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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
莫言(1955年2月17日-),本名管谟业,著名作家,出生于山东高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其写作风格以“大胆新奇”著称,擅以幻觉现实主义融合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创作出了一批带有先锋色彩的独特作品,一部《红高粱家族》引起了文坛的轰动,凭借作品《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了首位获得该奖的中国籍作家。
- 1、 莫言晚熟的人读后感800字(优秀范文)
花了一个多星期,终于读完了莫老最新的作品《晚熟的人》。很喜欢看莫言的书,之前读过他大部分的作品《檀香刑》《丰乳肥臀》《生死疲劳》,他的文字直面社会的丑陋与现实的残酷,但也总离不开自己土生土长的高密东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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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中的故事
记得,这本书中有个坏坏的女人,名字叫做覃桂英,她擅于察言观色、趋炎附势,行事也妥妥的唯利是图,却还总是用道德来绑架着身边的人。用书中的原话说:真正可怕的坏人还不是那些知道自己坏的人,而是知道自己坏反而还觉得自己很正确很好的人。就像最近,网上有个被通缉的人贩子“梅姨”。这样的人,快活也只是一时的,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是宿命的折磨。总之,就像书中所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天道轮回、因果循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莫言笔下这个坏坏的女人,贫穷、卑微、精神错乱伴随一生,何其潦倒。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位现实生活中“梅姨”也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书中还有一位,和覃桂英相反的角色,叫做顾双红。虽然她命运多舛,让人同情。但是命运带给她的不公,并没有打磨她对生活的热忱。她一直充满希望并期待着未来,最后果敢地、英勇地去复仇。虽然,故事是很悲惨的,但是是充满正能量的。
二.书中的名言
莫言《晚熟的人》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本性善良的人都晚熟,并且是被劣人催熟的,后来开窍了,但他仍然善良与赤诚,不断寻找同类,最后变成最孤独的一个人。
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想到的更多是反驳。可仔细推敲后,我竟一时之间,想不到合适的事例去颠倒书中的认知。印象里,有些“低能儿”,当然不是贬低,他们的确很晚熟,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无法成熟。他们对这个社会,有时毫无威胁,却也不断的遭受着排斥。他们的一生少有幸福,大多数是孤独。
三.书中的感悟
社会总是在进步的,就像莫老笔下的高密乡。它的过去和未来,都对我们有着新的思考和感悟,给予我们新的发现和反思。现在的农村,也不是70年代的止步不前,社会的矛盾也在促使着新的更新与变革。认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一轮的新思考,对于我又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 2、 莫言《晚熟的人》读后感800字(优选范文)
读完这十二个故事,是应该深思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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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先生曾经羡慕印度有泰戈尔和甘地,如果就达到文学作品的巅峰而获得诺奖而言,中国现在也有了莫言。大师们的作品都是值得阅读和传播的,这些艺术的作品除了给人带来艺术的享受,文学作品还带有对人性科学的研究。读者从中能了解人性的光辉与渺小之处,从而也来升华自身。
大师笔下的这些小人物,没有完全的好与坏,而是集二者于一身,这些小人物就是大众,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之人。他们就这样感受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把这些小人物排开,他们密密麻麻的生活着,交织着,从中看到一个社会在前进着,后退着,又前进着。
