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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爱玛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互联网

爱玛读后感。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玛读后感 ”,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爱玛读后感(一)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二)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三)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org)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2020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2020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2020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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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爱玛(模板9篇)


读后感分为哪几个部分?闲暇时刻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中满是感动。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今天小编为您提供读后感爱玛。

读后感爱玛 篇1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读后感爱玛 篇2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读后感爱玛 篇3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读后感爱玛 篇4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读后感爱玛 篇5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读后感爱玛 篇6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读后感爱玛 篇7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读后感爱玛 篇8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读后感爱玛 篇9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读后感爱玛1000字合集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我们会疏忽的地方吗?读后感大全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爱玛”,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后感爱玛 篇1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读后感爱玛 篇2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读后感爱玛 篇3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读后感爱玛 篇4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3000字-品格的力量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今日读后感:爱玛读后感英文优秀模板(7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今日读后感:爱玛读后感英文优秀模板(7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1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2

The vampire story is a well tried and tested plot line. The undead feeding on the blood of the living, and in so doing turning their victims into vampires as well. Great plot, but it has one flaw. The usual scoop involves a vampire needing to drink blood every night. I live in a small town of around 20,000 residents, some simple math shows that within two weeks, we would all be vampires, in fact within ten weeks every person in the continental US would be a vampire, and a few weeks later the entire world!

That said, I have no problem with vampire related books. Predatoress is set in modern times, actually 2003 and most of the activity takes place in the small Hungarian town of Sopron. For the main character the author has selected herself, Emma Gabor. Emma is a sweet 18 year old girl with a promising future as a genetic researcher. Those aspirations seem dashed following a close encounter with a shadowy figure who introduces Emma into the world of the undead.

Emma in turn co-opts her friends. Of course the small population of Sopron can not possibly sustain this ever expanding vampire population, and the young ladies are forced to forage further afield.

As with any secret, it has a finite shelf life, a sell by date! It does not take long before the activities in Sopron become noticed.

Emma is not inherently bad, she just can not control the need for fresh blood. Eventually she explains her dilemma to her fiance Zoltan, another genetic researcher.

The race is on, can they discover a serum to undo the vampire curse?

I dont think it would be fair to readers to reveal more of the plot.

As an older reader I left with the feeling that this book lacked the finesse Bram Stokers classic 1897 horror novel Dracula. But, the genre is not one that I have a great love for anyway, so I would not take my word for much. In fact my 18 year old step son and his girlfriend are huge fans of this genre,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get their feedback.

Almost certainly the Young Adult audience is the focus of Emma Gabor, and it may well work for her.

From a technical standpoint I cannot fault the book. It has been well crafted, and great care taken in the editing phase. I suspect that Emma Gabor is going to become a name with a large following.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direction she takes next. The YA crowd is a large and influential group, and they are often willing to trade depth for action in a plot. I however think that if the author swaps action for depth in her next book, she will be well on the way to that elusive pot of gold at the end of the rainbow. Predatoress is a clear example of Emma Gabors ability to write, she just needs to limit the sweeping plot-line in favor of developing her characters.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3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4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5

Emma–the fourth, longest and last of Jane Austen’s books to appear in print during her lifetime, Emma is considered a classic romantic comedy and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816. Written almost 200 year ago, it’s inevitable that the dialogue may feel a bit stilted at times. However, this adds dimension and depth to the story which focuses on 19th century social hierarchie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various social classes.

Miss Emma Woodhouse is a shining example of a 19th century socialite. Beautiful, clever and wealthy, she fancies herself a master-matchmaker and sets in motion a laundry list of schemes to pair off the Highbury residents. Convinced a make-over would elevate her new friend Harriet’s social standing and thus her marriage potential, Emma, fueled by her feeling of superiority, plotted and planned, all to no avail. Failing to realize the extent of her shortcoming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such hurtful behavior, Emma was finally confronted by Mr. Knightley. Afterwards, embarrassed and ashamed, she reevaluated her life and began to make amends, in hopes of becoming a better person.

