士毕竟命运不济,他的计划是着着落空,他的行动是步步失败。他一只眼睛看着工业,另一只眼睛看着政治,他身边的唐云山和黄奋就是汪派人物。但他遇到的敌手是代表美国金融资本的赵伯韬,结果他处处受赵伯韬的牵制,终于一败涂地。原因就在于他生错了时代。在殖民地化愈益加深的社会里,帝国主义和买办工业挡住了他的去路,国内军阀混战、政治腐败使工业面临困境,这些都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的必然性。吴荪甫的计划原先就构筑在这样一种幻想上:只要国家像个国家,政府像个政府,中国工业一定有希望的!可是这幻想的前提并不成立,他的失败终成势所必然,这恰恰从现实同理想的矛盾中揭示了悲剧结局的成因。吴荪甫虽然是具有法兰西资本家性格的人,但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世纪的法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他确实是一个特殊的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资本家。茅盾说,他像一头攫食的狮子,但时代没有赋与他施展威力的机会和条件,他被关在铁笼子里,即使拼命奔突,挣扎,也无法冲出铁笼。在这里,茅盾对这类工业家的抱负和才干不无赞赏,深感痛惜的则是他们的生不逢时。在30年代就有人评论说,《子夜》是创造了一个英雄,而且这书也就成了这个英雄的个人的悲剧的书了。此外,《子夜》对广阔社会的描写,并没有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也没有单纯追求生活题材的广阔性,而是表现深邃的时代风貌,提出许多另人深思的问题。比如怀抱《太上感应篇》的吴老太爷为什么坐在雪铁龙的汽车里?土豪劣绅曾沧海临死之前为什么头顶着一本《三民主义》?曾沧海之子曾家驹为什么在人们的鄙视下还把国民党党员证当成无价之宝而拼死保护?交际花徐曼丽为什么要登台表演死的跳舞?范博文为什么摆脱不了俗不可耐的颓废情绪?吴荪甫为什么不是在商言商的资本家?赵伯韬为什么一再要求让政客尚仲礼代替另一个政客唐云山当益中公司的经理?经济学家李玉亭为什么竭力奔走在吴、赵之间调停?工贼钱葆生和桂长林为什么发生冲突?这些生活事件的描写和人物命运的刻画,有的看来似乎无关紧要,而实际上却是茅盾对《子夜》的总体艺术构思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我们透过这些生活事件的表面现象而深入到内层,就可以看出1930年中国社会形势的特点:一方面,军事上是蒋、冯、阎新军阀大混战,政治上是蒋介石集团与汪精卫集团的冲突,而这种混战和冲突的背后又反映了帝国主义势力在华的复杂矛盾。吴、赵两派人物的斗争是上述现象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另一方面,是红军力量的壮大,农民暴动的此起彼伏,工人罢工运动的高涨,使得剥削阶级及其走狗惶惶不可终日。当然,《子夜》并不是对于社会哲理认识的形象化,而是形象地展示社会性质和时代特征,是通过全般的社会机构的描绘,表现了民族解放运动的前进方向,具有雄浑刚健的美学力量。

鲁迅评论说,《子夜》的出现是国民党文学所不能及的。瞿秋白评论说,《子夜》是自文学革命后最值得夸耀的。人文主义代表,国学大师吴宓则评论说,此书乃作者结构最佳之作,写人物典型性、鲜明,环境描写精到,文字如火如荼,激情澎湃,开创了现代都市文学的先河。总之,《子夜》表现了作家雄浑刚健、磅礴阔大的艺术气魄,真正是一部力扛大鼎的杰作。

《子夜》读后感范文2000字

三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危机四伏。做为三十年代左翼文艺的巨大成就──《子夜》,让我们看到了作者茅盾所开创的新的文学范式,历史性的巨大内容,宏伟的结构,客观的叙述,以及不断创造时代典型人物的努力。

1929年底,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波及我国上海及其沿海城市,民族工业开始凋零,过内南北军阀战争,在此期间,中国红军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思想文化战线上也开始了关于中国社会的讨论,作者茅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子夜》,使其作品中的故事,人物更加生动,真实。作品中的三条线索,吴荪蒲与赵伯韬的斗争、工厂的工人罢工、双桥镇的农民运动同时展开,情节交错发展,这种蛛网式的密集结构,成功的塑造了作品的核心人物──吴荪蒲。

吴荪蒲这一人物在塑造上并不是平白直叙,而是通过其他的人物的衬托更加生动形象,如杜竹斋的优柔寡断,谨小慎微,衬托出了吴荪蒲的果断和魄力,唐云山对经营管理的无能和外行,衬托出了吴荪蒲的手腕和才干,就连他的妻子和兄弟等人的性格,也分别衬托出了吴荪蒲的冷酷和专横。这种艺术表现,收到了画龙点睛,以一当十的艺术效果,吴荪蒲的心狠手辣,为转嫁经济危机,他拼命压迫,剥削工人,就连他的妻子也说:你这人真毒,而他又有虚弱颓废的一面,如冷静与暴躁的性格,文中写到一些企业家在议论组织自己的金融公司时,对吴荪蒲有这样的描写:

吴荪蒲不先发表意见,听任唐云山在那里夸夸其谈,眼前这几位实业家的资力和才干,吴荪蒲是一目了然,单靠这几个人办不出什么大事,但对于自己,吴荪蒲从不妄自菲薄。有他自己加进去,那情形就自然不同了,他有手段把中材调弄成上驷之才,就不知道眼前这几个人把他当首领拥戴起来,这么着在那里商量的吴荪蒲就运动起他尖利的眼光观察各人的神色

顽强与脆弱的性格。当他被手无寸铁的女工包围时,文中这样写到:吓得噗噗的心跳,直到回到家不久,脸色还是有时铁青,有时红,有时白。对于求实与迷信的性格。吴荪蒲认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在事业穷途末路时,有追求感官的刺激,如逛秘密艳窑,强奸老妈子,一反过去的求实精神,这正描写了他正经与荒唐的性格。他鼓励同伴反赵的决心,说道:我们好比打仗,前后都是敌人,日本人开在上海的那些工厂是我们当前的敌人,老赵是我们背后的敌人,总得打败了身前身后的敌人,然后我们的脚跟才能站得稳。这描写了他刚强自信的性格,他发起了为交际花徐曼丽祝寿的蒲江夜游活动,企图在追求强烈新奇刺激中排解苦闷,这正描写了他软弱空虚的性格。

