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浅谈探春
发布时间:2019-09-28 来源:互联网
浅谈读书。
浅谈读书
清朝有个人叫萧伦谓,他声名并不显赫,但他写的一首关于读书的诗却很有影响。诗名叫《读书有所见作》诗是这样写的:“人心如良苗,得养乃滋长;苗以泉水灌,心以理义养,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的确,读书是滋养心灵、摆脱平庸与空虚的最好方式,
关于读书,我谈一二三。
一,不管是什么人,读书要从零开始,循序渐进,放下身段,从一做起。腰缠万贯的富豪,不会静下心来读书,眼中只有私利的商人不会一心一意读书,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对于教师来说,读书应贯穿着一生,读书是立身之本,医愚之药,是品质操行,也是文化符号。唯有潜心读书才会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不改清雅肃穆之气。安贫乐道, 渊博方正的儒者气度自然具备,我说的“一”还表示着读书贵在从一而终的坚持,唯有坚持读书才会使正气豪气书卷气集于一身。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
二、我个人认为,读书作为修身之道,是一个应该设计谋划,融入情感与见解的过程,所以读书且戒在慌忙,涵泳工夫兴味长,未晓不妨权放过,切身须要急思量。大家知道,人对人的影响短暂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读书更不能怕书,要有一分为二的辩证思想,坚持重点论又坚持两点论。不读死书,不钻牛角,潜心读出字里行间的另一条道路来,读出言外之意来,读出思索和疑问来,即读到崇山峻岭的雄浑又读出涓涓细流的清逸,孟子说过“尽信书不如无书”,死读书不如不读,始终站在理性的辩证的角度,站在思想的交叉路口。思辨读书的方向,心在书中 视通万里,这是新时期教育形势的要求,也是成为一个学者型教师和研究性人才的必备条件。
三、古人以三为多,三思而后行, 三省吾身 。 读书必须要有一定量的积累,方能熔铸成思想能量。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土成山,风雨兴焉。也正俄罗斯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所比喻的作诗过程一样,“做诗,和铀的提炼一样,一年的劳动,几克的产量,为了提炼哪怕一个词儿,要花掉几千吨,语言的矿”是的,读书就要博与专结合,博览群书,博大 才能精深 ,难怪古人要把读书比做攀登书山,遨游学海。大家知道,三点为面,有平面才会有思想的框架的建立 、 思维的网络完善,只有这样,一个人便会举一反三 兼收并蓄,游刃有余。 胸有读书气自华,在读书中不断增加文化自信,与学校同步发展,与知识同步更新,读书真正是摆脱浮躁与空虚的不二法门,只有陶醉书海,你每天面对的喧嚣与烦恼的现实社会,才会成为一片书香浓郁的青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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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读书_读《读书》有感900字
我喜欢读书,从别人的故事里,找自己的影子。所以当我看到老舍写的《读书》的时候,顿时来了兴趣。大作家是怎么读书的呢?
老舍先生的文风我一直都很喜欢,这篇文章的内容很幽默很有趣。没想到名家也会不喜欢《三字经》和《百家姓》,而且老舍的读书的方法也很奇特。
比如文中提到了,老舍不喜欢《三字经》的这类书,不喜欢满是公式的书,还说这类书老是瞪他,也不喜欢《元曲》这类的,觉得这种书广告做的不错,却不认为它很威风。再比如说,老舍读书可有原则了。他读书没系统,喜欢就读,不喜欢就不读,不能让书管着自己;读的很快却记不住,这我可赞同了,你说世界上有那么多书,要你记牢了每一句话每一本书,那不是难为人嘛;读完一本书谁也不告诉,享受心得只让自己知道,这我就不那么同意了,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嘛,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理解;老舍不读自己写的书,也不愿评论,别人的书起码能让自己有长进。真是一个奇怪而有趣的老头。
对于老舍先生的方式我还是很赞同的。世界上的好书、值得读的书太多了,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能够给自己带来帮助的书,但是也别太功利,能让你感到开心轻松的,何尝不是好书呢?
