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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35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围城》读后感_23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围城》读后感_23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围城》读后感2300字

“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更不会事事顺心,既有狂风,也有暴雨。有晴天,有雨天,更有阴天。

读完对生活有种深深的讽刺,深深的感伤的感受。有很多话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

作者写这本书时,时常忧世伤生。我在看时,心情沉重,有种感伤萦绕在心。《围城》读完开始读附录,杨绛先生写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时,这种感伤再减少,杨绛先生开始分享作者的小时候到青年,成年后各种调皮,淘气时,在这样的讲述中,感受了到深深的爱意。能够想象到两个人经常在一起讲述自己从小到大的有趣的事情。这副画面太温暖了。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在放弃快乐,该如何是好。

现实中夫妻两个人能够每天交流,不是那种:吃饭了吗,冷吗?这样的话,然后各自看手机,电视,或者一个人去弄孩子,而是心灵上的,精神上的,能够产生共鸣,带来快乐,让心灵满足的交流。在这快节奏,速食爱情时代,我真怀疑现在有还是没有,多还是少,有多少人深受其害。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别人好,自己的家人不好,归根究底就是没有生活到一起,生活到一起看到缺点,也会如此如此。家人生活在一起,什么缺点都可以看到甚至经历,所以才会有嫌弃家人说别人好这一幕出现。这就是人性的弱点。

婚姻生活中要有适当的个人空间。

上多少的学,读多少的书籍,走多少的路,学历有多高,多有钱,口才有多好,还有在年龄上,对自我的限制。这所有所有的外在都是为生活增添精彩,而非主旋律。就像学历高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不一定有修养。年龄也不代表成熟。

我们的生活要如何过,找什么样的人共度余生,家庭要如何打理,婚姻要如何经营,孩子要如何教育,工作要如何用心,父母要如何孝敬,这都是需要思考,需要面对,需要处理的问题。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作者锱铢积累写,我在思考中浮想联翩,在感悟中不能自拔。

讲话是一门艺术,也体现人的情商。言语能表达我们的思想。能讲话真好。我很喜欢在言语上你来我往的那种感觉,特别是跟你频率一致,步调一致,聊起来真的很嗨,永远有说不完的话。特别有趣味。越吵越有味道。有些情况除外。

言为心声:“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可是,言语不仅表现品格,而且有左右品格的力量。人是受自己的言语影响的。往往因一时的情感冲动,就说出自己并不相信的嫉妒、恶意或猜疑的话来;殊不知这话会影响自己的思想。信口开河和出言不逊的批评习惯能使品格受其影响,以致养成莽撞无礼和猜疑不信的性格。

“原来与人相交,竟如战场上的刀光剑影,谁占上风,谁受制于人,不过眨眼工夫。”

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事,言语上的你来我往,各种惊喜,各种惊吓,让生活充满了味道。在经历中让人慢慢增长智慧。无论家庭,还是工作,即使换人,即使换工作,换个环境,学不会这样的生活智慧,换了人还是会离婚,换了工作,换了地方还是各种是非矛盾。

愿我们在生活中经历,在经历中成长,在成长中获得生活的智慧。

于是有人成为英雄,有人沦为乞丐。

这世界风华正茂可别辜负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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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_2300字


《斯通纳》读后感2300字

首先,这本书的封面是我见过设计最新颖的封面,这个封面是将五部英国文学史上历久弥新的著作上下排列,然后抽取其中的单字母组成了Stoner的名字,名字最后的r,取自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

封面的下方有两行小字,第一行是: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就感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的,需要苦苦挣扎,舒心与快乐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的一生,总要去经历很多。

第二行也有这样的小字:

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也许,通过这本小说真的可以了解或者知道点什么。

威廉·斯通纳,一个来自乡下农场的普通男人,青年时代步入大学学习农学,希望有一天可以帮助到父母,却在一堂选修文学课上,因为莎士比亚的一首诗而唤醒了他的兴趣,以此为转折点,最终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是一个爱书爱阅读的人。

他成为了一位知识分子,他的一生也如很多人那般平淡无奇,但他有教育情怀,学问高超,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坚决捍卫正义与良知,是一位难得的好教师。在放弃奔赴前线之后,他选择继续读博士研究生,这样选择的原因是

一、他认为文化的承袭与国家和平同等珍贵。

二、在他做出选择时,他的朋友告诉他:

斯通纳极看重教师的职业操守。面对懒惰、自大、不学无术且不诚实的学生沃尔克,斯通纳不惜得罪行政领导也不愿意在论文答辩中通融妥协。他说:对他来说,要是当上教师,那将是一场——灾难。显然,一个品行有缺损的人担任教师,可能会功利地对待学生,只受利益驱动而不知敬畏讲台。

他是理想的主人,却也是剧情的奴隶,他在事业上的顺利并不代表在家庭中的顺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婚姻是不幸的,没有一丁点的甜蜜,也没有一丝的期望。不要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们的爱情本身就是坟墓伊迪丝是因为想要拜托家庭的束缚而选择和斯通纳在一起,不是真爱斯通纳,这样的初衷必定会出现不完美的结局。

也正是这样失败的婚姻,使他选择了出轨,也只有那样短暂的时光,才滋润了他的一生,以致于他死前的念念不忘。那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使他几乎是决定性地领悟到,自己从未怀着任何亲密或者信任,乃至人类托付的温暖去了解过另一个人。这种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他们,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而且事实上也是互相为敌的。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世界从未停止它以旧换新的脚步。家庭的悲剧在他的女儿身上重演,女儿的意外怀孕,女儿的婚礼,都是女儿为拜托母亲的束缚而选择的路,女儿的丈夫在战争中牺牲,她只能一个人带孩子,回家看望父亲时也会遭到母亲的冷眼冷语,她因为逃离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其他的方法获得自由。

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海德格曾说:“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者”。人活着似乎就是为了死。死亡替生命注入了悲观及恐惧的成分;因此,死亡俨然成为人生中最必要、也是最困难的生命问题。每个人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无可避免地要认真思想死亡的问题。

然而,斯通纳的生命最终还是结束了,无论经历了多少不幸,他都没有力量去改变了,只有一本书陪着他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最喜欢的职业与女儿,都已经成为过去的或者不得不放弃的。或者说,他甚至连一本书都不能带走也许一个人的一生注定平凡,但也要以饱满的热情去拥抱每一天,思考活着的意义所在,作者通过描述一个普通男人的一生,来解释很多人的一生,一个故事,它以不带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

《信》读后感_2300字


《信》读后感2300字

东野圭吾

◆ 第2章

东野圭吾通过《信》告诉了我们关于歧视的两个“真理”:一、歧视是本来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二、歧视是理所当然必需存在的。

◆ 第6章

今后不管是说穷,还是说父母双亡,谁也不会同情的。只要知道是武岛刚志的弟弟,大家都会回避的,不愿意沾上边儿。

◆ 第15章

那个唯一的亲属还在拖后腿,包括这次——直贵想说,又忍住了。

◆ 第18章

别有事没事地来信就好了!这就是强盗杀人犯弟弟的想法。不写回信正是想疏远的意思,你怎么就没有意识到呢?自己写的信,对弟弟来讲,是把他束缚在厌恶的过去的枷锁,怎么就不明白呢!