同时,作者通过作品,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也在吴荪蒲身上表现得十分鲜明。他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不满,但又和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工农红军和人民群众则极端的恐惧和仇恨,他不满蒋介石的苛捐杂税,军阀战争,但他有依靠国民党军警来镇压工人运动,农民运动。他不满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的侵略,但他还是把八个工厂顶给了外国的洋行,会社,扩大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势力。他敢于和买办资产阶级斗法,但为了利也曾和赵伯韬合作搞公债投机,他不满军阀战争影响他工厂产品的销路,但他有想利用军阀战争做公债投机市场,这种复杂的矛盾的性格,正是封建半殖民地民族资产阶级两重性的表现。

就是这样一个人物,通读作品,让读者对吴荪蒲这一主人公有一全面的认识,首先吴荪蒲不是普通的民族资本家,而是上海工业界的大亨,具有雄厚的财力,经营着巨大的裕华丝厂,并在家乡双桥镇开设电厂,米厂,布店,钱庄,建立了一个有他操控的双桥王国。

他有才干,曾留学欧美,懂得一套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学问和本领,并且具有冒险精神,他并非目光短浅,谨小慎微之辈,而是有着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他要和中国市场的外货竞争。梦想有一天,在他的控制下,高大的烟囱如林,在吐黑烟,轮船在乘风破浪,汽车在驶过原野。他的许多工厂的商品销行全国,深入穷乡僻壤,这是一副极其美妙的资本主义王国的图景。裕华丝厂,双桥王国还不足以施展他的宏图,可见他是雄心勃勃的,后来他和交通运输业资本家孙吉人,矿业资本家王和莆建立起了三驾马车式的资本主义托拉斯组织──兼办实业和金融的益中信托公司。

作者由此为吴荪蒲设置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活动天地,也由此,吴荪蒲和其他资产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以及工人的尖锐矛盾和复杂的关系中,他的雄心,以及他所希望中的资本主义工业王国,随着情节的发展,也变成了一中传说,一种记忆。留给读者的是他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气魄,还是在此过程中付出的奋斗,挣扎以至破产的命运?我想两者皆有,从发展工业到失败破产,他的身上都贯穿着一种悲壮性,而这种悲壮性反映在作品中,有给读者回答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帝国主义统治下,中国民族工业永远得不到发展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永远走不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同时,也揭示了其作品更深的主题:中国并没有走向资本主义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压迫下,是更加殖民地化了。而这一切,与作者社会科学家的气质和写作的理性分析分不开的。

总之,《子夜》是30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的一副巨大的画卷,其气魄之大,人物之多,线索之繁,尤其是对吴荪蒲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典型人物的塑造,真是让人叹服。

关于《子夜》的读后感作文

最让我感觉到失望的是蓬勃的理想火焰被时代的洪水扑灭,心里猛地一沉,突然想到自己曾经拥有的理想是多么的不现实,说过的那些大话是多么的可笑,而置身于时代的洪流之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渺小。

矛盾的《子夜》,无疑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在那个1930年式汽车咆哮着奔驰过飘散着共产主义传单的混乱街道的时代,在那个军阀混战,革命镇压乱作一团,经济跌荡起伏毫无规律的年代,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看完之后,盘踞在我心头的诸多疑问和重重忧虑,像春日沉闷的乌云一样,久久不能散去。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失败,买办金融资本家的回回得手,富家子弟的无所事事和铺张浪费,实在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曾经游历欧美,见多识广,用尽了他的心智想要实现他伟大的梦想,但是因为身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没有免得失败的命运,实在可悲。撇开时代背景等其他的因素,他在发扬民族工业上的努力和决心是不可否认的,虽然他也有剥削工人的一些表现,但是国际丝价一路下跌,作老板的也有苦衷,既然我们恨的是剥削的行为,就不要去恨那些同样被现实逼迫的人,他们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他在厂里奖罚分明,重视人才,又能合理规划,也确实是位不错的领导者。然而在公债市场上,他又被机智狡诈的赵伯韬逼上了绝路,又是由于他贪心不足。如果老老实实办厂,因为上海的工潮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容易,但是至少不会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毕竟时代接受有能耐的人啊。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的他在数月之间厂房、银行、公馆全没了,最后的结局静悄悄的,灰溜溜的。是因为罢 工风潮搅乱了他的实业,金融魔王卷走了他的一切积累,革命打开了他老家深院的大门,还有他公馆里那一群成天游手好闲的女人和青年们,把他一步步拖向衰亡。

不光是工业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也不好过。吴公馆的常客李玉亭是当时上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必然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而受人尊重的人,但是他习惯于资产阶级闲适奢华的生活,看到共产主义革命的一步步成功,整天忧心忡忡,唯恐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实无论是怎样的时代,有知识的人都是受人欢迎,被人需要的,他的杞人忧天与杜家大少爷杜新箨的毫无忧患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形容杜新箨总是一副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就是他从法国学回来的巴枯宁主义,当李玉亭在他耳边重复着现在面临的危机时,他却能不以为然的把视线投向遥远的海外:不要紧!至少明天,后天,下星期,下一个月,再下一月,都还不要紧再不然,日本,法国,美国,总该不至于要紧!供我们游乐的地方还很多呢,不要紧!即使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言语也不能刺激这种人奋发上进,那他花了那么多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学了什么呢?真正可恨的是杜新箨一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剥削工人的人!

