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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集读后感2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张爱玲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张爱玲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那是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岁月的蹉跎亦不曾泯灭其原始的野性分毫。炉中的沉香屑燃得正旺,透过酒盅边精致的孔环,你迷离了醉眼,向我问道:世间有没有一座城市的陷落只为成全一段倾城的恋情?我无言以对,才发现,是泪水浸得书卷沉甸甸。

三十年代,上海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整座城市在霓虹与陋巷交错间晕染,点点的光像半空中漂浮着的茧,包裹着不同的情绪。

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多情的女子呵,泠泠的白露,莫非是积蓄的泪水,为何不能畅流?千百度的回首,灯火阑珊处依旧一片寂寥。年年岁岁花相似,孰知岁岁年年人已不同。等得累了,也倦了,收起流不尽的相思红泪掩进一隅,静观人间百态,世事沧桑,只微牵嘴角,冷笑不发一言。

你用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拈起了笔。

残缺如你,《倾城之恋》并不是一个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是一场男挑女逗欲擒故纵费尽心机的把戏和交易。面临生存的焦灼和无奈,白流苏用残存的青春下一次最后的赌注。在新旧生活和中西文化相悖相缠下滋生的范柳原,游戏人生,周旋于女人之中。彼此都把对方看得通透。而城市的突然陷落,使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当世界复归于平静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会成为一个梦幻。

倾城的恋情在苍凉的二胡声中展开的中国情调,又在二胡声中结束,像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

或许,月亮也曾是欢愉的,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点凄凉。

你的笔,触及着人性深处所有隐秘的角落,书写着对脆弱人性的深邃洞察,对人性趋恶的敏感透视。人性,在你的笔下,从来就是另一番景象。

《金锁记》是文集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富的作品。门第森严的家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布满陷阱的丛林,由于情感的空缺,人性中的阴暗潜滋暗长,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使她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炼狱里的疯子。

而在她心里还有个柔软的充满幻想的角落,临着碎石子街的馨香的麻油店,黑腻的柜台朝禄赶着她叫曹大姑娘,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此时她已干枯地如欧米哀尔一般了,但她却没有欧米哀尔年轻时的风光。可谁又能说得清,哪个更痛苦,哪个更幸福呢?

金钱,它如锁链一样锁住了年轻的心,锁住了美丽的梦,更锁住了灵魂。

人性的力量可以如此惊心动魄,让人不寒而栗。好像一个洞悟人生而又难以接近的眼睛,正阴郁而又刻薄地注视着灵魂深处。

写于针尖上,刀尖上,舌尖上的犀利、细碎、冷漠,在苍凉的铺叙中,弹性而触动心灵。

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爱情的诗意被消解殆尽。有着柳下惠的美名,留学而归的佟振保与友人之妻姘居,极尽欢情。但当王娇蕊禁不住当了真时,他却逃之夭夭,抽身而退。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终是娶了性情保守言行迟缓的女人做妻子。

多年后的偶遇,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软弱的凡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心中的魔障,便在双重人格中摇摆挣扎一生。

爱情的本质,或纯粹,或复杂,也许本就缺少诗意。

红尘里浮浮沉沉的梦,捉不住,只能叹息着时光太匆匆。十八春,半生缘,像风来了又走,让心满了又空。小茶馆内,嘴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也许,住在心里的那个人,注定要藏在泪中。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封信: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应该是世俗的、现实的、生活的、缠绵的、琐碎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曼桢与世钧的爱情,发生于小饭馆,发生于吃饭的时候。表达爱意的举动,是在夜色中,冒雨雪到郊外,去为曼桢寻找丢失的一只手套。可是,爱情也是充满遗憾的。

《十八春》,是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你站在街角,吹着风,看着车马吹成了流云,看着人群吹成了飞鸟,看着过往吹成了回忆。也许每个女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绮丽的经历,外表平静似水,内心却敏感得如丝绵蕴着胭脂,轻易就洇得一塌糊涂。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你只轻轻地问了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个人,曾经让你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这样一个故事,凄美而感人。潜在的情感穿越各种迷离,一生永不褪色。噢,你也在这里吗?轻轻的,话语简洁得连一个字也容不下去。无声的美让人感到缺憾,以至于历尽种种苦难之后,这种美变成生命唯以回味的爱恋,现实的无奈同时让这份爱恋倍受时间无情的煎熬。

寂寞开在纯净里的诗意,唇齿生香。

《传奇》,忧郁、敏感、见棱见角。《流言》,乐观、好奇、见情见趣。集大雅大俗于一身。散文中,我们看到一个穿梭于市井中的地地道道的女人,随意坦率,有滋有味地展现着,律动而鲜活。不畏之嫌,也可童言无忌。《私语》中,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干脆利落的生活。字里行间跳跃着市井气息,可尝、可闻、可看、可触、可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天才梦》里的句子充满沧桑感,却如此深刻。《有女同车》,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又是多么高明,极具况味。

你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

封面上的你着一袭华美的旗袍,流光溢彩,是浓得化不开的绿。细细长长淡娥眉,斜飞入鬓,灵灵清清碧水眼,欲说还休。

那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入口,随舌,在胸间绽起火焰。炉中的沉香屑已燃尽最后一丝氤氲。墨绿旗袍包裹下的玲珑女子,才气逼人,转身离去,微笑缓缓溢上嘴角......

张爱玲,有一刹那,我看到了你极爱的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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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金锁记》读后感2000字


每当静下心来翻阅这篇文字,总觉得悲从中来。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旁观一只被关在玻璃匣子里的蝴蝶,看着它在瓶子里一次又一次绝望地跌落,想去帮它一把,却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心灵的死亡。

就是这样一个哀伤的故事,它发生在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主人公名叫曹七巧,她自身是很不幸的。在那时的旧中国,父母哥哥有权做主未出阁姑娘的婚姻大事,就因了这她哥哥曹大年贪图礼财将她卖给了姜家,使她被迫做了那个生活不能自理,终年躺在床上的残废人二爷的媳妇。可自从嫁进了姜家,七巧有过上别人想象中的好日子么?姜家的上上下下,甚至连佣人在内都打心眼里瞧不起她,鄙视她家境贫寒竟是开麻油店的,谈吐一点儿也不拘谨反倒粗俗不堪,说白了让她做奶奶,连佣人们都觉得她不配。然而,有人曾为她想过她的心酸么?家里是开麻油店的,不像那些大家门户的小姐们养尊处优,也没什么条件接受教育,谈吐称不上优雅自然带着点乡村野味。况且彼时七巧不过十八九岁,正值青春年少,人生中最美的光景,却嫁给了一个毫无人气的废人做妻,还要为此付诸一辈子的长度。这样的无奈和痛苦,就算有补偿,谁能赔得起?更何况,这根本没有补偿,相反,招来的却倒是姜家那群势利人的不断欺侮与损害。

他们对七巧如此有偏见,却不能够说七巧一定很坏。七巧也曾努力对人很热心,三奶奶兰仙刚到那会儿对着她问长问短,看二小姐云泽面色憔悴就前去关心,我总觉得她该是真心的,可是云泽们却从不曾领情,反倒恶狠狠地骂她,讽刺她。对于她所受的种种委屈,七巧每每用笑嘻嘻地方式来对待,自嘲拿冷脸贴热屁股。没有人去理解她,关心她,甚至连她哥嫂来看她仅仅是单纯的问候么?想必是冲着那一堆金漆箱笼去的罢,走出大门她嫂子不就原形毕露地说她道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么?其实这些七巧都知道,可她还是念着情谊送予他们金挖耳,金鉻子没有一次让他们空手回去的!

可是所有周边人的冷漠,终于使她活着的希望就只剩下了钱,她开始疯狂地追求金钱,以后的以后一直一直把自己困在金钱的枷锁里。

其实她本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一直喜欢着三爷,每当三爷在场总是身不由主地走近,恨不得把兰仙撵走。可是,事实只教她趁早死了心。本以为此生与爱情无缘了,谁知时隔多年后,三爷姜季泽竟再次出现并告诉了她他也曾一直喜欢着她,即便大半辈子已经就此过去,七巧听了还是有那细细的喜悦,但是也终于因为被金钱困久了,使她以为这只是骗她钱的把戏,便又亲自赶走了他。当他即将真正地离开她的世界时,她又跌跌撞撞,性急忙慌,踉踉跄跄地要跑上楼去,并不住地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一大块淡色的灰她想要再从楼窗户里看他最后一眼。她终究还是这样爱他,也终究完完全全地错了。最终只能捏着自己麻了的脚,寂寂地回忆那个男人曾给她的温柔。

这之后,七巧会因为春熹只是扶住了长安将其抱下来而破口大骂,骂他想娶长安想霸占她家的财产,并一味告诉长安男人没一个好的,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给她裹了小脚,会因为长安经常弄丢些小零件而想找校长理论,当长安被迫辍学后又想办法把学费讨回来,当长安生病了却不给她看病,让她吸鸦片!她简直就成了一个无法理喻的疯子,她一定是被金钱锁得太久太久了

