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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小说读后感10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小说读后感1000字”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小说读后感1000字(一)

【警察与赞美诗】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一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一性一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一精一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小说读后感1000字(二)

【边城】读后感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一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一性一美。

在这部小说中,沈老用很多的笔墨来描写小城的自然风景,为小城营造了一个和-谐宁静的气氛。这优美的环境,烘托出了小城中人们的朴实热情的一性一格。这里没有名利场的硝烟,没有商场的变化莫测。有的只是淡薄名利诚恳老实的人一性一光辉,也许这正是沈老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用他自己特有的生活经历和感受陈述着边城一个美丽的淳朴的故事。内心纯净澄澈也表现出来边城生活的单纯和宁静,反映了湘西山民淳朴善良的人一性一美。【边城】的人物是沈老人一性一理想化的体现者,都坦诚质朴充满人情。翠翠天真善良活泼可一爱一,老船夫正直淳朴坚诚实,正像作家在小说中写道:这些人既重义又能守信自约,既便是一妓一娼也常常较之讲道德知羞耻的,城市绅士还更能相信了。正是作家人一性一理想和优美健康的人生形式张扬,【边城】理想社会是在人一性一美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对于人类淳朴美丽的永远倾心,对于健康诚实的赞颂,对于愚蠢自私的极端。

淳朴的一爱一情,善良的人。在沈老的笔下,用那朴实的手法写出一个真实美丽的一爱一情故事。探索了少男少女间最纯洁的一爱一情和生活关系,把人的情一爱一和智慧相结合,揭示了人类社会那真挚的一面。在沈老看来一爱一情是生命得以优美健康地延续的唯一保证,因而在【边城】中,生命的乐章是借助翠翠和二老缠一绵排恻的一爱一情故事而出的。在这部小说中有与现代文学史上的其他作家截然不同的,同样也是展示了沈老独特的审美态度和个一性一的处理少男少女间的一爱一恋,在沈老的小说里没有妇女解放的现代意义,也没有冲破封建家庭追求自一由恋一爱一的主题,更没有追求个一性一解放,人价值的新女一性一。也许沈老要肯定的是人一性一,是以本能欲一望为前提的自然淳朴的一爱一,这种一爱一是人与自然融合后的生命体现。正是这份人与自然的融合让生命能在一爱一情中找回了自然之美;翠翠的聪明善良纯洁具有美的体态和温和的脾一性一,二老勤快大方英俊勇敢强健,他们彼此相一爱一,相互钟情;他们的相一爱一的基础是发自然的天一性一及淳朴的品一性一,是边城人纯洁的一爱一与美的化身。虽然彼此也曾误会和斗气,可是翠翠也依然在绵长的等待,或许正直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因为这才是自然淳朴的一爱一。

同样在【边城】中也潜隐着人一性一的悲哀,似乎沈老在创作【边城】目的,是在于发现美的人一性一,阐述美的人一性一,颂扬没的人一性一。但是在小说中笼罩着一种似雾非雾的不开也抹布去的一陰一湿和悲哀。总是觉得作家有点强颜欢笑;景物虽然很美,人们那淳朴的人一性一美也很真。可也还是隐隐有一种凄凉。

在【边城】中我看到了沈老理想世界,可是当我离开小说回到现实时;抬头看看今天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感觉到那【边城】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在心中有一种莫名的伤,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住惯的我们似乎少了许多,生活中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也不在有温情,或许这样的社会注定要用名与利来衡量人与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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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小说读后感1000字


1948年的重庆,黎明前的至暗。随着二战拉下帷幕,压抑的敌意在国民党和共产党间猛地喷涌而出。集眼于重庆——这国民党最后的喘息之地,对他们视为敌人的共产党实施了更加猛烈的压迫,残害。不想,地下党的工作同样愈加活跃。

学校中一腔热血的学生成瑶,工厂中成熟稳重的厂长成刚;地下党的领导江雪琴不惧严刑,死守秘密;面对暴兵,临危不惧的党员许云峰……这些人不仅仅拥有令人惊叹高贵品质,同时也是当时投身革命事业的青年缩影。他们的精神是坚毅的。敌人的威胁在他们心中不值一提,肉体上的折磨更是无法使他们屈服。仍记得,渣滓洞中,江姐的十指被竹签捅穿,她的声音羸弱却从未动摇“我是共产党员,共产党员……”“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

他们内心的坚硬外壳内,却又充斥柔软。政治犯集中营内,有个小婴儿,因头大眼睛大,又称小萝卜头。小萝卜头是集中营被杀害的革命烈士宋绮云夫妇的孩子。每到一个牢房,他那稚嫩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带有磁性的童音,总给人们带去欢笑和快乐。他曾看到蝴蝶后便捉住它,关押它。然而当他意识到他自己也是一只渴望自由的蝴蝶以后,便放开它,将自由还给它。小萝卜头是狱中同志们的光。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黎明,静悄悄的黎明。为了这一切而奋斗、用自己的鲜血铺路的先烈想来一定很欣慰吧。

同为青年人的我们,生活在和谐的当下。站在前辈用身躯铸就的土地上,我们显然不应当忘却悲壮的过往。自“红岩”后,中华人民又经历了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战火的洗礼并没有摧毁我们的意志,一切没有打到我们的敌人终将使我们变得更加强大。钢铁般的意志,为生民立命的精神镌刻在红色的血脉之中。然而,自改革开放,中华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之后,那种高于自身,高于生命,为世代的人民奉献的“红岩精神”却在消退。我们应当庆幸有人维护我们的安宁,更应当反思:究竟什么时候开始,高于自身的集体道德观念便被我们抛弃了。

这一点,从“英雄冢前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的现状,再看看空闲时人们的消遣方式,不难发现:我们不知何时已经带着节操跪倒在资本面前,躺在纸醉金迷的美梦中渐渐沉沦。“大多数中国人被另一部分人保护的很好”,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重新合上书本,身上渐冷的热血再次开始沸腾。我党宽容我们,为我们提供庇护的港湾,不求回报。这种庇护不是永久的,我们,我们所有人就是中国的未来,。不在青葱岁月努力奋斗,更待何时?

舆论不在意,别人不相信,那又如何?不倒的信念是我们永恒的动力,失败、挫折、阻碍我们成长的一切都会被我们击败。清醒起来,青年人!别沉浸在游戏人生的美梦里,我们的责任,重大!先辈建造的国度不是用来败坏的。我们的路途,艰辛!一路上会有各种诱惑,会有来自目光短视者的敌对。但这一切都是我们前行的理由!前进,奋斗,发展,树立起“出淤泥不染,同流不合污”的品格,坚定以诚相待,团结多数的方针。

为永恒信念而读书,为中华盛世而奋斗!

某小说读后感1000字


有天我借了本小说,看完那故事后让我有种闭门索居的感觉。

在这个日渐浮躁的社会里,什么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事情?

爱情、婚姻、家庭,事业!这没有固定或者唯一的答案,每个对生活屈服的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回答。

我相信这样一句话:你的心变了,事情就会变,你整个人变了,整个世界也就变了。面对故事里的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自己,自己把位置摆在什么位置。

最陌生的陌生人是自己,故事事里的该如何保持心灵的安宁呢?该如何去面对人生的坎坷而笑对艰难呢?又该如何面对以后新的人生境况的挑战呢?其实心态心境最为重要。

只要以后懂得开开心心,人生在世,事在人为。保持喜悦的心情,远离沮丧的心情。拥有一个好的心态,就会拥有再次辉煌的开端。

我在书中看到成功与失败的那样的一句话:吉米道南说过:我们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人生的成败。

我们怎样对待生活,生活就怎样对待我们。

我们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怎样对待我们。

我们在一项任务刚开始的时候的态度决定了最后有多大的成功,这比任何因素都重要。

故事里的主人公,于世不公,经常把原本不关TA的压力都自己扛在身上。如果把什么事都与TA无关又不好说,这都是主人公心态的问题。

就像你迎着阳光时,阴影就在身后。你若调转头,背对阳光,看到的只是阴影。每一件事情常常就是一对矛盾。只要在失意的时候能够百折不挠,奋发图强,始终保持美好的心态我相信能不为任何事受影响。

我想对故事的主人公说一句话:我们的一生就如同在长长的路上寻找什么,一些经历就如同一个个小旅店,所有的欢乐、悲痛都只不过是在旅店里投宿,然后还得走路。

把是非转为空,这一切都会过去的,有什么放不下呢?为什么放不下呢?什么都会过去的,爱过痛过哭过笑过悔过恨过,这就是生活。

人就这么一辈子!世间的劳苦愁烦、恩恩怨怨,如有不能化解的,不能消化的,不能忍受的,不也就过这短短的几十年就会烟消云散了吗?若是如此,又有什么解不开的!

