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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互联网

芳华读后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芳华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芳华读后感【篇1】

近日,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在全国热映并热评。元旦期间,我也陪着爱人、孩子共同观看了这部影片。影片主要讲述了七十年代部队文工团部分战友的芳华岁月,有雷峰式人物刘峰的奉献和善良,有家庭出身不好的何小萍的倔强和正直,有独唱演员林丁丁的自私自利……但是,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影片中,刘峰带领连队护送骡马队往前线运送弹药途中,突遭伏击的战斗场景,虽然,战斗的场景很短,仅六分钟,但是很惨烈、很振憾。有被敌人打中手榴弹炸碎的,有深陷泥沼被吞没的,有被敌人的流弹打穿身体的,也有解放军救援部队来后,我军用火焰喷射器火烧敌人的……可能是因为我也在部队服过役,这些战斗的场景深深的刺激着我,虽然我没有上过战场,但当看到这样惨烈的战斗时,我也更深深的知道当时的战斗可能比影片中更加惨酷、壮烈。虽然那场战争也离开我们已有三十多年,虽然我们大部分人民的生活已衣食无优基本步入小康,但我们更要深深的懂得,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无数英雄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牢记这些英雄们,我们更要感恩这些英雄们!

正是因为不管在革命年代,还是离当今最近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因为有了无数的英雄英勇献身,才有了我们安定和平的发展环境和幸福生活。我们感恩这些英雄们,在尊重和善待他们的同时,我们要更进一步学习他们。虽然我们上不了与敌人搏斗的战场,但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自己工作岗位的“战场”上“战斗”,我们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发挥“螺丝钉”的精神,卯足劲、不松懈,为我们国家的不断强盛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只要我们14亿中华儿女不断向英雄学习,努力拼博、英勇奋斗,定会实现我们两个一百年的目标,界时定会国富民富、人民安康,也会离我们中华民族的中国梦更近一步!

芳华读后感【篇2】

书看到一半时,把电影看了。

幸好当时只看了一半,人物关系都提前有了了解,电影就懂了一半。毕竟青春漂亮姑娘穿戴都一样,挺难辨认出谁是谁。所以后来老公不停的问我这个女生是谁的时候,我边讲解边得意。

看完电影就赶紧把书读完了,整体的感受是:电影拍的不如小说。

因为看了小说的前头,才为电影结尾小萍的“抱抱我”哭的稀里哗啦。而看电影的前头,我对改了名字的小萍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另外,电影里有太多明目张胆拉拉扯扯的镜头,甚至还有那个豪华蓝色大泳池,男男女女裸露着身体,让我觉得那个白色恐怖的时代还有点现代化。

当然也有改的好的地方,比如年纪最小的穗子的情书终成一把算不明白的暗恋,这比原书中的背叛与告密温柔的多,年少时光的情感本就像清晨叶子上的露珠。

回到小说上来:

我并没有觉得刘峰有多感人,当了很牛的螺丝丁而已。好是好就缺了点什么,但又不是说太完美了还要有点瑕疵,而是多少有点里头的外面的给的羁绊,比方说梦想啊、比方说亲人啊、比方说朋友啊,这些通通没有,只有黛玉般的林丁丁。甚至电影里描述他是一个为了爱情不去追求更美好未来的人,这太蠢,扣41分。

唯一让人心疼的就是小曼,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活该,她即使犯错我也可以找出渊源。太心疼她了,所以都不敢多说她。

