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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互联网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书籍是智者真知灼见的积累,阅读作品后,我内心的感受很多,为作品所感动。 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有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体验,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给他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这里有关于“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的多个实用案例资料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相信您会在本文中发现不少惊人的收获!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篇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篇2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篇3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篇4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汇编5篇) 篇5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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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精选范文)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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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柯慧贤)

哈姆雷特,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当他的父亲死亡、母亲又马上嫁给叔父,再加上父亲托梦告诉哈姆雷特是克劳狄斯害死了他。他的理想与现实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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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也开始在爱情与亲情之间产生了疑问,变得焦躁、偏激。最后在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变得更加仇恨,也使他自己不断的远离身边的人。

奥菲莉娅,波洛涅斯的女儿。她单纯善良与哈姆雷特陷入爱河,但父亲兄长的警告、政治地位的差距,使他们之间遥遥无望。

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她自溺在一条溪流里。

克劳狄斯,现任的丹麦国王,哈姆雷特的叔父,一个丑恶的人物形象。

为了权力,他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娶了嫂子为妻,夺得了君主的位置;同时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行,在发现哈姆雷特知道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哥哥的时候他设计杀害哈姆雷特。

克劳狄斯的性格是资产阶级形象,虽然他是君王但不是封建君主,在他眼里,自己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

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的母亲,她是一个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女人,她只是需要一个能给她安定生活的男人和她王后的地位。

她只是从外表上装出贤淑的样子来掩盖她对先王的背叛。

她没有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没有什么个人理由,她有的只是她的虚荣,她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生活,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依旧爱她的儿子,如果哈姆雷特没有他母亲的爱,他也已经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了鬼魂。

波洛涅斯,奥菲莉娅的父亲,他是一个权欲的人,为了自己在先王那的地位,阿谀奉承,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和哈姆雷特来往,断送她的爱情,帮助先王,诋毁哈姆雷特,最后也误死于哈姆雷特的剑下。

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他本性善良,但却经不起教唆和激将。

他在和哈姆雷特前几回合的交锋中,他一直心中有愧,但克劳狄斯稍微一挑唆,他就失去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从而刺中了哈姆雷特。

但是在临死前他才醒悟,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虽然他悔改,不过为时已晚,他已经和哈姆雷特双双中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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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荣无辱便是我们的幸福;我们高不到命运女神帽上的纽扣。

凡事需多听但少言;聆听他人之意见,但保留自己之判断。

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谎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我再说什么也是枉然。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1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间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2种行为,哪1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1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

人类的天性由于爱情而格外敏感,因为是每敏感的,所以会把自民最珍贵的那部分舍弃给所爱的事物。

爱不过起于一时感情的冲动,经验告诉我,经过了相当时间,它会逐渐冷淡下去的。爱像一盏油灯,灯芯烧枯以后,它的火焰也同微暗而至于消灭。一切事情都不能永远保持良好,因为过度的善良反而会摧毁它的本身,正像1个人因充血而死去一样。我们所要做的事,应该一想到就做;因为人的想法是会变化的,有多少舌头、多少手、多少意外,就会有多少犹豫、多少迟延;那时候再空谈该做什么,只不过等于聊以自慰的长吁短叹,只能伤害自已的身体罢了。

有的时候一时孟浪,往往反而可以做出一些为我们深谋密虑所做不成功的事;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来,无论我们怎样辛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1种冥冥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

1个人要是把生活的幸福和目的,只看作吃吃睡睡,他还算是个什么东西?简直不过是一头畜生!上帝造下我们来,使我们能够这样高谈阔论,瞻前顾后,当然要我们利用他所赋与我们的这1种能力和灵明的理智,不让它们白折废掉。现在我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方法,可以动手干我所要干的事,可是我还是在大言不惭地说:‘这件事需要做。”可是始终不曾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我不知道这是国为像LU豕一般的健忘呢,还是因为三分懦怯一分智慧的过于审慎的顾虑。

他在妈妈怀抱里的时候,也要先把他妈妈的奶头恭维几句,然后吮吸。像他这1类靠着一些繁文缛礼撑撑场面的家伙,正是愚妄的世人所醉心的;他们浅薄的牙慧使傻瓜和聪明人同样受他们欺骗,可是一经试验,他们的水泡就爆破了。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收藏6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认真品味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哈姆雷特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1】

他的经历非常人能及,也许他本人就是一个奇迹,命运的不公并没有让他屈服,而让他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面对一切,这是他的责任,他不能逃避只能接受。他想的不光只是为父报仇,而是重新创造人生。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使哈姆雷特疑窦在心,并且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父亲告诉他是他的叔叔所为,于是他决定为父报仇。开始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亮出了复仇之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是苟且偷生逃避一世还是勇敢面对为父报仇,既是最后可能死亡。虽然天性善良的他在生死问题上一度疑惑,使其对未来复仇行动踌躇不决,但最后他依然选择了后者。这种战斗精神是值得我们现在学生学习的,学习他与命运抗争的人生态度,学习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许开始会和哈姆雷特一样,会在逃避与面对中犹豫不决。但我们要坚信,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勇敢面对,迎难而上。生活就像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忍受那些寒冷与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寞,并以晴日的幻想度日,当没有阳光时你自己便是阳光,没有快乐时你自己便是快乐。面对困难,需要有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需要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需要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不屈精神。拥有这些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是富有的人。苦难可以磨练我们的意志,可以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言弃,逃避是弱者的做法。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们也应如此。

