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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窃读记有感380字

(共 6646 篇)

  • 1、 读《窃读记》有感_1200字2024

    这个学期的语文第一组课文,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文章,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偷偷摸摸去书店读书的故事。作者从下午放学后进入书店入手,然后通过换书店、喜欢顾客多的书店、下雨时和自己的幻想这四部分,加上神态和复杂的心理的描写,写出了快乐与惧怕交加的感受。最后以她的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而结尾。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

    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现在看书都是光明正大地看。以前,我们就席地而坐,现在,书店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了专门供读者坐的椅子、桌子,还有空调,冬天地上还会有毛毯。每次看的时候父母也会给我买一些书,但是这些书到了家里就得到了我的冷落——我不会经常看这些书了,虽然我有时间,但是往往把时间花在看电视剧和上网玩游戏上。因此还有许多的书现在还默默地躺在书柜里。

    跟同学相比,我也已经算不错了,他们经常买那些作文选、课外阅读、精彩美文等等,但是这些书到他们家里都没有真正地利用起来,他们根本不去管这些书,连翻都没翻过。最后要不卖了,要不就永远地保存在了书柜里。

    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羞愧。

    附: 原文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

  • 2、 读《窃读记》有感300字2024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故事讲了一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在书店里窃读的过程,表达作者对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敬佩这位作者,佩服他对书的那种喜爱,与现在有些人来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地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则是带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描写的情景流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我看书时,会结合每一篇文章的题目想一想主要内容,再从第一页开始读,并找出优美的句子和词语,写上自己当时的感受。有时,还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表达怎样的情感。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位使你终生受益的良师。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 3、 读书使我学会了做人——读窃读记有感_550字2024

    在这个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难忘的课文,那就是《窃读记》。课文的作者是林海音,她写的《城南旧事》也很令我动情。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在书店里窃读的经历,还提到了窃读的种种困难。也许,会被书店老板轰出去;也许,腿会站酸,脚会站麻;也许,肚子会“抗议”,可是,却不能阻止作者对读书的渴望。

    多么令人敬佩啊!我也热爱读书,因为书上的一些知识是课内所学不到的。书籍教我们知识,更教我们做人,我们在社会中,人的品格是最重要的。虽然我不会像林海音一样窃读,但是,我也是非常热爱读书。只要手上拿着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也是看书比较多的原因吧,我特别乐于助人。

    每当同学们感谢我时,我常会笑着说:“学雷锋做好事嘛!”大家都夸我是“好样的!”现在,阅读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家的几个书架都摆满了呢!我敬佩林海音,敬佩她窃读的精神,那就应该多读书,向更深的知识面迈进。读书,使我学会了做人!

  • 4、 读窃读记有感300字2020

    读窃读记有感300字2020(一)

    从小到大,我都很厌烦读书。自从学了《窃读记》一文后,似乎有一股神奇的魔力,指引着我向读书的方向走去。

    以前,我总是玩,浪费了我的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下定决心要把时间补回来,经过长时间的见缝插针的学习我现在成了一个小书虫。我不断的看书,知识也不断的增长,我有一个目标每天都要超越自己。当别人缓慢而平坦走在知识的海洋中时,我必须用力去跑,因为我要超越我的目标,超越我的梦想。

    书好像是精神的食粮,每当你精神不好时,贪婪地读上一页书,便感觉到心情无比舒畅;书又好像是精神的营养,一天不读就等于一天没有吸取营养,便一天没有力气,一天没有没有精神;读书就像机动车加油一样,没有油怎么能开得快、开得远呢,怎样能遨游世界呢

    我曾记着毛泽东说过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要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向着老师对我的期盼勇敢飞翔。

    读窃读记有感300字2020(二)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读后使我受益匪浅。

    课文讲了作者林海音窃读的整个经历。文中林海音偷偷摸摸溜进书店,小心翼翼偷看书本。在整个窃读经历中,作者林海音写出了它的精华所在,把林海音窃读的心情与感受写了出来。文中有很多心理描写的句子和自语式的独白,生动的展现了作者那种如饥似渴的心情。从开始找书,到隐藏看书,最后恋恋不舍得离开书店,这些都像我们展示了作者对书的喜爱之情。

