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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天命

发布时间:2023-05-28 来源:互联网

[荐]读后感天命合集。

阅读,可以让我们认识到一个更好的自己,最近刚读完作品,他的文笔力遒劲雄健,酣畅淋漓。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重点注意什么吗?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天命》。

读后感天命【篇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做《天命》,听着这名字就很气派吧!告诉你们,看起来的时候才真叫我爱不释手,经常为了看它“挑灯夜战”呢,真的,不信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天命》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等人合著的小说集,其中《红奶羊》和《小岛上的雪碑》两个故事最令我难忘。《红奶羊》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被“黑狼”捉去用乳汁喂养它的儿子——名叫“黑球”的小狼,黑狼死后茜露儿就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的茜露儿一次遇到了狼群的威胁,黑球跑过来制止了同伴,救了它。作者的叙述让文章“活”了起来,好词好句用得顶呱呱。故事中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感恩的黑球令我深深感动。《小岛上的雪碑》讲了一名猎人在打猎时发现了一公一母两只白天鹅,猎人本要打死它们,最后被它们之间的夫妻情谊感动默默守护着它们,天鹅死后,猎人还把它们埋在了自己家的花园里。故事中充满了悲伤、快乐和感动。

《天命》中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拟人化的描写令动物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时心潮澎湃、五味杂陈。一个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和我们同样生活在地球上的“兄弟姐妹”——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美好世界。想到还有人在虐待动物、抛弃动物、残害动物,想到还有人在破坏动物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真让人痛心啊!所以,让我们守护好这些“兄弟姐妹”们,不要让它们因为人类自私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伤害吧!

读后感天命【篇2】

内容简介:上至尧舜,下迄周秦,皆有史料留存,为何商朝六百年统治,历史却几近空白?世传孔子删《诗》,然而又有谁知道,孔子删去的,正是他所窥破的这个世界的真相!十日并出,洪水肆虐,北海归墟,天命玄鸟……远古时代,一次次拯救这个世界的神祇族,究竟来自哪里?大汉,长安城北,柏梁台离奇失火,曾招来李夫人魂魄的石镜失踪,而石镜上的文字,竟出自普天下儒生都读过的《诗经》!窃镜的郎将卫律潜逃至匈奴,获封丁零王。随后,栘园厩总监苏武,突然被皇帝征召加封,出使匈奴!殊不知,他真正的命运之轮,自此开始缓缓转动,并将把他拖进一个极其庞大、离奇到难以置信的事件中去……隐秘在石镜铭文背后的真相逐渐露出庞大的身影,卫律最终能否看透至高无上的天命?孔府古简中的“受命者”会在这个时代出现吗?大汉的命运究竟如何?历史之轮,正在徐徐转动……

天命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本来是为了《盗墓笔记》大结局买的《超好看》,当时觉得三叔真是太坑人了,借着最后的机会大赚一笔,不过看了之后发现还不错,至少让我看到了这本《天命》。作者写得很好,文笔好故事也好。实在是等不及要来看全集了,所以立刻预定了这本书,很期待啊!~

天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科幻最高荣誉“银河奖”特别奖得主。《天意》作者钱莉芳七年磨一剑,历史科幻新作《天命》降世!《三体》之后,再掀2011年幻想风暴。以最宏伟瑰丽的幻想,开创本土历史科幻第一纪元!《超好看》主力连载率先推出单行本,《三体》作者刘慈欣强力推荐!

读后感天命【篇3】

我从朋友家借了一本书,叫《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我国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天命》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让我领略了天之骄子的鹰的风采,更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界那深沉的母爱。这篇小说主要讲的是:母鹰霜点独自喂养两只雏鹰。

惊蛰过后,一场鹅毛大雪给它觅食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寒风、饥饿、失望折磨得它疲惫不堪。两只饥肠辘辘的幼鹰正眼巴巴地等着它回家喂食,于是它就在在雪地是上诈死引诱眼镜蛇出洞,尽管表演超一流,但是狡猾的眼镜蛇也没上钩。眼看孩子就要饿死,不得不用亲生的红脚杆当做诱饵,虽然成功地抓住了狡猾的眼镜蛇,但是永远失去了红脚杆。用鲜血换来的救命食物养活了养子黑顶。看了这篇小说,我不止一遍地在心里说霜点真是太伟大了,真是一位不平凡的母亲,为了能够养活孩子早已把自己生死置之度外,这种超越生命的母爱怎能不令人感动呢?特别当我读到霜点为救孩子在狡猾的眼镜蛇面前诈死,密集的雪花盖在霜点身上,它冷得浑身发麻这部分内容时,我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同时我的眼前浮现出麻雀护子、羚羊跳谷……的幅幅感人的场面。动物界有着这种美好的感情,我们人类更不乏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母爱。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的我们,要怀着一颗爱心,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美丽可爱的世界。

读后感天命【篇4】

《天命》讲的是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

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得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

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

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

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天命【篇5】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读后感天命【篇6】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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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新娘》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可是,要她怎么忘记,每一自己置身于危险的时候,是叶夜心出手相救,尽管这里面带着阴谋,但是,他救了她,真是真真切切的事情;又要她如何忘记,当温海不愿为她退兵的时候,是叶夜心不惜与父王反目成仇救的她。最后,当是还他人情吧!求着温海放了她,只是,在她转身回去的时候,他却拉住了她,她气更多的是心痛,原来于他们而言,她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只是,他说什么,他说:你只要不嫌弃一个瞎子便好!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篇一: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天命》的短篇小说,读完后是我深受感动,终生难忘。

惊蛰过后,一只母鹰在一条狭长的山谷觅食,它有两个幼鹰一个养子、一个亲子。觅食了三天了,仍然没有一点收获。突然,它在飞临巨犀崖时,它那尖锐的眼睛看见了崖脚边的小石洞口,有条眼镜蛇正往外游。那母鹰一直抓不到,用尽了办法还是没有抓到。最后用自己的亲子当诱饵,来抓蛇喂养子

读后有感:第一:我想,母鹰之所以要把亲子拿去,是因为霜点在选择诱饵思绪很乱,于是就不由得闭上了眼睛,抓住一个很柔软的物体,等它发现是自己的亲子时,已经晚了,所以就

第二:母鹰霜点向往的是一代天骄,所有的鹰(母鹰、雄鹰)都希望自己的幼鹰将来能成为搏击长空的雄鹰,可是,这座山脉已经没有雄鹰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母鹰向往这座山上有一只高傲的雄鹰,而这只养子却寄托了它的向往。

【篇二: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做《天命》,听着这名字就很气派吧!告诉你们,看起来的时候才真叫我爱不释手,经常为了看它挑灯夜战呢,真的,不信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天命》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等人合著的小说集,其中《红奶羊》和《小岛上的雪碑》两个故事最令我难忘。《红奶羊》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被黑狼捉去用乳汁喂养它的儿子名叫黑球的小狼,黑狼死后茜露儿就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的茜露儿一次遇到了狼群的威胁,黑球跑过来制止了同伴,救了它。作者的叙述让文章活了起来,好词好句用得顶呱呱。故事中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感恩的黑球令我深深感动。《小岛上的雪碑》讲了一名猎人在打猎时发现了一公一母两只白天鹅,猎人本要打死它们,最后被它们之间的夫妻情谊感动默默守护着它们,天鹅死后,猎人还把它们埋在了自己家的花园里。故事中充满了悲伤、快乐和感动。

《天命》中这样的故事有很多,拟人化的描写令动物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时心潮澎湃、五味杂陈。一个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和我们同样生活在地球上的兄弟姐妹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美好世界。想到还有人在虐待动物、抛弃动物、残害动物,想到还有人在破坏动物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真让人痛心啊!所以,让我们守护好这些兄弟姐妹们,不要让它们因为人类自私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伤害吧!

【篇三:沈石溪天命读后感作文】

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有独特的交流方式,他们的友谊、情感,都是我们难以发现的。在提到鹰时,我们往往会想起凶残这个词语,但是在沈石溪叔叔的《天命》一书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鹰,它有百般恩情,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天命》一书讲的是母鹰霜点的故事,它在一次捕猎中意外收养了黑顶这只小鹰,它千辛万苦地把自已的孩子红脚杆和黑顶养活了。但是在一次倒春寒时,霜点飞了两天也没发现一只猎物,最后才发现了一条蛇,但这条蛇躲在洞穴里,怎么也不出来,不管霜点想什么办法,也没有用。眼看这样下去,找不到食物的话,可能大家都会饿死,于是霜点想用一只鹰来引诱蛇出洞,它抱起了黑顶,想扔了下去,黑顶好像也明白了什么,眼巴巴地看着霜点,它又把黑顶放了下来。这时霜点不停地梳理红脚杆的羽毛,一遍又一遍。突然它用瓜子快速地抓住红脚杆,飞快的扔到了蛇洞口,然后朝天空悲鸣了几声。俗话说:红脚杆,捉鸟难。它原想在蛇抓住红脚杆之前把蛇杀死,可是来不及了,红脚杆死了,黑顶活了下来,最终成为了一代天骄。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多启发,我敬佩霜点那无私奉献的母爱,为了自已的孩子天天在外劳苦奔波,寻找食物。遇到困难也永不放弃。我还看到了霜点面临决策时的勇力。在选择亲生骨肉和种族未来之间,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大家,舍去了小家,最终培育出了一只真正的天之骄子。

【篇四: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天命》,我被故事震撼了,感动之余,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黑灿是一只母鹰,它不幸死于难产,它把孩子托付给了它的朋友霜点。一天,一条大蛇慢慢靠近了孩子们。为了生存,霜点想把大蛇作为食物,但是必须要牺牲一个孩子,她不能辜负黑灿对她的托付,不惜牺牲自己的孩子作为诱饵。霜点是多么信守承诺啊!她的守信让我震惊。

孔子说过: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一个人,想拥有更多的朋友,就要对自己说过的或是做过的负起责任,做到诚实守信。读完《天命》不禁让我想起四年级的一篇课文《中彩那天》,讲述的就是诚实守信的故事。父亲买了两张彩票,一张是自己的,一张是朋友的。朋友的那张中了大奖,是辆汽车,这对当时贫穷的父亲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父亲本想占为己有,可最终,父亲放弃了汽车选择了诚信,做到了以诚待人。父亲的选择让我很敬佩,也很受教育。如果你想要拥有更多的朋友,就应该信守承诺,说到就要做到。

如果你是一个守信的人,和你交往的人就会更加信任你。如果你是一个违背信用的人,你的朋友会渐渐离开你,使你最后变得形单影只。让我们一起做个守信的人吧。

【篇五: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的一篇动物故事《天命》。

这篇故事讲的是,在一个恶劣天气里,老鹰外出给小宝宝觅食,遗憾的是什么也没有找到,在老鹰非常失望的时候,发现一条出来觅食的老蛇,可是这条蛇非常聪明,经验非常丰富,无论老鹰用上什么样的诈骗方法,也没捉住这条蛇。

老鹰失望的回到巢里,结果看到的是自己的两个宝宝快饿死了。鹰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想到一个绝办法,就是硬着心肠用自己的宝宝当诱饵捉到这条蛇。老鹰在一只亲生的和一只抱养的幼鹰之间,艰难又无奈的选择,最后牺牲了自己亲生的幼鹰捉到了那只老蛇,救了抱养的幼鹰。

读了这篇让人揪心的故事,我很激动,我的泪流了下来,想起老鹰这么喜欢自己的孩子,还是把自己的宝宝推出了巢,动物在面临饥饿与死亡的时候,也会做出痛心的选择。

【篇六:沈石溪天命读后感】

《天命》讲的是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的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

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荐]读后感归来合集


怎样写才能将读后感写好呢?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读后感需要有丰富的体验,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读后感归来,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读后感归来【篇1】

写到当江流儿(唐僧)还是婴儿时,父母被山妖所害,老和尚法明捡到了他,我感到十分生气,因为山妖太坏了。

几年后法明将江流儿抚养成孩童时,日食将出现,山妖大王混沌立刻要变成巨兽之身。后面,在山妖的追赶下,江流儿机灵地躲过了山妖,我看这的江流儿和《西游记》里的江流儿相差太多了。然而他不知不觉得到了五行山下,将沉睡已久的孙猴子给放出来,出来的孙猴子一心想回花果山,但手腕上的封印还没有解除,然后这件事被混沌知道了,就设下了一个夜店迷局,发现孙猴子法力尽失,女娃就被捉走,孙猴子说自己管不了。看出他是真不管了,可他看见水中的布偶,自己信心大幅提升,看出孙猴子真心要去救女娃,他和混沌大战中,混沌突然成为巨兽,最后混沌将江流儿压在石堆下,孙猴子以为他死了,于是就马上变为齐天大圣将混沌杀死,音乐和特效都很好。《大圣归未》这部电影十分精彩,特效是最好的。

读后感归来【篇2】

我观看了一部名为《大圣归来》的电影,电影的故事,就从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说起。

那时,一队人马在陡峭的山路上遭遇山妖袭击,一个母亲带着孩子跳下悬崖。被一个老僧人救了,但是母亲却离世了。老僧人带着孩子到了长安城,将他抚养成人。有一天,山妖闯进了城内,小僧人护着一个女娃冒冒失失地和老僧人走丢,逃到了森林,又找到了孙悟空的藏身之处。

由此可见,孙悟空一定被小僧人解除封印,重见天日。孙悟空和小僧人一起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们走到了客栈,却中了埋伏,当他们坐船走的时候,一个火球袭来,山妖的头领将他们一网打尽。

但是除了女娃,所有人都逃走了。接下来,一定是孙悟空去救她。经过了许多事情,孙悟空终于和大魔王交上了手,孙悟空凭着自己有一身好本领,将大魔王打下悬崖。但是大魔王本性复发,巨大化了。小僧人为了让他们逃生,引开了魔王。接下来就是你最感人的时刻了。悟空沉思许久,看见小僧人被巨石埋在下面时,大吼一声,铠甲突然穿在了身上,金箍棒拿在手中,战斗了一下子比魔王高出了许多。就这样,平定了天下。

孙悟空被小僧人的善良打动,最后才释放出正能量。

读后感归来【篇3】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林清玄经典散文集,甄选林清玄极致美文。选篇包括《白雪少年》《鸳鸯香炉》等经久流传的典藏篇目,也包含高考阅读试题《红心番薯》等经典作品,还有入选各地试卷的《枯萎的桃花心木》《生命的化妆》等篇目。

在书中,他谈论亲情,谈论失去的青春、久别的故乡。母亲在萤火下的面庞,父亲从乡间带来的蔬菜种子,路边小店飘出的歌声,都让他从中汲取绵密的温柔力量。

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说有一个人给一片桃花心木的树苗浇水,总是隔几天才来,并且是来的天数也不固定,每次浇水的量不一定,来的时间上也不一定。如果树苗枯萎了,种树人下次来的时候还会带几株补种。

起初以为种树偷懒,而偷懒的人怎么知道有几棵树苗枯萎了呢?后来以为种树人忙,又怎么可能行事那么从容?

如果每天定时定量的浇水,树苗养成依赖的心。一旦停止浇水,树苗枯萎的更多,幸而存活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是一吹就倒了。

由树想到人,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比较经得起考验。因为在不确定中,我们会养成独立自主的心,不会依赖。在不确定中,我们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与情感的知觉。在不确定中,我们学会把最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生命的法则不可能那么固定、那么完美,因为固定和完美的法则,就会养成机械式的状态,机械式的状态正是通向枯萎、通向死亡之路。

想到自己,曾经安心于安逸的生活状态中,得过且过,固定的生活模式,上班,回家,休闲,娱乐,丢了自己的爱好,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常常耿耿于怀。随之而来的是烦恼,焦虑,带来了身体健康状况的下降,那种对未来的恐惧是一种生命的枯萎。直到儿子青春期的叛逆,敲醒了我,走上自我成长的道路,找回力量,在不惑之年努力生长。

有很多梦是遥不可及的,但只要坚持就可能实现。

我们都在人生的单行道上孑然独行,或许受苦,或许疲惫,但爱的微光总在记忆的最初,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也有一股温柔的力量,从故乡的群山间超拔而出,温暖你心。

愿远行人都看到最美的风景,

愿归来者终等到最暖的灯火。

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

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

读后感归来【篇4】

林老先生的文章看得越多,越容易成为他的粉丝。最初不懂他为什么会连续十年雄踞台湾十大畅销书作家榜单,会被誉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看过他的散文之后,就知道了各种缘由。本以为读散文,我是拒绝的。显然,林清玄的散文刷新了我的认知。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是节选的散文集,第一章的标题是《经百千劫,又不能报父母深恩》,从各个角度去讲作者的父亲母亲。父亲母亲的爱就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原因,缺失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本能的会质疑自身存在的意义,这样的心境之下,有作奸犯科的行为其实不难理解。作者在描述父爱母爱的时候,描写童年生活的时候,用词随不华丽,却总能给与读者温暖的感受,这样的感受来源于夕阳西下的农人回家,来源于父亲母亲对兄弟姐妹们的谆谆教导,来源于小时与哥哥一起去看电影的甜美回忆,乡间生活的刻画很生动,很容易就将读者领入儿时的田园生活。

第二章描写的是《阅读故乡的一百种方法》。白岩松曾经在一期节目中说:中国人的信仰,第一是孩子,第二是吃,深以为然。这个篇章中,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在谈吃,谈吃的食物是什么,谈与自己一起吃的人是谁,为了吃小时候都经历过什么...故乡的味道就是吃的味道,就是打小开始一直食用的,刻印在脑海中、味觉里、血液中的味道。阅读故乡,就是通过食物打开入乡的大门,感受着深入内心的味道,感慨着周遭的变更。

第三章《幸好人生有离别》描述了爱情的甜蜜、苦涩、求不可得,也讲述了作者寄托于植物中的感情。作者引用了诗词、禅语,把自己对感情的领悟、对人世的感悟写入其中。文章《枯萎的桃花心木》是小学时期曾经学习过的课文,再读的时候很是亲切。

第四章《好雪片片》是作者的一些代表作,读起来很精彩。

林清玄的文章文辞没有过于华丽,却也很美,感情真挚,容易引起共鸣。尤其在描写乡间的生活场景时,一幅幅美丽的画卷铺展在眼前,背景的颜色是暖暖的,步调悠悠的随着作者一起在田间漫步,惬意也生趣。

读后感归来【篇5】

《东瀛归来话》读后感800字:

啸马先生新作《东瀛归来话》,我断断续续看了好几遍,看来作者是做了功课,花了功夫,思路开阔,文笔清新,风土人情,娓娓道来,显微见著,哲理弘扬。写得好!作为一名普通的旅游者,仅只靠旅游指南之类的简介,仅只凭对旅游所在国度的表浅认知,就能写出如此深度的感悟型游记,足显作者的文学功底。

随着国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旅游为人们增添了一项有情趣的生活内容,然而绝大多数人仅视旅游为玩玩而已,故有人调侃:上车睡觉,下车拉尿,景点拍照,回故乡一问,什么都不知道。而啸马先生此番东渡日本,却是做了充分准备的,细心观察,虚心学习,适时记录,制成资料。虽不及当年徐霞客纵情山水赋风骚,但亦能借他山之石以攻玉,掬东瀛之水润桑田,足显匠心。

品读《东瀛归来话日本》后,我突然觉得,我们曾经学过的某些知识竟是伪知识,我本人亦有受骗上当的感觉。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全世界尚有三分之二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等等说教,在《东》文中难道不显得苍白?哪有这么好的敌人,不惜巨大的工本为人类,的确是为人类建造贮存5000年后的时间胶囊,为人类作贡献?!哪有这样的水深火热地区一一沿途800多公里不见荒地闲田,森林植被70%以上?!

