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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400字。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400字,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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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想要活下去的挣扎,应该很痛苦吧!很薄的一本书,内容和书名一样。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描述了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先是被同村的人科普了卖血,赚到钱之后娶妻生子,之后靠卖血度过了几次难关,还债、度过饥荒岁月、请生产队长吃饭、给一乐治病。最后生活终于好了起来,不再需要卖血,却渴望之前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被血头拒绝之后精神有点错乱。

开始是被人介绍卖血,到目睹那两个人死去,惜命,到向其他人介绍卖血。有一种侥幸逃脱的成分在里面。看的时候,想到这本书其实很适合作为中学必读书目,可以衍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许三观卖了几次血?理由分别是什么?心理状态有什么不同?赏析李血头这一形象等等。(跑题了跑题了,单纯觉得很适合而已)

卖血养家其实是很沉重的事情,深挖到混乱黑暗的年代,民不聊生的生活,但是基调还是有很多欢快的部分,在嬉笑怒骂中,生活向前推进。

许三观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吧,有苟且有凛然,有冷血有温情。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很多个气急败坏的场景被平静自如地表现出来。设身处地觉得会大喊大叫地崩溃,但是叙述很平静,隐隐约约有种讽刺的味道。

有很多值得回味的细节,像是语文阅读理解那种。结局也算是happyending(不太敢肯定,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但是就生活质量来说脱离贫苦)有点出人意料。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2)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3)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4)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5)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篇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首先感谢先生在这部作品中手下留下,没有让我闻到死人的味道,虽然文中也死了几个人。这部作品中处处充满着血腥味,但又没有实质性的流血事件,实为一件幸事。

我不知道南方卖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文中看要比北方早很多了,北方卖血的年代而立之年的我尚有一些零星的记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羡慕能够卖血的年代,在今天,你有血也卖不出去,满大街的无偿献血站。许三观在连续卖了几次血后又输过一次血,似乎卖血和输血的差价也不是很大。但在今天,即便你拿着献过无数次的献血证,也未必能够抵得过一次要输血的钱。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越是到后面心情就越激动,害怕作者一不小心就把主人公写死了。应该有很多人和我的想法一样,担心着,害怕着,又惊喜的发现最后主人公竟然好好的活着。许三观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好到全世界的好人都和他一样,平凡而又伟大。

先生喜欢用冰冷的笔调叙述一个又一个凡人的故事,所有的情绪都通过每一个字眼悄悄地渗入了读者的心里。许三观在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中并没有死去,他和他的妻子都白头到老了,他的三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了。许三观从开始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为止,似乎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人们的生活正在逐渐变的好转。

许三观每一次卖血都带着浓浓的爱意,不管是开始卖血娶许玉兰,后面为给方铁匠还医药费去卖血,到后来为让孩子们吃阳春面去卖血,还有为孩子前途给队长吃饭送礼去卖血,为救一乐的命连续的去卖血。最后一次卖血差点丢掉了性命,但他还是一直坚持,为了救一个可能不是他亲身的孩子。

我说了《许三观卖血记》里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但在那条血路上是许三观留给后辈们挺直腰杆的榜样,是给一个社会的榜样。这本著作更像一本史书,唤起了很多人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又不单单是一个时代的人所拥有的。故事诉说着一个时代中人们生活的情形,他们艰难的生活着,同时也在挣扎中坚持着。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一乐重病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在那么多艰难的日子里,许三多还是挺了过来,而且日子一步一步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那些我们经历过的苦难,那些我们经历过岁月,那些我们以为过不去的日子,不是都过去了吗。你以为生活没有了希望,可后来希望不是都又来了吗。

没有人愿意崇洋媚外,也没有谁喜欢怀古痛今,只是生活所迫,让些许人有了一些别样的念头。但生活总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管怎样的苦难,最后都会过去的。梦想一定要有,一定要有。日子一定会好,一定会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600字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字