◆ 第22章

门关上以后,直贵还是那样坐着。一天中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来了各种各样的人,又都走了,最终还是独自一人。

只是得到了本应得到的结果,他自言自语道。放弃,对于自己已经习惯了,今后一定还会继续,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自己的人生。

◆ 第26章

我自己的人生啊。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站到前台来了,就跟乐队不能登上舞台一样,在电器店上班却不能在店里工作。”

◆ 第27章

正是这样。人都有着各种关联,有爱情,有友情,谁也不能擅自将它切断。所以绝对不能认可杀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杀也是不好的。所谓自杀,是杀掉自己。即便自己认为可以这样做,他身边的人不一定愿意这样。你哥哥可以说像是自杀一样,他选择了社会性的死亡。但是,他没有考虑留下来的你会因此多么痛苦。靠冲动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包括你现在受到的苦难,都是对你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

“方法只有一个,孜孜不倦地一点一点恢复他与社会的相容性。一根一根地增加与他人联系的线。等形成了以你为中心的像是蜘蛛网一样的联系,就没有人无视你的存在。这样迈出第一步的地方就是这里。”说着,他用手指指着脚下

◆ 第35章 尾声

我是不应该写信的!哥哥认为。

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

每次看东野圭吾的书都是受益良多。这本堪称东野圭吾集大成的作品,不重推理,却在不断进行对人性的探索和把握。主人公从一次次陷入低谷,慢慢失去自我失去本心到后来幡然醒悟,作者可谓是虐了主角与读者一路才在最后在书中注入爱与希望。

其实整本书的剧情很简单,因为身体原因而失去工作的哥哥志刚为了供弟弟读大学,决定铤而走险进入一位富贵老人的家中盗窃,却因为回头拿那一袋弟弟“爱吃的”栗子而被老人发现,极度慌张之下杀害老人后被捕入狱。一夜之间,弟弟直贵从一个优秀的三好学生变成杀人犯的弟弟,同学的冷漠疏远,房东的咄咄逼人,无处着落的生活费让他无所适从,他也由此失去了进入大学的机会。此后,他的工作,他的音乐梦想,他的恋情,皆因哥哥的事情被曝光后而遭遇破灭。他也从一个正直善良,努力拼搏的少年变得圆滑世故,变得怨天尤人,变得不择手段。但是直贵终究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由实子,那个从一开始就喜欢他,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傻姑娘。正是因为这一个傻姑娘,公司的社长注意到了直贵并开导他。而直贵自己也想不到,他的人生因着自己的努力,因着两位贵人的出现,居然真的在一步一步变好。

而“哥哥的信”便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因为哥哥的身份而在人生路上回环曲折的直贵越来越厌恶那一封封每月不断的嗦言碎语的与他而言毫无意义的信。他想逃避过去的一切,他想撕掉“杀人犯弟弟”的标签,可是我们都知道,“你越害怕什么,它就越会发生”。可是直贵不懂,他变得自卑而愤懑,固执地认为这是身边那些歧视他的人的错。

于我而言,第一,尽管我不赞成,我很痛心直贵一步一步变成自己不想要的模样。可是我却能理解直贵,我也忍不住替他感到愤懑不平。直贵是无辜的,杀人的是他的哥哥,大家凭什么疏远他或者是瞧不起他?直至听了社长的话后才恍然大悟。虽然直贵是无辜的,可是他的哥哥毕竟杀了人,所以直贵所受的苦难,便是对哥哥所犯罪行的惩罚。哥哥是判罪入狱就没事了,可是作为家人却平白遭受他人的疏远与歧视。所以犯罪怎么可以说是一个人的事情呢,它不仅仅赔上犯罪者自己的一生,还可以轻易毁掉两个家庭甚至更多。这时候我们所看重的“血脉亲情”,却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曲折万分,甚至终生潦倒。因此永远都不要去做那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指不定哪天你和你最爱的人都会由此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当我看到直贵因为一次次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而遭遇不公正待遇,渐渐失去那一份善良时。我忍不住痛心疾首,去谴责直贵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可是当我又看到许多评论不断地责怪直贵,说他为什么不能保持本心时,我突然醒悟,我们凭什么去指责直贵呢?对于直贵的遭遇,我们很同情,我们很为他不平,颇有几分“感同身受”的意味。可是我们终究不是直贵,他的一切我们都没有遭遇过。我自己也是前不久才想明白,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没有经历过就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因为换你在那个位置上,你未必能做到像他那样。看过一篇文章,不随意评价他人便是最好的修养,人人心中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不要说我们不知道,即便知道,我们也不懂。也因为如此,真正懂直贵的只有由实子,因为有相似的经历,因为不想看着心爱的人也像自己当初一样挣扎痛苦逃避,所以由实子才会自始至终以自己的方式守护着直贵。而作为读者的我们,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倘若都多一份理性和宽容,那么这个社会,是否会变得好一点呢?我最喜欢文中尾声的写一段话“你想错了,哥哥。正因为有了那些信,才有了我的今天。如果没有信大概痛苦会少些,可也没有了人生道路上的奋斗和摸索。”希望同在人生路上探索的我们,终能苦尽甘来。

森林报读后感23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这个寒假,在读了《森林报》后,我再次见到了记忆中的动物朋友,比如:凶残而又贪婪狼、可爱而又温顺的梅花鹿、健壮的狗熊等;当然也再次忆起了我的植物朋友,比如:高大的云杉、矮小的白杨、白桦等。总之,带给我强有力的视觉冲击,让我心情舒畅。

看了《森林报》之后,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不少知识哦!那些喜欢看童话书的小朋友,也可以买来看一看,因为这套科普书是一套比童话书更有趣的科普读物哦!

森林报分为“春、夏、秋、冬。”四个阶段,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森林里发生的一切事情,这些事物在普通的报纸上根本没有说。

森林报这本书是属于科普类的书,里面介绍了森林中的各种有趣的事,除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里面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如:“打猎”、“城市新闻”、“无线电通报”、“集体农庄新闻”……

我们常说:“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可是我们可能没有想到,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和我们的生命同样宝贵,为什么世界上会出现一级保护动物,就是因为我们不断的猎杀动物,使动物的数量急剧减少,才会出现这种局面。

我也是第一次醒悟,人类是那样地残忍,我希望更多人醒悟过来!

林里面的动物们十分繁忙,都在为抚育下一代而忙绿着,你看,河榧子幼虫在小河和小溪的底上建起了轻便的小房子;鸟爸爸还要去四处寻找食物给正在孵蛋蛋的鸟妈妈吃呢!

