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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汤姆索亚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哥伦比亚的倒影读后感(3)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哥伦比亚的倒影读后感(3)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序:先生的文字,真的是明哲的亮度较高的忧郁,(本书上辑的每篇,有些是不同的一份心情的表述与记录,有些是思想观点的表达)原谅小女子不才,其中很多要义也没有领会精通,就不对文章内容就行一一理顺了。而下辑中,也是我自己颇为喜欢的一段,实为对从前的上海人幽默的调侃,其中不免辛辣的讽刺,但是都充满了悲悯的情怀,不知现在的上海人看完,会有如何的心情。读下辑,先生观察之细微是让我惊叹的,先生对美食的研究与品评也让我颇为羡慕不已啊,(做为小吃货的我在读这些的时候真的很不淡定啊),那小女子就读完本书只说一点关于人与自然的小感吧r。<关于人与自然的一点感触>。先生对人与自然的说明,见本书文之《九月初九》,先生从中国历史的文化,慢慢的道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表达了自己的堪忧,实文中摘两段,以再次回味几番其精妙。“亟待更新的事物却千年不易,不劳费心的行当干了一件又一桩,苦闷的象征从未制胜苦闷之由来,叫人看不下去地看下,看下去。”“粉饰出来的太平,自然并不认同,深讳不露的歹毒,自然每作昭彰,就是这么一回事,就是这么两回事。”最近成都的雾霾很重,也是颇为领教了所有化工厂,“烟雾弹的威力”,而我也是不怕,顶着雾霾出去拍了一些照片,想记录在这一时刻人们的生活,也得到几张自己比较喜欢的照片,可是代价是第二天的嗓子干疼。我走出去看见什么了呢,一个在建设中的城市,永不停止的挖掘机声,似乎在这过程中,已经全然忽视了要与自然和谐的人道主义的观点。谁能谈判呢?难道你问自然,我建这个工厂会不会影响你,人心的诡异,似乎得到的答案永远是:不会。似乎也正印证了“知尔甚深”四个字。很多人对保护坏境,爱护自然都只是口头的唠叨了,而笔者现在是纸上的唠叨了,也是灾害来临才懂得危难感而奋起来保护坏境,大抵要问一问,污水怎么办?废气怎么办?垃圾怎么办?笔者的文字就搁在这里了?似乎无论何时,我都是下层的见证者,人家高大上谈论发展,觉得害的还是一辈一辈的老实人。

第一次听说木心先生是看窦文涛的锵锵三人行,陈丹青对木心先生推崇有佳,于是不知深浅的读他的文学回忆录,才翻了几页,发现坏了,这每一句话后面就包含一个领域的知识,以我目前的知识保有量怎啃得下来,而后就是观望,当然也有不屑,心想你一个作家也道不尽世间事,我读读其他,另辟蹊径也不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就有点学理科的感觉了,比如学不会物理可以先储备点微积分的知识,我读木心的书就有一种想要去储备一些基础知识再往下读的冲动,包括里面不认识的很多字。

       有的作家把小说写得像散文,比如汪曾祺,而木心却把散文写得像极了小说,寥寥几语,就把寺庙的百态众生跃然纸上,结合那个特殊的年代,先生能把文字写得这么恬淡实属难得,他对那只碗的偏爱与遗憾不是因其本身价值,完全是出于对母亲的凝视。

      从前读书只希望从书中读到感兴趣的知识亦或道理,但这段时间以来,越来越觉得了解作者生平更有助于了解书的内容,比如昆德拉和木心。

     从前总觉得上海人怪怪的,但具体说起来又不知怪在哪里,只觉得时尚,发达,冷漠,娘炮,小气,欺负外地人等等,但褪去这些标签,姚明和刘翔是上海人,今天早上和西班牙人签约的吴磊也是上海人,至少说明这些标签还是很片面的,直到读了这本书,跟随木心先生深入到上海人的日常,从弄堂到十里洋场再到澡堂子等等,总算明白了个大概。

