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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玛亚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夜色玛奇莲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就在今天中午,静静地读完了《夜色玛奇莲》的大结局,感触真的很深。

如今我已是初二的学生了,但四年前第一次接触《夜色玛奇莲》时的情境却记忆犹新唯美的文字,唯美的插图,还有黑猫米拉尔沃斯.米都斯卡亚,再加之那句话:有内心空洞的人,就有兽,有兽的存在,就有捕兽人和交易市场。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城市某一部分高速运转的核心。这一切都让人眼前一亮。

记得第一季到第七季都是借同学的看的,到了第八季实在是忍不住买了一本,直到第十季都是买来看的,感觉也有点不同。

言归正传。怎么说呢,这真的是一本很棒的小说,将悬疑、梦幻、亲情融合在一起,虚实结合,令人沉浸其中。从第一季的的好奇到第十季的感动,整本书充斥着温暖,顾抒老师带给我们太多太多。

书中的毛豆,正是这个时代的学生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那么多奇幻的事件,从表面看上去有点惨,但温暖却四处围绕着她。一个带着稚气的女孩逐渐长大,逐渐学会去感受爱。而拉玛,就好像生活中那些默默无闻、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人。虽然表面冷漠,不愿透露自己的秘密,但温和而强大,他奋不顾身地一次次保护毛豆的行为,令人感动。至于沈少青和周小荷,是毛豆(这个时代的学生)所拥有的最好的朋友,这种珍贵的友情,也是温暖之一。

然而,太多的故事人物我也不能逐一分析,我现在所想阐述的是兽,兽到底是什么?

我想,兽的含义是很多的,我认为它不仅代表那些内心有空洞的人,更象征着内心所遇到某些障碍的人,或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的人......那么白色恶魔,所指的应该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要爆发出来,或是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所产生的欲望,或是......也许我的表述不完整,但兽指的,大概是生活中某些人性的弱点吧。

小说的结尾无疑是出人意料的仿佛又回到开头,可这一次重新开始蕴藏着许多哲理。尤其是黑猫奶茶店的灯光那一章,感动得我热泪盈眶。

总之,感谢这几年来《夜色玛奇莲》的陪伴,它让我懂得了如何感受爱,为他人着想......爱和希望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

黑猫奶茶店那抹橘色的灯光,点燃了我内心的爱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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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夜色读后感


荷塘夜色读后感(一)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淋淋尽致,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

看着看着,突然如水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郁郁葱葱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是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的心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工作,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荷塘夜色读后感(二)

朱自清现代着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初一开始就学到了他的文章,一开始为他的人品经历而折服,在读完这篇文章之后,却实实在在的从内心深处敬佩了起来。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几句平实的话语,巧妙地引人了主题。

随后作者在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可一切都只是觉得。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但也只有现在。时间与感官的冲突,矛盾却又合理,看似喜实则悲,让人不禁从内心感到一种寂静的荒凉。淡淡的哀愁与淡淡的喜悦相互交织,让读者不经意的将自己融入了那月色下的荷塘。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繁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几句浅浅淡淡的叠词,却把景色深深地映进了人的心里。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到此戛然而止,但我却久久未曾合上手中的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似乎被激起了一丝波澜,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自然是无比美丽的,字2020字2020句句之间无不流露着作者对美好事物的憧憬。但是阅览全篇之后,再细细回味,似乎又不止这么简单,我的心中感受到一种深刻的悲伤,有时越纯洁美丽的景色,反而越能衬出人心里的痛苦。或许作者,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荷塘月色》,《荷塘月色》,不知作者赏的是荷塘中的月色,还是月色中的荷塘,抑或是人心中深处那难言难寐却又难以释怀的苦衷。

荷塘夜色读后感(三)

各种烦恼围绕着朱自清。他有点心力交瘁了。有一天,他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荷塘,想起这个熟悉的地方。

现在静了,路上只有他一个人,仿佛这片天地都是他的。之前一定要说的话,现在也可以不说;之前一定要见的人,现在可以不见;之前一定要做的事,现在可以不做。这段时间是作者难得的独处时间,难得的冷静时间。

月光配合着荷塘的景象,堪称美妙绝伦:月光如流水一样,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org)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此文大部分都是写景的。但在字2020里行间依然可以感受到作者那淡淡的忧伤。显示出朱自清受不了那琐事的纠缠,愿到一个清静的地方,静静地享受这美妙的生活。比起在现实中的自己,这是的自己明显是个无拘无束的自由人。

朱自清是带着忧愁出来的。但是最后的结尾又是他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了好久了。

这美丽的景色可以让作者忘记自己的忧愁了吧?但是热闹是它们的。作者还是无法摆脱那一缕愁伤,淡淡的哀愁与淡淡的喜绪相互交织,给优美的月下荷塘披上朦胧的薄纱,清幽淡雅、朦胧和谐,荷塘与月色融成了一体!

