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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3000字左右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2018新《个税法》解读。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2018新《个税法》解读,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18新《个税法》解读

2018年8月31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9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9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11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 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 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嗯,确认过眼神,和我也没有关系)

3、 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这个真的很不合理啊,明明是保费利息,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幸好被取消了)

4、 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人;(这个和上条类似啊,都是因为投保取得的,的确不太合理,幸好被取消了)

5、 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刚8个月的股民表示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唉!)

6、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虾米,提供担保原来是要交个税的呀,长见识了。不过,以后也看不到了。)

7、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这个是按照企业收到违约金处理的了)

8、 除规定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什么时候让我无偿继承一套房子吧,再也不用担心缴纳个税了,其他税种是否应该跟上?)

9、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好,不会因为我收了礼品,还得担心被税务机关找过去补个人所得税了!)

10、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么好的礼品,来的越多越好哇。以后年会、座谈会、庆典什么的,你们使了劲的发我礼品哈,不用缴税的礼品,拿的舒服啊!)

11、 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是不是会增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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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在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开、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基本原则

1、坚持应保尽保:确保所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坚持公平、公开: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3、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4、坚持统筹兼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

※ 户籍状况

※ ※家庭收入

※ 家庭财产

低保对象范围

1.凡持有大武口区户籍且常期居住的居民;

常住: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城市560元/月,农村3800元/年)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居民,均有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

(二)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三)下岗职工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四)失业人员领取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五)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者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六)因终止或者被,职工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扣除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结余部分按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在可分摊月数内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七)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家庭收入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劳动收入;离退休金、领取的各类保险费;赡养费、抚(扶)养费;

2.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3.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偶然所得;

4.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总收入:

l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l (三)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补助金;

l (四)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死亡职工的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l (五)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统筹费;

l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定不计入的其他收入。

家庭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低保待遇前六个月家庭收入的平均数额计算。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户口薄(在校学生户口已迁出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

(三)申请人为残疾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应当出具残疾证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夫妻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和调解书;

(五)申请人为遗属的应当提交遗属证明及领取费用名细;

(六)个人书面申请;

(七)填写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登记表及声明书;

(八)外地迁移人员需开具户口另有所指所在地的土地、房屋、社保、在当地是否享受低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 申请人持有效资料到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申请;※ 民生服务中心将本人基本情况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 通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街道办事处(镇)与社区共同入户调查及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 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规范评议程序、评议方式、评议内容和参加人员。)

※ 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说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 通过街道办理处(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进行了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书面进行告之;

※ 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注意: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

※ 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批

※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批准给予低保待遇的,由区民政部门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经审查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通过一卡通的方式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低保待遇

(一)购买汽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二)投资股票或者有其他投资行为的;(三)子女在民办的高收费学校就读的;(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 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经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当纳入低保对象的范围的;

(五)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六)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应当主动就业或者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七)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及收入发生变化的,迁移户口的;

(八)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就业的;

(九)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核查有关情况时,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十)因家庭收入增加,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形。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措施

1.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2.通过邻里走访,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确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

3.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4.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变化,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5.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

6.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党员参与、评估、监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7.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8.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9.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10.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11.加强政策宣传

12.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导读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进一步扎紧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今天,小编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网站、学习小组公众号、党建云公众号的系列资料,给大家带来十条负面清单、十个案例解读、新旧条例对比一图读懂,便于大家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

十条负面清单

这些事情不能做

1

【关键词】山头主义

【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

【案例】甘肃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是已落马的甘肃原副省长虞海燕的心腹。在虞海燕担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金晋哲竟要求其分管的年轻干部学习虞海燕和自己的讲话,写出学习心得汇报,甚至还编印成册,并按每个人的忠诚度予以不同程度的使用提拔。

【点评】山头主义,拉帮结派是表象,利益交换是目的,危害党的团结统一是本质,把党内同志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新条例明确严惩山头主义,是为了正本清源,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

【关键词】两面人

【负面清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案例】党的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成为十九大后落马首虎。此后公布的通报用词严厉:鲁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

【点评】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查两面人,就是要及时把这些党内的害群之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3

【关键词】干扰巡视

【负面清单】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案例】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对中央巡视组进行干扰,中央巡视组不仅要提防被监听,还要想方设法确保举报人安全。

【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出鞘,一些腐败分子千方百计干扰巡视,妄想蒙混过关。新条例增写对干扰巡视的处分规定,让巡视利剑更加锋利。

4

【关键词】拉票贿选

【负面清单】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案例】2016年9月,发生在辽宁省的拉票贿选案受到严肃查处并被公之于众。全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贿选,近千名政商精英牵涉其中。

【点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一系列大案,体现了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意志。新条例对拉票贿选从重加重处分,正是这种决心意志的体现。

5

【关键词】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

【负面清单】《条例》第九十四条提到: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案例】不久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开庭。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5年,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也被起诉指控: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情节特别严重。

【点评】一些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原则,搞监守自盗,专业性、行业性腐败往往手法隐蔽。新《条例》中增加对股票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紧盯金融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释放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6

