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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3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应许之日 读后感(3)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应许之日 读后感(3)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应许之日 读后感 第(1)篇

辛大写的很好,一个去取悦所有人的人,她的心中最是缺爱。辛大笔下的每个人,每个名字都代表了自己的风格,有血有肉,不容混淆。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她的作品都能被人记住的原因吧。《应许之日》封澜和丁小野之间的爱情,倒是没有什么可说的。虽然每个人看来,女主都有更好的选择,可没有办法,她注定了就是要败在丁小野那里,她摔倒了再爬起来,可以毫无关系地拍拍身上的土继续前行,可下一个路口丁小野还在那里等着她,等着她万劫不复,心甘情愿地等待四年的牢狱生涯结束。这就是一个人在爱情中的劫难,她躲不过,逃不开,但好在一切都走向了一个还算明朗的未来。也许这就是值得的等待,也是爱情的宿命。她的生命中注定要遇到这样一个人,等待她彻底沦陷,万劫不复。而丁小野又是谁心中的火?俊朗惹眼的外表,有点坏,又有点男人味。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期待自己的生命中会遇到这样一盘菜,而可惜大部分人都不是封澜。其实我很希望辛大能多描写丁小野对封澜的动心。其中看的不舒服的原因,就是觉得女主爱的挺卑微,基本看不到丁小野对女主的爱,感觉一直都是女主再付出!n辛大的每一步小说女主角都是爱的执着,封澜亦是如此!她终于等到了她的应许之日。“二十岁才得到心爱的洋娃娃,n四十岁买得起俏丽的裙子,n六十岁重遇初恋的人……n这又有什么意思?”n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封澜应该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n

应许之日 读后感 第(2)篇

记得那年看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之后,一度觉得辛夷坞这个名字犹如闪闪发亮的新星,所以看到这本《应许之日》时,就不假思索的看了。但看完的感觉很一般,到《应许之日》,只剩下标题式的情感和香艳的段子,无论是封澜和丁小野,还是曾斐和崔嫣,都透着一种浮于面上的折腾劲。文案的那段“二十岁才得到心爱的洋娃娃,四十岁买得起俏丽的裙子,六十岁重遇初恋的人……这又有什么意思...…”仿佛为这个故事做了一个注脚,但故事已然如此苍白,注脚抹一笔亮色也无法掩盖这个故事的失败。封澜对丁小野的见色起意,到她卖餐馆也要等他回来,这中间应该还有很大一段心路过程,这些转变没有交代清楚,却试图以“爱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来带过,就落于下乘了。这本书里人物的性格还没塑造完整,辛夷坞就光顾着情节了,看过后人物面貌模糊,情节就如无根之草,吹着吹着也就散了。哎,可能真的是过了看言情小说的年纪,心中泛不起半点波澜,犹如喝了一杯白开水一样寡而无味,不推荐。

应许之日 读后感 第(3)篇

这本书我给五分。终于让我看到了酣畅淋漓故事。大概是我太俗气,我就是喜欢圆满的故事,就想童话里说的,王子最终找到了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活是有很多苦楚的,为什么不能再给点甜呢。和作者其他的故事比起来,这个故事真是太和我的口味。封澜执迷不悔,丁小野豁然贯通。崔嫣精灵可人,看人做事通透斐然。就是肉肉糊糊的曾斐,也终于热血,这么说不太对,反正就是像个男人了。也许,这才是我生活里的真相,明明可以坦诚布公的,为什么要把那些心思百转千回的藏在阴暗处。让自以为是的“对你好”,最后让所有人都不好。因为看了作者前几本书,不管是司徒玦和姚起云,还是向远和叶骞泽(希望我名字没有记错),都是让我感觉心里像裹着一团有型的浓雾,惆怅粘腻。还是这个故事好,谢谢。,让我心中浊气一扫而空。为真爱,为应许之日。为我们心中总也不能放弃的对爱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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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应许之地》读后感800字


《我的应许之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读得非常艰难,数次放弃,又数次捡起,当终于读完的那一刻,如释重负的感觉并没有产生,也没有那种“不得不一吐为快”的写读后感的冲动,以色列有多复杂,这本书就有多复杂,而我的心情,只有更复杂……

原来以色列和我想得不一样;原来犹太人和我想得不一样;原来我们整天在新闻里看到的那些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打打杀杀,对于我们远远的旁观者而言,是新闻,而对于亲历者来说,是真实的生活。

这种对于国家命运强烈的认同以及对于国家可能朝不保夕的危机感,让它的子民,个个都如泣血的玫瑰,成长的妖艳无敌:艺术家、科学家、商人、甚至夜店的dj都能独树一帜……总之,干什么事情都能够以高度的专注和日复一日的积累做到极致;并且以色列的孩子大多早慧,基本早早就具备了很强的生存能力,作为一个母亲,还真是打心眼里羡慕这种“别人家成长的这么好的孩子”这件事情的。

这样一群从世界各地凑起来的不同的背景的人,居然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干什么都能成功,在与邻国的各类交火行动中也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其内部文化之间的裂痕,其政坛的各类风云变化,它的子民在和平年代探索一个更好的以色列的各种尝试……依然会有撕裂和隐痛,并且,这种撕裂和隐痛所带来的伤害,并不少于战争的残酷和苦难。

说回这本书本身,讲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虽然主线是时间的推移,但是没有一个核心的主题串起来这些零散主题的文章,更多的是其过往文章的各种拼凑,再加上本书出版之时作者的各种临时感悟,所以读起来,稍显杂乱,确实需要多一些的耐心。

不管怎么样,总算看完了,只能安慰自己——开卷有益。

家有一斗:斗爸出去跑步很久没有回家,我在小房间审合同,无所事事的斗斗过一会就说,你给爸爸打个电话吧?爸爸去了这么久了。我都以各种形式敷衍过去了。后来斗爸终于回来了,斗斗立马冲过去开门说,爸爸,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我开玩笑的说,也许爸爸去找花姑娘了!

斗斗说,花姑娘都是假的,只有爸爸和妈妈才是真的,老公和老婆才是一对。你看光头强整天都说找花姑娘,从来都没有成功过!

看着我惊呆的表情,斗斗说,妈妈你看,其实看《熊出没》也能够学到知识的,虽然只是一点点。作者:邓艳艳

“幻想乡”的终末之日——《一九八四》读后感


被称为“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的《1984》,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奥威尔刻画了一个令人感到窒息的恐怖世界,它是一个存在于幻想之中的世界,作者给予了这个世界以无比压抑的昏暗社会,让读者在阅读之中感到窒息。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一九八四》的读后感,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九八四》读后感(篇一)

没有不寒而栗,我们厚重的历史远比一本政治寓言小说更加冰冷。也没有心有余悸,并未破灭的幻想从未告诉你可以劫后余生。

对于中国人而言,《1984》仿佛是一面镜子,它回望着历史也映射着未来,因为乔治•奥威尔描述的幻想之于中国人而言过于现实,它虚构了一个人的一生都要活在思想警察的监督之下,亲人爱人之间也要为了一口食物而互相出卖的国度,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老大哥”——这个叫法又总是与某些形象绑定在一起,所以很多人以为这是一本关于红色政权的寓言小说。我想倘若真的如此,倒是小看了作者的格局罢。如果真的要影射红色政权的话,《1984》中充斥着监督、告密、恐怖的故事应该发生在更像远东的“东亚国”,而非看起来形象脱胎于英国的“大洋国”。在一个几乎没有极权主义生存空间的国度虚构一个这样的故事,作者也许是想告诫人类,极权主义从来没有我们以为的那样遥远,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里,随时准备侵蚀你的意识。

《1984》在全世界的盛行似乎都有着一种对陌生制度泼脏水的嫌疑,因为本书用极致的方法去描述社会主义——这时候它已经变成了极权主义——那么它当然是可怕的。极权主义的可怕不仅仅在“权”,更在“极”。其实,任何一种理论、制度、观念,发展到极致,都是可怕的。一个人喜欢狗,是一种可爱的情感,可是爱到极致,去高速公路拦截运狗的车辆强行解救,就是可怕的了。纠结同道中人打了狗贩子,认为狗大于人,就更可怕了。