      关于吃的,先生对中国的几大菜系都一一做了介绍,我现在试着加一段云南菜,欢迎品尝,滇菜,食材取之与山水,自然之馈赠,汤无鲜,加海干菜,汤缺酸,则随手扔一把话梅,以取代味精和酸醋的功用,滇菜就是美味的隐者扫地僧,若尝其味,便想独自享用,不想与人分食

   最后这本书还要再看两遍,干货很多,假如自己是一个小说家,里面的素材就可以直接引用都没问题。

最初是因胡歌推荐书单才发现的这本书,初读语言晦涩难懂,但想着胡歌既然推荐了必是有其过人之处,于是静下心继续读,几章之后便深深为木心先生的才情所折服,出于好奇百度了一下,这才知道先生的履历,更是敬仰。黄磊、汪涵也都曾极力推荐木心先生作品,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再读时,内心充溢崇敬之情。

本书分上下辑,上辑主要文学散文随笔,下辑讲述海派文化故事,个人更喜欢上辑,最喜《童年随之而去》和《遗狂篇》,一见先生文笔,以小见大,令人深省,一见先生知识渊博,文思奇特,角度新颖,唯憾自己知识浅薄,不能尽得其意。先生作品宜精读、细读、反复琢磨,故得静下心,从、百度开始,文中所提及文学著作更可翻出阅读。

下辑中先生讲述了旧上海人的衣食住行,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俨然一幅众生相浮现眼前,想了解旧上海和上海人土风情的可以细读。

这是我读木心先生的第一本书(散文),已收集木心先生的各种作品集(诗歌、文学、美术……),待慢慢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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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范例(6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我们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1)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2)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3)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4)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5)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读哥伦比亚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篇6)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左手倒影读后感


左手倒影读后感(一)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记得当时买下这本书时,是被它的书名吸引住了,总觉得很深刻。

而现在,一遍,两遍地读,则是被书中那经典的句子迷惑了。书中写的是作者在高三时前所未有的绝望,许多句子耐人寻味:我在高三,我写下这些我生活中真实的文字2020只是为了一场见证,虽然也许结果会很惨烈。而那句很哀伤的话,被我写下来放在相框里:过了这个七月,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有的。皇后有句歌词,我听了很感慨: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总是重复着这句话,然后想下面该说的话。最后,我想: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希望回头看我成长的时候,回首又见它我的那些闪耀的年华,然后可以对它们说,遇见你们,我很高兴。

看着那一串串经典而又伤感的文字2020,我的内心不禁波涛汹涌,毕竟我还在小学,不了解初中,更不明白高中,我不知道高中是怎样的辛苦怎样的艰难,何以能让作者写出这样的文字2020。

当有一天,我长大了。看着这一句让作者感慨万千的句子,我的心却依然水平如镜。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会做些什么呢?我不知道,长大这个词离我很遥远,但又感觉伸手即来,我不知道这个词到底意味着什么。

也许,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不会像《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的作者一样一遍一遍感怀自己的青春,而是迈着稳健的步子,看向遥远的未来,心里默默高喊:当这一天,我长大了!


左手倒影读后感(二)

我喜欢一边吃冰欺凌,一边喝咖啡,喜欢吃路边摊子上的刀削面,喜欢半眯着眼睛看太阳,我的生活是那样单纯。直到有一天,我读了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才知道,高中生的那一群人,生活得同样精彩。

记得有一次在书山书海中遇见《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它正安安静静地躺在那个角落,紫红色的飞舞的字2020被如同墨一般的黑色包围着,它似乎拥有魔法,吸引了我的好奇,于是,我打开了第一页。从那一刻起,那本书影响了我的一生。

郭敬明的文字2020是会灰色的,带着压抑。文字2020是忧郁的,淡淡的忧郁在他们身上散发,并包围着我,有点难受,我哭了。

整本书都讲了郭敬明他的高三生活,让我认识了他的朋友:小A、颜叙、崇明、微微和CD店老板。这里面讲了他们之间的友情、他们的生活。有点颓废,又是那样不寻,那样令人羡慕。他们都是忧郁的孩子。

