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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6 来源:互联网

《我喜欢》读后感400字。

《我喜欢》是张晓风哲思卷里的一篇优美的散文。不光语言有韵味、典雅,委婉,还有作者丰富的想象。可以看出张晓风十分热爱生活而且仔细观察生活。比如说:夏日的永昼、不知名的小野花、在挂满雨珠的窗前说话、叩湿湿的大门……这些都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事情,很少有人留意,但是张晓风却喜欢留意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嗅一嗅、摸一摸。


在张晓峰的笔下,冬日的阳光、油亮的秧田、满山的芦苇、旧照片……,我也仿佛身临其境,和小伙伴在冬日的暖阳下,在绿油油的麦田里嬉戏奔跑。他是这样的热爱大自然。甚至他把死亡看做是去参加天国的宴会,一种永恒。他又是多么的乐观向上呀!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热爱生活,生活就会用快乐和幸运来回报你。


小时候,奶奶告诉我,如果你整天不开心,身边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大家都不愿意和一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是啊!如果你心中满怀怨恨,所有的事物都会像你的心情一样,寡淡而无趣,快乐就会离你而去。让我们做快乐的人!让我们和张晓风一起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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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喜欢》有感400字


喜欢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淡淡芳香;喜欢是一株株清新的小野花;喜欢是鸟儿委婉的歌声;喜欢是美妙而悠长的古文……一切喜欢让生活充满阳光。

《我喜欢》这篇散文我读第一遍就喜欢上了它。作者张晓风喜欢各种美好,喜欢四季、喜欢梦中境界、喜欢生活中的人和事……喜欢生活中的很多很多!而这一切喜欢都很美妙而阳光四溢。

《我喜欢》这篇散文透着喜欢的色彩。生活中并不枯燥、无味,那是因为生活中洒满有着喜欢的色彩的阳光。我呢?也同样喜欢每天穿上精神的校服走进熟悉的校园,与同学们、老师们一起度过一天的美好学习生活,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做自己喜欢的事。有人认为学习生活很枯燥,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从中发现喜欢的影子,没有那份色彩,当然显得枯燥而无味。

“喜欢”这非常简单又平凡的文字能带来阳光沐浴后般的愉悦,它也在我们身边。每天课后,听见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就忽然感到这寒冷的冬中有着一束阳光温暖我的心。每天回家看见家人的笑容,恬然中添了一丝美好,从心底一种淡淡的喜悦与喜欢涌起。

我喜欢美好生活的一切,每个人内心充满着一份喜欢,才使身边的生活更加充满阳光,射放着自己生活独有的美。

我喜欢的玩具400字作文


我家里有一个玩具箱,里面有很多玩具,我最喜欢的就是一辆闪光1号的宝马车,那是我过8岁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我很喜欢它。

它是一个可以听人控制的车,是一辆白色的赛车。车玻璃上有一个雨刷器,可以一秒钟就刷三趟水。车门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打开也可以锁上,上面还有一个指纹密码,我是赛车的主人,只有我才能开锁,别人打不开。

赛车的颜色是白色的,它一跑就会发车一阵光,它的轮子是蓝色的,一走就可以发出彩色的光芒。

有一次,一个小朋友来我家玩,他把赛车放到地上,打开开关后,把操纵杆往下一推,赛车就像电一样冲出去,然后撞到了墙上。我连忙跑过去,担心赛车“受伤”了,幸好没有什么大问题,于是我决定教他怎么控制赛车的速度和方向。在我的指导下,他也和我一样熟练自如地控制赛车了。

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就拿出来玩,有时候我会拿着它在小朋友面前去炫耀,有时候也和小朋友一起比赛,我的赛车也很“争气”,每次都是凯旋而归,这让我更喜欢它了。

我喜欢我的赛车,它是我的好伙伴。

《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读后感

你注意过吗?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原来还静静地展开着这么多美妙的事物!

读着张晓风的《我喜欢》,我能感受到她所喜欢的事物,这些美好的事物经她之笔,让我也喜欢上了它们。

冬天的阳光,温暖却带着一丝凉意。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读着这些文字,即使不在冬天,我们也能感受到冬日的宁静淡远,令人心旷神怡,心驰神往!