整体而言,这本书就是实实在在想记录一下自己青春年少的芳华吧,想拔高个刘峰但又单薄了,真正可怜的小曼也没有反转,依旧是淡漠下去了。

这可能也是事实,哪儿有那么多反转,大多都是平凡的人生。

芳华读后感【篇3】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的想法是昨天看到芳华这部电影换挡上映后很多人批判审查或者明里暗里地有所指,所以就想看看这剧情能有多不可说,实际上看完之后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只是那个时代洪流中足够普通的故事,不够悲惨只是平凡,我相信在那种时代下类似的故事或者更悲惨的故事还有很多,正如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和故事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这些文工团年轻人的一生,鉴于群里很多人可能还回去看电影,就不剧透情节了,只谈谈个人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作者对于自身在文工团岁月的回忆而写成的日记,有一种看淡和看破的洒脱和淡然,很多地方写的妙趣横生,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正是在这样轻松的笔触下,刘峰、何小曼度过了实际上是沉重而又无可选择的一生。书中也描述了战争的残酷,比如“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事实上战争的残酷本身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事实,可能是现在的人和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才会总是惊讶于战争的残酷。

我相信《芳华》电影应该拍得非常美,那个年代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我相信也是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但是希望导演不要把这个电影仅仅停留在悲惨、感人、叹息这个层面,实际上作者写到最后是有一种解脱的:“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其他的关于人性的评述,比如“把背叛当正义”“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为什么老生常谈,因为这就是人性,与时代的关系可能不大,时代或许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面,但是无论什么时代,在人性中总会有着皎洁和阴暗的秘密角落。把个人的悲剧和悲惨的命运归罪于时代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除了自我安慰以外,并无他用。

芳华读后感【篇5】

看得出来,《芳华》是有情怀的,是导演和编剧对自己已经逝去的青春岁月的一次致敬,拍得既美又实在,是近些年来青春怀旧类题材电影的佼佼者。

电影里塑造得最好的人物是刘峰,他比活在我们80后记忆中的雷锋更立体可感因为他也会情不自禁地抱紧自己喜欢的女孩,并且有一个凄惨的结局。

我从不怀疑雷锋这个人物存在的真实性,他真的影响了很多人,我们的父辈中涌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活雷锋,他们那一代人特别有信仰有操守。但操守归操守,生活归生活。我们国家向来是不乏惩恶扬善的声音的,我小时候看冯梦龙的三言,满纸的善恶报应,因果循环,甚至有此生善恶来生报应,以及人力不逮,神灵代为报应的,看得人如六月天喝冰汽水,畅快淋漓!后来看《唐传奇》、《聊斋志异》,也仍没有摆脱善恶报应的框架。古代作家在文字虚构的世界里做了一回上帝,把一出又一出的人间悲剧消解于无形之中。

幸好,严歌苓不愿做上帝,她冷酷无情地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雷锋(刘峰)的一生。将善良这一德行歌颂到极致,真的好吗?老子说过,上善若水,因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但是水也会生气,会酿成洪涝灾害,会冲垮堤坝,会卷走房屋,会淹死生命。水,从来就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它有的是性格和脾气。

而刘峰呢!他为所有人服务,不带私心杂念,他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我能理解他做的很多好事:吃饺子皮、抓猪、给战友大包小包带东西、做何小萍的舞伴以及给战友做沙发。但我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主动放弃上大学,把机会让给别人。组织上照顾他,是因为他人好,更是因为他在抗洪抢险中腰受了伤,这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补偿。然而他放弃了,多么不可思议啊!他一下子由人升级为神,因为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一把抱住了漂亮女孩林丁丁,不仅林丁丁接受不了神怎么能有男女之情?而且撞破这件事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也接受不了他们不约而同地说,有人腐蚀活雷锋,而不是刘峰喜欢林丁丁。刘峰无意中把自己神化了,一旦登上神坛,就只能接受大家的崇拜和仰视,便不能拥有普通人的欲望和生活。就连何小萍,也不敢跟刘峰表白爱情,她自觉凡夫俗子,配不上神。

《芳华》里到处是爱情的萌动,林丁丁不是小白兔,而是老司机。有男战友喂她吃橘子罐头,趁机亲了一下脸,也没见她拒绝。郝淑雯说,吴干事和张医生都抱过林丁丁,林也不曾惊慌失措过。她只是无法想象,刘峰也会有七情六欲,其他人也无法想象,刘峰有七情六欲。