极端的集体主义是可怕的,可是完全不受拘束的自由主义不可怕吗?人们的死法恐怕并不会少一点。背叛与出卖,都不会更少。

我们大可以用《1984》提供的思路去幻想一个与大洋国对立的国家——这个国家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律规定少之又少,政府几乎没有强制力,一切出于自由意志的行为都被认为是合理的,人们追求的唯一目标是享乐主义的实现。那么你会惊奇的发现,这个国家同大洋国一样,充斥着猜忌与陷害,最自由变成了最不自由,一切都殊途同归。如果在自由主义颇有市场的今天以此为思路写就一本《2071》,我想它同样惊起读者一身冷汗。

与极权一样可怕的另一个概念是集体,而后者往往是滋生前者的土壤。

“集群”是人类在自然界胜出的有力武器,也许正是如此,“集体”总是有着特殊的魅力。任何一件事情打上集体的名义便有了天然正义,只是以人类的智慧,在很多时候还分不清正义与邪恶的界限,这其中不易察觉的区别造就历史上太多以集体的名义作恶的例子。

在我们的人生经历当中,无论你愿不愿意,总是要不断的加入某一个群体。我们意识到的第一个集体可能是班级,后来是学校,家乡,职业,国度。也许我们每个人的确都是自身经验的囚徒,所以当我们身处一个集体中的时候,会天然的为其辩护。

比如一句颇得人心的话是“母校就是那个你一天骂八遍,却不允许别人说一句不好的地方”。毫无疑问这是一句情感大于思考的话,我们以此表达对于母校的情感毫无问题,但如果发自真心的以为母校、家乡、国家,这样的群体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容任何质疑,便落进了集体的陷阱,导致我们无法自控的为集体服务,以至于做错事而不自知。事实是并没有一个群体因为我们偶然身处其中就天然正确,这世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集体都不会天然正确。如果我们想要做一个理智的人,不做集体的棋子,甚至某天当集体发疯的时候能够拥有自控的能力,那么就要学会经常跳出你所在的那个集体去判断它的行为。

在2017年秋季开学的时候,我的母校做了一件颇引争议的事情——在接待新生的时候为穆斯林学生单独设置了接待点。此事在微博上引起来诸多争论,涉及很多大而化之的议题,暂且不谈。只说我看到我的很多校友们,不遗余力的为母校辩解,与人骂战。这时候就事论事仿佛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漫天的争论中,本校学子突然失去了讲道理的能力。他们用了很多我无法理解的理由去和对方争论,比如“你来过xx大学吗?你了解xx大学吗?”这便是我所谓的集体陷阱了。因为身处其中,便天然觉得母校是对的,可是这件事的对错浅显易见,便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用你没来过、你不了解来否定你批评我的资格。

人是不愿意承认自己错了的动物,所以我们也不愿意承认我们加入某一个集体的选择是错误的,我们总是一旦加入某一个群体就迅速被同化掉,不由自主用血肉和思想去滋养怪兽的成长。所以《1984》中的“老大哥”是聪明的,他并不热衷于在肉体上消灭反对他的人,而是在思想上改造你,今天你反对我,明天你就是我。

能够将身体与魂灵都托付给一个集体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然而漫长的人类史证明这样除了换来一时的安逸外真的很难得到善终。一个理智的人应该具备随时跳出群体、审视群体的能力,当所有人高唱赞歌的时候还能在心里问问自己对错。走夜路也要睁着眼睛,哪怕偶尔显得格格不入,但这正是真正自由的代价。

《一九八四》读后感(篇二)

前段时间读完了乔治奥威尔的那本著名的《1984》,这本反乌托邦的经典小说几乎可以当做反思集权政体的教材来使用。读完的那一刹那胸中郁积的块垒并没有被消除,反而陷入了更深的迷茫和恐慌。无力,空虚,对书中那个世界的绝望,温斯顿在老鼠铁笼关闭的那一刻便死去,在他喊出让它们去咬那该死的茱莉亚的那一刻便死去。

《1984》是一部政治讽喻小说,无疑也是一部恐怖小说,它描述的社会是笼罩在阴森乌云下的墓群,思想警察像乌鸦一样在枯树枝头张望,随时等待着肢解爬出坟墓的未死之人。这里没有任何希望,弥漫着腐肉的气息,让人惧怕到颤栗。

乔治奥威尔曾经是一名坚定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信徒,他年少时受教于伊顿公学,在缅甸当过警察,参加过西班牙内战,最后因为自己属于托洛茨基派而被打压迫害,他目睹了党内的同志清除异己的手段比消灭敌人更甚,目睹了那些肮脏的,残酷的政治斗争。后来他逃到了法国,在一九四八年那年写下了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的1984,两年后他病逝。可见他写下一九八四是基于自己真实的经历,基于青年时期对集权政党最深刻的认识。

说回小说

如果说集权政体对人民的奴役是建立在铁腕和愚民教育上的话,那么人民对集权政体的服从便是建立在怯懦和不愿思考之下。温斯顿是一个觉醒了的人,他知道自己是这个疯狂的社会里的异类,但他又相信不止他一个异类,他小心翼翼的在茫茫大海里寻找自己的同类,他像孤岛,困守在自己荒凉的海域,害怕,孤独,像是一个长工发现老财主跟自己老婆偷情而不知道是该拆穿还是隐忍。我一直在想他到底是悲哀还是有幸,当一个人发现真相却无法大声喊出来的时候,他内心里是幸福的吗?真相重要,还是苟且的安宁重要?这恐怕只有温斯顿自己知道。

“Who controls the past controls the future;who controls the present controls the past。谁控制了过去,谁就控制了未来;谁控制了现在,谁就控制了过去。”这是整本书蕴意最深刻的句子之一,掌握了绝对话语权的党可以任意篡改历史,他们可以说飞机是党发明的,欧亚国和大洋国从来都没发生过战争,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的事迹都跟党有关。当历史完全的,绝对的屈从于政治的时候,那便是灾难的开始。过去是捏在老大哥手里的玩偶,他想如何打扮就如何打扮,控制了历史,便控制住了人心,斩断了人们通过去的所有联系,人们不知道五十年前的生活是怎样的,不知道葡萄酒的味道,不知道巧克力的芳香,不知道所有关于过往荣光的美好记忆,过去是深渊,不管它是不是真的深渊,党说它是深渊,它就是深渊。而当人们不知道历史的真是面目的时候,那么他们也就只能顺服于当下的恶劣惨淡,他们相信现在是最好的时代,过去是地狱。

1984里面奥勃良是一个思想警察,他从温斯顿觉醒的一开始就敏锐的发现了他的变化,他像一个狡诈残忍的猎人,放下陷阱,摆好诱饵,一步一步的引导温斯顿钻进他设下的圈套,他像坦克一样肆无忌惮的碾压着温斯顿,他知道温斯顿心里所想所感,他知道温斯顿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想法,知道温斯顿对党的怀疑,知道他所能想到的所有反抗方式,他于温斯顿而言就像全知的上帝,这是一种从上而下没有死角的掌控,从身体到思想,温斯顿都被奥勃良死死掐住,奥勃良像在摆弄一只愚蠢的蚂蚁,你从来不知道被一个比自己更高的存在审判有多么可怕,你只能臣服,跪地乞饶,他看透了你的一切。最可怕的是你明知道你眼前这个比你高明太多的人的想法是彻头彻尾的荒谬的,却无力反驳,你的每一句反驳都像是打在石头上的拳,不仅无用,还会被反伤。

跟许多人不同,1984最让我感到灵魂震颤的不是时刻监视着你的电幕,不是孩子对父母的揭发,也不是大众对老大哥的狂热信仰,而是当茱莉亚悄悄在人群里把那张写着我爱你的纸条递给温斯顿的那一瞬间,我脑子里有洪流在奔涌,那是人类最原始最朴素的感情,它磅礴浩大,丰沛而野蛮,突破所有封锁,不顾被消灭的可能,冲动的像一只斗牛,无视所有的危险。但是,希望的开端,也是绝望的注脚,爱情的力量或许可以短暂的让他们不顾一切去相爱,可是最终还是无法匹敌那铁墙一般冷酷的党,在权力者的眼里,爱情可笑的像在鼻头涂了胭脂的布娃娃,愚蠢而又不堪一击。我希望温斯顿能恪守他人性的最后底线不要出卖自己的爱人,可是他还是崩溃在装满老鼠的铁笼面前,他声嘶力竭的嘶喊——‘去咬茱莉亚,去咬那个该死的娘们!’绝望的呐喊回荡在101囚室外的走廊里,凄凉又哀伤…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胸膛里熄灭了,是的,永远的熄灭了…我闭上眼睛,内心止不住的抽搐。

1984影射的东西毋庸讳言,它是一面镜子,映射出现实。这个世界像是一副平淡无奇的地图,当我们顺着先贤的指引掀开地图的一角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地图下面有另外一个庞大的世界,可惜我们只能窥见其一角,无力撕开整张地图,这是身为凡人的局限,抑或是尼采所说的绵羊的怯懦。乔治奥威尔揭示了权力的某些真相,自由于我们而言之珍贵甚于生命,我开始理解裴多菲的那首《自由与爱情》的诗,自由乃是宇宙赋予人类最崇高的权利,没有自由,便没有一切。

2+2=4,而不是5!

