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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的证据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刘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证据》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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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今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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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我真实地活过
——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魏幸悦
“有一天会再也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这是《今生今世的证据》中让我颇有感触的一句话。
物质是运动的,当我们褪去青涩面貌,当高跟鞋代替了运动鞋,当我们脱下校服换上婚纱时,蓦然回首,原来曾经所拥有的所有美好都变成了虚无的记忆。我是真的高兴过、哭泣过、受伤过、爱过恨过、努力过吗?我真实地活过吗?
我是真实地活过。即使一切都面目全非,将行消失,但我还有证明自己活过的神奇宝箱——日记本。这神奇的宝箱里装满了我犯过的错误,我的喜怒哀乐,我认为美好的瞬间,它们就像七彩水晶一样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当夜幕降临之时,窗外的点点繁星会陪我一同翻开日记本,我们一起感受字里行间的温暖。感谢自己一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这让我能够清楚自己的成长过程,这让我看到自己是如何从一个懵懂的女孩一步步走向成熟,更能让我相信过去。
也许沙发会变、衣柜会变、连那软绵绵的大床也会变,但日记本中书写下的在沙发上、衣柜里、大床上的记忆是不会变的。人会变,变好或者变坏,但日记总能给予我与过去的自己对话的机会,这样我也不至于忘掉初心。也只有在写日记的时刻,我能够摘下面具,让疲惫的心灵休息……
我真实地存在过,我也会一直保持写日记的习惯。当我变成了老婆婆,我可以在那暖洋洋的阳光下手捧日记本,回味自己的年少轻狂;当我永远地睡去,就将我那一沓日记本作为礼物赠送给这变化无穷的世界吧!去证明自己是真实的活过。

附:原文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钁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_中学读后感800字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人类一直在向前走,每一天都有自己生命的一条路。路,越来越多,纵横交错,像一张永远也织不完的网,静默的解构着大地上的草木与风物,而当生命之旅到达终站的时候,谁又能留下今生今世的证据?

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去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去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做一个临时告别。就算有一天再也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连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可回忆不会欺人,那不是证据吗?但是,留下什么就真的那么重要吗?落日用尽全力,掏空自己的所有金黄,就像一个暖瓶,打碎自己的胆,释放自己的热,不怕烫伤自己,只为捂热接下来的黑夜。它什么都没留下。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全部真实,谁还能把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谁都不能。可能一个人就这样被人吹老了,它逐渐穿过一个人的身体,吹走了黑发留下白头,吹干了皮肤留下皱纹,最后吹松了血肉留下一把老骨头,这时候风又指明了另一个去处。它哪里就吹完了呢?平静的时候,夜晚黄昏,往往有几声低吁,像安命的老人,无可奈何的叹息。你知道它不会停,可你能证明它真实吗?你的白头,你的皱纹,能给它定罪吗?

真相往往是残酷的,即使它们真的存在过,那等到一切都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是否变得毫无意义,有时你会感到,经历的一切像风一样转瞬即逝。可不一样的是,风一辈子都不会平静,它究竟还不肯被驯服,它是嚣张跋扈的。而你在这短短数十载的时光中却是无力的,还是将那些无人知晓的郁结和悲伤赠予它,嘱托它替你送给远方,从此往事葬与清风,那些就不要留下证据。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再去联想过往那些碎片化的记忆,心上不知怎的有被猫尾轻轻扫过的微痒酥麻感,心从未如这一刻般洞若观火,明晰且淡然。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五千多个日夜曾在我血管里燎原的萤火,早就如鸦羽落地般冷却,不需要谁去见证曾在你心中汹涌的惊涛骇浪,其实也没有东西可留下。日久且长,但愿你所经历的大起大落能为你还没走完的路作一些警醒才好。

风不大,夕阳正好,而我心中那团火还在烧,熏得夕阳的颜色灰澄,似久置的柑橘,我能听到它落在每一寸土地上细碎的声音,像下雨。

恍然间,仿佛已是过了一生一世。

殆尽之美,虚无之途——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殆尽之美,虚无之途——读《今生今世的证据》有感
叶惠蓝
刘亮程质朴、真实又充满沧桑的文字,每每读到让我感慨万千。时事变迁,物是人非,漫漫人生长路中,偶然回望,记忆深处,果不其然,很多印痕都消失了,只剩下那殆尽之美,虚无之途了。
当刘亮程回到曾经是“我”的村庄的地方,内心抱着对家的无限回忆。“我”没想到,曾经的早已失去,销声匿迹。曾经的白灰墙,旧房子,石头路,甚至于家乡的每一个角落早已失去他们原有的姿态,刮风下雨时泥土和青草混合起来的味道也天壤之别。它们都倒下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许我们对家乡的定义就是藏着我们童年美好回忆的地方吧,它承载了我们记忆深处的初心和最天真无邪的回忆。它包含了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最初向往。最重要的是,那有你最亲爱的人,最可亲的土地,最广阔的田野。游子对家乡的怀念和向往,也许就像燕子喝水时一般急迫,亦如大雁对翱翔一般渴望,也如羁旅军人对远方的思念。那才算真正的家。我觉得大概每个人对老后的有所依,莫过于回到家乡,锄一块农田,养几只小鸡,听着鸟鸣声起床,伴着月光入睡。而刘亮程发现,故乡早已物是人非。
人们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美好总像恒星一样亘古不变,殊不知美好就像如同流水一样转瞬即逝。不用说词人李清照心中“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悲伤沧桑;也不用说《木兰词》中纳兰性德对“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无奈叹惋;更不用说刘希夷“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物是人非的失望哀痛。童年在今生今世的证据啊,早已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文章结尾,刘亮程一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道破了无数游子心中的悲痛。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同刘亮程一样,每个游子也正是如此,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珍藏心中的那一角落美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虚无缥缈,漫无目的地等待……就算我们知道没有结果,也保留着家乡至少不会面目全非的希冀。
刘亮程的文章总能让我感慨万千。道出千万人对家乡的感情,以及梦快要成真时发现梦想早已破碎。生活就是这样,总不会一帆风顺。人生也不会如你想象般美好。小时候,我们用长大来憧憬;长大后,我们用童年来慰藉。只剩下那殆尽之美,虚无之途。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

婚姻的许诺——胡兰成《今生今世》读后感1000字


婚姻的许诺——胡兰成《今生今世》读后感1000字

读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开始是为了猎奇,读着读着就有了好奇,及至看完,不得不称奇了。胡的叙述汪洋恣肆,用典信手拈来,观点别有见地,写自己时貌似比较真实,写别人时也显得比较宽容。一枝生花妙笔如游龙戏水,开合奔放,舒畅自如。好久没有这样一口气读完一本书。读完后感觉一个字:值!