七巧想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自己曾经受到的痛苦,一定要加倍还到别人的身上!七巧处处摆控着她的儿女,让他们被自己所占有!他们不能离开她!于是,芝寿像被带进了疯人院似的,受尽凌辱后带着比七巧更甚的痛苦,也终于安息了,她觉得她是解脱了。长白也只是逛逛窑子或者陪着七巧吸鸦片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长安呢?看到长安幸福得笑了,七巧咬牙切齿地阻挠,她总觉得比起自己曾经遭受的,女儿不能有幸福!如果有也应该用来陪葬!七巧用一个疯子该有的机智,像是不经意地道出长安是吸鸦片的,让童世舫彻底地震惊了失望了,于是长安的幸福像长了脚似的,跑了,七巧看到了,一定是笑了,你也休想幸福!她一定在心里默默地想,像个可怕的巫婆,用变态的巫术,任意摆布其他小人物的命运,致使他们也走上同样悲剧的路途。

七巧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曾被侮辱,被损害,也曾感到悲伤,自卑,不平,最后被金钱的枷锁扭曲了她的灵魂,疯狂地去报复无辜的人,希望别人同自己一样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以此来获得自己内心的平衡。她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就是这样一个机智的疯子,让人对她既有同情又有对她那强大的破坏心理的憎恨与厌恶,说不上的一种复杂心情,很容易陷入纠结的境地。

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她变得如此可憎?她就这么想让别人恨她?不,不可能是那样的。我觉得是那旧中国时那被食,食人与自食的家庭关系使她变成了后来那副样子,如果当初不是她哥贪钱让她嫁给一个病怏怏的人,如果当初她可以自己选择,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真心对她,可是那都只是如果,一个句子前面一旦加了如果就应该知道这个命题没办法实现。在那种时代背景下,她一定曾努力想改变现状,可她做的了什么?没有爱情,没有人来理解,没有亲情,旧家庭这种吃人的关系,对于小人物来说永远都是盛气凌人的,小人物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所以悲剧在所难免,那强大的力量总能够吞噬掉人最真的灵魂。像是罪恶的渊薮,让人近了身就无法摆脱,要么食人,要么被食,要么自食,只有这三种选择,没有自由。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可是这三十年前的故事怎么会结束呢?看看长安,她会是下一个七巧,就这样一代一代,毒害下去

只要旧家庭制度关系不破,总有人会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作鲜艳而凄怆的牺牲。

《张爱玲传》的读后感2000字


时常听人讲起张爱玲,但只知其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苍凉人生感悟,而未曾真正撩开她层层严实的面纱,走近她,了解这位传奇女性的传奇一生。

无意间在成排朱褐色的书架上看到一本关于她的传记,按捺不住惊喜,凝视着已被尘封年代的黑白照片,高贵典雅的旗袍,四十年代极其流行的爱司头,神情中肃穆的书卷气,更加令我渴望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

她仿佛是春日里刚刚展露枝头的嫩芽,翠色欲滴,洋溢着生命的蓬勃朝气,将文字幻化成薄荷色生命的芬芳拂过每一位读者干涩的心灵;她仿佛是日暮最后一抹霞光,给世人留下无尽的回味与留恋,却再也无法追寻到那一抹生命之光;她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那个年代,手中的笔在纸上来来回回,窗外连绵细雨无声无息地飘落,瞬间美丽化成彩虹。神秘、冷寂、苍凉却又清醒、温暖、安祥。读张爱玲,须用灵魂交换灵魂,这是欣赏一幅高格调的西洋油画,抑或品一壶正宗的中国香茗所不能领略到的。

张爱玲是张廷重与黄逸梵之女,其弟弟张子静长相酷似母亲,很是俊俏。张爱玲的家世可谓是真正的贵族豪门。祖父是清朝名臣张佩纶,祖母是军机大臣李鸿章的女儿,如此显赫的家境自然让幼年的张爱玲过着无比优越富足的生活。父亲弄风捧月的恶习,老洋房里笼罩着的鸦片气息,并没有把小爱玲天真纯洁的心灵侵腐。母亲和姑姑从国外带回的新思想,让小爱玲如同接受了圣水洗礼般地看到一个崭新美好的世界。张爱玲是爱着上海的,永远永远。如果说张爱玲是有家的,上海便是她的唯一。但对于那个充斥着麻醉气息的鸦片烟的世界,张爱玲是不屑的,甚至是悲悯的。炎樱,爱玲一生的挚友,一世的知己。无论斗转星移,身在何方,炎樱始终穿行在张爱玲的生命中。使人不禁感叹:一生得此一友,足矣!

从七岁开始尝试写小说到大限已到仍未杀青的《小团圆》,文字从未离开过她,她也从未舍弃过文字。张爱玲与她的文字相伴一生,始终不离不弃。这既是作家的孤独,作家的悲凉,却也是作家的幸福。

习惯了离去,习惯了死亡,独行于人世的苍凉与繁华,到自己要离开时也只希望能安安静静地,不染尘俗杂气,无欲望,无牵挂,无留恋地离去。如深秋老树上最后一片飘零的落叶,静静地,安详地投入大地永恒宽厚温暖的怀抱。

一切恍然如梦。让多少追寻张爱玲足迹的人们醒了,却仍不遗余力地在梦境中寻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的魅力。近乎飘渺的传奇一生。宛若瞬息即逝的玛雅文明,淹没在历史滚滚车轮下的楼兰古国。张爱玲,中国文坛上的一朵奇葩,一个鬼斧神工的玲珑楼阁,一座金碧辉煌的世纪宫殿,一段奇丽曼妙的梦幻。

读张爱玲,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以往读书,只是自己与作者的交流,而现在作为第三者看爱玲与书的世界,发觉一本好书原来可以融入一个人的灵魂,辉煌一个年代。《红楼梦》,爱玲倾心痴迷一世的书,让她笔下衍生出了《摩登红楼梦》、《红楼梦未完》和《红楼梦魇》。一份深厚的文学滋养,如魔咒般令爱玲陷入了文曲星的命运。

读张爱玲,让我看到了一个女子的两个世界。站在镜子前面转身,眼前多了一个分身,一个女人两个世界的寂寞,一左一右道尽繁华与苍凉。镜子外的爱玲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少年老成的爱玲用近乎冷漠的眼神打量周围繁华掩饰下腐朽的气息,所以寂寞。她从繁华中来,亦尽情享用繁华,但心灵早已看破,繁华片刻透明,若有若无。镜子里的爱玲有着一个人的世界。这个世界只有她一个人读懂,但从来都是鲜活,感召着生命,王娇蕊、白流苏、曹七巧笔下的人物永远充实着爱玲的内心世界。爱玲并不孤独,至少她享受这种一个人的世界,只是世人不懂。

读张爱玲,不如佛经禅理深邃艰涩,却是那般耐人寻味。站在峰巅,俯瞰尘世,无狂躁,无迷茫。只是静静地,拨开云雾,洞穿世事沧桑,是生命的大彻大悟。晚年的张爱玲如隐士般远离人群,远离喧嚣。能够自然地死去是一种幸福。到生命的尽头,张爱玲都在尽情地享用生命。而在尘世中许多人背负着痛苦和沉重活着,生命因此褪去鲜活的色泽。活着如行尸走肉,离开时满载留恋与遗憾。谁能否认张爱玲的生命是完美的宣言和完美的谢幕?

似懂,非懂,或许有些人、有些事值得用一生品读,而今仅是蜻蜓点水般地浏览了这位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不知道某年某月一个相似的月色皎洁的夜,我又会读出怎样的一个张爱玲?

张爱玲散文集读后感


张爱玲散文集读后感范文一

《秋雨》是选自《张爱玲散文集》中的其中一篇,她细腻的笔风,把普普通通的一场秋雨描绘得那么有细腻。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

从这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作者内心的多愁善感。文字中充满了灰色、忧郁,黯然,寥落,唯一萌芽的一束希望之光,仅是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15岁的她,就能写出次文,真是不知道她是怎样体会得那么的深刻。有人说,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她所寻觅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是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她以独特的文字结构--- 以低微的姿势仰视平淡,以高贵的眼神俯视浮华。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超级女生;成为当今文坛里私下同鲁迅相提并论的唯一女性;成为上个世纪40年代上海那座沦陷区的废墟上绽开的最美的一朵罂粟花;成为这个时代女性一味摹仿的对象。

她文章风格细腻温婉,就其对人物心理的刻划,对文章语言的掌控,暂时内可能无人能超越。作为海归派的先驱,在中国的文学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张爱玲散文集读后感范文二

在《自己的文章》一文中,张爱玲用了比较坦诚、平和的语气,谈到了自己在写小说和散文中的一些想法和思路,这篇文章也是我们深刻的了解张爱玲的作品和去还原一个真实的张爱玲的最好的一手材料了。在文中张爱玲非常谦虚的指出了自己写小说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但也坚定的表明了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时自己坚持的主张和以后该努力的方向,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张爱玲的作为一位文学大家的风范和气量。