哪有处于水深火热的庶民,开车不打强光灯,夜半疾行仍自觉受制于红绿交通灯?哪有水深火热中的庶民,年近70仍举案齐眉,为您服务我感到荣幸。国民的素质总是体现在细微末节处。日本国的先进及国民的高素质,是靠长时间努力和日积月累养成的,决非上级要来检查而逼成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我要做和要我做的辨证关系。

《东》文写到曰本发展这么快的设问时,自问自答地作出了三点答案。回应了社会的疑虑,十分可取。限于我们都是贫民百姓,更不是国际问题研究人员,同时,一篇短短的游记,也容不下这么庞大的题材。但有一点是不争的实事一一曾经的战败国,连皇宫皇室也深受战害的国度,几十年间化茧成蝶,重新涅槃,其经历不可复制,其经验可以借鉴。日本国,你说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吧,它又有落后的封建王室在统治,用我们所学的伪知识是解释不通的。我还是信奉胡适先生的名言:少谈论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发展是硬道理,过海为神仙。要学习日本国民将爱国热情溶于日常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将自己的工作做到极致,创造出日系汽车、日系家电、日系电子产品、世界500强产品等日本货,使日货永立潮头。我们决不应用民粹主义方式,盲目贬低日本。因为《东》文中也说得十分清楚,中日一衣带水,人民之间世代友好,而且将继续友好下去。博爱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东》文中全篇都充满着博爱情节。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我们共同的心願。

东扯西拉,精力不好集中,以此作为对啸马先生《东》文的读后感吧。

读后感归来【篇6】

最近,我刚读完了台湾著名散文家林清玄的《愿你归来仍是少年》,这本书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与父母的往事、回忆故乡、人生中的离别、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写关于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的第四章——好雪片片。

这一章主要讲述了作者的儿时记忆以及一些家乡风俗,当中,林妈妈水饺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故事叙述了由于杂货店批发的生意不好,林先生和林妈妈一起向朋友从头学起包水饺,到后来一天可以买出一万六千元到两万四千元,一个月的盈利能超过四十万。生意非常好,赚的钱也多,但是每天起早贪黑忙忙碌碌的日子却停不下来。就像作者在书中满分作文网。写到的一样:我们不必羡慕小小的饺子摊可以带来那么高的收入,因为只要一个人守本分,肯勤劳用心于生活,都可能创造类似的奇迹。

现代社会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前一阵子因为做早点一个月挣几万元的大妈让网民们很羡慕,但看到别人光鲜的一面时,又有多少人的能想到他们每天的辛劳?他们付出了多少?

其实学习也未尝不是这样。那些平时看起来光鲜的学霸,你能理解他们周末在你玩耍开心时在各自补习班之间跑来跑去,专注于学习的努力吗?

所以,我们看事情有时要从多角度来分析,也许你看到的是另一番别样的世界。继续努力吧,用自己的行动让自己成为被别人羡慕的人。

读后感归来【篇7】

刚刚把蔡骏的《荒村归来》给看完了,又是无限的感慨。虽然我看这本书的时间真的晚十年八辈子了,但是还是那句话,晚看总比不看强啊,谁让我以前没有充足的时间呢。现在看也是一样的啊!!

在快要看完的时候,我就已经是感慨得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书比《荒村公寓》要好,无论是什么,都有许多的优势。特别是那种恐惧的气氛,特棒。我怀疑我现在怎么那么渴望这种感觉给心灵的冲击啊,可能我有点变态?呵呵。反正我现在特别喜欢这种悬疑类的小说,给心灵的冲击力很大,而且到最后,是人吓人,而不是鬼吓人,更加贴近生活,比真正的鬼书更加贴近生活,更加真实

《荒村归来》这本书,且不说其文字特点,因为蔡骏的小说,除了结尾以外,一向都是很棒的。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他后来的《蝴蝶公墓》的结尾真的很不好,虽然中间的内容是很好的,而对于《天机》,它的那个最大的秘密我就得有点失败,没有震撼力,虽然这样的秘密绝对是除作者以外谁也想不到的,但是这个真的是十分失败,在网上看网友的评论,大家都是这样的感觉,大家都对这样的结局很失望啊。但是《荒村归来》这个结局,我自己觉得是十分成功的,这样的秘密是很震撼的,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啊!!!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真的迷上蔡骏了,所以对于他以前我没看过的作品,我仍然会一本接一本的看完的。在《荒村归来》最后,又有一个宣传《玛格丽特的秘密》的这本书,我想这应该是蔡骏继《荒村归来》这本书后的作品了吧??所以我想,我接下来的一本可能就是这本书了。

读后感归来【篇8】

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妈妈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精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阳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抖着抽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精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爱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妈妈说这个电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团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影是个大团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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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可以带给我们启发,假期我品读了作者的作品,果然收获了很多心得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那么,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为此,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管理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管理读后感【篇1】

《管理的实践》一书中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和实务。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力,贡献而非升迁。

我想就如何成为一位好的管理者提出我的一点看法。德鲁克说:“许多人极力强调喜欢人、乐于助人和能够和别人相处融洽的重要性,认为这是管理者的重要条件。但是单靠这些条件绝对不够。”每一个成功的组织,都有不喜欢别人、不帮助别人、很难相处的上司。但是尽管这类上司冷酷、不讨人喜欢、要求严苛,但是他培养了很多人才。他也比其他人缘好的领导赢得更多尊敬。他要求下属一丝不苟,也严格要求自己,他建立高标准,期望下属能够始终维护高标准,他只考虑怎么做才正确,绝不因人而异。他在评价下属的时候,绝对不会把聪明才智看得比正直的品格还重要。缺乏这些品格的管理者,无论他是多么讨人喜欢、乐于助人、和蔼可亲,甚至才智过人、能力高强,都是危险人物,“不适合担任管理者”。真正的好的管理者有一种无法学会的品质,一种管理者无法获取、却必备的条件。它不是人的天才,而是人的品格。中国人常说:“学做事,先做人。”我想,德鲁克应该会很赞同这句话。

管理读后感【篇2】

自从拿到管理的实践这本书后,一直没能系统地认真去看完,翻翻看看到现在总算看了个大概,说实话这书对我本人来说是有点厚,所以看完后一时头脑还是混混沌沌,不过正如这本书所说的,管理学说到最后就是要付诸于实践,因为书上所说的基本原理,通俗的说叫做大道理,有些还不是我所能实践到的,在于客观环境的各不相同,读完了这厚厚一本书,我也就大概了解一些就是管理其实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让企业各部分做最适合时机的事,以达到整体大于各部分总和的结果。

管理的实践本书详尽地介绍了各种环境下会遇见的管理问题,其管理的主要中心思想:就是如何让管理者把握住自己应负起的责任,正确平衡个人和组织的天平,准确找到公司发展的利益和员工发展的利益共同点。结合本人工作中感受颇深的是,必须让每一个公司基本员工都了解公司的意图,每一个人努力的方向与公司的目标保持一致。贯彻公司文化。虽然岗位的职责不同,每一个人除了负担起当前责任外,还必须考虑到公司整体的利益,否则你所做的部门努力就有可能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损害。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所以个人价值的实现一半在于自身的努力,一半在于对组织的认同,只有在具备组织观念之后,才具有分工、程序、产品、服务、顾客等观念,应用到在平时的维护工作中才会正确地把握住事情的轻重缓急,才能牢牢地把握住一个度、成就一个从容应对的心态。

管理学的核心:责任。责任心大家都会有,但现在有的并不代表将来还会有,如何将责任心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

有个故事很能说明这一点,有个故事说明这一种情况。故事说的是上帝和一群想成为天使的小孩子之间发生的事情。上帝给每一个想成为天使的小孩一个灯,要求就是这些人必须每天擦拭这个灯,确保这个灯处于清洁状态。之后,上帝离开了这群小孩。开始时,大伙很是热情地对待这个灯。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上帝总是没有再次出现。大多数小孩逐渐放弃了,而且不断地嘲弄一个小男孩,因为他还坚持每天擦拭他的灯。终于有一天,上帝出现了。除了小男孩的灯,所有其它的灯全是厚厚的灰尘。于是这个小男孩成为了天使,剩下的其他人还是在那里唉声叹气:说早知道这个结果,我们也天天擦试自己的灯了。

试问:如果上帝再给这些小孩一次同样的机会,他们会怎样?可能会有人坚持到底,但还会有人放弃。责任,是一个很简单的词汇。但是有多少人能够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在时间的慢慢流逝中实践下来?我想很多人的工作能力都很足够,不是事情难得让我们做不到,而是我们自己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忘记了当初对上帝的承诺。

管理的实践对个人的影响:在管理管理者一节指出,每个人都可以做好某件事情,但并不是谁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三个石匠的寓言解释了什么是管理者,有人问三个石匠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石匠回答;"我在养家糊口".第二个石匠边敲边回答:"我在做全国最好的石匠活".第三个石匠仰望天空。目光统统有神,说道:"我在建造一座大教堂".第三个石匠才是一个真正的管理者。

这个寓言也可以套用在我们代维工作中,有人问三个电联代维人员在做什么,第一个电联人回答:"我在做最好的维护人员".第二个电联人回答:"我在为签约通信公司维护好它网络通畅".第三个电联人回答:"我在为电联公司创造利益".

我想我应该向第三个石匠学习,使自己的人生具有挑战性,更具有价值。

管理读后感【篇3】

作为一个想要有所作为,为社会做出贡献,奉献价值的人,就必须有目标。有了目标,是不是就等于能有所成就了?不。需要他和他的朋友团队一起奋斗,才可能实现。

怎么有这个团队?只有靠自己的品德和才能去吸引凝聚人,才能拥有团队。但是品德和能力怎么来?靠的是实践,靠的是学习。所以只有不断的劳动,才能在实践中总结到经验,才能获得真正的能力。只有多学习才能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才能更广泛的吸收先进的经验,从而更好的指导实践,而不是光靠自己在不断的摸索或者是瞎摸,那样用的时间很长。最终是靠理论和实践结合,才能真正的快速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发展团队,发展社会,达成自己的目标。

所以学习是很重要的。学习的过程,分三步。先学后悟,悟后能行。才是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我有个习惯,读完每本书之后,有一个读后感,这就是学了之后,开悟。不断的悟,就能提高自己的悟性,人就能变得更聪明更智慧。但是悟了之后对不对,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对,就能出好的成果,不对,就出不了或者出差的成果。这样一检验,我们就能检验我们悟到的理论,行,就发展;不行,就修正。我在悟后用行来证明这一块,还是很欠缺的,要加强。就是怎么的把理论的东西变成实际成果,这对我是一个考验。只有理论变成了实际成果,才发生了作用,才真正的能评价你是不是真的悟对了,你真正的有真才实学了。

管理读后感【篇4】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今日复今日, 今日何其少! 人生百年几今日,今日不为真可惜!

这样一些关于浪费时间的诗句在上小学时就被老师常常教育着,现在想起来都记忆忧新,但自已一直也只是一味的仅把他当成诗句而已,上周,我观看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看了以后真是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要很好的完成工作就必须高效的管理自己的时间。

首先要明确自已的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规划,有了规划就要一分一秒让它产生价值,不管任何事一旦想到了就要尽快的去做,就是老师口中所谓的快快快不要一味的托延时间,不要害怕失败,失败一定是要原因的,成功一定是有方法的,所以要时时总结自已所犯的错误,自已错在那里?要不断的改进,不断的进步。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快速的实现自已的目标。

时间流逝的无影无综,去的快,来的也快。而能否把握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往往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生命的长度掌握在上帝手中,但生命的宽度却掌握自已的手中。

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黄金,朋友们,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愿我们都把握今天,从今天开始,争做时间的主人,把一生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工作中去。

管理读后感【篇5】

最近读了彼得德鲁克大师的著作《管理的实践》,曾被人们与于高度赞扬的、为后世留下不可磨灭的功绩的著作,也给了我很多很多的益处。这本书写于1954年,那时的中国经济还是一片萧条,这本书不仅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西方企业家,同样也给当时中国社会的萧条带来希望的阳光。这本著作奠定了德鲁克在现代管理学学术史上的奠基人地位。

《管理的实践》是第一本视管理为整体、率先说明管理是企业的特殊功能。德鲁克指出: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的、能动的、动态的器官。这本书中体现到管理者肩负了明确责任的管理书籍。本书以实际案例的实践为基础,以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者、管理员工和工作三项管理任务为主线,提供了管理观念、原则和工具,揭示了管理的本质,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现代所流行的那些所谓的管理思想,比如说业绩考核、职业生涯管理、事业部制分权管理、企业文化、自我管理团队等等之类的都在大师的著作中崭露头角。这样就表明了大师的管理思想才是当今经济社会的主流意识。

通读这本书之后,发现这本书主要分为三大块:概论、分述、总结。概论以管理之本质入手,阐述了管理世界的角色、职位、职责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发展的趋向。分述也就是本书的主体部分,而这部分内容又可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西尔斯公司的故事为实例,为我们说明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以及企业的目标、成果与生产的原则等等。

第二部分以福特汽车的故事为例,阐述了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同时也呈现了组织精神(即企业文化)的完整性。

第三部分以活动分析、决策分析与关系分析入手,阐述了企业建立组织结构的要求、选择原则,分析了几种不同组织结构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

第四部分以其绩效为核心的整体观,主张雇佣整个人而不是一双手,以IBM的故事为例,描述了创新的实践价值,使员工有成就感和满足感,进而创造颠峰绩效的组织。

第五部分描述了管理者及其工作、决策及未来的管理者是什么,尤其一再主张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最后一部分是本书的结束语,他主要强调的是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他充分认识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顾客高度负责的企业更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顾客的认可,因此也能活的长久。

企业是什么?是盈利能力?还是利润最大化?盈利不是企业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而是企业的一种约束因素。利润是对企业活动的检验。企业的主要职能一是营销,创造顾客;二是创新。企业存在的目的不能从自身寻找,只能从外部,从对社会的贡献中寻找,从客户那里寻找。要满足客户的要求,简单的各种生产要素组合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只有依靠企业的创新。如何实现创新,只有依靠管理者的管理和员工主动性的发挥。管理不是一件由许多体力劳动者从事的工作,而是一件需要由具有想象力和受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理性分析和概念思考的工作。我们习惯上将管理者和员工看成根据指示行事、没有责任、不作出决策的人,这只能消除企业的精神和创新。如何检验管理和创新的成果?不是知识,而只能是业绩和成就。那种试图向管理人员颁发许可证,没有专门学历的人员不能从事管理工作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科学和专业。任何热衷于将管理科学化或专业化的尝试,试图消除所有的波动、风险和不可知的措施也就是在消除自由、创新和成长。管理本质上是依据目标、业绩和责任进行的管理。管理者和员工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只有责任上的差别。员工的权利不是来自于管理者授权,而是来自所承担的责任。区分高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的唯一标准在于时间。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将员工的目标引向组织目标。管理者需要在现在和未来之间取得平衡。因为管理能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因而越是高层管理者越是应该集中与组织长远目标。管理者必须在多种目标、现在和未来之间取得平衡。

管理企业的过程就是将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而管理企业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德鲁克帮助我们充分的认识到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那就是组织要求员工要主动积极,以企业的目标为努力的方向,同时要求员工要自愿接受改变,而员工对组织的要求一般较为弱势。德鲁克却有着非常精辟的总结,首先,员工是一个人,通过职位建立地位,希望公平,正义,做事有意义,其次,员工要求企业建立标准,对员工良好业绩的关注。而公司部门在关注企业的目标过程中,在员工对企业的要求上是否可以再努力提高呢?两者在辩证统一中发展,缺失了其中的一个部分,企业管理就会面临困难,所以二者缺一不可,这有这样,企业才会更好的发展,才会创造出更大的自身利益。

《管理的实践》这本书更突出了人,充分体现了人本主义精神的光辉,同样也非常注重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这个词也是来自于德鲁克理论中。一个好的企业文化能唤醒企业员工内在的激情与奉献精神。一个好的组织精神应该强调个人的优点,强调他在这个组织能做什么,而不是他不能做什么,应该让员工取长补短,以此来协调组织内成员。好的企业文化必须让个人的长处有充分的发挥空间,肯定和奖励卓越的表现,让个人的卓越表现对组织其他成员产生建设性的贡献和引导作用。企业文化的目的,不在于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在于凝聚共同的愿景和一致的努力方向,使组织具有高绩效,且通过良好的工作绩效给员工带来满足感和成就感。最重要的一点企业文化中一定要有创新精神,这样企业文化才是一个企业的活力所在,企业才能不断创新,创造社会财富。

全世界的管理者都因该感谢这个人,因为他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来理清我们社会中人的角色和组织机构的角色,我认为彼得。德鲁克比任何其他人都更有效地做到了这一点。这是通用电气前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对德鲁克的评价。一个管理学人才都如此说我,们又何不一读呢?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这样的著作一旦诞生,就已经独立于作者、独立于时代,属于每个读者自己。这样的书是永恒的、跨越时空的。我想,管理学大师中的大师的彼得德鲁克先生的《管理的实践》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管理读后感【篇6】

《管理的实践》也是我看的第一本德鲁克著作,是德鲁克经典的一部著作,是第一本将管理视为一个整体的管理书籍。我的管理思维也从他的这本书开始,这也许会影响我这一生。《管理的实践》提供了观念、原则和工具,是一套极具系统化的管理知识。以管理的本质切入,就管理者的角色、职务、功能的认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掀开了管理的奥秘与务实。德鲁克先生《管理的实践》已面世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五十多年中,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能够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企业管理书籍还是《管理的实践》一书,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管理的实践》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的好书。

德鲁克认为:企业的主要职能是营销和创新,作为营销经理,我深深认同这一点。一家企业,市场营销不仅仅应用于产品的销售阶段,而是贯穿于企业活动的始终。市场营销是价值的交换,创造顾客,为顾客创造和提供价值是营销人乃至整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如今,企业的生命周期很短,创新逐渐成为企业的瓶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如何提升品牌美誉度,提高品牌忠诚度都与企业创新密切相关。

创新也不只是产品的创新,更是生产经营观念的创新,市场营销理念的创新,顾客服务态度的创新。认真研读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一书有助于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思维,这不是像我这样仅读一遍就能获得的。该书以一些成功的企业为例指出管理者怎样去管理一个企业,以及管理者如何去自我管理。他在书中分析了企业应该建立怎样的管理结构去发展,介绍了管理者对员工和工作的管理方法。从德鲁克的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是一种观念而非技术,自由而非控制。管理是实务而非理论,绩效而非潜能。管理是责任而非权利,贡献而非升迁。管理是机会而非问题,简单而非复杂。

德鲁克先生更能感染我的一点是他更具人情味。他充分认识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个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顾客高度负责的企业更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顾客的认可,因此也能活的长久。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三鹿,这是当前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在世人面前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的永远的痛。它伤害的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身体,更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对中国制造的信心。现如今试问有谁还敢挺直腰板在世人面前说:中国制造没问题!

就在搞得人心惶惶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则新闻:美国苹果公司警告iphone手机用户先不要使用手机充电器因为在使用充电器时可能出现漏电反应。仅仅是一句可能,apple公司立刻作出反应,可见该公司对顾客高度负责,这一事件让我心中一暖,可惜这温暖不是中国企业给我的。种种事件更加印证了德鲁克先生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证,更说明了德鲁克的管理思想不仅没有过时,对我们如今的企业管理更是有着重要作用。

在《管理的实践》中,有一种新的思想是我们需要重视学习的,他说:公司不能自称(绝对不可自称)是员工的家、归宿、信仰、生命或命运。公司也不可以干预员工个人的私生活或者员工的公民权。将员工与公司联在一起的,只是一份自愿的、随时可以被取消的聘用合同,那可并不是一条神秘的、不可撤销的纽带。正确地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可以为组织和个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那么,个人与组织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所需的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工具。德鲁克用清晰和简单的语言帮助我们理清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的权威就是成就。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把社会利益变成企业的自身利益。管理者必须将这一基本信念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行为之中。这是管理者最最重要的终极责任。而管理的终极之善是改变他人的生活,这里同时包含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本优秀的著作就是一座挖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管理虽然是一门科学,却和传统科学有着明显不同管理没有标准答案。大师给我们的,也不是一份标准答案,而是一个知识系统,一种思维方式。其中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我慢慢的研读,品味其中的奥妙,吸取里面的精华。德鲁克不会给我们什么,我们自己想要的,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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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读书就是放飞心灵的途径,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如果你的内心在阅读作品后有很多想法不妨记录一篇读书感悟。你曾经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我们特意收集和整理了铁皮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铁皮读后感 篇1

上学期期末,经学校研究决定,让我担任新一届七年级班主任,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是既兴奋,又忐忑。兴奋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在自己的教育道路上又前进一步,挑战班主任这项工作,忐忑的是自己毕竟工作时间不长,教学经验还很不足,不知自己能否胜任这项工作。于是,我充分利用暑假时间阅读了很多关于班主任工作的书籍和文章,其中《冬去春又来》让我眼前一亮,虽然还没有读完,却给我很大启发。

《冬去春又来》以随笔的形式真实地记录了铁皮鼓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班级一学期的历史,也是一个班主任的日常工作随录。

在所有的描写中,铁皮鼓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但我却至始至终被他的真性情感动着。在他的日记中,我看到的并不是成功的案例,也不是可以效仿的完美示范,而是一些日常教育中很琐碎的片段。他给我们的,只是一种真实的呈现,情境、事件、问题,以及教育者本人面对这一切时的焦灼、苦闷、彷徨,以及在这些困境中的苦苦探索与对答案的寻求过程。其中不乏无奈与困惑的情绪流淌。然而也正是这些情绪的流露,才更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的真实。铁皮鼓对种种问题的忧虑和探索,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有教育理想的教育者对教育所怀有的可贵的担当情怀!他一次次与学生的对话,包括面谈和书信的交流等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他为了追求教育理想所做出的艰苦探索与不懈努力。我想只有对学生有爱,才会全身心的付出,虽然铁皮鼓从来没有把爱挂在嘴边,但他已用行动作了最好的诠释!他始终没有盲目地去走别人的路,他有自己的想法,是一个反思型的教师。很喜欢他这样一段话“在我看来,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活泼的生命,有着千姿百态绝不重复的个性。而教育本身是一种对话,是一种生命与许多种生命之间相互生生不已的一种交流沟通。这种交流沟通本身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交流不是取消生命的个性,让所有生命整齐划一,而是在碰撞中相互理解相互妥协,形成一定的共识,然后在此基础上彼此丰富。”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师要尊重事实,勇敢地面对教育本身,竭尽诚意与能力无限地靠近真实,把先进的理念与现实的教育相结合。

铁皮读后感 篇2

触摸铁皮鼓教育之灵魂——《冬去春又来》读后感

面对这位只有一学期班主任工作经验的班主任——铁皮鼓,我自感惭愧。从2003年走上工作岗位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已经有14年多,可我又有多少收获,多少提高?以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一个有经验的班主任,对班主任工作有自己的认识。然而当我“遇到”铁皮鼓——《冬去春又来》,拜读了《冬去春又来》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还是“无知”的,自己十几年的班主任工作又有什么成效?