Emma is a beautifully written, classic, laced with wit and sarcasm. Through a vastly differing cast of characters, each delightfully inspiring in his or her own way, Austen vividly captured the heart of a community. Everything is neatly tied up at the conclusion, as things literally come full circle…ending much the way it began. A sublte, yet very significant messege is hidden just below the surface–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are just definitive points in the journey, in between is where we write our definition of happiness. There’s a depth and sincere honesty written into the very fabric of this story- that must be recognized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artistic genius of Jane Austen.Like a vintage automobile, Emma is a slow, leisurely read, perfect for a lazy Sunday afternoon.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6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读后感英文 篇7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伊玛果》读后感


爱情是一个唯美的话题,不管是过去、现在、将来,都有无尽的发挥空间,不论你是学者、作家、科学家,抑或是平民百姓都有自己的定义。

“我宁愿痛苦、空虚、悲伤、忧郁,但是我会因为你快乐!”爱与被爱是人的基本追求也是至高的理想,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拒接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坐在椅子上,旁边放了一杯热水,看着维德这个异乡人回到故土。有时,我真心的觉得维德很幸运,能够在故里遇到了一个自己爱慕的人,不由自主、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同时,我又觉得他可怜至极,他爱上的是一个魅力年轻幸福美满的已婚女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对那些“惦记已婚妇女”的人痛恨至极。而维德并不在乎这些,甚至有些狂妄的念头。所以,人们才会说“爱情真是奇怪。”

每个人不是维德,但维德的身上也有一些我们的影子。假如你真的经历过爱情,我想,在那之后,你便会懂得,维德的自大与现实圈子的挫败、爱情的惩罚,经历一场梦幻般的疯狂,了解真相后选择离开,他明白了爱只在自己的意念中,与现实是分离的,石头小姐对他的爱他却视而不见。我来到书中的火车站,看到了火车站送别的哭泣的身影,她爱他,他爱她,世上的爱情总是如此,折磨这那个施与爱的人。文中对于爱情内心状态的描写很生动,矛盾、挣扎、荒诞、疯狂、分裂、勇敢等状态的象征,他陷入爱情,丧失理智的追逐。到头来不对的爱情始终是灰飞烟灭的。

爱情,是微妙的,是有力量的,是奇妙的,是不可拿捏的无生命状态的某种元素。人会渴望爱情吗?当然会,爱情是多么美妙的滋味,给每个爱与被爱的人都留下了刻苦铭心的回忆。无论是妇好与武丁的爱情,还是周恩来与邓颖超的革命爱情,都是令人羡慕的琴瑟和鸣。不禁感慨,能够拥有爱情的人很幸福。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你的眼中除了他,整个世界都不存在!

《玛窦福音》读后感


《玛窦福音》读后感

翻开玛窦福音,细细品味福音中耶稣的言与行,我就会发现圣史玛窦笔下的耶稣,有一种长者、导师的风范。读福音后我感觉耶稣身临其境般的在我耳边细语,眼前真实般的涌现耶稣驱魔救人的画面,耶稣实在可称为我们人生的模范。在这部圣经中,我最喜欢玛:5:13—16这个章节,因为这个章节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耶稣在玛窦这部福音中,特别喜欢用比喻来宣讲。耶稣在圣经玛:5:13—16中说:“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使它在咸呢?他在毫无用途,只好抛在外边,任人践踏罢了。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并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样,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

盐是什么?我想我们每个人都特别熟悉。盐是调料,它是人能做出美味饭菜必不可少的调料,并且它对人身体机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缺少了盐人的身体不会强壮,缺少盐,人也就容易生病。可见盐对于我们来说相当重要。但如果盐失了味我们会怎样呢?毫无疑问,扔掉,让人践踏。

光是什么?你会很快的回答:“光是电灯、手电筒、太阳,还有其他恒星发出的亮”。那光的作用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照亮的,取暖的,为植物提供光合作用的……”,答案有很多种。不管是什么答案,但总离不开“为人服务”这一原则。但是如果我们把光罩起来,不让它发光、散热、照明了,那么光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用处。