其实他们外表和我们一样,干净整洁,书包里也装了沉甸甸的书本和练习册,他们背诵ABC和我们一样认真,他们也会将装订整齐的试卷一遍遍的看,而且每一遍都是那样的认真。可是,我们被这样的生活所俘,就像在被慢慢加热的水底待着的青蛙,渐渐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死亡。而他们以他们的方式发泄释放。整抽屉的CD,在寂寞的夜晚,将耳机调到震耳欲聋,踩着鼓点,身体在空气中舒展。黑暗中,他们自我麻醉,他们的表情是麻木的,眼神是空洞的,但内心的感情是黑色的浪潮,每每午夜,便可听见,哗,哗,哗,无情的,洒脱的释放。

郭敬明在文中说他喜欢读安妮宝贝。安妮宝贝是我向来不喜欢的,也许是对如今泛滥网络文学的偏见。不过我还是改变了主意,特意去了趟书店,买了她的《彼岸花》。我看见的仍是灰色,安妮宝贝似乎更绝望。这一次,我不哭了,我的泪已经流干。她很残忍,那种一针见血让我看见了活在内心深处的自己,那种空虚、无助和脆弱。也许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在伤口上撒盐,痛得彻底,才会避免下一次错误。

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生活并没有那样悠闲,我开始重新打量这个世界,试探着用手去触碰未知,现在我很忙,我已经没有时间眯着眼睛看太阳了。有一次,我一个人走在陌生的道路上,忽然停下来去看太阳,那太阳很亮,很温暖,我闭上被太阳照得生疼的双眼,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我开始听摇滚。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们热爱摇滚,因为也是忧郁的,就像痛哭的孩子,真的。我记得郭敬明在里面说过一句话:喜欢摇滚的彻夜不归的人,他们是孤独的,其实他们更喜欢妈妈送递上来一个亲手削的一个苹果。当我们被生活中精致的物质填满时,情感冷漠了,其实那种淡淡的体贴才真正让人回味。

我也开始喜欢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用45的倾斜角看星星,喜欢和星星说悄悄话。在那个时候,我才能把我心中的快乐或者是痛哭倾倒出来,和星星说往事,那些往事现在回忆起来是那样的甜蜜,我就像一个幸福的小乞丐,怀抱着一大堆曾经的美梦

我的生活渐渐图上了一层灰色,阳光照不进来。也许有那一天,我拨开这这层灰色,然后在阳关中慢慢舔伤口,而我生活的信念也变得更加坚定。《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你,让我成长。


左手倒影读后感(三)

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很破旧的书:小四(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前些年很畅销。

呼吸着七月湿热的空气,我坐在窗前的小书桌旁,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了多少遍我没有数,我只知道,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像是浸在古老的井水里:冰凉,安静。

这本书是小四在高三时写的一些文字2020,有小说,有散文,中间穿插着许多他成长的领悟。对读者而言,他写的是别人的故事,他自己的心情却在字2020里行间折射出了这一代人的成长的蜕变。也许是年纪相仿吧,所以我读他的文章时,感触颇深。

可能受课本上战争时期的少年英雄的影响吧,总以为青春是一个富有激-情的词,青春就是希望,青春就是大哥哥大姐姐灿烂年轻的笑脸。可是当我慢慢长大,终于也开始体会到青春的时候,我清晰的感受到了这两个字2020背后深深浅浅的无奈。青春啊,不过是痛并快乐着的呼啸而过!

小四的文笔很细腻,如同一枚细微的倒刺不小心扎进了手心柔软的肉里,怎么弄也弄不出来,只有让心不停的疼,不停的痛。小四用华丽的词语写武侠小说,用寂寞的词语写散文,用绝望的词语写他的心情。书里面的每个字2020都是他的一声轻叹,连起来却是深不可测的忧伤,一声一声,一片一片,无止无境。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啊,看上去似乎都很好,会笑,会运动,有文化,懂礼貌,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拥挤的人群,全是陌生的眼神;楼上楼下,全是冷漠的表情,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只有自己知道自己装的有多累。钢筋水泥铸建了坚不可摧的石头森林,而居住在这森林里的我们啊,却因为受到太强的保护而脆弱的不堪一击。