所以刘峰被诬告、被打倒、被放逐,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可以犯错,神却不可以,一旦犯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就像地震发生了,人们可以纷纷逃命,但教师不可以先于学生撤退,医生不能先于病人撤退,军人不能先于群众撤退,这就是道德包袱。刘峰一贯的善良使得自己背了一身的道德包袱,最后,连前程和爱情都没有了。

我觉得刘峰是个悲剧,但不是时代的悲剧,也不是林丁丁的诬告,是他把自己当成了太阳,光热无穷,一味奉献,他以平凡的肉身承担起了神的使命。在严歌苓的小说里,刘峰的下场更为悲惨,连开追悼会都要赶时间,好给下一个腾场子。

所以,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芳华读后感【篇6】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篇7】

刘峰这个人物出身贫寒,在文工团内表现优秀就像活雷锋。如果说追猪时和游行队伍逆方向行进预示着他后期悲剧命运的话,那因战斗失去了敬军礼的右手预示了后期转业后他战队英雄的身份并没有给他带来应有待遇的境遇。

何小萍这个人物为了避免受父亲成分的影响跟养父姓,进文工团希望换个环境。但是文工团虽然是军人聚集的集体,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电影中她几次军礼都敬不好预示了她和文工团格格不入无法被这个集体接纳。

何小萍对刘峰的同情感恩证明了电影中的一句话:“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她在做战地护士时见识了战争的残酷性,后期发疯在剧场外跳了一段独舞让人对她的经历唏嘘不已。这段独舞感觉是表达她不被主流社会接受身世凄惨的命运。

我个人觉得这是部需要细细品味背后深意的电影,在演员挑选方面主要选择有舞蹈功底的新人。演技方面年轻演员表现还可以,感觉赵立新和苏岩两位老演员的演技更加优秀。片中的镜头色彩都运用的很有美感,服装和舞蹈也请了当时的老师前来指导力求真实还原。配乐方面用了《绒花》《英雄赞歌》《驼铃》和邓丽君的《浓情万缕》等当时有代表性的歌曲,烘托了气氛非常有时代气息。

战争戏部分耗资百万拍了一个6分钟的长镜头,没有刻意交代敌人是谁。场面血肉横飞非常逼真,体现了战争的残酷性。片中的水果罐头和生番茄等都是当年有时代特征的食品,那时物资匮乏都是限量供应。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车站那段,何小萍问刘峰:过得好吗?刘峰说:“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要看跟谁比,比起那些躺在陵园里的兄弟,我敢说不好吗?”这句话代表了刘峰怀念死去的战友认为活着已经是上天的眷顾,同时也表达了他对自己生活遭遇的无奈认命。

整部电影我感觉是冯小刚和严歌苓对于过去军旅生涯青春的一种缅怀,也是对于那个时代曾经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人们的一种致敬。

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多么残酷,我们都要以知足的心态去坚强面对生活,让自己的芳华不会虚度。满分10分制我打8分。

芳华读后感【篇8】

本来是要去看电影的,听朋友说看了会哭,我还带了三包纸巾,因为一些事儿,还是没有看成电影。记得看严歌苓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小渔》,后来还有一些文章,曾经以为移民去美国的中国人都是过着很光鲜亮丽的生活,忘记是她的哪篇文章里看到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堪,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些不堪的东西,书中说的“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地犯罪,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诸如此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我们的潜意识不相信刘峰与不相信英雄的区别在于,那些英雄离我们太远,从来没有跟我们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刘峰跟我们,却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到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无耻、一丝无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可能这就是人心吧!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

芳华读后感【篇9】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篇10】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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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800字