曾记否,海尔总裁张瑞敏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克服国内外层层阻挠,将海尔打造成为国际品牌,响誉海内外;曾记否,鲁迅弃医从文,不顾敌人的死亡威胁,用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唤起国人的爱国意识。这些爱国学者面对困难,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毅然选择大义,不光是为了自己,更为国家做出了不朽的贡献。面对风雨,哈姆雷特勇敢的承担起责任,而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更应学会承受压力,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风雨,我们的人生才多姿多彩,我们的精神才坚韧不拔,我们的快乐才淋漓尽致。

风雨人生,也就是成功人生。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一份坦然,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拼搏的喜悦。我们处在花样的年华,时刻必须记住:是雄鹰就要翱翔蓝天,是水手就要搏击风浪,是人生就要轰轰烈烈。正如哈姆雷特一样,为报父仇不惜牺牲一切,他这种勇于面对、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心灵的某根弦就这样被轻轻地触动了,思绪也随之开始飘飞。

风雨、苦难,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挑战的勇气。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2】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3】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描写了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完成的作品,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初,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关注“人”这一大背景下,莎士比亚创作出这样一部剧本,表现出理想与现实背后的隐患,《哈姆雷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和混乱社会的一种审美参照,正是这样,一个艺术人物开始登上世界文学舞台。 哈姆雷特说:那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秀草”,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这些意象象征性地告诉我们,上帝失落了,而魔鬼却活着,世界变成冷酷的世界,变成一个颠倒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的哈姆雷特却是一个处于理想于现实中的矛盾人物形象,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这些观点和众多学者是一致的,我以为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更有其自身的特点。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 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 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四百年来任人评说。莎士比亚通过内心冲突个剧情冲突把一个人物推上世界文学舞台,一直受观众和读者的喜爱,言之不尽。在世界文学史上,哈姆雷特这一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在人们心里,已经不朽了。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不报仇,让很多读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记得我当初看《哈姆雷特》的话剧时,心里也特别急。正所谓皇上不急太监急,早点报仇,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情了。如果我们站在哈姆雷特的角度上来看这个问题,哈姆雷特不能确定杀害父王的凶手就是自己的叔父克劳迪斯,即便是父王的魂灵已经出现,他也不能妄下定论,所以他安排了一场戏中戏,通过戏中戏来观察克劳狄斯的反应,很不幸,自己的叔父真的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其实站在哈姆雷特的视角还不够,因为还缺少哈姆雷特的那种优柔寡断的性格。他本身没杀过人,更没杀过自己的亲人,善良的本性让他很难下手,他不愿自己成为一个杀人者。在动手之前,他实在有太多东西要想了,比如他的母亲,比如欧菲利亚。正是因为不断地想,让他变得格外脆弱,也格外痛苦,以至于迟迟下不了手,复杂的人性与人物关系,将他最终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存在的唯一方式变成了毁灭。

《哈姆雷特》里谈到了关于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命运面前,凭借过去积累的有限经验,做出自己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面对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要面对的。我们在面对这种绝境时,要勇于寻找出路,摸索真理,在两难时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读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有感【篇6】

间的洪流冲散我们的记忆,经典的不朽被人淡忘。——题记

他的存在是一个谜,众说纷纭,他的作品是……我一生的经典。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也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像"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成人化的世界里做好而又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命运不是能掌控的,却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的努力,我们的虔诚,有人可以看见。每一天的阳光都在改变,每一天的我们都在成长!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读哈姆雷特有感400字2024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本文为你提供读后感范本两篇。)

篇一: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篇二: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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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作文500字


最近我看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看完之后,我大有感触。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邀请孤儿哈利波特就读魔法学校,哈利成为了一名巫师。他进入学校就结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王伏地魔因为哈利而体力严重受损,但他渐渐恢复起来,并在三强争霸赛后复活。

自从邓布利多意外死后,伏地魔把整个魔法部都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下,并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目的是让哈利被捕,逼得哈利、罗恩、赫敏不得不逃亡在外。在逃亡的过程中,哈利意外得知自己只需要拥有死亡圣器,便可天下无敌。伏地魔也在找圣器,在学校的禁林中,两个对头相遇了,虽然伏地魔先抢到了圣器,但死亡圣器不会战胜纯洁的灵魂,在这场火星撞地球的较量中,哈利最终赢得了胜利。

在哈利波特中,我看到了哈利的勇敢与善良,老校长邓布利多的伟大,以及赫敏和罗恩的忠诚我也得到了一个宝贵启示:做任何事遇到挫折都不要气馁,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伏地魔复活后,越来越多的人在与他的搏斗中牺牲了,先是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再是校长邓布利多,而且想要杀死黑魔王也是多么不容易啊!但哈利从没想过放弃,最后,他终于成功地杀死了伏地魔。

我一直梦想着成为一个大侦探,但破解案件一定会遇到挫折,甚至要从头考虑。而我现在要改掉的正是这个缺点遇到困难会泄气。我相信,我只要能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成就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


【第1篇】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讨厌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 ,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通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第2篇】

开学不久,班上流行起一种游戏,不论男生女生,都拿着一根小棍或者一把长尺子,划几个莫名其妙的圈,然后挥向别人,嘴里还念念有词,什么“四分五裂”、什么“除你武器”、什么“统统石化”,真有意思!他们管这个叫“魔法对决”,手上的道具就是魔杖!

