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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共 9649 篇)

  •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2018年7月26日,亚马逊中国发布2018年年中图书排行榜单,《许三观卖血》获2018年亚马逊中国年中Kindle付费电子书阅读完成榜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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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三观易碎》读后感_2200字

    《三观易碎》读后感2200字

    从几年前开始喜欢潇洒姐,受她的观念影响很深,这是第二次读《三观易碎》,每一章节用大白话讲故事,主题鲜明,不会断篇,有用易读,是一本讲求\方法论\的好书。读完感悟:所谓好生活,要活得开心,活得丰富,活得明白,活得有方向,活得有意义。关于三观、天性、创业、写作、生活方式、原生家庭与亲子教育等等,这些是构成好生活的元素,反复思考很受用,值得在不同时间段重读很多遍。 \三观易碎\\三观\是生活的主旨或大方向。 \世界观\:你眼中的,世界的运转规律和逻辑关系;\人生观\:活的意义,死的意义;\价值观\:什么东西是最可宝贵的。 三观只有完整与否,没有正误之分;\三观不正\这个词儿,其实是\三观不同\;他人的三观不是用来战胜的,而是用来理解和相处的。 \三观\里最重要的,我认为当属\价值观\。 价值观从来都不是一个大词儿,每一个小时的使用,都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价值观的意思就是:在同样有限的生命里,你,觉得什么对你是最重要的。价值观决定了生活与做事的优先级。持续的优先级的甄选与落实,造成了每个人看上去的样子。 几个急需拥有的好习惯 两件事一件叫\我很累\,一件叫\我很懒\,要区分\我很累\和\我很懒\。我渐渐意识到,一天的工作时间之外,许多大块的时光往往就是在类似应付\我很累\和\我很懒\的准备过程中流逝了。比如我经常感觉很累啥也不想干,但同时又觉得可能根本就是在犯懒病。累需要接受和休息,懒需要自我说服和治愈,解决办法是不一样的。 做大事要拆分,完成步骤为:明确价值观—设立目标—罗列事项清单—区分优先级—按计划实施。 当天的功课如果做完了,我就在括号内打钩,做一半和没做完的都打叉。每天睡前,我会重新查看未完成功课,并把所有打叉的事项抄写到第二天,继续在事项后面画一个空白的括号。如果截至日期马上就到,我就在非完成不可的事项前画上五角星。如果此事已经急得火烧屁股,我就重重地来回描那个五角星直到弄成一个黑疙瘩。多数时候,我描了一半黑疙瘩就索性把效率手册放边儿上,把这功课解决掉。 逛街有方法,既可以限制消费,又保持居高不下的购物质量。这个方法是:但凡逛街,必保持穿着及妆容有型,以总体八分为宜。这样一来,当你对比七分的衣服和镜中八分的自己,就不会再乐颠颠地把七分衣服当宝买回家了;与此相反,倘若五分就敢出街,将有极大可能买回一堆六七分的衣服而不自知

  • 2、 许三观买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买血记读后感2000字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

  • 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贫穷的年代,有些人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而会选择卖血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许三观就是其中的一员。年轻时的许三观靠卖血解决了很多困难,但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

