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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读书看社会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俗话说:“良书即益友,今明永如斯。”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看社会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此时此刻,整本作品已经读完。心里的感受呢可谓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作者的写作文风依旧如故。文字很朴素,但当我读起的时候却总有一种久违的沉重感。不得不说我深深地被作者的这种文字魅力所折服了。

整部作品里,许三观共成功地卖了十二次血,后面六次卖血,都是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不妨当作一次而论。最后一次,卖血失败,姑且不论。根据每次卖血的目的性不同,我们可以看成是卖血七次。

第一次,只因为同村人对许三观说:身体健康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卖一次血三十五块,抵得上你干地里活半年。身体败掉的人才不去卖血。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身体没有败掉,许三观踏上了第一次卖血的路途。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为了替弟弟出头而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给方铁匠的医药费,而进行了第二次卖血。

第三次,则是因为睡了摔断腿住院的林芬芳,为了给她买补品进行了第三次卖血。这一次的卖血的经历,颇具戏剧化了。

第四次卖血的原因让人深刻。大跃进的时候,在吃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粉和的稀粥以后,为了让一家五口吃上好吃的,进行了第四次卖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卖血后,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而只给一乐五毛钱买烤红薯吃。理由很简单,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卖血的钱说什么也不能用到外人身上。一乐在吃完红薯依旧饿肚子的情况下,难免会失落哀伤。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不认他,于是在大街上,到处说谁请他吃面条,他就认谁爹。可以看出当时一乐的心理有多无助多伤心。在到处找不到一乐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着急了,在邻居墙角找到了他,然后背起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活着》里福贵背女儿凤霞去收养她的人家时的情景,文字里透露出的都是一种无声的父爱关怀。同时,我也想起了读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乐二乐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许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大乐他们,只为了让他们能够讨好生产队长,以后可以早点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家里只剩两块钱没钱招待好队长。为了二乐,讨好生产队长。进行了第六次卖血,来好生招待生产队长。

自从一乐回乡以后不到一个月,便病倒了,检查出肝炎,须转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次李血头说什么也不肯收。建议去其他医院卖血。许三观于是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经过六个医院卖了六次。所幸,一乐无碍。许三观喜极而泣。从这点可以看出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绝对不亚于他对两个亲生儿子。这便是第七次卖血事件。

一乐事件过后,一家五口日子便越过越好,一乐二乐三乐各自成家。许三观六十多岁的时候,想起以往卖血的时候,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便朝医院走去,打算再卖一次血。但是这次不一样,以往是卖了血才去吃炒猪肝喝黄酒。这一次刚好相反,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了。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到医院都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哭了,不要他的血了,以后他家再有灾祸该怎么办啊?作者:啃书团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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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范文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由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该书主要讲述了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人生中的很多困难的故事,在他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居然精神崩溃了。很多网友对这本书都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晚上加上今天的中午和下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主要是许三观这卖血的一生。从他二十多岁碰见阿方和根龙后,就和他俩一起去卖血。第一次卖血挣了35元。那时候的35元就可以娶媳妇,办置家用。可以说是非常大的一笔钱。取了媳妇后,生下了三个儿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在一乐9岁后,越长越大的一乐长相上越来越像何小勇。在一乐把张铁匠家的儿子打伤祝愿需要掏医药费的时候,一乐的爹的问题就出现了。许三观认定一乐的爹不是他而是何小勇,就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何小勇不给。这场纷争最后以许三观去卖血还了钱为止。

第二次是许三观气不过被别人说做了乌龟冤大头,和丝场的林芬芳睡了一次。这次他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却不知,自己的善心让自己漏出马脚。出于羞愧自责,他用卖血的钱给林芬芳买了很多肉,豆子和茶。亏心事做多了,让林芬芳的男人发现了。才有了第二次的后果。随后,生活背景中,大跃进,人民公社接连而来,为了让饿()了很久的儿子们吃上面条,许三观卖了血。故事的发展,围绕生活继续。儿子们长大了,为了让下乡的二乐早回来,他去卖血。最后的卖血是因为一乐病了,去了上海治疗,不得已,许三观连着从家里出发,卖血卖到了上海去看儿子。文章的最后,是许三观老了。头一回想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想吃的猪肝和黄酒,想去卖血。却被新的血头嘲笑和辱骂。自己的媳妇心疼自己,许玉兰给受打击的许三观买了他想吃的猪肝和黄酒。一家人在对新的血头评价中,文章进入了尾声。

看完这部书,觉得,当时的文革给当时的人的伤害,深到彻骨。许玉兰没有什么问题,就因为人数不够批斗,就把她带走充数,给她挂上了妓女的牌子,让所有人去批斗。这之中,就可以看出,许三观虽然没有多大的文化,但他善良,他用自己的道理给孩子们维护了自己母亲的形象,也是他一次又一次的撑起这个家。他做到了一个男人的责任。饥荒,大跃进,儿子生病,他们一家都挺过来了。许三观的故事让人了解了那个时代的情况,让人心疼。小说看似平凡,看似普通,却讲述着一个不平凡的家庭。

血液的温度——《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与感悟2000字


血液的温度——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与感悟2000字

是什么,将灰色的天空照亮?

是什么,将晦涩的心田温润?

是什么,带来了未来与希望?

