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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白马篇》读后感范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白马篇》读后感范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导语:《白马篇》是中国三国时期曹魏文学家曹植前期的代表作品。此诗以曲折动人的情节描写边塞游侠儿捐躯赴难、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塑造了边疆地区一位武艺高超、渴望卫国立功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游侠少年形象,表达了诗人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小编收集整理了这篇文章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马篇》读后感范文1:

这首诗描写和歌颂了边疆地区一位武艺高强又富有爱国精神的青年英雄,借以抒发作者的报国之志。本诗中的英雄形象,既是诗人的自我写照,又凝聚和闪耀着时代的光辉,为曹植前期的重要代表作品。 青春气息浓厚.

诗歌以曲折动人的情节,塑造了一个性格鲜明、生动感人的青年爱国英雄形象。开头两句以奇警飞动之笔,描绘出驰马奔赴西北战场的英雄身影,显示出军情紧急,扣动读者心弦;接着以借问领起,以铺陈的笔墨补叙英雄的来历,说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英雄形象;边城六句,遥接篇首,具体说明西北驰的原因和英勇赴敌的气概。末八句展示英雄捐躯为国、视死如归的崇高精神境界。

《白马篇》读后感范文2:

从汉献帝建安到魏文帝黄初年间?196-226?,是中国歌史上的一个黄金时代。由于曹氏父子的提倡,汉乐府诗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一批身经乱离,目击苦难而又肯正视现实的诗人,不但把社会真象摄入笔底,而且注入自己的真切感情。这一时期,最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除了那些反映战乱和人民苦难的篇什外,就是抒发渴望为国家建功立业的理想抱负的篇章。这方面的代表作当属曹操的《龟虽寿》和曹植的《白马篇》。如果说《龟虽寿》是一位幽燕老将的壮士之歌的话,那么《白马篇》则是一位英雄少年的理想之歌。诗中塑造了一位武艺精绝、忠心报国的白马英雄的形象。

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的第三子。生于乱世,自幼即随父四方征战,南极赤岸,东临沧海,西望玉门,北出玄塞。自东汉末年分裂割据以来,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而献身一直是时代的最强音。时代的这种召唤,加上为国家统一而南征北战的曹操那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的熏陶,培养了曹植戮力上国,流惠下民的理想,铸成了他心中的既有爱国之德又有爱国之才的英雄形象。金代作家元好问说过,真实的诗篇应该是诗人的心画心声。可以说,《白马篇》就是曹植的心画心声,寄托了诗人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渴望和憧憬。

全诗共28句,我们不妨把它分为四层来理解。

开篇两句是第一层。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白色的战马,饰着金黄的笼头,直向西北飞驰而去。首句不写人而人却在其中。这里用的是借代和烘托的手法,以马指代人,以马的雄骏烘托人的英武。白马,在古人眼里,除具有能战善战,堪负重任的品格外,还象征着坚定、忠诚、奉献、牺牲。生乎乱,长乎军的曹植,志欲自效于明时,立功于圣世,以白马来指代他理想中的少年英雄,是再贴切不过的了。连翩西北驰,显示了军情的紧急,创造出浓郁的战争气氛。

借问谁家子以下12句,是第二层。如上所述,诗一开头即写军情紧急,可是接下来却以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的问答宕开,缓笔插入对这位白马英雄的描述,造成诗篇节奏上的一张一弛。幽并,指幽州和并州,是燕、赵故地,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诗中写这位白马英雄是幽并游侠儿,以见其根基不浅。古人有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这位少小去乡邑的白马英雄却能久经征战而扬名边塞。何以如此?接着诗人便以饱蘸热忱的笔触描述英雄的精绝武艺:

宿昔秉良弓,木苦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宿昔秉良弓,是说他早早晚晚弓箭不离手;木苦矢何参差,是形容他射出去的箭络绎不绝,纷纷疾驰。这两句是写他长期坚持不懈地苦练骑射技术的情景,说明他精深的武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下边接着即写他过硬的骑射技术:左右开弓,仰射俯射,或动或静,箭无虚发。敏捷胜过猿猴,勇猛好像虎豹和蛟龙。诗人以高度凝练的笔墨、铺陈描写的手法,生动形象而又集中概括地交待了这位英雄的不凡的来历和出众的本领。这就不仅回答了这位白马英雄是何等人物,他何以能扬声沙漠垂,而且为下边写他英雄事迹作了坚实的铺垫。边城多紧急以下6句,是第三层。从结构上讲,这里是紧承开头连翩西北驰的,这既是西北驰的原因,也是西北驰的继续。从内容上讲,这是把人物放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来塑造。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边塞城邑多次报警告急,敌军骑兵频繁犯边。插着羽毛的紧急文告从北方传来,白马英雄立即催马登上防御工事。只用了4句20字,便写出了英雄急国家所急的侠肝义胆。在边塞紧急的关头,国家一声令下,他毫不犹豫,立即奔赴前线。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两句,是正面描写人物的英勇。蹈、凌二字有力地表现了他压倒敌人而不被敌人所压倒的英雄气概。从结构上讲,这两句是承前启后的过渡句,既是前段描写的自然归结,又是诱发下文议论的引言。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这是最后一层。意思是说,投身于刀锋剑刃的战场,岂能不置生死于度外?哪里还顾得上父母妻儿之情?既然编入壮士的名册,参加到军队的行列,心中就不能有什么私念,就要随时准备为国捐躯,视死如归?这既是诗篇中主人翁的独白,又是诗人对英雄崇高精神世界的揭示和礼赞。就一般叙事诗来说,把诗中主人翁的本末事迹表达清楚也就够了,用不着再加议论。就本诗而言,这段议论是必不可少的。诵读全诗,我们不难感受到,在层层的铺陈描述中,诗人心中的激情步步上升,到最后已是汹涌澎湃,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不得不一吐为快。这是诗人心声的自然流露。也正因如此,我们读来不只没有空泛之感,反觉句句真切,震撼心灵。

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说过: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这说明他是很看重民歌的。《白马篇》就不离街谈巷说、击辕之歌的质朴,而又文彩斐然,从而形成了刚健质朴的艺术风格。清人方东树评论曹植的这篇诗说:此诗奇警,又说此篇实出屈子《九歌国殇》。所论极是。此诗不仅节奏张弛有致,篇章波澜起伏,令人奇警,语言也具有奇警的特色。例如,木苦矢何参差的参差,原本是个普普通通的词,本意是长短不齐。可是用在这里就平中见奇,普字生辉了,用来形容射出去的箭纷纷疾驰,络绎不绝,是再形象不过了,怕是难以找到比它更贴切的了。所谓实出屈子《九歌国殇》,是指篇末所颂扬的英雄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精神,与屈原《国殇》篇末所歌颂的卫国英雄的子魂魄兮为鬼雄的爱国精神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对爱国英雄的慷慨礼赞。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说过: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意思是说,诗歌以感情为根本,以语言为苗叶,以声音为花朵,以思想为果实。曹植在其笔下的人物身上倾注了自己的崇高理想和满腔激情,又能从前人优秀的作品和民歌中汲取思想营养和艺术营养,因此才创造出白马英雄这个历久不衰的艺术形象。

