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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

俗话说:“良书即益友,今明永如斯。”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看过几本中外经典名著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

有人说,女人的幸福是丝萝找到可托之乔木;也有人说,女人最艰难的问题便是面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张小娴的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向我们讲述了程韵、朱迪之、沈光蕙三人在爱情里的悲欢喜乐,她们的爱教会我成长。

朱迪之、沈光蕙、程韵三人十三岁一起加入保中排球队,她们一起谈论月经、发育、胸罩、排球,甚至在后来一起谈论爱情、婚姻、孩子。在她们的生命里,深埋着彼此的印记。

在小说中,程韵是这样评价朱迪之的,“迪之不像保中女生,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刚开始认识朱迪之的时候,我以为她是个勇敢追求爱情的姑娘。她可以因为邓初发泳技很出色而对他倾心;她能够做到为了接近邓初发而参加渡海泳;她也可以为了吸引他的注意穿上性感的泳衣。

我还记得迪之和程韵的一段对话,在得知迪之是因为邓初发蝶泳游得很好而喜欢他时,程韵说“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泳游得好吗?”,“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须太复杂呢?”迪之是这么回答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简单明朗。情人之间很多时候,女生都会问“你喜欢我哪儿呢?”,男生冥思苦想半天,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你的眼睛还是鼻子,但我就是喜欢你。”听到这种回答,女生一般都会很满意。情话不过是加了滤镜的谎言,女生想听的从来就不是正解。但是,这种回答一点都不真实。我喜欢朱迪之的直接,因为她很明确地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并且勇敢地展开追求,这无疑是她讨喜的地方。

故事的发展总是有许多意外,就算是王子也无法跟公主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迪之爱上了林正平,一个天王巨星,她很快地忘记了邓初发并和他分了手。在她看来,五年的感情比不上和林正平亲吻时的心悸。这无疑是个决绝的女人!虽然迪之和林正平的交往时间不长,但我相信迪之会像记得邓初发那样记住林正平,因为他使她明白爱情原来是可以玩弄的。

迪之总是能够很快地陷入对另外一个人的爱恋。在她刚刚对五年的爱人说再见并且很快地被另外一个人抛弃时,她曾经跟一个录音公司的技师交往过,因为这段感情的萌发不过是因为迪之太过寂寞了,并没有在她的生命驻足太久,这里就不赘述了。

就这样,迪之遇上了她生命中第四个男人卫安,一个飞车特技员。她说,第一次看见他,他正好是从熊熊烈火中走来,仿佛历尽劫难也要来赴约的爱人一般。我很庆幸,迪之还是当初那个简单明艳的女孩儿。她会因为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而产生爱情。但命运好像总在报复迪之,埋怨她抛弃了邓初发那样好的一个男孩子,所以迪之总是碰到坏男人。卫安有个青梅竹马的爱人,严格来说,迪之在这段三角恋里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在迪之看来,第三者是个很浪漫的身份,在这场三人角逐里,她想赢!可以说,在这种时候,迪之对卫安的感情就已经变了质。她不过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她不会连一个人老珠黄的女人都比不过,但事实证明,她还是输了。但我想,她不是输给了爱情。

在迪之的一生中,遇到了很多的男人,却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的归属。虽然邓初发像一个忠诚的船夫一样一直守在他们爱情的渡口,迪之却从未想过踏上归去的船。就算受到再多的苦难,她依然执着地追求着爱情。对待爱情,迪之就像飞蛾扑火一般,哪怕耗尽生命全部的光亮,也要不顾一切。可是她的爱情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来得迅速,也快速地消逝,就像没有来过一样。她太寂寞了,以至于太过期待爱情,太过奋不顾身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去,这样的迪之是令人心疼的,她的心已经千疮百孔,尽管有的已经结痂,却在黑暗无人知的时候,偷偷地疼着。我希望,能够有这样的一个人出现,或许没有那么高大英俊,但是却能带给迪之她想要的爱情。

我曾经疑惑迪之的爱情为什么会消逝得那样快,就算她遇到的并不是什么好男人。看过这样一个研究,美国康奈尔大学爱情心理学教授坦尼尔·伊露用了三年的时间对美国的情侣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经过相关心理医学测试之后发现,男女之间产生真正的爱情,其时间只能保持18~30个月。所有的爱情都是有期限的,传说中“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爱情是不存在的。读书笔记爱情必然都会经历亢奋、冷静到厌弃的过程,那么爱情从亢奋到冷静的临界点是什么,是性欲。是的,在很多人心中,爱情就像是高岭之花,不可亵玩。但是,就算爱情再过虚幻飘渺,它归根究底是人的感情,终究是七情六欲的产物。我想,迪之的爱情悲剧,是由于她自身对于性爱的过度追求。她将性和爱看成一体,以至于太多的男人得到了她而不珍惜。我记得,在她抛弃邓初发的时候对程韵说“他理所应当照顾我,我把最好的自己交给了他。”我并不是在强调朱熹那套灭人欲的说法,我只是觉得女孩子不应该对于性太过开放,如果你在一段感情中追求的是情人忠贞的爱情的话。

如果说迪之是个被爱情之火灼伤却依然执着地爱火的孩子,那么光蕙就是一直站在火堆旁,以冷眼看待世上痴男怨女的大人。在刚刚认识光蕙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大很多岁的排球队教练,老文康。我们姑且以为那是爱情。在临别的时候,光蕙想要将自己的贞操交给老文康。我以为那是个同迪之一样大胆的女孩子,并且是个完美主义者,她不允许自己的第一段爱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逝去。文章中对老文康进行了一定的外貌描写,我无法想像花一样稚嫩的少女就这样被一个老男人所玷污。我承认,认为老是个罪过才是真正的罪过,所以,我强迫自己把这段感情当作是一段美好的忘年恋,毕竟爱情是能够超越一切障碍的。但是,光蕙的献身终究没有成功,光蕙将老文康的行为看成是爱惜她的举动,并且在之后很长一段岁月中持续地为之而感动。

我以为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是大胆的,是相信爱情的,并且她的爱情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她并没有因为老文康的年纪、世俗的眼光而放弃对爱情的追求,但是悲哀的是,她所以为的爱情终究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她所以为的爱惜不过是情人的无能而已。这样的认知,对于处于少女懵懂时期的光蕙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以至于她在之后的岁月中,她再也无法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人。

对于光蕙,爱情就是个奢侈品,是她消费不起的。她所期望的,不过是个有良好收入的男人而已。她跟孙维栋在一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牙医的身份。到了后来,光蕙自己都在怀疑,自己爱的,究竟是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医生这个体面的门面。对于光蕙来说,和一个性无能的男人在一起是一种痛苦,可是她无法做到彻底离开他,她太寂寞了。虽然这样的做法太过缺乏责任感,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她不过是个在爱情里接二连三受伤害的女人而已。在这漫漫长夜,又有谁陪她过呢?

