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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政策解读”,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规范技术改造倍增计划若干措施中各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读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

技术改造倍增专项包含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计划、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计划、工业强基工程扶持计划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等5大类扶持计划,下设15个资助类别:

备注:第①项扶持计划中,已申报资助类别1的企业可就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在同一年度内叠加选择资助类别2至6中的任一项申报一个项目;第②至⑤项扶持计划中,同一企业(含已申报第①项扶持计划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可就任一项扶持计划申报一个项目(奖励项目除外),但项目建设内容不能存在重复。

三、申请技术改造倍增专项资助的主要条件

申请技术改造倍增专项资助需满足如下七个主要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项目所在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技术改造项目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3号)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四)申报单位持续守法经营,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五)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六)不存在多头申报或与有关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存在重复的情形;

(七)符合《操作规程》中各扶持计划具体资助类别的专项申报条件。

四、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

《操作规程》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具体资助类别的资助内容、资助比例和资助上限等内容。

五、资助审核程序和时限

技术改造倍增专项审核基本流程为:

其中不同资助类别项目审核流程略有不同,具体请以《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具体规定为准。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市经贸信息委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经贸信息委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资助计划。

五、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及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提示名单,已取得资金的,项目单位应退回全部财政资金。

(一)截至申报之日1年内(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为发生之日),申报单位存在被行政机关处以单笔5万元以上(含5万元)罚款,3年内存在被行政机关处以单笔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罚款,或3年内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报单位被纳入政府违规失信监督管理平台或被相关部门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申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

(四)同一项目多头申报或与已获我市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建设内容存在重复;

(五)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范围的取消资助,多次出现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七)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承诺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

(八)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况。

六、主要名词解释

1.技术改造: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2.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3.机器换人:是指以现代化、自动化的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利用机器手、自动化控制设备或流水线自动化对企业进行智能技术改造,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的目的。通俗来讲:机器换人就是在用工紧张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用工总量,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4.工业机器人:是指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 固定式或移动式、 具有三轴及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以及工厂用 AGV 运输车。

5.智能装备:指在其基本功能以外具有数字通信和配置、优化、诊断、维护等附加功能的设备或装置,一般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能力,它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重点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通用部件,智能专用装备的发展。

6. 智能化工厂:以打通企业生产经营全部流程为着眼点,实现从产品设计到销售,从设备控制到企业资源管理所有环节的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存储、处理和无缝智能化集成。智能工厂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六个部分。

7.工业强基工程:是为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设立的专门工程,是《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的支撑制造强国建设的五大工程之一,被列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工业基础能力及水平直接决定着工业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可靠性,是工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工业基础是指支撑和推动工业发展的物质技术条件,集中体现为制约我国工业发展、受国外限制和具有前瞻性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简称工业四基。其中:关键基础材料是工业制成品自身及其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量大面广的材料及关键特种优质专用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是组成工业制成品、具有一定功能、不可分拆的基础性基本单元,直接决定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能、质量。先进基础工艺是利用生产工具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增值加工或处理,形成制成品的方法与过程。产业技术基础是工业与技术协同发展所需的技术基础设施与创新环境,重点是质量技术基础和共性技术创新体系。

8.市重大工业项目:分为储备重大工业项目、新开工重大工业项目、在建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一)储备重大工业项目是指已有项目建设用地,但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二)新开工重大工业项目是指本年度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三)在建重大工业项目是指已开工,并正处在施工建设期的项目。(四)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利用非政府性资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增品种、提质量、节能源、降消耗,提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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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解读


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解读

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6项减税措施中,涉及增值税有两项: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二是将2016年到期的5项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下面我就落实好上述政策,向大家做几点说明。

一、为什么要简并增值税税率?