有一天,居然有位同学还带来了一根非常逼真的魔杖,他说这是哈利·波特用的魔杖,是冬青木做的,里面有凤凰的羽毛。原来,大家是在模仿哈利·波特和他的巫师同学啊!

我小时候看过一点哈利·波特的电影,记得小巫师们能骑在扫把上,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追逐飞球,多神奇啊!同学告诉我,《哈利·波特》的书已经出了7部,电影也拍完了,哈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这是一个非常惊险、曲折的奇幻故事。我听了,真的非常好奇,魔法世界是怎样的?巫师是怎么生活的?哈利是怎么获得胜利的?

晚上回家时,我问妈妈:“妈,你看过《哈利·波特》吗?”

“我只看过前三部电影,”妈妈想了想,说:“后面的就没看过了。听说7部电影都拍好了呢!”

“是啊是啊!妈妈你知道哈利是怎么战胜伏地魔的吗?”

妈妈摇了摇头:“不知道啊!听说书很厚的,我也没看过。”

“唉,要是我能把书看完就好了。”我嘀咕着。

过了几天,妈妈带我去买教辅。在书店里,我看到有个书架上摆满了全套的《哈利·波特》。趁妈妈挑教辅的时候,我偷偷走过去,拿出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看了起来。没多久,我就被书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有一个小男孩,他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一头乱蓬蓬的黑发下面,是一道神秘的闪电形伤疤,这是黑巫师伏地魔留下的印记。他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寄居在姨妈家,从小被表哥欺凌。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开始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还和罗恩、赫敏成了好朋友。

“贝贝,该回去了。”妈妈的呼唤把我拉回了现实。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挪回妈妈身边。妈妈看了一眼那个书架,摸了摸我的头,带我回家了。

转眼间,期中考试结束了。那天放学回家,我兴奋地向妈妈报告我的成绩和排名。妈妈听了,高兴地抱住我亲了亲,然后神秘兮兮地拉着我进了房间。她指指书架,问:“你看,那是什么?”

“哇!”我兴奋地跳了起来:“是全套的《哈利·波特》!还是珍藏版的!”

我马上拿下第一部,问道:“妈妈,我上次只看了一点点,现在能让我看完吗?”

“当然可以!”妈妈伸出小手指,“但我们要做个约定。只能在做完作业后看,每次定量或者定时间,要有数哦!”

我赶紧跟妈妈拉了勾。做完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连吃晚饭时都没舍得放下。

按照每天跟妈妈约定的时间或者章节,我慢慢地把全套书都看完了。书中,哈利的生活很不幸,但他一直保持着乐观、善良和勇敢。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在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和冒险中,哈利随时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承担着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他和罗恩、赫敏共同抗争伏地魔的势力,在这过程中失去了许多的朋友、亲人。他有过气馁、沮丧,想要放弃,但在邓不利多校长、朋友以及关心他的人的支持下,又开始了新的战斗,战胜了伏地魔。最后,哈利终于过上了一直梦寐以求的正常人的生活。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哈利的母亲为了救他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伏地魔不懂得爱,他出生在孤儿院,从小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他性格孤僻,独来独往,没有被爱的经历,更不懂得去爱别人,所以做出了很多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

我觉得作者罗琳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算最高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爱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第3篇】

一本书是一篇乐章,每个人物都是一个音符,他们有不同的音调,有的高、有的低,组成一段段绚丽多彩的乐章。有的乐章也许一开始令你头皮发麻,但一旦你读懂了它,又让你深深地着迷,就好像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

二年级的时候,我在哥哥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妈妈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是全世界卖版权最多的一位作家,她的作品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被拍成多部电影,她因此而成为了全球最富有的女作家。全世界的人都被她的魔法世界深深地迷住了。我当时还不懂什么叫版权,也不知道“麻瓜”“伏地魔”……是什么?不认识哈利、罗恩、赫敏,只是不明不白地翻看着,米黄色的纸上密密麻麻的黑体小字,令人感觉发怵。我草草地翻了一张,实在是太乏味,太无聊了,就又把这本书放回了书架上。

三年级的时候,在学校的一次义卖会上,我又遇到了这套丛书中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蓝紫色的封面上,魔法师们戴着各种各样魔法帽,穿着各色的斗篷,一位身材魁梧的巨人护卫这一个戴眼镜的小男孩走在人群中央。我的眼睛像被胶水粘住了,久久不能移开,那天我很奇怪地掏空了荷包买下了这本书,回家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就像做梦一样,我一下子全部读懂了,一遍,两遍,我只要有空就翻出这本书来看。一本,两本,三本……我缠着妈妈为我买齐了这套书里面的其他本。

在班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演讲活动中,我向全班同学推荐《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没想到语文老师也很喜欢这套书。一时之间,哈利波特成为了我们班的潮流,下课了,同学们聚在一起聊哈利,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性格迥异的老师和同学们,聊功能各异的魔法棒和神奇的分院帽……