《一九八四》读后感(篇三)

《1984》的阅读体验令人印象深刻。

虽从主角平淡空洞的生活到与女主相爱再到最后被捕均属转折,但读时并无跌宕起伏之感。或许书中一字一句都一直在给人增添压抑,让我们隐隐觉得所谓的希望并不存在,让我们仿佛能预见到这个凄凉的结局。我觉得1984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全是可怕和恐怖,正是这一切扼杀了希望。

正如书中序言所说,奥威尔的小说开创了“‘新’新闻写作方式”这一文学形式。可以看出,1984的确如新闻般翔实,以至于最后对“新话”都作了教科书式的介绍。它像一则生动的政治新闻,你不能不把它当做一种文学,而其政治性仿佛又置于其文学性之上。最终我们的社会并未如奥威尔描绘那般,或许皆因现实中如奥勃良之流并无能力登上统治地位,又或许权利和痛苦本来就并非芸芸众生所求之物。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能够在奥威尔的字里行间体会到恐怖。这是一个经历过恐怖的作家再用艺术放大的恐怖,尽管最后恐怖得有些极端了,它也还是一种恐怖。你用观察他人的视角去看会觉得恐怖,当你将自身代入其中之时,你会觉得更加恐怖。这种恐怖是递进的:它开始浅,后来深;开始隐藏,后来显露;开始轻微一触,后来无孔不入。它慢慢由一种你想要抵抗的外物,变成一种你无法抗拒的内在,最后就是我们都看到的悲剧结局——这是没有黑暗的恐怖,是一种白色恐怖。

《1984》的三个章节,其实是恐怖的三层递进:

一、篡改和压迫:党如果能控制过去,也就能控制未来。虽然现代社会没有像书中的“党”一般的能够完全篡改和蒙蔽过去的组织,但是上层对人民思想的限制却是无处不在的。若是能像大洋国一般完全切断国家内与外的联系,篡改就是改变过去的笼;若是像现代一样国家间的交流已无法避免,阻碍就是限制限制思想的墙。墙是双刃的,它在让我们无法获得更多可参考信息的同时,也避免了我们接受虚假和别有用心的信息;而笼是恐怖的,墙内的信息还能时不时受到墙外信息的冲击,而笼内的一切都完全被掌控了,只有温斯顿手中那张“证据”还仿佛能作为“真实的过去”存在的证据。温斯顿想要搂裘丽娅,但是她腰上围着的那条令人厌恶的猩红色绸带,却是咄咄逼人的象征。压迫大概是最常见的恐怖了。压迫无非是限制欲望和利益:为了自身意念限制他人欲望,为了自身利益而限制他人利益。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性禁止,就有人追求性自由;有黑人歧视,就有人追求人人平等;有农奴压迫,就有勇者起身反抗……篡改和压迫只是最外在的恐怖:有时候统治者以为他们改变了过去,但原本的过去仍存在于人之内心;有时候统治者以为他们消灭了欲望,但天然的欲望仍于人的内心燃烧。这种恐怖在今天仍是公开和屡见不鲜的。这种恐怖能于一时限制人的表现,却限制不住人内心的涌流。

二、窥视和窃听:温斯顿和裘丽娅以为是天堂的小店阁楼,却无时无刻不处在电幕的监视下。派逊斯因梦呓中出现反党言论而被自己的子女告发,锒铛入狱。在强权压迫和逼害下的人虽然暂时不能公然反抗,但是他们需要交流,需要发泄,需要密谋。拥有完全不被窥探的、属于个人的地方仍然是人类在以后的追求,因为随着技术不断发展,是否窥探和监视一个人已经逐渐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意愿而非条件限制或力不能及了。拥有这样一个场所让人感觉到十分幸福,就像你望着窗外的狂风暴雨却能在温暖的家里与爱人子女温存。你觉得纵使强权再盛,你也能拥有自己的一片小天地,跟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一起互通心声,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自由。哪曾想,你的私密小天地却处于强权的掌控之下: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词一句,都被窥视和窃听,你的“阳奉阴违”其实早已暴露。更为恐怖的是,监视温斯顿的是曾经给予他不少美好事物的却林顿,举报派逊斯的是流淌着他血液的子女,以致于温斯顿被抓后还担心却林顿是否会受牵连,派逊斯最后还存有对子女的一丝骄傲。这种恐怖是一直涌动的暗流,不见天日。这种恐怖能窥探人的内心,使人感觉危险无处不在。

三、控制和改造:温斯顿还是觉得能和奥勃良说话是很好的。他最终战胜了自己并热爱老大哥。最为恐怖的是,在监听设施的背后不是《窃听风暴》里的XX/7,而是堪称恶魔的奥勃良。人们难以想象的恐怖在第三章集中爆发。在这样恐怖递增的发展氛围下,一个“密谋造反,计划败露,被捕牺牲”草率而又带点壮烈的结局明显是不可能的了。奥勃良用肉体的苦楚和近乎于平等讨论般的交流不断侵蚀着温斯顿。我阅读时感到最可怕的是,这样的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你在和他目光接触的一瞬,他就能让你感到他是你的朋友;无论他怎么折磨你,你仍觉得和他交流是令人高兴的;他仿佛是你的知己,知道你脑袋里一切所思所想,知道你在这世上最害怕的东西。他能全方位地控制你,进而改造你。他不需要牺牲的英雄,因为很多人并不怕死;他需要改造的“良民”,而且他也知道你最怕的是什么。总的来说,奥勃良和他所在的政府是我于本书发现的最恐怖的事物。他们能塑造出自身的对立面,并加以分析和体会。他们塑造出反抗者,并在反抗者的角度分析自己。他们的追求——权力和痛苦,是多么的纯粹。奥勃良就像是温斯顿的复制体,他知道温斯顿的一切;但同时他又更聪明,更有优势,更坚定。这样的政府不惧怕暴力反抗,相反的,它不使用暴力就能让你无法反抗。这种恐怖现在估计还不存在。这种恐怖能彻底改变一个人。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楚门的世界》。楚门同样生存与他人的监视之下,但是他人掌握了他的行动,却掌控不了他的内心。楚门最终坚定地走向了通向自由的道路。

世界之美根本在于多样性。了解和控制他人内心之人的出现,会消除人的多样性。这才是人类史上最可怕的梦魇。

温斯顿其实就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带点正直带点善良,带点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带点对政权统治的怀疑。我们不能奢求芸芸众生都比温斯顿特别,只能相信权力和痛苦并非人类最终所求。

香港回归之日 ――读《明天更辉煌》课后感 (450字)


课文《明天更辉煌》让我感受很深,它讲述香港的历史变迁和回归祖国母亲怀抱的伟大时刻。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在1842年清朝时期,被英国用野蛮的战争手段强行占领的。当香港这一母亲的儿子被迫离开祖国怀抱之时,长城在悲伤、长江黄河在哭泣、华夏儿女在悲痛。百多年来,华夏儿女无不期盼香港这一海外游子的归来。

应当记住一个日子,那就是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全国人民的期望实现了。它和1949年10月1日一样,是世界华夏儿女最值得骄傲、最值得欢呼的伟大时刻。

香港的回归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以及党中央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国现制伟大构想的成果,是全世界中国人民的愿望。

香港的回归标示着中国贫穷落后,任人宰割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标示着强盛伟大的祖国已经站立在世界的东方。

