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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寓言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上帝的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上帝的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夙愿,虽然这片飘着迷雾的土地始终是矛盾与争执的纠结体,依旧可以看到神话对于几千年后的土地上生活着的人们的不小影响,那就是对生命的个感知和尊重.印度是一个舞蹈国度,印度的民间舞几乎都是土生土长,舞蹈同他们与生俱来,因此无须刻意模仿和学习。印度人相信手姿是人和神交流的符号,而不同的神喜欢不同的手姿。不仅人人都会跳舞,而且跳起舞来十分自信,没有扭捏作态和矫揉造作。对印度人来说,舞蹈不仅是艺术,更有宗教的含意。印度舞源自对神无比虔诚洁净无私的爱,舞者藉由本身的手指、手臂、眼睛、五官、身体表达和诠释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所以一些印度舞只在庙里表演给神看,印度舞也因此多了一层神秘色

我想万物身上都有着上帝的基因,一个民族的神话体系,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是融入一个民族文化最原始的DNA。印度是一个宗教的国度,也是神化的国都,舞蹈在印度被认为是神的创造物,为神所创,为神所享。

湿婆的魅力也来自他无欲无求、自由散漫的行为作风,以苦行者的形象在世间流浪,在神庙前行乞,在山林中徜徉,同时思考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探讨生存和死亡的界限,思索轮回和毁灭的意义。

在严密的印度神话体系中,作为三大宇宙之神之一的湿婆被视为最初的舞王,他创造了舞,其过程当然不是今天编舞那样繁琐,纠结于细枝末节,而是在梵天棋盘上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演出。

在印度的吠陀灵知体系中,梵是万物之源,天地的主持者,无形无性,永无止境。而大神梵天降生则意味着宇宙并非是永远,而是处于不断的毁灭和重生之中的。清晨,梵天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宇宙和一切事物,就在这一时刻产生了,到黄昏,梵天入睡,闭上眼睛,宇宙就进入毁灭。宇宙毁灭到诞生的规律与节奏便是舞神湿婆的舞步。听起来像是空前绝后的华丽的舞会,只是,这只能是寂寥的舞台。毕竟,梵天的一天等于世上的43.2亿年,在漫长的时光里,谁知道又有多少时代匆匆而过。

在印度人的观念中,宇宙的运行就象舞蹈,那么宇宙的多样性,也就呈现了舞蹈的多样性,湿婆作为舞蹈的始祖,会跳108种舞蹈,(108是印度文化中的一种圣数,可以说既是无穷多的一种象征,又是无穷多的一种简括)这位宇宙舞王,头戴扇形羽毛冠,发绺软如带,两傍发缕散开,面有三目,手为四臂,在燃烧着火焰的圆环中,翩翩起舞。生命属于至高无上的神力,属于梵,不仅是人,也不仅是动物,而是万千世界中的生灵,

空中之风是风神伐由,河流、山川、鸟兽、植物各有其指代,印度人对自然的崇敬之心,和钟爱之情也同样在他们的舞蹈艺术中体现出来。湿婆这一宇宙之舞的四臂上来,这四臂中右上臂的手中,拿着一面计时沙漏形的手鼓,手鼓象征宇宙的创造,在传说中,宇宙万物最先创造出的是声音,湿婆的手鼓则是声音之源。同时,鼓声停止的时候,就是宇宙的末日,但这一终结是为了追求更好的音韵,从而意味着新的世界创造。手鼓又显示着宇宙舞蹈中的音乐,点点的鼓声,显示宇宙运行的节奏,其左手臂上,就托着一团花朵状的燃烧火焰。火焰既代表着毁灭, 右手之鼓与左手之焰,正好象征了宇宙的开端与结束,创造与毁灭。因此,湿婆的前右手臂作无畏势的手姿,让天地人神,对宇宙的运行与大化,不必生畏惧之心。变化万千的姿态表示着人们善变的情绪,喜哀乐,贪嗔痴。舞蹈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神话意识的显现,也是人向宇宙深处探寻的结果。