《白马篇》读后感范文3:

曹植的这首乐府诗可分四节来理解其内容。第一节,从开头至幽并游侠儿,概写主人公游侠儿英俊豪迈的气概;第二节,从少小去乡邑到勇剽若豹螭,补叙游侠儿的来历和他超群的武艺;第三节,从边城多警急到左顾凌鲜卑,写游侠儿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奋勇杀敌的英雄事迹;第四节,从弃身锋刃端至结束,写游侠儿弃身报国、视死如归的崇高思想境界。全诗塑造了一个武艺高强又充满爱国情感的游侠形象。

作品运用了铺陈的笔法。这正是乐府诗突出的艺术特点。如诗中写游侠儿的武艺: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左的、月支、马蹄,都是练习射箭的靶子,作者这样铺陈地写,就从左、右、上、下不同的方位表现了他高强的射箭本领。再如写他的战功: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躯蹈匈奴,左顾凌鲜卑。羽檄就是命令,他闻风而动,立即投入浴血的战斗当中。他平定了边乱,保住了四境的安全。这种铺陈的写法,前后句文意互应,渲染了气氛,给读者留下鲜明深刻的印象。

这种铺陈的写法,也表现了作者对游侠儿由衷赞羡之情。如在第四节,作者连用了意思大致相同的四句话,反复咏叹,赞扬游侠儿弃身报国、视死如归的高尚思想品德,可见其敬仰之深。其实,曹植这样写,也是借诗抒怀,借写游侠儿,来表达自己为国建功立业的豪迈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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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湖读后感


白马湖读后感

《白马湖》是一篇从风中领略的情味的散文。它通篇弥漫着一种深沉的、撩人遐思的情愫,这情思像风一样,是无形的,却无所不在,将你紧紧裹挟祝

作者选择一年中最萧索乏味,甚至有些凄冷可怕的白马湖冬天来写景抒情,不仅角度新奇,又在中领略和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情趣。主要抓住冬天的风来进行描述,领悟到一种萧瑟的诗趣和特有的情调,同时又在貌似平淡无味的日常生活中领悟出人生的情趣和世态风习,把他对白马湖的怀念之情表现的十分真切而朴实,同时也流露了作者的处世自然、达观的人生态度。

作者并没有刻意为文,却用舒徐自如的笔自然创造出一种清幽、遐远的境界。文章第一段交待来白马湖的时间及生活环境:一家人于阴历十一月下旬从热闹的杭州移居这荒凉的山野,宛如投身于极带中。寥寥数语,即为下文安置了特定的背景,定下全文的基调。当那夜深人静风啸之际,我于这种时候感到萧瑟的诗趣,把自己拟诸山水画中的人物,作种种幽邈的遐想。作者并未直言其所要表达的意思,然而读者自会在这含蓄的字2020里行间了其情趣所在,自会咀嚼出深长隽永的意味来。不是吗?当文章行将结束,作者无限深情地说:白马湖的风尤其特别时,我们知道这正是作者厌恶动荡、嘈杂的城市而向往思念纯静美好客居他乡的情感的一种特殊表达。素朴优美的语言像一阵阵轻风,吹起感情的涟漪,始终在全篇无声地荡漾,浸裹着读者的心。

朱自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篇章和美好的回忆,让我们去细细品味吧!

白马湖朱自清读后感


白马湖朱自清读后感

《白马湖》是一篇从风中领略的情味的散文。它通篇弥漫着一种深沉的、撩人遐思的情愫,这情思像风一样,是无形的,却无所不在,将你紧紧裹挟祝作者选择一年中最萧索乏味,甚至有些凄冷可怕的白马湖冬天来写景抒情,不仅角度新奇,又在中领略和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情趣。主要抓住冬天的风来进行描述,领悟到一种萧瑟的诗趣和特有的情调,同时又在貌似平淡无味的日常生活中领悟出人生的情趣和世态风习,把他对白马湖的怀念之情表现的十分真切而朴实,同时也流露了作者的处世自然、达观的人生态度。

作者并没有刻意为文,却用舒徐自如的笔自然创造出一种清幽、遐远的境界。文章第一段交待来白马湖的时间及生活环境:一家人于阴历十一月下旬从热闹的杭州移居这荒凉的山野,宛如投身于极带中。寥寥数语,即为下文安置了特定的背景,定下全文的基调。当那夜深人静风啸之际,我于这种时候感到萧瑟的诗趣,把自己拟诸山水画中的人物,作种种幽邈的遐想。作者并未直言其所要表达的意思,然而读者自会在这含蓄的字2020里行间了其情趣所在,自会咀嚼出深长隽永的意味来。不是吗?当文章行将结束,作者无限深情地说:白马湖的风尤其特别时,我们知道这正是作者厌恶动荡、嘈杂的城市而向往思念纯静美好客居他乡的情感的一种特殊表达。素朴优美的语言像一阵阵轻风,吹起感情的涟漪,始终在全篇无声地荡漾,浸裹着读者的心。

朱自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篇章和美好的回忆,让我们去细细品味吧!

苏和的白马读后感200字


昨天读了《苏和的白马》,苏和小时候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匹快要死了的小白马,善良的苏和把小马抱回家养大,后来苏和在一次赛马大赛中获得了冠军,但王爷言而无信,抢走了白马,打伤了苏和。白马太想苏和了,把王爷摔在地上,它的身上全是箭,但它还是跑到苏和身边死去了。苏和太想它了,把白马的头骨做成了马头琴,一直带到他身边。


我想如果苏和没有参加比赛,如果白马没有被王爷射中,那该有多好呀,这样他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苏和是个好人,白马是匹好白马,他们都很 善良。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该多好呀!

