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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名家名作: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3)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名家名作: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3)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慢慢看,先下《金锁记》

        定定地看完了《金锁记》,眉头总也舒展不开。开头得知主角是嫁给病弱少爷的女子,也脑补了些可能的情境:1. 七巧原是个麻油店的小家碧玉,哪里见的这番情景,却先被这些大家太太小姐们吓得没了魂儿。最后经过一番痛苦历练,终于软脚虾不再。这是灰姑娘逆袭制。2. 七巧和家里的三少爷看对了眼,偷偷上演一场叔嫂情深的伦理大戏……主角都可以是七巧,但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去写,就另当别论了。而张爱玲笔下,嫁给天生软骨病,近乎高位截瘫富家少爷的七巧,却也很是不同凡响。

        首先说她的人物设定——毋庸置疑,人物必须经由情节来丰富。先前的她,虽然粗犷嗓门高,但也是赤诚的可爱。父母经营一家麻油店,喜欢她的人也有一些,不过都是些屠夫等市井小民。七巧生的一般,俗不可耐。一般情况,哪能高攀上姜家的大门。家境清寒,也有兄嫂大人的操作,就被姜公馆的软脚虾二少爷娶了去。二少爷常年卧床,连坐起来都费劲,充其量只是一滩会呼吸的棉花,毫无生机可言。丈夫的无能无用,自己的粗俗教养,让她和这个富丽堂皇、走进走出需要丫鬟伺候的公馆格格不入。如果当初没有这门亲事,七巧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意人生。虽然性子烈了些,但一来一往,总能滋生些感情,凑合过去。只是眼下……竟是这番光景。哥嫂也常来“拜赐”,这一来,就害得七巧“把前因后果重新在心里过一过”,她可禁不起这等“掀腾”。好在,过了几年光景,该去的人也去了。除了长白和长安两个孩子算起来是姜家的骨血,别余的,也彻底分离了。

         姜公馆其他人倒也懒得揣摩这个没见过市面的粗俗女子。这话是从哥嫂嘴里说出的,“没出嫁前,嘴头上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癫癫,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我刚才定的标题是“七巧的黑化”,后来觉得不妥。人终归是和自己较劲的。折腾些,连周围人也坑害了,也是坑害亲近的人,说到底还是自己身上的骨和肉。这已然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没有所谓的黑化,只是先前的、后来的事情组成了完整的她。

         钱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所以必须和这钱捆绑起来。分家后十年,姜家三少爷来找过她,只是准备了“有条不紊的回答”,和“筹之已熟”的计谋,这些让七巧看在眼里,心塞至此。幸好这一时的冲动遏制住了,不然以后可要经历何等的悲怆?转而又想,若是不去想这必然,只温存于这一刻的偶然,“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也未可知!

         母亲七巧的存在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七巧也自认笨琢,“一不留神,人们就会嘲笑的,不信任的眼光截断了她的话锋,她也习惯了那种痛苦。”只是眈前顾后,让她的精神时刻紧绷,生怕人家把这金银细软的抢了去。小辈的人生,也被她这样生生耽误了。只是,这长安和童世舫如果没有被打扰,就这样一直好着,就成了吗?长安以为“这新式男女的交际也就尽于此矣”,童世舫呢,“因为过去的痛苦经验,对于思想交换根本抱着怀疑的态度”,他以为,“久久握着手,就是较妥帖的安慰,因为会说话的人很少,真正有话要说的人还要少。”一个是初涉人世,一个是历经千帆,个中滋味,来不及体会,也被母亲“温柔”地斩断了。以后的日子,也锁住了。只可叹,这锁,是自从七巧嫁来之后就带着的,生下孩子,也给孩子匀了两把。她原来也曾期待过,可是等到该去的人都去了,又该期待什么呢?未来已经是眼见得到了,还不如原来,好歹也留个幻想罢…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红玫瑰和白玫瑰》去年看的这篇小说,今年再看,居然仅有一点点印象。不知是那会比较幼稚,还是看得不仔细。可是对这本书却一直记挂着,可能有关锦鹏的电影的影响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那句流传已久的话的缘故。又匆匆浏览一次,觉得还是不够的。这篇小说还应该多看几次的。

又看了一次这篇小说,对张爱玲的爱情哲学又多了一点了解。她对男人的那种既想要表现自己道貌岸然的一面,却难以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的丑陋的一面描写得真实自然。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是亘古不变的。可能在这里爱情成了一种游戏,类似于征服的游戏。男人想要征服女人,一旦得手后,就变得有恃无恐。坚信女人是爱自己的,所以任意胡来,甚至有意挑衅,大打出手。而那个记忆中的她变得美丽端庄,甚至成了美梦,可望不可即的梦。错过了,成了最美。天意弄人,那个她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时时刻刻惦念着。张爱玲将感情中的得与不得写绝了,忽然觉得自己写的这些都是多余。

名家名作精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读张爱玲,有一种莫名的喜感和无奈。

网上很多书单,特别是针对女性,往往会推荐张爱玲,现在看来,这该是怎样的有心无心的作弄。

我深刻地以为,张爱玲的书特别不适合消遣,年轻时不要读,读了也不要懂,如果懂了,怕是会很不好。

在这之前看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再之前是严歌苓的《陆犯焉识》,本来都还是不错的作品,但对比张爱玲,顿觉黯然。王,严用长篇大幅去写的,张一个短篇就够了,甚至更通透。这不是在贬低两位,实在是对天才的歌颂。

但看过之后,怎么办呢?

忽然能够理解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人生很多事情,现在得不到,就真的是得不到了。虽然徒劳无功,却不妨碍人去做的热情,可见生命的冷酷和热闹。

人生是一件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虱子。

可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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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名作读后感集锦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读后感时要能抓住重点,才能写出内心真实的感悟,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名家名作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名家名作读后感(篇1)

名家名作读后感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从小就关注过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最近兴致来潮,又一次捧起了这本另类的史记。虽然作者的文字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但多少历史见证过它的真实,也许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事实,但不可以否认它曾经的存在。

小时候就看着书中200多个人物上演着群英会,在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凌驾于他人之上,战火纷飞的年代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不明白为何三国不能和睦相处,不明白英雄为何热衷于成为乱世的枭雄。蜀魏吴,个个都自称君子,孰不知自己的“丰功伟绩”是由什么垒成的,自己正踩在无数将领小兵的鲜血与汗水中站起来的,君子向往高尚,讲究仁义。当我第一次用小学生的眼光欣赏《三国》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们之间的争斗,无法理解他们的向往,他们的内心世界,更无法理解他们口中常常提到的仁义。

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至死永远是兄弟,然而一览全书,每次遇到危险,跑得最快的总是小刘,为了保命甚至连老婆都不要了。害的关羽那死脑经为了个“义”字去替曹操打工,过五关斩六将,这难道是悟出了“义”的真谛?