我很喜欢鸟类,因为鸟的父母是最负责、最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它们的孩子也不多,最多的也只有20个,鸟的父母为孩子工作的时间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它们一天的20个小时都在照顾孩子们,可见这些父母对孩子的爱并不亚于我们人类。但我也不是每种鸟都喜欢的,因为有些鸟的父母相当可恶,就拿杜鹃的父母来说吧,它们很懒,懒惰到连窝也不愿意做,索性就把自己的卵产到别的鸟类的窝中,当小杜鹃长大了之后,不仅会十分残忍的把其他兄弟姐妹挤下窝摔死,而且连自己的“父母”也置之不理呢!森林里每天都有讲不完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发现。

每当从我家附近一家公司旁边路过,我都会看一看公司门外的几十棵丁香和春桃,向这些相识几十年的老朋友问好。半月前当我再次路过那家公司,满地都是它们的碧血和残肢。这还不算最糟,许多店铺门前的树木被残害,目地是为了保住店铺的财运,有人在禁猎期对鸟兽大开杀戒。我们必须学习采用疏导的办法,让人们从小熟悉和热爱自然,知道怎样与自然相处。

为此,我们需要大量与动植物有关的自然之书,激发儿童对自然的兴趣和感情。可惜,中国的学者和作家对这个工作做得很不够。当然,我们有《南方草木状》等古籍,可它们并不适合儿童阅读。周建人撰写过《花鸟鱼虫及其它》,陆蠡撰写过一些出色的动物小说,可这样优秀的作品实在太少。在前苏联,却能找到许多适合儿童阅读的自然之书,其中内容最丰富、最贴近儿童的作品,当属比安基的《森林报》。

比安基(1894~1959)是前苏联儿童文学作家和生物学家。1924~1925年,比安基主持《新鲁滨孙》杂志,在该杂志开辟描写森林生活的专栏,这就是《森林报》的雏形。1927年,《森林报》结集出版,到1961年时已再版10次,每次都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森林报》是一部儿童森林百科全书,不但内容有趣,编写方式也极其新颖。全书据月报形式编排,每月一期,共分为春夏秋冬四册,每册书都按照独特的“森林历”编排,把3月21日看做春天的开始。在阅读《森林报》之前,你很难相信,在一年之中,森林里竟会发生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新闻:

3月,秃鼻乌鸦从南方飞回来,揭开森林之春的序幕。4月,候鸟回归,蝰蛇在太阳下晒日光浴,鼯鼠树叶般地在空中飘飞。5月,动物们在森林里召开音乐会,秧鸡从遥远的非洲徒步返乡。6月,花草开始贮存太阳的生命力,鸟儿忙着筑巢和下蛋。7月,鸟儿开始哺育后代,草莓和黑莓渐渐成熟。8月,幼鸟开始学飞,蜘蛛带着细丝在空中飞翔。9月,候鸟悄然远行,槭树的翅果在风中寻找归宿。10月,西风开始采集树叶,松鼠把蘑菇穿在松树枝上,当做冬天的点心。11月,秋天到来。12月,无数尸体被积雪掩埋。1月,一切都被白雪覆盖。2月,当秃鼻乌鸦再次出现,新年又将从头再来。

森林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当属云杉、白桦与白杨之间的“三国演义”。4月,云杉国派出滑翔机般的种子,让它们空降到一处林间空地,企图占领这片“新大陆”。5月,野草大军侵入这片空地,用草根把多数小云杉在地下活活勒死。此时,白杨国派出白色独脚小伞兵,准备发动奇袭。不久,白桦国的种子也坐着小滑翔机赶过来,参加三国大战。第二年春天,白杨国和桦树国联手对敌,令云杉国大伤元气。后来,白杨国和桦树国开始互相倾轧,这才给了云杉国一线可乘之机。三十年后,三足鼎立的局面彻底形成。一百年后,云杉国凭着悠长的后劲灭掉异国,一统江山。

除了动植物故事,《森林报》中还提供了大量观察和研究自然的方法,同时配上伏·库尔多夫绘制的精美插图,帮助小读者们学习和记忆。为了让读者巩固这些知识,书中附录了许多有趣的问答题。比如:什么昆虫把耳朵生在腿上什么鸟的叫声跟狗差不多青草何时会变成天蓝色癞蛤-蟆冬天吃什么读完这本妙趣横生的自然之书,你不但会从中找到答案,还能拥有丰富的动植物知识,懂得热爱自然和生活,为保护自然尽心尽力。

《草房子》读后感_2300字


《草房子》读后感2300字

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生活在油麻地里的一群人交织在一起的生活。从每个人的视角来讲油麻地,讲生活的磨难,生活的馈赠,每个人都像茫茫大海中一只浮游,相互温存,又渺小得可忽略不见。

草房子指的是油麻地的一种特殊建筑,油麻地小学所有建筑都是草房子。用草房子做书名,更多是象征意味。象征那一段童年,那一段历史。人脱不开历史,人在历史中长大,带着历史的印迹。正因为此,曹文轩特别在书后记中声明,虽然写的是过去的事,但是依然能感动现在的孩子,人的内核没有变化。

虽然写的是孩子的事情,成人也会被打动。因为人类普遍对美的追求是不会改变的,而那些能够感动孩子的美的内涵,也能够感动我们,而曾经是孩子的我们也会为我们都曾经有过的那些小心眼、嫉妒、理解、扶持、离别、想念,在阅读时,泪水潸潸。

里面有桑桑欺负秃鹤,把秃鹤逼得在桑桑家打挺的故事,有桑桑和孤儿纸月之间彼此好奇又彼此珍惜的感情,还有大人的故事。不过,大人的故事是以桑桑这个孩子的视角讲出来的。这是桑桑的班主任蒋老师和油麻地的美丽姑娘白雀之间的爱情故事。

从桑桑的视角看去,他们之间总在通过他来传信,后来不传了,白雀要结婚嫁人了,后来又不嫁了,可是蒋老师也结婚了。二人继续像往常一样通过桑桑传信,直到事发。书中没有交代更多细节,比如白雀为什么与蒋老师分手,为什么会考虑镇上的文书。我从桑桑观察到的现象里,看到了情感的微妙变化和现实的考量。桑桑对这一切是不明白的。

我小时候对大人的事情也看不明白,但又总在观察他们,就像桑桑对蒋老师和白雀那样。桑桑的视角又把我再次带回童年。我想起了上学时,很早就住宿了,我们女生楼里一个风姿出众的阿姨,和男生楼里一个很会搭讪女生的男人,刚开始神采焕发地在一起,阿姨总是脸上发光,后来阿姨很少露出笑脸了,男人不再来找她了,阿姨后来很多天都没露面,听说住院了。那时,小小的我们,也把这些事猜来猜去,希望能进入这个世界,一探究竟。

那时,对一切都充满希望,有着朦胧美好的盼望。当真进入成人的世界,再想起小时候看到的现象,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又希望还是不明白好。