【关键词】违规揽储

【负面清单】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

【案例】福建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调任龙岩后,其妻子供职的厦门市一家商业银行很快在龙岩设立了分支机构,其妻是筹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之一。短时间内,这家银行在龙岩吸纳存储五六亿元,一年存款达数十亿元,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款存储占了绝大多数。

【点评】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把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到指定银行,银行则投桃报李,或给予高额回扣,或为其亲属安排职位、发放高薪,形成利益输送灰色链条,成为备受关注的隐形腐败。破除潜规则,必须立下明规矩。将违规揽储纳入负面清单,意在最大限度地挤压相关经济领域的权力寻租空间。

7

【关键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负面清单】在扶贫领域有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案例】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今年上半年,浙江共通报了80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同比增长81.8%;河南共通报这一类型案例65起,同比增长47.7%;青海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1件,同比增长200%。

【点评】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一些党员干部,对扶贫惠农资金物资吃拿卡要、截流私分、优亲厚友,破坏党群关系,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大计,必须加强监管从严惩治。

8

【关键词】保护伞

【负面清单】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案例】今年4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接受审查调查,打响了该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第一枪。据查,2012年11月至2018年2月,成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社会人员所送贿赂,为其经营的多家涉黄赌毒场所提供保护。

【点评】扫黑除恶既要抓涉黑组织,也要打掉后面的保护伞。只有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除恶务尽,才能换得朗朗乾坤,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9

【关键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负面清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案例】参加省管干部轮训班,5天学习时间有2天私自安排他人顶替上课;应参加的厅务会议和其他专题会议共109次,以各种借口缺席63次海南省林业厅原副厅长王春东,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公开通报。

【点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阶段的具体表现不同,但根子上都是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10

【关键词】家风

【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案例】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之子,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的妻子,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之子,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一个个腐败领域的夫妻档父子兵全家腐,透视出家风的重要性。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点评】家风连着党风民风。新条例的明确规定向党员干部发出警示,应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膝下儿女成为贪腐导火索,防止被身边人拉下水。

读懂十个案例

严守五大纪律

【政治纪律】

1、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四十四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制定出来的那天就已经过时了。这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原市委书记李世镕落马前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2017年10月,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李世镕的处分通报中,用这样的表述对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了概括。

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草原环境,建设祖国北疆绿色屏障应该是呼伦贝尔重要的政治任务。然而作为市委书记的李世镕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本应由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违规决策,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不顾草原生态脆弱的客观实际,全然不顾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草原腹地投资建设高精铝及铝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

该项目违规开工建设时,时任呼伦贝尔市政府代市长于立新曾经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停止施工。李世镕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在市长没有参加的情况下,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终因项目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致使投入数亿元的项目停工,支付解约补偿金850万元。

李世镕的种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2017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8年3月2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五十条: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原文】

第五十二条: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典型案例】

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调任省直机关之前,他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作了30多年。

从一名普通干部,逐渐成长为一名正厅级干部,杨天然没有把组织的用心培养转化成为努力工作的正能量,反而凭个人好恶,结成了以他为核心的小圈子。

担任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杨天然自行其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经常在小圈子内非议组织决策,多次散布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发表不负责任的议论。作为政府一把手,他对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消极应付甚至反对。他表面上表态拥护省委对恩施州的人事安排决定,却在小圈子内非议、表达不满,把本应向组织反映的一些问题在下属中去议论,极大地影响了当地干部队伍的团结。

2017年8月,杨天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曾经费尽心机在恩施大山深处藏匿的300余万元现金,最终也被办案人员查获。

3、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五十一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三年多来,我和广大干部没敢偷懒、不敢懈怠,唯恐有负组织的重托,唯恐有负群众的期盼。2016年3月,杨敬农从亳州市委书记转任安徽省政府秘书长,他的离职感言一度在网络上走红。

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杨敬农多次在公开场合要求他人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却不敬苍生敬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接受调查期间,把一幅钟馗画像放在办公室,以求化险为夷。杨敬农口口声声说要清正廉洁,私底下却政商关系亲清不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杨敬农对自己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长期隐瞒不报,欺骗组织。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上多次对其进行函询和谈话,杨敬农不仅不主动交代,不警醒悔改,反而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每年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表时,不如实报告,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每次参加民主生活会,撰写自我剖析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不正视问题,不触及灵魂,口是心非,表里不一。

杨敬农长期充当两面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2017年7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6月27日,杨敬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4、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五十五条: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上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利和集团党委整改不到位比例居然达到89%,这一结果让天津市委巡视组干部直言罕见。

2016年5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向利和集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其中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在巡视反馈仅仅6天后,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就未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擅自召开董事会,投资7000多万元购买了77套房产。然而,这些房产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国有资产管控和流失的风险。

集团党委会、经理办公会一锅烩,权责不清。市委巡视组干部说,发现利和集团虚假整改现象严重,就是从党委会召开不规范开始。利和集团以经理会代替党委会,对干部推荐、调整、班子考核等事项作出决定。