当我们站在青春这道坎上时,我们开始学会洞察社会,思考人生。我们还开始面临压力:学习的压力,社会的压力。这些体会这些道理过来人都是理解的,可是却无法用语言想我们描述,即便描述出来了,年幼的孩子也体会不来,除非亲自经历。

小四在这本书中就把他高三时思考的一些东西记录小来。像每个那个年龄的小孩一样,小四思考了他平淡的生活经历,他的刻骨铭心的朋友,他绝望的人生观,他对摇滚音乐、对非主流电影的挚爱以及对未来无法抗拒的无奈。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当我们意识到原来这世上有这么多事不能被我们所左右,比如高考、失学、下岗、离别我们开始犹豫,变得胆怯。当我们意识到成年人的社会会更复杂,社会上的潜规则更让人无奈的时候,我们的眼里写满了懦弱,心里填满了绝望。我们如同黑夜中迷路的小孩,望着空洞洞的前方低头啜泣,不知道哪里是光明的出口。小孩子都是那么急切得渴望一夜长大,可是这一天真实到来时我们却慌张到措手不及。于是我们开始意识到童年才是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光,平生第一次开始强烈的怀旧,怀念自己经历过的所有,怀念那些简单的生活,细小的幸福。

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回首又见它;第二部分是:天亮说晚安。第二部分是写小四这种拒绝长大的矛盾心情的。他对过去的日子是那么的迷恋,对过往的欢笑是那么的不舍,所以他用的字2020眼都很决绝,一颗一颗,如同嵌在纸张里的,让人揪心的痛。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一)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让我看到了我正在经历的青春,激起了我的共鸣。年少的时光总是弥漫着迷惘的,在迷惘中前进,在迷惘中挫败,在迷惘中感悟,在迷惘中欣喜,在这迷惘中成长。真是时光如流水,岁月如水,韶华如年。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写的是青春成长往事,作者把它称作是散文作品,但读起来更像是小说。这倒不是说它的虚构一性一,我相信他全部出自作者的亲身经验。而是里面写人和事写得如此栩栩如生,如歌如诉。这本书中写得最好的作品就数【天亮说晚安】,用作者的话来说,这是最心疼的文字了。这些经历,也无非是学业的困感,面临高三毕业的惶恐,但更多的是少年人的交往和内心的体验感悟。少年人的心理写到如此一精一细敏一感的地步,也就难怪他们心心相印,惺惺相惜了。坚韧的人一性一,敏一感而脆弱的内心,何尝领略过这个世界的一陰一郁、绚丽相比【幻城】的飘渺梦幻,相比【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直白激烈,相比【悲伤逆流成河】的残酷凄怆,相比【小时代】的犀利尖锐,【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有的只是对过往时光的追忆,如一曲被泉水洗涤而过的悠扬笛声,纯净至极,令人共鸣无数。书中大多的散文都是作者郭敬明高三的记事,我怀念过去的你,怀念我留在单车上的十七岁,怀念曾经因你的一阵微笑而激荡起来的风,夹一着悲欢和一去不回来的昨天,浩浩荡荡地穿过我单薄的青春,没有矫一揉一造作,没有故作忧伤,只有曾经的人儿,时而的怀念,我想,有一天,回头看时,或与我也会怀念,除了怀念,仍是怀念。书中最喜欢的文章,便是【天亮说晚安】,题目取自一部日本电一影的台词。这篇文章,我看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兴致就缺了一半。满目徘徊的字眼无非是我、林岚、FOX和颜叙,一直在摇滚乐和寂静的黑夜中叫嚣。于是剩下一半的兴致支持着我把它看完。却发现,只是因为不喜欢重复的生活而已。在结尾的时候,是无比的遗憾,无比的完美。因为这种不算结局的结局才最叫人难忘,不得不说我刚刚经历了一场心理战斗,不是我在搏斗,而是作为一个观望着,我在看着别人搏斗。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念头:作者是揭开自身的疮疤慢慢抚一摸的人,而读者是看着作者抚一摸疮疤同时抚一摸自己身上同样疮疤的人。也许太过复杂,也许不够清楚。因为我表达不来,只是我知道我也有同样感受,和作者有同样的感受,从而达到共鸣,然后感叹:这是一篇多么好的文章啊只因为说出读者心中的痛。我不会多么多么用力地感叹,只是清清淡淡地怀念和咀嚼。我和朋友谈论起的时候,只是会说,这篇文章不错。但是我不会说我和文章里的人物有相同的遭遇或者有相同的感受。人有些时候,不需要太多人了解。书中自然少不了现代90后的想法,频繁的考试像翻来覆去的死,早起不达成,晚睡完成得保质保量,以及那些校园的趣事,每一处,总会让人不由想到自己。那段经历时沉长,回首时短暂的青春让人如在云雾般缭绕中呼吸着太一陽一的气息。愈见明朗,却始终无法摆脱那迷幻的感觉。

