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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衔接词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唱罢饮水词。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唱罢饮水词”,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从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纳兰容若,那多情善怨的翩翩才子,你的心事,你的过往,有几人知晓呢?

他自诩是天上痴情种,不是人间富贵花,他持有康熙大帝身边的一等侍卫之荣耀,不应该是自豪与幸福的吗?可从他的词中,“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雪一更”,倾诉的大多却是无聊。

容若想要的,也许就是知已与与知已的长相厮守。“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容若为一代才子,多情又善怨,所以才能把他的哀伤倾诉的如此婉丽凄清,哀感顽艳。每每提到纳兰词,便想到了那一串凄美的爱情,“断梦几能留,香魂一哭休”“一纸乡书和泪揩,红进此夜团栾月”

“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情切切,意脉脉。容若爱上了寄居在纳兰家的表妹,却遭到了母亲的激烈反对。最后,表妹被父母送到宫中,凭借她出众的才华,被选为妃子。容若曾扮为僧人进宫看她,奈何宫中规矩的森严,两人不得说话。那一刻,孤影成形泪湿衣。

“一生一世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纳兰爱上了卢氏,并娶其为妻。“微云一抹遥峰,冷溶溶,恰与个人清晓画眉同。红烛泪,青绫被,水沉浓,却与黄茅野店听西风”。作为康熙身边的一等侍卫,他在家中的日子并不多,只得填写思念家室的词作,在客舍,一番孤寂!

几年夫妻,建立了深厚感情。卢氏却去世了,“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或是颂词当哭,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散作云烟。

妻子的死,让容若伤心欲决,落花时节,他望满地残红,想起昔日的闲情轶事,想起亡妻的种种好处,不由得黯然伤神,感怀断肠,“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时秋风悲画扇”。这是梦,太美太美,似梦似幻。或者说,也许纳兰容若的一生就是梦与实的交替而形成的,梦实交替,孕育出一代多愁善怨的清代才子。总之,那个名为沈宛的江南女子与容若相遇了。他们的邂逅,是在一个江南画舫,一片绿纱窗下。她,皓齿蛾眉,眼中似有盈盈秋水,纤纤玉指拨动着琴弦,弹一曲自谱《长命女》。

他们泛舟湖上,交杯换盏。他在江南遇到了诗样的姑娘,那姑娘带给了他诗的甜美,梦一般的美好,她生在江南,有着其他几人不可比拟的气质与美。相信生命,就是一曲无字挽歌,漫过心际的孤独,早已蔚然成冰,而那个江南女子,是这纳兰心中最美的音符。

梦与实,虚与幻,像破碎与美丽的镜子一样,填充了容若的一生。凄凉而美好,哀伤又幸福。“从唱罢饮水调,纳兰心事我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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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词》读后感


人人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纳兰性德有着清初第一词手的美誉,第一次邂逅纳兰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季,人们所说的缘分也不过如此。

我见到他时,已是百年之后,在书的香气中相遇,在词的华美忧伤里结合。纳兰的词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这抹忧伤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在嘴里反复咀嚼着他的词,咀嚼着他的华美的忧伤,为他的痴情而落泪,为他的才情而折服。

有时候我会想,这个世间到底有没有异时空,要是有的话,我就能去见见他,见见他的人,听听他的情。人生里的回眸一笑,都不过是红尘里滚滚烟沙,迷失了的只有你我而已。我在纳兰的词里面徘徊,在纳兰的词里面低吟浅唱,见证了纳兰短暂的三十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啊,这样世界上将会少了许多的怨怼。那华贵的词伤,深深地触动了我心头的朱砂。多情如纳兰,聪慧如纳兰,他的名,他的词,都是脑中的画面,阵阵回放,激起了我心上的涟漪。

冬夜里的小冬郎,不负天才之名,写下了千古绝唱。

滚滚东逝的流水,愿你能捎去我的祝福

声声慢唱——读李清照词《声声慢》有感


声声慢唱——读李清照词《声声慢》有感

张语洋

“寻寻觅觅”的动作;“冷冷清清”的环境;“凄凄惨惨戚戚”的心情;“乍暖还寒”的气候;“旧时相识”的感觉;“守着窗儿”的哀叹;“点点滴滴”的声响——随着李清照的勾勒,我的心,似乎被系在了她的笔尖上,与她一同感受。

