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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独行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自在独行(百万册精装纪念版) 读后感(3)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在独行(百万册精装纪念版) 读后感(3)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自在独行》 | 独行是一场心灵的隐居

 贾平凹先生写了很多的对于生活和家乡的热爱,比如家乡旧事、人间烟火、曾经路过和生活过的乡土、还有陪伴过他的桌子、文竹、小树;读过这些,我不禁怀念起我曾经读过的那些书来。

在现在看来,那已然是一个破旧的书架,但是它的身上,摆满了在那个内心空洞、无助的时候的陪伴者们。有张爱玲的爱恨情仇、林徽因的温暖四月天、三毛的浪漫游记、萧红的荡气、还有中国优美的、韵味十足的古诗词,这些故事温暖了我一整个秋冬。

那一年是对我的人生来时,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人情的冷暖,多少个孤独无助的夜晚,都是这些书中的文字和故事温暖着我。

就像一位朋友在朋友圈评论说:生活需要一些温暖。

在你孤独的时候,落寞的时候,一个故事、一块石头、一座老宅,都可能会在不经意的某个瞬间,带给你相通的感觉。

孤独不是受了冷落和遗弃,而是无知己,不被理解。

 贾平凹先生说他的父亲是孤独的。文革期间父亲被批斗进行劳动改造,这一段时间的孤苦难熬给父亲很大的打击,而后看到父亲苦闷喝酒,以此打发内心的痛楚。贾先生看到了父亲的孤独,却因为自己年少无法给与很好的慰藉。

这一段的描述使我想起了我的姥爷。

 我姥爷年轻的时候是一名公安,这是让我引以为豪的事情。可是我并不知道对于他年轻的时候还有一段痛苦不堪的回忆。这是在我姥爷病逝之后,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他亲手写的一封“交代”信之后得知。

在那个年代,姥爷视工作如家,早出晚归,出任务的时候常常不着家。可是有一天他被红卫兵绑了起来,卸下了枪,被打成“反动分子”,并对他进行了残酷的刑罚。

那张纸被放在一件中山装的上衣口袋中,已经很脆了,打开的时候就感觉这张纸会像玻璃一样碎掉,而我们的眼泪已经碎落。

后来听妈妈说,姥爷被平反后,虽回到了工作岗位,可是人总是不愿出门,总是把自己关进房间不言语。如果不是小儿子因落下东西回家取,或许姥爷早已和我们是两个世界了。

 我想,那个时候姥爷内心一定是茫然的,空洞的,孤独的;他不愿意出声,不愿意回忆那些屈辱,自己慢慢消磨着内心的苦楚,对新生活已无望,那种独行,谁人能懂。

 贾平凹先生喜静,最怕有人来敲他的房门。更怕的是有人邀请他写去几幅字画送人,闲来无事的闲聊。还好的是,他从事的不是热闹的工作,不然哪有时间静下来心来写文章,他宁愿隐居在自己的书房中,热闹在自己内心的安宁和独自的自在。

贾平凹先生的《自在独行》就有很多这样的情怀在里面。这本书是由一个个故事组成,讲述了贾平凹先生的部分人生经历。

这一篇篇文字优美的散文,看似世俗,却也讲述了有趣的农村轶事。它们不只是体悟出生活的哲理,更多的事朴实的感情,还有随性不加修辞的真性情。

很多人喜欢这本书是有道理的。城市中的快节奏让人感觉很压抑,于是人们总是渴望回归田园生活,向往自由自在的旷野生活。

但这本书更多的是告诉读者,无论什么样的生活,身处什么样的环境,什么层次的身份,愿他们都能够从容面对,懂得孤独的含义,寻找到内心的那份安宁,依然不动声色的勇敢向前。

独行是一场心灵的隐居,真正的洒脱来自内心安宁。

一九九零年代,贾平凹还算得上是名炙手可热的作家。记得我那时在镇江上学,为《废都》首发在新华书店门口徘徊许久,新书大概十八元左右,而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一百,实在有点舍不得。

贾平凹的文字比较流畅,也能够比较清楚地说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能做到这点就应该算是好作家了。而且,他往往在文章中穿插了许些段子或者谣子,大抵他平时也是注意收集积累的。另外,在他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中,比如《瘪家沟》、《废都》等争议作品中,大量以此处作者删除XX字替代的性描写,在Ap尚未普及的当时不啻一种强烈精神刺激。所以读完后只是觉得贾是名善于表达的作家,文章的思想深度明显不如余华。

《自》主要收集了贾平凹较早期的作品,以自传体的形式为自己涂脂抹粉,可情感表达技巧又明显不如黑狗达,真的不够很有感染力。书中也提到了他有乙型肝炎这件事,所以身体不健康的人,很难做到心理健康,因为龌龊的想法随时都会跳入脑海。不是说每个人都这样,陀思妥耶夫同样能写《白痴》,但这样的人太少。

我觉得贾只能算二流作家中一流的,这是美国作家毛姆对自己的评价,对于这类作家的作品,只要看看代表作就可以了,多看只是浪费时间。病人,其实也应该多休养。

人生慢慢,难得自在,人来人往,寂寞独行。

人生,就是由一些人,一些琐事构成的。大人物的事大,小人物的事小,但对于当事人,都很重要。

听书+阅读,花了很久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自在独行》。听说了一些事,了解了一些人。

读书,就是和作者之间的对话,和现在的畅销书相比,书中没了套路,多了清新寡欲。作者那一代人,文笔间会让人有一些所谓“文邹邹”的感觉,或许是那个时代的特征,好比一盘费时费力的开水白菜。而现在的文字,就如同快餐一样,只能看一遍。

生活也可以如此。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推着你忘记本源,去不断追寻欲望。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一些这样的文字,就像是生活的减速剂,让你在路途中,在看到目标的同事,也没忘记沿途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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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地有声(精装纪念版)》读后感800字

一个活透了的女人 。

很少看她的节目,心里也抵触变性人,但是无意中看了一篇关于他变成她的手术过程文章后,由衷的敬佩她的选择。看完本书后,很认同她所表达的观点,感触良多。

她说:有时候不是知道了自己要什么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以后,才会慢慢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她说:力量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命运千锤百炼着我。

她说:只有付出到头的舞者才配谢幕。

一个活得如此明白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以绝食让妈妈妥协而开展舞蹈之路。独自国外求学,打工赚钱生存,不抱怨,不低头,不止步的坚持自己喜欢事。热爱舞蹈,对它付出不求回报。

我爱我的身体

很多人为了美而去整容,确实整容后美多了,但不觉得那种美美得很不自然么。长相因人而异,五官各有不同,金星认为美绝不是当当从体现在五官上。外貌来自于父母,应该坦然接受去欣赏自己,欣赏自己的每一寸肌肤,与肌肤融合,才能释放出独特的美,就像金星欣赏自己的脚一样,虽然长得不好看又变形了,但她就认为她的脚很美,一双能在舞台上表达她最美的东西。

