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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瓦尔登湖有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有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读《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有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读《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有感

胡松

《从清华园到未名湖》是任彦申同志数十年工作经验和人生感悟的感言集。作者以在北大清华生活工作的经历为基础,用凝练的笔法、精妙的话语,对领导哲学、人才理念、大学精神、思潮学潮等都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其中不少段落可作为人生的箴言,读来令人击节,掩卷让人沉思。书中所论的大学管理、人才理念、领导哲学、思潮学潮等诸多问题,都是时下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其观点切中时弊、令人深思。全书共分为九篇:一、我观清华北大;二、谈谈人才理念;三、关于领导哲学;四、一把手的艺术;五、大学管理的误区;六、思潮的困惑与出路;七、学潮的风险与对策;八、大学何去何从;九、十年的记忆。

有幸拜读完这本书,顿时如沐春风醍醐灌顶,看似回忆录的书名,却能给人带来多方面的启迪,我的感受颇丰。清华北大是学生时代莘莘学子梦想的圣地,是中国国内高等教育的最高学府,任先生从自己的角度、清华北大人的角度、以及世人的角度三个方面生动描述了一个真实的清华和北大。正如书中所说,北大是一首诗歌,清华是一篇论文;北大是思想家的沃土,清华是工程师德摇篮;北大重个性发展,清华重团队精神;北大管理松散,清华纪律严明;北大人喜欢一鸣惊人,清华人一贯处世平和;北大和清华不仅有"异",而且也有"同",这两所大学都鲜明的体现着中国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操、追求真理、锐意创新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清华北大代表了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有个性,张扬,注重感性,一种突出共性,谨慎,注重逻辑。当今社会多元化,个人发展需要两种性格的综合,这与作者在第二章中提到人品、特长、贡献是人才必备的三要素观点一脉相承。不仅如此,科研工作也是这样,在遵守学术科研道德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需要突出自己的专长,同时依托团队的力量,将每个人的优势和贡献集中起来才能取得有创新性的成果。另一方面,清华北大也代表了说话和做事的艺术,一个优秀的科研项目,虽然做了很多有力度的工作,如果缺乏良好的表达和书写最多也只是一堆草稿。所以从事石油行业的科研工作者来说,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工科专业知识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好,同时也需要加强文科方面的学习,才能在一个群体中崭露头角。

本书的第四章和第五章可以归为一类问题就是关于如何管理好人才。正如书中讲到,一个领导者怎么样才能使周围人取得成功呢?第一,满腔热忱的对部下"传帮带",为他们学习提高、充实完善提供各种必要条件。第二,敢于压担子,放手加以使用,给他们施展才能的机会。当一个人感到压力重大,力不从心的时候,恰恰是进取心最强、创造力最大成长进步最快的时候。第三,在公众场合,主动接受部下的优秀品格,特殊才能和工作业绩,表达对部下的赏识和信任;一把手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本单位的工作状态……,这就好比一个项目长,不仅是要管理好项目的进度、经费、成员分工,更重要的是如何管理好项目组人员。尽可能的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优势,做到分工明确,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人才管理能力的高低小到关乎项目的成败,大到国家的安定兴邦,这是一门艺术,懂之不易,为之更难。我没有做过调研,从我个人简短的科研经历来看,可以说很多的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工作纯在很大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受利益的驱使,项目长不专心科研,而是热衷于各种疲于各种报奖材料的申报,科研经费的"合理、合法"的使用。所以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科研项目的获奖,领导的名字总是在前面,而真正干活的人却很少挂甚至不挂;再就是项目奖金的分配,领导总是切的蛋糕最大的一块。诚然,这种现象的背后跟领导者有很大的关系,换句话说跟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有关系。我不是管理者,我也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来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但我相信一个纯洁的科研环境是我们所共同呼吁的,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好的研究团队,有一个开明的领导。