然而资产阶级家庭出来的青年也未必各个如此,这让我们还不至于绝望:吴芝生、杜学诗都是典型的代表。杜学诗国家的铁掌应该强制人们在丝业上压倒日本,吴芝生与同学柏青一起走入五四游 行团队,不都是他们对未来积极的表现么?他们的出现,就像正待勃发的春草,可以染绿整个田野。

然而这部著作的中心还在资本家之间的斗争,公债市场上的残酷斗争。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公债也不例外,大人物在里面做手脚,谁最后接到那谁都不想要的花谁就倒霉。虽说我这样的评论十分幼稚,但是这种智商上的游戏实在太残忍,完全就是在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之间玩的一场在他人头上妄加噩运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太不人道,太急功近利了。在我的概念里,那些单纯用经济来衡量社会进步的手段太片面,也太自私。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是什么?是某些人毕生的追求,是他们灵魂的最终归属吗?我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奥秘,是我的知识太欠缺了也罢。但是所谓股市、公债不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以损人利己为表现形式的无聊勾当么?那些为此疯狂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些人还在饥饿的魔爪下挣扎,那些赢家的心里有没有一点对自己手下败将的留意他们或许会变为危害更多无辜的人的冤鬼。

有没有一种行业是真正造福于社会,能让人们共同享受幸福,共同进步的?答案当然数不胜数。认认真真地做好实业,让人们共同富裕起来,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然而正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心,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许正如作者矛盾所说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必然胜利的前景,但是我相信忧患是激励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会因此而更加明确今后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关于《子夜》的读后感

《子夜》是一部一直以来充满争议的作品,但肯定和赞扬的声音始终占据主流,作品为读者们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都市生活,引人深思。

作品开篇是一段景色描写,为下面一系列的人物出场作铺垫,紫脸多疱的吴荪甫、封建腐朽的吴老太爷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尾更是匠心独运,整体结构宏伟严密。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贯穿《子夜》全书的主线,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半殖半封社会的全貌。吴荪甫就像一个永不知疲倦的战士,战斗在民族工业的第一线,与赵伯韬勾心斗角;使劲浑身解数平息罢 工;吞并其他小厂来扩大自己工厂的规模。只可惜他生不逢时,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半殖半封的社会背景扼杀了民族工业,虽已力挽狂澜,却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是吴荪甫一个人的失败,更是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失败和悲哀。然而吴荪甫也是一个血腥的剥削者,克扣工人工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吴荪甫人性恶劣和冷酷无情的一面可见一斑,因此,吴荪甫形象的评价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但无论怎样,吴荪甫也算是有魄力、有手段,是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

此外,我认为,《子夜》最值得称颂的是刻画了各赋性格特色的都市现代环境中的女性形象。林佩瑶是众多女性中最丰满的,她憧憬着浪漫伟大的爱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她的丈夫吴荪甫却是汲汲于功力的资本家的特性,她所期盼的浪漫和诗意都不属于这个家庭,虽表面接收了现代文明,实则却只能默默反抗。爱情是林佩瑶的全部,而吴荪甫却把全部心力献给了他的事业,没有给妻子必要的关心,面对初恋情人雷鸣,寂寞的心再次燃起热情的火花,却也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然而对于丈夫的不忠却当做理所当然。林佩瑶活在这种精神痛苦中,更是在寂寞和愧疚中煎熬着,可以说,林少奶奶的一生是悲剧的,是一种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精神上的悲哀,她的人生让人怜惜,可悲可叹。

四小姐惠芳是最能体现封建文明与都市文明碰撞和冲突的女性形象。在父亲吴老太爷严厉的管教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思想更是禁锢着惠芳,支配着她的思想和行动。当走进这个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大上海,旧有的价值观受到强烈的冲击,地位虽然显赫,却与都市人之间存在这隔阂,四小姐就这样孤独悲哀地在夹缝中生存,精神上的矛盾让她产生了臆想。心中虽希望去追逐爱情,但禁欲思想时刻牵制着她,内心软弱的她只能学着死去的老太爷的样子,捧起《太上感应篇》潜心修行,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最后也算是有一个比较光明的结局,离开吴公馆,追求新的自由天地。

这些女性的爱情与人生比起主角吴荪甫和赵伯韬及其斗争并不是主要的和完整的,但每个女性都带有理想的色彩,形象的丰富,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一类女性的欣赏。

《子夜》整体上显现出一种浪漫与颓废、真实与虚无的交织,也是展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性巨作,《子夜》的诞生更是显示了无产阶级文学的不可战胜。

小说《白鹿原》读后感2000字


小说《白鹿原》读后感


贾育红

读完《白鹿原》,合上那厚厚一本书,书中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直浮现在我眼前,令人觉得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平静。

陈忠实的这部小说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话剧;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仇国恨,交错缠结,冤冤相报代代不已……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阵痛中颤栗。

《白鹿原》所反映的生活年代,与小说的时间跨越有半个多世纪,从清末写到解放初,其间还涉及到解放以后更长的时间。我总的感觉是,这是一部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小说,比如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生命玄学和神秘不可解的力量,人物命运的因果报应等等。当然,这也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深刻而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的历史变迁。

《白鹿原》中的第一人物白嘉轩是白鹿村里的族长,姓名本身就象征着这位族长威严的地位和美好的品格,隐含着源远流长的必然的“活的历史连扣” “白”色在中华民族远古的民俗里,是作为纯洁、吉祥的象征而得到崇拜的,“白”在汉字里含有洁净、彰明、清楚、真率之意。嘉轩二字同义重复,强调形象的品正德厚。为了恪守传统道德伦理,支撑白鹿原上的一切固有秩序,维护他的威仪,为此,他以身作则,与长工鹿三有着“亲兄弟”般的关系;他不计前嫌,尽力搭救狱中的黑娃、鹿子霖;他可以大义灭亲,与“不孝”的长子白孝文断绝关系;他可以不辞艰苦,去自残式地拜神求雨。总之,他的一切都是在完美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他不仅仅只是一个原上的族长,而是升华为古老民族中享有民族图腾和祖先崇拜地位的“族长形象”。这就是白嘉轩仁义性格的民俗来源。但这只是白嘉轩性格的一面,民间性格对他的切入并不是单一的 。为固守祖规,他不让黑娃和田小娥进宗祠祭祀祖宗,并带头用刺刷惩治田小娥;当他获知原上的瘟疫是由田小娥的鬼魂招来的,更是力主筑一座镇妖之塔,以除邪避鬼,让田小娥的灵魂永世不得翻身。也许他是为白鹿原着想,但我们不得不说,这与白娘子被法海镇在雷锋塔下有异曲同工之效,白嘉轩的性格基因里还有一个法海的形象。