从吠陀到梵书到森林书到奥义书,到往世书,到史诗,到佛教和耆那教典籍,各说各话,而印度人都兼信不疑,在于每一种叙述,都是从一个角度,一个方面,一个重点出发对这些神与事的呈现,都是一种片断,都是一种幻象,只要我们通过这一片断,这一幻象对事物的本质有所体悟,就是对的。瑜伽士的苦修,就是醉心于宗教的印度人向往天人合一境界的体现,他们相信业报轮回思想一个将死之人,将全身心地对于生命的极端贪执在死亡的那一刹那把业力发送出来就像闪电一样击中正在怀孕的母亲的子宫。而今世的修行才能换来来世的善业,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大陆,

所幸的是并没有因为工业的革命而沉浸于利益的涡流之中,而是在许多的追求灵心合一的瑜伽士流传了下来,并影响着印度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许这就是苦修的意义所在,只要心中有神灵,只是为了无论你走在哪里,他都照耀得到,能把人心照亮,又何愁不鞥照亮社会的阴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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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基因》读后感800字


东方与西方的文化起源伊始一直是良方科学家争论的焦点,在西方有《圣经》,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著作的基督教的教义书,而东方拥有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拥有悠久的史前文化的国度,中国是礼仪之邦,印度则是宗教的天堂,在他们的灵知体系下很多宗教派系衍生出各种不同的信仰,而印度教只是其主流中的一支。
在我们阅读到的教科书籍中,一直以为最早的文明起源于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创造这些古老的文字文明的雅利安人的先辈们生活在土耳其西部,古老的印度的起源则是由于这一支人类祖先入侵南亚次大陆所衍生出的从属于欧洲的文明,他们运用血与火的方式开垦了这片原始的土地,并且在他上面撒播自己的种子,想让一个民族从断奶开始就忘了自己的姓氏。这是欧洲一些科学家中流行的说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对历史上的暴行夸夸其谈的时候,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来作为印证,但是西方种族主义学者以西方独有的权威告诉世界,世界最早的文明发生在欧洲版图上。而事实是怎样的呢?这里莫衷一是。
《梨俱吠陀》与《圣经》,不得不说这两部宗教经典著作的确有着非同寻常的相似性,不管是在故事的大体情节上,还是人物的设置似乎只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的演绎,另一个论据则来自印度人类学家最近的发现,梵文与英语神奇的相似性。说起梵语,现代人一般都是神向往之而身不能至,不错,梵语作为世界上最神秘莫测的语言,被印度人以及居住在喜马拉雅山背面的藏民们认为是天堂的语言,自有他独特的魅力,而近些年一直为历史学家们所热衷的是因为他们发现了另一些具有某种神秘联系的现象。梵语、希腊语、拉丁语三者不仅在单词对照上有着惊人的相似,而且在语法和动词转换的方式上也有共同之处。欧洲史学家马科斯.穆勒曾经说过梵语对于我们而言就像一位亲爱的阿姨,取代了已故已久的母亲的地位。那个已故的母亲谁也没见过,这也让人们猜测现在人们通用的英语是诞生于梵语吗?
人类古文明的起源之地在东还是在西,现在还只是在现象类比分析阶段,离做出最后的论断还有一定距离,但作为亚洲人我希望这会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人类发现,或许因为我也是一个有着种族主义基因的亚洲人,所以相信最灿烂的文化始终是在这片厚重的土地上。

《破解星客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这句话是我曾经在苏轼的《赤壁赋》中看到的句子,当时不甚理解,直到读了《破解星客基因》这本书,才有了那一点奇妙的感觉。

文章的内容令人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惊,各种奇妙独特甚至惊险的故事,由几位不同的主人公一一为我们叙述。看似毫不相关的几个故事,被一条隐含的线索,缜密、有机地结合起来,环环相扣之间,留给我的是无尽的回味与寻味。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星客基因疑团。那些神秘的星客,我们只能在宇宙的一角想象它们,也许,它们却能在星际的某处清晰地看到我们,它们留给人类的是重重的疑团;隔阂着茫茫的宇宙,人类对外太空还太过陌生,但素未谋面的外星人总与我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外星基因,会使我们比以前更了解我们人类的起源,发展和我们在宇宙中的位置。