爱玛读后感


爱玛读后感(一)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二)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三)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org)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2020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2020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2020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读后感夜色温柔合集3篇


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些感受写下来。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高质量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读后感夜色温柔”,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读后感夜色温柔【篇1】

下来,总体感受是:剧情的设计、矛盾冲突点、人物形象塑造都让我觉得十分舒适,但叙事的节奏感、逻辑性、合理性偶尔会让我有点黑人问号,不过总体上来说还蛮好的,再次被菲茨杰拉德带到了那个年代。

整篇小说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作者对不同人生阶段的状态的描述。

十八岁少女(初代罗)的爱盲目而又热烈,在崇拜中迷失了自我,凌乱了方寸,那一刻的爱是如此神圣和无私,也是如此轻浮和寡淡。二十三岁的女士(二代罗)在经历了数位男性追逐和数次感情纠葛后,在这类博弈中,逐步熟练运用筹码,规避软肋,举重若轻之间多了份自如和镇定。二十九岁的女人(尼)已经基本完成了自我认知,具有较强的目的性,深知所求所需,成熟的性感中透露着一股辛辣。当然,我想二十九岁的罗应该也不亚于此。

初代迪克,精力充沛,活力四射,出入各种场合都霸占C位,男女通吃,老少全包,举手投足中的自信,使其逢场即坐庄,立于不败。二代迪克,健康、婚姻、事业皆急转直下,往日风采已是昨日黄花,失去了支撑的自信也显得做作勉强了,可怜的娃。

故事梗概:迪克(这名字起得好啊)是一位年轻有为、魅力四射的精神病医生。在参与治疗因被父亲性侵而精神错乱的尼科尔的治疗中,他与其坠入爱河并结婚,从此在婚姻中担任起丈夫和医生的双重角色。随着时间推移,步入中年的迪克渐渐不堪重负,不仅疲于照顾妻子,身体事业也全方位滑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对年轻貌美的罗斯玛丽产生了热情,同时也逐步意识到了妻子已另有所爱,婚姻行将就木。在一次意外中,迪克的精神彻底颓败,名誉扫地,开始放纵酗酒,最终和妻子分道扬镳。

读后感夜色温柔【篇2】

《夜色温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一对中产阶级男女痛苦的婚恋经历。狄克本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才俊,但他娶了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妮可,两人之间互相折磨,最终婚姻走向破裂。菲茨杰拉德是在人生的低谷中撰写这部作品的,可惜销量一般,但在菲茨杰拉德死后,它的文学价值才逐渐获得肯定。为什么说这是菲茨杰拉德的自传体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年轻的美国夫妇狄克和妮可,身上有很多菲茨杰拉德和他太太本人的影子。狄克出身于小资产阶级之家,上了名校,有良好的教养,且风度翩翩。他获得了著名的罗德奖学金,在苏黎世学习心理学,成为心理精神病学界的后起之秀,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随后,他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岁的妮可,明知妮可有精神病灶,依然与她结婚。他们度过了几年的好时光后,妮可又出现了病况,而狄克也丧失了当初的自信,自甘堕落,成了一个忧郁的浪荡子。

现实中的菲茨杰拉德,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狄克那样的人,年轻时志得意满,认为自己能够抵抗人生的一切摧折,但是,一桩有问题的婚姻很快就把他弄得力不从心了,原有的锐气和豪气消磨殆尽。而他的妻子泽尔达,和书中的妮可一样也患有精神分裂。菲茨杰拉德希望小说的自传体能够为他赢得更多的读者,可惜并没有成功。为什么说《夜色温柔》是一曲写给中年男人的悲歌?

书中的狄克坦言,他这辈子虚度的根源,就在于年轻时太浪漫了,觉得自己凭着善良、勇敢和智慧,就可以为一个心爱的人担负起一切,并从这种担负中获得英雄一般的满足感。可是,他并没有做好承受一切的准备,长年照顾情绪不稳定的妻子,终于让他心理失衡,无法坦然面对自己当初的抉择。人到中年时,最怕的就是发现自己原来一开始就走错了。

但实际上,中年人,不分男女,或多或少都经历了理想和现实的落差,经历了浪漫情怀的无限期搁浅。所以,他们能够从《夜色温柔》中找到充分的共鸣,他们会看到,书中狄克所面对的自暴自弃的诱惑,也同样横在自己的面前;当人们最终意识到,生活不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冒险,而是沉重和琐碎之下的步履蹒跚时,他们也将更清醒地认识自己。这部小说为什么直到作者去世后才渐渐引起重视?