读完此书,除了浅显易见的爱,总觉得作者应该还有想要表达。思之良久,得“公平”二字。
许三观在农村里知道了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去卖了第一次血,也吃上了炒猪肝黄酒。公平就是他想要和大家一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卖过血的男人,一个可以娶女人的男人。

许三观用了一个许玉兰父亲无法拒绝的理由“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公平就是香火的延续。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惹的祸,把许玉兰的家具要回来,卖了第二次血。公平就是要让这个家继续下去。

许三观和林芬芳干了事,卖了第三次血。公平就是他和许玉兰一人犯一次错,公平就是他要给林芬芳买肉骨头、黄豆。

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又卖了第四次血。公平是他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他有这个责任。公平是卖血换来了家人的一顿好饭。

许三观对一乐的区别对待,对何小勇的车祸救助,对许玉兰的批斗送饭,卖血给一乐钱,卖血请二乐队长吃饭,卖血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直在公平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到最后,他想吃猪肝黄酒,虽然有了钱,但是他依然想着那公平的开始,卖血才能吃猪肝黄酒,但是生活却不对公平了,他老了,他的血不值钱了,不能换猪肝黄酒了。

最后他知道生活并不公平,“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800字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2000字范文


读大学时,老师强烈地推荐人生必读的余华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值得这次因为有读书会主题才买了这本。故事不长,却记录了许三观人生中一共有12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是为了要娶女人。许三观回到农村老家,老家里面以卖不卖血来评定一个人的身体结实情况。听到了卖血还能换钱,并且赚的钱比半年的农活还要多,他大为诧异。在路上,认识了同村的阿方和根龙,看到了根龙想要卖血娶的女人桂花,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卖血。拿到卖血换来的35元钱,许三观也产生了要娶一个女人的想法,他有两个中意人,一个是同厂的林芬芳,另外一个是街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因为徐玉兰在外表上取胜,最终他选择去追求许玉兰。当时许玉兰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就是何小勇。何小勇基本上已经得到许玉兰爹的认可,可那是因为贫穷,许三观手里又有几块钱,只花了一点请许玉兰吃饭,又凭借所谓财富,说服许玉兰的爹,他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两都姓许,将来生了孩子也姓许,相当于把两家的香火都续上了,我相当于做了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许三观成功的说服了许老爹,然而此时的许玉兰和何小勇还没有分手。就这样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不久后就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需要赔巨额的医药费。因为一乐随着成长越来越像何小勇,这时许三观已经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他不愿意赔钱,所以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出钱,何小勇不愿意,他就让方铁匠带人抄了自己的家,将许玉兰的嫁妆抄走抵债。一开始发泄了对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满,然而当他发现家不成家的时候,他决定再一次去卖血,用换来的钱抵债赎回了被抄走的家具。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以外遇方式报复妻子。他暗暗喜欢的胖女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去医院看望,在病床上,他摸了林芬芳的大腿,抓了她的奶子,发生了关系。他觉得应该好好报答林芬芳,就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这事引起了林芬芳丈夫的怀疑,闹到许玉兰那里。许三观卖血出轨就此败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决定去卖一次血,给家人改善一下伙食,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面条,但是不包括一乐。他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平时卖力气的钱可以养着他,但是卖血的钱绝对不能带一乐吃面条,否则就是卖血做乌龟。于是给了5角钱让一乐去吃烤红薯,一乐吃完烤红薯发现还是很饿,又十分想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于是闹离家出走,甚至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带他去吃面条,何小勇不肯,最后一乐在街上闹,说只要谁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谁就是他亲爹,没有人搭理。许一乐于是真的离家出走,许玉兰找寻未果,天黑后许三观在离家不远处找到了他,看他实在可怜,心一软,又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这一心软,算是放下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包袱,其实在三个孩子里,他最爱的还是一乐。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这样的,一乐下乡插队回家,也许是生病了,赖在家里不愿意回乡下。因为担心影响一乐插队的表现,将来回不了城,夫妻二人极力劝说一乐回去。在送一乐回乡的途中,许三观去医院卖了血,将换来的钱全部交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二乐能顺利的回城,夫妻二人讨好队长无奈没钱,他们想到了卖血。这次许三观又遇到了根龙,他老了很多,从他那里许三观得知阿方的身体败了,是因为一次卖血喝水太多撑破了尿肚子(膀胱),卖完血后他们又来带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突然根龙晕倒,被众人送往医院,许三观回家招待生产队长,被迫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醒来去医院找根龙,发现根龙已经死了,许三观心里非常害怕。

