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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白鹿原3000字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大鹏

上月18日晚上,我独自一人走进了电影院,去看那部一时间风靡全国的文艺片《芳华》。两个小时电影,一个接一个鲜活的人物、不同的场景和事件、符合那个时代的气息和画面,让我印象深刻,深有感慨。在看完电影后,我也随即发了朋友圈,表达我的情感和感受。

朋友圈发了一条还不够,第二天晚上又发了一条,对电影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拥抱那一幕难以忘怀:"这个拥抱等了二十年。看着小萍温柔地依偎在刘峰怀里,脸上那幸福的笑容,刘峰望向远方,用那左手紧紧地揽着小萍,不愿再放开……"虽然电影只看了一遍,但大部分情节都还记在脑子里。看完电影后去回想整部电影,无疑男女主人公分别是刘峰和何小萍。刘峰是学雷锋标兵,是文工团里的好人模范。食堂里的菜有很多煮烂的饺子皮,别人不愿吃,他自己吃;帮炊事班抓猪;时常给各种灯具、器件修修补补;炊事班马班长结婚,他不余遗力帮着弄了一对沙发;把进修、晋升的机会让给其他人;不嫌弃何小萍,主动和她练习舞蹈动作等等。然而这么一个好人,却并没有得到多好的待见,他喜欢林丁丁,那晚情不自禁拥抱了她,但林丁丁强烈反对,同时被文工团里其他人看见,而被处理下放到连队。何小萍从进入文工团开始就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等等被团里其她女性歧视和嘲笑,后来连团里的男同胞也看不起她。而只有刘峰不嫌弃何小萍体味重,并且知道她的不易,很帮她。当刘峰被下放到连队之后,何小萍对文工团彻底死了心,去到高原军区表演时故意装作发烧,然后被调去医院当护士。她也一直在追随和寻找刘峰。电影后半部分场景、事件和年份切换比较多,最后结束在拥抱的那个画面。

这样的结尾很温情、很美好,而且电影的画面很精致,那些人物个个也很漂亮,以致于我在思考这部电影想表达的内涵的时候常常会受到一些影响,搞不明白背后想表达的内容,莫名的感觉。但自从看了严歌苓《芳华》原著之后,才发现原来原著作者所写的更深刻、更复杂,电影把许多人物故事以及原著的内涵都简单化了,而且许多情节、桥段也并非如此。电影是带有冯小刚自己的理解,并且割掉了许多东西。

在《芳华》电影轰动全国之后,大家都掀起了对像刘峰这种"中国式好人"的一番讨论,讨论分成两派,一派是要学习和推崇像刘峰这样的好人,另一派是绝对不要做刘峰,否则结局就像刘峰这样,好人被人欺,什么官位、财富也没有。我并不想过多讨论究竟要不要做好人这个问题,但我想说在原著里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事情。刘峰实际上为文工团这些女子做了很多事情,并且嘴巴很严实,没有透露她们的秘密。主要有两件事情,第一件是郝淑雯勾引萧穗子的纸上男朋友,并有段时间夜夜跑去和他上床,最后一天晚上在一阵翻云覆雨之后郝淑雯轻手轻脚下来,却被刘峰撞见,而刘峰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打报告,只是一番习惯的善良说教;第二件是林丁丁骂文工团强主任叫"强奸主任",这事被主任知道,到文工团里一个一个询问,主任要刘峰这个标兵做榜样,供出是谁做的事,但他一直咬紧牙关,什么都没说,而那时林丁丁还在害怕当中。可是后来,刘峰出了"触摸事件",郝淑雯让林丁丁不要供出刘峰,但林丁丁还是供出来了。在批斗大会上,这些曾经被刘峰帮助过许多次的人,却像疯子一样,开口大骂、越骂越厉害,郝淑雯、林丁丁还有炊事团马团长等等,唯独何小曼、萧穗子没有。人性在那一刻,竟变得如此荒唐、黑暗,反而觉得很正义。用原著里郝淑雯的话来说:"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刘峰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善良,即使后来经历的林丁丁的背叛之后,下连队去了越战前线,严重受伤的时候遇到了送弹药的驾驶员,驾驶员想开车把他送到包扎所,但刘峰在生命至危的时刻还是默默给驾驶员指了去部队某团的路。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林丁丁事件之后,感觉人生无意义,一心想求死。后来退役转业去了海南,遇到了发廊小姐,也是无怨无悔地养了她两年,希望她走上正路,虽然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何小萍,在原著中叫何小曼。电影里的设定是她的父亲活着但因为斗争而被关押,但在原著里可以看到何小曼更复杂的身世。小曼的父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因受不了众人的政治迫害而吞药自杀,当时连她的母亲也站出来指责父亲。而后小曼跟随母亲嫁到了继父家,连保姆都看不起她。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对小曼也是冷冰冰的语气,只有那么一次她发烧的时候才感觉到母亲的爱,当她的弟弟妹妹出生之后,在家里就更没有地位了,连弟弟妹妹也嫌弃她。她每次吃的都是夹剩下的烂菜,偶尔吃点好的都会被保姆盯着。所以当母亲夹给她大块肉的时候总是先把它藏在碗底,等到最后大家都散去的时候再吃,零食也是偷偷藏起来,慢慢吃,身上穿的也都是缝缝补补过的。小曼从小就这样被嫌弃,甚至她自己都嫌弃自己。终于有了个机会,文工团来上海招生,被舞蹈教员杨老师看中,获得了进入文工团的资格,离开了那个让她心寒的家。