小说刚完成时,发表在《斯科里布纳杂志》上,分了四期连载,两期杂志之间的间隔,给读者的阅读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书出版后的口碑和销量。1940年菲茨杰拉德去世,年仅45岁,他的英年早逝引起了读者对他的兴趣,作文人们都到这本书中去了解他生前的遭遇,从而带动了它的销量,有更多的人随着个人阅历的丰富、心智的成熟而发现了它的好处。

如著名作家海明威,一直就以“硬汉风格”著称,但他年纪大起来以后,就越来越理解《夜色温柔》所描写的人到中年的境遇。他感慨说:当初,我们对这本书的评价都太苛刻了,但时间过去很久后,我终于感觉到了它的好。

读后感夜色温柔【篇3】

内容简介:女电影演员露丝玛利在戛纳海滩上遇见了主人公狄克·戴弗,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妻子妮珂是他过去的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露丝玛利很快就迷上了他。尽管她一再对他表明心迹,狄克却始终不为所动。回巴黎后,他对妻子妮珂的忠诚看似没有动摇,事实上却情不自禁地被露丝玛利吸引。为摆脱对露丝玛利的幻想,狄克开始撰写专著,对复发癔症、精神状态仍不稳定的妮珂尽可能温柔体贴。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期间,他遇到昔日好友佛朗兹,并用妻子可观财产中的一部分与他合伙办了一家诊所。此时,妮珂收到一封指责狄克与病人通奸的信,病情加剧,在郊游中故意撞毁汽车。狄克沮丧万分,独自外出度假散心,途中与罗丝玛利偶遇,却只是意识到他们短暂的爱情已无可挽回。最终他借酒浇愁,妻子也离他而去。他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作者本人所谓的“对人生透彻、惨痛的了解”。

夜色温柔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 《夜色温柔》发表于一九三四年,是菲茨杰拉德生前所完成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出身寒微但才华出众的青年对富有梦幻色彩的理想的追求以及最终如何遭到失败、变得颓废消沉的故事。小说的背景被安排是作者所熟悉的欧洲大陆,时间跨度为1917年到1930年间,但小说所展现的仍是美国“爵士乐时代”的社会场景。

夜色温柔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夜色温柔》是“一部事业失败或治疗失败的小说”。作为精神病医生,迪克没能实现自己的抱负,而作为丈夫,他在治好了妻子的精神病后却却失去了她。他的失败是双重的。他试图将爱情与事业结合在一起的努力为小说定下了基调,并且占据作品的大部分篇幅。正如前文所提及的《夜色温柔》表现的是复杂与单纯、旧与新之间的冲突,所以它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是以新旧世界的冲突为背景的,属于边疆原型的范畴,可以解读成一则“西部”故事。

麦草莲读后感


麦草莲读后感
曾经,有两个不相识的女孩,其中有一个是陆扬。从不相识的她们,在一家医院成为朋友陆扬准备去参加高考,可很多知识还没学过,连高考复习用的课本都借不全,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挺身而出,说可以帮陆扬复习,叫陆扬不要担心,好好准备考试。  下周六周日就要考试了,女孩说这几天不去打扰陆扬了,并和陆扬说起麦草莲的故事
其实,这个女孩得了血癌,身心承受着很大的痛苦,但为了陆扬的考试,她什么都没显示,什么都没和陆扬说,她怕陆扬受干扰,怕陆扬为她担心。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美丽的麦草莲将希望播种在陆扬的心中。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但希望却是一盏路灯,能让我们从黑暗的森林里走出来,尽情享受美好的阳光!


《伊玛果》读后感


爱情是一个唯美的话题,不管是过去、现在、将来,都有无尽的发挥空间,不论你是学者、作家、科学家,抑或是平民百姓都有自己的定义。

“我宁愿痛苦、空虚、悲伤、忧郁,但是我会因为你快乐!”爱与被爱是人的基本追求也是至高的理想,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拒接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坐在椅子上,旁边放了一杯热水,看着维德这个异乡人回到故土。有时,我真心的觉得维德很幸运,能够在故里遇到了一个自己爱慕的人,不由自主、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同时,我又觉得他可怜至极,他爱上的是一个魅力年轻幸福美满的已婚女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对那些“惦记已婚妇女”的人痛恨至极。而维德并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狂妄的念头。所以,人们才会说“爱情真是奇怪。”

每个人不是维德,但维德的身上也有一些我们的影子。假如你真的经历过爱情,我想,在那之后,你便会懂得,维德的自大与现实圈子的挫败、爱情的惩罚,经历一场梦幻般的疯狂,了解真相后选择离开,他明白了爱只在自己的意念中,与现实是分离的,石头小姐对他的爱他却视而不见。我来到书中的火车站,看到了火车站送别的哭泣的身影,她爱他,他爱她,世上的爱情总是如此,折磨这那个施与爱的人。文中对于爱情内心状态的描写很生动,矛盾、挣扎、荒诞、疯狂、分裂、勇敢等状态的象征,他陷入爱情,丧失理智的追逐。到头来不对的爱情始终是灰飞烟灭的。

爱情,是微妙的,是有力量的,是奇妙的,是不可拿捏的无生命状态的某种元素。人会渴望爱情吗?当然会,爱情是多么美妙的滋味,给每个爱与被爱的人都留下了刻苦铭心的回忆。无论是妇好与武丁的爱情,还是周恩来与邓颖超的革命爱情,都是令人羡慕的琴瑟和鸣。不禁感慨,能够拥有爱情的人很幸福。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你的眼中除了他,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玛窦福音》读后感