铁皮鼓在书中描述了四次他与他们班学生徐克丁的“恩恩怨怨”。在认真研读了他与徐克丁同学的“风风雨雨”后,我突发奇想,假如我遇到徐克丁这样的学生后,自己又会怎样与他有什么样的“恩恩怨怨”?

第一次“过招”

感觉徐克丁最近表现不怎么好,于是我他找来和他进行交流。而他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让我很生气,于是我就严厉地批评了他一顿。

铁皮鼓在与徐克丁“过招”时只说了句“我对你很失望”。

第二次狭路相逢

在我给大家讲明白了清理堆放在书桌上书的道理之后,我让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好自己的书本。然而我很惊讶,竟然有人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做,这个人就是徐克丁。于是我只好提醒他必须改正过来。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当我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课桌上的书籍依然是“涛声依旧”。他根本就将我的话没有当作一回事。他眼里还有我这个班主任吗?我严厉地指责他,然后坚决要求他马上将书本移走。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将书摔在了地上,我再也忍不住爆发了。我将他“请”出教室,然后等待他的是一阵“暴风雨”般的训斥。因为我要让其他同学知道“违背”班主任“命令”的后果。不能让他在其他同学面前树立起与我“作对”的情形——这样我以后的班级工作可不好开展了。在徐克丁的眼里,他好象没有把我这个班主任当回事情,刚开始他就这样,以后不知道还会怎么样的。根据经验,第一次我必须给他来个下马威,好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老虎不发威,你以为我是病猫。

铁皮鼓在处理这次事件过程中的态度始终是平和的,他没有因徐克丁不配合他的班主任工作而大发雷霆,相反,他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依然和徐克丁交流着。

第三次“冤冤相报”

在批阅作文时,无意中我看到徐克丁在作文中写了句“我对你也很失望”。徐克丁想干什么,怎么这么大的胆子?!上次清理课桌他公开与我为“敌”,给他讲了那么多的道理,他就是听不进去,现在他竟然指责我这样那样。我越想越生气,算了给他的家长打电话,让家长看了徐克丁的“顽固不化”。他根本就不理解我的好心,所以我要当着家长的面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然后取得家长的支持。问题出在他徐克丁的身上,我在班级提出的要求多,那还不是为了大家有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没有想到,他却认为我总是在“监视”大家。这是何等的冤枉呀,我能不生气吗?他还说“我对你很失望”,这样的学生思想有问题,我要让家长将他带回去,让他好好反思反思。

铁皮鼓又是如何做的呢?

铁皮鼓当然心里不是滋味,而他并没有因此而大动干戈。相反,铁皮鼓以平常的心态用了近一下午的时间给徐克丁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足足有4千多字,字字读来都让人感到真诚。4千多字,字字显得都是那么的小心、谨慎。铁皮鼓生怕自己有什么语言上的不当伤害了徐克丁。如果是我我会考虑这些吗?4千多字的“交流”中,铁皮鼓每遇到事情首先是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所以4千多字的书信里多的是铁皮鼓的自责,他没有丝毫责怪徐克丁的意思。在这封书信里,铁皮鼓完全忘掉了自己是一个班主任的身份,忘掉了自己面对着的是一个学生,因此铁皮鼓才有那么多的话要对徐克丁讲。“在对话中,师生必须相互理解,理解对方的观念、行为,然后不断进行交流,沟通。”“不应该是教师的居高临下与学生的俯首帖耳,而应该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成长。”4千多字的言语,有血也有肉!这就是铁皮鼓。

第四次风波又起

晚自习时,我发现徐克丁在与其他同学在讲话。当我指出他的问题时,徐克丁表现出一种挑衅的样子。联想到上次作文事件,我毫不客气地说他是在装摸做样,他分明是在为自己狡辩。如果上次没有给徐克丁家长打电话,这次我一定要通知他家长。他的表现很不像一个学生的样子,顶撞老师,对老师一点礼貌也没有。如果徐克丁的家长不配合教育,他徐克丁以后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我就当没有这个学生,当他在这个班级中不存在。

这次铁皮鼓会怎么样?

铁皮鼓还是那么有耐心地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设身处地地从徐克丁的立场出发与徐克丁交流着。在这次的对话里,铁皮鼓将对话者视为一个男子汉。这次对话是两个男子汉之间的交流,铁皮鼓试图要化解他们之间的所有“恩怨”。这就是铁皮鼓,一个“生活在真实中”的教育实践者!“在大多时候,我们不能够使学生‘摇身一变,成为好人’我们只能不断地影响他们,去点燃他们的希望之光,人性之光。”

通过上面四次与徐克丁的”较量”,现在将我与徐克丁、铁皮鼓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总结如下:

我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在我看来徐克丁是一个让人头痛、问题比较多的“问题学生”,这样的学生再教育也没有作用,相反有时候说的多了他会认为是老师在和他对着干,可能认为我总是在找他的问题,故意和他过意不去,所以他很可能视我为“仇人”,他也就在很多时候故意和我为“敌”。最终,我们之间水火不容。我也再懒得去理徐克丁了。在校园里我们行同路人,他不理我,我也装作没有看见他。

铁皮鼓与徐克丁之间的结局:铁皮鼓认为徐克丁是一个敢作敢为、个性鲜明的学生。虽然他后面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但铁皮鼓依然还是利用一切机会很坦诚地和他交流,一步步地进入了徐克丁的内心世界。徐克丁或许还是不断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他逐渐意识到了一点,那就是铁皮鼓不是在找自己的问题,不是和他徐克丁过意不去,铁皮鼓是尊重他的,所以他不再对铁皮鼓有“敌意”,慢慢地主动和铁皮鼓交流。徐克丁开始有了变化,他们最终会成为好朋友。

铁皮鼓在《冬去春又来》中提到“在这本书里你不到芳香鲜美,落英缤纷,听不到鸟语莺嘀,一路高歌,相反,却可能是坎坷不平,荆棘丛生。”“许多人看书是寻找帮助的,他们希望获得能解决问题的答案,他们希望能够有方便快捷的公式,他们渴望的是一把江湖上人人传说的倚天剑和屠龙刀。倘若如此,这本书是要令你失望的。”

这本书的教育故事栩栩如生,个个都很真是,好像就是我们自己遇见的,历历在目。在这本书中有一把“倚天剑”和“屠龙刀”。这是一把看不见但却可以感觉到亮光闪闪、威力十足、事实在在存在的一把“倚天剑”和“屠龙刀”!那就是勇敢面对教育本身,充分尊重学生,不侵犯和伤害学生的心灵世界,同时又平等地和学生进行着精神的交流和交融。这就是铁皮鼓的教育理念,一个教育实践者的亲身体验,成功所在!

铁皮读后感 篇3

读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铁皮读后感 篇4

与那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相比,我肯定处于劣势。这类作家在社会义务的旗帜下敲着打字机,他们毫不关注自我,而是以社会全局为出发点来履行他们的职责。根本没有什么高尚的企图促使我为战后德国文学奉献一件璀璨的珍品。我不想,也不能满足那时文学界提出的澄清德国历史的合理要求,因为我的努力无法给人带来慰藉,无法使人释怀。我试图丈量我自己的失去的乡土,并且首先一层一层地铲平所谓的中产阶级(即无产者与小市民的泥砾)的垃圾堆。《铁皮鼓》的作者也许成功地发掘了某些新的认识,揭穿了某些人的伪装,用冷笑实实在在地打破了国家社会主义的魔力,瓦解了人们对它的虚假的敬畏感,并且重新赋予了迄今为止被缚的语言以行动自由。但是他原本不想,也不能够澄清历史。

鄙人满足于艺术创造的快乐,欣赏变幻的形式,喜欢在纸上描绘反现实。简言之,艺术尝试的器官早已存在,它期待着克服阻力,吞食庞大的素材。然而素材也早已存在,它等待着基础代谢。出于对大规模的素材的恐惧,加之本人自由散漫,心不在焉,所以我未作大的努力。

私生活的诱因再次解放了我的创造力。一九五四年春,就在我母亲去世后不久,我与安娜玛佳蕾塔施瓦茨结为伉俪。婚后的我专心致志,恪守市民的劳动道德与奉献精神,并且下决心要向突然闯进我的陋室的姻亲们证明我的才能。我的姻亲都是循规蹈矩的瑞士公民,他们像清教徒一样质朴,宽容大度,用艺术鉴赏家的眼光注视着活蹦乱跳的我在过于庞大的器械上作体操表演。

这是一种可笑的冒险行为,因为安娜刚挣脱大资产阶级的保护,转而寻求不安定的生活,并且小心翼翼地在战后柏林的艺术家圈子中初试身手。那时她肯定没有作一个所谓的大作家妻子的野心。

尽管小市出身的飞黄腾达者的兴趣经常与大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豪门闺秀追求妇女解放的愿望发生有趣的碰撞,与安娜的结合还是使我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虽然创作《铁皮鼓》的文学契机发生在我们相识之前,但是我们的婚姻为我树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铁皮读后感 篇5

从昨日到此刻,我一向沉醉在君特格拉斯制造的氛围中,难以安静。刚开头看他在1999年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品《铁皮鼓》时,我是吃力的,我感觉始终找不到那个高度的作品就应带给我的震撼,有几次都想放弃。我甚至在看到一百多页的时候还写了一首这样的打油诗:<铁皮鼓>是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君特格拉斯的惊世名作。于近日读,没读完,读不完,不读完。

此刻看来何其浅陋!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由于作为一个写,我对诺贝尔文学奖是高度敬重的,我信任那些遥远的评委必需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眼完的。《铁皮鼓》必需有它的不凡之处。

在接下来的阅读中,我才感觉《铁皮鼓》像一头挟风带雨的雄狮,只但是开头是匍匐的,是不动声色的,一俟风吹草动就呈现了它无可抵抗的霸气。在我多年的阅读中,我观察许多优秀作品,但是,绝大部分我都会有一种“我也能做”的感觉,我觉得时机成熟我能仿照他们,只有《红楼梦》让我望而兴叹,再就是《铁皮鼓》。我感觉我做不到,君特格拉斯制造了我难以攀援的高度,我仰视并深深敬重。

尤其让我深感惊奇的是,我看完《铁皮鼓》,鼻子通气了。

铁皮读后感 篇6

三岁的奥斯卡无意中发现母亲和表舅布朗斯基偷情,又目睹纳粹势力的猖獗,便决定不再长个儿,宁愿成为侏儒。从此在他的视角里,社会和周围的人都是怪异和疯狂的。他整天敲打一只铁皮鼓,以发泄对畸形的社会和人世间的愤慨。父亲或老师惹了他,他会大声尖叫,震得窗玻璃和老师的镜片稀里哗啦地变成碎片;他还以此来扰乱社会秩序,给纳粹分子集会造成麻烦。尽管他个子不高,但智力超常,聪明过人。应对他的洞察力,母亲羞愧忧郁去世,父亲成了纳粹军官,表舅在战乱中毙命。邻居女孩玛丽亚来照顾他,两人发生了*,怀孕后她却嫁给了父亲,生下了库尔特。奥斯卡随侏儒杂技团赴前线慰问德军,三年后回到家中,苏军攻占了柏林,父亲吞下纳粹党徽身亡。埋葬父亲时奥斯卡丢掉了铁皮鼓,同时亲生儿子库尔特用石子击中了他的后脑勺,使他倒在坟坑中,流血不止;但是他就此开始长个儿,尖叫使玻璃破碎的特异功能也随此消失

这是整本书的故事情节,离奇而透着古怪。扭曲的人性在其中很明显的表现了出来,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我们能够看到小说中穿插讲述了但泽的多灾多难的历史。俄、奥、普第三次瓜分波兰时,这个海港城市划归普鲁士。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泽成为自由市,由国际联盟代管。希特勒以但泽走廊问题为借口,入侵波兰,燃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战后但泽划归波兰。

这是作家对希特勒统治的强烈不满,也是对当时德国的现状的感慨与悲痛。

此书分为三个章节,其中第一章能够看出故事发生地点是但泽,时间从一八九九年到一九三九年,主要以一九三三年纳粹党魁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后纳粹势力在但泽抬头为背景。

在第二章中,故事发生地点仍是但泽,时间从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六年,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军事行动,纳粹党的安乐死计划(把精神病患者、痴呆儿童等病人作为不值得活的生命予以消灭),集中营煤气室屠杀犹太人,一九四四年军官暗杀希特勒的七。二事件,反抗运动,以及战后划归他国的原德国领土上的德国人被驱逐。

而在第三章中,故事地点位于杜塞尔多夫,背景是战后美、英、法占领区即西德的物资匮乏时期,老百姓的黑市交易,帝国马克贬值和以美军香烟为商品交换计值单位,西德货币改革,透过基本法和联邦德国成立后的经济复苏,时间从一九四六年到一九五四年。这些是小说发表时三十岁以上的德国人都亲身经历过的、想忘也忘不了的往事,而作者偏要勾起人们对这些往事、尤其是个人在这段既往历史中所扮演的主角的回忆。而以但泽为故事发生地本身,就涉及到当时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

铁皮鼓用几个关键词来分析就是疯狂,绝望,无奈以及残酷。现实的情形反映到了作品之中,这是作家的反思,也是人民的反思,更是对当权者的讽刺,这是一本很有现实好处的小说。

铁皮读后感 篇7

当我拿到《铁皮狗》这本书的时候,十分开心,因为曹文轩的书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宝贝啊,他的《青铜葵花》、《红灯笼》等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人一看都不舍放手。

一拿到书我就看了一下封面,封面上有一只小狗,它的全身五彩缤纷的,耳朵耷拉着看起来很可爱,再定睛一看他还有一个底座,原来这是一只铁皮狗。后来看了书中内容才知道,这就是主人公林冰在操场上捡的那只铁皮狗,这只铁皮狗陪伴着林冰度过了在油麻地镇上的初中和高中,这六年的青春时光。

在这六年里,他认识了很多的朋友,有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陶卉、夏莲香等,他们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马水清和乔安在班里打架;马水清家两颗柿子树的故事;赵一亮上不了高中,最终下地劳动......。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命运。林冰在成长的途中既有磕磕绊绊,迷茫无助,也收获了纯洁宝贵的友谊,他的青春留在了马水清家见证人世间沧桑的那颗柿子树下,留在了红瓦房和黑瓦房里。他的青春充满了欢乐与美好的回忆。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朋友和同学,平时和同学相处的时候也总有磕磕绊绊,吵吵闹闹,有时甚至也动起手来。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非常的生气。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搞不懂,或者考试没考好的时候也感到非常挫败。仔细想想,就像林冰一样,有挫折有烦恼有困难,才能构成我们五颜六色的童年,这些挫折和困难就像一座座山峰沟壑等着我们去攀越。童年的欢乐与挫折都会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一道光,让我们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与毅力。

林冰拥有忠诚的铁皮狗,所以他的青春时光不会感到孤独,我也有我的父母和老师,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坚强后盾。

我和林冰是不同的,我们又是相同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呢?

《天命新娘》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读天命新娘有感


读天命新娘有感

《天命新娘》原名《碧海青天夜夜心》,故事中涉及的人物分别是白晓碧、叶夜心、温海和沈青;叶夜心、温海又分别是男主、男配,虽热故事开始两人的出场次数平均,晓碧姑娘一开始真心喜欢的也确是叶夜心,但后因知晓叶夜心的所作所为,逐渐偏心师父温海。

叶夜心在一般的小说套路中也不太算男一,反而更像是男二,因为心足够花,银子足够多,长得也足够俊,对女主的态度却是从一开始的暧昧不清逐渐变为后期的情深心软,也因这个改变最终和女主游遍天下,相地为生。

其实刚看小说的时候虽然内心很喜欢叶夜心,可怎么都觉得温海才是女主最终的归宿,此人的气场很强大,很有魄力,对待女主也有暧昧,可是怎么都透露着霸道,正所谓霸道当道的年代,温海实在是很具备一切小说中男主所拥有的,且从头至尾都与女主相处的时间更长更久,若是温海再霸道点,再快速地出击,估计故事的结局也会不一样。

喜欢蜀客的书正是因为,小蜀写的小说虽然逃离不了小说的固定套路,每个笔下的人物都或多或少有相似的经历及性格,可是故事的结局却大都不太一样,是可以猜测的,不是那种看了上半部,下半部的内容就差不多了解了,过程就只是看作者在凑数字。

此书的感想不太多,只因看过多次,还是想写下点东东。

[荐]乡村医生读后感合集


斯蒂芬金曾经说过,书籍是一种独特的便携魔法,在读完作品后,心中常常有所幻想。怎么才能写出一篇吸人眼球的作品读后感?读后感大全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乡村医生读后感”。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1

本次“寻找最美医生”活动中,组委会除评选出十名“最美医生”及“特别关注医生”个人外,还评选出了中国援非抗击埃博拉队伍、北京协和医院巡回医疗队两个贡献突出的集体,授予他们“最美医生”团队的称号;授予云南防盲医疗队、“和平方舟”号海上医院两个医疗团队“特别关注医生”的称号,宣传他们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更多的医务工作者奔赴偏远山区、基层社区、国际救援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风雨不变的坚持是难得的,那些点点滴滴的岁月,能将一切绚丽的虚华都对比的毫无色彩。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价值。强大的责任感和伟大的奉献精神让这些平凡的医生变得不平凡。把自己生命最后的宝贵时光献给自己最挚爱的医学事业的贾永青,她对医学事业的热爱和她的奉献精神诠释了“最美医生”的一切。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感悟,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对美好的向往,向往着美好的事物美好的.生命。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大富大贵,虽然那也是一种成功,但“最美医生”带给我们的却是另一种精神上的震撼。聂荣草原上“最最温暖的太阳”次仁班觉、“1800张欠条”的仁爱村医刘庆民为我们谱写了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这种平凡却伟大的生命带给我们的震撼是让人久久不能平静的,好似看见了水滴滴在石头上,久而久之便穿石而过,那种激动是让人无法安静坐着的。

贾立群是业界出名的“超声神探”,同行、患者口口相传的“贾立群牌B超”,经他检查,很多疑难杂症都在第一时间发现、及时治疗;他是有趣的“缝兜医生”,为拒收红包,他把白衣口袋全部缝死。为减少患儿空腹等待时间,20__年他不吃午饭;37年、7万多个疑难杂症患者在他手里得到确诊、重生。倒给患者红包的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儿童血液科的副主任医师周晨燕,她从来不收红包,却总是为患者捐钱,所以她被大家称为“倒给患者红包”的医生。十七年来,她为1000多名白血病贫困儿童申请善款,金额高达1200万元。一周七天无休,她总是白天看病,晚上为患儿申请资助、书写材料。在这个物质时代,你们能够用纯真的情感来做医生,用纯净的心灵来引领良知,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却不说不,而是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双脚,去改变环境。

美丽的医生们的精神和道德品质正是我们需要的。我们是未来的医者,今后,我们应该变感动和激动为行动和方向,将最美医生的精神和品质作为我们行医准则和一种文化传承,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向最美医者学习,向榜样看齐。以后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的做一名平凡的医生,扎扎实实地服务一方百姓。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2

内容简介:作者马尔扎克塑造了“一些最纯洁的人物”。并着力刻画了一个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的医生倍纳西。在偏僻山区落户的倍纳西,当上市镇市长之后,为了改变该区贫困落后的面貌,制订了一个全面夫划: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扩大交换,增加市民收入,并切实加以结彻。后因积劳成疾,以身殉职……

《乡村医生》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本书的情节局限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一位军官和一个乡村医生的对话展开,描写了19世纪初法国农村的贫困,刻画了一个因为受着宗教感召忏悔为了村民谋求幸福的医生。在这个人物身上,既有作者一向的那种将平民的朴素与贵族的高尚融合在一起的特点,这个人正是拿破仑所体现的带浪漫特点的朴素古典主义精神……我向所有对于现实与政治都抱有兴趣的人推荐这本书。经典就在于他永恒的现实性,虽然暂时被人们遗忘,但是最终会闪烁不朽的光芒。当满眼都是那些虚幻的口号的时候,又在制造只有一种制度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和世界的时候,这样的一本书不外是支清醒剂。