第七次林浦卖血,因为一乐病得不行了,被二乐发现后连夜送回城里的医院,经检查是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才能治。许三观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去筹钱,一个上午借了63元钱,远远不够。于是他决定去卖血,第一次卖完之后,钱还是不够,他就决定连续卖血,但却遭到了李血头的拒绝,怕他卖血过多死在医院里。但是无情的李血头却给许三观出了一个“好主意”——去外地卖血。

第八次卖血,三天后,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第八次血,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四天后,许三观又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这嗡嗡的声响,读后感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

所以这次许三观在松林不仅没卖到血,还亏了300毫升。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猪肝喝黄酒。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到了许玉兰母子。

第十二次卖血。当条件好了的时候,他写为自己去卖一次,可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已经不行了,只适合做油漆的涂层。这下让他没有了存在感。当伤心之时,儿女告诉他,条件好了,也不需要去卖血了。

余华的小说读了让人容易流泪,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人连续一年内四五次卖血维持家庭,婚姻,儿女。许三观就是一个这样的弱势群体,他没有文化,没有很好的工作,有些下层人的报复与狭隘。中国人因为儒家的教育有太多的责任感,为别人而活。

因为时代的贫穷里面的一些人才,贫穷,榨干了老百姓的血,失去了反思与改变自我的能力。而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当血液不在有偿还是无偿献血的时候,物质上能够满足,追求精神上的愉悦。虽然也是处于建设当中的发展中国家,但时代车轮辗压,但在我们身上没留下痕迹。虽有苦也有泪,至少我们的身体是保全的。

感恩,努力,回报。这是读《许三观卖血记》最深最真的感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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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余华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人的一生往往就像大海常常让我们在层层激进的浪花中迷失自己,我们奋力向上但有些事与愿违。而作者余华,用朴素平和的文字写下了这本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的巜许三观卖血记》。

主人公许三观,在儿时经常去农村看望自己的舅舅。他喜欢爬上农村的小瓦房屋顶上看落日余晖下的庄稼,横在小沟里的河流和坎坷的泥巴小路。他最爱看着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而心里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可能那时候的他也没有想到,那段无拘无束的乡野时光,竟是他发生种种不幸前最后的温暖回忆。

许三观卖血出自于少年人的贪欲和初生牛犊的尝试,在同村的两位好友的带领下,赚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他靠这笔钱与许玉兰成为结发夫妻,但这也是他苦难生活的开端。他成婚多年,从未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悲愤又无奈,把一切的情绪都发泄在自己的儿子许一乐身上。后来一乐为了帮弟弟二乐出头,打伤了自己邻居家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找许三观讨医药费时,许三观也只会说:我不是他父亲,你应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

面对天价医药费,许三观自知没有能力偿还,但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不管一乐。许三观思考良久只想到了卖血

这是他第二次卖血,遥记他自己还是个孩童时他的父亲对他说:三观,就算以后遇到了困难,我们可以卖力气、卖房子,但是就不能卖血,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们卖血就相当于卖命,相当于卖祖宗。

稚子无辜,许三观虽然没法说服自己但是他内心却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

卖血的钱除去医药费,还剩下一笔。许三观带自己的妻子和除一乐外的两个儿子到当地有名的饭馆吃一碗一元八角钱的面条。那时,年仅九岁的一乐,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昔日疼爱自己的父亲要这么对自己。他拿着父亲给的一角钱买了一个没他手掌大的红薯,他慢慢将红薯吃完,连皮都吃了进去。可对于一天只吃了一个小巧红薯的他来说,怎么能填饱肚子?