在书中,多个目击者称,外星人有着超乎自然的特殊本领,无论是信息的交流还是使用的工具,都是令人类匪夷所思的。我想,如果人类能成功破解星客基因,并尝试着研制神奇的外星工具,那将带给我们多大的利益?当病人生命垂危时,外星扫描仪将准确地告诉医生病灶的所在地,激光手术机则会帮助医生完成一台高超的手术;亲人故交相隔天南海北,我们不必再通过声音来传递思情,高科技的影音通讯手机,将会把我们的虚像投射到另一端,人们彼此之间的距离,将会缩小,再缩小;那些濒危、灭绝的生物,何不尝试人造DNA,将它们培育出来,我们也不必再站到博物馆前,为消失的生灵哀叹、落泪

天外的贵客哦,不寻常的陨星碎片,疑似飞碟的残骸,似乎告诉我们你们的脚步在渐渐临近。你们想告诉人类的是什么?你们想留给我们的又是什么?消失的亚特兰蒂斯,巨石阵的奥秘,麦田里的怪圈,拯救生命的诺亚方舟一切的一切,难道正是你们的杰作?也许你们是永恒,而人类的生命在亘古不变的宇宙中,就是那微不足道的一个瞬间,尽管如此,我们也要追踪你们的步伐,破解你们的基因,因为,我们都有一颗求知、探索、好胜的心!

缓缓地合上书本,抬头,望着夜空中那一轮明月,不禁想象到张若虚那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颇有哲理的句子,这不正是这本书所昭示的这里吗:个人的生命是短暂即逝的,而人类的存在则是绵延久长的,因之代代无穷已的人生就和年年只相似的明月得以共存。

伴着月光熠熠,墨香更浓了,令人沉思一直以来,人们都在探索着宇宙,在寻找宇宙从何而来,要到何去。一直以来,人们都在追求责人生,在寻问人生是什么,什么是人生。

宇宙,辽无边际,充满神秘,令人向往。日月星辰,银河璀璨,给人的感觉是那样的奥妙,那样的伟大。

日升日落,月缺月圆,我们在人生的奔跑中已渐渐老去,而抬头望望天际,流星划过,永恒的痕迹划落了人的一生。时间的永恒,人生的短暂,让我们感到自身的渺小,我们只不过是这个宇宙里尘空中飞扬的一粒尘埃,注定要飘落,归于宇宙。

宇宙现在这样,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只要一想起宇宙,我们就难以平静。我们是多么地幸运,竟能站在茫茫无边神秘莫测的汪洋的一个小岛上,远眺,然后开始神圣的使命,生活着。

已知的事物是有限的,未知的事物是无穷的。一个人的生命只不过是永恒无限的宇宙里的一束微弱的星光,微不足道。在无边的无知里,他慢慢地消失,永远地消失了。但是,我所探索的对不应该是宇宙,而应该是我的灵魂。假如我拥有一切。我就无所用心;假如我拥有一切,我就失去自己;假如我拥有一切,我也只是神圣宇宙里的一颗陨石而已,为宇宙汪洋所吞没。

以我观物,则物我皆无穷无尽;以物观我,则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执着地追求,为生命的色彩插上翅膀,轻舞飞扬。花开花谢,雁去雁来,笑看风云,超越人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遐飞仙以遨游,报明月而长终。人世己回伤往事?我们既然注定来到世上,注定要离开世界,何不痛痛快快,轰轰烈烈,真真实实地走完今生?

无论我们来自何方,将去何处,只有守护着心灵的宇宙,就穿越浩瀚无垠的宇宙,充实人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00字精选8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在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文学才华,我们可以将读完书后所获得的收获写成一篇读后感。你最近是否在搜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1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

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2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灭绝,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灭绝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生固定数量的后代或者减少生育后代的个数),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地狱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3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4

这本书围绕着一个核心思想:

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植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生存机器,目的是为了基因自身的复制。

有性生殖相对于无性生殖的优势在哪里?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有性生殖对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有好处,而好处是:

“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相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多了,而另一些则变少了的过程”。

也就是说,由于性活动这种交换机制的存在,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得到了更大的生存机会,于是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既然生物体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么如何解释复杂如大脑这样的存在呢?