全世界我只崇拜我先生

三段刻苦铭心的恋情后,一次在飞机场偶遇,之后与她组建家庭,抚养三位跟他毫无关系的孩子,包容承载金星这样风风火火的女人。他给了她踏实感,而这种踏实感不是源于依赖,而是来自认可。而她在外是个倔强、有能力又强势大女人,在家则是一位懂得理解欣赏体贴丈夫的小女人。

“爱情需要创意和设计,你来我往,互相吸引;而婚姻需要的是经营和管理,管理你的生活节奏,管理你的欲望,包括物欲、性欲、野心等各个方面的欲望,它们都必须得到妥善的控制。”

对于教育。她也有自己独特的方法,从小教导孩子说人别跟人比,要跟自己比。孩子是要好好爱但也得好好教。

……

从故事里,看到一位掷地有声的女人,用掷地有声的力量去活出自己的人生,去跟命运对抗。尽管有人骂她毒舌或伪妇人,但她仍能活出自己的光彩、活得那么真。

愿你不被世界改变,愿你活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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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900字

如果你真的需要我,无论你在哪里,我都来找你。
如果你真的需要我,无论你在哪里,让爱勇敢,穿越时空,风雨无阻。你在这里,我在这里,余生,一起。在中国的志怪小说,抑或是神话传说里,大多是异时空的爱恋,也就是说男女主人公不在一个时空,总是人与鬼或人与神仙之间的爱恋,像摆渡人与灵魂之间的情感我是第一次见读到,笑我孤陋寡闻也好,说我见识短浅也好,但它就是这样真是存在着[呲牙]看到书的封皮的时候,金色的天空与水面,水面之上是一艘小船,我以为这是一部心灵鸡汤励志作品,类似《一个人的朝圣》类型的,可开篇后,读前200页,又认为是惊悚恐怖片,而后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暖心的调子让人有想落泪的冲动。我不得不说,一部作品,能让读者这样揣测作品类型的委实不多,而《摆渡人》历经我认为的鸡汤励志,到惊悚恐怖直至暖心,每一处都牵动我心,受迪伦的性格想法的牵引,我甘愿做一头小牛,被牵着从学校走回家,调上火车再到荒原,遇到崔斯坦,一次次惊险的冒险,让我的心总为之一振,揪动我的心,每次都为崔斯坦与迪伦捏把汗,再到荒原尽头,二人分离,迪伦不忍,凭借坚忍的爱,勇敢穿回荒原找到崔斯坦,最后二人历经磨难回到人世。这样的历程,恢宏着,细腻着。是怎样坚定勇敢的爱可以在各种时空自由穿梭,开历史之先河。我大概相信缘分,可是这种不在人世的缘分,一个灵魂领回一个异度空间的摆渡人,并谈场风花雪月、相濡以沫的爱恋,这世上也没谁了[捂脸]爱,是不受限制的,不受年龄,不受国度,不受语言甚至不受空间的限制了。爱情自古是永恒不变的话题,爱,就勇敢爱。没有什么比相守相知的相处来的更实在,细水长流的感情在一点点蔓延,每次在生死边缘的挣扎,崔斯坦成了她独一无二的守护神,可以拼了自己的性命就迪伦。看到迪伦的恐惧与不安,崔斯坦可以紧紧攥住她的手,可以紧紧相拥,给予迪伦爱与活的勇气,崔斯坦是迪伦名副其实的摆渡人,在爱与艰险中教会她勇敢与无畏。这段历程,有你足矣。在孤独与绝望中,有崔斯坦一直拉着迪伦前行,从此就注定了两人的不离不弃,爱,教会我们勇敢,在时间与空间孤独的河里,崔斯坦是缓缓流进迪伦心里暖暖的流,生命不息,爱意不止。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_1900字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1900字

生命从世界得到资产,爱情使它得到价值。

——泰戈尔《飞鸟集》

爱情,似乎是小说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一部畅销书的必备要素。但若想成就一部伟大的作品仅仅爱情是远不够的,还需要另一种情感——孤独。

当爱情与孤独相遇便可绽放出人性的光辉,进而给人以灵魂的震撼,这一点麦克福尔做到了。

《摆渡人》自打问世以来,人们对其评价就褒贬不一。有人将其誉为优秀的治愈系小说,而有的人则认为其太过空洞、乏味,甚至逻辑上也有难圆其说之嫌。然而在愚看来,所谓伟大并不需要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亦不需要亦真亦幻的爱恋情缘,有的时候只需一个简单的发问就足够了:

如果命运的是一条孤独的河流,那么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英格兰,格拉斯哥,纯洁善良、青涩害羞的15岁单亲少女迪伦,尽管沉静努力、勇敢执着,但却始终得不到身边人们的认可——老师、同学,甚至自己的母亲。在最好的伙伴凯蒂转走后,显得更加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于是她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身上。就在临行前的一天晚上,她还梦到一个陌生的翩翩少年,温暖、盎然…

崔斯坦,冰冷、漠然,一个孤独的荒原摆渡人。哦,不对,不应该用孤独这个词来形容他。因为他不应该具有人类的情感,他只是一个光球,负责指引以及保护那些灵魂到达彼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经沧桑陵谷,渡过芸芸众生,以至于自己本来的面目究竟是什么样,他也记不清了,直到…

灯光熄灭,声音炸裂,一起火车撞车事故,将两个本毫不相干的命运紧密连在一起。

她竭尽全力爬出隧道,抬头遇见他,好奇、欣慰。

他静坐山坡上等待着,终于等到她,漠然、冰冷。

“其他人都去哪儿了?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幸存者。”

“你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迪伦,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

“我死了吗?”

他点点头,神色飘忽,但冰冷依旧。

他在例行公事;她在接受现实。

初识,最纯真,最迷茫。

“你遇到的最难缠的灵魂是哪个?”她静静地问。

“就是你啊。”他笑着说,但眼睛里毫无笑意。

她,天真烂漫;他,寒冰欲释。

缘起,最难缠,最难忘。

“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

“你会在哪儿呢?”

“就在你身边。”

他渴望保护她,为什么?他也不清楚。

她总是相信他,没理由,哪怕他骗她。

情动,最青涩,最懵懂。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全靠你。”

“什么?”

“你需要我。”

“我爱你。”

再不说,所爱隔山岳。

“我也爱你,迪伦。”

再不说,山岳不可平。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他渡她到达远方,她让他找回自己。

她换衣,他欣赏;他轻语,她入梦。

热恋,最甜蜜,最短暂。

“多久?”

“明天。”

“没有你,我去不了远方。”

“那……我全程陪伴。”

“你不能和我一起去远方?”

“为你,我愿意。”

“你发誓不会离开我。”

“我发誓。”

肌肤亲,两心印;情深处,默无语。

别离,最难舍,最无奈。

“你会跟在我身后吗?”