乡村医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本书是《人间喜剧》中的一部,属“乡村生活场景”。小说通过几个人物在爱情婚姻问题上的过失和不幸,生活上所经受的磨难的描写,多方面地表现了当时社会生活和人物性格,是一部独具特色的名著,已成为研究巴尔扎克的创作和他的世界观的一部必读作品……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3

我读了一本叫《乡村医生》的书。

在偏僻山区落户的倍纳西,当上市镇市长之后,为了改变区贫困落后的面貌,制定了一个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扩大交换,增加市民收入;并切实加以贯彻。后来因为积劳成疾,以身殉职。可以看得出,这个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的市镇市长(医生)倍纳西,是多么的善良。

文章中男孩的亲人们、马夫、甚至罗莎都是世俗中的人,行为没有任何异常之处。行为乖僻的只有医生和男孩,现在让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这两个人。乡村医生,一个行走于穷乡僻壤的,拥有皮大衣的,有固定收入的医生,在文章的开头就开始抱怨,抱怨深夜出行,抱怨风雪太大,抱怨没有马。我想问一句,尊敬的医生,您怎么这么没有专业精神?您是个医生,您有您的工作方式,您以此获得收入,您为什么要抱怨那么多,难道别的医生都是在白天出诊?我们再看看拉-福绥斯是怎么给男孩治病的,他把头贴在小伙子胸口上,继而得出结论小伙子是健康的。我再次提醒您的专业精神,这是一次误诊!一个医生,如此玩忽职守,只能算是一个庸医。好在他在男孩亲人们的干预下及时更正了他的诊断,才避免了一次医疗事故。

我真为倍纳斯感到高兴,真为拉-福绥斯感到悲伤。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4

大爱,不只是无私,更是怀寄天下黎民苍生的守护;生命,不只是珍贵,更是衡量人心良知的标准。

看完颁奖典礼之后感慨万千化作了感动和动力。虽然很惭愧典礼的好多人和事已经记不清了,可是铭记着同为医疗工作者,同样被人们称为是白衣天使,他们却一直做着许许多多同行不愿意做的事情。这不是一句口号、一时热血就能完成的壮举,那需要一份默默的付出,需要一份坚韧的坚持,更需要一份真诚的爱。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在传达的不是英雄般伟岸的形象,而是把这些故事汇聚成了一个道理,能看到自己为大家创造出的笑脸和幸福,能够亲手再救一个人,就足够了。这些乡村医生所做的事在他们自己看来是那样的平常,恪守着作为一个医生的良知,照顾着自己守护的一方百姓,仅此而已。略显平凡,但总是真实的平凡,才显得伟大。“寻找最美乡村医生”这项活动,一方面让我们了解农村的医疗状况,另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如此艰苦,乡村医生的职责有很多,孕产妇管理、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居民健康调查体检等,而他们却还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热爱医疗事业,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思索。他们接下的重担有几份是他们应该做的,有多少是他们自愿的呢,我想更多的是勇于承担吧。我们都知道应该淡泊名利,救死扶伤才是天职,可是取舍之间有几个人能够真的做出问心无愧的判断。因为他们的所选,所以向他们致敬。我反思自己,有没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是否做到了作为一个医护工作者该完成的使命。我做的还不够,也许直到有一天有机会在甘受贫困和乐享安逸之间做出选择时不会犹豫,直到面对生命安危时不会心存疑虑,对,只有到那时候我才敢说我撑得起这身素洁的庄重与责任。

该怎样结束这篇观后感呢。这一场仿佛灵魂的洗礼般的典礼带给我的是好多种感触,那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说清楚的感悟,也不是用多少大道理能够概括的概念。我想我领悟了,理解了,然后有了自己的思考。只对生命满怀敬意,直面它,努力的做到问心无愧,我想这才是“最美乡村医生”带给我最大的启示吧。

大爱,不只是无私,更是怀寄天下黎民苍生的守护;生命,不只是珍贵,更是衡量人心良知的标准。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5

他们在广袤的土地上捍卫生命的尊严,他们在用道德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在用自己的生命呵护着农村百姓们的生命,他们就是“最美的乡村医生”。昨天看了央视“寻找最美乡村医生”的颁奖盛典,那些乡村医生用他们的真诚、善良、美丽的举止,生动诠释了医生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也因此赢得了“最美乡村医生”的赞誉。

广西大浪村2300人,分散居住在大山深处,离诊所最近的要翻四座山,最远的要翻十二座山,才能到镇上看病,李前峰医生身患尿毒症,为了给病人看病,选择了隐瞒病情,带着重病出诊,他挑着五十多斤重的担子,经常天不亮就出发,回来时已是半夜三更,履行着随叫随到的承诺。当乡亲们知道翻山过河看病的李前峰得了尿毒症时,全村人集合起来向媒体发出了求救信号,但术后仅仅两个月,他就回到了百姓身边,他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但是他能做到的是,只要自己活着就要在山村的小路上,为村里人送医送药,不让村民翻越大山才能看病。

在零下25度的天气里,他翻越雪山,冒着生命危险在极地行走,守护着牧民的身体健康,悬崖峭壁、激流险滩,跋山涉水护送病婴,无数次的行医马背上总有他艰难行走的身影,溜索两间总有他不怕恐惧的身姿。他20多年来,为了给病人看病,一直在这极其恶劣的环境下来回行走,几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为了给病人看病,在爱人做完手术后放弃了照顾爱人,而不到十六岁的女儿肩负起了家里所有的活。他就是天山脚下的新疆汉子——居马泰。

云南怒江州拉马底村的乡村医生邓前堆,为了给村民看病,一个铁钩一根溜索,在深30多米长100多米波涛汹涌的怒江大峡谷上往来了整整28年,履行着随叫随到的承诺。帮村民们垫付医药费,自己却住在石棉瓦盖的四面透风的房子里。

来到群山围绕,地势险峻的贵州省黔西南州龙河村的80后姑娘钟晶,与丈夫、家人两地分居,留守农村。村里大部分男人外出打工,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钟晶每周至少一次到村里挨家挨户走访,给这些老人治病,免费送药,无微不至的照顾这里的老人孩子,温暖了乡村老人空巢的心灵,自己还垫付医药费帮老人看病。

…………

每位乡村医生都有感人至深的行医故事,他们用无私大爱诠释了生命之大美,用纯朴的行动点亮了生命的希望,他们是守护疾苦百姓的生命之神。就如陈竺部长所说“他们是用生命守护生命,就像一股暖流融化了冰雪严寒温暖人心,他们是最美的人生写照,是乡村中国的骄傲”。他们把自己置于脚下,把病人端在心头,把生命举过头顶,想尽办法帮村里的老百姓解除痛苦,有钱没钱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能看上病,哪怕自己欠债累累,这就是乡村医生的价值。

在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真”。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也应该像他们一样,用自己的真心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多一份笑容,多一点关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习他们至高无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6

大爱,不仅是无私,更是怀寄天下黎明苍生的守护;生命,不只是珍贵,更是衡量人心良知的标准。在祖国极其艰苦、恶劣的“老、少、边、贫”的地方,一群乡村医生用他们真诚、善良、美丽的举止,生动诠释和践履了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一个个普通却又不普通,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乡村医生的感人事迹,为今天的时代谱写下又一首人性大爱和生命大美的共鸣曲,他们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心灵的震撼、灵魂的洗涤。

不管行医道路多么艰难,行医条件多么困难,“爱心老人”候方杰翻山越岭,不分昼夜为村民提供出诊服务。xx年8月,他下村给百姓看病路上不慎摔了一跤,造成左腿骨折,在治病期间他不顾自己腿伤未愈,仍坚持行医,最终不幸落下终身残疾,他说“虽然脚有点痛,心里觉得还是很愉快,很坦然”。广西六景镇大浪村李前峰,是当地几十年来唯一的一名村医,他靠着自己双脚爬山涉水,结束了这个封闭小山村几十年来缺医少药的现实。可是有一天尿毒症的噩耗袭击了这位善良的医生,他不顾自己的身体坚持为村名看病。面对死亡,他说“我就担心如果我就这样没了,以后村民们怎么办,他们以后去哪里看病??”

他们是乡村最美的医生,他们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们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为了村民甘愿清贫甘受病痛折磨而无怨无悔。

乡村医生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是最贴近基层大众的生命守护者。多少年来,他们扎根田野,服务农民,以朴素的情怀、高尚的品格,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和保护农民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城市医生相比,还有身处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的乡村医生从医环境艰苦,房屋设备简陋,收入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低,学习、培训的机会缺乏,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这些数不胜数、感人至深的`任务和事迹,这种朴素而崇尚的美,需要媒体人真正走下去,深入乡村,走到他们中间,用心寻找,用心发现。

我们要感谢像侯方杰、李前锋这样最美乡村医生为代表的广大农村医生,他们弘扬着乡村医生“执着坚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勾勒出“白衣天使”的大爱形象,诠释了“医者仁心”的生动内涵。他们是真正的白衣天使,这不是一句口号、一时热血就能完成的壮举,那需要一份默默的付出,需要一份坚韧的坚持,更需要一份真诚的爱。

是他们,是他们让我们得以重新发现人性的真善美,重新审视生命的意义!让我们从这一刻开始,从最平凡开始,无私与善良!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7

《榜样3》专题节目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录制,该节目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通过先进代表访谈、典型事迹再现、嘉宾现场互动、分享入党初心等多种形式,着力讲好新时代新故事,用平凡故事讲述深刻道理,用先进典型模范事迹诠释党的崇高理想,既展现了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执着坚守,又彰显了共产党人信仰坚定、心系群众、勇于担当、创新奉献的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生动教材。

贺星龙感人的故事观后感

贺星龙,36岁的乡村医生,坚持xx风雨无阻,不收出诊费,电话随叫随到,24小时上门服务。截至今年,他骑坏6辆摩托车,背烂12个药包,服务28个行政村。总行程40余万公里,印发4000余份传单和名片,出诊17万余人次,向孤寡,贫困患者赠送药物价值4万余元,赊出药费5万余元。用无私奉献高歌着一曲曲爱家乡、爱父老乡亲的大爱之歌。

贺星龙1980年出生,出生在山西省大宁县乐堂村,乐堂是大宁出了名的贫困村,1996年,贺星龙考上了卫校,但三千多元的学费让全家犯了愁,母亲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出302元钱。就在贺星龙以为求学梦要破灭时,善良的村民们伸出了援手,你家三十,我家五十,把他送进了学校。

贺星龙12岁时,最疼他的爷爷去世了,那时爷爷才50岁出头,一场重感冒引发了肾衰竭。如果及时治疗,爷爷肯定能活下来。从那时起,贺星龙就萌生了当医生的念头。

贺星龙考取卫校三年后,成绩优异的贺星龙主动放弃留城机会,回到村里当了一名医生。贺星龙回来前,村里没出过一个专业医生。贺星龙就成了80后乐堂村医。

贺星龙在当村医期间,骑坏7辆摩托车,用烂12个行医包,行程40多万公里、足以绕地球10圈与许多年轻人不同,的贺星龙从卫校毕业后选择回乡当村医,守着黄土,守护乡亲,一守就是十八年。

十八年来,贺星龙怀着感恩的心,对父老乡亲有求必应。他承诺24小时上门服务,从不收诊费。村里人有事一招呼,贺星龙马上就赶过去。有些乡亲付不起药费,贺星龙就记个账,但他从不催账,后来干脆把账本全都烧掉。有人问贺星龙,你有行医的本领,为什么不出去挣大钱?贺星龙说,我不能走,走了就对不起良心,对不起曾经帮助过我的老百姓。我在哪里当医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看哪里最缺医生。贺星龙就是这样,把自己全部交给了乡亲们,默默守护着他们的健康和平安。

每年腊月,贺星龙都是村里最忙的人。村民们讲究正月不看病,老病号要赶在年前把病看了,把药备上。

对贺星龙来说,除夕夜出诊不只一次。因为那句24小时上门服务的承诺,他没有拒绝过一次出诊,风里雨里,随叫随到。

村里留守老人多,大事小情都喜欢找贺星龙。平时,他作为村里的年轻党员,带着大伙引水、修路、栽果树,村里的事儿样样离不开他。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医生的天职。《榜样3》专题节目嘉宾贺星龙正是一位牢记宗旨、践行天职的80后乡村医生。

医者仁心,更是良心、善心、责任心。遍布各行各业的共产党人,都应该像贺星龙那样,把党的宗旨与自己的本职工作密切相联,用具体的行动服务人民大众。

贺星龙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本色。我决心向贺星龙学习!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盼望各行各业都应向贺星龙学习,学习他不忘初心,感恩党,感恩父老乡亲养育之恩;学习他在新时代进程中继续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崇高精神。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8

不管行医道路多么艰难,行医条件多么困难,乡村最美的医生,怀着一颗金子般的心,一种对生命不离不弃的执着情怀,长年扎根农村,弘扬乡村医生“执着坚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勾勒出“白衣天使”的大爱形象,诠释了“医者仁心”的生动内涵。“最美乡村医生”克服了冰雪、狂风、高原缺氧等恶劣自然条件,在基层第一线,谱写了一曲最美的生命赞歌。我们要感谢以周月华、邓前堆、洛松江村等最美乡村医生为代表的广大农村医生,是他们让我们得以重新发现人性的真善美,重新审视生命的意义。

在祖国极其艰苦、恶劣的“老、少、边、贫”的地方,一群乡村医生用他们真诚、善良、美丽的举止,生动诠释和践履了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也因此赢得了中国“最美乡村医生”的赞誉。始终坚持“有钱没钱咱都看病”的行医原则的内蒙古医生王布和,云南大化县翻山越岭,不分昼夜,为村民提供出诊服务的瑶族女乡村医生蒙超英,捧起生命新希望的高原乡医洛松江村,一个个普通却又不普通,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乡村医生的感人事迹,谱写下又一首人性和生命壮歌,让人内心深处除了感动之外还有深深地震撼。

乡村医生承担着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是最贴近基层大众的生命守护者。多少年来,他们扎根田野,服务农民,以朴素的情怀、高尚的品格,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和保护农民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向“最美乡村医生”致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因为我也是从事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以最美乡村医生那样的一颗“仁心”,我也可以用我的力量帮助身边可以帮助的人。要始终以为人民服务的准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淡泊明志,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时刻刻为人民服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学习钟晶的坚持,学习居马泰的无私奉献,像张振江一样无怨无悔,有谢爱娥夫妇一样执著,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普普通通小事做起。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9

“我们_族是一个懂得感恩的民族。感谢党和国家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邓前堆医生这番话说出时,坐在电视机前的我强忍着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感动于这位质朴的乡村医生多年来对生命村民生命健康的守卫,感动于这位民族医生这颗纯真的心。居马泰医生翻越雪山转诊年幼的患者、80后女医生躬身背送老奶奶会接、藏族医生落松江村彻夜等待新生命诞生……这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将永远让大家铭记,看到观众席上一双双饱含热泪的眼睛,主持人张斌动情地说道:“我们来这里不是寻找眼泪的,但是我相信我们都会带走感动”,我们都会带走感动,伴随着感动的还有那份沉重的思考。

如果说邓前堆医生背着药箱过溜索的画面让人认识了怒江有个叫做邓钱堆的_族乡村医生,怒江的医疗环境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今晚却是让更多的人记住了更多的乡村医生,更加关注8亿多农民的医疗环境、130多万的乡村医生的现状。江苏洋河酒厂在活动当晚就对二十名乡村医生就行了数额不等的物质捐助,社会需要洋河酒厂这样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需要社会各界为农村医疗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同时,我们需要政府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时代需要榜样,但真的不需要来自于艰苦环境下的感动。有过乡村医生经历的卫生部长陈竺在活动中的发言简短而精炼“130多万农村医务工作者,人们称他们为乡村医生,他们在一线守卫着8亿多农民的身体健康,也维护着生命本来应有的尊严”,乡村医生用他们朴实的情感和崇高的职业道德从事着医疗活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最美乡村医生”只是中国130万乡村医生的一个缩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切实帮助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但是乡村医生所面临的环境依然没得到改变。待遇上,乡村医生享受政府的补贴有的只有几百元钱,并且,村卫生室的运作常常需要乡村医生自己垫付大部分的资金,正如科尔沁草原蒙医医生王布和“有钱没钱咱都看病”,他就是靠家里养牛羊补贴诊所的日常运作,还欠下五十多万元的外债,物质上,乡村医生面临着生存上的困难。技能上,乡村医生们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但是缺乏理论知识的完善和更新渠道,乡村医生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世袭或是师带徒的方式获得医疗技术的,没有系统和专业的理论知识作为背景,医疗技术上,乡村医生面临着进步无门的尴尬。如果乡村医生们面临的不再是那么艰苦的环境,那么我们宁愿少点今天这样的感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8亿多农民看病贵的问题,我们期待130多万乡村医生的发展现状能得到有效改善。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10

看了“寻找最美乡村医生”颁奖晚会这11位医生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心灵的震撼灵魂的洗涤。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不同凡响的故事他们都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为了大山里的居民为了草原上的牧民献出了自己的青春。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信念、有理想他们甘愿清贫、甘受病痛折磨而无怨无悔。这种信念这种理想让我感到无地自容。

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条件要好得多、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职业幸福感要少得多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收入要高得多、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付出要少得多、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地位要好得多、 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的信念要差得多、 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平时所做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和这些最美乡村医生相比我觉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的国家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辉煌就是因为当年有一批和那些乡村医生一样的科学家坚守自己的信念。而我们的国家之所以到现在依然雄起就是因为我们还有这样一批乡村医生一样的人在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信念。

颁奖晚会 我基本上是含着眼泪看完的。病人们的天真纯朴医生工作环境的艰苦、卫生室条件的简陋医生对牧民们的关爱等等都让我感动。感动之余我不禁在想我又做了些什么呢也许在我的日记本上还写着“淡泊名利”的字眼但是回想着自己平日里对乡村医生待遇的抱怨实在是倍感羞愧。太多的时候 我放弃了医生最美丽的奉献而去追求一些物质上的享受忘却了医生最纯洁的善良而去追求一些虚妄的荣耀抛开了医生最本真的质朴而去追求一些名利的烦恼。我甚至觉得自己有些要把医生的本给弄丢了而一直在朝着他的附加值方向在做着一些无谓的努力做着一些庸人自扰的游戏。 热泪盈眶之后我不能再无动于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许不会有钟晶的坚持也许不会有居马泰的无私奉献也许不会有张振江的无怨无悔也许不会有于谢爱娥夫妇执著。但是我会从点点滴滴做起会从普普通通小事做起。就在这一刻我才明白了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含义我才知道了自己肩上扛的是一付怎样的重担。医道漫漫医道艰难我将不遗余力地为着我们的卫生事业而工作在我平凡的岗位上用我平凡的工作为祖国能有一个坚挺的脊梁而不懈的努 力。

乡村医生读后感 篇11

每位乡村医生都有感人至深的行医故事,他们用无私大爱诠释了生命之大美,用纯朴的行动点亮了生命的希望,他们是守护疾苦百姓的生命之神。

他们在广袤的土地上捍卫生命的尊严,他们在用道德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在用自己的生命呵护着农村百姓们的生命,他们就是“最美的乡村医生”。昨天看了央视“寻找最美乡村医生”的颁奖盛典,那些乡村医生用他们的真诚、善良、美丽的举止,生动诠释了医生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也因此赢得了“最美乡村医生”的赞誉。

广西大浪村2300人,分散居住在大山深处,离诊所最近的要翻四座山,最远的要翻十二座山,才能到镇上看病,李前峰医生身患尿毒症,为了给病人看病,选择了隐瞒病情,带着重病出诊,他挑着五十多斤重的担子,经常天不亮就出发,回来时已是半夜三更,履行着随叫随到的承诺。当乡亲们知道翻山过河看病的李前峰得了尿毒症时,全村人集合起来向媒体发出了求救信号,但术后仅仅两个月,他就回到了百姓身边,他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但是他能做到的是,只要自己活着就要在山村的小路上,为村里人送医送药,不让村民翻越大山才能看病。

在零下25度的天气里,他翻越雪山,冒着生命危险在极地行走,守护着牧民的身体健康,悬崖峭壁、激流险滩,跋山涉水护送病婴,无数次的行医马背上总有他艰难行走的身影,溜索两间总有他不怕恐惧的身姿。他20多年来,为了给病人看病,一直在这极其恶劣的环境下来回行走,几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为了给病人看病,在爱人做完手术后放弃了照顾爱人,而不到十六岁的女儿肩负起了家里所有的活。他就是天山脚下的新疆汉子——居马泰。

云南怒江州拉马底村的乡村医生邓前堆,为了给村民看病,一个铁钩一根溜索,在深30多米长100多米波涛汹涌的怒江大峡谷上往来了整整28年,履行着随叫随到的承诺。帮村民们垫付医药费,自己却住在石棉瓦盖的四面透风的房子里。

来到群山围绕,地势险峻的贵州省黔西南州龙河村的80后姑娘钟晶,与丈夫、家人两地分居,留守农村。村里大部分男人外出打工,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钟晶每周至少一次到村里挨家挨户走访,给这些老人治病,免费送药,无微不至的照顾这里的老人孩子,温暖了乡村老人空巢的心灵,自己还垫付医药费帮老人看病。

[荐]戴小桥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搜集了“戴小桥读后感”相关主题资料,现在分享给您,读完作品,我们内心或许会与作者产生诸多共鸣。将这些新的体验和想法记录进读后感才是我们吸收知识最好的途径,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戴小桥读后感【篇1】

最近我看了《戴小桥全传》,觉得这本书十分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名叫戴小桥的小朋友在生活中和校园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并且,这本书分为许多篇章,而我最感兴趣的便是《背错书包》《外公叔叔》和《脚印比赛》。

《背错书包》说的是曹迪民错把汪小中的书包背回家了。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有一次,肖荣辉拿着英语书到我这儿背书,他背完后我去写分数,“顺带”把肖荣辉的英语书也带上了。写完分数后,我又“顺带”把肖荣辉的英语书放到了书包里。直到晚上回家后,我做完作业开始检查书包时,才发现有两本英语书,接着赶紧用妈妈的手机发信息给肖荣辉,第二天把书还给了他。

《外公叔叔》讲的是戴小桥经常把他爸爸的朋友叫成外公(原本叫叔叔)。这又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一个大伯家吃饭。当我进入大伯家后,因为那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便随口说道:“叔公好!”,其实他并不是叔公,而是我的大伯。因为我叫错了人,而引起了很多笑话。

《脚印比赛》讲的是戴小桥和他的小伙伴们在一次课间时玩的一个游戏:把脚往墙上踢,看谁踢得更高,这些墙上的脚印让我想起了:一次,我一个人在家里。一直都没有人回来。我很无聊,于是便拿出颜料,用我的手蘸上颜料往墙上贴。妈妈回来时候看见我在玩这个,非常生气,还骂了我一顿!

