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的老师有感4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我喜欢》有感400字。
喜欢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淡淡芳香;喜欢是一株株清新的小野花;喜欢是鸟儿委婉的歌声;喜欢是美妙而悠长的古文……一切喜欢让生活充满阳光。
《我喜欢》这篇散文我读第一遍就喜欢上了它。作者张晓风喜欢各种美好,喜欢四季、喜欢梦中境界、喜欢生活中的人和事……喜欢生活中的很多很多!而这一切喜欢都很美妙而阳光四溢。
《我喜欢》这篇散文透着喜欢的色彩。生活中并不枯燥、无味,那是因为生活中洒满有着喜欢的色彩的阳光。我呢?也同样喜欢每天穿上精神的校服走进熟悉的校园,与同学们、老师们一起度过一天的美好学习生活,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做自己喜欢的事。有人认为学习生活很枯燥,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从中发现喜欢的影子,没有那份色彩,当然显得枯燥而无味。
“喜欢”这非常简单又平凡的文字能带来阳光沐浴后般的愉悦,它也在我们身边。每天课后,听见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就忽然感到这寒冷的冬中有着一束阳光温暖我的心。每天回家看见家人的笑容,恬然中添了一丝美好,从心底一种淡淡的喜悦与喜欢涌起。
我喜欢美好生活的一切,每个人内心充满着一份喜欢,才使身边的生活更加充满阳光,射放着自己生活独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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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的书400字
一年级我看过很多书,如《环游世界》、《米小圈上学记》、《西游记》、《窗边的小豆豆》……
我喜欢看《环游世界》法国篇,知道了法国的球衣是一个公鸡。公鸡代表法国的勇敢的象征。还知道了法国国徽中间的束棒,是权威的象征。束棒两侧的橄榄枝和橡树树叶,象征和平与胜利。饰带上面写的是“自由、平等、博爱”。另外,我还读过《环游世界》巴西篇等等,懂了巴西获得5次世界杯冠军,足球就是它的象征。巴西的足球是很多球队的对手。
我还喜欢《米小圈上学记》。我懂了很多成语,如:重情重义、五花八门、有福同享……这本书里讲了米小圈和他的朋友姜小牙、铁头发生过的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通过这些书,我懂了不能逼着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有,如果你的同桌有什么缺点,要帮他及时改正。不能,一直夸奖他哪里好了,哪里好了的。我们还要做一个诚实的小孩,如果犯了错误,不要逃跑,你去跟老师承认错误,老师就会原谅你的。
读书教我了很多做人的品德、道理。以后我要多读书。
读《我喜欢》有感作文500字
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上了六年级,一拿到这本有趣的《新语文读本》,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里面有我喜欢的几篇文章:《第十一根红布条》、《我的山谷如此绿》、《我喜欢》、《牧羊少年》、《顽皮的童年》、《獾的礼物》、《风中的玫瑰》、《双梦记》……这些都是好文章。其中,我最喜欢《我喜欢》。《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台湾作家张晓风的作品。
法国著名的雕塑家罗丹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我喜欢》这篇文章正写了作者在生活中发现的美。
作者喜欢四条:喜欢春天的微风,因为在春天只有它能带给人们舒服的感觉;喜欢夏天的永昼,因为只有在夏天才可以看见那小山谷的稻浪推涌;喜欢秋天,因为只有秋天才能看见秋风里满山的芒;喜欢冬天的阳光,因为冬天里的阳光是最能带给人们温暖的。
作者喜欢梦幻,喜欢梦里的奇异享受。
作者喜欢自然,因为只有在大自然里才能看见平整、油亮的秧田。
作者喜欢花朵,喜欢它的浓郁和悠闲;作者喜欢微笑,因为这是开放在人心上和脸上的“花”。
作者喜欢写信、读信,因为信可以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
但是,作者更喜欢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这么多的喜欢。
我知道,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是因为他有着乐观、向上的心态,有着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生活中美是无处不在的,只不过有时我们被暂时的困难和挫折蒙蔽了双眼,所以让我们学习作者这种善于观察并乐观向上的精神,用我们美的眼睛看世界吧!
