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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1000字读后感

(共 2030 篇)

  •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2018年7月26日,亚马逊中国发布2018年年中图书排行榜单,《许三观卖血》获2018年亚马逊中国年中Kindle付费电子书阅读完成榜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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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前些天,我又忍不住拜读了余华老师的《许三观卖血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总觉得余华老师的作品让人不忍卒读,毕竟读一本少一本,或者说是舍不得读,以至于产生了一种敬畏感,自不待言,那些关于父辈年龄的故事,曾是长辈们茶余饭后闲谈咀嚼的往事,或拮据,或隐忍,或朴实……如今,在余华老师的小说里竟都能一一找到,既有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也有被生活猛烈捶击的心酸过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说中反应的何尝不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对我来说,恰恰是这些看似陌生却又让人感到好奇的故事,总能引领人们去回望和认识,以至于倍觉现在生活的美好。

    在许三观多次卖血的过程中,从起初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生活所迫,再到后来年事已高,他的血却被人嫌弃而内心奔溃,与其说是许三观的卖血的变化史,倒不如说是像许三观这样卖血的人生命轨迹的缩影,却也是当时社会弊病的深刻反映,读到最后,竟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不免让人抱臂沉思。

    不过呢,忽然间,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有点\怪\的人,这种怪不仅有对方铁匠骤然搬走家具时的自私,也有让一乐喊魂救助何小勇时的通情达理,可是,充满喜剧色彩的是,他卖血喂养的一乐竟是许玉兰和别人的儿子,一度让他耿耿于怀,其实,他倔强、狡猾、盲目自信却又好面子,我想了想,似乎正是这些看似不完美的人物性格,却带出了那个年代人生活的油烟味,很真实,也很吸引人,却也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话说回来,像父辈年龄的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很拮据,就像《父亲写的散文诗》中唱的那样,买块饼干都不是那么随便,许三观用宽厚的肩膀挑起的不仅是生活的重担,还有作为父亲的担当、隐忍和坚强,尤其是身患重病的一乐远赴上海看病,许三观为筹得医药费而迫不得已一路卖血,其中的焦灼、揪心和咬紧牙关的艰难,不免让人泪目和共鸣。

    写到这里,我倏然想起前两天在节目《朗读者》中看到余华老师的访谈,原本我以为余华老师是一个深刻而不苟言笑的人,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有点反差萌,很有趣,但很真实,也很坦诚,对,也让人着迷,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作品,是因为每次看他的作品,总感觉有些文字或段落就像芥末吃进肚里,呛得人眼泪直流却又欲罢不能,而上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还是读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呢,余华老师的作品真是深刻而富有魅力,让人迷恋,当然呢,他本人似乎更有趣,甚至还有些可爱呢~

  • 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

    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所著,这本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

  • 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人被逼到去卖血,肯定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极大的苦难。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和内容简介时,我以为许三观的一生肯定是充满了苦难的人物,就像余华《活着》里的福贵。 然而并不全是这样,虽然许三观的一生确实经历了许多的困难,但这困难远比福贵小的多,这些困难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里也会遇到,它是残酷的,但残酷里又多了许多的温情。 许三观,是厂里的一名工人。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了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乡,他就过去跟他们打招呼,问他们来城里做什么。两位老乡就回答他说,“是来医院卖血的”。 他们说农村都流行卖血,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这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许三观听了他们的话觉得有道理,反正自己也闲着无聊就跟着去卖血了。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就是这样的搞笑,完全不是因为碰到多大的困难而去卖。 许三观卖血后,也没有把钱给马上花掉,而是用这笔钱娶了一个老婆。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六七十年代,所以那时候的三十块钱还是蛮大的。 读过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六七十年的的中国是个特殊时期,大跃进、大饥荒、文化革命、插队等等。许三观的生活或困难自然也跟这个时代背景有关系,其实这应该也是作者余华想表达的一部分吧,通过小人物的命运来体现出一个时代。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就是因为闹大饥荒,家里穷的连米都没剩多少了,一家人喝粥喝了一段时间,实在没办法,于是许三观就想到去卖血,这次卖血离第一次大概过了十年左右吧,具体有点忘了。 接下去的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家人和孩子,当然,有一次是为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他厂里的一位同事,年轻的时候特别的漂亮,是厂花级别,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就特喜欢她,可是自从结婚后,这个女人就变的很胖,躺下时肉都会摊开到床上这种程度了。 有一次这个女人摔断了腿,许三观就去家里看她,摸着她受伤的膝盖安慰她,摸着摸着就摸到了大腿根,再摸到了两个奶子,于是就不可描述了。 许三观觉得这个女人对她这么好,没有任何的反抗,受伤了还愿意给她,于是就想买点肉啊骨头啊之类的补偿她,刚好也可以补补身子。但