首先,简并增值税税率是进一步减税降负。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大家都了解,一些世界上较为发达的经济体,最近已经或拟实施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增强本国税收竞争力的税制改革。因此,不论是为了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还是为了应对国际减税的竞争,未来一个时期,减税降负可能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此次国务院审议确定的六项减税措施,简并增值税税率是第一项。因此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我们充分体现了减税这一政策精神。比如,适用13%税率的货物,全部下调至11%,没有任何货物税率上调。在政策预研时,其中有一个方案是将天然气分为两部分,居民用气部分税率下调至11%,工业用气部分上调至17%,后来经多轮慎重研究,该方案被否决,改为全部下调。可能有的同志会提出,工业用天然气税率下调,下道环节进项税额抵扣减少,下游用气企业的税负不就增加了吗?这种认识算的是局部账、短期账。13%税率全部下调至11%,增值税的综合加权平均税率必然是进一步降低,通过市场、价格的传导,从长远或宏观趋势看,天然气生产、销售环节税率下调,最终会逐渐传导到下游用气企业,从而降低社会整体用能成本。再比如,农产品税率下调后,为解决下游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有可能出现的即期税负上升问题,对这部分产成品适用17%税率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给予了维持税率调整前后扣除力度不变的配套政策,相当于国家从税收角度多给了2个点左右的补贴,少征多扣,也是减税。大家要理解,对利用农产品为原料的行业给予特殊的照顾,避免其产生即期的不利的税负变化,是因为这个行业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成品大多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通过政策平转,可使这些企业不因改革即期增加税负,有利于保持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稳定,避免改革增加居民生活成本、推高CpI。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是购买农产品的主要行业,保持其税负稳定,可使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有利于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稳定三农发展。讲这些,是希望大家明白政策原则和精神是什么,有利于大家对政策的把握和执行。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税制。从国际增值税发展实践来看,为了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增值税发展的趋势和主流。就税率设置档次来讲,实行传统型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以欧盟为代表)以二档税率为主,其中一档是标准税率,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服务,一档是优惠税率,适用于民生领域;实行现代型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以新西兰为代表),则只设一档税率。据我们了解,目前在实施增值税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一档税率的约占45%,二档税率的约占30%,三档税率的约占15%,四档及四档以上税率的国家约占5%。我国就属于四档税率的国家之一,这种四档税率并存的情况,导致税制较为复杂,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的现象比较普遍,拉大了行业间税负差距,抑制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对征纳双方来讲,既增加了企业尤其是混业经营企业的核算难度,不利于税收遵从,也不利于税收执法,征纳成本较高。因此,从规范税制的角度讲,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优化简并增值税税率,是我国下一步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这也是增值税立法的要求。

这次的四并三就是简并税率的第一步。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一是,13%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粮食、自来水、图书以及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还有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共23类产品,范围相对较窄,且当中还有一部分免税货物,改革力度适中,对财政收入的压力较小。二是,这23类产品大多集中在民生领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税率下调,降低居民购买基本生活用品的成本,体现了国家对农业、对民生的税收关切与扶持,有助于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

二、简并税率的政策要点如何把握?

此次简并税率的政策文件,不是很复杂,相对好把握一些,在这里仅就一些要点强调一下。

(一)关于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目前有两套抵扣体系,通俗地讲,一是核定扣除;二是凭票扣除。

税率调整后,对于核定扣除,要加大试点推行力度。在农产品加工、流通行业试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总局联合财政部先后在2012、2013年下过两个文件。截至目前,试点推行总体不错,但地区、行业的进展不平衡。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32个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行业开展了核定扣除试点,已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占农产品加工行业纳税人的比重约12%,核定扣除进项税额占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约为38%。也就是说,全国还有4个地区未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已开展的地区中,行业覆盖最宽的已达到全部覆盖,比如北京,行业覆盖最窄的,只有1-2个行业,不平衡的特点还是比较明显的。税率调整后,各地要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加大核定扣除试点的推广力度,鼓励纳税人采取核定扣除的方法计算确定农产品进项税额,条件具备的行业,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在推行过程中,省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各地要注意相互协作,特别是周边地区,要多通气,把握好扣除标准,同一个行业,适当的差异可以有,但不能太悬殊,要注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负面舆情。总局也将开展深入研究,适时统一条件成熟的农产品行业扣除标准。

----税率调整后,对于凭票扣除,要分清扣税凭证的种类和抵扣力度。购进农产品,扣税凭证的种类相对较多,税率调整的文件对此再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作为扣税凭证,仅限于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其自产的免税农产品,自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业生产者开具的销售发票。其它情况下,一律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扣税凭证。

对于抵扣力度,上面已经讲过,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说,改革前的扣除率是多少,改革后还是多少。还有一个,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应税农产品,按3%征收增值税后,可以按11%或改革前的扣除率抵扣。