《我喜欢》读后感400字
《我喜欢》是张晓风哲思卷里的一篇优美的散文。不光语言有韵味、典雅,委婉,还有作者丰富的想象。可以看出张晓风十分热爱生活而且仔细观察生活。比如说:夏日的永昼、不知名的小野花、在挂满雨珠的窗前说话、叩湿湿的大门……这些都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事情,很少有人留意,但是张晓风却喜欢留意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嗅一嗅、摸一摸。
在张晓峰的笔下,冬日的阳光、油亮的秧田、满山的芦苇、旧照片……,我也仿佛身临其境,和小伙伴在冬日的暖阳下,在绿油油的麦田里嬉戏奔跑。他是这样的热爱大自然。甚至他把死亡看做是去参加天国的宴会,一种永恒。他又是多么的乐观向上呀!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热爱生活,生活就会用快乐和幸运来回报你。
小时候,奶奶告诉我,如果你整天不开心,身边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大家都不愿意和一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是啊!如果你心中满怀怨恨,所有的事物都会像你的心情一样,寡淡而无趣,快乐就会离你而去。让我们做快乐的人!让我们和张晓风一起快乐吧!
我喜欢的玩具400字作文
我家里有一个玩具箱,里面有很多玩具,我最喜欢的就是一辆闪光1号的宝马车,那是我过8岁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我很喜欢它。
它是一个可以听人控制的车,是一辆白色的赛车。车玻璃上有一个雨刷器,可以一秒钟就刷三趟水。车门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打开也可以锁上,上面还有一个指纹密码,我是赛车的主人,只有我才能开锁,别人打不开。
赛车的颜色是白色的,它一跑就会发车一阵光,它的轮子是蓝色的,一走就可以发出彩色的光芒。
有一次,一个小朋友来我家玩,他把赛车放到地上,打开开关后,把操纵杆往下一推,赛车就像电一样冲出去,然后撞到了墙上。我连忙跑过去,担心赛车“受伤”了,幸好没有什么大问题,于是我决定教他怎么控制赛车的速度和方向。在我的指导下,他也和我一样熟练自如地控制赛车了。
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就拿出来玩,有时候我会拿着它在小朋友面前去炫耀,有时候也和小朋友一起比赛,我的赛车也很“争气”,每次都是凯旋而归,这让我更喜欢它了。
我喜欢我的赛车,它是我的好伙伴。
《读乔一: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有感》作文400字_初三读后感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喜欢是一种生活态度——读《我喜欢》有感
请问,你喜欢什么?山间的晚风残霞你喜欢吗?城里的霓灯通明你喜欢吗?还是,你喜次一个人,喜欢美好的声音或外貌?这些,其实都是你的生活态度。
而最深刻最辽远的喜欢,是钟爱生命。
喜欢生命,所以喜欢阳光,喜欢露水,喜欢蹁跹枝头的小鸟,喜欢欢游水底的鱼儿。也喜欢人群,因为欢笑怒骂甚至弥漫的汗味都令你感受到生命的活跃;也喜欢独自,因为安静中你听见心跳与呼吸的齐鸣,听见血液的冲涌,还有发丝的吟哦。一切一切都令人欣喜,这种喜欢,令人成为生命的信徒,光荣而快乐。
有一种喜欢,与人的兴趣相关,那就是爱好。
一个全心全意投入自己心爱的工作的人是十分幸福的,与百无聊赖的浪人相反。而一个拥有爱好的人亦如此,或他的幸福并不大彻底,但也足矣。例如我喜欢文字,当我专心写一封动以真情的长信时,有可能会激动得颤抖,别误会,这是快乐的颤抖。蔑视文字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用文字完完全全表达出自己的那种快意,正如无神论者永远不明白督徒徒为何为一本圣经而痴迷一样。我只是闲暇时的一次小小动笔,即有那么大的快乐包裹,倘若可以以此为生,终日沉浸,那得有多幸福!这种喜欢,令人成为人生路上幸福的采撷者,享受着质朴的欢乐。
还有一种,极为高雅的对美的喜欢。我的美学知识实在贫乏以至于愧于启言,但那自然之美的喜欢,对形体色彩之美的喜欢,其实也是一种对美的喜欢,这便需要一双透亮的眼睛与诗人的心灵去发现与珍藏了。
喜欢生命,喜欢文字,喜欢美,这是我的生活态度,相信许多人与我相似,爱好一栏或有不同,但大家都一样,用心生活,用心发现,用心工作。
若你对任何事物都不喜欢,那你的心理必然是极不健康的,因它已失去最基本的依靠。
愿你可以,喜欢成疾,药石无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