《明天更辉煌》这篇课文真正体现出全世界华夏儿女对香港回归的期盼的香港美好明天的心愿。

让我们记住香港所受到的伤害,祝愿香港明天更辉煌,祖国明天更美好。

湖南怀化通道县通道县二完小六年级:杨锴琴

地动之日观后感作文1500字_六年级读后感


这是偶然看到的卡通,带给我的震撼和感慨却很多。

震前,是神户一个平静的小镇,主角是一个叫小刚的男孩。小刚是什么人呢?他是个除了读书,什么也不关心的小六男生,他每天都只管着读书读书读书,好朋 友美帆交代他写的毕业纪念册文章也没时间写。今天,美帆提醒他一定要快点写完文章,小刚心理只想着入学考试和辅导班功课,美帆又来吵他,他很不高兴的用力 把美帆推开,离开了教室。美帆还跌坐在地上大声叫着:“有些回忆是不能延迟的!小刚!”小刚才不理她呢,他在电子辞典上纪录着: 4:00回家写功课、5:00去辅导班等等琐事。

晚上,忽然来了六级强震,许多许多房屋都倒塌了,还好除了小刚爸爸受了一点伤外,一家都平安无事。镇上的人赶紧到学校避难。礼堂里满满的都是睡袋和棉被,难民吃的是其它县市配给的食物。老师骑着摩托车,挨家挨户询问每个学生有没有平安无事。小刚骑着自行车想快去问爷爷奶奶好不好,结果骑到爷爷奶奶家,发现只是瓦砾一堆。爷爷留的纸条写着:“我们都平安无事,到小学避难去了。”这才安心。

小刚骑着自行车回神户了,心里正想着:过去没时间写毕业纪念册的文章给美帆,现在什么时候写都行了。结果他忽然看见有人在拜过 世的人,瓦砾前面摆着照片和鲜花。他凑过去看看,结果发现那是美帆一家人的照片!那时的错愕之情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

一月三十一日,六年一班在没有教科书的教室里开始恢复上课了。老师上的是:生命的课程。老师伤心的宣布:老师的女儿,压在瓦砾堆下死了。我有时候,真的很不甘心,为什么我没有办法保护我的女儿,真的很不甘心!另外我告诉各位一个坏消息,美帆一家罹难了。现在大家请为美帆和其它五千多位罹难者默哀。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吧。”

小刚没有说话,他心里悲伤的想着:真的验证了你的话,回忆是不能等的。我已经来不及还你毕业纪念册的文章,当时推了你一把,也来不及向你道歉了。明明家是保护人不受风吹雨打的避风港,现在却成了把人锁住不让人逃出来的魔鬼... ...”

心得:

地震真的很恐怖,阿姨说,五一二大地震就是那样,天摇地动,房屋就像奶油蛋糕一样脆弱的倒下,死亡人数每秒都在攀升...。人类虽然自以为主宰世界,对天来说,人类根本微不足道。

加上回忆是不能等的。小刚认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考试,然后上大学,投入大型企业,成家立业,他错了。美帆不过只是个小六女生,这个方面懂的,却比班长小刚多了很多。

3篇读后感


3篇读后感范文一

暑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99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就不要怕辛苦,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怪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500年之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所以,我很喜欢他。

在我的同学中,又像猪八戒一样的葛玮。他每天吃得特别多,别人吃一碗饭,它就能吃四碗饭!别人喝一口水,他就能喝三杯因此他长得很胖,啤酒肚子、水桶腰。一次体育课,跑步比赛,全班都得参加。到葛伟跑了,只听一声枪响,葛伟跑了出去,可他太胖了,根本跑不动,还差点么摔倒。唉,葛伟该减肥了,我想:猪八戒也应该减肥了。

读完《西游记》,我终身受益。长大后,我要像唐僧一样善良。看到大街上有要钱的可怜的人们,我总会施舍他们一些钱;看到有希望工程活动,我会第一个捐文具、书和钱;有些有意义的献血,我也会参加。

《西游记》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这样的书大家都要看。这些书里都是精华,你把它读懂读透,就吸收了精华。所以,大家都看看吧!

3篇读后感范文二

星期五的晚上,我再次读了语文书上的《向命运挑战》这篇文章,内心再一次被霍金的那种好学,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聪明的霍金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他不知换了什么病,双腿和几个手指都不能动了,连说话都很困难。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更努力地去学习,终于成为了着名的教授。

为了与咄咄逼人的病人斗争,他努力锻炼,坚持靠自己的力量上楼。腿的力量弱了,他就用手拉着扶手艰难地走上楼去。读到这,我被霍金的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多么伟大的霍金呀!医生说他活不了多久,可是霍金硬是要靠自己的力量和命运挑战。最终,他胜利了。人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不管有什么困难,只要你能和命运勇敢地进行斗争,你就能胜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霍金那样子呢?有些人换了疾病,本来是有希望的。可是他就此放弃,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最后,本来可以治好的,却因为自己不努力而走向了死亡。多么可悲呀!还有一些人,身体很健康,却很懒惰,不愿意去学习。结果到死还是一事无成。想到这,我不禁又从内心感叹道:霍金真厉害!

我想,通过这篇文章,我也许以后再次面对困难时,会像霍金那样,顽强地挺过去。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胜利!

3篇读后感范文三

几年前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我在四年前始得此书的日译本,记得曾流了泪三日夜读毕,就是后来在翻译或随便阅读时,还深深地感到刺激,不觉眼睛润湿。这不是悲哀的眼泪,乃是惭愧和感激的眼泪。除了人的资格以外,我在家中早已是二子二女的父亲,在教育界是执过十余年的教鞭的教师。平日为人为父为师的态度,读了这书好像丑女见了美人,自己难堪起来,不觉惭愧了流泪。我一直想拜读这本让夏丐尊先生如此感动的书《爱的教育》,这个寒假终于如愿以偿了。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与神对话(3) 读后感(3)篇


这是我见过最美好的婚姻誓言:

南茜和尼尔来到这里,是为了在诸位面前,大声地公布他们彼此的爱,说出他们的真相,宣布他们选择与对方共同生活和成长;他们希望诸位亲朋好友来这里见证他们的决定,从而让他们的爱变得更加坚定。

他们今晚来到这里,也是希望他们的结合仪式能够让我们所有人变得更加亲近。如果你今晚与配偶或者恋人同来,那么让这个仪式成为一次提示——提醒你们别忘了你们自己的爱情关系。

为什么要结婚?尼尔和南茜都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把他们的答案告诉我。现在我想再问他们一次,以便他们能够肯定他们的回答,确认他们的理解,坚定他们对他们共同的真相的投入。

南茜和尼尔,你们跟我说过,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并不是为了得到安全感……你们知道真正的安全感并不在于拥有或者独占,也不在于被拥有或者被独占……更不在于要求、期待甚或希望对方将会提供你认为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东西……

而在于认识到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一切……所有的爱、所有的智慧、所有的睿见、所有的权力、所有的知识、所有的理解、所有的照料、所有的同情,以及所有的力量……都存在于你的内心……你们与对方结婚,并不是希望得到这些东西,而是希望送出这些礼物,希望对方能够更多地拥有它们。

尼尔和南茜,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不是想用它来限制、控制、阻碍或者束缚对方,而是要让对方能够真正地表达和诚实地庆祝你们内心最崇高和最美好的感受和想法——包括你们对神的爱,对生活的爱,对世人的爱,对创造的爱,对工作的爱,或者其他任何真正代表你们、给你们带来欢乐的感受和想法。南茜和尼尔,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认为婚姻带来的不是责任,而是机会……

成长的机会,完整的自我表达的机会,在生活中发挥最大潜能的机会,疗愈每个误解或者贬低你们自己的想法的机会,通过你们两个灵魂的结合而最终达到重归于神的机会……

你们清楚地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神圣结合……与你们爱的人共度生命的旅程,彼此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有难同担,有福共享。

现在,请你们各自拿起一枝白玫瑰。它象征着你们更大的理解,象征着你们的灵性本质和灵性真相。它代表着你们真实的、至高的自我,代表着纯洁的神之爱,现在和将来永远照耀着你们的神之爱。

指环象征着太阳、地球和宇宙。它象征着神圣、完美与和平。它也象征着灵性真相、爱和生命是永恒的……是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此时此刻,尼尔和南茜选择了指环,他们想用它来象征的是统一,而非占有;是结合,而非限制;是拥抱,而非圈套。