吕布本是一代豪杰,一表人才,然而却为了个貂禅,儿女情长,亲手弑父,两个干爹都死在了自己的剑下。弄得孝义两失,一辈子的英名毁于一旦。

曹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评价一点儿没错。吕伯奢好心设宴款待他曹阿瞒,却不料引来一场灭门的杀身之祸,最起码的礼尚往来都不见了踪影,华佗给他治病,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魏延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功劳由他领,黑锅你来背”。陈式的例子再贴切不过。

然而当我再一次用高中生的眼光重识三国》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赵云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这,才是真正的“义”。

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生的智慧都倾注在军师的天职上,献给了刘备创业的进程,没有怨言。空城计,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耳熟能详的历史无一不透着孔明的努力汗水智慧与精力。出师一表争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诸葛亮用一生的光阴诠释了“义”的真谛。

张飞虽然是个欠考虑,容易脑热的单细胞动物,看他就晓得什么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然而兄弟有难他必定出手相助,因为火爆的脾气,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这也是为了兄弟,为了义,他用生命换来的“义”。这,才是真正的义。

关羽很讲义气,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放走了曹操,不是别的,只是为了义。这,才是真正的“义”。

《三国演义》上演的不只是场战争游戏,它并非“演”的天下,而是“义”的舞台。如果不是“义”的存在,哪会有三国鼎立的时代?!

义――三画一字,简简单单,又寓意深刻,三国演义,义贯三国,逝去了义,三国也就演不起来。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名家名作读后感(篇2)

白的纯洁,是“床前明月光”。每每忆起,都会有那样的场景:窄巷,青砖,花瓣翻落。你喊她的名,她回首,给你以明媚微笑。花瓣无声,落在她的肩上,落在你的心里,击起一圈圈涟漪。时间仿佛定格,周遭一切悄然停止,包括你的呼吸。那是你多年的梦魇。是美梦,每想起,总会有那么一丝甜蜜在心头,仿佛你还是那年那个少年;是噩梦,每追忆,总会有些无以名状的恨,恨自己没有坚持,妒她的夫。

白的乏味,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当年喜她沉着,端庄。是个识大体的女子。她总是圣洁高贵。想着,有妻若此,持家教子,夫复何求。多年后,她依然沉着端庄,而你早腻了她的这份端庄,你觉得她虚伪,毫无情趣,总是那么淡然。你甚至觉得你们更像是一对“拼客”。离了那叫“家”的房子,你们如同陌路。可你却忘了她本就含蓄,她已对你倾其所有。

红的妖艳,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她总是化着美艳的妆容。黑色的眼线,血样的红唇,衣着光鲜,不落俗套。“性感”“尤物”这些词就是为形容她而生,用在别人身上,都不如她妥当。她当真是红色,那么显眼,她在哪里,你的眼睛就跟到哪里,只她一个随意眼神,就足让你热血沸腾,心痒难耐。在梦里,她是你的。她的一呼一吸,一颦一笑,都是那么鲜活。她遗落的蕾丝边肩带,是你珍藏的至宝。

红的肮脏,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她善于交际,她性感美艳。未多时,她依旧性感美艳,是一朵妖娆的花。你总是觉得她从不只为你一个盛开。你恨透了她外出交际,你甚至想把关在房子里,用绳子把她绑起来。你恨她的性感美艳,她那勾魂的眼。只是随意的一看,就会让人不能自己。让你总是怀疑,不能自控。你故意冷落她,而她却愈演愈烈。你开始觉得她脏…是堕落的使者。可是你却不知道,她从末变,她是想你能注意到她,她怕你冰冷的眼神。

若你得到白色的,那条蕾丝边肩带会不会成为你一生的至宝?而那随意的一瞥会不会刻在你的脑海?

若你得到红色的,那窄巷里的回眸一笑会不会就是你毕生魂牵梦萦的幻象?那一圈圈涟漪是否至今依旧荡漾?

是不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她白或是她红,都是这样的结果,对不对?她并没有错,如果一定要说出她的错,那就是她错跟了你。

“床前明月光”是你懵懂的初恋,“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让你一夜成人,“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是你的糟糠之妻,而“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是你美艳的“过期”情妇。“明月光”之所以是“明月光”,“朱砂痣”之所以是“朱砂痣”,是因为,她们都只活在你的记忆里。

名家名作读后感(篇3)

一口气读完《草房子》和《青铜葵花》,我久久回不过神来,被书中的情节震撼着。

《草房子》一书讲了校长的儿子桑桑到油麻地小学学习知识时发生的一个个平常而又动人的故事。在学校里,秦大奶奶本不喜欢孩子,不喜欢小学,但她还是无怨无悔地以差点牺牲生命为代价救了一个孩子。第二次,她又永远躺在水中,只是为了救一个南瓜。作者也许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好人才写出来的。

这本书中的语言幽默风趣,书中有一个比喻是:桑桑仿佛是一枚枣子,被人有滋有味地吃了肉,现在成了一枚无用的枣核被人唾弃在地上。这句话淋漓尽致地表示出当时的情景和桑桑失望的心情,一箭双雕!

《青铜葵花》讲了女孩葵花先丧母后丧父,又被青铜家一个贫苦家庭收养,大家十分善良,但那只是一个小村里的小人家,有了葵花后日子更苦了。大家遇到了许多苦难,但都乐观应对,都挺了过去。

书中的比喻十分精妙,例如,把青铜家比作一辆破马车虽破,走得慢,但也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真是唯妙唯肖!

如果说书是精神食粮,曹文轩的作品就是精神面包,让人有无限的联想

名家名作读后感(篇4)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张爱玲写的小说无论结局好坏,都尽显苍凉之感。她写尽男女情事,笔下运筹帷幄,却无法给自己一个圆满。我喜欢她对事物,对环境的描写,语言简练,色彩绚丽,但那悲凉的故事都是在那艳丽中晕开来的,给人沉闷的撞击。不过很快。这种沉闷会慢慢随着故事疏解,一切又归于平静,只留最心底的热浪翻滚。因为不管是《倾城之恋》的白流苏,还是《金锁记》的七巧,都只是再平凡不过的人儿罢了。就是这些平凡的人,经了她的笔,变了倾城之姿,让我们为之深思,为之陶醉。

在此之前我是不喜欢张爱玲的,亦或是说不愿意看。高中考试,为了作文能得高分,我总是绞尽脑汁使用各种名家之言,张爱玲便是我用的最多的一个。但是,我不了解她,我作文中的张爱玲,都是从各种书刊杂志中关于评写她的文章里学来的。只记得那时候最喜欢写她的“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对她的印象也只是那幅经典的肖像:穿着旗袍,掐着腰,下颚高高地抬起,冷艳的眼神倨傲地俯视一切。

上了大学,庸碌地度过了三年生活,又手忙脚乱地在这最后一年选择考研。因为高中曾有过一段心理较为阴暗的时光,所以在转变时、转变后都比较倾向于那些简单安静又充满希望的文字。虽然大学学的文学,却只凭自己的喜好看书,躲掉了许多著名的名家名作。既要考研,就要为之前的任性付出代价。我就是以这样的心态看这本书的。不是喜欢的风格,自己认知又浅薄,看的过程中毫无疑问遇到了很多瓶颈。我问父亲,问朋友,向他们寻求帮助。我父亲工作忙,年纪又大了,现在都是看孔孟庄,没有了年轻时的热情,早已把张爱玲抛于脑后。我的朋友倒是非常喜欢张爱玲,洋洋洒洒发了一大段给我,但是对我毫无帮助。最后他说:“看一下她的经历吧。”