在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程韵和林正平之间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经历了很多分分合合,但是好歹这么多年的岁月只为一个人而蹉跎,而不是在经历了许多之后,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这样的爱情刻骨铭心!

程韵和林正平之间存在的爱情毋庸置疑。程韵在遇到徐起飞、程星宇这些能让自己安稳度过一生的男人之后,明知林正平不会给自己承诺,还是选择回到他身边,哪怕会面临着再次分手的局面。林正平这样一个不羁的创作才子,哪怕在他的生命中,曾经停留过再多优秀的女子,哪怕知道程韵不会给自己自由,还是离不开她。他们之间的爱情令人动容,在故事的最后,令人遗憾、痛苦、不解、矛盾。这么多复杂感情交融在一起,让我不知道到底他们是应该分离还是重聚。

林正平是个有才气的作词人,他答应每年除夕都会送给程韵一首歌。这样的承诺,是浪漫的,是永恒的!这样的承诺无疑会令每个女人沦陷,而程韵恰恰是个喜欢才气的女人,以至于在分手过后,也会因为林正平的除夕之歌而重新回到他身边。

程韵是个在爱情里缺乏安全感的女人,但是林正平恰好是个爱情浪子。我一直无法理解林正平为什么能在爱着程韵的情况下,跟其他女人纠缠不清,为什么在发生矛盾的时候不去寻求程韵的原谅?我一直觉得如果真的很爱一个人的话,不会把自尊看得比自己的爱人更重要。如果不是,那就是不爱。

就像书中说的,林正平是个很好的情人,他会让女人伤心。可能我太过愚钝,无法理解一个才子的内心。也许不断的得到和失去能让他迸发出更多的灵感,来进行创作;也许他以为程韵不过跟他生命中的其他女人一样,只不过是偶尔停靠在他的身边便会离去;也许一颗心真的能够拆成很多半,去爱不同的人。

书中花了些许笔墨去描写林正平和他的母亲的关系,他们之间似乎连陌生人都不如。林正平的父亲是个海员,很早就死了,他的母亲后来跟一个中年男人在一起,林正平无法原谅他母亲的这种行为,也许他以为女人都该是忠贞的。他没有想过女人是会寂寞的,在失去丈夫的余生,她该怎么活呢?

也许林方文母亲的死是他们之间爱情的一支强化剂。因为她的死,林方文明白了并不是一切都是来得及的。他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终于第一次主动去找程韵。女人无疑都是感性的动物,程韵可以因为林方文写的歌而爱上他,可以因为他脱下自己的鸭舌帽而原谅他,可以因为他的除夕之歌的承诺而一次次回到他身边,当然也可以因为他的第一次低头而重新跟他在一起。

我本以为这就是程韵和林方文之间的结局,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很庆幸兜兜转转这么多年,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只是我没想到《面包树上的女人》不过是张小娴“面包树三部曲”的第一部而已,我无法用看《面包树上的女人》的心情去看另外两本书,因为那会使我难过!因为那使我明白就算深爱也不一定会在一起,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所有在一起的有美好结局的爱情,都不过是假的。要想爱情永远保鲜,只有分离。

无论多么精彩多么沉重,那终究不过是他们的人生,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样的生命到底是暖的还是冷的,他们的爱情注定就像蒲公英一样永远无法停留。作者:汉师学业中心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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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与梁思成》读书笔记4000字


《林徽因与梁思成》读书笔记4000字:

相比起有些关于林徽因的传记,我在此本书中,看到了更多林徽因真实的部分,性格、历史细节、人物关系等,当然也包括更真实的梁思成。费慰梅在前序中说道,“我写这本书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追述他们及那一代人的命运,也为了纪念他们的成就、创造力、仁慈以及支撑他们勇气的幽默感。”

中国最牛父亲:

梁启超对子女的深远影响,作为一个父亲,梁任公是非常称职合格的。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和一位父亲的我,对梁启超作为父亲的角色向来持有钦佩之情。

梁启超一共养育了十四个孩子,每个孩子长大以后都成为了有益社会的人,其中几个更是成就斐然,比如梁思成,中国建筑学家;梁思永,中国现代考古学家;梁思礼,中国火箭系统控制专家;梁思达,著名经济学家;梁思顺,诗词研究专家;梁思庄,著名图书馆学家;梁思懿,社会活动家。梁启超因此被誉为“中国最牛父亲”。

梁思成告诉费慰梅,“在天津的家中,有一项他很喜欢的家庭习俗。当父亲在家的时候,全家人六点半准时围着一张圆桌坐下,我们兄弟姐妹约在二十分钟内匆匆用完晚餐,父亲和母亲则浅饮小酌。父亲开始谈他正在写的主题——诗人和其他人人物的传记、历史、政治哲学、古典文学、儒家学者和其他各学派的学者思想,一谈往往就谈上一个钟头。

瞧,多么有文化气息的家庭氛围。逸爸保持阅读习惯,且尽可能广泛地阅读各类书籍,早期也是受到梁启超的影响。

在14个子女中,梁启超最钟爱长女思顺和长子思成。同时,他对好友林长民的爱女林徽因也颇有好感。

林长民是个艺术家,学问好又有官位。两家可谓门当户对。在两位父亲的撮合下,十五岁的林徽因与十八岁的梁思成结识了。根据传统习俗,两位的年龄可以成亲,但两位开明的父亲把选择权交给了他们,等到林徽因与梁思成真正走在一起,中间相隔了四年。四年期间,林徽因随父亲走过半个世界。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二年,国际联盟成立,中国也成立了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而林长民就是发起人之一,兼任理事。他为了国联的事务常驻伦敦,便把女儿带去做伴。林徽因也成了父亲的翻译,因为她在上海和北京的学校里就掌握了流利的英语。她在伦敦的圣玛丽女子学院继续读书。

在伦敦的日子里,林徽因有了一位重要访客,他就是一身才气的徐志摩。我们知道,徐志摩对林徽因一见钟情。林徽因,对徐志摩也有好感。但两人没有走在一起。用费慰梅的话说,”徽因是被徐志摩的性格、热忱和他对她的狂恋所迷惑。他的出现只是她生活里的一个奇遇,不至于让她背弃家里为她已经选好的婚姻。”从中可以看出,林徽因像普通女孩一样,憧憬一份浪漫,但有着非凡的理性意志。

林徽因当时的婚姻观,主要是受到她母亲的影响。梁思成回忆说,多年来,徽因和她伤透了心的母亲同住,使她一想起离婚就恼火。徐志摩可能在当时对徽因说他想离婚,并向她求婚。徽因无法想象自己将走进这样一种人生关系,她自然联想到母亲的羞辱。