他坐在街道旁,可能是太饿了,又可能是风太冷了,他心中突然一阵委屈,想跑到饭店找父亲,他也想吃一元八角钱的面条。他迎着风,快速的奔跑,他不知道饭店在哪,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他只想着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睡着了。迷糊中,他好像看到了许三观慌张的面庞。他想一定是梦吧!可许三观将他背在背上的体温又那么真实。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跑这么远生怕自己找到家是吧!许三观忍不住责骂一乐,但眉宇间全是担心。

一乐饿了太久,闭着眼睛不想说话但却突然鼻头一紧,他抬头看着眼前的面馆心中止不住的欢喜。许三观终究还是爱着自己的儿子,即使不是亲生的,但他心里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们也能看到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相较于许三观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不幸,全书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他和儿子一乐的亲情。甚至多年后,一乐得了重病,去往上海治疗,许三观为了一乐,不顾三月只能卖一次血的劝告坐船沿路卖血,常常几天就卖好几次血,有多次搭进去半条命,从鬼门关走一遭。

放眼全书,最令我动容的还是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许三观的慈爱、包容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我们不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什么都做得对,但我们却知道我们所守护,所坚持的事物,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会有人对生活无奈,但总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总会有弥漫不幸的暖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

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已经听说好多年了。自从读过《活着》,我对余华那种用近乎冷漠的态度把人物刻画到绝望的风格,有一点毛骨悚然了。

其实单从书名上说,《活着》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毕竟人还“活着”;可《许三观卖血记》听着就恐怖多了,透过书名好像可以看到一个贫穷到绝望的老实人,在苍蝇横飞的土墙之下,让不干不净的针头插入自己粗糙的皮肤吸嗜自己赖以为生的血液,直到染病,直到失血而死。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为何还要读这么沉重的故事!

然而,《活着》的主旨不是赞颂活着的意志,而是让主人公以外的所有人都死去;《许三观卖血记》也不是悲叹主人公卖血致死的悲剧结局,而是一个不读到最后一章,都不知道竟是个happyending的诙谐故事。

说到最后一章,那可真的是点睛之笔。从故事一开始,我就怀着读悲剧的预期,读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猜想此处是不是埋下了什么悲剧的伏笔;接着他们家历经风雨,又总会联想到《活着》中人物在乱世中死去的情节;这种担忧在最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在冰天雪地里卖血到上海的一段达到高潮,我几乎屡次认为,翻过这页,他就一命呜呼了。谢天谢地,最后一章中,“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的名字悉数出现,真是让人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如果作者就在上一章直接辍笔,以许三观卖血而死收尾,那也是说得通的,但那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见最后一章的扭转之功。

我时常想,作者的权力太大了,他们决定人物的生死就罢了,可这种在结尾处神来一笔的行为,可谓以最轻松的加工换取最吸睛的效果的方法了。除了《许三观卖血记》外,我印象中的上一个例子是《琅琊榜》。

记得《琅琊榜》播出后,多少人为梅长苏叹息,甚至从各种蛛丝马迹论证他有没有死。当时,我看到过网上一个一两分钟的片段。那是蔺晨和飞流在喝茶,蔺晨把茶往侧面一递,帘子中伸出了一只接住茶杯的手。虽然那只是一只手(甚至不一定是胡歌的手),没有一句台词,没有一个露面,但它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梅长苏没有死!带着这个happyending,回头再看,所有前期的挣扎都不那么沉痛了。且不论这个视频的原意如何,都让人很感谢那个仅用一两分钟就改变了故事基调的人。

当然,除了由悲转喜的故事,也有由喜转惊的。还记得那篇我们学生时代学过的《喂!出来》吗?整个故事用90%的篇幅描绘了一个万能的无底洞,作文正当人们沉浸在它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干净时,故事却停在了一句天外传来的“喂,出来!”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中。尽管它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们猛然间明白了,这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再回头阅读,字里行间传递的也不再是惊喜,而是一遍遍令人不寒而栗的敲击。