除了孩子们的无伤大雅的打闹,成人世界的一隅之外,书中还有一个不太和谐的故事,那是关于秦大奶奶的故事。时代变了,在搞建设搞教育的洪流中,在油麻地必须建小学的蓬勃向上的声音中,有一个哀怨的声音始终在学校上空回荡:“这片地是我的!”为了建学校,地方政府动用了秦大奶奶视为己有的土地。当她出现在学校门口,对孩子们说这句话时,孩子们根本无从理解她走过的苦难岁月、再也直不起来的脊背、满头的白发和无奈的反抗。

现在的故事里融合着过去的故事。然而过去的人在过去的故事里的心情,现在的人却无法知道。油麻地小学在时代洪流中前进,却把过往人的悲伤、盼望,永远地留在了过去。

秦大奶奶的草房子被人扒了以后,她被抬到新家里,又一次次偷偷走回学校,又一次次被人抬离学校。直至最后,人们都厌倦了她。秦大奶奶开始在学校里用草和树枝搭建临时的窝。秦大奶奶是委屈的,但在别人看起来,她不过是个神经病。

时代已经变了,没有人在意她曾经的梦想。而这个梦想始终在心里催促着她,那是她和死去的丈夫两个人年轻时,在田野里望着麦浪,在寒风刺骨的冬天相拥而眠时,让他们心里燃烧热情的梦想。这个梦想关乎土地、麦浪、家。这个意象,让秦大奶奶欲罢不能,一次次与现实死磕。

秦大奶奶的结局是美好的。她在无意间救了一个小学生,这释放出了全村人对她的善意。从此他们的互动方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以说小学生落水事件激发出人们内心中善的一面来。人们选择善还是恶,往往是一念之间。毕竟,我们大部分人不是神,不是魔鬼,我们只是根据情况调整自己的普通人。

这或许也是作者理想化的一面。或许是作者不忍心看到秦大奶奶的结局那么凄凉,于是给她安排了一个热闹温馨的结尾。

这本书也让我偶尔回忆起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我也有着桑桑不知深浅的恶作剧,有着秃鹤的敏感,有杜小康发自骨子里的自尊,那时候的我看大人的事,就像桑桑看蒋老师和白雀一样,好奇,不明白,又想一探究竟,回家自己冥思苦想,结果什么也想不出来。那时的我想长大。我以为长大不过就是体型变大,殊不知长大意味着把很多东西抛在了身后,再也捡不起来。

在30岁时发生的事情,几乎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情。以前我还是有点文艺,那时我看重美,看重心灵,寻找感觉,忽视现实,以文艺小说里的女主人公自勉,活在美又朦胧的自编自造的世界里,直到被推到生命的悬崖。我发现,自己之所以来到此,竟是拜文艺所赐。那以后,我把个性签名改为“立志做靠谱妞”。我排斥以前喜欢的文艺作家,开始读科普,读法律书,读认知书,脑子里装满了知识和道理,却越发缺少营养,因着贫瘠而不再能感受到以前的细腻心情。

也因这些,读到《草房子》里那些童趣,更加怀念和沉默。长大后,时间催赶着我们往前走,生活一下变得现实尖刻。白云里不再有童话王国,滴下的不再是眼泪,那里不过蓄满了水汽上升形成的水滴;每天睡梦过去,第二天不会是新的,还和昨天一样,没有奇幻,没有惊喜。

生活虽平淡,却也因平稳而感恩。因为长大后发现生活不总是充满善意,第二天还能如常醒来,已可感恩。童话幻想带来的只是一次次失望,世界的粗粝从来不曾有所稍减。

说到童话幻想,《草房子》不应被认为属于此列。更何况,曹文轩在作品中毫不掩饰生命的悲剧元素,人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尽管作者对每个故事都给了一个善意的结尾。然而,在现实中摸爬滚打过的我们看来,童年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都遥远朦胧得像个童话。

《刀锋》读后感_2300字


这是毛姆最后一部小说,一位老人,写尽一生,看尽一生起落,最后写出的文字,却是追随本心。我很怕看老作家的文章,怕里面的“人生智慧”,不晓得是不是很多人都特别期望长辈,尤其是有声望、看起来成功的人士给自己一些建议,避免一些人生的雷区,毕竟成功的人都出了成功学了,失败的人大家躲还来不及。毛姆,穷尽一生,最后写了这样一部书。百度百科上的人生并不是他的人生,是别人眼里的他的人生。作家自己写的一生也不可信,他们没有故意,但确实在总结自己一生时放大或缩小了困境,对幸福显得很珍惜,或真或假的告诉一些人生道理,但我觉得,真正过了不平庸一生的人,与其要告诉你一句他凝结了七十年的人生经验,不如大喊一句:你自己的生活自己过去,过啥样啥样就是最好的。

毛姆这里的追随本心,绝不是所谓去西藏旅游升华自己,也不是放下一切去穷游,拉里是拉里,你是你,我是我。

毛姆或许在这本书里,又过了一生。他知道自己永远过不上这样的生活,也知道他绝大多数的读者过不上,所以他让拉里替我们过了,让我们也跟着拉里走了一遍内心。一本引起你共鸣的书便是值得你看的书,如果有一本书随刻随读都会触动你一些心思,那这本书值得收藏。并非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很多书都可以做到这样,决定你不同时期读来感受不同的原因是你在不断变化,进步或退步,成长或更稚嫩,每一刻的你都在变化。

所以这是书的神奇之处,它把一些擅长描绘心理和场景的文字引出,让你不会忘记,让你时刻温习,让你记得过去的你,甚至期待未来的你。

我很想知道五年和五十年后的我读起这本书来是何滋味,没错,我愿意五十年后还读这本书。

其实不太喜欢把自己写的文字分享给他人,怕看了的人受影响,更怕看了的人无动于衷。我不想写多么优柔造作矫情刻意到以至于让看了的人心伤神碎的文字,我本来不是感情这么充沛的人,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有很多感情想传达,似乎分享一本书是很好的办法。

说实在的,我很怕有一天我推荐了这本书给朋友,Ta看过之后问我:你是要劝我去穷游或者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吗?