    作者做了很多的白日梦,说明了作者家庭艰苦,还向我们倾诉了另一层含义,她在这种环境下只有窃读的方式来获取知识,做这更向我们显示了她的渴望知识的心情。

    课文写了她为了获得知识而窃读,她不顾身体上的缺陷而读书。作者这样渴望知识的精神令我们学习。她在那个艰苦的年代还能好好读书,而我们呢?现在是发达的二十一世纪,我们的学习环境都大大提高了,我们还有什么资格不好好读书呢?和林海音对比一下,我们的学习环境真是大大改观,但有时我们还没有作者林海音学习的那么如饥似渴。让我们记住一句话: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们要向林海音学习,好好读书,读好书,让书香伴我成长。

    读窃读记有感300字2020(三)

    《窃读记》的作者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她的代表作品是小说《城南旧事》。

    《窃读记》讲的是作者小时候的读书故事。那时,她家里生活贫困,但她很爱读书。由于家里买不起书,她总是跑到书店里偷偷地看书。为什么要偷偷地看书呢?怕被书店

  • 5、 读书使我学会了做人——读窃读记有感_550字

    在这个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难忘的课文,那就是《窃读记》。课文的作者是林海音,她写的《城南旧事》也很令我动情。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在书店里窃读的经历,还提到了窃读的种种困难。也许,会被书店老板轰出去;也许,腿会站酸,脚会站麻;也许,肚子会“抗议”,可是,却不能阻止作者对读书的渴望。

    多么令人敬佩啊!我也热爱读书,因为书上的一些知识是课内所学不到的。书籍教我们知识,更教我们做人,我们在社会中,人的品格是最重要的。虽然我不会像林海音一样窃读,但是,我也是非常热爱读书。只要手上拿着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也是看书比较多的原因吧,我特别乐于助人。

    每当同学们感谢我时,我常会笑着说:“学雷锋做好事嘛!”大家都夸我是“好样的!”现在,阅读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家的几个书架都摆满了呢!我敬佩林海音,敬佩她窃读的精神,那就应该多读书,向更深的知识面迈进。读书,使我学会了做人!

  • 6、 读《窃读记》有感_1200字

    这个学期的语文第一组课文,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文章,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偷偷摸摸去书店读书的故事。作者从下午放学后进入书店入手,然后通过换书店、喜欢顾客多的书店、下雨时和自己的幻想这四部分,加上神态和复杂的心理的描写,写出了快乐与惧怕交加的感受。最后以她的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而结尾。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

    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现在看书都是光明正大地看。以前,我们就席地而坐,现在,书店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了专门供读者坐的椅子、桌子,还有空调,冬天地上还会有毛毯。每次看的时候父母也会给我买一些书,但是这些书到了家里就得到了我的冷落——我不会经常看这些书了,虽然我有时间,但是往往把时间花在看电视剧和上网玩游戏上。因此还有许多的书现在还默默地躺在书柜里。

    跟同学相比,我也已经算不错了,他们经常买那些作文选、课外阅读、精彩美文等等,但是这些书到他们家里都没有真正地利用起来,他们根本不去管这些书,连翻都没翻过。最后要不卖了,要不就永远地保存在了书柜里。

    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羞愧。

    附: 原文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

  • 7、 读《外号专家逃命记》有感 (750字)

    这天,我读了《外号专家逃命记》这篇文章,这是一篇让人刻骨铭心的故事,故事有着大胆的想象却又贴近生活。读这个故事时,我好几次想笑,却又笑不出声,因为它实在与我们的生活很相似。

    故事说的是一个叫王小西的男生,最擅长的就是给别人取外号,全班几乎每一个同学都有他给取的外号。他一次考试交白卷之后逃到了一个小树林,遇到了班上的同学可是他们居然都变成了王小西取得外号里的事物,什么狗熊、臭水沟可把王小西给害惨了,吓得他东窜西逃。后来,王小西在一只喜鹊的帮助下,一一叫了同学们的名字,他们才变回了原样,王小西也因此改掉了这个坏毛病。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要学会尊重别人。你不尊重别人,怎么能让别人尊重你呢。喜鹊对王小西说。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深深地体会到喜鹊的话意义深刻,也给了我们生活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尊重着个词,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意思,也是存在于多方面的。我们在说话、做事的时候,是否应该先想想这件事对于别人的影响?答案是肯定的。而现在,我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只是认为礼尚往来,你对别人好,别人理所当然也会对你有回报。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掩卷沉思,想到了我自己的班级。我也是班上的外号大王,不过不是因为给别人取外号,而是因为别人给我取的外号很多,且都是不善意的。什么萝卜干、落汤鸡一个接着一个。于是,我恼羞成怒,便也以牙还牙,叫他们的外号。大家都开始给别人取外号,我们班各个同学的外号便渐渐多了起来。这样不仅伤了同学间的和气,也经常有人为此达打闹闹。