城是什么?城市是我们的居住的地方,是我们的家。但是如果把城建在秘密的地方,任何人见不到的地方。我们看不见城市,看不见我们的家,即使城市间的再漂亮,建的再广阔,我们可以说城的作用已经失去了。

在本章节中,耶稣虽然表面上讲论盐、光、城,实际上耶稣在明确的告诉我们:做盐就应当咸,做光就应放亮,做城就应当让人看见,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他人服务。如果失去了这一原则,那么就不合格,甚至被耶稣扔掉。尤其做现代社会的基督徒,我们更应当发挥我们每个人的能力,引导那些不认识天主的人,认识天主。做社会的良心,正义的使者,目的是“光荣在天之父”。看完这篇福音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作用:做盐、做光,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个耶稣合宜的使者。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夜色玛奇莲读后感

就在今天中午,静静地读完了《夜色玛奇莲》的大结局,感触真的很深。

如今我已是初二的学生了,但四年前第一次接触《夜色玛奇莲》时的情境却记忆犹新唯美的文字,唯美的插图,还有黑猫米拉尔沃斯.米都斯卡亚,再加之那句话:有内心空洞的人,就有兽,有兽的存在,就有捕兽人和交易市场。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城市某一部分高速运转的核心。这一切都让人眼前一亮。

记得第一季到第七季都是借同学的看的,到了第八季实在是忍不住买了一本,直到第十季都是买来看的,感觉也有点不同。

言归正传。怎么说呢,这真的是一本很棒的小说,将悬疑、梦幻、亲情融合在一起,虚实结合,令人沉浸其中。从第一季的的好奇到第十季的感动,整本书充斥着温暖,顾抒老师带给我们太多太多。

书中的毛豆,正是这个时代的学生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那么多奇幻的事件,从表面看上去有点惨,但温暖却四处围绕着她。一个带着稚气的女孩逐渐长大,逐渐学会去感受爱。而拉玛,就好像生活中那些默默无闻、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人。虽然表面冷漠,不愿透露自己的秘密,但温和而强大,他奋不顾身地一次次保护毛豆的行为,令人感动。至于沈少青和周小荷,是毛豆(这个时代的学生)所拥有的最好的朋友,这种珍贵的友情,也是温暖之一。

然而,太多的故事人物我也不能逐一分析,我现在所想阐述的是兽,兽到底是什么?

我想,兽的含义是很多的,我认为它不仅代表那些内心有空洞的人,更象征着内心所遇到某些障碍的人,或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的人......那么白色恶魔,所指的应该是负面情绪积压太久要爆发出来,或是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所产生的欲望,或是......也许我的表述不完整,但兽指的,大概是生活中某些人性的弱点吧。

小说的结尾无疑是出人意料的仿佛又回到开头,可这一次重新开始蕴藏着许多哲理。尤其是黑猫奶茶店的灯光那一章,感动得我热泪盈眶。

总之,感谢这几年来《夜色玛奇莲》的陪伴,它让我懂得了如何感受爱,为他人着想......爱和希望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

黑猫奶茶店那抹橘色的灯光,点燃了我内心的爱和希望......