《玛窦福音》读后感

翻开玛窦福音,细细品味福音中耶稣的言与行,我就会发现圣史玛窦笔下的耶稣,有一种长者、导师的风范。读福音后我感觉耶稣身临其境般的在我耳边细语,眼前真实般的涌现耶稣驱魔救人的画面,耶稣实在可称为我们人生的模范。在这部圣经中,我最喜欢玛:5:13—16这个章节,因为这个章节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耶稣在玛窦这部福音中,特别喜欢用比喻来宣讲。耶稣在圣经玛:5:13—16中说:“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使它在咸呢?他在毫无用途,只好抛在外边,任人践踏罢了。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并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样,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

盐是什么?我想我们每个人都特别熟悉。盐是调料,它是人能做出美味饭菜必不可少的调料,并且它对人身体机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缺少了盐人的身体不会强壮,缺少盐,人也就容易生病。可见盐对于我们来说相当重要。但如果盐失了味我们会怎样呢?毫无疑问,扔掉,让人践踏。

光是什么?你会很快的回答:“光是电灯、手电筒、太阳,还有其他恒星发出的亮”。那光的作用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照亮的,取暖的,为植物提供光合作用的……”,答案有很多种。不管是什么答案,但总离不开“为人服务”这一原则。但是如果我们把光罩起来,不让它发光、散热、照明了,那么光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用处。

城是什么?城市是我们的居住的地方,是我们的家。但是如果把城建在秘密的地方,任何人见不到的地方。我们看不见城市,看不见我们的家,即使城市间的再漂亮,建的再广阔,我们可以说城的作用已经失去了。

在本章节中,耶稣虽然表面上讲论盐、光、城,实际上耶稣在明确的告诉我们:做盐就应当咸,做光就应放亮,做城就应当让人看见,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他人服务。如果失去了这一原则,那么就不合格,甚至被耶稣扔掉。尤其做现代社会的基督徒,我们更应当发挥我们每个人的能力,引导那些不认识天主的人,认识天主。做社会的良心,正义的使者,目的是“光荣在天之父”。看完这篇福音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作用:做盐、做光,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个耶稣合宜的使者。

《阿莲》读后感400字


《阿莲》讲述了一个乡村女孩“莲妹子”阿莲的成长故事。阿莲落生贫穷、落后、狭小的环境里,母亲的冷漠、父亲的长期离家和爷爷的重男轻女,让阿莲敏感而倔强,但奶奶的关怀呵护让阿莲倍感温暖。主人公勤奋刻苦、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印象深刻。

《阿莲》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阿莲为了能更好的读书学习、获得更多的知识来充实自己,阿莲费尽心思找到了一间独一无二的“密闭式蚊帐书房”。每天晚上,就躲在“书房”里就着昏黄的煤油灯看书。阿莲常常要看到灯里的煤油燃尽了,看着最后的火焰在灯芯上扑闪几下,然后灭掉,阿莲才会合起书本,躺下来睡觉。在这种物质缺乏的年代,孩子们仍然勤奋上进,而我们现在这种科技发达的时代,却有越来越多的孩子不爱学习、不愿学习。所以我们要学习阿莲专心致志、学而不厌、发愤图强的精神。

看完《阿莲》,我受益匪浅。

爱玛英文读后感


一爱一玛英文读后感(一)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obile, Emma is a sloe simple math shoising future as a genetic researcher. Those aspirations seem dashed folloe noticed.

Emma is not inherently bad, she just can not control the need for fresh blood. Eventually she explains her dilemma to her fiance Zoltan, another genetic researcher.

The race is on, can they discover a serum to undo the vampire curse?

I dont think it a technical standpoint I cannot fault the book. It has been well crafted, and great care taken in the editing phase. I suspect that Emma Gabor is going to become a name with a large following.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direction she takes next. The YA crowd is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group, and they are often willing to trade depth for action in a plot. I however think that if the author swaps action for depth in her next book, she will be well on the way to that elusive pot of gold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 predatoress is a clear example of Emma Gabors ability to write, she just needs to limit the sweeping plot-line in fa一vor of developing her characters.

《阿莲》读后感300字


今年暑假,我看了这本汤素兰写的《阿莲》,让我百看不厌,身陷其中。

这本书是围绕主人公阿莲(一个倔强努力的女孩)展开的,她就是这本书的中心,依托一个个的小故事,将她从小时候到上初中的成长脚步一步步呈现给我们:阿莲住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消息闭塞,经济与资源也很差,大家经常填不饱肚子。我们都知道,在那个年代,书籍是很贵的,上学已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为了供阿莲上学,阿婆省吃俭用,打算用碎布缝拼书包,由于阿莲想快点得到,便偷拿了妈妈给别人裁剩的大块碎布,害得别人冤枉妈妈是小偷;农忙时节,阿莲腿上长满了禾毒,无法上学,但她每天都会问同学,今天上课的内容是什么?当别人出去玩时,她就坐在床上安安静静地补着功课。

和阿莲那时相比,现在的生活好多了,什么都不缺。然而我们却没有把时间花在学习上,而是更多的浪费在了电视、电脑,ipad、手机...这些电子产品上。“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难道不该趁着这么好的年华好好读书?非要等到年老了、满头白发、牙齿脱落,再努力吗?