现在老师们家长们想尽了方式让孩子多读书:指定必读书目啦,做摘抄啊,阅读打卡啊,甚至还出到试卷上,问你哪个段落是哪本书的,哪个情节的任务有谁啊。我有一位朋友,她的老师总是指定了各种各样的书,让他们每本都精读,每天汇报读的页数,还要出很细的题考查。说实话我真心觉得不是很赞同,读书是一个人一生要做的事,只有当他习惯了,接纳了,才会主动去读书,而如此被老师逼着为了考试才读书,反而会令他对读书产生厌恶感抗拒感。那等他毕了业呢,他依然不会主动去读书。也许有人认为起码在学校里读的书对他产生了帮助啊,可如果不是他真正感兴趣的,也许应付完学业应付完考试就忘记了。真正感兴趣的,是自然而然能记住的,也才成了一辈子受用的。例如喜欢历史的人读多了中外古代的事,日后他遇上事情就可以参考古人的办法,衡量利弊。
浅谈我的读书心得和读书方法
浅谈我的读书心得和读书方法
梁超
读书既是一种爱好也是一种习惯,爱好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天性,而习惯多成于后天,很多人天性喜欢书,也有很多人出于各种需要而培养自己喜欢书。来到劲刚后发现很多人经常在公司报纸上交流读书心得,我读书亦多年,不妨也表达一些我自己长期阅读的一些心得与方法与各位同仁交流共勉。
先说读书心得吧。我认为做任何一件事的动机都是出于自己的价值观,做事之前显意识或者潜意识都在衡量着此事可为不可为,读书也一样,有人觉得读书是一种学习有人觉得是一种享受,基于目的不同那么对书的质量也就有了不同的要求。古代文学家刘向说,书犹药也,可以治愚。人的脑袋和身体一样,肯定偶有不适,那么就要对症下药,脑袋里面哪个地方出问题了就要用哪些书来医治。东方朔曾经很自豪地形容自己“学习三冬,文史足用”,就是说,我坚持锻炼了三年身体基本上够我日常消耗了,可见,即使是圣人,五体不勤的情况下也要开卷有益,先把脑袋给充实了。很多人对书有过不同的比喻,无论是阶梯也好还是粮食也好,书在推动人类智慧进步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书已经作为一种重要的思想工具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群中发挥着它最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不单单是对人的精神上的陶冶,也是对人在实践活动中的一种指导。李敖在谈自己的读书心得时说到,书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参考的,这样才能实现书的最大价值。读书不是在完成某项工作指标,而是提高自己的工作指导水平,要不脑袋里面即使藏着一个图书馆恐怕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读完书一定要派上用场才能显示出读书的价值,如果所读的书不能成为引导自己言行的路标那么即使是读再多的书也收效甚微。也许有人问怎么才能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日常用品呢,如果能在脑袋装个转换变频器就好了。我认为文字和思想的协调是一个很重要的中转站,思想做底子,读书做形式,将读书作为一种积累思想的行为,然后将这种行为在言行中表达出来,通过日积月累的修炼,个人在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方面自然会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读一本书,必须先要辨明它是不是一本好书,尽信书不如无书,可是如果不信书那不如不读书。很多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人生观,但是很可能由于个人的知识深度、见识广度、总结宽度不够而显得自己的人生观比较凌乱而不够系统,要将自己的思想系统建立起来就要博取众长,通过思想磨合以及实践试用取精华去糟粕,然后才能做到集大成,形成自己的一套系统的可使用的理论基础,最终达到思想与实践的高度统一。
自古大成者必不离书,而大气之人也必出口成章,字字珠玑,这些都是通过长期的读书积累起来的,郭沫若说“读书不在三更鼓,功只怕一曝十寒”。读书贵在坚持,贵在有恒心,这个是很重要的读书态度,但是读书也要得法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面摄取得更多。下面也就读书方法来说说自己的心得。