  • 4、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

    读大学时,老师强烈地推荐人生必读的余华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值得这次因为有读书会主题才买了这本。故事不长,却记录了许三观人生中一共有12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是为了要娶女人。许三观回到农村老家,老家里面以卖不卖血来评定一个人的身体结实情况。听到了卖血还能换钱,并且赚的钱比半年的农活还要多,他大为诧异。在路上,认识了同村的阿方和根龙,看到了根龙想要卖血娶的女人桂花,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卖血。拿到卖血换来的35元钱,许三观也产生了要娶一个女人的想法,他有两个中意人,一个是同厂的林芬芳,另外一个是街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因为徐玉兰在外表上取胜,最终他选择去追求许玉兰。当时许玉兰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就是何小勇。何小勇基本上已经得到许玉兰爹的认可,可那是因为贫穷,许三观手里又有几块钱,只花了一点请许玉兰吃饭,又凭借所谓财富,说服许玉兰的爹,他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两都姓许,将来生了孩子也姓许,相当于把两家的香火都续上了,我相当于做了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许三观成功的说服了许老爹,然而此时的许玉兰和何小勇还没有分手。就这样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不久后就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需要赔巨额的医药费。因为一乐随着成长越来越像何小勇,这时许三观已经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他不愿意赔钱,所以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出钱,何小勇不愿意,他就让方铁匠带人抄了自己的家,将许玉兰的嫁妆抄走抵债。一开始发泄了对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满,然而当他发现家不成家的时候,他决定再一次去卖血,用换来的钱抵债赎回了被抄走的家具。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以外遇方式报复妻子。他暗暗喜欢的胖女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去医院看望,在病床上,他摸了林芬芳的大腿,抓了她的奶子,发生了关系。他觉得应该好好报答林芬芳,就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这事引起了林芬芳丈夫的怀疑,闹到许玉兰那里。许三观卖血出轨就此败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决定去卖一次血,给家人改善一下伙食,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面条,但是不包括一乐。他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平时卖力气的钱可以养着他,但是卖血的钱绝对不能带一乐吃面条,否则就是卖血做乌龟。于是给了5角钱让一乐去吃烤红薯,一乐吃完烤红薯发现还

  • 5、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

  • 6、 许三观买血记读后感2000字2020

    许三观买血记读后感2000字2020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org)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

  • 7、 血液的温度——《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与感悟2000字

    血液的温度——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与感悟2000字

    是什么,将灰色的天空照亮?

    是什么,将晦涩的心田温润?

    是什么,带来了未来与希望?

    是血液。是许三观的血液。源源不断的有温度的血液。

    ——题记

    红泥小炉,一缕蓝烟,一支笔,一本书,我沉浸于书中的世界。余华笔下的文字让无比震撼又如是清风扑面,总能让我在绝望中感受到那丝丝温情。

    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是六十年代劳动人民的代表,鲜明的性格让他显得无比特别。坚强、乐观、不惧困难;却也是被世俗的圈套蒙住了双眼。他在饥荒的压迫和生活的困难下直不起腰······在饥荒年间,他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在十二次的卖血经历中,他托起了家庭的负担。他起早贪黑,却不叫苦,也不叫累。读到这里,这温暖的血液仿佛流进了我的胸膛,温暖了我的心。

    当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时候,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孩子。在一乐苦苦哀求下,许三观的心被纠紧了,但他还是用自己的宽容接受了这个孩子。当一乐病倒在床上的时候,许三观将家里不多的积蓄用在了一乐身上,还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时候,伟大的亲情超过了血缘的狭窄,充斥在暖暖的空气中。这温暖的血液照亮了前进的路,使孩子们不再迷茫。

    饥荒时候,许三观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一天只吃两次玉米稀粥,其他时间全部都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这天,是许三观的生日,许三观大声地对着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你们想吃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和肉。今天我过生日,连糖都让你们吃到了,还想吃什么?看在我今天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你们用耳朵听就是了······”孩子们都想吃红烧肉,他就把红烧肉的步骤重复描述了三次,每一个字都在许三观的嘴里有了沉甸甸的分量。许三观又一次去卖了血,这血液仿佛是滚烫的火花,燃烧着未来的希望。这种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对家人的爱极其微小,却都能从温暖的血液中溢出。

    反观现在。反观自己。如今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这种幸福磨平了我们的性格。现在的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遇到困难逃避,遇到挫折放弃,遇到失败气馁······毕竟我们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现在的我们,离不开电脑和手机,成为了一具空有肉体的傀儡。我们更应读些名人名言,名篇名著,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m.i1766.com引人深思的。前人用

  • 8、 《异乡记》的读后感2000字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 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半生缘》里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

  • 9、 《许三观过生日》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故事,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 1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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