和别人在讨论胡兰成时,我觉得,胡可说是个至情至性的真男人。对女人,他的爱也真,他的弃也真,爱之如珍宝,宝贝到自己都感到不真实;弃之如敝屣,以致于笔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种如西装革履上沾满油渍的真实,恰到好处地把一个政客与文人在得意和失意时的境况比较客观地展现了出来,所以读起来比较亲切。其实,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不乏这样的男人,只是没有他这样的“运气”罢了。

我个人觉得,胡自小是在一个缺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兄弟姐妹多,他排行老六,父母不可能给他很多的爱,所以一路走来,他总是在寻找爱。也因此,他对女人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见到任何一个女人,他总会想到是他的妻(他自语),一旦有接触的机会,他一定要让她变成自己的女人!胡在《今生今世》里记述了他与8个女人的情路历程,其实,在这8个女人之外,还有数不情的莺莺燕燕,包括他的朋友,爱铃的朋友,甚至歌女妓女,只要能得手,他绝不会放手;只要有女人经过,他绝不会放过。对女人,思想上,他企望是人皆可妻,生活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及至古稀,他还不准备收手,两个女学生被他撩得神魂颠倒,只是上帝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因为从小缺少爱,尽管他在女人面前驾轻就熟,但他的骨子里是自卑而不自信的,所以在他的笔下,他身边的女人都有着独特的美:爱玲是少有人间烟火味的民国第一临水照花人,小周是不施粉黛的清纯美少女,秀美是肤白腰纤的别人看着很青春的女人,一枝更是有着日本风情味的美人,就连年近五十的佘爱珍,亦有着女人男相的另类之美。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些女人在多情客胡兰成的眼里可能是美的,但他用这么多的笔墨,刻意描画这些女人的美,是不是刻意想告诉别人:我胡兰成的女人都是有品味的,我胡兰成也不是老少通吃、美丑不分、人皆可妻的男人!但掩书一想,他这是不是在做一种做贼心虚、越抹越黑的表演呢?胡的这些女人究竟有多美,我们似不得而知,但是,爱玲在民国的美女中,并非绝色;秀美一蚕妇徐娘,也不可能美到哪里去;而悍妇佘爱珍如果说她很美,就只能让人齿冷了。

更让人拍案称奇的还有,胡兰成总是以婚姻的许诺在女人中行走。只要勾搭了一个女子,必执子之手,以婚示爱。上一个婚姻刚起步,下一个婚姻又开始,有时甚至几重交织。不能不羡慕胡兰成所处的时代,也不能不敬佩那些为胡兰成献身而无怨无悔的女人,要是离开了民国,碰上了现世的“文青”,他可能就要在婚姻的官司中奔走,在女人的唾沬中沉浮,哪里会写出这么美艳的《今生今世》!

不能不说胡兰成是一个幸运的男人,谨以此文献给妇女节。作者:张帆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7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700字

论文笔,应该给五星,论人品,只能给三星甚至两星,所以均匀一下,给个三星吧。
人到了一定的岁数,都愿意回头看看走过的道路,一路上认识的人:爱过的,恨过的,辜负的,被辜负的,曾经以为遗忘了的,或者曾经以为会是永久的……
胡兰成背负伪政府汉奸的罪名,敢写下自己的一生,一方面是流亡时期的无所事事,一方面是为了给千秋万代评说的机会。政治上的辩解书中基本没有涉及,查了一下三三版应该是最早的版本,也被删节了十几万字,这个版本恐怕更多,将来有机会看看全本的,怎么自圆其说。
因此就剩下他的成长过程,情感经历,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和才女张爱玲的婚姻。而除了张爱玲和他最后一任夫人外,不乏貌似平凡的女人。胡是一个多情的人,所以能够看到平凡女子身上的不平凡,他又是一个有才华的人,表达方式很容易打动人心。而他对每一个付出感情的女子,不能说都是虚情假意,爱的时候是真爱,都做出要娶你的承诺,或者说是愿望。让一个蒙尘的女子怎么能够不为之动容,因而动心。要知道那个年代,一个男人三妻四妾并非是违背道德的事,虽然已经开始女性自由自主追求独立的意识萌芽。但是不爱的时候又真的可以一拍两散,两不相欠。
胡是一个自我的人,明知道别人会不快,也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哪怕会牵连到别人,也会一意孤行,不管不顾。而亲人爱人处于困境的时候,就交付与天地,自生自灭,最多几声唏嘘而已。可能这种人能够成大事。他虽然一直在赞美身边的各种女性的明亮娴静,但是自己却是一个走不到阳光下的阴暗的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那些开朗爽直,不在乎世俗偏见的人比较能引起他的注意。
不多写了,总而言之,一个有才华的渣男回忆录,值得批判地看。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25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2500字

今生今世

提到胡兰成,世人的印象不外乎民族汉奸,情场渣男,风流才子,也的确如此。但也很少有人去细细探究,人们知道他多是由于张爱玲的缘故,以至于他写过一本自传体的作品《今生今世》也少有人问津提及,虽然出自此书的那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已被当今一些鸡汤文用到烂大街。我也是一次偶然的契机才开始读这本书,一翻开便丢不下了,这本书大致交待了胡兰成的人生成长漂泊轨迹,从儿时的胡村,到求学杭州,执教广西,办报武汉,流亡江浙,偷渡香港,客居日本等等,当然最引人注目也最惹人非议的是他精彩变幻的罗曼蒂克史,整部书我最喜欢的是前三个章节,韶华胜极,有凤来仪和民国女子。胡兰成真不负才子之名,文笔清婉细腻,读来似有暗香于春夜随风飘进窗棂,沁入心脾。其中韶华胜极一章写的是他的家乡胡村,由于从小受所接触到的教科书电视剧所影响,我一直觉得,清朝末年乃至延续着整个民国世界,人民都是生活在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内有兵连祸结,苛捐杂税,外兼帝国主义鱼肉瓜分,豪取强夺,我四万万炎黄子孙简直是朝不保夕,命悬一线,于风雨如晦的黑暗中背负着三座大山,热烈期盼着东方红太阳升,锤子镰刀红旗动。但历史书上的那些定性的词汇都是后人的大笔一挥,而当时的人们却还是要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韶华胜极描写当时的胡村,这个江浙小山村的风物民俗人情变成了大部头历史的生动注脚。这里的人们依山傍水而居,遵循着祖先开辟村落以来的规矩习性安居乐业,全然没有想象中乱世里的礼崩乐坏,一切婚丧嫁娶,迎来送往,还是沿袭着千百年来的旧习。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改朝换代似乎与这里的平头百姓关系不大,依然在一片纯朴祥和的山居环境里恬淡度日。日子虽然有时艰难,但也看不到有人呼天抢地,难以为继,人世间总有法子护人周全。蕊生,也就是小时候的胡兰成就是在这样山明水秀的胡村里,在父母亲邻的荫护下,哼唱着幼稚可笑的童谣,和一群兄弟姐妹的嬉戏追闹中一天天长大。韶华胜极关于村居生活的描写读来让人倍感亲切,总觉得像是带自己也游历重温了童年的旖旎烂漫时光,虽然他写的是水汽氤氲的江南,而我生在朔风呼啸的北方。但想来乡村世界里的安静纯朴又暗藏着的狡诈智慧,不分南北总是相通的吧。历史教科书里描绘的当时积贫积弱愚昧落后的旧中国,在胡兰成笔下却呈现出一派明媚灿烂的韶华光景,可见童年的无忧无虑总是让人感到温暖,不管以后会经历怎样的凄风冷雨,但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人生就已然铺织了一层厚实的底色,日后回忆起来就会让人感到振奋,看到生而为人的光明和力量。

再看有凤来仪,他巧妙的把发妻玉凤的名字嵌入这个美好的词汇中,溢出的是深沉珍重的爱意和怀念。在蕊生成年后,家里给他定下了这门亲事,而他也欢欢喜喜满怀期待的答应并迎娶了他生命里这第一位妻子。这多少让我有些惊讶,那个时代的知识青年经过五四运动带来的新思潮的洗礼,不是都纷纷争取自由独立吗,其中最鲜明的就是反对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而胡兰成的这次婚姻却是地地道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两人倒也是琴瑟和鸣,其中他描写的他们夫妻生活中的一个片段读来让我感觉很是温暖,一种平淡自足的幸福。摘录如下:“夫妻恩爱当时是不觉的,惟觉是两人,蕊生与玉凤。玉凤在溪边洗衣,捣衣的棒槌漂走了,我赤脚下水去捞住给她,就站在齐膝的浅水里帮她把洗的衣裳绞干,水滴溅湿了踏踄石上静静的日光。周围山色竹影,因有这溪水都变得是活的,桥头人家已起炊烟,两人所在之处只是这样的沙净鱼嬉,人世便好比秦始皇帝的峄山刻石,“因明白矣”。”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如纳兰笔下‘’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却让我切切的感触到那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味道了,山高水长,道不尽的岁月悠悠。只可惜恩爱夫妻不到白头,在婚后的第七个年头,玉凤便身染沉珂,撒手人寰给他留下一双儿女和无尽的思念。纵观整部书,这两章里是胡兰成人生中最为舒适恬淡也可以说是幸福的一段生活,尽管那时候他还没有升官发财,只是一个当过小学教员和邮局职员的乡村青年,文章声名尚没有显于天下,蛰伏浙东默默无闻。可是从他笔下追忆的这段时光,却是让人感到人世的四平八稳,活色生香。