不不不,我从不劝人去找自由,我不自由,但我觉得自由一直在心里,自由是没有定义的,因而是相对的,定义了的自由便不是自由。拉里自由吗?其实也没有,他也是因为内心的执念而去寻找,他被自己的求知欲束缚,如不破解,就会一直痛苦下去,他也可以忽视这一切,也可以过正常如你我的生活,但他就是过了这种看起来“不正常”的生活。

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新闻,一个人,尤其是年轻人,抛弃一切去穷游,去走遍世界,如果这个年轻人没有在路上病死,在异国他乡被欺辱冒犯,是必然会被各路媒体大肆感叹追求自我的,我都会在心里想,这个人真厉害,能在恶劣的环境生存下去,想必生存能力很强,能抛下一切用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做这样一件出众的事,是多么了不起。

可是我一点都不会认为这是一件值得敬佩的事。

追随自我是困难的,更难的是束缚自我。

困了就睡,很容易;困了还不要去睡,有点辛苦;困的要死可有无论如何不能睡的理由,撑过来了,英雄;困的如果不睡就会立刻死掉但是有即便死去也不能睡去的理由,倒下了,不是因为睡去了,而是因为忍着不睡而死去了,愚蠢。

想去穷游了放飞自我就去,因为是穷游所以不用做任何物质上的准备,不用先找个一起上路的朋友,不用先攒钱,不用等“将来我有钱有时间了……”那个契机,说出发就出发,可是更难的是,你知道吗?是克制。就像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中提到的薄荷时刻,每一个人都有薄荷时刻,但是因为我们克制住了,所以没有在上课时站起来大吼一句“老子不学了”然后踢翻凳子而去,没有在开会时忽然撕了合同文件痛斥“你们这些尸位素餐的人就是社会的蛀虫”,甚至没有在考试过程中突然撕了卷子,没有在颁奖典礼上怒骂获奖者面瘫演技,没有……一切的一切,这些事情可能对也可能错,我无意评判。有人说我是一个特别有棱角的人,其实每一个都有呀,我们只不过适时的展露给合适的人而已。知道我有棱角的人,你很特别。

如果每一个人都去追随自我,社会是会乱掉的而非天下大同,我可能恰巧变成了反对拉里那一派,其实没有,拉里有很多吸引我的地方,我会十分乐意和他交朋友,毕竟他长的帅身材好声音好听温和又为人着想,他是每一个优秀的典范,唯独他更不羁,我们需要这样的朋友因为我们变不成这样的人。这样有一天可以和别人谈起:

我有一个朋友特6,大半辈子都在漂泊寻找自我……

那他找到自我了么?

没有…有…应当是有的。

那他没找到就一直漂下去?

哈哈哈,他看起来安定了,做了出租车司机有了收入,但是他就是一直在漂,无论有没有找到。

嗯,哪有这么不切合主题的书评,惭愧。

作为一个备战考研的人,我大概是常常处于是否要克制自我的境况,每每困顿,就安慰自己,现在才哪到哪,到了社会上有的是需要忍耐的时刻,现在不过是在积蓄力量,我把阎真书里池大为父亲的古今人物那十二位名人和每个人对应的八个字抄了下来,贴在桌子前,告诉自己,不要太苛求结果,你要努力要付出,得不到是因为不求,求了也得不到是因为妄求,不如试试到底是不是妄求?

其实我是一个极度克制的人,并非鼓励每一个有耐心善良读到此处的人要克制,如果你用心读,其实你会发现我没有鼓励放飞自我也没有鼓励克制,别人选择的生活模式只适合别人。回到开头,我很喜欢听长者讲人生故事,听他们传授人生道理,也会表情凝重的点头表示赞许与实践的决心,但是我更愿意把这些故事和道理放到文字里,让更多的人来欣赏人生的多样与复杂,以及不可复制。

归宿-读后感作文2300字


这本书,我庆幸在我的童年时代就已经读完了。带着油麻地渺茫而飘忽的晨雾,慢慢地弥漫而来,悄悄地飘进了我的心里。落地生根,成了我心中,最为憧憬的彼岸之地。

题记

油麻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心中最纯净的地方。不带杂质,清澈透亮,像是孩童的眼睛,带着笑意,微微的眨着眨着,泛着光亮。弥漫淡淡药香的苦涩气息,挥着羽翼的洁白鸽子掠过蓝色明净的天空,阳光下金黄的草房子泛着愉悦的光芒似曾相识的场景在梦境里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层层叠叠落下来,柔软的负载着我的美梦。我由衷的喜欢这个地方。它是一个归宿,是在我在现实中感到疲惫迷惘的巢穴,能够在我想要歇息片刻时安抚我,拥着我入眠。

为什么它是我心中最为纯净的地方?可能很多人不解。因为它美啊。我不带一丝犹豫的回答。对,就是因为它的美。

油麻地的每个人,都是孩子,最质朴平凡的孩童。好奇与质朴,是他们身上最明显的特质。就好像他们生活的油麻地一样,有一颗柔润,干净的心。其中的孩子们,更是美好的不可思议。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每一个油麻地的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他们都有着一种坚忍不拔的韧性,一种厚实深刻的自尊。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桑桑和杜小康。明明都有着暗地里较劲的念头,却变成了朋友。他们的友谊是模模糊糊的,没有划清的边界,既是对手,也是朋友。对方身上都有让自己深深渴望的东西,所以这种羡慕变成了微微的妒忌。但这种妒忌,是模糊的,像是可以控制的良性肿瘤一样,有着悄悄地刺激之意,在杜小康和桑桑的心底里蔓延出去。没有多余的诋毁与谩骂,只有可望不可得的羡慕。

桑桑是个极具灵气的孩子。每每读到他的描写,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了一个衣服脏得像泥猴,浑身都是在田地里打滚的尘土,却眼睛干净透亮,大得异常,在还算俊朗的脸上眨巴眨巴的,浑身散发着灵气。莫名让我想起了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他的世界几乎是纯净的,旁人很难猜透他的思想,因为他的内心里只有大爱与大悲。他的内心似乎装的下一切:他的鸽子,高远深蓝的深秋天空;朋友纸月,纸月细嫩白净的手。很多很多的细节,模糊而又清晰的占据了桑桑的脑海。微小的烦恼也不是没有,但一下就被风吹跑了,再也找不回来。桑桑总是心怀全部,敢爱敢恨,纯真勇敢,却又孤独异常。桑桑的孤独总是被无限次数的放大,无边无际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空旷异常。这种奇妙的感觉无时无刻不环绕着桑桑。桑桑有着属于自己的孤傲和自尊,有时还带着些许的虚荣感,他害怕被抛弃,害怕他人不再理会自己,他害怕自己没了价值。所以他也爱出风头,他享受着万众瞩目的快感。但每次出完风头回归生活的无奈,就像是一枚枣核,被嗦干后没了生存的价值,令他孤寂不已。

桑桑也有着成长,他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紧张与窒息,又经历了大病痊愈的痛快与欣慰。他兴许有着一段时间的迷惘与无助,但我更多看到的是桑桑更为饱满的性格他变得更加善良。在特定的环境下,人总会有一定的成长,而桑桑是不幸的,他历经的是垂死的痛苦;万般不幸之下,桑桑也是有幸的,他在最后的最后挺了过来,他怀着一颗更为明净的心看到了更美好的世界。

在我看来,桑桑其实就是幼年的自己。美好且善良,可能有一点无关紧要的小瑕疵,但灵魂却干净透亮。在飞速流逝的日子里跑跑跳跳,在奔跑的旅途里慢慢的成长,有时候会经历令自己不安迷惘的黑暗,但终究会挺过去,蜕变成一个心灵更为完美的自己。随着慢慢的长大,我开始改变,但桑桑的童年时光却不曾老去。他变了吗?无数次的疑问都使我更加确定了答案:他的阅历可能会更加的丰富,他必定也会生老病死,会慢慢不再懂得什么是孩子的眼光。但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灵魂,干净透亮的内核是不会因为岁月而褪色浑浊的,他的善良,他的感动将永远不会改变。我一度为桑桑感到悲伤,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桑桑其实就是自己,其实就是每个人,每个长大了或还未长大的孩子。