张爱玲觉得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是不太注重文学理论的,并认为文学理论是文学出品出现后而产生的产物,她认为一个作家应该是在文学作品中,经过自身提炼和吸收获得适合自己的文学理论,可能也只能这种方式才能让作家把那些文学理论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可以比较自如把文学理论一些好的东西浑然天成的融入到自己的文学作品里,创造出一流的作品,当然她也肯定了文学理论对于推动文学作品上的积极作用,她把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比作平行的一前一后的两只脚,文学理论是不可能处在文学作品之上,更不会是手持鞭子的御者。

张爱玲认为人是为了追求和谐安稳的一面才去斗争的,可许多的文人却过多的关注于人生的斗争,而忽视了和谐的一面。她认为斗争只存在一个时代,每个时代斗争的东西可能会是不同的,但人们追求安稳的生活相信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着的愿望,因此张爱玲认为安稳实质是一种永恒。所以张爱玲在文学作品中透露着追求人生安稳的一面,但因此也会缺少一种力,给人振奋的一种力量。

张爱玲觉得写文学作品应该给人一种启示,而这种启示是蕴含在自己的作品当中的,让人们在故事中自己去获得,因此她会把自己的小说作品写的更加的真实,但因为要真实因此自己的作品就会缺少激烈,但她坚定的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写,激烈的东西往往可以给人一时的刺激,但真实反映人们的生活,才能给人以启示,而这可能是永恒的。因此张爱玲的小说中除了《金锁记》中得曹七巧是一个极端病态的人物外,其它人物都是平凡的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而是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负荷者,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从中获得启示,我想这也是张爱玲所一直追求的文学方向。

张爱玲说自己喜欢用参差对照的写法来表现人生的苍凉,而不是去表现壮烈,壮烈虽有力但缺少美,而悲剧往往给人一种强烈的对比,而苍凉之所给人回味,是因为给人一种参差的对照,从以上这些观点我们便可以看出为什么张爱玲乐于写悲剧,为什么去营造苍凉气氛的原因了。

张爱玲在文中提到了自己的主题欠分明,但张爱玲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缺点,因为许多伟大的作品主题都是很模糊的(在这里她用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张爱玲认为让故事自身去说明表达的,比拟定了主题再去编故事要好的多。因此张爱玲认为一味的强调主题,那些唯主题论者是机械的并且是刻板的。

张爱玲《自己的文章》一文,说理清楚,观点明确,论证深刻而有说服力,一篇让我受益匪浅的作品。

张爱玲的《半生缘》读后感2000字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最后一次相信地久天长

曾在你温暖手掌

不需要想象 以后我漫长的孤单流浪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毫无疑问爱情当作信仰

可是生活已经是另一番模样

我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坚强

我们,回不去了。

很多年后,当哪个憔悴瘦癯的男人,像从前一样坐在他面前时,曼桢却只能苦涩地维持着自己的矜持。她向他缓缓地叙述着那个由姐姐和鸿才造就的噩梦时,心底却如秋波古井,再也不曾有暗流汹涌喷薄。从前的惊心动魄,早已是云淡风轻。或深或浅的记忆,曾几乎亡梏了她的生命,此刻在那在那荒凉的底色中,她的语调依旧那么淡定、清晰

再次相逢,却已在不对的时间。他和她,相对泫然,短暂地话却后,彼此转身,无言地走远。再也不曾回头。过往,在他们身后,垂下缕缕青丝,蓬头垢面着,是没缘分相守的流年。

在她最美丽的时候,她遇见了他。曾在他温暖手掌,想象往后的地久天长。

在她最纯洁的时候,她遇见了他。爱情,毫无疑问,成了他们笃守的信仰。

在她被困溺在那间充斥着丑恶、污秽、阴翳的屋子里的时候;在她费尽心力地逃出那幽抑逼仄的小屋,茫茫然不知栖身何处旧侣何在的时候;在她生活最为困顿,饥寒交迫中还要躲避和忍受鸿才那个最无耻的男人时,他,却在哪里?

没有人,陪伴在她身旁;没有人给过她半分的慰藉;更没有人可以为她在那茫然不可渡的黑暗里燃上一盏明灯..

曼桢,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用荏弱的肩膀扛起了所有的一切。

曾是那样绝望地希望着,希望世钧会在某个惶惑的午夜,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带她遁逃那间噩梦渊薮的小屋。她把他,作为她逃脱缧绁的唯一信仰和坚持,纵然圣洁的贞操被揉碎在阴森的暗夜里,她亦是没有什么对不起他的。然,一切希望,竟都是如此脆弱和杳远啊

当绝望和荒凉像交错芜杂的藤蔓一般,勒紧了她孱弱的生命时,数次蹀行在生与死的边缘。那个男人,那个曾温暖了手掌,说过要给她地久天长的男人,他,又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去如何苛责他,又或许,一切只是天命注定,注定了他的空等彷徨,注定了她的流离悲伤..

命运,原本是如此无奈啊。

谁又会料到,将他们本应美满幸福的人生笼上阴霾的,竟是她的亲姐姐和姐夫啊!曼璐略施小计,便让他轻信了她与另一个男人的婚姻。于是,受挫的心放弃了找寻,从此,他隐没在那一段和曼桢有关的记忆里,终生寂寥地砸透着人生苦涩的况味。他和她,被命运狰狞的利爪扼紧了咽喉,终究不能双飞双宿一曲鸾凤到白头。静如初雪的爱情,就这样,沉淀在了烟火荒凉的记忆中她唯一的姐姐和姐夫,遁逃了道德人伦的羁束,狠厉自私地将她放逐进了苦海。曼璐以为,牺牲了妹妹,便可以留住哪个猥琐的负心男人,却不知道,霉变的爱情只不过是覆水难收。鸿才以为,曼桢是他在脂粉堆里嗅不到的清丽,只要贪婪地占有他的身体,她便是他的

曼璐和鸿才,罪恶的罂粟之花,贪婪饥渴的恶狼,一切戕害曼桢与世钧爱情的罪愆和殃咎。从此,他和她,苦海无边,相思无畔,却再也没有渡过的方舟。

一切,兜兜转转,回回合合,终究还是回不去了。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最后一次相信地久天长。曾在你温暖手掌,不需要想象 , 以后我漫长的孤单流浪。再坚贞的爱情,也终究遁逃不了现实的倾轧。曼桢与世钧,不过是泉涸时相掬以湿相濡以沫的两条游鱼而已,当命运的沧海汹涌而来时,他们终究只能是相忘于江湖罢了。曾经刻骨铭心的种种,洇在那惊涛骇浪的纹路里,又算什么?昔日情切切梦依依,几回魂梦与君同;今日相隔陌路旧爱难泯,惟有话却平生黯然伤。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毫无疑问爱情当作信仰。可是生活已经是另一番模样,我希望自己永远也学不会坚强。那个时候,曼桢也定然以为,自己与世钧,是可以地久天长地罢。爱情,多么笃诚的信仰啊,像烈焰一般炙烧着热恋中的人们。火热的心,在那时,只记得相爱时短暂的欢愉,全然忘记了上帝一个不经意的眨眼,人世间即便浓烈如鹤顶红一般的爱,也不过是罗带同心结未成。年轻的心,那么敏感和脆弱,尚不懂得彼此妥协和退让。经年之后,破碎流泪的面庞,仿佛昨天又重放,只是生活已经是另一番摸样。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当他们再次相遇的时候,她是否会问起这句话?她一个人面对着冷然残酷的现实,已然收起了所有曾经的幻想,生活也早已平静得渺无波澜,只是,记忆深处血淋淋的伤口,又需要多少年的光阴才能慢慢愈合?

如果可以,我希望曼桢永远也学不会坚强。我只要她,在他温暖的手掌上,在他坚实的臂膀下,在他丰满的羽翼下,幸福微笑,亘古如斯。

幸福,我只要她幸福。

如果,小屋中罹受的噩梦只是一场幻觉;如果,他和她,都曾执著地守侯在自己爱情的十字路口;如果,世钧没有任性地转身,任爱情逃生;如果,他们不是太年轻,还不曾学会妥协和退让;如果不是,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很久以前,他们爱下去,又会怎样?

过往已成飞灰,记忆却永远地驻跸在了曼桢的骨子里,此生再难磨灭。或许,当她永远地失去了世钧后,她所想要的,便是尽力不去忘记罢。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DR 唐

该小说写得是上海,然而上海的风气不足,没有描写灯红酒绿十里洋场,倒像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通家庭,有没有上海无所谓。但更体现了张爱玲的深刻,上海都是如此,可见别的比上海更落后的全国,也是如此了。其中对男女催婚制度的批判,真的张爱玲看到了中国人祖祖辈辈思想落后的劣根性,毫无改变,整整持续三代人!!!太可怕了!!!把大量的青春都耗在,找媒人、托关系、相亲、催婚,还觉得是孝顺,安定下来。你别说,今天的上海不还是如此吗?更别说农村了。张爱玲真神了!!!