所以作者,你知道了吗?当你写完了整个故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你在结局的宕开一笔,可能改变无数观众的心情。也许他们会突然转悲为喜,从而认为整个故事是欢喜的;当然,也有可能突然转喜为惊,从黄粱一梦中醒来,怅然若失。

说到这里,你以为我说完了吗?并没有。我想说一个“但是”。

在《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自序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书中的人物会自己开口说话,会自己决定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从中领悟到一种玄妙,这种玄妙在我自己创作童话的时候出现过。我曾经一遍遍在键盘上敲下“XXX说:‘……’”,又一遍遍删掉他说的话,或把说话者换一个人。看似这些人说啥全由我一人说了算,但仔细想想,他们会不会其实真的在我的脑中暗暗地提醒我:“嘿,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所以他们的结局,是不是其实也在由他们自己推动,而作者在后期只是在顺水推舟呢?

我既想说“作者,请你们高抬贵笔,给读者一个在情节基础上最好的结局吧”,又想说“作者,人物的结局似乎不全靠你,也靠他们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精]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8篇)


你会不会写作品读后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认知能力。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包含了个人感想感悟的读后感,我们花时间为你编辑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人的一生往往就像大海常常让我们在层层激进的浪花中迷失自己,我们奋力向上但有些事与愿违。而作者余华,用朴素平和的文字写下了这本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的巜许三观卖血记》。

主人公许三观,在儿时经常去农村看望自己的舅舅。他喜欢爬上农村的小瓦房屋顶上看落日余晖下的庄稼,横在小沟里的河流和坎坷的泥巴小路。他最爱看着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而心里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可能那时候的他也没有想到,那段无拘无束的乡野时光,竟是他发生种种不幸前最后的温暖回忆。

许三观卖血出自于少年人的贪欲和初生牛犊的尝试,在同村的两位好友的带领下,赚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他靠这笔钱与许玉兰成为结发夫妻,但这也是他苦难生活的开端。他成婚多年,从未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悲愤又无奈,把一切的情绪都发泄在自己的儿子许一乐身上。后来一乐为了帮弟弟二乐出头,打伤了自己邻居家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找许三观讨医药费时,许三观也只会说:我不是他父亲,你应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

面对天价医药费,许三观自知没有能力偿还,但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不管一乐。许三观思考良久只想到了卖血

这是他第二次卖血,遥记他自己还是个孩童时他的父亲对他说:三观,就算以后遇到了困难,我们可以卖力气、卖房子,但是就不能卖血,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们卖血就相当于卖命,相当于卖祖宗。

稚子无辜,许三观虽然没法说服自己但是他内心却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

卖血的钱除去医药费,还剩下一笔。许三观带自己的妻子和除一乐外的两个儿子到当地有名的饭馆吃一碗一元八角钱的面条。那时,年仅九岁的一乐,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昔日疼爱自己的父亲要这么对自己。他拿着父亲给的一角钱买了一个没他手掌大的红薯,他慢慢将红薯吃完,连皮都吃了进去。可对于一天只吃了一个小巧红薯的他来说,怎么能填饱肚子?

他坐在街道旁,可能是太饿了,又可能是风太冷了,他心中突然一阵委屈,想跑到饭店找父亲,他也想吃一元八角钱的面条。他迎着风,快速的奔跑,他不知道饭店在哪,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他只想着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睡着了。迷糊中,他好像看到了许三观慌张的面庞。他想一定是梦吧!可许三观将他背在背上的体温又那么真实。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跑这么远生怕自己找到家是吧!许三观忍不住责骂一乐,但眉宇间全是担心。

一乐饿了太久,闭着眼睛不想说话但却突然鼻头一紧,他抬头看着眼前的面馆心中止不住的欢喜。许三观终究还是爱着自己的儿子,即使不是亲生的,但他心里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们也能看到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相较于许三观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不幸,全书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他和儿子一乐的亲情。甚至多年后,一乐得了重病,去往上海治疗,许三观为了一乐,不顾三月只能卖一次血的劝告坐船沿路卖血,常常几天就卖好几次血,有多次搭进去半条命,从鬼门关走一遭。

