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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成长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9-06 来源:互联网

《读书三法受用终生》读后感。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三法受用终生》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读书三法受用终生》读后感

读书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无需长久复杂的计划。只要掌握了方法,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中国“阅读节”的发起人,我的导师朱永新先生这样阐述阅读的重要性:“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最伟大的思想不是从父母那里遗传的,必须通过书本与先贤对话才能攀越人类精神的高峰。”纵观世界上优秀的民族,莫不是把读书当成头等大事。世界上最热爱读书的以色列人,人均年读书量是66本经典书籍。每一个犹太家庭的新生儿父母,都会在《圣经》上抹上蜂蜜,引导孩子去舔食,目的就是让孩子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懂得书是甜蜜的东西。而在中国,人均年阅读量(这里指的是深度阅读)不足一本,如此大的差异让我们汗颜。老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更应该成为阅读群体的中流砥柱。然而,让老师苦恼的是:没有时间读书,不知道读什么书,读的都是无用书,读完了也忘光了……老师们的读书现状令人堪忧。其实,读书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无需长久复杂的计划。只要掌握了方法,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我常把自己比喻成“读书的动物,杂食”。在我看来,读书、旅行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能量元素。一直以来,身边很多朋友都羡慕我“超常”的精力和记忆力,说我是“读书超人”,能“博览群书”且“过目不忘”。其实,事实并非他们所想象。在小学任教期间,我做过语文老师兼班主任,送过70个人的毕业班,我深知一线工作的繁忙和苦累,所以,爱书的我一直在现实中,试图摸索出一套适合一线老师读书的方法。后来,我根据自己的实践和感受,尝试着总结出了三点,暂且称为“读书三法”。希望能够给热衷阅读又心存困惑的老师们一点启示。

第一法:读书要“博精结合”。

老师应该既是“博士”,也是“专家”。说到“博”,是指阅读时,方方面面的书籍都应该有所涉猎。有的老师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来攻读教育方面的书籍,这固然能够提升专业素养,但另一个结果则是禁锢了视野。我们常说:“第三只眼睛看教育。”多元的知识背景有利于老师更理性地分析和解决问题。何况,现在的孩子信息量日趋增大,对老师信息量的储备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或许,老师们看到这个方法,第一感觉就是:说得轻巧,我们工作那么忙那么累,专业书籍都看不过来,哪还有时间看其他方面的书?其实,这里的“博”也有技巧,即首先抓住体现你兴趣的“焦点”和“盲点”的书来读,这样有助于你在交流中,既“众望所归”又“出其不意”。例如,你是一位语文老师,平日酷爱烹饪,是大家眼中的“美食家”。那不妨先把体现中国饮食文化的书拿来一读,再翻翻西方有关的书籍,通过中西方饮食文化的比较,不知不觉中,你就形成了这方面独到的见地。在谈到这个话题时,无论同事还是学生,都会惊叹于你的“专业”。而假如你平日最陌生的领域是音乐,那也不妨找本类似于《音乐笔记》(肖复兴著)这样的大众普及类读物,哪怕翻上几页,也会让你对这个领域有所了解。如果读得再用心一点,在交流中就更多了几分令听众们意想不到的收获,甚至唤醒了你这个领域一直沉睡的潜能。在你的读书计划中,解决了焦点和盲点,剩下的部分则可以穿插进行:杂志、畅销书、经典名著、图文书、网络文学……都可以成为你博览的对象。特别提醒一下,你还可以让孩子们推荐一下他们热衷的读物。我一直认为,一个成功的老师,必须要和孩子拥有共同语言。了解他们的阅读现状,无疑是一条捷径。

提到“精”,是指除了广博的阅读外,老师的年度书单中一定要有几本“精读书”。精读的含义就是要用心读完这本书的每一个字,边读边想,甚至不止一遍地读,领悟其中要义。精读书的选择因人而异,无论是专业需求还是兴趣所至,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在本书的“特别分享”栏目中,我把对自己影响深远的十一本书推荐给大家分享,以此证明精读的力量。