“我保证,我说过我会跟着你的。”

她迈出左脚,深吸一口气,然后跳过去。

回头,身后空无一人。

谎言,最美丽,最难拒。

他站在无形的屏障后,看她流泪痛哭,漠然依旧。

他知道,他无法逾越。

他放任自己向她吐露爱意,他给了她希望,这就是对他的惩罚。他会时时刻刻承受这份自己招致的痛苦。

但他体验了人类为之生、为之死的爱情,对他来说,足矣。

命运,最无情,最难抗。

“你宁愿让灵魂魂飞烟灭,也要追求自己的梦想吗?”伊莱扎说。

“对,我是追梦人。”

他说过,如果动了情,每一个在旅途终点对他挥手告别的灵魂都会带走他的一部分,将他的心带走一小块。

而他,是她的全部,她的心全给了他。

“你会死的。”

“我不在乎。”

“什么时候行动?”

“要么永远也不,要么就是现在。”

一念既空,万念何存?

我心若死,死亦何惧?

执念,最强大,最可怕。

荒原。来时初见,而今重逢。

“一起去远方。”

“我不能。”

“为什么?”

“我没这么做过,也没有人成功过。”

“试过吗?”

“没有…”

“如果你不在了,无论这个世界多么美好,在我眼中也是一片荒漠,而我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

一个人不能做到的,两个人可以做到;

两个人不能做到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可以做到。

规则,最强硬,最无力。

家园。迪伦又回到了火车了,时间又开始流动,她成功了!

然而,他若不在,这一切又有何意义?

“嗨!”

“嗨。”

她嘴角颤抖着露出微笑。

“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他紧紧抓住她的手。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一生所爱,心花不败。

爱情,最温暖,最伟大。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没有谁是谁的摆渡人,而是互相摆渡。

当你在苦苦等待一个人的时候,也有一个人在为你存在。

白云苍狗,情随事迁,几经沧桑之后,有谁能认清自己本来的面目?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渡过匆匆过客,

而谁才是自己在等待的归人?

世界那么大,让我遇见你。

时间那么长,从未遇见你。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_2700字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2700字

在每个灵魂通往彼岸的路途中,会遇见一个由自己心灵映像形成的荒原,那里昼夜交替,时刻有恶魔潜伏。只要你心里阴郁,天空变为阴沉,它们就会肆无忌惮地出现。该如何穿越这片荒原,命运派来了摆渡人,他们的使命就是护送你,躲过魔爪,越过高山峻岭阴晴冷暖,到达心之彼岸。

《摆渡人》的作者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是一个中学教师,她说主人公迪伦的原型是她自己,那片荒原也是她自己的荒原。而摆渡人的原型是希腊神话中的冥府渡船人卡戎,他不仅是冥王哈得斯的船夫,在冥河上摆渡,还肩负着分辨来到冥河岸边的是死者的亡灵还是不应进入地府的活人的任务。

《摆渡人》畅销33个国家,从家、爱情、救赎几个方面给人带来心灵治愈。如果你正在横渡生命中那片荒原,那么建议你可以读读这本——《摆渡人》。

撇开其他方面,《摆渡人》作为一本翻译小说,它的文字却是极其优美,值得慢慢品读,像下面这段:

他们在一片满是高大橡树的树林里,树干粗糙多节,久历风霜,树枝恣肆蔓生,交叠错落,宛如华盖,高举在他们头顶。虽已是夜间,但月光透过树缝漏下来,树叶随风摇摆,树影斑驳,如微波荡漾。清风吹动了她的长发,脖子和肩膀上酥酥麻麻的。他们脚下的路上铺着厚厚一层落叶,有些地方肯定是最近刚下过雨,空气闻起来有淡淡的潮气和大自然的味道。她能听到左手边不知何处潺潺的流水声,简直太细腻婉约了。

《摆渡人》从15岁女孩迪伦某天逃离学校,踏上去见父亲的火车开始。这原本是一趟很平常的旅途,顶多会被母亲埋怨两句。但偏偏中途火车发生了故障,她是唯一遇难者,当她以为从火车里逃出来时,其实是灵魂脱离了肉身,踏上了荒原。在荒原的开口,她遇见了那个似曾相识的男孩——摆渡人崔斯坦。故事从她的灵魂踏入荒原真正开始,这一切在她前一日的梦境中已经预示,荒原、男孩,作为心之映像,它们出现了。

关于家,迪伦在家与母亲琼不和,在学校受同学欺讽嘲笑,她想逃离,在得到亲生父亲的地址后,她坐上了去父亲家的火车。在她的心里,那个家有父亲的关爱。可是途中,遭遇了火车故障,她死去,灵魂遇见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将带着她穿过荒原,到达那个平和无害的家——彼岸。

经过重重困难,迪伦到达了彼岸,却并没有回到家,每一个灵魂到达彼岸时,首先看见的都是心里盼望的家,可她看见的仍是荒原,因为她心中的家,是有崔斯坦的地方。于是,她选择重返荒原,没有崔斯坦的保护,独自面对恶魔,用心中的爱战胜恐惧和弱小。最终遇见了崔斯坦,并与其一同回到现实世界,找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关于爱情,这是贯穿始终的力量,在横渡荒原的过程中,他们从最初的陌生,慢慢互生爱意。一段恶魔四伏的危机旅途,却因小男生小女生的爱而不枯燥,即使魔鬼在外面呐喊,他们仍能置若罔闻,该害羞害羞,该傲娇傲娇,该脸红脸红。

对于迪伦来说,这是一种青春期的萌动,爱情美好纯真。而对于摆渡人崔斯坦来说,这是种惴惴不安的变数,他的使命是摆渡灵魂,不该有人类的情感,他用冷静来克制,却仍旧在到达彼岸前,无法违背自己的内心,说出了我爱你,并吻了迪伦。他答应陪迪伦一起走下去,却还是止步了,只能眼看着她踏入彼岸,并撕心裂肺。他觉得,这才是迪伦的归宿。

可迪伦在彼岸找到了崔斯坦曾摆渡过的纳粹兵乔纳斯,并在他的指引下找到最长远的居住者——老妇人伊莱扎。老妇人告诉她,曾经有灵魂回去过,但都没有回来,任何一道门都能带她回到荒原,只要站在门前,用心神想象那个地方。穿过荒原也许能回到现实世界,那里的时间是静止的。

迪伦知道这是一场赌博,踏出那道门,也许会魂飞魄散,也许会被恶魔吃掉,但她要尝试。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她也要返回,因为没有崔斯坦的彼岸,一点都不幸福。别人或许能等来家人或者爱人的灵魂,但迪伦想见的人却永远都等不到,因为摆渡人只存在于荒原之中,绝步在她的门外。