及读到民国女子,我还是兴趣盎然,此民国女子专指临水照花人张爱玲。关于张爱玲,无需赘言,在那时的民国世界,就已名动天下,于今时更不乏追随倾慕之人,我就算是一个,所以读到这一章也是格外的认真用心,心情也是略微复杂,读完前两章,已然被胡兰成的才情所折服,佩服的五体投地,但看到这一章,想到自己的女神和这个男人结了婚,便有点忿忿然,当然,我诚不能穿越时空到那个时代去追求张爱玲,即便穿越了也没那个勇气和资本,即便有了也不见得就会得张爱玲青眼垂怜,但心里总是有点不服气的。转念一想,以胡兰成的才情和张爱玲倒也是天作之合。两人虽结为夫妇,但从这章节里的描述中,两人更像是朋友,是知己,特别是胡兰成特别懂张爱玲,也难怪高冷孤僻如张爱玲,也会倾心于他,爱到卑微至尘埃,也要从心底开出欢喜的花。看完这一章,张爱玲不再是我心中遥不可及的塑在神坛上的偶像,而是还原成有血有肉一颦一笑的民国女子。她还是那么才华横溢,孤僻狷介,但同时她还多了些单纯可爱,傻气有趣。看完这三章,胡兰成由前面的汉奸渣男才子在我眼里就只是才子了,那两顶帽子或者说成见已经被他笔尖流淌出的涓涓细流渐渐融化,但是再接着往下看,汉皋解佩,天涯道路,永嘉佳日,等等。你就会为这位大才子感到惋惜,进而是愤怒了,后面的所作所为所暴露的行径嘴脸也不负渣男汉奸之名。我好几次都想着算了,不看了,有的地方越看越来气,但想着一个人于风烛残年,异国他乡,著书立说,追忆反省自己的一生,不矫不饰,也不失为一种坦荡和自如。今人往往于时过境迁后立于道德高地,端着上帝视角来审判前人,未免有失偏颇,也不公允。待到看完之后,心绪有点茫然,也有点开阔,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阐述,想起一首诗词,就以此做结吧,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观看秋月春风。一杯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 读后感(3)篇


在没有任何了解和预期的情况下,仅带着据说他才情了得的好奇翻开的这本书。开篇即被胡兰成的优美文字所吸引。惊艳于他解说的白蛇娘娘、故土风情、童年时光,也敬重于他对发妻的情谊,对爱玲的仰慕,可是自他去武汉后与护士小周生情以后就开始为爱玲心生抱不平,直至与斯家姨太、日本友妻一枝后几欲弃书,对他平淡描述日军暴行几近愤慨,直到最后却被黑帮遗孀佘爱珍的传奇扳回一点印象,看完觉得余音缭绕,竟然又倒回第一章重头读了一遍!经常我们说什么品都如人品,可是看胡的文字也许最好将文品和人品分开。人品我们不甚了解,也不知传说与文字透出的真假,但文品看得见。如编者在跋中说著名诗人柏桦先生说:“胡兰成是文学水平的试金石。”又说“胡也是人品人格的照妖镜”。又写“胡先生写《今生今世》,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处处有着欢喜。民国乱世,虽跌宕起伏,但在胡先生的追述里,却到处充满惊艳的故事,一路皆是悠悠人世”。对此评价深深同感。最爱“韶华胜极”一章,再读更觉美妙。他笔下如长镜头般展开的故乡浙江的风土人情实在悠远绵长,应为经典的民俗民风志,可单独拿出来阅习。采桑、制茶、清明端午过年的各种年节风俗、民间传说和戏文重说、暑夜秋蝉、父母养父母各亲友的身世浮沉……一一在他的笔下呈现出岁月静好、人世悠悠。“有凤来仪”中对民间婚嫁的描述叹为观止。“民国女子”自是他对张爱玲最吸睛的体会。对武汉大轰炸的记录犹如身临其境……“民国以来,至于今天,是要有一全面的反省。我写《今生今世》是为此。盖文明生于格物,而历史要能打开,人世的现实即是解脱。然亦诚如兄所言,‘不知者读之,只是羡慕你老婆多’,我亦开心好笑。世俗之人,但能读之不生厌倦,此即其中必有知之者了。”对胡先生给友人的信中所说的“全面的反省”,并未感觉深刻,许是文字的隔膜还是他有意的模糊,一直不得理解他的思想形成、政治立场和文化主张。初读的确感叹的是胡先生的撩妹技术堪称无双!细数书中所写他的女人:民间发妻玉凤、一带而过且生儿育女的慧文、旷世才女张爱玲、普通护士小周、斯家姨太秀美、日本友妻一枝、黑帮遗孀佘爱珍……类型之广、或无缝衔接或并行发展,且每一位都谈婚论嫁、真情款款、并无欺瞒,也每一位都对他情真意切、倾其所有,真是无愧风流才子之称号。尤其是他在天涯逃亡路上仅用八天就把斯家姨太撩成妻、在日本收到张爱玲的借书信后又回信撩拨之举,让人瞠目。胡先生自认“我之于女人,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知”,不得不说,他对玉凤,对爱玲,对小周、对女性对他的心思、心绪的描述实在是懂,况是她们自己也表达不出来。他自比贾宝玉,小名蕊生,还真是应了一生花心。可是,作为女人,终是不能认可和理解这样的滥情,所以才有张爱玲的清坚决绝。但我读至最后也没心生厌倦,是不是又是他所说的“知之者”了呢?我又觉不是。或也仅仅只是被他的文字功力所折服,更有疑惑的是,无论在怎样的时期,逃亡也好、乱世也好,他都得友人帮助、女人眷顾,抑或也是因为他的人品魅力?“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胡先生多次引用此句,我想这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基调:乱世悠悠,人世悠悠,入世真情付,出世隔座看,不伤不怒,透出光明喜气。但终因不喜真真假假的滥情,必得扣掉一颗星。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灭亡的国家。然后,年近半百的我,如今很难感受到文明古国的气息。我想,也许是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49年全国解放后社会主义改造,76年开始的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以及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使我们有了这样的感觉。最近读了《南渡北归》《台北人》,看了电影《无问西东》,特别是再读了兰成的《今生今世》,让我明白了、清楚了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应有的样子,对中华民国有了更完整,深刻的认识。中华民国,在中国文明传承的过程中,是一个不能轻视,绝对不能忽视的历史阶段。说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是中华民国百科全书,是中华民国民俗的经典著作,是研究民国史重要作品,恰如其分。从《今生今世》,我看到了中国传统的美德,看到了绵延数千年中国文明的传承,看到了中国人在近代现代思想观念的渐渐转变。这本书,名义上,写的是胡兰成的情史,实际上,是作者努力展现民国的历史。以自传体的方式写作,更增加了历史的真实性,体验的亲近感,阅读的趣味性。好书。