第一,读书不挑书。正如要使身体营养均衡就不要挑食,挑食之人必定脸如菜色——即使他从来不吃青菜。古人开卷有益,证明每本书必定有它的营养价值所在的,如果我们拿到一本书连书本目录都没看就贸贸然认为此书没什么价值而扔到一边了,那么很可能就浪费了一本好书。但是去到图书馆看到四周都是书总也不能全部都读完吧,所以首先读书一定要注重速度。读书一个重要的窍门就是一目十行或者双目二十行,书一打开就要迅速找到重要的部分,要抓住关键字。除了很少一部分的作家能做到字字珠玑行行经典外,大部分作家其实都是在总结或者传达一个大家都深谙熟悉的词语,然后为了烘托那个关键词语而进行大段大段的映衬式描述,绕了一大圈又兜路回来,绕得好就是意识流,绕得不好就是流水账码字数骗稿费。其次,选择书需要有判断力需要智慧。一本书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书的装订好不好,作者是谁,是否认识,作者一向的价值立场是什么等等,这些选择性的判断也很能左右一本书到底能不能给自己带来某种程度的益处,如果花太多时间去钻研那些同自己价值观冲突很大的,作者也是一个超级庸才的人,那么再继续深入阅读大可不必。以前我很喜欢周末去泡图书馆,每次去图书馆首先拿十本书在桌面,然后每本书迅速阅读三十页,三十页后如果还不能看出感觉的话才会将该书枪毙掉放回原处,如果三十页后觉得书还不错就会借阅回去花一两周左右去认真研读。我觉得这样读书才能涉猎得更广,接触的学识范围也更宽。苏轼说自己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其实不然,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完天下的所有书,但是他眼睛看到的书肯定比一般人都多,只是很多庸书被他淘汰掉了,剩下的好书他都刻苦研读。我比较喜欢东方朔说的“学习三冬,文史足用”,利用三年的时间找出好书认真研读,足够自己用很长时间了。
第二就是关于书的价值判断。我从小有个比较不好的坏习惯,就是一拿到书后第一遍就先认认真真看,一遍过后会产生很多问题,但是在第二遍的时候我不会去从书本找出答案来解答自己的疑问,而是自己想方设法去找自己的答案来怀疑原作的观点,所以一直看书都是抱着“顺应但不顺从”的态度去看,顺应就是顺应作者的宏观写作架构和写作思路,不顺从就是对于作者微观的观点不会一一苟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知识层面和自己的生活圈子,不是所有的作者都能行万里路去深切体会他自己笔下的每一句话的,他能写出华章,但是很可能每天都是呆在屋子里宅着从不深入群众,即使是属于自己的写作观点也没有实际操作过,而他们的作品又被很多人传读,既然每个人的生活经历都不同,那么对于同一句话也没必要以某种固有的解析去理解了。所以我说读书要注重“顺应但不顺从”,在阅读中思考,找出属于自己的思想,不可尽信书。这样既能认清楚该书的价值所在,也能培养起属于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
第三,多读书不等于读多书。读多书是指读书的数量,有的人读起书来饥不择食,读书的速度非常快,读书的数量可谓汗牛充栋,能做到这样固然很好,但是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让我们奔波劳碌的工作上了,已经很少精力去阅读那么多的书了。所以,在此我强调的是“多读书”。多读书是指时间上、次数上的多,还有对于同一本、同一类书读的次数多,而不是在于读书的数量。现在市面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书籍,但是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很多书能让
浅谈《浮士德》
浅谈《浮士德》
十八世纪启蒙文学中,涌现出许多优秀作品,如《格列佛游记》《论法的精神》《阴谋与爱情》《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其中,《浮士德》的探索象征着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初这三百年间欧洲资产阶级精神发展的历史。