爱情其实不分早晚的到来,只是它来的时候,幼年时期的我们,只有擦肩而过的权利。纸月的灵魂没有瑕疵,干净得宛若湖水,好似没有一点世人恶俗的心思,就像她本人一样。她是里面一个颇有意思的人物,话不多,却足以让人体会她的美好。不论是清秀端正的毛笔字,还是话剧中那个拿着碟儿敲起来的小女,体现的都是她不平凡的体现,偏偏她还那样的温柔,灵气,善解人意,她的眼神言语可以融化心,以致,融化了桑桑的心。桑桑自认和她很难说明关系,是似是而非的初恋,也是难得可贵的知己。

爱情其实不分早晚的到来,只是它来的时候,幼年时期的我们,只有擦肩而过的权利。其实这样刚刚好,没有剩下过渡烘托的剧情,没有发展成为恶俗的剧情,没有沦落成世间早恋案例的一对对。单单保留那一份年少时朦胧的喜欢,单单留下回忆的美好。曹文轩的故事让我们看见了一份懵懂的感情,我想这也是一种美好。

还有一个少年,杜小康。对于这个天之骄子,上天并没有多大的怜惜。磨难接踵而至,如同巨石一般打乱了他的红门生活。尽管如此,磨难却并没有打败他,他最为看重的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天之骄子,是不会因为这些挫折而倒下的。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孩童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这个少年,是我一直所梦想成长成的模样,能担当的承担起那些巨大的苦痛,内心该怎样的强大。

曹文轩的文字,是令我感叹的。他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草房子》。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纯真与真实。现代儿童文学过多去渲染与我们少年的世界,自以为的明了却在我们眼中是无稽之谈罢了。不是真实的心灵鸡汤,又如何引起我们的共鸣呢?肤浅的文字描述日常,对于我们刚好需要营养的少年来说不过是糊弄罢了,我们要的成长,可不是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我们要的,是永恒的美。唯有打动无数代的经典,方可感动我们少年的内心。

读《草房子》的头一遍是不爽,纯粹不喜这种文风,但读的次数多了,才慢慢明白了这本书的内涵的美丽。它的实力真的不弱,不论是笔锋还是情感都表达的很好。那片金色的油麻地开始出现在我的内心了。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最后的最后,我想谈谈药寮。它是真正的梦乡,就像它的主人温幼菊一样,安安静静,不带言语上的声响。但你听到了吗,它柔软心窝处的回荡之音,在安抚着桑桑,安抚着油麻地,安抚着你。

这片带着宁静和感动的油麦地里,一幢幢金色的草房子安详而端庄的立着,凝望着远方。过去和未来在这里默默交接,它是我心灵的归宿,美梦的故乡。

《无声告白》读后感_2300字


《无声告白》读后感2300字

今天早上把这本书读完的,从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无声告白”多美的名字,但是隐隐约约觉得有着几分绝美和残忍,如今读完整本我依旧喜欢这个名字,但是始终没有弄明白无声告白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是谁,在无声告白?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第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本书故事的核心——莉迪亚死了。可以说全书都在围绕,莉迪亚死前,莉迪亚死后来写。她的死因——莉迪亚的家庭状况,这牵扯到她父亲母亲的故事,她死后家里发生了什么变化——莉迪亚对于整个家庭存在的意义。

如果说莉迪亚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那么她母亲——玛丽琳,父亲——詹姆斯,哥哥——内斯,妹妹——汉娜,以及杰克,无不对主角的树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詹姆斯是一个中国人,他因为这个身份而从小变成一个腼腆、内向的男孩,即使他天资聪颖,但是内心有一个极大的裂缝大到足以影响他整个人生——孤独。詹姆斯父母为了他能更好读书而在学校里工作,那是差强人意的活儿,詹姆斯为此在学校里躲避父母,有因为自己不是白人,与周围同伴们有很大差距而无法融入集体自卑不已。环境因素导致詹姆斯迫切的希望能够与其他人无异,让自己融入集体,也导致他日后对莉迪亚的期望。詹姆斯和莉迪雅的母亲玛丽琳的相遇是校园里,我还记得文中对于詹姆斯发现自己爱上玛丽琳是这么说的“然而,尽管他永远都不会彻底意识到这一点,这正是他爱上她的最初原因,因为她能够完美的融入人群,因为她看上去是那么的普通和自然。”詹姆斯自身的缺陷——难以融入人群,却使他爱上了可以完美融入人群的玛丽琳,我觉得从他们相遇相爱就是错误的开始。既然有了错误的开始,那么就会带来错误的结果。

玛丽琳是一个美国人,有着漂亮的蓝眼睛。她从小受到母亲的束缚,决心不要做一个向她母亲那样的人。玛丽琳的志向是当一名医生,对此有强烈欲望,但是老天喜欢捉弄人,让她一次又一次被迫停下追梦的脚步。第二次尤为严重,她有了两个孩子,却在母亲死后突然觉得家庭主妇不是自己的人生轨迹,对家人不告而别,踏上自己的追梦之旅。殊不知,这次的决定对全家人都是极大的影响。莉迪亚因为母亲的离家出走在内心深处埋下了阴影,以至于之后母亲要她做什么她都会顺从,因为啊,她希望母亲能够高兴,希望母亲一直呆在他们身边。“她告诉自己:她不在乎,因为妈妈会永远等着她,而这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其实,莉迪亚自始至终,爱的并不是科学。”那么,莉迪亚爱的是什么呢?

文中这样说“实际上——虽然母女俩都没有完全意识到——是玛丽琳自己想读这些书,因为圣诞节过后,她有时从莉迪亚那里把书借走。”这是玛丽琳给莉迪亚每一次的圣诞礼物都是书后作者说的。其实何止是玛丽琳,詹姆斯也是如此。同样是圣诞礼物,詹姆斯送给了女儿一本《如何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莉迪亚看到后很失望,但是詹姆斯浑然不觉,“他蓦然停住,把想说的话咽回肚子里:我希望我在你的年纪读到这本书”,这才是他的真正意图,祭奠自己的过去,他那不愿回想起的童年——詹姆斯甚至都没跟玛丽琳说过。无论是玛丽琳还是詹姆斯,他们对于莉迪亚的教育都是强加自己的期望,他们想要莉迪亚做到的都是自己的梦想,自己未完成的梦想。而莉迪亚想要的是什么呢?是母亲永远不离开家,是父母在节日送上同伴们都有的项链、口红,莉迪亚只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啊,因为家庭,因为父母,因为她是个混血,最终导致悲剧。