第二法:读书要“巧时结合”。

这个方法是为“懒人”和“忙人”量身打造的。巧,是指巧妙的选择读书内容。例如,很多老师都为阅读大部头的中外经典名著而苦恼。现行的语文课本中,涉及到大量的名作片断,在讲授这些相关内容时,老师往往感到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但如果真的一本本阅读下来,又不太现实:一是没有时间,二是缺乏毅力。这个时候,不妨“投机取巧”一下,先读读名著的精缩版或内容简介,再读读名家笔下的权威评论,然后根据兴趣和时间,研读其中的经典部分。这时,再走上讲台,老师们就有了底气,不仅了解名著内容,还能把名家评论娓娓道来,再通过研读经典部分,加上些自己的本色见解,自然能令学生刮目相看。平心而论,这种“巧”法显然不符合严谨的读书精神,但对于终日不得闲的老师们而言,不失为一个有效的读书方法。

读书还要“时”。这里的“时”,指的是随时。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研究中国文化的美国学者谈中美的读书观?题,题目就叫《别把读书当回事儿》。

这个老外说得很幽默很中肯,他认为:中国人之所以不读书,并不是因为“轻视”,而是因为太“重视”了。在美国,读书和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没有谁把读书“当回事儿”。任何一个地方都是阅览室:车站、球场、超市、甚至厕所……而在中国,读书是一件相当隆重的事情:一定要有合适的环境,最好是阅览室和书店,至少也是家里,互不干扰;要有合适的时间:最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至少也是忙完了“重要”的事情以后;要有合适的人陪伴:最好是红粉(蓝颜)知己,至少也是父母或宠物;还要有“书伴侣”:一杯清茶或一杯咖啡,且能保证不断续杯;要有合适的书:必须精挑细选,取法乎上;要制定严格的读书计划:从周计划到年计划,事无巨细;最最重要的,还要有读书的心情:如果今天比较烦,读书就先免谈……我想,这个老外或多或少地说出了今天老师们读书的心态。

其实,读书也要克服“心理障碍”,说得再实在一点,别把读书太当回事儿,要随时随地随心地进行。见缝插针的读书有“聚沙成塔”的神奇力量。我在小学工作了三年,每天清晨都在指定地点等候班车,通常要等十几分钟。车站旁有一家小书店,开门很早。别的同事都没有看在眼里,三年的等班车时间,大家都在热烈的聊天,乐此不疲。而我则在这个小书店里,读完了六本梦寐以求的好书,从《重读大师》到《顾准日记》到《潜规则》,听起来不可思议。不仅如此,在被大多数老师忽略的地点:教室、办公室、操场、餐厅……都成为我的“临时阅览室”,甚至冗长无聊的会议也成为我读书的“柔软时光”。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随身携带一本小书的习惯,随时翻阅,称之为“贴身书”,其实也是“贴心书”,它不仅能帮我打发诸如等车、排队这样无聊的闲散时间,还像一碗温热的心灵鸡汤,随时安抚我躁动的心灵。这类小书的选择最好是质地轻薄、言简意赅又发人深省。像《菜根谭》、《论语》、《唐诗三百首》之类的中国经典袖珍版或《心灵鸡汤》、《婆罗门的智慧》、《人生寄语——池田大作箴言集》等国外美文小册子,都是不错的选择。

第三法:读书要“谈思结合”。

我向来推崇并践行着古人所说的人生境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说到读书这个问题,我想,还可以补充一句:“与万人谈。”读书要“谈”,是指要把自己通过阅读所得到的知识和感悟,在第一时间里跟尽可能多的人分享。有的老师读了很多书,仍然很困惑:为什么我读得多,忘得也快?为什么我明明读过一本书,过段时间和别人讨论的时候,却像“茶壶里煮饺子”,说不出个所以然?甚至有的老师悲观地认为:我的记忆力不好,反正读了记不住,不如别浪费时间在读书上了。其实,老师们遇到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因为记忆的准备性不好。我们学过心理学的老师都知道,人的遗忘是有规律的,是遵循“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即记忆过的新内容,在刚开始时最容易遗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忘速度越来越慢。所以,老师们读完一本书,如果在短时间里没有和他人分享,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就会淡忘。而防止遗忘,强化记忆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谈”。多年来,我都保持着一个习惯。每次读完一本书,或者有一次难忘的经历,我都会迫不及待的和学生分享。既能帮我巩固记忆,又能带给学生新鲜感受,可谓一举两得。