《白马啸西风》读后感1000字


昨天在什么教育大会上我就猝不及防地看完了《白马啸西风》,我应该是第二次看了的,第一次应该是我初中沉迷于金庸武侠小说的时候看的,那个时候沉迷于打打杀杀这部剧看的潦草也就记得最后那一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当时就觉得,这个小说好短啊,里面人也好少,我竟然还都记得名字,人也没有混乱掉,也不武侠,最后一句话应该是很酷很酷的。

我是难得会读二遍书的人,这次读二遍就单因为不记得读完过一遍。

故事里,李文秀她放弃对抗住男主父亲的不同意,并没有坚持和男主在一起,虽然上帝视角看的我觉得她真的是很爱男主的,她做了偶像剧女主都会做的事情,她放手了撮合男主和女二在一起了,因为她拿的不是偶像剧女主的剧本,她就真的如愿了,男主和女二带着所有人的祝福快快乐乐在一起了,就像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一样。经历很多事情之后,她回到了中原,回到了江南,但也只能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我觉得结局是悲剧的,故事最后,女主没了男主的爱,含泪吃男主和女二的狗粮,可能真的没人比她还惨了,但我看的却迷之心安,可能因为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吧。就像我小时候听白雪公主、灰姑娘的故事,结局总就总告诉我说,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我就很不爽,我就死活不信他们在一起不吵架不打架,没有什么七年之痒、小三诱惑出轨和劈腿、恶婆婆刁难和全家族反对什么的,每次我就都会追问之后呢?之后呢?这故事一定没完。就像金粉世家如果就停在22集金燕西和冷清秋结婚就大结局我想也不会喜欢这部剧的,对我来说,可能最真实的结局就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吧,啊,我可真是个恶毒的人啊。

不知道是年龄大了还是怎么了,我就越发觉得自己拿的就根本不是偶像剧女主的剧本,没什么条件任性,没什么条件不去争取,不去坚持,坚持了都很可能不成功,不坚持就更是炮灰的,这里面女主很爱男主,但是她放弃了,亲手把男主推向女二,男主也很真实了,没有像何以琛一样苦等七年洁身自好,没有像f君那样心心念念好多年,多年之后物是人非仍然还有当年那份情愫。就觉得这个剧情真实的让人想哭,现在就越觉得人不作死都会死,更何况不断去作死,没有光环加持的人生其实就是很难的。

话说女主和养她的计爷爷是不是也有点点感情线啊,那这岂不就是养成了,太罪过了,罪过罪过,我还是当成普通的亲情看待吧,但是我真的觉得金庸在暗示有感情线的。

我觉得我写的好不好啊,没有表达出自己想表达的,没关系,我开心就好,以后会写的越来越好的。

《苏和的白马》读后感500字


最近看了《苏和的白马》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

蒙古有一种乐器叫马头琴,它的来历有一个传说。有一个小男孩他叫苏和,和奶奶相依为命,别看他个子小他能像大人一样干活。

有一天,太阳下山了,苏和还有没回来,奶奶急得不得了,过了一会,苏和回来了,他抱着一个白色的小马驹,他告诉奶奶:他捡了一匹小白马驹,他每天都去放羊和小白马,时间过得很快,渐渐的白马长大了,而且长得很强壮。一天晚上,狼来了,苏和听见马在嘶鸣一跃而起,跑到屋外,看到白马站在羊群的前面,保护着羊群,和狼搏斗了很长时间。

这年春天,统治这个地方的王爷要举行赛马大会,获得第一名可以娶王爷的女儿为妻。伙伴们都鼓励苏和“你一定要骑上你的白马,去参加比赛。”苏和去参加了比赛,白马得了第一名,王爷看到他是个贫穷的牧羊人,就假装忘记了为女儿招亲的承诺,给苏和三枚金币,把白马留下来,苏和不同意,王爷让随从打了苏和,打晕了苏和,王爷抢走了白马,王爷非常得意,向大家炫耀这匹白马,他刚跨上白马的那一刻,白马愤怒的高高跃起,把王爷摔在了地上,挣脱缰绳飞驰而去。王爷命令随从抓住白马,抓不住就射死它。白马带着满身的剑回到了苏和身边,但是白马第二天早上还是死了,苏和很伤心,晚上做梦梦见了白马,白马让他不要难过,你可以用我的皮,毛和筋骨做一个乐器,我永远陪伴你。

我很感动,苏和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我要向他学习。

《白马湖之冬》读后感600字


风,有各种形态,温柔、狂暴、自由……时常安抚你的心,时常冻住你的心。风是多变的。

初初略读这篇散文感到十分乏味,没有情节。枯燥!一遍又一遍地看,细细地感受,别有风味。巧妙!夏丐尊的文章,字字珠玑,感染着、吸引着我。

本文的风格与人不同。深沉,犹如石沉大海。作者恬淡的心境让我心中荡起了涟漪。撩人遐思的情愫,发员无形之风紧紧裹挟着我。

本文中写到“此外两三里内没有人烟”,使我真切感受到了他的寂寞,孤独。书,陪伴着他,给予他内心温暖,生活的充实。书是支撑作者的源头。

文中还写道“全家人吃毕夜饭即睡入被窝里,静听寒风的怒号,湖水的澎湃”。唯独作者一人在书房灯下,领略冬夜的情趣。那种深深体会才懂得却说不出的滋味。好一幅霜月当空松涛如吼的画!里面动静结合,风号湖鸣中绵密地加上作者对夜的静谧和冬的萧瑟的感受,隐隐约约从字间看见作者心底流露而出的远离城市,腥风血雨的庆幸、欣慰之情。妙!

接着作者用了瑟瑟发抖的大地山涌的环境描写、渲染形象。文章变得不再那么古板。

本文还写了作者深深的遐想。从中我看出作者的勤奋和他读书时的那种高深的意境。这才是真正厉害的。

当作者移居上海时,依然是情思连绵,可以见得冬日的风给予作者多么深的印象。

啊!我感受到了作者的那颗落寞的心和那份浓郁的思乡之情。作者夏丐尊他那舒缓自如的笔自然创造出深不可测的境界。我们在含蓄的字里行间了其情趣所在,咀嚼出了深长隽永的意味。朴素优美的语言如同一阵风吹起了感情的涟渏,始终在全篇无声地荡漾着。

作者用笔法巧妙写出了冬,以“风”代冬,自古以来占冬的极大因素。想要写无形之风实属不易,但作者却婉转地展出其本身。真是妙笔佳作!

简单明畅,几无疵累,平实朴素的语言,蕴含着不平静的思绪,激起心中的波澜。此文直白到了无技巧,却富有诗一般的韵味。这就是散文价值所在,魅力所在!