《浮士德》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学者阶段,爱情阶段,政治阶段,追求古典美阶段和改造大自然阶段。
在学者阶段主要有三处令我印象深刻。首先是浮士德的叶公好龙。学者浮士德终日探究自然的规律,但直面规律化身的地灵时却嫌它丑陋。其次是浑浑噩噩。浮士德作为学者,在书斋中度过了几十年,到头来却是变得迂腐,而且既无成就也无名利。魔鬼靡菲斯特讥嘲他这一类的俗人竟想消化这千百年来嚼不烂的发酵面团。第三处是虚伪。当有学生前来恳请传授学问时,靡菲斯特代替浮士德化身为满腹诗书的学者,把一心求教的学生忽悠得团团转。作者通过这部分告诫我们,人生意义和追求不能仅仅局限于学问的积累,也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完善自身。
在爱情阶段,浮士德在魔鬼的帮助下追求到了女子格丽卿,两人坠入爱河。但在这期间,两人皆因爱情而犯下错误,爱情变成了悲剧。作者通过爱情阶段告诫我们,不能过分追求官能享受与个人主义,必须到更高的境界去实现理想。
在政治阶段,浮士德在靡非斯特的引领下在罗马帝国中当上了大臣。皇帝需要钱财,他就发行纸币解决了财政问题;皇帝需要欢乐,他与靡菲斯特就用魔法举行了化妆舞会,把焰火化作火山爆发;皇帝需要看戏,他就用魔法把海伦与帕里斯召唤。但是最终也仅仅是个弄臣而已。作者以此讽刺了那些把改革希望寄托于君主身上,希望自上而下的改革,而非自下而上的革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不能依靠别人,而是要靠自身的努力。
在追求古典美阶段,浮士德渴求得到深爱时的海伦。最终海伦消逝、只留下一缕薄纱,隐喻着美的力量本身只是幻影,留下的只是美的形式,作者以此否定了用艺术力量改造社会的方式。这告诉我们,实现人生的意义,不能仅靠艺术熏陶,更要在艺术的指引下投身社会实践。
在改造大自然的阶段,浮士德在海岸封地中进行围海造陆工程,开始投身于改造大自然的实践中。浮士德在开疆拓土、移山填海、民众安居乐业的伟大理想中沉迷了。他认为只有每日将自由和生存争取,才能够将这种自由和生存来尽情享受,在这里将有为的时光度过。他见到扎根于自由土地之上的自由者的臣民,预感到了崇高的幸福,他此生的痕迹将与世长存。他对此感到了满足,接着,他便倒下了。
浮士德的死是因为满足,浮士德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不满足。浮士德的精神,正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人不正是这样的吗?人只要奋斗,就总是难免会犯错。但只有追求,人才能够实现自身。在我看来,正是有了人生追求,生命的步伐才不会停止。人的毁灭正是因为绝对追求的停止。追求在前方,步伐永不止,生命方不息。
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曾在知乎上问过这个问题,回答寥寥,而其中有一条回答是我最不能接受的——四个字:吃喝嫖赌。高考后的暑假,我阅读了几本文学作品,虽然描写细腻,但内容总是围绕着爱恨情仇,我不禁有些迷茫:生的意义可以是什么呢?仅仅是感官的享受吗?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直到我阅读了《浮士德》。它给我提供了一个方向,让我意识到人生意义可以是改造大自然、建设人类社会。作者通过对浮士德探索过程中的失误进行批判,让我明白到 无论是脱离实际的知识追求,还是低级的官能享受与狭隘的个人幸福追求,抑或是为王权服务的妥协道路,都是不可取的。在当代,有许多重点高校毕业生、国家未来的栋梁选择了金融和股票方面的泡沫,而非基础科技研究的砖石。我不禁疑惑:长久以往,国家是否还能长治久安繁荣依旧呢?我们不得而知。
在当下,进一步改造大自然已不合时宜,我们更多的选择是发展基础科学、改进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使人们都安居乐业,这是朴素而又伟大的人生追求。人生意义也可以在实现人生追求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未来。创造中实现自我,追求中实现本质。路在脚下,向梦想大步前进。