林徽因与梁思成建立感情,是在他们一同在美国留学的日子。他们一起同甘共苦,在宾尼法尼亚大学里勤奋学习。从1924年两人入学,到1928年3月21日,两人在总领事馆结婚,他们不仅在建筑学领域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学术根基,还丰收了爱情与婚姻。

回国后,他们受聘于东北大学,当时的校长是大帅张学良,正值东北大学蒸蒸日上之时。梁思成主要讲授中西建筑与设计,林徽因负责主讲美术与建筑设计。林徽因还被邀请设计东北大学的校徽。

好景不长,1931年日本占领满洲,夫妻两人被迫离开东北,回到北京。梁思成在北京进入了一个小型机构——中国营造学社。从此,他的余生都在为研究中国古建筑而奋斗。林徽因,则是他最有力,最坚定的支持者。他们过着艰苦但非常充实的生活,艰苦体现在游历全国各地寻找古建筑时,简陋的生活条件;充实,体现在他们时常有惊人的发现,有美景相伴。

在书中,费慰梅常引用林徽因给她写的书信,来展示他们当时的境况。有一段林徽因是这样描述的

“我们再次像在山西时那样辗转于天堂和地狱之间。我们为艺术和人文景色的美和色彩所倾倒,却更多地位我们必须赖以食宿(以便第二天能有精力继续工作)之处的肮脏和臭气弄得毛骨悚然、心灰意懒。我老忘不了慰梅爱说的名言:“恼一恼,老一老”——事实上我坚守这个明智的说法,以保持我的青春容貌……这次旅行使我们想起我们一起踩着烂泥到山西灵石去的欢乐时刻。”

都说林徽因性格中充满了乐观与豁然,这点在她的很多书信与作品中,都能不费力地得到印证。

1935-1937年7月7日期间,北京的生活至少表面上还算平静。梁思成保持着一直忙碌的状态,与其团队运营着营造学社。林徽因也常陪伴梁思成去乡野实地调查,寻找古代建筑。

其中最令他们兴奋的是1937年初夏时节,在山西五台山发现的唯一唐朝木构建筑的佛光寺。如此重要的发现,让他们觉得一路艰苦探寻是值得的。梁思成在日记中如此描述:照相的时候,蝙蝠见光惊飞,晦气难耐,而木材中又有千千万万的臭虫,工作至苦。我们早晚攀登工作,或爬入山顶内,与蝙蝠臭虫为伍,或爬到殿中构架上,俯仰细量,探索唯恐不周到,因为那时我们深怕机缘难得,重游是不容易的。

要说乡野古建筑的探索是苦中带甜的话,那当日本军队占领北京后逃难的日子就只剩下苦味了。他们拖家带口,逃难的路上,经过了天津,坐船到青岛,途径了济南,到过汉口,最终在1937年10月1日到达长沙,而出发的那天是9月5日。然而长沙并不安全,林徽因在信中记录道:在日军对长沙的第一次空袭中,我们的住房几乎被直接击中。炸弹就落在距我们的临时住房大门16米的地方,当时我们——外婆、两个孩子、思成和我都在家。

所以,长沙当然不是终点站,他们很快被迫迁移至下一站:昆明。途中,林徽因还得了严重的支气管炎,肺炎,还高烧不断。林徽因回忆,“我们在令人绝望的情况下又重新上路。每天凌晨一点,摸黑抢着把我们少得可怜的行李和我们自己塞进长途车,到早上十点这辆车终于出发时,已经挤上了二十七名旅客。这是个没有窗子、没有点火器、样样都没有的玩意儿,喘着粗气、摇摇晃晃、连一段平路都爬不动,更不用说又陡又险的山路了。”

在昆明,梁思成和林徽因当然不是住在城内,为了逃避轰炸,在距离昆明十四公里的一个叫龙头村的小村庄住下。他们自己设计了三间住宅,但生活依然异常艰难。冷热自来水都没有。第一样买回的物品是一口陶制的大水缸,有近一米高,用来储存挑进屋里的水。天黑了,要点菜籽油灯,但那也很贵,所以最好还是跟村民一样,天一黑就睡觉。一身才气的林徽因,也变成了“糟糠典型”:“一起床就洒扫、擦地、烹调、洗衣、铺床。在困难的三餐中间根本没有时间感知任何事物,最后我浑身疼痛着呻吟上床,我奇怪我自己干嘛还活着。”

漂泊的日子仍在继续,不久后全家又搬迁到四川的一个古镇——李庄。如今的李庄成了著名的旅游景点,而在当时,用梁思成的话说“这个鸟不生蛋的该死小镇”。困难没有扑灭梁思成与林徽因对建筑研究工作的热情,相反,他们一直想做件更有意义的事:编辑中国第一部建筑史。为了同时能出版英语版的建筑史,林徽因当时还专门写信给费正清,请求帮助把一些关于中国建筑的图稿做成黑白片子,加上中英文解说,然后制成缩影胶圈,寄到美国出版。英文文字部分随后付印,中文文字则在中国印制。

费正清当然非常愿意帮这个忙,于是梁思成为了完成他的绘图,不得不彻夜工作,晚上他的光亮来自那盏菜籽油灯。当时,思成梁思成的颈椎灰质化病变常常折磨得他抬不起头来,他身穿马甲,下巴支在一个花瓶上,伏案作图,为的是利用花瓶这一支点,承受头部的重量,减轻背脊的重负,画图时不断调节花瓶的位置,其艰难可以想象。(当时梁思成的体重减到了47公斤)而林徽因也病卧在床上,翻阅《二十四史》和各种资料典籍,为书稿作种种补充、修改、润色。

这种工作热情,当时深深感动了前来探望的费正清。他说:“倘若是美国人,我相信他们早已丢开书本,把精力放在改善生活境遇上去了。然而,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人却能完全安于过这种农民的原始生活,坚持从事他们的工作。”

在颠沛流离的生活状态下,两人的身体状况一直不佳,穷苦的环境和繁忙的工作始终没能让他们得到充分的修养。在新中国成立后,两人继续为政府工作,都染上了肺结核。林徽因还奇迹般地撑到了1955年,离开这个世界时,年仅51岁。说奇迹,是因为早在1945年,一个名叫艾楼塞的医生曾告诉过费慰梅:林徽因的健康非常糟糕,将不久于人世。

梁思成的境遇,在解放后,完全没有得到改善。他力争保全北京古建筑,可当时新中国部分思想腐朽的官员认定有些古建筑是封建时代的象征,不值得一留。1952年至1953年的思想改造运动中,梁思成还被迫写下悔过书,批判父亲梁启超的保守派改革主义。接下来的几年里,他花了大量时间学习马列主义,1959年成为共产党员。到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还能专心地在自己的领域工作,期间还代表中国参加过一些国际建筑会议,让他获得了些成就感。

然而,我们在梁思成生命的尾音中,听到了悲悯与遗憾。他在生命的最后两年成为“文化大革命”的斗争对象,并于1972年去世。在书中,费慰梅引用了梁思成第二任妻子林洙在1986年参加清华纪念梁思成的活动时写下的回忆录。在长长的16页描述中,我读到了梁思成晚年的悲惨遭遇。

林洙最后是这样叹惋地写道:

我想起六十年代初他登桂林一座山时作的一首小诗:

登山一马当先

岂敢冒充少年?