哈利波特这套丛书中,我最喜欢赫敏,她就如同一首乐曲中最令人动心的音符。赫敏虽然是个“麻瓜”--不是巫师家庭出身的人,但她却被全校老师评为最优秀的学生,她在魔法学校二年级的时候就按照一本难懂的书配制出复方汤剂。她做事坚定果断,在许多次哈利遇到困难的时候,她勇敢机智地解决了问题。她还很富有爱心,看到家养小精灵个个瘦骨嶙峋,虽然它们长着大如蝙蝠的耳朵,凸出的大眼球,长而扁的鼻子,样子一点也不讨人喜欢,但赫敏为这些小精灵设置了“呕吐”俱乐部(家养小精灵福利促进协会),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还熬夜为小精灵编织了许许多多的衣服、帽子、袜子,罗恩嘲笑她“家养小精灵闭着眼睛都能捡到一件你编织的毛衣”。也许赫敏的解救行动并不受小精灵们喜欢,但她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喜欢读《哈利波特》,它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教会了我正义、勇敢、善良。当然我也会铭记阿不思.邓不利多校长的奉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第4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悲观的情绪:走在桥上,我担心桥塌了怎么办?在上课时,我担心一会如果问题回答不上来被老师责罚怎么办?……忽然间,我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倒霉,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了了,于是每天都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

终于有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哈利波特,说:“你真该好好读读这本书了,每天唠唠叨叨,杞人忧天,烦死了!”我瞥了一眼那本躺在我面前的书,好奇地打开了它。

看着看着,我渐渐迷上了这本书,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他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就遭到了当时的黑魔头——伏地魔的杀害,而他躲过了这劫。但住在了不通情理的“麻瓜”——他的姨妈姨夫家,在那里饱受欺凌,但仍然活了下来。上了霍格沃茨,但他根本不懂魔法,还有一个死对头处处和他作对……他的生活充满了悲剧,但他没有放弃,而是乐观地面对这一切,结实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奇妙旅程……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身边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上课时,我会坦然面对,不会的题目虚心请教,直到把它弄懂,而不是仅仅担心老师的提问;走在桥上,我会相信所有的质量,而不是胡乱猜想……在这本书里,所有读者都会被哈利波特的勇气所征服,惊讶赫敏的智慧,这本书让许多人如痴如醉,牵肠挂肚。

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要如此悲观,为什么要垂头丧气,为什么要怨天尤人,我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一切,我开始学会了原谅……

记得之前发生过一件事,从小我的舞蹈天分就比较好,常常在家里乱蹦乱跳,于是妈妈就送我取学芭蕾,开始我沾沾自喜,可是过了几天我发现,要想练好芭蕾实在是太难了!不仅练软功很疼,练基本功更是难熬,渐渐地,我想放弃了,时不时地向妈妈表达一下,可妈妈不同意。我俩就一直僵持着。有天发生了场意外,我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腿,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到跳舞,一两天我还乐滋滋的,心想终于有了个借口不用练功了。一个月后,我的心觉得空落落的,原来我还是热爱跳舞的,我变得更加悲观,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总觉得上帝对我太不公平,唯一的爱好就被这么生生剥夺了。我翻翻哈利,想想他在悲惨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着乐观着,他支撑了我,我不再以泪洗面,开始积极面对现实,加强营养,循序渐见地练习,慢慢地我的腿好了,我又回到了舞蹈课堂。那时候,我兴奋极了,觉得这一刻我又成了上帝的宠儿,我更加珍惜每一次的练习。

后来,我遇到困难,我不再垂头丧气,怨天尤人,不再一而再再而三的想放弃,就算再艰苦,我也努力坚持着;每天,我都像朵美丽的花儿,朝着阳光,满面笑容,就这样,快乐一直陪伴着我。

读《哈姆雷特》有感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读乌合之众有感汇编5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您也许正在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该如何去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读乌合之众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1】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户外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务必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此刻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正因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正因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潜质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正因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能够成就,也能够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因此我不爱写……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就应看看这本书,至少此刻都就应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2】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他是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本书成书于1895年,距今已经超过120年。然而本书至今仍旧是一本极为畅销的书,可见经典的价值。

本书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有趣很多,因为上半部分多是对于群体特性的描述,而下半部分则讲述群体lx的成因和不同群体的特征。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群体lx的成因,oxcb的成因。作者认为,常常群体lx都是很极端的人,这和我们一般的印象很一致。不论是政界lx还是商界lx,往往都很固执,偏执,爱走极端,讨厌mz,喜欢我行我素。

作者认为,成为群体lx的最重要因素是——事业成功。一个偏执的人,除非你成功了,大家才会认可你的风格,否则,大家就会认为你有毛病。事业的成功,造就lx的名望,名望导致群体对lx的迷信,迷信进而产生oxcb。

作者还认为,oxcb的三大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看到这三个手段,我忽然联想到广告营销的三大手段也是如此。断言,就是不解释,不推理,直接下结论。直接说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对的,自己的产品是最好的。重复,就是不断地给群体强调,或者说是xn。重复的次数多了,大家似乎也就不知不觉的接受了。

传染,就是让lx的意见在群体间互相传播,情绪传染。

作者认为一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有自己的群体心理学,也可以叫做民族特性,具体表现为认知的一致性,特殊的风俗习惯等。民族心理学具有一定的惯性和惰性,不易被改变。这大概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新文化运动过去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也近70年,中国人的很多观念意识还是很难被改变,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群体心理学,或者叫做传统。

作者在讲到议会这个群体的时候,书中前边讲过群体的特征,群体的智商往往会低于群体的平均值,那么议会群体的智商也将低于议员的平均智商。但是作者仍旧认为,议会的效率虽然会低点,议会的决策不一定会比个人dczz的更高明,但是这是mz的代价,这是mz的最佳形式,即使他并不完美。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3】