主人公有没有联想到作为父母,当自己的孩子正在学走路时,会给他多少次机会呢?

你会在他跌倒十次之后,让他改坐轮椅吗?

还是只给二十次学走路的机会,若学不会走路就要他放弃呢?

我想你的答案肯定是:不会。

你会给无数次机会,直到他站起来,学会走路为止。

为何不同样给机会呢?

西方有句话:上帝关了你一扇门,同时为你重开另一扇窗。

这世间,美好的东西实在数不胜数,我们总是希望得到,让尽可能多的东西为己所有。

人生如白驹路过一样短暂,生命之河就在拥有和失去之间,不经意地流干了。

失去了太阳,你还有星光的点缀,月亮的作伴。

只是拥有时,加倍珍惜,失去了,就权当是接受生命真挚的考验,权当是坎坷人生奋斗诺言的承付。

大千世界,芸运众生,不是每个人都能心想事成。从心想到事成,有一段艰苦的路。既然活着,就要活下去,一定能走下去。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没有辉煌,但不可以没有创造辉煌的欲望和信心。

如果能放弃一些固执,可能会得到更多。

往往只留意别人的问题,却忽视自己的危机,而这是最致命的,生命中有些东西的价值并不相等,而要做的是找出自己生命中最不能失去的那种价值。面临一种后无退路的境地,集中精力奋勇向前,从生活中争得属于自己的位置。

小说读后感1000字2020


小说读后感1000字2020(一)

《警察与赞美诗》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小说读后感1000字2020(二)

《边城》读后感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性美。

在这部小说中,沈老用很多的笔墨来描写小城的自然风景,为小城营造了一个和-谐宁静的气氛。这优美的环境,烘托出了小城中人们的朴实热情的性格。这里没有名利场的硝烟,没有商场的变化莫测。有的只是淡薄名利诚恳老实的人性光辉,也许这正是沈老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用他自己特有的生活经历和感受陈述着边城一个美丽的淳朴的故事。内心纯净澄澈也表现出来边城生活的单纯和宁静,反映了湘西山民淳朴善良的人性美。《边城》的人物是沈老人性理想化的体现者,都坦诚质朴充满人情。翠翠天真善良活泼可爱,老船夫正直淳朴坚诚实,正像作家在小说中写道:这些人既重义又能守信自约,既便是妓娼也常常较之讲道德知羞耻的,城市绅士还更能相信了。正是作家人性理想和优美健康的人生形式张扬,《边城》理想社会是在人性美的基础上建起来的。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对于人类淳朴美丽的永远倾心,对于健康诚实的赞颂,对于愚蠢自私的极端。

淳朴的爱情,善良的人。在沈老的笔下,用那朴实的手法写出一个真实美丽的爱情故事。探索了少男少女间最纯洁的爱情和生活关系,把人的情爱和智慧相结合,揭示了人类社会那真挚的一面。在沈老看来爱情是生命得以优美健康地延续的唯一保证,因而在《边城》中,生命的乐章是借助翠翠和二老缠绵排恻的爱情故事而出的。(.org)在这部小说中有与现代文学史上的其他作家截然不同的,同样也是展示了沈老独特的审美态度和个性的处理少男少女间的爱恋,在沈老的小说里没有妇女解放的现代意义,也没有冲破封建家庭追求自由恋爱的主题,更没有追求个性解放,人价值的新女性。也许沈老要肯定的是人性,是以本能欲望为前提的自然淳朴的爱,这种爱是人与自然融合后的生命体现。正是这份人与自然的融合让生命能在爱情中找回了自然之美;翠翠的聪明善良纯洁具有美的体态和温和的脾性,二老勤快大方英俊勇敢强健,他们彼此相爱,相互钟情;他们的相爱的基础是发自然的天性及淳朴的品性,是边城人纯洁的爱与美的化身。虽然彼此也曾误会和斗气,可是翠翠也依然在绵长的等待,或许正直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因为这才是自然淳朴的爱。

同样在《边城》中也潜隐着人性的悲哀,似乎沈老在创作《边城》目的,是在于发现美的人性,阐述美的人性,颂扬没的人性。但是在小说中笼罩着一种似雾非雾的不开也抹布去的阴湿和悲哀。总是觉得作家有点强颜欢笑;景物虽然很美,人们那淳朴的人性美也很真。可也还是隐隐有一种凄凉。

在《边城》中我看到了沈老理想世界,可是当我离开小说回到现实时;抬头看看今天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感觉到那《边城》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在心中有一种莫名的伤,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住惯的我们似乎少了许多,生活中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也不在有温情,或许这样的社会注定要用名与利来衡量人与人的感情。

目送小说读后感1000字系列


喜欢读书的人,思想境界也不会低。相信很多人在读了作品这本书后,对于它的情节会印象深刻。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对作品的看法。你还在苦苦思索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目送小说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1】

“你要一向往前走,不好回头,不好做那个只能目送的人。”

放下手中的青花瓷碗,眼前蒙起一阵水雾,模糊的视线中恍惚出现了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蹒跚着步伐。却看不清面容,只是佝偻着背,很低很低。

视线渐渐清晰,转移到了那本摊开着的,龙应台写的《目送》,全文充斥着的,是淡淡的忧愁,没有过多的神态体现,却能让人体会到那种在背后目送的心酸,就像一只小虫,在你心上撕开一道口子,痒痒的,痒痒的,却说不清那种痛楚。

想到了外婆,我轻轻摩挲着那只有无数细小裂痕的青花瓷碗,碗底烫着一个“福”字,小时候,每次我去,外婆总会用这只碗给我煮手擀面。上初中以来,我几乎没见过外婆,手擀面的味道,早就忘了,只清晰的记得,是外婆身上的味道,暖呼呼的,让人有安全感的味道。

这天早上,外婆竟来了,她踩着她生了锈的自开车,给咱们送来了自我种的菜,母亲下楼拿菜,我就站在窗口傻傻得看,外婆老了啊,背越来越弯,想起小时候,外婆在地里种我爱吃的玉米,她的手上满是茧子,走起路来直挺挺的,健步如飞。看着外婆有点吃力的爬上自开车,我好像懂了,“啊,原来是外婆老了啊。”对啊,我长大了,外婆老了,我目送着外婆骑着自开车慢吞吞的走了。想起六年级那个暑假,离开外婆家的情景。

“你要一向往前走,不好回头,别做那个看别人背影的人。”我向外婆要了那个青花瓷碗,紧紧握在手里,在小村黑黑的街道中,对着外婆重重的点头,要上车的时候,终是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外婆却也持续着刚才的那个姿势,看着我的,街道路灯坏了,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见到他看到我回头愣了一下,笑着对我挥挥手。

外婆消失在小区的路口,半晌,我才收回目光,成长就像一个人总要拔光毛毛虫满身自卫的倒刺时,毛毛虫的感觉吧。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但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2】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目送》

《目送》,看得人心酸,几度忍不住落下泪来。的确,并不只是为书里的描写,而是想到未来可能遇到的窘境。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能够自己掌控,方是有尊严有幸福,否则,即使是老来有靠,有龙应台这样的孩子照拂,也还是不够的,无知无识地度过岁月,岁月其实没有意义。

人生,在行到中途,所谓人到中年,会面临种种尴尬,有时无比苍凉。上有老,下有小,灵魂想要突围,而肉身重重拘锁。龙应台的笔触很淡,几乎是纯白描的手法,但是其中自有深情,读来让人悲怆。一代一代,继往开来,新陈代谢,生命有其韧性,也非常柔弱,在走向终点的路上,老人渐如婴儿,但却得不到婴儿般的关照,失忆、痴呆、不能自理、离世,这个历程中的一些际遇,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但是毕竟,很多人是如此,而且,即使是健康,又有多少人能够不受孤独侵袭、内心始终平静?