我第一次与李清照相识,是在公元二零零四年的夏天。因为,那年我来到了李清照的故居——趵突泉。我见到了她在漱玉泉旁边梳头的倩影:修长的纤纤细手在捋着长长的秀发,连她身旁的艳美花钿都失去了几分光彩。那时,我就听老爸说:李清照最著名的词就是这首《声声慢》。同时,我也爱上了这位铁骨柔肠的女子。

《声声慢》是李清照晚年的名作,可以称作是《漱玉词》中的压卷之作。全文是在猝然丧夫、国破家亡、颠沛流离的艰苦背景下写成的。尤其是字里行间里流露出那哀婉的凄苦情,不知有多少人曾经潸然泪下。

金兵南下,侵略中原,大宋皇帝的软弱无能,致使老百姓在水深火热之中。可偏偏李清照这位旷世才女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危急时刻。其实,只有艰苦与困难才能开发出人的最高成就。李清照就是在这个时期创造了,不,应该是奠定了自己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崇高的地位。《声声慢》这首词,无疑是最好的代表。

全词一开头十四个叠字就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将晚年丧夫、没有儿女、孤苦寂寞、心酸艰难的生活体验表达的大胆、细腻、贴切、震撼人心。

本来心情就差,再赶上乍暖还寒的暮秋时节,只能“借酒消愁”。酒烈,愁亦烈,酒是压不过心头浓愁的。从“浓睡不消残酒”(李清照《如梦令》)到“三杯两盏淡酒”,事隔几十年,竟有如此之大变啊!当初无忧无虑的少女情怀哪去了?却换到比酒还弄的愁,把烈酒都变成淡酒了!风再急,酒再烈,真是“此情无计可消除”(李清照《一剪梅》)啊!

抬眼望去,亦真亦幻的大雁,在空中飞荡,看到他们,李清照便泛起了疑问:是为我和明诚之间捎过“锦书”的大雁吗?哎,现如今,已没了“怕郞猜到,奴面不如花面好”(李清照《减字木兰花》)的闲情逸致,也没了“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李清照《醉花阴》)那还有寄托的深情相思。人约黄昏了,人倍憔悴了,人去楼空了——只有那已经无人理睬、满地堆积的飘零花瓣……

独守窗儿,听帘下细雨声,到黄昏时分,阴雨还在啪啪不停地拍打着心扉,使李清照简直不能自抑。李清照的愁,太多太多了:身世之痛、家国之痛、孤独之病等等,仅用一个“愁”字又如何概括得尽?她给我们留下的,就是这么玄妙。

在不眠之夜,心中的一切挂恋,都在“点滴霖霪”(李清照《添字丑奴儿》)中大起大落。愁,何时才能消失?恐怕,这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李清照的心中,无法磨灭。

这首词似乎都是非常的普通,并不难懂。但如果您在仔细去品味,您会发现这词中蕴涵着李清照的含蓄与豪迈,透露出她不凡的心境。这首词,字字珠玑,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千锤百炼才造就出来的文字,对于才女李清照而言,这叫信手拈来。这便是李清照的高才在于:第一时间感觉到被拨动的心弦并在第一时间行云流水般地记在纸上。

我虽然也是第一时间的感受、第一时间的记录,但是文字功底远不如先生。

我对先生的感情是说不出来的,或许她和我很像,有种敢爱敢恨的性格,还有可能是我们神交已久的缘故吧!所以,能理解先生——

声声慢唱,有唱不完的愁;声声慢唱,又唱不完的故情;声声慢唱,又唱不完的家国很。

这一声声,一次次的撞击着我的心灵,在悠悠慢慢中,我与先生一起追忆往日归来堂中,她与明诚的甜蜜生活以及溪亭日暮时,她与朋友们开怀大饮的沉醉……

李清照先生,请允许我喊您一声“清照”:清照,一路走好!