不!不能这样浪费我们的时光,我们一定要向阿莲一样,不怕苦不怕累,好好学习。只有读书好,我们的前途才会一片光明!

《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玥华

孤独!玛卓的孤独!

诗人的爱只能写在纸上,真的不能表现在生活里。

玛卓和刘仁洞房花烛后的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句话:

"起来做早饭吧。开始了!"

刺得我的心好痛!

对!开始了!

听着他们两个人空洞的呆呆的迷茫的话,"就这样开始了……我们都还没有做好准备……太快了……",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要开始呢"这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沉重的生活开始得让我们那般措手不及!生活里是没有诗的,诗只在幻想里。

诗人是敏感的,注定了在生活中是异常脆弱的,让人无法承受的脆弱。

我好想哭!为玛卓的孤独!为我的孤独!

是不是真的只有死才能得到永恒?

谁能保护诗人的心?谁能担负起保护诗人的重担?

不!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我承认玛卓的爱情让我一时无法承受,无法安寝,对我实在是一个太大的刺激。

我想打开它,再读一次,希望能品出些社会感想、爱情哲学什么的比较理性的具有教化意义的东西。可是,我发现我不能,我甚至都拿不动那本书,它仿佛有千斤重,就像婚宴结束众人散去后,玛卓在刘仁怀里的重量。

是的,太沉重了!美妙的爱情在沉重的生活面前是那么虚无飘渺,那么的遥不可及!刘仁在结婚前每天一封,坚持写了三年并最终感动她的那一包情书,在婚后生活里却像一具尸体,苍白冰冷,它们是玛卓死后的骨灰,不,是他们二人共同的骨灰。在即将面临的生活面前,刘仁吓得连"我爱你"都说不出来了。只在他离开玛卓去日本后,才突然又重新说出了对玛卓的爱。

是的!对玛卓的爱,刘仁是的确无力承担的。这段爱情,它也许只适合活在纸上。梦幻式的爱情负担不起沉重的柴米油盐。

也许有人会说,玛卓的爱情悲剧是钱的问题。如果刘仁有钱,不用让自己的女人受罪,他的压力也不会这么大。我的脑子里也闪过这个想法,但假如刘仁很有钱------我们来假设一下------他还会注意到妻子的痛苦吗?他还会有这么强烈的责任感吗?我想多半不会了。可见,他们的爱情问题不是钱,而是梦与现实,幻想与真实的对比问题。

刘仁只是在每个寂静的夜里,拿着手电筒思念那个神仙似的玛卓,这个玛卓才是他最想要的,而他最后得到的玛卓是假的,不是他想要的那个。真的玛卓不是他心中的那个玛卓,他心中的那个真实的玛卓是假的,不是真的玛卓。就像在她儿子的世界里只有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真的,现实中的都是假的,包括他的妈妈玛卓。

心中的依赖不能作为生活中的依赖,生活中的依赖往往不是心中的那个依赖。人的精神和肉体,人的思想和生活是背离的,甚至必须分开,才会有好一些的结局吧?玛卓就应该一直停留在刘仁可欲而不可求的梦里,不是吗?

2012.10.12

《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沈略
读书能让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写作水平。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暑假里,我疯狂地迷上了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一口气读了四五本,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乌凤和赤莲》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皮毛灰黑的母狼乌凤和土红色、肩胛上对称地长着莲花样毛斑的母豺赤莲之间的故事。
不说一见面就要吃掉对方,狼和豺至少是彼此仇恨的。可在日曲卡雪山食物匮乏的冬季,当垂老又残疾的乌凤和怀了一肚子小宝宝的赤莲相遇时,一个有一点点血腥又透着丝丝温暖的故事开始了。它们联手捕猎,为报杀夫之仇,赤莲从猎狗的利齿下救出乌凤,乌凤为刚刚生产的赤莲猎食补充营养,还舍身将威胁它们母子安全的雪豹引走。最后,为了救乌凤,赤莲惨死于猎人的圈套下,乌凤发誓,要将赤莲留下的四个宝宝哺养长大……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泪流满面,感动于赤莲的舍身相救,也欣赏乌凤的重情重义。这是一个温暖而悲伤的故事,让每一个人都为它们这种超越生死的友情感动万分。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朋友,可像乌凤与赤莲一样拥有真正友情的朋友有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拥有这样的朋友,在我开心的时候能陪着我,在我伤心的时候也能陪着我,不会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弄得彼此不开心。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心动了?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去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会找到真正的朋友!