看到书中结尾,一联想到电影结尾那样,被韩红的一首《绒花》把眼泪给“酸”上了鼻尖,“呛”出了眼眶~

刘峰的一生是悲凉的,时代变迁的牺牲者,上一代的“英雄”,新一代的“傻冒”,一个道德最高的标杆,最后还是被“集体”卖了。

我是看完电影版芳华后过来的,电影我从预告开始就感兴趣了,因为描述的正好是那个敏感的时代,我就是喜欢有点敏感又有点反叛的东西。但看完以后就觉得有点被骗了,或许碍于广电局的威严,冯导减了不少,电影质量本身是很好的,里面的音乐舞蹈编排方面很用心,但最终的主旨导向就不敢恭维了。对于人性的黑暗,镜头没有了批判,只有作为旁观者在无可奈何。郝淑雯、林丁丁、朱克之流,最后都出落得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兴许这是物质时代对物质人群反馈的结果。而刘峰和何小萍,既在集体主义上备受打击,又不能在精神上得以被认可,结局来说,虽然两人还是走在了一起,但是对弱势群体来说,这不过是一声叹息,接下来也并没有任何关注和改变,潜台词反而会提倡人们要更现实更不可善为,才能有好的物质未来。

韩国电影《熔炉》能造成韩国全国上下的关注,并且为此立法去保护弱势群体。《芳华》可能会有一段同情关注一些越战老兵,只能说还是大众饮料,跟《天注定》、《天狗》一类还是根本无可比性,冯小刚有导过《一九四二》,但作为商业导演,本质还是商人。

严歌苓对在书中“集体”也还是没有批判,因为她当时只能在集体中活着才有尊严,不同她后期出国后思想桎梏才达到真正解放。但她主旨还是更多的服从,书写刘峰和何小曼的故事只能赚取一些消费性的眼泪,性质还是商业为主,无法起一种根性的影响。

想起《敦刻尔克》,这样一次战略性大撤退,描述成一次无比成功的壮举,拍出来让世人敬畏,这是一个大国,英国国民独立自信的底气。如果一个国家只会让国民畏惧国家,离开国家独立于个人就被鞭挞摒弃,这样内心只会与这个母体渐行渐远。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写得很好,其中很多地方都写得很活。这本书叫做you touch me,这个me可以是林丁丁,也可以是小曼。

其实关于特定年代的意义我是不大懂的,但是这本书里面老是会提到好人坏人。其实好人坏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界定,也很难去说明。一个人是多层面的,也是立体的,单个层面如何去概括一个立体的人?从一个标兵的刘峰到下放连队,形象的坍塌。刘峰的告白预谋已久,只是从前人们看他太片面了,受不了形象的坍塌。也是作者自己分析的,那个年代的他们等着看刘峰出篓子呢,怎么会有这么清心寡欲的人?等到刘峰出事,心里就松了一口气,你看看这个标兵也有一些想法。

好坏或者不容易界定,那么善良呢?善良很少是恒定的,有时是被激发的。其实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很有共鸣的点就是关于各种人物的心理分析。小曼的行为举止怪异,你很难想到一个人为什么要吃饭留一半到没有人的时候再吃;很难想象小曼在别的战友分零食的时候借故离开的心虚;也很难想到她为什么刚到新兵连不脱帽子。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知道她所有的行为里面有无比的不安全感,有无数的委曲求全,酸楚。但是又想到她把她妈妈的红毛线衫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一件新衣服,又是那么勇敢和傲气。从小寄人篱下,母亲常常传过来的是责备,而又偏偏懂事得早,忍气吞声。真是可怜。我没有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我似乎对这种感觉还挺有共鸣的。从小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委屈啊,在小小的心理留下阴影,一不小心以后阳光就不灿烂了。在小曼成为英勇以后,突如其来的关注没有让她找回童年的失落,缺乏关爱的她对于潮水般的赞许不知道怎么面对。我们也知道,范进中举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种表现似乎更让人心酸。以前缺少的关注与尊敬现在都加倍给你,然而你却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其实她的母亲应该也是爱她的,不过她母亲自己也没有独立的办法只能看别人眼色生活,如何能护得女儿周全?或者母亲争气一点,自力更生,生活过得苦一点,但是小曼的心理都能健全一些。或许唯一给过她温暖的人就是刘峰吧,在那种大环境都排挤她的时候,居然能有一个人顶住所有人的异样的眼光来帮助她。一定是有一束光射进黑暗的感觉。记得我大二有一段时间老是一个人,虽然和室友一起去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老是被忘记,别人都成群结队,我一个人在下课人群里挤心里满满的失落,后来有个同学来拉我的手,注意到了我的失落。我当时的感受时隔三年还犹如昨日,更何况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刘峰带给小曼的温暖。善良的人总是这样,很少锦上添花,却总是雪中送炭。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3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300字