这一问题,在2016年,市委巡视组就已经向利和集团党委反馈。同年,利和集团仍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利和集团当年作出的巡视整改方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会议事规则成为一句空话。

白文彬退休后,马建作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开始主持工作,但其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仍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

最终,天津市委给予时任党委书记白文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党委副书记马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利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

5、增加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

【《条例》原文】

第六十二条: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查处的腐败官员中,搞封建迷信的不在少数,小至科级、处级,大到省部级官员,有拜大师的、有信阴阳信风水的形形色色,令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

2014年11月,福建省龙岩市旅游局原副局长范甲荣因涉嫌贪污受贿几百万元,刚被组织调查时却大声叹息:在寺庙求签说我有一个坎,果不其然!据报道,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在一个地级市任书记时,一名和他走得很近的大师对他说,市委大院的门口正对着一块墓碑,你的官运怕是要受影响。大师建议,要把市委大门改一个方向,才能人气旺。阳宝华信以为真,将市委大院的门口改了方向,当地干部群众一片哗然。

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被曝有一个大师团队,其中一名大师自称在武当山修行多年。有一段时间,邓崎琳签字时会刻意将琳写为林,据说这得益于该大师的指点,认为这样会有利于运势。这名大师还一手操办了邓崎琳祖宅、祖坟的修缮工作,为此耗费资金上百万元。

2015年6月,商人马永刚陪同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在五台山拜佛,在进庙之前送给王保安2万元现金作为香火钱。王保安落马后,毫无政治信仰,长期搞迷信活动首次出现在落马省部级官员的问题通报中。

【廉洁纪律】

6、增加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根据《条例》 第九十四条,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中纪委就不得买卖股票的党员,明确了四类人群。

而此次修订,将条款进一步细化,明确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严重者将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梳理相关案件发现,2015年,南方电网计划发展部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被指其亲友涉嫌利用多家电力供应商的内幕消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近50%。

2007年4月,中山公用拟筹划整体上市。两个月后,当时身为市长的李启红委托亲戚买入89.68万股公用科技的股票。在公司复牌后,股票被陆续卖出,李启红共获得收益1983万元。

落马的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朱渭平在其忏悔录中自述:我不仅办了企业,还参股入股投资了多家公司,更严重的是购买在自己管理辖区的拟上市公司的股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7、增加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九十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典型案例】

2010年,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安置某建材市场过程中,为建材老板谋取利益。2012年,建材老板为感谢朱福林的帮助,提出将马上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股份以原价转让给朱福林,再由朱福林转让后获利。之后朱福林以侄儿名义向其他老板借了2000多万元购买了股份,转手获利300多万元。

2009年底,另一位房地产老板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于是,朱福林以其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这位房地产老板。九个月后,这位房地产老板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

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受贿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群众纪律】

8、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在深圳,曾经有一个名为沙井新义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当地民众无不谈虎色变。他们长期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废品收购、码头运输、房地产等行业,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贩卖毒品、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

官方指出,该组织之所以存在多年,与当地一把手刘少雄的包庇、纵容存在着极大的关系。2003年起,他就担任沙井镇镇长,3年后升为一把手。沙井新义安的主要头目陈垚东主动与之加强了联系。

2008年9月,陈垚东租用了一块地,后来听说街道办准备征收,便找到刘少雄希望不要征用,并送了200万港币现金。如法炮制,陈垚东的另一块地被置换到街道中心区内。由于项目建成后的经济利益回报很高,陈垚东又送给刘少雄1000万港币。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大肆受贿后的刘少雄不仅不打击黑恶势力,还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刘少雄竟借助陈垚东的身份去平息事态。

最终,在2013年1月,陈垚东因犯14罪被判无期徒刑,刘少雄则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获死缓。

【工作纪律】

9、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原文】

根据《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 ,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多次对西吉县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县委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但西吉县委未予重视,未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致使部分扶贫领域问题屡查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

2017年4月,有关部门对西吉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34个,其中违规违纪问题15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2亿多元,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闲置以及违规采购、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十分严重,共有2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时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马志宏,西吉县委副书记、县长武维东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2018年8月,马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2018年4月,武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县纪委原书记李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原主任马鹏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生活纪律】

10、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条例》原文】

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典型案例】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因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到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刘铁男的思想改造却停止不前甚至退化,一步步滑向低谷。更为可悲的是,他还把自己错误的价值观当成人生成功经验传授给儿子刘德成。刘德成记得:小的时候每次我爸骑车带我去奶奶家的时候,都不走大路,都串胡同,跟我说这样近,做人要学会走捷径。每次在路上我爸都会教导我,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这样才能过得好,才能受人尊重。

刘铁男的教诲在儿子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让他找到了一条最便捷的成功之路,这就是利用父亲职务的影响力、手中的权力攫取金钱。于是,随着刘铁男官越做越大,刘德成钱越挣越多。欲壑难填终成空。对于父子二人的悲剧,与其说儿子坑爹,不如说父亲坑了儿子。