读后感爱玛(模板9篇)


读后感分为哪几个部分?闲暇时刻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中满是感动。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今天小编为您提供读后感爱玛。

读后感爱玛 篇1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读后感爱玛 篇2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读后感爱玛 篇3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读后感爱玛 篇4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读后感爱玛 篇5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读后感爱玛 篇6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读后感爱玛 篇7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读后感爱玛 篇8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读后感爱玛 篇9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篇一: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乌凤是一只皮毛灰黑的母狼,赤莲则是一只土红色、肩膀上对称地长着莲花样毛斑的母豺。

不说一见面就要吃掉对方,狼和豺至少是彼此非常仇恨的。可在日曲卡山食物匮乏的冬天里,当年迈的、左脚有点跛的乌凤和怀着一肚子小宝宝的赤莲相遇时,一个有一点血腥又透着丝丝温暖的故事就开始了。

它们开始了联手捕猎。

为了报杀父之仇,赤莲从猎狗的利齿下救出了乌凤,乌凤为了刚刚生产完的赤莲去捕猎食物,让它有充足的营养。还舍身将威胁它们母子平安的雪豹起跑了。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乌风和赤莲以及它的四个小宝宝一起去捕猎时,它们看到桦树下有一只小羊羔。乌凤冲过去想抓住它,这时,从空中掉下来个轮子,在一瞬间,赤莲猛地冲赤来,把乌凤撞到一边,轮子砸在它的头上,它死了。

动物之间其实也有真诚的感情,我们要和动物们和平相处,一起在这个美好的星球上生活。

【篇二: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这是一篇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他的一生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他将动物的心理、动作、语言描写地酣畅淋漓。一翻开他的书,你就会被细致的描写语言打动了。让人津津有味地看下去。

在一场鹅毛大雪中,老母狼乌凤意外认识了怀孕的母豺赤莲,两只动物在十分饥饿的情况下,不得已合作捕捉了一只兔子。从此它们便一直联手。有一天,它俩遇上了猎人。乌凤被猎狗纠缠,最后是赤莲回头救了它。在赤莲分娩后虚弱时,是乌凤猎取食物给赤莲的。当乌凤面临陷阱时,是赤莲献出生命救了它

这篇故事给我的感受十分震撼。在动物界,豺和狼自古以来就是食物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可是它们竟联手了,不仅在缺少食物的冬天,尝尽了珍馐美味。在赤莲生产后身体非常的虚弱,是乌凤帮忙去捕猎营养多汁的香獐这一切的一切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如果是你,当你面临生命危险时,你最好的朋友会不顾自己的安危来救你,可能不会。你最好的朋友都不会,可是,这两个随时会变成敌人的动物却一次一次做到了。当有个孩子无家可归时,你义不容辞地会接纳他成为自己家中的一员吗?你可能会犹豫,可母狼乌凤想也不想就把与自己种类不一样的小豺崽认成自己的孩子。动物界的感情虽简单却伟大,这是许多人类一辈子无法达到。

这是多么重的情谊啊!

【篇三:乌凤和赤莲读后感作文】

这本书写的是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情,是一匹土红色、肩胛上对称的长着莲花样毛斑又怀着豺宝宝的母豺,和一只年老色衰的母狼。

故事是这样的:一年冬天,母狼乌凤踏着厚厚的积雪。它回头一看,一只毛茸脑袋,尖尖的耳廓,黑色的唇吻,土红色的皮毛,它一眼认出,是一匹豺!乌凤走到哪,豺就跟到哪。那匹豺叫赤莲。

它们联手逮了一只长耳兔。它们想:既然谁也无法独霸,就共同分享。

过了几天,它们看到了一只白色猎狗和猎人。乌凤和赤莲只顾自己逃命,但乌凤很不幸,被猎狗咬住了。赤莲到安全地区之后,往后面看了看,发现那条猎狗就是咬死自己丈夫黑项圈的凶手。赤莲跑过去,咬住猎狗,在它们合作下,猎狗终于被咬死了。

当天,赤莲生下了四匹小豺。乌凤的内心正处于挣扎,后来又想通了,它给赤莲送去了食物,又顾全了自己的面子。

一转眼,就到了夏天。它们发现了一只肚子被剖开来的羊羔。但它们怕是猎人做的诱饵。乌凤探视了三次,没有危险。就跑去把羊羔拖出来。树上的铁轮子和乌凤的身体形成一条直线,赤莲把乌凤撞了开来,铁轮把赤莲压的死死的,不能动弹。乌凤知道赤莲担心什么,把腿咬了一口,把血滴到四只小豺头上,是一种血的誓言,也是一种血的承诺。

让我明白了:友情是坚不可摧的,所以拥有朋友是很重要的。

【篇四: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乌凤和赤莲》这本书,故事的内容非常曲折动人,它们互相帮助、同甘共苦,精彩的故事情节令我久久难以忘怀。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跛了一条腿的老母狼乌凤在漫天飞舞的雪地里行走着。赤莲是一匹怀着小豺崽的母豺,毛茸茸的脑袋、尖尖的耳廓、黑色的唇吻、土红色的皮毛。狼和豺自古以来就是荒原雪地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冤家对头。它们以捉迷藏的形式展开搏斗,你追我赶,互不相让,也许是饥饿的原因使它们累得精疲力竭,为了生存它们只好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捉兔子和野猪后,乌凤对赤莲的坏感慢慢消失,但是赤莲对乌凤的警惕一点也没有放松,因为它想自己的小豺崽一旦出生的话就会被乌凤吃掉,毕竟它们是天敌。就这样它们你虚我诈的生活在一起。