我在今天有这样的自信,是因为,我还没有到那个时候。因此我心存敬畏,不敢轻忽。我看到老人时,我也会心存敬意,不敢怠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知道他们曾经幼小,曾经年轻,曾经走过曲折漫长的路,不应该因老弱无力而被轻视。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头发白了,背已驼了,用放大镜艰辛读报的人,还能自己走到街角买两副烧饼油条叫你起床。幸福就是,平常没空见面的人,一接到你的午夜仓皇的电话,什麽都不问,人已经出现在你的门口,带来一个手电筒。幸福就是,再一个寻寻常常的下午,和你同在一个城市的人来电话平淡问道,“我们正要去买菜,要不要帮你带鸡蛋牛奶?你的冰箱空了吗?”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堆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子下。” ——《目送》

一个人开始面对生活,不再有依赖,好难,但必须坚强。学会了一个人承担,学会了一个人面对,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累的时候,委屈的时候,特别渴望幸福。书里说:黑沉沉的海上,满缀着灯火的船缓缓行驶,灯火的倒影随着水光荡漾。十五岁的少年正在长高,脸庞的棱角分明,眼睛清亮地追问你世界从哪里开始。两个老人坐在水池边依偎着看金鱼,手牵着手。春天的木棉开出第一朵迫不及待的红花,清晨四点小鸟忍不住开始喧闹,一只鹅在薄冰上滑倒,拙态可掬,冬天的阳光照在你微微仰起的脸上。 幸福,还有多远呢?

我想,现在的我,太低落,也许过一段时间,走过了这个坎,会慢慢好起来,再读这本书,会有不同的想法。希望,一切好起来。目送的,也是这段人生路。

人生的课,直至死亡,没有休止,所以,不断学习。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3】

目送,以目光相送。“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龙应台在送别自我儿子之后留下的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似乎在亲情里,父母永远都在扮演着默默付出的主角,仅有父母在感叹时间的易逝,害怕子女的离去。而子女,只会留下一个背影,好像是在告诉父母,不用送。可是,怎样会不送呢,人生几十载,为人父母最遗憾的事情不就是不能陪自我的子女走到最终吗?时间匆匆,自我永远都是要先走的那位,所以只能拼命的追逐着子女的背影。

龙应台在这本散文集里,写了许多她的心境故事,可是,在每一篇里似乎都有些对时光流逝的不舍。每当龙应台写到自我母亲的时候,我会感到十分唏嘘,时间真是个爱抓弄人的东西。

龙的母亲是个爱美的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打扮得体并且十分要强的女人。可是到了老年,时间将她的记忆都抹去了,她变得需要人照顾,变得邋遢,变得谁都认不清了,只是会一向嚷着要回家的老太太。我不明白是不是所有迟暮的人都是这样的,可是当人老了的时候,总会忘记一些事情,总是会看到那些与自我同辈的人走了,总是会看着年轻一辈而想起当年自我是如何如何。可是,却回不去了。属于自我的那个年代早已走远,在这个年代里,自我好像就是个旁观者,无所谓自我的健康,也无所谓自我的想法,什么都想着,自我老了,也该为自我的子孙着想了,于是,整天整天的想着为子孙祝福,而没有想到子孙最担心的还是自我。人老了,太多情感好似都能够忽略,可是唯独自我为子女的那份情,不会随时间消逝。感叹时间,是否也要赞美,亲情的伟大,又或者说是父母的伟大呢?

书中的一篇写龙母亲的,最令我感慨——《回家》。为了母亲,子女们陪母亲会她的家乡看看,可是母亲却总嚷着要回家,可是那里就是他们最初的家啊,母亲却忘了。“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的看过去。半响,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这是母亲在回到家乡时的一个场景,也许母亲想起了一些过往,不知是悲伤还是空洞。我想,应当是空洞多一些吧,想起了自我的一些往事,可是却不知如何应对,都把这些事忘记了那么久了,久到似乎并不是自我的回忆,所以眼里仅有空洞,不知是该悲伤时间的伤害,还是该高兴自我想起了以前的事情。空洞的,无奈的看着自我的女儿,也许想询问更多,却不知如何开口,不知为什么原因,也不知在那个自我辉煌的年代里,女儿是否也陪她一齐走过。在回台湾的路上,母亲在深夜的火车上又再一次的说要回家,可是这一次做儿女的都明白,母亲想回的家,不是一个明确地址,也不是一个邮差能够找到的地方,而是一段时间,母亲想回到那段时间里,在那里,母亲还是个貌美的女孩,也许还在羞答答的想着自我的梦中情人;也许是在某个新年,母亲还在为团圆饭而忙东忙西,而外面,自我的子女还是想豆丁那么大,吵着嚷着要发鞭炮,要吃饺子。“妈妈是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那里可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4】

我来看此花时,很不经意的,花开的并不美,是残缺的;但是在残缺中,我相信着,他原来美好过,或者它的以后会美好的。这是《目送》的代序给我的那种微妙的感觉。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或是对生命的期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与父母的分离,那个女人心中好不是滋味;17岁的她的孩子,那个女人似乎不太满意着;面对父母的衰老与渐忘,那个女人甚是心疼;1946年的同学聚会,56岁的那个女人心想着自己对于当年留下的多少不舍,在时光老人的追赶下,无言的目送着生命的远去,我们开始孤单、寂寞的如同黑夜中独自淋雨的不知名的花。我们跑着跑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消失不见,我们哭泣、不舍,但不得不忘记。

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那个女人不知是不是太孤寂,竟不自觉的苦苦追寻着一只叫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杜鹃;在香港的薄扶林与猴帮还有舞池中,不同的那个女人有着不同的感受;在广州那条迷人的街上有巷子,巷子中的手镯惊艳地让那个女人惊讶;在首尔,那个女人看见的僧人、纸店与台阶,好愚笨的我,真的看不太懂其中的含义。或许在那个女人想来,其中没有主要内容,又或许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主要内容。那个女人有太多的故事,确实是个极好的文学家。而我却是那么渺小,但我却也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她的经历进行剖析,或许,这是个极度想家的女人。

漫山遍野茶树开花。苍老的父亲在行动上的幼稚,明显是父亲那宠爱的沉淀;母亲那颗天真的少女的心,这是多么可爱的妈妈;坐在轮椅的父亲随着诗句一步一步行走;最后的时刻,在一片内心无边际物的旷野里,那个女人的父亲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天空飘起丝丝细雨,满山片叶的茶树,陪着父亲也会孤单。是啊,人,终会离去,当我们在别人不舍的眼中逐渐的消失,他们无奈、心痛,却也只能把我们送到无人处,与花相伴。

那个女人便是龙应台。这是她所采下的每一个她亲眼“看见”的瞬间刹那,在她采下的同时,她所感受到的稍纵即逝,不断远离。她无奈,害怕,想要用手紧紧抓住,却是一阵冰凉,冷彻身心。她好痛,却也终于放弃,目送美好。

我太喜欢她温柔的语言,从中,我甚至能感觉到她骨子里的温柔似水。我真的难以诠释自己对于这本书的喜爱,一读再读,却也毫不厌倦。可是,朋友说她看不懂《目送》,事实上我也不懂,却总会看到某一处便觉得痛到某一处,,心痛,眼泪欲流。是啊,我们都抓不住时间,抓不住生命,好无奈,只能目送自己认为的美好,但我现在会珍惜《目送》的美好。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5】