作者写道: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也就是说基因不在直接负责具体的事物,而是制定一系列的策略,以及执行这些策略的机器。这就牵扯到了意识,一旦牵扯到意识,问题似乎就会到达另外一个维度,因为意识没办法研究自身。

博弈论和自然选择结合起来,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动物的行为是我们看到的样子。

基因库中各种类型的基因都不是全占的,而是保持一个比例,而这个比例是在时间的推动下,经过基因见的“博弈”(虽然不是主动的,但效果相当于博弈)产生的一个“稳定的多态性”。

囚徒博弈中,能够在自然选择中生存下来的博弈策略,往往具有两个特征:“善良”和“宽容”。“善良”只不率先背叛。”宽容“是只有有限的记忆,一旦对方改邪归正,就忘掉它丑恶的过去。

策略成功与否取决于对手的策略,所以在自然选择下,生物体最终的行为,会形成一个稳定的策略集。这基本就是博弈论的内容了。

为什么生物体会产生利他行为?

广泛存在的利他行为,就是对近亲,尤其是对直系子孙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上来说,一个生物体的父母和它的关联是50%,它的子女和它的关联同样也是50%。为什么自然界广泛存在的行为是对幼体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由于孙辈的预期寿命较长,或者说是预期生殖能力更强,所以操作生存机器援助一个年亲的远亲,相比援助一个年老的近亲,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自身复制的机会)。

另外,基因当然应该倾向于帮助亲缘关系更近的个体,但问题是作为生物体不太容易判断其他个体与自身的亲缘关系到底有多近,我们当然能够判定我们自己100%就是我们自己,但自己的兄弟姐妹真的和自己有50%的基因相同吗,这就很难确定。所以,作者说:

“就利他行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亲缘关系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如动物对亲缘关系所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计。懂得这个事实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爱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得多而且真诚得多,也就懂得为什么对动物而言自身利益甚至比几个兄弟加起来更为重要。”

关于生物体自身控制的“计划生育”,比如每胎生几个,作者认为:

“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生物体群体性的行为特征,有时是决定于每个个体相同的行为特征。

“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作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把自己挤到其他个图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觅母(meme)。

《自私的基因》中,提到了觅母(meme)的概念, 指的是文化、科技中那些体现出基因特性的东西,一段旋律、一个理论、一种科技都是meme。人类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类似的观点,凯文凯利在《失控》和《科技想要什么》中也提到过。Meme拥有的特性和基因类似: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我觉得在现阶段,这种思考维度更大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现在的变化的洪流中,思考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谓“集体性癫狂”、“集体无意识”、宗教冲突、以及各种网络暴力,都可以看做是相关的meme在meme库中扩大自己的比例。人类在其中更多地只是作为运载和传播的途径。和基因类似,随着时间的推移,meme们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发展出完全不一样的“行为特征”,同时也会出现多种稳定态。不同稳定态下人类的生存状态完全不同。当meme们脱离了人类载体的限制,人类的存在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更有可能的是人类主动把意识迁移到更先进的承载物之上,可能是专门设计的超级大脑,也有可能是非生物体。

我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最近一万年摆脱了自然选择,现在刚进入“人工主动选择”的阶段。人类在两个方面扩展着自己的能力,一是人工智能,借助计算机来增强人类大脑所不擅长的领域;二是机体制造,包括纯生物方式和生化结合方式,除了大脑外的组织器官,会变得越来越“可插拔”。最后一个阶段,可能是所有人类文明的个体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组织成一个整体的智慧体。

作者认为,基因的影响范围可以延伸到自身个体之外乃至很远。

比如寄生生物,

“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与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运,享有共同利益,这样寄生生物最终会停止寄生行为”。

由于拥有同样的生存机器,所以寄生基因最终会得出与宿主基因一样的策略。所以,

“某些方面来说,这些片段是否来自入侵的寄生动物或者异己生物,其实并不重要,它们的行为可能是相同的”。

所以,生物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只有部分是来自于自身基因的“程序”,剩下的部分是在于不在自己体内的一些基因的控制。总有基因会受益,但不一定是生物体体内的那些基因。