随着理想的逐渐消失,种族也将失去使其融洽、团结和强大的东西。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能增长了,但与此同时,种族的集体自我意识也将被极其强烈的个人自我意识所代替,并伴随着种族特征的衰退和行动能力的减弱。原先是一个民族、一个联合体和一个整体,最后成了一群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的人,由于传统和制度的作用才勉强聚集在一起。他们被个人的利益和希望弄得四分五裂,不知道如何是好,什么事情都需要领导,这时,国家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随着古老理想的彻底丧失,种族将最终完全失去自己的灵魂,成了一群独处的个人,回到了起点:群体,表现出一切短时间的特征,步调不一,没有前途。文明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风飘散。民众掌握了至高无上的大权,社会变得越来越野蛮。文明似乎还能辉煌一段时间,因为它仍拥有漫长历史所建的外墙,但那其实是一座已被虫蛀空的大厦,支撑不了多久,暴风雨一来就会倒塌。

从野蛮到文明,一路追逐着梦想,而当这种梦想失去了力量,便开始衰落,走向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周期。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4】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最为著名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这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却精致、深刻又犀利的描述了当人们形成一个群体时别样的心态。读完关于群体的一般特征,我恍然大悟,原来人、聚集在一起的人、心理群体,三者是如此的不同。

个人是最简单的构成,一个人思考,一个人采取行动,这些个性并不一定在个人聚集成群后依旧保持下来。聚集在一起的人,如果只是单纯的很多人站在一起,这只能称之为拥挤,也不是心理学所研究的群体。只有当聚集成群的人进入一种状态,形成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支配时,才构成心理群体。

自觉个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相同的方向,是即将变成组织化群体的人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听起来很晦涩难懂,但现实确实如此,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人性必然是复杂多变的,俗话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个人融入群体时也是如此。一个人不敢做的事,周围的一群人都做了,于是自己也心安理得地做了,好事或者坏事都不例外。

心理群体最惊人的特点在于,一旦构成群体的这些个人获得了集体心理,不论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人时有着怎样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者智力,不论他们之间相同与否,他们那些固有的思想感情都将发生变化,组成一个群体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正如书中所说:“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念头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发生,或不会变成行动。”就像疫情期间抢双黄连的事件一样。

书中在分析心理群体的特点的形成原因时指出:群体更容易让人丧失责任感,宣泄本能的欲望。群体间有着传染的现象,就好像无形中的催眠,足以使人随时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受传染的影响,群体更易于接受暗示。在作者的细致分析后,群体在我心里突然间变成了一个诡异甚至有魔力的力量,由于群体的存在,有时可以引发最血腥的暴行,有时却又只需要一句悦耳的言辞就可以将其唤醒。

诚然,中国作为一个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主义国家,心理群体的特征表现的更为明显。但是,公众情绪的高涨与泛滥并非是“中国特色”,任何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都会面临这样的过程,这可以说是一个社会从富足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历史已经让我们看到了1890年—1920年间,美国如何在两代人的努力下,变成了一个相对幸福、公正的社会,抑或是1976—2021年间,西班牙如何从佛朗哥年代的压抑、封闭,变成了开放、自由、富有创造力新国家。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逐渐纳入世界,对于民意狂热的现状,我们应做冷静理性的认识,不应消极悲观,更不应盲目乐观。但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不能让一种模糊的情绪成为一种真正的信仰。如果当这种夸张和单纯的情绪成为一种真正能够主宰群体的力量,它对社会的伤害将难以估量。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现在的处境只是个过渡阶段。虽然前面的道路布满荆棘,但我们终能走过去。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汇编5篇


我相信大家在看了作品后,内心一定会有所触动。若想更好地理解作品,我们不妨写一下读后感,以下内容为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敬请您阅读本文!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 篇1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叫做《守株待兔》。

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庄稼人,每天都到田里辛勤劳作。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别人都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休息。只有他还在田里干活。因此他田里的庄稼长得非常好。有一天,他干完田活坐在树下休息,一只兔子从他的眼前,撞到树干上,倒下了。他吓了一大跳,又定睛一看,乐了。兔子死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好大好肥的兔子!第二天,他不去干田里的活了,就坐在树下等兔子。天黑了,他什么都没有等到。第三天,第四天……邻居问他在等什么,他都不说。眼看着田里的庄稼都枯黄了,他还没有等到兔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想努力,就想有所收获是不了能的。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 篇2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大家很熟悉吧,可重新读起来还是觉得很有意思。

故事中的农民因为偶尔一次捡到一只碰在树桩上被撞的兔子。就扔下锄头整天呆在树旁等兔子来撞。结果兔子没等到,庄稼也枯死了。

每次读这个故事都感觉十分好笑,眼前会出现这个可怜巴巴的人。总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妈妈总会说会说:他不是傻而是懒。其实我也很清楚,这个人就是我们老师经常说的想不劳而获的人。他是存在侥幸心理,只想天上能掉下一个大馅饼。

我有时也会有这种思想。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捡树叶,准备做叶贴花。我出去一看门口没有,就想:反正叶子会被风吹下来的,等等再捡。可是等了一个小时也没有几片叶子掉下来。后来还是到小区外面捡了一些。当时我想不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

每当读到这个故事,就会想到我也曾犯过这样的错误,只不过我马上改正了。生活中,你可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呀!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 篇3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农夫偶然在树桩旁边发现一只死去的野兔、心中很高兴、认为干农活每天都很累、不如每天在树桩旁边等待撞死的兔子、这样岂不是可以不劳而获、既省力又有收获。谁知、农夫再也没有干过一天农活、每天在树桩旁等待兔子、庄家也荒芜了、结果也没等到撞死的兔子。这也越来越成为世人的笑柄。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感触很深、寓言故事中的农夫、总想着怎么才能不劳而获、怎样才能得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可他不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唯有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劳动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和恒久精神财富。而这个故事对我们当代人的影响也极为深远、特别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知识犹如那只兔子。