如今觉得当时我们父子都错了,抛开我们以权谋私不说,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就错了,奋斗的原动力就错了,这也是我们父子犯罪的一个共同原因。刘铁男父子的违纪违法行为暴露后,儿子如梦初醒。

读《税法基础理论》有感


读《税法基础理论》有感

【作品】 《税法基础理论》

【作者】 刘剑文 熊伟

【出版日期】 2004-09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税法基础理论》是刘剑文、熊伟合著的一本税法知识理论书。刘剑文教授是大陆知名的税法专家,《税法基础理论》也是税法学研究文库中的经典专著。

《税法基础理论》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叙述,分别是上篇的税法总则,中篇的税收债法和下篇的程序税法。整本书的结构清晰,内容清楚,倘若想要认真做税法的学术研究,这本书是需要精读两三遍的。然而自己仅仅粗略看过一遍,做了下及其粗简的思维导读,并写了下读后感,远远没有把最精华的内容吸收到位。这本书需要反复读,细细品味。

《税法基础理论》的上篇税法总则开篇先介绍税收的概念和类型,区分财政学和税法学的区别,认为财政学更多关心的是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的事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的效率,减少税收的负面影响;而税法学更多着眼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权利来源的角度考虑纳税人基本权的实现过程,以体现对征税权的制衡和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学应该是独立的一门法学二级学科,它有自己的研究框架,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如果仅仅认为它是宏观调控法而归入经济法范畴那就大错特错。接着,刘剑文教授提出了"税收国家"的理论来源和在中国的财政实践,他认为"税收国家"的课税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理论,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是税收国家存在的基础。并分析了"税收国家"课税权力的纵向和横向配置,横向配置主要有税收立法权、税法征收权、税收司法权和税收违宪审查权,纵向配置主要有地方税收立法权和地方税收收益权。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独成体系,它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关系逻辑存在,例如税法的法律关系可以分成税法宪法关系,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和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其中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税法责任法律关系;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征收法律关系,税法惩罚法律关系和税法救济法律关系。而且以往是以权利关系学说来作为税法的理论基础,从而绑定了税法和公法的关系,认为税法是属于公法的范畴。而随着现代社会对于税法认知的不断加深,现在税法的理论学说逐渐从权力关系说转变至债权债务学说,从而使税法和公法发生脱离。在此基础上,刘剑文教授还论证了纳税人权利的由来,从宪法资源中、税法本身规定中抽离出保障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例如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税法征收中的保障权利、处罚中的保障权利还有救济中的保障权利等。并借此延伸出税法法定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和税收规避与实质课税主义、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等等。

在中篇的"税收债法"中,则进入了实体知识的学习。刘剑文教授从税法的发生、变更、溯及调整、消灭、扩张、税收的附带债务、优先权、返还请求权等角度以此详细解释了税法从无到有,从有归于无的整个过程。在税收的发生中,刘剑文老师阐述了税法发生的条件,主要涉及税收的客体、客体的归属、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要素;在税收债务的变更中,先论述税收债权人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并断言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基于法律行为的更变;基于法律规定的变更则是存在的,例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收益权的调整等,还有第三人取得法定代位权情况。但对于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的性质作者进行了区分,认为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属于私法性质上的权利。接着刘剑文教授又从税收债务人变更的角度进行辩证分析。他认为债务人的变更有可能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例如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而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作者认为如果原债务人可以免除税法债务,并脱离税收债务关系,对税法机关来说就是一种处分债权的行为。但基于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时候税务机关是不能处分税收债权的。所以免责的债务承担一般是不存在的,只能存在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形。在基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变更就存在很多种情形,例如纳税人的死亡、纳税人的合并和分立、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等种种情况。还有一种是关于债务内容的变更,作者认为主要有给付类型的变更(这种变更在新中国成立前期存在,现在几乎不存在)、清偿期的变更,例如提前清偿、延期清偿等情况。在对于税收债务的溯及调整中,刘剑文提出了税收客体的二层次理论,认为税收客体的第一层次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行为完成,立法者即可以推定行为的经济效果已经产生。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行为效力的因素,税收的目的就可以达成,税收征收过程也就由此结束。但如果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无论是自始无效、还是溯及无效,税收即以行为的经济效果作为客体,以维持课税行为在税法上的效力,这就是行为税在第二层次的客体。对此,刘剑文教授分析了溯及影响税收债务的事项,包括基础裁决的作成或废弃、法律行为的无效、法律行为的撤销、法律行为的解除、解除条件的成就、税收减免条件的丧失、税收法规的溯及变更、以及强制执行的回转等多种情况。而在税收债务的消灭一章中,作者认为税收债务的消灭有履行、免除和抵销三种情况。并着重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是否可以相互抵销展开学术讨论,最后认定存在相互抵销的情形。而在税收债务的扩张一章中,主要分析了债务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存在的事实,并对它们发生的时间的确定、地点的确认、救济的途径,消灭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展开讨论。税收附带债务中则有利息债务、滞报金债务和滞纳金债务等存在,对于滞纳金债务的法律性质是属于损害赔偿、行政执行罚还是秩序罚等情况作者也展开详细地论述。接下来论述的就是税收债权的优先权以及税收返还请求权。