该小说强烈讽刺了当代催婚制度下,要求儿女快点结合,快点结婚的中国社会,封建父母乃至今天当代中国父母,仍旧还继承封建思想,把结婚当作"稳定"家庭,让祖辈放心的手段,来要求子女。

结果故事里,三代人没一个稳定的。更可怕的,子女一开始对父母这样的作法很反感,到最后认同,得过且过结婚,到了第三代,让自己子女也认同当年父辈给她的婚姻行为,也觉得是"稳定"了。

真是一代人思想落后,代代思想落后,导致了一代穷,代代就穷的不断轮回命运,毫无生气,没有一个人走出上海这个社会,找不到上海人,还找外地无为人,就为凑婚,农村人困死上海,还继续过着祖祖辈辈,"快结婚啊……快结婚"的"诅咒"当中,张爱玲顺便狠狠讽刺了媒婆这个形象,使得第三代更自得其乐地完成了母亲的嘱托,继续白痴一般的生活,"行尸走肉".

张爱玲的深刻,指出凡是不能将自己思想,与自己祖辈、父辈那块儿超出一点点的,最后更加愿意顺从父母辈的,甚至祖辈的中国人,美其名曰:"孝顺"的子女,无论上海还是农村人,都没一个好下场,只是将上辈子穷人的命运,不断复制、再继续复制而已,整整还复制了三代!!!

当然就文字水平:盛名之下,必有期待;然期待必有失望,中外一概,不看则已,看则了了,《怨女》观后常有此感。改编著名小说《金锁记》,然晚年著作,除开头银娣爱慕着药店伙计小刘,却最终拗不过长辈的安排,嫁给了乡绅姚家的二公子,令人动容和特有社会气息外,而后都不忘傅雷所警告的"逞着一支 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尤其对古典小说的熟知,加之对最擅长心理刻画的自信,写出来好多文字流利的废话,看起来对故事情节只造成,成功的拖沓,实不该——也不能称之为大手笔也。张爱玲最近几年被神话,所以我常说张爱玲的故事,不是笔下的,而是她本身的生活,被学者渲染其特殊的生活癖好,和离群索居的生活,仿佛有不慕荣利的超脱,更有小说的兴味,让人着迷——我也不例外。

当然后半部,有点起色,比较流畅,这也亏着张爱玲驾轻就熟的文字功力,但是光靠文字流畅是不行的,因为容易成流水账。其中稍好看的是写用鸦片和娶妻的方式留住儿子在身边的片段,扭曲心理,此事件描述本该值得渲染,可读来并不惨然,还真有些"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可惜这种从《海上花列传》学得来的境界,我觉得取法不高,不如直接从《红楼梦》里来,同样后者写大观园的日常故事,也都是一个个小事穿插,就连插科打诨,吟诗作对,附庸风雅,都显得情味无穷。关键还是曹雪芹的学识帮助这小说情味厚实,而韩邦庆远远不及,使得描述厚实的情味,常常变为纤仄的记录,加之故意隐晦的表达妓院故事,常常把平淡的白描变为"淡出只鸟来"的叙述,远远不及《红楼梦》的自然,而韩邦庆是标榜学红楼的,张爱玲也是标榜学红楼的,可惜却下一乘也。

我觉得张爱玲所谓学红楼,晚年还是受海上花太多,其实大可不必,取径想出新,结果却淡寡。

就当代读者来说,最大的震撼就是文中,银娣给儿子为结婚而结婚的想法,媒人的愚蠢,总夸女方好看,结果是屁股大,眼睛小,嘴唇极厚,生孩子像猪一样,用照片相亲,全靠美颜,简直把当代社会媒婆和七大姑八大姨的嘴脸,又写了一遍,看看都想笑!!!自古媒婆的话最不可靠,真是如此,都说对方好,结果对方好在哪,都让人大失所望。

以及亲戚急可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死后续弦,背后搬嘴只会八卦,想的都是男女问题。完全对现代读者有警示意义,讽刺当代,可见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而思想还在封建时代,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思想境界还是原地踏步,甚至退步,认可女不工作,在家带娃,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要求男的要全额付款嫁妆等等,男女平等成为口号,出去旅游学国外潇洒,一旦自己要求努力了,却靠男方婚嫁的惰性思维,真该好好思考。这也许是张爱玲《怨女》最大的震撼力,因为文中的主人翁,却都做了以上蠢事,结果都无疑下场悲惨。就连银娣自己都怀念当年爱恋小刘,却得过且过顺从父母而结婚,结果有了她如今的费尽心机,她怨恨着…

总体来说小说并不精彩,中间冗长,末尾平淡,唯独给人可以思考。张爱玲曾说《海上花列传》容易给普通人认为"淡出个鸟来",但是我觉得《怨女》很有这个嫌疑。不及她的《茉莉香片》、《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包括《倾城之恋》。小说还是要有高潮的,没有所谓的全部平淡,那种理想就成了枯槁。

[最新]读后感张爱玲文集(系列5篇)


书籍会让我们原本空虚,碌碌无为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其实内心对于生活的感悟越来越多。确立感发点,感发点是读后感的中心论,这样写一篇读后感就很轻松了,您对作品读后感有多少了解吗?感谢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张爱玲文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张爱玲文集 篇1

张爱玲文集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中午下课时分,看到我的评论竟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对于我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满足。现在电视上热播的是她的名作《倾城之恋》,当时阅读只用了短短一个晚上,可是心中波澜壮阔。从上海到香港,从和平到战争,两个人的恋情,在宏大的时代背景下变得脆弱不堪。他们两个都是爱情的专家,都是久经情场的老将,相互的折磨中,他们早已对对方了若指掌,可是谁都不会再向前一步。倾城之恋,是以为有了战争,两个人发现,其实真正的生活是最平常的问候,最无言的对视,手牵手在阳光下漫步。他们的爱情因为战争而结合,那么如果没有战争呢?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可留给读者思考的空间无限。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或者说是情到浓时情转淡。倾城之恋,属于那个时代的爱恨情仇。从前一直认为张爱玲的作品是属于小女生的,是有林妹妹倾向的书。对与阳光猛女来说是非常不适合的。直到大一的一天,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帅哥老师说,女生需要书籍来调节性格,我这个工科生才找来爱玲小姐的书,进行所谓的性格改造工程。结果。结果就中毒了,发现原来有这样细腻的情感,原来有这样美好的文笔,原来有这样惊天地的故事。作为女性读物,真的可以使粗犷的性格变得收敛,可以使内心更加充实。好的书籍机是一面可以反应人内心的镜子,只有通过照镜子,才能发现五点,而只有真正“为人生的”文学才能做到这一点。无疑,她,一个旷世才女,做到了……

读后感张爱玲文集 篇2

从这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作者内心的多愁善感。文字中充满了灰色、忧郁,黯然,寥落,唯一萌芽的一束希望之光,仅是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15岁的她,就能写出次文,真是不知道她是怎样体会得那么的深刻。有人说,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想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她所寻觅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是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她以独特的文字结构---以低微的姿势仰视平淡,以高贵的眼神俯视浮华。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超级女生”;成为当今文坛里私下同鲁迅相提并论的唯一女性;成为上个世纪40年代上海那座沦陷区的废墟上绽开的最美的一朵罂粟花;成为这个时代女性一味摹仿的对象。

她文章风格细腻温婉,就其对人物心理的刻划,对文章语言的掌控,暂时内可能无人能超越。作为海归派的先驱,在中国的文学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读后感张爱玲文集 篇3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这是胡兰成写给张爱玲的。大概对张爱玲来说,所谓“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也许就是一觉醒来,所爱之人仍在梦中吧,仅此而已。可是,胡兰成最后还是抛弃了张爱玲,可张有过后悔吗?

我想,一个决定孤独终老的人,可以做到现世安稳,却很难是岁月静好。因为,择一相爱之人度过余生(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都无所谓),这也是岁月静好的要件之一。少了另一半,岁月多少是欠缺的。

我之前并不看好婚姻,是因为我觉得大多数人结婚并非基于爱情,而是基于其他。这样的婚姻不神圣,以后的生活也很难做到“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一生一世一双人,择一心爱之人结婚,这样的婚姻才是回归本质的婚姻,才是令人向往的婚姻。

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一觉醒来,能和你多过一天,就是赚到,就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而且已是难得,甚至是一种奢侈。

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又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美好的事物总是虚妄的、短暂的,哪怕抓不住,哪怕后面刀山火海,也是值得那份美好的。因为值得,所以忍受。

一想到这些,又怎能不珍惜当下的每一天呢,一旦有了珍惜,现世又怎会不安稳,岁月又怎会不静好呢?

