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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岁月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岁月忽已暮》读后感60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岁月忽已暮》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夜深人静,独自一人的时候,你是否坐在床头,手拿着一本书;当中午的大太阳照得人们又热又困的时候,你是否手捧凉茶,看着你所喜欢的那一本书……

是否有一本书让你热泪盈眶;让你开心的合不拢嘴;亦或是让你感触颇深——

对于我来说就有一本这样的书。我是一个资深的小说阅读者,很少有小说可以让我有感触,而《岁月忽已暮》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书中讲述着三个少年少女的青春故事,里面有着令人吐槽的人设:两个学霸,一个学渣。也许这是一个言情剧,也许这本书的槽点很多,但是作者用着独特的情节和吸引目光的手法,让我喜欢上了它。很多人告诉我小孩不可以读这类书,可我却认为对那些虚幻的东西产生强烈的追求是正常的,没必要为这个担心,适当看看也没什么。也许这类小说会使你活在幻想当中,可谁的心里没有一个白马王子呢。可这类小说也不能经常看,因为我们不能老是活在虚幻当中,还有现实的日子等着我们去过呢。

这本书里有很多泪点,里面记载着三个人的所有爱恨情愁:《岁月忽已暮》主要围绕着天才少女姜河、学霸男友江海、富二代顾辛烈三人从学生时代到青年时代所经历的重重误会与分离,以及面临爱情时两难的抉择展开……虽然是言情小说,但里面也有着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家人的关爱……许多许多。

“如果你不肯等一等,那我只好更加努力地奔跑,直到能够与你并肩的那一日。”;“在这个蓝色的星球上,无论人种、肤色、语言、国度,可是身而为人,我们所拥有的感情,贪、嗔、痴、恨、爱、恶、欲是一样的,我们的心是共通的。”这些是书中的片段,我想姜河对江海的感情,一半是喜欢,但更多的的事崇拜,正如我看到的学习好颜值高的校草,敬仰之心总是有的。对于江海,姜河或许是最好的朋友,却不是最佳的恋人。而顾辛烈一直喜欢着姜河,却到最后放手了,他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到最后江海出事了,姜河选择照顾江海,他也只是说:“姜河,继续向前走吧。不要难过,不要回头,愿你所愿,终能实现。”无论从开始还是结束,他一直把决定权交给姜河。成全别人委屈自己,也许这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告别了爱与被爱,我们就这样慢慢长大了。

故事结束了,合上书闭上眼,原来我已泪流满面。也许再后来我也读了不少比这好的书,可却不会触动这么大了!

不要难过,不要回头,愿你所愿,终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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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读后感600字


这几天我都泡在图书馆,因为我沉迷在一本书中无法自拔。

曾经我也看过相关的电影,但是事实证明电影永远都没有书籍来的更完美。这是一部关于吸血鬼的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

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深得大众喜爱,已经把很多吸血鬼类电影甩了很大一截。其实我也是通过电影才去看的书籍,发现真是爱不释手。其实和电影相比较的话我更喜欢书籍,因为电影来说的话会有很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也会限制读者的想象空间。而书籍不同。就像对于同一本《哈姆雷特》有多少读者就有多少哈姆雷特一样。在书籍的世界里我们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不同想象。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最大的吸引我的地方是对于男主爱德华我可以无限的想象成他的样子,他可以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缺点的男主,而之所以他能够让我没有局限的想象最大的功劳在于作者的文笔写的很细腻、我必须承认,即使我看了不少有思想有深度有力度的电影话剧书籍,即使我已经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我还是会对《暮光之城》没有免疫力。那是深深扎根在我内心底处的少女情怀,霸道总裁爱上我可能是一辈子的春梦。

有时候一本书好不好,真不能因为剧情狗血就全部否定他,我已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作者文笔是否细腻、想象是否深入,所以在我读过的或者看过的关于爱情的这部应该是我心目中最唯美的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都知道实现中不可能,但是人生总得留点儿念想吧。生活本来就是个炼狱,如果我们自己不再好好珍惜着自己这仅有一次的生活,嗯嗯,那确实挺可悲的!!