郭敬明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福的。这已不是少年不知愁滋味,而是能解其中味了。眼光看得如此之透,因为他们的目光就注视一个方向,仿佛早已洞穿了未来的命运:那些花一瓣也是黑色的花朵,一陰一暗而诡异,可是依然寂寞地开放,然后调零。这是典型少年人的文字,但却透着一股末路英雄的气息。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二)

一直觉得青春是一盘我们永远都无法揣测的棋。这不,在一个不明亮的下午,天气一陰一暗得有些暧一昧,窗外梧桐的叶子竟泛黄了,为什么有些叶子先枯了,有些还绿得眉目传情。鸟儿在枝头上叫啊叫的,它是否在慨叹着远去的韶华?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是作者新近创作的文字,散文加上长短篇。一直也无法理解青春一逼一人的写手竟然有如此充满疼痛与欢乐的文字章节。很偏一爱一其中一篇【天下】,一个关于大漠的离奇故事,文字的一陰一郁,让人联想到了寂寥。作者在故事里描述着:为什么在沙漠中会有泉水,因为曾经有人在这里哭泣。分明是温暖的语句,可如何让人感觉如此的揪结人心。

书写着自我的文字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一感而内敛少年灵魂深处犹如岩浆般涌动的心理活动。关于价值观,关于人生、社会、情感等等等等,有痛苦,有迷惘,也有希望。

驹于年轻人或者曾经年轻的人来说,读这本书,绝对是一次对心灵的冲击和涤荡,绝对会触一动自己心里的一种记忆。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荆,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作者老练的文字,无不在叙述着岁月的挣扎,叙述着年轻的厮杀。

一爱一在记忆的河中漂得久了会变成玫瑰,恨在记忆的土地中埋的深了会变成石头,青春在凹凸的文字中会显得一逼一人,那种叫做年华的东西,会被岁月的倒影忽然间得酿的清晰。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岁月如水,韶华如年。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三)

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一握的璀璨年华,而中间飞快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伤感。【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这本书是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在我同学的书桌上发现的,看着署名很特别,边便借回来看。

这里面记述了郭敬明的青春年华,让我看到了一条,我未来将要走过的路。这条路很美很美,有很多一精一彩的故事发生。

青春,多美的一个词啊!但它又让多少人为它几经折磨。它就像一首曲子,有快乐、有伤感,有快拍,有慢拍青春里的快乐,像一股温泉,使人沉浸,流连忘返。装挂满了许许多多奇妙的珠子,珠子里面全是幸福,不会溜走的幸福。青春里的伤感,像漆黑的屋里,使人感到冷清,寂寞。充满了寂静,挂钟的滴答声一边又一边地在耳边回响。青春里的快拍慢拍就像是光一陰一似箭,度日如年这两个次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感受。

时间的河流里,左岸是逝去的回忆,我们遗弃的回忆,右岸是我们手里攥着的青春年华。这条河流的尽头,在哪里只是一个未知数,而我们该做的,就是静静地在河中快乐地创造更加璀璨的未来,等到那一天,可以看到这条河渐渐变成了金色,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啊!

美丽的花儿因有露珠的滋润而亭亭玉立,参天的大树因有一陽一光的哺育而茁一壮,清澈的绿湖因有杨柳的点缀而绿意生辉,大自然因有春夏秋冬的陪伴而五彩缤纷而我们这条悠长的人生路,因为有青春的锦上添花而更加辉煌灿烂。

世界上最美的,无非是人的心中最一爱一的,但是我们都应该一爱一惜我们仅有的年华,因为,一旦失去,那么遗失的便不只是年华了,也遗失了人活着的意义。

逝去的年华很美,或许正在追逐的你话更美呢?

