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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30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3000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从来不同意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然而被自己的婚姻求证。

他们结婚后,诗人的家庭不再给诗人以资助(大部分是张幼仪的资助),交际花陆小曼仍旧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最后竟荒唐地领一唱戏的小生到家里陪她吸食鸦片,但此书因避讳未谈及),所以诗人不得不没日没夜辗转于几个高校之间讲课,但仍入不缚出常常靠借贷维生。有意思的几件小事,胡适等几位好友筹钱给诗人夫妻出国深造的银元,陆小曼用来作演戏用的服饰;诗人让陆学习写字,陆问诗人:我的一个香吻可以省写多少字诗人的诗歌开始沉默无语,他的浪漫无边际被自己一手营造的庸俗淹没,他灵感的翅膀在现实中受伤,再也飞不起来。

当在北京的胡适让诗人来北京就职时,诗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意识到自己该逃离一些东西了,就像叛逆的孩子本能的知道,世界在眼中的黑白分明是不真实的。

诗人到了北京,义无反顾的,但陆小曼割舍不掉繁华奢靡高朋满座歌舞升平慵懒浅俗的大上海生活,所以诗人不得不常常往返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他喜欢坐飞机,飞在天上,出入云霞,俯视尘寰,其乐无穷。

终于有一次,他得到中航公司一个朋友的免费票,乘运送邮件的济南号飞机返回北京途中,于开山失事,是年36岁。许多人扼腕恸哭,我看大可不必,人生犹如一篇文章,可以长而冗余,可以短而回味无穷,至于最后一个标点为句号、叹号甚至于耐人寻味的省略号,那就无关大雅了。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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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写人读书笔记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关于徐志摩的读后感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从来不同意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然而被自己的婚姻求证。

他们结婚后,诗人的家庭不再给诗人以资助(大部分是张幼仪的资助),交际花陆小曼仍旧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最后竟荒唐地领一唱戏的小生到家里陪她吸食鸦片,但此书因避讳未谈及),所以诗人不得不没日没夜辗转于几个高校之间讲课,但仍入不缚出常常靠借贷维生。有意思的几件小事,胡适等几位好友筹钱给诗人夫妻出国深造的银元,陆小曼用来作演戏用的服饰;诗人让陆学习写字,陆问诗人:我的一个香吻可以省写多少字诗人的诗歌开始沉默无语,他的浪漫无边际被自己一手营造的庸俗淹没,他灵感的翅膀在现实中受伤,再也飞不起来。

当在北京的胡适让诗人来北京就职时,诗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意识到自己该逃离一些东西了,就像叛逆的孩子本能的知道,世界在眼中的黑白分明是不真实的。

诗人到了北京,义无反顾的,但陆小曼割舍不掉繁华奢靡高朋满座歌舞升平慵懒浅俗的大上海生活,所以诗人不得不常常往返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他喜欢坐飞机,飞在天上,出入云霞,俯视尘寰,其乐无穷。

终于有一次,他得到中航公司一个朋友的免费票,乘运送邮件的济南号飞机返回北京途中,于开山失事,是年36岁。许多人扼腕恸哭,我看大可不必,人生犹如一篇文章,可以长而冗余,可以短而回味无穷,至于最后一个标点为句号、叹号甚至于耐人寻味的省略号,那就无关大雅了。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家》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3000字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人生》读书笔记_关于人生的读书笔记3000字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跳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终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

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接受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人生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初恋是美丽,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多才多艺的,强壮标致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呢,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这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接受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但也仅仅是感动而已,我又能说什么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巧珍能和才华横溢,心性高远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吗如果说高加林当时选择了巧珍,以他躁动的个性又能安于现状吗两个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语言吗我不敢回答。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路遥的一部《人生》不但给我们展现了主人公高加林曲折、起伏的人生经历,更让我们对人生有了一种更深刻的理解、更透彻的认识、更明确的方向。人生的未知性,人生的无数选择,人生的美好爱情,人生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如同无数细流汇聚一起形成了奇妙的人生海洋,让无数人如同人生风雨中的船只,经历了摇摇摆摆,起起落落。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一下子被同村村长的儿子三星所取代;在自己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人生事事都难料,但我们却要事事努力,以一种积极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未来。不要因一时的飞黄腾达而沾沾自喜、如狂似醉,忘却了人生旅途中的荆棘。也不要因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平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充满了无数的选择。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人生》中高加林所做的一个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了刘巧珍,而选择跟黄亚萍去南京逐梦。虽然,结局证实他的选择是错的,但他在选择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人生会给他开那样一个大玩笑。总觉得人生的许多选择都无所谓对错,因为未来永远无法预测,不然我们也无须选择。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你选择后,你就要执着的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能想办法解决,绝不能退缩,甚至逃避,也不要后悔,不要整日为自己所作的错误选择而叹息。当然这里的选择绝不是盲目的,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仔细推敲的。当我们的选择被时间这个试金石证明是错误时,我们也要及时的停下脚步,悬崖勒马,去重新思量并探索人生的道路。

爱情也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人生》中高加林的爱情经历也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在面对爱情时,高加林是背信弃义的。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刘巧珍,而选择黄亚萍。虽然黄亚萍也是疯狂地爱上了高加林,但总觉得他们的爱情中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世俗的东西。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选择了黄亚萍这个铺路石。他想让自己的理想坐上爱情的船只顺风顺水的到达梦想的彼岸。但他不知道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并且只有有了理想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激情和挑战,我们才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挫折。这些压力和挫折是必然存在的,因为这就是生活。因此我们需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去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力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也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人生只有一次,正如《童梦奇缘》中冯小刚的那句经典台词所说的一样: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所以我们要把握人生,把握人生的未知性,把握人生的抉择,把握人生美好的爱情、把握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揣一颗事事平常心,走好奇妙人生的每一步。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3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3000字

我想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应该有同样的感受。但由于语言贫乏而退却或者没有与读者分享自己感想的强烈愿望而没有在此留下自己的语言。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曾经读过这本书!

