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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斯通纳》读后感_2300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斯通纳》读后感_23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斯通纳》读后感2300字

首先,这本书的封面是我见过设计最新颖的封面,这个封面是将五部英国文学史上历久弥新的著作上下排列,然后抽取其中的单字母组成了Stoner的名字,名字最后的r,取自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

封面的下方有两行小字,第一行是: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就感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的,需要苦苦挣扎,舒心与快乐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的一生,总要去经历很多。

第二行也有这样的小字:

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也许,通过这本小说真的可以了解或者知道点什么。

威廉·斯通纳,一个来自乡下农场的普通男人,青年时代步入大学学习农学,希望有一天可以帮助到父母,却在一堂选修文学课上,因为莎士比亚的一首诗而唤醒了他的兴趣,以此为转折点,最终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是一个爱书爱阅读的人。

他成为了一位知识分子,他的一生也如很多人那般平淡无奇,但他有教育情怀,学问高超,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坚决捍卫正义与良知,是一位难得的好教师。在放弃奔赴前线之后,他选择继续读博士研究生,这样选择的原因是

一、他认为文化的承袭与国家和平同等珍贵。

二、在他做出选择时,他的朋友告诉他:

斯通纳极看重教师的职业操守。面对懒惰、自大、不学无术且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斯通纳不惜得罪行政领导也不愿意在论文答辩中通融妥协。他说:对他来说,要是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显然,一个品行有缺损的人担任教师,可能会功利地对待学生,只受利益驱动而不知敬畏讲台。

他是理想的主人,却也是剧情的奴隶,他在事业上的顺利并不代表在家庭中的顺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婚姻是不幸的,没有一丁点的甜蜜,也没有一丝的期望。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们的爱情本身就是坟墓伊迪丝是因为想要拜托家庭的束缚而选择和斯通纳在一起,不是真爱斯通纳,这样的初衷必定会出现不完美的结局。

也正是这样失败的婚姻,使他选择了出轨,也只有那样短暂的时光,才滋润了他的一生,以致于他死前的念念不忘。那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使他几乎是决定性地领悟到,自己从未怀着任何亲密或者信任,乃至人类托付的温暖去了解过另一个人。这种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他们,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而且事实上也是互相为敌的。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世界从未停止它以旧换新的脚步。家庭的悲剧在他的女儿身上重演,女儿的意外怀孕,女儿的婚礼,都是女儿为拜托母亲的束缚而选择的路,女儿的丈夫在战争中牺牲,她只能一个人带孩子,回家看望父亲时也会遭到母亲的冷眼冷语,她因为逃离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其他的方法获得自由。

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曾说:“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者”。人活着似乎就是为了死。死亡替生命注入了悲观及恐惧的成分;因此,死亡俨然成为人生中最必要、也是最困难的生命问题。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无可避免地要认真思想死亡的问题。

然而,斯通纳的生命最终还是结束了,无论经历了多少不幸,他都没有力量去改变了,只有一本书陪着他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最喜欢的职业与女儿,都已经成为过去的或者不得不放弃的。或者说,他甚至连一本书都不能带走也许一个人的一生注定平凡,但也要以饱满的热情去拥抱每一天,思考活着的意义所在,作者通过描述一个普通男人的一生,来解释很多人的一生,一个故事,它以不带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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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斯通纳》有感


致我们终将庸常的人生

---读《斯通纳》有感

二雷

《斯通纳》----一本尘封多年的小说,在今天被重新提起,最初的雪藏有着时代的原因,很难想象一本文风平淡如水的文学作品,能够在50年前全球战后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充满着创业狂热的"美国梦"社会大行其道,而今此书火遍全球,亦有其全球经济颓势的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球读者对于人生的审视和思考。

斯通纳,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如同其英文表述stoner,人如其名,顽固又坚强,渺小又普通,斯通纳的一生,从农村考入大学,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未离开学校,在学校中他专注于学术,因为他的固执得罪了教务主任,事业上一直没有大的起色,虽有学术成果,但最后也只是一名副教授;他努力经营家庭,但是与妻子的关系却渐行渐远,连亲近自己女儿的做法也遭到了妻子的阻挠,他中年颓废,索性搬到学校宿舍住,此时他与女学生凯瑟琳经历了一段刻骨的爱情,但是也因为校方的阻挠而夭折,晚年的他在经历了失去朋友,亲人疏离,在学校为他办理了一场退休晚宴后离开人世。

初读斯通纳,如同饮白水一般索然无味,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便能体会到这水的沁凉,如同作者的文风娓娓道来,最重要的,是贯穿本书的心理描写,至深至细,让人不仅感觉沁人心脾,更是毫无杂质,润人心田。

本书一大特点就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完整地道尽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从成年到死亡前的一瞬,不得不佩服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文字驾驭能力,读完这本书,也就随着作者走完了他的一生,失败的一生,至少是不成功的不光辉的一生,用斯通纳战场上殉国的朋友的话讲:

"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至此,我们会认为斯通纳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虽然他终身副教授的身份和银行家女婿的背景非我们大多数人能及,至少在性格上如此,他的一生生于平庸。归于平庸,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宿命,我们终将成为无数个斯通纳中的一员,我们有青春有理想,甚至虚伪,甚至狂热,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终将回归本我的真实,"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如同青春之于少年,消极,失望和安于现状也是随着岁月渐渐成长的情绪,会浸染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会尽力抵御它,但是我们都会衰老,都会失败,都会面对自己面对世界而无能为力,接受这些,并与这个世界和解,是我们一生必修的课程,那么,我们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呢?

斯通纳出身于美国西部的农民家庭,这塑造了他一生安分守己的扁平化性格,当他得到终身教师的职位后,终其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也没离开学校,他一生平凡,以至于死后被人迅速忘记。但是他也终其一生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在与这个世界和解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妥协,虽然这种固守让他经历了世俗意义上失败,这种失败的原因就如同斯通纳朋友说的那样"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是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坚持着做真实的自己,在教务主任的研究生的答辩会上,他固守了正直公平,在与妻子不幸福的生活中,他固守了善良,在与凯瑟琳相处中,他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真情。他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并不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和麻木,即使失败,他也没抱怨过生活,没有为了生活而刻意迎合什么,他用生命去捍卫一些东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严守自我底线,即使遭受挫折也不改金子一般的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的一生又是成功的。

生命总会走向尽头,此时当我们在回顾人生,最宝贵的时刻,就是我们真情度过的时刻,他真切的追求过,抗争过,热爱过,与其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生活相比,再多的成功和失意都不值得一提。

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就是成功。

斯通纳读后感(精选)


斯通纳的原生家庭是农家,父母都是农民。斯通纳也本没有什么自己的思想,做任何事情似乎都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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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或许只是认为让他学农才能更好回家种庄稼,能够改变穷困不堪的生活,才咬紧牙关倾其所有让他上大学。好在那时,上大学也不是很难的事。说上就上的事情,斯通纳就上了。

斯通纳的农学成绩是优秀的,但文学成绩很差,以至斯隆老师提出的最简单的问题,他都回答不出来。就像现在农村的孩子,理科成绩往往很好,但语文、英语就是学不好,就是因为少儿时读的书太少了,先天不足啊。

当然,斯通纳有着父母农民一般的吃苦、耐劳、坚韧、顽强的持久能力,虽然不具备多大的天赋,但还是被斯隆老师认为是当文学教师的料,于是在斯隆老师的建议下,他瞒着父母转系了。

父母感到空前的失望,本以为他大学毕业就可以回到小农场干活,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没想到儿子根本没有学农,而是学了无甚用处的文学。

父母哭泣之后,还是支持他读了文学研究生。

毕业了,斯通纳留在大学里开始了他教书生涯,其间对一个漂亮女生一见钟情,展开追求,居然成功了,伊迪丝就成为了他的妻子。

一结婚就知道,这是一个糟透了的婚姻,但斯通纳还是忙完家务再忙教学,一直了无情趣地维持着,甚至对于无性婚姻的现状也坚忍地接受着。

伊迪丝只是为了有个孩子,才“放荡”了那么一小段时间。怀上女儿格蕾斯之后,又使婚姻处于无性状态。

格蕾斯出生了,伊迪丝根本不抚养,连为女儿换尿布之类的事情,都不做。斯通纳做,在做中感受到天伦之乐。

斯通纳对教书倾心全力,也使得他忘却了婚姻的痛苦。

但他凭着学术良心,坚持学术道义,明明知道系主任劳曼克思有意让一个学生的论文答辩过关,但他坚决不让。

这个学生连起码的文学常识都不知道,只是能将劳曼克思给他的答案背得滚瓜烂熟,表达得无比畅通而已。随便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就露馅了。

就因为斯通纳坚拒系主任的建议,不畏系主任的威胁,由此结下来一生的梁子,让他倍受排挤、打压。他无怨无悔,显示了一个学者的尊严。

斯通纳一生中唯一幸福的一些日子,是与凯瑟琳相恋的日子。这一婚外恋最终传到了妻子那里。

然而,妻子一点儿不妒忌,一点儿也没影响到她的日常生活,似乎反而得到了心理上的安适,得到了灵肉上的解脱。

而劳曼克思则开始谋划利用斯通纳婚外恋一事进行卑劣的报复(有意思吗?大学里不乏有这么样的人,自己学术不良,一旦有点小权,就忖思害人)

凯瑟琳为了不拖累斯通纳,悄然离去,不知所踪。

多年之后,斯通纳在一本著作中,找到了她,看到了扉页上的献辞——“献给威·斯”。

爱并没有消逝,而是永恒。

面对如此炽热的爱情,斯通纳并没有勇气与相爱的人浪迹天涯,而是继续着自己无爱的婚姻。

在无爱的家庭里,他的女儿格蕾斯也逐渐显露出她母亲那样的性情,最终实在受不了,就决定逃离这个“地狱”,轻率地与一个人结婚生子——这又是一个无爱的婚姻。她的丈夫为了逃避家庭责任,就去参军,死在了战场。

当斯通纳临死时,格蕾丝还只是高三学生。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过了,短暂得如同一呼一吸。

人,活得有何意义?