在经历了一次次捕食中,它们互相协作,战胜了各种困苦,赤莲还告诉乌凤捕食的技巧,它们联手全力捕杀了曾经的仇人大白狗在一个寒冷的夜晚赤莲生下了小豺崽,乌凤克服了自己吃小豺崽的念头出去给母豺寻找食物,它们互相帮助在风雪中坚强的生存下来,但是赤莲为了救乌凤自己却失去了生命,临终前把小豺崽托付给乌凤,从此以后乌凤尽心尽意的照料着小豺。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也可以化干戈为玉帛的,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能和睦相处的。

【篇五: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乌凤是一只皮毛灰黑的母娘,赤莲是一只土红色的母豺。

不说一见面就要吃掉对方,狼和豹至少是彼此仇恨的。可在日曲卡雪山食物匮乏的冬天,当垂老双残疾的乌凤和怀了一肚子小宝贝的赤莲相遇时,一个有一点点血腥又透着丝丝温暖的故事就开始了。

它们联手捕猎,为报杀夫之仇,赤莲从猎狗的利齿下救出乌凤;乌凤为刚刚生产的赤莲猎食,补充营养,还舍身将威胁它们母子安全的雪豹引走。最后,为救乌凤,赤莲惨死于猎人的圈套。乌凤发誓要将赤莲留下的四个宝宝哺养长大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非常感动,如果大家不爱护动物,它们就会一个个灭绝,如果我不制止猎杀动物,那么森林里的野生动物就会被猎人和猎狗统统杀绝

我最恨的动物是猎狗,身为动物,却不帮动物,反而和猎人一个鼻孔出气,恬不知耻地做猎人的帮凶,卖力地帮猎人屠杀动物,纯粹是动物界的汉奸卖国贼!

其实我最最最恨的是猎人,他们并不是肚子饿才杀猎物的,却是为了消遣,为了解闷,为了好玩,为了娱乐,寻找一点刺激,为了过过枪瘾,为了在众人面前炫耀自己的枪法,便提着枪在森林里无节制地杀戮,恨不得把森林里的动物统统赶尽杀绝!

所以我们要呼吁全社会,大家一起来保护自然界的各种动物,不能让它们像恐龙那样灭绝。

【篇六: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每一本书读完后都自己的感想,我也不例外哦!今天,我就把《乌凤和赤莲》这本书给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这是一本汇集当代中国优秀儿童文学作家各种风格的原创精品,这本书短小适读,精彩好看,一口气读完,一辈子都不会忘。

在书中的两只主人公,是一只豺和一只狼。狼的名字叫乌凤,豺的名字叫赤莲。这本是主要讲了一只皮毛灰黑,垂老又残疾的老母浪和一只土红色、肩膀上长着对称地长着莲花养的毛斑还怀有身孕的母豺之间的故事。

不说一见面就要吃掉对方,狼和豺至少是彼此仇恨的。可是在日曲卡雪山食物缺乏的冬天,当垂老又残忍的乌凤和坏了一肚子小宝宝的赤莲相遇时,一个有一点点血腥又透着丝丝温暖的故事就开始了。

他们联手猎捕;为把杀夫之仇,赤莲从猎狗的利齿下救出乌凤;乌凤为刚刚生产的赤莲食补充营养,还将威胁它们母子安全的雪豹引走。最后,为救乌凤,赤莲惨死于猎人的圈套。乌凤发誓,要将赤莲留下的四个宝宝哺养长大

就拿最后一篇,乌凤发誓,要将赤莲留下的四个宝宝哺养长大的来说吧。千钧一发之际,赤莲撞开了乌凤,自己却被压在了沉重的铁轮下;于是,乌凤将自己的血涂在小豺的身上,发誓要抚养它们长大。我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心里深深的被感动了,它们的友谊,是并不脆弱的!

大家去看看吧,真的很感人!

【篇七: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乌凤和赤莲》这本书,乌凤是一只皮毛灰黑的母狼,赤莲是一只土红色、肩胛上对称的长着莲花样毛斑的母豺。

你一定会认为狼和豺在一起一定会打个你死我活,但在这本书里,却不是这样。它们联手捕猎,乌凤救了赤莲,赤莲也救过乌凤,这种现象叫共生现象。

到最后,为救乌凤,赤莲惨死于猎人的圈套。乌凤发誓,要将赤莲留下的小宝宝抚养长大,赤莲才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多感触。乌凤和赤莲虽然是低级动物,但它们知道友情。虽然狼与豺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可能它们会遭到同族的排斥,但是它们仍不间断彼此的友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甘愿为其冒生命危险。而我们人呢,为了一点小事人与人之间就大动干戈,国与国之间就爆发战争。我们为什么不像乌凤和赤莲那样呢,为什么不让世界和平呢?