然而本书的第五、六、七、八章作者谈的是关于大学管理,学潮的风险对策,实则折射出了另外一个社会问题。当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黄晓明的婚礼,屠呦呦获诺奖的消息却明显冷淡很多,甚至有人不知道她是谁。这不禁让我以为难道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不是屠,而是黄吗?难道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是靠演艺圈的推动吗?当黄晓明挥金如土,婚礼奢华,费用高达两亿,而诺奖得主屠呦呦呕心沥血,一生奉献,所得奖金却只能在北京买下半个客厅,这真的不会让年轻人以为读书无用吗?当屠呦呦以身试药,历经坎坷,若未获诺奖,也许没人知道她,即使获奖,带来的反而是争论,更被某些人吐槽的时候,黄晓明的婚礼带来的却是全国围观,全民羡慕,更被尊为典范。我不敢想象,多少勤恳努力的人会受到多大的价值观上的伤害。深刻理解黄与屠的差别,反照我们当下所处的环境,正如书中讲到目前我国的大学,"官本位"色彩太浓,"学术本位"太淡,这并非大学自身的过错,而是大环境、大体制使然;大学是公众的"意见领袖".追求真理的天性和明主自由的空气使得它用于慷慨陈词、直抒己见,说出别人不敢说的意见。理论思维的发达又使得他善于整合社情民意,具有系统化、理论化的色彩,因此,大学成为左右社会舆论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果说成年人的行为逻辑是三思而后行,那么青年人的行为则是三行而后思,成年人为了事后不后悔,宁可事先不冒险;青年人则往往事先去冒险,碰了钉子之后又后悔……我想任先生的大学何去何从,学潮思潮的困惑于出路、等等这些思考无疑是对现实的批判,对大学本质的重新定位,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对迷茫彷徨年青人一代的警醒。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科研工作者,从大学走向研究生博士到工作岗位,对任先生的这些感悟也是感同身受。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中吸取营养,不随波逐流,多聆听智者的教诲,踏实工作,锐意进取,秉承清华北大的校训,为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而努力奋斗。

本书的最后一章作者写出了作为一个大学领导十年的管理心得,也写出了一个知识分子几十年的人生感悟。虽然书中有一些语言过于激进,但总体上来讲瑕不掩瑜,是一本诚恳之作,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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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清华园日记读后感(优秀范文)


如果说《牛棚杂记》记录的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和不容回避的历史,那么《清华园日记》则记录的是季羡林先生在清华求学的经历,虽然有些日记仿佛流水账似的,但这些粗糙但却自然无雕饰的日记,却有一种真情流贯其中,作者在清华大学的青春岁月和美好时光在日记中得以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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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先生是国际著名的东方学大师、语言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他早年留学国外,通英、德、梵、巴利文,能阅俄、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

季羡林先生之所以取得如此骄人的成就,除了他的聪明和所受的教育外,我想原因之一就是他对读书的痴迷和热爱。

在日记中,他这样写道:“我最近对书仿佛产生了极大的爱情(其实以前也这样,不过轻点罢了),同班中也有几个书迷,见面时,大部分总是谈到书。即如我本学期,买书费占总费用的三分之二强,不能不算多了。”

季羡林先生在课余时间喜欢进城去,大部分时间就是去买书,所以他一学期买书费占总费用的三分之二强。如果按现在一个大学生一学期花费一万元,如果买书就占三分之二,也就是用六千多元来买书,那要买多少书呀,可见季羡林对书的痴迷到了怎样无可比拟的程度,后来成为一代宗师也就不足为怪了。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是多么幸福,完全不必花钱也可以读到自己想读的书,遍布在单位、社区、城市各个角落的图书馆免费向我们开放,成都市区的图书馆还可以通借通还。据悉,在不久的将来,将实现从县级到村级的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网络全覆盖。另外,现在还有许多手机读书APP,不但可以进行文字阅读,还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听书,相当方便和人性化。

然而现在人们有太多消遣方式,上网打游戏、刷微信、耍抖音、浏览网页,还有看电视、打麻将、斗地主、蹦迪吧等娱乐方式不一而足,哪有时间看书呢?不知不觉中,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大好的光阴就这样溜走了。当时光逝去,留给自己的却是无尽的空虚和茫然。