浅谈《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长篇小说,以1975-1985年十年间为背景,主要描写了位于黄土高坡的双水村生产生活以及思想的变化,展现了我国城乡人民生活和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全书共分三部。
高中时,我便一直想读《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奈何一直没能如愿,如果不是老师推荐我们看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或许我还是不会触到这本书。从学校图书馆借来这本书时也只借到了两部,但仅仅两部就感觉要花好多时间才能看完,因为厚厚的两本书一翻开就是密密麻麻的纯文字。耐着性子试着读了几章,便一发不可收拾,越看越起劲,越想尽快把它读完,以了解后面的故事情节。
故事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与孙少安两兄弟的生活经历展开,侧重描写了孙少平的成长成熟历程。其中穿插有爱情、亲情与友情,大笔幅描写了双水村农民的生产生活与政策改变后他们在生产生活及思想上的变化,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
孙少安作为家里的长子,十几岁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回家协助父亲撑起全家。二十岁出头时,便可独当一面,当上了生产队的队长。后因带头在队里搞“生产责任制”,被领导阶层看作是要搞“资本主义”而被批斗。面对少时儿伴田润叶的表白不知所措,田福堂的强烈反对与对家庭强烈的责任感又使得孙少安不得不放弃对青梅竹马田润叶的感情,娶了山西姑娘秀莲。国家政策变化后,孙少安抓住机遇,自己建起了砖窑烧砖,成了公社的“冒尖户”,日子也渐渐变好。在自己生活转好之际,善良淳朴的孙少安看到了同村人的难处,打算扩大砖窑,把旧的机器卖了,贷款买了更大的机器,却因烧砖师傅的技术不到家而损失惨重,陷入绝境。消沉一年后,偶然的机会使孙少安重新燃起砖窑的火,后来又收购了一家砖厂,当上了厂长,且很快就有了盈利。当大家都以为他一家要过上好日子之时,打扮喜庆的秀莲却在孙少安出资一万五千元扩建小学的会上口吐鲜血,诊断结果为肺癌。
孙少平是家里的次子,原先在原西县高中上学。因家庭贫困而在生活上感到自卑,与家庭条件相似的郝红梅互生情愫,后被班上的同学侯玉英当众说破,两人关系渐行渐远。新学期开始,郝红梅移情别恋比孙少平条件更好的官家子弟顾养民,孙少平短暂的“初恋”就此结束。伤心颓废之际,经田润叶认识了同村的田晓霞,此后,孙少平与田晓霞建立了深厚的情谊。田晓霞的见识与修养深深吸引着孙少平,田晓霞也时常激励孙少平多读书读报,拓宽视野,增加对世界的了解。孙少平也因此放下了“失恋”的痛苦,重新看待自己与生活。高中毕业后,孙少平回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协助父亲、大哥干农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哥哥孙少安也建起了砖窑,家里条件渐好。少平青春的梦想和不甘激励着他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通过田晓霞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机会,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两人相约两年后再相会。孙少平凭借自己的努力当上了矿里的班长,而正当两人相约的日子即将到来之际,也正是两人感情强烈之时,孙少平却收到了田晓霞在抗洪中因救人而献身的噩耗。师傅的去世与深爱之人相继死去的双重打击,使他不得不强迫自己成长成熟起来。后又因一次意外,他舍身救人,脸部遭到毁容。在极度失落之际收到好友金波的妹妹金秀的表白,充分考虑后他拒绝了金秀,回到了煤矿。故事最后结束。
孙少安与孙少平两兄弟的命运是令人唏嘘的。每次读到他们的状况转好之处,总觉得他们从此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但“命运之神”却偏偏不如人意,他总会为你设下重重关卡,磕得你头破血流,让你欢喜过后又跌入悲痛的深渊。这样看来,在平凡的世界里,无论多么平凡的人的一生也不会一帆风顺。而人们不也正是在不断的磕磕碰碰中,不断积累经验教训,成长成熟起来的吗?