读后感张爱玲文集 篇4

多年后的偶遇,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软弱的凡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心中的魔障,便在双重人格中摇摆挣扎一生。

爱情的本质,或纯粹,或复杂,也许本就缺少诗意。

红尘里浮浮沉沉的梦,捉不住,只能叹息着时光太匆匆。十八春,半生缘,像风来了又走,让心满了又空。小茶馆内,嘴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也许,住在心里的那个人,注定要藏在泪中。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封信: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应该是世俗的、现实的、生活的、缠绵的、琐碎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曼桢与世钧的爱情,发生于小饭馆,发生于吃饭的时候。表达爱意的举动,是在夜色中,冒雨雪到郊外,去为曼桢寻找丢失的一只手套。可是,爱情也是充满遗憾的。

读后感张爱玲文集 篇5

在《自己的文章》一文中,张爱玲用了比较坦诚、平和的语气,谈到了自己在写小说和散文中的一些想法和思路,这篇文章也是我们深刻的了解张爱玲的作品和去还原一个真实的张爱玲的最好的一手材料了。在文中张爱玲非常谦虚的指出了自己写小说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但也坚定的表明了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时自己坚持的主张和以后该努力的方向,字里行间中透露着张爱玲的作为一位文学大家的风范和气量。

张爱玲觉得自己写小说和散文是不太注重文学理论的,并认为文学理论是文学出品出现后而产生的产物,她认为一个作家应该是在文学作品中,经过自身提炼和吸收获得适合自己的文学理论,可能也只能这种方式才能让作家把那些文学理论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可以比较自如把文学理论一些好的东西浑然天成的融入到自己的文学作品里,创造出一流的作品,当然她也肯定了文学理论对于推动文学作品上的积极作用,她把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比作平行的一前一后的两只脚,文学理论是不可能处在文学作品之上,更不会是手持鞭子的御者。

张爱玲认为人是为了追求和谐安稳的一面才去斗争的,可许多的文人却过多的关注于人生的斗争,而忽视了和谐的一面。她认为斗争只存在一个时代,每个时代斗争的东西可能会是不同的,但人们追求安稳的生活相信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着的愿望,因此张爱玲认为安稳实质是一种永恒。所以张爱玲在文学作品中透露着追求人生安稳的一面,但因此也会缺少一种“力”,给人振奋的一种力量。

张爱玲觉得写文学作品应该给人一种启示,而这种启示是蕴含在自己的作品当中的,让人们在故事中自己去获得,因此她会把自己的小说作品写的更加的真实,但因为要真实因此自己的作品就会缺少激烈,但她坚定的认为自己只能这样写,激烈的东西往往可以给人一时的刺激,但真实反映人们的生活,才能给人以启示,而这可能是永恒的。因此张爱玲的小说中除了《金锁记》中得曹七巧是一个极端病态的人物外,其它人物都是平凡的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而是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负荷者,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从中获得启示,我想这也是张爱玲所一直追求的文学方向。

张爱玲说自己喜欢用参差对照的写法来表现人生的苍凉,而不是去表现壮烈,壮烈虽有力但缺少美,而悲剧往往给人一种强烈的对比,而苍凉之所给人回味,是因为给人一种参差的对照,从以上这些观点我们便可以看出为什么张爱玲乐于写悲剧,为什么去营造苍凉气氛的原因了。

张爱玲在文中提到了自己的主题欠分明,但张爱玲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缺点,因为许多伟大的作品主题都是很模糊的(在这里她用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张爱玲认为让故事自身去说明表达的,比拟定了主题再去编故事要好的多。因此张爱玲认为一味的强调主题,那些唯主题论者是机械的并且是刻板的。

张爱玲《自己的文章》一文,说理清楚,观点明确,论证深刻而有说服力,一篇让我受益匪浅的作品。

初读张爱玲金锁记有感2000字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陶行知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作为一名教师,多读些教育著作,多了解些教育理论是不可获缺的。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名著《陶行知文集》,从中受益非浅。

从做中学是美国现代著名的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的全部教学理论的基本原则。杜威认为,所有的学习都是行动的副产品,所以教师要通过做,促使学生思考,从而学得知识。杜威把从做中学贯穿到教学领域的各个主要方面中去,诸如教学过程、课程、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都以从做中学的要求为基矗形成了不仅塑造了现代的美国教育,而且影响了全世界的活动课程和活动教学。

教学做合一是被毛泽东誉为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创建的生活教育理论体系中最富有建设性、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支理论。教学做合一含义是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教与学都以做为中心。在做上教是先生,在做上学是学生。在陶行知先生意中,教学做合一实际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指方法,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二是指关系,对事说是做,对已说是学,对人说是教;三是指目标,教育不是教人学,而是教人学做事。他同时强调,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而做是根本,是中心。教学做合一是陶行知改造旧教育、创造新教育的锐利武器。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了教学做合一从义到特质到具体方法一整套教学理论,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包括教学做合一在内的生活教育,并使其达到最高水平。由此而产生的丰硕的教育理论著述,被今人编入《陶行知文集》。

教学做合一并不是从做中学的翻版,陶行知对杜威的继承,也是批判的、改造的、创新的,有的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实践出真知。杜威的从做中学是以本能论心理学思想为基础的,具有明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性质。从做中学虽然强调做,但把做看作是人们的生物本能活动。杜威指出人有四种基本的本能:制造本能、交际本能、表现本能和探索本能。而所谓本能,依他的理解,是与生俱来、无需经过学习、自然会知、自然会能的一种人性与行为。由这四种本能的需要产生了人的四种兴趣,即制作、语言与交际、艺术表现和探究发现的兴趣。这些本能与兴趣提供学习活动的心理基础和动力。于是,他把每天的时光分为四期,叫儿童做下面四件事体:就是游戏、说故事、观察及手工。可见,这里的做只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要求、抛开一切社会基础的活动。

教学做合一中的做却不是这样。陶行知给做下的定义:做是在劳力上劳心。因此,做含有下列三种特征:行动、思想、新价值之产生。这就是说,这个做是行是知之始的行,行以求知,强调了行是获得知识的源泉,认为亲知是一切知识之根本,这是具有唯物主义因素的。从晓庄实验初期开设的农事教学做、家事教学做、改造社会环境教学做等课程,也可以看出教学做合一的做已经与生活结合,与劳动结合了。这一做已广泛包含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内容了。

第二、以教人者教已。

从做中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员与课本不复成为学生唯一的导师;手、眼睛、耳朵以及身体的全部,都是知识的渊薮。而教员变成发起人,课本变成试验品。这样,教师在教学中不再是主导,而只是起一种从旁协助学生活动的参谋作用了。这是一个重大变革。但并未从本质上阐明师生关系,阐明教师该怎么做。教学做合一第三大特质是以教人者教已,说的是:若想在做上教者,先必得亲自演练一番,即首先在做上学。陶行知先生在《以教人者教已》一文中曾这样表述过这种思想:为学而学不如为教而学之亲切。为教而学必须设身处地,努力使人明白;既要努力使人明白,

自己便自然而然的格外明白了。这是对教师素质的具体要求,与教学相长的思想也是类通的。教学做合一的具体方法中,连环教学法之我教你,你教他,他又教他,艺友制之要想做好教师,最好是和好教师做朋友,传递先生制之即知即传人,小先生制之运动式地发动小学生来做小先生等等,16都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

由从做中学到教学做合一,我们不难看到陶行知先生改造旧教育、创造新教育所走过的艰难历程,不难受到陶行知先生敢探新理敢闯新道的开拓精神、勇于实践求真务实的研究作风的教育和感染。虽然教学做合一及其生活教育理论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已经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高度,十分难能可贵!就是对我们今天科教兴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群众运动以及活动课程与活动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研究也有许多重要的启迪和指导作用。

名家名作: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3)篇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慢慢看,先下《金锁记》

        定定地看完了《金锁记》,眉头总也舒展不开。开头得知主角是嫁给病弱少爷的女子,也脑补了些可能的情境:1. 七巧原是个麻油店的小家碧玉,哪里见的这番情景,却先被这些大家太太小姐们吓得没了魂儿。最后经过一番痛苦历练,终于软脚虾不再。这是灰姑娘逆袭制。2. 七巧和家里的三少爷看对了眼,偷偷上演一场叔嫂情深的伦理大戏……主角都可以是七巧,但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去写,就另当别论了。而张爱玲笔下,嫁给天生软骨病,近乎高位截瘫富家少爷的七巧,却也很是不同凡响。

        首先说她的人物设定——毋庸置疑,人物必须经由情节来丰富。先前的她,虽然粗犷嗓门高,但也是赤诚的可爱。父母经营一家麻油店,喜欢她的人也有一些,不过都是些屠夫等市井小民。七巧生的一般,俗不可耐。一般情况,哪能高攀上姜家的大门。家境清寒,也有兄嫂大人的操作,就被姜公馆的软脚虾二少爷娶了去。二少爷常年卧床,连坐起来都费劲,充其量只是一滩会呼吸的棉花,毫无生机可言。丈夫的无能无用,自己的粗俗教养,让她和这个富丽堂皇、走进走出需要丫鬟伺候的公馆格格不入。如果当初没有这门亲事,七巧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意人生。虽然性子烈了些,但一来一往,总能滋生些感情,凑合过去。只是眼下……竟是这番光景。哥嫂也常来“拜赐”,这一来,就害得七巧“把前因后果重新在心里过一过”,她可禁不起这等“掀腾”。好在,过了几年光景,该去的人也去了。除了长白和长安两个孩子算起来是姜家的骨血,别余的,也彻底分离了。

         姜公馆其他人倒也懒得揣摩这个没见过市面的粗俗女子。这话是从哥嫂嘴里说出的,“没出嫁前,嘴头上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癫癫,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我刚才定的标题是“七巧的黑化”,后来觉得不妥。人终归是和自己较劲的。折腾些,连周围人也坑害了,也是坑害亲近的人,说到底还是自己身上的骨和肉。这已然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没有所谓的黑化,只是先前的、后来的事情组成了完整的她。

         钱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所以必须和这钱捆绑起来。分家后十年,姜家三少爷来找过她,只是准备了“有条不紊的回答”,和“筹之已熟”的计谋,这些让七巧看在眼里,心塞至此。幸好这一时的冲动遏制住了,不然以后可要经历何等的悲怆?转而又想,若是不去想这必然,只温存于这一刻的偶然,“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也未可知!