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如果不是我姐姐从广东打电话给在湖北读书的我,给我介绍《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如果不是亲戚家里恰好有这本书,我想我也许会失去人生当中一笔宝贵的财富。的确,我是这么认为的,平凡的世界最适合高中读。我也是高一时开始阅读这本书的。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的路上,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夕阳听见我的歌唱也愈发红火。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读书四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私吧(因为我们的经济也有公转私了嘛)。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人,甚至于不算一个读书爱好者。但是,对于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却感到有千言万语想表达。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想大家都能去阅读感受它的魅力。

围城读书笔记30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3000字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论语》读书笔记3000字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这种变化最终达到了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

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

孔夫子的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一种饱和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后来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

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的强大。

《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因而无比强大。人对自然万物,有一种敬畏,有一种顺应,有一种默契。

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是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究信念的人。其实,一个人的视力本有两种功能:一个是向外去,无限宽广地拓展世界;另一个是向内来,无限深刻地去发现内心。

我们的眼睛,总是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

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当一个不幸降临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快过去,这样你才会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更有价值的事情,你才会活得更有效率,更有好心情。

而一个人的自信心来自哪里?它来自内心的淡定与坦然。要做到内心强大,一个前提是要看轻身外之物的得与失。

假如一个人真能做到一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真能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就做到了约制。而能够反省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勇于

改正,这就是儒者所倡导的真正的勇敢。

君子因为有心态的平和、安定和勇敢,他的安详舒泰是由内而外的自然流露;小人表现出来的则是故作姿态,骄矜傲人,因为他内心多的是一股躁气,气度上便少了一份安闲。

你要想做一个别人愿意和你交流,也可以和你交流的人,最关键的是你要有一个敞亮的心怀。这就是《论语》中所提倡的坦荡荡的心境。

君子的力量始自于人格与内心。他的内心完满、富足,先修缮了自我修养,而后表现出来一种从容不迫的风度。一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这个标准说低也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说高就是个至高无上的标准,大家想想,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又是极不容易的事。所以孔子才把它作为君子的人格标准。

一个人有了一种仁义的大胸怀,他的内心无比仁厚、宽和,所以可以忽略很多细节不计较,可以不纠缠于小的得失。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内心安静、坦然。

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内心的选择能力更强大。当我们很明白如何取舍,那么那些烦恼也就没有了,这就是孔夫子所说的知者不惑。

那么在今天这个社会,怎样成为一个君子?我想不妨从倡导恒心开始。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有了多元选择,我们在兴奋、激情的驱使下,在众多选择中摇来摆去,难以决定。这是缺乏恒心的表现。

君子还有第三个标准,就是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

就是说:君子是合群的,虽然他内心里庄重、庄严不可侵犯,但他在一大群人里头却从来不争。同时,他也决不拉帮结派,谋取私利。君子则胸怀坦荡,因为他坦然无私,所以能够平和,能够以善意跟所有人走到一起。

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这在今天成为一个成语,叫言过其行。一个人说的多于他做的,是君子之耻。

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在今天看来,一个人的发展,最重要的往往不在于终极的理想有多么高远,而在于眼前拥有一个什么样的起点。我们往往不缺乏宏图伟志,而缺少通向那个志愿的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切实的道路。

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而这条线,就是你的内心愿望。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越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孔子强调一个人的内心修养,决不是放弃对社会的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这句话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第一个角度,是君子有天

下使命,不管这个地方是奢华的还是简陋的,对他来讲只是一个外在环境而已;第二个角度,就是君子的内心有一种恒定的能量,他可以使得周边熠熠生辉,繁华似锦,他自己生命里面的气场可以去改变一个简陋的地方。

内在的心灵标准衡定你的生命是否开始有了一种清明的内省,并且从容不迫,开始对你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

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皇侃对这段话的解释是:下学,学人事;上达,达天命。我既学人事,人事有否有泰,故不尤人;上达天命,天命有穷有通,故我不怨天也。可见,知天命关键在于一个知字,要能够了解什么是自己的天命。当自己能够客观认识命运中的穷与通,人世间的好与坏,知道这一切都很自然,那么你就能理性把握,平静应对。

有一句谚语说得好:两朵云只有在同一高度相遇,才能成雨。

学习《论语》,学习任何经典,所有古圣先贤的经验最终只有一个真谛,就是使我们的生命在这些智慧光芒的照耀下,提升效率,缩短历程,使我们尽早建立一个君子仁爱情怀,能够符合社会道义标准,不论是对自己的心还是对于社会岗位,都有一种无愧的交待。

我想圣贤的意义就在于,他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而后世的子孙或蒙昧地,或自觉地,或痛楚地,或欢欣地,一一去实践,从而形成一个民族的灵魂。

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圆润地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来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大概这就是《论语》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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