读《已耕岁月》有感:厚积方能薄发


厚积方能薄发

——读《已耕岁月》有感

潘加耕

我与周以耕相识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文化普测,我应他邀请兼职在塑料厂辅导职工数学课。短暂的几个月接触时间,他工作负责,办学认真,一丝不苟,要求严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俩名字都带“耕”,性格志趣相投,成了朋友。后来各自忙碌,住址搬迁,联系中断。

不久前,手机里突然传来陌生而似觉熟悉的声音。通名以后,他是我失联已久经常思念的以耕兄弟。忙邀其相见,他带来一本刚出版的纪实文学作品《已耕岁月》赠送给我,令我异常惊喜和惊讶。在我的印象中,他是塑料厂的一名工人。改革开放初期,组织待业青年经商打拼,很快脱颖而出,成为宝应商界翘楚。没见过舞文弄墨,书中到底写了些什么?文学水平如何?可读性咋样?在他离开后,我带着疑问急切地翻书浏览起来。

起初我不以为然,读着读着有点爱不释手了。书中情节跌宕起伏、坎坷曲折,让我时而悲伤,时而激奋,时而感慨,时而赞许。便认认真真地拜读,字字句句地领会。整书谋篇布局合理,章节设置有序,语言朴实无华,内容丰富多彩,乡土气息浓郁,行文似水,涓涓细流,浸润我的心田,加之书名与作者本名巧妙融合,惊讶之中让我赞不绝口。

一、字如珠玑文似锦绣

细读文中内容,如同和一个多年的朋友谈心。文中语言通俗易懂,如话家常。而且文中时常用上一些家乡的方言词。如“七大八伙”“滴滴挂挂”“得咚得咚”“咸沾沾”“绿蜡烛”“嬉大溜刚”“滑几格郎”“清汤寡水”“同锅挖勺”等等,这些词语犹如一颗颗闪光的珍珠,镶嵌在文章中,作品的字里行间洋溢着一股浓烈的乡土气息,使人读来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

文中还大量应用了许多俗语、谚语、歇后语、格言和警句,更使文章增色不少。

如:阴天驮穰草越驮越重。

金旮旯,银旮旯,不如自家的穷旮旯。

门前骑的高头马,不是亲来也是亲;门前放的讨饭棍,骨肉至亲不上门。

老病鬼子开药店,带吃带卖。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八茬胡子吃炒米,推得一干二净。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

作为体现作者人生信条的格言,文中也反复出现,使读者能随着情节的推进产生强烈的共鸣,起着画龙点睛的效果。

如:机遇,只提供给有准备的人。

勤能补拙,笨鸟先飞。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富不癫狂,穷不失志。

打铁需得本身硬。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

总之,作者的文字功底相当扎实,文中或叙事、或议论、或写景,无一不是为了拓展主题的需要,布局谋篇,匠心独运。故而,文中主人翁形象丰满、情节感人,使我如饮琼浆,沉醉其中,释卷之后,回味无穷。

二、情若酒醇志比铁坚

纵观全书,主人公品质的主要亮点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情”,另一方面是“志”。

所谓“情”就是讲主人公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他感恩父母、钟情发妻、疼爱女儿、帮助胞妹、注重友情、关心下属、尊敬师长、热爱事业、报效国家、忠诚组织,每一方面都用情至深,刻骨铭心。

所谓“志”就是作者是一个胸怀大志,有着执着的追求的人。从年少到年老,一直不忘初心,不忘肩上承担的责任,不断地织梦、追梦、圆梦。为了家庭、为了事业、为了目标、为了理想,他克服了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一次次闯关、一次次博弈。苦难岁月的磨砺,铸就了作者具有坚韧不拔的个性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执着使作者一次次化险为夷,执着使作者一步步迈向成功的彼岸。所经历的艰难险阻、感情纠葛、意志磨练、人格升华,其中酸甜苦辣的滋味是无法用文字来表述的。说句老实话,如果是他换成我,能否一次次闯过险滩、攻克堡垒,取得骄人的业绩,自问我是做不到的。

一个人来到人世间,没有权利选择家庭、父母,也无法选择性别、容貌。但是可以选择前进的方向,选择所走的道路。作者的已耕岁月,验证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作者在苦难中跋涉、在困境中拼搏、在市场中锤炼、在竞争中崛起。他像一名无畏的战士,带着神圣的历史使命奋战在市场经济主战场上冲锋陷阵,勇谋兼备,不知疲倦,不图回报,忘我搏杀,战功显赫,创造了辉煌业绩,在宝应商界独树一帜。新世界家电公司在九十年代闻名遐尔,誉满城乡。