只因恐怕落后,

所以拼命向前

是的,我亲眼看到他在这最后十年中是怎样“拼命向前”的。天真而诚实的思成当时哪里知道,他所依赖的“导师”,在最后的岁月中,所给他指引的竟是一条历史倒退之路。沿着它,无论他怎样拼命,也是不可能前进的。他的悲剧是整个民族悲剧的一个缩影。

逸爸要分享的下一本书是,《翻转式学习》。最近重读了这本书,认为有必要再整理一遍分享给家长们,因为这本书点出了教育和学习的本质:学生只有在多输出的情况下才能更有效地学到内容,反对填鸭式低效学习。作者:逸爸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4000字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4000字:

对于此经典已早有耳闻,毛姆代表作之一啊,对于毛姆也是不甚了解,他的书仅读过这一本,各种书单上都有推荐,理由是,寻求灵魂、自由或者感到迷茫时应该读一读诸如此。

“一味盯着地面寻找六便士而不抬起头,你就看不见月亮了。”——毛姆

‘The ground was sixpence, but he looked up and saw the moon’

‘If you look on theground in search of a sixpence, you dont look up, and so miss the moon.’

这句话也成了句名言,被经常引用,书签上是这么写的,卑微的人格,躁动的灵魂,本心的召唤铺就一条伟大的不归路,诠释了主人公的天才之路和传奇人生。卑微无趣的现实与崇高、至上的理想,如果二者不可兼得,你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书中将这一个问题递给了读者,让他们去思考让他们来回答,主人公已经做出了他的抉择,你的呢?想要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每一个心怀梦想之人都应该一读再读的经典。

当我初读此书时,确有一种豁然开朗,寻求到了力量一般的感觉,让人爱不释手,它给人更强大的勇气,信念也更加坚定。作者是取材于真实人物,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但是讲述的是那么真实让人不相信这是小说。或许作者就是以写实的手法写的小说,不知书中有几分是真实的,或许满篇都是虚构的,但都不管了,他们主要的经历是相同的,并且,小说而已,假如锱铢必较,就失去意味了。

整篇文章,以作者的回忆的方式来叙述的,将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的生平故事串联起来,作为一个讲述者和见证者的身份,加以自己的感觉与感悟将故事丰富起来,以第三人的视角解读主人公传奇的一生。

“我承认,当初结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时候,我从来没看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而如今否认其非凡的人就罕见了。”

整本书总的来说讲述了一个天才画家的诞生,就如人类历史上的许多这样的名人伟人,对人类社会某一方面做出贡献或者有特殊的常人无法企及地才能,由于被当时的社会不认同,也由于自己的桀骜不驯,被世人讥毁、不容,等到他们迟暮之年或已为蚁孓之时才给他们应有的荣誉与尊敬,像梵高、叔本华、陶渊明、海子,还有好多艺术家、哲学家、建筑家都是这样,我们不得不承认同一时代总有这样的天才之人的存在,他们的创造、思想或许已经比我们早了要一个世纪,只是我们不理解罢了,哈哈,凡胎肉眼能看见什么呢?你看见的是真实的吗?只要没有像猪一样的浑浊无光地眼睛就行。

全书总共分为三部分,一、挣脱世俗的桎梏,追随内心呼唤去画画,二、与独具慧眼的他的伯乐之间的纠葛,第三、寻找最终的精神寄托,在岛上找到并爆发了大量艺术创作,死后被世人惊为天人之作,受到推崇与敬重。

一、冲破桎梏,抛弃昔日舒适令人垂羡的优裕生活,选择经受磨难,响应内心呼唤去追求理想。天才的性格总是与常人是那么的不一样,也正因为此,他要比常人经受更多的苦难,因为他抛弃的是往日的舒适生活,需要很大勇气,还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坚定毅力。你或许很难想象有这么一种人,活了几十年,家庭和美,生活舒适,在世俗的眼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而突然有一天,这个人,一声不响地选择抛弃他的半生所积攒的东西获得的一切,貌美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和谐的家庭,还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充裕舒适的物质生活,只为了头脑中的一个想法,脑中的这个想法是得有多大的力量啊,可以让一个人做出这样的选择,一个木讷、平凡的中年证券经纪人,燃烧前半生的一切只为了投入后半生命运为其安排的角色。

作者以第一人称“我”开始引入,描写主人公人生风暴前夕的平静,未做出抉择之前的生活和性格还有社会关系,从他所描写中可见一斑。和所有人一样,作者刚开始结识主人公时也从未发觉出他有什么不同常人的天才之举过人之处,但当他做出那样出乎意料的事情时着实让他吃惊。从别人嘴里得知,他是和一个女人私奔了,这个女人披着同情的外衣百般暗示作者他是和一个茶馆女侍私奔了,而拒绝告诉经过和过多的信息,作者抱着好奇与之前主人公妻子的邀约如期到她家喝茶,起初还在犹豫要不要给她讲那些谣言,随着对话的深入,她似乎更愿意让他知道她的遭遇,博得他的同情以及对斯特里克的谴责,在她看来他指定是像别人所说的,他私奔了和一个女人去巴黎逍遥快活去了,只给她留下几百法郎,还有两个孩子,她在恐慌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度过,他养了他们17年现在一声不响的就走了,该怎么办呢?她的姐夫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在巴黎和那个女人花天酒地却不管不顾家里的糟糠之妻,他很愤怒,以至于想要杀死他,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给予这个妇人极大的同情,而斯特里克之妻(以下简称斯妻),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女人那样即使他在怎么样,她还是抱有一丝希望,希望他能够回头。她希望有个人能够帮她找到他,告诉他,劝他回来,她等他,她们都在家里等他,只要他回来,一切都照旧,谁都不会责怪他,他还是个优秀的丈夫,孩子的好爸爸,对他的一时冲动都会原谅,男人们都这样,她的姐姐也这么说,对新的东西感兴趣,而最终会对这个新女人厌倦,会再次回到妻子孩子身边,女人是这么懂男人这种动物。

可是是真的懂吗?假如不看后文,光听作者的所见所闻,和其他人的讲述,或许真实确实如此,这样的事已经不是鲜有的事了。那么究竟如何呢?

“我拿不准,她希望丈夫回来,是由于自己爱他,还是怕别人的飞短流长。我怀疑在她破碎的心中,爱情遭遇藐视的痛苦掺杂着虚荣受到损害的折磨.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做作,高贵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里有多少善良。”

初到巴黎,带着斯妇殷切的期望,找到斯,让人意外的是,他的处境并不是她们设想的那样舒适惬意,潇洒快活,也压根就没有什么女人,他处在困顿贫乏之中,那,到底为什么呢?