一个作家所创的作品,往往离不开他的生活。而我们对其作品的理解,除了了解创作背景,也与我们自身的生活经历有关。

我现在仍谈不上喜不喜欢张爱玲,也不是很了解她。我觉得我也要历经劫数、尝遍百味,才能真正明白“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意义。

我是一直成长的,不管所做的事是否能达预想的成果。

名家名作的读后感


名家名作的读后感(一)曹文轩作品读后感

一口气读完《草房子》和《青铜葵花》,我久久回不过神来,被书中的情节震撼着。

《草房子》一书讲了校长的儿子桑桑到油麻地小学学习知识时发生的一个个平常而又动人的故事。在学校里,秦大奶奶本不喜欢孩子,不喜欢小学,但她还是无怨无悔地以差点牺牲生命为代价救了一个孩子。第二次,她又永远躺在水中,只是为了救一个南瓜。作者也许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好人才写出来的。

这本书中的语言幽默风趣,书中有一个比喻是:桑桑仿佛是一枚枣子,被人有滋有味地吃了肉,现在成了一枚无用的枣核被人唾弃在地上。这句话淋漓尽致地表示出当时的情景和桑桑失望的心情,一箭双雕!

《青铜葵花》讲了女孩葵花先丧母后丧父,又被青铜家一个贫苦家庭收养,大家十分善良,但那只是一个小村里的小人家,有了葵花后日子更苦了。大家遇到了许多苦难,但都乐观应对,都挺了过去。

书中的比喻十分精妙,例如,把青铜家比作一辆破马车虽破,走得慢,但也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行。真是唯妙唯肖!

如果说书是精神食粮,曹文轩的作品就是精神面包,让人有无限的联想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么会有蜜蜂,甚至蝴蝶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应该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2020,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张爱玲小说《怨女》读后感2000字

DR 唐

该小说写得是上海,然而上海的风气不足,没有描写灯红酒绿十里洋场,倒像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通家庭,有没有上海无所谓。但更体现了张爱玲的深刻,上海都是如此,可见别的比上海更落后的全国,也是如此了。其中对男女催婚制度的批判,真的张爱玲看到了中国人祖祖辈辈思想落后的劣根性,毫无改变,整整持续三代人!!!太可怕了!!!把大量的青春都耗在,找媒人、托关系、相亲、催婚,还觉得是孝顺,安定下来。你别说,今天的上海不还是如此吗?更别说农村了。张爱玲真神了!!!

该小说强烈讽刺了当代催婚制度下,要求儿女快点结合,快点结婚的中国社会,封建父母乃至今天当代中国父母,仍旧还继承封建思想,把结婚当作"稳定"家庭,让祖辈放心的手段,来要求子女。

结果故事里,三代人没一个稳定的。更可怕的,子女一开始对父母这样的作法很反感,到最后认同,得过且过结婚,到了第三代,让自己子女也认同当年父辈给她的婚姻行为,也觉得是"稳定"了。

真是一代人思想落后,代代思想落后,导致了一代穷,代代就穷的不断轮回命运,毫无生气,没有一个人走出上海这个社会,找不到上海人,还找外地无为人,就为凑婚,农村人困死上海,还继续过着祖祖辈辈,"快结婚啊……快结婚"的"诅咒"当中,张爱玲顺便狠狠讽刺了媒婆这个形象,使得第三代更自得其乐地完成了母亲的嘱托,继续白痴一般的生活,"行尸走肉".

张爱玲的深刻,指出凡是不能将自己思想,与自己祖辈、父辈那块儿超出一点点的,最后更加愿意顺从父母辈的,甚至祖辈的中国人,美其名曰:"孝顺"的子女,无论上海还是农村人,都没一个好下场,只是将上辈子穷人的命运,不断复制、再继续复制而已,整整还复制了三代!!!

当然就文字水平:盛名之下,必有期待;然期待必有失望,中外一概,不看则已,看则了了,《怨女》观后常有此感。改编著名小说《金锁记》,然晚年著作,除开头银娣爱慕着药店伙计小刘,却最终拗不过长辈的安排,嫁给了乡绅姚家的二公子,令人动容和特有社会气息外,而后都不忘傅雷所警告的"逞着一支 流转如踢哒舞似的笔,不知不觉走上了纯粹趣味性的路".尤其对古典小说的熟知,加之对最擅长心理刻画的自信,写出来好多文字流利的废话,看起来对故事情节只造成,成功的拖沓,实不该——也不能称之为大手笔也。张爱玲最近几年被神话,所以我常说张爱玲的故事,不是笔下的,而是她本身的生活,被学者渲染其特殊的生活癖好,和离群索居的生活,仿佛有不慕荣利的超脱,更有小说的兴味,让人着迷——我也不例外。

当然后半部,有点起色,比较流畅,这也亏着张爱玲驾轻就熟的文字功力,但是光靠文字流畅是不行的,因为容易成流水账。其中稍好看的是写用鸦片和娶妻的方式留住儿子在身边的片段,扭曲心理,此事件描述本该值得渲染,可读来并不惨然,还真有些"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可惜这种从《海上花列传》学得来的境界,我觉得取法不高,不如直接从《红楼梦》里来,同样后者写大观园的日常故事,也都是一个个小事穿插,就连插科打诨,吟诗作对,附庸风雅,都显得情味无穷。关键还是曹雪芹的学识帮助这小说情味厚实,而韩邦庆远远不及,使得描述厚实的情味,常常变为纤仄的记录,加之故意隐晦的表达妓院故事,常常把平淡的白描变为"淡出只鸟来"的叙述,远远不及《红楼梦》的自然,而韩邦庆是标榜学红楼的,张爱玲也是标榜学红楼的,可惜却下一乘也。

我觉得张爱玲所谓学红楼,晚年还是受海上花太多,其实大可不必,取径想出新,结果却淡寡。

就当代读者来说,最大的震撼就是文中,银娣给儿子为结婚而结婚的想法,媒人的愚蠢,总夸女方好看,结果是屁股大,眼睛小,嘴唇极厚,生孩子像猪一样,用照片相亲,全靠美颜,简直把当代社会媒婆和七大姑八大姨的嘴脸,又写了一遍,看看都想笑!!!自古媒婆的话最不可靠,真是如此,都说对方好,结果对方好在哪,都让人大失所望。

以及亲戚急可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死后续弦,背后搬嘴只会八卦,想的都是男女问题。完全对现代读者有警示意义,讽刺当代,可见中国进入社会主义,而思想还在封建时代,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思想境界还是原地踏步,甚至退步,认可女不工作,在家带娃,做得好不如嫁得好,要求男的要全额付款嫁妆等等,男女平等成为口号,出去旅游学国外潇洒,一旦自己要求努力了,却靠男方婚嫁的惰性思维,真该好好思考。这也许是张爱玲《怨女》最大的震撼力,因为文中的主人翁,却都做了以上蠢事,结果都无疑下场悲惨。就连银娣自己都怀念当年爱恋小刘,却得过且过顺从父母而结婚,结果有了她如今的费尽心机,她怨恨着…