(二)关于改革时点的衔接问题

7月1日是税率调整的时间节点,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个时点前后的政策衔接,对于纳税人7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扣税凭证、已经实现的交易,要认账,该按13%抵扣的按13%抵扣,该按13%开票的按13%开票,实事求是地去处理。

(三)关于纳税申报的调整

为配合税率简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微调,主要有两点。

一是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纳税人的销售情况,11%税率一栏拆分为两栏,分别填报适用11%税率的货物和服务,就是货物和服务要分开。

二是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增加了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栏次,用于单独填报由于维持改革前后扣除力度不变,纳税人的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

需要向大家说明的是,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与以前相比,是略为复杂了一点,这也是我们反复权衡,尽量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必要微调。一是这样的调整,可以比较全面、清晰地反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适用的税收政策;二是作为国务院一项重要的减税降负措施,像营改增一样,政策效应、减税成果要进行后续的分析与测算,申报表进行这样的微调,也是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一个数据基础,以便于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分析报表,而不用一户一户地去统计。所以,希望大家理解,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简并税率工作中要注意什么?

简并增值税税率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实施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辅导。结合正在税务系统开展的营改增大辅导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吃准吃透政策,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政策规定和申报办法,尤其是规范开票和正确申报。规范开票,要侧重于填全、填准商品编码;正确申报,要侧重于填全、填准申报表新增的栏次,为日后效应分析打牢数据基础。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特别是要关注本次税率调整中,销项端税率没有变化,而进项端税率下调,有可能引起即期税负上升的企业情况,比如营改增的企业,有问题及时向总局反映,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是做好效应分析工作。总局已经设计了简并税率效应分析方案,基本思路是依托于营改增税负分析平台,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数据结果,尽最大程度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但数据质量是分析的基础,各地要像营改增税负分析一样,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纳税人辅导到位,对基础数据审核到位,确保数据质量。

三是注重防范税收风险。利用农产品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历来是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此次税率下调,又给予农产品抵扣一些特殊的过渡政策,对违法分子利用政策空间虚开发票行为要引起高度重视。按领导要求,货劳司今年依然组建了税收风险分析团队,依托增值税发票数据,继续开展税收风险的分析、推送工作。各地也要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利用农产品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监控、防范与打击。

四、延续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变化?

开头给大家提到,有5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19年底,其中4项没有变化,仅有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范围进行了扩大。

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并接受其监管。由于原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免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为经一行三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无法直接适用该项优惠政策,此前行业也多有反映。考虑到小额贷款公司确实为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通过税收政策可以引导小贷企业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因此,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在延续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将该政策的适用主体扩大至合法合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即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延续以及小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还涉及所得税,而所得税的专项优惠政策需按程序提请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因此,相关操作性文件还在走发文程序。

2018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在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开、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基本原则

1、坚持应保尽保:确保所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坚持公平、公开: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3、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4、坚持统筹兼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

※ 户籍状况

※ ※家庭收入

※ 家庭财产

低保对象范围

1.凡持有大武口区户籍且常期居住的居民;

常住: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城市560元/月,农村3800元/年)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居民,均有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

(二)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三)下岗职工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四)失业人员领取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五)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者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六)因终止或者被,职工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扣除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结余部分按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在可分摊月数内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

(七)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家庭收入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劳动收入;离退休金、领取的各类保险费;赡养费、抚(扶)养费;

2.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3.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偶然所得;

4.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总收入:

l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l (三)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补助金;

l (四)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死亡职工的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l (五)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统筹费;

l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定不计入的其他收入。

家庭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低保待遇前六个月家庭收入的平均数额计算。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户口薄(在校学生户口已迁出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

(三)申请人为残疾人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应当出具残疾证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夫妻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和调解书;

(五)申请人为遗属的应当提交遗属证明及领取费用名细;

(六)个人书面申请;

(七)填写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登记表及声明书;

(八)外地迁移人员需开具户口另有所指所在地的土地、房屋、社保、在当地是否享受低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 申请人持有效资料到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申请;※ 民生服务中心将本人基本情况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 通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街道办事处(镇)与社区共同入户调查及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 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规范评议程序、评议方式、评议内容和参加人员。)

※ 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说细核查申请材料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 通过街道办理处(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进行了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书面进行告之;

※ 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注意: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

※ 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批

※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批准给予低保待遇的,由区民政部门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经审查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通过一卡通的方式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低保待遇