平凡的事物中捕捉出的细节,加以雕琢。才使得其散发出光辉,这需要“伯乐”——作家。

小学生读白马有感


导语:小编收集整理了文章《白马》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马篇》读后感范文:

年少心驰烽火间

衰草连天、黄沙万里的塞上,英姿飒爽的少年,素衣如雪,白马嘶风,腰间长剑冷若寒霜。马蹄过处,胡虏万军鼠窜,血流成河。这是曹植心目中的英雄,也是古今多少热血少年寝寐难忘的梦想。

喜爱武力也许是人类的天性之一,即使在愈来愈文明的世界里也不曾发生过本质的改变。尤其是男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拿着假刀假枪在那里挥舞追逐,打打杀杀,自发地进行一场模拟的战争。他们的理想中最多的一项便是长大了当解放军, 把坏人统统杀死,保卫我们的祖国。再大些的时候,他们识字了,会自己看书,于是便有许多人喜欢上了和军事有关的东西,看战争的史书和小说,研究攻伐谋略,一堆一堆地购买关于舰船武器的杂志,不厌其烦地组装试验各种航模。就连看电影,他们也喜欢看战争或动作片,玩游戏也要玩激烈对抗的虚拟战争。在和平的年代里,尽管只是很少的人长大之后会真正与军事有所关联,但在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曾经有一个驰骋沙场、报效国家的雄伟愿望。

雕外胡骑飞镝声,玉匣长剑日日鸣,男儿西北有长安,莫滴水西桥畔泪自古的少年,对于铁马金戈、硝烟锋火都有着相同的眷念,这眷念不仅来自天性中的好武,更多的是因为对于国家故园那种生死以之的责任感一而长久以来、每一个时代的边疆巩固,国富民安,依靠的都是那一腔永不变冷的热血

《白马》读后感范文:

读了《白马》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这是一篇讲述关于战争的故事,也是一篇催人泪下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战争时期,红军遭到白匪的反复追击,又十几次击退了白匪的进攻。现在正在一块坡地上进行暂时的休息,也准备随时应战。但最令司务长担心的是粮食,粮草已断了三日,士兵们都在空腹作战,个个都已筋疲力尽,快连枪杆子都拿不动了。在这种情况下,连长决定杀马充饥,可是连队里的马都是立过战功的,尤其是马倌喜子的那匹白马,它两次救了喜子的性命!是喜子的大恩人,也是喜子的命根子!当司务长狠下心来把连里的命令告诉了喜子,喜子一听,悲痛欲绝,他大声哭喊着:不!不!不!你们要打死它,就先杀了我!大家都很无奈,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

后来几天,喜子一句话都没有说,更多时间只是和他的白马待在一起。可是有一天,司务长接到一个消息,喜子的白马从山崖上掉下来,摔死了。他闻声赶去,只见白马已倒在血泊中,喜子在旁边哭得像泪人一样士兵们只好把死去的白马吃了,过了好久,司务长才明白了喜子的用心,原来白马的死,是喜子早已计划好了的,他为了大家的生存,自己把白马推下了山崖

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切地理解了战争的真正含义。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制造了千万的悲剧! 战争,战争!这个看似不可怕的词语却牺牲了多少人的生命!我呼吁和平!让和平充满世界,让和平充满每个人的心!和平!和平!和平!让我们一起为世界和平而努力吧!

《白马湖》读后感范文:

《白马湖》是一篇从风中领略的情味的散文。它通篇弥漫着一种深沉的、撩人遐思的情愫,这情思像风一样,是无形的,却无所不在,将你紧紧裹挟祝

作者选择一年中最萧索乏味,甚至有些凄冷可怕的白马湖冬天来写景抒情,不仅角度新奇,又在中领略和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情趣。主要抓住冬天的风来进行描述,领悟到一种萧瑟的诗趣和特有的情调,同时又在貌似平淡无味的日常生活中领悟出人生的情趣和世态风习,把他对白马湖的怀念之情表现的十分真切而朴实,同时也流露了作者的处世自然、达观的人生态度 。

作者并没有刻意为文,却用舒徐自如的笔自然创造出一种清幽、遐远的境界。文章第一段交待来白马湖的时间及生活环境:一家人于阴历十一月下旬从热闹的杭州移居这荒凉的山野,宛如投身于极带中。寥寥数语,即为下文安置了特定的背景,定下全文的基调。当那夜深人静风啸之际,我于这种时候感到萧瑟的诗趣,把自己拟诸山水画中的人物,作种种幽邈的遐想。作者并未直言其所要表达的意思,然而读者自会在这含蓄的字里行间了其情趣所在,自会咀嚼出深长隽永的意味来。不是吗?当文章行将结束,作者无限深情地说:白马湖的风尤其特别时,我们知道这正是作者厌恶动荡、嘈杂的城市而向往思念纯静美好客居他乡的情感的一种特殊表达。素朴优美的语言像一阵阵轻风,吹起感情的涟漪,始终在全篇无声地荡漾,浸裹着读者的心。

朱自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篇章和美好的回忆,让我们去细细品味吧!

睡吧,小小的人中的你满头的金发蓬蓬地覆着让我脑中浮现出小小的人的可爱样子!

作者又借《小鸟》的鸣叫来表达对自由与生命的热爱!小鸟被朱自清人格化了,它显得天真、活泼可爱。

难以忘怀的扬州夏日和奇特的白马湖还有山清水秀的春晖二月在作者的笔下被绘画的栩栩如生!虽然我没去过荷兰、瑞士和罗马,但我好像已经遨游在这几座城市,脑中浮现出来的画面怎么那么美?是朱自清让我领略了这座不平凡的城市威尼斯,是朱自清让我体会了不一样的异国风情!

《歌声》又描写的入情入境,把歌声和美丽的大自然联想在一起,浑然一体,这是多么美好、多么奇特的想法。

读朱自清的描写风景的文章,再也不用去凭空想象,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有了灵气,它们连成一片,汇成一幅美妙的图画。《荷塘月色》展现的就是这一面。作者对荷叶的姿态、荷花的神态进行细致描绘,展现出荷香如歌,似有若无,花叶颤动,流波溢彩的动人画面。

阿河、刘云波女医师还有背影中的父亲,经朱自清的描写更加生动,仿佛活灵活现。《最美的作家朱自清》写出了平凡人的最朴素的情感和对世间万物的感受!

读《白马的故事》有感300字


星期天,我读了白马的故事。

里面写的是这样:从前森林里住着一匹白马。白马长得非常高、非常壮,皮肤像牛奶一样,非常美丽。它的妈妈老了,白马天天照顾妈妈,白马一有空就给妈 妈讲故事。一天,白马在河里喝水的时候,一个人掉到了河里,白马赶紧游过去,把那人救了出来。原来那个人是财主,他对白马说:我带你去我的庄园。那里有 吃不完的嫩草,你去不去呀?白马说:不行,我妈妈还在家里呢,她老了,去别的地方不适应。财主被感动了,他天天派人去送青草,就这样,白马和妈妈过 上了更舒适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白马很孝顺它的妈妈,这叫做知恩图报,动物都知道孝顺爸爸妈妈,何况我们人呢,更应该那样做,我以后也像白马一样好好孝顺爸爸妈妈。