总体来说小说并不精彩,中间冗长,末尾平淡,唯独给人可以思考。张爱玲曾说《海上花列传》容易给普通人认为"淡出个鸟来",但是我觉得《怨女》很有这个嫌疑。不及她的《茉莉香片》、《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包括《倾城之恋》。小说还是要有高潮的,没有所谓的全部平淡,那种理想就成了枯槁。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范文一

最近因为没有电视看了,又把张爱玲的小说拿出来温习了一遍。

不可否认,小说都来源于生活,哪个时代的作者写出的小说反应哪个时代的社会现实。张爱玲也不例外,她肯定写不出现在的摩登社会发生的故事,并且她也很少写那个时代的地层贫民的生活状态,因为她自己生活的社会阶层在那个时代算是上层社会了。所以她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小资女人。

重新看了一遍十八春,感觉真好,在我所知道的范畴里,张爱玲应该没怎么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可是她怎么竟这么了解恋爱中的人的心里呢!曼祯和世钧交往的一些场景,看了,都让人感觉心里很温暖。还有别的文章里的一些人情事故,如果不知道张的人,肯定会想像着她应该很擅场与交往的人。想事情入木三分。可是实际的张呢,这是我特别要想说明的自己见解的地方。实际的张,应该算是很单纯,貌似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天真的心。与一般女孩子一样,喜欢华而不实的爱情。胡兰成,看过他照片,可以说是风度翩翩,可是具体怎样的人呢,大家也许都了解一二。以张这么理性的人(看她的小说说她理性,其实她也犯最低级的错误),不应该把自己寄托给这样的人,可是呢,他害她真的很深。张是个真实的人,说自己很自私的一个人,但同时她又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她的负责,对赖雅的多年瘫痪悉心照顾,不离不弃。试想,多少爱的死去活来的夫妻因为一方的病体或者仅仅是因为厌倦而无情抛弃。

张仅仅因为她的小说征服我们吗,她的人格难道不同样值得我们敬佩吗。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范文二

我挺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但是有时候感觉人物的性格非常难揣测。倚栏轩文学网

她的成名小说好像是《倾城之恋》,但是我更喜欢《第一炉香》。其实两篇都写的是一个题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张爱玲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论是小姐,太太,还是丫头,平民,每个人都很有心计,说话之前都得想到厉害关系,仿佛那个时代的人都这样?不得而知了

《第一炉香》写的是薇龙只身在香港读书,由于生活拮据,不得已来投靠做过姨太太,现在是上流社会交际花的姑姑。

一次偶尔机会认识了乔琪乔,一个混血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过是个富家花花公子,但还是爱上了他。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后来她如愿和乔琪结婚。但还是忙碌,为姑姑弄钱,也为乔琪弄钱。

整个故事里,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乔琪乔这个人。

张爱玲小说里,对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是对男人的心里总是怀着揣测。并不做具体的描写。

乔琪这个人,如果说他不爱薇龙,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但是,如果说他爱薇龙,却看着薇龙为了他在上流社会交际也不心疼不顾及。就像他说的,自己过惯了舒服日子,又没什么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这样不受宠的,也不会分到多少财产。因为这样吗?真是不明白他怎么想的。

为了好日子就什么都不管吗??想不明白

也许也只有张爱玲才能说明白吧!

倾城之恋:张爱玲小说集读后感300字(3)篇


《倾城之恋》是个很美好的故事。

白流苏:历经沧桑的成年女子,眉目清秀姿色尚存,结束了一段不如意的感情,经受着世俗的冷眼,哪怕是家人,亦有轻视,认为她不再有翻身的可能性,极尽冷嘲热讽。她亦无谋生的资本,只好忍耐着生存,心里有着卑微亦有自尊,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只因不愿意将就那个不爱自己的人,面对看不到尽头的生活,没有逆来顺受,选择了一条较勇敢的路。

范柳原:放荡公子哥一样的存在,但在文章中并不是从正面描写,而只是太太小姐们如此传言而已。太太们想把女儿许配过去,小姐们想搭上这位钻石王老五,如此趋之若鹜,所以凭添了他的自傲。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太太小姐们未达到自己的目的,未免气结,说话有口不择言的可能性。

流苏成天郁郁寡欢,陪妹妹去相亲,本意作陪衬,这一陪衬就衬出了一部倾城之恋。

范柳原看上了她,一次舞蹈,念念不忘,请徐太出面,将流苏诳到香港。

一位是感情失败,有几分清醒,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力,封建落败家庭的小姐,“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位是留洋归来,几分精明,几分放荡的青年。

这样的两个人相遇,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互相试探互相远离。明明已经起了意,眉目流转之间皆是情,却还是忍耐着不表露声色,互相贬损奚落。他对她时而一本正经一往情深,时而又游荡不羁。谁都无法跨出一步,像少年人样敞开心扉去爱,所以互相气恼互相折磨。

流苏想要一份生活的保障,离开大家庭窒息的环境,她开头根本也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找个可靠的男人生活,这样的思想也是人之常情。因为她知道自己,既没钱又没有养活自身的本领,虽颇有几分姿色,但再美的容颜亦如昙花一现,很容易就过气,所以她对自己不敢抱希望。而范柳原有着几分精明,几分玩世不恭,不想用婚姻束缚了自己,但他对流苏也有着那么一点深情,在香港刚见面,就敢于对流苏说,我在这儿等你呢。是不是有点轻浮了,但又未尝不是真情实意。

幸运的是,因为一座城池的倾覆,成全了他们的爱情。在生死天灾面前,所有的算计,计较暂且放入一边,只想好好爱,尽量爱,城池的倾覆,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范柳原表面上放荡不羁,放浪形骇,没个正经,比方他说“我不能想像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不过我也不能想象你不穿着旗袍”,是不是油嘴滑舌很流氓?但同时,他也有着西式绅士般的优雅,风情。内心善良脆弱,纤弱敏感,当他对流苏说,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时,是那样的固执哀恳,无助孤单。

而他对着一堵墙,却想起地老天荒的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只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 ,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他对流苏是喜欢的,他对她讲,“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低头”。而徐志摩在《致沙扬娜拉》中有写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诗句极其传神的道尽了女性的柔媚与羞涩。或许在范柳原眼里,流苏的低头,亦是风情万种,娇柔妩媚。

他半夜打电话给流苏,“从你的房间看出去的月亮是怎样的呢?”读到这儿,我不由得又想到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爱情名句:今晚的月色真美!其实后面接句是:我想和你谈恋爱。只是当事人含蓄内敛,羞于直白表达,只能说前半句。当时的柳原,也是这样的心情吧。

而他对着流苏念着“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却很是悲凉,大概人真的喜欢上一件事物时,会产生不真实的,患得患失的感觉吧。