一些让人惊叹的东西:

“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儿童诗另外一些血红戴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5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6

之所以会选择将这本书作为筱筱读书会的第一本书,一方面是因为它从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基因对于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影响和意义;另一方面,它很好的引发了人类对自我认知的进一步思考和探索,这一点我认为非常重要。

因为一个人,首先必须要先深度的认知自我,才有可能更好的去理解别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也是筱筱成长课程体系中的首要以及最重要的学习目标——自我认知。

大家可以看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常常不择手段的去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我们称其为“自私的人”,这些人在社会中扮演着反面的角色,非常不讨人喜欢。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认为作者笔中的“自私”就是这个意思,但后来才发现这是种极大误解。书中的“自私”指的是基因层面而非道德层面,它的真正含义是:基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生存机会。

另外,还有些人看了这本书之后,认为我们人类只不过是基因的运载工具而已,为了实现它自私的生存目的,我们按部就班地出生、长大、结婚、生子,从一个受精卵开始,最终又把所有的生存和繁衍努力还原为另一个受精卵而已,于是顿觉人生毫无意义,对世界充满了绝望。

那么,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呢?读完这本书,我想借此机会和大家来分享一下我的感想。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7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8

文/神经病人eLJay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配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000字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 Theory)中的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阳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一夫一妻

从进化的角度看,我认为一夫一妻制是一种倒退(这里不讨论道德)。我想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人(和很多哺乳动物)的进化越来越复杂,只凭基因不能传承足够的信息,需要后期的学习(人类的婴幼儿期是最长的),这样需要由家庭来承担重担。即便这样,一夫多妻制仍然人类社会各时期普遍存在。一直到近现代人人平等的观点深入人心后,一夫一妻制才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可以说,一夫一妻是普通男同胞的福音。

我在想,当将来社会保证越来越完善后,会不会重新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一夫多妻?比如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不结婚,而只与最优(她自己认为最优)的精子结合,比如通过精子库或直接受孕的方式,然后由自己或社会抚养。

对男人来说,这种竞争太残忍了,不多说了还好不是现在。

两性战争

作者并没有讲到人类社会,只讲生物界普遍的雄性和雌性,但我觉得很多观点对人类同样适用。

雄性对后代投资少,会倾向于处处留情和不挑剔配偶;雌性对后代投资更多,对配偶更加挑剔。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同样理论也完美解释了为什么女人要考验男人,为什么淫荡的女人占少数,矜持的女人占大多数,以及忠诚的男人占大多数,花花公子占少数。

雌性的最佳策略也许是:享受家庭男(忠诚的雄性)的殷勤,但与大丈夫男(不忠诚但有性吸引力的雄性)生育不谈人类。

自由意志

人类很傲慢地认为自己和动物不同,但从基因出发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同。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的高尚完全毫无客观依据。作为人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任何一个个体,也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存在的目的和价值只是在于某部分特定基因的延续。据说人类的大猩猩基因的相似度在95%以上,和香蕉相似度在30%以上......

人类很自负地认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我们确实容易有这种错觉。不过受弗洛伊德的影响,我一直觉得人绝大部分时间是受自己潜意识支配的,或者只是随大流,只是极少数时间例外。当然少数独立思考的人能大大减少这种影响,不过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参见《人类误判心理学:社会认同倾向》

人类的潜意识会不会就是基因的作用呢?如果是,那人类真的只是臭皮囊而已。虽然没什么证据,但我很怀疑两者有很大的关联。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贪婪和追求私欲的,表现为对食物/领地/异性等资源的追求和占有。而人一辈子争名争利,不也就是为了占有生存资源和异性吗?当然由于文化等因素,很多潜意识的动机被伪装起来连自己也未必知道。比如即使不能占有更多异性,但仍然会不遗余力用各种方法吸引异性关注。

另类的进化

我几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本能压抑的基础上的》,认为人类文明和生命本能以及进化是背道而驰的。上面谈到的人类一夫一妻制、计划生育、延长人类寿命等文明产物都是不符合进化论的。那么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在进化中停滞不前,而被其它物种超越呢?