寒假回家重新拿起了《目送》,想起当初是不是太冲动,将它买回家却没怎麽仔细去看看,或者是看了一点觉得乏味,搁置一边;又或是看过之后记得不清,又忘记了。都有可能吧!再次翻开这本书,不知道为什麽突然有种说不出的伤感,一种悲凉又带著无波的感觉。或许我已经开始明白龙应台在书中写的一话了吧。像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亲身经历过一遍了。那天的我不正是这洋送走爸爸;那天的妈妈不正是这洋送我离开。拿起一支笔,想了想,在书的扉页上写下:“虽然记不住什麽,但是会好好的去看。”可能只是一时的感触让我一时兴起。

昨天,我,回家了。在学校的最后几天,一直在想,回去之后,怎麽和隔开很久的同学,朋友见见,聚聚;怎麽玩好;怎麽开开心心把所有的心情都给这个假期。在回家的车上,很无聊,很难耐,不知道是我在失望什麽。终于在四个小时之后,我打开了那扇隔别数月的门,看看没什麽变化的家,原本激动的心情像是被什麽轻轻的静静地抚平了一般,很平静。看著妈妈上来问了句“吃点什麽”,拎过行李,原本想了很多的我,却只想好好吃点妈妈烧的东西,好好在自己的浴室洗个澡,好好地在椅子上坐著和妈妈聊聊天。

或许洗过澡之后,人变得清醒许多,我有点失落,有点后悔,有点不开心。只是对自己的不满。果然,家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爸爸妈妈才是自己最好的依靠。没有特别的欢迎会,没有特别的热情似火,就像是平常地一件小事,真的很平常。

龙应台曾陪著母亲聊天,其实不算聊天吧,只能算是回答母亲的问题,一遍一遍又一遍,好像很幸福。她也曾和儿子在英国游玩,不是崭露顽态,和儿子一起走过,让儿子说说自己,好像很幸福。让人羡慕,其实不必。我,我们不都已经在幸福之中!不想什麽伟大,盛容,繁华,惊心的才是幸福,幸福一直就在这洋平凡地呆在你我的身边。

将《目送》轻轻放下,看著封面上的那对母子,想著想著,是不是有很多感觉,却又表达不了。

以下摘录一些句段:

她曾经是个多麽沉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岁的她和三十岁的我,曾经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小晶,女人,就是要漂亮。”。

当他垂老时,他可以回乡了,山河仍在,春天依旧,只是父母的坟在太深太深的草里,老年僵硬的膝盖无法跪拜。乡里,已无故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撤: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闯;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有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得见的“坏”去量时间。

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6】

一直与龙应台的《目送》神交已久,只是无缘窥其真目,昨日有幸得到一本,细细捧读,感受如淋浴秋雨一般——丝丝凉意,透彻心扉。

我从不惮以最美的文字来描绘所见所感,但《目送》带给我的触动,使我没有勇气对朴拙风情铺以华丽词藻,生怕污浊了龙应台笔下的原始世界。龙应台用她的诚心之笔、慧俱之眼现出生活中的原态,出于淡俗又超然生活。这样的作品于我是一种震撼,是一份财富。

内心的平静是很难保持的,尤其对于我而言,见过的事,触过的物,会过的人都还处于人生的始发状态,一碰到新鲜东西难免内心泛起一阵涟漪,可《目送》激起的波纹久久不能散去。是我曾经见过,还是感受过?不,都不是,而是每时每刻都与《目送》擦肩而过,才使得而今忆中的幕幕勾起绵绵怅惘。

于亲情,“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在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亲情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天赠予我们的。但他们总是以看最后一眼的心情来对待,哪怕跫音已逝,也要保持视线在孩儿背影消失的拐角,很久才明白过来。于爱情,“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水中的冰块;唯美浪漫、纯情而带着毁灭性的爱情,才是最高境界的爱情。”爱情是所有情感中最扑朔迷离的一种,她五味杂陈,是让人明知恐惧却仍要靠近的深渊。这种情愫一旦植入人体,便会左右思维与行动,但我们不会也不能对此望而却步。要知道,既然自然创造了爱情,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就有你情感的归宿。缺乏爱情的人生,恰似一杯加了过量糖的咖啡,原本的青涩苦味虽未消失但被完全掩盖,咽入喉咙的浓情之液何异于淡水?既然龙应台已给最美的爱情下了定义,我想,作为未曾拔出伤心之剑的我,只能跪在爱情的世界里,乞求这场秋雨快点停。于生活,“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或许有时模糊视线能让我们看得更远,辨识的更清。伴随时光轮转,生活中的我们渐渐化为一个影子,悻悻然而来,飘飘然而去,连风都不曾发觉。仅带走微微一米洒阳,也只留下一习光明中的荫郁。有时卧床假寐,盯着墙上映射进来的竹影,被晚风吹散凌乱着,窃笑,此时月儿会不会责怪晚风的捣乱?

“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是啊,即使我们不在行驶的列车上,退后此刻永不再见的风景并未停止过逝去,与其忧过往,虑得失,还不如清水洗素颜,轻装开始征途。

从你我开始,时间见证,千里人生,始于足下!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7】

拿到书的时候,沉甸甸的,每晚入睡前读一两篇,闭目思考,有时会辗转反侧,有时会带着笑一夜黑甜。温情的文字,慢慢地,熨帖着人心,有种窝心的安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目送》

许是很久没有读书的缘故。当念及此段话的时候,还是心下一软,彷佛心里的愧疚慢慢融化了,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不必追。做到好难。习惯了传统思维的我们,内心“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占据着牢固的位置,总是怕“子欲养而亲不待”,希望陪在他们身边,哪怕暂时搁置自己的梦想。我想,我就是那种无法离开的人吧。有太多牵绊,小到满屋满架的书籍,大到亲情友情,都很难割舍。曾经,为着叛逆,在高考结束时,报了南方的大学,远离家乡,离开后才知道,原来我想摆脱的不是家庭,而是父母那无时无刻的唠叨。内心,还是想在离他们进一些的地方。希望,他们目送我离开,不必追,而我,只会走到小路转弯的地方,不再远行。

“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荠’的无边着落,人知恩那个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离开她们之後,常常会觉得寂寞,彷佛被抽走了所有力量。有时会莫名其妙地走神,做事会出错。有时会忽略身边的人和事。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有时候他会和我商量一些琐事,这也是过去从未有过的,只是恍然间让你明白,孩子长大了,而他真的老了。我变得害怕。在我渐渐长大的过程中,生命里那些莫可名状的无奈和悲凉在一瞬间将我淹没,我甚至不敢去想象将来我该如何站在我的孩子身后去正视我的苍老。

孩子将是你的生命的延续,他刚生下来时哇哇大叫,给你一个肉肉的细小的背影;他三岁时调皮得让你抓狂,给你一个满地乱爬的背影;他七岁时你担心他那乱七八糟的数学成绩,他给你一个很不甘的背影;他十三岁时你担心他从别的地方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于是尝试着和他交流,而他仿佛对此不屑一顾,只给你一个很倔强的背影;他十六岁时不搭理你,永远只给你一个消瘦的背影;他二十岁时飞扬跋扈得仿佛整个天下都是他的,而你的所有劝诫全都成了废话;他三十岁时你几乎要用年来做单位用以计量和他见面的频率,他一直给你一个忙碌的背影;他四十岁时你已经老得满脸褶子走不动路了,你行动不便,偶尔还会尿床,你在这时候回过头望望,这一辈子,望到的全是他的背影。而当他终于真切地望着你的时候,你已经快不行了,你看着他哭,你笑,你知道,他是你的延续。

目送小说读后感【篇8】

《目送》这本书收录了龙先生的七十八篇散文,书中写尽了生活百态——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子女的远离、友人的关心、兄弟姐妹的携手。她用简单直白的文字,透过生活常态去解读人生,这是她对于父母、子女、家庭、生死的又一思考力作。