最后说说内斯、汉娜和杰克。内斯在我看是比较成功的,他顺利考上哈佛大学,学习成绩都很棒。开始我以为他是很爱护莉迪亚的,然后才发现他竟然推她下水过,这可差点要了莉迪亚的命,所以我想内斯是恨莉迪亚的吧。因为她的存在父母常常忘记他,父母都不关心他的学习,也不支持他热爱的航空和对宇宙的探寻。“即使没有莉迪亚,世界也还是不公平的。他和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的生活,会围着莉迪亚曾经存在过的空间旋转,最终卷入她留下的真空之中。”确实是如此啊,莉迪亚死后,全家人依旧被她影响,一切的生活都围绕着莉迪亚曾经存在过的空间旋转。内斯是莉迪亚后来唯一的精神依靠,但是我想内斯无疑是自私的,他在后来迫切的希望离开家的时候,曾经多次忽视妹妹的求救,那怕仅仅一个眼神也不舍得给出。这也是导致莉迪亚自杀的很大原因。汉娜在家中的存在如同空气,没有人重视,所以她也有了一颗敏锐的心。她注意到莉迪亚的感觉,并在暗处悄悄安慰她,但是可惜莉迪亚并不知道。汉娜注意过所有人都忽视的情况——杰克虔诚的亲吻从内斯身上落下的水珠,因为汉娜从小缺爱,所以她懂得杰克的内心——他爱内斯。说起来两个挺令人同情,都是故事中缺爱的孩子,其实还有内斯也缺少父母关爱,但是他们都活的好好的,而被爱的最深的莉迪亚却死了,这实在是值得推敲一番。汉娜我觉得她也是自私的甚至是冷漠的,在莉迪亚自杀的那晚,她看见了莉迪亚跑出去的身影,但是毫无反应,而且内心计较了一番。对于汉娜和内斯这种相似的冷漠与自私其实是必然的,因为他们的环境——父母的冷漠,詹姆斯和玛丽琳把所有的爱与期望都给予了莉迪亚,而这两个孩子的关注度只是在问莉迪亚时顺便一提,对于汉娜几乎不过问,这直接导致他们扭曲的性格。

这是个悲哀的故事,从莉迪亚奶奶那个辈分就开始对子孙起了影响,而她的父母对于莉迪亚的死起到了更大的以至于决定性的作用。究其根本原因是一个不接受混血的社会,社会如此冷酷,使得玛丽琳与詹姆斯的爱情结晶受到强大压力,当然不光如此,还有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期望毁灭了一个幼小的生灵。孩子终究只是孩子,需要的是爱与关怀,而不是父母自己的欲望和期盼。毕竟,这是时代的悲哀,混血的家庭不仅此一家,父母的压力不仅此唯一。

《巨婴国》读后感_2300字


《巨婴国》读后感2300字

一个巨婴的成长之路
这两天在看巨婴国,按书里说法,我现在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巨婴。
其实我一直是后知后觉的,特别是畅销书,别人都在看的时候,我本身是拒绝的,就像不愿意随波逐流一样。这样的后知后觉不光体现在读书上,后来我发现我在好多事情上都是这样的,但最终还是躲不过去,还是会从了大众。
关于心理学这方面,我一直比较喜欢,是个伪心理学爱好者。不属于任何派别也不坚持任何理论,就是纯粹喜欢。巨婴国这本书还没有看完,看了前面的一部分,看了群里有人在讨论,我个人感觉,里面内容三七开。三分我认可,七分我不服。书里面,对夫妻关系的理解和确立的重要性,我是非常认可的,特别是现在我也结婚了,对这个感悟太深刻,夫妻关系必须是家里的第一关系,直接影响到家庭大环境和幸福指数,这个对孩子的影响也是无与伦比的。还有书中提到的中国式好人这个概念,我也是深有体会,我老爸就是标准的中国式好人,简直一模一样。有这样的一个老爸,可想而知,对我影响是有多么的大。
书中有些理念和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武老师总想把这样的东西,扯到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中,任何事情都想用一个巨婴的概念来解释,太牵强了。这样我读起来就感觉很不舒服,我看到有人实在受不了,半途弃书了。毕竟是作为商业书籍出版的,能引起争论和讨论便是成功。
我相信每个人在青少年时期,对自己都有怀疑,迷茫,沉沦或者堕落,都有好多问题想不通,整不明白,甚至有轻微抑郁或者心理障碍。
在我刚上初一的时候,应该是十二三岁,我陷入了持续好几年的失眠状态,。至今我都印象深刻,晚自习开始的时候,天空就慢慢阴沉下来,我感觉我心里面特别恐惧,因为马上天黑了,回去了,要睡觉了,但是会睡不着,我趴在教室门口的阳台上,默默的留下了眼泪。又怕同学看到,擦干后又和同学嬉皮笑脸一起回到教室上自习课。
晚上是最难熬的时间,我每天晚上都是后半夜凌晨三四点钟才睡着,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起床骑自行车再去学校,每天早上数学课我都困得打瞌睡,中午也没有什么午睡,晚上继续又是一波失眠。家里人带我去看了中医,说我什么精神衰弱,开了点补脑口服液。可是问题并没有解决,我依然失眠,而且越来越严重了,我感觉我急需去看心理医生,家里人在我的百般折腾下,甚至都有点烦了,他们依然觉得只是失眠而已,拿我没有办法,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当时我知道,自己根本不只是失眠这么简单了,我感到特别的孤独,周围人都帮不了我,慢慢的变得焦虑,抑郁,等等,一切不好的感觉都围绕着我,非常可怕和难受。
在我刚开始失眠的时候,我的家人是陪着我一起睡了一段日子,给了我足够的安全感,给我讲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应该是有感而发,至今我都记得,他当时告诫我的话,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要想着有轻生这样的念头,这也许是他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
那段日子,是我至今都不想回忆的,晚上,我一个人起床,坐在门口,想各种问题,当时觉得把人生能想的都想了一遍,而且都想通了,这时候就非常可怕了,一个小小少年参透了人生,而且还被失眠这个问题纠缠的痛苦不堪,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轻生,想到了死,想离开这个世界,这样就不会被失眠所带来的痛苦折磨了。这样的念头,存在了好久,每天晚上自己都在和自己挣扎,痛苦不堪,舍不得就这样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而且怕爸妈伤心,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和自己内心做斗争,这样的情况,若是孤儿无牵无挂,我想我当时多半是半夜走出房门后再也回不去了。
这样的日子断断续续一直陪我度过了整整三年的初中生活,白天没有任何的影响,我和别的同学一样,一起上课吃饭,一起开玩笑玩游戏,一旦天黑,我就开始恐惧,开始害怕,开始焦虑,三年来,我早已被折磨的身心疲惫。
一直到我上了高一,这一年杨利伟都上天了。也许是换了生活环境,我开始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都觉得不是事,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所有的事和失眠带给我焦虑痛苦比起来我都觉得不可比,都是小菜一碟。然后才慢慢有所改变,有所好转。在这期间我有幸看到了人生第一本关于心理学的书,弗洛伊德的成名代表作梦的解析,然后开始读了一些书,包括一些心理学的书籍。
梦的解析这本书是值得每一个中学生读的心理学书籍,是普通人可以读得懂的,而且会帮你解答很多很多疑惑和不解。我记得当时我非常烦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这样的声音会让我烦躁的睡不着,当时家里的表都被我拿下了电池,我只用电子显示的表,不会发出声音的,类似这样滴答滴答的有规律的声音都会影响我入睡,我看到网上好多人都有这样的问题所困扰,梦的解析里有过这样的解释,就是因为性的压抑才导致这样的。说实话,我当时看到这样的解释,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我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这方面的,怎么可能存在压抑呢。
再后来随着年龄的增大,书也看的多了,我终于搞明白了,我初中三年的问题了,我那时候就是强迫症,从开始的轻微失眠,到后来的标准的强迫症患者,严格来分的话应该是属于强迫症里的强迫思维。失眠本身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由失眠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办。结婚后有一次和家里人偶尔说起我那段时光,我记得当时我一下子就变得激动起来,眼睛里满含泪花,觉得他们永远都体会不到我那个时候身心所承受的痛苦和折磨。
有人说,所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都是心理上曾经或者现在存在过一定的问题。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业余的也可以,不为钱不为别的,就是个人爱好,帮人解脱心理上的困惑就像解脱了自己身上的痛苦一样,让人心生向往。若你陷入一个痛苦的魔咒里,不要害怕和恐慌,勇敢的走出来以后,你会发现自己成长进步了好多好多,这种成长是别人教不了你的,只有你自己才能体会感悟到。