据说,犹太人平均一人一年读68本书,俄罗斯人平均一人一年读24本,而中国人平均一人一年仅读2.6本。虽然我没有拖后腿,但读的书还是太少太少。

正如季羡林日记中写到的“今天我忽然想到,我真是个书迷了。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总想倘若这里有一架书,够多好呢!比如游西山,我就常想到,这样幽美的地方,再有一架书相随,简直是再好没有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当岁月带走青春年华时,当人生渐入黄昏晚景时,让书香陪伴我的人生路,让书香萦绕我的梦,给我带来充实和美好,让我遇见更好的自己,简直是再好没有了。(刘萍)

我顶喜欢的两个人,一个是路遥,另一个是季羡林。当然,前者主要是以写小说为生的作家,而后者是大学教授,国宝级国学大师。作为他们的粉丝,除了他们的书外,我也不会放过任何他们的八卦,网上能看到的消息、采访视频等我都会格外关注。我以为自己对他们比较了解,甚至在去年11月份读《清华园日记》时,看到季羡林的照片还做了如下感慨:“看到第二张图片(耄耋老人),我脑海中出现的是第一张的脸(青少年时期)。看不到老朽的样子,只看到一个厚重的灵魂。和潇洒的徐志摩、林徽因、杨振宁相比,季羡林,路遥的文字故事更能触动我,可能与我农民的女儿的身份有关,我们更隐忍,更禁欲”。我当时以为路遥和季羡林比较像。但读完《清华园日记》,我发现自己错了。虽然他们确实都是朴实的,且两人都有被过继到伯父/叔父家的经历,但是路遥和季羡林的成长背景是definitely不同的(清华园日记经常是中英文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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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经历的是绝对的饥饿,即使到伯父家也是在农村,一贫如洗,上中学时更是饿的趴在桌子上抬不起头来,到野地里去找能吃的任何东西,甚至绝望的嚎叫,这些出现在他的小说中的片段,都来自于他的亲身经历、切身体验。而季羡林能够在叔父家上学,叔父十分关心他的教育,甚至当叔父发现他的老师教的东西不符合他的要求时还给他换学校。在《日记》中经常出现的内容就是季羡林跟家里要钱,还买很多的外文原版书,看戏,请人下馆子、坐洋车,花很多钱定做大衣……虽然他也闹着要经济独立,要写文章赚钱,怪他婶母写信叫他处处以节俭为好。但和贫穷的路遥相比,季羡林绝对是顶阔的公子哥。这一点他们是不同的,当然其他地方也基本都不一样。

我读《清华园日记》颇用了一些时间,并不是没空,而是在开头读的时候实在觉得乏味,所以读几页就换另一本有趣的书来读。现在回过头去看,发现读这个《日记》的整个期间,竟然加塞了另外五本小说/随笔:《三体》《长安十二时辰》《路遥的时间》《早晨从中午开始》《美顺与长生》,可见这本书特别不合我的胃口。但是最近一两周突然想读完它,结果读着读着就入了道,甚至欲罢不能,晚上等女儿睡着了,也要秉灯夜读。其实日记的内容非常普通,无非是每一天读什么书了,上谁的课了,打球了,跟家里要钱了,长之偏见了,教授上的课无聊了,翘课了,要翻译东西了等等。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就很感兴趣了,感觉就像是看电影一样,很想看看第二天季羡林又干了啥,他的朋友们又说了什么让他觉得有道理或者没道理的话。当深夜我饶有兴趣地读季羡林每天只有几句话/几段话的日记时,我想,他这么无聊的日记,是不是买这本书的人里面,只有我坚持看完了且还看的津津有味?我想到了胡适(记不清在哪里看的,找不到了,可能并不准确):他搜集了很多大陆批判他的文章,且一个个整理好,一字一句地读。他说:可能除了写这些东西的作者,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认真读了这些批判我的文字(想到胡适说明我自恋吗?不知道,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纪实)。Anyway,我读《日记》读出了电影的感觉,我脑海中放映的是季羡林在清华园的两年充实的时光。