尼尔,请跟着我说:

我,尼尔……恳求你,南茜……成为我的伴侣、爱人、朋友和妻子……我在此宣布,我愿意给你最深的友谊和爱……当你处于巅峰时如此……当你落进低谷时亦然……当你清楚地忆起你的身份时如此……当你忘记时亦然……当你怀着爱去行动时如此……当你不这样时亦然……当着神和在场诸位的面……我还宣布……我将会永远努力地看见你内在的神圣之光……永远努力地和你分享……我内在的神圣之光……哪怕是在,尤其是在……黑暗来临的时分。

我愿意与你相伴到永远……让我们的灵魂结成神圣的伙伴关系……以便我们可以共同从事神的工作……将我们之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与我们接触到的所有人分享。

我们完全明白,唯有夫妻双方才能主持他们的婚礼,也唯有夫妻双方才能批准他们的婚礼。我的教会,或者国家赋予我的任何权力,都不足以使我有权宣布唯有两颗心才能宣布、并且唯有两个灵魂才能落实的事情。

所以现在,由于你,南茜,还有你,尼尔,已经宣布了早就刻在你们心上的真相,并在亲友面前,在神的面前,见证了这种真相——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你们已经宣布你们是……丈夫和妻子。

现在让我们共同来祈祷。

爱和生命之神灵啊,在这熙熙攘攘的世上,有两个灵魂已经相遇。他们的命运从此将会相互交织,他们从此将会悲欢与共,永不分离。

尼尔和南茜,愿你们的家成为一个让每个走进去的人都感到幸福的地方,一个老人和年轻人和睦相处的地方,一个成长和分享的地方,一个音乐和欢笑的地方,一个祷告和爱的地方。

愿你们的亲人的生活,因你们之间美丽而慷慨的爱,而不断变得更加丰富;愿你们的工作既对世人有益,也是你们生活中的欢乐;愿你们在地球的日子美好而漫长。

与神对话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风格仍是那么幽默,却又无情地揭露出许多我们故作不知的假象。读到第三部,才注意到书中不少观点我都曾见过,在风格题材各异的书中,在平凡无奇的旅途中,不经意地飘来,被我捕捉到,旋即丢进角落。而此刻,这些曾经的记忆串连起来,以一本书的形式呈现眼前,仿佛在证明着什么。

如果背后的真相只有一个,我相信由此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相通的。当然,如果谎言只有一个,也一样。其实不需要经由书中举例,有些事早已被论证了千百回,只是鲜有人愿意站出来高声宣布答案。就像皇帝的新装。我们并不缺乏思考和判断能力,却已不再是一个孩子。我们受制于现有的制度和价值观,不敢说出真相。

当我们通过独立思考和判断找到某些真相时,已经成为现有制度和价值观的背叛者了。若无大爱,怎会背叛?若不曾背叛,又如何拯救?

其实灵魂是否不死,人生究竟有多少轮回并不重要,因为在“死亡”之前,我们很难证实。但是我们无法欺骗自己的心,无法抹杀自己的灵魂,就迟早会被真相唤醒。我们正在走向灭亡,是不争的事实。选择就在我们手中,也是不争的事实。人生若是可以反复体验的游戏,又有什么可惧怕的?人生若仅有一次,又怎能违逆本心徒留遗憾?

这场游戏,值得我们用心玩一局。

书里说到了通灵,长达几年时间长期晚上梦到鬼众生算不算通灵,还不是一个,长期一群,梦里不停的诵经,才会醒来,偶尔也会直接被吓醒。身边人怀孕,会提前梦到孩子……身边人称呼为“仙姑”[捂脸][捂脸][捂脸],只可惜不会掐指算[偷笑],梦多了也没那么害怕了,想想自己身体里不是也住着个可爱的灵魂吗[憨笑]?原来很好奇,找师傅问过,说这辈子是布施者多念经回向给他们[捂脸],不管是真是假,倘若真能帮助到~也是挺好的……世界真是微妙,原来渴望知道更多,现在想一切随缘,该知道的时候都会知道……不会迷信于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排斥任何事物的存在,珍惜目前可以感受到的,生活在此时此刻!

《匆匆》读后感(3篇)


篇一:匆匆读后感500字

我常常困惑,爸爸妈妈为什么总是跟我念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之类的话;我常常困惑,怎么又上课了?又要做作业了?太阳一转眼就下山了?

今天,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仿佛是春日里的清风,吹走了我心头的迷雾。啊!我懂了:时间来去是这样的匆匆,多么宝贵啊!爸爸妈妈唠叨,是为了让我珍惜时间;可我呢,总是被动地做这做那,是没有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啊!

文中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只做了些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那该是一件多么让人懊悔的事啊!读着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每天早上,我总是磨磨蹭蹭不愿起床,美好的晨光就在我蒙眬的睡眼前溜走了;放学后,我总是想多玩一会儿,看电视剧、玩电脑游戏当我抬起头时,天就黑了。我浪费了多少时间啊!想起这些,我惭愧极了。

好吧,不能再让时间跑得比我快了!从今天开始,我要抓住太阳好好儿学习,好好儿锻炼,好好儿生活,让每分每秒都过得有意义!

篇二:匆匆读后感800字

今天,我学了《匆匆》这篇文章,作者是朱自清。它令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日子一去不复返、和对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来去匆匆的感受。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觉得机自己这八千多日子做得不好。他很盼望时间可以停下来,认为干什么事时间都会一点点流逝。

作者开头用到了排比的手法,触景生情。后面几句话出现许多问号,实际是在告诉人们时间一去不复返。作者和鲁迅一样,一生都在激励人们要振作,不要害怕黑暗,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这八千多日子不充实,再想想我们,四千多日子不就等于是浪费了吗?时间走得很快,没有任何踪迹,睡觉、叹息,愣神等等,时间都在流逝,而时间去了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是对时间的无奈和惋惜,他希望大家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充实,叹息一次,就浪费了一秒钟,虽然一秒钟实在太小,可是时间都是由这么一点点组成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如果一辈子都过得不充实、或去做坏事,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努力上进,这之间,会有许多挫折、苦与累,但是,这样才会活得很充实。就算不能做好事,也绝对不能去做坏事,我感觉到,作者很爱惜时间,他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浪费时间。因为,老后再后悔就晚了。

说了这么多,再想想我们自己,我们何尝珍惜过时间呢?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没有作者那么累,把学习学好就可以。可是,我们却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玩上,甚至,连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我觉得,不好好学习真的是虚度光阴,长大以后有不少学习差的当了小偷,那么,这种人就不应该来到这世界上,母亲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她也希望我们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平时多助人为乐,上课听讲,下课好好完成作业。其实,学习真的有那么难吗?只是动一动脑筋而已。不像过去打仗的人,很苦,而且一不小心便会丢掉生命。如今,我们穿得好,吃的也好,坐在温暖的教室,多幸福啊!学习好,以后一辈子都很享福,而且现在得和朋友处好关系,这样,大家都好。如果做坏事,不好好学习,你对的自己的父母吗?还有脸见他们吗?好好努力吧!要上进,不能停留再原地不动!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让我们去珍惜它们吧!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篇三:匆匆读后感1000字

最先接触朱自清先生《匆匆》这篇文章是在我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当时还太小,还没有时间概念,那时我没有多大的感想。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开始感慨时光了,我开始害怕时光的流逝,我发现时间他都去得匆匆。我开始想写有关时间的文章,我想把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我希望它在日后能提醒我珍惜时间。在有限的生命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最有意义的事。偶然机会,我再看到《匆匆》,再回味,万般思维涌上心头。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平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苔丝》读后感3篇


苔丝读后感(一)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二)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苔丝读后感(三)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平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平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平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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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3篇


《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下面是关于《目送》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1篇:读龙应台《目送》有感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一次次的目送也意味着人情的浓淡,一次次的目送讲述了多少沧桑巨变。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第2篇:读《目送》有感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小时候,你牵着他稚嫩的小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维多利亚小学。他用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而你,用深沉的眼眸,注视着他。铃声一响,人影错杂,奔向不同的方向,他放开了你的手,在喧哗的穿梭纷乱的人群里,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随着奔流的人群走向远方。但他不断地回头,穿过一条无边无际的时间长河,他的视线和你凝望的眼神隔空交会。