色玛奇莲读后感


色玛奇莲读后感
当我读完《夜色玛奇莲8》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把1-7季全部买回来读,因为这书真的太吸引我了。它给了一种我很不一样的感受,仿佛带我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有兽的世界。
看《夜色玛奇莲》时,我仿佛也随毛豆、拉玛和咪咪进入了那个世界,感觉他们就在我的眼前似的,那些故事好像就在我眼前发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次发生危险,我也会揪心,当毛豆失去身边的人,我也会觉得难过。看到结尾的时候我哭了。
有内心空洞的人,就有兽,有兽的存在,就有捕兽人和交易的市场。是的,这就是我们的城市某一部分高速运转的核心。这句话看到时让我若有所思,兽是什么?而当我看完时,我就明白了,它象征着人心那些被扭曲的部分,使人们失去自我,生活中处处存在着这样的人。
毛豆,你要知道,我也曾经如你一般地失去朋友。在人的一生中,像是这样永远回不来的事物还有很多尽管拼尽全力,他们依然会抓不住你的手毛豆一次次失去身边的人,却再也无法找回,这告诉了我: 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毛豆很幸运,有拉玛一直保护她,一直关爱她,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拉玛他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他一次次无私奉献,默默付出代价,就算毛豆一次次伤害了他,他还是一直守护着毛豆,终于使毛豆理解了他的苦心,那一刻,我潸然泪下。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已过的世代,无人纪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纪念。世界就是一个个轮回,一个个生命的轮回,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去爱,也要去珍惜。
故事的最后有些伤感,既解开了所有的疑惑,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结尾亦是看头,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我很喜欢顾抒姐姐写的《夜色玛奇莲》,写得特别好啊!虽然已经结尾了,但它依然让我回味无穷,值得我再去细细品味。


《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玛卓的爱情》读后感

玥华

孤独!玛卓的孤独!

诗人的爱只能写在纸上,真的不能表现在生活里。

玛卓和刘仁洞房花烛后的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句话:

"起来做早饭吧。开始了!"

刺得我的心好痛!

对!开始了!

听着他们两个人空洞的呆呆的迷茫的话,"就这样开始了……我们都还没有做好准备……太快了……",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要开始呢"这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沉重的生活开始得让我们那般措手不及!生活里是没有诗的,诗只在幻想里。

诗人是敏感的,注定了在生活中是异常脆弱的,让人无法承受的脆弱。

我好想哭!为玛卓的孤独!为我的孤独!

是不是真的只有死才能得到永恒?

谁能保护诗人的心?谁能担负起保护诗人的重担?

不!没有人!

真的没有人!

我承认玛卓的爱情让我一时无法承受,无法安寝,对我实在是一个太大的刺激。

我想打开它,再读一次,希望能品出些社会感想、爱情哲学什么的比较理性的具有教化意义的东西。可是,我发现我不能,我甚至都拿不动那本书,它仿佛有千斤重,就像婚宴结束众人散去后,玛卓在刘仁怀里的重量。

是的,太沉重了!美妙的爱情在沉重的生活面前是那么虚无飘渺,那么的遥不可及!刘仁在结婚前每天一封,坚持写了三年并最终感动她的那一包情书,在婚后生活里却像一具尸体,苍白冰冷,它们是玛卓死后的骨灰,不,是他们二人共同的骨灰。在即将面临的生活面前,刘仁吓得连"我爱你"都说不出来了。只在他离开玛卓去日本后,才突然又重新说出了对玛卓的爱。

是的!对玛卓的爱,刘仁是的确无力承担的。这段爱情,它也许只适合活在纸上。梦幻式的爱情负担不起沉重的柴米油盐。

也许有人会说,玛卓的爱情悲剧是钱的问题。如果刘仁有钱,不用让自己的女人受罪,他的压力也不会这么大。我的脑子里也闪过这个想法,但假如刘仁很有钱------我们来假设一下------他还会注意到妻子的痛苦吗?他还会有这么强烈的责任感吗?我想多半不会了。可见,他们的爱情问题不是钱,而是梦与现实,幻想与真实的对比问题。

刘仁只是在每个寂静的夜里,拿着手电筒思念那个神仙似的玛卓,这个玛卓才是他最想要的,而他最后得到的玛卓是假的,不是他想要的那个。真的玛卓不是他心中的那个玛卓,他心中的那个真实的玛卓是假的,不是真的玛卓。就像在她儿子的世界里只有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真的,现实中的都是假的,包括他的妈妈玛卓。

心中的依赖不能作为生活中的依赖,生活中的依赖往往不是心中的那个依赖。人的精神和肉体,人的思想和生活是背离的,甚至必须分开,才会有好一些的结局吧?玛卓就应该一直停留在刘仁可欲而不可求的梦里,不是吗?