孙少安在文中代表的是新青年的形象,但又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孙少安是农民孙玉厚的儿子,是家里的长子,对家庭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十几岁时就跟着父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理论上他属于一个庄稼人,但是他又受过先进的教育,这使得他可能会比一般的农民“先进”,有胆识,考虑问题时会更细致周到,而且他愿意听取他人的意见,这或许是他年纪轻轻便当上了生产队队长以及最后当上厂长的原因,这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另一方面,他又有点怯懦,他对待青梅竹马田润叶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觉得自己是农民,与有公家身份的田润叶存在差距,自己给不了润叶幸福。另一方面,自己作为庄稼人,希望能找一个能干的妻子,以减轻家庭的负担。所以,即使田润叶已做好为他付出一切的打算,他还是不愿意也不敢踏出那一步。当家庭条件渐渐变好时,妻子秀莲提出分家单过,孙少安虽然表现出极力的反对,但最后还是屈服了妻子,成为了人们口中的“不孝子”。
孙少平与孙少安不同,他有着高中的文凭,热爱读书读报的兴趣使得他对双水村以外的世界有更深的了解。面对高干子女、大学生田晓霞,他没有逃避,也没有感到自卑,他的精神高度足以和她站在一起。作者似乎也赋予了孙少平更多的美好品格,他热爱读书,即使只有高中文凭,也能和大学生谈论道理;他有自己的理想,与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决心;他有很好的人缘,每当落难时,身边总有好心人帮助;他有毅力与耐力,有对生活困苦的深刻觉悟……在孙少平出去闯前与父亲的谈话中,我看到了他的追求与不甘,他拒绝了哥哥的好意相留,独自出去漂泊打拼,由一名揽工汉变为建筑工,最后又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生活的中的一次次磨难没有击垮这个少年,他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超越自我,这或许是那个时代整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文中描写的爱情似乎都带有一种惋惜或悲剧色彩。正当孙少平与田润叶感情强烈时,两人甚至都谈到了未来,命运再次把他们推往了不幸。田润叶在抗洪中因救人而献出生命,读到此处时,我和主人公孙少平一样不愿意相信潇洒可爱的晓霞就这样离去了,心里期待着奇迹的发生,期待着田晓霞惊喜地出现在孙少平跟前,然而并没有,田润叶没有像电视剧中的女主拥有“女主光环”护身,经历磨难后再次回到男主身边。对于孙少平与田润叶的爱情我是感到无限惋惜的,但现实便是这样,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没有超能力,我们永远不知道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突然离我们而去。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彼此,珍惜当下。此外,还有孙少安与田润叶的无结局的爱情;润叶在李向前失去双腿后才懂得爱情的可贵;孙少安的妻子贺秀莲最后得了肺癌等。
我们知道,中国自建国以来至上世纪末,发生了很多全国性的大事件,如“三大改造” 、“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这些事件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论好与坏,都是那么的深刻。《平凡的世界》的故事发生背景正是建国后二十几年,文化大革命后期,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设时期,中国社会正发生重大变化。
读《平凡的世界》,我们主要看到的是孙少平成长成熟的励志过程,仔细阅读,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暗藏了许多社会问题。“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严重左右着当时人们的思想行为,如王满银贩卖老鼠药、孙少安在队里进行生产责任制被看成是搞“资本主义”而分别被抓去劳改与批斗;封建迷信,如孙玉厚的母亲生病了不愿意去看医生,而相信“神棍”刘玉升;官官相护,以权谋私,提拔官员优先自己的亲戚、亲信或花钱买官、送礼办事……虽然当时存在很多不好的现象,我们也应看到,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质水平明显提高,工、农业及文化事业得到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
但随着生存环境的变化,新事物产生的同时,社会也向人们提出了新课题。贫富差距日渐拉大;物质文明提高了,精神文明受到挑战;温饱问题解决了,人们的欲望却无限扩大了……这些问题至今仍是存在的,我们应正确看待社会变化给人们带来的影响,找出新问题,并作出解决方法。
最后,我想以文中的一句话结尾: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的更大,对人生看的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难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和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杨祖宁
《红楼梦》浅谈
形容一个人好看,用漂亮,用沉鱼落雁。

形容一个人人很好,用好很好,忒别好,非常非常好。
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表达方式。
看一本书,看到窒息。那种感觉很痛。我词穷,无法去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受,这种感觉很无助。因而我在发呆。是难过?