在谈的时候,要讲究“融会贯通”,最好把课堂知识和所谈内容结合起来,这样更能体现谈之有物,言之有理。所以,读书不仅要谈,还要“思”,要“谈思结合”。例如:刚看完徐志摩的经典诗集,我心潮澎湃,而当天讲授的课文是《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为了把话题谈到一块儿,我精研这两个人物之间的关系,最终把话题的切入点定位在“鲁迅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一点上。我借助课文中“鲁迅救助黄包车夫”这个重点情节,让学生体会鲁迅先生身为名人,却能够同情体恤劳动人民的可贵品质。然后引用了徐志摩的《先生!先生!》和《叫花,活该!》两首诗中见死不救的“富人”冷酷形象进行对比,让学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体现了徐志摩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诗人风范。这样的谈话,把看似不相干的两个人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不仅激活了课堂,也深化了我对新书阅读后的理解。和学生谈完了,我还会和朋友谈,和同事谈,和网友谈。如果暂时找不到人,还可以用“笔谈”的方式和自己的心灵进行对话,把即时的感悟写下来。这种“笔谈”的方式不同于深思熟虑后表达严谨的书评或读后感,它的特点是随心随性,汪洋恣肆。你可以随身备个小本子,看完精彩的东西后想到什么写什么,也可以借助现代化通信工具,用编辑短消息的方式直接与书友分享。这样谈思结合,博闻强记,阅读过的内容很快便会化为永久且个性鲜明的记忆。

都说教无定法,其实读书也无定法。关键是,要寻找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并持之以恒。对于一个没有毅力的老师而言,再好的方法都?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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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自由的法》是德沃金通过讨论了近20多年中几乎所有的宪法争议所写的著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由的法读书笔记,欢迎查看参考。

篇一: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一、德沃金 (Dworkin)与《自由的法》

当代世界法学界颇具权威性的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宪法的道德解读,将政治道德引入宪法的核心。道德解读无疑在美国宪法生活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造就了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最伟大的宪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了最近20多年来美国国内几乎所有的重大宪法争议,如堕胎权、纠正种族歧视措施、色情文学、同性恋、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作者在每一个问题上的敏锐眼光、逻辑思维、有条理的阐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诠释的方法和视角。

二、生命与死亡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人的生命是指有意识的存在,生命具有感情,生命的由来是伟大富有精神意义的,对人类具有重要作用。书中提及了堕胎权问题,就有关系到保护“潜在的生命”的合法权益。

我们都知道,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一直都是有争议的。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难以保护胎儿的权益。民法课上关于胎儿的利益保护有三种说法,我总结如下:第一,胎儿的保护是从受孕开始的,即胎儿就是民事主体;第二,胎儿的保护从出生开始,有溯及力,课溯及至受孕之日。也就是说,胎儿一出生就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权利能力还可以追溯到受孕之日;第三,胎儿的保护是从出生开始的,因此胎儿不属于民事权利主体。我国采用的就是第三种。如此看来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很好地保护胎儿,但是其他法律会有所补充,如继承法。即我国继承法所提到的特留份,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我国也有学者倾向于第二种,认为胎儿离开母体才能认定享有民事能力,与第三种不同的是,该民事权利溯及到胎儿时期。若是采用这种说法,我国的计划生育可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哦。

书中提到,在围绕堕胎所展开的法律和道德的争辩中,政府有两种不同的理由在它的管辖范围内禁止谋杀,其中一种就是非联带的责任。即政府主张它的责任不仅在于保护公民的利益和权利,而且保护一种作为客观的或真实存在的人类生命,这是一种生命本身的价值,是与此生命所依附的人或他人的价值相分离的一种价值。

胎儿就是“潜在的生命”,即使不是一个宪法人,也不能弃之不理。如果堕胎变成不足为奇,与伦理不相关的事情,那么这个社会将会是一个更为冷酷无情、麻木不仁的社会,还可能是一个更危险的社会。当人们不在尊重生命,世界将会只剩黑白两色。