记忆中在电影里,突出小曼和团里其他成员矛盾的情节主要有几个: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和舞蹈事件。第一个军装照事件是虚构的,第二个乳罩事件电影里刻画地不错,第三个舞蹈事件也灵活再现了。"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咱俩练几遍,下次排练就走熟了".文工团男队员这么多,只有刘峰不嫌弃小曼,不觉得小曼"馊".而当他把小曼高举,也就是在那一刻,小曼爱上了他。当他因触摸事件而被下方连队的前一天晚上,小曼并不顾其他人的看法,直接去他宿舍,为他送行。当时书里的一句话被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荧幕:"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小曼其实结过婚,正好是在越战前线的时候,但是结完婚的第二年丈夫就牺牲了,而她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在丈夫去世的一年之后,因为当时她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她得了精神分裂症,曾经的她从来不招人待见,也习惯了孤独、唾弃和冷漠,然而突然她却成为了英雄、楷模,她救人的事迹被大肆宣传,她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掌声和鲜花,连她的母亲对她的态度也不一样了,还亲自前来看她。但是这样的转变太过虚幻、太过强烈,她想起她的父亲也曾是这样被一群人围着、追着,又想起刘峰在经历荣誉之后被一堆人辱骂,差距太大,她受不了,觉得现在的她不是她自己,因此精神崩溃。原著书写的这个故事回答了我对电影的疑问,当我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很难受,不是滋味。小曼真的太苦了!

刘峰也是那么苦,断了右手,退役后辗转生活,娶了个老婆,却跟人家跑了,有个女儿。到海南贩卖盗版书,好不容易有个女人过日子,但最后还是分开了。步入老年,女儿逐渐长大,也有侄子照顾,却不幸患上了肠癌,需要不断化疗,但最终还是因癌去世。唯一让我觉得温暖的,是小曼陪他走了人生最后一段路。

刘峰最后的追悼会也很简单,就三个人,小曼、萧穗子还有刘峰的女儿刘倩。最后要提一下书里其她两个重要人物,林丁丁和郝淑雯。此时我想起书里提到的一句话,"丁丁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当儿媳。"我本来以为就如电影那样,只有那个摄影干事追她,但事实是追她的有两个人,除了摄影干事,还有个内科医生,而且是丁丁默许他俩同时追的。她柜子里有两只表,是两个人分别送的。这一点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她还同时享受着刘峰对她默默的殷勤,呵呵。郝淑雯是军人世家出身,但她干的坏事也不少,勾引萧穗子男朋友,并让他去揭发萧穗子。而萧穗子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她应该是作者的化身。林、郝、萧三人的婚姻生活都经历了失败,尤其以林丁丁的最为曲折,连续两次的婚姻都失败了。

整篇读后感写完了,此时的天外正在经历着月全食,温度是那么地冷,感觉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也可能是太专注于写文章而忘记了咳嗽。

人生不易,请珍惜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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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生命其实只是一场随机应变的适者生存,而已。在这人间,顺从太阳才是永恒的真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说《芳华》使我们有什么触动,那应该不是作者的反思。尽管作者一次又一次地任由自己深入到人性的恶之腹地,怀疑与嫉妒,孤独与暴虐,种种被克制的力量强行打开来所涉及的每一个人物的心性。

然而在我看来,也许这种解析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揭发,是几十年后,人们又一次回到批斗现场,做了又一次看似深刻实则无关痛痒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举自我能给一个沉默的世界带来什么?也许我太愚钝,还看不大出来;也许要尼采那样的人才敢指出: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和Shark不同,我一直觉得思想性是艺术的第一性,美与悲伤紧随其后。然而即使是美的毁灭,也不应该仅限于外界对她的摧残,还应该有她内部的崩溃与枯萎。骆一禾在论海子时提到,光在大质量客体处弯曲——时间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美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可即使是巨大的美,也要作用在时间之下,也要经得起弯曲和变化。