2012.10.12

《咪玛护士》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读了《咪玛护士》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娜塔莉·苏亚雷斯。

《咪玛护士》主要讲了作者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因为头痛住过院,被医生诊断出罹患的是偏头痛,接下来的人生可能都要依靠药物来控制病情的发生。上大学时,作者在去拿药的途中遇见了咪玛并救了它。作者把咪玛带回了家,但这只小猫一直因为害怕而躲着作者。一次作者突然头痛又没有人在家,最后小猫咪玛救了她。自从那天后,咪玛就知道作者什么时候会开始头痛并哄作者睡觉以减轻作者的痛苦。

通过作者与咪玛的相处以及咪玛帮助作者减轻病痛的折磨,我懂得了:如果人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人好。爱的作用是相互的。如果我们想得到别人的帮助,那我们也应该首先学会帮助别人,赠人玫瑰才能手有余香!

以后我也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费玛读后感1000字(3)篇


我有点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读后感,我还是需要表达点什么,证明我看过。

我想我要恶补一些历史知识,才能看懂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一些纷争和过节,一些占领和死亡,以及一些奴役和报复。

单说到本书的主人公费玛,应该是一个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和平的人,不愿意看到杀戮和死亡。

他本是一个有前途的大学生,如果不是遇到他的公羊年,不被女人所牵绊,他应该也是如同他的朋友一样,读到博士,之后做个大学里的系主任。

然他永远是他,一个无所事事,没什么追求的,没有远大抱负的人,只喜欢发一些政治上的牢骚和愤怒,梦想自己是内阁会议的头目,召开他的内阁成员管理国家,拯救国家。

他的幽默风趣,为他赢得了姑娘的喜欢,他最终选择约饵作为他的妻子,然他没有刻意要孩子,这件事应该伤害了妻子的心。最终离他而去,再婚别人,生下白化病的儿子迪米,然费玛与他们朋友的关系依然很好,并且都和朋友的妻子有染,也是醉了。

作为诊所的接待员,还和病人有了艳遇,还期望着把男人的关爱带给诊所的女护士塔玛。这也是他的一种魅力和自恋吧。

总之,这个五十四岁的皮肉松弛的大腹男人,尿液滞留,邋里邋遢的,不修边幅,总是用口袋里缺钱的中年油腻男,在父亲死后,成了有钱人和管理者。

整个文字的基调其实是阴沉荒凉的,空荡的街道,破损的墙体,生锈的铁栅栏,漆黑的夜,盲人的敲击声,冷雨冲刷玻璃,都让人觉得孤寂的寒碜。唯一的温暖节点,或许是费玛的父亲和迪米在一起做化学实验,他们的童心和亲情;还有老人对宗教事业,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有老人顾及儿子的自尊心,时不时偷塞在儿子衣服里的钱币;总是衣服整洁,哼着民歌,一副看破世事的豁达。感谢上帝,他离世时非常突然,非常平静,没有一丝痛苦,并在生前就把所有后事安排妥当,一位值得尊敬和爱戴的老人,他的那些风流韵事,并不妨碍他培养儿子,怀念妻子,费玛在父亲死后,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母亲的玳瑁梳子(其他妻子的衣物送给救济院),这个细节还是很感动的。

另外,对妮娜,这个瘦弱的女人,有着漂亮的双手和丰满的乳房,其实对费玛也是非常的关爱体贴,定期帮他采购食品,清洁厨房,偶尔一起做爱,享受类似于亲情的依偎。

费玛的妻子约饵虽然离开了他,但和她的老公特里一起包容费玛的啰嗦和打扰,还有费玛其他一些朋友,他们虽然知道他的话多和无理,但都能包容,都从内心里疼爱他,说明他还是有他的优点,费玛也是那个社会的一个奇葩。

不是太好读的一本书。看之前需要了解一下以色列建国史。还有以色列派别间的内乱。推荐知乎一小时《以色列:一个国家的诞生》。

全书的脉络很不好抓,感谢前人的各种标注,能够帮助我更好的理解。

聊一下我个人对这本书的浅见,费玛代表战乱下人们本真的部分,对和平和美好生活最深刻的向往。书中那些精致的景色描写:远处的山,美丽的地平线,天上星星,风中的宁静。一切仿佛戳手可得,却又那么的渴望不可及。印象中最深的一幕是安息日的早上,阳光照在花上,但买花的人北着机枪,他是那么的和善,劝说费玛,安息日应该买束花,还祝福了他安息日快乐。