读《饮水词》有感: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王壹贤
第一次读纳兰词于何时,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第一次被纳兰词所吸引的情景,却是印象颇深。那是中考落幕的时候,仍可忆起当时阴霾的天空,飘落着的小雨。来来往往的人群忙着收拾行李、杂物,纷乱的纸张撒落在校园的走道上,空荡荡的教学楼门窗紧锁,无人问津。我默默地彳亍着,彳亍着,脚步不知觉间就踱到了教室。偶然翻开教室书角内的一本书,入眼,便是纳兰容若的《长相思》 :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那时的我,认为遇到了故知,找到了知音。纵使未能全晓这首词的意境,了解到纳兰是一个怎样的人,亦不妨我去听他、懂他。与他邂逅三百年后,引起感情上的共鸣。觉得纳兰和我一样,一样的感性,多情而又因为尘世间种种不可预测、无法改变的因缘,郁郁而不得解脱,“同是天涯沦落人”、“情不之所起,一往而深”。
如今看来,这种想法确是好笑,但也正因如此,我才到书局,买下了一本《饮水词》,和这位多情才子结缘。这不买便罢,一读就感到自己“沦陷”了。书中纳兰“绝域生还吴季子”式的诚,“天上人间情一诺”式的真,“情在不能醒”式的“索性多情”,给予我太多震撼。他的每一首词,每一句感悟,构成了他斑斓起伏的人生,造就了一柱永回响着“一往情深深几许”的琴弦。让我总盼望着“共君此夜须沉醉”,为卿痴狂。
午后风光正当时,品一杯香茗,细嚼《饮水词》显得更加有味。静安先生评价此书时讲:“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顾贞观亦在《饮水词》序中说:“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一字一词的慢阅纳兰词,才果真感到,这些言论并非空谈。纳兰将自己的一生写入词中,从《减字木兰花》的“相逢不语”,与两心相悦的表妹形同陌路。纵使相逢,却因皇权世俗、人伦纲常的枷锁“脉脉不得语”。到后来,与妻子卢氏黄泉碧落、阴阳两隔,他与卢氏相处才短短三年,千万般无奈,也只能苦诉“当时只道是寻常” 。那册《花间词》,纳兰记得每一字、每一页,与妻子对赌,幸赢得妻子亲喂香茗,涤荡了一腔忧郁。这些寻常往事一直在纳兰心灵深处翩翩飞舞,无奈伊人已逝。几年后,多情才子又恋上了当时身处风尘的才女——沈宛,无奈悲剧再次上演,一句“心字已成灰”,不知他流下了多少泪珠儿。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至情如纳兰者,倾其一生,苦诉的无非离殇二字。但我却依然喜爱他的每一词、每一句,喜爱他的人、他的情。恰如纳兰《少年游》所言:“称意即相宜。”当然,纳兰此处说的是爱情:我们深爱一人,便常问对方喜欢自己什么?其实答案就是“称意”啊!看到你,觉得眼睛舒服;听到你,觉得耳朵舒服;想着你,觉得心里幸福……我觉得“爱”上纳兰,是件挺容易的事情,一如树木本爱阳光雨露,飞鸟本爱树上搭窝,蓝天本爱飞鸟矫健的身姿。亦譬如人生若只如初见,譬如一生一代一双人,譬如记得当时垂柳丝,花枝,满庭蝴蝶儿。
《楚辞》中云: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人生之年,从未永恒。幸得《饮水词》,让我跟纳兰三百年后相遇,结缘……