我们曾寄思想以厚望,而思想其实是形而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一旦作用在形而下的人性之上,能开出的花就很难让人直视。也许只有人之将终,其言才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乞讨,偷窃,拐卖,厮杀……看到命运不断将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某一部分降到更低的层次,又使他们仰望,和我们面面相对;看到一群女人笑着经过戴假肢的人,在这毫无顾忌的笑声里有她们对落难者的同情,也有对明天如何变得更好的规划。这便是生活。

或许书中的刘锋就如民国时的梁济那样,获得了一种“世界正在往好里去”的信心,反而有了从容赴死的勇气。

记得有一天,Shark突然对我们说,他感觉中国作家和国外差距很大,我表示同意:散文随笔还好,小说差距明显。他将中国的小说比成故事会,这当然是一时愤慨。后来我们谈到人性与深度。每次讨论到人性,我们总是忍不住将人和性拆成两个部件。这样的恶趣味能使我们尤为高兴。

我说严歌苓的编剧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所以可以想象,当这本《芳华》从文字的想象变成视觉的感触,它给人们的感动必定会更多。当神圣的爱情终于食上了人间烟火,就像我们听到羡慕的血肉之躯在暗夜里,终于因为生活的不如意发出了长声叹息。

然而在书中,那种叙述的角度,叙述的方法,以及其他东西早就限制了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这种限制不仅使本该真实的陈述变得虚幻,也断绝了另一个女人爱上其他事物的后路。两个只能为爱而存在的人在一篇小说中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他们可能还不如我们现实里一个叫丁丁的心机婊那费尽心机的一生。

可刘峰那么好,小曼那么好。他们成长为好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

所谓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昨天听小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但他每天都要抱她几次。想了想,觉得这也很好。住在江西的小蔷将凋落下来的叶子收集起来,储在玻璃瓶里,每年一罐。她不能想象花叶的腐烂,也就不愿留心接下来的气候与风云。

人与人之间,那空出来的地方,就像一个人离开后所留下来的空荡和寂静。

这没有办法。你阻止了一个人内心的破碎与冲动,也就阻止了一部小说在其思想上可能达到的高度。

2017.12.10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100字

《芳华》这本书是刚考完注会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这个学期以来,也就那几天过的最悠闲快活了吧,之后一直忙于工作与学习,整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齿轮似的不停运转。越是忙碌的时候,时间也过得越快,不知不觉两个多月就过去了。最近《芳华》的电影上映了,其实刚看完书的时候就很想看电影,这样一个伤痛与温情并存,充满时代变迁,命运变化的故事拍成电影也一定非常动人。

小说以刘峰作为开篇,对他的描写也颇有意思。由于他太过善良与高洁,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缺乏“人性”的人,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所以当他对林丁丁伸出手留下那一记“触摸”之后,愚昧的群众对他进行了报复性的疯狂批斗,仿佛他倒下了,自己的形象就能变得高大起来,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性本就有善有恶,刘峰善的一面占了上风,那个时代成全了他的善良也重重打击了他的善良,所幸他一直初心不改,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其实是何小曼。初看小说时,我甚至看不出女主角是谁,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回忆文工团的这段往事,在她的回忆中,何小曼是一个受所有人歧视,被众人欺负的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她的形象也确实不甚高大。当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对何小曼重点着墨,描绘她的成长经历时,我才开始慢慢理解并心疼这样一个小人物。小曼确实是不幸的,父亲的自杀、母亲的改嫁造成她童年以及以后人生的不幸。而母亲在她的人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母亲的市侩间接逼死了她善良的父亲,母亲改嫁后在她心灵上的不断压制,导致她逐渐形成卑微敏感的性格。不能说她的母亲不爱她,但是那份爱太微弱了,只有在小曼重病时,才会唤醒她的母爱,而大多数时候,她爱自己更多。小曼后来之所以羡慕林丁丁,渴望生病,还是因为对那份母爱的眷念。我时常想,如果不是生在那个年代,小曼在儒雅的父亲的温情关怀下,一定会成长为一个阳光、聪慧、温和、善良如春风拂面的女子吧。

在一个严重缺爱的环境下长大,真正遭遇过不幸与不公正待遇的人才会更加懂得珍视他人表现出的善意。所以当所有人都拒绝与小曼合作表演,只有刘峰站出来的那一瞬间,小曼就爱上他了。至于刘峰是否爱过小曼,其实我没有读懂。我觉得刘峰只爱过林丁丁,他对小曼,也许只是两颗心之间的理解与珍惜?[白眼]

纵观整本书,我更喜欢前半部分,在后半部分作者仿佛要作出一个交代似的,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结局,却缺乏足够的铺垫,略显仓促与牵强,不如前面笔调细腻完整,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冷汗][坏笑]

另,电影还没看~期待不一样的解读[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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