在这开篇大作《目送》中,龙先生的开头很有意思,从自己牵着年幼的儿子去上小学说起,到后青春期和儿子的.交流日渐疏远,从而思及自己与父母之间的联系也是这样渐行渐远。我们和父母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了一方总是固执地给予,一方总是固执地拒绝。我们都认为,我们长大了,我们有自己的想法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也想试试一个人过马路的时候会不会进退两难;一个人去外婆家的时候会不会迷失方向,一个人旅行的时候会不会结交新的朋友...那些一个人的时候,是见证我们成长的每一个瞬间。然而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你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生活的技能,是因为有人陪你经历了千万次的失败,仍旧相信你值得拥有成功。

我在读到龙先生的那句:“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这莫名的分隔线,好似一把利剑,直扎我内心。

芳华岁月,我们拼搏、进取,努力成为优秀,更优秀的人。我们说着伟大的抱负,做着关于理想的事,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忙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有着追不完的梦。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显得弥足珍贵,我们需要时间去成长,去创造价值,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我们的时间渐渐地被工作填满了。我们对双亲的’奉养日渐远离,而我们的音讯也不能及时的传达给至爱之人。

龙应台先生在《两本存折》中,写下一段话,她说:“你在那一本存折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里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而且,更惊人的,“金钱”和“时间”的两种“币值”是不流通、不兑换、不对等的货币——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何为孤独?念而不能扰,扰而不能留,留而不能久。此为孤独。所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想必还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论身处何地,你永远是他最牵挂的人。“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

从龙应台先生的书中,我读到了她对于父亲逝去的不舍,对于母亲日渐衰老的无奈,对于子女远离的理解。显然,在生命的刻度里,每一次目送都意义深远,每一份孤独都饱含深情。都说“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在国家繁荣富强的今天,我们在为新生活拼搏的同时,也应该担起家庭的这份责任,别让每一份孤独独自前行。

[最新]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常言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有的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用来记录下我们在阅读时的一些新的想法与感悟,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最新]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1)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我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明白自我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明白答案。所以,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最终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悲痛,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悲痛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以往属于自我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我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我,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期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齐,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职责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职责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我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2)

无论发生什么事,活着,因为总有爱你的人,总有你牵挂的事。

主人公福贵以往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我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终只留下自我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我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向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我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在我们这个年纪,此刻担忧的无非是此刻生活中的琐事罢了,可是是恋人朋友矛盾争吵离开分手,学习成绩工作不梦想,别夸张了一点挫折,我们有吃有穿有钱花,没病没痛没灾祸,我们正是青春奋斗的年头,我们凭什么不欢乐,我们凭什么整天怨天尤人,我们凭什么说别人幸运我们没他们好彩。其实活着很简单,异常是我们此刻这个时候,有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永远无条件支持我们,有那么几个闺蜜好友来分享欢乐分担忧愁,我们正能够全心全意奋斗的时候,所以,别总是放大那些琐碎的小事,让他们占据了你生活中心,更应当把自我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值得的事情上。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虽然不用总把自我的不幸自我的苦难跟别人比较,也没这个必要,可当你意志消沉,觉得活着真辛苦此刻的日子不梦想的时候,请别放弃,一旦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意义了什么都不可能。勇敢活下去,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挺过来,已经是一种很勇敢的活着了。加油,正在挣扎正在纠结的人们,加油!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3)

“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题记

xx年初冬于天津的中学寒假时光观看了一部电视剧名叫《福贵》,记得当时感慨良多,和家人和朋友都在谈论这部电视剧的情节以及总体感受,后来才知道原著叫作《活着》,作者余华,考虑再三,决定将此书列入xx年阅读书单之列,今天下午刚好阅读完毕,同时恰逢xx年的除夕夜来临之际,就迫不及待写下这段文字,生怕这份来之不易的感动稍纵即逝造成表达上的遗憾。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福贵从兴富到衰落,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甚至觉得这全然是他应有的报应,但是,越往后读,越是觉得他人生太悲惨甚至令人无法想象:家境衰落后,随即父亲死去了,好不容易福贵改邪归正了,眼看着家计慢慢变好了,福贵却又被抓去当兵了,在战场上经历刀枪雨弹,看过战友们的死去,所幸福贵活下来了,回到了家。但是,家境实在贫寒,无奈之下只有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不久,女儿自己逃了回来。一家四口在一起,虽然困苦贫穷但仍是幸福的,但好景不长,福贵的妻子家珍又病倒了。不过,虽然病倒了,家里还有听话的女儿儿子搭把手,日子也还是那么过。但是,更可悲的是不久过后,儿子有庆好心给镇长夫人去献血而流血过多丧失了生命。看到这里,我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眼泪直流,这是何等的悲惨呐,不得不感叹生命的弱小,但同时,我又不得不佩服福贵的坚强。过了会,我又重新打开了书本,想怀着乐观的心态继续往下看――有庆死后,过了段时间,女儿凤霞出嫁了,所幸嫁了一个好人家,人好家境好对福贵一家也好,眼看着生活就这样幸福美好下去,然而灾难又来临了,女儿凤霞因生产流血过多而死,随后家珍也走了。过了几年,女婿二喜又在干活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死了。原本一个家就只剩爷孙俩了,但不久,家境贫寒,孙子苦根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了。到头来,只有福贵一个人和他的那头老牛了。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小说《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教育很重要,不需要为儿孙留下太多的钱财,给他留下足以养活自己的本事是最重要的,时代裹挟下,可能每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时候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时候是掌握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喜欢阅读悲剧小说,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

终于,有一天,我翻开了它,专心地阅读。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角色——男主人公福贵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该经历的和不该经历的。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拿钱给母亲看病却被抓走去当大兵,导致母亲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死了。福贵在战场上食不果腹,每天在鬼门关徘徊,最后终于逃了出来。然而,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他而去。

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唯有自己努力地生活下去。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为他心生同情。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也还是眷顾他的——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有他还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宁静的画。

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有着无数像福贵这般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5)

活着,短短两个字,不禁引人深思,这背后的故事。正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方式不同,境遇不同,才成就了一段段不同的故事。一个人活着,是一段故事;一群人活着,则是一个时代,一段历史。读完余华作品《活着》,一声叹息......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这是一个历经人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的戏剧。

余华笔下的这个故事,让我了解到老一辈那一代人的活法。享受生活,诗和远方,这些现代年轻人所追寻的,对那时的他们而言,甚至连词汇都是陌生的。而人名公社、工分等等词汇我也是从这本书第一次得知。主人公福贵,从仗着祖业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普通农民。而后又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所有亲人一一离他而去。他送走了所有最重要之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终老。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各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活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福贵在生活的磨难面前,没有屈服,没有放弃生的勇气,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坦然面对。我想,这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生活再难,我们也要勇敢的活着。原来,《活着》便是最美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6)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7)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的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一本薄薄的书,让我只用一两天就能看完的书,带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却一直持续着。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亲近的人还陆续死去。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金钱、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与他为伴。但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去面对这个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似乎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也能平静、清醒地去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情。

而读到家珍的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段落中,最宁静,也是最真实的一段。我想,人活一生,总会承受这样或那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经过岁月的历练,沧桑的经历,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我们又是否可以面对着那些伤痛的记忆娓娓道来呢?