(一)购买汽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二)投资股票或者有其他投资行为的;(三)子女在民办的高收费学校就读的;(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 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经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当纳入低保对象的范围的;

(五)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六)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应当主动就业或者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七)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及收入发生变化的,迁移户口的;

(八)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就业的;

(九)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核查有关情况时,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十)因家庭收入增加,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形。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措施

1.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2.通过邻里走访,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确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

3.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4.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变化,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5.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

6.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党员参与、评估、监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7.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8.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9.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10.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11.加强政策宣传

12.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税收政策《“走出去”税收指引》系列解读


税收政策《走出去税收指引》系列解读

学好政策必修课,胸有成竹走出去

近几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我国企业 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和水平日益提高。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以税收政策信息的便捷获取打造公平友好的营商环境,降低纳税人走出去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编写了《走出去税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为方便走出去企业更好了解和掌握《指引》,北京国税局将根据《指引》内容,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和管理服务三个方面作出系列解读。本篇为第一部分:税收政策篇。

《指引》税收政策部分包括29项具体政策,通过适用主体、政策规定、适用条件以及情景问答四个模块,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详细、生动的政策解读,有助于更好地掌握和运用走出去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政策部分

在增值税政策方面,《指引》对走出去企业可能涉及的6项进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和9项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进行归纳。

(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更多的中国企业欲乘走出去战略东风,纷纷走出国门赴境外投资经营。我国是对外出口大国,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是走出去企业开展对外出口业务的的必修课。

《指引》为走出去企业详尽整理6项进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走出去企业可以根据《指引》提供的政策和情景问答,结合企业具体业务情况,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打下税收政策基础。

(二)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跨境交易形式日益复杂、交易业务量与日俱增,在纷繁的跨境业务中,走出去企业更应该学习和掌握政策,降低跨境税务风险。

《指引》按照跨境应税服务类别为走出去企业详尽整理9项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涵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技术服务等较为常见的跨境业务行业。走出去企业可通过《指引》充分了解跨境增值税优惠政策,并提前办理增值税优惠备案手续,享受走出去税收优惠的政策红利。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部分

在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指引》为走出去企业整理了10项境外所得申报、抵免政策和4项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境外所得申报和抵免政策

我国尚处于境外投资初级阶段,部分走出去企业对境外所得申报和抵免政策以及操作实务缺乏了解,存在合规性风险。熟练掌握并运用境外所得申报政策,有助于降低走出去企业未申报境外所得和未足额申报境外所得税收风险。走出去企业在对来源于境外的所得进行申报时,可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对于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允许企业用境外已缴税款抵免其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

《指引》为走出去企业详尽整理了10项境外所得申报和抵免政策,一方面培养走出去企业申报来源于境外所得的意识;另一方面又提示走出去企业在申报境外所得时可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红利。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指引》为走出去企业整理了4项境外投资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享受15%优惠税率、来源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免税、跨境资产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以及H股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走出去企业根据企业经济业务实质,可以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境外投资所得税优惠政策,提前办理优惠备案手续,充分享受走出去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

论曹操作文800字


在那涛涛的黄河水中逝者如斯;大多人一生平凡、碌碌无为,最终抱憾终身;只有少部份人最终名流千古,让人铭记致今。而在这些人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大枭雄——曹操。他广纳贤士、不怕失败、纳谏如流、礼贤下士最终成就了大魏江山。

曹操在开始时就展现了远大的政治抱负,悉心听取谋士的建议将当时的皇帝接到了许昌,来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明智选择不仅为他取得了一个正当的理由去攻打其他诸侯,也让他得到了人心。所以他无疑拥有超越常人的远见、。

时操方解衣歇息,闻说许攸私奔到寨,大喜,不及穿履,跣足出迎。遥见许攸,抚掌欢笑,携手共入,操先拜于地。这就是曹操赤脚迎许攸的故事,曹操用他的真诚感动了许攸,最终在著名的官渡之战中取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曹操的真诚引来了大批贤士的加入,这难道不是曹操礼贤下士的真正体现。他虽然文不及诸葛亮,武不及关羽,但为什么可以制霸天下,我觉得靠的就是这个吧!