我想一个人应该是老了,才会想写一本《芳华》这样的书来。当然老并不是件坏事,杜拉斯老了写《情人》,白居易老了写“老来无所忆,唯不忘相思”——大概人真要等到上了年纪,才更容易想起那些纯真的事情,也更愿意将些曾经的蠢事当作纯真来想。

严歌苓并不老,百度起她的照片来还是那么好看,可能她只是自愿进入那片回忆和自我反思的深地。

陈丹青曾经在访谈中提道:中国人是最不讲原则的,这是中国人最不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最好的地方。他嘲讽的是我们的实用价值观。他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和写《芳华》的严歌苓差不多。也许人有了垂垂老矣的生理,才会忍不住地为自己的心理担忧:还有多少话没说出来为他人所知?还有多少人没被自己细细回忆一遍?

记得严歌苓似乎说过,这是她写得最真诚的一本书,很多人见了这句,就把自己感动得不行:这是严老师最好的书呀!是吗?当然不是。如果打动人心的东西只有真诚,那不屈和毁灭又算什么?善良和美又有什么意义?

不止严歌苓,活着离开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有过反思,王小波有过,冯骥才有过,陈丹青当然也有。王得到的教训是:“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重要”;冯说:“忏悔是人性中的复苏,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良机,但被我们错过了。”“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十倍的力量也无从挽回。”至于陈老师,他一向比较豪放,他说的是:“中国人的信仰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重要。”

是啊,活不下去的留下成为证据,活下去的离开成为见证。

只是,不论多少人后来参与过这些反思,真正的施暴者是不会再次到场的。时间虽然抹不去在场的痕迹,但它确实抹去了当初的细节,这也是历史能够任人涂抹的原因。所以今天中学的教材轻轻勾去了汉匈之间的你死我活,这一笔勾销,意味着人们再也不用像鲁迅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不用像先生那样,到死也落得个极没风度。

可惜我们的这个社会不是人,它也没有什么反省的能力,社会既不会因为对不起什么而去懊悔,更不会因为毁灭过什么就去自寻短见。当年我这么想,到了现在还只能这么想。时代是永远高居于个体之上的城墙,而他们,只是砌成这堵哭墙的每一小块岩石。

他们哭过了,人们也以为他们哭过了,那么,再不会有什么声音和响动来惊扰我们。只有流传下来的艺术能够教给我们很多。但这艺术是有限的,有限的艺术教不会我们善恶和自明,它只能告诉我们:人与人生来是不平等的。

这规则就像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生命其实只是一场随机应变的适者生存,而已。在这人间,顺从太阳才是永恒的真理。万物生长靠太阳。

如果说《芳华》使我们有什么触动,那应该不是作者的反思。尽管作者一次又一次地任由自己深入到人性的恶之腹地,怀疑与嫉妒,孤独与暴虐,种种被克制的力量强行打开来所涉及的每一个人物的心性。