  • 8、 旅行中的成长_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700字

    嘿,你见过一位又瘦又高,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的小男孩吗?告诉你吧,他就是家住瑞典斯康耐省的尼尔斯。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时,这个小男孩就走进了我的心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它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长篇童话。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小斯。一天,由于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并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周游瑞典各地的奇幻历程。最后,尼尔斯在旅行中不断成长,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我不断的被尼尔斯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错误的精神深深的感动着和激励着

    当读到尼尔斯这个淘气、不爱护小动物,常欺负它们的小男孩,在捉弄小精灵被变小时,我仿佛看到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绝望的在那儿站着,他的旁边是一只猫咪,正恶声恶气地嘲笑着他;前面有几只奶牛,也正想拿她们头上的犄角顶他呢可怜的尼尔斯无法回到从前,我既同情他,又替他懊悔以前所作所为。也许他在后悔:要是我不欺负弱小,能和小动物之间友好和睦的相处;要是能在它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该有那多好呀!

    当我读到尼尔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改正时,我真替他高兴。我仿佛已经感受到:他在弱小的大雁被强大而狡猾的狐狸欺凌时的愤怒,感受到他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一次次粉碎斯密尔的诡计,帮助大雁们摆脱了威胁时的兴奋当看到他渐渐的赢得了动物们的信任,与它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良好的关系时,我也禁不住高兴雀跃,好像自己得到原谅和认可,获得难得的友谊一样。

    在这次漫长而奇妙的旅行中,我看见了尼尔斯的成长。他正是因为发现并改正了他生活中的拦路虎他的缺点和错误,才使他从一只毫不起眼,甚至有点丑陋的毛毛虫,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

    读完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被尼尔斯深深的感动了。我也要向尼尔斯学习,要像他那样,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与错误,并努力改正。这样,才能让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次经历都变成我们的成长之旅。

    指导老师:郗海英

  • 9、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7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所写的。她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就是这本书让她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据说现在已被译成50多种文字,还曾被改编为动画片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故事中充满了幻想与神奇结晶,受到读者的好评,这部作品生动讲述了尼尔斯旅行中的有趣经历,描绘了作者的祖国瑞典的美丽河山,书中还介绍了大量瑞典的民间传说,让我们在阅读中懂得了真诚、勇敢、友爱和爱国,并获得了丰富的地理和历史知识。这本书很有趣,内容讲的是:

    一天,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好一群大雁飞过,他家中的一只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为了不让鹅飞走,他紧紧抱住鹅的脖子。可他实在太小了,不仅没能阻止鹅高飞,反而被鹅带上了高空。从此,这个男孩骑在鹅背上,与大雁一起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他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无数的危险,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同时在漫长的旅途中,尼尔斯逐渐成长起来,懂得了什么是善恶,还学会了同情和关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代替他变成拇指大小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竟然有一只小鹅愿意代替尼斯变小,最后尼尔斯真的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

    我读完后我觉得我好像了解了很多事情,对我有了很大的帮助,希望大家也能来看一看这本书。

  • 10、 读《窃读记》有感_350字

    书,是人类一生的旅途。你随时都会乘载它,饶有兴趣得看着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述的是关于一位小女孩爱读书的故事。

    她爱读书,爱读好书。她为了读书可以连续走好几家店;她为了读书可以放学后直接赶到书店;她为了读书,甚至可以一连待上好几个小时。 她珍惜时间,珍惜读书的每一秒的时间。但是她家并不富裕,买不起书,她只能默默地躲在角落里读,有时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她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每当她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看看她那对学习的态度,对读书的喜爱。再比照一下自己,简直是羞愧不已啊!最后她写道: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呀,国文老师说得非常有道理。粮食的哺育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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