我觉得很能性是蛮大的,但肯能是N多年后,也不太可能是地球上现存的物种。有几种可能:也许新物种有更多的染色体,能遗传比人类更复杂的进化优势,并且长期在被人类忽视的地方生存发展;也许是外星的生物;也许是人类意外灭亡后给幸存物种充分的时间。

当然我认为最有可能是另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竞争形式,比如人类之于基因,电脑之于人类。比如基因不断的变异、选择和竞争,变异的适应性会越来越强,演化出来的武器会越来越奇妙。出现了城堡现(细胞),战舰(多细胞生物),直到最后,基因的军备竞赛会造出基因自己的电脑-------生物智能。那么人类的进化会不会出现一直更复杂的复合体呢?

谜米机器

当然也许是基因进化的概念过于冰冷无情,作者在最后提出了一个meme即文化基因的概念:一个个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复制、变异、淘汰。其学生在《谜米机器》(The Meme Machine)一书中谈到:正如基因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下一代的身体之中,最终决定了生物世界的格局及其结构;与此类似,谜米之间相互竞争着,自私地、不顾一切地要进入到另一个人的大脑、另一本书、另一个对象之中,这最终决定了我们的文化以及我们的心理结构。

人既是基因的机器,也是文化的机器。人脑成为Meme的原始汤,同时我们在进化最高级阶段形成的自我意识,在Meme进化过程中扮演着选择的角色,如同自然选择之于原始生命分子。对人类来说,meme比gene的进化更重要,这种想法也许能给人类带来少许安慰吧。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源泉,更是智慧的结晶。《基因的故事》是这样一本科普书籍,告诉我们许多令人不可思议的科学奥秘。

漫漫书海,是知识的海洋;新华书店,更是读者的天地。我是这儿的主顾,是这儿最衷心的读者,但这次来,我却只是为了完成一向暑假作业,敷衍的读完《基因的故事》。这本书的名字2020给我的第一印象就不好,所以我并未放在心上,一派不屑于顾的样子。我对新华书店很了解有专门为这些必读书目放置的地方,很显眼,找起书来自然很快。就像一阵旋风一样,我的手中已经握住一本书蓝色封面的,上面还有几个像细胞一样的生物的《基因的故事》。由于我对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好感可言,所以我对待他的态度很不好,直接不屑于顾的去看它的页数。嘴里漫不经心的哼道:切!只有100多页,这么少,看完好了!我先看了序幕,咦,好像不错呀,我有点惊喜。再看看内容,第一章就吸引了我:孟德尔的豌豆实验与达尔文的故事实在太好看了。接着,我就开始陶醉于书香之中,他的语言精炼,简短有力,又有许多对内容的议论,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似乎完全在受其熏陶,受其科学的灌溉。时间飞逝,一本书我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被我啃完,回想刚才目光的游移之快,思想的活跃,这效率实在是太高了,不禁长吁一口气,顿感口干舌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体会读书的乐趣,感悟书中的魅力。细细回想,真是感触颇深。

孟德尔之所以能提出对达尔文的反对证明,原因不正是他坚持不懈,探寻真理的科学态度吗?豌豆一年只生长一次,孟德尔是在数千颗豌豆中做的实验,如此多的数量,也许还不止,如果是你,你会坚持下来吗?或许这个数量就把你吓得望而兴叹了吧,但你要知道,伟人不是说来就来的,也许他只是比你多花了数十倍的努力与汗水,比你更有毅力,更能坚持,加上对真理的渴求。们学习,学习他们的科学态度,反思自己是否在遇到困难时轻言放弃;是否在实行目标是半途而废,却只说声算了;是否在成绩没有别人优异时推说只是他比我努力罢了!这些都不是理由,我要学习别人,取长补短,努力奋斗,坚持不懈。

我会努力的,像那些伟人学习,使自己更加优秀,将来争取超越他们的高度,也成就一番事业!