         母亲七巧的存在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七巧也自认笨琢,“一不留神,人们就会嘲笑的,不信任的眼光截断了她的话锋,她也习惯了那种痛苦。”只是眈前顾后,让她的精神时刻紧绷,生怕人家把这金银细软的抢了去。小辈的人生,也被她这样生生耽误了。只是,这长安和童世舫如果没有被打扰,就这样一直好着,就成了吗?长安以为“这新式男女的交际也就尽于此矣”,童世舫呢,“因为过去的痛苦经验,对于思想交换根本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以为,“久久握着手,就是较妥帖的安慰,因为会说话的人很少,真正有话要说的人还要少。”一个是初涉人世,一个是历经千帆,个中滋味,来不及体会,也被母亲“温柔”地斩断了。以后的日子,也锁住了。只可叹,这锁,是自从七巧嫁来之后就带着的,生下孩子,也给孩子匀了两把。她原来也曾期待过,可是等到该去的人都去了,又该期待什么呢?未来已经是眼见得到了,还不如原来,好歹也留个幻想罢…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红玫瑰和白玫瑰》去年看的这篇小说,今年再看,居然仅有一点点印象。不知是那会比较幼稚,还是看得不仔细。可是对这本书却一直记挂着,可能有关锦鹏的电影的影响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那句流传已久的话的缘故。又匆匆浏览一次,觉得还是不够的。这篇小说还应该多看几次的。

又看了一次这篇小说,对张爱玲的爱情哲学又多了一点了解。她对男人的那种既想要表现自己道貌岸然的一面,却难以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的丑陋的一面描写得真实自然。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是亘古不变的。可能在这里爱情成了一种游戏,类似于征服的游戏。男人想要征服女人,一旦得手后,就变得有恃无恐。坚信女人是爱自己的,所以任意胡来,甚至有意挑衅,大打出手。而那个记忆中的她变得美丽端庄,甚至成了美梦,可望不可即的梦。错过了,成了最美。天意弄人,那个她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时时刻刻惦念着。张爱玲将感情中的得与不得写绝了,忽然觉得自己写的这些都是多余。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读张爱玲,有一种莫名的喜感和无奈。

网上很多书单,特别是针对女性,往往会推荐张爱玲,现在看来,这该是怎样的有心无心的作弄。

我深刻地以为,张爱玲的书特别不适合消遣,年轻时不要读,读了也不要懂,如果懂了,怕是会很不好。

在这之前看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再之前是严歌苓的《陆犯焉识》,本来都还是不错的作品,但对比张爱玲,顿觉黯然。王,严用长篇大幅去写的,张一个短篇就够了,甚至更通透。这不是在贬低两位,实在是对天才的歌颂。

但看过之后,怎么办呢?

忽然能够理解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人生很多事情,现在得不到,就真的是得不到了。虽然徒劳无功,却不妨碍人去做的热情,可见生命的冷酷和热闹。

人生是一件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虱子。

可发一笑。

《徐志摩散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烟花之所以灿烂,不在于它有多次生命,而在于它在发出光焰的那一刻,已经留住了永恒。

题记

20世纪的中国文坛人才辈出 ,灿若星辰,而徐志摩无疑是其中最光鲜闪亮的一个。他是中国现代文坛最具特色,最有才华和最优秀的诗人、散文家之一,是开一代诗风的新月派主将,被誉为中国雪莱。有人说徐志摩是潇洒的诗歌仙子,飘然拂过年轻中国的诗坛,凭着精灵般的诗魂,丰富了新诗的艺术世界;也有人说徐志摩是不受羁绊的野马,无边无际的思维总是让他在现实中桀骜不驯,不为世俗所累;而我更愿意相信郁达夫所说的志摩是一个淘气可爱能使你永远无法忘怀的顽皮孩子,诗的音乐,自我生命缺乏诗感,这个孩子的灵魂就会变得孤独寂寞。是的,正是因为怀着一颗质朴单纯的童心,他才能真切感受到内心的性灵神韵,并将其与自然界的温馨静谧的美妙彼此相融,创作出闪耀着青春光泽,万卉奇葩的《再别康桥》,达到如行云流水般流畅、澄澈的境界。

说来惭愧,真正静下心来品读《徐志摩散文集》还是在高考后那个漫长而无聊的暑假。整整两个月我所涉猎的书籍可算颇多,但真正打动我心扉并且至今仍爱不释手的恐怕也只有《徐志摩散文集》了。看一回宁静的桥影,数一数螺钿的波纹;我倚暖了石阑的青苔,青苔凉透了我的心坎;我惊讶他竟能如此娴熟轻松的驾驭语言,如此真切地将心灵深处的内在情感透过文字的音符浪漫地、自然地抒发出来,并甚至还安排得那么和谐,柔中有力,浓厚中有淡薄,鲜明中存素雅。这该是怎样一个文坛奇子,好奇心驱使我细细品味《徐志摩散文集》,希冀自己能够解开心中的疑惑,感受他如繁星般点缀近代文学的傲人才华。

翻开目录,能清楚地看到全书分成三个部分:关于名人、回忆故人和生活随想。在关于名人这一部分,作为一名浪迹天涯的漫游者,使得徐志摩有机会亲近当时的文坛巨匠,用一颗空灵而单纯的童心去歌颂真善美,用诗一般优美的语言表达对名人的崇敬仰慕之情。在《泰戈尔来华》一文中,徐志摩坦言对于泰戈尔的来华,他心中甚是欢喜,就连梦也多了几分颜色,增了几分妩媚。他真切地希望泰戈尔的来华能给百年来只在精神穷瘘中度活,给生命只是追忆不全的中华民族带来精神的安慰,唤起民族的觉醒。每想及过去的光荣,不禁疑问现时人荒心死的现象,莫非是噩梦的虚景,否则,何以我们民族的灵海,曾经有过偌大的潮迹,如今何至于沉寂如此? 20世纪的中国风云变幻,波澜壮阔,历史的烙印不可磨灭地震撼着徐志摩的心,置身于乱世,虽不能沙场点兵,却希冀泰戈尔高洁和谐的人格,能给我们安慰,可以开发我们原本淤塞的心魂,唤起民族的觉醒。源于性灵深处的期盼让我们看到质朴善良的徐志摩忧国忧民的一面,可爱至极。

曾经说徐志摩像热情的雪莱一样,把心灵深处的情感,透过文字的音符自然流泻而出,他的散文蕴藉着一种绚烂的春光,一腔跳动的激情,即便是哀伤也如升腾的火焰,热烈而奔放。在回忆故人这一部分中,徐志摩回首往昔,细数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追寻绚丽的烟花怒放后散落在地的火星和哀怨。在《我的祖母之死》一文中,徐志摩引用了英国诗人华茨华斯的一首有名的小诗《我们是人》:一个单纯的孩子,过他快乐的生活,兴冲冲的,活泼泼的,何尝识别生存与死亡?在烂漫童真的孩子心中不曾感到生与死之间的阻隔,幼年的徐志摩虽遭祖父的变故,却是不甚明白生命终止的可怕。及至成年,遭逢祖母的大故,给了他不少寂静的时刻,不少深刻的反省,感慨如果生前是尽责任的,是无愧的,我们就会坦然的走近我们的坟墓,我们的灵魂便不会有惭愧或悔恨的啮痕。

在生活随想这一部分,我们时时可见徐志摩把心灵深处的情感,透过文字抒发出来,浓得化不开,无比艳丽,无比妩媚。在《想飞》一文中,徐志摩插上想象的翅膀,飞上云端去,飞上天空去浮着,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人类从未停止过对飞翔的渴望和追求,人类开始用石器的时候已经想长翅膀,想飞。远古洞壁上画的四不象,它的背上便掮着翅膀。潇洒如仙子的徐志摩始终抱定童真质朴之心,虽然现实是堕落、孤寂、死静的,但他却用海滩上种花去呼唤真善美和童心的回归。青年的朋友,是春雷响时不曾停止破绽的芽,绝不能填平童真走向堕落,劝告青年们保持信心、精神和勇气,在人生的海滩上种花也许会消灭,但这花的精神是不灭的。

在如今,虽有百花齐放却良莠不齐的文化界内,一本好书能教育人,而一代文豪才子徐志摩的精神世界更能唤起我们对当代文化的反思和质询。让我们沿着徐志摩的思想轨迹,伴着他对文学赤子般的热爱和豪情,开始一段心灵旅行,让灵魂在美丽的文字流淌中得到净化和提升。虽然徐志摩的灿烂生命就在一团幻影般的光焰里消逝了,但烟花的灿烂不在于它有多久的生命,而在于它在发出火焰的那一刹那,永恒已经留住。而徐志摩浓得化不开的才华,卓尔不群的风采,时至今日仍震撼我们的灵魂,启迪我们思索智慧的人生,掩卷遐想,体验心灵激荡后内心的安静与祥和。

《贾平凹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上周末,难得有次清闲,随手捧起《贾平凹文集》读起来,对中篇小说《腊月正月》体会颇深。

《腊月正月》是一部描写农村改革,极富生活实感的现实主义作品,小说主要围绕退休教师韩玄子与农民专业户王才的冲突展开描写的。韩玄子有学问、有名望,桃李满天下,退休后又被委任为镇文化站的站长。家里有四个人是国家户口,拿固定工资,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本村的统治权。而他曾经的学生,出身贫寒、地位卑微的普通村民王才,是个上学的时候还尿炕的穷小子,本来是镇上的下层社会,但随着生产形式由集体化改为个体责任承包,全社会的改革开放,王才靠开办个体食品厂逐步成了镇上的首富,于是一切都颠倒过来:人们的尊敬与羡慕从韩玄子身上转移到了王才身上。县委马书记去王才家拜年,甚至韩玄子的儿媳妇也偷偷地去王才的厂里做工了。而韩玄子,最后只有孤独地到四皓墓地里去哀叹:他娘,我不服啊,我到死不服啊!等着瞧吧,他王才不会有好落脚的!