《白马山庄杀人事件》读后感800字


菜穗子和真琴是大学同学,真琴是体格、发型、性格等其他方面都像男生的一个女生。所以菜穗子非常信任和依赖真琴,很多人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不是恋人,但是我倒是觉得两个人的感情比起友情更像是爱情。

菜穗子的哥哥是一个有着一些精神问题的高材生,只是因为精神上遭受到了打击,于是便开始去一个人旅行,借此来磨练一下自己的意志和性格。但是就在旅行的途中死亡了,警察最终以自杀结案。

菜穗子不相信自己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哥哥会自杀,于是就打算在一年后决定回到哥哥死亡的宾馆去一查究竟。菜穗子和真琴到了白马山庄之后,通过对于当年所发生的事件的调查,开始着手研究旅店里面没见房子里的《鹅妈妈的童谣》,在调查的过程中,又死了一个旅客。

本当要以自杀结案的警察,听到了真琴和菜穗子的发现之后,开始转变案侦查方向,由自杀变成他杀。随着童谣的一步步解开,他们找到了藏宝的地点,由此也找到了凶手。凶手是在旅店投诉的一个普通公司职员江波和久留美。

而事件也并非如此简单,让人意外的是,两年前来旅馆投宿的川崎一夫则是久留美杀死的。而且旅馆前主人的儿子则是旅馆经理刻意见死不救而死亡的。本书的第一页写着,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我,麻雀说到。这一句是出自《鹅妈妈的童谣》里面的一个童谣。童谣的结尾是麻雀受到了审判,本书里面所有的凶手都受到了审判,都没有办法平静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经理的为爱执念,那么就不会有旅馆之子的死亡,也不会有后来的暗号,更不会有川崎一夫将暗号化为己有而将自己偷来的假宝石埋葬在暗号之处。之后的种种也算是因为前者的原因,引发的后来的人性的弱点。

东野圭吾的每一本书相比于推理而言我更加推崇的是他对于人性的描写。他的每一本书里都会看似清淡,却又浓重的描写了人性的丑陋。而书的结尾写了女人真可怕。我认为这句话不仅仅说的是久留美,川崎一夫的妻子,旅馆前主人的妻子,在我看来都是这里女人的暗指者。

很多人觉得东野圭吾的这本书在推理上显得比较薄弱并且很多地方都经不起推敲,我个人来讲是赞同的。但是即便薄弱也是常人很难以想比的。以上是我自己对于这本书的一点点感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白马300字


有人喜欢调皮的小狗,有人喜欢可爱的小猫咪,有人喜欢横行霸道的小螃蟹,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白马。我把它叫白龙马。

小白马的耳朵又细又短,可以听见很远的声音,它的眼睛又大又圆,可好看了,它的腿又有力又壮,大概能踢飞一个人,它的尾巴也一样可以甩走跟在它后面的苍蝇,它跑起来比一辆车还快。

马是古代拉车用的东西,古代人为是么要选马来拉车哪?,因为马的力气非常的大。

又一次它在沙漠里跑丢了,我赶紧给我们一家子说:“小白马在沙漠里跑丢了,”于是我们就寻着他的脚印找,我们找着找着来到了一个清澈见底的小河,突然我在小河的另一边发现了一个正在喝水的影子,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小白马,,小白马看见了我们就快速的从岸上跑了过来,于是我们就开心地走回了酒店。

《活法》读后感范文三篇(优秀范文)


《活法》读后感大全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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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就对稻盛老先生非常敬仰,从朋友曾宪盛那里知道有盛和塾这个学习平台,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盛和塾。很庆幸可以加入盛和塾,参加了三天的六项精进课程,让我醍醐灌顶,怦然惊醒,“作为人,何为正确?”几十年我一直处在迷茫中,六项精进给了我指引的航标,如一盏明灯照亮我的灵魂。每天的线上打卡学习,我都会反复的读几次,直到思想领悟了,才提交发到群里,希望把《活法》这本神圣的书读透,浸入生命中去。

知而不行等于未知,知而行就是得到。每天我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是有违背六项精进,是否真的按六项精进去践行。

一、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努力钻研,坚持不断,契而不舍,有闲工夫发牢骚,不如努力向上。

二、要谦虚不要骄傲

谦受益,满招损,每天我都在告诫自己,是否骄傲或者有骄傲的念头了。

三、要每天反省

现在我每天都反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不是自私自利,有没有利他。

四、活着就要感谢

我从常常抱怨的心转换成感恩的心,感恩身边的人,不再去评判他人,感恩身边的事和物,怡悦和幸福感悄无声息产生了。一切事情都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

五、积善行,思利他

我发愿日行三善,每天都在做,常常提醒自己今天有没有行善。

六、不要有感性的烦恼

人生总是波澜万丈,人活着就会遇到各种挫折和困难,在遇到违背自己想法的事情时,就会产生烦恼心,但是我常常用这句话来安抚自己,心中的烦恼就慢慢消失了。

上了六项精进课程,再阅读《活法》又有了更深的感悟,其中我感悟最深的有:

1、要实现的愿望,在头脑里真实地呈现,反复推敲,真实的感受以及成功的喜悦,一次一次的强烈意愿,仿佛这种意愿已经实现,所有现实的发生都是头脑中意念所呈现。苹果手机的出现是乔布斯先生无数次在头脑呈现的结果。这就是意念所感召来的无穷力量。从小我就有愿望要做老板,20岁就开始创业,从美容院老板到做水泥企业,我觉得这一切都由我的念头所感召来的。

2、志存高远,成功的事业是依靠今天的一点一滴汗水积累而成,每天进步一点,那怕只有一寸,也要努力提升,伟大美好的目标就一定可以实现。刚开始做水泥企业时,我真的一窍不通,就开始一点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慢慢把所有的事情都学透。

3、让自己的工作成为乐趣,发自内心的喜欢上自己的工作。无论工作多长时间也不觉得累,成为一个自燃型的人。当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品尝工作带来的成就感,发现工作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就能感受到工作带来的快乐。

非常感谢能加入盛和塾学习,期待跟着盛和塾继续提升心性,让自己的灵魂更加纯粹。我也将感召更多的人走进盛和塾,让家人、员工、朋友也一起进步,让大家一起提升,一起精进!(李杰坤)

《活法》读后感大全范文2

读《活法》让我在经营企业遇到困难和迷茫、不知路在何方时,稻盛老先生的一句话,像黑夜里的一道亮光,划过我的脑际——作为人何为正确?以善良,不坑人,利他之心为企业发展方向,此时我信心十足,能量大增!里面的内容深深的把我给感动了,我以前很多的疑惑也有了答案,也证实了我之前了解到的一些观点,所以让我更加的坚信不疑!打卡学习两个月之后我有以下几点读后感大全。

想要将一件事情做得圆满,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和中国那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谋而合。每个人都在付出100%的努力,想要成功,就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有时我觉得我很努力了,但读了《活法》后,我觉得之前还是做得不够的,所以更加努力,满怀热情,全力以赴,只有这样认真地把一件又一件事情做好,服务好客户,我相信企业一定能变好!