春风拂过,所到之处皆为绿。万物复苏,树儿长出芽,绿油油一片,露水落下,芽儿青翠欲流;草莓如红宝石,如此粉嫩,竟令人不忍摘下。

秋风掠过,田间卷起朵朵金色浪花。秋匆匆走过,带来农家的欢乐。

梦在不经意间来到,在你入眠之时,它带来几多欢喜几多愁。它带来早已逝去的尊长,让他朝你微笑;它带来难忘的往事,让你在梦中过着童年;它带来长辈的淳淳教诲,让你在社会中得到经验,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梦也在不经意间溜走,想抓也抓不到。

花在风中生长,也在风中凋零。菊有坚韧不拔的个性,在风中越开越鲜艳。风儿吹打着花儿,看着它弯曲的枝干,别为它担心,它们在风雨中受苦,是为了更好地生长;折断的花儿,也别为它太动情,就是这么残酷,只有坚韧才能生存,软弱的生命,只能在风中转瞬即逝。

在夜晚看书,风儿吹拂着脸颊,看着一本优美、恬静的书,更能感受到美而凄凉的意境。在书中,历史兴亡浮现眼前,对过去的唐宋元明清,兴亡衰败,仿佛近在咫尺,又好似遥不可及,宫廷纷争,其实历经数百年,又好似只在一瞬间。

在张晓风的笔下,有这么多可爱美妙的事物,值得她去喜欢。在这气象万千的世界上,我也在寻觅更多我的喜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第1篇】

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第2篇】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有些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读后感400字


我今天读了一本绘本,名字叫《有些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我很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这本书里写的狐狸宝宝和狐狸爸爸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得是狐狸爸爸带着小狐狸宝宝去海边冲浪,小狐狸宝宝从小就特别爱冲浪,尤其是在风浪很大的时候,小狐狸宝宝张开手臂,狐狸爸爸钻到水底,把狐狸宝宝举得高高的,虽然狐狸爸爸在水底都快要憋死了,但还是陪着小狐狸宝宝一次又一次钻进水底,以为他希望一直听到他的孩子小狐狸宝宝的笑声。

我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去游泳馆玩水,那时候我和妈妈都还不会游泳,我们俩就只能带着游泳圈在水里,我和妈妈一边玩水一边说,我也好想像鱼儿一样在水面上跳跃,说完话回头一看,爸爸不知道游到哪里去了,就在这时哗啦一声,我突然离开了水面,原来爸爸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是爸爸刚才听到了我和妈妈的聊天,难怪刚才爸爸不见了,原来他也像狐狸爸爸一样潜到水底“埋伏”起来,只为了实现我想像鱼儿一样跃出水面的愿望!

原来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天底下的爸爸都一样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啊!爸爸妈妈我永远爱你们,就像你们无私地爱着我一样!

我喜欢


王梓琪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歌声,那柔和的晚风和知了打出一声声夏天的节拍,我喜欢宁静的夏,我喜欢那声声歌唱。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淡淡的香味,那百花争艳斗出的清甜,我喜欢那春天的弦,弹起一声声季节的色彩。
我喜欢秋风,那一阵阵风带动着丰硕的果实,生出嫩芽,探望新世界;我喜欢秋天的夜,和着那漫天星星,让月亮不在孤独;我喜欢秋天的雨,一点一滴,都带动着秋天的气息,跳着秋天最绚丽的舞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柔和的光,那一缕缕光带着冬天的清风,在风中漫步;我喜欢冬天的梅花,那有着无比奇特,无比动人的孤独,在冬天展现了唯有的风采,有句话说得好,“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梅花绽放出出冬天的独有的傲骨和姿态。
我喜欢梦,喜欢梦中起伏的钢琴曲,那一个个个音符带动梦走向辽阔的世界。我梦见我在花丛中展开翅膀,飞向蓝天,我喜欢梦中的自己,让另一个自己说说心声,传播远扬,我还喜欢梦中的世界,在梦中,我用双手拥抱大地。
我喜欢解放军,在那个革命抗战时期,他们用自己的身躯换来和平,他们用热血,染红了国旗,可以说,这是无比高贵的,无比崇高的,我还喜欢他们的精神,那团结有爱,勇往直前的精神揪动着心,那一串英烈的名字我将铭记于心:XXX、刘胡兰、雷锋…这些抗战英雄时刻警惕着我们,我也喜欢他们誓死为国的精神,他们付出的心血数不胜数,他们的脚步踏着祖国无比光荣的胜利,他们爱国,我将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一路前行。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每个角落,每个民族都有不一样的风采,“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喜欢......
老师点评
叙述娓娓道来,有详有略,文章很精彩!如果再有深度一些,引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典故,引用一两句名言或诗句,会更上一个层次!——庄老师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3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300字