这场豪赌,迪伦赢了,爱之力量,超越一切。她回到了荒原,与恶魔赛跑,白天低头赶路,不看其他灵魂,天黑前到达安全屋。没有崔斯坦的守护,她的路那么危险,那么艰难,但她挺过去了。在第三个安全屋里,她遇见了正在护送下一个灵魂的崔斯坦,但在她的呼喊声中,崔斯坦松开了那个灵魂的手,灵魂被恶魔拖走。若是按照原先的规则,护送灵魂消失后,崔斯坦会马上被派去执行下一个任务,但这一次,竟没有出现下一个场景。

于是,崔斯坦跟着迪伦走上了返回现实世界的路线,这是违背规则的,他以为面临的是天谴。迟迟贪恋地望着迪伦,用最后的眼神,但奇迹却出现了,他迈出第一步,第二步,竟丝毫无碍。更离谱的是,自从对迪伦生出爱意后,他身上的伤再未愈合过,甚至在靠近现实世界时愈来愈严重,他变得越来越像人类。在最后一步迈出前,他犹豫了片刻,会死吗?但迪伦给他的微笑,让他鼓起勇气,伸出了脚。庆幸,最后成功了,爱情胜了,迪伦回到了肉身,回到了那辆火车上,并且看见了那个男孩,他说,我在这里。

关于救赎,摆渡人崔斯坦生来就没有活过,他注定是摆渡人,不管灵魂是恶是善,他都要用尽全力保护他们抵达彼岸,直到摆渡薄上的空白页填满为止。这是摆渡人存在的意义,数百年如一日地执行同样的枯燥任务。可迪伦出现了,她注定是个异数,她需要他,所以他被恶魔折磨地精疲力竭时,又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是从未出现的情况。因为她需要他,所以他出现了。而后来,迪伦重返荒原,亦是因为她需要他,更因为他也需要她。

他需要她来解救自己,逃离这个百年枯燥的身份。在回到现实的路途中,崔斯坦一改先前的冷静睿智,变得犹豫不决软弱惧怕,因为这是背规则而行,他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迪伦用她的勇气,带给他希望,试一试吧,我爱你,我们一起回到现实世界。

同时,这也是一场心灵救赎,迪伦用迅速成长的内心,战胜了荒原。之所以是荒原,是因为她的内心是荒原,她在崔斯坦的帮助下,通过了陡峭险山、深湖沼泽、魔鬼成群,抵达彼岸。可那个彼岸却不是她想要的,于是她鼓起勇气,只身返回荒原。用爱情支撑起来的强大内心,战胜了那些在崔斯坦庇护下觉得不可能攻克的困难,最终用这股劲带领崔斯坦走出了荒原,回到了现实。这次,才是真正地走出了荒原,用她自己强大的内心攻克的荒原。

最后,她完成了对他的救赎,救了他,救了自己,也救了他们的爱情。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荒原,那里有时刻准备吞噬灵魂的恶魔,晴朗时它们畏惧,阴沉时它们肆虐。要战胜它们,你需要有不断强大的内心,更需要有一个时刻为自己守护的摆渡人。那么摆渡人是谁,我想可能是信念,可能是外来的一份支持,也可能是某次莫名的开悟。但最重要的,是心中有爱,爱他人,爱自己,爱生活,爱荒原,唯有心中的爱,才能披靡无敌。

荒原自有它存在的意义,爱它吧,也许你也能遇见你终爱的摆渡人。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_1100字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1100字

之前看见有很多书友在读这本书,不过从大家的评价上来看,整体反馈比较一般,也没觉得有太多吸引我的地方,所以也就一直没考虑买。but,前段时间微读做活动,免费领了一本……请原谅,作为一个俗咖,天生对于免费的东西,我还是蛮有兴趣的……况且在读这本书的朋又那么多……于是……

篇幅不算长,外加本人“刷书如神”,所以没用太长时间,就轻轻松松的把它看完了,真的是轻轻松松,是那种心中格外平静温暖的轻松感,不用去思考什么,去总结什么。

情节简单而流畅,即使主人公穿梭在两界之间时也有波折,却毫不虐心;即使当你看到开头就能知道结局,但心情依然会随着情节的走向慢慢舒展,并且为故事那看似毫无悬念结局的而感到一丝欣慰,不会想弃之,不会想快进,就这样跟着作者的思路,平静地徜徉在那唯美且荒凉的荒原之上,去体味那单纯的爱情故事。

其实我挺喜欢作者对于故事中,各种不同场景的描写手法的,虽然篇幅并不算多,但是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却很大:

雾中的荒原,夕阳下的山丘,阴霾下的沼泽地,深邃悠长的峡谷,破旧的小屋……每当看到这些的时候,我总不禁浮想联翩,想象着拉长镜头里,男女主人公在清晨的阳光下携手在小山丘上前行的画面,满满的阳光,两个温暖的影儿;想象在晦暗的镜头下,他们在沼泽地里艰难前行的画面,被水打湿的头发和衣服,满眼的泥泞,满天的灰;想象黑暗中,被炉火勾勒出的脸庞与表情,仿佛一幅幅中世纪的油画,唯美,圣洁……..这些想象中的画面与构图,使自己仿佛也有种正在穿越荒原的感觉,也是一次奇妙的旅行体验。

不过,如果想在这本书中读出什么所谓“震撼”或者什么所谓“荡气回肠”,那十有八九估计你会失望。在我看来,这只是一本更像是童话的故事书,对于童话来说,当你看完它,然后沉静再那温暖里进入梦乡的意义,会远远大于什么收获总结的意义,“我爱你,所以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就是故事的全部,当看到类似“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结局,也就是最美的结尾,看童话就别想那么多,否则我觉得那会失去其本身的意义。

最后,关于灵魂摆渡人这么个职业造型设定,我不禁感叹国内外文化差异之巨大……故事中摆渡人的形象,是可以随着被摆渡者的心里期望而形成的,也就是说,可以是小王子或是小萝莉的形象,也可以是长腿欧巴或冷艳御姐等等造型,总之,看着最起码养眼,而且还算善解人意,温柔体贴;

而,根据我国传统文化来推算,类似职业的从业者角色造型基本如下:

a.牛头

b.马面

c.黑白无常

d.其他类似恐怖生物

.……

试想一下,若女主的事故发生在国内,她遇见的摆渡人十之八九是这些大神中的一位,且,要是女主稍不听话,就被鞭子,狼牙棒等上古神器一顿胖揍的话,那我估计能发生爱情故事的可能性应该就不太大了……

万物静默如谜(精装纪念版)读后感500字(3)篇


第一次读辛波斯卡的诗集,充满了感动和惊喜,每一首诗都包含着作家的思索和探究,关于人性,关于时间,关于自然……她思维活跃,又不失一丝的随意,实属难得。

辛波斯卡是波兰诗人、翻译家,是第三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96年)的女诗人、第五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波兰作家,美称“诗歌界的莫扎特”,其诗作被称为“具有不同寻常和坚韧不拔的纯洁性和力量”。认识她于《为你读诗》公众号的推送中,记得当时讲的是本书里的《三个最奇怪的词》。