读完再回过头看,我意识到: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是因为时间和精力上的长时间的投入。日记中的每一天都会记录他读了什么书,想买什么书,记录和朋友对文学、文坛、办杂志、投稿件的讨论。偶尔也会发牢骚,但更多的是表决心。比如:“自来对德文就有兴趣,然而干了两年,仍是一塌糊涂,可恨至极,是后每天以二小时作为德文之用”;“在漩涡里抬起头来,没有失望,没有悲观,只有干,干!”;“老想写点文章,只是思想不集中,不集中,奈何!”;“我毫不消极,非要干个样不行。连这个毅力都没有,以后还能做什么呢?”;“晚上又听到长之谈,《文学季刊》出广告事情……自己有点羡慕,也有点惭愧。以后非多写文章不行,写了文章以后,才能谈到那一切”;“叶公超……他希望我以后写文章仍然要朴实,要写扩大的意识,一般人的感觉,不要写个人的怪癖”等等等。就像是长之说的:一个学者的成就并不怎样神奇,其实平淡的很,只是一步步走上去的。《日记》里的每一天,都是季羡林走上去的每一步。

另外,季羡林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人。看的出来,给他们上课的都是挺厉害的人物,但是季羡林经常会抱怨他们的课无趣,甚至会在日记中骂脏话,比如:“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我以为老叶不上班,他却上了,我没去,不知放了些什么屁”;“Holland又叫我们作文,她用法文说了两遍。我没听懂,下班再问,她就不说了。真老混蛋”;“早晨连上两班吴可读的课,真正要命已极,吴可读怎么能从Oxford毕业呢,真笑天下之大话”等等等。看到这些,我就想,我自己上课的时候应该是10年前了,怎么我感觉每个老师都那么有水平呢?!现在想想,也可能是自己才疏学浅,别人说什么就接受什么,不思考,不批判。想想,人还是需要一些批判精神的,批判,并不是骂人或者批斗,是“批判”。还是希望年轻人要有批判精神,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思考。

读完《日记》的另一个感受是,日记这么私密的领地,竟然只有季羡林在母亲去世时对母亲的真情流露,后悔自己八年未曾回家探望母亲,死前也没见。其余的关于新婚妻子,供养自己的婶母的字眼,出现的只有女人的劣根性。甚至只一句话提到德华有孕,感慨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后面更没提生了没有,生的是男是女。记录自己回家的时候也只有同好友长之的见面,和其他同学的夜游济南。我看的时候都在想,孩子生了吗?加上其他非本书的文字和网上的信息,我想,季羡林确实对家庭,对妻子应该是有一种冷漠的态度在的。留德十年后,虽然回归了祖国和家庭,但季羡林可能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了工作和学术上。下次有机会,要读季承的《我和父亲季羡林》,看看儿子眼中的父亲季羡林是什么样子的。

人非圣贤,人无完人,但季羡林确实是国宝,一生致力于梵文、佛学,吐火罗文研究,我虽然不懂,但知道一定有意义,据说能懂这些文字的人在世界上也屈指可数。当他生前获得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时候,他问周边的人:我做了什么让人感动的事儿了吗?或许,在一个方向坚持一辈子,就能让人感动。就像他从写着“煞割令”的一个纸片,开始解密由蔗糖的传播反映出的历史时期的世界文化交流史,历时十七年写出七八十万字的《糖史》,由一个点而牵扯出一幅历史巨画,这就挺让人感动。

或许,没有一个人的一生能够不留下遗憾。而对季羡林来说,他应该还是度过了挺有意义的一生。感谢他出版了《清华园日记》,除了他老年的样子,还让我们看到了朝气蓬勃,热气腾腾的二十岁的季羡林。看完想说:好学生,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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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园日记》读后感及读书笔记摘抄