这本书非常有趣,并且还写出了我们的经历,写出了我们的生活。我很喜欢这本书。

戴小桥读后感【篇2】

《戴小桥全传》是梅子涵写的,讲的是一群男孩子的故事。他们每天都哇啦啦哇啦,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啦!他们每一天都有天才的灵感――踢足球派个特务。上课把小便小在裤子上。写作文别的不写,只写裤子。小纸条粘在别人背后的功夫,炉火纯青……这些故事都不是最精彩的,最精彩的故事还是你自己读吧。读着读着,你的童年心情就怒放了。

这两天,戴小桥的爸妈变得好奇怪。放学回家,戴小桥准备写作业了,妈妈却说:“戴小桥,你忙着做作业干什么?别做功课了,好好玩一会吧。”

戴小桥又像平时那样走到钢琴门前,妈妈突然说:“戴小桥,别弹了,今天的电视很好看,过来看电视吧。”

戴小桥奇怪地问:“我作业都写不完呢,怎么有空玩呢?钢琴不要弹了,那星期天上钢琴课,怎么弹给老师听呢?难道又让他把我训一顿吗?”

可是妈妈说:“星期天的钢琴课有什么好怕的?随便弹弹就可以了嘛,反正你又不想当钢琴家,老师骂你,你就请他态度好一点,否则你就不想再学了。”

戴小桥刚开始以为妈妈在逗他,可是后来,他看看妈妈脸上表情一点不像在逗他,而且一本正经的。戴小桥不想理她了,还是按照老样子做,吃饭前做一会儿作业,吃完饭之后弹琴,接着再做一会作业,然后睡觉。

结果,第二天戴小桥的作业,不仅全对,而且还被老师表扬了。星期天的钢琴课,也顺利地通过了。

…………

读着这样的文章,你也许会觉得戴小桥的妈妈脑子出了问题,而事实上,她的话使戴小桥更加坚定了学习的信心,也体会到了生活的真谛。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理由有很多,1. 我很佩服梅子涵能得到灵感,写出这篇文章。真是出类拔萃呀!2. 我很喜欢看出人意料的文章。3. 这篇文章里的戴小桥得很幸福,我很羡慕……还有很多理由呢,不过现在就不跟大伙儿分享了。

最后我总结了一下:这个小说不教育你什么,只是让你高兴,也看到你自己。他们的一些故事其实你们也有,如顽皮、莫名其妙、雄心壮志、稀里糊涂……看到真正的童年,看到童年生命里的那个真正的小孩。

戴小桥读后感【篇3】

《戴小桥全传》,作者梅子涵,之前对他不了解,上网查了一下,儿童文学作家,1949年生于上海,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戴小桥全传》这套书是讲一群男孩子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他们每天哇啦哇啦,打打闹闹,开心得让人羡慕!

他们之间的精彩故事每天都在上演,踢足球派个特务、上课把小便小在裤子上、写作文只写裤子、小纸条粘在别人后背上、下课回家,把别人的书包背走……书中好玩的事儿太多了,搞得你不笑都不行。

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林晓琪救了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戴小桥和林晓琪在课间休息时打来打去,结果来不及去小便。上课后,正当戴小桥在想要不要举手去小便时,林晓琪突然“哇”哭起来,说:“我小便小在裤子上了……”

接下来的这段描写非常生动有趣:我们都被吓了一跳,接着就笑得再也不像上课了,而且还有人从座位上摔下来。刘东没有摔下来,但是他笑得离开座位,捂住肚子蹲在走道上,快活得没有办法形容。他只要一笑,就会这样。杜家严又跺脚又捶胸,因为他以后可以写“林晓琪是个小便大王”了。

作者对这一段的描写除了生动,还非常真实,应该是写进了每个孩子的心里。孩子们读到这里,他们都成了故事中的人物,进入了书中的情境,甚至连成年人看了,也能找到自己当年儿时的影子。生活是作家真正的创作源泉,梅子涵之所以能写出这样生动有趣的文字,相信肯定也有他童年生活的影子。

还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裤子作文。

故事中除了戴小桥和他的几个要好的哥们儿外,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人物,就是他们的语文老师——毛小弟。孩子们都喜欢这个老师,因为毛老师是一个善良,温和,幽默,同时又非常爱自己学生的一个好老师。

毛老师讲过不要交的作文,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于是汪小中就按照自己的愿望,写了一篇关于裤子的作文,当毛老师念给大家听时,大家都非常喜欢听。()原因是这样的作文真实、有趣,让人爱读。

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想什么,都可以真实地写出来,这样的作文,谁也不会害怕。难怪大家都喜欢毛老师了。相信这样的作文大家都愿意去写,同时也不会觉得有多难了。然而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写作文,老师会给出很多条条框框,难怪孩子们一般不爱写作文,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戴小桥的故事很真实,就像发生在孩子身边的事。它不想教育孩子什么,只是让孩子们高兴,同时也能看到孩子们自己。他们的故事,也许每个孩子都会有,调皮、可爱、还有点莫名其妙、稀里糊涂……这就是孩子们真正的童年。

这套书为拼音版,字体大小适中,看了不伤眼睛,非常适合低年级小朋友阅读,做为培养孩子阅读兴趣的启蒙书应该非常适合哦!

戴小桥读后感【篇4】

暑假刚开始,妈妈给我买回来一本《戴小桥全传》,打开这本书,我就马上喜欢上文中的主人公—戴小桥以及他的一群小伙伴。戴小桥和他的伙伴们是一群爱捣蛋的孩子,他们把戴小桥叫成“大香蕉”,把林晓琪叫“林小气”。他们每天打打闹闹,开心得要命!

他们每一天都玩出新的花样:爱给同学起外号、爱在教室里讲笑话、爱在操场上踢足球、爱提很多小问题、小纸条粘在别人的背后、故意背错书包、玩骑马骑到老师的办公室。这是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小朋友,他们做的一些事情真是让我又爱又恨。

书中还有很多有趣的问题,比如说:数学题的竖式数位不对齐就会闹笑话;消毒的时候为什么脚要消毒,手、身体、屁股都不要消毒呢?长大后我会和谁结婚呢?

书中我印象深刻的一篇是咬掉牛尾巴,里面的曹迪民似乎是个猜谜语疯子,如果没有老师的制止,他会天天让人猜谜语的,而且次次让人猜错,不过很佩服他的谜语,想象力无处不在,真不知道他的这些谜语是从那里搞来的还是自己发明的,我觉得这些谜语挺具有幽默感的,比如;左看是女,右看是男,合在一起人人称赞是什么字?双木不是林是什么字?一口咬掉牛尾巴是什么字?

看了这本有趣、搞笑的书,我觉得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快乐的,五彩缤纷的,我希望我的童年也一直这样快乐地过下去。

戴小桥读后感【篇5】

这是男孩子的故事,单纯是他们的魔法棒;善良是他们飞翔的翅膀;顽皮是使他们让人喜欢的天性。他们拥有的东西,我们也拥有,但他们的性格是我们无法拥有的,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性能决定命运。或许他们可以成才,或许他们是做其它工作的,太多或许了。天知道他们长大后做什么,但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好的开始。

《戴小桥全传》让我从孤独、有点自卑的心灵中走出,走回了让我从孩子心灵应有的顽皮、莫名奇妙、渴望成功。梅老师的童年,已经在书上展现出来,在我心里成长。戴小桥他们在我眼里是天真的、顽皮的、单纯的。他们让老师头痛,让老师无可奈何,他们又让家长生气,让家里多了几份热闹。

戴小桥的生活和我的生活有些地方相似,有些地方不一样。不过这也没什么,因为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每天的工作也不同,所以不要嫉妒别人的美好生活,抓住自己的幸福生活就可以了。

这本书的文采不是风景,不是童话,它的特点是讲述了一个男孩二年级时调皮,幸福的美好生活。作者不像《骆驼祥子》刻画清楚,不像《笑猫日记》风景优雅,但手下的笔写出了一个男孩的故事,留下了顽皮的故事。读读,你的童年心情就怒放了,成人也读读,就欣赏回味的童年之乐。

戴小桥读后感【篇6】

我读完《戴小桥全传》后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了,这本书拥有童真童趣,不时让我们联想到了我们小时候干过的傻事。像个大孩子一样的毛老师、拥有童真的戴小桥、可爱的汪小中......都十分令人羡慕。那群男孩子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他们来回奔跑,闹得尘土飞扬。他们十分开心,自由自在。他们的脑子里每天都奇思妙想的新点子,逗得我捧腹大笑。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大道理,这本书就只是让我们发现了童年的乐趣。

戴小桥全传读后感 田歆彤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很多书,其中 《戴小桥全传》 的内容非常精彩 , 书里 内容也是 一群 小学生在学校里 发生的一些事情。 书里写了戴小桥许多好玩、有趣的小故事。戴小桥有一个外号,叫“大香蕉”。他的爸爸叫 “大土豆”,

戴小桥的妈妈让他写日记,他却把明天要做的事情叽里呱啦的写了一通;汪小中说周五公园要放大电影,结果日期看错,害的林晓琪兴奋地带了一大堆肯德基,却捞了个空……

戴小桥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有欢乐,也有烦恼,但他却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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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多样化的办公场景,难免需要我们经常撰写文档,文档编写前遇到灵感不足的时候,可以借鉴一些范文。阅读优秀的范文让我们受益匪浅收获良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事大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1】

在一度的期待与盼望中,在满心的欢喜中,终于与《撒哈拉的故事》有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三毛天性爱自由、爱挑战,她禁不住撒哈拉沙漠的诱惑,与深爱着她的荷西来到这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结婚,白手成家。《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三毛以一个女性作家细腻敏锐的观察和感知,将大漠戈壁的狂野豪情和婚姻生活的美好温馨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读罢,心中惊喜感慨之情油然而生,我的灵魂也早已被灵动的文字插上翅膀,飞往遥远的撒哈拉,我的脑海中犹如电影画面一帧帧上演着令人心神激荡的大漠生活。

三毛对大漠的向往是从未改变的,缘于一种无法诉说的感应。在他人眼里毫无生机的蛮荒之地,却让三毛有一种割不断、说不清、道不明的依恋。她偶然间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立即决定搬去沙漠,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跟着去了。哪里生活的快乐自由,哪里就是最好的家。

三毛对大漠的依恋,也伴随着与荷西的幸福生活。在我看来,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每个月都精打细算,仅仅依靠荷西的一点工资维持生计,但是他们的内心却无比快乐幸福。荷西可以带着三毛在夜晚进入迷宫山寻找她心心念念的小化石,每次荷西回家都是三毛最幸福开心的时刻,他们会因为开车而像小孩一样相争,三毛会逗荷西说粉丝是晒干的雨……小吵小闹却又甜甜蜜蜜,茶米油盐的日子被这样两个率真的人演绎出了别样的诗意。他们的爱刻骨铭心、令人艳羡。也许正是因为爱之深,所有才有痛之切。三毛在荷西谢世后痛不欲生、无助呆滞,以至于后来的他们,一个葬身于大海,一个消失在人海。

三毛对大漠的热爱,也伴随着对淳朴憨厚的撒哈拉人的日渐喜爱。三毛教邻居女孩们一些有趣的小事,送给邻居小孩子一些新奇玩意儿,帮女人看病,尽管自己生活不宽裕,但依旧时常送给邻居们很多日用品……邻居们的生活也为她演绎着别样的撒哈拉风情。或许在他人眼里,撒哈拉没有钟灵毓秀,但是这充满自然气息的大漠风光孕育了一群憨厚朴实的乡民,也让我们看到了如此温暖和有烟火气息的三毛。

这部散文集撷取了生活中一件件平淡无奇却又暗藏温柔、令人惊喜的小事。三毛与荷西寻找有化石的小乌龟和贝壳的荒山之行,三毛与荷西亲见撒哈拉人的婚礼,三毛与荷西婚后布置新家……每一件事都是他们生活的真实记录,每一句话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每一个字都透露出质朴安定的幸福。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或许我们早已忘却曾经凝望掠过天际的一只飞鸟出神的美好瞬间,或许我们早已习惯于春去秋来、花谢花开的自然美景,或许我们早已麻木于平淡无奇的生活点滴。但是三毛告诉我,不能忘记生活中那一束给予我们生命、希望和力量的阳光,那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多得的温柔与惊喜。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让我们在无声无息流逝的岁月里寻找芬芳,让我们在匆匆飞奔的时光里发现温柔,正如三毛如此热爱大漠一般,我愿以一颗真诚炽热的心迎接暗藏温柔、洒脱不羁的人生……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2】

《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讲述了卓娅和舒拉反抗法西斯,英勇献身的故事。

卓娅和舒拉从小有着良好的教育,她们热爱祖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当卓娅正在读九年级的时候,希特勒率领军队企图侵略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蔓延到前苏联时,卓娅为了保卫祖国,放弃了学业,参加游击队。后来深入敌后,在一次行动中,卓娅不幸被法西斯士兵抓住,在敌人的严加拷打、逼问下,卓娅拒绝回答法西斯的一切问题,结果英勇就义,后被追认为苏联英雄。

当舒拉满十七岁时,辞别母亲到乌里扬诺夫斯克学校学习,不久毕业了,成为一名坦克少尉,在战场上与敌人浴血奋战,在解放前夕英勇献身。

卓娅和舒拉英勇无谓。卓娅在法西斯面前不低头折节,舒拉奋勇杀敌,身为中尉,冲在军队最前面。这与我在电视见过的大多数军官不同,她们站在战士们后面,命令战士们向前冲,自己跟在后面指挥战斗,不像舒拉,自己先冲锋,自己先开路,他的不下受他的影响,紧跟在后,也英勇作战,因此,舒拉所带的部队经常在很艰难的条件下战胜敌人。攻下了敌人一个又一个的据点,为后面的友军开辟了冲锋的道路,为战斗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卓娅和舒拉这两个年轻战士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人民的安宁和幸福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俩英勇故事将永远被后人了解吗他俩的英勇事迹将永远鼓舞着一代又一代后人,我很愿意学习他俩。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3】

三毛曾言:“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我从未从文字中生出那样多的赞叹、羡慕和向往——在我读《撒哈拉的故事》之前。

那是怎样震撼人心的故事啊。三毛因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而走进撒哈拉沙漠——那个人迹罕至的,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在那里,三毛和她的大胡子荷西结了婚,用他们的爱将几间普通的房子装点成了沙漠中最美的家。

三毛和荷西之间的爱太过让人赞叹感动:三毛去撒哈拉,荷西也追随而至。他看出三毛去沙漠之意已决,就先在沙漠找了个职位,提前在沙漠等着三毛。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荷西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三毛和荷西结婚后,荷西送她的结婚礼物不是华丽的花束,而是一付骆驼的头骨。三毛却说:“这个东西真是送到我心里去了。“”真豪华,真豪华。”这让我十分惊讶,惊讶过后是无尽的感慨——荷西果真是最懂三毛的人。

《荒山之夜》中写到两人到沙漠里去捡化石,荷西却意外陷入大泥沼,在将近零度的黑夜里,三毛被冻得快要倒下去,但她没有缩在车里,而是她拆下坐垫,拖走备胎,卸下轮胎,将自己长到地的布衣服割成宽布带作绳,终于慢慢将荷西拉上了岸。两人因此险些阴阳两隔,有趣的是历险归来谈起下次还要不要再去捡化石,两人竟异口同声说:“还要!”。

读这本书到现在已一年有余,我的脑海中还时常会出现三毛和荷西躲在石头后面偷看沙哈拉威人洗澡的场面;三毛和荷西为了赚钱捕了很多鱼却一条都卖不出去;三毛和荷西对邻居借东西不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三毛在沙漠中开了家庭“中国饭店”,给荷西做特色中国菜……

起初我很难想象,在这个“太阳像融化的铁浆一样洒下来”的空漠中,三毛是怎样让自己每天都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且保持着刚来时的那份热情。现在回忆起来,或许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有荷西的陪伴吧。

有人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有着一种沙漠的味道。炽热悲壮,平淡中带着不平凡。三毛说:“云淡风轻,细水长流,何止君子之交。爱情不也是如此,才叫落花流水,天上人间?”三毛将自己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中的种种经历融于笔墨写于纸上,描写出最动人心扉的爱情故事。爱,是中华优秀传统精神文化的一份子,它包含了与子偕老的爱情、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亲情、天涯若比邻的友情和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博爱。爱,《尔雅》释曰:“惠也。”被引申为用心去接受、感受,不付出真心的爱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今夕何夕,见此良人——三毛和荷西之间,是结发恩爱两不疑的夫妻之爱。荷西潜水意外溺亡后,三毛哭尽了泪水,十二年的时光,他们彼此都过完了世间所有快乐的日子。我一直记得三毛在荷西逝去之后写的那些话:“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易卜生曾说:“每个人都是社会的掌舵者。”斯言不谬。如果人人都怀一份传承爱的赤诚,让小爱的雨露汇成大爱的汪洋,相信中国这艘巨轮将会更为自信地驶向远方,世界也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Echo,谢谢你的故事。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4】

晚上闲暇时,看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自传《撒哈拉的故事》。自传主要讲的是她的成长历程和人生中的真实故事。我很喜欢这位富有才气的聪慧小女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生活理念,虽然很不解她最终了结生命的方式,但对她仍是的十分敬佩的。

书里讲述了这么一件小事,看后颇有感触,所以愿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三毛从国外回台湾后受邀去高雄演讲,一位很帅的高三男生陈正宇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字里行间敬仰与倾慕满满当当。三毛的回答是这样说的:我们每个人的这一生都会去喜欢上很多人,我不觉得痛苦,你却觉得痛苦,是因为彼此所求的区别不同,我不求形相,你求形相。

我一无所求,你看似没有要求,可是你却求了痛苦。现世的存在形式与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优美的心灵化为我们一生的投影,影响了我们的灵魂与人格,他们使我们本身受到了感召与启示,而且今生今世都默默的在爱着这些人,想起这些与那些人,心里只有欣慰与安宁,里面没有痛苦。

其实,你喜欢的不是三毛,而是一种能够与你呼应的人,这种人不是很多,也不可能太少,少到一个也没有,只有那个笔名叫三毛的人,这个世界上优美的人太多太多了,问题是最最优美的钻石往往深埋在地底的最深处,而你却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看成了钻石,并将石头看成了异性,喜欢这两个字有它千千万万种风貌与诠释,你的一生里,会有许多喜欢的爱,让这份爱,化为另一种深刻持久的力量与欢欣,再透过你,投影到其她人的内心去。