诗人拥有一种奇异的天赋,日常生活所见之物,却写出全新的视角,生出独特的理解。她会俯身以谦卑的姿态与万物交流,往往以见微知著的文笔,在幽默的口气中呈现出智慧的闪光。

清晨四点,看起来是一个很普通的时间点,却被诗人赋予了多种特殊性。

既然关于未来,看不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希望,没关系,关注现在就好了,所有的现在都会成为过去,所有的过去都会成就未来。

“这里”——把握当下,诗人用讲故事的方式来表达这层意思,充满创意性和想象力。

关于良知,她说:

关于一见钟情,她说:

关于生命,她说:

生命是一个单行道,由这头走向那头,无法重返,也不能再走一遍。

死亡是崇高的,谈论死亡的不能只有哲学家,普通人最应该关注死亡。“未知生,焉知死”并不能阻挡人类对死亡的探索。

无论是哪一位诗人,他终会关注死亡,但更关注的还是诗本身,也会把诗当成生命中的一部分。

可爱的辛波斯卡说:

对许多人而言,诗真的像“救命的栏杆”。辛波斯卡是懂得诗和生命的况味的,当她这样说:“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写诗,需要灵感,在“诗人与世界”的篇章说说道:

灵感总会在一瞬间路过,抓住了,便可能成为一种惊喜,人——普通人,也要热爱生活,时常拥有一颗爱众生的心,且不忘想象和期盼。

辛波斯卡n连续看了辛波斯卡两本诗集,《万物静默如谜》和胡桑译的这本《我曾这样寂寞生活》。许多诗人偏爱用文雅的词语,甚至引入古语,与日常造成一种疏离,以此营造出美感与诗意。但辛波斯卡不是,她喜欢用数字(甚至科学计算的过程)、各种博物学词汇、万事万物的名词,没有什么不可写,所有现代词汇,不管优美或寻常都可列入她的诗行,自然地显现。据说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小说家,她平时阅读的非诗集的杂类书籍远比诗歌多,难怪她给我们的印象如一位博物学者、一位人类学家、一名诗人的三位一体形象。她追求的不是单一美感,而是众多事物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与直面现代问题,由她这一系列庞大的词汇库支撑,以及她那一颗能把它们严密组织起来、并能清晰识别各种关系的哲学式头脑。比如在《过剩》一诗里,她讽刺了一些人发现一颗新星后借机庆祝,给我们一种过剩荷尔蒙飞舞的荒诞戏剧感:n“一颗伟大的星,但没有理由,阻止我们与女士喝酒,我们之间的亲密不可测量。这颗星并未引起什么结果,不影响天气、时尚、比赛结果、政府改组、价值危机,税后工资。
未对宣传或重工业产生作用,不能折射在会议桌上的光泽中,也不能为屈指可数的生命增添光辉。”n我们通常认为,用这些词汇在诗歌里是一种冒险,它们会削弱美感。在辛波斯卡这里,真实和真理至上,美感让位于它们。或许是我们的误会,把“真”排斥在了“美”之外,过于为美所迷惑,为“美”牺牲掉了最为可贵的“真”。数字计算、万物名称本身的存在难道不具有“真”的意义吗?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展现它们?n辛波斯卡的主题广泛,几乎信手拈来,书写我们人类文化的所有娩出物,道出我们共同的处境和困境。她本身有丰富的人类学专业知识(她在大学时修的人类学课程),她像人类学家、博物学家、问题研究者,她很少写私人事件,她的诗歌里,几乎找不到属私人小癖、个人偏爱的精神活动,她属公共精神,她的大脑代表了每一个你我,为普遍性的人类整体思考。我们发现,她远远超过了大多数诗人处理的单一、单纯的美,她试着呈现复杂的人类心理与社会现象,各型各类,以及对我们存在的警醒,比如下面这首:n《考古学》n那么,可怜的人,n你似乎已在我的领域作出一些进步。数千年逝去,n自从你首次将称我为考古学。我再也不需要n你石雕的诸神,n以及碑文清晰的废墟。只要出示你的任何一件东西,n我就能说出你是谁。一些东西的底部,n一些东西的顶部。发动机的残片。显像管的管颈。一截电缆。化为尘土的手指。或者,比这些更少,更少。以你不可能n知道的方法,n在不可计数的元素之中,n搅动记忆。血迹永存。谎言将曝光。密码被破解。怀疑与欲望暴露于光线中。如果我想要n(可你无法确定n我是否想要),n我将向下凝视你沉默的喉咙,n我将读出你眼睛n深处的风景,n我将以无数细节,提醒n你一生的期待,除了死亡。为我展示n你置于身后的虚无,n我将从中建造一片森林和一条高速公路,n一座机场,卑鄙,温顺,n一个失踪的家。为我展示你的小诗,n我将告诉你为何它在那时问世,n而不会更早,或更迟。哦,不,你误解了我。请将这涂鸦的n可笑纸片留给自己。我的终点只需要n你的一撮泥土n和早已散去的n焦糊气味。辛波斯卡另一些诗歌,一些特点是绝妙的幽默与讽刺,这使她的笔触携带出恢谐轻快,把我们抛入一种人人受到谴责的复杂情绪中……n辛波斯卡也深深认识到诗人职责与局限,她说:“诗人,真正的诗人,也必须不断说“我不知道”。每一首诗都在努力回答这句话,但当稿纸被打上最后一个句点时,诗人就变得犹豫,开始领悟到,这个看似别致的答案纯粹是权宜之计,绝对不充分。于是,诗人永远在尝试,而这些并不自我满意的连续成果迟早会被文学史家们用大纸夹夹在一起,并命名为“作品全集”。”n和小说家一样,诗人无法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无法一下子引领人们走出人类困境,他唯一确切的把握是呈现它的复杂性,展示它们,他提出疑问,促使读者去思考自己的存在和其他人类存在,以及和社会关系的总体困境,基于此,一首诗可以说永远属于未完成之事,所以他不断书写。没有一位诗人敢说:“我已写下一切,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补充了。”仅仅是个体生命的短暂,相对永恒时间、无限空间的延续与无动于衷就令人万分惊异!因此,所有存在看来都不同寻常,诗人总是新来者,他去发现存在已久的它们,从我们庸碌的日常,从我们用旧了的眼光,从我们磨钝了的词语和词序中逃脱,去赋予事物新鲜和光亮!nn

超喜欢的诗人,默许、悲叹、无力、无视、无可奈何、自得其乐;清心、寡欲、为善、为德、砥砺奋进、心怀天下。

我们幸运极了

我们幸运极了

不确知

自己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

一个人将得活

好长好长的时间,

铁定比世界本身

还要久。

得认识其他的世界,

就算只是做个比较。

得超脱凡俗人世——

它真正会的

只是碍事

和惹麻烦。

为了研究,

为了大画面

和明确的结论,

一个人将得超越

那万物奔窜、回旋其中的时间。

照那样看来,

一个人不妨告别

小事件和细节。

计数周末以外的日子

将无可避免被视为

无意义之举;