哪怕有这许多的喜欢,甚至是有一点爱了,他亦没有正式想要订婚成亲,只准备去英国。虽然他给流苏安顿好了住所,吃喝不愁,可是对于流苏来说,名分真的是很重要,流苏无奈得甚至已接受自己这尴尬的不明不白的身份。然后,天下乱了,河山颓了,冰河铁马,流弹枪雨就落了下来,在生死面前,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与放荡,留下来与流苏组成了一个家。是为倾城之恋。

张爱玲祖奶奶真是毒辣啊,每篇文章中都有流转至今的名言,在这篇中,例如: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当面何尝不奉承着她,背后就说得她一个钱不值。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

根本你认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给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也还污了刀。

总之,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

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转眼就憔悴了。

张爱玲毋庸置疑的天才 本书收录的作品 女子都是悲剧的[撇嘴][撇嘴]总结一下理清故事思路:《倾城之恋》花花公子范柳原和离婚女子白流苏 这对彼此自私的男女 各怀鬼胎 吃个饭跳个舞 自然 称不上爱情 好在 在香港沦陷时患难中见了点真情 但绝谈不上倾城之恋 更多的是世俗烟火气 白流苏要的是安稳 范柳原更爱自己 白流苏得到了物质 范柳原继续调情作妖 她以为是亲情 他觉得她不懂他《沉香屑第一炉香》单纯贫穷的女学生薇龙 求学香港无依无靠 求助自己的姑母梁太太 无奈被利用 她在姑母豪宅锦衣和绚烂的交际场里 虚荣心迅速膨胀 想要脱离试图寄希望于婚姻 却被梁太太设计嫁给放荡纨绔子弟 继续被利用 做捞钱捞人的诱饵 这大概是那个时代交际花命运的缩影 最不喜欢梁太太 荡妇的心 偏偏长一张 伪善的嘴《白玫瑰与红玫瑰》佟振保 出身寒微 靠着一己之力打造自己美好前程 经过遗憾的初恋后 遇见开放热辣的红玫瑰 几次激情过后归于冷静 自以为红玫瑰是浪荡的娶不得的 还会毁掉自己的前程 转而娶了看似本分的白玫瑰 但找不到刺激 便过起了 定期嫖的日子 当再遇见红玫瑰的时候 看到这样的女人做起来贤妻良母 他错愕了 而当他发现他本分的妻子其实并不本分 他的认知继续错乱倾斜了 so 不管选择谁 久而久之 红玫瑰也会变成蚊子血 白玫瑰也会变成饭渣子 而女人不要做红玫瑰也不要做白玫瑰 做妖精吧[偷笑][偷笑]《金锁记》的曹七巧 可恨又可怜 极致渴望成功 无奈沦为男权社会的牺牲品 起初被贪财的哥嫂 嫁给身有残疾的姜家二少 来自大家庭的种种压抑和灰暗氛围 让她的人性渐渐扭曲 需要发泄压迫和报复 于是肆意敛财 迫害儿女婚姻 几近病态 我觉得 她是没有安全感 钱和残忍才能让她觉得自己强大而心安 她喜欢季泽 也许他让她有了一点点被爱的错觉吧 所以明知他只是图她钱财 她仍然能自欺欺人的去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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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一】

昨天终于把小说看完了,感到很心酸有激动和憎恨与同情。〈半生缘〉着力表现的是张爱玲最为的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暌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善良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又有情也无情!

《半生缘》又名《十八春》,写了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曼璐终于也嫁人了,姐夫祝鸿才是个暴发户,当得知曼璐不能生育,便日生厌弃之心,曼璐为了栓住祝生出一条残计……十八年在天才作家张爱玲的笔下一晃就过去了,曼桢和世钧又在上海相遇,而岁月变迁绿树早已成荫……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彷佛……

小说一九五一年结稿时名《十八春》,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易名为《半生缘》。在我看来《半生缘》是承继了张纸小说题目一贯的风格枣缤纷绮丽的古典风,但《十八春》却似乎更适合于这篇小说,十八春,无数个春天呵!吹面不寒杨柳风,又带着一丝丝时光不再的怅惆,就像这个漫长的故事。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半生缘》依然如此!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二】

最近, 连续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 《倾城之恋》、《金锁》、《红玫瑰与白玫瑰》、《半生缘》。

想就此写写自己的感想。喜欢看张爱玲的书,是从了解了她的一些身世开始的,想想这样身世的人,写出的东西一定与常人会有不同,会用另一个视角,另一种眼光去洞察现实,洞察人生。同时也很好奇,那么她又会用什么样的笔触去触摸社会,去透视这社会之种种。

当我捧起她的书,在她的文字里找寻答案的时候,我的心是平静的。然而,当一行行文字在我的眼前晃过,当我最终掩上书卷的时候,我却再也不能平静了。张爱玲何许人也?在文人的笔下,在写者的笔中,爱情总是那么缠绵,那么美妙,那么富有诗意,那么温暖人心,是触及人心灵深处的痛或甜,是那么容易得到或失去。可是在她的笔中,那些人们乐此不彼追求的爱情,却显得那么深不可及,总在晃晃幽幽中不可触摸,不可岂及。是在写她自己么?是她自己灵深处不可岂及的吟唱么?

记得曾有一位读者在读了张爱玲的作品之后是这样评价的: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我想,他能在张爱玲的文字里寻找到一种快乐,可能就在于他对张爱玲笔下真实生活的感悟和她波澜不惊的写作风格,她总是把悲伤的文字,痛苦的心情,用淡淡的语气说出来,象是在说别人的事,与自己丝毫没有什么关系,或者她想表达给读者的是:这就是真的生活,这就是真的爱情,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生活嘛,原本就是样。

不得不说,她对爱情的诠释,才是真的生活中的爱情。不管你承认与否,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永远都是灰色的,是没有纯乌托邦的爱情的。人们之所以把爱情想象的那么美好,那么快乐,那么另人陶醉,只因为那么纯粹的爱情,那种因爱而爱的爱情,那种灵魂深处所碰撞出来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要裉色的,它永远屈居于生活之后。也就是说:人们只有在吃饱穿暧,没有了生活压力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心中滋生真的爱情。可是人的欲望却又总是难以满足,人们总是在各种利益中盘旋,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人们总在利益面前乐此不彼,然而人生又是短暂的,请问当真的已看破世事,看破利俗的时候,他的人生又还能剩下多少供他消费?