季羡林《清华园日记》读后感心得感悟:

上周四(11.30)看到“拾遗”发布了一篇文章,叫《你那点“黑历史”,赶得上季羡林么》,作为一个闷骚男,我向来比较关注一些名人(尤指在文学类的)的“黑幕”,以给自己的龌龊的想法甚至“已有的作为”找“挡箭牌”。所以这篇文章我非常感兴趣,终于里面找到了一个一句让我拍案叫绝的话:“1934.5.17 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和各地方的女人接触。”

之前读过季老先生的短文,但印象不深了,让我关注他的原因一是他的长寿(1911-2009),因为我想,一个长寿的人肯定不会把心思放在纷繁复杂的世事上,而是相对比较单纯,且专注于自己的领域的人;原因二,是他的一些话和行为,比如他不接受“学界泰斗、国宝、国学大师”的称呼;原因三是他竟然研究非常小众的语言,比小语种还小语种……估计如果没有他老人家,这些语言我这辈子都不会听过,哪怕是现在我也记不得名称,看到才能想到。

当我们读到季羡林的介绍时,会有这样的说明:“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而这本跨度他大学两年的日记中就经常能看到早晨看德文和法文的时候,当然也有偷懒的时候,也有烦躁的时候,期间也有因为母亲去世的悲恸。

而这本《清华园日记》就非常形象的展示了季先生当年学生时代的特点。

因为是他自己的日记,而且他本人未加任何修改,所以内容读起来特别亲切,也有一些好玩的地方,比如:

“我冒雨到图书馆去看报,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那种高高在上的大师形象瞬间就化成了一个毛头小伙子站在我的面前;

比如:“过午看同志成中学赛足球和女子篮球。所谓看女子篮球者实在就是去看大腿。说真的,不然的话,谁还去看呢?……看清华对附中女子篮球赛。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其实不是去看篮〈球〉,是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

读了20%的日记,外加之前对季羡林的浅显了解,我有这样一个看法,大师归大师,而他本质也是人,是人也是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而成就其为大师的原因也是在于他们自己在自己的领域慢慢的研究,并持续下去。

哦?我怎么又犯了总结的“毛病”……

印象较深的是整本书最后的几行字:“生为山东一个穷乡僻壤的贫苦农民的孩子,能够获得一点成功,全靠偶然的机会。倘若叔父有儿子,我决不会到了济南。如果清华不同德国签订交换留学生协定,我决不会到了德国。这些都是极其偶然的事件。“世间多少偶然事?不料偶然又偶然。”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他自己在表达的时候把一些重要的事件归结为“偶然”,不过读他的日记也会发现他一直非常渴望出国留学,而到清华学习而非北大就是因为当时清华留学机会比较多。所以到达德国既有他自己的争取,也有偶然因素。

就像我们学习生活还有工作,每一个选择都可能对今后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但是当时的我们可能并不能意识到倒地会进入“哪个平行世界”。

这种现象也经常在影视中上演,我们也比较好理解,每天去的地方,每天做的事,选择要吃的饭,要去的饭馆,要选择的专业,要看的书籍,要加入的社团……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读后感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读后感

去年,我在一次偶然中得知了《未名湖畔的爱与罚》这部小说,读着读着,我便被小说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一字不落的把这部小说读完了。在阅读的过程中,作者逆旅主人风趣、有渲染力的文笔,时不时给我带来欢愉和感伤。就如这本书的书名,“爱与罚”,这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之间的爱与罚,也是对我们读者的“爱”与“罚”。

我非常喜欢小说中的两位主人公,于雷和陈可。在作者的妙笔下,于雷阳光、幽默,灿烂的笑容,总给人无限的正能量。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在面对陈可的时候,不再自信了,总是揣摩着陈可的一举一动。较之于雷,我更偏爱陈可一些,那是一位非常纯真、可爱、聪颖和脱俗的男孩,就如他的名字一样,总让人特别怜爱。