《围城》读后感:逃离“围城”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题记

第一次看《围城》,并不能理解“围城”何意;二次读《围城》,终于对“围城”有了大概轮廓,细看又觉是雾里看花,琢磨不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也只是看到了《围城》千面之逃离——离“围城”。
在《围城》的众多角色里,方鸿渐令我印象尤为深刻。透过方鸿渐,我们可以看到他所处的“围城”,也可以窥见我们自己的身影。

方鸿渐是有典型“围城”性格的人,矛盾、别扭、喜欢逃避。他出身于一个江南乡绅家庭,家境富足,所以有机会留学海外,但他却只是混了个“野鸡”大学的假文凭,这让他既羞愧又骄傲。羞愧的是自己浑浑噩噩地在法国度过了四年,却没有学到真正的知识文化;骄傲的是,留洋博士的名头让他在归乡的第一天就出尽风头,为父亲挣足脸面。留学归来受邀为家乡的中学进行开学演讲,腹中无墨水,心中无乾坤,最终还是让他出尽洋相。使我震惊的是,他几乎没有为出糗而感到羞耻,甚至还有点自得其意。由此,方鸿渐的性格可见一斑:做作、虚荣。方鸿渐外表堂堂,文质彬彬,身上也有文人特有的温和,以及对女士的绅士风度以至于苏文纨、唐晓芙、孙嘉柔都或多或少迷恋他。但是方鸿渐的性格中的别扭和逃避最终还是占了绝大部分,这几乎决定了他的婚姻及人生,是个无法逃离的“围城”。从苏文纨到孙嘉柔,最后是唐晓芙,于方鸿渐而言,这是一个逃离的过程,但唐小姐最终也没能帮他成功逃离。尽管唐小姐温柔美丽、知性大方,也正是因为唐小姐太优秀明媚,使得方鸿渐产生了自卑心理,最后对唐小姐望而却步。可能从法国归来开始,方鸿渐就没有意识到他即将要面临困难,要直面人生,所以辗转多地也无处安放那颗逃避的心。被三闾大学辞退后,逃到香港,在妻子孙嘉柔流产后又逃到重庆,历尽波折后在重庆与唐小姐相爱,又被自卑蒙蔽,最后听从好友赵辛楣的意见去北平寻求一个新的开始。

在我看来,读懂了方鸿渐便是读懂了《围城》。爱情和人生于方鸿渐而言就是个无比巨大的“围城”,但凡这其中出现了难题,方鸿渐首先想到的便是逃避,从一个女人身边逃避到另一个女人身边,从一个地方逃离到另一个新的地方。方鸿渐对爱情和婚姻也曾向往,所以“闪电”与孙嘉柔订婚,一头扎进去,后来发现孙嘉柔并不像婚前那般懂事识趣,婚姻也不像外表的光鲜辉煌,他对婚姻很失望,他想出逃,逃离婚姻的围墙。或许在他看来,逃离原来的麻烦问题和女人,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他可以得到重生,可以拥有新的开始。可是从一开始他就错了,逃离并不能解决那些致使他头痛的问题。相反,没有调节和释放,那些难题几乎将他压垮,给他制造更多新的麻烦,最后使自己千疮百孔,所有的困难,最终形成了一堵高墙,使他无处可逃。但凡方鸿渐能勇敢一点,去解决问题,去面对自己的怯弱,他就能得到爱情,得以与唐小姐相伴一生。

我时常想,我们心中又何尝不偷偷向往那神秘美好的“城”,我们又都何尝不是“方鸿渐”,抱负远大,自命不凡,对“城”中的神秘美好有向往和追求,但世间万物皆有其定律,世上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事物。鲁迅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但我们都无法正视和接受“城中”不美好的一面,所以选择逃避,假装不曾知晓,也不曾想过如何解决和面对,只想去往下一处地方,寻求更多所谓“城中”的美好,以此证实自己对“城”的美好想象。城外的人之所以挤破脑袋地想进来,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城内的金碧辉煌,阳光明媚;而城内的人想出去,是因为他们厌弃了城内一成不变的一方风景,不再享受金碧辉煌的禁锢。他们更向往自由,追求新的激情和浪漫。追求美好事物,本是人性所驱,但人总要长大,总要接受和面对现实,不能沉迷于“乌托邦”;总要学着正视生命中的两面性,热爱它的阳光明媚,但同时,也能接受它的阴暗潮湿。
“天下就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诚如其言,方鸿渐不过是在画地为牢,困于自己亲手铸造的“围城”里,注定了他始终无法如愿成功出逃,一切逃离,毫无意义。

我愿我们都能始终勇敢、热爱阳光、不惧艰险、正视人生,不做方鸿渐,不困“围城”。

《围城》读后感:身陷围城,冲出围城


《围城》读后感:身陷围城,冲出围城

《围城》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小说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陆的一路遭遇,运用戏剧性的讽刺笔调,表现了这群由那个腐败的社会造就的知识分子腐朽、空虚、虚伪的灵魂,描写了他们因缺乏进步的社会理想而导致的精神上的彷徨、苦闷和困窘。

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起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

方鸿渐婚后,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只有赵辛楣说:若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有岂止一声叹息。

人生是围城,学习是围城。

作为学生,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处处都应充满激情与活力。然而模式化教育就像一堵无影的墙,禁锢着我们,束缚着我们。所以千万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中,要学会挣脱,冲开这堵无影的墙。那么,才不会成为被层层筛选剩下的畸形心理的学习机器,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钱钟书先生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市井百贪图。钱钟书将自己的语言文采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中,再添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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