所以说,张爱玲才是真的生活的智者。她看破了人生关于爱情的真谛,她才可以一种平常心去诠释它,去触摸它,去感悟它。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三】

名家散文读了不少,感慨颇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周作人的散文自然冲淡,冰心的散文灵俊雅驯,朱自清的散文优美淳厚,林语堂的散文幽默闲适,徐志摩的散文铺张扬丽,丰子恺的散文理趣丰赡然而,我更喜爱张爱玲的散文,因为它是洁俏灵慧与繁复凝重的相融相成。

张爱玲卓异不凡的才情是世人公认的。她的文学成就首推其小说创作,但作为一个十分优秀的散文家,她同样是当之无愧的。尤其是她的散文集《流言》风靡全国。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同事家的书架上发现了它,翻了开头,当即借了来,读后我被深深的震撼了,说句心里话,我喜欢这本书,真的。

张爱玲的散文,称得上是一流的讥诮漂亮,通脱睿智而又文采丰赡,理性、情趣、灵悟皆自然出之,不见丝毫刻意而为的匠气,充分显示了这位旷世才女的令人惊羡的才华。

张爱玲的散文世界是丰富而独特的。一方面,这个世界里处处笼罩着荒芜、凄冷、悲怆、苍凉、无奈的情绪氛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是咀嚼透了世事的无常与个体人生的渺小无力之后发生的沉重慨叹,是张爱玲的,同时也是广大人生的真实感受;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这是对现代人丧失了精神家园,在人生旅途中进退失据的尴尬与茫然心态的真实写照;时代的车隆隆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满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对冷酷自私的人性和孤寂可怜的人生的洞彻,悲凉与惨伤里积淀着张爱玲对社会对生活对传统对文明的真知灼见,烙刻着鲜明的现代主义甚或是后现代主义的精神印记。

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又是温暖、可爱、生动、鲜活、灵俏,充满了世俗生活情调与趣味的。张爱玲津津有味地谈论着关于吃、穿、钱,关于音乐、跳舞、绘画、读书等话题,常有令人拍案惊叹的深刻之处和令人捧腹叫绝的连珠妙语。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识透了这一点,因而她能在被常人忽略了的细枝末节处捡拾起一串串快乐的花环:她从翠蓝与青色的旧睡衣叠放在一起,看出了一种森森细细的美感,心中由此而生出悄悄的喜悦;她善于分辨各种各样的气味比如清刚明亮的汽油味、牛奶烧糊的焦香味、太阳晒透了被褥和衣物的阳光味、雾的轻微的霉气味;她喜欢听市声、逛商店、挑买各种小玩意儿,并与货主讨价还价;她能数落出清朝历代女性服饰的变化,并敢穿着自己设计的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从不顾及别人说三道四她对世俗生活的精细观察和充分享受,的确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传达出一种形下的物质的具象化的平民意味和气息。

在现代文学散文名家蜂起林立的局面中,张爱玲之所以能够卓然自立,若是没有独特的审美个性与艺术品质是难以想像的。她以一种飞扬灵动的才情和敏细诡异的艺术感觉,从别人习以为常的景致和事物中,开掘出深致的哲思理悟,处处给人启发,又能在复杂深刻的人情世故里挑拣出肤浅与可笑,促人反思审省。毫不夸张地说,张爱玲的散文可以使所有读到它的读者,都从中获得一种审美快感。也许,对于如此精巧至极独特至极的文本,只有在逐篇的赏析解读后才会体会出它的韵味。读张爱玲的散文是一段洗涤心灵的旅途。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四】

读了许多年的张爱玲,也自卑了许多年。在她强大的文字之下,在她蛊惑的气氛之围,我甘愿自己是个卑微的崇拜者。我绞尽脑汁想搞明白一件事,便是她笔下那些精妙句子是如何锻炼组成的。在我看来,那些睿智而尖刻的文字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的最佳证明,在遣词造句这件事上,她似乎并未窘迫或者苦恼过,她是天生的作者、天才的讲述者。我爱她的才情,崇敬她的倔强,同时也为她抒发的关于咬啮性的小烦恼而困惑不已。她说自己一直在写那些男女间的小事情,她写得不隐晦、写得戏谑、写得乐此不疲,或许她的志愿便是能够看清世间情爱的真正风貌吧。她用文字和小小的情爱世界谈着恋爱,同时也身体力行地体验着情的伤、爱的深沉。她是那种很执拗的女人,仿佛她看上的,都是上帝事前就为她准备了好久的。她与胡兰成的情事,轰轰烈烈、不卑不亢;她同赖雅的相遇,历经风雨、甘苦自知。她似乎从来没有抱怨过,对于爱情。她酷爱描写月亮,似乎只有那清冷的月光才能温暖她日渐冷静的心;她朋友不多,但知己却有两三个;她一生传奇,如今更是声名显赫,可在世时她仿佛更爱深居简出,对繁华不甚感冒;她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偶像,可我们永远不懂她心中的神又是谁。她是张爱玲,她是一抹勾魂至魅的月华,亦是一段拂尘而去的传奇。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五】

张爱玲小说全集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生命比死更可怕。生命可以变得更糟、更糟,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还要糟糕。”想通了的曼桢决定跟鸿才离婚,这时,她的人生已经尝尽所有最不堪的境遇,绝没有人想象得到。故事前三分之一,风平浪静。曼桢和世钧,互相刚好都喜欢的人,有自己的小明天憧憬,谈婚论嫁时机已到。虽说曼桢家庭情况特殊,还要一人支持大半个家,但在豫瑾眼里,她却能够坚强地表现出一副举重若轻的姿态。叔惠和翠芝,也是一对有缘人,叔惠好面子,翠芝是娇娇的大小姐。豫谨也是年少有成,事业稳扎稳打。大城市小地方的年轻人们,平淡的生活。就连曼潞也好歹嫁了出去,用自身的“帮夫运”让生活有了不小的转机,舞女么,能嫁得有钱人已经很幸运了。曼桢和世钧都是刚工作的人,能刚好互相喜欢,已经很幸运了么;叔惠和翠芝,相隔两地一见如故,已然很幸运了么。待他们在社会中前进上一小步,就会遇到大磨难。曼潞的阴谋在我看来,是她作舞女这件事的一个延续——去做舞女这个选择是她和家人之间的互相关爱的极端结果,对家人的爱,家人对她的理解,让她进了“火坑”。这代价她一个人承受不了,可好歹她也习惯了。现在,丈夫鸿才的心如果再跑掉,这个代价可是她所不能承受的了。她已经为了一个家,特别是妹妹,付出了青春年华,正因为色衰体弱,她只能硬硬地从妹妹那里“骗”过来一个活色生香的肉体为她救急。当了舞女,不是家里人“没办法”一句话和理解就能算了的。曼潞之后真后悔了吗?这不重要。曼桢的人生因为被姐夫强奸而彻底毁灭了吗?她坚强地熬过了每一次苦难。仅仅因为这样一个大变故,她和世钧的爱情就嘎然而止了吗?这不是原因。我觉得是曼桢的单纯救了她,这单纯不但带来坚毅,还带来希望。她是那么想见世钧啊,那么想。可就此一别,谁又能料到,那么多年,那么多事过去了。世钧和翠芝一起风平浪静地过活着。翠芝因为嫁了世钧这样一个闷罐子而不幸了吗?大小姐的生活仅仅因为平静得“除了苹果里……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六】

打开倾城之恋,再品。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中被命运掷骰子般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笔下温暖的爱情。圆满结局,不加评论。