田小娥这个人物形象,她是一个悲剧角色,又有着反抗精神,连死后的鬼魂都有一股强烈的复仇精神,由此作家在她的命名上运用了民间传统文化中的反封建象征,“娥”字的名字,与元杂剧《窦娥冤》女主人公同名。不言而喻,这绝不是一般的命名,它们之间有着较深的姓氏民俗意蕴关联,使我们从视觉、心理上就会与之产生联想,这种“娥”字命名方式由于它固有的文化积淀,使得女性形象的地位、性格、命运都得以不同程度的显现。而这个舍身救夫的田小娥,当她被自己丈夫的“亲大”杀死的那一刻,她绝望而悲惨的喊了一声“大啊”,就是这一声,深深地刻入了鹿三的脑中,随之而来的是田小娥疯狂的复仇:她把自己的魂魄附在了鹿三的身上,直至鹿三精神彻底垮掉。而且她还借鹿三之口公开了一个秘密:眼下浪漫在原上的瘟疫是她招来的……这种人鬼混同、光怪陆离的世界,其实是地域文化和民间习俗的反映。田小娥以冤鬼、厉鬼的复仇者面目出现,充分体现了中国民间传统中“冤有头,债有主”、“此仇不报,阴间变成厉鬼也不让你平安”的一种因果报应观念。再看死后的田小娥骨殖发绿,被焚烧后埋葬,在冬季雪后,坟上的枯草中却有成群的蝴蝶飞舞。这种景象看起来荒诞不经,其实还是化用民间传说中的形象,梁山伯和祝英台合葬后不也是化蝶双飞吗。这种传说的化用,使作品具有浓厚的东方古典神秘色彩。

白嘉轩唯一的女儿,白灵,这个名字民间寓意深刻!她是伴着百灵鸟叫声而呱呱落地的,因此取名“灵灵”,而百灵鸟在我国民间自古就被认为是最美的鸟,吉祥的鸟,所以白灵在作品中也是美的化身、正义的化身。也是一个白鹿化身者——白灵,作家也倾注了很多笔墨,无论是学生时代,还是革命时代,白灵最爱穿的就是白色的衣服。在作家的眼里,她们是美和善的象征,因而她们的外貌也必然是美好的,而白色就如我们在姓氏中民间性的论述一样,它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里,是纯洁和吉祥的象征。

朱先生是《白鹿原》人物中最具智力和预见力的人,是带有点“仙骨”的人物形象,在刻画他是白鹿精魂之化身的肖像上,最为传神的是关于他去世前的一段描写,先生预感他即将离世,一袭白衫的他坐在椅子上,让他的妻子为他寻找头发上是否还有黑发,结果寻找了半天,只找到最后半根黑头发!妻子说:“你成了一只白毛鹿了!”随后,当朱先生走到前院时,妻子朱白氏忽然看见前院腾起一只白鹿,掠过房檐飘过屋脊在原坡上消失了,这是再明白不过的意味了:白鹿原上最具智力的先生化成白鹿飞走了。作家有意为之契合上民间的光环,一头白发,一袭白衫,更凸现了朱先生白鹿化身的神秘性。在《白鹿原》第二章中,有关白鹿的外形和相关描写很传神:“很古很古的时候,这原上出现过一只白色的鹿,白毛、白腿、白蹄,那鹿角更是莹亮剔透的白,白鹿跳过……麦苗忽地窜高了……一切毒虫害兽全都悄然毙命了……半世瞎眼的老汉睁着光亮亮的眼睛端着筛子捡取麦子里混杂的沙砾,歪嘴斜眼的丑女儿变的鲜若桃花……”白鹿这样的外形和善行无疑是朱先生和白灵美和善形象的民间性来源。朱先生,自然是一个可爱的人。他的智力可以使那个清朝巡抚的几十万兵勇退却,可以禁绝原上的鸦片种植,他博古通今,竟能预测几十年后的红卫兵掘了他的坟墓。这么一个智者、圣贤,他的一举一动很令我们想到那个民间的“阿凡提”,也可以想到诸葛亮。总之是我们在中国传统神话故事中经常见到的人物,一方面有着智慧的基因,一方面又有着仁义道德的光环,因为他本身是白鹿的化身,是这个原上美和善的象征。

小说里有美和善,也就有恶和丑。

白孝文,这个曾是族长继承人的白家长子,却成为了讽刺白嘉轩的败家子。他陷入与田小娥的偷情而不能自拔,不顾妻子饿死在家中,卖光宅田,还抽起了鸦片。一切民间里不孝子的行为他全占了。尽管后来他浪子回头,衣锦还乡,但毋用置疑,他的身上渗透着民间众多“逆子”的基因。

黑娃的一生多是以土匪的形象出现的,但在他的性格里,有着匪性和人性的杂糅:他打死鹿子霖的老爹,撞折白嘉轩的腰杆;他又有着深爱的人——田小娥,跪在母亲坟前时,哭昏了好几次。他的人生与《水浒》里的英雄们一样,被逼离家(官府欺压)——聚山为匪(逼上梁山)——投诚国共(朝廷招安)——被杀。这仿佛是一个宿命,民间里的好汉们与时代里的土匪都在演义着相似的民间故事。但相比之下,他妻子的景况要更令人怜悯些。这个乡间的妇女形象,她为了救黑娃,可以不顾一切,可以献出一切。但当这一切都令她失望,以至绝望被自己丈夫的亲爹杀死时,她发起了反抗,她一如孟姜女哭倒长城一样,把瘟疫招到这个原子上,死了无数无辜的人;她把鬼魂附在鹿三身上,直至缠死他。即使骨殖被焚,灵魂压在镇妖塔下,她仍化成彩蝶飞舞在冬季的原上。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田小娥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悲剧人物,她虽没有孟姜女的忠贞形象,却有着孟姜女敢于反抗的性格,复仇就是她反抗性的最好体现。而且她没有死,就像孟姜女化成了大海里的鱼一样,她化成了原上的蝴蝶,把自己的生命化成了另外一种形式。