书的开头,于雷和陈可的相遇,其实冥冥中缘分已然注定,非你莫属。在陈可很小的时候,上天就派“黑子”来到“豆豆”身边,守护着他。从那时起,小陈可的心底就已经很崇拜“黑子”了,以至于十几年后,再次遇到于雷,第一眼,陈可依然打心底里仰慕于雷,尽管那时他们彼此认不出来,可是那种埋藏内心深处对喜爱的人或事物的感觉,是不会变的。

读到陈可和于雷短暂的离别时,我又体会到了一个人的孤独和思念可以有多么铭心。逃避的那个人所承受的痛苦比起留在原地的人居然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怎样的爱恋,才能痛到彻底领悟,然后再下定决心坦然面对一切。作者非常善于人物的心理描写,我的心,也跟随着小说中主人公的心情,跌宕起伏,时而晴朗,时而潮湿。

当于雷和陈可在机场再次相遇时,仿佛一切都以他们曾经经历过的方式再现,什么都不必说,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心中了然。这样的两个人,即便处在多么尴尬的环境下,即便分开再久,一旦有交集,就会有火花,所以他们只会永远的交缠在一起。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自然到不知不觉这部小说的很多情节已藏在了我内心深处。“这里弹下去就是DO……”,“于雷,你便是要我只欢喜你一个,只想着你,我也再不会离开你了,因为我也真是喜欢你,只喜欢你一个,让我再跟任何人说这些,也不能够了”……我想,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忍不住重温于雷和陈可的故事,去怀念那份难以割舍的青涩柠檬味道。

清华园日记(图文典藏版)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清华园日记(图文典藏版)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全书大体分为两部分,前部分介绍了季老一生中大部分的教育背景,后部分为季老在大学时期的两年日记。读来我有颇多感慨。

首先,季老的教育环境在那个年代是顶上等上等的。幼年时期在私塾读书,留洋老师教授洋文,师从清末大家之流,给幼年季羡林开启了良好的文化启蒙和文化熏陶。加之本身也足够上进,为以后一路高进就读清华继而留学德国似乎是做了最初的铺垫。而且就算是今天来看,他在各个阶段的读书时代所经历的优秀师资力量在现在都可以说是顶级的了。

其次,季老本身真的是一位值得敬佩的学者。我本来想说文学家的,后来还是选择了学者这个词,原因在于他优良的学习态度、强大的自律精神真的令我学到了很多。我喜欢坚持到底、不忘初心、始终如初的人。

其中本书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日记部分,它让我更加真实的了解了青年季羡林,了解到他考前会临时抱佛脚的抓狂,文稿被退回来会暗自记两笔说人家不识货,会经常忘记写日记然后一口气补个四五天的,会每天读书,时常运动,常打网球。

而且日记它让我有一种时空交错感。彷佛回到了七十多年前的北平,我好像跟随着日记,跟随着青年季羡林,体验到了那时的北平。不得不说这种感觉于我而言真的很美妙,就好像即使日记不是我本人所写但还是感觉像是有所经历的一样。所以我最近开始写日记了呢嘻嘻嘻嘻。

我觉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你能从书中有所感悟,有所得到。从季老的这本书中我收获到了很多,关于如何过大学,关于如何过人生。希望我们都能好好阅读这本书,有所感,有所悟,有所想,有所为。

清华园日记(图文典藏版)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有趣至极!很佩服也很欣赏季老愿意把真实的自己展现出来,这对普通人来说都是极大的勇气何况是季老这样早已成功的人呢?是啊自己的迷茫也好自己的痛苦也好自己丑陋懒惰的一面也好,那都是自己,日记是最好的也是最直接的发泄的地方。
我也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大学已经过去了大半,重翻自己的日记看看,有美好有痛苦有迷茫那都是我的大学。虽然可能并没有收获太多,但是那也是对自己最好的最真实的见证。迷茫好像是中国大学生的通病,为学业迷茫,为工作迷茫为未来迷茫还好我生在一个好的家庭好的时代不存在为生存而担心。
看季老的日记可以发现他真的是一个极爱学习及爱读书的人,看他日记记载的书可以列一份中外文学非常全面的书单了。自己还为自己一年读50本书左右而沾沾自喜现在想想真的可笑。前路漫漫继续加油吧!