死亡就是生命的终止。有的人很畏惧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一切凡事化作尘烟,一吹而散;有的却很期待死亡,因为死亡也是一种解脱,尤其对于深陷磨难的人而言,死亡也许就是一个极乐世界。有一个名词“安乐死”,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渴望得到以“安乐死”的方式得到解脱的人们,不仅担心和想避免病痛和其他不愉快的生理体验,还要关注许多其他事情,他们为自己的灵魂的尊严和躯体的完整性担忧,为他们在别人眼里的形象担忧,他们在乎他们的亲人和朋友难以承受为勉强维持他们生命而造成的精神上和经济上的重担。还担心用于维持他们生命的人力和财力被大大地浪费,这些资源原本可以用于其他有希望得到真正和有意义生活的人们。因此种种原因、压力(多数来自个人内心),他们渴望解脱自己,也让别人解脱。所以才会有书中提及的南茜。克鲁赞的人生悲剧。我们现实生活中不乏这种“素材”,如儿子助重病母亲安乐死获缓刑、老汉用催眠药为瘫痪妻子实施安乐死获刑等这种悲剧。他们帮助亲人“安乐死”,却最终获刑罚。有人觉得不应该刑罚他们,因为他们也是为了死者好。确实,我也如此觉得,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让死者更安乐一些。但是,如果我们不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相信不久的将来,很多“聪明”的杀人者会以“安乐死”来抗辩吧。尽管在人情上面可以原谅,但是法律的威严也不容许践踏。

带着尊严的死亡比长久的痛苦和无益的镇静之后而死,更显示了他们对自己生命的珍视,因为这更加符合他们对究竟何为人类存在以及人类存在中真正的重要价值的感受。

我感叹生命的伟大,同时也哀嚎生命的卑微。人的一生可以很伟大,但是在面对死神时,都是一样的卑微。

篇二: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在《自由的法》一书中,德沃金阐述了一种解读和贯彻政治性宪法的特定方法,即“道德解读”的方法。道德解读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即我们所有的人——从法官、律师到普通公民——都认为某些法律条文促进了人们对政治合理性和公正性的认识,并基于这样的共识来解释和运用抽象的法律条文。

由于政治道德先天注定是不确定并且是有争议的,将这些道德原则当作法律组成部分的任何政府,就必须决定谁对道德原则和诠释和理解最具权威,德沃金认为,在现今的美国体制中,只有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才具有这种权威。德沃金同时认为,道德解读在美国的私法实践中已不再具有革命性,因为只要律师和法官采取任何连贯一致的策略来解释宪法,那他们就已经在运用道德解读了。但是如果要这些律师和法官公开承认他们在采取一种道德解读,这一点确实具有革命性。

人们基于什么理由来拒斥道德解读呢?在智识上,道德解读似乎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区分,使法律沦为左右法官的那些道德原则;在政治上,道德解读似乎削弱了公众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自主权。但是,在实践上依赖于宪法的道德解读而理论上全盘否定这种道德解读,这使宪法理论陷于混乱;其次,否认道德解读也付出了政治上的代价,它使总统对法官的任命无所适从,因为总统任命保守派的法官,他们却常常作出自由派的判决;否认道德解读,同样也会使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听证程序陷于混乱,因为如果宪法是道德中立的,就不能质疑被提名者的政治道德观了,比如不学无术的汤姆斯大法官因此得到了任命;最后,否认道德解读最严重的后果是它导致了公众对宪法制度和重要性的误解,在美国人心目中,政府不仅受制于法律,而且应该受制于原则。

道德解读如此重要,德沃金提倡在最普遍可行的层面上来阐述宪法原则,但是道德解读并不是对宪法的所有条文都适用。美国宪法包括了很大一部分既不是特别抽象的、也不是以道德原则语言来起草的条款,比如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总统必须年满35周岁的条款即是如此。德沃金要求对道德解读予以限制。首先,道德解读,对宪法的解释必须以制宪者所说的作为依据;其次,道德解读必须受到宪法整体性的约束,法官不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来解释宪法。 道德解读给予法官太多的权力,为了限制法官的权力,人们转而寻求另外的出路。第一种策略承认道德解读是对的,但否认法官具有最终的权威来进行道德解读;第二种策略,即“原意主义”坚持通过制宪者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法律条文的含义。这两种方法,都无法获得实践的支持。

道德解读遭到了多数至上主义者的反对,多数至上主义认为,在重要事务上,最终作出的决定应该符合大多数或相对多数人的意向,或者说应该有充分的信息和足够的时间来反映他们的意向,而不是听任少数精英的道德解读。多数至上主义与集体主义和功利主义不同的是,多数至上主义并不否认个人拥有受大多数人尊重的重要的道德权利。为了挽救道德解读,德沃金提出了民主的合宪性概念,民主的合宪性概念对多数至上主义政府持下列态度,即民主意味着政府受制于所有公民具有平等地位的条件,即他所谓民主的条件。究竟是道德至上主义的民主观念更好,还是反对多数至上主义的合宪性民主更合理,德沃金要求以民主社会追求的三大目标,即自由、平等和共有社会(下载)来衡量和评判。