如果像农夫那样那只能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换来的却是自身的空空如也。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好好学习去收获真正属于我们的兔子。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 篇4

我今天读了一则寓言故事,名叫《守株待兔》讲的是:有一个农夫捡到了一只撞倒在树上的兔子,从那天起,他什么活也不干了,天天守在树旁,希望能再次捡到死兔子。结果兔子没捡到,他反倒成了宋国人的笑料。

我觉得他很愚蠢,兔子撞树只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可他却以为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于是,他竟然放弃了用自己汗水换来的庄稼,结果一无所获。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收获从劳动中得来。不要因为一次偶然的收获,就放弃了勤劳的美德。

这则寓言让我想起了我的同学小张。有一次。为了钢琴考级,她认真练习,于是很顺利地通过,她高兴了,她就觉得钢琴考级很简单,见到谁就说:“钢琴考级可简单的,我早通过了”。从这以后,她就不专心练习,老师要求她弹一小时,可她只弹十五分钟,到老师那里检查的时候,常常被老师批评,她还不以为然,认为不用练习也可以通过。就这样,她一点也不认真,这次六级考试没有通过。

同学们,可不能像我的同学和寓言里种田的人一样,因为一次偶然的收获,就放弃了勤劳的美德。

读守株待兔有感600字 篇5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想必大家都是耳熟能详了。说的是一个农夫贪图小便宜,碰到一只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之后,天天等待着下只兔子,最终使田地上的作物枯死,没了收成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把偶然发生的事情看成必然的规律,否则好事也会变坏事。其实,那个农夫能够捡到一只兔子已经非常幸运了,但他却贪欲熏心,竟然开始“一心一意”地等兔子。读到这儿,我不禁哈哈大笑,但在笑的同时我也在想,要是他不这么贪心,也不会祸害了过冬的粮食,让自己的家人在冬天挨饿了。我记得一句谚语“贪小便宜吃大亏”,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或事。

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经常可以遇到的。比如有些人在商场购物时为了享受打折推出的优惠,买了一大堆没用的东西,看是占了便宜实则到最后也没省多少钱。还有人花了几百元办一张理发卡,用了几次不知道放哪了,结果反倒多花了钱。我记得有一次小考试我得了个满分,就认为我天资聪敏,下次考试前我书都没看几下,拿到试卷一点都不会,只好乱写一气,成绩就可想而知了。还有一次,我看到一只比较贵的笔,说是买一送一,我觉得还不错,所以不惜花“重金”买了下来,可这两只笔的笔芯短的要命不说,还不爱下水,并且笔还经常掉珠,真是上当了。

中国的成语博大精深,在这里我除了告诉大家不要把偶然的事当成必然的规律和别贪小便宜外,也希望朋友们有时间多多钻研中国的成语,从中得到为人处世的道理。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汇编5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网络上有很多关于《细节决定成败》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栏目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篇1

在寒假期间,我们有幸阅读了许多真实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个人素质团队合作企业管理的细节。公共管理的巨大价值体现在各个方面。从忽略细节的损失成本到对细节收获利益的重视,细节的重要性得到了明显的反映。象石的深刻真理使人们受益匪浅。这本书的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想法,就像一根银针刺穿了大多数人的粗糙和满足。它也使我接触到比纸面更多的电子文化,我对这本书的文本感到震惊。

首先,我们应该反思自己。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由于他的专业习惯,他的思想比普通人更关心细节。因为我们知道,教师的一些微妙的行为或无意的语言对学生的影响可能是令人惊讶或刻在他们的余生。

因此,我们将有意或无意地更多地关注学生教育的细节。教育他们从小就做每件事;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会变大;如果他们不拒绝细土,他们就会变高;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不会死。

为什么要治理世界,大大小小的原因是学生从小到大,但效果是什么?有多少人真的可以抛开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好坏参半。在学校的积极教育环境中,如果学生不能做好工作,很难想象我们的学生会在社会上发生什么。我记得有句谚语:学校里没有小事,没有教育;教师没有小事到处都是榜样;管理没有空白总是能教育人们。为了让学生学会从细节开始,教师必须首先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在详细的教育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来关注每个学生的温暖和关注他们的感受。掌握自己的情感发展,倾听自己的声音,进行人性化的教育。要做好每件简单的事情,做好每件普通的事情并不容易。以思想为导向,更好地开展学生的教学工作.第二,我们应该看看社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人确实有一个粗心大意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几乎有许多绅士,仿佛他们几乎接近一般的粗心大意等等。这已经成为几乎是绅士的共同语言。

这对你自己和其他人来说是一样的。正如这些单词被反复使用一样,生产线上有缺陷的产品也出来了。相关的阅读。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总结细节,以确定成功或失败的感觉(1)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2)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3)细节决定了成功或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篇2

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的确,许多成大事的人,都离不开细节的积累,它是值得我们赞叹和学习的。

当今时代处处欣欣向荣,但是芸芸众生能做的大事实在太少,多数人只能做些琐碎、单调的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所不可缺少的,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注重小节,往往一个细节,就能使自己走上一小步,社会走向一大步。