很早以前就把这本书买了放在书架,一直没去看,听朋友说是太甜的狗粮,容易毒死单身狗,所以一直没有去看,心心念着等着有了女朋友,可以跟女朋友一起看……
像之前看的《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这本,我就不喜欢,说不上为什么,看着蛮尴尬。这本《我不喜欢我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虽然类似,但是不知为何,我确是很喜欢,除了很甜之外,还会让我回忆起很多的事情,并且对乔一说的关于爱情友情生活上的话有一些共鸣。我会有想赶快读完又不舍的不忍心读完的感觉。
关于回忆
乔一说了一些关于青春校园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看了总会想起自己的校园青春,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当年上学班里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心总是细的,总想着能有什么机会可以跟喜欢的人去接触,每当排座位的时候和喜欢的人离得近了会开心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亮的,有什么活动可以跟喜欢的人一组那心里感觉干什么都愿意,偶尔跟喜欢的人传纸条说说话可以开心好几天。那些年是那么单纯,那么简单而又美好,觉得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有了全世界。读这本书想起了曾经喜欢过的人,还有和喜欢过的人发生过的这样那样的故事,乔一说成长遗憾的部分在于,我们总在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是的,我丝毫不怀疑在我无知的年纪遇到过最好的人,毫无疑问,我也在不自知的年纪错过了最好的人。既然是成长难以避免的遗憾,那就祝福曾经遇到过的最好的人能遇到她们生命中最好的人并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关于爱情
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想看过这书的都会羡慕,虽然说现实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好男人好女人也不是到处都有,能凑到一起那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他们的爱情中学到一些东西。第一点,她说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两人能相处的好,少摩擦,少废话,相处省事首先要充分了解对方,有一个人能理解你做过的别人不理解的事,那么这个人就懂你,就值得去珍惜,爱情需要懂你的人去给你。第二点是林夕说的一个观点是说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这是书里说的喜欢一个人要自己去争取,其实关于富士山这个观点我倒是想到是别的。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是因为富士山的美而喜欢,你不能妄想改变它,你不能妄想搬走独占它,也就是说喜欢一个人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要让对方做自己,虽然有点扯偏,但是我还是觉得两个人相处做自己非常重要。最后一个是这么一句话,如果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就是愿意把坏的一同承担。当然了,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是共同面对困难,共同享受快乐,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以上,是读这本书关于爱情的三点感想。
总在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容易发一些骚,总是想当年如果怎样该多好,还是林夕说得好,可惜没如果,只剩下结果。罢了,还是多读书,多学习,珍惜现在,不问过往。
最后,祝福所有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4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400字

很久很久没有开启这样的读本了,年少时疯狂迷恋过言情小说,后来每每回想总会觉得肠子好像又青了真的浪费太多好年华,悔不当初。所以现在恨极了那类书,只要相关一概不读,心灵鸡汤也概不翻阅。这本书是个意外,某人好像很喜欢,就买来送他,后来他又要我看,好吧好吧,满足他的愿望,毕竟书名我是喜欢的,抱着试试的心态,却打开了新天地