活到尽头的时候,回首看看自己左岸的逝去的回忆那是件多美的事啊!

优秀读后感:无与伦比的崇敬——福尔摩斯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读后感3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男孩在一段时期内的历险奇遇。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顽皮、勇敢正直的少年。下面是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读后感3篇的内容,欢迎阅读!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

暑期中,在整理孩子的书籍时又看到《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这是我为孩子小时候买的也是他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是我自己喜欢的书。禁不住我又拿起来看了一遍。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天真、活泼而又顽皮、又有点野性的个性。一个个让人难以接受的小闹剧、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而又不得不佩服的故事又一次呈现在我的眼前。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感慨发生在我身边的许许多多孩子们有趣的事,我们作为孩子的教师,我们既要保护孩子那天真的一面、又要帮孩子把握好正确的方向。让孩子们在我们的呵护下能健康的成长!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2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敏锐观察,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也是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本书的姊妹篇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里·芬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因为害怕被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里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后来终于成功脱险,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3

我读过许多书,有科幻类、教育类等等。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少年时代的趣事,勾勒出一个顽皮而机灵的少年汤姆的形象,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聪明。

其中一个故事尤其典型。有一次,姨妈让汤姆刷墙,汤姆虽然百般不情愿,但也只能忍声吞气地去干。正当他愁眉苦脸时,他的朋友贝恩手里拿着苹果悠闲地走了过来。汤姆立刻装出一副十分快乐的样子,一面刷墙,一面嘴里哼着小曲儿还手舞足蹈地像在跳舞。似乎他不是在干苦活,而是在享受一样。贝恩一开始对汤姆不屑一顾,可看汤姆那么快乐,便动了心:汤姆,刷墙真那么有趣吗?你没干过,不知道,刷墙简直就是极品游戏呀!那让我刷刷吧。不!难得一次机会,怎么能让给你呢?

贝恩提出用苹果交换。汤姆才假装极不情愿地把刷子给贝恩,自己则到树荫下啃苹果,一边还不停地对在太阳下干得满头大汗的贝恩叫:快刷!我啃完苹果就来了!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笑话,可对我而言却大有启迪。我脾气倔强,常常认死理儿。暑假我妹妹来到我家,我们两个常常这也争,那也争,吵得面红耳赤。可每次我俩针锋相对、各不相让时,她因为有妈妈的偏袒总是必胜无疑,我只能拿玩具、家具撒气,弄得大家都不开心。其实,我若能像汤姆那样聪明,也许每次我和她争时,都能虽败尤胜,而且还让她心服口服地去做。是啊,换个角度看问题,这是处理疑难问题的一个妙方。设想,汤姆如果认死理,在刷墙时愁眉苦脸的样子被贝恩看到了,知道刷墙既苦又累,还会愿意拿苹果和汤姆交换刷墙吗?在生活中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有些时候看起来似乎吃亏了,如果你不能自己开解自己,不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反而一味地怨天尤人,不仅不利于与周围的人相处,而且还很难避免继续吃亏,造成恶性循环。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从亏中找到赢,从祸中找到福,也许下次你就吉星高照了呢!而且忽然间周围又多了许多朋友呢!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模板3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模板3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1】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原著是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 吐温,这本书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小说。马克 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的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这部小说足以让那些正在长大乃至已经长大的人们回忆起儿时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以及那些难以忘怀的友情,唤起他们正在逐渐模糊的记忆。

汤姆索亚是一个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积极乐观的孩子,他敢于冒险、正义、勇敢、足智多谋,是人们心中的小英雄。汤姆 索亚有着敢于探险、追求自由、做错事后敢于承认错误,承认缺点的优秀性格特点。他还是个聪明爱动又调皮捣蛋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感受到了汤姆 索亚的天真的童年十分美好。我真羡慕汤姆 索亚能有如此丰富有趣的人生经历。我想对同学们说,让我们尽情享受童年的快乐吧!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可不少。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小男孩。