写小说就像导演皮影戏,作者通过文笔牵拽人物,人物就行动表演起来。小说中的人物嬉笑怒骂,尽情表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触动了读者的感情。作者塑造了各种的女性形象,也写了一些朴实的爱情故事。
书中最后一篇小说中的三婶有鲁迅作品中祥林嫂的命运,孩子被狼吃掉了,但三婶比祥林嫂勇敢,她杀死了狼,七天之后郁郁而终,随自己的家人去了天上。一个凄美的爱情家庭故事,惹人爱怜。
还有寻夫的马秀美,很多年等待摩西的归来。就像杜拉斯的小说《长别离》中的女人,一直觉得一个傻瓜像是失踪多年的丈夫,日日盼着这个傻瓜能认出自己。这两个故事的结局却是不同的,莫言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马秀美的摩西回来了,马秀美又焕发了青春一样,让读者也跟着泣笑。而杜拉斯的故事结局却是长别离。
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城市化。有头脑的农民就折腾了起来,不怕失败,积极的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生存环境里活蹦乱跳着,是那些生命的真实写照。为之所奋斗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总之没有停留在原地,故步自封,而是保持了积极进取的精神,依然自强不息,有所追求。
虽然一切都是土里土气的,但这是农民的气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从各个时期而来,居住在一方土地上,汇聚在一本书里,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情。惹人悲悯,也让人欢喜,土里土气的生机是那么无限。
人间世事难料,人生起起伏伏,生命总是在无常中陨落。其中的些许人物,命运也是如此,这又何尝不是现实中人的命运。
读完小说,能唤起不同人不同的思想感情,这是作品给了读者特别大的想象空间,给读者想象空间的大小是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之一。希望人人多读大师
- 3、 莫言《晚熟的人》读后感800字
读完这十二个故事,是应该深思一下的。
朱光潜先生曾经羡慕印度有泰戈尔和甘地,如果就达到文学作品的巅峰而获得诺奖而言,中国现在也有了莫言。大师们的作品都是值得阅读和传播的,这些艺术的作品除了给人带来艺术的享受,文学作品还带有对人性科学的研究。读者从中能了解人性的光辉与渺小之处,从而也来升华自身。
大师笔下的这些小人物,没有完全的好与坏,而是集二者于一身,这些小人物就是大众,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之人。他们就这样感受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把这些小人物排开,他们密密麻麻的生活着,交织着,从中看到一个社会在前进着,后退着,又前进着。
写小说就像导演皮影戏,作者通过文笔牵拽人物,人物就行动表演起来。小说中的人物嬉笑怒骂,尽情表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触动了读者的感情。作者塑造了各种的女性形象,也写了一些朴实的爱情故事。
书中最后一篇小说中的三婶有鲁迅作品中祥林嫂的命运,孩子被狼吃掉了,但三婶比祥林嫂勇敢,她杀死了狼,七天之后郁郁而终,随自己的家人去了天上。一个凄美的爱情家庭故事,惹人爱怜。
还有寻夫的马秀美,很多年等待摩西的归来。就像杜拉斯的小说《长别离》中的女人,一直觉得一个傻瓜像是失踪多年的丈夫,日日盼着这个傻瓜能认出自己。这两个故事的结局却是不同的,莫言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马秀美的摩西回来了,马秀美又焕发了青春一样,让读者也跟着泣笑。而杜拉斯的故事结局却是长别离。
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城市化。有头脑的农民就折腾了起来,不怕失败,积极的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生存环境里活蹦乱跳着,是那些生命的真实写照。为之所奋斗的,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总之没有停留在原地,故步自封,而是保持了积极进取的精神,依然自强不息,有所追求。
虽然一切都是土里土气的,但这是农民的气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从各个时期而来,居住在一方土地上,汇聚在一本书里,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情。惹人悲悯,也让人欢喜,土里土气的生机是那么无限。
人间世事难料,人生起起伏伏,生命总是在无常中陨落。其中的些许人物,命运也是如此,这又何尝不是现实中人的命运。
读完小说,能唤起不同人不同的思想感情,这是作品给了读者特别大的想象空间,给读者想象空间的大小是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之一。希望人人多读大师的作品,来感受人物的命运,也感受自己的生命存在。