这个世界的却有些不公,有人生来就可以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而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对黄土,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而面对这样的不公,我们终要在内心去寻找思想上的解脱,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经历,我只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地去实现它的价值。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8)

意义的本身就是活着。

前段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到一种荒凉的压力。正像小说中余华用一种苍凉的笔调,用全知者的心态,默默还原悲剧。我面对这个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老人,用着看似平淡的乐观回顾自己的一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里福贵的所有亲人,母亲,儿子,女儿一个个离他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以及一头老牛。在空旷的世间相依为命,一人一牛,同样的年老,同样孤独,同样活着。这部小说带给人们的不应该是生活的态度,更应该意识到文中的他不过是千万劳苦大众的一个缩影,从古至今遭受任何磨难人坚持不懈的所有人民。

好好活着,是中国人最朴实的愿望,只有好好活着,才有实现其他愿望的一切根源。

希望我在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能够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局限于人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希望大家都能去读读这本书。

活着小说读后感(篇9)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活着?活着!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1000字


故事的开头就让我热血沸腾:秦魏河西大战,秦国节节败退,丢失了国家最重要的屏障———函谷关。此时新君秦孝公即位,他断了自己一根手指,在石头上写下了“国耻”两个血字,誓要收复失地并变法图强。他发布了一道“求贤令”,表达了自己求贤若渴的心情。苍天不负有心人,一代奇才卫鞅入秦,为秦孝公讲述“霸道”,并阐述了自己的变法主张。两人谈得十分投机,秦孝公便任命卫鞅全权负责变法,他对田制、官制、徭役制等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秦国国力蒸蒸日上。

卫鞅变法后,大秦不仅收复了曾经的失地,还抗击了当时最为强大的山东六国,卫鞅被封为商君。眼看秦国将要一跃而起,进入天下强国的行列了,只可惜秦孝公这位励精图治的君主没有看到这一天,就早早地去世了,卫鞅也被反对变法的老世族们车裂了。但新君秦惠文王保留了卫鞅的新法,使秦国的强大没有成为昙花一现。

后来,这部小说又生动地描写了苏秦合纵、张仪连横、秦赵长平之战、吕不韦弃商从政等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直到秦国一统天下,又再次土崩瓦解。

当然,《大秦帝国》并不是只有这些纯粹的历史剧情,更多的是为我们展现了那段磅礴历史的百科全书。从卫鞅变法的宗旨内容、白起的战事分析、苏秦张仪的纵横之道,到秦始皇的大一统事业,如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井田制等,为我们揭示了这段历史的详细细节,让我感觉这分明是一部十分完善的“历史小说教科书”。

孙皓晖在《大秦帝国》中的写作手法也令人心醉。无论是不同人物的说话风格,还是每个人物心中的一念一想,他都给刻画得淋漓尽致,读后感将一位位当世豪杰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这些尘封许久的历史不再枯燥无味,反而让我们犹如身临其境一般,我们为秦国的逐步崛起、强大而兴奋,为山东六国的不断没落、灭亡而惋惜。

《大秦帝国》如此引人入胜,我也花费了将近整个假期去咀嚼消化,细细品味。而作者孙皓晖为写这部书,从43岁到59岁,整整十六年,他将自己生命中最珍贵、最年富力强的时光奉献给了这部书。感谢孙皓晖写下了这部宏大的历史巨著,不仅让大秦帝国的文化精神在世人面前得到应有的辉煌展现,而且也让我的阅读境界提升了一个层次,更上了一层楼!

小说《目送》读后感范文1000字


喜欢龙应台,喜欢她简单的文字,喜欢她平实随意的文字流露出来的真挚、细腻的情感,一字一句都戳中心窝,暖暖的,“对,就是这样的‘feel’,”就是我一直想要表达却没有抒发出来的感情。从《野火集》的桀骜犀利,到《孩子你慢慢来》的慈爱温柔,到《亲爱的安德烈》的小心翼翼,再到如今的《目送》,越发丰润豁达,对生命、对亲情、对幸福的深情领悟。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年龄如你我,当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压抑许久的情感是否一下子找到了出口?

从读大学到现在工作,离家已有十载,离家远了,自己年龄大了,反倒觉得和父母之间的线越牵越紧了。记得上学的时候,每年寒暑假回家,刚到家的几天,不管做什么,只要是在父母的视力范围内,那目光必是紧紧追随的,笑着看我吃饭,边说“慢点吃,还有呢”;笑着听我聊校园的趣事,偶尔插一句“是吗?”,常常会被看得不自在,心想“这是肿麽了,不就是半年没回来吗?”;每次开学的前一周,父母必是睡不好的,又一次的“目光紧紧追随”,心想“至于吗?半年后不就回来了吗?”那时的我,就像一只小小鸟,只想越飞越高,挣脱那温暖的怀抱!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因为工作在外地,回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是急匆匆,惹得妈妈总是念叨“真是忙啊?就不能多呆几天?”,满眼关切、恳求。因为要赶火车,每次离家总是清早,爸妈一早起床,把我送到车站,之前很少回头望过。直到有一次,有一个考回家里的机会,但经过努力还是错过了,父母又一次送我,车子已经开动,只觉得心里沉沉的,回头望去,父母一直站在那里“目送”,看着他们微驼的身影,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总有一天,他,她会离开,正如书中写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所以,做儿女的我们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常回家看看。

将来,我们也会为人父母,看着曾经的“小毛桃”一天天长大,也会“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也会经历父母曾经经历的一切,所以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你说你的眼里只有我,我说我的眼里还有那“广阔的天空”,一次次生命的轮回,为了不留遗憾,这父女母子间的情缘啊,且行且珍惜!

读后感鲁迅小说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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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1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2

一向给人印象尖酸刻薄、言辞犀利、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竟也写出如此凄婉的爱情故事。读罢《伤逝》,心潮难平,疼惜子君,也为涓生伤感,任万千思绪纵横……

“我已经记不清那时怎样地将我的纯真热烈的爱表示给她。”“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啊!”“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等待子君的焦灼和子君到来时的激动欢娱,足见那时的涓生,是何等的热烈地爱着子君啊!“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同样热情似火,回应着涓生的挚爱。多想有情人就这样永远地爱恋下去,生儿育女,一世安稳,然而他们浪漫之旅只是一瞥惊鸿,令人唏嘘!

那么子君和涓生当初的美好情感,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扼死的呢?

毕淑敏说:“夫妻共同向前就是的平衡”。涓生心目中的“爱情要不断更新,生长,创造”。而作为曾经的知识女姓,子君心目中的家庭,就是两人过日子和牺牲自我保全男人,她不读书,不散步,不进取,以阿随、油鸡为伴,和小官太太吵架,整天囿于柴米油盐中,只围着涓生一个人转,低到尘埃里去,甘心做他的附丽,俨然另一个阿随,换来的是丈夫日思夜想、绞尽脑汁抛弃她。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子君不知道生活首先是生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的重压使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望,最后终于说出不爱。子君心中的冰山彻底融化坍塌,她没有哀求,只有凄然和怨色。她对自己的处境麻木、默认和无助。她是被抓在手里的鸟,只能扇扇翅膀,终究飞不出去,最后走向毁灭。

如果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离开了所处的环境,便只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鲁迅笔下的子君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共同命运的典型,是有觉醒意识又摆脱不了现实羁绊千千万万女子命运的缩影。爱情就是她的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深植骨髓。然而,现实是冰冷的,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时代背景,女人太难跳出怪圈。反观历史,旧时代的女人又有几个能做自己?《红楼梦》中的女子又有谁逃脱了羁绊?