他的父母劳累一生,穷苦终身。

父亲直接死在农田里。

朋友马斯特思为了看欧洲,借为了国家而战的民族情绪,还未曾毕业就死在了战场上。在这一点上,斯通纳并没有在狂热的时代潮流中迷失,而是坚持了自己内心发出的声音。

老师斯隆愤世嫉俗,抑郁而终,值得这样活吗?

斯通纳不求名求利,非常平淡地过完了一生,在学术上也无什么建树,只不过是履职勤勉而已——一个中规中矩的老师而已。

他的人生有何意义?

他憋屈地活着,忙碌地活着。

这不正是你我他的一个现实写照吗?

有何意义?

没有意义。

或许使自己忙碌(碌碌无为)就是人生的意义。

或许忙碌能够让人忘掉追寻人生的意义,这本身就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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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是本书的主人公,全名叫威廉·斯通纳,《斯通纳》便是讲述斯通纳一生的故事。斯通纳出身农场,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斯通纳就读于密苏里大学,大二时受斯隆教授的影响,由农业机械专业转为英国文学专业,之后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然后留校任教,由助理讲师最后成为拥有终身教职的英国文学系教授,还担任着系主任。

斯通纳的友情。与其关系最好的朋友是费奇和戴夫·马斯特斯,可惜戴夫在一战中死于法国,斯通纳一生中无数次回忆起这位好朋友。他们相识于大学时期,便成了一生的好友,多么难得。拥有相伴一生的挚友,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这是我人生中非常珍视的部分。

斯通纳的婚姻。斯通纳的妻子叫伊迪丝,刚与斯通纳相遇时,她漂亮、优雅,让斯通纳为之动情。通过努力,斯通纳终于抱得美人归,这让斯通纳多么激动!可是,他却在结婚一月便意识到自己婚姻的失败,他痛恨自己的草率,但是却不可挽回,三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格蕾丝,希望借此机会能够缓和二人之间的关系,但伊迪丝并未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斯通纳独自承担了女儿生活的一切。

斯通纳的亲情。女儿的生出,给斯通纳痛苦的生活带来慰藉,斯通纳与女儿格蕾丝度过一段最美好的时光,他们一起在书房中,斯通纳看书、研究、写作,格蕾丝一个人趴在小桌子上写作业或者画着幼稚的画,偶尔他们交谈几句,说笑着。由于斯通纳与妻子伊迪丝的婚姻关系不和谐,导致伊迪丝将对丈夫的恨意,转移到了对小格蕾丝的控制上。她故意打断斯通纳与格蕾丝相处的和谐,从中作梗,她希望格蕾丝能够按照她的意志来成长,从此格蕾丝的生活变得压抑、沉重。不幸的童年经历,让格蕾丝的性格变得叛逆、任性。她明知自己不爱爱德·弗莱,但是为了逃离这个令她感到压抑、沉重的家,这个像监狱一样的地方,她选择故意怀孕,而这时的她只有十七八岁。多么令人痛惜!

作为父亲的斯通纳,一直都明白妻子伊迪丝对格蕾丝的所作所为,他想让格蕾丝前往哥伦比亚大学读书,远离这里。可是,格蕾丝却没有这样选择。在伊迪丝的控制下,格蕾丝跟爱德·弗莱结婚了,但是他们互不相爱,婚后六个月,爱德选择去参战,很快便战死在太平洋战场上,而此刻格蕾丝的孩子还未出生。孩子出生后,随了他父亲名字叫爱德,但是基本跟随爱德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格蕾丝从此染上了酗酒,她似乎从十岁以后就变不再开心,就是一个死去的小孩了。原本活泼可爱的格蕾丝,最后却成为了一个悲剧,这悲剧的根源与其父母的婚姻悲剧息息相关,甚至她就是父母婚姻悲剧的牺牲品。她原本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活泼的小女孩啊!

斯通纳的婚外情。凯瑟琳也是密苏里大学的年轻讲师,也是斯通纳出轨的对象,她美丽、热情,让斯通纳为之着迷。凯瑟琳也许才是真正爱过斯通纳的人。这种畸形的婚外之情早晚会被败露,不被世俗所容忍,当凯瑟琳明白斯通纳不可能离婚,也不可能放弃教职,她便独自离去,再未与斯通纳相见。也许,真正的爱是成全。在凯瑟琳出版的一部著作中,她写着“献给威·斯”,足以说明一切。如果用现在人的价值观来评判,这种爱是不值得的,凯瑟琳的爱建立在对斯通纳妻子伊迪丝的伤害的基础之上,可是斯通纳也是个悲剧婚姻的受害者。

凯瑟琳是斯通纳爱着的人,可是他却不够勇敢,他没办法放弃格蕾丝,放弃教职,放弃名誉,他很懦弱。斯通纳也爱过伊迪丝,但是这种爱不够的,就像斯通纳在晚年时想:如果当时他爱伊迪丝更多一些就好了。是啊,他如果更爱伊迪丝一些,伊迪丝会不会好一些,也会对他更好一些,会不会就不会牺牲格蕾丝。斯通纳晚年时,也就是他得了癌症快要死去的时候,伊迪丝竟然开始关心起他来了,到了人生最后的阶段,曾经互相折磨的种种似乎都可以不再计较,反而产生一种坚定的支持和同情,愿意去关心斯通纳了,可是斯通纳是要死了的……

纵观整部小说,整体的节奏是缓慢、压抑,讲述一个普通人一生的故事,他的生老病死、他的求学教书生涯、他的亲人朋友,还有他的婚外恋情,看小说中的人物悲欢,去探索普通人的情感,去探求人的终极追求“爱”,我们该如何爱人,如何对待他人与自己,过好这并不完美的一生,太多遗憾、太多妥协、太多悲怨、太多凄苦还有疲惫,可是依旧要好好地度过,最后入土为安。

“大学老师是些什么样的人?”现在还有人对这一问题感到神秘、甚至感到兴趣吗?美国一个教授作家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写了大致20世纪上半叶一个大学老师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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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是美国中部一个农民的儿子。上世纪初,他父母在日渐贫瘠的土地上艰辛劳作,生活艰难,他从小也就一边上学,一边帮着父母干活,到19岁的时候已经就有点驼背了。他也就可能像他父亲一样度过农民的一生了,但是,有一天父亲和他谈了最长,虽然也就几分钟的一次话,说他“琢磨着”要让他上大学,斯通纳也就这样带着家里赊来的25美元,来到了密苏里大学农学院,一边读书,一边寄宿在附近一个亲戚的家里干活挣取食宿。

然后,可能是一个文学课老师触动了他,他大二停了农学院的课,开始主要上文史哲的课程,还学会了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他幸运地留校做了助教,出版了一本书之后,又获得了终身教职,但直到退休前夕也还不是一个正教授。他也成家生女,虽然和妻子长期不谐;介入了校园政治,和一位系主任也长期不对付,他有过几个好朋友,也有过一次铭心刻骨的外遇。教学也越来越吸引学生,甚至变成一个言说的传奇,但也仅此而已。变成文字出版了的有价值东西可能影响人们许多年,但授课所产生的感染则往往是人走灯灭。他到他六十多岁退休的前夕,发现了癌症,他走了,人们也就渐渐把他忘了。

他是一个凡人吗?可以说是,但又不是。他既不是那种富有创造性的天才;也不是道德高尚的圣徒,或者说在各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人,虽然有些事情做得也不是特别智慧。但是,我们从他身上,还是能发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一些很适合做大学老师的特质。

在大一的课堂上,当他的英国文学概论老师斯隆朗读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第73首的时候: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每年的这个季节