简静,团喜,文字中特有的烟火气息,真真从文字中感受乱世中的现世安稳,它描写的百姓生活能把你的心写暖,真是这种世俗的烟火让人倍感亲切。大概就是这样暖化了家庭情感稀薄的张。张是个坚硬的人,而最坚硬也是最柔软的。他却是个软弱的人,软弱的无法承担起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他这么多妻子里只有佘爱珍说他没魄力是最贴切的。前三章就像吃糯米丸子,软糯香甜,真是越吃越觉得好吃,越吃越喜悦。可是吃着吃着就腻的发慌。玉凤,爱玲,小周,秀美,一枝个个总也是人世贞静,女心喜悦。他妻子及未成婚的唯独对英娣寥寥数语,大概是因为英娣以迅雷之势主动弃他而去。几次看不下去想弃书,实在是太渣了!极少数有这么渣的人大概。人际交往中他常会用厚善掩盖狡黠。其人不耻文却上佳,用情不专却也不伪。抛开男女之情,作品真是值得传颂。但有股浓厚的美颜加滤镜的气息!放大美好,缩小憎恶。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8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800字

《今生今世》这本书名是张爱玲题写的,今生今世,胡兰成讲述自己的一生。我们先撇开政治方面的观点,以一个写作者来看待,《今生今世》的文笔让人惊叹!他的情话,真的是比《诗经》还让人动容。比如他第一次娶妻时,对发妻玉凤,这样说道:众人看是新娘,我看则只是她。比如:他逃亡前对张爱玲说:“我必定逃得过,惟头两年里要改姓换名,将来与你虽隔银河亦必定找得见!”比如说:他离开时对小周说:“古人说,三载为秋,我与你相聚只有九个月,到好像自从天地开辟时起已有我们两个人了,不但今世,前世已经相识了。”等等,这样美的情话,让那么多女子沉沦。他与那么多女子在一起,总是没有一点愧疚的,总是能为自己说一套解说。好比他说:我已有爱玲,却又与小周,又与秀美,是应该还是不应该,我只能不求甚解,甚至不去多想,总之它是这样的,不可以解说,这就是理了。胡兰成有这个本事,为自己自圆其说。

网上很多人讨论胡兰成最爱的是谁,我认为小周与秀美,一枝是出身贫苦的姑娘,与胡兰成的身世相似,她对她们是有怜悯,在她们面前他是可以主导的。对于张爱玲他从一开始是崇拜的,张爱玲出生高贵,并且才华出众,他总是说在爱玲面前他是个小丑,其实他拿张爱玲当做他所仰视的对象。而爱珍对他来说,是个超越他控制的,爱珍泼辣,曾是黑社会老大的夫人,她不像以上女子对胡兰成言听计从,在她与胡兰成之间,她主导两人之间的关系。

最后,说一下玉凤,胡兰成的发妻,他们之间是媒妁之言,胡兰成说,玉凤未曾称了他的心。可当玉凤病重时,他却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玉凤死时,他曾说了一句话,“我是幼年时的啼哭都已还给了母亲,成年后我的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此心已回到了如天地不仁。”

网上总是有人说,胡兰成最爱的是何人?我不知,我只觉,最称他心意的便是玉凤了。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900字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900字

(其中李文源只是草草写过,没有发生实质关系,但李对胡貌似有过情意,遂也就写在一起了)

1.唐玉凤,兰成明媒正娶之人,二人七年婚姻,期间兰成也是有用心的,玉凤为其生下一子一女,子唤作启儿,女芳名棣云。可怜棣云,据说因雇不起奶娘,拿不出一月三元钱,夭殇

2.李文源,北京师范大学毕业,上海共产党员,其哥是广东军阀李扬敬。因打赌,遂兰成亲过李文源,后人道,李文源不宜家室,所以没有多少纠葛,其后嫁给一师长

3.全慧文,胡兰成28岁时经同事介绍迎娶之 ,在这本书里只是提到

4.张爱玲,,相必张迷们都了解,就不多言了

5.周训德 ,汉阳医院认识的一个16岁小姑娘,胡兰成大她22岁,后因胡兰成的汉奸罪名被抓入狱,胡兰成逃亡温州没有想发设发营救,小周获释后就嫁给了《大楚报》编辑姓李的一位年轻人

6.范秀美,斯家姨娘,在家都称范先生,比胡兰成大一岁,但胡感觉她别有一番风味,是真风流。逃亡途中,结夫妇之好,最后一路逃到范秀美的娘家温州,在47年胡与张不再往来后,一直陪伴左右

7.一枝,日本少妇,胡兰成在日本时池田安排住处的女主,相识一月多,胡说要与其结婚,一枝不同意,说现在的关系就好,关系一直暧昧

8.佘爱珍,民国四十三年三月归兰成家,以姊弟相称。佘爱珍是共产党南下,上海陷落前不久保释出狱,飞到香港,住香港两年,转来日本,与兰成遂成夫妇。此女原是吴家某男的妾,是该男子设计趁醉要了她,在吴家十二年,去时21岁,走时32岁之后诞下一男婴,九岁夭殇。

之后又与青帮的吴四宝(33岁)结婚,一起生活近16年,1942年吴四宝被李士群毒死后,与当时汪伪政府的宣传部常务次长胡兰成同居。1945年被抓入狱,判7年,建国后保释出狱,54年与胡结婚

9.应英娣,上海歌女,胡兰成在汪精卫政权中得意之时,抛弃患病的妻子全慧文,在酒店里包养了上海歌女应英娣,据说是胡兰成一众纠葛女子中颜值最高的,胡在未与全慧文离婚时就与应同居,及至张爱玲出现,二人才分开,但两人却长期保持着联系。尽管胡在这里赞她,但这本自传中却没有提及二人如何相识相知,应在胡心中究竟有几许分量可见一斑。

《胡兰成自传:今生今世》读后感_8000字


我是因为想着胡兰成是一代才女张爱玲的先生,才看这本书的,爱玲的文字总是花团锦簇,却又夹杂着看破世情的冷漠,凄清与惆怅。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对爱玲的描写远远不够,夹杂着自由散漫,泛泛而谈。所以我在网上有搜集了一些资料贴在下面,希望能给因为张爱玲而看这本书的书友们一些启发。

张爱玲(1920—1995),上海人,她的曾外公是李鸿章,祖父是张佩纶。张爱玲生长在一个不缺金钱单缺情感的家庭,父亲是纨绔子弟,母亲黄逸梵则是成色十足的新女性,在绘画和音乐方面颇有造谐。