放眼全书,最令我动容的还是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许三观的慈爱、包容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我们不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什么都做得对,但我们却知道我们所守护,所坚持的事物,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会有人对生活无奈,但总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总会有弥漫不幸的暖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7

《许三观卖血记》描述的是一个在新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发生的家庭传奇故事。一个小人物,在平凡的一生里传奇的生活着,他将身边的人都化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次次的卖血,是他对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一种对抗,也是他将生命与他人生命融合的过程。

余华说他写《许三观卖血记》的缘起是在街上看到一个走在人群中独自泪流满面的白发老者,他不知这老者为什么会有那么悲伤的哭泣,所以后来一直念念不忘。之后偶然一次机会忆起曾经听闻的一个血头的故事,故而想出了这样的结尾:老者因为卖血卖不出去,独自走在阳光灿烂的街上泪流满面,于是他动笔了,写出了一个让人深思和触动的现实故事。文学是在现实里添加艺术的一种表现,而作品是作者为自己观点认知情感的表达所构建出来的一个艺术世界。《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但同时余华也说过: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许三观卖血记的创作是因为余华在某种场景下看见的某个人而激发出自身的艺术情感,这些情感是在作者的经历见识中早就存在的。但文学作品同时又不是纪录片,所以《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深厚的历史感,而是用非直接手法刻画出真实的内心。现实的世界与艺术的塑造相互融合,许三观他有高出常人的品格,但同时也有很现实的物质算计。有时候我会觉得余华给我们描绘的并不是认为的现实,而是一种不会实现的真正的现实。

余华曾坦言:一部作品不仅仅在于它其中所包含的文学艺术,还有它所产生的文学价值。《许三观卖血记》贴近在现实中能辨出模样的真实的人,许三观遭遇的灾难可以说是现实中大部分人们都会遭遇到的,即便不是雷同也会有类似。一个有血有肉的作品,读者可以与之共通,当读者真实的感知到作品所表现出的情感,并有所思考,那么这就可以说是一种文学价值,一种可以让人们发现真善美的价值。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看到许三观的选择和做法,会不由自主地想:换作是我该怎样做?许三观本心至善,从他一次次卖血甚至后来主动规劝一乐为何小勇喊魂就可以看出,他的善是一种让人心疼的善,是一种真实下的善。在血缘关系顶天重要的环境下,非亲生儿子的一乐让许三观蒙受着旁观者的耻笑,让他背负着给别人养儿子思想包袱。他也会恨,也会在内心发泄情绪,所以他的善并不是一种无怨无悔的伟大,他也有一次次的思想斗争,不甘又自我安慰的纠结过程让许三观成为一种更加真实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们会因为无法做到像许三观那样的仁心而心生崇敬之情,那这种情感的产生无形中也是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塑造,让人们在思考中更进一步认识世界、认识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8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人在面对困难时,不应该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而是应该积极与命运进行抗争到底。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600字(精选读书笔记)


很久之前看完过,最近偶然翻到,再看了一遍,更多的,是对于未来生活的热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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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当时一个人物的一生吧,所经历的事情,跨越了很长的一个时间段,有的更多的是对于小人物命运在大时代潮流下的记录,一种,对于周围环境的绝对适应与妥协,偶然翻起时代的浪花,可能,也是一辈人的缩影。

许三观,秉持着朴素的世界观,对于未知的事情有害怕,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多的是一种一往无前。

想要娶豆腐西施作为媳妇,想到就去践行,路上认识同道卖血的伙伴,所拥有的,几近是跨越一生的友谊,喝井水,卖血,吃猪肝,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是一种怀念,同时,也是一种纪念吧,始终温一温黄酒,也算是,平凡生活的一种抗争与仪式感。

娶到了老婆,尽心对待,会有自己的打量,更多的,还是一种爱。

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说的更多的是一种抛弃,是一种气愤,还是会养着,还是会疼着,尽管,口上不免念叨很多遍。