公司实力雄厚,作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手中有权,身边有钱,他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实属难能可贵。出差,和驾驶员同挤驾驶室,住宿和采购员同睡大通铺,分房他只要够住不求豪华。为了不与群众产生差距,他拒绝购买小轿车,与驾驶员、业务员同来同往。更绝的是他把在业务活动中,累计收受的130.73万元好处费一分不留地上缴给会计入账,交待会计不声张,以免产生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误解(20年后首次在书中阐述)。这一举措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避免了后来的一场政治风波,而是保持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纯洁本色,这在金钱至上的社会,值得让我给作者点一个大大地赞!

不知是哪位伟人讲过,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向这个世界索取多少,而在于他向这个世界贡献多少。作者就是一个只知奉献不求索取的人。因为无私,所以无畏,这是他迈向成功的关键,是最大奥秘!

本书的第二章第四十六节的标题是“精神富翁”,与我曾经写过一篇散文《做一个精神富翁,如何?》巧合。作者在文中对“精神富翁”作出深入浅出地阐述,作出对心灵深处地剖析,作出对社会世俗地篾视,作出对物质财富地定义,恰是作者高风亮节品格的真实写照。如果不是细读本书,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作者居然是一个如此意志坚强、品质高尚的人。我为有他这样一位朋友而骄傲、而自豪!

三、成书之速空前绝后

如此高质量的作品,洋洋洒洒25万言,不谈斟字酌句,反复加工。仅初稿落成,时间单位应该以“年”计,然而作者仅用75天便全书杀青,这不仅令人惊奇,而且是令人惊诧了。这种速度,闻所未闻。说绝后,我无法保证,说空前是绝对的,这种“周以耕速度”确实可登“吉尼斯大全”了。

我与作者是同时代人,与共和国基本同时期,我们生活在同一国度、同一家乡,所处时代完全一样,所走路径大同小异。我和作者一样,我为父祖政历所累,至今连共青团员都不是。我曾自嘲:我最高职务是少先队小队长、班级学生小组长。但是长期接受党的教育,在过去的几十年峥嵘岁月里,也曾有我的理想和追求,有我的努力和抗争,有我的喜悦和痛苦,有我的成功和失败。下面我用一首五言诗为自己画了一个像:

一生无它好,

只爱书和邮。

慷慨常解囊,

豁达不知愁。

爱吃瓜菜代,

远离烟和酒。

不弃糟糠妻,

难忘旧时友。

粗粗通才艺,

偶偶亮歌喉。

清晨练太极,

夜晚攀书丘。

横眉对低俗,

甘为孺子牛。

教子才与德,

携妻共白头。

奥秘常探索,

真理勤追求。

丹心对日月,

热血写春秋。

我的经历与作者相比,虽然没有他那么轰轰烈烈、光彩夺目,但也略有圈点之处。十年前在我六十岁生日时,我曾向当时的贺客亲友透露我的“雄心壮志”,欲以自身经历书写一部自传体文学作品。分上、中、下三册,上册曰《红尘滚滚》,中册为《绿水悠悠》,下册叫《白雾茫茫》。十年过去了,我却一个字都没写。虽然有俗务缠身、老妻半瘫的理由。但一切理由都不应该成其为理由,关键因素唯决心耳,与作者相比,我真是惭愧到地了。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酷爱读书,阅书无数。《已耕岁月》可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阅读后会给读者增强信心,带来自信。会给苦恼中的人们带来一种抚慰;会给身陷困境中的人们带来一剂良药;会给身处苦难中的人们带来一种激励,使人生中的弱者成为生命中的强者,从而改变人生的命运。

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不是一日之功。作品立意励志纪实,一个光芒四射,血肉丰满的励志形象跃然眼前。原来我对周以耕的认识是那么的肤浅、那么的片面、那么的陌生,自己的愧意和对作者的敬意油然而生!