然而在我看来,也许这种解析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揭发,是几十年后,人们又一次回到批斗现场,做了又一次看似深刻实则无关痛痒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举自我能给一个沉默的世界带来什么?也许我太愚钝,还看不大出来;也许要尼采那样的人才敢指出: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和Shark不同,我一直觉得思想性是艺术的第一性,美与悲伤紧随其后。然而即使是美的毁灭,也不应该仅限于外界对她的摧残,还应该有她内部的崩溃与枯萎。骆一禾在论海子时提到,光在大质量客体处弯曲——时间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美是多么巨大的东西啊。可即使是巨大的美,也要作用在时间之下,也要经得起弯曲和变化。

我们曾寄思想以厚望,而思想其实是形而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一旦作用在形而下的人性之上,能开出的花就很难让人直视。也许只有人之将终,其言才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看到乞讨,偷窃,拐卖,厮杀……看到命运不断将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某一部分降到更低的层次,又使他们仰望,和我们面面相对;看到一群女人笑着经过戴假肢的人,在这毫无顾忌的笑声里有她们对落难者的同情,也有对明天如何变得更好的规划。这便是生活。

或许书中的刘锋就如民国时的梁济那样,获得了一种“世界正在往好里去”的信心,反而有了从容赴死的勇气。

记得有一天,Shark突然对我们说,他感觉中国作家和国外差距很大,我表示同意:散文随笔还好,小说差距明显。他将中国的小说比成故事会,这当然是一时愤慨。后来我们谈到人性与深度。每次讨论到人性,我们总是忍不住将人和性拆成两个部件。这样的恶趣味能使我们尤为高兴。

我说严歌苓的编剧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所以可以想象,当这本《芳华》从文字的想象变成视觉的感触,它给人们的感动必定会更多。当神圣的爱情终于食上了人间烟火,就像我们听到羡慕的血肉之躯在暗夜里,终于因为生活的不如意发出了长声叹息。

然而在书中,那种叙述的角度,叙述的方法,以及其他东西早就限制了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这种限制不仅使本该真实的陈述变得虚幻,也断绝了另一个女人爱上其他事物的后路。两个只能为爱而存在的人在一篇小说中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他们可能还不如我们现实里一个叫丁丁的心机婊那费尽心机的一生。

可刘峰那么好,小曼那么好。他们成长为好人的根——“多么丰富繁杂,多么细密曲折,埋在怎样深和广的黑暗秘密中,想一想就觉得无望梳理清晰。”

所谓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昨天听小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但他每天都要抱她几次。想了想,觉得这也很好。住在江西的小蔷将凋落下来的叶子收集起来,储在玻璃瓶里,每年一罐。她不能想象花叶的腐烂,也就不愿留心接下来的气候与风云。

人与人之间,那空出来的地方,就像一个人离开后所留下来的空荡和寂静。

这没有办法。你阻止了一个人内心的破碎与冲动,也就阻止了一部小说在其思想上可能达到的高度。

2017.12.10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1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100字

《芳华》这本书是刚考完注会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这个学期以来,也就那几天过的最悠闲快活了吧,之后一直忙于工作与学习,整个人就像机器上的一颗齿轮似的不停运转。越是忙碌的时候,时间也过得越快,不知不觉两个多月就过去了。最近《芳华》的电影上映了,其实刚看完书的时候就很想看电影,这样一个伤痛与温情并存,充满时代变迁,命运变化的故事拍成电影也一定非常动人。

小说以刘峰作为开篇,对他的描写也颇有意思。由于他太过善良与高洁,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缺乏“人性”的人,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所以当他对林丁丁伸出手留下那一记“触摸”之后,愚昧的群众对他进行了报复性的疯狂批斗,仿佛他倒下了,自己的形象就能变得高大起来,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人性本就有善有恶,刘峰善的一面占了上风,那个时代成全了他的善良也重重打击了他的善良,所幸他一直初心不改,