把信投进邮筒,

愚蠢少年的冲动;

“不准践踏草地”的告示,

精神错乱的症状。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_800字


《摆渡人(精装插图纪念版)》读后感800字

摆渡人,中国俗称黑白无常,韩剧中也称地狱使者。都是同样的职业,这样看来还是【摆渡人】这一名字更有诗意一些。
这部小说最开始对女主角迪伦家里情况的描述以及大量的铺垫读起来非常无聊,且翻译腔有些严重,读起来有些没头没脑,不过这些铺垫确实也是对女主形象刻画所要求的。但是从迪伦坐上火车,发生意外之后,情节便开始变得非常抓人,催促着我一直读下去。在这之后的人物刻画和情节发展都非常精彩。其根本原因是,作者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没有逻辑,看似荒谬却也合理的世界——所有的景物,山势起伏,天气的变化,甚至是摆渡人的样貌都是由摆渡人所引导的灵魂的心情和其内心想法而定;危机四伏,天一黑便有魔鬼出来想将灵魂拉入深渊,所谓魂飞魄散,这下便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一次次火把的点燃不是靠什么方法,而是意念,其实是虔诚。
这应该和西方人信奉基督有关,我甚至在看的中间也幻想过,倘若人死后真的是这样的话,死亡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只需穿越荒漠,在另一头等着和亲人团聚即可。
当然后面的情节发展是很容易猜得到的。男女主相爱,第一段路男主护送女主到达彼岸,第二段女主找到途径返回荒原并重新找到男主,第三段女主鼓励男主要勇于尝试,最后奔向幸福生活。当然也有人评价故事有些【高开低走】,仅从情节发展而言,主要是因为故事进行到后面无法给读者足够的惊喜感,或者说前面给的惊喜太大,调定的很高,后面却没有更大的突破了。
看完以后总体概括,这是一本很温暖的书。主要要表达其一便是【爱】,其二便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心中有爱,有信心,并为之努力什么事都做得到,男女主最后在人间相逢,要开始幸福生活了。好鸡汤。单单把这鸡汤拿出来未免俗套, 置于这样的故事背景下却特别温暖人心,这样的题材拍成电影应该很不错。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百万纪念版) 读后感(3)篇


我终于看完了,我不知道说啥,没觉出“轻”的意味,可能有些沉重。可能某些共鸣、原先无法用确切词汇描述的感受,现在有了确切的词汇描述,然后终于可以有名有姓的融入血液了。

托马斯、特蕾莎、卡列宁、萨比娜、弗兰茨、玛丽母女每一个人甚至狗都是鲜艳的存在。整篇小说都在探讨“轻”与“重”,却没有严格的定义,这两个概念是动态变化着的,所处的人物角色人物时期不同,“轻”“重”的概念也随之转变。

“永恒回归”的魅惑

如果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经历过就过了不能反思总结倒推,那将是没有意义的,谓之“轻”。而尼采的“永恒回归”定理中,时间是无限的,生命是不断重复的,人们可以从每一次的生命中积累经验,进而比对孰优孰劣做出最优的选择;除此之外好的事情在发生,那么坏的事情同样在发生,比如战争、瘟疫、痛苦,这样的生命谓之“重”。可,现实中我们的生命从来都是在画草稿,从这样的定理中剥离开,我们的生命又是“轻”的。

就像西西弗不停的往山上推大石头,石头推到顶部会滚落下来,他再去山底推,年复一年。可你能说他做的事情是完全无意义的吗?他所认定的要持续不断地去做不就是最好的坚持吗?不能算是一种美好吗?

结局

特蕾莎到最后才发现托马斯爱着她的证据,为之后悔自责已经无用。他因为她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从外科医生变成打杂医生、玻璃清洗工,最后变成村里的卡车司机。表面上特蕾莎是柔弱的、是“重”的代表,仅靠着她对托马斯的忠贞维系着他们的感情;托马斯是放浪的,并主张灵肉分离。实际上特蕾莎每晚痛苦的梦境也让托马斯深刻感受到她的痛苦,是她的痛苦,是他的同情心让特蕾莎占据了他的“诗意记忆”(那个只为特蕾莎打开的爱情之门)。

特蕾莎的梦境

人的梦境是我们生活的提前预示,当你还未有所察觉的时候,你的梦境先感受到了,它真实不说谎。托马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时候,特蕾莎总做同一个梦。一群裸体的女人围城一个圈,在唱歌跳舞边走边跳,托马斯拿着把枪坐在最上面,谁姿势不对了,就一枪打死谁。每每这个时候托马斯只能抱着他心里感受着她的痛苦却不能去做什么,对托马斯找情人而言是“非如此不可”的。

小说结尾特蕾莎又做梦了,托马斯变成了兔子。也就是这个梦让他意识到托马斯原来一直是爱他的。

关于媚俗,关于背叛,关于对生命得绝对认同,关于斯大林的儿子之死,关于托马斯与特蕾莎间的六次偶然,关于托马斯的儿子西蒙,关于托马斯的情人萨比娜,关于伟大的进军,关于卡列宁的微笑,关于牧歌,想说的想品味的还有很多,以最后有感触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听书前我在朋友圈提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想知道大家对“轻”的理解。

        我们平常习惯认为重才会压倒人,压力重,责任重,负担重,甚至有时自尊心也是重的……那么为何书里面说压倒她的不是重,是轻?

       生命之轻,朋友圈评论里有人说是指认为是毫无根据的顾虑,有人认为是对生命的轻视,有人认为是歧视……

      书听完了,这里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1/轻与重相对,是把责任卸去,负担拿下的轻松,是指一种不负重力,无存在感的生命状态。哪里有压力哪里就有反抗,重让人生气勃勃,用力生活,轻让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所以,沉重的责任不会把人压倒,一切都无所谓的空虚反而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

        2/轻是指个体生命的渺小和短暂。在整个历史长河中,普通个体犹如河中沙石,无足轻重。生命太急促太短暂,像书中说所,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人生只有一次,每个路口的选择也只有一次,你的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选择,一次次偶然,组成了你的命运,造就了今天的你。特蕾莎和托马斯的偶然相遇,只是千千万万人中的微不足道的瞬间,只是他们生命的一个浪漫片段,但是就这一眼,他们找到人生至爱,并在爱中挣扎。而特蕾莎母亲的漫不经心的抚养,让特蕾莎始终无法摆脱阴影,并将这种不被认同不被特别对待的担忧带进了与托马斯的爱情中,折磨自己。托马斯在政治动荡中,为着自己的原则决定不屈,从声名远播的外科医生被迫害为擦玻璃的工人,后又因着特蕾莎的一句话,又再度放弃他乐此不疲的“性友谊”,从城市工人成为乡间的货车司机,在收获平淡的生活快乐后,与特蕾莎在一起车祸中双双离去。选择,让未知渐渐有了轮廓。我们深知“选择”对“生命”的苛刻,所以我们会在每个选择前犹豫不决,因为不知道这个选择会将我们带向何处,这就是我理解的不能承认的生命之轻。