作者也一头雾水,随着他俩的对话,一点点地揭开谜底,引人入胜的将读者紧紧吸引住。“上次见到他时,他修饰的整整齐齐,可是显得很不自在,现在邋邋遢遢,神态却极其自在。”

他已准备好将自己还有众人的愤怒诘责还有最后将她妻子的劝说一并带给她,不知斯听了之后有何感想呢?会不会像常人一样感到愧疚为他们担心呢?

他讲述了亲人们是多么的痛苦无助,妻孥饱受旁人非议,一切世俗道德猛烈的叩击着他心脏,由于他的离开。

而令作者感到惊讶的是,他很淡然的承认他的做法给他们造成的伤害,但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

“本来我准备说服、打劫,以及劝告、忠告和告诫,需要的话甚至责骂、发怒和讥讽。然而在罪人对罪行坦然承人时,规劝者还能做什么呢?”

“这实在不近人情”

“我看也是”

“你似乎毫不羞愧”

“一点也不”

“女人的头脑也太简单了!爱情。总是爱情。他们以为男人地离开就是因为想要别的女人。你是不是以为我也应当是这么个傻瓜,要做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的事?”

“那么,以上帝的名义发问,你为什么离开她?”

“我想要画画”

似乎令作者也认为是不可信的,以为斯在糊弄他,提出了各种相关的疑问,他也一一作以回答,似乎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他画画。

“你不在乎人们把你视为彻头彻尾的恶棍吗?你不在乎妻子儿女沦为乞丐吗?”

“完全不在乎。”

天呐,按常人的想法,这个人这是已经走火入魔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会存在的,只是我不曾亲眼见到而已。

“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混蛋。”

“现在你已经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咱们去吃晚饭吧。”

他们愉快地吃饭喝酒时,对于美女的投怀送抱,斯表示强烈的厌恶,并拒绝,当我对他表示不解与惋惜时。

“我在伦敦能得到所有想要的女人。我来到此地不是为了这个。”

在作者回去的路上,对他再次解读,这时已不再是最初的愤怒,他在思考。“我怀疑在他的心灵中,是否存在着某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这种天性为他的生活环境所掩盖,却一直在恣意增长,犹如肿瘤可以在活体组织中长大一样,知道终于占据他的全部身心,迫使他无法自持地付诸实行。”

但是他的画作实在是不能让人苟同,同行们对他的画作地蔑视,一文不值,但他并不气馁,无视同行的见解。

2018.2.14

“在跟他打交道时,正是这一点是我惶惑不安。当人们说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时,多半是在自欺欺人。他们通常所指的,也就是在确信没人会知道他们的奇想时自行其是,最甚也就是在由于周围亲近的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

“然而,渴望认可大概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一个违反常规的女人,一旦暴露于恼怒的规矩发射的飞石箭矢之下,会比任何人都快的跑到尊严体面那里寻求庇护。而对于声称毫不在乎任何众人看法的人们。我绝不相信。这是无知之人的虚张声势。他们所指的不过是,他们深信没人会发现自己的轻微过错,也就不怕别人对小过错加以责备了。”

这段话猛烈地叩击着我的内心,我也在内心深处反省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一个无知之人地虚张声势,情感牢狱,生活在群体中,怎么可能逃脱的了大多数人遵守的道德准绳和规矩、生活理念,是那么地难,就是父母那一关你也是过得很艰难,或许这样一只无形的大手把离经叛道的人一个个抓回来,才使这个社会稳定,按照正规走下去,有效率的更快的运转下去,产生更多的产品,我开始怀疑,这貌似越来越现代越来越富裕的社会是真的好吗?

二、在巴黎地斯特里克兰(与唯一一个认为他的画作是伟大作品地他的伯乐之间地纠葛。)

“任何离群的念头,尚未形成就会被它打消。它迫使人们把社会利益置身与自身利益之上。”

斯特里克兰将要挑战这一切,作者的任务失败了他要回去怎么交代呢?

和想象地一样,面对希望的破灭,猜测又一度油然而生,到最后不得不相信的时候,斯妇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异常地坚定不再乞求他的回来,也不想要原谅他,她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利用她的聪明和众人同情的帮助,她能够养活自己和孩子,也正如斯所说,没有他一切还是可以生活的很好的。

斯特里克兰与画家迪尔克的相遇是悲剧呢?还是命中注定?

“其最为悲哀之处在于荒诞不经。这些事越是可怜凄惨你就越是想笑。”

悲剧性性格的人,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也存在,老好人,就像《芳华》里的刘峰。然而他却具有发现艺术珍品,发现天才的慧眼,即使自己不是个非常出色地画家,他对他奉为天才不忍伤害,主动去帮助他改善条件,斯却对他百般羞辱,最后,他不顾老婆反对,把病重的斯接到家里照料,最后老婆也爱上了斯,并要跟他走,他假如赶走斯,他势必会跟着他,那个生活环境,穷困潦倒没有经济来源,他是那么爱着她,犹如斯妇之前的选择,决定原谅她,他不忍她受苦,竟然选择搬走,给他俩创造条件,并给与经济支持。荒唐可笑啊,斯也是太可恨了。作者: 李某人

《反脆弱》读书笔记及感悟4000字


《反脆弱》读书笔记及感悟4000字:

文:邓尚洲;《反脆弱》,豆瓣评分,8.2分,作者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著有《黑天鹅》、《随机致富的傻瓜》等书,都是必读的经典著作,作者很牛逼,有思想方法论,亦有实践,在911事件及次贷危机时均大幅受益,知行合一,实为难得,佩服。

书副标题为《从不确定性中获益》,如何从不确定性中受益?通过反脆弱的方式,以应对黑天鹅事件,并从不确定性中获益。作者列举了很多例子,很多非常规的思考,引人入胜,需要反复阅读和思考,是一本值得收藏的经典好书。

“人生就是多伽马”。这是书中的一句话,伽马是期权非线性的名称,“长伽马”表示从波动性和可变性中受益,所以,人生就是从波动性和可变性中受益。世间万物,均可以划分为三元结构中的一种,脆弱类,坚韧类,反脆弱类,脆弱的事物喜欢安宁,不喜欢波动和随机性,反脆弱的事物相反,渴望波动和混乱,并因此收益,坚韧的事物则不在意环境如何。九头蛇怪就是反脆弱性的代表,每有一个头被砍,就会重新长出两个出来;有机体是反脆弱的,如人的身体,感冒一次,很久都不会感冒,因为感冒让身体对病毒有了更强的免疫力,当然,如果是致命的病害,那人也是脆弱的,尼采所说,“凡杀不死我的,必使我更强大”,就是反脆弱性,但是,杀死我的东西却让其他人更加强壮;一个系统内部可能某些部分必须是脆弱的,这样才能使得整个系统具有反脆弱性,还是以感冒为例,因为脆弱,所以感冒,因为感冒,所以更强,非毁灭性的脆弱,其实是必须的,给这些脆弱以适当的压力,我们才有机会变得更强大,从而具有反脆弱性。