背着书包的瘦小身影在你的凝望里消失在门里。

十多年后,你送十六岁的他到机场,告别时的拥抱,在十几年时光的沉淀下显得生涩。

你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你的深情他已不再熟悉,你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寸往前挪.,慢慢地,渐渐地,他的背影消失在你的视线里。

你一直在等待,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二十一岁的他和你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同路,即使同车,你们之间也只剩下只言片语。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内心的世界却和你一样波涛深邃,但是,你进不去,你失去了他青春的钥匙,被拒之门外。

你在凝望,等待他回眸一望,等着他发现你守望的背影,直至泪水朦胧你的双眼。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你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你的落寞,你的孤寂,你所受的沉默,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你读完博士学业回到大学教书的那一天,他用他那辆廉价的小货车长途送你,但却把车停在小巷里,卸下行李后,爬回车里,准备回去,启动引擎时摇下车窗对你说:“女儿,爸爸觉得对不起你,这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你望着他离去的车子留下的一团黑烟,黑烟散了,车子远了,只剩下你和你身边落寞的皮箱。

十多年后,你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已年迈,而你也不再年轻。这曾是小时候的你幻想了多少次的画面,能和父亲和谐地走在草坪上,幸福快乐又肆无忌惮地笑着。而现在你的时间再也不允许你拥抱着他聊天南地北的事,说寻常巷陌那些鸡零狗碎的琐事,你只能望着那个轮椅的背影,一点点,一点点向前,然后没入门内。

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你转身,然后继续奔赴那茫茫的下一站。

不久后,火葬场的炉门前,一个又巨大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前移,雨丝被风斜吹着,飘入长廊,湿了你前额的头发,你撩开发丝,深深地,深深地凝望着,仿佛要把他所有的一切都装入脑子,望着大火里逐渐消失的身影,你才发现这已是最后一次。

你与他的最后一次目送,他已不能回头,只剩下你孤独的凝望。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世界以这种方式温柔地前行,而你,在一个个站牌处停留,伫立,目送。不能说,世界是残忍的,人生哪有什么恒长的厮守?你目送着父母子女的离开,目送着逐渐消失在光亮里的身影,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其实,你又何尝不是在目送你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向左看,向右看,目送在时间里,沉淀后只剩下记忆。

第3篇:读《目送》有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刻舟求剑读后感3篇


刻舟求剑这篇文章教给了我们怎样的道理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读后感,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刻舟求剑读后感一

有一个楚国人出门远行,刻舟求剑读后感。他在乘船过江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随身带着的剑落到江中的急流里去了。船上的人都大叫:“剑掉进水里了!”

这个楚国人马上用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个记号,然后回头对大家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众人疑惑不解地望着那个刀刻的印记。有人催促他说:“快下水去找剑呀!”

楚国人说:“慌什么,我有记号呢。”

船继续前行,又有人催他说:“再不下去找剑,这船越走越远,当心找不回来了。”

楚国人依旧自信地说:“不用急,不用急,记号刻在那儿呢。”

直至船行到岸边停下后,这个楚国人才顺着他刻有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可是,他怎么能找得到呢。船上刻的那个记号是表示这个楚国人的剑落水瞬间在江水中所处的位置。掉进江里的剑是不会随着船行走的,而船和船舷上的记号却在不停地前进。等到船行至岸边,船舷上的记号与水中剑的位置早已风马牛不相及了。这个楚国人用上述办法去找他的剑,不是太糊涂了吗?

他在岸边船下的水中,白费了好大一阵工夫,结果毫无所获,还招来了众人的讥笑。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一个事物,时常要发生变化的,用眼光去看时常发生变化的事物,必定要犯大错误的!

刻舟求剑读后感二

我今天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刻舟求剑》内容是:

战国时。楚国有一个人坐船渡江。船至江心,他一不小心佩戴的宝剑从剑鞘滑出掉入江中。他赶紧伸手去抓,但已经来不及了。眨眼之间,宝剑在滔滔的江中沉没。同船的人对此都感到非常的惋惜,但那楚人并不焦急的说:掉了就掉了,让我做个记号再说。

说罢,掏出一把小刀,在船弦上刻了一个印子。船上的人理解他的意思,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楚人得意的说;“这是我宝剑掉落的地方,所以要做个记号”。靠岸后,楚人根据船上刻得记号,下水去捞。可捞了半天,哪见宝剑的影子?他爬上船看着船舷上的影子,自言自语的说:我的宝剑就是在这里掉下去的呀,我还刻了记号的呢,怎么会找不到了?船上的人这才理解他在船舷上刻印子的原因。都觉的他这样做非常可笑。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

大家可不要做这种人,我以后应该做一个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在以后的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不能死记硬背,把学习提高上去。

刻舟求剑读后感三

《刻舟求剑》这个成语故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读过,当时没怎么懂这个故事的意思,今天我又一次来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一个楚国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一天他做船过江,突然,他带的一个体宝剑掉进江中,船夫看见了说:“宝剑掉下去了,快下去找呀”!可是楚国人一点也不着急。他掏出一把小刀,在宝剑掉进江里的地方刻上记号,等船靠了岸再顺着记号下去找,可船靠了岸,他下去找里却毫无收获。

《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这句话正是说明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方法不对头,办事拘泥,不知道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作相应的改变,那是不对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3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命运?成长!(1)

谢滨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在学校近期举行的纪念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阅读周活动中,我有幸在语文老师的引领下,接触到了这部作品。合上整部作品后,我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种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一个有关命运的问题。

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悲剧式的英雄人物。他身负杀父夺母之仇,还被抢走了嗣位权,时刻陷身于阴谋算计之中。宫廷政变后,他母亲的新任丈夫,丹麦的新任国王克劳迪斯,既是他的叔父也是他的继父,既是他的亲人也是他的仇人,这样一种尴尬的关系,让哈姆雷特矛盾。之后,为了掩饰真实意图而不得不装疯卖傻的哈姆雷特,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同时又变成国王的眼中钉,这样孤立无援的状态又是一重矛盾。情感上,他左右为难,既希望与奥菲利亚接近,又不想将她卷入政治斗争当中,尴尬的地位、紧张的气氛、复杂的情感更凸显出他性格的矛盾。

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种哈姆雷特式的矛盾不正与我们生活中的某些细节相类似吗?哈姆雷特仅仅只是哈姆雷特吗?不,哈姆雷特实际上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也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而拼搏或是挣扎,也会因为生活的压力、社会中的竞争、诸多不理解以及很多尴尬而迷惑的事,让我们自己的内心痛苦、煎熬、挣扎、矛盾。同样的,我们也渴望光明、渴望美好的未来和生活,我们也向往自由,也期待一切纯洁而美好的人、事、物、心灵、灵魂以及环境,我们也追逐梦想,也在理想与现实中周旋着、挣扎着、追求着。

但现实的矛盾与痛苦,理想中渴求的美好与光明以及这两者之间的落差,同时也让我们对人生和哲学有所思考,让我们学会知愁、排愁,学会隐忍,学会放下,学会宽恕,学会豁达,使内心更柔软、更坚强、更慈悲、更有悲悯情怀。因此所谓的成长,是催促我们去努力,去竭尽全力,甚至拼命地去成为一个豁达、积极、纯粹、有方向的人。经历痛苦,而后学会成长。正像有一首歌里所说的那样,每当我们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们迷失在黑夜里,我们会发现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给我们方向。这就是我在哈姆雷特身上看到的自己。哈姆雷特,这样一个有很多经历,内心有很多痛苦的人,他所呈现出来的故事注定是吸引人的。

有一句话说命在我手不在天。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轰轰烈烈的干一场,潇潇洒洒地拼一次。哈姆雷特不仅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悲剧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还让我学会了去懂得生活,去体会成长。

哈姆雷特读后感:时局变幻下的爱情(2)

作为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终于有机会把经典中的经典拿出来品尝一番。整个故事情节丝丝入扣,让读者找不出丝毫的漏洞,而又没有过多渲染的写作技巧。整部戏剧的关键开端是主人公好友霍拉旭在守夜时发现一个游走的灵魂引发的印证,进而推动故事情节的进一步发展。