- 4、 托物言志的作文
托物言志的作文(一)
我不由的停下了脚步。
太久了,没有见过开得这么盛的梅花,虽我与它还隔着一段距离,却已看到一片淡淡的、耀眼而脱俗的红。
冬天的杭州,虽不像北方一样干燥,呼呼地刮着北风,但是气温也比较低,而正巧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一株梅,一株普普通通的梅,彻底消除了我旅途的疲劳和对天气的抱怨。
这一朵在冬天升起的红云,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给我一种幻觉它在飘动,它在轻盈地飘动。我快步穿过人群,走近了看仿佛只有我一人走近了看,周围的人都在忙着摄影。我端详着其中一朵,她是那样美好。花瓣红里透着白,却不会让人看得心生厌倦。每一朵花,都是五个身着红色纱裙的舞者,手拉手围作一团,欢快地旋转,转出一篇迎接春天的乐章。
不同角度看,有不同角度的韵味。这一朵在冬天升起的红云,一旁有映衬她的柳树,脚下有映照她身姿的潭水,但她不低头弯腰;她也不像有些花一样娇柔。春夏秋冬四季回转,她却只选择了冬天这个一年中最荒凉,最没有生机的季节,选择了迎风傲雪而不是扭捏做作,选择了冰冷的土地而不是温暖的温室,她是冬天的伴侣,是花中的巾帼英雄!谁说只有松柏才可以被形容为铮铮铁骨?梅花一样也可以!我想,这必定是把梅花放在四君子梅兰竹菊的首位的重要因素吧。
即使是这样大的雪,落在梅花上也留不住的。是的!雪留不住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她绽放的脚步。生命竟是这样的令人感动。梅花历经春、夏、秋三季的酝酿,默默积攒着全省的力量,终于在苍白无色的冬天,仙女下凡一般的盛开,爆发出全省的力量。她不在乎狂风暴雪,不在乎自己是众星追捧还是无人知晓,她要做的是认清目标,微笑着迎接目标,迎接天寒地冻,为荒芜的冬天添上一笔炫丽的颜色。
这时我才彻底明白为什么毛泽东,陆游等文人将梅花作为他们的笔下常客,它或许已经不再是一株普普通通的植物,它是我们深厚的文化底蕴,是这个民族的象征。这一朵在冬天升起的红云,这一株在西泠印社绽开的梅花,带给我一次不一样的行程,一次前所未有的心灵净化。
迎风傲雪,亦是最美。
托物言志的作文(二)
那是一只龟,一直桀骜的,拼搏的龟。
那天是寒假的一天,闲来无事,无意走入花鸟市场,便饶有兴趣地看起来,仿佛世间万种生灵于此刻汇于一处,笼中的鹦鹉生涩地叫着欢迎光临,水中的鱼儿争先恐后的吃着人们撒下的美味,被粗短的绳子拴住的狗伸着腥红的舌头向人们乞食。当我逐渐感到疲倦时,忽然眼前一亮。
那是一只龟,一只被鱼缸困住
- 5、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1】
春节前的时间里,看了一本书,是冯梦龙的警世通言,是三言两拍中三言中的一个,另两个是喻世明言和醒世恒言,以前在学习的时候,
就听说过这些,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读,在中国文学史上还算是比较有名的,是明代小说的代表,所以,在买书的时候,看见了,就把这本书拿回去看看。
初看时,觉得挺有意思的,看了几个往后,越来越让人不可思议,呵呵,都是一些因果报应的翻版,
文中所提倡的一些所谓的道德准则,有些看起来非常得熟悉,有些觉得有些面熟,当然更有些觉得荒诞不堪。
文学家在评论小说的时候,说它揭露了明代时期一些黑暗的一面,我觉得这些黑暗面和现在的黑暗面比较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而且那些做错事情的人,在阳间得不到惩罚的话,到了阴间,也逃不了,所以我想这些小说,对于那时的人可以还真是有点警示的作用,不过,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肯定不会因此而被吓掉,现在很多人都是唯物论者,不信这一套的。
古代的人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他们往往以为,在自己之外,还有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东西盯着自己看,所以他们信很多东西,对于很多东西都是惧怕的,
但现在的人认识了一些东西,好像是什么不怕,而正是这种不怕,现在的人做的很多事情,在古代人看来,肯定都是瞠目结舌。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2】
《警世通言》卷廿二宋小官团 圆破毡笠:〖钱员外(宋金郎)起身,梳洗已毕,手持破毡笠于船头上翻复把玩。
刘翁启口而问道:员外,看这破毡笠则甚?员外道:我爱那缝补处,这行针线,必出自妙手。
当年,小金郎落难钱塘,为船家搭救,船女宜春为其热茶温 饭,缝补破毡,引出一段姻缘。
后来,金郎见弃于翁妪,宜春戴孝守志,誓死不渝。
睹物思人,金郎怎不动情?言爱妙手,更爱仁心。
不觉想起《倚天屠龙记》里,汉水之湄那个温 婉善良的女孩,周芷若。
〖周芷若从张三丰手中接过碗筷,道:道长,你先吃饭罢,我来喂这位小相公。张无忌道:我饱啦,不要吃了。周芷若道:小相公,你若不吃,老道长心里不快,他也吃不下饭,岂不是害得他肚饿了?