赢(纪念版)读后感600字(3)篇


赢(纪念版)读后感600字 第(1)篇

非常有启发的一本书,杰克韦尔奇把自己经历提炼出让企业赢的原则,辅之以案例描述。作为土生土长的GE人,我看到了很多活生生的场景,看到个人职业发展部分,真的忍不住鼓掌叫好。对我个人影响最大的两点:

1. 20%-70%-10% 团队考评制度

20%优秀人才,用奖金、培训奖励,往团队骨感培养。70%中流砥柱要稳住,70%里的前10%需要多进行指导,鼓励其进入20%。剩下10%,经过多方努力指导教育也无法达到目标业绩的,滚!奖、稳、滚的原则。当然里面有很多细节,必须做评估,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把每一次和员工面对面交流都进行评估、指导,帮助他们提升自信心。

2. 晋升原则: 做出超预算的表现,在机遇来临时承担超出预期的责任范围

管理好下属;取得关注;寻找导师;积极向上

取得关注的两个好办法: 一是做出超预期的成绩,二是在公司在推广新项目或者重大项目时率先把手举起来(在机遇来临时,接受超预期的责任)

本书值得再读,不同时期读会有不同体验和感受。

赢(纪念版)读后感600字 第(2)篇

简单总结下这本书的顺序逻辑:n以赢为标题: 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需要跟人打交道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看作一场活动,活动结果就有输赢,大家都想赢,不想输。这是本告诉你怎么赢的书。为什么要赢: 我们在赢之前,要想明白为什么要赢,所以基础篇讲了一些价值观的东西,先立意。不是事事都要赢,教人争强好胜,而是说符合自己价值观的,有必要去争一争的,要赢; 没必要的,输一输也可以,让他三尺又何妨?n其次划分范围,介绍在工作中怎么赢,包括公司日常事务,公司业务和个人发展几方面,针对常见的问题,分析现象和原因以及指导方法,很赞。现在越来越不喜欢刷微信,看短文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软文通常针对某种现象大分析特分析,引经据典,舌灿莲花,可是背后问题的根源,解决的方法都没讲到,下次再遇到相同的问题,除了完美的发一通牢骚外,并无其它意义。。。所以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共勉n

赢(纪念版)读后感600字 第(3)篇

杰克·韦尔奇是天使也是魔鬼。他对通用电气来说是功臣,对美国社会是罪人。从2017年特朗普上台后发生的种种问题,由此往回看更是如此:n他在担任通用CEO期间,定的战略方针是“股东价值至上”。一方面是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改变了僵化的官僚体制,大幅提升了企业的执行力。但另一方面,裁撤了17万个工作岗位,换句话说,它把17万失业人口推向社会。这还是小事情,可怕的是:n当时适逢美国经济的金融化浪潮,韦尔奇让金融成为通用电气的一项主业,逐渐背离了作为公司根基的制造业核心。随即,为众多的企业所效仿!n积重难返!特朗普入主白宫也是无力回天。美国公司的定位是社会结构的核心,是社群价值和政治、经济权力的汇合点。而现在,它只是多种经济交易的法律外壳!n

超越金融(纪念版)读后感500字(3)篇


索罗斯的反身性理论之所以难以让人理解是因为现代人大多数都缺乏哲学熏陶,对我来说最有启发意义的是,索罗斯已经用最通俗的方式阐述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范式需要有所区别,在自然科学领域,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意识的能动性只能发现并利用规律而不能创造和改变规律,但是在社会领域,由于参与者是无数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某些暂时可知的普世规则经过群体认识发酵后又会反作用于社会自身,因而社会中的人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在认识到这种变化后又会反作用于自身产生新的变化,这是二者最本质的不同。金融领域作为社会领域的一部分当然是具有反身性的,用自然科学的模型方法论是无法正确预测市场的,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的梦灭已经说明了这一事实,认识到未来是不可预测的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才能认清市场本质,积极的拥抱不确定性才能拥抱未来。从本书的字里行间,很难想象到作者就是1997年那个挥舞着资本屠刀杀向亚洲市场的“恶狼”,反而觉得这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他苦口婆心的想要传递出自己发现的伟大哲学理论,同时又无奈的表达出知音难觅,他关注人类的命运,关注受苦难的穷人,但他永远不是在市场上受欢迎的人,因为在这里他路过之处尸横遍野,他把从资本市场赚(抢)来的钱又慷慨的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他是一个迷,是一个天使与魔鬼集于一身的人!

很不错的一本书,全书由索罗斯在欧洲中央大学(Central European University)的演讲构成。这所大学是索罗斯捐赠来促进开放社会(Open Society)发展的。

还是从他的投资哲学谈到开放社会,最后再展望未来。这些内容可能是五星的,但是鉴于索罗斯好多书都是这样,重复比较多,我就留下三星吧。

投资方面这本书对反身性,人类不确定性原理等的阐述比《金融炼金术》简单直白很多,但是后者更加具体。如果要深入了解反身性理论,索罗斯的《金融炼金术》与Soros on Soros这两本书不可错过。

开放社会的部分索罗斯也出过单独的书,演讲也类似于书的缩减版。开放社会与现在欧盟的状态,希特勒的崛起等都息息相关。了解后就会明白,为什么欧盟悲剧中德国是得益者而非受害者,小国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与投机无关,索罗斯是一个很博学的慈善家。

最后的展望中索罗斯对中国似乎很有信心,但是在晚些出版的The tragedy of European Union这本书中索罗斯实则预测了中国经济的硬着陆,在他看来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并没有做正确的事。

这本书可以看做一个迅速了解索罗斯思想的书,后半部分是英文版,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读读。