为《红搂梦》里的每个人留个纪念。让上帝知道,我曾来过这片圣地游览美丽的风景。
《红楼梦》的开头就是一个悲剧,然后慢慢领我走向快乐的领地。然后再掉眼泪,感受世事沧桑。
我想我是为文字而生,我不能说可以爱一个人一辈子,或是说爱上了可以相守一辈子。但我就这样无法自拔的爱上了文字,即使以后身边没有人陪,也会和文字相守一辈子。
我难过,因为林黛玉死了,我真的好喜欢她啊。我真的不能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她死了,虽然只是一个小说里的人物。我理解她的一举一动,因为太害怕失去她所期待的爱情,所以她不愿去相信这个世界。最后她还是得到了,最后也还是失去了,我喜欢她,因为我们很象。有人说我很象她的时候,我很忧伤。但至少有一点,我不会象她那样天天掉眼泪。我的泪是别人的珍珠。所以我不哭。
我难过,因为林黛玉死了,她永远都不知道宝玉的不得已。她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心中只有恨。我想她很痛苦,虽然她曾经很幸福,真的。
在不久以前,一个扮演林黛玉的人去了天堂,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林黛玉在跟我讲话,我想我是痴了,真的。她给我的感觉和在扮演中的感觉一样。是缘分吧,也是无缘。
宝玉很傻。也许这个故事只有这样写,才会让人动容,才会让人感叹,才会让人掉眼泪。
看完这本书,我一句话也没有说。看一本书,我永远都不想看到结局,忒别是一本好书。这是不是有点傻呢?不想看到结局,但又天天看,只有看到心碎了还舍不得停止,还一遍遍的想,就象思恋一个人那么痛苦。
我喜欢这本书,真的好喜欢啊,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有多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
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会在接触小说了。因为在看完这本书的那一刻,我的心被彻底的冻结了。不知道该怎么呼吸了。
我想我完了,真的啊,快没有救了,该怎么办呢?
把一份感情怎么寄托才不会后悔,才会有结果?
我思恋着《红楼梦》仿佛真的只是一场梦而已。然后醒来,空气是茫然的。她都让我变得多愁善感了。但我也愿意被影响。
也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思想是游离的。为一个人写诗,那种感觉很好。
希望再看红楼的时间不会很远,带着那份忧伤,那份孤独,走向人生最高的天堂。我在想我会不会走向他们的那个警幻?
浅谈《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一部涉及生物发展的科学幻想小说。文中的苏格拉底是一只经变异而懂人类语言的狗小说对“苏格拉底”的描写似乎有些夸大其辞,但如果我们仔细品读,则不难发现作者在夸张狗的同时,也保留了一些狗的本色、特征,这样一来,作品便又合情合理了。文章中,作者无不痛心地写到那些无知、贪婪的人们对科学的探索与发展的阻碍和扼杀。文中的看狗人詹宁斯便是如此。在他的眼里,这条会讲人话、听人话的狗成了一棵摇钱树,他根本不知道苏格拉底的真正价值之所在。正因为他的无知,葬送了一个会对人类科学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天才,使人们失去了一次进行科学探索的机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科学家们的努力以失败告终,无论他们再怎么努力,再怎么用心研究,面对那些不懂科学的人来说,根本毫无用处。无知无识的人们对于科学研究的破坏性是毁灭性的。苏格拉底是古希腊的一个大哲学家,大思想家,他的智慧和思想在全世界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但苏格拉底本人却被当时的当政者惨害了,他死之后,人们才发现了他存在的意义。但真理永与我们同行!