作者举了很多例子让人去理解和应用反脆弱性,以至于让人觉得讲的很散乱,但本质是在表达,反脆弱性是事物向前发展的必要条件,而我们可以尽可能的让自己具有反脆弱性,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至于如何理解反脆弱性?脆弱就是利空的不对称性,反脆弱就是利好的不对称性,反脆弱性是不好识别的,但是脆弱是容易识别的,如脆弱的事物需要明确的预测方法,当你脆弱的时候,你往往倾向于墨守成规,尽量减少变化,因为变化往往弊大于利;相反,如果想做出改变,并不关心未来结果的多种可能性,认为大多数变化对自己都是有利的,那就具有反脆弱性。其实只要去掉更多的脆弱性,那就具有了更多的反脆弱性,而且,由于脆弱分布的不对称性,只要想办法去除1%的关键脆弱性,就可以降低99%的风险,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找到那1%脆弱的东西,去除它,利用它。

“黑天鹅”事件和“尾部”事件(这些事件是不可预测的)主宰着社会经济世界,这便是那1%的脆弱。我们总觉得那些黑天鹅事件的发生是小概率,侥幸其一定不会发生,可是一旦发生就是致命的,大部分人忽视了黑天鹅事件,而那些低估“黑天鹅”事件的人终将遭到淘汰,投资者如果忽略,一旦极端情况出现就会死掉,企业如果忽略,一旦环境恶化就不得不破产,个人如果忽略,日子随时可能十分艰难;其实少即是多的道理也在于此,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分布决定了关注那1%的事情就超过了剩下99%,我们应该先花时间,关注这1%,不让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中。

其次,面对剩余不那么重要的脆弱性,我们也有很多方法可以去控制。比如,只要发现了脆弱性,就应该去避免暴露在脆弱之中。“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反过来想,总是反过来想”,“如果我知道自己会在哪里死去,我就永远都不去那儿”,古今中外,思想相通,直到看到这本书,我觉得才真正理解芒格所说的“反过来想,总是反过来想”,这样做是多么智慧的选择啊!人们总是通过负向方法取得成功的,生活的经验也主要是关于我们应该避开什么事情,由于采取一部分小的措施,便能够减低意外的大部分风险,学会从他人的错误之中学习,并极力避免这些错误,便是成功的捷径。

当然,也可以想办法让预测错误的危害最小化。因为脆弱的事物需要明确的预测方法,而预测带来的就是必然的脆弱性,思考预测错误的应对方法以及让事物在缺陷和预测错误面前变得更加坚韧的方法,就可以增强对脆弱性的控制,从而增加反脆弱性。

实现反脆弱性的方式有很多,典型的如杠铃策略。杠铃两头重,中间轻,其实就是大概率的头部和小概率风险的尾部,最好的策略就是把握低风险的头部,获取稳定收益,同时也要注意高风险的尾部,博取高收益,这其实和守正出奇意思相同。应用上,如投资组合中,大部分配置在低风险稳定收益资产,少部分配置在高风险高收益资产;如健身,少部分时间用于挑战自己极限的运动,迅速达到锻炼效果,然后大部分时间用来散步等低风险运动让身体自行恢复,作者就是用这种方法,锻炼成了一个像黑社会的知识分子……

期权结构也是一种反脆弱的结构。简言之,用有限成本获取选择权,即使错误,只损失有限成本,如果成功,收益却极高,人生就是多伽马,无论时间,金钱,各种资源,是否也该如此去分配,才会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我觉得是的。这本书的观念让我认识到以前的愚蠢,这是少有的几本书能做到的。我想起本科时期,数据分析老师说过一句话,“要有勇气去尝试做一些难的证明题,即使做不出来也没什么”,我突然意识到以前丧失了太多尝试的机会,太过于保守和追求安稳,人要跳出心理舒适区,这其实是盲目的,很容易受打击而难以坚持,但是如果是抱着勇于尝试的态度,即使失败也没什么的心态,不断地去尝试,我想早点认识到这个道理,人生定然会有更多精彩和不同吧。

在各种事物上,我们都可以用到反脆弱性的思维方式。公务员、大公司白领看似工作稳定,平时没有什么波动性,当然收入也没有什么弹性,但是一旦有波动,可能就是失业了,十分脆弱;而自由职业者、无稳定工作者,看似工作十分不稳定,平时总是奔东跑西,没有稳定收入,但是收入却是有弹性的,即使失业,奔波积累的经验也可以很快找到新的事情去做,反脆弱性很明显;父母对子女的溺爱,父母总是担心孩子受各种伤害,为孩子做好各种事情,提供各种好的条件,孩子却因为缺乏锻炼机会,变得更加脆弱,如果给孩子适当的空间,孩子虽然可能会吃一点苦,受一点伤害,但是却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养生方面,萨勒诺医学院的养生法则是:“愉悦的心情、充足的休息,以及适当缺乏营养”,一直以来我饮食十分规律,几乎没有饥一餐饱一餐,现在我发现这样是极度脆弱的,适当的饥饿以及不平衡对身体是有好处的,偶尔的波动可以增强机体的适应能力;自以为是帮助别人的努力和好心,其实试图帮助别人很多时候剥夺了别人本应该获得的反脆弱性,会让他人变得更加脆弱,相反,看起来对人是伤害的行为,带来的压力反而给他人带来了有益的帮助,古人讲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实在是大道理;有史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停止努力发挥自己的好心,却收效甚微,不知道是天真还是忘却了历史,要知道,说出事情真相的人总是得不到鲜花和掌声;关于选书,时间自己就会选出好的留给我们,如果碰到想看的经典好书,可以先去看下网上有没有电子版,如果有,证明多半确实是好书,阅读,发现确实好,再择机买入收藏,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这样的状态:总是在读一些很及时但是很快就会过时的书籍。

关于投资,对于主宰金融市场的黑天鹅事件和尾部风险的忽视,几乎总是发生。人们试图通过包含一系列复杂的数学模型和算法的程序就让账户的数字快速增长的方法是否考虑了考虑这些风险?黑天鹅事件的次数极度有限,而且时间跨度长,这恰恰是统计分析的薄弱之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必然可以帮助了解更多的信息,但是能否了解到被大多数人所忽视的一些东西,或许还是一个问号,好在有时间,时间会摧毁一切脆弱的事物,而那些存活下来的,必然具有反脆弱性,价值投资如此,索罗斯的方法如此,西蒙斯的方法亦如此,也许大规模的使用某一种策略,由于反身性会使得其失效,但比起价值投资,比起索罗斯的方法,更应该担心的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甚至使用机器学习方法的量化投资,绝大多数参与者获取的数据有限并趋同,以至于最终也趋同于使用相同的策略,而这很可能并不被使用者所知道,如果有大规模的资金使用了相同方向的策略,最终将不得不使得收益平庸,而使用相反策略的收益反而更好,这时,什么才是取得优异回报的途径?正如霍华德·马克斯所答,“拥有卓越洞察力的人类”,我亦十分认同。