大家闺秀,名门淑女,张爱玲的文学启蒙居然要感谢鸳鸯蝴蝶派的小说,起点偏低,那份艺术滋养却相当有益。《歇浦潮》《啼笑姻缘》《海上花列传》是她喜欢的读本,张恨水是她喜欢的作家。妙就妙在,她是“先看言情小说才知道得有爱的”。一位十三四岁的女中学生竟写出了六回《摩登红楼梦》,支遣着曹雪芹笔头嘘活的那些才子佳人陀螺似地团团直转,在现代社会里再演一幕悲欢离合,宝玉与黛玉分手,怡红公子单身出洋,更使这对璧人额外地遭受了许多现世人生的忧烦苦痛。由于精神上太落寞,家庭如枯井一般生趣索然,张爱玲才多有幻想和郁积,一一诉诸笔端。母亲是家中的过客,父亲则是昏君和暴君,她没法讨好姨娘(父亲的小妾),父母仳离后,她更无法取悦那位性情酷虐的继母,她被禁闭于一室,饱尝铁窗滋味。当飞机掠过天顶,她不禁恨恨地祈求,赶紧丢一颗炸弹下来吧,好与这个无情无义的家庭同归于尽!她终于设法脱身,逃到大门外,依着往昔的性子,念念不忘省钱,与车夫拉锯似地讲价,花去一盏茶的工夫,她到了母亲那儿,背脊上冒出冷汗,才感到几分后怕。张爱玲的母亲早年留法,受过顶好的西方教育,现在女儿挣脱樊笼,前来投靠,没有不收留的理由,但她的积蓄已被丈夫榨干,手头正觉艰窘,只好向女儿摊牌:你要是想早点嫁人,我给你置装,想继续读书,我给你学费,二者只能选一。张爱玲选择了读大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就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在香港大学,张爱玲的文学才华显山露水,一篇《天才梦》被上海《西风》杂志初定为征文奖的第一名,最终被定为十三名,卒章所言“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种沧桑尽阅、世味遍尝的感慨哪像是源自一位十八岁少女的笔端?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战火延烧的面积愈广,她也就愈发肯定自己的认识无差。她以竞走的流星疾步抢到了队伍的前列。她要成名,要有自己的生活,要有很多很多钱,要有一大柜子漂亮衣服。姑姑张茂渊常常笑话她是财迷,“不知你从哪儿来的一身俗骨”,而张爱玲也乐于承认自己“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这样的人注定了俗是真俗,雅是大雅。香港沦陷后,她回到上海定居,与独身的姑姑相依为命。《沉香屑——第一炉香》和《沉香屑——第二炉香》就是在这时候点燃的,当它们摆放到鸳鸯蝴蝶派的首领周瘦鹃的案头时,似张爱玲这样的年轻女子是很容易让人怀疑她的创作能力的。好在周先生目光如炬,立刻看出这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老来犹能识此才,自然欢喜得嘴都合不拢。这两篇小说相继在《紫罗兰》杂志上刊登,张爱玲一炮走红。上海沦陷了,一时间变成真空地带,左翼文学已失去市场,右翼文学招人厌弃,张爱玲适时地避开了黑烟缭绕的政治炉鼎,唯以“剥出血淋淋的人性”的文学作品应世。文学就是文学,不是什么油漆刷子之类的工具,她的作品受到欢迎全在情理之中。

性格孤僻的天才总喜欢离群索居,对政治的溷秽气息缺乏必要的嗅觉。在沦陷区上海,她只是埋头写写小说,抬头看看天空,小说的基调是悲观的,天空也总是一成不变的死灰煞白。二十一岁时,张爱玲越是精心茧结自己的情感空间,越是故意封闭自己的精神世界,就越不能说明她心如古井,她比常人更渴望爱情,渴望浪漫。她想象某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一位风度翩翩的英俊男子捧着大簇鲜艳欲滴的玫瑰花,神情欢悦,从门前的碎石甬道上兴冲冲地走过来。

那个人果然来了,他就是胡兰成,官居《中华日报》主编、汪精卫伪政府文化宣传部次长。他在自传《今生今世》中不打自招:“我是政治的事亦像桃花运的糊涂。”你骂他是汉奸,没错;你称他是才子,也对;你夸他是情圣,更好,这是他一生最洋洋得意的冠名。

“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朴素,也更放恣的。”

张爱玲以为如此,就该是如此了。她与胡兰成晤言一室之间。两人谈些什么?谈音乐、戏剧、美术,当然少不了文学的凑趣,居然达成默契,政治的话题丝毫也不涉及,他不说,她也不问。胡兰成不难看清张爱玲于文学艺术之外的弱智,这正是他感到莫名欢喜的,经验告诉他,这样的女人一旦爱上谁——用她的话说,即“心居落成”——谁就铁定是她的主人。她的傻更胜过普通女子的傻,她的痴更胜过普通女子的痴。

“你的人是真的么,你和我这样在一起是真的么?”

张爱玲会反反复复问胡兰成,为同一个答案问上一千遍,不厌其烦,这才是恋爱中的女子,这才是醺醺然的浓醉。他要一张玉照,她就去照相馆用心拍来,在相片的背面她用谦卑之极的语气写道: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唯高傲者能如此谦卑才是神奇,她崇拜他,“女人要崇拜才快乐,男人要被崇拜才快乐”,她乐得谦卑,使这个男人百倍地高大,高大到云霄里去,放出金灿灿的光辉。

缘分是怎么回事?张爱玲给出的答案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早一步,也没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喜欢《诗经·邶风·击鼓》中那四句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三千年前某位痴情人留下的痴情语,流传太广,直传到孔圣人的耳朵里去,老夫子尊重人性,可不像他的徒子徒孙们那样假正经,他觉得这痴情语应该收入《诗经》。

上海的沦陷注定要毁灭一些人,成全一些人,炸断许多故事的尾巴,也必然续合许多故事的头颈。倾城之恋才好呢,她认定自己一生有托,托给这个叫胡兰成的男人,正如她的小说《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将终身托付给浪子范柳原,从此清偿积欠了十辈子的情债,“生及相亲,死得无恨”,“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啊!

1944年8月,二十三岁的张爱玲嫁给了三十八岁的胡兰成,怀着新娘子所有的美梦,她想飞,直飞往伊甸园的东篱。胡兰成刚刚解脱了旧婚姻的羁绊,就马不停蹄,争分夺秒地迎娶上海顶尖才女张爱玲,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从未有过的满足,他向来自命风流,这是最得意的一次。他神魂颠倒,欲死欲仙,也没忘记对自己的如花美眷恭维有加:“前人说夫妇如调琴瑟,我是从爱玲才得调弦正柱!”这样的谎言脱口,世间尽有痴情女子爱听。

许多人肯定会嘀咕,胡兰成是汉奸,是汪伪政府的要员,张爱玲哪能嫁他?这岂不是将自己的名节往粪坑里扔吗?应该说,持疑者并不真正懂得女人。台湾女作家张晓风在《一个女人的爱情观》中有这样一段话揭看了底牌:

张爱玲就是这样疼了胡兰成。她拿起笔来,铺开白纸,仿佛铺开整整一生,比任何时候都更笔欢墨舞地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多么平实的一句话,换了谁也不可能写得比这更平实,幸福原是不必多加华彩描绘金边的。她把笔递给胡兰成,仿佛递过一支袖珍的接力棒,他略一沉吟,“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句子就跳下笔端,他很得意,张爱玲也觉得这十个字浑然天成,仿佛得于神意。行了,就用这样一篇短短的婚书,作成一生一世的契约,彼此能始终信守不渝吗?炎樱,这位张爱玲一生的知己,此时此刻作为证婚人,也在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不愿满城去跑,不想多方交际,两人只是那么痴痴傻傻地守着,一个是欢郎,一个是梦姑,待在屋子里,“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居然别成一个净土生花的欢乐世界。张爱玲文思极畅,比山间的飞瀑还畅,一篇篇散文、小说像一尾尾活泼泼的鱼儿直游到上海的各大报刊上去。“桃红的颜色里闻得见香气”,香气氤氲,只可惜不能绵绵持久。自古多情伤离别,当胡兰成回返南京本部时,她就在窗前苦苦地守望黄昏,“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这样的情绪大抵也是有的。

“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或叫张招,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

这样深情的话,是张爱玲在胡兰成前途日趋黯淡时说的,却如秋风射马耳,他的一只手伸给了张爱玲,另一只手则偷偷地伸向广大的空间。

好一位胡情圣,不过是一晌贪欢的浪子,世事离奇,偏偏浪子最惹人爱。婚后不到半年,胡兰成的馋病骤然发作,汉阳医院里那位十七岁的漂亮护士周训德正是他盘中的珍馐美味,“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他哪里肯爱肯怜呢?只是狂蜂浪蝶似地戏弄一番,只是解渴,他总是很渴,只是解馋,他总是很馋。他拿捏得准,连这样的风流过错张爱怜也会原谅他,不过他还是吃了一惊,她在信中如此大度地说:

“我想过,你将来就只是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

他如逢特赦,从此更加恣意放纵。日本人投降了,胡兰成的青云之路猝然中断,作为被通缉的汉奸,他只能躲到温州,靠张爱玲的接济为生。见面时,张爱玲看到这位负情汉与一位斯家小妾范秀美打得火热,该寒心了吧,她却依然固执地要求胡兰成在她与周训德之间作出选择,她真正绝望,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去争一回命运的眼色,却又把自己看得很强很强,去力挽狂澜于既倒。胡兰成一味地耍滑,支吾其词,不肯在两人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抉择。

“我待你,天下地下,无有得比较,若选择,不但与你是委屈,亦对不起小周。人世迢迢如岁月,但是无嫌猜,按不上取舍的话。”

“你与我结婚时,婚帖上写着‘现世安稳’,你不给我安稳!”