黄叶或尽褪,或三三两两

……

他心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但是,当老师问他这首诗的意思,他只能结结巴巴地反复说“意思是……”,却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但他的内心一定有了某种深深的感动,才导致他后来弃农学而转向人文,不然不会作出如此的选择。但他那时还只是被感动,尚不能清晰地表达这种感动,更不要说去感动别人,他后来是通过更多的学习和体悟、更多的训练和实践才渐渐获得了一种通过授课也能感动别人的能力。

所以说,作为大学老师——抱歉,我这里是指真正的大学老师,他们在大学中一定要达到某一数目,并且处在比较中心的地位,一所大学才配称得上一所大学——

第一,他们有一种被感动,乃至也感动别人的能力。首先,他们能够发现和欣赏具体知识或作品后面的美和真,其次,他们能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语言把这种感动传达给别人。这不一定都是通过他们自己的独特创造,但他们至少能够理解这种创造。他们有的还能通过创作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作者威廉斯;有的却还主要不是通过创作,而是通过授课来感动别人,如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斯通纳。

第二,他们还有一种对教师工作、研究工作本身的热爱,就像斯通纳的文学老师斯隆说的:“前提是你得发自内心喜欢这种事儿。”他们当然也要考虑生计,要考虑养家糊口,但他们对他们的工作也有一种作为目的本身去热爱的动力,即他们有一种自动力。他们不仅仅是作为手段地去热爱知识、而且还是热爱其中的真和美。所以,真正的大学老师其实是这样的人:你不需要打卡,不需要考评,你给他们闲暇,他们自己就会不可遏止地要去读书、写作、或者上课和学生交流。重要的是大学要找到这样的人,容纳这样的人。一所大学找到了足够多的这样的人,大学其实就可以基本“无为而治”了,或者只需一种服务性的管理,它却还是能够成为一所好大学。

这就要说到大学的本质了。人们一直会说大学是培养人才、甚至于培养“国家栋梁”、“文化精英”的地方,说大学应该是学生本位的;但这可能只是说到了大学本质功能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先决的方面。斯通纳的朋友马斯特思曾经有一次很郑重地讨论他所理解的“大学的本质”,他说大学其实是一个“庇护所”,是这样一些人的“庇护所”:这些人无力、或者不愿在外面的世界上竞争,不想在政界、商界竞争,甚至就是外面世界竞争的失败者,是外面世界的“弃儿”,但他们也得活下去啊,大学就是让他们按其心愿活下去的一个场所,“大学就是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大学不仅是各类精英的一个养成所,还是一个在校园之外近乎是“无能之辈”的庇护所,甚至像养老所,这真是有点诡异,而就是由这样无能之辈来培养各类精英,这就更加诡异了。

但这可能并不诡异,外面的世界是一个功利的世界,一个大多是和物和权打交道的世界,但大学的本质或核心却不是这样。前面说到的感动和热爱都是非功利的,非物质的,非手段的,即它们触及到精神,触及到知识和真理的目的本身。由这样一些能够意识到目的本身的人来在大学里教授知识,甚至也创造知识,可能是最好不过的了。

当然,上面所说的大学老师们并不一定都能成为创造者,但他们至少是精神的传承者,是薪火的传承者。他们触动学生,他们也互相触动。触动最深的学生也就可能成为教师,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一种传承。

他们是幸福的吗?当然是的。多少人只能将自己的工作当作一种致富或谋生的手段,而他们却是做一种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自在目的的工作,他们会因这工作本身得到最大愉悦,然后才是其保障。

仍以斯通纳为例,他的确有许多不幸,他所在的系主任长期压制他;他的妻子和他的生活很不融洽——他的妻子其实是有点艺术气质的人,但终究两人性格不合或对婚姻准备不够而总在冷战;这种冷战甚至影响到他的孩子:他的很有天分、但也需要保护的女儿后来一事无成且酗酒。但他最后和系主任还是达成了某种妥协的和解,和他的妻子达到了更大的和解。他的一生基本还是幸福的。他有很少但很好的几个朋友。他吸引了许多的学生。他热烈地追求过,挚爱过,也得到过挚爱。而最重要的,他从田野里走了出来,找到了他一生衷心热爱的工作——大学老师。所以,斯通纳在退休的告别晚宴上会说:“我已经在这个大学教了将近四十年书,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我还能干什么……,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

但我们还不知道今后大学在外部世界金钱和权力的夹击和侵蚀下会怎样演变。如何让大学始终保有这样的一批人可能将变得十分关键。斯通纳认为系主任的得意门生沃尔克就是属于“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我对这一道理不怀疑,但对所指的具体对象倒是有点怀疑。门生且不论,那位系主任看来倒不像是“外面的人”,而也是一个够格被大学“庇护”的人。也就是说,即便都是够格被称为大学老师的人们,也还是会内斗的。而且,由于涉及到对真善美观念的不同理解,斗争起来可能还更加固执,于是他们也可能会互相排挤。这当然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还要和外面的世界及大学里真正的外人抗争。好处是有些思想辩论和斗争会促进知识的发展,虽然这样的斗争最好是始终限制在观念的领域内。(何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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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_1100字


《斯通纳》读后感1100字

这是一个挺喜欢文学的小伙子推荐给我的,因为封面和书名让它一直尘封在书架的角落,幸运的是,没有在我完全遗忘的时候翻开了它。

斯通纳

嗯…这本书,怎么说呢,就说说读后感吧,我也写不出特别有哲理的东西,我的感受就是你的心情会随着这本书的某些情节上升、降落、愤怒、矛盾、纠结等等…

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是马斯特斯,觉得他是一个上帝的身份,一眼就看穿事物的本质,他们三个人聚会的谈话中说:大学,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所以他鄙视,以至于后来的斯通纳和劳曼克丝因为沃尔克是否顺利拿到证书争吵,甚至好多年的不说话,这真是两个脾气倔强固执的老人啊,而斯通纳与伊迪丝之间的爱情,嗯,爱情?也许吧,斯通纳第一次对她的一见钟情与伊迪丝婚后的奇怪,我是抱有不赞同情感的,我觉得伊迪丝有婚前婚后恐惧症,还有产后忧郁症,就个人观点吧,然而这给他们的女儿格蕾丝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这个家庭,总是有一股压抑的阴郁空气在飘荡,所以女儿终于反抗,但也两败俱伤。

又回到学校里吧,和劳曼克丝的对决,或许用怄气显得比较可爱一点,斯通纳接受了劳曼克丝送的小鞋,并穿了许多年,直到凯瑟琳的出现,她的出现与她的离开这个过程中,让斯通纳的生命又一次燃起了火花,并形成一片火海,一份真正的爱情,让他发光、发亮,我其实纠结在这,同意他们私奔吧,是基于对斯通纳的同情,不同意他们私奔吧,又太多顾虑,最重要的不是一无所有,而是还有一个女儿,不能一个人在伊迪丝的掌控之下生活,那会变成什么样…而凯瑟琳最终离开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好人,斯通纳又回归了家庭,所以家庭在此书中占的比重是很大的,除了学校就是家庭了,斯通纳在学校反抗起来了,但是在家里,只有早餐时间趁着伊迪丝去厨房的短短几分钟时间能和女儿独处,还是懦弱…

看完之后,斯通纳,性格是多变的,复杂的,一开始停止农学院的课程转向学习文学,是自己的考虑,(对了,忘记说他的父母了,都是老实可爱的人,而他,这从农民到大学讲师,教授,老教授,身份地位的转变,是不是也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呢),自己的考虑,直到毕业之后才向父母摊牌,自我意识的苏醒之后就朝着自己理想的轨迹上狂奔,直到遇见伊迪丝,这个生命中的不稳定因素,随时向他提出不同的困难要求…到了最后,我觉得他们之间应该还是有爱情的吧,还有那位在他生命中一直影响了他的马斯特斯,他也形成了自己看待世界和人的方式。

生命是绵长的,也是短促的,长的很多事情做完了,还余有时间,短的又短的一本书都看不完,斯通纳,一本意味深长的书,斯通纳,一个平淡又传奇的学者。

《斯通纳》读后感_1700字


《斯通纳》读后感1700字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主角斯通纳出生于一个农场家庭,一个偶尔然的机会开启了大学生涯,学习文学后转而毕业不想回农场,便留校任教,聚会上结识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的结合犹如大多数人一样并不是因为爱情,最少在伊迪丝看来。婚后斯通纳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英雄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意料中的一鸣惊人,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婚后生活,直到斯通纳有了外遇,然后迫于外界而分离,回归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同的是斯通纳对学术的认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贯彻着他的一生,直到他死去时手中翻阅着自己写的第一本书。那些同事间的争执,夫妻间的怄气,那些有的没的朋友,都好像不重要了,正如,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当你的肉体死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宣布你在世上销声匿迹的时候;还有就是最后记住你的人死去的时候。也许只有书籍,才能让某个人世世代代经久不衰的薪火相传。