非洲草原上最高的茅草要数尖毛草,有“草原之王”的美称。生长过程极其特别。最初半年,是草原上最矮的草,半年后雨水一到,三五天,便有一两米高。原来,前六个月里,它不是不长,而是一直在长根部,雨季前,虽露一寸,但扎根地下超过28米。当储积了足够的养料和能量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天的时间里,一下子成了草地之王。尖毛草厚积薄发的生长过程为人称道。

古人云: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意思是经过长时间有准备的积累即将大有可为,施展作为。有副名对: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与步骤,有了坚实持久的养分储备,才会有春日的万紫千红;有了无数次飞翔经验的积累,才有了雄鹰的直上九天。做人也是一样,只有经过无数次磨难和打击,在坎坷曲折中总结人生真谛,汲取知识养分,别看那一点点不起眼的薄积,时间久了定成为厚积。

作者只读过五年小学,持之以恒地坚持自学,几年夜校的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视大学的学习和工作中的知识积累。在与作者中断联系三十年后,我对他的认识判若两人。这前后的鲜明对比使我看到了人世间并不是没有奇迹,但真正的奇迹,其根基在于作者几十年如一日知识的积累和能量的储备,一但时机成熟,如同非洲高原尖毛草一样厚积薄发,一鸣惊人。厚积薄发,水到渠成是对《已耕岁月》的最好诠释。

作者:潘加耕 泰山中学退休教师

《马云:未来已来》读后感_600字


《马云:未来已来》读后感600字

之前断断续续地读了书中的演讲片段,这次终于系统地读完了马爸爸的各种演讲。

从大学时就喜欢听俞敏洪,马云的演讲,可能因为年纪小容易被灌鸡汤,但从他们娓娓道来的经历中看到了他们的辛苦和不容易,他们没有天之骄子的光环但却仍然坚持下去,我觉得他们不仅是企业家,更是教育家。

记得以前会把马云的经典语录背的滚瓜烂熟,好像读了他的故事学了他的话就能重历他的人生。但马云只有一个,我们都学不来。

那我们作为马云故事的听众,作为马云口中所鼓励的年轻人,他的经历和演讲对我们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觉得对我来说是一碗良药,读他的故事会让我从每日繁杂的工作,一个个KpI中跳脱出来,去想想3年后,10年后的公司未来是什么样,行业前景如何,甚至国家和世界发展的怎样,把你从一天8个小时都在盯着的电脑屏幕面前拉到远方——一个有理想,有热血的远方。

实在些讲,马云也是商人,相比身居后方的马化腾,马云出众的口才为公司省下了不少的宣传费用。从他演讲内容的划分,话术的准备,词语的拿捏以及现场对答的巧妙,值得读者细细玩味。

职业规划中有个词叫“Manage Up”(向上管理),意思是你要知道你的老板为什么交给你这样的工作,你的绩效对于你老板的意义是什么?而你老板的老板为什么要给你老板制定这样的目标,Manage Up有助于自己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岗位,提高团队的管理效率。话说回来,马云的演讲让我时常有种“向上管理”的意识,希望自己可以保持。

祝阿里长青。

山居岁月读后感600字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山居岁月》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水浒传》读后感600字:旱地忽律——朱贵


众所周知,梁山泊有一位专门以开店为名打探消息的好汉,性朱名贵,人称旱地忽律。他的小店建于梁山脚下,人们经常路过这里。如果是好汉,他便招揽上山。有一次,豹子头林冲被高俅所害,无奈要上梁山。路过朱贵酒店,被朱贵得知:"曾有东京的人到此,传说兄长(林冲)的豪杰,不期今日得会。既其柴大人书缄相荐,亦是兄长名震寰海,王头领必当重用。"朱贵深知自己的本领不如林冲,但还推荐他.林冲之后的朝盖。吴用。公孙胜。三阮等,都是他举荐上山的。开始时,他的职位还在第四把交椅,但推荐一次他就向后退一位,随着越来越多的好汉上山,他的职位越来越靠后,最终排在了九十二位,可他丝毫没有怨言,但凡有好汉,他都竭力保举,从不疾贤妒能,总以山寨之事为重。

朱贵的事迹让我联想到了现在。当今社会的某些官员,有才的人登门找工作,他们看到比自己有本事,便起了嫉妒心,于是堵塞贤路,拒绝录用。他们专用没自己有能力的人,阿奉承的人。这样国家得不到人才,便不能繁荣富强,这些官员就像白衣秀士王伦一样,缺乏朱贵识才举才的胸襟。