在个人成长方面,我逐渐认识到,最大的成本是时间,要用来不停试错并挑战自己,最重要资产是身体,健身从来值得花时间。时间对每个人都一样,以至于被人们忘却了它其实是最大的成本,无论你做或者不做什么,时间都在向前,永不停留,而人生有限,最大的损失就是时间的流逝,相比其它时间管理的方法论,如关注紧急重要程度、议题度和解答质(麦肯锡思维),把时间用来关注自己的脆弱点、挑战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或试错,是一个新的角度,也就是把时间配置为成本有限而收益无限的反脆弱结构;塔勒布说,“我们发展到今天,靠的不是政策制定者,而是甘愿冒险,甘愿承担失误后果的人,他们才是值得社会鼓励、保护和尊重的人”,我觉得贵族精神大抵如此吧,并不一定是要冒丧失生命的危险,而是用充满智慧的勇气,敢于不断去尝试,哪怕有一些风险,于个人与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身体是基因的载体,是一切行为的基础,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事物之一,脆弱推手总是让人们卷入这样的事情中,它带给你的利益很小但看得到,副作用很大却看不到,而那些重要的东西,却往往被忽略,如水、空气、身体、时间......

最后,我想到一些普遍存在的重大脆弱点或者说尾部风险。没有买保险,对意外十分脆弱;工作不能学到东西,离开平台一无是处;高赔率高风险高收益的事情一件都没做;不健身......当然还有很多,但那些真正重要的,自然会通过让人发愁的方式出现。反脆弱没那么容易,更何况,如果人人均反脆弱,那么人人也都是平均水平,而超越平均水平,就会需要更多的反脆弱性来区分,那就需要更多的尝试和试错,随着次数的增加,我们要变得越来越好,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人生或许就是一个这样的过程吧,更具有反脆弱性的基因不断进化并延续下去。

《苦妓回忆录》读书笔记4000字


《苦妓回忆录》读书笔记4000字

一、

文:申申申;书名叫《苦妓回忆录》,译者:轩乐,不知道是不是笔名,很多译者的名字都不像真名。

最开始听说本书,还是高晓松的译本:《昔年种柳》,结合全书,这个意译的书名其实非常好。“昔年种柳”是一个典故,引自南北朝时庾信《枯树赋》,后面隐藏着“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二句,感慨年华逝去,非常切合本书主角,一个九十岁的老光棍,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感叹年华老去了。“昔年种柳”还是一个隐喻,汉语里把一种行为叫做“寻花问柳”,非常切合主角的行为。

网上也能找到某些爱好者的译本,多数选了“苦妓回忆录”这种译法,我也看到有《雏妓伤忆录》《我忧伤婊子的回忆》《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等等。据说“苦难婊子”版本是蒋方舟翻译的,网上查到的而已,我没法找伊证实。

无论如何,高晓松、蒋方舟以及其他爱好者,都声明了,他们是根据英译本转译过来的。就是说,由西班牙语翻译成英文,再由英文翻译成中文。

参照“传话游戏”的一般效果,经过两手的传话,应该还有七八成的可信度。

我大略读了读其他人的译本,(幸好本书不长),再对比我看的实体书,完全证实了先前的推测。确实只有七八成的可信度,甚至有些前后矛盾的地方,英译本竟采取了忽视的态度。

我所看的实体书,是根据西班牙原版翻译的,译者的履历,也是从事西葡语翻译,比英译本要可靠。

何况,英语和西语不同,西班牙语更加热情、活泼、跳脱,更适合幽默和讽刺的表达风格。

这不是我胡说。关于语言特点和民族性格,网上有很多的论文。例子:《民族性格在语言中的体现》(赵春晶)

汉语,语法灵活,同音字多,表述性强,所以汉族处事灵活,包容性强。德语,语法严谨,所以德国人处事呆板。诸如此类。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学说,没有充足的理论支持。

但确实,根据学习英文的经验,冗长又繁复的从句,往往令人难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信息。所以,许多教人讲话的书,都强调要“听完对方的话”。汉语里就没有这种说法,因为日常对话里关键词都是先说出口的,无需听到最后。由此可推测,英美人的耐心估计要比中国人好一点。

回到本书,先不提内容,先说说翻译。忘记是谁说的,“许多译者,不是外文不好,而是中文不好”,所以他们翻译的东西读者看着费力。

比如本书的第一章,有些表达不好理解,很见翻译功力。

轩乐版,“房子唯一的缺点,是每日随着时间的推移,阳关会依次照进每扇窗户,因此,想要在炽热的阴影中睡个午觉,不得不将它们全部关严”。(《苦妓回忆录》)

——“炽热的阴影中睡个午觉”?是什么鬼?看不懂。

高晓松版,“房子唯一的缺点是阳光会在白天依次照进每一扇窗,午睡时得把它们一扇扇关上。”(《昔年种柳》)

——回避了阴影的问题。

蒋方舟版,“这个房子的唯一缺点,就是一天之内的阳光会依次照进窗户,而如果要在晦暗光线中午睡的话,必须把这些窗户一一关上。”(《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翻译水平很业余。

通过三个译者的努力,我们大致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炽热的中午,想在阴影中睡个午觉,就得去关窗户”。

轩乐版,“我从没想过年龄能像房顶的窟窿一样,指示着一个人还有多久可活”。(《苦妓回忆录》)

——拜托了大哥,你这又是啥意思?房顶窟窿占卜法?我房顶没有窟窿怎么办?