努力奋斗,坚持不懈。我能做到的!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


上帝是只兔子不是童话故事但却有着让人会心一笑的温暖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范文两篇,欢迎阅读参考!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一

埃莉,任何事物都不会被遗忘太久。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提醒这个世界,我们与众不同,我们依然在这儿

这句话是埃莉的小姑南希在海边告诉她的,那个时候埃莉正沉浸在与童年玩伴分离的悲伤中。

买书之前,我是完全被书名吸引过来的,因为比较萌兔子,所以当看到封面的时候,还在想,也许是个童话般温暖的故事吧。

我是看过简介的,所以不会单纯的以为它真是童话故事。当读完前几节的时候,我就隐约知道,这将不是一则轻松的故事,它带着一件特殊的不能用几个形容词表达出来的外衣生活。当我读到100页左右时,我才彻底体会到简介里曾经用一个词来形容作者的文风阴郁。撇开另外两个词细腻幽默来说,这本书确实在看似孩童视角的范围内温和的讲诉一个孩子的成长,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压抑着你的心情通过未说完的话,通过一些暗示与隐喻。

我很难说自己喜爱这本书,从一开始作者就用章节名的方式提醒着所有人,这个主人公缺乏爱,希望被爱。这一条,是所有人类的通病,也是这本书几个重要人物都渴望的事情。而另一条,也是之前引用的原文里的话不停的提醒我们与众不同。

南希小姑安慰埃莉的时候,埃莉仅仅十岁左右,这样的孩子,还单纯的认为离开童年玩伴就已经世界末日的想法,根本无法完全理解南希的话。很显然,南希给埃莉说,也是在给自己说。而这句话,我想南希更应该给埃莉的哥哥说。

一个人渴望被爱,被家人、朋友呵护,而同时的,又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有些特殊有些格格不入,认为这样的性格是无法获得爱。这种矛盾本身充满了悲情与迷茫。但还好此时此刻,小主人公还未长大,所以我还是在忍耐她的悲伤。一个孤单的童年本就已不幸。

但我忍不住还是要说,埃莉啊埃莉,你没有发现么,其实,你一直生活在被爱的环境中。在你伤心时,南希小姑会来安慰你;而你的哥哥,也与你相互陪伴。就连似乎并不理解你的父母,也有着对待孩子温和的心。比起孤儿,你是多么幸福。所以当我每次读到主人公有些伤感的感慨时,总会觉得如此多余,因为,上帝,已在你身边守护即便生活中,已出现了很多黑暗的一面。(说起来,这本书对宗教的描述也是充满了同样矛盾的心理)

书才读了三分之一,还不能说好不好,也不知后面会不会涵盖更多内容,也许之后会推翻我现在的想法吧。午安。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二

没有什么会被遗忘太久,它仍在这儿,但并不属于你......当悲伤澎湃于胸间之际,温暖会适时到来,抚平你内心的伤痛。这,就是生活。这句话出自我前不久看的一本小说的简介里。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莎拉韦曼,《当上帝是只兔子》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的书名非常有意思,还记得当初最爱的一首英文歌叫做《当上帝是个女孩》,不得不说,我是被书名所吸引的。但是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并不是童话故事但却有着让人会心一笑的温暖的故事。

小说是围绕着主人公埃莉进行的,描写了埃莉身边所有的一切。她的父母、她的哥哥乔和哥哥的同性恋人查理、她的好朋友詹妮、她的同性恋姑姑南希以及本文的中心的象征物:一只名叫上帝的兔子。当然作者也给主人公的每一个不同的阶段安排了一些不一样的人。比如说,在埃莉四岁的时候,她和八十岁的邻居戈兰先生成为了忘年之交,她聆听着这个犹太老人跟她说的一切,这些东西都使她的思想变得比同龄人更成熟。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小时候结交的朋友其实在无形当中会改变你成长的轨迹。

在书中,主人公埃莉是个感觉自己缺少爱的女孩,她渴望被爱,她觉得上帝爱所有的人,但并不爱她,后来她拥有了一只兔子,起名叫做上帝,在她看来,只有这个上帝是爱她的。但是实际上,她的身边充满了爱,她的父母爱她,她的哥哥爱她,她的好朋友爱她...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表现爱。现在的独生子女不也是这样的吗,他们不知道身边的人对自己的爱,将自己与周围的事物分隔开来,肆意的挥霍与放纵,最后伤害到的往往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身边的人。