清华园日记(图文典藏版)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读书,学习,睡觉,吐槽,从书中窥得季老在清华的读书生涯。没有刻意强调要怎样努力读书,阅读是渗入了他的生活。起初觉得季老真实,接地气,读来感到趣味。但读到后面便不这样了,全书透露的大多的悲情主义,季老在校的不想读,感觉无聊的生活,但又不得不继续,家庭因素等等。总之读到后面就感到苦闷,难受,不想再读下去。(怕自己受影响,后部分都看得很快)

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美的东西的。

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感


悠悠童年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感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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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 篇1

百草园——儿童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乐园。这里有草有树有花有果有虫有鸟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农村的孩子在这里是可以“大显身手”的:上树爬墙是孩子的拿手好戏,捉虫捕鸟是孩子的最爱;鬼故事更是让孩子既爱又怕,欲罢不能。脏吗?土孩子土孩子,不脏不净,吃了没病;环保吗?没那个概念;动物权利的保护呢?连听都没听说过,玩腻了处决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不论春夏秋冬,玩就是孩子生活的全部。

谁都愿意玩,可问题是谁都得长大,即使一百个不情愿也不行,上学是每个孩子不能回避的问题。鲁迅对上学很不理解,作了很多猜测,一言以蔽之,上学是惩罚,并且满怀依恋的告别自己的百草园。每看到此,我不禁会心一笑,多么真实的描写呀,完全是一个孩子应有的表现。我们现在知道,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可是入学的时候绝大部分孩子都不认为是权利,被大人死拉活拽扔进学校,哭得天昏地暗的。

三味书屋是另一个世界,不能再无拘无束,而是要讲规矩了。这是不是摧残孩子的天性呢?也不能这么讲。

人类进化成人的标志之一就是文明、文化和规则,这是作为社会人的必然。如果谁想完全按天性行事,那他只能去到深山老林里去过原始生活。是古往今来的知识和成文不成文的规则让一个个小顽童和小吃货变成知书达理的谦谦君子和窈窕淑女。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味书屋是对百草园的深化提高和升华,是一个人成长的必由之路。

当一个人成年之后再去回忆上学前后的点点滴滴,一定会非常亲切,让学生时代为以后留下更多更美更充实的回忆。

——致渐行渐远的童年!

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 篇2

记得小学三年级那时候,童真无瑕,在老师的带领下和同学们滔滔朗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感觉作者小时候玩乐点点滴滴乐趣其中,在那时我们富有同感。抓耳牢骚,心痒痒的恨不得也一起融入当中和作者嬉戏玩耍。在老学究的私塾中学学古诗词、四书五经。看看民国时候学习和我们当下究竟有何不同差异。

岁月如梭,一晃23年过去了,我已经从天真浪漫的夭夭少年步入到而立之年,经历岁月的蹉跎,再重温鲁迅先生的大作《朝花夕拾之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此时此刻的我才品出其中作者那潜藏人世间悠然的心态和陶然的情操。

品着淡淡清香的绿茶,在皎洁月光下我慢慢翻着书籍,再次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中我感觉心境莫名的安静和宜然,平时的那种浮躁在文章的洗涤中渐渐平复,这时候我感觉这文章不光是重述小时候那种乐趣,它还是一种抚慰心灵的良药,平日里所有的压力和烦恼在读文中消之一去。这时候才感觉小时候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是让我们多么珍惜,在文中描述的百草园绿油油的良景,满色的田园风光不由让人浮想联翩。尤其在现如今的城市喧嚣中让人产生赶紧去文中小草园小憩陶冶的心情。