喜欢一本书,可能是从某句话,某个章节,某个情节开始的。我喜欢这本书便是从斯通纳第一次遇见伊迪丝时的描写开始,从环境描写到斯通纳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仿佛是自己亲身体验一般,不,就算亲身体验也没有这种真实的感觉。而跟情人的相遇我并没有那种言语之外的感觉。多想这样,多想

读完这本书,可以说是对我人生的二次启蒙,我也并没有觉得那句很经典的话感觉受益匪浅。只是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样子。人生能记录的点不过是出生、上学、大学、结婚、生子、外遇、死亡。可能没有值得记录的事情了。

我想作者在书中,可能要控诉那个年代的黑暗,那个年代的霍乱,那个年代的的奇奇怪怪的匪夷所思。但我却看到了爱情的样子,看到了斯通纳对爱情的认知,这也可能跟不同年龄看到书的侧重面不同吧。我喜欢伊迪丝的高贵雍容,也羡慕斯通纳的缄默忍让。甚至十分渴望他们之间那些和平相处的爱情,可能这就是我觉得爱情的模样。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莫过于此:

凭此一句话,此书断然不枉读。

斯通纳读后感3篇


斯通纳读后感(一)

唐嘉怡

作者:约翰 威廉斯

前段时间印度电影《摔跤吧 爸爸》很火,一位朋友说她看了三遍,我说是啊,每看一遍体会不同。第一遍看故事情节,第二遍看细节,第三遍琢磨导演的各个用意,每一个场景、镜头都有其目的性。读书也一样!有一些名著,有人反反复复地读,每一遍的体会都不同,大多数人读书,看情节,按着作品逻辑还原故事梗概,图的就是阅读的快感。唐嘉怡的读后感跟书的封面一样,提出了第一眼看故事,第二眼读经典,第三眼望生活,第四眼观自己。她有没有真的读了四遍,不得而知,但最少是第一遍看叙述,第二遍找细节,第三遍有分析,第四遍是思考。

平庸不平凡,泛泛亦不等闲

——读《斯通纳》一书有感

唐嘉怡20161303817

打开书单的那一刻,琳琅满目的书目让我有点应接不暇,于是便在书单里挑了几本新书想要慢慢琢磨,最终落笔停在了一本外国名著《斯通纳》上,小说的作者是约翰 威廉斯,一个在当时并不出名的作家,他的这本《斯通纳》曾被七家出版社所拒绝,在我们如今的信息时代,我们在中国看到了他的这本小说译文竟已过去将近五十多年了,小说入选了2016年的高分读物,几经周折才最终让大众了解,而不再是仅火于二手的商品市场,初读此书时我曾以为“斯通纳”可能是一个专业上的术语,可翻开此书后“威廉 斯通纳”一人名大大的作为开头放在了第一句,此时我才大悟,听书名是中文翻译来的吸引力,看了内容才知道是围绕着一个人讲述一生的传记。阅毕的那一刻只有一种感觉:小说带给人的负能量让人忍不住看看漫长却短暂的一生,这是我们吗?整本书仅仅围绕着一个人讲述的数目让我们觉得可能会是对某个名人的解读之类的,但是作者约翰 威廉斯却用十分平白的笔触,描述斯通纳这个人,这个普通而又平凡的人,一开始看起来是枯燥的一种感觉,类似中国的白描手法,像一幅没有任何隐喻的画一般,就像是看一个人的生平,没有中国文学给人的那种感觉,但是看到后面真正融入到作者想要带给读者的那种意境中时,便觉得斯通纳这个人设带给我们的更深的思索,就像简介中所说,小说讲述的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看一遍真的只能懂皮毛,第二遍,第三遍,再到慢慢品读那些好词好句,只觉人的一生相差不多,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每一生中那些小小的细节所组成的不同才成就了我们每个人啊,正如书面上所言第一眼是书中的故事,第二眼是书中经典,第三眼是生活,第四眼是书外的自己。

一、第一眼故事

斯通纳的故事似乎从头到尾想体现的就是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斯通纳是一个农民家的孩子,用出身贫寒来形容他也不为过,因为机缘巧合读了当时哥伦比亚大学新开的农学院,由此改变了他之后的路,因为他没有像父亲一样继续选择去农场工作,而是去大学里做一个教师,之后还有很多类似的在他人生中起很大作用或者说是改变的转折点,他娶到了自己认为能相伴一生的伊迪丝,但是后来因为妻子的脾性渐渐的失去了对于家庭的渴望,只能将这家的概念放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直到凯瑟琳的出现,让他重拾爱的欲火,一个家庭倘若没有两个人的支持,同散沙无差,作者笔下的斯通纳一家,一个一见钟情的妻子,日久却见了人心,让人心痛。家庭之后是事业,他在事业上遇到的瓶颈可能就是与他争锋相对几十年的劳曼克斯,在事业上因为对上级的意愿不服从,他的一意孤行只是想让学校变得更好,但是上级却不愿理会而爆发的冷战,这就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样,每个人只有自己的行业中混的有头有脸才能有权利去命令别人,而不是执行别人的命令,但往往违反规定的那个人,不懂上司后门的人,就不会有好果子吃,正如斯通纳一样,处处受人排挤,在课程的教授上也不能如愿。在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也面临着另外一个重要的选择:是要与两个朋友一同去战场,还是留在大学里继续教书,一心求稳的他选择了教书,难免会有点被朋友瞧不起,但他就是一个做自己的人,就像自己在高一时便决定走艺考这条道路一样,没有继续走文化课也是想多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相信这在我的人生当中也会是很大的转折点很大的突破,我们每个人都有权走自己的路,在面对选择,我们会有所顾虑,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义无反顾了,不是吗?他的故事就是很普通的一生,但在他的一生中我们看到的故事又是那么的直戳心扉,这种负能量带给我的先是哀痛斯通纳的经历,接着便反映到现实里了。

二、第二眼经典

第一遍读的时候对故事情节有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对于作者的描述还是太过平淡,在第二遍细看时,才发觉一些语句在描述斯通纳的一生时所起的作用是多么不容忽视的,此后再拿起来读,便觉得另有一番味道了。“他们在布恩维尔周边一小块地里埋葬了父亲,斯通纳又跟母亲回到农场。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看着沙子,在月光下黑黑的,土碎了,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这是在斯通纳的父亲死后,斯通纳急急忙忙从大学里回家后的描写,父亲在整个小说中给我的一种感觉就是想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他的父亲可能也会想到,斯通纳走过的这一生没有什么高潮,在自己选择的教师这条路上也似乎是得过且过,在走在父亲辛勤工作的土地上,斯通纳会想些什么,作者朴实的笔触下,体现的恰似一个不知如何去面对接下来的旅程的斯通纳,他没有选择父亲让他继承的土地,以至于变成了一片贫瘠之地,让我读时感觉这土地就好像是他自己一样,他无助的望着窗外,到了天亮作者带给他的不是光明,不是暖暖的阳光打在斯通纳的身上,而是那灰色舒展在他的面前,就好像在丧父之痛还没褪去时,又要迎接生活带给他的那种昏暗与无助。这种对环境的描绘就是带入了斯通纳的心境,让我们恰如身在其中,感受他的孤寂。

三、第三眼生活

在斯通纳的世界里,我感受到的就是最真实的生活,结婚生子,教书育人,他做着自己所力所能及的最本分的事情,不追求名利,不渴望势力,这样普通的他在这个小说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以至于我们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失败的人的典范,但是他究竟性格的塑造就是这样啊,他与世无争,在自己的生活中他的选择也许没有错过,但是在自己的生活中他从未去为自己争取什么,在他的婚外恋中,他曾考虑过与凯瑟琳远走高飞,但是犹豫再三却无果,倘若他与眼前这个心爱的女人争一下,是不是结局就不会是这样,倘若他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权利上能再争一下,是不是结局也不会是这样,再倘若他在劳曼克斯的学生在研究生答辩中的表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是结局更不会是这样。我想,作者想要带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种共鸣吧,让我们为斯通纳的一些做法感到愤恨,甚至想要穿越时空告诉他,你就不能于这生活于这世界去争一争吗?争取自己的生活,争取自己的职位,争取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但他没有,他做了他自己,做了那个斯通纳,但我认为,这也是最真实的斯通纳了,他经历了自己的一生,经历了生老病死,经历了人会经历的一切,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伟人,这就是生活,最本质的生活。