小说深刻、生动地揭示了农村改革过程中人物复杂、敏感的心理状态。王才精明能干,踏踏实实干事,本本分分做人,在改变自身命运的道路上步履维艰却不乏进取精神。新的时代、新的形势正在造就他成为农村新人。但王才虽然有了钱,由于对改革不确定性的忧虑,思想上总背着一个包袱,行动上总也不敢放开手脚。尽管他知道韩玄子在背后与他为难,但还是卑卑缩缩地去巴结韩玄子,小心规避,一再退让。因为,在王才眼里,韩玄子代表传统,代表权威,掌握着他的前途和命运。韩玄子在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的时候,变得那样可怜、卑鄙。一方面对王才进行恐吓,在背后拆台,一方面硬充好汉借了钱摆阔,用别人的尊敬和笑脸来安慰自己,获得心理平衡。但当县委马书记登门给王才拜年而置他于不顾的时候,这个精神贵族的自尊心与虚荣心受到了致命的一击。他知道自己的时代确实过去了,于是突然间衰老。作为一种社会势力的象征,他的走向没落是历史的必然。在韩玄子和王才两个主人公之外,作者还着重刻画了二贝夫妇来衬托他们两个人。二贝是接爹的班,做了个乡村教师,由于能及时学习党的新政策、了解改革新精神,所以,他赞同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他给王才出点子卖商芝,在被韩玄子臭骂一顿后,后又偷偷背着韩玄子指点王才食品加工,帮着王才修改申请面粉、油、糖供应指标的报告。白银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批践行者,她穿拖鞋、套西装、烫头发。二贝夫妇是农村年轻人的代表,是推动农村改革的主体力量,作者其实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同时,作者也点缀了像光头狗剩、秃子、气管炎等一类小人物,他们是农村改革的投机者,那里有利那里钻。一会巴结韩玄子,一会又向王才靠近,结果两边都不把他们当人看,更加地衬托出作者这样一个结论:谁坚定地支持改革谁就是更大的受益者!小说对韩玄子在竞争中迅速败北的结局安排,充分显示出经济变革对农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对农民观念意识、习惯带来的重大变动和令人惊叹的变化。这种种变化的本质,是传统价值观念的解体和新的价值观念的重建,它更直接地从正面否定了传统观念、传统道德中落后、消极的成分,更有力地否定了时代的落伍者。

面对种种变化,作家的倾向性是鲜明的。腊月正月既是故事发生的时间,也象征着不可逆转的时光流逝(腊月过去就是正月)和新旧交替的时代(腊月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正月是一年的第一个月)。小说把韩玄子称作商山第五皓,与秦时四皓并列,实际是暗示韩玄子的落伍和被时代抛弃的必然性。作者坚定地站在新的社会力量一边,热烈称颂当今生活中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新的观念和新的人物,表现了作者要从更高的立足点上反映社会变革和臧否人物的倾向。小说通过现实主义的描写提供了一种真实、丰富的生活形态,因而其意蕴也必然是丰富的。

贾平凹,这个陕南秦巴山地的汉子,用他那清新隽永,明丽自然的笔调,给我们描绘了一副清新的改革开放新时期西北农村的变革画卷,他成功塑造了韩玄子这个时代的落伍者和王才这样一个崭新的农民形象,生动地告诉我们:历史,总是不断进步的。始于30年前的这场大变革,犹如二月春风拂面,让人禁不住长舒一口气:春天终于来了!

张爱玲流言的读后感


张爱玲流言的读后感范文一

《流言》是我所看过的张爱玲的书中最喜爱的一本了。或者正如其中有人说的,张的散文写得比小说还好。令人佩服的是那种全然的淡然,用一种旁观者清的态度,审视世间,然后用她的极为犀利的笔触将各种细微末节,别人所容易忽略的东西描述出来,有些尖锐得让你欲笑不止,有些则让你又痛有痒。最喜欢的篇目莫过于《中国人的宗教》(大概是吧,书给妈妈拿了,标题不是很记得),其中好几段让我大笑不止,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最喜欢的那一句则是《爱》中的结尾,想来也是很多人喜欢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读后,内心颤抖,有种无法形容的心悸。那种举重若轻的问句,令人刻骨铭心的疼痛。念给了某个人听。我想对他说的就是这样的一句

张爱玲《流言》的读后感范文二

不要以为不是小说,张爱玲的笔锋就不会那么尖锐。人间百态,柴米油盐。从服饰饮食到家庭生活再到战争,她信手拈来的不止是对文字的驾驭,更有炮火灰尘下,对人事的参透。读她的文字,小说也好,散文也罢,总是觉得她站在一个很远的位置观察、描述,也许还不添加个人的情感好恶。眼光之毒辣,笔尖之锋利,令人折服。她有女人的天生的敏锐观察和直觉,也有男子般利落和干脆的分析。冷幽默,自嘲,一针见血。这本散文集,是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也是除了传奇外,我的最爱。书封和纸张都是精美的,读张爱玲,须得用精装白纸来一页页翻,如果是粗糙的简装,会不会亏待了能写的出如此好文的作者?

史铁生散文集读后感2000字


篇一

每天都会有人经历生离死别:过去已经历;现在正在发生;或者说将来即将面对这是每个人一生必定会经历的事情。逝去一位可敬的长者,在他的家人看来,也许只会在那几个月里有难过、伤心的情绪,但在今后的扫墓过程中,可能只是淡淡一哭,之后就不再去在乎人的生老病死这一周期性的变化。试问这些当事人,你们可曾有思考过人为什么生而人又为什么死呢?可能有人会这样说:这不就是正常的生理周期现象吗,我们怎么可能知道为什么,不必再去费脑筋思考了。

这时候就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抨击你:人生下来就是赎罪的,他要来洗清他上辈子所犯下的罪孽,他是有任务并且有欲望而生的。这个说活的人就是史铁生。关于生与死的问题,他已经思考过无数多个了,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他会每天问自己为什么要活下来,还有为什么会转移死的话题来让自己继续拥有着生命。

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个残疾人,在成年之际经历过人生的大劫难就是失去了行走能力,他所经历过的困苦,比我们正常人要多得多,所以才会对生与死的问题有自己独到的一番见解。在他的作品的字里行间里,处处流露出他对生的希望以及死的哀鸣。他是一个渴求拥有美好的生命,却同时又不畏惧死亡的恐怖的人,他是一位坐在轮椅上思考的伟大作家。

也可以这样说,是轮椅造就了今天的史铁生,他的创作灵感大部分都是轮椅赐予的。只有经历过劫难的人,才能真正领悟到劫难所带给他的不行与机遇,是值得去思考和捕捉的。

生命,在史铁生的眼中,那可是极为宝贵的东西。也许在无法直立行走甚至在坐上轮椅的那一刹那,史铁生仍然是无法摆脱失去双腿带给他的痛苦与磨难,但是在他触动写作灵感的那一瞬间里,似乎所有的苦痛,他都在那一刻有所淡然并随之忘却了。这对于他来说,是个多大的槛啊,但他最终还是跨过去了,并且在写作领域里有卓越的成就,他就凭靠着自己的力量,成功了。在这成功的背后,是需要经历过多少个夜晚冥思,经历过多少次的重写及修改,才能换取一个作家名号的。或许他并不在乎这些名利,他只专注于塑造强大的内心世界,只沉溺于他广阔无垠的对生命的思考中。

在《宿命的写作》一文中,他这样写道:我自己呢,为什么写作?先是为谋生,其次为价值实现,然后才有了更多的为什么。还有至于写作是什么,我先以为那是一种职业,又以为它是一种光荣,再以为是一种信仰,现在则更相信写作是一种命运。是的,写作是史铁生自己为自己选择的命运。正是因为他选择了写作,所以才没有再去考虑且纠结于自杀,是写作带给他无限的思考和轻松的生活,他热爱写作,并且视它为自己生命的希望。