今天不谈爱情,只谈富贵。何为富,何为贵。故事的开始,白公馆的六妹流苏要嫁给在大上海享有名望的唐家公子一元。这是徐太太做的媒。唐白两家都欣然同意。于白家,家道没落,不似从前,可还是簪缨之家,书香门第,六妹温婉端庄,知书达礼。于唐家,典型的暴发户,独苗少爷,不学无术,整天留恋于灯红酒绿,日日笙歌,醉酒放纵,纸迷金醉,自称是新派人家,却只为炫耀金钱满贯,哪哪都是铜臭味。着实不般配的两家怎么就能成为亲家?唐老爷的一句话一语中的,“我们不缺钱,很富,娶了白小姐,会贵,即富又贵,何乐不为”原来在唐老爷眼里,有钱只是富有,不能称得上高贵。娶了白小姐,达成了他的愿望。不过,思想新潮洋气,不会顾及他人感受也是徒劳。所以,在流苏回门时,白老太太就不太满意于一元。认为一元真的是不贵。一元给白家每个人都带了礼物,他按照西方传统,要求每个人当即拆开礼物。白老太太说了好几遍先吃饭,他不肯。在饭桌上,吃海参时,硌了牙,大声嚷着,没洗干净,让白家人下不来台,强调他肠胃敏感,不喜欢海产品,气的白老太太说鲍鱼不用端上来了。好好的一顿饭不欢而散。作为一元,自认为会引用徐志摩“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自认为西装革履,就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却不曾想在白家人眼里就是一个酒囊饭袋,不懂礼节。皮囊再怎么光鲜亮丽,灵魂依然陈腐不堪。最终,一纸离婚协议,两人互不相干。

读张爱玲小说读后感【篇七】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张爱玲写的小说无论结局好坏,都尽显苍凉之感。她写尽男女情事,笔下运筹帷幄,却无法给自己一个圆满。我喜欢她对事物,对环境的描写,语言简练,色彩绚丽,但那悲凉的故事都是在那艳丽中晕开来的,给人沉闷的撞击。不过很快。这种沉闷会慢慢随着故事疏解,一切又归于平静,只留最心底的热浪翻滚。因为不管是《倾城之恋》的白流苏,还是《金锁记》的七巧,都只是再平凡不过的人儿罢了。就是这些平凡的人,经了她的笔,变了倾城之姿,让我们为之深思,为之陶醉。

在此之前我是不喜欢张爱玲的,亦或是说不愿意看。高中考试,为了作文能得高分,我总是绞尽脑汁使用各种名家之言,张爱玲便是我用的最多的一个。但是,我不了解她,我作文中的张爱玲,都是从各种书刊杂志中关于评写她的文章里学来的。只记得那时候最喜欢写她的“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对她的印象也只是那幅经典的肖像:穿着旗袍,掐着腰,下颚高高地抬起,冷艳的眼神倨傲地俯视一切。

上了大学,庸碌地度过了三年生活,又手忙脚乱地在这最后一年选择考研。因为高中曾有过一段心理较为阴暗的时光,所以在转变时、转变后都比较倾向于那些简单安静又充满希望的文字。虽然大学学的文学,却只凭自己的喜好看书,躲掉了许多著名的名家名作。既要考研,就要为之前的任性付出代价。我就是以这样的心态看这本书的。不是喜欢的风格,自己认知又浅薄,看的过程中毫无疑问遇到了很多瓶颈。我问父亲,问朋友,向他们寻求帮助。我父亲工作忙,年纪又大了,现在都是看孔孟庄,没有了年轻时的热情,早已把张爱玲抛于脑后。我的朋友倒是非常喜欢张爱玲,洋洋洒洒发了一大段给我,但是对我毫无帮助。最后他说:“看一下她的经历吧。”

一个作家所创的作品,往往离不开他的生活。而我们对其作品的理解,除了了解创作背景,也与我们自身的生活经历有关。

我现在仍谈不上喜不喜欢张爱玲,也不是很了解她。我觉得我也要历经劫数、尝遍百味,才能真正明白“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意义。

我是一直成长的,不管所做的事是否能达预想的成果。

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张爱玲笔下的女性人物形象颇多,在她们身上隐射出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女性独有的个性以及她们的悲惨的命运。

初读《半生缘》总觉得曼桢的不幸是曼潞和祝鸿才害的,质问曼璐怎么可以这样设计害自己的妹妹。其实,曼路也是很可怜的,为了家里的生计沦落为舞女,但却不被家人理解,结婚后又无法生育,才会想让自己的妹妹做自己丈夫的姨太太。应该说这是整个社会形态所迫,社会的腐朽黑暗,人的思想昏庸无能,当然曼桢优柔寡断、委曲求全的个性也是导致这样一个悲剧结尾的重要原因。曼潞和祝鸿才对她的所作所为只是一个开始,但把她推向深渊的却是她自己,并且由于她的认命她的妥协不仅害了她自己更害了深爱她的世均,也间接的害了翠之害了叔惠。她不只是让自己不幸福更加让三个家庭都不幸福了。如果她不委曲求全,直接去向世均坦白一切,如果他可以接受那固然是美满的结局。如果他觉得难已接受她的失贞,那至少以后可以坦然的生活,而不活是活在回忆或假象如果当年如果向爱人坦白可能会是另外一番情形。活着不是为了后悔,曼桢最后对世均说的那一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这句话包含着多少悔恨,多少无奈。她自己也知道原本这幸福是属于她,但现在她失去了这个资格并且是永远的失去了,人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此啊。没有死去活来的告白,也没有山盟海誓的轰烈,一切就如同我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当爱情静悄悄地到来,又被人生的起落所折磨,被岁月的洪荒所沉淀,被生活的重担所压迫,那份坚持与无奈,到最后竟然只是留下一句平淡得让人几乎心碎的道白。

张爱玲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不一部悲剧小说,其实也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的缩影。很多人到老的时候还在后悔“早知当年如何如何”,岂知这个后悔也将成为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后悔。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张爱玲用她的传奇故事不显山不露水地表现着人性,尤其是人性的鄙俗与狭隘,描写了家庭的黑暗,世人的虚伪,所谓爱情自私的本质,对女性奴性思想的提示也毫不留情。

故事的女主人公白流苏离婚后寄住母家,钱财被骗,又为兄嫂不容,只得寻求再嫁,苦无姻缘,便抢异母妹妹的对象范柳原,范是个老尖精滑的留学生。一个不诚娶,一个但求嫁。两个人都不愚钝,很有些小聪明,可谓真正的凡人,凡心热炽。张爱玲站在白流苏的背后,让两个人的灵魂跃上纸面,斗来斗去。白流苏大家闺秀般的矜持,不时挑逗,范柳原穷形尽相,甚至挪用诗经里:“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来做假。满篇你来我往的小技巧。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一个城市的陷落为代价而换取一段感情的最终结果看似壮观但其实又如何呢?也许张爱玲从来不认为爱情是可靠的,爱情在她心里只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些点缀本无什么大不了,两个人因为城市的陷落突然失去了原有的安全感和固有的洒脱,突然间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温暖,于是就有了倾城之恋。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了,可是张爱玲却不说是爱情发展到婚姻的自然结果,反而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其中充满了悲剧意味。那时女人的地位太低了,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悲剧性地依靠男人。所以,白流苏虽然自私,小家子气,但是也还情有可原。