是血液。是许三观的血液。源源不断的有温度的血液。

——题记

红泥小炉,一缕蓝烟,一支笔,一本书,我沉浸于书中的世界。余华笔下的文字让无比震撼又如是清风扑面,总能让我在绝望中感受到那丝丝温情。

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是六十年代劳动人民的代表,鲜明的性格让他显得无比特别。坚强、乐观、不惧困难;却也是被世俗的圈套蒙住了双眼。他在饥荒的压迫和生活的困难下直不起腰······在饥荒年间,他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在十二次的卖血经历中,他托起了家庭的负担。他起早贪黑,却不叫苦,也不叫累。读到这里,这温暖的血液仿佛流进了我的胸膛,温暖了我的心。

当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时候,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孩子。在一乐苦苦哀求下,许三观的心被纠紧了,但他还是用自己的宽容接受了这个孩子。当一乐病倒在床上的时候,许三观将家里不多的积蓄用在了一乐身上,还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时候,伟大的亲情超过了血缘的狭窄,充斥在暖暖的空气中。这温暖的血液照亮了前进的路,使孩子们不再迷茫。

饥荒时候,许三观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一天只吃两次玉米稀粥,其他时间全部都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这天,是许三观的生日,许三观大声地对着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你们想吃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和肉。今天我过生日,连糖都让你们吃到了,还想吃什么?看在我今天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你们用耳朵听就是了······”孩子们都想吃红烧肉,他就把红烧肉的步骤重复描述了三次,每一个字都在许三观的嘴里有了沉甸甸的分量。许三观又一次去卖了血,这血液仿佛是滚烫的火花,燃烧着未来的希望。这种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对家人的爱极其微小,却都能从温暖的血液中溢出。

反观现在。反观自己。如今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这种幸福磨平了我们的性格。现在的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遇到困难逃避,遇到挫折放弃,遇到失败气馁······毕竟我们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现在的我们,离不开电脑和手机,成为了一具空有肉体的傀儡。我们更应读些名人名言,名篇名著,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m.i1766.com引人深思的。前人用无数带血的错误为我们编织一个丰富的梦,而现在的我们却只能用小说回忆着当年的深情。这本书是伟大的,它使我们更好地认识那个失去的时代,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懂得了珍惜现在处处存在的美好,滋润了我们干涸的心田。

手捧着这本书,不禁意的抬头间,恍然发现,窗外林立的高楼隐现出一片猩红,渐渐浸满了整片天空,暗红的光晕投在书页间,正如许三观的血液,那是源源不断的,有温度的,滚烫了我一纸的叹息。血色如阳,抚平我的心伤。

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学会坚持并为之不懈努力,以祥子为训,不要在失败后自甘堕落。我们完全有条件通过努力让心中的梦想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开出惊艳的花朵。

作者:平阳新纪元蓝田校区七年(18)班陈余航

祸兮福兮不可知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祸兮福兮不可知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革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作者:宋丽秀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1000字心得感悟


《街角社会》读书笔记1000字心得感悟

我们今天推送的这本书《街角社会》是威廉·怀特所著的经典社会学书籍。这本书源于1936年至1940年作者在波士顿的科纳维尔(一个意大利贫民区)作的实地研究。他以被研究群体——“街角帮”一员的身份,深入分析了这个地区的社会结构。

研究方法:

在后添加的附录中,作者怀特充分的阐述了自己研究的过程。在量化研究的大潮流下,他选择了定性分析。并且他认为,要真正读懂某个社区,就必须真正理解其社会结构和人们的行为模式;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靠亲身体验、身临其境,了解每一种外显行为的背后权衡及博弈。

人类学参与观察法的使用,对社会学之前的统计学方法、心理学实验法和人格测验方法、实地调查法等做出了充分的补充。参与观察法使作者怀特理清了科纳维尔的社会结构与模式。

更重要的是,怀特在研究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在群体中比较中立的态度。事实上,由于他的才智以及和决策人物之间的关系使得他在群体中拥有比较高的地位,因而当对某些问题的决议,群体内赞同和反对双方人员的人数相当时,他的发言就可能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而怀特曾经就因他的一次表态发言而影响了一次决议的最终结果。后来他觉得在这件事上做得确实不对,无论你多么想要融入这个群体,但作为社会实验中的研究者,你还是要保持自己的特色,不至于所有的活动都按照群体的规范去行动,因为也许你的参与会对实验本身产生破坏性。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保持价值中立吧。

人文维度:

鉴于不想剧透文中过多的细节,我们在这里只给出一些我们的观点。事实上,我们认为科纳维尔的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潜意识中的所谓“无组织”,而在于它本身的社会组织难以和周围的社会结构融为一体。

对科纳维尔青年而言,他们的抉择本身存在着冲突:他们要么进入商业和共和党政治的世界,或者进入民主党政治和非法活动团体的世界。如果他在m.i1766.com第一个世界发展,那么他会受到整个社会的承认,但在科纳维尔他永远是一个异己分子;相反地,如果在第二个世界中生存,他大概会成为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

结合书中,当地的很多意大利青年(包括大学生和一些街角帮领袖)都试图融入美国社会。又因为这些青年无法摆脱自己意大利人的认知,他们都陷入了这样一种冲突,这也就增加了他们离开科纳维尔的难度。

由此可见,一方面,当地人的看法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和某种意义上的加剧;但另一方面,来自上述文化冲突的另一方——美国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美利坚所谓“多元与包容”的文化外衣下,它与生俱来的排他性也激化了这种状况。

只有科纳维尔出现更多文中奇克所代表的开放价值观,美国社会的这种偏见才会减少,那时才会形成文化的真正融合。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书看社会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