尽管有时候很调皮,但在他遇到不平时,会勇敢地去阻止。比如,汤姆和一位流浪人哈利夜里去墓地里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但凶手为了逃避责任,故意把责任推给了无辜的波特,让警察抓错了人。原本汤姆汤姆不说出去,还对天发了誓。但最后,汤姆在法庭上讲出了所有实情,指出了真正的凶手。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汤姆因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无辜的人被处死而凶手却逍遥法外说出实情,可见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而我们,却以冷漠对待世界。总之,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

记得我以前很胆小,不敢面对现实。而现在,我可以勇敢地面对一切了。即使失败了,我也会对自己说“没关系,下次努力!”然后会坦然的面对新的问题。我因为读了这本书,我便知道了:逃避是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只有你勇敢地面对了,才能战胜它。

这本书还有许多其他感人的小故事。你们如果想知道,那就买来读吧,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会有很多的收获的。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3】

这个寒假,我们的必读书目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仔细阅读后,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活泼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事。像汤姆被罚刷围墙时,竟使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的替他干,还送他礼物。之后他和夏克逃到荒岛,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给他们举行丧礼的时候,他们却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但在顽皮的同时,居然和夏克一齐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了众人敬佩的小英雄。整篇文章写的就是汤姆的童年,惊险、不平凡。看着这本书,汤姆总能给我一种正义、勇敢的精神。想一想,如果你是一个跟汤姆一样大的孩子,亲眼目睹了整个凶杀案的经过,你是否会恐惧之余,还有勇气去指认凶手呢?可见,汤姆的勇气可嘉,是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孩子。我们的童年充满了欢声笑语,而汤姆的生活中却充满了危险。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孩子:在学校走廊上,看见几个男孩打成一团,经常成为教师家长心里的一块石头。汤姆虽然调皮,但应对亲人对自我的思念时,也忍不住哽咽了。我从汤姆身上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永远以微笑应对生活!

这样,生活才有意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下面是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篇的内容,欢迎阅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

同学们在历史的长河浮浮沉沉,最终成为了一粒粒的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就看了这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里面有勇敢的汤姆·索亚;严格的波莉姨妈;勤劳的席德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海盗生活”里面讲了汤姆以为他是被人抛弃的孩子,根本没有人爱他,所以,他、乔·哈帕和哈克贝利·费恩成为了铁哥他们三个决定远离他乡,去当海盗。于是,他和铁哥们各自回家去准备当海盗是要用的物品。第二天,他们就行驶着轮船去了杰克逊岛。

从这本书中,我体现到了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活泼的男孩,虽然他平时调皮捣蛋,也经常逃学,得到波利姨妈的训斥,但他充满了正义感,而且他十分喜欢冒险跟着他的铁哥们。汤姆也十分有想象力,他幻想着自己能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两个强盗的窝,也找到了强盗藏的金银财宝。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受的体会到了汤姆·索亚的勇敢。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不能成为一个胆小如鼠的人。这样子我会永远的在黑暗之中,走不出来,永远不能在阳光下快乐的成长。

汤姆·索亚那种顽强的精神,永远存在我的心中,我也要把他发扬光大,让人们时时刻刻的去坚持。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不管遇到再大的风险,都要坚持下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

汤姆索亚,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在大人眼里,他除了作恶作剧,就只会逃学。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令老师、令家人费心的捣蛋鬼,竟做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且轰动天下的大事。

一次,他与另一个被人们讨厌的“野孩子”哈克一起到墓地去,却看到了一个杀人事件,混血儿印江?乔杀死了年轻的医生,可乔却嫁祸给在一旁喝醉了酒的波特,人民发现后,把波特抓了起来,并要审判他,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但汤姆却害怕如果指认,印江乔会将他杀掉,就在他两难不知其所的时候,他强大的正义感胜利了,最后汤姆在法庭上还了波特一个清白。