其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是另一种世事动乱吧,爱情也像《倾城之恋》里面的男女主角样,苟合着。

张爱玲笔下的不少人物陷在生活的泥潭里不能自拔,而这恰是生活的真实,人性的自私、卑琐、冷漠、虚伪、扭曲,甚至几乎病态,在其笔下一览无遗。《金琐记》里那个贪婪的七巧,一生的快乐和幸福早早地被腐烂的空气埋葬。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吞鸦片烟自杀了。其实,人性中本来就有卑劣的一面,它所呈现的姿态完全就由它所处的环境而决定,在一个美好,自由、相互尊重的环境中人性中善的一面被全面激发,时刻体会到爱意的人,才有能力将爱传递下去,而在被压抑被摧残的环境中,人性中恶的一面被煽动起来,一个处于充满危机、敌意气氛中的人,怎么会具有爱的能力呢,它只能出于本能的自卫,而自卫的方式也是具有攻击性的。所以,当张爱玲在塑造曹七巧这个人物时也许更多地是寄予同情,更犀利的批判这个使人变成鬼的社会吧。

一位奇女子,以她出奇的才华,敏锐的洞察力和对生活独有的诠释,把三四十年代上海的万千风貌述诸于文字留给后人品味与感悟,她笔下的女性形象,风情万种,性格各异,但又都是在那个时代中特有的产物,她们的命运跌宕起伏,让人揪心,充满着几许无可奈何,总激起读者的几许长叹。她就是张爱玲,永远的张爱玲……

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


生命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也许,生命本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吧。

《张爱玲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那是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岁月的蹉跎亦不曾泯灭其原始的野性分毫。炉中的沉香屑燃得正旺,透过酒盅边精致的孔环,你迷离了醉眼,向我问道:世间有没有一座城市的陷落只为成全一段倾城的恋情?我无言以对,才发现,是泪水浸得书卷沉甸甸。

三十年代,上海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整座城市在霓虹与陋巷交错间晕染,点点的光像半空中漂浮着的茧,包裹着不同的情绪。

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多情的女子呵,泠泠的白露,莫非是积蓄的泪水,为何不能畅流?千百度的回首,灯火阑珊处依旧一片寂寥。年年岁岁花相似,孰知岁岁年年人已不同。等得累了,也倦了,收起流不尽的相思红泪掩进一隅,静观人间百态,世事沧桑,只微牵嘴角,冷笑不发一言。

你用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拈起了笔。

残缺如你,《倾城之恋》并不是一个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是一场男挑女逗欲擒故纵费尽心机的把戏和交易。面临生存的焦灼和无奈,白流苏用残存的青春下一次最后的赌注。在新旧生活和中西文化相悖相缠下滋生的范柳原,游戏人生,周旋于女人之中。彼此都把对方看得通透。而城市的突然陷落,使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当世界复归于平静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会成为一个梦幻。

倾城的恋情在苍凉的二胡声中展开的中国情调,又在二胡声中结束,像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

或许,月亮也曾是欢愉的,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点凄凉。

你的笔,触及着人性深处所有隐秘的角落,书写着对脆弱人性的深邃洞察,对人性趋恶的敏感透视。人性,在你的笔下,从来就是另一番景象。

《金锁记》是文集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富的作品。门第森严的家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布满陷阱的丛林,由于情感的空缺,人性中的阴暗潜滋暗长,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使她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炼狱里的疯子。

而在她心里还有个柔软的充满幻想的角落,临着碎石子街的馨香的麻油店,黑腻的柜台朝禄赶着她叫曹大姑娘,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此时她已干枯地如欧米哀尔一般了,但她却没有欧米哀尔年轻时的风光。可谁又能说得清,哪个更痛苦,哪个更幸福呢?

金钱,它如锁链一样锁住了年轻的心,锁住了美丽的梦,更锁住了灵魂。

人性的力量可以如此惊心动魄,让人不寒而栗。好像一个洞悟人生而又难以接近的眼睛,正阴郁而又刻薄地注视着灵魂深处。

写于针尖上,刀尖上,舌尖上的犀利、细碎、冷漠,在苍凉的铺叙中,弹性而触动心灵。

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爱情的诗意被消解殆尽。有着柳下惠的美名,留学而归的佟振保与友人之妻姘居,极尽欢情。但当王娇蕊禁不住当了真时,他却逃之夭夭,抽身而退。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终是娶了性情保守言行迟缓的女人做妻子。

多年后的偶遇,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软弱的凡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心中的魔障,便在双重人格中摇摆挣扎一生。

爱情的本质,或纯粹,或复杂,也许本就缺少诗意。

红尘里浮浮沉沉的梦,捉不住,只能叹息着时光太匆匆。十八春,半生缘,像风来了又走,让心满了又空。小茶馆内,嘴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也许,住在心里的那个人,注定要藏在泪中。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封信: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应该是世俗的、现实的、生活的、缠绵的、琐碎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曼桢与世钧的爱情,发生于小饭馆,发生于吃饭的时候。表达爱意的举动,是在夜色中,冒雨雪到郊外,去为曼桢寻找丢失的一只手套。可是,爱情也是充满遗憾的。

《十八春》,是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你站在街角,吹着风,看着车马吹成了流云,看着人群吹成了飞鸟,看着过往吹成了回忆。也许每个女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绮丽的经历,外表平静似水,内心却敏感得如丝绵蕴着胭脂,轻易就洇得一塌糊涂。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你只轻轻地问了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个人,曾经让你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这样一个故事,凄美而感人。潜在的情感穿越各种迷离,一生永不褪色。噢,你也在这里吗?轻轻的,话语简洁得连一个字也容不下去。无声的美让人感到缺憾,以至于历尽种种苦难之后,这种美变成生命唯以回味的爱恋,现实的无奈同时让这份爱恋倍受时间无情的煎熬。

寂寞开在纯净里的诗意,唇齿生香。

《传奇》,忧郁、敏感、见棱见角。《流言》,乐观、好奇、见情见趣。集大雅大俗于一身。散文中,我们看到一个穿梭于市井中的地地道道的女人,随意坦率,有滋有味地展现着,律动而鲜活。不畏之嫌,也可童言无忌。《私语》中,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干脆利落的生活。字里行间跳跃着市井气息,可尝、可闻、可看、可触、可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天才梦》里的句子充满沧桑感,却如此深刻。《有女同车》,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又是多么高明,极具况味。

你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

封面上的你着一袭华美的旗袍,流光溢彩,是浓得化不开的绿。细细长长淡娥眉,斜飞入鬓,灵灵清清碧水眼,欲说还休。

那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入口,随舌,在胸间绽起火焰。炉中的沉香屑已燃尽最后一丝氤氲。墨绿旗袍包裹下的玲珑女子,才气逼人,转身离去,微笑缓缓溢上嘴角......

张爱玲,有一刹那,我看到了你极爱的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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