在考察这三大目标之前,德沃金首先考察了人民的概念。人民是指,人们集体行事,但有两种集体行为必须加以区分:统计性的行为和共同兼顾的行为。统计性的行为是指个体不具有作为一个群体的行动意识,群体的行动只起到个体行为中的某些功能的那种集体行为。比如外汇市场使美元贬值的集体行为就不具有这样集体意识。当集体行为不能被分解为个体行为的某些统计性功能时,当集体行为被设定为一个特殊的、与众不同的集体性代表机构时,这种集体行为就是共同兼顾的。这两种行为之间的区别导致了对“民主即是政府来自于人民”的两种不同理解。第一种理解是统计性的:在一个民主制度中政治决策要符合公民个体所组成的某种功能机构的愿望或投票表决结果;第二种是共同兼顾的解释:在民主制度中,政治决定由人民作出,而不是由某个由个体组成的一部分人来决定。在这里,德沃金与卢梭有着惊人的相似。德沃金认为,赞同多数至上主义前提的理由,是基于统计性的理解而不是共同兼顾的理解。

[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篇一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从发展趋势上看,虽然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的国家废除了又恢复,而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了。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死刑是不能废除,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法。如果要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就因具有人道主义理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忏悔使之能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又如《政府旁边的法院》,也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前一直认为政府是离我们人民群众最近最直接的机关,也是权力最大的实权机关。因而在我的意识中法院实际隶属于政府,也是为政府服务的。在书中,刘星老师讲到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这两种概念。在我们国家法制还不健全的时代,不就是前者占主导吗?法院是政府的,成为政府的铁杆助手。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随着我们国家向西方民主建设的学习完善,政府旁边的法院才得以出现,法院成为切实监督政府为人民的工具,政府与法院相邻,反应了两者的地位的相互平等,也是相互独立。这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政府滥权乱权。才能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工作。书中详细举了美国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最后用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

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并且不只是那些条文,是我们的教育过于教条化,把法律肤浅化了。刘星老师说,其实,每个人都会发觉,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诸如学校、公司、医院、俱乐部以及这单位那单位之类的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再一起的。我们最关心的往往就是这类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因为如此,有些西方法学家将实际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叫做活的法律。他们认为,这种法律才是人们应给予首要关注的法律,它们对人的影响远远地超过了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这些文字让我欣喜,因为从其中我真正感受到了公民利益为首位的理念,感慨还有人能透过法律看现实。法律应该是活的,并且不仅活在生活中,更应该活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人们思想上的一种习惯。

总而言之,《西窗法雨》以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篇二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一正要讲的是法律。法律自然枯燥。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他善讲故事。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的叙述策略。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二,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实并非如此。《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我们并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就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用通俗易懂的例子讲述深奥难懂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到普及,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

学习教育法读书笔记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学习教育法读书笔记,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学习教育法读书笔记

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都在不断的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因为我们的事业需要它们---《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记的在学习教师法的同时还在学习着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单。记得曾教过一名学生,该生表面很老实,但是接触一段时间发现他不但平日纪律不好,而且不按时完成作业,更可气的是他对自己的犯的错误总是能找到一堆理由去推脱,去逃避。当我教育他时总是和我捉迷藏,趁我一不留神就开溜回家。对这样的学生当时我觉的即没面子又愤怒,于是在一次班上上自习课时间,我将他带在身边到了高年级教室进行教育。当时并为发现有何不妥,但是几星期后,该生家长找到学校说我这种行为伤害到了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了孩子的学习信心。一堆的罪状扣在了头上,教育教学经验仍很青涩的我当时满腹委屈。受不良情绪的影响,当时我根本就将之前学的理论知识抛在脑头,更别提换位思考,站在孩子的立场想想这件事。冷静后,在前辈领导的帮助下我给自己做了次深刻的检讨和分析。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可以说经历了这场风波,我收获了许多。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二篇】学习教育法读书笔记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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