整部《白鹿原》构架恢弘,从日常生活着手描绘了一卷壮丽的生活史。其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总能叫人无数遍的咂摸回想,每次都能发现一点新意,是一部值得反复回味的作品。

小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 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2000字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一)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二)

童年这本书中,蒙台梭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长有其自然的规律,儿童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进程。这就好比孩子是一颗幼苗,幼苗是需要自己成长的,而我们所做的工作只需静待观之,需浇水时浇水,须施肥时施肥,而不能拔苗助长。教育儿童就应该遵循这个自然规律,让他们朝着该有的方向发展。成人应该只是一个引导者,起着催化剂的作用,而不应该帮他们画好路线。这和夸美纽斯的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观点是一致的。

作为老师,我看到,当今的社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寄予所有的期望。于是他们就让自己的孩子很小就学东西,钢琴,美术,乒乓球,毛笔字不管孩子自身愿不愿意。

而蒙台梭利为我们介绍了儿童的几个敏感期。有一个敏感期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所以儿童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们与生俱来许多惊人的才能,而这些往往都是成年人所丢失的。比如说,他们对外界观察入微,那种细致程度是大人所不能做到的。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孩子。他总是能发现我们其实早已经看到但是早已经忽略的东西。记得有一次,一个和我们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来我们家,我的孩子还很小,不认识,我教孩子叫这位邻居姑姑。孩子当时没有吭声,当时我还蛮尴尬的。后来问到原因,孩子说:她不是我的姑姑,她眼睛下面有红的东西,我的姑姑没有。开始我纳闷,什么红的东西?等我再一次看到这个邻居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原来孩子看到了她脸上有很小很小红色的酒痣,而我跟她相处了十几年,全然忽略了这一点。

另外,书中成人与儿童冲突这一部分谈到了青春期叛逆的问题。

经历着青春期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可以肯定的是,我有过。记得小时候,因为母亲不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就在家里的图画本上画一个人,上面写上妈妈的名字,然后还在旁边写上大坏蛋三个字。

可是等我们长大了,孩子们也会叛逆我们呀。接触到的很多家长,都是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拿筷子夹菜吃饭,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全是大人再喂。

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蒙台梭利认为:成人需要一个新人去唤醒他们,用他们早已失去的那种富有的活力的勃勃生机再次激发他们,成人需要一个以不同方式行事的人给他们以更好的生活启发。

《童年》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范文(三)

《童年》一书是蒙特梭利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她还提出了儿童发展中有一个敏感期的观念,刻画了儿童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节奏感、观察力等方面的发育特征,是一本了解儿童发育和成长秘密的最生动的著作。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了很多的启示,现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谈一下我的体会和认识。

一、认识儿童。曾经青春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同而产生冲突呢?蒙特梭利女士告诉我们:成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便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能力只能接受,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

蒙特梭利女士系统的阐述了揭开儿童成长奥妙的革命性观念,正如她所言:儿童只有在一个与他的年龄相适合的环境中,他的心理生活才会自然的发展,并展现他内心的秘密。她认为,一个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的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了成年人的压抑,是社会赋予了成年人截然相反的使命;让他们又权决定儿童的教育和发展。在书中,蒙特梭利女士提出了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靠他们自身不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活动来获得。成人如果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安全的丰富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最少的限制和指导。儿童自然会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二、成人的失误。有多少人相信儿童是一个精神的存在物?相信他一生下来就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能量,他将按照内在的成长规律成长?在一个年龄段,孩子就喜欢玩水和玩沙子,如果大人阻止他,他会顽强抗争。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纽纽扣、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

既然我们知道成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让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那么就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探索、发现。但这种放手有没有一个限度呢?是不是要完全抛弃自己的想法呢,难道没有经过任何修剪的小树苗长大之后其弯弯曲曲的样子就真的好看吗?成人的经验就真的帮不了孩子什么吗?我看不是,成人的放手是有前提的,首先得确认孩子的探索过程是安全的,其次也得要有远见,可以准确判断出孩子当前的探索是对孩子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纠正帮助。

三、教师的准备。对教师而言,观察儿童的方法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仅仅有教育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教师首先必须系统地研究自我,使自己的内心做好准备。这样,教师才能摆脱最根深蒂固的缺点,事实上,这些缺点会妨碍教师与儿童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潜意识的弱点,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引导。我们必须像其他人看待我们那样对待自己。教师必须一开始就研究自己的缺点,以及自己的坏脾气,而不是过分关注儿童的脾气,或者纠正儿童的错误,甚至是关注原罪的影响。只有先清除你自己眼中的沙粒,你才能清楚地知道如何消除儿童眼中的尘埃。

作为老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根据儿童的敏感期和发展规律准备好丰富的学习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促使他们健全地发展。

《童年》给我的启发当然不止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启示,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会大有裨益,我相信蒙台梭利的著作会让我更真实的了解儿童,让我能根据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来施教,对他们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帮助。

毛姆短篇小说《雨》读后感2000字


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是他的短篇小说《雨》。当读到妓女汤普森小姐出场时我就预料到定有事情发生,猜想的结局应该是毛姆通篇讽刺的传教士在逼死了妓女后悔悟「从良」。

没想到剧情反转,出现了「狗咬狗」的场面,传教士最后死于自杀,而妓女在与传教士纠缠不清后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又回到她以前放荡、粗俗、毫无顾忌的生活方式。

「放荡、粗俗和毫无顾忌」,这些字眼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好人」为这个妓女定了刑,却忽略了一个妓女也有自己的生活信仰好好生存下去。而活着本身不应该带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管是出场时的放荡,毫无顾虑还是与传教士的斗争中败下阵时委曲求全,汤普森小姐都是为了好好活着。谁说不是呢?在登陆小岛后她就开始到处拉「业务」,原以为可风平浪静地潇洒快活一阵子,不料打扰到了住在楼上的传教士夫妇俩,由此摊上这个顽固的传教士。

后来传教士试图以各种方式来改变、救赎眼前这个妓女,在屡教未果后,他开始动用教会的「强制」力量,迫使她提早离开小岛。

当面对强大的教会力量时,妓女汤普森小姐是渺小的,她挣扎过也乞求过传教士和总督改变让她提前离开小岛的决定,并不惜借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包括求助于麦克菲尔医生)来帮助自己,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在这里我无意去猜测传教士之死的多种可能,只想弄明白传教士最后丢掉了性命,仍然无法改变、救赎一个妓女,那么他到底想改变、救赎妓女什么呢?