虽然吃了大把狗粮,不过觉得味道不错,也真心祝福乔一以及像乔一一般的人儿。除了爱情,我也许还闻到了些其他的味道。

◆ 第1章 null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曾经行走在小说里的场景突然浮现在眼前,16岁桌旁眼角余光中的他,26岁枕边侧目晨光中的他,还是那个他,这是万千少男少女都有过的梦境吧。你的那个他或她还在吗?好难对吧,我也觉得

◆ 第4章 眼前人是心上人

很多人都说成长残酷,恰恰相反,我觉得成长是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远有希望,永远不怕输,那么多的绚烂风景,只有长大才能摸得到。

小时候特别盼望长大,总觉得大人的世界满是新奇,于我皆是诱惑,那时天真烂漫,一切都是纯粹的,洁白的。渐渐长大,青春期明白了长大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会面对承担责任、艰难抉择、生离死别,每一件都异常辛苦,变得不想长大。而现在我会觉得成长既残酷又温柔,在梦幻世界里亲手戳破一个个彩色泡泡,经历天真的一次次破灭,在残酷中飞速成长;在鲜血淋漓的现实中用无邪之心筑起爱的城堡,在温柔中缓缓蜕变。目前的我,爱极了这般成长的自己,却也怕时光荏苒,父母的衰老也在加速,恨不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我很赞同林夕的观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

也许我们会感慨,怎么别人就那么多人追,而我竟无人问津,其实不然,无论颜值高低性格好坏优秀与否,面对爱情其实我们都一样拥有同样的机会,只是有的人先天或后天存着些许优势,但这也并不影响结果,只要你愿意也许就会不一样,连此生挚爱都没勇气迈出一步,今后的路该怎么挥洒勇气。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味付出,另一个人一直索求享受,这样畸形的关系是不能持久的,再勇敢一点,也许他就是Mr. Right 你的枕边人

我从来不想要什么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懂?

说到心坎里,你懂的多好的情话

◆ 第7章 三件小事

最后一抹余辉留在地面,梧桐树在两侧被风吹得沙沙响,一切都平常,一切都很好,可是那个瞬间,我突然体会到了什么叫“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

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就如同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一般。有些感受只能自己默默治疗,什么也解不了那毒

◆ 第11章 盔甲与软肋

爱让人突然有了盔甲,也突然有了软肋。

因为爱变得异常坚强,强大到陌生,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突然学会许多以前从来都不会的技能;也因为爱,一个字一句话就脆弱不堪,那个最爱的人成了致命伤。

◆ 第18章 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看一下永远

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的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间不常有,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誓言不长存,但我们总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爱的,我们总会遇到那个值得我们守护一生的人

祝愿每一个相信爱情之人,找到枕边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500字


我相信现在一切的危机都是你我人生中必经的没钱,压力大,不得志。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你不用焦虑,慢慢来,大不了我养你。

一本关于青春恋爱回忆的书,好像这么多年以来看的很少,几乎没有,或许这还是第一本。作者说她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我也曾说自己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所以有时候也会在一方小空间里敲击下一些记录的片段,或许拿出来整合一下估计也有好几十万字了,可能以后拿出来做归档的时候也可以看成是一部人生成长发展的历程了。

看书的时候,总是一会笑,一会沉思。今天早上起得比往日早一些,有一些任务没有完成,但到了图书馆还是先翻阅了书籍。历时约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了,把一个个的小故事串在一起,就有了一个宏观的叙事,大致上对于主人公的情况有了了解,书中的场景总是能够变成一幅幅的画面呈现在我的脑海里,或许也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小片段,看上去自己也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小片段的,大概都是一些小美好。大约十点四十的样子开始写读后感。

不论什么书籍,一定是在某个阶段有需要才会有所感受和领悟。因此我们总是在提时机非常重要。这类书籍虽然看得少,但书里的内容却总是往复发生在每个人的生活和世界里面。也许前一个阶段我看这本书,大概就是看一下别人生活里面值得小确幸的一些事情,但现在看大概会想一下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到那些原本你曾经也想做到的事情。可能也会从中获得一些启发。而我们的生活就像开头的那句话一样:我相信现在一切的危机都是你我人生中必经的没钱,压力大,不得志。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你不用焦虑,慢慢来,大不了我养你。