四、第四眼自己

慢慢地从故事的这个限制里跳出来后,斯通纳渐渐引起我的共鸣,从而从故事里去感受到作者所隐喻的人生,也就是如此,我似乎在书中看到了自己,才会想到斯通纳无华的一生,让我们不禁也在反思,这恰恰也是我们的一生,不是吗?我们不知道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们会经历什么样的蜕变,但我们知道,我们活在当下,看着斯通纳一生的蜕变,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或者说是上帝视角,看着他选择的一生,我眼中的平凡,在斯通纳的眼里也许不这么认为,与这类似的书,我想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两本书相对比,鲜明的差别,带来的是不同的人生,我自己想要经历哪种人生,碌碌无为穷极一生,还是得到自己想要的,过盖茨比一样的生活,一切都取决于自己,对生命饱含着热情,是我们生活下去的动力,倘若没有了对生活的热情,做什么都是素然无味,在我看来斯通纳和盖茨比都是有这种热情的,他们爱一个人,做一件事,过自己的一生,只是每个人对生活的热情都在不同的方向上燃烧着,我们的生命只有短短数十载,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若是没有了热情,怎能活得精彩,作者在《斯通纳》里带给我们的,就像是一个双面镜,看着镜中的斯通纳,看着镜外的自己,那种细微的情感打动了我,作者也正是想要把这种共鸣带给我吧!不管我们能不能理解斯通纳,这就是人的一生,最朴实的一生,在妥协与挣扎中度过的一生,在追求与拼搏中度过的一生,回顾斯通纳的一生,也会让我渐渐有怎样过好自己的这一生的疑惑,我有着自己的目标,更想达到自己的目标,《斯通纳》这本书带给我的就是这样的一股子劲。我能产生共鸣,可能是因为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自己的写照,如果我难以与之产生共鸣,那一定是我不甘心让其成为自己的写照。这样的平凡人究竟是不是自己,也许数十载后便能看透。

斯通纳读后感(二)

“他就是自己”

金融市场部外汇业务中心 杨江伟

书中开篇对于主人公斯通纳的评价是平庸的,“在一所大学里面教书四十余年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尊崇”。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平凡如你我的一生。而在这些琐碎的只言片语中,又让人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完整的生命历经。

一个人总是会生活在两个世界中,一个自我的世界,一个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中有亲友的渐行渐远,战火的烽烟,不时袭来的迷茫与不公,躲不过的柴米油盐,激情退却后的家庭生活。我们终究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但不如偶尔把自我的世界与外面的世界留一段距离,用这个距离来接纳、包容、执着与爱,这些爱决定了生命中的关键瞬间,它们如流星般稀少所以尤显珍贵。你会在这些瞬间猛然发现想要求索一生的智慧,为之奋斗的事业,负责到底的婚姻,用这些瞬间来陪伴疼爱的女儿,倾心的恋人,偶尔想起想要坚持的自我,会发现自己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对文学的爱是一切开始的原因。斯隆教授对着斯通纳念起莎士比亚的诗,“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赫然常驻。”人多数时是麻木的,只有在醍醐灌顶时能够细心感受到自己生命的存在,斯通纳对文学产生的这份爱让他在往后的生命里保持着严谨、敬业、执着、坦荡。他沉醉于文学研究,自学拉丁文、希腊文。在图书馆中孜孜不倦,从三十岁开始执笔中世纪文献书稿,到生命中的最后一分钟仍然凭着模糊的意识翻动书页;他作为老师用字母、语言、韵律的美感染学生,将对文学忘我的痴迷传递给他们;他对待对文学没有敬畏的沃尔克近乎不通人情的严苛,即使让自己的教职生涯备受压力也毫不退步;他在得知自己得了癌症后推迟入院时间,召集学生安排好详尽的论文指导意见。这些片段潜藏在他平凡的生命里,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忽略掉这些品质有多么伟大。

六十岁时斯通纳即将走到人生的终点,故事即将落幕。兴尽悲来,识盈虚有数,我们总期望主人公在这个时候与世界达成和解,但从斯通纳这里却看到了真实的遗憾。他回想起第一次在老莱克蒙特家里遇见妻子伊迪丝的情景,他说现在的她背后还有那个女孩的样子,他说应该多爱她一点;他回想起女儿小时候在台灯下伴着他工作的微笑,他说她永远在那里;他冷静地沉思起那些不可回避的失败,他曾有亲密的朋友一个在战争中无谓地死去,一个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他曾经因凯瑟琳的出现重新找到爱却不得不放弃这贪恋,他梦想过正直与绝对的纯洁却因此与劳曼克斯陷入长年的冷战。这一段闪回不禁让我们想象着另一种可能性,如果重新来过斯通纳的人生会否不同。但书中委婉的否定了这个可能性,“一种自己的身份感忽然袭来,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人生难免有低谷,也有不可避免的失败,也总会有一瞬间能激发出向前的信念。既然不能重来,索性遇到自己的热爱就活得珍惜一点,用力一点,执着一点,坦荡一点。

斯通纳读后感(三)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FanDi

“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在某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想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带着这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力量。这个问题随之会带来某种伤感,不过这是一种整体的伤感,他想跟自己或者他的特殊命运没有多大关系。”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从哪冒出来的,但它有一天就突然掉在了我的脑袋上,像一枚硬币掉在地板上一样清脆又愕然——这个声音在说——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对。也许你追求的永远没有着落,也许你就是资质平平,也许这辈子能记住你的人寥寥无几,也许你注定成为掉进人群里也找不出来的那一个。

对。也许就是这样呢?

每当这个声音响起时我就陷入一阵小型惶恐,直到我读了《斯通纳》。

这个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把主人公William Stoner的人生写尽了。

“威廉·斯通纳时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手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文学系的威廉·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

我以为会是关于一个失败者如何失败的故事,我以为它会带着些灰暗的现实主义,于是有些觉得兴味索然。

可越是读下去,我就越是想,我是多久,没读过这么动人的故事了?

对,这就是一个关于失败者如何失败的故事。他生时一事无成,死也死得默默无声。有时候我为他揪心担忧,甚至拍着大腿想,你怎么就做了这么个决定?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妻子?怎么就任由自己的女儿消沉下去?怎么……怎么……?一个老学究,一个窝囊废——你尽可以这么说。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可是你再仔细看啊,便看到了一面灰墙之下细密的精致的纹路,看到了缝隙中生长出来的绿色,可能还有几朵花苞,自顾自地芳香着,不在乎生在哪,也不在乎谁看着。

你看到他的爱和温柔,看到他精心搭建起来的精神城堡——以及被摧毁那一刻他的从容,看到他的一点勇敢——为了坚持原则而接受永远的失败,还看着他好不容易从名存实亡的婚姻里喘息片刻,遇到那样完满的爱情,最后——仍然是注定地——天各一方,却也便如此,好像没有什么值得追叹或悔恨。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In his extreme youth Stoner had thought of love as an absolute state of being to which, if one were lucky, one might find access; in his maturity he had decided it was the heaven of a false religion, toward which one ought to gaze with an amused disbelief, a gently familiar contempt, and an embarrassed nostalgia. Now in his middle age he began to know that it was neither a state of grace nor an illusion; he saw it as a human act of being, a condition that was invented and modified moment by moment and day by day, by the will and the intelligence and the heart."

“他们不是天生要被这个他们害怕的世界折磨的。”

“他心怀无法量度的悲伤看着他们最后欢乐的努力,就像生命利用死亡的躯体跳的一场舞蹈。”

“不是因为这是我们非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所做的一切的毁灭。”

“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

而整篇小说里好的文字、好的比喻和心理描写太多。常常读着读着,就会抬起头来出神地想象着那个Stoner眼前的世界,哪怕是最后他弥留之际的那个“空气里有一种厚实,有一种沉甸甸,挤着青草、树叶和鲜花甜丝丝的香气”的初夏世界。

“他吃了些药,感觉疼痛消融在一片黑暗中,好像那是一头谨慎的动物。”

“死亡是自私的,他想,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

“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There was a softness around him, and a languor crept upon his limbs. A sense of his own identity came upon him with a sudden force, and he felt the power of it. He was himself, and he knew what he had been.”

然后我又再问自己那个问题——

“也许你注定一事无成呢?”

不,等等,什么叫“有成”呢?功成名就?家财万贯?流芳百世?拯救地球?

永远没有到头的路,也没有必需要成的事。欲望赶在所有人前头,而所有人最终面临的都是同一团虚无,但在这之前,我,是我。

不成为别人,只成为自己。就这样去生活。去经历苦痛,去感受快乐,去了解欲望,去认知自己。生命就是过程,没有人应该看结果。

也许我注定失败,但那又如何?

2016.3.12 1:23 am.