他是想让妓女悔过从良不再操旧业?还是替主收纳了这个「肮脏的灵魂」?

不管传教士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可能轻易去改变一个活生生的妓女,也不管这个妓女是打算真心改过还是暂时屈服,我揣测不出她下一步如何去改变,因为除了继续出卖肉体之外,她别无选择。

可是汤普森小姐只能做一个妓女,只想好好活下去,就那么招人恨?为什么非要让她一会改变这个,一会赎罪那个?再看小说的结局,让她回到最初的快乐状态,多好。

当读完这篇短篇小说时,我曾想跟所谓的正义人士一样站出来数落汤普森小姐一番,或者像传教士一样道貌岸然地鄙视她,指责说什么工作不能做,非得做这等出卖肉体败坏道德的行当。

可我突然犹豫了起来,这样做除了表明某个立场之外,依然不能回答根本的问题,即妓女真是坏人吗?在我们的社会伦理中她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这让我想起了刘小枫在其《沉重的肉身》一书中提到关于妓女卖淫正当性的论辩时,人们都认为妓女卖淫当然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但妓女之母西蒙老婆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卖淫纯粹是一种生理性行为,一种自然性的生存方式。她还为干妓女行业的女儿辩护说:

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痛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啊?再说,这又痛到她哪里去了,啊?

妓女玛丽昂倒比她的老娘文雅得多,她的理由不再局限于肉体之见,而是上升到了伦理的高度,她在乎的是自己的感觉偏好引发的道德诉求是正当的,这是一个人基本的自然权利。

她说:「人们爱从哪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当然妓女玛丽昂的这种诉求直接顶撞了社会伦理道德,她无疑将遭受到人们更多的谴责和鄙夷。

尽管这些人干的勾当比她卖淫更龌龊,但并不影响他们一面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地站出来慷慨激昂地指责妓女,一面脱下那身西装后做一名嫖客,更有甚者利用手中权力操控这个行业,中饱私囊,其行径恶劣程度之高远非妓女单纯的卖淫行为所能企及的。

而其他旁观者同样对妓女抱有歧视,可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歧视,歧视什么,或许源自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而已,就像他们飞黄腾达之后会看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歧视曾和自己并肩作战至今仍处于底层的战友们一样。

不管怎样,一个人包括妓女不会因为遭受他人无处不在的鄙夷和歧视就停止追求生存的权力,哪怕只为了卑微地活着,也会全力去争取。

记得有一次傍晚时分我走过深圳罗湖的一条小巷口,迎面走来的是一位打扮妖娆的女子,即将擦肩而过时她竟转过身来用手挽着我的胳膊,轻声地问一句:「帅哥,要打洞吗」?

待我反应过来后用力挣脱了她,匆忙跑开了。我暂且把这个女子归为和汤普森小姐一样的妓女吧。她这一句动机再赤裸不过的话听了不会让人觉得恶心或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是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和很多人一样,她另一个身份也是一个女儿、姐姐或者妹妹。

相比于小贩沿街叫卖的吆喝,她这句话显得无比低俗,但和那些同样见不得光的贩毒、贪污的勾当,她的动机要纯粹得多。在她沦落风尘,穿梭于烟花柳巷时一定清楚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什么,但还是勇敢地走出去了,可能真的只是为了活下去,因为我不相信有人一生下来就立志做妓女,或者把卖淫当理想。

这只是一个生命个体对生存的渴求,不管她是伟人还是卑微的妓女,也不管她明智或愚痴,善或恶,有无教养,这些都不干他人的事。

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力所能及的方式享受生活,不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尽管这种生活方式会遭到道义的谴责。

写到这里,我试图以类似例子作为表象,深入了解人们对待妓女态度的异同及尝试去批判的可能性,但看完了毛姆的短篇小说《雨》,当我再一次琢磨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尾时,忽然想为妓女汤普森小姐的胜利离开而欢呼。

《外国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在我看过的所有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爱的就是《外国短篇小说选》,里面的小说都各有千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以下这几个故事:

首先,在莫泊桑写的《项链》中,对于主人公的描绘是非常到位的,把一个处于社会下层的妇女的那种爱慕虚荣而又为此而付出沉重代价的生活轨迹展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主人公因为要参加一次盛大的舞会,便向好朋友借了一条项链,出尽风头,结果丢了。当然她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用了十年的辛勤劳动来赔偿。后来才知道这条项链并不值多少钱。

读了这个故事,我为主人公的惨痛遭遇而深感表同情。但她爱慕虚荣的行为是值得批判的,在她那时的生活里,本不应该追求这种享受,你要强求享受,那么有时有可能付出自己所不能承受的代价。所以主人公那种爱慕虚荣,追求享受,一心想攀登上流社会阶梯的想法,也注定了她的不幸遭遇。