确实是这样的,玫瑰的娇艳热情,芙蓉的高雅素洁,秋菊的质朴淡雅,腊梅的玉骨临风。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魅力。真正使我们所迷恋的是所爱的人身上那些优秀的品质:善良、活泼、聪慧、勇敢、坚毅、圣洁、儒雅。也就是﹕真,善,美。而不是他或她的外貌形体。即便不是现在这张脸孔,事情也同样会发生的。

因为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于生俱来的是我们焦躁浮动的灵魂获得安息的唯一良药。欣赏她就像欣赏花园中自然盛开的花朵,迎风飘舞的柳絮那样吧。不强求,不定位,不要因为太喜欢而想着要去占有得到。固定的都是僵死缺乏活力的,生命的活力会完全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无尽的眼泪与幽怨。所以当有一天你陷入感情的泥淖时,只需要真真切切的明白一件事,我们爱的恋的不是单纯具体的某一个人,而是她身上我们也具有的相同而可贵的品质。

人会变,但是这些代表着真善美的特质是不会变的,我们也同样会在其她人身上遇到。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构成人身体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代谢,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其实并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受大脑思维的限制,这细微的不同我们无法察觉罢了。

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活好此时此刻,也唯有此时此刻才是真实存在的,时间只是人头脑产生出来的一种概念,人的存在状态只是由一个个存在的点链接而成。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再为难自己,将自己画地为牢困在思维的定局里不出来。徒教所有关心你的人伤心。

累时,请仰观苍天你看那白云悠然,穹苍寂寥宽广。也可俯视大地你瞧那野花虽小,但它独一无二的芬芳气味总是在摇曳中尽吐。请用心去感知大自然无私馈赠的这一切吧,不执着,不贪念,让我们身体既是尘世的参与者,灵魂却又是它的观照者,不恋于心不执于情,如此方好!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这本书,在读这本书之前也听过别人说过这本书挺好看的,就这样我买了一本回来读,还记得刚开始读的时候被三毛这个作者所圈粉了,特别喜欢她那写的文字没有那种深奥的很普通平凡但却确很深入人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个人特别喜欢旅行,而撒哈拉沙漠引起了我的兴趣。

撒哈拉的故事》主要是作者本人三毛在和她爱人在撒哈拉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这本书由许多个故事连成,看完这本书后,我被她圈粉了,她那桀骜不驯,敢于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性格让我觉得世上竟有如此奇女子。

书里都是一些三毛所见所遇到的事,撒哈拉沙漠大家都知道环境非常恶劣,但在作者三毛笔下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撒哈拉,即使环境再怎么不好但在三毛眼里仍然有很多乐趣,一样可以生活的幸福。记得她和荷西住的地方是何其的简陋,但是三毛并没有埋怨,而是和荷西一起改造房子。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埋怨是无用的,不如自己努力去改变它。我们要学习三毛她那种即使在恶劣环境依然乐观生活的精神。有人说她是愚蠢的,自己一人跑去那么远那么恶劣的环境。但是在我眼里,她是聪明的,她一直都认为她不是芸芸众生,她有自己想法,不甘平庸,不喜欢束缚,向往自由。我们生活中身边有多少人都是活在别人的眼里,每天循规蹈矩做着同一件事情,每当我们心里泛起一丝欲望就安慰自己这就是生活没办法。其实这才是我们的愚蠢,生活一成不变该有多无聊。

荷西和三毛的爱情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他们两个的点点滴滴让我看到一对幸福的夫妻情侣该是怎么样的。当三毛毅然决然去撒哈拉沙漠时,荷西并没有阻止她而是默默收拾行李在那边找工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才能做到这样,我觉得三毛这个人是幸运的也是不幸运的,幸运的是她有一个这么爱她懂她了解她的男人,此生足矣。同时她的一生也是坎坷的,所以不幸运。而当荷西和她一起去撒哈拉的时候,三毛心里早已决定余生一定陪你走完。记得很深刻的一句话,当时三毛在婚后依然我行我素,荷西就多她说:我就是要你的我行我素,不然我怎么会娶你。当时听到这一句话我非常的感动。一想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可以接受爱人部位自己改变呢?女孩子总是哭哭啼啼地说那还不能为她改变,但却没有想过,如果他变了那还是原来的他吗?

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并没有轰轰烈烈,但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地追随,只为实现三毛心中的梦想。对三毛,他矢志不渝,即使她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女孩,但也愿意随她在沙漠里受苦,这个倔强的女孩注定要跟这个人一辈子过下去。这平淡的幸福意味着不离不弃。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荒山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面对不怀好意的几个撒哈拉威人,镇定地逃脱了危险。她没有离去,而是想办法拼尽所有的力量营救她心爱的丈夫。爱情并不需要有多轰轰烈烈只求对方懂你支持你就足矣。

他们的爱情是多少人羡慕的,虽然生活艰辛但依然幸福乐观生活。

在这本书里,我看不到作者写过苦字,完全体会不到所谓的辛苦,反而是生活多姿多彩,她的文字质朴,感染力极强,直达人心,读她的这边撒哈拉的故事你会觉得你在和她交谈一样轻松自然缺深刻。读完《撒哈拉的故事》我读懂了三毛,此时她应该和荷西在天国的幸福的生活从此不再有磨难。在这本书里我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6】

三毛是个人。她只身游荡地球十五圈,可灵魂仍旧伶仃。“我只想认识生命。”“我的肉体的存在和我的灵魂的存在是不兼容的。”

三毛是一抹灵魂,超越了整个浮世。她走了,笑着么。

三毛搁下笔又拿起,仅错过十年。这本书《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她在文坛的初生。

那时的她,长发在身后被风深卷起涟漪,明媚从眼底泛到了眼上。那个恣意的姑娘在那个时候牵起了一个男人的手。那是她的先生——西班牙人荷西。

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愁罔又浪漫。荷西对三毛一见钟情。他曾说过“等我六年,六年后我来娶你。我上大学四年,服兵役两年。”就像说的那样,六年苦恋。国家的不同、观念的差异阻碍不了两人。

其实很庆幸三毛看得很清楚。爱情从不轰轰烈烈,他们平淡地相处,平淡地爱上彼此。正如她所说的“我从没有热烈的爱过他”。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结婚。一片金黄柔软的漠地,热烈如火、平静如茶。他们的结合像是树木长出枝桠一样自然。

在这一本书中,金黄温暖的哈撒拉。讲述的仅仅就只是哈撒拉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原来三毛与爱情竟然靠的这么近。这是我所出乎意料的。三毛是一个相当自由的人,因为荷西所以定居。一点一点融入彼此的生活,完善彼此的爱情,你中有我。

爱情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相当陌生。哪怕它能够浮现在书本、屏幕以及剧场中。可是看到这平蓄温和的文字,我想美好的爱情就是会让我3们都一点一点变得更好。

我看他们白手起家,看他们岁月成诗。我在看两个人的生活。我看他们从房子到家,看他们饭桌上的幸福,看他们从生死夹缝潜逃,看他们给彼此一个交代。

曾经,我绝不会想到在一块一望无垠的沙漠上,会有一户人家,住着北欧式的房子,给人无与伦比的动容。

原来世上真的能有这样的一对璧人。

当你在我的身边,我就打心底变得欢喜,但是却并不仅仅满足于此。我喜欢你,也同样期待你喜欢我。但是在我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生命就超于我的生命,同样的,你的幸福就高于我的幸福。看你好好的,我依旧能很开心。

这大概就是荷西的爱情吧。他是一个西班牙人。同样,他的爱热烈而又奔放,盛放出自己生命的色彩。

而三毛的爱却又不同,她是一个中国人。哪怕生性如风、追逐自由,可她也依旧隽永含蓄。如果说荷西的爱是太阳,她的爱仅是一颗坚韧的种子,埋在了地底,并在光的照射下生根发芽。当这一切浮于地表时,扎根心底的情谊就难以摧毁。

有时,我仍觉得他们就是天作之合。三毛的英文名是Echo,在希腊神话中,这是一位女神。她的情人是一位极爱水仙花的少年,在后来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巧合的是,荷西也酷爱潜水,可惜他的生命也同样葬送给了大海。

以至于在另起新篇的故事中。

荷西的死亡给三毛带来了深沉的痛苦。在他的葬礼上,三毛眼中饱含泪水。在好友的再三劝慰下,才答应不再自杀。

真正的爱或许平淡而温馨,藏在心中。相濡以沫或是相忘于江湖。我们心中自有选择。

三毛一生曾自杀三次。最后一次才真正带走了她。她死在了医院病房的厕所,上吊在了栏杆上。一米六二的人死在了一米六的栏杆上,马桶的扶手就在身旁,但凡多一点儿生的意识,她依旧仍存于世。

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也是一个想要认识生命的人。“你明白,路太远。我不能带着这副身躯走。它太重了。”

她走了。又带了千万思绪而归。

故事大全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中华成语故事》,看完后我受益良多,有几处甚至教会了我人生的道理。这本书可谓是我在寒假生活中的良师益友。它让我领悟到了许多哲理,更让我明白为人处事的方法。

《愚公移山》这个成语描述的是:从前有一个老人叫愚公,他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出入很不方便。于是愚公就叫上全家人移山。他们的精神感动了神,神派人把山移平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持之以恒就可以成功!像我们的沙漠绿化工程,工人们在一步步向成功迈进。如今的大沙漠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绿化带在向外扩散,相信只要我们继续努力我们很快也把沙漠变成绿洲。为人类造福,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沙尘暴风沙肆意给人们带来不便,恶劣的环境就像文中的“大山”那样,绿化工人就像“愚公”和他的家人一样,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大沙漠很快也能被移平。

书中不但教我持之以恒,还教会了我“铁杵也能磨成针”的耐性。《铁杵成针》这个成语说的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小时候很调皮,直到一天,李白看见路边有一位老奶奶,她要把一根铁杵磨成绣花针,后来李白受到启发,刻苦努力,最后成了大诗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就会获得成功。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拼图,,妈妈给我买了一张一千拼的奥特曼拼图,我一点儿也不会拼,弄得心烦气燥失去耐心索性一扔,把它扔在一边再也不管了。自从我看了这个成语,感受良多想起那张我半途而废的拼图,心想我应该把它拼好。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最后我把它拼成一张奥特曼的全家福。过年了,亲戚朋友们见了,第一句话就是:“哟,磊磊挺厉害的嘛,这么乱的拼图都能拼出来,挺有耐性的嘛!”其实我心里知道这都是《中华成语故事》的功劳。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哲理,我只能说到这了,如果你想看也去图书馆找找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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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2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感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感情。于连一生中两段感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感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之后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终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感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一样,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感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感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那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我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可是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忙。能够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所以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应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5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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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帮助我们不断的成长,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仅涨了知识,还怡情修身。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呢?有关“读后感查理宝典”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为您带来的。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1

《穷查理宝典》读后感1000字!

查理·芒格是美国投资家,这位今年已经96岁高寿的老人,在过去的46年里,他是巴菲特非常信任的投资搭档伙伴。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不断的在进行劝学,学无止境!无论是作者,还是其搭档巴菲克都是花大量时间学习的人。芒格和巴菲特都被称为有两条腿的书,芒格推崇中国的孔子思想,每天他要花大量时间阅读学习。正所谓,不是每一个爱阅读的人都能成功,但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爱阅读。

每天起床的时候,争取变得比你从前更聪明一点。每天慢慢向前挪一点,到最后,如果你足够长寿的话,你将会得到你应得的所有东西。所以我一直提醒自己,只要今天的我比昨天有进步,那便知足,相信命中注定,但事在人为。

现实生活很残酷,如果你停止学习,你的生活将可能四面楚歌,我记得有句话叫人到中年不如狗。时代在不断发展,不跟上时代的脚步就立马被淘汰,而要保持顺应时代发展,永无止境的学习就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

这本书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个笑话是“把葡萄干和屎搅在一起,你得到的还是屎”。听着觉得挺恶心,然而却是一个有深度的笑话,我就记住了,哈哈哈!和“勿以恶小而为之”有异曲同工之妙。幽默多重要,据说芒格和巴菲特都非常幽默风趣搞笑。

芒格的综合性逆向思维令我感叹。如果说你要办好一件事,要考虑采用什么方法是正向思维,而你考虑要搞砸这件事要采用什么方法,这样你就是逆向思维。是不是很独特!他在各个学校的演讲中,一直强调学校里的教授和学生都要拆掉思维的墙,不要有思维定势,他总说“在一个拿铁锤的人看来,他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好像是钉子”。

我们常常思考如何成功,如何快乐,如何财富自由。反过来想,也许我们会更容易发现自己的行为与成功、快乐、财富自由相去甚远了。最起码,我过去就是经常在干着浪费时间与自己的目标所背离的事情,比如沉迷电视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喊口号没有行动力等,这些习惯成就很多人到中年依然茫然四顾。

最后分享一段古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于成功。

人生苦短,没有人可以活着离开这个世界,芒格也一样,我认为把握追求成功的度和节奏至关重要,因为可以让我们更开心不生病,情绪佳身体棒,知足长乐,适可而止,顺其自然,开心每一天!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2

《穷查理宝典》这本书是查理.芒格的讲话稿和一些思想的汇总,作者是彼得.考夫曼。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拜读,借着春节假期在图书馆借来一阅。有一点很巧的是,我同时还借了富兰克林自传,而芒格在书里也称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的偶像。

芒格是巴菲特的合伙人,巴菲特讲芒格对他的影响是让他从“猿”进化到了“人”。芒格非常聪明,智商非常高,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其思想融汇了多个学科领域,总能短时间内看到事物背后的本质。性格上也是非常的个性(好像牛人都这样),他没办法让所有人都喜欢他。他本人非常崇拜富兰克林(美国独立宣言与联邦宪法起草人,作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外交家多种身份于一身,绝对的一个牛人),自己也是融汇多学科知识并应用于实践,目前被人称道与熟知的是投资领域的名人,与巴菲特共同管理着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针对这本书,讲实话不知道是芒格的知识面太广、太深奥的原因另我遥远的望其项背还是中文作者翻译的不够“符合国情”,看这本书确实有点费神,很多话要反复读几遍才能懂个大概,期间多次都想放弃看了,书的前半部分相对还好尤其后半部分真的理解起来很费力,想必更大的可能性还是自己的水平太低了。

通过这本书从中可以得到很多收获,要非常感谢芒格带给我们的智慧与启示:

1,晚年的最佳保护铠甲是一段在它之前被悉心度过的生活。

2,人类误判心理学,聪明人为什么会犯错?答案是:人们倾向于积累大量僵化的结论和态度,而且不去经常检讨,更不愿做改变。芒格在书里亲笔阐述25种人类误判的心理倾向。

3,画定你的能力圈,你必须清楚自己有什么本领。如果玩那些别人玩得很好、自己却一窍不通的游戏,那么你注定一败涂地。要认清自己的优势,只在能力圈里竞争。

4,如何让自己生活幸福,只要懂得嫉妒、怨恨、反复无常、意志消沉、不从其他人的经验学习,保证可以轻松拥有悲惨的一生。想要幸福?反其道而行之就可以了。

5,掌握多学科视角成为赢家,在手里拿着一把锤子的人眼中,世界就像一根钉子。大多数人试图以一种思维模型解决所有问题,而其思维往往只来自某一专业学科。但你必须要知道各种重要学科的重要理论,才能洞察问题本质。

6,没有必定赚钱公式,在98%的时间里,我们对股市的态度是:保持不可知状态。赚钱,靠的是记住浅显的,而不是掌握深奥的。伯克希尔(与巴菲特合伙共同管理的公司,全球财富500排名前10名)只寻找那些不用动脑筋也能赚钱的机会。

7,耐心等待一记好球,只要以耐心、纪律和客观为指导原则,你可以将90%的财富都投到一家伟大的公司。不需要频繁的买卖,只要几次决定便能造就投资财富。芒格的这一特点,彻底改变了巴菲特的投资策略。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3

2-正确的爱应该以仰慕为基础。

3. 获得智慧是一种道德责任,它不仅仅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4. 在生活中越过越好的人,不是最聪明的,甚至不是最勤奋的,但他们是学习机器,他们每天夜里睡觉时都比那天早晨聪明一点点。

5. 人类社会只有发明了发明的方法之后才能发展,同样的道理,人只有学习了学习的方法之后才能进步。

6. 对于复杂的适应系统以及人类的大脑而言,如果采用逆向思考,问题往往会变得更容易解决。

7. 别以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是对整个社会有利的,也别根据这种自我中心的潜意识倾向来为自己愚蠢的行为辩解。要在自己的思维习惯中消除自我服务的偏好。

8. 应该避免变态的工作关系。想办法找出你尊敬的人,然后想办法到他手下去工作。但是别随意批评什么人,这样才有机会在好领导手下工作。

9. 最好学会隐藏睿智,如果你的正确让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觉得没面子,可能会引发极大的报复心理。我还没有找到免受这个严重问题伤害的完美方法。

10. 如果真的想要在某个领域做得很出色,就必须对它有强烈的兴趣。

11. 不平等最大化通常能够收到奇效。生活就像比赛,充满了竞争,那些最有能力和最愿意成为学习机器的人,会发挥最大的作用。

12. 人在生活中可能会遭到沉重的打击,每一次不幸都是吸取教训的良机。人不应该在自怜中沉沦,而是应该利用每次打击来提高自我。

13.在这漫长的一生中,我一直都在期待麻烦的到来。准备好麻烦来临时如何对付它,并没有让我感到不快乐。它不但对我没有任何害处,实际上,还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14. 我的剑传给能挥舞它的人。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4

《穷查理宝典》

用时12小时19分钟

书是本好书,可就是我的知识浅薄,刚开始看着还能过的去,就是能接受作者的观点。越看到最后越觉得自己的知识量更不上作者的脚步,看着有点吃力。

前半部分我看着挺舒服,特别是关于投资这一块,还有他的习惯养成,读书,早起这些习惯陪伴了他的一生,逆向思维给他的事业带去了很大的成功。

一个长寿的老人,一个创造伟大友谊的记录,50年和巴菲特一起创造了投资界的创奇神话。节俭是他的又一个人尽皆知的习惯,回顾他的一生,真是一部创奇传记,他研究过许多人物传记,在书中都有介绍,他提出许多观点,尤其让我影响深刻的是“司机知识”,我们要把知识学透,学成自己的,不要只懂皮毛。

文中提到的心理学等许多跨学科都是来自他的自学,他给我们一个全新的认识,让我们从多方面去了解真实的自己。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5

读《穷查理宝典》读后感800字:

本书是由外国作者所写,所以会涉及较多国外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的频道,所以我将会以我身边的例子作为举例,并且以我个人的标准来理解,如有雷同,算我抄你书中的讲解知识有更多,会比我的个人分析更多,余下的方内容还是敬请关注这本书的作者和请购入这本书,进行学习,支持国内的文学文化市场。并且,请支持正版图书和请给予文学作者支持和鼓励。废话就讲这么多了,入正题。

本书纪录的是查理芒格关于投资以及生活的一个启示——学习以及复利:

在我还没看这本书之前,我还一直不知都巴菲特背后还有一位比他还厉害的搭档。在巴菲特的光芒笼罩下,查理芒格被掩盖的很好。芒格先生喜欢安静,喜欢平凡的生活,不喜欢被聚光灯的光芒所笼罩。也正因为这个性格,芒格先生十分重视学习,以及复利的积累。这两项需要一生去追求和守护的兴趣与习惯。

学习是成功的一个捷径。也是让人痛苦的事情。想要做一个轻松,平凡的人。这个习惯绝对不能染指。因为学习,是必须要一辈子去认真干的。当我们不学习,那就无需要去学习前人的经验,也不用痛苦去模仿前人的成功,也不需要去花费精力去走那些前人成功的道路。也不会有机会让自己感受进步时不断的痛苦突破。平平静静的生活,平凡的日子是根本不需要学习。如果想要做一个普通的人,平凡的生活。那就千万别去学习,千万别去了解前人的辛苦。

而复利,更是让人进入痛苦的富裕之路最简单的办法。当你每月存下100块钱,一年一年的坚持着时。每个月少去的这些钱,将是你痛苦的根源。利息的不断增长,使得你的财富越来越多。随之而来,你个人的痛苦更会接踵而至。财富的增长,使得你会认识更成功的人,使你必须要去学习更多而且更复杂的知识,让你根本无暇去享受你平凡的生活。让你完全没有时间去享受作为一个穷人应有的快乐。不断增长的利息,以及你努力积蓄下来的财富,会让你变得成为一个脱离平凡阶层。让你不再能平凡下去,从而成为一个不凡的人,从而痛苦一生。

这就是查理芒格先生对我们的启示之一。查理芒格先生总是不断学习,总是不断的想着进步。以为年近八旬的老人家,还依然坚持学习,坚持每天去思考。也正是因为不断的学习以及进步,伯克希尔公司的每一个投资项目都十分成功。无论是可口可乐,还是其他的各种公司。正是因为他的坚持,才是成就他的成功。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6