在下篇的"程序税法",刘剑文教授则从程序的角度从申报、稽查到核定,从提供担保、保全、强制执行到处罚,甚至最后的争诉都做了细致的梳理。具体不再细细展开。

法律是一门技术,对于方方面面都有细致地规定。因此倘若需要精读法律书籍,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法律书籍来说更是如此。这本书从总则、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让我对税法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对于想研究税法的机理,却是远远没有入门。学习的道路永无至今,我需要时刻都保持在路上的激情和动力。

解读尼采


尼采说:我必须永远做一个殉道者,以度过我彻底贷出的一生。
结果他一生如是,用思想煎熬着孤独的灵魂,在追求人生价值和哲学真谛的道路上苦苦探索,为他深爱的哲学献出了全部。同一些伟大的天才一样,尼采生前并不为人所了解,他的一生是痛苦和悲剧的一生,亦是伟大和不朽的一生。他将自己的思想,智慧,精神,人格渗透到文字中,使文字也具有了穿透传统和时空壁垒的不朽魅力,使得我们今天读来仍觉热血沸腾,他光辉的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在孤独中创作,在孤独中呐喊,同历史上少数思想超前的伟人一样,尼采生前也是一个失败者,他的著作在当时并未引起多大影响。在遭受了太多的苛责、冷遇、讥嘲之后,这位孤寂的天才哲学家终于忍不住要爆发了。1889年的一天,尼采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位马车夫正用鞭子粗暴地抽打着牲口,这位神经脆弱的哲学家悲愤地扑过去,抱住马头又哭又叫,疯了。此后,这位为哲学而痴狂的天才步入生命的黑夜,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几十年后,一个满手血腥的人捧起了尼采的思想,用他肮脏的灵魂肆意强暴尼采的意志,把这位无辜的哲学家变成罪恶的代言人,这个人就是希特勒。从此,尼采便成为了纳粹的代言人。
时光荏苒,当权力意志和酒神精神仍然在这个纷争不断的世界上接受人们的批判或是赞扬时,围绕尼采的争论:从事写作的虚无主义者?疯狂的超人,种族狂和育种狂的思想先驱?抑或是一个天才的哲学家?似乎没有人能说得清。或许,只有时间才能给这位天才的哲学家作出公允的评价。但我敢肯定,正如尼采所言:我的时代还没有到来,有的人死后方生。他一定会成为某种新价值的创立者。
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担起属于他们时代的图强与变革的重负,便只有在它的压力下死于荒野。尼采生活的时代正是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向帝国主义过渡的时期。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被奉为神圣的那些理性的秩序、制度和道德观念危机四伏,弊端百出,西方文化正经历着自文艺复兴以来最大的思想转折。尼采以他敏锐的眼光觉察到这一点,在传统价值全面崩溃的形势下,人如何重新确立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尼采向时代交出了答案:解除理性和道德对于生命本能的压抑,发扬人的超越性,做精神文化的创立者,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取代科学和伦理的人生态度。尼采在他的超人哲学中强调一种强力意志,它是尼采哲学基石。它指出生命的本质在于强力,追求并体验这种强力也就实现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他反对基督教虚伪的彼岸世界宣传,强调自尊、自爱、自强。他的思想强力震撼了西方世界。
上帝死了,一切价值需要重估,在《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尼采这样告诉我们。在这本渗透着哲人睿智,喷涌着诗人激情的书中,作者把当时欧洲信仰危机、价值真空的严重性形象地呈现在世人面前。在这个没有上帝的世界里,尼采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人类的价值观念,就必须以权力为尺度重估一切价值,推翻基督教那种压制生命本能,视生命为罪恶的道德,提倡主人道德。作为传统价值和道德的叛逆者,尼采的思想震撼了19世纪的整个西方世界,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被认为是疯子和狂人,但尼采本人对自己所说的价值及其身后所造成的影响是充分的自信自明,他深信人们不会忘记他,会了解他的价值。
社会是一座熔炉,它熔化了人的灵性,把大家变成清一色的古铜,少数几个置身炉外的却因为同社会格格不入而被视为异端、疯子和狂人,比如说尼采。当年对孔子说凤兮凤兮,何德之衰的楚人也是个疯子,然而他们是时代的洞鉴者,是一个社会的金子。
作为传统价值和道德的叛逆者,尼采在孤独和痛苦中走完了他悲剧的一生。在死后,他的学说和思想常被人误解、曲解,甚至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但真正的哲学思想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一百多年来,尼采哲学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想始终激励着人们不断探索新的领域,成为现在西方思想创新的源泉。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一生的事业。我知道,一大滴油已经从我身上流出去了,人们将不会忘记它。尼采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伟大的思想将不会被遗忘,将永远激励着后人。