虽然汤姆淘气,但他勇敢、善良、富有正义心,他仍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去爱护的小孩。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名将岳飞。虽然岳飞与汤姆?索亚的处境不同,所经历的故事也不同,但他们都勇敢、富有正义心。1134年至1136年,岳飞曾两次伐金,都大获全胜,并写下著名诗词《满江红》,但在1140年伐金时被小人秦桧诬陷,因而被赐死。一位忠臣,却这样被小人奸害。虽岳飞已亡,但他的勇敢、忠诚和富有正义心的精神也仍然被我们牢记在心。

汤姆索亚,一个还未满18岁的小男孩,却拥有如此勇气可佳的胆识,实在值得我们学习,而他惊险的经历,也告诉我们只要快乐、健康,有远大的志向,梦想终会实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

《汤姆·索亚历险记》与我所有我看过的书比起来,我 更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捣蛋的方法一次比一次历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

虽然他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却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肢体语言的缺陷,并不能掩盖住他内心的优点,他曾说他自己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做错时,也很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变成一位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可没人理会。

汤姆的崇拜者是海盗。在我们的眼中,海盗是一个最贪婪的大坏蛋,人们对他深恶痛绝。可是,在汤姆的眼中,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坏蛋,而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好人。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还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说,汤姆是一个善良的孩子。

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拥有过一段短暂而又快乐的童年。但我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加丰富多彩。我们在童年的时候,只会傻里傻气地玩耍,哪里会像汤姆一样有理想有抱负,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小年纪的汤姆,足智多谋。在犯了错误要接受惩罚时,总会想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来为自己开脱。聪明爱动的他,经常把傻里傻气的同伴耍得团团,自己便坐收渔翁之利。

他的理想他的抱负经常令人惊讶不已。汤姆为了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逃避这个文明的世界,逃避死板的生活,彻底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做出了离家出走的选择。和三个同伴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这个令人惊讶的想法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中徘徊,挥之不去。其实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真正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一次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觉到对自己的孩子有亏欠,并把亏欠持续一辈子。当大人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之后,天天都是以泪洗面,为他们祈祷,并且对自己的行为受到谴责。最后,在小镇上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突然回来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落下了幕布。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令自己不愉快。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读后感500字


我的青春,也曾迷茫,孤独,沮丧,无措......但当一切过去,你会发现,最柔软的内心也最有力量。

暑假里,我读了同学向我推荐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一书,我从郭敬明细腻华丽的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比较大的大提琴,音色朴实无奇,像河流一般缓缓淌过,不急不缓,那是作者的喜爱,我想,那也是我的喜爱吧!不过,我一直以为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迷恋的也许并不是那比小提琴还要略逊的音色,而是那宛若缓淌慢流的速度,能然在喧嚣慢碌的身影,随着乐声沉淀,让灵魂得到片刻的憩息。00后的我们,在行色匆匆,人头涌动的街头穿挤,毫不可惜的挥霍青春,听着商铺门口震耳欲聋的音乐。许是太过忙碌,终究是望了在某一处的短暂停留,没有点滴留恋,有风尘仆仆的跨入人生之路,埋头前行。作者说青春就是如此的喧嚣张扬,最后也会沉寂到无人知晓,可他就是享受这沉淀下来的感觉,恍如大提琴的声音,悠远绵长,不急不躁。

我们都是受伤的小兽,独自在角落里舔着伤口。我想,如若青春真的是一头小兽,那也是一头拥抱着希望的小兽,即使遍体鳞伤,也会抱着双臂等待最微弱的阳光。那一年的郭敬明抱着成为一名导演的希望,等待着朝阳,于是当《小时代?灵魂尽头》去赴十年之约时,青春时期的梦想终于在荧幕上发光。每个人的青春都像一颗碎钻,你这光斑斓,内耀着未来,再定义下个时代。谁的青春不腐朽?青春是一场避不开、逃不过的盛宴,只要有梦、有希望,我相信都会在青葱岁月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右手是难以忘怀的回忆,右手是值得我紧握的璀璨年华,而中间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伤感。那一段段柔婉淡然的文字,那一个个关与青春的故事,似是毫无关联,却知识的写照着每一个人的青春,以青春二字谨此怀念我们被世俗踩痛的光阴岁月,感谢有一段青葱岁月。不管走了多远我都不会遗忘曾如夏花一般绚烂,却如惊鸿一样短暂的青春!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的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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