《东宫》读后感_2300字


《东宫》读后感2300字

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
因为看网剧,所以又重刷了一遍小说。原先一目十行看漏了很多,现下两两对照一番,发现网剧从台词到人设挺忠于原著。小说用女主第一人称,看见小枫一厢情愿看见的东西,那孩子活得糊涂,弄得我也糊里糊涂一带而过了很多很有内涵的情节。比如二皇子李承邺和李酽的兄弟情,毫不犹豫为对方死,那是真爱啊。小说中就一句话,李承鄞告诉小枫李承邺喜欢男人。剧里适时演绎了一段阴谋与爱情,还是来自原著,原著粉应该满意吧。
我也不粉原著,就是本着虐虐更健康的想法,又看演员挺合眼缘,且看看这凄美的爱情故事怎样被再现。然后,我发现,我心疼阿翁铁达尔王,心疼丹蚩第一勇士赫矢,心疼表哥依莫延,心疼被灭族的丹蚩人,在诡计多端又腹黑的顾小五面前,骁勇善战又耿直的丹蚩人,让人心疼。李承鄞(顾小五)不是不可以灭丹蚩,但是怎能喊着“阿翁”,结成兄弟,又娶了人家姑娘,然后就灭了丹蚩了。想都不敢想的恶,男主就顺手作出来了。
这个情节之后,什么情节都没有虐到我了。
曲小枫和李承邺据说是三世虐缘,这样的悲喜纠葛不就是他们自己求得的么,求仁得仁又何怨。
女主曲小枫,西州(小说里是西凉)九公主,她的存在就是表现美好——她长得美还有山泉般清澈的心地;表现自由——像小马驹一般的奔放洒脱的性子,不想去和亲就逃跑,逃去丹蚩王,不想看见李承鄞了,逃跑回西州;表现单纯直率善良——男主是一心一意玩权谋,她是不妄求爱情也不搞宫斗当然也不考虑和亲大义。作为异族公主和亲远嫁,还不得丈夫欢心(当然这个设定是假的,男主作为东宫太子,有事业要谋发展,据说要表演宠爱什么赵良娣,还说这是对女主的保护,唉,人生如戏,太子很有演技,我等不理解也要理解),加之我等观众上帝视角,知道女主惨遭男主灭族(唉,这是最致命的雷,一个什么波斯女巫,一个什么寺的高僧,看见他们的命格都是瑟瑟发抖的),这么悲催的人设,我愣是没觉得小枫惨啊!
为什么?曲小枫是剧里的团宠。
在西州时那就不用说了,到了豊朝,太皇太后就是像是亲祖奶奶,皇帝皇后不像亲爹亲妈那样宠,却比亲爹亲妈更放手,小枫是想怎样就怎样,成日天街上打架、酒肆喝酒、青楼厮混……这女子顽劣堪比纨绔,她居然一直被纵容。阿渡那是她的死忠粉,宫里的两位公主也是主动自愿成了好闺蜜,还有男二(中国好师父顾剑)、男三(忠犬大内侍卫裴照)两个好备胎。并且剧设是铁打的太子妃,流水的太子,李承鄞要是当不上太子,他连爱女主的资格都没有,哪里真的轮得着男主嫌弃女主啊。所以,小枫明明活得一片明媚,她却非要哭着喊着好像很忧伤。
看文看剧都听到一票人说男主渣,又说灭了女主外公家全族,还好意思陪着女主跳什么忘川,不记着自己对女主做过什么好好赎罪,居然大剌剌给忘了,真是又腹黑又渣。全剧最虐心的真的是李承鄞这边厢与人拜天地,那边厢给人灭族捞政治资本,气得我弃剧两天,才梳理好心绪接着被虐。但是,小说或者网剧给李承鄞的人物设定就是江山我是要定了,美人我也是要定了。玩阴谋耍诡计骗着小枫把人丹蚩族给灭了是真心的,爱着小枫也是真的(虽然我也是不明白,一个动机如此不纯的恋爱,也没认识几天,怎么就爱成这样了)。好了,跳忘川这件事其实是女主的玻璃心碎了,去寻死而已,男主跟着往下跳是身体诚实地跟着心走,陪女主殉个情而已。那个“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忧”的说法对小说中的人是个传说,是真是假还未为可知,真也好假也好没人去山崖下边的水里去捞他们的话,他们就是一个死,也成了一个传说。所以大家就别纠结了,男主不是脸皮厚要陪女主忘记自己的恶,而是情不自禁一起去寻死啦。虽然在男主与女主三年前的这次初见故事里,我真不明白,女主好歹傻白甜,就是被男主给骗了,男主明明腹黑心冷,也爱成这样?好吧,只能接受那个宿命论——三世虐缘。
但是,我觉得《东宫》最有意思的,真的是李承鄞这个人物的设定。又腹黑又专情,又冷酷又深情。恋爱该怎么谈,对于古言创作者来说是一个重大课题。没有李承鄞,小枫这样的人物在言情小说言情剧里是俯拾即是,没有创意的恋爱大家都不好意思写了,所以,李承鄞就是作者本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创设的角色。小说里从小枫的视角,看到男主心狠手硬处更多,网剧中陈星旭演得给力,男主的心狠和深情,和谐地在一个人身上融为一体,形象饱满更有说服力。他的深情与冷绝中间根本没有过渡,就是这样才觉得这个人物很迷人。《人间失格》中有这样的话“如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矜来袭”,李承鄞天生就是一个帝王,他的热情放在了权谋与天下,但他将同样的热情也交付给一个女子,这猛烈的欢喜,让人悲矜不已。
小枫死了两次,两次都是同样的事情同样的原因,在她那里没有家国天下,只有亲人的爱与亲人的血,作者是偏爱她吗,就让她活到最后也像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成长。
李承鄞失去小枫失去了一半生命,就是一半。剩下血淋淋的一半,带着血淋淋的伤疤,全部交给他热爱的不择手段得来的天下。
李承鄞其实挺像自己的父亲。网剧中那个豊朝皇帝心狠手辣几近六亲不认,纳人家女儿为妃,把人家父亲说杀了就杀了,对高贵妃如此,对自己所谓的真爱明月也是如此。区别是高贵妃完全成为弃子,孩子都不让生就给人弄死了。对明月是杀了别人父亲,还要求继续与他相亲相爱。好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皇帝半夜被噩梦惊醒,发现身侧的明月肚子上一柄长剑,满身是血,一尸两命,明月就是这样狠狠地给了皇帝一记耳光——什么真爱,我不陪你玩了。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庶民一怒,天子风瘫了。这个剧设好给力。
爱就是爱,容不得半点苟且,《东宫》是这样表达的,因为这个再多给一星。

《信》读后感_2300字


《信》读后感2300字

东野圭吾

◆ 第2章

东野圭吾通过《信》告诉了我们关于歧视的两个“真理”:一、歧视是本来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二、歧视是理所当然必需存在的。

◆ 第6章

今后不管是说穷,还是说父母双亡,谁也不会同情的。只要知道是武岛刚志的弟弟,大家都会回避的,不愿意沾上边儿。

◆ 第15章

那个唯一的亲属还在拖后腿,包括这次——直贵想说,又忍住了。

◆ 第18章

别有事没事地来信就好了!这就是强盗杀人犯弟弟的想法。不写回信正是想疏远的意思,你怎么就没有意识到呢?自己写的信,对弟弟来讲,是把他束缚在厌恶的过去的枷锁,怎么就不明白呢!

◆ 第22章

门关上以后,直贵还是那样坐着。一天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来了各种各样的人,又都走了,最终还是独自一人。

只是得到了本应得到的结果,他自言自语道。放弃,对于自己已经习惯了,今后一定还会继续,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自己的人生。

◆ 第26章

我自己的人生啊。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站到前台来了,就跟乐队不能登上舞台一样,在电器店上班却不能在店里工作。”

◆ 第27章

正是这样。人都有着各种关联,有爱情,有友情,谁也不能擅自将它切断。所以绝对不能认可杀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杀也是不好的。所谓自杀,是杀掉自己。即便自己认为可以这样做,他身边的人不一定愿意这样。你哥哥可以说像是自杀一样,他选择了社会性的死亡。但是,他没有考虑留下来的你会因此多么痛苦。靠冲动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包括你现在受到的苦难,都是对你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

“方法只有一个,孜孜不倦地一点一点恢复他与社会的相容性。一根一根地增加与他人联系的线。等形成了以你为中心的像是蜘蛛网一样的联系,就没有人无视你的存在。这样迈出第一步的地方就是这里。”说着,他用手指指着脚下

◆ 第35章 尾声

我是不应该写信的!哥哥认为。

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

每次看东野圭吾的书都是受益良多。这本堪称东野圭吾集大成的作品,不重推理,却在不断进行对人性的探索和把握。主人公从一次次陷入低谷,慢慢失去自我失去本心到后来幡然醒悟,作者可谓是虐了主角与读者一路才在最后在书中注入爱与希望。

其实整本书的剧情很简单,因为身体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哥哥志刚为了供弟弟读大学,决定铤而走险进入一位富贵老人的家中盗窃,却因为回头拿那一袋弟弟“爱吃的”栗子而被老人发现,极度慌张之下杀害老人后被捕入狱。一夜之间,弟弟直贵从一个优秀的三好学生变成杀人犯的弟弟,同学的冷漠疏远,房东的咄咄逼人,无处着落的生活费让他无所适从,他也由此失去了进入大学的机会。此后,他的工作,他的音乐梦想,他的恋情,皆因哥哥的事情被曝光后而遭遇破灭。他也从一个正直善良,努力拼搏的少年变得圆滑世故,变得怨天尤人,变得不择手段。但是直贵终究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由实子,那个从一开始就喜欢他,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傻姑娘。正是因为这一个傻姑娘,公司的社长注意到了直贵并开导他。而直贵自己也想不到,他的人生因着自己的努力,因着两位贵人的出现,居然真的在一步一步变好。