《税法基础理论》读后感2000字


《税法基础理论》读后感2000字

小棍子

《税法基础理论》是刘剑文、熊伟合著的一本税法知识理论书。刘剑文教授是大陆知名的税法专家,《税法基础理论》也是税法学研究文库中的经典专著。

《税法基础理论》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叙述,分别是上篇的税法总则,中篇的税收债法和下篇的程序税法。整本书的结构清晰,内容清楚,倘若想要认真做税法的学术研究,这本书是需要精读两三遍的。然而自己仅仅粗略看过一遍,做了下及其粗简的思维导读,并写了下读后感,远远没有把最精华的内容吸收到位。这本书需要反复读,细细品味。

《税法基础理论》的上篇税法总则开篇先介绍税收的概念和类型,区分财政学和税法学的区别,认为财政学更多关心的是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的事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的效率,减少税收的负面影响;而税法学更多着眼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权利来源的角度考虑纳税人基本权的实现过程,以体现对征税权的制衡和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学应该是独立的一门法学二级学科,它有自己的研究框架,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如果仅仅认为它是宏观调控法而归入经济法范畴那就大错特错。接着,刘剑文教授提出了"税收国家"的理论来源和在中国的财政实践,他认为"税收国家"的课税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理论,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是税收国家存在的基础。并分析了"税收国家"课税权力的纵向和横向配置,横向配置主要有税收立法权、税法征收权、税收司法权和税收违宪审查权,纵向配置主要有地方税收立法权和地方税收收益权。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独成体系,它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关系逻辑存在,例如税法的法律关系可以分成税法宪法关系,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和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其中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税法责任法律关系;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征收法律关系,税法惩罚法律关系和税法救济法律关系。而且以往是以权利关系学说来作为税法的理论基础,从而绑定了税法和公法的关系,认为税法是属于公法的范畴。而随着现代社会对于税法认知的不断加深,现在税法的理论学说逐渐从权力关系说转变至债权债务学说,从而使税法和公法发生脱离。在此基础上,刘剑文教授还论证了纳税人权利的由来,从宪法资源中、税法本身规定中抽离出保障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例如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税法征收中的保障权利、处罚中的保障权利还有救济中的保障权利等。并借此延伸出税法法定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和税收规避与实质课税主义、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等等。

在中篇的"税收债法"中,则进入了实体知识的学习。刘剑文教授从税法的发生、变更、溯及调整、消灭、扩张、税收的附带债务、优先权、返还请求权等角度以此详细解释了税法从无到有,从有归于无的整个过程。在税收的发生中,刘剑文老师阐述了税法发生的条件,主要涉及税收的客体、客体的归属、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要素;在税收债务的变更中,先论述税收债权人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并断言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基于法律行为的更变;基于法律规定的变更则是存在的,例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收益权的调整等,还有第三人取得法定代位权情况。但对于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的性质作者进行了区分,认为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属于私法性质上的权利。接着刘剑文教授又从税收债务人变更的角度进行辩证分析。他认为债务人的变更有可能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例如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而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作者认为如果原债务人可以免除税法债务,并脱离税收债务关系,对税法机关来说就是一种处分债权的行为。但基于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时候税务机关是不能处分税收债权的。所以免责的债务承担一般是不存在的,只能存在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形。在基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变更就存在很多种情形,例如纳税人的死亡、纳税人的合并和分立、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等种种情况。还有一种是关于债务内容的变更,作者认为主要有给付类型的变更(这种变更在新中国成立前期存在,现在几乎不存在)、清偿期的变更,例如提前清偿、延期清偿等情况。在对于税收债务的溯及调整中,刘剑文提出了税收客体的二层次理论,认为税收客体的第一层次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行为完成,立法者即可以推定行为的经济效果已经产生。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行为效力的因素,税收的目的就可以达成,税收征收过程也就由此结束。但如果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无论是自始无效、还是溯及无效,税收即以行为的经济效果作为客体,以维持课税行为在税法上的效力,这就是行为税在第二层次的客体。对此,刘剑文教授分析了溯及影响税收债务的事项,包括基础裁决的作成或废弃、法律行为的无效、法律行为的撤销、法律行为的解除、解除条件的成就、税收减免条件的丧失、税收法规的溯及变更、以及强制执行的回转等多种情况。而在税收债务的消灭一章中,作者认为税收债务的消灭有履行、免除和抵销三种情况。并着重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是否可以相互抵销展开学术讨论,最后认定存在相互抵销的情形。而在税收债务的扩张一章中,主要分析了债务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存在的事实,并对它们发生的时间的确定、地点的确认、救济的途径,消灭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展开讨论。税收附带债务中则有利息债务、滞报金债务和滞纳金债务等存在,对于滞纳金债务的法律性质是属于损害赔偿、行政执行罚还是秩序罚等情况作者也展开详细地论述。接下来论述的就是税收债权的优先权以及税收返还请求权。