【篇八:乌凤和赤莲读后感】

迷上读书是我在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当别人还看幼儿画报时,我已经只看白纸黑字的故事书了。我读过的书就象黑夜里星星,有的璀璨无比,有的若隐若现,它们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影射在我心坎上。

我爱看书,最爱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它有桀骜不训的《雪豹悲歌》,童心未泯的《骆驼王子》,但最爱的还是那本感人的《乌凤和赤莲》,那是关于一只豺和一只狼的故事。它讲的是在一个寒冬,一只狼和一只豺因为饥饿,走在了一起,从把目成仇到成为好朋友、好战友,从此,它们意识到了1+1不只等于2,可就在千钧一发之时,乌凤舍身救了赤莲,乌凤死了,留下了四只小豺第一次看的时候,我感动的泪如雨下。

我以前脾气很不好,刚好那时我的同桌是一个经常惹我生气人,于是我们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日子就在我们的争吵中一周周过去了,我发现他是一个不记仇的人,总是在争吵后一笑而过,慢慢的我也对他哭笑不得,无可奈何了。终于,有一天,我们的战争还是爆发了,我发现我的新衣服搭在椅子上,被惨遭毒手,后背被画了几道深深的黑线。可是凶手是谁啊?我就把气一股脑撒到了我的同桌好好先生身上,出桌估计是无端的觉得冤枉,也不甘示弱,于是我们越吵越起劲,之后就开启了无情的冷战模式,宣布永不讲话。可就在第二节课,我肚子忽然疼痛难忍,但又不敢和老师说,倒是我的同桌先发话了:你是不是不舒服?才吵过架,我碍于面子,死撑着就是不回应他,他就勇敢的站起来,对老师说:我同桌不舒服,有可能生病了。霎时,一股暖意涌上我的心头,感动不已,对它的气也烟消云散了,心里对自己上一节课的表现充满深深的自责,下课后,我给同桌道了歉,并约定要做最好的朋友。

生活犹如宇宙,包容着大千气象,读书犹如爬一架天梯,读得越多,爬的越高,看到的风景越壮观、美丽。

《海底奇光》读后感


《海底奇光》一文,是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中的一个很短的片断,集中描绘了主人公所目睹的海底奇光这一奇景,无所谓什么小说情节、人物形象,课文的重点就是描述海底奇光。又因为是科幻小说,作者的目的也并不在于将什么科学现象或原理解释清楚,因此某些老师将其当作说明文来教学也是明显有误的。这一点,以课文中的一句为例很容易说明问题。

第5自然段中这样写道:加上钵水母、海盘车、海月水母、海笋和其他磷光植形动物发出的微光,海水中一片光亮。植形动物体内充满了海洋腐烂的有机物质诱饵,也许还有鱼类分泌的粘液。植形动物体内的海洋腐烂的有机物质与鱼类分泌的粘液与其发出磷光有什么关系?如果读者把课文当作说明文,读到这里,便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了。生物学知识表明,海洋腐烂的有机物质与鱼类分泌的粘液中,含有发磷光的细菌。凡尔纳的科幻作品确实是以科学知识为依据的,但它不是说明文,无需揭示这其中原理。

因此,我们读《海底奇光》,应该把重点放在叙述和描写上,尤其是描写,要研究作者写了怎样的奇光,又是怎样将这迷人的奇观栩栩如生、清晰地展现在读者眼前的。

海底奇光的奇特之一在于光,这种光格外耀眼而且充满活力。课文中通过几层对比衬托,层层突出了它的亮:以昏暗的海水衬托发亮的水层,接着又以发亮的水层衬托出几道闪光。作者用比喻的手法写出这种特殊的光亮:好像炽热大火炉里的熔铅流,又像加热到白热状态的金属块。又将它与照明器静静放射的光芒对比,突出其生命力,由此自然聚焦到下文的光源。

海底奇光的奇特之二在于光源,光线来自无数的发光微小生物,光源是生命体,因此这光也就具有了不同寻常的生命力和运动力。作者历数许多发光生物体的名称,又具体描述微小生物的形态,还将海水区域与生物数量做数字2024对比,极写微小生物之多,细节的详尽令读者感受到海水中一片光亮的真实性,自然进入了作者脑海中的幻想世界。

海底奇光的奇特之三在于海洋生物在奇光中四处游动形成了迷人奇观。作者将四处嬉戏的海洋生物比作火中蝾螈,与下文不发烫的火光相照应,既写出海水的光亮,又写出海洋生物的活力。他笔下的海洋生物各具形态和个性特点,鼠海豚美丽又敏捷,是海洋中不知疲倦的小丑;身长三米的旗鱼,是聪明的暴风雨预报者,有着令人生畏的剑状上颌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形象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充满动感的、生机勃勃的海底世界。

细读这些描写,我们会发现海底奇光之奇,根源在于生命力,看似平静的海底实际上蕴藏着无穷的生命力,这幻想中奇妙的世界来源于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又以科学知识、生活体验为依据,既体现了作者对海洋的认识和想象,更突出了作者对神奇自然的欣赏和赞叹。

课文结尾对这种现象和自然气候之间的关系作了一番猜测,但写这些,并不是要解决什么科学问题,主人公的想法体现的是人类对自然世界的好奇心,这恐怕是题目中奇的深层含义吧。科幻本就是因人类对自然的好奇、对世界探索的欲望而生,而人类的这种好奇心和探索的欲望是永远不会停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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