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曹雪芹通过男性的视角写女性的世界,那些优秀的女子如黛玉、元春、妙玉们,哪个不是一个惨字了得。王夫人等对丫鬟们“领出去配人”,又是多么让人心急肉跳的恶语。宝玉纵然是下凡的灵石,也无能为力,只能以他的大悲之情,尽己所能普渡如水的女儿们。鲁迅不就是五四时期大慈大悲的宝玉吗?他是在用《伤逝》普渡痴男怨女。

回过头来看子君,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勇气可嘉的。她毕竟飞出过,那种不怕别人冷眼的洒脱,心爱的人双膝跪地时无以伦比的幸福,是太多女人没有享受过的。虽说子君的命运以悲剧结束,但她曾经真爱过幸福过,她的爱情是美丽的错误不美丽。

对于涓生,我同样赋予深深的同情,过于求全责备他怯弱自私和无能,无力保护对他用情至深的子君未免冷血。那么,涓生对子君是真的不爱了吗?不,最美的誓言不是三生相许,而是一世情长,涓生是爱子君的,怎奈世态薄凉,残酷的现实使他昏了头,错失了本真。

鲁迅说过:“人只要有钱,烦恼就会减掉90%以上。”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业,钱又从哪而来呢?哀莫大于心死,最苦最痛如涓生。子君以死抗争,一死百了,留给涓生的是痛恻心扉的悔恨,其中的悲苦又与何人说!如果说《红楼梦》是宝玉的忏悔录,那么《伤逝》就是涓生的悔恨书,“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涓生的的手记声声血泪,凄凄惨惨,惨惨凄凄,分明就是现实版的《子君诔》。

不由地想到被徐志摩无情抛弃的发妻张幼仪,如果子君能像她,在面对人生困境时,全力以赴,不沉沦不放弃,最后完成华丽转身,成功逆袭,该有多好!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知途迷返,后半生找回了自我,也找回了真爱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个时代不乏杰出的女性,智慧贤淑、荣辱不惊的杨绛;言文行远、与男人比肩的女神林徽因;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的旷世才女张爱玲;被毛主席称为: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敢爱敢恨的丁玲等,她们个个过得活色生香。和子君相比,同样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的人生。

总之,依赖是最致命的扼杀未来的毒药,女人永远不要做男人的附庸。在如今这个讯息万变,物欲横飞的年代,鲁迅的《伤逝》同样有现实意义,它在警示所有的女人们,世上最安全的,一辈子都靠得住的,永远不会背叛你的,只有自己。女人也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拥有最美满的爱情和自己想要的快乐和幸福!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3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4

鲁迅在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上均有建树。他写的小说不多。但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鲁迅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名字叫《示众》,小说中充分展示了看与被看的关系。

鲁迅的小说《示众》,小说中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动作:看,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关系:一面看别人,一面被别人看。每天每刻,都处在被众目睽睽地看的境遇中,而自己也在时时窥视他人。时不时的在互相堵、挡、塞着,挤压着他人的生存空间,于是就引起无休止的争斗,打着、冲着、撞着、麻木着…这就是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也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特点是:处于被看地位的是下层社会的人,是供他人来鉴赏的;而看客也不忘演戏,叹息一番,以获得自我崇高感,然后满意地离去。

其实,《药》中还将这“看”与“被看”的关系上升为“吃”与“被吃”的关系。夏瑜为革命而牺牲了,而却被无知的小栓吃掉了。革命者的鲜血就这样被糟蹋了。鲁迅就希望通过这样的结局在读者的心灵中引起拷问,希望从而唤醒民心,并反思革命失败的原因。这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所在了。

鲁迅的其他作品大多采用了这个“示众”的描述方式。《祝福》中的祥林嫂是“被看”,乡村里的人是“看客”;《啊q正传》里的啊q既是“看客”也是“被看”之人;《呐喊自序》中革命者因杀头而“被看”,中日学生均为“看客”等等。而鲁迅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他采用了这样的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特殊模式。鲁

鲁迅希望人们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得到一种警醒,一种反思,一种启示。鲁迅深刻地感到改造国民性的迫切感,他希望通过他的笔唤醒那些麻木而善良的灵魂,希望他们和他一样并肩作战,一起努力,为推翻吃人的社会而斗争。

鲁迅小说中的“示众”描写反复出现,令人当时的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反复思考。于是,他达到了他的写作目的,“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他是成功的。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5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透过一些小事描述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能够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构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应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应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期望透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向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6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忘了是第几次,在挑战与退缩之间选择了后者,生活都是压迫,我们躺在时间的河流里,气喘吁吁,感受到身后的世界一片冰冰凉。被生活招安后的我们大抵已忘记年少的梦,忘记自己在年少的梦中如何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所以我想,每个人在自己青年的梦中也许都梦见过李白,梦见他的扁舟散发、仗剑走天涯,也应爱他纸笔走天下的勇敢,爱他一壶浊酒问青天的气势与豪肠。生活艰难,爱恨稀少且可贵,我们还能在黄昏的颓然里点燃理想的灰烬吗?我们还能有先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文人风骨吗?

大多受众,他们既无知又嚣张的心安理得,盲目跟风,无所谓对错。更有甚者大放厥词诸如和平的年代已然来临,批判国人的鲁迅已不被人所需。富强的中国如红日般冉冉升起,可这就是忘记的理由吗?物质的充盈竟造成了人们精神的荒芜?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7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祝福》这篇文章后,深深地为旧中国的妇女感到不平,和对旧封建社会宗教制度强烈的不满。《祝福》中主要反映了主人公祥林嫂悲惨的一生,反映了旧社会是吃人的社会,劳苦大众命运多舛。

她是一个典型的旧中国妇女,她勤劳善良,对生活一无所求;她饱受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封建宗法制度的摧残,终于凄然无告地默默死去。

故事开始是讲祥林嫂的丈夫死了后,仍在家任劳任怨地收拾、干活。而她婆婆却在她堂伯的诱利下想把她嫁掉为她的小叔娶亲。可见,旧中国的妇女是没有自由、没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的,一切均由长辈去安排,实在是可悲。当她逃到鲁四爷家中做帮工时,又因她是寡妇而遭到鲁四爷的讨厌。本来在他家做个女工也算不错,但好景不长,最后还是逃不脱她婆婆的手掌心,被抢回去塞进花桥嫁到山坳里去了。当时的妇女是一头任人宰割的羊一样,毫无投生的机会。

从祥林嫂的故事中可以反映出中国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逼得的人们走投无路,下层人们没有一点权力可言,一直被奴役迫害着。

新中国成立了,祥林嫂的类似悲剧也不会再重演,旧中国的黑暗也会绝迹。深深感叹我们生活在了新时代,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美好,旧社会的悲惨生活不会再重现。我们是时代的新人,应有时代的精神,应勇敢地向我们自己的理想追求、拼搏!

读后感鲁迅小说 篇8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高尔基小说《童年》1000字


高尔基小说《童年》1000字

选择读这本书,一是因为听同事给老师推荐过,是一本讲解儿童心理很深刻很引人深思的好书;二是因为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心理学家玛丽亚*蒙台梭利,在世界儿童教育方面算是一个公认的权威专家。既然这本书有这么多的光环,怀着渴求知识的欲望和好奇心,开始了《童年的秘密》的拜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旧事。看着书,字里行间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的童年就在那方寸之间,却也其乐无穷。家的后门没有路,却有两三平凡的空地,两边垒了墙,不高不矮,踩着凹凸不平的,长满苔藓的,发黑光滑的砖头块就可以爬上去,跳下来,那就是邻居们的领地了,期间有妹妹同学的一家,她弟弟和我弟刚拿到这本书,浏览目录,发现很多重要的字眼,如:敏感期,秩序,智力,行走,手,节奏,依附,占有欲,权力欲,自卑感,恐慌和说谎等,感觉这本书真的说到了点子上了,又一次增加了我对这本书的向往,迫不及待要好好研读了。但很认真的读了前言和正文的前两个章节,有点失望,感觉蒙台梭利的只是揭示了儿童发展的一些特点和成人的错误或不适宜的行为和做法,没有给出正确的做法。即是告诉你了,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以前是一个特别调皮的假小子,有时间还和小朋友打打闹闹,特别贪玩。但是,自从我看了《童年》这本书以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知道时间的重要性。所以,现在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来,循序渐进。我们的学习也要慢慢来,不能太急于求成,揠苗助长,这样便会前功尽弃。因为现在要求为学生减负,人们对自己孩子的学习更加轻视了,让他们在外面无所事事。现在的家长多数都认为只要有钱有势,他们的儿女就一定能够考上大学。其实,光靠钱和势力是不行的,在二十一世纪这个正在前进的中国已经将这些通过关系上大学的事一扫而空了。