费玛他混乱,无逻辑,几乎抛弃了现实,但人们还是当他像孩子一样的包容他,爱护他。我觉得,费玛舍弃一切也不放弃的,这正是所有人所珍视的。

费玛在希腊的海边宛若一个王子,和姑娘们谈论天上诸神,那是他最美好的时代。回国后不断的战火,对和平的渴望,对40-90万流离失所阿拉伯人的内疚和同情不断折磨着他。他主张归还多得的土地,我觉得费玛应该是代表了一批以色列人的想法,人性中还是以善良居多,即使是对敌人。——文章开头处提及过一个用橡皮子弹打死的阿拉伯小男孩,政府的用词含混,费玛说政府不愿承认这个男孩的死因。

费玛对迪米极其喜爱,我觉得这个孩子代表希望。文章的最后提及第三种状态,费玛的父亲去逝了,类似于某种解脱,终于不用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挣扎。由此,费玛才可以平心静气的与父亲交流,因为他知道,他也终将逝去。他老了,不可逆转在衰败,终其一生渴望而不可得。可在此之前,他努力过,争取过,这是要一代接一代来完成的事情,迪米那代可不可以?100年后的约泽尔可不可以?只有美好的祝愿永存吧!

(注:以上如地名人名有误请勿深究,我记不住。)

从爱与黑暗的故事开始,到奥滋在微读的所有作品,有恐惧,那种后背发冷的恐惧;有迷茫,那种走投无路的迷茫;有各种各样的爱,会迷醉,会流泪;更多的怜悯,孤独和隐忍,人生的苦难都在里面。费玛,延续奥滋的风格,剥洋葱一样一层层的把费玛的人生剥给我们看,不由得迷恋这种制造出的琐碎。但总是想,费玛可能在奥滋那里不仅仅是费玛,或者隐喻以色列本身?费玛的父亲也不是仅仅是一个父亲,而是以色列的某个阶段;公羊年里在希腊相遇的三个女人,爱一个睡一个和第三个结婚,他们代表的应该比一场艳遇或者感情更多。奥滋经历了以色列的从无到有,建国,第一次阿以战争,六日战争,赎罪日战争,和后来种种,但是在他的作品里基本上看不到战争的痕迹,这种隐忍,……n书中有一段对话,以色列六日战争胜利后,赎罪日战争在即,n“我们得心存一些怜悯。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n“怜悯阿拉伯人还是怜悯我们自己?”n“怜悯就是怜悯。”n是啊,怜悯就是怜悯,我们都是地球人,不该分裂,不要战争。

《玛特辽娜的家》读后感400字


玛特辽娜的一生就是一出悲剧:早年丈夫远赴战场,生死未卜;子女又相继夭折;在农场勤勤恳恳工作大半辈子,却连养老金也没有争取到,还带着一身的病痛。玛特辽娜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所破败的小木屋。然而这唯一的木屋还是被一个个贪婪又厚颜的人惦记着。

可以说玛特辽娜身无外物,一穷二白,但是她却拥有富足的精神财富。尽管命运多舛,她仍然怀着对上帝最虔诚的信仰,奉行着上帝的旨意。她用一颗忠诚不悔的心苦苦等待着丈夫;她用一颗坚强执著的心为争取养老金忙碌奔波;她用一颗善良仁爱的心收养瘸腿小猫;她用一颗宽容隐忍的心时时助人为乐、处处与人为善。。。 玛特辽娜身上自然散发的圣母般神圣的光辉让那些贪婪、自私、虚伪的人感到汗颜。

没有这样的圣徒就不会有乡村。就不会有城市。就不会有我们整个地球。这就是玛特辽娜最真实的写照、最真挚的赞叹。

《玛特廖娜的家》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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