我们应该明白,钱财并不是万能的。它能买到温暖的新衣,但却买不到一个温馨的家庭;金钱能买到所有的书本,却买不到一丁点智慧;它能买到显赫的地位,买不到残败后的同情由此,我想到了《天方夜谭》中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人找到了一大批的金币,以他的力量只能拿走一袋,但是他不满足,想要拿走所有的金币,最后死在了这堆金币上。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如果一个人为钱财而丧命,那么就太不值得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只要我们努力,什么都会有的。就像文中的主人公,如果她踏实地生活,那么,在十年后,她就实现了她的项链梦,也许不止如此,生活可能会给予她更多,所以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但是,主人公也是值得赞扬的,至少她有担当,为了自己的失误勇敢的承担了自己所负的责任,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其次,我对《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也是感慨良多。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知道了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在这次的旅行中,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不能满足我们全家人的奢华生活,甚至我们可能还要负担赡养叔叔的责任,所以父亲、母亲避让。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于勒以前的所作所为,让人避之尤不及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生活困难,父亲要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母亲从不答应别人请吃饭,因为没钱回请,买东西是要在价钱上计算半天的,在船上,吃牡蛎都是犹豫不决的,可以想象,这样的家庭,如果在增加一个人口是比较困难的,按于勒以前的性格,如果被他看到,说不定有可能又会被缠上,就像在春晚舞台上的小品《扶不扶》里所演绎的故事一样,我扶了你,被你讹上,不扶你又受到世人的批判,社会就是被这些不讲诚信的人所扰乱。所以,在我们的生活和为人处世中,自律、诚信是我们必备的原则。

因为生活的困苦磨难,让父亲、母亲没有看到弟弟的可怜和改变,当然可能感受到了,但是视而不见。如果我是母亲,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父亲,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可惜如果没有如果。

时代的更替促使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改变,可是璀璨的中外文化中那篇幅短小的小说却在古今中外的文化银河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使我们受益匪浅。

看完这些小说,除了是文学欣赏之外,主要是能从中认识社会,并且学会对社会对人际关系的观察、思考和辨析,这是对我有益于终生的。

名家名作: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3)篇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慢慢看,先下《金锁记》

        定定地看完了《金锁记》,眉头总也舒展不开。开头得知主角是嫁给病弱少爷的女子,也脑补了些可能的情境:1. 七巧原是个麻油店的小家碧玉,哪里见的这番情景,却先被这些大家太太小姐们吓得没了魂儿。最后经过一番痛苦历练,终于软脚虾不再。这是灰姑娘逆袭制。2. 七巧和家里的三少爷看对了眼,偷偷上演一场叔嫂情深的伦理大戏……主角都可以是七巧,但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去写,就另当别论了。而张爱玲笔下,嫁给天生软骨病,近乎高位截瘫富家少爷的七巧,却也很是不同凡响。

        首先说她的人物设定——毋庸置疑,人物必须经由情节来丰富。先前的她,虽然粗犷嗓门高,但也是赤诚的可爱。父母经营一家麻油店,喜欢她的人也有一些,不过都是些屠夫等市井小民。七巧生的一般,俗不可耐。一般情况,哪能高攀上姜家的大门。家境清寒,也有兄嫂大人的操作,就被姜公馆的软脚虾二少爷娶了去。二少爷常年卧床,连坐起来都费劲,充其量只是一滩会呼吸的棉花,毫无生机可言。丈夫的无能无用,自己的粗俗教养,让她和这个富丽堂皇、走进走出需要丫鬟伺候的公馆格格不入。如果当初没有这门亲事,七巧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意人生。虽然性子烈了些,但一来一往,总能滋生些感情,凑合过去。只是眼下……竟是这番光景。哥嫂也常来“拜赐”,这一来,就害得七巧“把前因后果重新在心里过一过”,她可禁不起这等“掀腾”。好在,过了几年光景,该去的人也去了。除了长白和长安两个孩子算起来是姜家的骨血,别余的,也彻底分离了。

         姜公馆其他人倒也懒得揣摩这个没见过市面的粗俗女子。这话是从哥嫂嘴里说出的,“没出嫁前,嘴头上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癫癫,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我刚才定的标题是“七巧的黑化”,后来觉得不妥。人终归是和自己较劲的。折腾些,连周围人也坑害了,也是坑害亲近的人,说到底还是自己身上的骨和肉。这已然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没有所谓的黑化,只是先前的、后来的事情组成了完整的她。

         钱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所以必须和这钱捆绑起来。分家后十年,姜家三少爷来找过她,只是准备了“有条不紊的回答”,和“筹之已熟”的计谋,这些让七巧看在眼里,心塞至此。幸好这一时的冲动遏制住了,不然以后可要经历何等的悲怆?转而又想,若是不去想这必然,只温存于这一刻的偶然,“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也未可知!

         母亲七巧的存在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七巧也自认笨琢,“一不留神,人们就会嘲笑的,不信任的眼光截断了她的话锋,她也习惯了那种痛苦。”只是眈前顾后,让她的精神时刻紧绷,生怕人家把这金银细软的抢了去。小辈的人生,也被她这样生生耽误了。只是,这长安和童世舫如果没有被打扰,就这样一直好着,就成了吗?长安以为“这新式男女的交际也就尽于此矣”,童世舫呢,“因为过去的痛苦经验,对于思想交换根本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以为,“久久握着手,就是较妥帖的安慰,因为会说话的人很少,真正有话要说的人还要少。”一个是初涉人世,一个是历经千帆,个中滋味,来不及体会,也被母亲“温柔”地斩断了。以后的日子,也锁住了。只可叹,这锁,是自从七巧嫁来之后就带着的,生下孩子,也给孩子匀了两把。她原来也曾期待过,可是等到该去的人都去了,又该期待什么呢?未来已经是眼见得到了,还不如原来,好歹也留个幻想罢…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红玫瑰和白玫瑰》去年看的这篇小说,今年再看,居然仅有一点点印象。不知是那会比较幼稚,还是看得不仔细。可是对这本书却一直记挂着,可能有关锦鹏的电影的影响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那句流传已久的话的缘故。又匆匆浏览一次,觉得还是不够的。这篇小说还应该多看几次的。

又看了一次这篇小说,对张爱玲的爱情哲学又多了一点了解。她对男人的那种既想要表现自己道貌岸然的一面,却难以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的丑陋的一面描写得真实自然。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是亘古不变的。可能在这里爱情成了一种游戏,类似于征服的游戏。男人想要征服女人,一旦得手后,就变得有恃无恐。坚信女人是爱自己的,所以任意胡来,甚至有意挑衅,大打出手。而那个记忆中的她变得美丽端庄,甚至成了美梦,可望不可即的梦。错过了,成了最美。天意弄人,那个她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时时刻刻惦念着。张爱玲将感情中的得与不得写绝了,忽然觉得自己写的这些都是多余。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读张爱玲,有一种莫名的喜感和无奈。