《群山回唱》读后感:我仿佛听见群山回唱


为了响应学校“读一本好书”的号召,我们寝室的成员在假期的时候,每人都完成了一本到几本书籍的阅读。经过挑选,希望能在读书会和征文的平台上向大家推荐这本极有意义的小说——《群山回唱》。
作为胡塞尼最有野心的一部小说,《群山回唱》无疑在各个方面都是非常成功的。
继《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之后,在这本书中,胡塞尼用更加庞大的架构,更加细致的笔触,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它不再是一个或两个主人公的专场,这里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们自己的戏份,自己的故事,不可替代,感人至深。
很多权威杂志都对这本书的内容和作者的写作功底大加赞赏,比如《今日美国》曾经点评道:“《群山回唱》是一部精美的小说,不论你身在何处,只要对存在的意义感兴趣,就都必须阅读它。”
这本跨越将近60年阿富汗历史的小说,感动了一个又一个人。而我,仅仅在读第一章的时候,就已经热泪盈眶。
文章的开始,阿卜杜拉和帕丽的父亲为他们讲述另一个父亲的故事。那个父亲有五个孩子,传说中的魔王有一天来到干旱的村庄,要求他交出一个孩子。如果他不能在天亮之前作出决定,魔王将把他的五个孩子全部带走杀死。父亲想了一整个晚上,还是无法做出决定,最后,他用抽签的方法,抽到了他最爱的小儿子卡伊斯。他狠下心任卡伊斯在门外哭喊,直到被带走,也没有开门看一眼。父亲从此再也睡不好觉,日日夜夜思念着自己的小儿子,就连村子里那些本来很同情他的人都觉得他已经疯了。终于有一天,他决定去找魔王报仇。可当他历尽千辛万苦,伤痕累累地见到魔王时,却发现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忘记了一切,在魔王的世外桃源里和别的孩子快乐地玩闹。魔王重新给了他一个决定的机会,带卡伊斯走,或者他自己离开。最后父亲自己离开了,在看到儿子生活得自在快乐后,他喝了魔王的药,离开了魔王的宫殿,忘记了卡伊斯。村庄很快摆脱了干旱开始下雨,庄稼的收成越来越好,父亲的每一个孩子都成了家,给他生了一个又一个胖娃娃。一切都变得很好很好,只是当父亲偶尔睡不着觉,坐在大石头上望着远处的群山时,好像总能听得到,当年挂在小儿子脖子上的铃铛在叮叮当当地响,声音好像是穿过群山到达他的耳边。但他抓不住那声音,也从来不明白那是什么。
也许有一天,长大的卡伊斯经过这个村庄,会驻足,喝一口小溪里的水。但他不会再记得,他的父亲,曾在这座小村庄的某个院子里,抱他荡过秋千,给他讲过故事。
然后,我明白了为什么萨布尔要给阿卜杜拉讲这样的一个故事。因为在萨布尔的心里,他和故事里的这个父亲一样,为生活所迫放弃了自己的孩子,他心中的痛苦和不舍也丝毫不少,他甚至可能会希望,自己像故事里的那个父亲一样,有着独自一人为了找回孩子向魔王复仇的勇气。可是故事只是故事,他没有抗争的能力。而把帕丽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从此过上好的生活,对于萨布尔和帕丽来说,可能都是很好的事情。就像故事里的父亲,他知道孩子离开自己可以生活得更好,所以选择了放弃。
在这样一个离别里,其实还有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那就是阿卜杜拉。他是帕丽的哥哥,也是世界上最爱帕丽的人。他可以用继母给他新买的鞋来换一支羽毛,光脚走到脚后跟豁开,只因为帕丽最爱收集鸟的羽毛。也是他,在父亲忙碌,母亲去世,继母怀孕的艰难环境中,把妹妹拉扯大,听妹妹说第一句话。可是现实总会和我们开玩笑,帕丽最后忘记了她的哥哥,更忘记了离别前的那个晚上,他们说过的承诺。
“你一定要在我的旁边。”
“好的。”
“一直到咱俩都老了。”
“老掉牙。”
“永远。”
“好的,永远。”
“你保证,阿卜杜拉。”
哥哥说:“永远永远。”
帕丽那个时候,还只有三岁,忘记好像是太过顺理成章的事情。她不记得了,可是阿卜杜拉却记得清清楚楚。生活好像永远不会向着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前行。阿卜杜拉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一个和帕丽一样的名字,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兄妹重聚。可是,当帕丽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找到阿卜杜拉的时候,阿卜杜拉却已经患上了阿兹海默症,忘记了帕丽。
总觉得光是想一想他们的故事,就觉得无比伤感。就连胡塞尼本人也曾说,这样的重聚不会是人们所期待的。可是,我始终觉得,这样的重聚是最令人震撼的。这个在书中只占一小部分的故事,仍然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在平时的生活里感受不到的悸动。好像即使再难过,再伤心,也能从内心深处触摸到一丝丝的温暖。他们之间的爱,跨越时光,跨越记忆,甚至跨越人生。
可能这就是胡塞尼的文字的魅力。
他的书里不只有帕丽和阿卜杜拉这样蕴含希望的故事,还有很多不一样的人物,他们或自私,或善良,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同的面孔,每一个人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性格和内心世界。而我始终相信,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人,无论好的坏的,都能在书中找到一部分的自己。
以爱为笔,在胡塞尼的每一个故事里,人们都会得到最好的救赎。
我希望这样一部好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每一个读过的人,都能有一份不一样的感悟。每一部作品的诞生都有自己的意义,而每一本书,它存在的意义都是被阅读,被理解。
《群山回唱》,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感动。

阅罢《尘曲》读后感


阅罢《尘曲》

许久不曾读及堇年了,那个女子,迷一般的眉藏起来的山山水水缱绻在她的笔下,于多数喜欢的文字的青年她的文字大概就是青春。我亦如是。

此时此刻,夕阳缀着橙红色的光虚弱地爬向地平线,镶嵌在空气里弱不禁风的余晖安然地躺在我放在阳台的《尘曲》上,闭上眼,感受隐匿在它身后的黑暗不安地涌动着。任何东西,时间一长,都会变得很残忍。忘事浓淡相宜,我却思之惊心,青春如是,记忆亦如是。