在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其实是何小曼。初看小说时,我甚至看不出女主角是谁,作者以萧穗子的口吻来回忆文工团的这段往事,在她的回忆中,何小曼是一个受所有人歧视,被众人欺负的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她的形象也确实不甚高大。当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对何小曼重点着墨,描绘她的成长经历时,我才开始慢慢理解并心疼这样一个小人物。小曼确实是不幸的,父亲的自杀、母亲的改嫁造成她童年以及以后人生的不幸。而母亲在她的人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母亲的市侩间接逼死了她善良的父亲,母亲改嫁后在她心灵上的不断压制,导致她逐渐形成卑微敏感的性格。不能说她的母亲不爱她,但是那份爱太微弱了,只有在小曼重病时,才会唤醒她的母爱,而大多数时候,她爱自己更多。小曼后来之所以羡慕林丁丁,渴望生病,还是因为对那份母爱的眷念。我时常想,如果不是生在那个年代,小曼在儒雅的父亲的温情关怀下,一定会成长为一个阳光、聪慧、温和、善良如春风拂面的女子吧。

在一个严重缺爱的环境下长大,真正遭遇过不幸与不公正待遇的人才会更加懂得珍视他人表现出的善意。所以当所有人都拒绝与小曼合作表演,只有刘峰站出来的那一瞬间,小曼就爱上他了。至于刘峰是否爱过小曼,其实我没有读懂。我觉得刘峰只爱过林丁丁,他对小曼,也许只是两颗心之间的理解与珍惜?[白眼]

纵观整本书,我更喜欢前半部分,在后半部分作者仿佛要作出一个交代似的,为每一个人安排了一个结局,却缺乏足够的铺垫,略显仓促与牵强,不如前面笔调细腻完整,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冷汗][坏笑]

另,电影还没看~期待不一样的解读[憨笑]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芳华落尽


芳华落尽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读后感:归位


归位

——《芳华》读后感

金乾波

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芳华》 (读后感参考)


《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读后感大全:刹那芳华


刹那芳华

不知怎地,脑海里突然萦绕出一句曾十分让我悸动的文词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

笑看灯火阑珊,坐看夕阳西下。手执书卷,旁若无人地读那个一生传奇的女子,她的世界仿佛是旁人不能看懂的,不能理解的,但却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不断。

在白落梅所着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感悟她的悲欢,她的空灵,她的聪慧。翻开前言,来时如电,去时如露,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这句占据我整个思维的句子。来的时候像闪电般迅速,让人胆战心惊,而离去之时,确实像一场露,慢慢地,缓缓地,让人醉入其中的爱恨情仇。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挽不住,挽不住,终究,终究。决绝如她,无奈如他。

林徽因在和徐志摩分手时,终究是伤心至极,没有自己想象般的不痛不痒,这不是梦,发生过后,可能就仅仅在心中停留一两天。但,这是挽不回的事实。她和徐志摩的爱情来临时,真的像是雷电,来得极快,却不是悄无声息,而是惊天动地,惊心动魄。他们在康桥相遇的第一面,第一眼,此生就认定彼此了吧。徐志摩为她抛妻弃子,她却毅然决然地与他分离,转身,抹泪,毫不留恋的离开,决绝如她。

当他们的爱情了去时,又何尝不是一场露?当太阳出来的,露终究是会散去的,散去的,不会是永久,是留有余露的,带有痕迹的。这一刻,突然觉得太阳是如此地残忍。他们在康桥分别了,却在祖国相遇了,剪不断,理还乱。他们的关系就像是蜘蛛网,千层万层,永远解不开。

挽不住的终究是刹那芳华,林徽因和徐志摩的刹那芳华是在康桥的,那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那个二十二岁的翩翩才子,注定是无果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轻轻地我来了,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600字