稻盛先生一开始进入松风工业的时候,同一批进入公司的员工对公司的环境、待遇、实力都不满意,纷纷离职,但是稻盛先生爱上工作,这是成就事业的关键。在我年少时,初中毕业就学习木工,别人学习木工都是3年6个月,我在学习过程中,拼尽全力地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父母的负担。当我学到5个月时,就己经超过刚出师3年零6个月的老表了,只是手工粗糙点,但还是可以交付客户使用。学习8个月后,我就开始个人创业生涯了!爱上工作,稻盛老先生这一点,在我成长的路上,得到了印证!

不投机——额头流汗换来的利润才有价值。这一句话,感悟颇深,只有用汗水换来的金钱,才是难能可贵的。以前经常做一些投机的事情。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要带头干活,在任何一个岗位,都要亲自体验,都要了如指掌,随时可以顶岗,而不是一个指挥家!

成功方程式: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x热情x能力。其中“思维方式”从负100分到正100分打分,也就说明了一个聪明的人如果思维错了,会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危害!要一直保持积极向上的状态,要有感恩的心,以及学习六项精进:1.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2.要每日反省;3.要谦虚不要骄傲;4.活着就要感谢;5.积善行思利他;6.不要有感性的烦恼。通过践行六项精进,不断磨炼自己的心志。

稻盛先生在年轻时,在一次聆听松下幸之助先生的讲座时,了解到了一种名为“水库蓄水式”的经营方法并深有感触。在其后来的几十年经营过程中,无论是京瓷集团或者KDDI集团,都在一贯沿用这一经营理念。“水库式经营”给我启发很深,以前有一点钱我就做各种投资发展,导致每年到春节都缺钱,得借钱过年。学到这一点后,我一定学会每年留20%作为企业的发展资金,学会水库式经营!

以上几点是我阅读《活法》后的感触,希望同修给予指点!(赵家华)

《活法》读后感大全范文3

读《活法》这一书籍之后对我最大的感悟有两个:思维方式和六项精进。反思自己走过的三十多年的人生,我想说应该感谢工作,工作让我磨练心志走向成熟,让我的生命有价值。读《活法》这本书让我对于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成功方程式:人生·工作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思维方式,也就是人生哲学,它决定着人生结果的上限和下限,因为它有正负,它的分数区间是负100分到正100分。所以即使能力高、热情高,只要思维方式是负值,结果就是一个负值。我也曾荒废生命,也曾不知道为什么要努力工作,经常有感性的烦恼,以前的人生结果是负数。感谢学习,感谢工作,回顾走过的这些路,发现正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工作在修炼提高自己的认知和思维方式。

哲学里有一句名言:人无异于一根芦草,只是这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草。这句话直击人类的本质,并指出人类承担的宇宙的责任,因为在这个星球上,人之所以能和其他物种区分开来,在于人有思想。稻盛和夫说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是人有思想,其实人与人也没有本质的不同,不同的就是思想认知的高度不同。所以有的人一辈子人生精彩,有的人一生碌碌无为,有些人很优秀人生效率很高,而有些人在荒废生命。

《活法》这本书不是心灵鸡汤,而是人生哲学,是稻盛和夫用一生走过的路总结出的人生指南,教我们如何活出生命的意义。只要我们遵照六项精进去践行,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就会拥有精彩的人生。通过学习,我也领悟到了稻盛先生总结的六项精进。

1.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上帝会眷恋勤奋努力的人,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就可以实现梦想。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自己连续加班,非常焦虑,几乎只有工作没有生活,但我始终坚持做正确的事情,终于坚持下来了,努力工作得到了认可,也被提拔升职。现在我是抱着学习成长的心态在工作,是自燃型的人,发现每一项工作都是自己学习进步的历练,都在让我变得越来越成熟。所以也不再因为忙碌而抱怨和焦虑。我将继续磨磨练自己,全心投入工作,爱上工作。让自己生命的每一天过得有意义。

2.谦虚戒骄,人生应该谦逊,与人为师,终身学习。当我们看待周围的人不顺眼的时候,就是自己该注意的时候,是自己太骄傲了。要提醒自己保持谦逊,才能快乐。

3.天天反省。通过每天反思可以让我每日精进,要知道成长永远比学习更重要。什么是成功的人?就是今天比昨天更有智慧,比昨天更慈悲,比昨天更懂得爱,比昨天更懂得生活的美,比昨天更懂得宽容别人。成功就是日益精进,向上向善。所以我很荣幸加入了盛和塾,天天反思和学习的好处在于逼着自己去输入和输出,让我始终保持开放的心态,这将会逐步提升我的思维方式。

4.活着就要感谢,滴水之恩不忘相报。非常认同稻盛和夫先生的感恩心态,感恩让我拥有正能量,感恩什么就会拥有什么,我们应该把感恩作为一种习惯,它将改变我的人生,让我未来的人生变得更加美好。

5.积善行、思利他,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但这需要付出实际的行动,多做好事善事。

6.不要有感性的烦恼。这条就是要让我们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只有控制好情绪才能有高效的人生。我们提高了格局,自然不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烦恼了,这需要我们多读书、多学习,提高思想认知。

以上就是我读了《活法》后的感悟。最后想说的是:精进之路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很难、很苦,需需要克服人性的弱点,人性的懒惰,人性的自私,需要很强的自律,但这是心灵通向天堂的幸福之路,可以让我的心灵真正得到满足,活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让我们一起践行六项精进,过幸福人生。(马辉)

[读后感范文]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后感范文]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一】

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感觉书里面很多文字都充满了真挚的情感和丰富的哲理。

在对的时间才能遇到对的人。书中的我“我”遇见过很多人,在学校里认识了吕克、伊凡、马格和伊丽莎白;在假期海滨上认识了克雷儿;在医院快实习的时候认识苏菲,这些人从我的生命里经过,但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如此特别。

童年的爱总是那么的纯真和美好。在那外省的小城市里,那个时候我拼命等着伊丽莎白垂怜而看我一眼,哪怕只是在人海中看我一眼,可我却在绝望中等待长大。伊凡说、“也许我并没有全盘皆输,要在对的时间才会遇到对的人。”直到那天在海滩上遇见了克雷儿——虽然她又聋又哑,却是我认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儿,生命就被赋予了新的含义,那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她,喜欢一个人,真的不仅仅是华丽的外表,更是那份心灵的美好。

好的朋友就是看到他在受伤的时候,即使他吼叫你离开,你也不会离开的那种,因为你明白,他不是真的想让你离开。伊凡是这样,吕克也是这样,吕克和我从小到大的友谊,这也是一份让我敬佩的友谊,吕克梦想成为一名医生,他的影子告诉我他有多执着,所以我必须帮他,他也在我生命里帮助了我很多。

读这本书让我明白、

1、我们不能用所谓的好去干涉别人的人生。

2、如果不确定那是不是爱情,就不要让别人对自己有期待。

3、要克服恐惧,面对现实,这样才会成长。

4、或许对夜晚的恐惧是对孤独的恐惧。

5、简单过去式就是某种已结束的过去,与现在再无关联,无法持续,我们还是要努力勇敢的往前走,不是吗?