张无忌心想不错,当周芷若将饭送到嘴边时,张口便吃了。
周芷若将鱼骨鸡骨细心剔除干净,每口饭中再加上肉汁,张无忌吃得十分香甜,将一大碗饭都吃光了。
周芷若回上船去,从怀中取出一块小手帕,替他抹去了眼泪,对他微微一笑,将手帕塞在他衣襟之中,这才回到岸上。
张无忌目送太师父带同周芷若西去,只见周芷若不断回头
- 6、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800字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 7、 写读后感作文700字2024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 8、 作文读后感1800字2024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好处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透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透过具体的方法来到达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此刻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好处。因此,这个读点是十分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十分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十分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
- 9、 大蛇莫里读后感700字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位森林看护者名叫阿木。在他看护的森林里有一个山洞,山洞里住着一条蛇名叫莫里。
冬天到了,莫里要冬眠了,他躺在山洞口,像老树干。阿木路过这里的时候,常坐在老树干(蛇的背上)上休息。
有一次,阿木坐在莫里的背上放了一股屁,莫里被惊醒了。莫里喜欢和人类交朋友,莫里没有吓唬阿木。
天气越来越冷,阿木家的柴火和木头用完了,阿木想起了山洞口的老树干,他想把老树干带回家当柴火烧。阿木的斧子劈不开老树干,他决定拿锯子来锯。
莫里听了很紧张,但他没有逃走。他想在阿木锯他的时候,告诉阿木他是一条蛇,他想和阿木交朋友。
莫里等啊等,没见到阿木。其实阿木回家后,太累了,没有上山。
夜里下了一场雪,莫里担心阿木,跑到了阿木家。莫里看见阿木在火炉旁煮汤喝,房间里暖洋洋的。阿木站在室外被冻僵了。
阿木到屋子外搬柴火时,看见了莫里,把莫里抱了进去。莫里醒来了,他怕吓着了阿木,装作没有醒来。莫里也担心阿木把他当柴火丢进火炉。直到春天,阿莫也没有把阿木当柴火烧。
有一天,阿莫外出回来后,发现木头不见了,留下了一条长长的白色蛇衣。阿木知道这时莫里留给他的礼物,他一直保存着。
阿木不知道这条大蛇的名字叫莫里,也没有和这条大蛇说过一句话。但他知道,那一年冬天,这条大蛇在他家住过。他把这条大蛇当作板凳坐着休息过。
故事中阿木始终没有把莫里当柴火烧,莫里也没有伤害吓唬阿木。莫里把自己给阿木当凳子坐着休息,他们彼此成了好朋友。
好词有:看护、鳞片、劈砍、倒霉、逃走、一锅汤、冻僵、硬邦邦、暖烘烘、蛇衣……
好句有:“瘦瘦矮矮的个子,方方的下巴上长着白白的像刷子一样的短胡子”、“他横躺在山洞口,像根老树干,身上的鳞片像老树皮。”……
- 10、 读莫言《吃的耻辱》作文700字_高二读后感
自从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莫言老师的文章从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平民大众的视线中。
朋友圈,空间中,经常能看到转载他的文章。
我今天看的到是一篇他写的《吃的耻辱》。
文章写的大约是他初踏北京城,做为一个他乡异客在皇城根下,因为农村出身,饭量大,吃不饱,由此引起饭局上的同桌人,或者是请他吃饭者,说了些在他看来略带“歧视”的玩笑话。
到饭店吃凉面,好心讨好店家的小狗,扔了块肉,却被狗吠人骂,人家是外国纯种的昂贵狗,只吃配方饲料,不能随便喂。
因着好心,却被人骂,道着违心的歉,连凉面也弃了。
回到宿舍,碰到好心同学请了吃了顿胡萝卜,粉丝还有肉,还没感激过久,不久和那朋友有小摩擦的时候,这顿饭中不起身的胡萝眩成了法国的,牛肉是美国,还什么鱼子酱还是苏联的,一下把作者吃人嘴短的无奈和羞愧逼的无以遁形。
吃别人请的,被说成“奋不顾身。”
吃自己买单的,被说成“要吃出本!”
听了老娘亲的话,吃了饼粥再来混饭局, 好不容易不再“奋不顾身”,又成了“扭捏作态的贾宝玉。”
真的可以想像作者本人当时无语的心境呀。
结尾,还是他的老娘亲道破天机,何苦看别人的脸色,听别人的话头吃饭,想吃就吃,吃胖了是福。
她年轻时饿极,偷生产队马料吃被打;作者的大娘曾在极饿之时,连麻风病人碗中的剩面也掏了吃,还生怕被人家骂。
人是在吃饱喝足后,才会对旁人指手画脚。
何必呢?
看了这篇文,我对文中那些人的玩笑话并不陌生,却也不如作者那般敏感。
可我知道,这种玩笑话,我不会说,也不想说,一个人因为各自的出生成长环境不同,肯定会有差别,但是我们不能用话语去伤害别人。
文中,作者说,伟人不吃美国面粉,他这种猪狗一样的动物,还是先填饱肚皮再来谈自尊吧。
我想,这也是写在他曾经落迫的成名之前,如今的他,估摸着也不能这么肆意调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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