网上很多书单,特别是针对女性,往往会推荐张爱玲,现在看来,这该是怎样的有心无心的作弄。

我深刻地以为,张爱玲的书特别不适合消遣,年轻时不要读,读了也不要懂,如果懂了,怕是会很不好。

在这之前看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再之前是严歌苓的《陆犯焉识》,本来都还是不错的作品,但对比张爱玲,顿觉黯然。王,严用长篇大幅去写的,张一个短篇就够了,甚至更通透。这不是在贬低两位,实在是对天才的歌颂。

但看过之后,怎么办呢?

忽然能够理解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人生很多事情,现在得不到,就真的是得不到了。虽然徒劳无功,却不妨碍人去做的热情,可见生命的冷酷和热闹。

人生是一件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虱子。

可发一笑。

《小说写作教程》读书笔记2000字


《小说写作教程》读书笔记2000字:

读者化身为故事中的人物的现象,被人们称为“身份认同”,也可以被称为移情、同情、同感,但在创作技法方面的专用术语就是“身份认同”(identification),它是整个游戏过程中的关键因素。身份认同解释了读者为什么要读故事,以及作者为什么要写故事的两大问题。——摘自《小说写作教程》第二章创作理论

网文界从很久之前就存在一个叫“代入感”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是否真的能指导我们创作,有一段时间吵得莫衷一是。

其实关于“代入感”,鹿鼎记中有一段对康熙的细腻描写,说的就很透彻:

康熙学武功之后,跃跃欲试。一直想干几件危险之事,但身为皇帝,毕竟不便涉险,派韦小宝去干,就拿他当作自已替身,就算这件事由侍卫去办可能更好,他也宁可差韦小宝去。他想小别子年纪和我相若,武功不及我,聪明不及我,他办得成,我自然也办得成,差他去办,和自己亲手去干,也已差不了多少,虽然不能亲历其境,但也可想象得之。(引自《鹿鼎记》第十三回翻覆两家天假手兴衰一劫局更新)

书中康熙的这种心态,其实就是网文读者的普遍心态。看到韩立捡宝后咸鱼翻身,就会想,如果我也有那小瓶子,也能走上人生巅峰。只不过书中的康熙有选择剧本、安排主角给自己实体演出的权利和本钱,对着书页或屏幕臆想的读者大部分时候都没办法影响作者。然而形式虽异,本质是一致的。都是通过旁观别人的经历,让自己获得原本不会在生活中获得的情感。

所以我尝试用自己的话总结一下作者的意思:不能让读者在情感方面产生共鸣和关联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读者来读故事就是在追求情感方面的共鸣与关联,从而获得新的人生体验。为了更好的服务读者,作者应设法营造更好的“身份认同”或者说“认同感”。

然而分析了半天,似乎还是没有解决最初的问题:“认同感”与“代入感”有何异同?

初步的思考结果是:尽管作者有“我们变得越来越像是故事里的人物”这样的表述。但他同时又在稍早前举了《辛德勒的名单》这样的例子。而网文常说的“代入感”,显然无法适用于这样以及类似的气氛压抑的作品,所以这之间必然也是有差异的。

首先想一想,“认同感”未必是一对一的。一位读者在阅读一部好作品时,完全可以对多个人物都产生认同感。这个认同感并不是狭义到将读者自己代入每一个角色中去体验,而是对于书中的——且多数是虚构的人物——认同其观念和目标、共鸣其感触、喜悦其成功、惋惜其挫折。

读者并不是非得幻想“如果是我会怎么样?”想一想传统英雄史观的评话中,那些听众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读者了,他们会把自己代入某个具体的英雄?还是将其视为偶像?

似乎这里面有个规律:越是心智低下、幼稚的受众,越爱在听过戏/评书之后玩角色扮演游戏;而心智越高的,即使将评话夸张化的演绎信以为真,读书笔记也只会套在别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比如《风波》中说“保驾的是张大帅……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赵七爷,固然可笑,但总好过阿Q。看那阿Q时不时便“我手持钢鞭将你打”,显然是将戏中角色上了自己的身。

具体举例或有不妥,我思考的结论便是:观众再怎么投入,越是心智成熟的人,越容易成为看客,也会为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却不大可能产生“我就是龙傲天、此宝盒该为我所有、此人合该为我小弟”的感觉。

注:随着学习和思考的深入,我的观点在此后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如果这一篇不贴出来,后面的笔记中很多内容会显得没头没尾。所以在反复斟酌之后还是把它作为单独一篇贴出来,明天再继续更新后面的笔记。

在我启用订阅号之前,在笔记本上书写了5篇读书笔记,这是第2篇。等到把这些存货都搬运到电脑上再发到订阅号上之后,我就要现写现发了。

学习和思考,就是一个不断更新知识和对知识的理解,不断否定“过去的我”的过程。把这篇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我否定的笔记搬运上来,既算是对“过去的我”的尊重,也算是给大家提前打个预防针:

以后我很可能还会有新文否定旧文、未来的我否定过去的我的情况。因为以后会是现写现发,就无法像这次这样提前预告“我的观点后面会变化”了。但这种否定是好事,因为这种对“过去的我”的否定印证了我的成长。

也希望每一位阅读我思考成果的朋友,都能与我交流乃至于指正、争辩。我当然希望获得读者的认同,希望获得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印证我的观点。但我更需要不同的思想来与自己的思想进行碰撞,这是对我的锤炼。

谢谢大家看我啰嗦。另外预告一下,“自我控制”系列的第二篇《自我控制的难点有哪些?》正在撰写,给自己定的日程是在6月8日写完发表。作者:王秉宣

相信《小说读后感2000字》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好读后”是您了解读后感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hdh765.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小说读后感2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