一乐离家出走,会去寻找,会去温和,会去带他去吃面条,弥补一家人没有一起的遗憾。

路灯下的,是一个父亲对于孩子的温情。

顾小勇遭遇不幸,尽管曾经无比痛恨,还是会让孩子帮忙喊魂,也算是未尽的义务。

念叨很多,口中话很多,对于生活的抱怨很多,可还是会过好自己的生活,还是会让一家人在一起,还是会保护好这个家庭。

没有太多的文化,没有太多的言语,更多的感情潜藏在日常的生活中,埋藏在日常的关心中。

遭遇文革,妻子被批斗,被指责,他竭尽全力想要去保护,用尽全力的,保护那个女孩。

可是他没有更多的办法,帮她剪去阴阳头,在她中午的时候,送上饭菜,白白的米饭下面,埋着冒着油的红烧肉,不曾舍得给孩子吃的红烧肉。

别人问起,也只是无所谓的白米饭,大概这也是一种潜藏的爱意吧。

说道家庭的批斗,更多的是反思自己,反思自己的生活,用自己的行动,为孩子上了正确的一课,只是言传,只是身教,用自己经历塑造孩子的世界观,这也是一个父亲能够做到的最大程度的教育。

之后,就来到了孩子的生病吧,为了孩子,几近不要命的卖血,卖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是为了能够卖到更多的,只是可惜,身体在途中还是垮了。

为了孩子的那份期望,超过了对于自己身体珍惜的渴望,大概这时候,就已经把家人看的比自己重要的多了,不再认为自己卖血的钱就要好好保存起来犒劳自己,更多的,是为了家庭奉献。

再到之后,再也不需要卖血了,反而,好像生活少了几分期待与渴望。

又好像,没有了那份保障,通过出卖自己的血液,改变生活,在生活的转折处,带来大的改变,没有了这样的一份生活。

多的,是一种惆怅。

我们,也在近似白话的叙述中看完了他的一生,看完了,平淡却又精彩纷呈的人生,有自己的坚持,有自己的向往,不曾向命运真正的妥协,也不曾,放过岁月。

大概,这样一份生活,又何尝不是平凡生活的写照。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给我温一温”,大概,这就是生活。

读完这本小说令我印象深刻,小说的内涵也十分丰富,由于人物描写生动,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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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以卖血为线索,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在整本书中一共卖了7次血。开篇就提到卖血是一件不见光彩的事情,主人公分别在报答四叔,娶许玉兰,帮一乐闯下的祸圆场,为了家里人可以吃一顿正常的饭菜,帮助林胖子,等等困难时期忍着羞辱一次次卖血解决问题。本文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生活上的摩擦是更是本文的亮点,我觉得这也是最能打动我的一点,作者通过接近生活使我们能够更加进入角色。可能在一开始我们会去怪罪许玉兰的不守妇道与许三观的自私自利,但是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会逐渐发现这些往往是意料之中和最接近人类本质的,在那个时代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合乎情理的,更加值得我们关注的应该是,在日后男女主人公能够抛弃以前对对方的种种看法一起齐心协力共度难关。本书很好的表现了一位文革时期前后的百姓形象,由青涩到逐渐成熟的成长。

前前后后卖血这件事情没有改变,但是我认为卖血的缘由发生了改变,主人公的目的由自私自利逐渐变得照顾家人关心他人,小说也不仅仅是卖血这一件事能够体现主人公逐渐的成熟,从一开始记恨何小勇甚至希望他消失到为了“救”他而逼迫大儿子一乐去认何小勇做父亲,从一开始对一乐的排斥到逐渐接受把他当成亲儿子对待等等都是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

由于本文丰满的内容与对人物细致的刻画,给我们呈现了一位愿意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断改变和不断成熟的男子形象,小说中也令我们感受到了好人有好报,人与人之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家人之家的和谐关系与美好。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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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卖血,不知不觉中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优办。卖血的最本质,在我看来,是一种快捷的,不损害时间的赚钱的办法,所以,实质上,解决许三观一切困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钱。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之后一次又一次。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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