青春是漫漫长夜里,顶着凛冽无家可归的惶惑。堇年的成长,如她的文字,残缺却也骄傲得不可替代,母亲的百般呵护还是会念着模糊成勉强称为记忆的父亲,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可以抚平诸多伤隙,薄情而冷寡地活下去,直到多年后坐着长长的火车温着绵绵的月光到了漫漫沙尘的新疆,才刮开了记忆的暗码。读后感[.cn]才明白,青春终是温着记忆的酒,隐匿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变质,发酵,却终是得一饮而尽微笑颔首。你好。

同是行走在文字的世界里,这两年,行色匆匆,多数时候已忘记了自己与文字的恩怨纠葛,与之形影相吊若即若离,偶尔恩宠携着海子的太阳去海边吹吹风,置身于卷着生活百般滋味的绿皮火车,然后被撕开云朵的黑夜推入空洞的黯然,然而堇年却揣着它走遍了欧洲几处温暖浓稠的国度,用文字铭刻下一段段文字的历史,所谓永垂不朽,不是青春,不是记忆,是存在。

不记得是谁说过,文字的海是藏不住的,我们在文字的海里漂浮着大小形状迥异的浮木,或深或浅。近来,日子愈发功利,用三点一线的生活垒着梦想的基石,每当月下佳人相约,抱着厚朴的课本迟疑不定,周而复始,文字便与青春般发酵变质,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偶尔放空便思念那些读米兰昆德拉的日子来,日日夜夜,夕阳与茶,咖啡因子游离的黑夜,倦了便背着生活踏着海子的步子在梭罗的云彩下走向一个夕阳最后隐匿的城市,奈于思绪堕落之时,失落感充斥着胸腔,多次之后便开始管控自己剩余不多的情感,纵然极度心殇还会顾虑着沉默或大声渲染会惹来同学的非议。

青春啊青春,你的康宇,你们的故事终是回不去了。犹如我的故事与旅行一样。

余年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monkey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也笃定每个人的成长是源于本性,肥沃的土地如何诱奸,花草终是会长成它们原本的样子。后来,因为爱的人的缘故,我开始走进了弗洛伊德先生的心理世界。才日渐明晰,是否有个和谐美好有正确价值观的家庭或童年,是性取向选择的导师,我并不认为余年爱上康宇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春里的相爱本是一场苦行,在刚好的时间里相遇相知相伴,那种类似与与灵魂夜夜厮守的爱恋如何要抵制?又为何要抵制?他们之间感情的执着,余年的执念,是堇年心里与现实抗击的武器,康宇最后选择了遁入世俗,这又是堇年漫漫长夜思考的抉择,毕竟陈规世俗的洪流酷似生命与生活做爱的床,死也许真的不如苟活着。也因为,文字的血液日益在堇年身体里流淌,诚然发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风起云涌后终是能泰然。

夕阳终于被黑夜拖入了深邃的空洞,空气失落地流动着,又是一场夕阳沦落成过去,又是一次回忆风干成风景。可堇年,她的文字,不应该只是过去而已。

《纳兰词》(精选)


【不负如来不负卿--读《纳兰词》有感】

第一次读纳兰词在何时,现在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是,第一次被容若的词深深感染我却是记得颇清楚地.那是在有些遥远的日子里:收拾妥当,乔迁之际的前夜。在整理行囊之余,百般无聊,随手拿来一本书,信手翻看,无意之中看到纳兰性德的那首《木兰花令》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骊山语罢清霄华,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悻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当时的年岁是颇有些“矫情兮兮”的,便自忖找到了知音。便捧着他的词,在初秋的院子里边踱边吟;在昏黄的灯光下,小心翼翼的誊写,轻声低吟,便感觉自己真的受了词中的悲欢离合,爱恨痴缠。那个时候觉得自己真是诗意的女子。来到了这里,再也听不见旧友的低低呼唤了,眼前时陌生的环境,全新的认知和此曾相识的人群。于是有一种伤感之情兀自充满了我小小的心灵,至于纳兰是谁,这首词好在哪里,却是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现在想来,这些做法少不了有些孩子气了。然而“喜欢”,究竟是难以言说的。诗词有事舍弃了文学和生活的表象的,像一把利剑直指人的内心和魂灵,与我们的内心最微妙之处相互牵扯。我们每个的内心其实常常都会有一种既朦胧又清晰的韵律,如清波之渺渺,似荷香之淡淡,若杨柳之依依。这种韵律看似相互矛盾,实则不然。当我们读到某一首诗词之时,内心的这种韵律便会涌出,与诗词中的韵律产生一种奇特的共鸣,每当这时,我们便会被一首诗词打动了。尽管它们有时并不高明。仔细来说,诗人本来的风流韵事,爱恨痴缠反而更能打动我们。这其实也是一种心灵之间的联系,情感之间的拉扯,灵魂之间的交谈,就像我们喜欢某个人,一定是他或他生命的一部分打动了我们,于纳兰而言,尤是如此。

