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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

(共 1767 篇)

  • 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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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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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范文

    相信不少网友都看过余华著作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书中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依靠卖血度过了家里遇到的一个又一个困难,()在他年老后,再次去卖血,却没有人要了,他也因此感到崩溃,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在《兄弟》,《活着》之后,这是我第三次读余华的书。

    余华先生的小说总是不会让人失望,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彩绝伦,一如既往地感人至深!

    我不知道衡量好小说的标准是什么,我只知道余华的作品总是有一种魔力,让人一旦拿起,就再也放不下去,只恨不能一口气读完。

    在书中,余华用平淡至极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他的作品总能带给人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和感动,那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洗礼,也是一种温暖真挚的人间大爱。每每读到动情处,总让人忍不住一阵阵鼻子发酸,甚至痛哭流涕。

    我喜欢文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喜欢她的老婆许玉兰,还有他们的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他们一个个地都那么鲜活生动,那么真实感人。当然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余华的神来之笔,是他赋予他们以生命,是他给了他们以情感,是他让他们走进我们的心中,进而让我们感到了深深的震撼,受到了灵魂的洗礼。

    如果非让我说最喜欢的一个人,那当然是非许三观莫属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担当的汉子,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男人。

    为了至亲至爱的家人,他不惜一次次地牺牲自己的健康,义无反顾去卖血。在他的眼中,亲人为大,家为大,而为了护他们周全,就算豁出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爱,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千转百回。爱,又有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可以让人不管不顾,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在强有力的爱的驱动下,许三观一次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卖血,一次次克服了命运给他的考验。他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虽然生活不易,但好在他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感恩,也换得了一家人的幸福安乐。

    他的善良,他的真诚,他的厚道,无不让他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宛如春天里的暖阳,和煦而又温暖,在人们的心中熠熠闪光。

    当然,人无完人,许三观也有自己的局限和不足,但瑕不掩玉,那些许的瑕疵反而让他更显得真实可亲。

    千言万语都不足以道出这部作品的真正内涵和感人的力量。

    如果有机会,希望更多的人也可以来看看这部作品。愿温暖我的也可以温暖你,愿感动我的也可以感动你!

  • 3、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800字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 4、 读《许三不雅卖血记》有感800字2024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 5、 读《许三不雅卖血记》有感8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 6、 血驹 (800字)

    暑假里,我最值得骄傲的事就是看懂了黑鹤写的一本文学动物小说《血驹》。它描写了一个关于草原,关于信任,关于忠诚,关于生命的故事。 牧马人之子云登三岁第一次见到血驹,竟宿命般地在火炉旁和它相拥而眠......自此,云登与血驹结下不解之缘,他们的一生注定生死相依.血驹天性狂野,桀骜不驯,至死未让牧马人在自己身上留下象征驯服的马印;它驮着云登冲破狼群的围困,它在赛马场上是不败的王者,它穿越风雪万里的归乡......当烟尘散尽,骏马也终于老去,苍老的血驹像它出生一样着风离去,草原只留下孤独的骑手云登......血驹对云登的信任和衷心使人万分感动,而最后的结局又凄惨揪心,这不免让我想起家里养的一只藏獒红妞。 有一次,我拿着一瓶牛奶走向狗笼,正巧郭伯伯在给红妞吃饭。我也将牛奶倒入盆中,看着红妞狼吞虎咽的吃完饭又将牛奶喝了,郭伯伯又带着红妞去散步,我看着红妞轻快地跑着,似乎郭伯伯把红妞当成了朋友。因我经常感冒头晕鼻子不舒服,妈妈带我去体检,结果出来了,我得了鼻炎,而且对狗毛过敏,于是我将照顾红妞的事交给了郭伯伯,但是我偶尔还是会去看看红妞的。好几次红妞生病,郭伯伯就特意买药喂它,它不吃,郭伯伯就细心地把药捣成粉末拌到饭里给它吃.红妞也非常享受被郭伯伯照顾,红妞在他面前乖巧的像只小绵羊,非常听话.可是因为郭伯伯家里有事,不得不回老家.一回去就是两年,当他再次回来,第一时间想起得就是红妞.他走到狗笼边,红妞本该大吼大叫的.可又看了看似乎在回忆些什么,几秒后它又向郭伯伯发出友好地叫声,像是在打招呼.郭伯伯把笼子打开,它兴奋地跳起来,拥到郭伯伯怀里.这一幕让人着实感动.或许这就是动物与人的情感吧!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所以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一切,否则等你后悔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作者:倪安豪

    六年级:倪安豪

  • 7、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 8、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优质范文)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 9、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包容与狭隘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周利利

    近日,闲暇时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写点读后感,借以温故。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文革、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文革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批斗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

  • 1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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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栏目精心为您提供各种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202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教您怎么写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希望能够帮助您。 更新时间: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