守夜的军官马西勒斯、勃那多两次看见过那一个可怕的怪相,起初霍不相信,所以才请求那晚自己也来陪着一起守夜。勃那多首先提出这游魂正像已故的国王的模样,霍亲眼所见之后,用他更有力的证据推断游魂的来历以及事件要禀明王子的重要性。身上的那副战铠,就是它讨伐野心的挪威王的时候所穿的;它脸上的那副怒容,活像它有一次在谈判决裂以后把那些乘雪车的波兰人击溃在冰上的时候的神气。这处描写不难看出丹麦国王是深受将士们爱戴的。

我不知道是何种原因,为什么丹麦人会认为有游魂在静寂的时辰用军人的步态走过他们的眼前时,就会预兆着国内将要有一番非常的变故发生。马西勒斯:谁要是知道的,请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要有这样森严的戒备,使全国的军民每夜不得安息;为什么每天都在制造铜炮,还要向国外购买战具;为什么征集大批造船工,连星期日也不停止工作;这样夜以继日地辛苦忙绿,究竟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一个军官都忍不住对现在国王的做法、当前丹麦国内的政治环境进行诘问,或许平静只是表象,就算没有后来的比剑死亡事件,丹麦时局同样不会稳定。这也暗含着对新国王统治的不满,更是激发了对已故国王形象的赞美和能力的肯定。勃那多:王上在过去和目前的战乱中间,都是一个主要的角色,所以无怪他的武装的形象要向我们出现示警了。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防投资和军事建设来说,要想稳定必然要有所作为。

在霍告知主人公事件以前,戏剧第二场国王、王后对哈姆雷特进行一次短暂的教诲。王国:我们要凛于后死者责任的重大你这样孝思不匮是对上天的罪戾,对死者的罪戾,也是违反人情的罪戾;王后:对丹麦王应该和颜悦色一点,活着的人谁都要死去,从生活踏进永久的宁静。两人的关心并没有减少主人公对父亲死亡才一个月的悲伤,反而衬托出新夫妻对于老国王逝去的冷漠无情。哈姆雷特对于母亲也是有埋怨的,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类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

很快主人公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通过那些主人公和霍的对话中父亲微小之处的表情变化,还有他隐藏不住的悲伤,证明他很爱自己的父亲。为了让死者灵魂安息,为了夺回王位,他毅然决定复仇!于是便开始装疯卖傻,因为波洛涅斯家族和王室的关系是头脑之于心灵的重要,引出这个线索的关键人物只剩下奥菲利娅了。奥菲利娅已经聆听过父亲和哥哥雷欧提斯的教导,如此更带动波洛涅斯坚信哈姆雷特的疯癫是因为痴恋未果收到巨大的刺激导致的悲剧。

然而国王始终未对哈姆雷特放下戒备,一直担心哈姆雷特不顺从自己,进而威胁到自己的王位。他没有直接信任波洛涅斯的推断,几次的试探、波洛涅斯偷听被杀死后,引来了一轮血腥的比剑内幕阴险案。而奥菲利娅无非是这场复仇里的牺牲品,但是埋葬她坟墓的两个小丑角的对话又对她的告别增添了些中世纪时代下女性的价值,这里没有过多的描写哈姆雷特知晓爱人去世后的心境,他当时就在坟墓现场,也许个人情感上的归宿始终抵不过王室家仇吧,毕竟那是一个时代给予他的重大责任!

这真的是一部好戏剧,故事的最终悲惨结局已广为流传,很想看现实中的戏剧表演。每个人的性格都足够鲜明,莎翁的写作技术相当高超,当自己静静去体会其中的奥妙时就发现作品中有许多可以欣赏之处。以上都是自己的一些小见解,如有不适之处,请各位群友多多包涵。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因此,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接着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后来,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接受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终于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角色,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非常吸引人的作品啊!

有味 读后感(3)篇


《有味》这本书的作者汪涵,是一位我很欣赏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其实,之前对于汪涵的了解并不多,仅限于《天天向上》这一综艺节目,以及《我是歌手》中的那段力挽狂澜、引来喝彩的救场故事。尽管如此,在他主持的节目中,我看到了他的睿智、幽默,以及博学。我想,一个人当有足够的积累,方能在主持时表现得如此从容。这样的积累,可能是书籍的熏陶,可能是用心思考,也可能是岁月的沉淀,亦或者皆有之。这样的人,令人折服。于是,带着试图更深入了解他背后故事的想法,我打开了这本书。果真,并未让我失望。“有味”是一个很抽象的词。什么样算有味?n习惯清淡饮食的人,盐稍微加多一点都会觉得难以入口。而对于口味重的人来说,最怕的却是饭菜没有盐味。酸甜苦辣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而对于汪涵而言,两片香干、一口糍粑、一只木盆、一把油布伞、一支箭、一把古琴、一团墨、一杆秤、一把鸡毛掸子、一把扇子,这些普通又平常的小物件,都是极其有味的。因为,这些小物件背后的制作人,一直沿袭着千百年前的传统,采用忠于原味的制作方法,仔细雕琢着手中的这些物件。时光在流逝,现代科技改变了世界的模样,而这些或精细、或古老的物件以及它的制作人却固守着自己原来的味道。如,制琴的朴云子,做豆腐干的老李,做木匠的于爹。时光老了容颜,记忆早已泛黄,然而他们手中流淌出的味道,却从不曾被改变。书中看似在写这一个又一个简单的物件,其实却是汪涵对寻找原味、回归简单生活的一种向往。他说,愿意做个烟火神仙。一边身处繁华,一边寻求宁静。其实,又有几个人不向往这种生活呢。但是,活在世俗中的我们,往往是一不小心就沾染了世俗的尘埃。书中写到,“于爹不管那么多,就这样一直搞下来,后来好多年都没有碰到过一个同行。那些人都被风雨散去了,他们坐不住,对外面的世界向往着,也别扭着。只有于爹不关心外面的世界,那些大的概念他都没有接触过,也没有人和他说过,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理想,什么是人生哲学,什么是时光流逝,也不知道他其实是天底下最快乐的木匠。”n禁不住世俗诱惑的人,都被时代的洪流湮没了。反倒是,从不关心外面世界的于爹,成了天底下最快乐的木匠。有时候,见得越多,反而欲望越多,焦虑越多,更不易感受到快乐。相反,越是单纯简单的人,越容易收获快乐。我想,世上有两种人最易获得快乐,一种人就如“于爹”这样,完全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所以不会被外界打扰。另一种人,向往外面的世界,也见识了更多有趣的世界,但从未迷失过自己方向,他懂得自己的快乐在何处。最怕的是,见得太多,想要的更多,得到的却寥寥无几。这种人最不易快乐,反倒是焦虑忧愁常伴左右。然而,怕是多数人都不是这两种人。所以,烟火神仙也不是谁都可以当的。书中说,所谓看破红尘,红尘不看也就破了。多么有禅意的一句话。越是刻意去放下,心中越是多出牵挂。反倒是,当对一切淡然处之时,心开始变得平静柔和。关于童年的记忆。书中,各篇章里反复多次提到过对童年生活的记忆。童年时,香干松脂般的味道。童年里,烤糍粑的焦香味。坐在大木盆里,在氤氲的蒸气中,母亲为其洗掉满身污泥时,手在书中划来划去的声音。奶奶在油布伞下,为其撑起的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时,关于墨的畅想。妈妈牵着其上街去买新鲜椿芽时,卖春芽的大娘给的带有人情味的笑脸秤。童年里,关于鸡毛掸子和父亲、母亲的故事。汪涵说,童年生活仍是他灵感的养分,走得再远,那段日子也不曾放下。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段独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那段日子,虽短暂却美好。即使后来我们长大,离开家乡去远方,成为期待的大人模样,童年里的那些人、那些事却不曾远去,它会在记忆中一直伴随着我们。那时的我们单纯、美好,没有建功立业的压力,没有尔虞我诈的心机,不用在乎世俗眼光的看法。我们,只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快乐的味道。可能是两片香干,一口糍粑,也可能是一个木盆、一把油布伞。这些快乐的味道,都是由快乐的手艺人,采用亘古不变的多年古法,一点点传承下来的。这样的味道,方才称得上真正的有味吧。