穷查理宝典这本书,看到一半,涉及投资领域,有些难消化。里面讲述了很多思考问题的思维架构模型,包括:逆向思维、复利的力量、多学科思维,其中知识增长方面,包括:大量阅读、善于改变自己的想法、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想拥有一样东西就必须配的上它等等,这也是被大多数后来的自媒体人洋洋得意引用的“警世名言”。

这种感觉如同:你知道了那么多道理,终究过不好一生。

别人走过的路,吃过的亏,总结的多年人生经验,不是我们一时半会能学来的。而我们能做的,则是在此基础上去将这些知识融合成自己的。这的确很难,并非一朝一夕,况且你若知道刻意练习的概念,还需要一些专业指导的反馈者。个人觉得行之有效的方式有如下:

1.从个人感兴趣/心思聚焦的点入手,无论你是抱着热爱、猎奇,或者解忧的心态,总之你的精力比较集中的地方,钻研的动力就会很强大,产能则会教高;

2.从你从事的工作领域入手,因为这是你接触多且便利的资源,包括和周边的同事的沟通、讨论,这是一个可验证的快捷渠道。

说来说去、看来看去,似乎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万变不离其宗,耐心、认真的做好当下的事情,把握有限的时间来学习,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果断出击,就不会一直停留在干嚼道理的路上了!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7

我这本书都跨年了20xx看到20xx,不过经典总是值得细细读。

芒格金句:不把事管好,就要被事管。

很多看似和自己无关的事情竟然都会有所牵连。在无法掌控所有的情况下只有把自己掌控好,对于我这种火气来的快去的也快的人需要好好的把情绪继续刻意练习下。该书的我竟然划线了532条,无法一一体现。

总结下我个人认为本书印象比较深刻的中心思想有四点:

第一点是芒格倡导的是要读书,多读书,不但在一个专业精深更要读跨学科各种书籍有体系的概念;

第二点是芒格金句:凡事往简单处想,往认真处执行;

第三点是如何在竞争环节中走的更长远参照第十一讲人类误判心理学。如果你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务必搞清楚和掌握一些最有用的心理学知识。

第四点芒格学习的两种思维习惯:第一,试图反过来想总是反过来想;第二,有类似错题本错题案例记录本。

对这四点深有感触,特别是芒格关于心理学的认知非常的认同。自己在培训的过程中确实有唠唠叨叨想把知识点讲透,但是发现下面人已经不耐烦的在看表或者干别的。所以做到掌控演讲现场是真的需要大量的经验和积累。

并且学到的知识做到学以致用才是根本。芒格的思想博大精深,常看常新。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8

关于投资:

投资哲学:我们偏向于把大量的钱投放在我们不用再另外作决策的地方。如果你因为一样东西的价值被低估而购买了它,那么当它的价格上涨到你预期的水平时,你就必须考虑把它卖掉。那很难。但是,如果你能购买几个伟大的公司,那么你就可以安坐下来啦。那是很好的事情。读后感·这里边包含了一个投资的重要训导:投资时,股价公道的伟大企业要远远好于股价超低的普通企业(作者说了三大投资训导,却是重复这一句话)。

另外他还强调,投资时,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圈。他还强调了一个所谓的护城河理论:一方面要严守自己的护城河,不要跨出护城河;另一方面,要不断学习,拓展自己的护城河。

这里再简单梳理下书中提到的关于投资的建议:

强调了性格,耐心和求知欲的重要性;建议集中投资(这跟通常人们所说的别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有所不同?)。理由是好项目不会经常有,当机会出现时,应该抓住。那么如何抓到机会呢?

查理给出了一个坐等投资法;他还特别提醒大家2类错误别犯:1,是什么也不做;2,是有些股票本应该买很多,却只买了很少。

至于为什么简单罗列,我的理由是,想要投资,只这一本书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本书对于投资算是战略层面的,跟要找战术的东西,恐怕要去翻一翻别的书啦。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9

1. 要得到你想要的某样东西,最可靠的办法是让你自己配得上它。

2. 正确的爱应该以仰慕为基础。

3. 获得智慧是一种道德责任,它不仅仅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4. 在生活中越过越好的人,不是最聪明的,甚至不是最勤奋的,但他们是学习机器,他们每天夜里睡觉时都比那天早晨聪明一点点。

5. 人类社会只有发明了发明的方法之后才能发展,同样的道理,人只有学习了学习的方法之后才能进步。

6. 对于复杂的适应系统以及人类的大脑而言,如果采用逆向思考,问题往往会变得更容易解决。

7. 别以为对自己有利的就是对整个社会有利的,也别根据这种自我中心的潜意识倾向来为自己愚蠢的行为辩解。要在自己的思维习惯中消除自我服务的偏好。

8. 应该避免变态的工作关系。想办法找出你尊敬的人,然后想办法到他手下去工作。但是别随意批评什么人,这样才有机会在好领导手下工作。

9. 最好学会隐藏睿智,如果你的正确让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觉得没面子,可能会引发极大的报复心理。我还没有找到免受这个严重问题伤害的完美方法。

10. 如果真的想要在某个领域做得很出色,就必须对它有强烈的兴趣。

11. 不平等最大化通常能够收到奇效。生活就像比赛,充满了竞争,那些最有能力和最愿意成为学习机器的人,会发挥最大的作用。

12. 人在生活中可能会遭到沉重的打击,每一次不幸都是吸取教训的良机。人不应该在自怜中沉沦,而是应该利用每次打击来提高自我。

13.在这漫长的一生中,我一直都在期待麻烦的到来。准备好麻烦来临时如何对付它,并没有让我感到不快乐。它不但对我没有任何害处,实际上,还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14. 我的剑传给能挥舞它的人。

读后感查理宝典 篇10

《穷查理宝典》就像一本武林绝学,管用的招数可能就几招,比如:如果你买了一个伟大的公司,你就坐在那儿等着就行了。只有等你赢得概率更大的时候才去下赌注。但背后隐藏的包罗万象的坚实基础,以下是再次精简的一些查理的建议:

1.如果你知道到哪个地方你会死,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就不要去那个地方;对于不了解的领域或者明明知道有陷阱或者方法不对,还要去接触它投资它,那就是找死;

2.手里拿着锤子的人,看什么都是钉子。为了避免单独思维,那就去拓展你的思维,多掌握几种工具;避免因为过分自信带来的灾难;

3.跨领域,多学科学习,然后贯通他们,这样可以让自己避免被所谓的专家误导;

4.心理学要注意和现实生活结合,否则就是空论;

5.成功需要非常平静的耐心,但机会来临的时候也要足够的进取;

6.如果你买了一个伟大的公司,你就坐在那儿等着就行了;

7.只有等你赢得概率更大的时候才去下赌注。

8.三人行必有我师,要成为领导者之前必须做跟随者。

9.大部分人生活和事业上的成功来自于有意避免一些东西:早死,错误的婚姻等等。

10,经常对照一下清单可以避免错误。

11.我们就跟要饭的似的到处寻找好公司来买。

12.你只有学会了怎么样学习你才会进步。

13,实际上,每个人都会把可以量化的东西看的过重,而忽略了那些虽然无法量化但是更重要的东西。如:经历,情感,管理能力等

14.把股票分成“价值股”和“成长股”就是瞎搞。所有靠谱的投资都是价值投资;

15.我这一辈子认识的所有智者,没有不爱看书的。我和巴菲特看书之多都能吓着你。我的孩子取笑我,说我是一本伸出两条腿的书。抓住要点,学以致用。

16.做空行为是很危险的。

17.对于我们每个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以你最好随时预备好行动并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18.用脑子吃饭的人也要知道自己脑子的局限性。

19.我觉得先好好掌握别人已经整理好的知识才是靠谱的学习方法。

20.当机会出现的时候,你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使用你平时谨慎耐心积攒下来的弹药、大手下注在那些胜算极大的赌局上。

21.投资应该集中在那些少数几个好的上,但98%的人不这么想。这对我们倒是好的。

22.你要当心过于强烈的意识形态观念,如果你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的话,那就是非常危险的。

23.多谈谈你的失败经历,少吹嘘你的成功经历,这样对你很好。

[荐]《警犬拉拉》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对我们学习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将所思所想流露于笔尖。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或许你正在网络收集有关作品读后感的范文呢!读后感大全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警犬拉拉》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又重温了《警犬拉拉》这个代表勇敢.友谊的故事。

主人公拉拉是一条阅历丰富的警犬,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它有胆量.有自己的思想。它为主人.为朋友.为有危险的人,贡献自己的微小力量。

这个故事有冒险精神,在第五篇《死亡游戏》中,马戏团的动物演员大象“阿瓦隆”在伴侣“伦娜”的忌日里闻到了伦娜平日表演的大绿球的气味,悲伤过度,逃出了铁笼,在街上大肆破坏,拉拉和主人大漫接到命令,要把阿瓦隆赶进铁笼,拉拉在大象背后咬他的尾巴,阿瓦隆为了报复,追赶拉拉,拉拉向铁笼跑去,阿瓦隆也跟着它,最终,拉拉完成了任务。

这本书里危险重重,而拉拉总是可以化险为夷,它渴望有朋友,渴望有一个美好的家,,它对主人大漫忠心耿耿,在主人受陷害的时候,极力寻找真相,将主人救出来,和人类相比,拉拉的品德比有些人崇高一百倍!

如果,我们人类遇到这样的危险,很可能会放弃自己的生命,不会像拉拉一样极力挽救自己;如果,我们人类看到朋友遇害或有危险,十有八九会逃跑,不会像拉拉一样不惜自己的生命,来救主人。

这就是拉拉,一条可以舍生取义的狗,一条保护人类的警犬。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2

《警犬拉拉》这部小说是老师推荐我们阅读的一本书,书中的拉拉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一章,更令我难忘。

那是个无风的夏日,天气闷热,黎明十分,到昙花寺公园晨练的两位老人拨打110电报报警,寺院背后银桦树林里发现一具浑身是血的女尸,刑警大队紧急出动,拉拉跟随着警员大漫,开始奔赴凶杀现场,死者不是别人,正是与大漫并肩作战好几年的女警官阿珠。他心痛不已地说:“我一定要抓住杀害阿珠的罪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十来名全副武装的刑警,有拉拉带路,顺着血液的气味搜寻而去,为了抓住罪犯,为了替主人大漫洗清冤屈,拉拉差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最后在拉拉的精心努力下,终于把罪犯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拉拉是一条好伟大的警犬。虽然它是条狗,长着一颗狗心,但狗心也是肉长的,有时候狗心和人心是可以心心相印的。拉拉机智、勇敢,对主人忠心耿耿,为主人出生入死,比那些草包狗强一千倍,不,一万倍。

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同学们,都会和我一样喜欢上拉拉的。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3

今年寒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作品《警犬拉拉》。 拉拉是一只警犬学院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一名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拉拉十分勇敢、善战,每次执行任务时,它总是勇敢的冲在第一线。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时,大漫想起了能干的拉拉,他指挥拉拉“玩游戏”,拉拉经过几轮尝试,终于明白了,大漫要求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完成任务。面对庞大的大象,拉拉勇敢沉着,它通过咬住大象弱点——尾巴的办法,牵引大象回到笼子里,奇迹般的完成了任务。

拉拉也很聪明。有一回,动物园的猴山发生了暴乱,虽然暴乱已被平息,但为了不让暴乱再次发生,将要选出新的猴王,确立新猴王的重任又落到了拉拉身上,拉拉先不让猴子们喝水,猴子口渴难耐,母猴和小猴怂恿卷毛猴夺取水塘,拉拉假装害怕卷毛猴,往后退缩,让卷毛猴士气高涨,拉拉迅速逃走,让卷毛猴树立起威信,当上了猴王。

拉拉还是一只忠诚、善解人意的警犬。一次,一个杀人的歹徒穿着拉拉主人大漫的衣服作案,企图陷害大漫,大漫由此被当作嫌疑犯关了起来,拉拉非常焦急,它冒着寒冷,忍着饥饿,在作案现场等了几天几夜,终于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发现了歹徒,与歹徒进行了殊死的拼搏,抓住了歹徒,为主人证明了清白。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 ——沈石溪。

拉拉是一名警犬学校毕业的狗,他勇敢,忠诚,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拉拉十分勇敢。每次执行任务时,它总是冲在第一线。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时,它的主人大漫想起了拉拉。面对庞大的大象,拉拉勇敢沉着,他通过咬大象的弱点——尾巴,成功地把大象牵引回铁笼子里,奇迹般地完成了任务。

拉拉也很聪明。有一回,动物园里的猴山发生了暴乱,因为猴王死了,为了平息暴乱,只能重新选一位猴王。确立新猴王的任务又落在了拉拉身上,拉拉先不让猴子们喝水,猴子们口渴难耐,母猴、小猴怂恿一只卷毛猴夺取水塘。拉拉假装怕卷毛猴,让卷毛猴在猴群中树立起威信,当上了猴王。

拉拉也是一条忠诚的警犬。一次,一个杀人犯穿着大漫的警服作案,企图陷害大漫,大漫被当成嫌犯关了起来。拉拉非常着急,它冒着寒冷,忍着饥饿,在作案现场等了几天几夜,终于抓住了歹徒,为主人证明了清白。

拉拉虽然只是一只警犬,但它却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勇敢、忠诚,有一双机警的耳朵和灵敏的嗅觉。我爱拉拉!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5

人与狗是最好的朋友,狗狗对人极其的忠诚,对主人不离不弃。无论你伤心还是难过,它始终陪伴着你。一本书里就有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人与狗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拉拉是一只优秀的警犬,它机智勇敢、临危不惧。它的主人是一名警员,名叫大漫。大漫和拉拉是一对默契十足的搭档,无论解决什么案件都总是形影不离。大漫教会拉拉许多本领,拉拉帮助大漫解决了许多案子。

拉拉可以拼进全力保护自己的朋友。一次,大漫战友阿珠被杀,现场附近留下了沾满鲜血的大漫穿的警服,大家误以为凶手就是大漫,但当时并没有发现凶器,所以还不能轻易定罪。当时拉拉为了还主人清白,开始了寻找凶手的过程。它在抓狂人的路上被一个男人打伤,还被迫吃垃圾,甚至遭到警员小金的误解……在经过种种磨难、千辛万苦之后,最终拉拉找到了凶器,洗清了主人的罪名。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不得不说我被大漫与拉拉这种深深的羁绊与情感感动到了,我想我该重新审视狗与人这间的关系了,狗真是牲畜吗?不,狗是人类的朋友更是家人!狗虽然明白不了我们人类复杂的思想,但它的心始终都是那么纯净和真诚,它懂得如何感激回报那些为它付出爱的人,为此甚至甘愿牺牲自己。狗对主人从来都是忠贞不渝,这种无私奉献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又谈何容易呢?那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狗狗的原因吧。那么就让我们珍惜与狗的情谊,呵护它的生命,让人类与狗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6

一件件神秘的案子,它能解决吗?一个个凶残的犯罪分子,它能制服吗?能!它能揭示迷雾背后的真相,它能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它是谁?它就是福尔摩斯·拉拉,一条智勇双全的警犬。

拉拉是《警犬拉拉》里的主人公,这本书是由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老师所作。它是我今年获奖得到的,也是到目前为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有一条棕灰色的警犬,吐着舌头,眼睛里闪烁着智慧、凌厉的光芒,它就是拉拉!

它是怎样的一条警犬呢?我很想知道,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我随着它识破毒贩小燕,随着它战胜狡猾的人贩子,随着它夺走坏蛋的'枪,我还随着它千辛万苦地证明它的主人——大漫警官的清白……在完成使命的过程中,拉拉受到了不少委屈,但是它宁愿受到耻辱,也不负众望,成功地完成一个个使命。拉拉,你是个大英雄,是一个为了完成自己神圣使命,英勇无畏的警犬英雄!

拉拉勇敢、坚强、机灵、忠诚。从拉拉身上,我明白了做人有时要像拉拉那样要忍辱负重,而不是面对问题时,选择逃避。《警犬拉拉》这本书还让我深信一个道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就像乌云遮不住太阳,阳光最终会驱散乌云一样。

我喜爱《警犬拉拉》这本书,不仅是因为我从拉拉身上学到了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而且还因为我心中有个英雄情结。每次,我看到拉拉把坏蛋打得“屁滚尿流”时,我真想自己就在它身边和它一起把坏人揍得“落花流水”,那多痛快呀!或许在每个小男孩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我不例外。在幼儿园时,我最崇拜奥特曼,我日思夜想地想当奥特曼,我决心长大后当奥特曼,保卫地球,保护人类。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奥特曼早就在我心中的世界被淘汰了,但是我的“英雄梦”依然存在。崇拜英雄、想当个大英雄永远也不会在我心中消失。

同学们,如果你们和我一样,也有个“英雄梦”,那么请你们也看看《警犬拉拉》这本书,它会成为你前进路上的一座灯塔,照亮你前进的方向。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警犬拉拉》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警犬拉拉和它的主人大漫之间经历的各种考验。

我印象最深的是《神秘导盲犬》和《拯救雌虎蓝蓝》。

《神秘导盲犬》主要说了有一天大漫和拉拉出去了,他们看到一个满头银发的瞎老太婆在一条导盲犬的引导下,出现在五华山广场大门口。

拉拉闻到了让它心惊胆颤的气味,它发出一串报警的吠叫。大漫让它“非”,它就不敢再叫了。

过了几天拉拉又闻到了这气味便追了上去。它看到导盲犬身上有炸药,这炸药随时都会爆炸,而拉拉阻止了这有可能发生的爆炸。

《拯救雌虎蓝蓝》主要讲了蓝蓝生了两只小老虎仔,其中有一只是怪胎,生下来就没有嘴巴,没有几天就饿死了;另一只则健康的在蓝蓝身下喝奶。一天蓝蓝为了帮小虎仔赶马蜂没有注意到身下的小宝宝,一不小心用左脚把小虎仔踩死了,从此以后它的左脚再也立不起来了。当大漫知道以后,让拉拉去蓝蓝的窝中帮助它。拉拉给了蓝蓝自信,让蓝蓝的左脚重新站立起来。

我读了这本可以看出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不能伤害狗和其他动物,还可以看出拉拉是一条通人性、聪明的狗!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8

暑假,我看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警犬拉拉》,书中的主人公拉拉是一条非常通人性、受过良好训练的警犬,他非常机智勇敢、身上拥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这本书主要讲了拉拉跟随主人破案的故事,在每次的破案过程中,拉拉不畏艰难险阻,总能出色地完成任务。

这本书写得很好,我最喜欢“失重的荣誉”这一个小故事,主要内容讲了:有一天,一位小偷偷了钱跑上了一座山,拉拉和朋友维奇去破案,拉拉在半山腰,维奇在山顶,突然拉拉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它随着味道前进,在一棵一米高的树上发现了一个沾满血的羊皮带子,拉拉想这可能就是小偷留下的线索,于是,他叼着羊皮带子往山下跑去,同时在山上寻找线索的维奇也闻到了血腥味,也追了过去,由于拉拉比较老,腿部中弹受过伤,维奇年轻力壮,不一会儿,维奇就追上了拉拉。“咚!”维奇把拉拉撞开,拉拉倒在了地上,维奇趁机抢走了羊皮带子,跑到了主人那里立了一大功劳,大家都以为是维奇找到了东西,所以本来是拉拉的荣誉被维奇抢走了,拉拉来到营地气愤极了,拼命地咬维奇,从此它们的友情化为乌有。但是,在另一次执行任务中,维奇被敌人暗算,拉拉不顾生命危险,冲上去救了维奇,而自己却身受重伤……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无私奉献,告诉我们对待朋友要忠诚,不要虚伪,同时也让我明白,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轻易放弃。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9

用了一周的时间,每天读点儿,终于读完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警犬拉拉是一条忠诚的好狗,缉毒犯小艳曾救过他的一条命,不忍心抓又不得不抓的狗心和人心的情感描写,感人之深,表现了狗的有情有义,人和狗之间竟然有着互相思念的情意。

导盲犬拜库帮助盲人老太太的生活,给老太太出行带来便利。而盲人老太太参与市政府爆炸案,危险就在眼前,又是警犬拉拉去咬住盲人老太太,导盲犬一心救主跑回来才免得一场大难。而导盲犬拜库和老太太成了牺牲品,被炸弹炸飞,可惜了导盲犬跟错了主人。警犬拉拉立了大功,成功的阻止了一场大爆炸,危难时刻帮助警察破案,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狗的听觉、嗅觉都比人类要强很多很多倍,他们能听到和嗅到人类觉察不到的声音和气味。女警官被杀,大曼警官被陷害,警察都找不到凶手,又是拉拉相信大曼是清白的,舍命帮助主人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救出了大曼,冤情得到平反,在铁的证据面前真相大白天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动物的世界太精彩了,尤其是心灵的感知,千万千万别吃狗肉了,别做伤害狗的事儿,要善待狗,动物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你对它好,它会加倍回报你的,人与动物一定要和平相处。这样我们才能有幸福的生活。我还觉得警犬拉拉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而有许多是我们人类根本无法办到的事儿,都能成功完美地完成自己的使命,我更加敬佩拉拉了,人和动物是朋友,我现在完全相信了。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作《警犬拉拉》。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做“拉拉”的警犬,一生帮助主人破解的重要案件。从中,我体会到了拉拉与主人大漫之间的手足情深以及拉拉对事业与主人的忠诚。