6、如果能够预知别人的未来,其实不一定会快乐,因为对于在乎的人,我们没有办法做到忽视,都希望他们能更好。

7、或许爱情真的应该是会让你体会到美好,开心,想要去靠近的,而不是害怕失去。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一定会跨越山海去寻找你,没有意外。

8、对于母亲来说,不管她的孩子选择什么,她都希望他能开心,而对于父亲而言,就算是再决绝的离开也不会做到老死不相往来。就像文中我的爸爸每年都会给我寄信,毕业时来看我的毕业典礼。

9、每个人都与众不同,重要的是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差异性,我们没有偷影子的能力,但我们一定具有治愈心灵的能力。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爱是相互的,就像“我”和克蕾儿。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二】

有太多逝去的美丽被我们匆忙的脚步所错过,有太多容易消散的脉脉温情被我们烦躁的思想所拒绝,亦有太多生命中的感动被我们冰冷的眼神所忽略。

《偷影子的人》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羸弱的小男孩,他年纪最小个头也不高,在班上并不显眼,一直都很自卑。可他却有着出众的想象力和利用影子读取别人经历的特异能力。他也很好地利用了这些能力去帮助身边人,从而自己也渐渐找到了自信。他可以和影子沟通去了解正在发生而不为人知的事情,他救了被火灾浓烟熏晕的校卫,他也可以利用影子发现过去在他人身上遭遇的不幸,这使得他变得极其宽容,也乐于帮助别人走出困境。他身边的朋友大都因为他而和生活搏斗。

看完之后,映射到自身,会发现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了隐藏自己的内心,我们很害怕心底的秘密被别人知道,但同时我们又渴望一个真诚的人可以倾听我们的内心。而影子自每一个人诞生时就相伴我们直到离去,可以说的确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我们所交流的一切,只可惜影子不会说话,于是在一个诗人孤独的内心中总习惯了将影子拟人化,所谓“对影成三人”。孤独想必是每个人成长所必须经历的吧,总有些事情只能一个人扛着。但是那么神奇的事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恰恰有和影子交流能力,他可以窃取别人的影子同时也就窃取了别人的记忆。所谓窃取毕竟是在别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读取了别人的故事,但很温馨地是他很好地利用了自己的能力,以给他人带去温暖。

也许每一个孤独的人的内心也有一种声音——如果你可以读懂我,请帮帮我吧。影子又是与阳光同时存在的,有影子的地方就有阳光,那么请将阳光照进来,驱走所有的阴霾啊。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来保护自身,都也衷心期望每个人的内心有一束属于自己的阳光照进来。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三】

读完了以后拖了几天,现在在火车上面,刚好可以写个书评了。

最近比较喜欢读写实主义的书籍或者看比较现实的电影,大概是开始接受生活了,而不是终日沉迷于自己的幻想之中了,不过还是具有很强的幻想能力的。

现在读到没有一个坏人的小说和电视剧,都忍不住从内心开始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于比较阴暗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十分的不喜欢,这也直接导致了有很多很多经典的书没有看完,或者是看到中途会有点放弃,想起自己的一次又一次犹豫,就越发的佩服小男孩,能够抵制自己的犹豫,勇敢的去做一些事情,不管结果是什么,最少努力过了。

每一个偷走的影子,何尝不是就自己的化身,自己也有这些感觉,所以才能感同身受,与其说是别人的影子,不如说这些全部都是小男孩一个人的,他惧怕发生的,不希望发生的,害怕的,恐惧的……以及希望自己做到的,为什么他偷了马格的影子,因为他希望和他一样强壮,偷了清洁工的影子预示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克蕾儿的是他曾经也和她一样孤独,医院小男孩的代表他父亲的离开时一种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害,朋友的是他已经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自己现在干的事情了……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的作者马克·李维,是全世界拥有最多读者的法国作家,这本书也曾位列全年销售排行榜总冠军。然而不知是不是我的审美观跟不上时代,看这个书,还有之前看的傲慢与偏见、茶花女,我都觉得无聊之极。特别是茶花女,压根看不下去。

这个书别人评价说写的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浪漫是浪漫了,但主角也很滥情。在12岁的年纪亲吻了一个聋哑女孩——克蕾儿,一个漂亮而又能在天空写诗的女孩。主角觉得很难忘记他,却是在14年后才想起这个女孩。在12岁之前曾一度疯狂的喜欢上伊丽莎白,觉得人家漂亮有魅力。在经历克蕾儿这个小插曲之后,觉得人家这里不是那里不是。这也怪不得在两年之后,主角亲吻了伊丽莎白,第二天两人迅速分手。

主角的第三段感情是苏菲,一个大四的医学院学生,在相处了两年之后,两人和平分手。苏菲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女人,也许可以称作傻。一开始两人的暧昧不明,因为一个实习生的追求而打破。但是两年的时间,主角对苏菲一直都不是很在乎。最终,他们和吕克一起去海滩时,主角最终想起了克蕾儿,苏菲写信说,她最难过的事是他们在一起,主角却显得如此孤单,她希望重新回到朋友这个位置。在我看来,一段感情的结束,回到朋友那是不可能,更何况是一个不在乎自己的男人。

当然主角这个人还是有很多他的可取之处。这个人有一项特殊的`能力,能够偷取别人的影子,从而读出别人的秘密。在跟警卫伊凡的影子交谈过程中,主角了解到伊凡的母亲在生他时就去世了,这个不幸,让伊凡捏造了母亲写给他的信。尽管这是一份捏造的信,但是在一场大火烧掉之后,伊凡仍旧非常的痛苦。为了解除伊凡的痛苦,主角让自己的母亲给尚未出世的自己写一封信。这一封信让伊凡解开了童年的枷锁。

主角读取到苏菲的秘密后,分享了爸爸离开的秘密,让苏菲重拾信心。朋友吕克一直很想做医生,但是因为家庭的缘故选择做面包师。五年之后他们再度重逢,吕克的影子让主角帮他重拾梦想,为了这一目的,主角半夜三更来到吕克的面包房,跟他的爸爸长谈一番。最终吕克如愿以偿地念上了医学系,虽然最终吕克放弃了,但是没有这一段经历,吕克不会觉得自己曾经的生活是那么的幸福。