浅谈红与黑读后感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XX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浅谈隋炀帝作文1500字
看了两本《隋炀帝杨广》的书。心里感慨万分。在这里就谈下我的感想。
说到隋炀帝,大家并不陌生。并且一听到这个名字马上会给他来两个定义:昏君、暴君。是他让一个强大的隋朝迅速灭亡了。关于他的骂声,从隋末农民起义一直骂到现在。有些人甚至怎么骂都不觉得过瘾。是的,隋炀帝的确有罪,但我们不能因一罪而废百功啊!他做得对的地方还是需要肯定的。
首先我认为他有理想,有追求,更有抱负。他有超过汉武雄风的雄心壮志。他要建立比汉武帝更大的功业。他要做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皇帝。在他即位之初,就定年号为大业,意在表明自己雄心壮志。但繁体字的业拆开来就是苦和末,大业就是大苦末,很不吉利。有人劝隋炀帝换一个年号,隋炀帝偏偏不信邪,一直不肯换。可见在他心里,成就一番大业就是他的理想、抱负。
再者,他有自己理想奋斗的精神和精力。有学者统计,隋炀帝在为十四年中,待在大兴城的时间累积不足一年,在东都洛阳时间累积也不超过四年,其余时间都在各地巡游,视察各地情况。一个皇帝,为了成就一番大业,他放弃了在宫中贪图享乐的机会,用自己的精力跑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其中,他为了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控制,亲自西巡行河西走廊,一路上爬山越岭,最窄的路只容许一个人过去。有时从清晨到夜晚都没走完。好多士兵因此死在路上。而隋炀帝本人也是狼狈不堪,吃尽苦头。最后走到了玉门关,在这里设置了四个郡,从此青海和新疆部分地区,纳入了大隋版块。为了成就一番大业,为了开疆扩土,他吃尽了苦头。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做到了!至少在疆域上,他超过了汉武帝。
不仅如此!隋炀帝也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他亲征吐谷浑,将其版图纳入隋朝。他北巡草原,东突厥启民可汗跪在地上请求隋炀帝赐他改穿汉服。他三次亲征高句丽,梦想着像汉武帝一样将其纳入中原王朝中。他营建东都洛阳,并以此为中心修建人字型京杭大运河,只为了让东西南北地区平衡发展。此外,他建了很多大粮仓,唐太宗曾称赞他留下了50年都吃不完的粮食。而且,大隋王朝的疆域更是在隋炀帝时期达到了全盛。
但他性格中的急功近利,爱讲排场,刚愎自用,性情暴虐,把一切都毁了。大业元年,也就是他一即位,就马上下令修建东都洛阳。不久,又下令修大运河,在大运河还没修完时又下令修长城,不久,又大量征发男丁来拉他的巨型龙舟下江南,其规模宏大,讲尽了排场。他自己倒是出尽了风头,可苦了这么多拉船的老百姓。之后又征发大量男丁,三征高句丽。这样,老百姓就吃尽苦头了,没完没了的一个接着一个的大规模工程让他们去做。做累了想休息下还得挨监工的皮鞭,所以不少人死在这些大规模工程中。隋炀帝如此急功近利,8年内就完成了3项大工程,但谁知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大成就,这背后有多少老百姓因此而死去?然而三大工程完成,百姓本以为可以安定下来时,隋炀帝却又三征高句丽,这让百姓忍无可忍,顿时揭竿而起。这才导致隋炀帝在亲征高句丽时后院起火,不得不赶回来镇压起义,三征高句丽也就无功而返。这就是急功近利,爱讲排场的后果。
他的性情暴虐则表现在不把百姓当人看。他曾说:天下就是人太多,人一多就会聚在一起变成盗贼,所以该杀的人就杀。这不是反人民吗?他的刚愎自用则表现在他的一句话:我最讨厌别人来劝谏我,他一定是想通过进谏博得好名声,谋求大官。要是这样,我一定会立刻将劝谏的人宰掉。就算就再怎么强,再怎样聪明的人,也一定要虚心纳谏才行,这个最基本的道理,他不懂,他认为自己是英雄,百姓都是蝼蚁,只有自己的决策才是英明的。最后,农民起义,大臣反叛,隋炀帝众叛亲离,在江都被兵变的手下绞死,一代天子就这样死于非命。死后唐朝给了他一个最差的谥号炀。可怜他志存高远,雄才大略!因为对待百姓的错误态度和自己的急功近利,刚愎自用。让自己死于一片骂声中,而这些他建立起的功业也在骂声中被掩盖起来,留给唐朝人乃至今日的我们一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