禁忌的魅力,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

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作者:李雪鑫

《芳华》读后感400字

芳华,那是我们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是最纯粹的季节——花满枝丫的春天,宁静喜人的夏天,漫山金黄的秋天,白雪皑皑的冬天。芳华,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那是充满希望的田野。芳华,那里有只争朝夕的潇洒和舍身忘死地不羁。谁也预言不了芳华的结局,因为芳华如茶,品过才知浓淡;芳华如途,走过才知深浅;芳华如酒,醉过才知酒烈。当我们惋惜芳华已败,青春有悔时,结局早已在遥遥招手,“虚位以待”,只是我们在暗处,结局在明处。所以刘峰不知道自己轻轻一抱、坦荡表白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何小萍不知道在不适合自己的平台努力是无用功,他们都没有预想到自己的结局和归路。我们的芳华终究在我们的念念不忘中渐渐远去了,飘散在回忆里,留不住带不去人生的下一阶段。我们只能在回忆里呐喊、高歌、热舞、畅想和哀思了。蓦然回首,恍惚在灯火阑珊处能再见芳华。那些一起在芳华里走过的花儿、草儿们,你们想起了谁的故事呢?又想为谁留下点什么呢?作者:任美桐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芳华》读后感1000字: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作者:画

《芳华》(精选范文)


《芳华》读后感

这应该是第二次读《芳华》了,以前电影上映的时期读过一次,但是没有看电影,觉得小说也不过如此。昨天冲着免费看了一遍根据《芳华》改编的电影,找来书读了几页就停不下来,没想到竟然又看了一遍。才知道以前心乱如麻的时候看书也很潦草,这么简单的情节硬是把我看迷糊了。第二次重读让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写的确实很好。

出场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但是我晓得刘峰是当仁不让的主人公,因为他这个角色串联了所有的人物离开文工团后的命运轨迹,不敢相信没有刘峰这个故事还要怎么写,所以他是全书的灵魂人物。

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雷锋叔叔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如果他没有年纪轻轻就死去,雷锋也一定成不了英雄,被一直传颂当成道德楷模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只有死去的英雄才是真的英雄,否则还没盖棺定论呢,什么都可能发生。而雷锋的形象和当时的宣传机器导致雷锋同志不能有私人的情感,他只能是一尊佛,被人膜拜,但是一旦雷锋有了人的私心,有了爱恨嗔痴,他必将万劫不复,就好像刘峰后来的遭遇一样。

世人发觉雷锋这类平凡的英雄或者道德标兵一旦有了正常人,即他们自己一样的为自己的幸福打算的想法后,就会感到幻灭。我想起了前几天做的一个英语听写,Ifyouseeyourownflawsinaperson,youcannotstandthispersonmost.Butyouoftendonotrealizethattheyareyourownflaws.是的,因为我们的卑鄙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谁人从没做点亏心事,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

当大众发现自己崇拜的道德楷模雷锋也不过如此,跟我们一样有不可告人的欲望时,会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旦过去拥有威望的人跌落神坛,身边的人会把他看做平等的人,不再拥有任何优越性的人,继而会采取报复行为。因为大众就是这样崇拜强者,反抗弱者的。

小说的作者让刘峰除了自卑所带来的天然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外,也让他真实了一会。最后刘峰对着小曼撒谎,说爱而不得的丁丁从澳洲写了信给他,这让刘峰显得有点可爱和真实了。这应该是刘峰第一次在小说里做了坏事...让他在读者眼里立了起来,不再是一个无法置信的完美好人了,这样的烟火气,这样的俗气可能才是我们大家接受的朋友的样子。朋友不用完美,但他的缺点要是能够接受的不伤大雅的,更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的那种缺点。一旦一个人有了完美无瑕的形象后,他也很难有朋友了,有的只是崇拜他的群众,并且内心不相信他的完美,暗戳戳想要揭露这个人的阴暗面才能安心,或者招来的是只知道利用,却不会珍惜的随从们。

你的善良必须带着锋芒,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了。人真是奇怪,质朴的大同理想主义以及邪佞的告密诋毁习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同一批人身上!我想任何邪恶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正义理由,愿我们铭记历史,让这段经验刻入DNA,以此警醒不要重蹈覆辙。

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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