书中在百草园描述的紫红的桑葚,像小珊瑚珠攒成的覆盆子,又酸又甜,让你忍不住回味那甜香。恨不得立马去百草园里面摘下好好尝尝,解解馋。回转之间那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碧绿的菜地,伴随着油蛉的低唱,蟋蟀们在弹琴。字里行间把我吸引的恨不得去穿越书中好好享受那惬意的秀色。在三味书屋中那古色古香的牌位和挂在中间梅花鹿伏在古树下的画作暮然立在堂前,在书堂中摇头晃脑戴着老花镜的老先生拿着戒尺和堂下一帮挺着胸膛小书童一声苍老的引读下然后是一众童稚之声,各种唐诗宋词七言绝句滔滔不绝于耳,遐想之余,我也想去哪三味书屋坐在其中,好好跟着一帮小小夫子跟老学究好好把中国的古文化好好回味。想起那时那景,绝对是不一样的滋味和感受,那是一种不可言喻的味道。

虽然是短短的一个中秋之夜,但重温此作让我感觉焕发出不一样的精神和感受。在细细的品味中那平时的压力和颓废的心态立马让我扫然一空。书中让我心中孜然出超越一切清静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力量。

凡之种种,各种味道,让人流连忘返。在喧嚣的当下,此作可以当我的良师益友,可以当我的心灵鸡汤,可以当我的人生指引,可以当我的知音慰藉。我也谢谢公司墨香社有机会让我能和此书相伴。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振奋精神,在人生的画作上勾画完美的颜色。

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 篇3

我们的语文课本第一课就是我国文学、思想、革命家的鲁迅先生写的'《从百草园到三位书屋》。这篇文章使我改变了对鲁迅的想法。

在上学期学的《风筝》一文中,我看到了鲁迅对弟弟精神伤害的一幕。当人们一提起鲁迅,我就会想起他严肃、庄重。但是,在百草园,鲁迅的样子完全变了。鲁迅在描写百草园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形象地描写出百草园的动物、植物,如“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虽然他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可我不觉得这句话是他构思出来,而是在他儿时他自己的细心,就像《童趣》的作者沈复,可以明察秋毫。

儿时的鲁迅当然也有可爱活泼的一面,“有人说,何首乌的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根像人样。”

我觉得鲁迅小时候真快乐,也好幸福,有一个那么大的园陪他一起,可以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在那时也一定不像现在的孩子要跑到梧桐山山顶才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我也挺羡慕鲁迅在书塾时的快乐时光。但说到书塾,这是批判了封建教育制度对儿童的损害。

的确。当鲁迅问先生‘怪哉’这虫怎么一回事,但先生确极其不满意地敷衍了一句:“不知道!”我也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不可以问这些问题,连书本上的句子意思也不可以问。现在的老师和家长巴不得自己的孩子和学生都问问题,可现在确少了好多,这使我联想到外公说的话:“什么是学问?就是学习自己原来不懂的知识,和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就要通过学来解决。但学习过程一定要问才能弄懂自己不知道的问题。所以要学就要问。”瞧,现在的思想和以前的比较起来真的是天壤之别呀!

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 篇4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从百草园到味书屋有感 篇5

细细品读着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感受到先生儿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体味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与枯躁。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无疑是一座儿童的乐园,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我的蟋蟀们!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看似有趣、幽默,其实也包含了他不想离去的痛楚与对百草园深切的不舍之情!

而在描写他到“三味书屋”里学习时,却远没有像在百草园时那么自由,“我就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功课。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日复一日,叫他怎能不留恋百草园?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隐隐讽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的不满,因而也更加体现了他对大自然和快乐生活的向往,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渴望自由的心情。

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想起自己的点滴生活,倍感庆幸:过去,摘桑葚、掏麻雀窝、帮小鸡洗澡……现在,课堂上我们轻松愉快,书声朗朗;操场上我们尽情飞翔,健康活泼;阅览室我们沉醉书香,遨游书海……也许,这就是我和鲁迅先生童年生活的不同之处吧!

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感


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有感

鲁迅的着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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