《童年》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深。我从中体会到了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知识报效祖国,向周恩来总理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中国的航天神舟五号可以载人上天的飞船已经顺利回来了,中国申奥成功,加入/duhougan/

小说《摆渡人》读后感1000字


导语:《摆渡人》讲述了有关生命与爱情、坚持与放弃的故事,非常感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摆渡人》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摆渡人读后感范文【1】

《摆渡人》是刚读完的一本英国小说。

内容讲述,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己的父亲,火车在通过一个隧道时失事,小女孩醒来时发现自己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她走出隧道口,和远山坡上一直望着她的小男孩一起跨越这个荒原。

事实上,小女孩是这场事故唯一的遇难者,和小男孩相遇的是她的灵魂。

小男孩就是灵魂的摆渡者,将刚刚去世的人的灵魂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否则逝者的灵魂将被荒原上的魔鬼吃掉从而进入地狱加入魔鬼的群体。

故事情节颇惊心动魄,在跨越荒原的日子里,小男孩一直保护小女孩两人相依为命,产生了爱情。当小女孩跨越荒原成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因留恋小男孩而找到了回到荒原的办法再次与其相见。

当然,结局也没有让读者失望,二人一起从荒原逆行回到了人间,达到了圆满。

这个故事听起来似乎和平常我们看过的穿越剧,灵异电影相似。但当你仔细品读时,字里行间透露出我们对自己人生态度的思考。

对于死亡 :

若人死了真有灵魂的摆渡者,那么死亡或许没那么可怕,只是离开了一个现实宇宙能看见的世界到达另一个颠沛流离的世界罢了,在那里有逝去的亲人,活着的人早晚有一天也会到来,死亡只是一个空间的跨越罢了。

曾经我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年岁很大的老者写的,他说若万事抱着一颗好奇的心去对待,或许就能消除恐惧。有人问老者害怕死亡吗?他说曾经很怕,因为他难以想象一个人走在死亡边缘那一刻什么感受。后来他不怕了,他很好奇那一刻的到来,他会是实践者,他要知道答案。

在我的读书生涯里,也有同学的父亲或母亲离世了,伤痛的他们我们无从安慰。一个人在接受亲人的离开时会有种崩溃的感觉。若他们能将亲人的离开看做是空间的跨越,或许心灵的伤痛会有所减轻。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来自墙上的一幅画中,只是从静态的平面跨越到动态的立体空间,如果有的人离开了,TA只是回到了那副画里而已。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特别轻松,因为那一刻开始我觉得世界没有可怕的事情,一切都是我们的心态所为,如果连死亡都不怕了,世界还有更可怕的事情吗?

看过一个访谈节目,专家说这世界有太多永远解不开的秘密。比如,人死了到底有没有灵魂,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这没有人能亲自实践过再回头告诉世人答案。所以,大可像那位老者一样保持好奇心,亦或相信还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对于执念:

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灵的摆渡人,善恶都由自己摆渡,你选择做什么性质的人,行动和意念的支配都由你。消极的情绪,萎靡的状态,自私,凶恶,冲动,没自信等等负面的标签你可以往身上贴,最后形成一个糟糕的人这也是你自己造成的。我们有权摆渡自己的心灵,完美自信,积极向上,友善,宽容,高情商做到这些并不难,关键看你对生活的态度,你执念于什么,你将得到什么。

摆渡人的方向很广,你想要将自己的心灵摆渡到哪个河岸,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由你决定。

摆渡人读后感范文【2】

经朋友介绍买下的这本书,名字听上去像本名着,网上介绍的也挺牛逼,看了后不能说不好看吧,因为自己也是在短短几天之内就看完这本小说,并且在火车上那么嘈杂的场所也看了本书的60%,可能我该为自己现在的阅读状态高兴吧。

一开始决定看一些小说也是出于培养自己的看书习惯,从《追风筝的人》到这本《摆渡人》,可能两者的差距太远,以至于刚开始看《摆渡人》的时候,我以为是特别俗套的言情小说,冷酷的男一,爱耍宝又显得有点弱智的女一,都想放弃阅读的一本小说,但是,火车上的无聊让我重新拿起了这本小说,看到最后,我为自己的没有放弃感到庆幸,不是为遇见这本小说,为最后女主的选择。

其实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在求稳,不想改变,等待着时间给我们答案,然而迪伦穿过荒原,她就摆脱了那些一直纠缠她的恶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她生命不再受到威胁了她回家了,这是被摆渡人的终极目标,然而她爱上了她的摆渡人,走过分界线她便再也见不到她的摆渡人,她不愿过着那样没有希望无限期等待的生活,她选择了再次回到荒原那个她曾经无比害怕也无比甜蜜的地方。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受一种思想束缚着那个统管人界、荒原和鬼界三界的大boss该出来阻拦了吧。可能吧,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无拘无束,而受限的是我自己。

看完后会反思自己的生活状态,我是否在无休止的过着复制般的生活,没有变化,没有期待。然而其实自己是有梦想的,只是没有勇气再回到那个可怕的荒原,去寻找自己的崔斯坦。

摆渡人读后感范文【3】

一日,闲的实在无聊,便翻出《摆渡人》认真看了起来。15岁的迪伦在学校里不如意,好友又转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才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脱离这种生活现状。

当她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她还心情激动地想象着和父亲见面时的场景,只是世间有种奇妙的事情被称之为意外。当迪伦从出事的火车艰难地爬出黑暗的隧道时,她寻找着列车上其他幸存着,但她只看到了故意等待她的崔斯坦,也就是她的摆渡人。

这时只有她天真地认为自己还活着,她要求崔斯坦走向相反的方向,去继续寻找那些所谓的幸存者,只是崔斯坦并未答应她的要求,继续带着她向前走。她们走过山峰,也闯过了山谷,还有那深不见底的发出恶臭的湖水,躲过无数恶魔,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迪伦发现在和崔斯坦的相处中,她渐渐爱上了这个属于千千万万个灵魂的摆渡人。而崔斯坦在回忆自己过去所摆渡的那些灵魂中,只有迪伦最特殊,他也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天真无邪,善良坚定的小姑娘。

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时他们纯洁的爱情进一步升华。

就要分别了,迪伦要去天堂等待她的家人或者是去看去世的亲人,也就是在这个分界线,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而崔斯坦也爱着她,只是剩下的路崔斯坦无法陪她走下去,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新的任务。

倔强的迪伦不是去找寻自己去世的亲人,而且看了崔斯坦摆渡的名单,她试图找到他曾摆渡的那个士兵,并由他带领找到了这里最古老的灵魂,她想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返回荒原,去寻找只属于她的崔斯坦。她不顾别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

她是幸运地,在返回的道路上遇见了崔斯坦,他们一起向那失事火车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迪伦都在鼓励崔斯坦前进,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她多么希望把崔斯坦带去她的世界,而不是周而复始地摆渡着灵魂,重复着同样的路线,同样的方式。小说的最后一幕,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正如迪伦所想,崔斯坦真的来到了她的世界,她最亲的人终于可以和她相守一生了。

看完整本小说,我认为迪伦是个单纯善良,但不缺乏勇气的女孩,正是她的坚持,她才能和崔斯坦来到同一个世界,才能让崔斯坦有自己的选择。故事中的人物其实就是照亮我们的一面镜子,今天的我们总是在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试问一下,我们又有多少人坚持下去了?为实现梦想付出了多少努力?如果每天我们只是像崔斯坦那样没有选择,没有目的地活着,我们的梦想或许只会被我们埋进黄土里。我们在被迪伦感动的同时,我们也要学着面对挫折和困难,除了失去生命,我想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当我们今天在抱怨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时候,我们也要敲开心扉,问问自己是否真心对待他人了,也要问问自己这个人值得你那么付出吗?当我们还在抱怨工作不如意的时候,我们多多想想面对恶魔的迪伦,这个15岁的女孩都能从容面对,生活中还有多少事情能打败我们。

故事虽然结束了,我们只能满心祝福迪伦和崔斯坦,祝他们能永远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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