在他的作品中,各个地方都流露出他对生命的渴望。因为他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精彩的活着,所以他才会对生命抱以由衷的敬意。他不愿意无精打采地活着,这才利用写作来充实他的世界,一个属于他和生命对话的世界里。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渴望拥有生命,所以他格外珍惜与生命沟通的机会,他才会将好的作品以及他对生命的思考与我们众人分享。

他每天都在不断地思考、对话和写作间流连穿梭着,可能是因为极少有人去关照他、爱护她,他的作品中才会透露出一丝丝的空虚以及苍凉的感觉。我在品读他的作品时,时常会尝到他的内心既强大却又脆弱得不堪一击。他太寂寞了,寂寞到在他的文字里都能品出他多美期盼着有人能听听他的诉说,能替他分担一丝苦楚,能理解他内心的恐慌。

《对话四则》中的一问一答的方式,完美地对史铁生的内心做了个诠释,是他自己心里真正的内心独白。对话中,史铁生有说过是卓别林大师的幽默感拯救了他想死的心,他很感激卓别林的乐观和豁达。要是你正正经经地陷入了绝望,你不妨听听幽默大师的话。当然,使我没去自杀的原因很多,但是我第一次平心静气地放弃自杀的念头却是因为听了卓别林的劝,以后很多次都是这样。幸好有一天我去看了那场电影,什么名字我忘了。一个女人想自杀,但被卓别林扮演的那个角色发现了。女人很埋怨他,发了疯死地喊:你为什么不让我死?为什么不让我死!卓别林慢悠悠不动声色地说:着什么急?早晚会死的。

就像史铁生在《答自己问》里写的那样,纯文学是面对着人本的困境。譬如对死亡的默想、对生命的沉思,譬如人的欲望和人实现欲望的能力之间的永恒差距,譬如宇宙终归要毁灭,那么人的挣扎风斗意义何在等等,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问题,不依靠社会制度的异同而有无。这种文学就是史铁生毕生的追求所在,他就像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使者,他是上帝的宠儿,他能够给予人们更多的生存希望。在他的身上可以吸取上帝对生命的诠释。

《鲁迅文集》心得感悟_鲁迅文集读书笔记2000字


长久以来,对语文课本里的作家都缺乏敬意,坦白说,是不太愿意阅读他们书的,原因无他,读书时代在语文老师的要求下背的腻烦了,加之小镇没有图书馆,即便想读也找不到。现在看来,能够出现在课本里的作家大多有可取之处,倘若能够触类旁通,将作者的其他书也找来看,想必是另一番风景。

在所有课本里出现过的作家中,唯独钟爱鲁迅,先生的文字深刻,笔下的人物让人不自觉的反思,很多话语细细品味,常有一语道破天机之感。现代社会,说话的人多,敢于说真话的越来越少,毕竟多数情况下说真话又不能赚钱。先生笔下的人物中,有两个非常深刻,其一是阿Q,其二是祥林嫂。

先生说阿Q光头,留着一条小辫子,这与Q这个英文字母很相似,所以叫阿Q,然而阿Q为世人所熟知并不是因为和字母Q形象一致,而是因为其独特的精神胜利法。

阿Q的头上有一个大的疤痕,加上光头,于是自卑又敏感,凡人说到光头,无论别人有心还是无心,他都认为是在讥讽他,于是满脸通红的发起怒来,然后在心底默默估量对手,对方木讷他便骂,对方气力小他便打,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阿Q吃亏的时候居多,于是后来改变的自己的方式,只怒目而视了。他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于是就释怀了。

王胡在凳子上捉虱子,阿Q看到便要去比一下,虱子没别人多,咬起来没那么响,便觉得王胡地位比他更低贱,不该比他更多更响,发起怒来,与王胡扭打成一块,阿Q与王胡打架吃亏,心里就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的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阿Q回家后,擎起右手,用力在脸上打了两个耳光,打到自己脸部火辣辣的痛,打完后便心平气和,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外一个自己,不久就仿佛自己打了别人一样,于是心满意足像打了一场胜仗一样怡然自得的进入梦乡。

阿Q在茶馆调戏小尼姑,小尼姑躲避,阿Q便理直气壮的说:和尚动的得,我动不得。像是他摸小尼姑是天经地义的事一样,阿Q有一套自己的学说,他觉得,凡是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走在外面,一定想要引诱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那一定是要有勾当了。

自从阿Q在茶馆里摸了小尼姑的光头,内心也开始荡漾了。由于未庄地方小,阿Q能够接触的女性不多,单身的更少。一天阿Q在赵大爷家帮工,遇到赵大爷家唯一的女佣吴妈,便忍不住对着吴妈大叫: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吓的吴妈赶紧夺命而逃。自此阿Q在未庄被所有人所不待见,饭馆不赊酒了,也没人找他帮工了,连土谷祠也不让他住了,无可奈何的阿Q只得进城谋生。

阿Q进城后不久便做了小偷,最胆小的那种小偷,第一次犯案,风吹草动便逃回未庄,因偷了点衣服回未庄销售,一时间竟成了未庄热门人物。后来革命,阿Q成了替罪羊被枪毙。

除阿Q外,先生笔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祥林嫂了,算得上中国近代社会底层人物的典型形象。

祥林嫂其人,早年嫁给了比她小10岁的丈夫,跟婆婆还有小叔子住一起,新婚燕尔,丈夫不幸离世。祥林嫂独自去了鲁镇,在鲁四老爷家帮工,因安分勤劳,踏实肯干,很快被雇佣为长工。然好景不长,快过年的时候,祥林嫂的婆婆找到她,为了给小叔子筹备彩礼,要将其强行卖给了贺老六,嫁到大山里。

不久后,祥林嫂在大山里生下一子,然而贺老六却因得风寒救治不及时死了,悲痛之余,祥林嫂照顾儿子的心也就分散了不少,山中饿狼多,一不留意,儿子也死于狼口,至此,祥林嫂又是孤家寡人了。

祥林嫂在儿子丈夫死后,重返鲁四老爷家帮工,但工作再不如先前灵活,记忆力也大大减退,表情如死尸般,每天逢人便讲述其悲惨遭遇以及儿子惨死的经过,一开始乡亲们还特意去听她讲述,但听的多了,祥林嫂也就慢慢的被乡人所恶。

先生所作短篇中,有一篇讲动物的文章让人印象深刻。先生说:动物大多适性任情,对就是对,错便是错,无一句辩解的话,虫蛆或许不干净,但它们从不自鸣得意,猛兽以软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它凶残,但它们从未竖过公理正义的棋子,使得牺牲者直到被吃为止,还一味的称赞它们。

有一个绝大多数人所喜爱的动物是先生所不待见的,就是猫,先生仇猫缘由有三,其一,猫凡是捕食雀鼠,从不削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捉住,又放走,直到玩腻了,方才吃下,颇与人们幸灾乐祸的心里相同,习惯于慢慢折磨弱者致死;其二,猫同虎属,却生的一副媚态;其三,在人们睡觉看书之时,猫的叫声总叫人心烦意乱。

还有就是一个家庭里,猫是不肯将老鼠灭光的,先生说中国古代的官兵也常常这样做,他们不肯扫清土匪或者敌人,如果扫清一切障碍,他们就会不被重视,甚至因失去用处而被淘汰。

在所有的道德绑架中,先生提到一点深感认同,就是平素不太往来的人,忽然寄一红贴,上印小儿完婚为舍妹出阁等等含有阴险性暗示的句子,使得接受者不花钱便觉得过意不去,花了钱本质上又十分不开心。

张爱玲自己的文章读后感


张爱玲自己的文章读后感

主编傅光明说:“正当大时代而一味的“品赏”“幽默”与“闲适”,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了。”随即列举了鲁迅先生对老舍的不屑,批评。我印象中老舍的文章是很好的,小时候看过的《爬山虎》?至今还觉得十分可爱。个人觉得大的时代,是允许个人闲适的存在的,大时代推崇需要更多的斗士,但绝不能否认“隐士”存在的价值。像郁达夫所说:“清淡、闲适,与幽默,何尝也不可以追随时代而进步的呢?”老舍先生的文集我还是看的比较少的,改日定当好好欣赏。希望日后至少在心中能为他正名。另一方面,林语堂先生的做法我是不赞同的。在那个国家身处内忧外患之际,倡导“幽默”“性灵”,“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实在是太不识时务了!个人的“而无车马喧”,为何要逆时代潮流,做历史的绊脚石呢?

又讲到散文的定义。作者列举了周作人、梁实秋、朱自清、沈从文、章依萍等的观点,作出结论:无论是何种散文,都是“我手写我口”,散文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作为灵魂的避难所,当成精神的栖息地而存在的。艺术是独立的,散文须是个性的。这其中我是有异议的,但迫于文笔拙劣,主要是见识太浅,不敢滥加评论。又希望以后能好好地驳一驳。其中梁遇春认为散文是“用轻松的文笔,随便来谈人生”而且,比起诗来,散文“更是洒脱,更胡闹些罢!”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张爱玲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鲁迅文集读后感2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