但有些官员,求贤若渴,总是广开贤路,招贤纳士。如有能人,定竭力举荐,不管能力是否比自己强,会比自己职位高,他们像朱贵一样深明大义,不为一己私利闭塞人才。

朱贵虽是一个梁山小头目,但却为梁山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可以说没有朱贵的举荐,便没有一百单八将的梁山泊,所以朱贵是功不可没的。回眸历史,许多小人物小事总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做人的启示,在别人比自己有本领时不应妒忌,应积极推荐他,是虽小却体现一个人的精神。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600字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读书时会有不同的心得感悟,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种好的作品为我们带来的思想感悟,不妨通过读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栏目小编为您提供了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1

上个星期,学校开展了“图书漂流”活动。就是发给每个同学一本书,一个月后再交换到其他班级。这次我们班发到的是《山居岁月》。

这是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小说,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一翻开这本书,我就被迷住了。这本书介绍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出去历练,学习独立生存。

看了这本书,我发现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山姆做不到的。他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也没有学太多野外生存的本领,但是他用自己的智慧在野外顽强地生存下来,我对他最敬佩的还是他的敢想敢做。

有一次,山姆看到了一只猎鹰,他发现了猎鹰的巢,也想养一只鹰。但那巢很高、很陡峭,在没有人保护的情况下,他勇敢地爬了上去,抓住了一只最大的鹰。后来他又发现旁边有一只母鹰,他把小鹰放入口袋,背靠着悬崖,把球鞋使劲丢向母鹰,然后连滚带爬地顺着岩石下滑,母鹰不会数数,没有发现少了一只小鹰,便急着回去照顾小鹰了。读完这个精彩的片段,我不由得为山姆鼓掌。在面临这样的危险时,有几个人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呢?当我把《山居岁月》读完后,突然很向往在野外求生的感觉。

这本书教了我许多野外生存的技巧,也让我明白了:群居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我们既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也错过了无数来自生命深处的感动。

有机会看《山居岁月》的人是幸运的,因为它让我们面对自己真正的内心。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2

我想大家都没有生活在野外过,没有风餐露宿过。我也没有过。可是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后,有一个小男孩对这种经历,是有过的。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期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些打火机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大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我们不知如何用打火机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始果腹……这些我们都不会。而这些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男孩离家的日子里慢慢摸会。这是,我感觉我们离大自然太遥远了!

我在回过头来细读《山居岁月》时,我又发现了许多令想不到的感人故事。

我佩服山姆,因为他的勇气是平常人做不到的;我佩服山姆,因为他有不平凡的信心;我佩服山姆,因为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非常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我相信,无论是谁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回味无穷。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3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水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盐,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离群之居非索然,我认为。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4

在这个世界上,到野外生存是每一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可是在野外的困难击退了他们的信心,使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去征服大自然。但有这样一位男孩,他靠着仅有的一些必备工具(如小刀等),在森林里生活着,还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是,他只不过是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吧。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每天都在变化着。有时,他到河里洗澡,有时,他带着“惊风”(猎鹰)出去散步,有时,他为自己做件衣服……此外,他还在树立建了一个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着。是的,这样的生活正是男孩们所向往的。

但成功背后也要付出很多,读后感《《山居岁月》读书笔记700字》。别看这小小的书屋,它可是山姆经过了好几个月的努力而打造出来的,虽然它很简陋,但它对于防备方面来说,却是天衣无缝的,绝不会被人发现。山姆身上穿的衣服,例如鹿皮上衣、裤子、内衣、手套、皮靴,它们都来自于森林里动物的皮毛。要将它们的皮处理成这样,在城市里需要的工夫都不少,更不要说在森林里了。看到这儿,我不仅感受到了山姆对大自然的喜爱,还感受到了他追求梦想的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打造到了他在森林里的“家”,他的心血结晶。在这时,山姆听到了一个坏消息,他的家,都要搬到这儿再建一个木屋。这也意味着他的山居岁月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种对梦想追求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山姆一个人去野外的原因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它在通往成功之门的道路上激励着你,鞭策着你,是你走向成功。但同时,它也是一座致命的吊桥,稍不留神,你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追求梦想,相信梦想,不要让它离你而去。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5