风雨哈佛路(纪念版)读后感300字(3)篇


风雨哈佛路(纪念版)读后感300字 第(1)篇

这本书是从学校图书馆里借的。第一次在图书馆里找到自己想看的书!以前都是看图书馆里有什么书,如果感兴趣,就借来读。知道这本书是因为那天中午我要播音,正好有道词典有条推送是介绍这本书,标题是“《风雨哈佛路》:Dream,but don’t sleep ”,我把整篇推送读了一遍,一是为了熟悉稿子,二是看到这个标题,我已经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哈佛,多么熟悉又陌生的字眼。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好,也很受老师喜爱,小学六年级时还得过全年级综合素质第一名的奖状,那个时候的自己是多么优秀。想必许多让家长以自己为荣的小孩们都被问过这个问题:“你以后想上什么大学?”大学?大学离上小学的我还太遥远,而且,当我要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成绩还会很好吗?当时的我是那么自信,毫无疑问答案是肯定的。所以面对这个现在的我觉得有些可笑又毫无意义的问题时,当时的我表现得很严肃,甚至自己还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脱口而出四个字“哈佛大学”,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天真又无知啊!我也不知道自己那么小,是怎么知道哈佛大学的,也许是从电视上看到的,也许是听大人们说的。坐在教室里上晚自习的我看了看四周,觉得自己现在读的大学简直是一个笑话,我不想拿她与哈佛做比较,因为以后她也会成为我的母校,也因为她与排名世界第一的大学实在没有可比性。我回忆起小时候我对于哈佛大学的了解好像也仅仅只有“哈佛”两个字而已,我并不了解哈佛究竟是怎样的一所大学,不了解哈佛究竟在美国具体什么地方,更不了解一个人到底要多优秀才能进入哈佛。但我当时怀着一颗“我要上哈佛”的心买了一本《哈佛女孩刘亦婷》,不过我记得买回来后我并没有怎么翻看那本书,随着后来初中、高中,我的成绩越来越差,这本书上堆积的灰尘也越来越厚,哈佛也离我越来越远。其实我现在也对哈佛大学也不了解,但我了解的是:像我这样光说不做、喜欢拖延、害怕困难的人是绝对进入不了哈佛的,别说哈佛了,就连普通的双非一本大学都不会给我机会。现在的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梦想就觉得羞愧。我也很想改变自己,所以才会阅读《风雨哈佛路》这本书,希望从这位最贫穷的女孩最勇敢地考上哈佛的经历中受到鼓舞,得到成功的秘诀,可现实却恰恰相反。这本书共分为十二章,几乎前面十章都在描写这个女孩所经历过的难熬的日子,直至第十章末尾讲到这个女孩上了一所预备学校,她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原来可以变得很好,原来过去自己一直厌恶的学校生活才真正能使自己活得更好。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作者生活的一个阶段,虽然前面的章节是痛苦的,但作者也会在其中寻找到快乐、寻找到自由,只是美好的时光总是十分短暂。这可能也是作者成功的原因之一吧,就算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她也会顽强的谋生。她还有一群支持她的朋友们,她的灵魂并不孤独!n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是伊娃描述着她理想的大学:“那里一定要是一个我能把自己锁在屋里安安静静读一天书的地方,一个真正是学习天堂的地方。哦,对了,还有,一定要置身于自然,远离城市;一定要风景如画,绿荫环绕。”基本上,我们无法改变我们所选择的大学的环境,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许多人现在已经忘记了上大学的真正目的,包括我。终于逃离高三紧张的复习后,我们进入了比高中轻松太多的大学,这里没有整天吼你骂你的班主任,也没有陪你熬夜刷题的父母,更没有那一张张满天飞的试卷。刚开始,你认为进入了大学就像进入了天堂,你觉得自己可以安排好一切。可是你错了,你的自制力太差,起床起得越来越晚,睡觉也睡得越来越晚,书看得越来越少,手机玩得越来越多,拖延症越来越严重......此时的你还记得当初那个立志说要在大学里好好学习,然后考上一所985、211的一流大学的研究生的你吗?n转眼间我马上就要大三了,是时候清醒了!还记得你和爸爸的约定吗?希望你不要让爸爸妈妈失望,也不要让自己失望。

风雨哈佛路(纪念版)读后感300字 第(2)篇

内容提要

莉丝默里出生在贫民窟,父母吸毒,没有收入的一家人靠政府救济金过活,然而救济金每次下发后就被父母拿去换毒品,她和姐姐只能饿肚子。家庭解散让她流浪街头,无家可归,晚上睡大街或者借宿朋友家。未到法定年纪,邋里邋遢的她没有办法找到一份工作。偷窃、好心人帮助、朋友招待成为她生存的依靠。嘲讽的眼神、窒息的心酸、不堪忍受的艰苦,流浪生活让她尝遍人间冷暖,经历种种风雨坎坷。朋友给你可以食物,然而朋友不会永远为你支付房租。她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一堵墙,墙一边的人拥有存款、汽车、房子、稳定的工作,墙的另外一边的人拥有饥饿、寒冷、房租、各种欠费单。这堵墙将她和社会隔离开来,她渴望打破这面墙。她为自己写下A 的成绩愿望单,熬夜补课,不放弃自己,坚持不懈,最后申请到哈佛的全额奖学金,成功进入哈佛大学。毕业后她成为一名励志讲师,用自己的故事激励了很多人。她成为世界十大励志人物之一。以她的经历为原型的同名电影《风雨哈佛路》被评选为最励志的电影,催人警醒。

书中金句

1、我有很多的需求,提供这些需求的人为我决定着我的生活,而且远不止这些。我的需求越多,就越多地受制于他人怎么对我。我决定要加倍努力奋斗,像这个女工作人员一样的人们应该退出我的生活,直到他们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为止。2、上帝赋予我平静,让我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赋予我勇气,让我改变我能改变的事情;赋予我智慧,让我发现事物的不同…

3、我可以因爱选择生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人。就是倚仗着他们,我才得以经受住一切。4、不管你的背景如何,只有当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有了意义。

我的感想

我想起杨过、张无忌成长的经历,当别人家的孩子衣食无忧的时候,他们却要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甚至时刻都有生命危险。他们都是经历了很多的风雨最后成长为别人羡慕敬仰的人,他们的故事也因此充满传奇,也激励着无数的人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生活是不公平的,有的人含着金钥匙出生,有的人却天生残疾贫困。生活也许是公平的,艰难的生活可以磨砺品行造就非凡人生,骄奢淫逸的生活却往往导致真正的悲惨。莉丝·默里告诉我,就算出生在贫民窟流浪街头,也可以考上哈佛影响世界。力克·胡哲告诉我,就算没有四肢,人生也可以不设限。海伦·凯勒告诉我,就算失去视力和听力,也可以再塑生命。龙少侠,你想要过怎样的人生?

风雨哈佛路(纪念版)读后感300字 第(3)篇

上一本买的人物传记把我难受坏了——我是邓文迪,所以对这本书也没报太大希望。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完全被故事吸引。出淤泥最终而不染,说的就是莉丝默里吧,在苦痛的时候,唯一一点让我欣慰的就是她的父母还是爱她的,没有毒打怨恨性侵之类的,在这里母亲给予了爱,父亲给予了智慧,尽管无家可归,尽管生活破败不堪,但是还有一丝丝希望。有点遗憾的是她的初恋男友吧,原先眼睛里有星星的人,有了钱之后突然就变了,吸食大麻,暴力,与其他女人调情,看到这一段描写的时候,我还是有一些担忧,感觉就像我跟莉丝一起被“囚”在了旅馆里。战战兢兢的等着他回来付房租。如果不是这样的男生,莉丝恐怕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清醒过来吧。与命运抗争,在相同的环境中破土重生很荆棘,但是不抗争的路也同样走不下去。感谢苦难,更感谢苦难中挣扎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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