张爱玲还在据理力争,内心深处希望的沙塔已经崩塌。伤心无益,岂能挽回旧日情怀?张爱玲哽咽良久,唯有叹息,“你是到底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遇人不淑,萎谢是必然的结局,多少痴情女子遭逢此厄,天才如张爱玲,也未能例外。但她还是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出一笔钱来周济胡兰成这位宿世怨家,直到1947年6月10日,胡兰成已解除通缉令,成为自由身,她才将绝交书寄去,同时赠给他“安家费”三十万元,可谓仁至义尽。这封“特函”只有寥寥数语: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的。

昔日抽刀断水水更流,今日慧剑斩情丝,一根也不剩,这才叫你是你,我是我的诀绝,没有任何藕断丝连的余地。

许多年泥丸走阪,风流云散,六十年代初,张爱玲从美国给身居台岛的胡兰成寄去短函,索要一本胡兰成的自传《今生今世》,想看看那章“民国女子”中自己是何言语面目。胡兰成寄去了书,还附上一封情辞婉转的信,希望重温那一局昔年的鸳梦,但终成入海泥牛,再无消息。

张爱玲坦白承认:“一般所说‘时代纪念碑’似的作品,我是写不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她小说中的人物多半是小奸小坏,没有英雄,也没有十恶不赦的坏蛋。即使是罂粟花和蔓陀萝花,也各有各的真实,各有各的美丽,精刮世故的浪子佟振保与范柳原一流的“红颜杀手”或许自私了些,放荡了些,但这些人言语有味,面目可爱,倒反而让人恨不起来。至于她笔下的那些柔弱女子,白流苏、王娇蕊、葛薇龙……,一边切实地顾及着自己作为女人应有的利益,一边又幻想着玫瑰花般的爱情,其捉襟见肘的心思,飞蛾在火上的挣扎之态实在是太凄美了。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葛薇龙与丈夫乔琪坐车看到街上的流莺,她说:“她们是被迫的,我是自愿的。”天下多少痴情女子看到此处,都会掩卷同悲吧。即便淫荡如葛薇龙的姑姑,阴鸷如《茉莉香片》中聂传新的后母,变态如《金琐记》中的曹七巧,那样的“坏”也都是人性的异形扭曲,她们害人也受害,是不该被推出午门去问斩的。王小波曾说,张爱玲的小说中“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关于幽闭型小说》)。这并不奇怪,他喜欢更富有生趣的东西,而张爱玲的作品中充斥着那种挥之不散的阴郁和烦恼,像是六月天的闷罐车。

“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唯有临摹。”

这就是张爱玲预先准备的辩解词。你很可能无法相信,张爱玲最欣赏的中国作家是鲁迅而不是别人,她认为鲁迅的作品勇于暴露中国人的劣根性和阴暗面,后来的小说则多半文过饰非。她走的路子与鲁迅一脉相承,但左翼作家们故意误读或干脆装作看不懂,反而对她大加责难。

唯独大翻译家傅雷为天下惜才,化名“迅雨”写了一篇《论张爱玲的小说》。他先是明说他不喜欢《连环套》的“漫画”趣味,认为那样一种繁缛的叙事和做作的风格浪费了她的才华;继而他又表态,欣赏《金琐记》,并给予这篇小说极高的认可。出于对一位天才女作家的爱护,傅雷劝张爱玲“少一些光芒,多一些深度,少一些词藻,多一些实质,作品会有更完满的收获。多写,少发表,尤其是服侍艺术最忠实的态度”。傅雷抵触政治概念化的东西,他说:“我们的作家一向对技巧抱着鄙夷的态度。‘五四’以后,消耗了无数笔墨的是关于主义的论战。仿佛一有准确的意识就能立地成佛似的,区区文艺更不成问题。”在文章的结尾,他还真诚地提醒她:“一位旅华数十年的外侨和我闲谈时说起:‘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场。’但愿这两句话永远扯不到张爱玲女士身上!”傅雷欣赏张爱玲出众的才华,因此重棰擂响鼓。对于这位不知何方神圣的“迅雨”的酷评,当时志骄意满的张爱玲并不服气,很多年后她在美国重读旧作,汗为之涔涔下,承认傅雷当年目光如炬,那篇《连环套》的确不成样子。

柯灵先生与张爱玲有过交往,他在《遥寄张爱玲》一文中说:“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于是,有人质疑,她在沦陷区大红大紫,在汉奸办的《苦竹》和《杂志》上发表散文、小说,作家的立场何在?张爱玲在政治上的色盲很让一些人生出反感,但要硬生生逼着她去窄条的政治平衡木上狂舞干戚,她不情愿,也确实很难站稳足跟。沦陷区只是个鲜花下的陷阱,“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是一些人苛责于她的古老罪名,犹如水蛭咬住不放。她埋头写作,向大众贡献才华,并无不妥。“她竟然连汉奸也肯嫁咧!”这话更加咄咄逼人。张爱玲一生怕听交响乐,她觉得交响乐就像政治,急管繁弦,各种巨响总是浩浩荡荡地冲来,让人无力抗拒。她显然没法习惯政治对于人性的蔑视和凌驾,也不肯屈服于舆论的压力。尽管柯灵和郑振铎护惜她,要买断她新作的版权,留待战后再一一出版,但她没有那份耐心。1948年初,喜剧《太太万岁》遭到围剿,张爱玲憬然意识到像她这样独立于各个政治阵营之外的异己分子已没有立身藏形之地。但她还是忍不住在《十八春》(后改名为《半生缘》)中巧借主人公慕瑾的话来表明自己对于政治的“鄙见”:

我对政治从来不感兴趣,我总想着政治这样东西范围太大了,也太渺茫了,理想不一定能实行,实行起来也不见得会理想。我宁可就我本人力量所及,眼睛看到的地方,做一点自己认为有益的事,做到一点是一点。

在精神极度亢奋的时代,张爱玲这种小资情调的低腔无法及格,很难过关。好在她认识到“政治决定一切。你不管政治,政治要找上你”,赶紧从越收越紧的罗网中抽身,远走高飞。这位“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在新社会注定水土不服。1952年夏,张爱玲经过一番“又可怕又刺激”的阶段之后,从大陆去了香港,三年后,又从香港去了美国。她不懂政治的游戏规则,只是凭着手术刀似的目光洞悉了红色帷幕后的灰调人生,在自由世界,她用英语创作了两部与时政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长篇小说《秧歌》和《赤色之恋》,尽管其中不免掺杂了美国新闻处的官方意志,但也并非全然是代人捉刀,颠倒黑白。令人吃惊的是,她对视野之外的农村生活和农民形象的刻画描写也栩栩如真,其批判的矛头直指那些一根筋的“左公”,令他们暴跳如雷,这样的急就章虽然未能尽展其艺术风华,却百分之八十地继承了“鲁迅笔法”,将赤裸裸的真相呈现在世人眼前。此后,她受到美国文坛长期冷落,竟至于藉藉无名。张爱玲为生计所迫,在六十年代由好友宋淇引荐,为香港电懋影业公司创作了大量的喜剧脚本,如《情场与战场》《桃花运》《人财两得》和《南北和》之类,总数十余部,将大好才华和年华零敲碎卖,如同砸锅卖铁一般,真是太可惜了。所幸她还创作了《色,戒》和《五四遗事》那类还原本色的小说,编译了《爱默森文选》,用国语和英语翻译并注释了吴语小说《海上花列传》,尤其令人赞叹的是,她在失去赖雅的日子里,摆脱掉“绕树三匝,无枝可栖”的悲苦心境,总积十年的研究功夫,圆成《红楼梦魇》,这样的心血结晶一生不可多得。