近几年,我们国家也有许多伟大的事,他们同样离不开细节,神七发射成功,若不是工作人员在程序中注重细节,会这么成功发射吗?每个零件,工作人员都细细检查好几遍,都是精挑细选的,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螺丝都不放过,如果他们都草草了事,我国会添上这辉煌的一笔吗?中国的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这话一点也不错。

社会各界热烈的反响以及众多有识之才对细节问题的重视,使我不得不重视细节的问题。

在学校,一个个细节就能看出自己的品德和素质,操场上一张废纸在地上游荡,像一叶扁舟漂浮于水面,我一开始转身想走,但转念想了想,便转身去捡了起来,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让我有了一种成就感,同时也增加了一份责任感。

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错,大家平时都应该注重细节,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素质,成为成功的保障。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篇3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而细节往往最容易被人忽视。殊不知这些最不起眼的细节,看在眼里便是风景。细小的事情往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难事必定从容易做起,大事必定从细节做起。

世界上不会有一蹴而就的事,凡是都是从点滴开始做起。平凡的事是这样,伟大的事也是这样。一个人的成功靠的不仅是自己壮志凌云的理想,更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逐步积累。一个企业的兴旺,靠的不仅是领导运筹帷幄的谋划,更需要的是精益求精的实际经营。细节是平凡的,具体的,零散的。如一句话,一件小事等细小事情,容易被人忽视,但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有些事情细节会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使人们的命运发生转变。对个人来说,细节体现着素质,对事业来说,细节决定着成败。

对一个人而言,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其内心世界的变化。如果我们顺着其个人细碎的脚印,通过他的言谈举止,点点滴滴,一定能找到他的人生结果。智者善于以小见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仅仅比普通人多注重一些细节而已。细节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然而我们大多数人,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的毛病,提倡树立细节意识,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是成功事业的最基本前提。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做一种乐趣,而只是当做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热情和踏实肯干的精神。他们小事不想做,大事又做不来。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向成功之路。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要做到正确理解和认识细节,并能安要求去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它是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养成良好习惯的结果。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训练和提高自我的洞察力,认真做好,做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经过一点一滴的积累,最后才能使量到质的飞跃。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就是智者,成功的命运之神一定会垂青于他。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篇4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它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相类似的,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建筑师之一的密斯凡德罗,在被要求用一句话来描述他成功的原因时,他也是只说了五个字:“魔鬼在细节”,他反复地强调如果对细节的把握不到位,无论你的建筑设计方案如何恢弘大气,都不能称之为成功的作品。可见对细节的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古已有之,中外其见。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它内容丰富、资料详实,对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具有导向作用。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在充满竞争的今天,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情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其实,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我们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一定有收获。读后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深深做会到要想搞好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带出一支过硬的管理队伍,就必须勤于计划是基础,以身作则是表率,狠抓落实是关键,奖罚严明是手段,提高素质是目的,扎扎实实地从细微处入手,以提高各方面的管理水平。

首先,勤于计划中基础。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去完成任务,尤其对管理工作而言,其意义更为深远。如果在每项工作实施过程中不能够拿出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我们的工作就会干的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灵魂,就会出现盲目和混乱,就会像“救火队”一样,哪里有险情就冲向哪里。因此,勤于计划是完成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但这个计划必须做到详细、认真、周密,并能综合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也就是一定要切合实际。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忙而不乱,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其次,以身作则是表率。俗话说“没有落后的员工,只有落后的领导”。对于我们中层骨干来说,当你对任何一件工作安排布置以后,就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并付诸行动。只有这样,员工才能按照你的行为和要求进行工作。最主要的是在严明纪律这一点上,领导的表率作用就最能充分体现出来。如下站进行纪律稽查,着装不整或不着制服、抽烟进入收费亭等细节,如果作为领导不能做到这一点,员工就会有怨言,就会有情绪,就会将纪律视为“儿戏”,就不能将我们的有关规定认真地执行到位。所以只有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纪律,并保证执行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和生产积极性。

第三,狠抓落实是关键。公与听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相对来说都比较健全,且针对稽查工作我们也拿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但往往在运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说效果不明显。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管理制度、计划、安排等,真正将其落到实处。我们的少数人习惯将制度当作口号喊在嘴上,或者是落实不到位,从而导致工作的一些环节都不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若要坚决杜绝这些漏洞,就必须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对于“责任到人”,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始终认为是一项好的管理办法。在安排每一项工作时,都使责任人明确工作的标准及质量要求、时间限制,只有这样,他才能在落实过程中干得有目标、有方向,才不会出现偏差。

第四,奖惩严明是手段。严明的奖罚办法有助于加强管理,我们的收费一线员工相对来说无论是文化层次,还是个人修养,都要逊色于技术、管理人员,这就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但这个难度并不是说不能克服,克服的办法就是奖优罚劣,用一定的物质刺激达到我们的工作要求。例如每年评比的“星级收费员”。但在评比过程中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态度去做,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起不到鞭策后进,激励先进的作用,这仅是一种提高落实过程的一个手段。

第五,提高素质是目的。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最终目标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我们要以学习《细节决定成败》为契机,通过实施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内容全面整合,组织员工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等手段,旨在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公司管理的各项要求。我认为,只要大家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我们在管理上就不用像现在这样费时费力,且效果一般,就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准。当然,综合素质涉及的面很广,不是一天两天所能完成的,是需要长期地、不断地坚持和努力才能实现的。正如汪中求先生所说的“万里长城不是一天垒起来的”。综合素质,无不体现在我们日常工作的每个细技末节上,只要每个人的素质提高一小步,公司的整体素质就会提高一大步。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就应从上述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抓住重点不放松。也就是,抓管理就要从点点滴滴做起,而且要将点滴做细、做完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升。