就在那时,我的哥哥拉住了我的手,将我带进了他的世界。这是小说中第一个章节的一句话。埃莉和她的哥哥乔之间的感情是整本小说中最浓郁的情感,这是一份任何人都不能参与以及了解的亲情。在小说进行到最后时,乔失踪了,后来回来的他却失去了记忆。埃莉感到痛苦,她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哥哥,那个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哥哥不见了。她保持冷静,却最终还是放弃了伪装,她一句句说出心中的哥哥,每一样喜欢的,不喜欢的,看着陷入痛苦的哥哥,埃莉反而感到了轻松。这是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也是最让我感动的部分。在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了解你的一切,你了解他的一切,你们互相是彼此的依靠,这种感觉我想应该是每个人都很渴望的吧。

每一本小说都离不开生活,在这本小说里,作者用她细腻、阴郁而又幽默的笔触,在书中倾注了许多的情感,巧妙的捕捉到生活中的点滴小细节,描绘出主人公的童年到成长,塑造了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书中的情节并不是特殊的或者说是扣人心弦的,但是就是在这种最平凡最简单的情节当中孕育出来的令人能感受到的独特,每个人都能从中体会到不同的东西,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

看完小说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平静,嘴角也保持着淡淡的微笑。下面是书中的一段话,我想这段话也是作者最终想要表达的主旨。

你相信上帝吗,阿瑟?我吃下了最后一块蛋糕。

你是问我相不相信云层深处住着一个白胡子老头,他能用一至十的道德准则来评判我们这些凡人吗?天哪,不,亲爱的埃莉,我不相信!不然,就我那些不洁的历史,很多年前就该被驱逐出这个世界了。但是,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神秘的事物,相不相信无法解释的生命现象,相不相信有某种更为强大的事物可以解释所有的不合理,给予我们某种为之奋斗的目标,给予我们谦逊的信念让我们清洁自身重新开始,那么我会回答:是的,我相信。它是艺术、美和爱的源泉,对人类施以最大的仁慈。对我而言,它就是上帝,就是生命,就是我所信仰的一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一:《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篇二:《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篇三:《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为什么西欧人能轻而易举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进而征服非洲乃至亚洲,难道是人种的原因?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了,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同样是亚洲人却能征服亚洲进而打败俄罗斯,并且敢于挑战美国?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更适合人类发展?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聪明?为什么有的病能遗传?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决定一个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因素各占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认真阅读了由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撰写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决定的。基因是人类遗传的基本单位,人体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机器。人类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生存的社会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延续。基因和文化都能遗传的,但方式不同,对人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遗传方式是通过基因复制进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体作为寄生载体代代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种群传递。而文化的传递则是通过人们后天的学习教化,形成共识认同而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个体传递。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遗传因素大约占50%,在后天中,家庭环境影响大约占20%,其他的影响,如在子宫环境中的影响和后天学习教化以及朋友影响大约占30%。

从生物的遗传进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它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个体的自私本能。这里说的个体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观存在性,不是说的是主观意识方面。从这一点可知,聪明的人所生的后代天生就会聪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后代就会高大勇猛。有遗传基因疾病的后代就会遗传疾病。同时,通过科学家破译人体基因,就会找到改变基因排序,达到治疗疾病,攻克癌症,杜绝遗传疾病的传递。也会通过改变遗传基因使人们变得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梦想,这些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但从人类文化的影响看,人体作为基因的载体,虽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响,但是人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在基因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相反,人们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响至大。人只有摆脱自然欲望的控制,以自己设定的行为规则来立身处世,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上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民主法治则是通过人和人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人们的行为是受文化的影响和引领的。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时,它智慧的视野和维度就会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欧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亚洲,他们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么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上所发生的事情。思考问题才会更加理性和符合逻辑,才会正确处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才会使人更加阳光、鲜活、充满朝气地渡过美好的一生。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上帝的基因》之读后感15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上帝的寓言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