当年,张爱玲去国离乡,远赴异域,这着棋看似愚形,绝非昏招。若留在国内,以她所患的政治色盲症和不肯违心合作的态度,历经“反右”和“文革”这两趟剜心放血的政治运动,必定会被人践踏成泥,以她的性格,则很可能无声无臭地自杀。尽管她在美国生活得并不如意,但毕竟还是堂堂正正地做人,而不是在人间地狱里打滚,沦落为“牛鬼蛇神”,受尽摧残,直至面目全非。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西方,这说法由来已久。

张爱玲却偏要唱反调,她说:“我有时觉得我是一个岛。”还说:“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愉悦。”她最喜欢的一句西谚是:“让生命来到你这里。”早在其发韧之作《天才梦》中,张爱玲就预见自身个性中有两个要素将决定她的一生,其一是对语言及文学非同寻常的敏感,其二是对社交活动由衷的厌恶。她一辈子的确是隔着适当的距离目击人生,隔着安全的距离爱国,她与很多人事之间都会划出一道深广的鸿沟,不可逾越。这样一位曾经大红大紫的作家,一生的好友屈指可数,甚至可以开列出清单来:炎樱、苏青、宋淇夫妇、夏志清兄弟、麦加锡、司马新、庄信正,再往里塞人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她无疑是孤独的,是一位大孤独者。童年、少年时代在极度匮乏父爱母爱的家庭中成长,这对她的性情产生了不可低估的扭曲作用和负面效应。其性格的怪异之处,比如离群索居,落落寡合,随年纪增大而愈益彰显。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支桃花。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如此写道。画功总有高下,她是最出色的绘手。

读刘亮程《寒风吹彻》有感


窗外的雨越下越厚了,那是杜甫笔下“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一个冬天又过去了,有多少人等来了春天,又有多少人被那已逝的冬天留住了。
这应该是我第四次读刘亮程的《寒风吹彻》了。我独自坐在窗前,一个字一个字细细地读着,除了依旧感到扑面而来的寒冷,更多的是作者刘亮程带给我的感动。“我才三十岁,肯定能走过冬天。”尽管他早已意识到了“生命本身有一个冬天,它已经来临”,但他依然信心满满地等待春天,等待又一个温暖的开始。
可有的人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冬天,却没有熬过生命中的寒冬。
一本《撒哈拉的故事》,让我看到了三毛对生活的热爱和面对苦难的坚定。三毛在撒哈拉沙漠写下那么多温暖欢乐的文字,却因丈夫荷西的意外身亡,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始终不肯相信,一个那么热爱生活的人,一个如此不畏惧苦难的人,会如此轻描淡写地抛下一切,仿佛她的生命根本不值得一提。
或许正如刘亮程所说的,“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那时的三毛,已然被生命的寒冬摧垮斗志,她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失去了“肯定能走过冬天”的信心,她被1991年的冬天永远地留住了。
但我无法相信这是她自己的选择,难道她文字里的乐观只是虚假的表象吗?
让我有同样疑问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诗人海子。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从明天起,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首创作于1989年1月13日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那个寒冷的冬日里,不知感动了多少人,给予了多少人温暖和希望。可它的作者海子却在同年的3月,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在铿锵的铁轨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等来了温暖的春天,却没有熬过生命的寒冬。这个理想主义者在面对现实时,困惑了,希望破灭了,觉得不能“诗意地栖居于世”了,他一如三毛,被生命的寒冬摧垮了斗志,失去了“肯定能走过冬天”的信心。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海子诗篇中最明朗、最温暖的一首,他给每一个陌生人祝福,却唯独没有祝福自己。尘世的幸福到底与海子无干,“春暖花开”或许只是海子临行前的赠品。
作家周国平在《直面苦难》中说:“人天生是软弱的,唯其软弱而犹能承担起苦难,才显出人的尊严。......只有以软弱的天性勇敢地承受着寻常苦难的人们,才是我的兄弟姐妹。”每个人都要有直面苦难的勇气,生命的可贵之处不正是在于经历磨难跌倒后的爬起吗?三毛和海子在面对严酷的生命之冬时,失去了内心中隐藏着的那一点用于维系生活的信念和希望的勇气,他们再也等不来生命的春天。
而刘亮程呢,他“似乎已经预感到大雪来临”,他“劈好足够半个月的柴火”,他“把院子扫的干干净净”,他“把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扫到一边,腾出干净的一片地方来让雪落下”。这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一种积极面对风雪的态度。大仲马曾说:人生就是不断的等待与希望。
生命的脚步踏着时光走过一年又一年,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迎来生命的寒冬,生老病死是人类不可逆转的规律,刘亮程的姑妈是这样,我的奶奶也是这样。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我想这大概也是奶奶的渴望吧!可是她没有等来春天,便永远地被留在了2009年的冬天。
那年年初,奶奶下楼散步时,不小心把膝盖摔伤了,虽然做了手术不影响行动,但她的身体却从此越来越差。正应了那句老话,老人家是最怕摔的。那时的我住在单位宿舍,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去,奶奶总是会特别高兴,眼睛会一直跟随着我,生怕我会趁她不留神的时候走了。
奶奶是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去世的。那个周末我正好没有回家。我没来得及见奶奶最后一面。爸爸告诉我,奶奶走得很安详,她在临走前不停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知道,她是带着遗憾走的,她没能见到她天天念着的孙女。而我呢,因没有见到奶奶最后一面,至今仍心存内疚,责怪自己为什么那个周末不回家。更让我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奶奶一个好消息——我怀孕了,她要做曾祖母了,奶奶便永远地离开我了。
奶奶再也等不到春天了,她熬过了许多个冬天,还是被那个冬天留住了。奶奶的去世让我的内心新增了一份担忧。人总有老去的时候,“我们在世上的亲人会越来越少”,而与我最亲的人——我的妈妈,头上“斑白的双鬓分明让我感到她一个人的冬天已经来临”。
妈妈的身体从年轻时就一直不太好,总是小病不断,手术也做了有七八个。也正因为这样,她的身体比同年龄的人要弱很多。她特别怕冷,所以每到冬天,她就盼着春天的来临。她常说,她宁愿热点,也不要冷。
虽然现在我天天陪伴在她的身边,但我知道面对生命的寒冬,我依然是无能为力的。正如刘亮程所说的,“那些雪开始不退,冰霜开始不融化——无论春天来了,还是儿女们的孝心和温暖备至”。此时的我别无他求,只希望能陪伴妈妈走过更多的冬天,迎接一个又一个温暖的春天。
窗外的雨停了,透过窗户,我分明看到了树上枝条长出了嫩绿的新芽,这是春雨带来的新生。
合上书本,刘亮程那意蕴深厚的文字依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让我明白,寒冷无处不在,生命是如此悲凉,但雪不会下一年,生命中的寒风也不会吹一辈子。我们总有路可走,在人生的行走路上多捡拾一些柴火,等到冬天的时候,可以用来温暖自己,温暖他人!