读细节决定成败有感 篇5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书中精辟地讲述了一个人不论是想成就一番事业,还是做好日常工作,只要做好每一个细节,就能获得成功。本书从始至终贯穿一宗旨——细节决定成败。

本书从正面举了许多成功的例子。其秘诀就是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对于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学会做好每一件小事,想好每一个细节,注重细节的连贯性,把细节做好,做细决定了我们是否能成功。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细节的实质是什么,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

《杜拉拉升职记》中的人公杜拉拉是典型的中产阶级的代表,她没有背景,受过较好的教育,走正规路子,靠个人奋斗获取成功。影片中拉拉在外企的经历跨度八年,拉拉从一个朴实的销售助理,成长为一个专业干练的HR经理,见识了各种职场变迁,也历经了各种职场磨练。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杜拉拉就是一个靠着彪悍的性格和工作的韧劲成长起来的草根,遇到挫折时,她没有退缩,恰逢机遇时,她适时抓住。结局是完美的,无论她的工作和爱情。但过程是曲折的,可贵的是她挺过来了。所以,一个人要想在职业生涯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和处事不乱、豁达开朗的胸襟和格局。

通过寒假的阅读活动,我体会到了书本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涉猎广泛,才能在职场和学习生活中找到自我,实现自身价值。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


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写一篇读后感,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以下是由编辑为你整理的“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如果你觉得这个网站有价值请节约用笔动手收藏它!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1】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2】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3】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4】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

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5】

俗话都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全剧得以展开展开的关键条件就是王子哈姆莱特的装疯卖傻,所以我想迁徙一下。他的装疯卖傻可以有很多层面的分析。

在那个颠倒伦理的丹麦宫廷,王子的叔父毒死皇帝,继位后又娶了嫂子,谁能忍受这样的事实?先王灵魂出现,让哈姆雷特复仇。复仇,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为了复仇,王子不惜装疯卖傻。

首先,他的装疯卖傻是为了迷惑众人。在哈姆雷特见到先王的灵魂,鬼魂交代完离开后,哈姆雷特对迎上来的臣子说了些语无伦次的话,让臣子发誓不泄露他们之所见,并说:“以后无论我的举止多么的古怪,因为也许我要故意装疯。”哈姆雷特这时已经意识到他装疯的需要。宫廷里上上下下这么多号人,会有多少不同的想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疯子,就不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不会被人当作正常人来审视,来猜测。人们也不会对一个又疯又傻的人有太多的兴趣。在常人眼里,疯子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就算有想法,也是乱七八糟不合逻辑的。所以,一个疯子可以不被太多地猜度心理。哈姆雷特首先以装疯卖傻来迷惑众人,让众人以为,自己是真的疯了,并且,是因为得不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发疯。

其次,他的装疯卖傻是进行复仇的需要。在皇室复仇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有差错,不但仇报不了,自己也保不住。哈姆雷特对如何报仇是必须做长远而周全的计划的。他的装疯卖傻,最重要就是为了复仇的成功。他要验证鬼魂的话是否真实,就要观察那些做了恶的人是否心怀鬼胎。他以一个疯子的身份,来完成了这一切。他进行仔细的观察,并设计了一出戏,让进宫戏班子演出,以考验那些人。当他确定了先王被害之事属实后,他就要进行最重要的复仇了。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了争执,误杀了躲在帷幕后偷听的首相。疯子拔剑杀人,并不会被认为是太过分的行为。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利于他与先王鬼魂的沟通。因为鬼魂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到,当他与鬼魂对话时,旁人仍以为他是在自顾自地胡言乱语。

再次,他的装疯卖傻是他情绪的发泄。复仇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在复仇者的心里必定充满了喷薄欲出的浓烈情绪。如果情绪长期积压得不到释放,那是个痛苦的过程,并很可能落得糟糕的下场。所以哈姆雷特需要一个发泄他的情绪的途径。复仇是他的谋划,不能公开,所以他要发泄情绪,却也要保密,不能让旁人了解他的想法,不然所有努力将功亏一篑。哈姆雷特看似自言自语地说了许多疯言疯语,但是他的话里,其实都表达了他的观点。只是听者没有理解而已,说者是有意的。就像他对波洛涅斯说:“我认得你,我希望你是个老实人。先生,在此世界,老实人仅是万中有一而已。”说出这样的话的王子当然不是随意的。老实人万中有一,说明他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的失望。那么多的人,都不是老老实实的人了,他们虚伪,他们做作,他们为了名利和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波洛涅斯也说:“哈姆雷特这些答覆有时倒还蛮有含义的;有些疯人能乐而如此,但有理智之常人却反而不能。”

另外,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客观原因。那个丹麦宫廷里的人们,已经接受了新的国王,并也都接受了原皇后嫁给新国王仍做皇后。这已经是个颠覆伦理的地方,正常的人在此以何生存,更别提要完成为先父的复仇计划了。种种原因使王子哈姆雷特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装疯!从整个故事看来,他的装疯卖傻,确实是他进行复仇的最好铺垫及途径。

故事最终的结局,是罪恶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王子的复仇,是成功了。可是他自己也献出了生命。一个皇室,就这样似乎荒诞又必然地,结束了。但总而言之,哈姆雷特的装疯卖傻之计,确是相当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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