虽然文章确实有很多感人的东西,但是都让主角的滥情给破坏了。居然还有读者说它清新又纯真,看来我的审美观确实跟不上时代呀!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篇五】

入夜,微黄的灯关下我缓缓地合上了《偷影子的人》。心中思绪万千。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篇幅不算长,几天便可以读完。这本书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读它便会让人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舍不得将它放下,所以我读完它只用了两天时间。书本的主人公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小男孩,看似普通,却能够“偷影子”——与影子对话,与影子对话,听它讲述主人的心事。利用这个特异功能,他帮助了许多人,打开了他们不愿触碰的心结。

看到这儿,你或许会认为这是一本魔幻小说。其实不然,“偷影子”只具有推动文章情节发展的作用,作者主要描绘的是主人公的生活。看了这本书,你会发现书中的许多情节都经常会发生在我们身边(除了主人公的特殊能力)。你甚至可以在书中人物身上找到你自己的影子。或许正是因为书中故事的平常才更能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更加动人。

但平常不等于平淡,虽然《偷影子的人》讲述的是生活中的平常事,但其中也不乏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学校煤气炉的爆炸令人提心吊胆;主人公好友吕克梦想的起起伏伏让人感触颇多;主角母亲的去世使人潸然泪下……我认为好的书籍不会单为了吸引人而刻意将故事情节写得曲折无比,以至缺少了真实性。真正的好书,应该是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的,而《偷影子的人》做到了。

除此之外,全文最大的闪光点应该就是最最温暖人心的“人间三情”——不离不弃的友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催人泪下的亲情。马克·李维用他温柔风趣的笔风将这“三情”展现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煽情,也不一笔带过,既不平淡浅显,又不太过华丽。让人仿佛成为了书本的主人公,他喜,你嘴角上扬;他怒,你愤愤不平;他悲,你泣下沾襟。

特别是主人公母亲去世的那一段。当读到“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这段话时,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已逝的外婆,想起了与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几行清泪悄然滑落。是啊,我们总是等到失去了才发觉它的珍贵。这时,我发现原来曾经与家人的争吵是那样不值一提,在生与死之间,怨恨与愤怒又算得了什么?赶紧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与他们好好相处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想着挽回。

《偷影子的人》全球总销量超过3500万册,位列法国全年销量总冠军。我想,他之所以这样受欢迎,是因为他能唤醒人们许多的美好回忆。看到主人公童年时期的种种,我们会回忆起自己儿时的点滴;看到主人公与母亲相处的片段,我们也会想起自己与父母的欢乐时光……

故事的最后,主人公为了不让儿时纯真的喜欢被时光掩埋,用尽一切办法,找到了当年与自己共度假日时光的小女孩,与她再续前缘,让真情永存。

或许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间至美是真情,莫负时光负真心。

[读后感范文]《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集锦八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后感范文]《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集锦八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此刻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此刻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我读《哈姆雷特》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作为莎翁悲剧作品中的代表作,他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的震撼人心。它在思想内容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地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这样的一部作品就如闪耀的钻石,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观赏、把玩,都一样的光彩夺目。

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包括人物的命运。命运,它是怎样的存在?像影子一样形影不离,既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又梦魇一般深邃而可怕。如果说人心是世间最难捉摸的,那么命运便已是无法把握的。当我们一局外人的身份去欣赏,却依然难摸,那又何况剧中人物?

生动的人物构建起了有血有肉的小说。莎翁在人物刻画上可以说说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也有许多交织。例如“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就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又比如后来绝望的叹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他的心理活动以及性格从语言中可见一斑。

从他一系列的语言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但却只思想却不行动的忧郁王子。在他的身上,人类的脆弱以及环境的残暴是如此相反却又相称,且使得他的内涵显得致密而厚重。不过,好像也只能把握些性格特征而已,却无法去概括他——这个文学史上经典的人物。是人文主义的化身,复仇王子,勇敢与善良的化身????这些都无法囊括住哈姆雷特这个感情丰富、思想复杂的人格个性。不过也许哈姆雷特之所以如此的耐人寻味,就在于他本身性格的复杂性和多重性。

哈姆雷特这个处于理想与现实矛盾中的人文主义思考者,在一夕之间巨大的刺激之下,走上了命运的转弯口。

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位深受打击的忧郁王子从已故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了真相。而后,集结亲信,开始复仇????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过许多抉择,如最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哈姆雷特便是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起了自己的悲剧。但无可否认,人物本身的性格会影响到自身的抉择。因此他拒绝带着疑问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寻求真相的旅程。

如果历史能重来,如果错误能改写,那么就不会有哈姆雷特式悲剧。这位丹麦王子将平庸而毫无意义。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在我们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的抉择将唯一而不可替代。没有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正确与否,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们影响我们的外来。或许我们不必烦恼“生存还是毁灭”,但是我们也同样需要去抉择。要想在这混沌的充满风险的世界去做好或者是所谓的做对,就要在这个没有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去勇敢抉择。然后坦然接受命运。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前些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姆雷特》。我一看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心里非常高兴,早就听老师讲过莎士比亚,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他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如:《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我立刻兴致勃勃的读起来,每天除了做作业其它时间我都用来读这本书。没过两天我就把读完了。

《哈姆雷特》这本书在情节上与历史传说并没有什么两样的,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亲报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紧紧围绕报仇展开。

其中哈姆雷特复仇阶段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哈姆雷特匆匆回国,参加父亲的葬礼,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为能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和叔叔的婚礼。哈姆雷特非常愤怒,他对父亲的死产生怀疑。最后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用毒草汁害死的,让哈姆雷特一定要为他报仇。之后,哈姆雷特展开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哈姆雷特向克劳迪斯发出复仇之剑。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哈姆雷特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我为克劳迪斯的凶狠和恶毒感到可耻。莎士比亚真是太伟大了,在他笔下个个人物栩栩如生,鲜明可感,他真是我的偶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六)

可能在家不知道,曾有过的《哈姆雷特》这本书。可是,我也是勿囵吞枣,乱读了一次而已,不在乎它有哪些资料,直到父亲指出了我的错误,我才认真地读了一遍。

看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哈姆雷特这个人既勇敢,又懦弱。在应付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应付爸爸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妈妈的爱非常交织,应付他叔父即位,迎娶他妈妈,哈姆雷特十分的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发生。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也开始觉悟了,他决定报仇。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由于这样,他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伤欲绝,而当他应付自已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自已当时内心的矛盾和通知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的英雄。

读完《哈姆雷特》让我感觉假如哈姆雷特没死,他需要是一个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七)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八)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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