正是这种无名的喜欢中,我买来了纳兰词,开始逐字逐句地阅读,六月就要过去了,词也按着译文摸索了个大概。可是我心中的纳兰反而模糊起来了:这位公子究竟在何处呢?是在他魂牵梦萦的江南寻他那位沈氏才女?之时在轱轳金井处,于那伊人相遇?或是在身秋的黄昏里,萧瑟的秋风中,怀揣一卷诗词····不管纳兰身在何处,就是喜欢。就像前两天在网易云音乐上看到的评论:喜欢就甘愿。

相遇总是太美。三百年后,我与纳兰相遇,隔着一条悠久的历史长河。我与纳兰结缘······私有低低的沉吟在我耳边盘旋: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粲然一笑,提笔写来:不负如来不负卿。

有感葬花词


潇潇雨,湘湘泪,哪道是人间冷暖。情难忘,恨无常,只叹是天妒红颜。

题记

曾记否,逍湘馆一方素帕寄思愁;可奈何,举案齐眉亦别休。纵你心有不甘,但怨天若有情天亦老,如你灵无所依,可悲是泠泠秋风无处傍依魂。正是半掩湘帘半掩门,掩不尽悲欢离合;冰为尘土玉为盆,碾不断林魂鹤影。

天溟蒙,点青秋,人寂寥,悲莫停。冷月无心寒照人,人却有心断颦州,周来复往有谁解,解不清红尘炼狱几多愁。

凝苍天,可叹是爱时恨难却。

笑红尘,那知痴人长相思。

《群山回唱》读后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一)

最近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纽约时报》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二)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2020,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平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成人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三)

一口气读完,酣畅淋漓,虽然第七、八两章显得有些突兀,但无碍于故事的精彩。

这本书里头有大时代的浩荡变迁,有小人物的悲哀沉沦,有足迹的辗转流浪,也有灵魂的纷飞飘荡。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的念念不忘。但是,有些选择我们无法逃避,再难也得面对;有些责任我们无法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最后,在阿卜杜拉的病榻之前,小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而姑姑帕丽则说: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听《渔舟唱晚》有感


悠扬的旋律伴随着我,仿佛把我带到了水乡--周庄。

夕阳西下,镜月升空。远方,一叶小舟慢慢的向城内小河驶来。只见上面站着一O夫,摇着船橹,慢慢的荡漾在水面上,船到哪里,蓝色水面上泛着的光便被融开了,啊!波光在为渔夫的丰收而庆贺。

近了!近了!只见他挥着手,怀着愉跃的心情来了。我仿佛看见了那些小鱼啪,啪地拍打着渔船。不一会儿又驶来了许多的小船,小鱼的啪,啪声越发的响,船橹的划水声升腾成了一首优美的交响乐,渔夫们欢快的摇着橹,庆祝着一天的丰收。那夕阳红红的,射在水面上,水面泛着红晕,还有波纹,湖面波光粼粼,泛着红光,那不正是像渔夫们脸上丰收的欢喜笑容吗

小鱼玩累了,安静了下来。船停了,渔夫们欢乐着,使劲的把打的鱼儿拉上来,慢慢的拖回家中

皎月当空,水乡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变得那样的安详,月光洒在水面就像未磨的铜镜,水面上洒下了银光,隔了一会儿,只见一条调皮的小鱼蹦出了水面,又一会儿,不知是哪个淘气的孩H扔了一颗石H,泛泛的荡起了浪花定格成一幅美丽的画

我从优美欢快的音乐中苏醒来,赞美着古筝独道的风格,赞美着曲子那悠扬的旋律,赞美着每一个用的恰到好处的音符,赞美着

我喜爱《渔舟唱晚》,它的旋律,它的节奏,都留给我深深的印象。它给人以一种让人想象、创造之魅力,给人以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让人百听不厌,怪不得成为现在最流行的音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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