高晓松版,“我从没料到岁数这玩意能像房顶的窟窿数目一样让人清楚地数出你还有几天活头。”(《昔年种柳》)

——变换了一种说法,但是好歹能看懂了。

蒋方舟版,“我从来没把年月看成是象征一个人所剩之寿命的漏水屋顶。”(《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小姐姐,你这就完全翻译错了。

好吧,我根本无意比较这三个人的翻译,何况又不是按照一个文本翻译的。

就算比较,工作量太大,我又不是写论文,没必要,大家肯定也不喜欢看。

挑选这两处描写,是因为它实在令人费解。

另外,我还想引用一处翻译,说明西班牙语和英语的不同,也说明翻译风格的重要性。

主角当外语老师期间,给学生们朗诵过一首诗,结果得了个外号。

轩乐版,“老了以后,我才偶然间得知了学生们在背后给我起的烂绰号:‘荒芜山岗老师’”。(《苦妓回忆录》)

高晓松版,“在老去后我对着镜子忽然明白了那时学生们在背后给我起的外号:阴霾山岗桑。”(《昔年种柳》)

蒋方舟版,“直到我成为一个老人,我才恍然大悟那些淘气的孩子在背后给我起的绰号:阴山先生。”(《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

——这个外号肯定是非常搞笑的,主角读的诗是悲古伤今的,两者对比,才能显出滑稽。

三个版本里,只有“矮大紧”版,译出了幽默的效果。高晓松版翻译不一定准,但是采用老北京话来翻译,确实能够表现出原文的幽默和跳脱。

《苦妓回忆录》这个“高大上”的译名非常有欺骗性,仿佛是一本苦大仇深的名著。

但是,读完全书的我,确确实实的告诉想读的朋友,这是一本“色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幽默小书,不是什么“最好的作品”,也不是什么“名著”,更没有它所背负的“最后一部作品”名声那么沉重。

它非常的轻松、咸湿、不雅,不是一个能够随便推荐给异性朋友的书。

据说它“创西班牙语出版奇迹:首印130万册,一周内加印50万册。”。这个印数在中国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哥伦比亚全国人口还不到5000万,就算在全球西班牙语地区发行,“按照第一语言使用者数量排名,约有4.37亿人”。

在13.83亿人(2016年)的国内,印数能达到百万,都算一流的畅销书了,何况在西班牙语地区。这种印数能说明很多问题,一、马尔克斯名气够大。二、这本书也很好看。

好看到什么程度呢?

开篇,就是一个寻花问柳到九十岁的老大爷,给八十岁左右的老鸨子打电话,要和一个处女“为爱鼓掌”。

而后突然奇想,想把自己这荒唐的花柳一生写一部回忆录,就是书名《苦妓回忆录》。

实际上,他并没有写完,或者说根本没有动笔。因为书中的时间只有一年,当他九十一岁时,这部回忆录还没有问世,他却快要离世了。或许是在一百岁时,死于幸福的爱情。

二、

书中的精彩语句:

“世上最后的处女只能你们这种生在八月份的处女座的人了。”

“那时候我听说,人衰老的第一个征兆就是开始像自己的父亲”

“现在的我会嘲笑那些像医生咨询的八十多岁的小伙子,他们被某些突如其来的情况彻底吓坏了,却不知到了九十岁事情会更糟糕。”

“每星期我都会在红灯区睡两三晚,床伴的数量之多甚至让我两次荣膺年度客户桂冠。”

有趣的一点,这段话的后半段是英译本没有的:

“唉,老爷,她发出凄郁的哀叹,那里不是用来进而是用来出的。”

但是,去掉这句话,就无法和后文相呼应了,女仆说自己“依然是个处女”。

这句能看出名作家的功力了,仅仅是一句话,随便删掉都会造成残缺。

三、

以下是各章的大略情节,严重剧透警告。

第一章

本章前后呼应。开头写了主角想找一个雏儿。中间部分,主角大略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人生:未曾娶妻、寻花问柳的;当了四十年的电讯编辑;读书笔记教过西班牙语和拉丁语法;写了半个多世纪的周日专栏。结尾部分,他见到了已经昏睡的小姑娘。后来发生的事情和川端康成《睡美人》的情节相仿,他和小姑娘睡了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章

主角又回忆了一下自己的人生,差点堕入婚姻的经历,当然,他在最后关头逃婚了。报社的诸人为他庆祝九十岁的生日。他领到了一只安哥拉猫。本章结尾,负责人的老鸨子再次打来电话——毕竟,按照世俗的观点,如果雏儿没有提供服务,客人大可不必付钱——他们又约了一个时间,他,小姑娘,再次相会。

第三章

主角给至今不知名字的小姑娘起了个代号。“黛尔加迪娜”,是一首歌谣里的女子名。他们如期相约,睡一晚,什么都不发生。

主角的专栏换了主题:恋爱的主题。

主角有了一段似梦似幻的经历,暴雨冲进他的房子,他和小姑娘一起抢救藏书。

主角在和小姑娘相约的卧室镜子上发现了一行用口红写的字:老虎不觅远食。

过了一段时间,主角在镜子上写道:我的小姑娘,在这世上我们两个孤单做伴。

他为小姑娘庆祝生日,送了生日礼物:一辆自行车。再次写道:黛尔加迪娜,我的生命,圣诞节的微风已经来了。

(请注意,至此,书里没有一句他和小姑娘的直接对话,两人可能始终是陪睡的关系。)

最后,小姑娘送了他一张圣诞卡片:“给我的丑爸爸”。

第四章

故事的转折点。妓院里发生了一场凶杀案,主角帮着处理了遗体。随后老鸨出去避难,也带走了小姑娘的消息。主角到处都没有找到小姑娘。失去了小姑娘,猫的戏份加重了,直到小姑娘回来,主角怀疑老鸨把小姑娘的贞洁出售了,醋意大发,砸烂了卧室的东西。但是,老鸨解释,小姑娘仍是纯洁的,她只是成熟了。

第五章

主角再次回顾了一生的某些片段,也遇到了一些从前的人,知晓了母亲的某个小秘密。但是,有一件事非常确定,在他九十一岁时,爱上了黛尔加迪娜。

四、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可谓大神级的作家了。我的任何评论,都显得僭越,因为我自觉还没有足够的阅历和能力,去评判大师的好坏。何况,本书大师并没有失手,保持了一贯的水准。本文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九十岁的人重获新生的故事,如文章结尾所说:

“终于,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的心安然无恙,注定会在百岁之后的某日,在幸福的弥留之际死于美好的爱情。”

九十岁,又老又丑又过时,领着微薄养老金的人都能重获新生、收获爱情,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放弃自己的生活呢?

或许,你曾经想无数次的把生活推翻重来;或许,你曾懊悔自己一时的懦弱错过了美好的爱情;或许,你曾经事业有成风光一时,或是一事无成陷入谷底。或许,你蹉跎时光,你搞砸了一切,你厌恶了现在的生活,你曾经渴望的已经如白日梦般无法跟人说起……

那又怎样呢?谁又去定义人生的得失呢?或许你浑浑噩噩,却活到了九十岁呢?回头看看那些辉煌一时的人,除了你,就连他们的后代都不怎么记得。或许你仅仅是收获了一份真挚的爱情呢?那是许多所谓成功的人苦求而不得的。

面对生活吧,无须计较,世上所有人都是和孤单做伴,无人例外。

好了,本期读书笔记就到这里,啊,三千多字的读书笔记也不是那么好写(﹏。)。下一篇,写恰克·帕拉尼克的《肠子》,心理承受能力弱的朋友,千万不要看~!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面包树上的女人》读书笔记40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