《山居岁月》是美国自然故事家,珍·克雷赫特·乔治写的,讲了一个小男孩,在野外独立生存的故事。

五月的时候,他的爸爸对他说他的祖父有一片庄园,在大森林中。他踏上了寻找庄园的道路。一把小刀、一捆绳子、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的全部家当。在路行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好心人,教他打火的比尔、给他地图的图书馆阿姨……就这样,他在野外生存了两年。他再外野有了朋友,那只鹰——惊风、熊——杰西、黄鼠狼——男爵。他遭遇了暴风雪、饥饿,完全可以在野外生存一生,而我们呢?可能也就一个月。

我们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那体验过独立生存?在家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看看我们,再看看山姆, 我觉得很惭愧。如果把我们放到山区,是饿死、冻死、被野兽吃掉?山姆吃的是核桃、烤鱼、熏鹿肉,我们呢?鲍鱼、海参、鸡翅,山姆会从树皮中提练盐、氨基酸。我们呢?需要了拿钱就去买,山姆到了冬天要储存粮食,而我们呢?天天浪费粮食。

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做。靠人、靠天、靠祖先,不算是好汉。我们以后一定要这样做。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6

妈妈从当当网上给我买了很多书,可是唯有这本书是我的最爱。

书中的主人公小山姆从小喜欢探险,他厌倦了家里的无聊的生活,一个人独自来到森林里,开始了他的探险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爬水帘峡时的情景,山里没有路,到处野草丛生,荆棘遍地,我们拨开杂草向上攀登,不时有虫子在身边出没,我吓的扑到爸爸身上,大叫不止。有了这种亲身体验,看这本书时,我都不时地为山姆捏一把汗。

山姆在森林里遇到了许多困难,虽然在图书馆看书时学到了如何在野外生火,可实践起来并没有想象的容易,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好心人,他虚心求教,终于学会了在野外生火。

山姆的种种经历经常激励着我,在我学习时经常问个为什么,在遇到烦恼时,就拿起这本书和山姆一起到森林里去探险,每次读完这本书,都会激起我学习的欲望,才能更深的体会到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有许多书,有的书看完就送人了,有的卖废品了,可唯独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书,它令我记忆犹新,回味无穷。它讲述的是纽约男孩山姆的一次冒险记。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

我知道了群居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我们既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也错过了无数来自生命深处的感动。但看了这本书后,我完全被书中主人公的冒险精神所感染了。

小男孩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这样的勇气去野外生存,也是令我佩服的'。《山居岁月》这本书让我不再胆怯,充满勇气。它时刻提醒着我对待生活的坎坷与磨难,要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绝不退缩,培养自己独立生存与冒险的精神。

这是一本非常使人惊讶的书,这本书让我一读再读,它老少皆宜,风格清新,让我回味无穷。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8

主人公是少年山姆,他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到曾祖父遗留下来的格博礼农场,决定在森林边独自生活。他只带了小刀、绳索、斧头、钢片和一些打火石,利用这些东西,他生出了篝火,他自制鱼钩钓鱼,采集植物食用,用鹿皮做出了一身耐用的衣服,用火烧了一间舒适的树屋......,克服了许多困难,也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有一次是万圣节,他为森林里的动物准备了许多事物,可是动物们把他家弄得乱七八糟。他驯养了一只小鹰为他猎食,结识了黄鼠狼男爵,偷猎人打的鹿,多彩又刺激的生活是我做梦都梦不到的!在冬季来临之前,山姆储藏了足够的食物,安然过冬。可是最终山姆家人找到了他,一起搬来住了,山姆很遗憾地结束了独自山居的生活。

山姆很勇敢,又很聪明,他不怕黑暗和孤独,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我也想像他一样过一下猎人般的生活,养一只猎鹰或猎狗陪伴。我也特别喜欢看野外生存的书,多积累点知识,以后说不一定也可以来一次探险。喜欢大自然和小动物的同学们一定要读一读这本有趣的书啊!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9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山居岁月》是由美国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所写的野外生存系列小说中的一本,这是一本获奖无数的作品,更是一本野外生存指南。

山姆是一个纽约小男孩,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思维,不愿意生活在舒适的城市,想要去寻找祖父在卡茨基尔山里的农场,于是他带上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打火石坐上了开往卡茨基尔山的火车。