2017/12/25

抱着了解策神汪涵的心态读这本书,一直觉得荧幕上的他是与一众主持人、明星不同的,于我而言,有莫名吸引力。湖南台很多主持人的幽默与欢乐体现在闹腾、恶搞或是自我矮化,博取观众一笑(以至于家里父母奶奶外公外婆和一批七大姑八大姨很排斥我们一众小辈调到这些频道);汪涵的幽默却总是内敛,不阿谀奉承嘉宾,也不自我贬低,一手执话筒,一手执折扇,尽显的是从容淡定与风度。 

读完这本书,不失望,觉着他应该就是这样,才情不浅、涵养够深,或调侃或平实叙述的语言都很有吸引力,无论如何,让我感受到了,美好真是藏在生活无数的小细节。比如以下

「“因为香干,这一种食物的渺小存在,作坊里的每个夜晚都是温暖的,掌灯时分,岁月在微黄的灯光里漂洗,一百年让墙壁淡了下去,门框也在不经意间松动,用木檩一次又一次钉紧,人的影子却还是一样的长。”」

对靖港香干的描述融入了更多人情味。

还有

「执著于原味的生活,我固执地守候生活的起点,不管以后走多么远,那个起点其实也是我的终点。我顺着它的味道,抵达那些温暖的文字。记得汪曾祺先生对香椿拌豆腐这样写道:“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文字的细腻拿捏和到位地引用。

他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要寄情的东西,确实,他爱书画、扇子、茶道、香道、古玩、弓箭等等一系列传统民俗色彩很重的物品。他对这些爱好是深入骨子里的烙印。很感动的是,他多次说过,希望更年轻一代不要丢了这些东西,这些才是中华文化的根。他甚至不用电脑,据说有味一书也是一字一句写下来的。

印象很深的还有他提到的吴昌硕先生的一句话,“奔放处要不离法度,神微处要照顾到气魄”,颇有持节而中的智慧与通达。

以城市画报对汪涵采访中的一段话做总结,期待并努力成为眉眼之间散发着从容淡定和自信的人。

「Q:城市画报:看这些书对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帮助?

A:汪涵:它可以让你有一些理论的支撑,去化解之前化解不了的一些情绪。所有的人生病也好,不开心也好,都源自一个字:浓。你浓于情就会生出痴,浓于利就会生出贪,浓于名就会嗔。贪嗔痴是最可怕的。不开心的东西浓在心里就会淤结成气,气结不化就会生出病,痛则不通,通则不痛。对付这个“浓”字最好的办法就是淡。老庄也好,佛经也好,都是最好的一些方法,它教你淡然。」

任何人想要快乐首先是要做神,神是有职责的,是要打卡上班的,做得好了就受人供奉,我每天在五光十色的灯光下面对成千上万观众,那就是做神,我做得好了,大家叫我“策神”,给我荣誉、鲜花、掌声,给我挣钱的机会,这满足了我极大的虚荣心。神是群居动物,很多事情一个人搞不定,天兵天将、哪吒、托塔李天王,整个一大部队,我也是在灯光师、化妆师、摄影师、导演所有人的帮助之下成就了自己。仙就不一样了,仙是独处的,是自由飘逸的。他讲究个人的修行,用五百年、八百年修炼自己。仙很快乐,喝酒吃肉,吟风弄鹤,抚琴下棋,要不就在天上飘着,男男女女没事就漂洋过海去了。关门即是深山,山人即是仙人,我下了班之后就飘然而逝了,我就干自己的活儿。所以“神仙”这俩字特别符合我这种张弛有度的生活,一边身处繁华,一边寻求宁静。

金瓶梅 读后感(3)篇


最近工作紧张,正巧这周有一部文学巨著是免费的,赶快开始。咳…咳咳……《金瓶梅》确实是巨著,比《水浒传》耐读多了,200章呢,人物刻画细腻,情节是极好的,若是客官心生了是非,那是官人恁的歹了。大概第七章吧,王婆设计勾引潘金莲,分十步,从一分分析到十分,每步有进有退,真是精彩。

第一步:西门庆买绸缎,王婆借日历。预期效果:他若见我这般说,拣了日期,不肯与我来做时,此事便休了;他若欢天喜地说:我替你做。不要我叫裁缝,这光便有一分了。

第二步:邀请潘金莲到王婆处动工。预期效果:我便请得他来做,就替我缝,这光便二分了。

三步:安排潘金莲午间吃茶点。预期效果:他不言语吃了时,这光便有三分了。

第四步:第三天让西门庆出场喝茶。预期效果:他若见你便起身来,走了归去,难道我扯住他不成?此事便休了。他若见你入来,不动身时,这光便有四分了。

第五步:向潘金莲介绍西门庆。预期效果:他若口中答应与你说话时,这光便有五分了。

第六步:鼓励西门庆请客表达谢意。预期效果:他若是不动身时,事务易成,这光便有六分了。

第七步:王婆出门买酒菜,请潘金莲陪西门庆一会。预期效果:若是他不起身,又好了,这光便有七分了。

第八步:买回酒菜,三人同吃。预期效果:他不肯和你同桌吃,去了,此事便休了。若是他不起身,此事又好了,这光便有八分了。

第九步:再去买酒,留下二人。预期效果:他若焦燥跑了归去时,此事便休了;他若由我拽上门,不焦躁时,这光便有九分,只欠一分了。

第十步:西门庆说甜话,拾筷子,捏脚。预期效果:他若闹吵起来,我自来搭救。此事便休了,再也难成。若是他不做声时,此事十分光了。这十分光做完备,你怎的谢我?

王婆的十步走计划一气呵成,顺理成章。该计划的最明显特点是,十大步骤全都显得光明正大,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换言之,十项程序完全符合一般的公共道德和礼节原则,即使被武大、武松等人撞见,也能自圆其说,进行解释,而且进退有据,不失体面。这王婆当真人材,拉良人下水,不动声色。比起来,那些逼良为娼的手段就太没技术含量了。

潘金莲 :身体语言,嘴上说的和身体语言不一样,聪明伶俐,手巧,花心,毒辣,喝酒后很美,看着单纯,勾引手段厉害,心狠歹毒,对武大女儿粗暴,

王婆:对人性非常了解 ,特别了解女人,善于观察,很有计谋,明白表示爱钱,王婆借瓢,不怀好意,平时不找的人找,必是有事,王婆心理素质好,故事因其起,有计谋,王婆出的杀计,这个矮子病得厉害,第一次出嫁父母做主,第二次出嫁小叔子做主。

西门庆:花心,嘴甜,西门庆对小孩,他在为人处世上还是很有懂的,西门庆把武大推翻就跑了,运哥也跑了,遇事弱者反而不管用,想到武松,他的反应,对潘金莲真喜欢,有决断。

王婆和西门庆:谋好的算盘,设好的局勾引潘金莲,不停的夸奖潘金莲 ,

潘金莲和西门庆:女有情,男有意,两人发展太快,两人紧挨,都不知道这世界还有羞耻,两人遇事都非常的歹毒

王婆和潘金莲:

武大郎与潘金莲:两人关系不对等,一方嫌弃另一方,潘金莲平时对武大颐指气使,

运哥:卖雪梨,水盆里切菜,半点不漏,为了利益,运哥和王婆一番争斗,故事因其发,武大郎与运哥,以弱对强,

武大郎:自身条件差,长得矮,性格懦弱,单纯,遭到饿,可是谁管呢?

道理:好事不出门坏事出千里,切记。

故事很有趣,环环相扣,语言幽默,人物性格心理刻画得很好。

第十回

看的是齐鲁出版梅汝先生校注的新绣画版,前78回写的细碎的很,怎么个来往应酬,怎么个人情世故,怎么个攀附取利,忙忙碌碌莺莺燕燕,仿佛那徐徐展开的清明上河图般把这明朝众生图显现出来,79回后打西门大官人开始,死的死,亡的亡,得善终者少,含恨者多,纵是再聪颖至极,机关算尽人财空。金莲儿聪慧也只能做小集讨男人欢心之事;李瓶儿忽拉拉几十箱金呀银呀的,也只能衣附于人半点不敢于人争。世上聪明人多,也只是面上聪明,只把那机灵抖落在各私专营之上,大智慧人少,是以苦不知为苦,乐不知为乐,一生完结,不知所为何。序言道: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而。余阅后,生的是四大皆空警醒之心,愿贪痴嗔,最后不过黄土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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