最让我感动的',是《女警员午夜被害案》。讲的是拉拉的主人大漫的同事被杀害,嫌疑人把罪行嫁祸给了大漫。拉拉为了救出主人,决定要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为了找到真正的杀人犯,拉拉被人打、吃垃圾、生病、拉肚子……可是,他为了主人,顾不上这一切,最后终于捉到了凶手。

这充分的证明拉拉对主人无限的爱与忠诚,无论做什么它都愿意。

其 实,每一条狗都对人们很信任。可有一些人就是要伤害它们。我经常看到一些人打狗、骂狗,不把狗当生命看待。甚至有人吃它们的肉,非要破坏我们人与狗狗之间的信任与友好。每次看到这一切,我的心都隐隐作痛。

狗,给我们大家带来了快乐,而我们又能给它们什么呢?让我们不要再伤害它们了,让我们成为狗狗的守护者吧!守护我们和狗狗之间美好快乐的回忆与信任。让那些伤害狗狗的人知道错误。

《警犬拉拉》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主要讲了警犬拉拉和主人大漫一起办案的故事。有让人不可思议的平息动物园猴乱,拉拉凭借极高的悟性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终于完成了任务。

最让人感动的是拉拉的宽容和仁慈。拉拉和新警犬维奇一起办案,它们要在大山里找犯罪嫌疑人的赃物(珠宝),拉拉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勇敢终于在树上的鸟窝里找到了那批珠宝,为了将珠宝安全的从树上取下来,拉拉不惜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当它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去向主人送珠宝时实在太累了,走不动了,这时维奇抢过珠宝向它的主人飞奔过去,大家都以为是维奇找到了珠宝,其实是维奇抢了拉拉的功劳。拉拉当时很委屈很生气,但当它再次和维奇办案时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维奇,它的宽容感动了维奇,维奇向拉拉承认了错误,它们成了好战友。特别感动的事是:主人大漫的朋友阿珠被杀害了,主人大漫哭的十分伤心,拉拉也十分心痛。拉拉闻着血迹找到了证据,可没有想到凶手竟然是它的主人大漫。拉拉不相信自己的主人是凶手,但没有证据证明主人大漫的清白,拉拉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凶手找出来,拉拉经过千辛万苦才找到凶手。经过审问凶手才知道这家伙曾经入室抢劫,被大漫和阿珠送上了法庭判了无期徒刑,两个月前逃了出来,为了报复杀害了阿珠,并把大漫的衣服染上血造成假象陷害大漫。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拉拉对主人大漫的深厚的感情。

警犬拉拉是一只忠于职守、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好警犬,也是一名合格的好战士。它的这些优秀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天命》与《时砂之王》读后感1000字


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11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

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

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

《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

《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平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

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

《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平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

《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10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荐]论语读后感合集12篇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让我们平静的看待各种事物,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写读后感不是复述作品的内容,一定要简洁明了。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整理的论语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论语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论语》一书。这本书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还是这句话:“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意思是: 孔子在河边,说道:奔流而去的是这样匆忙啊!白天黑夜地奔流不息,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真是太宝贵了,虽然你十分有钱,但是也仍就买不回一秒种的时间。因此我们只能爱惜、珍惜时间。我们中国伟大的总理周恩来一般工作在十六个小时以上,睡觉前还必须使用安眠药。即使生病了,在一百三十九天中,工作在十八小时以上的也有一百三十天,还有九天工作,时间也在十小时以上。

朱熹说过:“日月逝矣,岁不我延。”光阴流逝,但时间不会因我而延长,只有在着段时间里做有意义的是才是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生命;对得起世界和国家。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是有意义非凡的;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是有幸福美好的。

加油!让我们做个珍惜时间的人吧!让我们的一生变得更好!

论语读后感(篇2)

当我看完《论语》后深受其中一句的启发,这个句子是: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教给你对待知或不知的正确态度吧!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聪明的。

这句话告诉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曾经有一个例子,说是有一位青年,对爱因斯坦称自己是无知的而感到疑惑不解。于是他问爱因斯坦为什么?爱因斯坦笑着随手拿了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大的圆和一个小的圆,然后指着大的圆说:我的知识圈比你的大,所以未知领域的接触面也比你大。

正因为知识的增加,所以无知感也会增强。而如果你不懂,却装作自己很懂,不但对自己一点帮助都没有,反而会对自己产生阻碍,会让你变得很自傲。所以不知道承认自己不知道,才是真正的明智。知识是无边无际的,所以不知道也是正常的,不要羞于自己的无知。

我还懂得了做人要踏踏实实的道理。

论语读后感(篇3)

这个学期,我学了一篇文章,叫《论语八则》我也对其中的一些句子深有感悟。其中,对我最有影响的,是那两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和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以前,我学什么都似懂非懂、不求甚解,导致学的只是一点也不扎实,还自以为什么都懂,虽然有一些知识自己都知道自己不会,但总是认为只有一点不会无所谓。一句无所谓让我对学习更加不重视,无所谓成了我的护身符。

有一次,真在写作业,同学来找我玩,我禁不住诱惑,就骗爸爸说作业写完了,第二天,因为我没写完作业被老师批评了,我还想:不就是一次没写作业么,搞得这么严肃,就跟我天天不写作业似的,真是少见多怪!

这时,孔子告诫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从此,我学会里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提高了不少。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很多的知识我根本学不明白,一开始,我总是认为有不懂的地方很正常,问问老师,看看辅助教材就行了,可是慢慢的我发现不会的地方越来越多,学什么东西总是越学越迷惑。

有一次,我把辅导教材丢了,恰巧老师路预习作业,我越预习越迷惑,往天二十分钟就能干完的预习作业我干了半个多小时,害的老爸说我边学边玩。

这时,孔子告诉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换让我知道,如果学习而不思考,就会越学越迷惑,从那以后,我十分注重培养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这也使我懂得了,读书就要用心读,而不是读了就过了,还要反复的读几遍,不懂的地方要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吸取里面的知识,相反,读书不认真读,那就不要读,因为那都是惘然,所以从今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开始,一直到未来,都要有方法的去学习

《论语八则》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

论语读后感(篇4)

阅读《论语》才发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通俗易懂,可读性非常强。通过这次认真地阅读,我竟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论语》把孔子评价弟子的所有言论都集中在一起,便于初学者阅读和理解,最吸引我的就是孔子对颜渊、子路、子贡三位弟子的评价。

对颜渊的评价——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对子路的评价——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对子贡的评价——女,器也。

孔子对三个弟子评价不同,在颜渊身上,他看到了“仁”;在子路身上,他看到了“勇”;在子贡身上,他看到了“智”。“人无完人,孰能无缺”,孔子是一个大圣人,他怎能不知道?可是,他看人,最先看到了他们的优点,而且在后面的言论中,他也充分地发挥每一个弟子的优点和长处,择其长处而用之。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手下弟子多,却都能和谐相处,这可以看出他统筹有方、协调能力强,因而他对弟子的评价,就显得很重要。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是做好工作的重要能力之一,对公司各部门的协调,与外界的沟通合作都是至关重要的,哪一个环节做得不好,都有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使工作成为一盘散沙。因此,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是一门必修课,孔老先生的智慧是我们取之不竭的宝库,我一定要下一番功夫再好好学学《论语》,从中撷取所需,为我所用,从中学到更多的关于为人处事、做好工作的方法和点子,悟出更多的人生哲理来。

论语读后感(篇5)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这句话出自《论语》,是我最喜欢的名言之一。每当读起这些古典名着时,都不禁会赞叹起瑰丽的中国文化,四书:《论语》、《孟子》、《中庸》、《大学》,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这些灿烂的瑰宝已经在世界文化史、思想史上有着极高的地位。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的意思是看见贤人要想着向他看齐,看见不好的人要反省自己有没有跟他相似的毛病。这句话教导我们正确的学习态度是向一切人学习,随时随地要注意学习,不但要学习别人的长处,还要借鉴别人的短处,反省自己有没有跟他类似的毛病。老子也说过类似的话:“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虚心求教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质,遇见不懂的要及时请教别人,努力与别人看齐。如果人们没有“见贤思齐”这种精神,那么你,你还是原来的你,不会有任何前进的步伐,生活也就不会有动力,而动力决定着你的成败!

因此,我们应该有着“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的这种精神!

论语读后感(篇6)

说起孔子,我们自然会想起《论语》,一部由孔子的子弟们编写的经典著作,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教育、文艺等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是儒学最主要的经典。虽然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年,但是《论语》的价值不亚于西方的《圣经》。北宋初年的宰相赵普曾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就好像春天永远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细读《论语》,它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些朴素又真实的道理。

手捧《论语》,洗礼心灵。当今社会,人能用聪明的大脑创造丰富的物质生活,但是人们在追逐物质的时候很容易失去自己,智者留下的精神财富能为自己指明前进的方向,能让那颗被喧嚣的世界吵得骄躁不安的心获得一方宁静和安逸。《论语》就是这样的智者。正如西汉学者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患。”《论语》可以算是一味良药,孔子是一位精神世界非常富有的圣人,他说“贤哉,回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夸赞弟子颜回的“安贫乐道”不就是他的真实写照吗我们渴望物质生活的富足,但是我们渐渐觉得心被物累。这时候,我们捧起《论语》,找到心灵的归属。孔子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是啊,美丽的大自然、动人的音乐旋律、高洁的追求和向往、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淳朴的亲情和友情……,这些不都是我们快乐之源吗人生的精彩和辉煌总是短短的一瞬,平淡才是永恒。当我们感觉浮躁,抛开喧嚣与重荷,抽空去看看一望无际的大海,辽阔无疆的原野,寂寥点缀的星空,在静谧中,追寻心灵淡忘的人文情怀,给心灵一点温暖的滋润。

细读《论语》,三省吾身。初中时我与《论语》第一次会面,在老师的引领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警句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朦胧的记忆中,懂得了不但要学习还要思考,要谦虚地学习别人的优点,自省不足。历经数年,这种朴素的真理一直陪伴着我。学校开展的公开课,我积极去参加,学习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教育智慧,从年轻教师身上学习他们的活力,窥视自身的不足。为人师表的我,和学生一起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共勉。“问泉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老师的我,更要多学习,多思考,流向学生的才会是一条活的河流。学生是老师的镜子,学生的不足,更应该引起反思。当班里有学生闹矛盾的时候,我除了教育学生,更要教育自己,是不是平时对学生的叮嘱少了

共读《论语》,和学生一起成长。为人师表,我是学生在校的家长,肩负着经营好班级这个大家庭的重任,现在和学生们一起经营好了小家,才能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以后经营大家。每星期的经典阅读时间里,和孩子们一起诵读由《论语》延生出的《弟子规》,学生们在书海中懂得了仁、义、礼、智、信;在一个个廉洁、不图私利的小故事中,学生们懂得了做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我的班级里曾经发生过丢失课外书的事情,当我在班上调查的时候,学生们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议论得面红耳赤:“谁拿的快拿出来吧。”浩然正气回荡在教室上空,结果是学生自己把课外书落在家里了。当所有的误会被消除,一股清风扑向我的脸上,也扑向了所有学生的脸上。

读一读《论语》,“碧水月自阔,岁流净而平”的淡泊宁静跃然心间,孔子的安贫乐道、谦虚好学、仁义懂礼,帮我指引了心灵追求的方向,让浮躁逐渐湮没于滚滚红尘。让阵阵的国学清风吹拂我们浮躁的内心,让一股浩然正气常伴我们周围,做一个幸福的读书人吧。

论语读后感(篇7)

《论语》开篇第一章的内容便是关于学习,并且讲的是学习之乐。凡是看过《论语》的人都对这一章记忆犹新,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篇第一》)即是说,学习中能时时复习学过的东西,心情不是很欢畅吗?有许多朋友从远方而来,心里不是感到很快乐吗?别人不知道、不理解我,我心里没有郁郁不欢,这难道不是一位修养有德的君子吗?。

不过我也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来理解这一章,那就是要达到一种以学为乐的境界。孔子自述的三种境界都在反问,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吗?《论语》中还有直接表达这种以学为乐的章节,孔子夸奖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篇第六》)孔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认为颜回是最好学的学生,并且不为外物所累,以学为乐。孔子自己也有这种品质,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亦乐在其中矣。(《论语述而篇第七》)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像孔子和颜回那样好学,并且以学为乐事,那么他的学习境界定当有所提升。

王羲之是晋代的书法家,他在《兰亭集序》中写了一幅众人乐学图。那一次有王羲之、谢安等参加的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的聚会,四十多个文人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春天,在崇山峻岭、茂林修竹的环抱中,列坐在清流急湍的溪水旁,一觞一咏,饮酒赋诗,大家各呈才藻,竞展风华,自然景物之美与人的才华之美结合在一起,互相辉映,成为永远令人艳羡不已的壮举。这样的情景在今天已经很难再见到了,不过我们应该继承他们的精神,做一点恢复性的工作,这样于人于己都是一件乐事,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乐于其中。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如果我们把学习当成负担,那么人的一生就会变得了然无趣,每天的学习变得很压抑,我想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学习本就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学习使人进步有所得,给我们为人处事以指导,解决我们的困惑。学习就像我们最忠诚的朋友一样,一直陪伴着我们,我们为何不能与之友好相处呢?孔子从十五岁便开始喜欢上学习,每到一个年龄段,境界都要提升一次,原因是什么呢?正是我们所说的以学为乐。希望那些对学习认识不深的人,仔细理解领会孔子以学为乐的精神,做到乐在学中。

论语读后感(篇8)

XX年接触和气来读书会之后,开始读钱穆的《论语新解》,在这之前,虽然一直知道《论语》是一部非常有思想的著作,但是一直不敢去读它,它成书距今已隔几千年,那些古时的用语与环境和现在大不一样。论语在千年的历史上是被评价很高的书,也是近代受到严厉抨击的一本书,读之不可不慎。

注释论语的书实在是太多了,不知道哪一本该值得信任地去读一读。之前接触到的有关论语的书籍,也不过是一些书中对论语的评价与看法之类的,接触的很少,也从来没认真看过一本讲解论语的书或文章。这和我的脾气有关吧,没有找到觉得可以放心花时间去读的书,那其他这些花边类的书,我是不会过于认真地去看,看过了,就这样带过了。因此,钱穆先生的《论语新解》算是我的第一本与《论语》有关的书吧。并不是觉得读完这本书,我就可以在这里聊《论语》,聊孔子,这一本书对于论语,对于儒学来说,也不过就像是树上的其中一片叶子而已,要想看一颗树,看一片叶子是不够的,但是每片叶子都是应该必须去看的,写一篇读后感,只是希望在不断地朗诵与阅读中记下自己的读书想法,写读后感的同时可以激发自己思想,亦可以让自己坚持著去读书,不时地写写感想,当几年后再回首看看自己的读后感,应该会有种成就感吧,嘿嘿,我就喜欢那种成就感,哈哈。

边读《论语新解》边更新读后感吧。希望自己能坚持,也希望这些能陪著我走过20xx。

论语读后感(篇9)

这是《论语》开篇首章首句,它的意思是要求门生不单单要精晓书籍知识,更必要亲自实践体验,否则至多只可以或许做个眼高手低之徒。它附属教育目标范畴:念书的目标,不在于死记书籍,而在于运用,在于实践,在于闻一知十地天真应用知识。而反思如今的教育体例,无论是教育者仍是受教育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还存在单方面的教育思惟即职位了分数,为了出人头地。只正视书籍知识的掌握,只能塑造出高分低能的门生,它再次给咱们以警世:咱们的教育必需联络生存现实,切忌空口说,这也是进步学*效力、注意实效的最好本领。着名诗人陆游也曾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行要躬行。

知之者不如好之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学才能勤学

孔子的这句话揭露了学*兴致与学*结果之间的瓜葛。差别的人在一样的学*情况下学*结果不一样,本身的本质虽然是一个方面,更为首要的还在于学*者对学*内容的态度或感觉。正所谓兴致是最佳的教师,只有当门生对所学的知识发生浓重的兴致时,他们才会主动积极地思索和研究,而不是被动守候接纳知识灌输。作为低年级的1名数学教师,理解并应用这一条名贵的教学经验是极其首要的。那在教学中若何激起门生学*的兴致呢?我想,必要做到的有这么几点:创设生动活泼风趣的教学情境;计划拥有思惟含量并吻合各条理门生的题目;联系实际开展体验式教学;捕捉闪光点激励门生获得的细小前进,加强学*的信念;充分利用多种教学本领引发门生的学*兴致等等。如许,当门生的学*兴致油然而生时,就会发生猛烈的求知愿望,学生就愿学、爱学、乐学。而且学得活、学得好,有立异。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教胜于言传

孔子这句话夸大了老师本身的表率作用。老师应翟自己豁达的胸襟,自信的人生态度,乐观的情怀沾染和教育门生踊跃面临人生,达观地学*和生存。在平常教学运动中,除了向门生传授文化知识以外,更首要的是匡助门生养成优越的风俗,培育他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建立科学的人生观。老师是黉舍里最重要、最直观、最有教益的榜样,是门生活生生的表率。一个教师本身的魅力在教育进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陶行知师长教师曾如许说过:要门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门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门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此来鼓励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为社会培育出言行一致的人。

论语读后感(篇10)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论语》。

早就听说它的大名,讲的是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孔子的言行。

其中有一句话是: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叛)矣夫!”意思是:孔子说:“君子要广泛地学习一切知识,并且用礼来约束自己,这样就可以不背离君子之道了。”为了帮助孩子理解,下面还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很放纵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家都以为他没出息。一天,他听见有人对自己家的孩子说:“你不要和他玩,他仗着自己家有钱不读书,别跟他学坏了。”他听了后收到深深的警醒,觉得很有道理,从此发奋读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

是的,我们要从小严格约束自己,童话里的天才不会有,就算有,也不会是天天无所事事的你。

故事里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远近闻名的学者,旁人通过学习光耀门楣,而我却仍然事事靠老师,靠家长,总希望别人推着自己前进。现在我明白了,我以后要自己努力学习。我要像故事中的孩子一样,知错就改,自我控制,努力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论语读后感(篇11)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如子路、颜回,子贡和子夏就是这样做的。

性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孔子也很关心、爱护子路,对他的批评也能接受,当有的学生对子路不太尊重时,孔子对他们说:子路的学问是不错的,只是还不够精深罢了。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但由于颜回从未对孔子提出过疑问和批评,孔子曾不满意地说过:颜回不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人,他对我的话没有不喜欢的。子贡是孔子言语科的高材生,他经常向孔子请教《诗》。

有一次,子贡引《诗经·卫风·淇奥》篇上的话说:“《诗》云: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论语·学而》)意思是,《诗经》上说:要像对待骨、角、象牙、玉石一样,切磋它,琢磨它,精益求精。孔子听了高兴地说:赐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子夏是孔门晚辈中的高足,长于文学。

有一次,子夏引《诗经·卫风》上的诗句,向孔子请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论语·八佾》意思是,《诗经》上说:有酒涡的脸笑得真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流转得真叫人喜爱呀,洁白的底子上画着花卉呀。这几句诗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子夏接着进一步阐明说: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之后呢?孔子高兴地说:卜商呀,你真是能启发我的人。

现在可以同你进一步讨论《诗》了。孔子敢于承认比他小44岁的子夏在学问上对自己有启发,说明孔子能向被教育者学习的勇气,其精神可敬佩!

论语读后感(篇12)

《论语》是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和列位子所著。

初读《论语》,我感到无比乏味,因为我领会不到其中的奥妙所在。但随着年级的升高,知识的积累,我渐渐领悟到了——

《论语》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一本教我们做“真人”的。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若想治天下,就一定要学会做“真人”,这样你才能做一个让百姓拥戴的明君。俗话说的好:“礼让孝为先”《论语》十分注重孝道有些关于“孝”家喻户晓的说法: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愿``````由此可见,孔子也是一位孝子。

《论语》崇尚做“真人”,做孝子,做君子。我对君子的理解是处处行侠义,不易生气,不易与别人争论,斗嘴``````孔子对君子的理解是君子拥有高尚的道德,远大的胸怀和开阔的视野。

《论语》教会我许多东西,教我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教我做一个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红领巾,教我做一个道德高尚、胸怀宽广、视野开阔的小学生,它更教会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爱护祖国、发扬祖国民族文化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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