一路上,山姆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祖父的.农场,在这片荒废的农场里他利用大树为自己建了可以遮风避雨的树屋,用骨头缝制鹿皮做衣服,用木头做鱼钩钓鱼,用橡子粉做美味的煎饼,用山胡桃木熏制鹿肉,用榆树皮洗澡,还为自己找了一位特殊的伙伴“惊风”,他在四季交替变换中观察到大自然里不同植物和动物的成长过程,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让自己在危机四伏、困难重重的荒野中艰难而又愉快的生活了下来。

我很羡慕山姆,他很勇敢,充满智慧,又有坚定的目标。当他很想要一只猎鹰时,他会扎下营来静静等待,细心的观察雌鹰的生活规律,更是不怕危险爬上悬崖峭壁,在雌鹰的围追堵截下,冒着可能被啄的稀烂的危险,捕获了一只雏鹰,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山姆捏了一把汗。当躲过雌鹰的追捕,累倒在地后醒来的山姆,看见眼前毛绒绒的雏鹰,把它捧起来放在自己的下巴下,感受生命的温度时,我又为山姆感到开心,他终于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雏鹰了,他还为这支雏鹰取名为“惊风”,惊风在山姆的训练下不仅能帮助山姆猎食食物,更是他的听众和游戏的玩伴。

《山居岁月》这本书不仅是告诉我们怎样在环境恶劣的野外生存,更是告诉我们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像山姆一样不怕吃苦,敢于尝试。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10

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11

以前的我遇到一点困难就会觉得很难,比如作文不会写了,有题目不会做了,就会想到放弃。但是当我看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便不这么想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

当时就连他爸爸都笑他觉得山姆第二天就会回来,但是山姆靠着自己带的那几个工具,竟然在大森林里立足了。

他刚开始的时候连生火都不会,还是一位老人教会了他。他最后还自己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怎么样捕捉猎物,他自己做鱼钩来钓鱼,用陷阱捕捉兔子,雉鸡;再比如他怎样储存食物,他把一颗铁杉的树心给烧空,用来储存食物;他身上的衬衫,裤子还有鞋子,内衣都是他用动物的皮毛做的。

读到这儿,你可能会问,难道他就不孤独吗?当然不会,他有三个朋友,一个是猎鹰惊风,一个是孤单,寂寞的黄鼠狼男爵,还有一个就是胖胖的小浣熊杰西。

到了最后,他的爸爸把他所有的亲人都接到了森林里,从此他们一家都住到了森林里。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也想学习山姆独立自主的本领。在这之前我一直不会整理房间,全是由妈妈帮我收拾的,妈妈每次对着我的房间摇头叹气,我想想也是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在暑假里,我自告奋勇,向妈妈提议,试着自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当我说这些的时候,妈妈从来没有过的赞赏的口吻说:“儿子,你真棒,你长大了”。我从叠被子开始学起,虽然刚开始有些困难,但是熟能生巧,最初的困难之事很快变成了举手之劳的小事,现在的我不但可以轻松地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我还向爸爸妈妈学习了拖地,洗碗,煮饭,连洗衣服这些我也能行了。

今后,我要像山姆一样,学会独立,自己能做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做,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精选 篇12

每一个人都有一次尝试,《山居岁月》中的主人公也是。

《山居岁月》中: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来说,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在中国,孩子们都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中。不管长的多大,都牵着父母衣襟走过春秋冬夏。甚至,很多大学生连衣服都不会洗,不亲自动手,从小就养成依赖的习惯,常常需要母亲陪伴在身边,而因此退学,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然而我们的小山姆,小小年纪却可以独自生活在森林里几年的时间,如果是我们城里的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中存活1个月就已经很不错了。山姆又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只会依赖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都懒的做,现在我可以帮妈妈干家务活了。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个感觉,这是另一个版本的《鲁滨逊漂流记》,看完全书后,改变了这一看法,《山居岁月》和《鲁宾逊漂流记》最大的不同在于 :“鲁滨逊的野外生存是意外之下迫不得已的,而男孩山姆却是认准目标,下定决心,全无畏惧的走进森林,甘心情愿的开始了自己的野外生存之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

《 山居岁月》这本书改变了我懒惰的毛病,我希望有跟多的人能和我一样变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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