而“哥哥的信”便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因为哥哥的身份而在人生路上回环曲折的直贵越来越厌恶那一封封每月不断的嗦言碎语的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信。他想逃避过去的一切,他想撕掉“杀人犯弟弟”的标签,可是我们都知道,“你越害怕什么,它就越会发生”。可是直贵不懂,他变得自卑而愤懑,固执地认为这是身边那些歧视他的人的错。

于我而言,第一,尽管我不赞成,我很痛心直贵一步一步变成自己不想要的模样。可是我却能理解直贵,我也忍不住替他感到愤懑不平。直贵是无辜的,杀人的是他的哥哥,大家凭什么疏远他或者是瞧不起他?直至听了社长的话后才恍然大悟。虽然直贵是无辜的,可是他的哥哥毕竟杀了人,所以直贵所受的苦难,便是对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哥哥是判罪入狱就没事了,可是作为家人却平白遭受他人的疏远与歧视。所以犯罪怎么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事情呢,它不仅仅赔上犯罪者自己的一生,还可以轻易毁掉两个家庭甚至更多。这时候我们所看重的“血脉亲情”,却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曲折万分,甚至终生潦倒。因此永远都不要去做那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指不定哪天你和你最爱的人都会由此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当我看到直贵因为一次次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而遭遇不公正待遇,渐渐失去那一份善良时。我忍不住痛心疾首,去谴责直贵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可是当我又看到许多评论不断地责怪直贵,说他为什么不能保持本心时,我突然醒悟,我们凭什么去指责直贵呢?对于直贵的遭遇,我们很同情,我们很为他不平,颇有几分“感同身受”的意味。可是我们终究不是直贵,他的一切我们都没有遭遇过。我自己也是前不久才想明白,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没有经历过就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因为换你在那个位置上,你未必能做到像他那样。看过一篇文章,不随意评价他人便是最好的修养,人人心中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不要说我们不知道,即便知道,我们也不懂。也因为如此,真正懂直贵的只有由实子,因为有相似的经历,因为不想看着心爱的人也像自己当初一样挣扎痛苦逃避,所以由实子才会自始至终以自己的方式守护着直贵。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倘若都多一份理性和宽容,那么这个社会,是否会变得好一点呢?我最喜欢文中尾声的写一段话“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希望同在人生路上探索的我们,终能苦尽甘来。

森林报读后感23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这个寒假,在读了《森林报》后,我再次见到了记忆中的动物朋友,比如:凶残而又贪婪狼、可爱而又温顺的梅花鹿、健壮的狗熊等;当然也再次忆起了我的植物朋友,比如:高大的云杉、矮小的白杨、白桦等。总之,带给我强有力的视觉冲击,让我心情舒畅。

看了《森林报》之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不少知识哦!那些喜欢看童话书的小朋友,也可以买来看一看,因为这套科普书是一套比童话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哦!

森林报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阶段,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森林里发生的一切事情,这些事物在普通的报纸上根本没有说。

森林报这本书是属于科普类的书,里面介绍了森林中的各种有趣的事,除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里面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如:“打猎”、“城市新闻”、“无线电通报”、“集体农庄新闻”……

我们常说:“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可是我们可能没有想到,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和我们的生命同样宝贵,为什么世界上会出现一级保护动物,就是因为我们不断的猎杀动物,使动物的数量急剧减少,才会出现这种局面。

我也是第一次醒悟,人类是那样地残忍,我希望更多人醒悟过来!

林里面的动物们十分繁忙,都在为抚育下一代而忙绿着,你看,河榧子幼虫在小河和小溪的底上建起了轻便的小房子;鸟爸爸还要去四处寻找食物给正在孵蛋蛋的鸟妈妈吃呢!

我很喜欢鸟类,因为鸟的父母是最负责、最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它们的孩子也不多,最多的也只有20个,鸟的父母为孩子工作的时间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它们一天的20个小时都在照顾孩子们,可见这些父母对孩子的爱并不亚于我们人类。但我也不是每种鸟都喜欢的,因为有些鸟的父母相当可恶,就拿杜鹃的父母来说吧,它们很懒,懒惰到连窝也不愿意做,索性就把自己的卵产到别的鸟类的窝中,当小杜鹃长大了之后,不仅会十分残忍的把其他兄弟姐妹挤下窝摔死,而且连自己的“父母”也置之不理呢!森林里每天都有讲不完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发现。

每当从我家附近一家公司旁边路过,我都会看一看公司门外的几十棵丁香和春桃,向这些相识几十年的老朋友问好。半月前当我再次路过那家公司,满地都是它们的碧血和残肢。这还不算最糟,许多店铺门前的树木被残害,目地是为了保住店铺的财运,有人在禁猎期对鸟兽大开杀戒。我们必须学习采用疏导的办法,让人们从小熟悉和热爱自然,知道怎样与自然相处。

为此,我们需要大量与动植物有关的自然之书,激发儿童对自然的兴趣和感情。可惜,中国的学者和作家对这个工作做得很不够。当然,我们有《南方草木状》等古籍,可它们并不适合儿童阅读。周建人撰写过《花鸟鱼虫及其它》,陆蠡撰写过一些出色的动物小说,可这样优秀的作品实在太少。在前苏联,却能找到许多适合儿童阅读的自然之书,其中内容最丰富、最贴近儿童的作品,当属比安基的《森林报》。

比安基(1894~1959)是前苏联儿童文学作家和生物学家。1924~1925年,比安基主持《新鲁滨孙》杂志,在该杂志开辟描写森林生活的专栏,这就是《森林报》的雏形。1927年,《森林报》结集出版,到1961年时已再版10次,每次都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森林报》是一部儿童森林百科全书,不但内容有趣,编写方式也极其新颖。全书据月报形式编排,每月一期,共分为春夏秋冬四册,每册书都按照独特的“森林历”编排,把3月21日看做春天的开始。在阅读《森林报》之前,你很难相信,在一年之中,森林里竟会发生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新闻:

3月,秃鼻乌鸦从南方飞回来,揭开森林之春的序幕。4月,候鸟回归,蝰蛇在太阳下晒日光浴,鼯鼠树叶般地在空中飘飞。5月,动物们在森林里召开音乐会,秧鸡从遥远的非洲徒步返乡。6月,花草开始贮存太阳的生命力,鸟儿忙着筑巢和下蛋。7月,鸟儿开始哺育后代,草莓和黑莓渐渐成熟。8月,幼鸟开始学飞,蜘蛛带着细丝在空中飞翔。9月,候鸟悄然远行,槭树的翅果在风中寻找归宿。10月,西风开始采集树叶,松鼠把蘑菇穿在松树枝上,当做冬天的点心。11月,秋天到来。12月,无数尸体被积雪掩埋。1月,一切都被白雪覆盖。2月,当秃鼻乌鸦再次出现,新年又将从头再来。

森林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当属云杉、白桦与白杨之间的“三国演义”。4月,云杉国派出滑翔机般的种子,让它们空降到一处林间空地,企图占领这片“新大陆”。5月,野草大军侵入这片空地,用草根把多数小云杉在地下活活勒死。此时,白杨国派出白色独脚小伞兵,准备发动奇袭。不久,白桦国的种子也坐着小滑翔机赶过来,参加三国大战。第二年春天,白杨国和桦树国联手对敌,令云杉国大伤元气。后来,白杨国和桦树国开始互相倾轧,这才给了云杉国一线可乘之机。三十年后,三足鼎立的局面彻底形成。一百年后,云杉国凭着悠长的后劲灭掉异国,一统江山。

除了动植物故事,《森林报》中还提供了大量观察和研究自然的方法,同时配上伏·库尔多夫绘制的精美插图,帮助小读者们学习和记忆。为了让读者巩固这些知识,书中附录了许多有趣的问答题。比如:什么昆虫把耳朵生在腿上什么鸟的叫声跟狗差不多青草何时会变成天蓝色癞蛤-蟆冬天吃什么读完这本妙趣横生的自然之书,你不但会从中找到答案,还能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懂得热爱自然和生活,为保护自然尽心尽力。

《草房子》读后感_2300字


《草房子》读后感2300字

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生活在油麻地里的一群人交织在一起的生活。从每个人的视角来讲油麻地,讲生活的磨难,生活的馈赠,每个人都像茫茫大海中一只浮游,相互温存,又渺小得可忽略不见。

草房子指的是油麻地的一种特殊建筑,油麻地小学所有建筑都是草房子。用草房子做书名,更多是象征意味。象征那一段童年,那一段历史。人脱不开历史,人在历史中长大,带着历史的印迹。正因为此,曹文轩特别在书后记中声明,虽然写的是过去的事,但是依然能感动现在的孩子,人的内核没有变化。