在下篇的"程序税法",刘剑文教授则从程序的角度从申报、稽查到核定,从提供担保、保全、强制执行到处罚,甚至最后的争诉都做了细致的梳理。具体不再细细展开。

法律是一门技术,对于方方面面都有细致地规定。因此倘若需要精读法律书籍,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法律书籍来说更是如此。这本书从总则、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让我对税法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对于想研究税法的机理,却是远远没有入门。学习的道路永无至今,我需要时刻都保持在路上的激情和动力。

解读繁漪


读《雷雨》,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有两个大人物,一个是周扑园,一个是繁漪。周扑园因为他那无与伦比的奸诈与虚伪,令我无法从脑海中将将他抹去。而繁漪,却是因为那与众不同的性格,那一种令人着迷的力。

很多人看完《雷雨》,都觉得繁漪很恐怖,很吓人。确实,这是他给许多读者的第一印象。而觉得,繁漪这个人,是全剧中最有艺术特性的一个形象。他的性格,就像夏日雷雨一般,她的古怪孤僻,是在封建奖章周扑园压制下的变形,就像是雷雨到来之前那令人窒息的郁闷。而她敢爱敢恨,不肯屈就与周扑园变态的压制,内心的熊熊烈火在巨大的压制仍旧不灭,终于那个夜晚,想雷雨一样爆发,内心的或蔓延出来,决心将他所爱的所恨的,连同自己一同毁灭。她有一种阴力,一种不驯的性格,这正是她令人着迷之处。

剧中有着令人恶心的乱伦关系。这种关系牵连到繁漪,就让观众对她的看法蒙上一层灰色。而我觉得,正是我佩服她的地方。她敢爱,拼命去爱。这是腐烂的木偶般的周萍永远做不到的。她的爱可以冲破一切的阻碍,一切的所谓伦理,一切的关系桎梏。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的爱,一种不考虑任何东西的最大限度的感情挥洒。这是一般女子特别是封建女子所难以做到的。

至于周萍,她有她的善良,容易被周扑园虚伪的面具欺骗。而繁漪,则不容一点虚伪的东西,她要揭露一切的罪恶,将人性和爱赤裸裸地摆在人们面前。这正是她与众不同的体现。

《雷雨》塑造了一个雷雨般的真女子――繁漪。

新纲要新师德读后感


新纲要新师德读后感范文一

奉献----这是我在寒假中学习了《新纲要新师德》中体会最深的一点。是的,作为阳光低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我最应该做的就是无私地奉献!

纲要中明确提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老师才有好的教育。加强师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就意味着教育事业尽可能奉献自己,应成为教师工作的主旋律。

回想自己,踏上讲台身为人师已经有25年了,一路走来,有泪水,也有欢笑;有迷茫,也有收获。刚刚踏上讲台之时,战战兢兢,教书育人,事关国计,马虎不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于是乎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学习,学习他们教书之法,秉承他们的育人之德。但一直以来自己的都比较注重自己教学水平的提高,对于自己工作的各个方面却没有做到无私的奉献,直到看了《新纲要新师德》,才又一次点亮了心中的明灯,曾经的困惑再次释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培养工程是最为艰巨的。因为教师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教育教学就是一种与生命的沟通,与生命的沟通就需要时时刻刻的恭谨,就需要老师的奉献精神。但奉献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只有把这种精神落实到行动上,而且也只有通过亲身实践,才能做出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奉献来。没有行动的奉献是不存在的,也是没有意义的。把奉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最有效途径,就是自觉、主动地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有一份光,就发一份热。

书的前言中有一句话最好地概括了我的感想,也以这句话作为我以后工作的指明灯:

对于人民老师而言,他们的师德,像太阳一样光灿夺目;他们的行为,如春风细雨,可以滋润学生的心田;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的楷模,都将深深印在学生的脑海中,影响他们的一生。

感谢学校推荐了这么一本好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让我以后的工作方向更清楚,目标更明确!

新纲要新师德读后感范文二

反思自己以往的学习经历,有很多的时间我是为了应付眼前的工作而去有选择地查找有关的信息资料。学习时只能走马看花,攫取时则是蜻蜓点水,一次次的获得只能是一些很零星的观点、不够完整的理论体系。于是在撰写专题文章、设计活动方案、记录分析孩子行为时,我常常会陷入迷茫:我到底能用什么理论依据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呢?我在冥思苦想中意识到了自己的浅薄,于是我决定改变自己的学习方式来寻求理论的支撑。

我要求自己从最基本的内容学起,对《纲要》、《指南》的解读,我不再为自己能应对自如而沾沾自喜,更多的是透过文字表面,结合幼儿园的发展实际,各年龄段孩子的发展特点、目前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来剖析和理解。我会更多地去思考和分析:《纲要》《指南》中提出的哪些内容和要求我们已经在做了,目前到了什么程度,孩子的发展实际体现了哪些理念?我们还可以从哪些领域和途径来拓展?