慢慢来,才会走得比较快。事情不必绝对,但必须要用心。书里回忆的小故事,把一个个人物都变得鲜活起来,很立体。仔细推想一下,感觉他们似乎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某一个朋友一样。不管是作者本人,抑或他的高中同学、大学室友、上司。也正是有这样一群人的存在,大家总是在互相经历着,成为对方的故事,一起大步地继续往前走。而那些打趣、疯狂的事情,总是在成为青春记忆中最值得记忆的点滴。世界上有很多方便快捷的方式去达到一个自己想要的点,但我想慢慢来,才会走得比较快,对于很多涉及到双方、多方的事情,不必太过绝对,却一定要用心去对待。

态度是一段关系的磨合剂,也是一段关系的催化剂。乔一可以把F君从一个正经的人变得不那么正经,F君也可以把乔一关怀的无微不至,书里面有很多场面都是在描述着这些小细节。或许他们历时的时间更久,了解程度更深,从青梅竹马到两小无猜再到成家立业,在他们的世界里因为爱可以让双方更加契合对方的节奏。所以如果有了一个让你值得可以去爱,可以去心疼的人,可以去关心的人,就一定要让他/她知道你的态度,就像书的名称一样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青春会有很多记忆,选择适合自己的记忆。很长一段时间,我会想自己的记忆里有没有存在太多关于青春的事项,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拥有过青春。站在快25岁的年头,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或许也曾经有过那么几个可以值得上是一段美好记忆的节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记忆,就在于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珍惜当下,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

我这垃圾读书笔记,词不达意。大体上就是凡是过去,皆为序章,珍惜眼前人,做好当下事,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时间会告诉你,谁最适合你,你又最适合谁,你会成为谁的记忆,谁又装饰了你的梦。

我想,人生总是奇妙的,我们永远不知道谁会出现在自己人生的哪一个阶段,但我们一定要知道的是对于那些决定出现在你人生里再也不愿意离开的人,你也要给与她足够的安全感,让她可以安心、不用那么担惊受怕,怕你有一天突然地离开她,她会觉得自己的世界就此坍塌。所以,如果选择了,就要好好去喜欢、去爱。

写完后,恰好看见腾讯视频在今年4月份就已经把这本书籍改编的电视剧《我只是喜欢你》上映了。由于版权限制就不能放链接了。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700字

乔一在书中一直用林夕的“富士山爱情论”。
“爱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办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呢,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是如此,逛过就已足够。”
很喜欢这本书中他们的学生时代 ,单纯而美好。庆幸的是在他们在学生时代撒下的种子 ,成年之后开出了一支美丽烂漫的花。
现实中的我们可能没那么幸运,但学生时代的情窦初开,总会为你的青春添姿加彩。
学生时代
有过课堂纸条满天飞,没话找话说的絮叨;
有过即使没有偶遇还要自制好巧的尴尬;
有过明明知道每一步详细步骤可还想让Ta为你讲解习题的经历;
有过当发现Ta不在教室就如坐针毡的心情;
有过你故意捉弄Ta ,只是为了刷存在感的囧样;
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你已经释然,你又重新遇到了爱情,决定牵手不回头。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还是你心中解不开的疙瘩。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就是你旁边的这个Ta。
这些结果不重要,爱情来过就已经很美好。就像富士山逛过就已足够。
乔一说“有些人充满戾气,是因为他们从未被人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始终温柔,是因为在年少时遇到了善良的人”。 我觉得因为乔一善待了生活,岁月才给了她不一样的温柔。喜欢这种正能量的人,更喜欢这种正能量的生活方式。而乔一的这本书无疑就是我在爱情路上的指路人。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头”这句话用在乔一和F君身上再贴切不过。
很是喜欢乔一和F君的相处模式,爱情简单纯粹,生活有趣且有共鸣。他们的爱情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没有磨灭,反而得到了升华,这离不开乔一生活中搞笑有趣,更离不开F君高冷装酷,这样的夫妻怎能不把日子过得潇洒惬意。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