虽然写的是孩子的事情,成人也会被打动。因为人类普遍对美的追求是不会改变的,而那些能够感动孩子的美的内涵,也能够感动我们,而曾经是孩子的我们也会为我们都曾经有过的那些小心眼、嫉妒、理解、扶持、离别、想念,在阅读时,泪水潸潸。

里面有桑桑欺负秃鹤,把秃鹤逼得在桑桑家打挺的故事,有桑桑和孤儿纸月之间彼此好奇又彼此珍惜的感情,还有大人的故事。不过,大人的故事是以桑桑这个孩子的视角讲出来的。这是桑桑的班主任蒋老师和油麻地的美丽姑娘白雀之间的爱情故事。

从桑桑的视角看去,他们之间总在通过他来传信,后来不传了,白雀要结婚嫁人了,后来又不嫁了,可是蒋老师也结婚了。二人继续像往常一样通过桑桑传信,直到事发。书中没有交代更多细节,比如白雀为什么与蒋老师分手,为什么会考虑镇上的文书。我从桑桑观察到的现象里,看到了情感的微妙变化和现实的考量。桑桑对这一切是不明白的。

我小时候对大人的事情也看不明白,但又总在观察他们,就像桑桑对蒋老师和白雀那样。桑桑的视角又把我再次带回童年。我想起了上学时,很早就住宿了,我们女生楼里一个风姿出众的阿姨,和男生楼里一个很会搭讪女生的男人,刚开始神采焕发地在一起,阿姨总是脸上发光,后来阿姨很少露出笑脸了,男人不再来找她了,阿姨后来很多天都没露面,听说住院了。那时,小小的我们,也把这些事猜来猜去,希望能进入这个世界,一探究竟。

那时,对一切都充满希望,有着朦胧美好的盼望。当真进入成人的世界,再想起小时候看到的现象,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又希望还是不明白好。

除了孩子们的无伤大雅的打闹,成人世界的一隅之外,书中还有一个不太和谐的故事,那是关于秦大奶奶的故事。时代变了,在搞建设搞教育的洪流中,在油麻地必须建小学的蓬勃向上的声音中,有一个哀怨的声音始终在学校上空回荡:“这片地是我的!”为了建学校,地方政府动用了秦大奶奶视为己有的土地。当她出现在学校门口,对孩子们说这句话时,孩子们根本无从理解她走过的苦难岁月、再也直不起来的脊背、满头的白发和无奈的反抗。

现在的故事里融合着过去的故事。然而过去的人在过去的故事里的心情,现在的人却无法知道。油麻地小学在时代洪流中前进,却把过往人的悲伤、盼望,永远地留在了过去。

秦大奶奶的草房子被人扒了以后,她被抬到新家里,又一次次偷偷走回学校,又一次次被人抬离学校。直至最后,人们都厌倦了她。秦大奶奶开始在学校里用草和树枝搭建临时的窝。秦大奶奶是委屈的,但在别人看起来,她不过是个神经病。

时代已经变了,没有人在意她曾经的梦想。而这个梦想始终在心里催促着她,那是她和死去的丈夫两个人年轻时,在田野里望着麦浪,在寒风刺骨的冬天相拥而眠时,让他们心里燃烧热情的梦想。这个梦想关乎土地、麦浪、家。这个意象,让秦大奶奶欲罢不能,一次次与现实死磕。

秦大奶奶的结局是美好的。她在无意间救了一个小学生,这释放出了全村人对她的善意。从此他们的互动方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以说小学生落水事件激发出人们内心中善的一面来。人们选择善还是恶,往往是一念之间。毕竟,我们大部分人不是神,不是魔鬼,我们只是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普通人。

这或许也是作者理想化的一面。或许是作者不忍心看到秦大奶奶的结局那么凄凉,于是给她安排了一个热闹温馨的结尾。

这本书也让我偶尔回忆起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我也有着桑桑不知深浅的恶作剧,有着秃鹤的敏感,有杜小康发自骨子里的自尊,那时候的我看大人的事,就像桑桑看蒋老师和白雀一样,好奇,不明白,又想一探究竟,回家自己冥思苦想,结果什么也想不出来。那时的我想长大。我以为长大不过就是体型变大,殊不知长大意味着把很多东西抛在了身后,再也捡不起来。

在30岁时发生的事情,几乎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情。以前我还是有点文艺,那时我看重美,看重心灵,寻找感觉,忽视现实,以文艺小说里的女主人公自勉,活在美又朦胧的自编自造的世界里,直到被推到生命的悬崖。我发现,自己之所以来到此,竟是拜文艺所赐。那以后,我把个性签名改为“立志做靠谱妞”。我排斥以前喜欢的文艺作家,开始读科普,读法律书,读认知书,脑子里装满了知识和道理,却越发缺少营养,因着贫瘠而不再能感受到以前的细腻心情。

也因这些,读到《草房子》里那些童趣,更加怀念和沉默。长大后,时间催赶着我们往前走,生活一下变得现实尖刻。白云里不再有童话王国,滴下的不再是眼泪,那里不过蓄满了水汽上升形成的水滴;每天睡梦过去,第二天不会是新的,还和昨天一样,没有奇幻,没有惊喜。

生活虽平淡,却也因平稳而感恩。因为长大后发现生活不总是充满善意,第二天还能如常醒来,已可感恩。童话幻想带来的只是一次次失望,世界的粗粝从来不曾有所稍减。

说到童话幻想,《草房子》不应被认为属于此列。更何况,曹文轩在作品中毫不掩饰生命的悲剧元素,人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尽管作者对每个故事都给了一个善意的结尾。然而,在现实中摸爬滚打过的我们看来,童年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都遥远朦胧得像个童话。

《围城》读后感_2300字


《围城》读后感2300字

“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更不会事事顺心,既有狂风,也有暴雨。有晴天,有雨天,更有阴天。

读完对生活有种深深的讽刺,深深的感伤的感受。有很多话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

作者写这本书时,时常忧世伤生。我在看时,心情沉重,有种感伤萦绕在心。《围城》读完开始读附录,杨绛先生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时,这种感伤再减少,杨绛先生开始分享作者的小时候到青年,成年后各种调皮,淘气时,在这样的讲述中,感受了到深深的爱意。能够想象到两个人经常在一起讲述自己从小到大的有趣的事情。这副画面太温暖了。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在放弃快乐,该如何是好。

现实中夫妻两个人能够每天交流,不是那种:吃饭了吗,冷吗?这样的话,然后各自看手机,电视,或者一个人去弄孩子,而是心灵上的,精神上的,能够产生共鸣,带来快乐,让心灵满足的交流。在这快节奏,速食爱情时代,我真怀疑现在有还是没有,多还是少,有多少人深受其害。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别人好,自己的家人不好,归根究底就是没有生活到一起,生活到一起看到缺点,也会如此如此。家人生活在一起,什么缺点都可以看到甚至经历,所以才会有嫌弃家人说别人好这一幕出现。这就是人性的弱点。

婚姻生活中要有适当的个人空间。

上多少的学,读多少的书籍,走多少的路,学历有多高,多有钱,口才有多好,还有在年龄上,对自我的限制。这所有所有的外在都是为生活增添精彩,而非主旋律。就像学历高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不一定有修养。年龄也不代表成熟。

我们的生活要如何过,找什么样的人共度余生,家庭要如何打理,婚姻要如何经营,孩子要如何教育,工作要如何用心,父母要如何孝敬,这都是需要思考,需要面对,需要处理的问题。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者锱铢积累写,我在思考中浮想联翩,在感悟中不能自拔。

讲话是一门艺术,也体现人的情商。言语能表达我们的思想。能讲话真好。我很喜欢在言语上你来我往的那种感觉,特别是跟你频率一致,步调一致,聊起来真的很嗨,永远有说不完的话。特别有趣味。越吵越有味道。有些情况除外。

言为心声:“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可是,言语不仅表现品格,而且有左右品格的力量。人是受自己的言语影响的。往往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就说出自己并不相信的嫉妒、恶意或猜疑的话来;殊不知这话会影响自己的思想。信口开河和出言不逊的批评习惯能使品格受其影响,以致养成莽撞无礼和猜疑不信的性格。

“原来与人相交,竟如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谁占上风,谁受制于人,不过眨眼工夫。”

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事,言语上的你来我往,各种惊喜,各种惊吓,让生活充满了味道。在经历中让人慢慢增长智慧。无论家庭,还是工作,即使换人,即使换工作,换个环境,学不会这样的生活智慧,换了人还是会离婚,换了工作,换了地方还是各种是非矛盾。

愿我们在生活中经历,在经历中成长,在成长中获得生活的智慧。

于是有人成为英雄,有人沦为乞丐。

这世界风华正茂可别辜负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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