此外我还认为一个人的学习与提高贵在日常的积累。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手头所有的专业杂志、教育网站、外出听课学习等所有与教育相关的内容我都能及时阅读和学习,并用最短的时间进行筛选和梳理,将自己的所学所悟及时运用到实践中去。

激励幼儿主动、自信地参与活动 :以音乐活动为例在以往的音乐活动中,总有一部分幼儿老当演员,一部分幼儿老当观众。那些天赋好的幼儿经常有机会表现,而那些条件较差的幼儿却因自卑而不敢表现。如果我们任其自然,这部分幼儿不仅失却了学习音乐知识技能的机会,还可能导致一定的心理缺损。我们应将音乐活动作为手段,让每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到活动之中,满足幼儿自我表现的需要。基于这一思考,结合我在音乐教研组学习的相关知识,我设计了小步递进的阶梯,提出合适的要求,尽可能使教育个别化,使每个幼儿都能按各自的步调发展。如我设计了起步较低、由易到难的系列节奏游戏:听着小铃和拍拍手(即模仿小铃节奏拍手)。大鼓和小铃(即以跺脚方式模仿大鼓节奏,以拍手方式模仿小铃节奏)。机器人(即听辨钢琴的低音区和高音区,并分别用跺脚和拍手表示)。小手小脚(即根据图谱上的小手、小脚标志,随音乐用小手、小脚表现相应的节奏)。这组游戏的技能要求并不高,目的是让幼儿轻松自然地走进音乐活动,在难度不高的艺术表现中体验成功。

另外,在音乐活动中,我尽可能给每个幼儿当领头人的机会,如让幼儿担任指挥、领唱、领奏等,使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都能满足自我表现的需要,树立自信心。

许多音乐活动是需要合作才能完成的,如合唱集体舞,小乐队、游戏等,因此我们应把个体质创造和群体的合作紧密地连成一个整体。既要尊重个体发展,又要注重群体的交往合作。如为了在合唱时获得和谐和的声音,幼儿需要听着琴声和同伴的歌声不断调节自己的音高。又如我抓住时机启发幼儿根据去公园找春天这一活动创作乐曲《春游之声》,请他们共同确定主题、选择乐器、创编节奏,最后合作表现。在这一过程中幼儿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每个幼儿都是团体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在坚守自己岗位的同时,逐渐摆脱自我中心,分享合作的喜悦。

我深信厚积才能薄发的道理,为此我也将会用加倍的努力和热情去关注每一个孩子,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思想、有责任、有爱心的新型教师。

新纲要的实施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曾经有过的迷茫和困惑,曾经经历的艰辛和曲折,都将敦促着我们不断地去学习、深入地去思考、坦然地去面对、相信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定会在执着和坚毅中脱胎换骨,大有作为!

青春解读800字


青春!

什么是青春?

我听到一阵欢乐的铃声划破寂静,我看到新绿的嫩叶上缀满了晶莹的露珠,我闻到脚下那些松软的泥土已经散发出清新而自然的味道

我终于知道,是的,新的一天已经来临。

青春是什么?

青春是呼唤我们的风铃。呼唤我们新的季节已经到来,呼唤我们从童年的美梦中觉醒,去走入匆忙的新的一天,呼唤我们抖擞精神面对更多新的挑战,呼唤我们感性地去认识这个缤纷的世界。

在我的潜意识之中,迈入青春,就是走进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种种未知,生活在这世界中的人们是潇洒而又忙碌的总是踏着快捷匆忙的脚步,总是跳着跑着,总是一味固执地向前冲。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些人到非洲去推销鞋子,发现那里的人不穿鞋子,赤脚。回来后,乐观的人写报告说这里的市场很大,人人都没鞋子穿,很多人会来买鞋; 悲观的人却说这里没推销的机会,因为这里的人不穿鞋子。

也许青春就是那截然不同的,建立在鞋子上的两种观念吧?那两种观念就是阳光灿烂般的乐观与黄梅雨天般的悲观啊!两种生活方式,两种人生态度,两种青春的选择!一种是光明的,阳光灿烂的,一种是潮湿的,就像黄梅雨般的天气。也许青春就是两个季节之间的抉择吧。也许青春,就是两种不同的植物果实吧。一种是鲜花烂漫,生机勃勃,一种是腐烂发霉,软弱易枯。你又会选择哪一种态度,哪一个季节,哪一堆果实呢?

你见过箭吗?箭飞出去那一刹那是什么样的呢?只要射出去,就沿着一个方向前进,飞去,而绝不返回来。是的,只有一个方向,毫无改变,只有一次机会,从不悔改。

青春是什么?

青春是这把锋利坚韧的箭。一次选择,一个方向,一种态度,是箭啊,飞去而不再归来。高飞、奔跑,这才叫青春,从不回头,从不后悔,这才是一个年轻人的气度。生活在一个冲满活力的世界,永远潇洒自然。到处是箭,它不会射伤你,只是再三地提醒你:跑起来吧,像我一样,充满干劲儿,珍惜我吧,因为日月如梭,光阴似箭。

也许,也许,也许

也许青春只不过是一刹那间晃过的意念,也许青春只不过是盛开短暂的鲜花,也许青春只不过是充满自然气息的一种感觉,也许青春只不过是手表上的三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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