  • 4、 读书看社会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此时此刻,整本作品已经读完。心里的感受呢可谓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作者的写作文风依旧如故。文字很朴素,但当我读起的时候却总有一种久违的沉重感。不得不说我深深地被作者的这种文字魅力所折服了。

    整部作品里,许三观共成功地卖了十二次血,后面六次卖血,都是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不妨当作一次而论。最后一次,卖血失败,姑且不论。根据每次卖血的目的性不同,我们可以看成是卖血七次。

    第一次,只因为同村人对许三观说:身体健康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卖一次血三十五块,抵得上你干地里活半年。身体败掉的人才不去卖血。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身体没有败掉,许三观踏上了第一次卖血的路途。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为了替弟弟出头而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给方铁匠的医药费,而进行了第二次卖血。

    第三次,则是因为睡了摔断腿住院的林芬芳,为了给她买补品进行了第三次卖血。这一次的卖血的经历,颇具戏剧化了。

    第四次卖血的原因让人深刻。大跃进的时候,在吃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粉和的稀粥以后,为了让一家五口吃上好吃的,进行了第四次卖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卖血后,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而只给一乐五毛钱买烤红薯吃。理由很简单,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卖血的钱说什么也不能用到外人身上。一乐在吃完红薯依旧饿肚子的情况下,难免会失落哀伤。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不认他,于是在大街上,到处说谁请他吃面条,他就认谁爹。可以看出当时一乐的心理有多无助多伤心。在到处找不到一乐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着急了,在邻居墙角找到了他,然后背起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活着》里福贵背女儿凤霞去收养她的人家时的情景,文字里透露出的都是一种无声的父爱关怀。同时,我也想起了读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乐二乐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许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大乐他们,只为了让他们能够讨好生产队长,以后可以早点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家里只剩两块钱没钱招待好队长。为了二乐,讨好生产队长。进行了第六次卖血,来好生招待生产队长。

    自从一乐回乡以后不到一个月,便病倒了,检查出肝炎,须转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次李血头说什么也不肯收。建议去其他医院卖血。许三观于是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经过六个医院卖了六次。所幸,一乐无碍。许三观喜极而泣。从这点可以看

  • 5、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寻觅“善”的味道

    初读余华的作品始于《活着》,凄凉中透着坚韧,悲情里嵌着倔强。如今又读他的《许三观卖血记》,心中涌出无数的辛酸与感动,那诙谐中透着的酸楚,让我几次泪泪眼婆娑。文中的主人公一直在向我们传递着某种价值,那就是善

    何为善?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用它独特的柔性诠释着善。而许三观却用他独特的刚诠释着最美的善。许三观是丝厂的工人,他的老婆叫许玉兰,他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他的卖血始于好奇,第二次卖血则是为了他的儿子一乐,纵使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还是去做了。他最喜欢一乐,因为他觉得一乐最像他,又因为他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时纠结。在1954,他又一次卖血,为的是让喝了56天玉米面的妻子儿子吃面,又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只让他买了一块烤地瓜,当儿子负气离家出走,他故作镇定,又火急火燎的寻找。找到儿子时,最终带一乐去吃了面条。儿子问他:爹,你是要带我吃面条?许三观温和的说:是。一个'是'.让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终究无法摆脱一个情,纵使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也还是自己的孩子呀。他该恨的是一乐的亲生父亲。可是当一乐的亲生父亲真的需要一乐时,他心中还是放下了仇恨:一乐,何小勇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就不要记在心里了,一乐,记住我今天的话,做人要有良心许三观的话直戳我心,这个男人纵使心中有怨,却把怨气化成了善,可敬可佩。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他一次又一次卖血,为了医治一乐的肝病,他甚至置自己的生命不顾,差点因献血丢掉性命。当我读到他蜷缩着躺在阳光下时,我的心一阵的绞痛,我心疼这个男人,这个为自己的孩子,家庭付出一切的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不只是单单讲一个故事,当我们细读,这故事在特点的背景下,变的有血有肉。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许三观是一个小人物,他没有远大的志向,他的能力范围只是一个小家,就是这个小家,他终其一生的维护,出卖自己的鲜血让自己家人温饱、健康,他有些嘴硬,他也比较懒,但是他又是热心、乐观的男人。在书中,有一段内容让我很难忘,他过生日时,恰逢困难时期,他用嘴给家里的每一个人炒一盘菜。伴随着全家人咽口水的声音,我也被逗得哈哈哈大笑。面对贫苦与饥饿,许三观依旧带着家人们勇敢的面对。这正是作为一个男人的担当,这也显露了许三观身上的浓厚的喜剧色彩。让这部具有讽刺意义的小说透露着些许温情。

    时代的因素可能造就了很多的悲剧,对于这本书,我不想站在时代的高度去审视

  • 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202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

  • 7、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

  • 8、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

  • 9、 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

  • 10、 《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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