[作品悦读]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汇总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悦读]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汇总”,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3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4

《一个人的村庄》是本好书。作者刘亮程在一篇篇散文里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奇思妙想。他天马行空般的思绪带着我走进大漠孤村,去倾听一片云、一缕烟、一阵风的絮语,或是一头驴、一条狗、一只耗子,甚至一窝蚂蚁的生存之道,更有他本人一次又一次对生命的追问。

他的思路与语言都不落窠臼,也不假装高雅,他描写的那些土得掉渣的生活、劳动,都散发出一缕青草的香气,让我感受到自然的纯美、天然去雕饰的朴实,不可避免的人生孤独,并从中获得某些人生的哲理。

下面是我摘录的一些片段:

“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我是通驴性的人。而且我认为,一个人只有通了驴性,方能一通百通,更通晓人性。不妨站在驴一边想想人。再回过头站在人一边想想驴。两回事搁在一块想久了,就变成一回事。驴的事也成了人的事,人的事也成了驴的事。实际上生活的处境常把人畜搅得难分彼此。”

“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人寂静下来的时候,就会听到远远近近许多事物的声音。他们组合在一起,成为大地的声音,天空的声音。一个人在荒野中,静静地倾听上一年、两年,就会听上瘾,再不愿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他明白了大地的合声并不缺少他这一声,却永远缺少他这样一个倾听者。”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5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平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平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发情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6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读后感 篇7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风吹过永恒的村庄——读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1200字


人总是亲近于和自己有相同点的人,总是对和自己生活比较贴近的文字多一份兴趣。我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的村庄是个例外。我生活在东南沿海,刘亮程则在西北内陆。我在城市长大,他却当过农民。我这里柳絮纷飞的时候,他眼前是漫天的黄沙。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他说他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他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村落在一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里可以站成永恒。

刘亮程是个智者,又是个普通的人。他看穿了荣华富贵,在他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甚至愿作一棵长歪的树,一头拉车的驴。他生活在一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他热爱脚下的黄土,热爱眼前的自然。他写一匹马戴着套具跑掉了;他写一窝蚂蚁用一夜时间绕过人为的障碍回到属于自己的墙根;他写一只鸟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声音沙哑地对他说了很久的话;他写一棵被压弯的树遭到人的遗弃他似乎只是把他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再加上些仿佛脱口而出的语句,便赋予了一个村庄以生命和活力。如果让我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后者。我以为在繁华的闹市里有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后能有个好工作就是幸福的人生了,但刘亮程告诉我,我已缺乏一颗感恩大自然的心。

我们感恩亲人赐予我们生命,感恩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却忘记了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这片土地。如今,我看到一只麻雀都会有莫名的抗拒,见到虫子就想打死,牲口更是不愿去碰的。我在不经意间给人和其他动物划分了层次,但事实上我们之间没什么等级之分。刘亮程不记恨咬过他的狗、叮过他的虫,只怀念为他劳作了一生的驴和牛。一个人的村庄让人感受到自己多么自大。其实即使身处城市,大自然依旧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被灯红酒绿弄花了眼,忘却了生命真正的色彩。我面对一场雨一场雪一片落叶一树繁花也会有万千感慨,但我感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寂寞,我的愉悦也只是我在自娱自乐罢了。我把自己的感情加之于大自然,却没有让自己融入她并真正地感受自然万物的喜怒哀乐。我从未想过雨6dc9是不是同我一样孤寂,花是不是与我一道欢喜。我没有躺在一块土地上聆听过大地的心跳,也没有认真嗅过一朵花、看过一棵草,更没有长久注视过一虫一鸟。然而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么?近年越来越多的灾害,不就是她对我们的怒吼?灾难带给我们很大的损失,我们感叹不幸时是否想过,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因灾难而流泪,当我们抬头看见灰色的天空,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成群的鸟儿时,我们心中也再为自然而流泪么?我们的泪腺,为何会如此荒芜

《爱的证据》读后感:父爱沉甸甸


父爱沉甸甸
——《爱的证据》读后
孙道荣先生所写《爱的证据》一文,使我常常想起我所得到的父爱。现在,我忍不住想与你一起赏析回味其中的一个内容——
一个解说员把一群年轻人带到野生动物园参观。忽然跑过来两只狮子。解说员指着两只一样大小,一样彪悍,一样威风凛凛的狮子问大家:这是一对父子,你们能够分辨出,哪只是爸爸,哪只是儿子吗?看到大家确是无法辨别,解说员拿起一块牛肉仍了过去。两只狮子同时嗅到了牛肉的腥味,同时扑向空中,去争夺那块牛肉。一只狮子咬住了那块牛肉,可是,还没等它站稳脚跟享用,另一只雄狮就发出了凶猛的吼声,凌厉地从它的口中夺下了牛肉,并威胁性地竖起了全身鬃毛,毫不客气地赶走了同伴。被赶走的狮子,只能很不服气地站在一边。
——现在,你能够指认狮爸爸和它的儿子了吗?在这里,我又忍不住要提醒你,如果按常理出牌,那么,你一准一猜一个错!因为,一般人会认为后面那只看起来凶悍而蛮不讲理的狮子肯定是儿子。可事实恰恰相反!对于狮爸爸那种有悖常理的做法,解说员说:“……其实,那也是一种爱啊!”
这种近乎残忍的行为,也配称为爱吗?触景生情,我禁不住要重新审视我身受的一段父爱经历了。
父亲是一家民营企业的技术员,算是个工人;解决我们一家人口粮的两亩责任田,从种到收都是他忙里偷空侍弄,因此,他又是个农民。记忆中,一年三百六十多天,父亲不是在厂里上班,就是在地里干活。
不过,你要真以为我父亲只会埋头干活,那就错了。他管起我们姐弟来,办法可多,理由可足了。我羡慕我的同学们,在双休日里可以惬意地睡懒觉,可以各处玩,可以尽情地看电视。可是我呢,父亲说,双休日你们休息,我和你妈却要照常上班,因为我们厂不是国家企业,要干一天才能拿一天工资。所以,双休日你要按时做中饭晚饭,要洗衣,要督促弟弟做作业。我不想说,完成父亲指派的任务要花多少时间。我只是想说,家里唯一有电视机的房间,双休日的大白天永远是房门紧锁,而那钥匙就在父亲的皮带上拴着。我和弟弟多少次抚摸着房门,无奈地想,天底下有这样爱子女的父亲吗?
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的许多同学都成天钻在开着冷气的房间里看电视。可是,有一天父亲下班回家,竟要逼着我跟着他到水稻田里拔草。他说:“前些天出差,耽误了用除草醚的时间,要是再不拔草,肯定要草荒,明年的口粮就没了。你也去体会一下,读书和种田,究竟哪个更艰苦些。”那些天,火辣辣的太阳把田野烤得像蒸笼一样,稻田里更是热气蒸腾,衬衣湿漉漉地贴在身上,难受得我直想吐。可是,我那铁石心肠的父亲,居然还在旁边说:“六月不热,五谷不结;人在家中热得跳,稻苗田里哈哈笑!现在除掉草,一切还来得及!”说完,他根本不来问你受得了受不了,自个儿干起来了。尽管我憋了一肚子气,尽管我一百二十个不情愿,可到头来,我还是只能下田拔起草来。当时,我把牙齿咬得紧紧的。想起这个天下少有的父亲,我心里恨啊,许多日子我都没有搭理他。
看了《爱的证据》一文中解说员对狮爸爸所作所为的理解,使我在内心深处也反思起我父亲对我所做的一切来。确实,比起我的同龄人,我是少看了许多电视,但是,我所看的各类书籍一定比他们多;我是比同龄人辛苦,但是我学会了做饭做菜,洗衣整理房间。在我爷爷得肺癌住院,父母许多天不在家的情况下,我没有心慌,独立操持家务,细心照顾弟弟,天没有塌下来。爷爷在洛阳医院突然病故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摸黑赶了十多里路去姑姑家报信。路上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感到,比起当年高温下在稻田里拔草,这也算是考验吗?
呵!现在看来,我父亲也许真是用他的方式在爱着我们姐弟俩。虽然,这种沉甸甸的父爱有时还真叫我们生气,真让我受不了,但是作为子女,我们又能拒绝这种父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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