曹操不怕失败敢于直视失败,赤壁一战八十万大军败北后,并不灰心相比起在不听大臣们的劝告执意为关羽报仇的刘备好多了,刘备在夷陵之战失败后最终病死于白帝城,这便是曹操与刘备最大的区别吧。所以曹操无疑是个不怕挫折、敢于直视失败的人。

在白帝城刘备的将蜀国的天下交给了刘禅,可惜刘备以死不然一定会为自己的决定后悔的,年幼的刘后主虽然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丞相但任然在宫中歌舞升平,奸佞之臣一次次的扰乱国家大计,刘禅始终放任。在将士想要力挽狂澜的时候,昏庸的刘后主却投降于魏国。“当演奏到蜀地乐曲时,蜀旧臣们油然诵起国破家亡的伤怀之情,个个泪流满面。而刘禅却麻木不仁嬉笑自若。司马昭见状,便问刘禅;“你思念蜀吗?”刘禅答道:“这个地方很快乐,我不思念蜀”。这就是著名的成语——乐不思蜀的由来。而曹操无疑比起刘备的选择好了多了,他把自己的江山交给了曹丕,而曹丕也不负重任创建了魏国。所以曹操不仅善于用人更善于选人。

“ 馀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履组卖也”。这竟然是一个大枭雄最后的遗言,没有过多的抱怨,也没也过多的说及军事,在我看来有的只是对他的夫人们溢于言表的关心。所以曹操是个儿女情长的大枭雄。

曹操你虽然被世人所厌恶,但我任然喜欢你,你广纳贤士、不怕失败、纳谏如流、礼贤下士最终成就了不平凡的一生,所以我敬你。

读《混沌操作法》有感


初次阅读《混沌操作法》时,我感觉到此书的理论和观点都比较新颖,但读过之后的印象却并不深刻,大约2个月后,一种强烈的潜意识告诉我应再看一下,从那时起《混沌操作法》就吸引了我,至今我已读了10遍以上我迷上了它。每当我困惑无助时,《混沌操作法》就会给我指引,帮我树立信心,指导我度过黎明前的黑暗,和我共同享受朝阳的灿烂光辉。那么,《混沌操作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

《混沌操作法》应该是为具有一定分析基础和交易经验的交易员写的训练教材。作为教材它结构严谨,论点突出而明确,论据充实而丰富,论证方法也简练。一些例证很幽默并贴近生活,同时内容和其他教材一样的通俗易懂。作者在书中阐述了宇宙中充满非线性动态的事实,提出生命和智慧基于混沌才可能发生,我们通过特定的范式观察世界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很难反思范式的本身。同时简单介绍了混沌理论和分形几何学的知识,描述了稳定是暂时的,混沌才是永恒的。而金融市场也不例外,同样具有非线性的性质。市场是混沌的,是自然的函数,具有不可测性。成功的交易应与市场共舞,而不是与市场为敌。指出要在市场交易中成功,必须了解市场的根本结构和自己的根本结构,然后寻找到自然的交易自我,与市场融合,进入阻力最小的通道,如此才能达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境界。

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成功的交易者,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交易教练,所以他在《混沌操作法》中还详细介绍了学习混沌交易的五个阶段应如何分别进修及每段的目标,知识,工具等。所以,想要学招数的朋友应该也会有不小的收获。

并且,基于作者还具有心理学博士身份,因此,他运用了深厚的心理学知识叙述了人类和市场沟通的三项定律,描绘了三种身体结构如何影响你的交易风格,解释了脑部结构的组成和左右脑.脑核心的处理速度,以及它们的功能弱点(特质),最后总结出了三者协调运行的方法。对那些由于不能克服人性弱点,而因此始终无法达到知行合一的交易者,这实在是极好的内容。

另外,《混沌操作法》在很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例如,mfi(市场促进指数)的发明和视窗的建立,使我们对价格运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用5/34/5macd指标和5/13/34移动平均线来判断波浪分形最可能的起点和结束点,令波浪理论的浪打浪开始变的有迹可寻。

不过,作为此书的读者最好具有波浪理论的基础和物理学的基础,这样阅读时会感到很轻松,并能体会出书中的内涵和文字里隐含的深刻道理。书中的内容涉及了一些当前物理学的前沿理论。作者比尔酷爱物理,对古典牛顿力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玻尔的量子力学和混沌理论,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和感悟,并且成功的把这些物理理论应用到金融期货市场中。这种物理理论和期货交易实践的融合,使波浪理论不再神秘,彻底摆脱一个波浪分析者能数出9种波浪记数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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